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2022-12-18

第一篇: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学校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创建“平安校园”,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学校和师生安全的迫切需要。为维护我校师生员工人身安全,进一步完善我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效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学校应急组织机构 组

长:颜景奎

副组长:肖俊生

卢传武

员: 周宪华、王金华、陈风芹、贾全祯、祝凤翔、张玉宽 刘长武、宋红霞

二、 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

(一)指挥机构。

学校安全事故突发性强,危害大、情况复杂,应急救援工作必须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学校校长负总责。

(二)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有关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其职责是:

1、立即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救援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对抢救工作中的问题采取具体紧急措施。

3、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

4、做好师生的转移和物资疏散工作。

5、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

6、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三、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种类含防范暴力事件安全检查事故;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学校火灾安全事故;传染性疾病安全事故;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学校体育活动安全事故;校外集体活动安全事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程建设、危房安全检查事故;群体性聚众闹事和上访事件;校内大型活动安全事故等。

四、 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大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将安全事故按种类立即报告镇教管会,并在6小时内书面上报教体局。事故报告包括:发生事故的学校及事故 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二)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校长,同时通知相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必要时可通知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好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五、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报告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二)学校办公室接到或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县教体局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师生离开危险地区,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资料,做好善后处理工

作。

(三)学校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校长立即向教体局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六、事故应急预案

(一)防范暴力事件应急预案;

1、可能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恐怖分子造成的破坏性行为、由各种原因引起的对社会不满的极端分子的恶性行为、歹徒在被追捕过程中的威胁性行为、因严重性利益冲突而引发的报复性行为、精神病人的严重失控行为等。

2、事故预防

(1)由符合条件的保安担任门卫,严格门卫登记、验证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2)加强对校内有精神病人员的管理。劝其进行鉴定,一旦确诊为精神病人,学校就劝其在家休养治疗。

(3)对有矛盾的人进行化解工作。

(4)加强师生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积极组织师生进行防范暴力事件的演练,提高师生的防范能力。

3、事故的处理

一旦学校发生暴力事件,务必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为主要目的,一般按照下列程序操作: (1)报警。打“110”报警电话。

(2)选派应变能力强、口才好的老师同对方周旋,以拖延时间。 (3)保护有关对象及全体师生,将保护者送到安全的地方。

(4)一旦学校发生暴力事件,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到医院进行抢救,并通知家长或亲属。 (5)保护现场,配合警察调查。

(6)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作善后处理。

(二)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1、可能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由于食品供应部门各师生提供的食品的质量问题,或是因操作不当引起食物变质、不符合食用要求及投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的事件。

2、事故预防

(1)学校要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

(2)严把食品从业人员进入关,加强学校做作业人员管理,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的人员在学校食堂工作。

(3)加强学校食品操作过程的日常管理。学校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把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学校,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煮熟烧透,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食品留样的记录签名,留样食品必需保存24小时;严格操作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充足。

(4)规范师生饮用水供应工作,饮水定期清洗、定期消毒。

(5)加强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不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品,培养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3、事故的处理

(1)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当地政府、教育、卫生防预部门报告,及时报“120、110”请求援助。

(2)学校主要领导应招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研究情况,并根据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分工。

(3)学校要安排教师,做好食物中毒的专项登记工作,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4)积极做好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家长讲清事故的真相,并认真做好家长的工作,取得家长的配合、谅解。 (5)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做好理赔工作。

(三)学校火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可能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1)学校电路老化或乱接乱拉临时线造成; (2)违章使用电器造成; (3)食堂操作不当造成;

(4)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及管理不当造成; (5)违章点燃明火造成;

(6)乱扔烟头、小孩玩火造成等。

2、事故预防

(1)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消防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3)加强师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普及消防知识;组织消防演练,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以及掌握逃生的方法。

(4)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栓及消防通道要符合要求,加强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学生用火、严禁学生乱用电器。严禁夜间将学校大门上锁。

3、接警报警处理程序

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向1

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大喊救火。校领导指挥疏散学生,关闭电源、展开灭火自救。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校领导接警后,在报警的同时,立即组织灭火行动小组灭火,教职员工要就地取材,用各种灭火器、材料进行灭火。

