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个人管理

2024-05-11

养老保险个人管理(精选12篇)

养老保险个人管理 第1篇

首先, 笔者假设用于计算的标准个体: (1) 城镇某企业的一名普通职工, 个人缴纳缴费工资的8%计入个人账户、企业缴纳缴费工资的20%计入统筹; (2) 缴费年限为三十五年, 60岁退休,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为139个月。这样的标准个体其代表性是不言而喻的。

在缴费期限的三十五年内, 为了剔除通货膨胀、人均收入增长等因素的影响, 笔者再为计算设置为如下三点前提条件: (1) 剔除通货膨胀后的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实际增长率为0; (2) 该标准个体的工资收入水平始终严格等于全社会的平均工资水平; (3)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利息严格等于通货膨胀率, 即可以用剔除通货膨胀后的个人账户最终存储额的现值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现值进行比对。

下面进入计算的步骤。

步骤一:计算个人账户最终存储额的现值。

设全社会平均月工资水平的现值为A, 则, 个人账户最终存储额的现值=A×8%×12×35=33.6A

步骤二:按现值计算养老金替代率, 养老金替代率= (A×35×1%+33.6A÷139) ÷A=35%+24.17%=59.17%

到这一步, 计算结果恰好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发布的《关于印发〈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宣传提纲〉的通知》中所述“以职工缴费年限三十五年退休为例……改革后目标替代率将达到59.2%, 其中基础养老金替代率增长为35%, 个人账户养老金替代率调整为24.2%”的内容相一致。可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上述《通知》中所隐含的计算条件正是笔者上述列出的。

如果经济中仅仅存在通货膨胀而不存在收入增长, 那么可以说上述计算结果是有代表性的。但是, 如果考虑经济增长的因素后, 计算结果将会有很大不同, 也就是说养老金替代率将会有大幅的下降。下面让我们加入经济 (收入) 增长因素后, 重新再来看一下计算的结果。

需要追加的条件应该是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实际增长率, 这一数字可以用“实际人均GDP增长率”减去“人口增长率”的差值来近似代替。以工资水平实际增长率1%为例, 计算的结果如下:

个人账户最终存储额=12A×8%+12A×1.01×8%+12A×1.012×8%+……+12A×1.0134×8%≈58A

养老金替代率= (A×1.0135×35×1%+58A÷139) ÷A×1.0135=35%+20.31%=55.31%

进一步按上述计算方法整理出的工资水平实际增长率为1%~8%时的计算结果 (见表1) :

二、问题分析和解决之道

通过以上计算我们看到, 加入经济 (收入) 增长因素后, 如果工资实际增长率在0%~3%之间, 养老金替代率大约在60%~50%之间的水平;如果工资实际增长率达到3%以上, 养老金替代率将会在50%以下。虽然很难准确预测社会实际人均工资收入在未来二三十年内的增长率, 但是考虑到中国经济截止到目前高速的增长形势, 即便保守地将实际工资增长率估计为3%, 那么上述标准个体的养老金替代率也将达不到50%的水平。

如果在中国一个工资收入始终能够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保持一致的人, 遵守法规在三十五年内一个月不少地持续缴纳养老保险金, 其所得到的养老金替代率尚且不能达到退休时社会平均收入的50%, 那么可以想见在收入金字塔中处于平均收入水平之下的更广大的普通民众, 退休时的境况将会更加艰难。

以国际经验来说, 将全社会的平均养老金替代率水平设置在60%左右应该是比较适度的。根据中国各收入阶层的人数和收入水平的实际情况, 需要将一个标准个体的养老金替代率设置为什么水平, 由于需要精确的统计分析作支撑, 笔者不敢妄下定论。但是, 如果60%的国际参考水平合理的话, 那么笔者认为, 只有将收入水平大于或等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的阶层的养老金替代率设置在60%以上, 令其可以较轻松地维持社会的平均消费水平;这样, 占社会大多数的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中低收入阶层才能在退休后维持基本生活水平 (养老金替代率50%~60%) ;收入水平更低的低收入阶层也才能凭借养老金勉强维持生计 (养老金替代率低于50%) 。由此看来, 中国设置的59.17%的养老金目标替代率水平也是有合理性的。只不过由于存在经济 (收入) 增长的因素, 目前的目标没有达成的可能而已。

