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发展论文

2022-04-12

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发展论文(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是文化发展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还可以说是艺术作品创作、文化创新的源泉。一个地区若非物质文化遗产暗淡无光的话,就好像这个地区的水源被节流了一样,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便失去了原有的光彩。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利用工作,将会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美丽包头的文化发展中散发出璀璨的光芒。

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发展论文 篇1:

贵州非物质文化视角下的文献典籍保护与实践

[摘要] 绚丽多彩的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贵州各族人民在历史的长河中用自身独特的智慧创造并奉献给全人类的珍贵精神财富。随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推进,一方面,挖掘和整理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的文献典籍,成了现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文献化方式保存以达到传承的目的,成了现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现实要求。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献典籍 保护与实践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精华、民族智慧的象征和民族品质的结晶。文心相传,千古不绝,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传承民族文化的文脉,我国的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可以在文献典籍中寻找到他的踪迹,从蔡伦造纸到毕昇发明活字,从耕耘稼穑到纺织晕染,在典籍中都有翔实的记载。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典籍,是指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关的文献资料记载,它是一种特殊的地方文献,现今,挖掘和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文献典籍以及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运用科学的现代化手段将其文献化,正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延伸和扩展,因为他承载着民族文化的厚重,是中华古老文明和灿烂文化的载体,也是中华民族共同心理的历史积淀。贵州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创造过程中,创造了无比丰厚灿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积累了丰富多样的文献典籍,这些民族文献典籍同样是祖国宝贵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更是贵州各民族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中的文献典籍资源

贵州地处云贵高原东部,有汉、苗、布依、侗、土家、彝、仡佬、水、回和白等17个世居民族,作为一个多民族集居的省份,每个民族因不同的历史原因,形成了各自具有鲜明特色的民族习俗,构成了贵州绚丽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充满着生存的智慧、创造的乐趣、审美的情调、人际的醇厚,它们是贵州先民世世代代传录至今的生活方式的总汇,是贵州向全人类奉献的精神文化财富。2005年12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了首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侗族大歌”等91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入选。此后,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及广大文化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贵州省在遗产普查、申报、传承人认定、宣传教育、开发利用和立法保护及分类保护等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目前,贵州省已有“侗族大歌”世界级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项,国家级名录73项125处,省级名录440项,市(地、州)级名录882项,县级3438项。这些代表作名录都具有鲜明的民族和地方特色,反映着贵州各族人民特有的人文精神和气质,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和艺术价值。其中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密切相关的文献典籍部分更显珍贵,在贵州省分布的第一、二、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中的文献典籍有:民间文学的中的经文唱词如:苗族神话叙事歌《仰阿莎》、苗族《古歌》、苗族口头经典“贾”、侗族民间文学《珠郎娘美》、布依族摩经、苗族民间文学《阿蓉》、布依族口传史诗“布依族盘歌”、苗族的“刻道”“歌棒”、苗族古歌古词、独山愿灯、盘县彝族毕摩祭祀等;民间音乐类的曲目唱本,如:侗族琵琶歌、侗族大歌、洪州琵琶歌、布依族铜鼓十二则、盘江小调、布依族“好花红”等;民间舞蹈类的舞蹈作品文本,如:苗族格哈舞、锦鸡舞、畲族粑槽舞、反排木鼓舞、鼓龙鼓舞长杉龙、布依族“雯当姆”、瑶族打猎舞、松桃瓦窑四面花鼓、莲花十八响、苗族板凳舞、彝族撮泰吉、苗族芦笙技巧舞“滚山珠”、苗族大迁徙舞、彝族铃铛舞、采月亮等;传统戏剧中的戏曲剧目,如:侗戏、思州傩戏傩技、福泉阳戏、思南花灯、德江傩堂戏、石阡木偶戏、布依戏、安顺地戏、阳戏、花灯戏、仡佬族傩戏、蓬莱布依地戏、马路屯堡地戏等。曲艺中的剧目,如:嘎百福、君琵琶、安顺唱书、水族双歌等等;当然还包括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中记录其中传承谱系、工艺流程、历史沿革的地方文献典籍等,这些文献典籍既是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的历史证明,能客观公正地评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源流,他们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保存好这些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传承好这些人类的精神财富,是我们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的责任。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文献典籍的运用

