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制度

2023-05-25

制度是前人经验与血泪的总结和提炼,是行为的基本准绳,必须执行到位。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制度

XXX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制度

为推进书香村居工作规范化开展,镇党委健全考核机制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班子成员、各村党总支要定期向党组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分管的单位和辖区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责任领导:XXXX)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责任领导:XXX、责任单位:宣传办公室)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单位:办公室)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责任领导:XXX)

5、按照亳州市XX区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标准,对个村、有关单位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责任领导:XXX)

中共XX区XXX委员会

2018年1月28日

第二篇: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参考

州公安局政治部201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考评责任分解 日期:2015-12-23 11:10:15

来源:浏览次数:3434 州公安局政治部201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考评责任分解

根据《德宏州201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结合政治部工作实际,做细做实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现将工作目标考评指标分解如下:

一、积极参与构建大宣传格局

考核内容:树立大宣传理念,把各个领域的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同宣传思想工作紧密结合,把自身工作同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

1、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实行意识形态工作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负责制(3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2、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2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3、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5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4、党委(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5、制定政策、出台措施、开展工作时考虑对社会宣传思想文化的影响,考虑价值导向、舆情民意、社会效果(5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6、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支持政策和工作措施(6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7、积极帮扶挂钩乡镇村组加快推进文化建设(6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二、切实加强本部门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 考核内容:

(一) 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共同理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

1、制定党委(党组)年度中心组和集体学习计划,集体学习研讨时间每年不少于12天,每个季度原则上不少于1次,建立个人自学、集体学习、调查研究、学习通报、学习考核等制度(5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2、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以及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一系列重要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列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和班子集中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学习(4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3、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宣传教育(3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4、制定年度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计划,组织开展“三读”活动(2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5、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社会热点问题引导,疏导好社会情绪(3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6、党委(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专题汇报,并对重要情况进行通报,了解掌握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3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7、建立健全形势政策教育制度,广泛开展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决策部署、重大工作安排、重大项目建设和世情、党情、国情、省情、州情等形式政策教育(3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二)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论引导

1、对本系统本部门所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做到可管控,确保对舆论导向的有效调控(3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2、及时向宣传部门提供报道线索,配合做好重大主题宣传的策划、组织采访等工作(2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3、结合本部门实际,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本部门的宣传工作,着力宣传好全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做法、新成果、新经验(2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4、落实好《德宏州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意见》、《德宏州新闻宣传和 论引导联席会议制度》、《德宏州重大突发理件应急新闻处置制度》、《德宏州重大事项舆情风险评估制度》、《德宏州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做好涉及本系统本部门的经济社会领域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4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5、重视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网络评论和舆论引导任务(4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6、遵守州委的宣传工作纪律和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守自己的院,不给错误思想、消极负面信息提供传播渠道(4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7、重视舆情信息工作,将舆情信息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进行部署,健全舆情报送机制,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开展舆情信息工作(3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8、按时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3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三)切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党委(党组)积极推进本单位(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5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2、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建立道德讲堂,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年度文明单位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其他单位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提高本单位职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4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3、积极组织动员和支持本单位干部职工成立志愿服务队伍,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4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4、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好《德宏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德宏州2014年组织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实施方案》(4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5、开展善行义举榜建设,及时宣传本系统本单位的好人好事;积极推荐报送本系统本单位的上榜好人好事到宣传部门及州级媒体的“德宏好人”栏目进行宣传报道(3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州局政治部

2015年1月17日

自治区环保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意见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党委(支部),住村工作组临时党总支: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党办发〔2015〕4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厅系统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厅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统一战线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机关文化建设相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坚决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出问题,为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强大正能量。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厅党组对厅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厅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机关党委具体负责厅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工作。

(二)分管领导(机关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厅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处室、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各单位(处室)党委(党支部)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领导责任。

三、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厅党组、各单位(处室)党委(党支部)要围绕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干部群众重要思想动态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三)围绕自治区党委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提出的总要求、总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教教育和实践活动。机关党委组织在厅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中,广泛深入开展党的民族政策、“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新疆“三史”、民族团结微行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大力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各族环保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本部门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五)按“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一是加强对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厅环保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等新媒体,严格落实审稿制度,防止在导向和内容真实性上出现偏差。