5、疏散的组织和措施

(1)起火点有学生时,发现者和听到者(教职工),应迅速打开通道,按平时演练的路线、方法迅速疏散学生,如火势蔓延,要稳定学生情绪等待救援。 (2)疏散引导小组立即到达指定位置,,进行学生疏散。到达疏散地点的学生,不要走散。 (3伤者要及时送医院救治,即时通知家长。

(4)火灾后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5)火灾发生,领导要到现场指挥,人、财、物及时到位,迅速传递有关信息,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四)传染性疾病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可能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由于致病因素普遍存在,学生容易得病及环境的影响等因素,稍有不慎极易发生传染病事故。

2、事故预防

(1)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2)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做好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

(3)由于学校是人员高度聚集的场所,室内活动较多,为进一步预防传染病,学校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①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学和生活水平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3次。 ②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开展活动。 ③注意个人卫生。

④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⑤师生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及时就医。 ⑥学校应按规定,进行消毒。

3、事故的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传染病,就按下列程序处理。

(1)凡有以下情况的:出现个别传染病或或疑似病例的;短时间内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不明病因的群体症状,急骤增多的;其它需要报告的情况。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内由疫情责任人(校长或授权人)电话及书面报告学校办公室。遇突发传染病(如鼠疫、霍乱、SARS、禽流感、肺炭疽、甲型H1N

1、手足口病)1例以上、小范围内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肺结核病等3例以上、流感10例以上等)可直接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遇食物中毒事件先直接报县卫生监督所,随即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书面报告必须在电话报出1小时内上报。书面报告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并经学校责任人签名或学校盖章。

(2)除《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鼠疫、霍乱、SARS、禽流感、肺炭疽、甲型H1N

1、手足口病)外,单个简单传染病例由学校协助当地卫生院处理。 (3)传染病爆发或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当地政府、教育局、学校、卫生部门等共同调查处理。

(4)学校应积极组织学生到医院就诊,并落实患者的隔离工作,加强密切接触者的观察工作以及环境消毒、饮食、饮水等有关紧急控制措施,防止事件扩大。

(五)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可能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实验室的易燃物品遇到明火、电火;实验人员操作不当;学生违规自行接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善等。

2、事故预防

(1)要求实验指导老师工作认真负责、专业知识丰富、合格、称职。

(2)学校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不随意触摸实验室物品,教育学生装不在实验室随便使用明火。

(3)学生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按规范的操作方法进行实验。 (4)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5)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必需做到“双人双锁”保管。

(6)实验室电线、电器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解决。 (7)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3、事故的处理

火灾事故,按火灾事故的处理预案进行处理,按如下顺序操作:报警、疏散等。 (1)有人员伤害事故发生,立即将伤者送医院或拨打120电话。 (2)通知受伤人员的家属,如实告知情况。 (3)保护现场。

(4)报告。一般事故3天内向县教育局安全办作书面汇报,重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向县教育局领导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5)通知保险公司做好理赔服务工作。

(6)进行善后处理,接待学生家长、职工家属,做好理赔或补偿协商工作。

(六)学校体育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可能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1)对预防体育活动伤害事故认识不足; (2)缺乏准备活动或准备活动不正确; (3)运动技术上的缺点和错误; (4)运动量过大;

(5)身体机能状况不佳的情况下参加体育活动; (6)教学、训练和组织比赛的组织方法有缺点; (7)动作粗暴或违反规则; (8)场地设备不安全等。

2、事故预防

(1)加强思想教育,增强防范意识。树立“宁失一球,勿伤一人”的思想。 (2)完善活动设施建设和管理。

(3)精心设计教学、训练和比赛,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格训练。

(4)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重视课前准备;教师、学生衣着规范,应穿着体育服上课,不准穿皮鞋、高跟鞋、凉鞋、女生不准穿裙子上体育课。 (5)精密组织教学,加强纪律教育。

(6)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相互保护的意识。

(7)掌握合理的运动量,注意区别对待。病痛、体弱、伤残、心理反应不良的学生,教师要加倍关心、爱护。

(8)重视准备活动。准备活动要充分、有针对性。

(9)加强保护措施。严格裁判、禁止粗暴动作,不使用推、拉、撞等危险动作。

3、事故的处理

(1)在场人员发现险情后要立即报告老师,紧急情况还要急时报告校长,有关人员要立即到现场,实施急救。遇到重伤或不能判断伤情的,急时送医院急救或拨打120。 (2)及时通知家长,以便作出救治决定,并做好安慰工作。