贵州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规范化保护工作起步较早,2003年1月1日,《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颁布的第二部省级地方性民族民间文化法规。2004年7月,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委员会成立。2006年9月,更名为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同期,全省各级政府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非遗保护机构。2005年12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首批9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式以一种全新视角展现于世人。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贵州有31项40处名列其中。2007年6月5日,文化部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贵州12人名列其中。2007年10月15日,贵州省文化厅公布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93人。2008年6月7日,国务院公布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其中贵州新增项目31项49处,扩展8项12处。2009年9月30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将贵州侗族大歌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侗族大歌成为全世界人民共同享有和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此后,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贵州省在遗产普查、申报、传承人认定、宣传教育和立法保护等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2011年6月,国务院公布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贵州省又有11项24处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全国的国家级非遗项目中名列前茅,无论是从项目数,还是从保存的门类和原生性特性来看,贵州已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大省[1]。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施行,这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之后第二部国家文化领域方面的重要法律,标志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进入依法保护的新阶段,也标志着中国社会在文化自觉和文化发展理念方面的重大推进。2012年5月1日,《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施行,是贵州各族人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一件大事,使我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到了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乡建设规划中,标志着贵州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也将从社会法规层面得到切实的保障。

如果说贵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资源大省走向保护发展大省,是在法律保护的框架下开展的具有探索意义的整体性保护、抢救性保护和生产性保护的非遗保护模式,那么说这些成绩的取得,同样离不开扎扎实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文献典籍的保护和利用工作。一是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和申报,这两项基础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离不开文献典籍的搜集和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献典籍有着密切的关系,尤其是在项目的申报文本中,涉及到项目的历史渊源和传承谱系两个主要内容,更需要相应的文献典籍支持,它不仅是项目文本不可或缺的主要内容,更是该项目起源、流布、传承和发展的史实依据。二是随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不断推进,国家四级名录的建立和完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单位或个人正在开展的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的编纂工作;各类图书馆馆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展览工作;各级档案部门开展的“档案文献遗产工程”;文化部开展的“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工程[2],这些工作的开展成了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的延伸和扩展。三是现今各地正在推进建设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和传习所(基地),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密切相关的文献典籍陈列和展示成了这些建立这些场所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说我们已自觉地认识到在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中对文献典籍的保护已成为了现今非遗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化的实践与延伸

如果说过去我们对待非物质文化遗更多的是强调传承和发展,不太注重保存保护工作,那么随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规律的再认识和实践,现今在如火如荼开展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化,就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工作的最大实践。2011年6月1日颁布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这就非常明确地规定了国家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保存、保护两种方式。一般来说,在我国以口传心授为传承和传递方式为其基本特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产生、发展、繁荣于农耕文明(也包括游牧文明)条件下的精神文化产品,其所反映的宇宙观、社会观、人事观、伦理观等,是与当时低下的认知水平、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和伦理家族社会相适应的。文明发展了,科学昌明了,社会进步了,人们的认知水平提高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必然会出现整体衰微、部分消亡或者发生变异的趋势,这是一条不言自喻的文化发展规律。当今我国所处的是一个全球化、现代化、城镇化的时代,社会的急剧转型及其带来的深刻的社会变化,包括生存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巨大变迁,给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的冲击力度是前所未有的,在总体衰微趋势下的“非遗”,一部分仅以口传为生存方式而不以物质为依托的项目,如口头文学、传统戏剧、传统曲艺等,部分已日益脱离了民众日常生活的需求,濒临困局甚至遭遇灭顶之灾。对待这些为群体创作与世代传承,如今却遭遇传承困局、生命脆弱的口头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用“整体性保护”等措施和单个项目抢救模式也难以达到预期保护效果的,就必须不失时机地以笔录、音像、数字化等手段将其记录下来,并予以出版(纸质图书、电子书、音像制品、数字化数据库)、存档(存于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传习所等),以供更广泛的读者阅读、鉴赏、参考、传播和研究,从而使其传之久远,让后人根据这些记载了解已经逝去的那个时代的历史遗迹和社会风貌,也可以从这些作品中得到艺术的享受和审美的熏陶,这或许正是本文提出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化的最好解释。因此,我们提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田野调查,运用文字、口述访谈、录音、录像、数字技术等手段手集,通过学术分类,加以整理、分析、存储,将这些文献、图片、声音、影像及历史资料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化,从这个意义上讲,既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近年来,贵州充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成果,特别是对濒危的非遗项目开展田野调查和非遗文献资料的抢救保护整理,正在编纂出版《山地文明的典藏?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从书《名录图典》、《项目纵深》、《田野报告》、《口述实录》、《行走阅读》、《探寻思辩》、《民间戏本》、《文献索引》等,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典籍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存保护,当然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具体表现。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典籍的思考与展望