二是加强环境保护舆论宣传,坚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把握处理好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尽早研判舆情,提早做好应对准备,强化舆论引导,努力掌握环境保护舆论宣传主动权。

三是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宗教宣传品和非法宗教网络传播,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

(六)指导环保厅“访惠聚”活动住村工作组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深入实施“去极端化”工程,有效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七)组织对厅机关和各直属单位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对“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民族自决”、“高度自治”等错误观念,要敢抓敢管、敢于及时有效地发声亮剑,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予以严厉批驳,有礼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八)坚持三个不吃亏用人导向,按照“四强”、“三力”要求,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四、健全机制、强化监督。

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纳入厅机关党建工作和厅系统绩效考核。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监察室每年组织对各单位(处室)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厅党组报告。厅党组班子成员、各单位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五、严肃纪律,责任追究。

对厅系统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问题之一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辖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六)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杂志、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七)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八)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危害祖国统

一、破坏民族团结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九)对管辖范围内宗教极端思想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致使本单位出现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等情况的;

(十)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

2016年3月31日

2016机关党委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2016-10-27 浏览:0 编辑:黄凡雪手机版

意识形态工作对于我们党来说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系着党的荣辱兴衰、生死存亡。是广大党员武装头脑的工具,可以说意识形态有多深入,党员党性就有多强,意识形态并不是虚无缥缈的,也不是天马行空、飘忽不定,它是以广大党员为抓手,以宣传思想工作为载体,是有骨有肉,有血有气的。意识形态的骨就是广大党员,肉就是宣传思想工作。以下是由聘才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范文,欢迎阅读。

2016机关党委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县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制定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全市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及时传达,全面部署。我局及时召开班子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制定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全市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要求各二层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好,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

二是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对照中央《实施办法》和自治区《实施细则》要求,认真从组织领导、体制机制、阵地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了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 三是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原则,对全局各类意识形态阵地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地清查,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做到可管可控。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来宾市及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文件,专题研究开展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2次,专题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要求做好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组织丰富多样的正面舆论宣传,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严防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是制订方案,落实责任。我们根据自治区、来宾市及县委的文件精神,及时制订了《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梁伦伟同志具体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安排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按照县委的要求,兼职网络评论员,适时开展网上正面宣传引导。

我局宣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互联网、手机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应用和引导管理需要进一步探索;

二是新形势下提高引导舆论的本领需要进一步增强;

三是满足干部职工文化需求的工作有待加强;

四是下一步,我们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牢牢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向党中央看齐,向习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看齐,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组工作报告、纪律检查、干部考核,以及平安建设考核当中去。

二是强化担当意识和战斗意识,加强正面宣传,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中国传统文化的挖掘和成就的展示宣传,真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地落实。

三是加强短板意识和创新意识,以及先进单位的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中的标杆作为参照物,补齐短板,做好创新工作。

我局将在继续高效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同时,加强领导,树立楷模,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以宣传工作促发展,提高住建系统干部的思想高度,更好地履职尽责。

2016机关党委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就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要求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这是党中央着眼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制度安排。湖南省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抓好贯彻执行,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实、落地生根。

把责任放在心上

习近平同志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党章》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履职自觉,强化使命担当,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

摆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像分析经济形势一样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切实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

凝聚工作合力。意识形态工作不是宣传部门一家之事,不能让宣传部门“单打独斗”,必须坚持“一盘棋”、形成“大合唱”。党委(党组)要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指导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把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融入各自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治理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条战线各个部门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履责,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强化担当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是党组织应尽的政治责任、应有的政治担当,必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要毫不动摇坚守“主阵地”、躬身不辍种好“责任田”,在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上旗帜鲜明,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发声,在思想交锋中敢于亮剑,决不能有半点含糊和犹豫,决不能被动应付、被动接招,决不能当“爱惜羽毛”的所谓“开明绅士”,坚决克服“好人主义”、上推下卸、敷衍塞责、养痈遗患等现象。