(3)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做好有关记录,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事故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4)重大伤害事故要及时上报学校和教育局安全办。 (5)前往医院探视,随时掌握伤康复情况。

(七)校外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可能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学校没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纪律擅自离队;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租用车辆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驶、违章驾车;驾驶员技术、应变能力差等。

2、事故预防

(1)活动前,学校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对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点的、多次的向学生进行讲解、分析,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教师在车上要同学生加强交流,随时观察学生的变化,关心晕车的学生。即时处理车厢内的安全隐患。

(3)加强带队教师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教师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4)活动过程中,带阴教师、领导始终跟随学生,不得放任学生自由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加以教育。

(5)学校要求车队选派车况好、驾驶员好的车辆。并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6)活动前,校方及活动承办机构应到活动场所实地察看,对设施和危险地区要有专人管理,禁止学生入内游玩。

(7)组织活动前,成立机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3、事故的处理

(1)快速将受伤学生送医院进行急救,通知家长及口头上报。 (2)做好现场调查,维护现场。

(3)协助学校做好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理。

(八)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可能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法驾驶、超速、超载、超车驾驶员疲劳驾驶、违章驾车;驾驶员技术、应变能力差;车况、安全性、特别是制动系统不符合基本要求,对方驾驶员及行人、非机动车违章等。

2、事故预防

(1)教育师生不乘“三无”车辆和车况差的车辆。 (2)选用优秀驾驶员当任校车驾驶员。

(3)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检查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学生文明乘车,安全乘车。 (4)学校制定并落实驾驶员驾车安全制度,并认真落实。

(5)做好车辆定期保养工作,经常对车况、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3、事故的处理

(1)车辆碰撞,发生人员伤害,车辆严重受损,要立即报警,并口头上报相关部门。 (2)立即处置乘车人员,如有伤者,应立即送医院救治,并同家属取得联系。 (3)有秩序地批挥学生换乘其它车辆,注意换车过程中学生的安全。 (4)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与事故的调解。

(九)工程建设、危房安全检查事故应急预案

1、可能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在施工过程中,工人没按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不够。危房保护措施存在一定的问题,警示牌子不明显等。

2、事故预防

(1)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思想。 (2)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规范的施工程序进行施工。

(3)学校在建设或改建中,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子,设有隔离栏。 (4)学校一律不准使用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子,设有隔离栏。 (5)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得接近学校危房。

3、事故的处理

(1)发生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要立即向教育局汇报,并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2)如有伤者,应立即送医院救治,并同家属取得联系。

(3)学校发生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迅速将师生疏散到安全地段。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可能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食堂用的液化气,位置不合理,或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

2、事故预防

教育食堂工作人员,经常检查通气管子,集气瓶闸门,确保不渥气。

3、事故的处理

(1)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及时救治受伤师生,及时报告1

19、120、110请求援助,封闭现场。

(2)通知受伤师生的家人。

(3)采取有效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十一)群体性聚众闹事和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1、可能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绝在多数属于群众急于解决的强烈愿望所致;对大规模集体上访的危害和消极影响认识不够;对一些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宣传不够,疏导不力。

2、事故预防

(1)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质。 (2)认真组织学习《信访条例》,使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及时疏导。

(4)认真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管理制度。

3、事故的处理

(1)在处理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定相信上访群众中的大多数。本着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的精神,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群众上访。

(2)发生大规模的群众上访,要及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并汇报给当地党委、政府、派出所及有关部门。

(3)积极向上访人员宣传《信访条例》指出大规模集体上访的危害,要求选派五名代表进行接谈。

(4)凡上访人员不听劝阻,对重点人做好监控取证,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5)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及“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原则,对影响较大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十二)校内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可能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组织开展活动准备工作不充分,对活动的安全工作考虑得不够细;在组织活动中,领导和直接组织者对活动没有进行全面监控;活动过程中学生不遵遵守纪律;班主任责任心不强,没有组织好学生参加活动等。

2、事故预防

(1)平时要加强对师生进行全方位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2)大型活动严格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参与,谁有责”的原则。 (3)校(园)主管领导要对安全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保卫部门及有关部门要具体落实。 (4)学校内正常的例会、早晚自息、集体劳动、升降旗仪式、课间集体活动、报告会、教育教学活动,要有严密的组织纪律和保护措施。