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开展,从普查到认定与申报,到现今的立法保护,应该说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一系列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相对薄弱,近年来,随着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力度的加大,中央及省级财级对我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费的投入也逐年加强,但市(州)及县级财政的保护经费大多是靠向上级业务部门的拨付支持。二是专业技术人才十分缺乏,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如果说过去的五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及抢救性保护的五年,那么今后的工作重点应是如何管理与保护、传承与发展,正是这样,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和要求尤显重要,对古籍文献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更显迫切。三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文献部分的研究和利用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无论是前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和认定,还是后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展示,以及文献典籍的文献化数据化工作,都离不开对文献的重新编目、研究利用以及部分古籍修复等,但因认识及专业人才方面的因素,仍有许多的困难。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典籍的展望。一是深入开展普查,推进资源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总结普查工作经验,继续开展深入的项目调查工作,掌握资源动态,建立普查和名录资源档案,征集代表作品。推进资源信息的数字化建设,建立数据库,并搭建信息网络平台。二是加强名录项目和传承人的文献记录和管理工作。对于我省有重大影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濒危项目,如贵州国家级和省级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地方特色项目和濒危项目,科学运用文献化记录的方式进行强制性保存工作。三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以传统美术、传统医药、传统技艺类项目为依托,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建设一批以生产、传习、展示、销售为主要功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基础设施建设,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弘扬发挥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与各大专院校与各地图书馆合作,建设专题博物馆,做好典籍文献的整理工作,抢救征集具有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和文献资料,建立并完善保存保管制度。四是大力宣传和弘扬文献记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意义。一是依托“文化遗产日”、各种传统节日、博览会等机会,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展览,不断提升文献典籍在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的重要作用。五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典籍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举办各种形式的学术研讨会,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典籍及其相关专题的理论探索,为非遗保护工作提供更多的理论基础和外延空间。同时,联合档案、文博、图书及各科研院所开展文献业务教育和岗位培训,不断夯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队伍的理论基础,提高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面发展。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典籍的保护和利用可以溯文化根源,探百艺流脉,复遗产本貌,明未来发展方向。一方面,挖掘和整理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的文献典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文献化方式保存以达到传承的目的,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现实要求。

注释

[1]根据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供的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数据

[2]贵州省从2008年以来,至今已有110部文献古籍进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这些珍贵的古籍文献已成为了我们认识和查阅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源流的有力依据。

作者简介

陆勇昌,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研究馆员。

作者:陆勇昌

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发展论文 篇2:

试谈包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利用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是文化发展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还可以说是艺术作品创作、文化创新的源泉。一个地区若非物质文化遗产暗淡无光的话,就好像这个地区的水源被节流了一样,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便失去了原有的光彩。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利用工作,将会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美丽包头的文化发展中散发出璀璨的光芒。

关键词:文化;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利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包头做为一个最具经济发展潜力的城市,在文化发展当中,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着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但随着我们城市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笔者通过这几年保护中的工作实践,试谈一下包头在传承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

一、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发展的需要

包头这座城市在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形成了多民族杂居,各民族间的文化溶合并生的地方文化。蕴含着复杂的历史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内涵,有着北方草原游牧文化与中原农耕文化相结合的特点。这也是包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色。

在这种历史文化背景与包头工业现代化高速推进的环境中,尤其显示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不重视传承,也许在不久的将来,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会“被隆隆的机器声彻底地湮灭”。著名蒙古族学者乌丙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有这样阐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一样,反映了一个民族和国家对自身特性的认同和自豪感以及被世界认可的程度。”我们试想,是该让人们来仅仅认同我们的工业化?还是让人们来认同我们的文化?