坚持“一把手”带头。肩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一把手”必须带头抓、直接抓、具体抓,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做到“三个带头”“三个亲自”,即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不能当“甩手掌柜”。

把工作抓在手上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关键是按照中央的要求和规定,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把各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做到不放手、不松手、不缩手,切实推动主体责任深化、细化、实化。结合湖南实际,要切实履行六个方面的责任。

切实履行把好方向、管好导向之责。把好前进的“方向盘”“导航仪”,是党委(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第一位的责任。当年毛泽东同志就把不问方向、不问路线的人比作“倒骑毛驴的张果老”,虽然面朝东方蓬莱,但路走错了,永远都到不了目的地。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一元指导,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确保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朝着什么方向努力”这一根本问题上绝不含糊、绝无偏差。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始终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切实履行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之责。习近平同志指出,当前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没有变,也不能变,那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履行主体责任,说到底是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负责,对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负责。只有做到这“两个巩固”,主流思想文化的“根据地”才会壮大,争取人心的“同心圆”才会扩大。要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中央决策部署在湖南的生动实践宣传好,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播好,把社会的主流展示好。认真落实政治家办报、办刊、办台、办新闻网站的要求,守住思想防线,不允许搞“舆论飞地”。

切实履行打赢网上舆论攻坚战之责。互联网是我们面临的“最大变量”,直接关系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湖南作为全国12个互联网大省之一,网络空间汇集了3000多万网民。对这片如息壤一样不断生长的阵地,我们忽视不得、丢失不起。要站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树立互联网思维,善待、善管、善用网络媒体,带头触网、上网、用网,督促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对网络谣言、负面炒作、攻击渗透等各种网络乱象,该发声时就发声,该出手时就出手,坚决防止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

切实履行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之责。意识形态阵地我们不去占领,各种错误思想就会去占领。要毫不放松地加强各类阵地管理,拉起“高压线”,把好“准入关”,决不给错误思想提供传播渠道。把准敌对势力对我进行渗透分化的重点人群,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切实把社科理论阵地、高校阵地、文化传播阵地等管好管到位。对打着“创作自由”“学术自由”幌子踩红线、破底线的行为,必须动真格、零容忍。

切实履行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问题之责。这是衡量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党组织是否坚强有力的“试金石”。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度量衡”,用它来评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坚决反对和抵制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的错误思想和言论。加强对重大思想理论和舆论问题的引导,科学把握“时、度、效”,既敢于在原则问题上“亮剑”,又善于在方法手段上“隐形”,切实抢占表达制高点。要像解决发展中的具体问题那样化解意识形态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出台重大决策、改革措施要同步考虑和评估意识形态和社会舆论风险,始终把工作主动权抓在手上。

切实履行选优配强领导班子之责。党的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对意识形态工作来说,选优配强领导班子至关重要,也是履行主体责任的题中应有之义。要严格执行干部标准,大力加强意识形态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真正把那些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善于做意识形态工作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要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要及时调整。

把责任落到实处

有责必履、失责必问,这是我们党的基本政治规矩。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制度执行,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完善知责明责的“责任链”。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链条,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基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守好自己的门、站好自己的岗。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党委(党组)在抓好本级本部门主体责任落实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把责任压力传导下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防止出现“边际效应递减”“沙滩流水不到头”等现象。

高举督促考核的“指挥棒”。加强督促考核,是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有效抓手和“指挥棒”。着眼“督实”“考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履行党建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考察考核、执行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强化结果运用。

用好责任追究的“撒手锏”。严格追责问责,是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的关键。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沦为一纸空文。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像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样,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追究也要实行“一案三查”,除了严肃查处当事人,还要对党组织负责人、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责任倒查,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规矩立起来、挺起来,确保铁规发力、制度发威。

2016机关党委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党校作为党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历来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始终坚持“党校姓党”,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坚持一切教学活动、一切科研活动、一切办学活动都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现将我校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三个纳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首要任务,纳入党建工作计划并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各党支部,由机关党委负责每月督查一次。校委中心组学习也将理论学习作为首要学习内容来统一安排,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校委会和校长办公会每月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党建工作和理论教育工作。建立“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周例会制”,“学习清单制”,“任务清单制”。