(5)临时组织的活动,首先要详细填写《蒙自县学校临时集体活动申报表》,并制定周密的工作台方案和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经学校校长批准后方可举行,校长对活动的安全负总责,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责任。

(6)举行活动时,有关领导、组织部门及保卫部门要随时注意事态发展。

3、事故的处理

(1)发现异常情况,要尽快采取紧急措施。

(2)有受伤学生要以最快的速度送医院救治,并通知学生家长到达。

(3)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

110、120、119情求援助。 (4)要稳定师生情绪,有序组织学生疏散到安全地段。 (5)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向教育局报告。 (6)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七、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安全事故发生后,实施抢救工作和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的情况随机处理。

(二)各完小要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预案,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组织师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的演练。

(三)各校在执行中,要及时沟通情况,遇到问题及时向中心学校汇报,并不断完善预案。

(四)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学校要引起高度的重视,认真对待。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学校重大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熟悉预案,明确任务要求,开展组织演练。要配备救援物资和器材,做好应急准备,同时要确保信息联络畅通。

(五)学校全体教职员工都有参加特大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六)本《预案》从公布之时起实施。

前曹镇祝庄学校

第二篇:单位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为提高单位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机制,防止和减少突发公共安全危害,确保单位职工、人员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防汛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

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建立图书馆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地开展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为人员创造良好阅读环境,切实维护图书馆的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设置标准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是发生在本单位的爆炸、火灾、坍塌、踩踏、中毒、特种设备等危及公众安全和台风、暴雨、潮汛自然灾害事故以及其它造成社会恶劣影响,性质严重的突发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三、处置原则

1、疏散和救援及时、得当、有效;

2、报告及时、准确;

3、首先疏散人员,重点保护少年儿童人员;

1

4、事故发生时,疏散引导组或现场工作人员,要快速引导人员从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迅速撤离,切勿盲目乱跑,切勿惊慌失措,严防一窝蜂的拥向出口,造成挤压、踩伤事故;

5、调查实事求是,尊重科学。

四、机构组成和工作职责

1、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员:

职责任务: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调配救灾、疏散、抢险力量。

(3)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馆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有关安全技能训练,不断提高职工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4)保障物资供应,严格按照预案要求积极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5)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把不良影响与损失降到最低点。

(6)随时将事故处置救援情况报文化局。

2、抢险救灾队伍

2 (1)工作组 成

员:

责:根据事故类别,全面组织救援抢险工作,及时抢救被困人员及重要物资,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职工和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2)后勤保障组

员:

责:根据事故类别,确保抢险设备设施及物质供应,负责联系医院对伤员进行及时救治或进行抢救,负责现场抢修及灾后水、电等恢复工作,保证图书馆的水、电等正常供应。

(3)警戒疏散组

员:

责: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维护图书馆正常秩序和抢险工作秩序,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有效、安全地疏散广大人员撤离危险地带,安定人员情绪。

(4)通讯督导组 成

员:

责: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负责对事故的原因、发展形势、产生后果进行分析、预测,负责事故现场处理过程和结果的对内、外信息发布工作。

3、其他工作人员

做好所在岗位的救援和疏散工作或根据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安排

3 执行任务。

五、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置救援程序

1、发生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区文化局,同时根据初步已知情况应通知公安、消防、安监、防汛等部门,迅速派员赶赴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

2、应急预案启动后,处置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采取行动,相关人员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按照领导小组组长指令开展处置救援工作。

(一)火灾事故

1、处置措施: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

(3)在向上级部门和单位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专门人员到显眼位置或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现场。

(4)消防车到来之后,馆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5)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注意事项:

(1)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2)工作人员迅速疏散广大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4 (3)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4)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必要时切断电源,防止火势蔓延。

(二)活动突发事件

1、处置措施:

(1)在活动中,发现货确认建筑物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电气设备或其他物品爆炸、收到恐吓电话、发现可疑物品、电线短路起火、活动拥挤且无序进行、人员伤亡、自然灾害无法进行等,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单位领导。由领导根据预案和实际情况现场指挥救援疏散。

(2)应急预案起用后,领导小组人员按分工和职责要求,全面进入紧急工作状态。

(3)如人员出现伤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往周边医院救治,情况紧急报警求助。

(4)立即确定疏散路线,并组织人员疏通所有安全通道,排除障碍,引导人员分流,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5)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相关区域。

