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矿石购销合同范文
矿石购销合同
篇一:矿石购销合同 矿石购销合同
卖方: 买方:
买卖双方就矿石购销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矿石名称及指标:铁矿石
二、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汽车运输、交货地点为:
三、重量及数量: 吨
四、包装方式:矿石用编织袋包装,每袋重量约 50 公斤。
五、交货期限:卖方于 年月日时前将货物送达合同地点。
六、验收方法:
1、重量:以双方共同过磅净重数量为准,化验后扣除水份超过5%部分
2、矿石量:矿石粉碎后双方共同取样,一式三份,其中共同签字封装仲裁样一份、双方各执一份,样品均用密封袋封装,以买方化验结果结算。
七、价格及结算方式:按照钼含量每吨度价格为元,双方对化验结果认可后当天以现金方式全额付给卖方,
八、异议解决:如卖方对化验结果有异议,可于化验结果报出后的3日内提出仲裁要求,由双方共同派人将原经双方签字封装的仲裁样送往双方认可的化验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化验,以仲裁结果为准进行货款结算,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如车费、仲裁费等,由造成原因的一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任一方违约,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承担相应诉讼费用
十、违约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可向任一人们法院起诉 十
一、本合同正本属于填空格式文本式样,经双方确认无任何涂改。 十
二、其他约定: 十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自共同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本合同签订于 年月 日 即日生效
供方: 需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篇二:矿石购销合同 矿石购销合同
甲方:水钢观音山矿业公司合同编号:
乙方:水城县鑫磊砂石厂 签订地点:钟山区观音山矿 签订时间:20090102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二、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1、矿石按湿量(超出8%按超多少扣多少计算)计量,矿石品位及水份以甲方化验结果为准,乙方如有异议,可在15日内提出对付样进行化验。如对甲方化验数据有疑问,可请其它化验权威部门进行仲裁,以仲裁结果为准。
2、凡mgo含量低于19%按作废处理。不计量不计价。
三、计量方式:以过磅量为准,每月28日前到观矿生产技术进行结量。
四、交(提)货地点:观矿白云石采矿车间成品矿仓或协商地点。
五、运输费用负担:乙方负责,乙方自行运输,
六、合理损耗及结算方式:正常情况以观矿计量为准,每月 26至28日进行结帐。
七、包装标准:散装
八、乙方每月向甲方供白云石块粉矿不低于3000吨。无特 殊情况(大的自然灾害、停电、国家强制停产),产量欠量按欠1吨扣1吨进行结帐(如本月实际收购量为2500吨,欠量500吨,实结账量应为2500-500=2000吨)。
九、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甲方现场取样化验, 如有异议由仲裁机构进行化验仲裁。时间不超过十五天。
十、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 十
一、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有效期为2009年01月02日至2009 年12月31日。
十三、供货根据实据情况双方协定,价格随市场变动双方协 商一可进行调整,再另签订协议。 煤炭供货协议
甲方:贵州省毕节地区煤炭工业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价、供货时间:
二、质量波动具体结算方法:(详见附件)
三、卖方对质量负责期限:从原煤发运进厂到该批原煤样各项理化示检验完毕后30日内。
四、交货地点、方式:通过计量后在双方约定的贵州博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分公司原煤堆场内交货。
五、运输方式:乙方自办运输,送货到甲方厂内指定地点卸车。
六、损耗及水份计算方法:不计损耗,水份按甲方验收时实际测定值为准,超合同基数部份扣量结算。
七、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如下:
(1)验收方法:数量以甲方法国衡计量为准,质量以甲方质检结果为准(不留实物,保留副样十日)。
(2)如结果有异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为默认。
(3)提出异议处理方式:因质量产生的异议,乙方向甲方提出异议申请,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向质量检验部门送系提取副样进行复验或仲裁,甲方根据复验或仲裁结果进行结算。
八、结算方式:
1、甲方每天收到乙方原煤供货量检验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当日供货量货款。
2、乙方负责提供增值税发票及相关煤检发票给乙方。
九、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办法: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所管辖区域的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十
一、其它约定事项如下:
(1)乙方供货给甲方总量不低于2500吨。
(2)乙方严格按协议组织原煤均匀进厂(甲方原因除外)。 (3)原煤硫每低0.1%加拾圆,低至0.3%以后不再加价。 十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十三、合同期限为:2009年6月29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 甲方名称:
甲方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代表: 乙方名称:篇三:矿石购销合同范本 铝矿石购销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的铝矿石、铝矿粉,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
铝矿石: %(最小)铝矿粉: %(最小)
二、交货期:
三、每月供货数量及供货年限:
四、交货地点: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
1、单价:铝矿石_____元/吨
2、价格调整:铝矿石品位高于____%,均按每提升1%以 元/吨的比例奖励;铝矿石品位低于____%,按每降低1%以 元/吨的比例惩罚。
六、品质、数量及结算依据:
品质指标:提货时双方代表共同取样,一分三份,双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为公证样;双方各持一份样到检验机构进行化验,如果此二份样的化验结果之差异在0.5%以内,最终结果以此二结果的平均值为准,如果其差异超过0.5%,双方共同执公证样在同一化验机构进行化验,其结果为双方所规定的品质数量均为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依据。