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认真落实校委会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校委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重要工作内容和有效载体,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率先垂范、一线指挥、严格把关。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各处室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二、管好“三个阵地”,彰显“党校姓党”根本原则

一是管好宣传阵地。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办好党校网站、《决策参考》和《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学报》。明确专门单位和人员,实时掌控党校网站主页内容意识形态动向,确保各类媒体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在党校网站后台,新增“不要发送涉密信息”警示功能,并加强对宣传员的保密意识培训。

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打造“党校教师讲党课,百场党课进基层”这一党建新品牌,以更好“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党员”。制定实施《市委党校“送理论到基层”义务宣讲活动实施方案》,选拔骨干教师,开展宣讲活动。同事,将宣讲活动与访贫问苦送温暖相结合,既送去党的政策温暖,也送去党的感情温暖。

二是管好课堂阵地。严把“一校三院”课堂教学内容关,坚持党校课堂讲纪律,无“杂音”。始终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作为党校理论教育的主体,基础理论教育内容占到主体班总课时的50%以上。充分发挥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和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的阵地作用,强化对学员和教职工的党性教育,增强党性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送理论到基层”义务宣讲队深入基层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同时希望通过义务宣讲活动,引导党员教师牢记党员身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完善并印发了《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的规定》。

三是管好科研阵地。严格要求教研人员抓住“主业”,干好本行,加强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不断充实我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室教研人员力量,校委领导主动赴上级党校、行政学院对接,上半年共安排3名教研人员培训进修,同时安排5名教研人员到基层挂职锻炼、开展社会实践,促进党校理论教育更接地气。6月21日-24日,邀请省内外各级党校精品课教师、专家来我校举办的全市党校师资培训班授课,全市党校系统近百名教师参加了培训。选拔14名教师参加7月24日-31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专题师资班。

三、强化“三个机制”,巩固意识形态工作成果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了校委统一领导,机关党委组织协调,监察审计室监督检查,教研部门抓好落实的工作机制。牢牢抓住“党校姓党”这根主线,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党校各项工作之中,常抓不懈。

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体系,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每年开展一次,采取专题督查、集中考核等方式进行。主要检查考核校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三是加强责任追究机制。在意识形态工作中,明确校委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各项工作责任人负直接责任。修改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由校监察审计室会同机关党委负责抓落实。

党校是党的学校,也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党校将始终努力走在我市意识形态工作的前列,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上毫不动摇,在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上有大的作为。

第三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督查工作事项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督查

工作事项

为进一步加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督查工作,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牡丹区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我们牡丹街道考核督查工作事项明确如下:

一、 督查考核内容。

对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督查,主要包括: (一)党委(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情况;

(二)党委(党组)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文件、重要讲话、情况通报、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传达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的情况:

(三)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

(四)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委会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每年两次通过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突发时间随时报告的情况;

(五)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六)党委(党组)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建立健全预警监测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的情况;

(七)党委(党组)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队伍建设、监督检查和经费投入的情况;

(八)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到学校和基层单位作形式政策报告,党组成员到基层单位讲党课或作形势政策报告。

二、考核督查方式步骤。

督查采取自查、抽查或普查等方式开展。重点领域、重要事项随时进行专项督查,特殊时期、特殊节点及时安排督查。督查结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年度考核评价重要内容。 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底进行,可以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相结合。根据形势掌握了解的情况和年度报告,结合听取汇报、座谈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等形式,综合提出评价意见,确定考核结果。

三、 考核督查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考察考核的重要方向和奖惩的重要参考。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XXX(XXX)、XXXX部门单位,XXXX党工委要约谈其主要负责同志,并在约谈结束一周内,由被约谈的单位作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单位,要以党组织名义作出说明,并书面报告整改措施。 附:1.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2.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理负面清单

第四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与考核细则

**职业学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与考核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明确全校各级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必须明确认识到意识形态的自觉是政治坚定的前提,意识形态的自信是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和文化自信的基础,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应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三条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建立和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成立党委书记为组长,校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组成人员,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

第二章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五条

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党委领导班子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切实增强