2、注意事项:

(1)领导应根据险情结束、隐患消除后宣布应急状态的终止。 (2)应急预案终止后,领导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的发生原因做出调查,并就事故原因、事故过程、经济损失、经验教训等做出书面报告。

(三)踩踏事故

5

1、处置措施:

(1)人员在经过楼梯因拥挤而发生踩踏事故时,工作人员要及时切断后面人员的通行、抢扶被压倒的人员。

(2)对受伤人员进行逐个了解情况,并立即拨打“120”请求救助,将重伤人员送到周边医院救治。

(3)立即通知受伤人员的家人,并派专人护送、照顾,直到受伤人员家人赶到为止。

(4)做好其它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解除他们的恐怖心理,保证图书馆正常的开放秩序。

2、注意事项:

(1)日常对人员进行文明行为教育,教育人员上、下楼梯时切勿追逐、打闹、拥挤,防止踩踏挤压等不安全事故发生。

(2)对人员在上、下楼梯时故意打闹、堵塞楼道通行的不良行为及时制止、批评教育。

(3)对楼梯处的应急照明设备进行日常检查维护,防止因夜间突然停电造成人员在上、下楼梯时的意外伤害事故。

(四)停电事件

1、处置措施:

(1)获取供电部门通知,由办公室主任负责通知各部门,落实图书馆开放等具体工作。

(2)如遇突然停电,办公室主任需通知物业了解情况,各部室职工需将人员控制在室内,稳定人员情绪;如停电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

6 由各部室主任负责安排人员依次疏散。

(3)疏散人员时,应立即打开重要地段的应急照明。所有职工分别控制楼道、楼梯口、主要通道,组织人员有序疏散,防止拥挤、踩踏。

2、注意事项:

(1)办公室人员要定期对电器、线路等进行检查,避免因本单位自身因素出现的意外停电事故。

(2)在每个疏散通道配备应急照明设备,加强日常检查维护,保证应急照明设备的正常使用。

(3)利用职工大会定期对职工进行停电应急有关的知识教育宣传。

(五)自然灾害

1、处置措施:

(1)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必须立即按规定报告情况,启动灾难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难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难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人员安排情况。

(2)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指挥工作人员进行抢险救灾。 (3)迅速组织受灾人员按照预案进行人员转移或疏散,防止拥挤、踩踏。

(4)做好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5)为保障安全,必要时,切断有关电源。

7

2、注意事项:

(1)平日密切关注气象、地震和灾难预告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加强预防,做好应对准备。

(2)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处理日常事务。

(3)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4)负责灾后防疫和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5)落实灾后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饮水、卫生工作。

(6)做好危困职工的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7)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六)紧急事态

1、“紧急事态”是指馆内暴力、恶性伤害、敲诈勒索案件、严重殴打突发事件等。

2、处置措施:

(1)一旦发生紧急事态,知情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领导,必要时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或拨打“120”救护车。

(2)控制事态发展。 (3)救护救治人员。

(4)配合公安干警制止不法分子,直至抓获。 (5)保护现场,保存物证。

8 (6)按规定程序报告上级,告知人员家人及本馆职工家属。 (7)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了解事态发生的真实情况。 (8)总结经验教训和书面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七)无组织活动情况下的人员人流控制

1、处置措施:

(1)专职人员密切注意室内监控,一旦发现人员人流增速异常第一时间报单位领导。

(2)及时增加物业、工作人员参与人流疏导和秩序维护。增设明显的疏导标识。

(3)限流。目前国内外对于人员拥挤的判别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有规定指出景区、景点内达到1㎡/人、室外达到0.75㎡/人,即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当人员拥挤程度达到1㎡/人,视情况采取间断放行或人员只出不进等临时限流措施,避免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

(4)加强对可疑行李的必要安全检查,严防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和烟花爆竹进入。

2、注意事项:

(1)物业、窗口工作人员加强日常巡视。

(2)对人员聚集阻碍楼道内通行的情况及时予以制止。 (3)对人流疏导、限流等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检查。

六、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突发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置救援工作中,工作滞后、反应迟钝和不听从指挥,工作不负责任,影响事故处置工作的有关人员,

9 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门审理和追究其刑事责任。

10

第三篇: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全面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我县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切实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和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工作原则