保护好先辈们遗存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途径就是要传承。对于我们这个具有移民特质的地区,在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遗失,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遗存不多的问题上,我们不应该去抱怨,更多的应该是去挖掘、传承、利用。只有在不断深入挖掘、整理的基础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传承下去,才能更好地被广泛利用。

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仅是保留一个习俗,或是一个有着民间特色的工艺品,也不仅仅是把一项技能或者技艺让人知道,让人学会。深远的意义在于,让人们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去感受和感知它与国家繁荣、发展、富强的关系,与我们居住的这个城市的关系,传递给市民对城市文化的认同和由此而生的文化荣誉感。可以肯定地说,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城市文化发展的需要。

二、包头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概况

自2005年包头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来,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收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154件。主要有梅日更召信俗、哈布图·哈撒儿祭祀、二人台、包头剪纸、计氏羊皮画等等项目。目前,包头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2项(梅日更召信俗、包头剪纸),自治区级12项,市级51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人,自治区级15人,市级75人。

这些数字与其他有着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地区相比是少一些。可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个宝藏,是可待利用的文化资源。

东河区是包头历史上的老城区,这里遗存着走西口文化的重重烙印。剪纸、面塑、刺绣、擀毡、清真茶汤等等民间传统技艺非常独特,在当地人的生活中倍受喜爱。

土右旗是传统戏剧二人台的诞生地和发祥地,围绕着二人台这个传统剧种,牌子曲、山曲、坐腔等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当地以至周边地区都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影响。

九原区是一个蒙古族和晋陕移民文化交融现象明显的地区,梅日更召信俗、二人台、民间剪纸等各具特色。尤其梅日更召信俗更是独具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遗存。

达茂旗是蒙古族聚集地,有着丰富的蒙古族民族民间文化。哈布图·哈撒儿祭祀、希拉穆仁婚礼、达尔汗传统马文化习俗是当地蒙古族人民引以为豪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固阳县的莜面饮食制作技艺、麻糖制作、传统圆锁仪俗、水印窗花和固阳童谣,以及胡麻油传统制作的老油坊等。其中很多是生活中仍然活态使用着的传统手工技艺,承载着几千年民俗文化的基因。

昆区、青山区、白云区、石拐区是新兴的居住城区,这里的人口多为建国后迁居来此,他们的文化生活体现了流变和融合性相结合的特点,这也是包头多元文化交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亟待挖掘的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我们更要在这些地区的传承与保护工作上加大力度。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利用

了解了我们自己,我们就要做一些事。通过这几年来对包头非物质文化遗产遗存情况的一些分析,我深感传承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要在传承保护上下工夫,同时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笔者现就传承和利用这一问题谈些粗浅想法。

首先,编创一部旅游文化剧。可以将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民俗类项目哈布图·哈撒儿祭祀,编创为一部旅游文化剧。哈布图·哈撒儿祭祀仪式及规程是蒙古民族重要的文化遗产,内容涉及宗教、文化、音乐、军事各个方面,其文化空间庄严肃穆、礼节繁多、要求严格是蒙古族文化集中体现的一个亮点。剧目的创作可对祭祀仪式及规程进行认真的研究,找到祭祀仪式及规程中具备艺术表现活力的内容。在不曲解、不编造民族历史文化的前提下,利用现代化的表演、舞美(声光电、动漫)等技术手段进行编排。通过艺术的表现形式,让人们更直观生动地欣赏到祭祀仪式的无限魅力。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发展的重要途径。“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与同样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的旅游业将有越来越多的融合发展。包头市正处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时期,文化为旅游助力,将起到保护挖掘地方文化、完善旅游产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撬动地方经济腾飞的作用。

其次,就是建立二纵一横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域。以土右旗-东河区-固阳县的晋陕移民文化为特色,建立适合当地特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域为一纵,广泛开展民俗为内涵的文化产业项目;以土右旗-九原区-达茂旗的蒙古族文化为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域为另一纵,开展旅游和工艺品制作的生产性保护为重点的文化产业项目。一横是在昆区-青山区—九原区等地区开设展览展示馆,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推广和传承工作。通过保护区的建立,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互辉映、相互传承和相互利用。