“四个意识”、做到“两个坚决维护”、不断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

把坚定“四个自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关键;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学校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工作要点。

(四)定期分析研判学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校党委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对师生员

工中重要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五)指导并监督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

要在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加强对全校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升政治鉴别力。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各党总支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六)领导、组织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

对发现的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旗帜鲜明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舆论斗争。对校内出现的有错误思想的重点人物应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信息作。对在各类媒体、出版物、讲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散步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充分发挥知识分子在教书育人、学校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八)选优配强学校宣传思想领域干部队伍。

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中,

确保学校宣传思想领域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合适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第三章党委职能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六条

党委各职能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一)党委宣传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党委宣传部作为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统筹意识形态工作、统筹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统筹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统筹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统筹全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负有牵头抓总的职责任务,是学校对外宣传联络、媒体接洽、新闻发布等方面的主管部门。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有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要加强网络、校报、广播、电子屏、宣传栏等阵地的监督;严格执行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审批、监督制度。加强本部门干部队伍、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宣传思想工作队伍。

对学校官方网页上的新闻发布、网络媒体及对内对外宣传采访报道负具体审查责任;定期对校内出版物进行审查,切实做到可管可控。

(二)党委办公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报请校党委研究解决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全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以

及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做好学校有关涉密文件、内部资料的管理工作。

(三)组织人事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方面,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纳入到干部考核,纳入到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要严把教师聘用考核政治关,将思想政治考核纳入教职员工年终考核、职称晋升等考核内容中,制定和完善学校教师师德规范标准。重要领导岗位的选人用人和海外人才的引进要征求意识形态部门的意见建议,对理想信念、立德树人、纪律规矩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党委统战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进一步加强对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引导,做好党外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突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与政治吸纳,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的原则,积极开展党的宗教政策知识教育,坚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民族基本常识教育,防范和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校内的渗透,引导全校师生正确看待宗教问题,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五)纪检监察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把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和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落实上级和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加强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

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者,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出现严重偏差者,将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会同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党委宣传部向校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或纪律处分建议。

(六)团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加强学生会、学生社团等阵地管理,不给违法、有害言论提供传播空间。不断提升大学生骨干、团干部等青年群体的思想政治素质与政策理论水平。对校内文艺演出活动、学生社团活动、尤其是思想文化类学生社团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形式负责审查和把关。

(七)工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有效发挥工会在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维护广大教职员工权益。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进一步树立广大教职工正确的教育观,营造立德树人的良好氛围。

(八)老干部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加强离退休人员思想教育工作,引导他们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为学校事业发展发挥余热。

第四章

重点领域相关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七条

重点领域相关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教务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进一步强化课堂教学的政治纪律,强化课堂教学管理,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等课堂教学管理制度,加大对课堂教学的意识形态

和价值导向把控的力度,确保课堂教学正确的政治方向,对在课堂上出现诽谤党的领导、抹黑社会主义、违反宪法言论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理。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平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对教材的编写选用要严把政治关,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工作。

(二)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教育引导,做好学生宗教知识学习教育工作,防范和抵御境外势力对学生思想的渗透。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培训。

(三)保卫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配合党委办公室共同承担安全稳定总体工作。参与各类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工作。按照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配合党委统战部、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负责校内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境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邪教防范等工作,负责对校园及周边意识形态相关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处置工作。

(四)科研外事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负责哲学、社会科学类横向课题备案检查,负责对各级各类课题选题的把关,关注敏感研究成果的去向。

(五)信息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加大依法管网治网力度,不断提升互联网建设、运用管理水平。做大做强网络正面宣传、做好网络新闻宣传、网上评论引导和网络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技术保证和支持,深入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全力做好管网、用网和引导网络的各项工作。

(六)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坚持马

克思主义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实施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加强思政理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不断提升思政课的抬头率和满意率。

第五章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八条

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党总支主要承担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做好本总支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各二级学院院长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省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校党委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学期向党委宣传部报送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各党总支书记要定期分析研判本总支(直属党支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本总支内发生和出现的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师生员工中重要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并将处置过程和相关记录留存。