七、付款和结算: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将全部货款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卖方在款到发货后5个工作日内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货款多退少补。
八、货物发运及提货:
由买方以书面形式指定提货人自提。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卖方当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违约及违约金: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作为补偿。 十
一、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通过传真签署同等有效。 卖方:_______ 买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
第二篇:矿石购销合同范本
铝矿石购销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的铝矿石、铝矿粉,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
铝矿石: %(最小)铝矿粉: %(最小)
二、交货期:
三、每月供货数量及供货年限:
四、交货地点: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
1、单价:铝矿石_____元/吨
2、价格调整:铝矿石品位高于____%,均按每提升1%以 元/吨的比例奖励;铝矿石品位低于____%,按每降低1%以 元/吨的比例惩罚。
六、品质、数量及结算依据:
品质指标:提货时双方代表共同取样,一分三份,双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为公证样;双方各持一份样到检验机构进行化验,如果此二份样的化验结果之差异在0.5%以内,最终结果以此二结果的平均值为准,如果其差异超过0.5%,双方共同执公证样在同一化验机构进行化验,其结果为双方所规定的品质数量均为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依据。
七、付款和结算: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将全部货款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卖方在款到发货后5个工作日内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货款多退少补。
八、货物发运及提货:
由买方以书面形式指定提货人自提。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卖方当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违约及违约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 %作为补偿。 十
一、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通过传真签署同等有效。
卖方:_______ 买方: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
第三篇:矿石购销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石收购工作的管理,规范矿石收购工作的程序,确保收购矿石的质量,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收购矿石的工作原则: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充分发挥优势,利用社会资源、互利 互惠、买卖公平、遵纪守法。
二、矿石收购的工作程序:
(A.1)矿石资源调查→(A.2)预采样并送检→(A.3)矿石定价→(A.4)编制矿石收购计划→(A.5)签订矿石购销合同→(B.1)取大样送检→(B.2)安排起运和现场监装→(B.3)计量→(B.4)取小样和现场监卸→(B.5)制样化验→(B.6)结账→(C.1)报表上报→(C.2)收矿工作总结及责任追究 工作内容:
(A.1) 矿石资源调查:购矿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周边或相关地区的矿产资源进行摸底调查,了解矿产品行情,并及时上报公司。
(A.2)预采样并送检:由购矿单位牵头对原矿和精矿组织摸底取样,并送相关部门进行化验分析和选矿实验。
(A.3)矿石定价:公司成立由总经理、生产副总、行政副总、选矿厂厂长、化验室、调度室、财务及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组成的矿石采购领导小组。根据(A.1)(A.2)项内容,采购领导小组进行经济效益测算,并确定矿石收购价格并添报矿石采购评价表。此项工作由办公室备案待查;参与人员要对经济效益测算的内容保密,否则视为违纪。
(A.4)编制矿石收购计划:购矿单位按照公司实际生产需要,依据周边资源情况,编制矿收购计划,审核通过过后,依据以上各款工作内容,下达矿石收购计划。
(A.5)签订矿石购销合同:根据以上各款的工作内容,经公司总经理签署,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及购矿单位共同签审。审核前要详细核实供矿单位的经营资质(即相关证照资料)齐全,确定矿产资源的合法性。购销合同由行政副总负责制定,切实保障公司利益并且合法有效。 (B.1)取大样送检:购矿负责单位依据矿石购销合同,组织相关部门取矿石化验大样,取样过程要严格,确保取样的代表性;化验结果报购矿主管部门确认(并保留化验原始凭证),没达到合同规定质量的不安排起运。
(B.2)安排起运和现场监装:在完成以上各款并得到确认后,购矿主管部门即可安排供矿单位按时按量送矿石。供矿单位在装车起运时,购矿主管部门至少安排2人现场监管,每张单据必须有监管人签字,否则不能起运。
(B.3)计量:矿石过磅计量时购矿方至少要有2人现场监磅,接受过磅前必须有现场监管人的签字,以保证磅单的有效性,过磅后保留原始凭证。
(B.4)取小样和现场监卸:取小样由化验室执行,供矿方可派人监管,购方当值人员不少于2人,所取矿样要缩分成两份,一份送制样间制样,另一份封存做备查。
(B.5)制样化验:制样化验必须按照化验操作规程操作,确保数据的准确,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制度。
(B.6)结账:财务部门依据磅房开据的过磅单报表、化验结果等,按照矿石购销合同商定的价格结算(有预付款的,在结算时扣除)。
(C.1)报表上报:每月25日前,购矿相关部门将购矿数据汇总,由相关领导签字,以书面EXCL表格的方式,送达财务部。
(C.2)收矿工作总结及责任追究:每次采购工作完成后,进行采购工作总结,对在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责任感,在购矿过程中要秉公办事,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工作纪律
(1)工作人员与供矿单位进行业务往来时,必须在2人以上(如:监管、过磅、相关取样制样、化验等),接收公司监督。
(2)不得已任何形式的理由和借口或向供矿单位索要财物。 (3)不得向供矿单位泄露矿石收购效益的测算情况。
六、责任追究
(1)对在采购过程中出现问题的相关环节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根据情节轻重及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的大小,分别予以相应的处分,触犯国家法律者,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2)对违反本制度及流程进行违规采购者,不管发生在哪一级领导,均追究责任; (3)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在本制度的其它环节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执行到下一环节;