曾听有人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的竞争力和知名度,是一颗灵丹妙药。这句话我不能断言。但对于我们这个具有移民特质的地区,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尤为重要。做好了才能在此基础上提升地方文化的竞争力和知名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是文化发展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还可以说是艺术作品创作、文化创新的源泉。一个地区若非物质文化遗产暗淡无光的话,就好像这个地区的水源被节流一样,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便失去了原有的光彩。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利用工作,将会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美丽包头的文化发展中散发出璀璨的光芒。

作者简介:

郑晓峰,内蒙古包头市艺术研究创评中心。

作者:郑晓峰

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发展论文 篇3:

乡村振兴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探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发展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秀的传统文化,需要全社会加以保护与传承。我国乡村中存在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乡村文化精华之所在,其在现代乡村振兴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文化驱动作用。由于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不够、认知不足,传承发展中存在断层断档、保护开发不当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许多现实困境。随着乡村的振兴与发展,如何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是当前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为此,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要抓住机遇,创新思维,立足发展实际,坚守文化阵地,通过提升人们的文化自觉性,采取有效措施完善长效保护机制,创造性地开发利用等途径,积极探索新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策略,让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健康而持久的发展。

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意义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都来自乡村社会,是不同历史时期乡村精神文化的智慧积累和精华结晶,影响着不同历史时期的农村生产生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所保存下来的文明精髓,是人类优秀文化的精华,是乡村历史演化和集体智慧的结晶,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意义。在乡村振兴和发展过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实现乡村文化振兴的关键内容,因此,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的文化支持和驱动力量。

(一)丰富乡村文化内涵,有利于乡村文化形象的树立

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众多,形式多种多样,如节日庆祝仪式、祭祀活动、各类手工技艺、各类口头文化、民间艺术表演等。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乡村发展历史的浓缩与积累,具有浓厚的乡土特点、丰富的精神内涵、深厚的历史沉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乡村文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乡村精神文明和文化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于民间,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通。因此,在新的发展时期,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能够更好地挖掘乡村文化的内涵,激发乡村文化发展的动力,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重塑乡村社会村民的精神家园。而且,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漫长的发展历史,承载了厚重的精神文明。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成为乡村的文化形象标识。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不仅能够增强村民对乡村文化的认同感,而且能够提高乡村文化形象,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载体展示村庄的形象,奠定乡村的文化基石,打造个性鲜明、各具特色的乡村文化形象,丰富村民的精神内涵。

(二)增强乡村社会的凝聚力,有利于乡村文明建设

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悠久,是广大村民在漫长的生活和生产中逐渐积累和沉淀而形成的集体智慧结晶,具有非常厚重的乡土生活气息。在漫长的历史发展长河中,乡村社会正是伴随着这些优秀传统文化世代沿袭,让村民产生了情感的共鸣、生活习俗的共识、价值观念的共存,从而在维系整体乡村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凝聚力和向心力的作用,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发展能够增强乡村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而且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凝聚着中华民族优秀的道德准则、礼仪规范、伦理约束,如崇真向善、勤俭节约、忠孝诚信等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内容。因此,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蕴藏着村民的价值认识、情感体验和生活状态,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认知和行为。保护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增强乡村社会的凝聚力,有利于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现代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利于和谐社会

的构建。

(三)提升乡土文化生产力,有利于乡村产业形态多样化

在市场化发展的今天,科学合理开发乡村文化资源,不断增强乡村文化活力、打造乡村文化品牌,已成为乡村振兴发展的新动力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乡村文化精华所在,随着乡村振兴、经济发展,其也必然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绝大部分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具备“无形”或者“隐形”属性,是人们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的精神创造及价值追求,不能单纯地就保护非遗而保护非遗,故步自封。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实现乡村文化振兴的核心和关键,在乡村振兴发展过程中,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的文化支持和驱动力量,对于提升乡村文化的生产力、打造多样化的乡村产业形态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面临的问题