一、全程预防、全程控制:对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可能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一定数量死亡或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危害,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突发的食品安全情况实施全程预防、全程控制。

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三、明确职责、落实响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明确职责及响应。

四、科学决策、依法应急: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法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加强监测、群防群控: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六、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故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级人民政府认定的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救助体系

一、浮梁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

(一)指挥部领导成员:县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县长当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对口负责人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局长任副总指挥。

(二)成员单位:根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应急指挥部主要由县发改委、县经贸委、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广播电视局、县电信局等部门组成。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根据《应急预案》,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工作;

2、制定与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审议批准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4、及时向县应急委员会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升、降应急响应级别和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

相关部门的职责:

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开展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2、县卫生局: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负责突发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病员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依法开展对突发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3、县发改委:负责将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及有关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必要时采取响应措施进行调控,保证供应,稳定物价,维护市场秩序。

4、县经贸委: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

5、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负责生猪屠宰加工以及流通领域内畜禽产品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县工商局:依法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7、县质监局: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8、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协助卫生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及食堂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9、县环保局: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对污染物的处置工作,依法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10、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维护事发地治安秩序。

11、县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违纪等问题的检查监督和查处。

12、县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13、县广播电视局: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对外宣传工作,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14、县电信局:负责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的管理以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和删除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1、职责

(1)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应急处置决定和指示,具体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县应急委员会、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根据授权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6)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通信、经费和技术保障等工作;

(7)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法律法规、救护知识宣传、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

(8)对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行《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进行检查和评估;

(9)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主任与副主任

(1)主任: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

(2)副主任:由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负责人担任。

3、联络通讯情况

(1)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联系人名单

(2)主要成员单位举报电话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地址:浮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浮梁县朝阳大道68号)

电话: 2620836

传真: 2620829

(四)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置情况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和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

1、事故调查组

(1)组成: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可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负责或明确其中一部门牵头负责组织。

(2)职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乡镇政府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事故处理与案件查办组

(1)组成:事故发生环节的相关监督职能部门负责组织。

(2)职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惩办违法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3、医疗救治组

(1)组成: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2)职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综合组

(1)组成: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

(2)职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以及对外宣传。

5、专家咨询组

(1)组成: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

(2)职责: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造成的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6、现场检测与评估组

(1)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

(2)职责: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现场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政府有关部门。

7、信息发布组

(1)组成: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处置的县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或者根据事故的类别等情况确定具体成员。

(2)职责:迅速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负责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监控、管理工作;对境外媒体的造谣和歪曲性报道,组织驳斥澄清。在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时,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

二、日常管理机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为:

1、组织协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相关问题,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进行核查;

2、负责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

3、组织编制和修订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组织建立和管理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

5、指导各地实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库,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

1、职责:

(1)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

(2)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3)参与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4)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意见。

2、专家库

运行体系

一、监测、预警、报告、举报、通报

(一)监测与预警

1、监测:建立全县统一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1)县农业局:发布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检测信息。

(2)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

(3)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

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2、预警

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教体局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按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初步确定预警级别,拟定处理措施,向县应急委员会提出发布预警信息和建议,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二)报告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系统,信息报告和通报系统,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系统等。

明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通报时限及责任主体。

1、报告单位及人员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餐饮单位及人员;

(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及人员;

(3)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及人员;

(4)各级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及人员;

(5)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2、报告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30(含30)人以上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报告时限

(1)责任报告单位、个人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

(2)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4、报告程序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向县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县级人民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ⅳ级以上(含ⅳ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至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报告要求

(1)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进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三)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政府有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管理职责的行为。

县政府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四)通报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之间应当及时通报。

1、通报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30(含30)人以上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2、通报方式

(1)县政府有关部门接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

(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应急委员会和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通报,对可能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相关地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3)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信息报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报告县应急委员会并通报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

3、特殊通报

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时,经县应急委员会批准决定,及时上报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新闻通报

对于食品安全事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及时上报县应急委员会,由县政府办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处置的县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对外发布,做好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分四级,ⅰ级响应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ⅱ级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人民政府决定,ⅲ级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市人民政府决定,iv级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县人民政府决定。

1、特别重大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ⅱ级)

特别重大和食品安全事故事故(ⅰ 级ii级)涉及我县的,县应急指挥部在国家、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特别重大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迅速下达应急处置指令。