第四篇:矿石包销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为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如下合同,本合同有效期为十年。
一、基本资料
1、乙方矿山必须具备合法开采手续,并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的资料的复印件。
2、乙方提供的文件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变更,过期,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新的有效文件,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包销商品
乙方矿山生产的所有规格的矿产品。在合同期内,甲方具有自主销售的权利,乙方不得再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销售,否则视同违约。(三级料 年 月 日开始从供货)
三、商品质量要求及分类
甲方负责矿山产品的质量控制,对每种规格的产品提出选矿指标,并负责选矿指导,乙方要配合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一级,二级,三级矿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视为违约。
四、商品价格要求
1、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确定包销产品的供货价格,定立的价格在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改变。到下一,如果包销的产品市场价格提高较大,乙方确需进行调整的,必须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积极配合调整价格情况下乙方保证供货,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供货。但不得因供货价格问题拖延或拒绝向甲方供货,否则视为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2、具体矿石价格:合同第三条提出的一级矿石定价每吨三百元,二级矿石一百六十元,三级矿石每吨四十元。
五、排除竞争及保密要求
1、在本合同有效期或延续期间,乙方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绝不向第三方出售相同规格的产品。否则视为违约。
2、在本合同期限内及本合同期限届满或终止后,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内容泄露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国家政府主管部门或相关权力机关另有要求除外)
六、付款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预付作为所包销矿石的预付货款;待乙方所供矿石总价达到时,甲方再付预付款元,以此类推。
七、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责任时,该方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必须及时电告对方,并在15日内出具有关主管机关的不可抗力证明、请求延期或部分履约或不履行。
八、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及双方约定履行,不得单方取消或终止该合同,除不可抗的因素(政府行为,矿石枯竭)否则将视为违约,违约方将向对方支付二百万元的违约金。
九、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协议期满前30天内,甲乙方均可优先考虑并书面通知对方续签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涉及到的条款,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条例执行,或由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共同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铁岭市人民法院通过诉讼处理争议。
4、本合同附件有:乙方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本合同未约定的其它事项,双方方可以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或备忘录。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代表人:乙方:
第五篇:矿石车辆运输合同
甲方(托运人):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运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条例,甲乙双方为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运甲方会理县新发镇铁矿石运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承包内容:矿石运输
二、 合同工期:
1、 工程地址:会理县新发镇
2、 工程期限:
3、
承包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 运输里程及车辆要求:
1、运输距离由甲方的采矿场运至甲方的选厂全程运距为30公里,一步到位每吨的价格人民币¥ 15.5元(大写:拾伍元伍角)。油料,维修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付款方式
乙方车辆进场运输后,每日一结算支付。
五、安全要求:
1、乙方运输车辆要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尤其要注意安全生产,要特别注意在放炮时,装车时,运输中,卸车时等安全生产关键点上严防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如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如故自动放弃运输权,造成甲方车辆不足或满足不了生产能力,不能保维持甲方正常生产,则甲方有权自运或外请车辆运输乙方无权干涉,更不得借机滋事。
六、甲方责任
1、确保乙方有工作量,运输车辆每月工作时间不低于25天。如每月工作时间少于25天,根据出勤天数补偿乙方损失每车1000元/天。
2、根据乙方每日上交的运输票据支付运输费用。
3、在无工作量无作业面时须提前2个月传达乙方。
七、乙方责任
1、乙方要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并按时上交当天的运输票据。
2、乙方要有责任对司乘人员进行安全运输教育、奉公守法、团结友爱、文明施工,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
3、乙方司机要遵守秩序,排队依次合理运输,不得造成交通拥堵,必须安全将铁矿石运至甲方选厂,并卸掉车内全部铁矿石,不得随车带走余矿,否则扣除当车的全部运输费。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