鄉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宝贵的精神财富和文明传承,作为中华民族的动态发展历史文化,作为乡村文脉的延续与传承的重要载体之一,其多元价值也必将在新的发展时期创造更多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对于推动乡村振兴特别是乡村文化振兴将起到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目前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有许多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从重视程度不够保护意识不强到断层断代严峻、缺乏创造开发等,种种主客观因素影响了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乡村振兴中重要作用的发挥,制约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一)对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认识不到位

随着时代发展特别是受工业化影响,人们的生活生产方式、审美观念和价值观念已发生重大改变。而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产品大多仍为传统模式样式,并未根据时代需求做出调整,根据审美形式加以改进,根据市场需要进行创新,没能跟上时代发展步伐,无法体现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时期的历史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等。加之部分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产品保护和推广力度不够,人们对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足够的重视和敬畏,造成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

(二)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短缺

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们在多年的生活和生产中不断积淀而形成的,传承方式大多数都是老师带徒弟,口耳相传,亲授传承。单一的传承方式影响了当前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许多非遗技艺产品工艺复杂制作烦琐,产品生产条件要求严格,传承人学习技艺周期较长,且许多产品具有不可复制性,无法实现批量生产,部分产品市场前景不佳等,导致许多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产品面临传承人短缺的窘境。国家非遗分级保护名录相关调查显示,目前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传承人分布状态呈现金字塔状结构。国家级省级传承人获得政府津贴较高,而县区市级传承人补贴较低,且规定津贴需使用在非遗传承活动方面。老一辈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大多年龄偏大,而新一代传承人后继乏人。传承人短缺导致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乏力,这些都给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带来较大负面影响。

(三)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缺乏整体性和规划性

当前,有些乡村已经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价值和经济效益,对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商业化开发。但这些开发缺乏整体规划,既没有深刻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没有文化与艺术的提炼,又没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进行有计划的开发,缺乏长远性规划。个别商家为了迎合市场需求,甚至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改头换面、变异肢解,存在低俗媚俗现象,相关部门监管力度也有待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后劲不足。

三、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策略

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是一项复杂工程,要通过多种渠道让人们提高对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意义和价值的认识,树立新时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开拓思路,创新思维,积极探索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策略,让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时期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发挥新的作用,得到更长久的传承。

(一)转变观念,树立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要做好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人们就要转变观念,树立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首先,作为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匠要转变传统观念,树立新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观念,要认真选择传承人,倾心传授自己的独门技艺,耐心指导,持续引领,使传承人真正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从而使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有人。其次,乡村干部要正确认识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价值,树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不仅要积极帮助工匠选择传承人,而且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保驾护航,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供有利条件。再次,社会各界要重视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可以利用自身优势,与乡村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创新乡村产业形式,使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促进乡村发展。

(二)科学管理,构建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体系

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的发展时期要得到良好保护与传承,就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构建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加大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在的乡村政府和部门要积极采取行动,正确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同时,要对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长效保护机制,筛选优秀的、能够吃苦的高素质人员作为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对于这些非遗传承人,政府应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和优惠条件,让其能够安心学习传统技艺,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从而使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有人,传承有方。另一方面,成立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小组,由专业人士对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作出科學的指导,对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作出可持续性的规划,使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更具专业性和科学性。

(三)合理开发,创新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表达方式

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历史文化产物,要在当前新的发展时期得到更好的保护与传承,就需要创新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表达方式,使之与当今社会的发展相适应,并能够随着社会的发展得到更健康更持久的传承。在当前文化市场繁荣发展的今天,要通过创造性开发生产销售等方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生产性保护或者与其他文化产业业态相融合,使之符合现代文化表达方式。同时,吸引乡村年轻人加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相关文化产业,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责任主体部门要正确认识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合理开发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坚守传统技艺,让其文化核心得到科学有效的挖掘。同时,要让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理念融入现代社会发展理念,创新文化表达方式,形成多元的产业发展形式,构建新时期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体系,促进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朝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作者简介:刘波(1984—),女,辽宁朝阳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群众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承。

作者:刘波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纳税人权利保护法律标准论文下一篇:初中物理探究式教学探讨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