(2)县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队伍及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启动相应专业组开展应急处置,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3)县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和县应急指挥部要求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

(1)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有关部门接到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报告。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进行先期处理。

(2)被确认为ⅲ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立即启动《景德镇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人民政府和县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救援和紧急处理行动。

3、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县人民政府决定,并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1)县政府应急响应:县政府负责全县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报告和建议,决定启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本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和其它紧急处理工作。

(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响应: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的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作出初步评估,按规定向县应急委员会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启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

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二)指挥协调

1、县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组织实施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协调指挥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援救重大事项决策建议;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指导对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三)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进行现场处置,有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响应的终结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三、后期处理

(一)善后处置

县应急指挥部责成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二)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结束后,县应急指挥办公室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组织研究改进应急救援工作措施,并抄送县政府有关部门。

四、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负责承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对媒体发布的信息应当经县应急指挥部审定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二)通信保障

县应急指挥部及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县直部门、单位、专业队伍应建立通畅的通讯方式,确定固定联系电话并保持24小时有人值守,明确带班领导,配备相应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参与现场处置的专业队伍应配备无线通讯工具,以适应应急处置的工作需要。

(三)医疗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四)人员保障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人员、组织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五)技术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受县应急指挥部或者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委托,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六)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七)经费保障

县政府应保障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县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对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专业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经费。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保障经费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应急预案》提出,经县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县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对《应急预案》保障经费的使用与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专款专用。

(八)演习演练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根据《应急预案》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演习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

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演练进行全面的总结和评价,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九)宣教培训

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宣传,提高消费者风险和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篇: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推荐)

公司为生产型企业,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维护公司人生安全,有效处理公司突发安全事故,使公司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我公司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办公室设在专职安全办,

应急电话:

第二条公司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含公司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重大设备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第三条、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公司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总经理报告,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同时报人力资源部。公司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人力资源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四条具体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严禁超速行驶和醉

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县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县安委会及集团公司安全科。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公司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公司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县安委会及集团公司安全科。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设备安全事故

1、公司要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完好情况,做好电工一线工人的培训工作,适时进行资格证书的审查。

2、事故发生后,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及时抢救受伤员工,并报打120请求援助,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公司各部门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申报公司,经同意后方能实施,公司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定安全预防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2、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抢救受伤员工,及时将事故信息报总经理及相关部门。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公司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公司者,公司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公司,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3、对受伤员工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发生食物中毒安全事故,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及时报打120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第五条应急预案生效日期

【范文网】

第五篇:特殊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特殊药品的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特殊药品在购进、运输、贮存、销售和使用等环节中安全事件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科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况特殊药品的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

(一)因滥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造成人身死亡的;

(二)注射用麻醉药品流失、被盗数量在10支以上;

(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固体制剂流失、被盗数量在100片(粒)以上;

(四)发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滥用成瘾人群。

三、特殊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统一指挥的原则,建立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特殊药品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制度。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特殊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分管

院长任组长,药学部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协调特殊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定特殊药品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工作程序;

2、建立特殊药品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系统和保障体系;

3、解决特殊药品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快速有效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避免事件扩大,力争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负责指挥特殊药品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组织特殊药品突发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五、预防监测与报告

(一)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特殊药品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

(二)各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特殊药品的购进、运输、贮存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

(三)各部门及个人,应依照本预案规定,及时报告本部门发生的特殊药品突发安全事件。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特殊药品突发安全事件。

(四)各部门及个人在发现特殊药品突发安全事件后,应立即报

告科主任,科主任立即报告院领导和保卫科,同时上报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公安部门。

(五)特殊药品突发安全事件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波及范围、伤亡人数、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面临的问题、事件报告单位、报告人和报告时间等。

六、 应急处理与程序

(一)对符合本预案第二条规定情况之一的,应急领导小组应当立即决定按照本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二)各部门在按照本预案作好报告的同时,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及时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三)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立即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并采取必要的紧急控制措施及救治行动,消除突发安全事件。

(四)特殊药品突发安全事件处理完毕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当根据事件性质、危害范围,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及时分析、总结事件发生的原因,评估影响,提出防范意见,并将调查处理意见报告院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

(五)特殊药品突发安全事件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

七、 法律责任

各部门及个人,凡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其相应职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安全员岗位职责及权限下一篇:安全师资队伍建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