(四)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按照谁主管谁

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可控可管,对主办的报告会、探讨会、讲座、论坛、培训等,做好报告人的背景核查,全面了解其思想倾向和报告主要内容,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持续加强对本学院(部)学生课堂监督管理,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校内渗透。

(五)建设、维护管理好本学院(部)“两微一网”。

各二级学院(部)党总支书记要亲力亲为,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确保责任到人。要充分利用“两微一网”时效快的优势,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

(六)领导、组织对本总支(直属党支部)内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

对本总支(直属党支部)内中出现的散布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传播政治谣言的有关人员,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依规依纪做出处理。

(七)做好知识分子团结工作。

各机关党总支书记,各二级学院(部)党总支书记、院长要带头联系师生代表,注重做好教师队伍、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思想政治工作,针对重大思想理论问题、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政策及社会思潮动态,及时进行观点交流、思想引导。要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等节点,组织走访慰问或者开展其他形式的联谊活动,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八)强化队伍建设。

各二级学院(部)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宣传思想队伍建设,抓好重要阵地、关键岗位人员的选拔配备和使用管理,确保宣传思想战线队伍坚强有力。

第六章

检查考核与监督

第九条

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考核与监督,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接受校党委的检查考核与监督,同时接受全校党员监督。

第十条

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第十一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学期需向党委宣传部报送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校党委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检查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可与考核结合进行。

第十二条

各二级学院(部)领导班子、各机关党总支书记、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一)对校党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本学院(部)、本总支、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没有站在第一线上、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与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本学院(部)、本总支、本部门管辖范围内意识

形态领域出现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本学院(部)、本总支、本部门师生员工散布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本学院(部)、本部门“两微一网”平台宣传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六)丧失对本学院(部)、本部门

“两微一网”等宣传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七)不主动、不积极开展本学院(部)、本总支、本部门舆情研判工作,没有行使职责并有效处置本部门的舆情而引发负面“舆论场”的;

(八)对本学院(部)、本总支、本部门师生员工在微博、微信、QQ群等媒体上就校内外热点事件,公开发表与事实不符或故意歪曲事实、无确切出处的言论、图片等情况没有履行教育、提醒的。

(九)本学院(部)、本部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十)本学院(部)、本部门联系或申请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在课堂教学中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其它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三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

时,各二级学院(部)领导班子、各机关党总支书记、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分管的负责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其他领导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的个人责任。

(一)对二级学院(部)领导班子实行问责的方式:1.提醒;

2.批评教育;3.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4.整顿调整。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1.提醒;

2.批评教育;3.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4.诫勉谈话;5.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6.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问责

1.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或挽回影响的。

2.积极配合问责调查,主动承认错误并承担责任的。

3.因管理服务对象弄虚作假,致使无法履行职责的。

4.因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难以履行职责的。

(四)受到问责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年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因问责被免职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

(五)对问责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校党委提出申诉。

申诉期间,不停止问责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十四条

各二级学院(部)领导班子、各机关党总支

书记、各部门领导干部违反本细则有关规定,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学校党委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党委宣传部可向学校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由组织人事处备案。

第十五条

凡教职员工有违反意识形态相关规定的,由组织人事处会同党委宣传部、教务处等相关部门按照有关纪律给予相关处分。

第十六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教师,取消当考核评优、职称评审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2018年度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指标体系落实情况报告及工作计划

2018年度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指标体系落实情况报告及工作计划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宣传部的领导下,乍洋乡严格对照《XX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指标体系》以及《实施细则》,结合乡情,积极研究和探索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采取多种措施,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机制,圆满完成了意识形态工作任务,现将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乡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坚持每季一次专题研究,与党建工作同步强化责任,把脱贫攻坚、生态环保、项目建设、精神文明、文化建设等工作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建设、同考核。同时,明确要求党委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同时,乡党委不断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和督促检查全乡的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乡党政办组织协调、各办公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强化理论学习,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意识形态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工作内容,我们坚持以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乡党委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召开专题会议6次;结合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内容,带头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13名党政班子成员分别参加所在支部、挂钩村支部学习活动,并带头学习传达有关意识形态工作要求、《XX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指标体系》以及《实施细则》,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好。抓好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通过“支部主题党日”“夜读党章党规”、为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活动,重点抓好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九大精神等理论学习。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用原理,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通过小板凳宣讲队、书记田间上党课等宣传形式进村入户广泛开展宣传活动62场次,推动理论宣讲上接天线、下接地气。

(三)突出正面引导,积极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在舆论引导与对外宣传中,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尊重舆论宣传规律,讲究舆论宣传艺术,提高舆论引导效果,为全乡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一是导向引领,规范舆论宣传。搭建信息互通的平台,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努力做到早预见、早发现。注重把握不同时期宣传重点,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对重大事件及突发性问题及时尤其注重提前介入,防患未然,特别注意掌握网络舆情,牢牢掌握新闻报导主动权。二是多措并举,加强对外宣传。积极组织撰写稿件,积极投稿,在省市县电视台、宁德新闻网、《XX今报》、《闽东日报》、《福建日报》等县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表文章30多篇,主动发声。三是强化载体,守好舆论阵地。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建立党建、脱贫攻坚、防汛等部门工作微信群。密切关注XX贴吧、XX索罗等新媒体,一经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化解。四是团结引导,发挥外出乡贤的作用。年初召开乡贤座谈会等与乡贤畅谈家乡发展计划,大力支持在外乡贤回乡创业,带动群众发展生产增收致富;强化宗教事务管理,坚决制止和打击邪教非法活动,与宗教人士、教育工作者等思想交流,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作用。一年来共引进企业5家,其中乡贤回乡创业和“以商招商”的新引进企业就达到2家。

(四)立足乡情实际,倡导社会主义文明新风。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活动为契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教育引导群众弘扬社会主义文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福建省“8不规范”等,悬挂横幅20余条。开展美丽乡村、洁净乡村行动,今年来,全乡已改水13个村、改厕468户,如期完成全年任务;组织干部到乡敬老院和石山、前楼日间照料中心开展“情系老人、 爱在身边”、“文化下乡”等关怀活动13场次;及时修缮和更新宣传文化墙,完成全乡13个村的文化墙内容更新9次,并积极参与文化墙设计比赛;深入推进孝德文化建设,新建凤里孝德广场文化墙、玉山孝德牌坊,新增孝德类图书80余册,组织评选“孝德楷模”、“孝顺媳妇”7名。同时,以市委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为契机,全面推进乡、村两级传统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前楼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已如期投入使用。通过一系列的活动,进一步夯实农村思想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基层传统宣传文化阵地的作用,引导和丰富农村业余生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乡意识形态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部分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对基层宣传思想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宣传思想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新闻上稿数量不多,对内对外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2、人员变动大,业务不熟悉。由于无专职的宣统干事,只能调剂三支一扶等无正式编制人员担任宣传统战干事,业务不熟悉,待熟悉后往往期满或离职,只能不断在工作中摸索学习。同时因乡镇干部人员不足,经常临时增加脱贫攻坚、确权登记、农业包村等工作,影响了基层宣传工作的开展。

3、财力有限,影响基础设施建设。由于财政困难,基层宣传文化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有许多想办的事情办不了、办不好。宣传思想、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受到限制,影响了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和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乡将在继续高效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同时,加强领导,树立楷模,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以宣传工作促发展,以意识形态强监管,提高党员的思想高度,为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不断激发全乡广大干部群众工作激情,为推进我乡三乡建设,为建设“文明”“和谐”“幸福”乍洋都提供坚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一)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继续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龙头,继续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把意识形态工作同经济工作一同部署,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党委书记做到重要意识形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意识形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意识形态事件亲自处置。

(二)坚持不懈抓好理论学习。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契机,严格落实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开展小板凳宣讲、学习研讨会等形式,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

(三)切实提高舆论引导水平。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乍洋三乡建设目标,做优做强传统农业和新兴产业。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加大经济宣传力度,积极探索网络宣传和管理的方法。同时,加大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对外新闻报道跟踪协调力度,从严把好关口,防止出现影响我乡形象的不利舆论和报道。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中共乍洋乡委员会

2017年12月26日

抄送:宣传部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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