那么, 如何实现收入水平等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的阶层, 即标准个体的养老金替代率达到既定的目标 (59.17%) 呢?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看到, 由于基础养老金总是依据发放时点的社会平均收入水平来确定, 因此可以不受通货膨胀和经济增长的影响, 以缴费三十五年为例, 基础养老金替代率严格等于35%。而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 即便利息部分可以抵偿通货膨胀的影响, 但是存在社会人均收入增长率越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替代率越低的现象。可见, 若要实现59.17%的总目标, 关键是要让个人账户养老金替代率达到24.17%。那么, 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让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利息既能抵偿通货膨胀的影响, 又能抵偿社会人均实际收入增长的影响。

仍以标准个体来衡量, 如果个人账户储存额始终与社会人均收入增长率同幅增长, 那么第一年存入的0.96倍的社会平均月工资 (设社会平均月工资为A, 则A×8%×12=0.96A) , 到该标准个体退休时其金额就变成了当时社会平均月工资的0.96倍, 第二年、第三年……第三十五年都是如此。也就是说该标准个体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是当时社会平均月工资的33.6倍 (0.96×35) 。而33.6÷139=24.17%, 个人账户养老金替代率正好是前述目标。

目前中国各地区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利息水平基本上都是参考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设置的, 而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又是市场上具有很强代表性的利率水平。所以, 如果把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利率设为社会人均收入增长率, 就要求我们找到一个如何补偿社会人均收入增长率与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之间差额的方法。

为此笔者按照上述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替代率的计算方法, 试算了一下如果将企业缴纳的20%的部分也按照通货膨胀率水平计算利息, 在不同的收入增长率水平下, 可以实现多大的替代率 (即企业缴费替代率) 。同时, 笔者将上面计算的个体总替代率以及和企业缴费替代率的合计数也一并列示 (见表2) :

由表2可以看出, 如果把企业缴费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的话, 即便收入增长率在三十五年的时间跨度里高达8%———这么高的增长率亘古未有———总的替代率仍然高出目标值4个百分点。所以, 企业缴纳的养老金完全可以用于补偿名义GDP增幅与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差额。

综上所述, 笔者建议:养老金个人账户的设置应该令其储存额的利率与社会人均收入的增幅同步, 社会人均收入增长率与市场利率之间的差额部分, 由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金予以补偿。应该将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金补偿上述个人账户利息差后的余额用于转移支付。在公务员养老金制度改革的推进步履维艰的当前阶段, 我们如果能按照上述建议先从调整非公务员的养老金制度入手, 应该可以更早地在一定程度上消减养老制度二元化带来的待遇不公, 也可以更早地解决非公务员的后顾之忧。这对当前中国通过扩大消费尽快走出衰退的经济政策都是有很大帮助的。

三、关于其他的问题

建议提到这里, 我们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如果企业为个人缴纳的养老金在补偿个人账户利息差之后, 已经所剩无几, 那么35%的基础养老金从何而来?公务员的养老金发放来源又在哪里?这些问题的确都需要细致分析以探寻其解决之道, 比如应该更快地实现社保基金的增值、应该加大财政向养老方面的投入力度、应该尽快打破当前的二元体制等等。

本文对这些问题无法给出全面解决方案, 但是希望通过本文能让更多的人认识到当前为企业职工设置的养老保险体制其实际结果与体制设置的初衷相背离的事实, 希望通过本文能够让更多的人在关注公务员养老体制改革之外将目光投注到非公务员的养老体制改革上。因为, 如欲解决待遇不公的问题, 除了把待遇高者向下拉, 把待遇低者向上抬也是一个办法。

摘要:如果工资实际增长率达到3%以上, 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将会在50%以下。养老金个人账户的设置应该令其储存额利率与社会人均收入增幅同步。改革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来实现社会公平的道路漫长而又曲折。如欲解决待遇不公的问题, 除了把待遇高者向下拉, 把待遇低者向上抬也是一个办法。

养老保险个人管理 第2篇

[论文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多元化

1992年由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基本方案》)成为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农保制度”)的根据,到1998年底参保人数达到8025万。但此后,由于管理机构变革、农保制度规定本身及实践中出现系列问题,1999年7月国务院决定对已有的农保业务实行清理整顿;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农保制度探索基础上,2009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全国性新型农保制度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这两项制度的核心在于农保基金的管理,即农保基金筹集、保值增值和监管,因为只有在有效管理基础上,才能为参保农民提供有效支付。

一、老农保制度——《基本方案》中农保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与实施效果

(一)农保基金的筹集。基金筹集坚持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抚持的原则。个人交纳要占一定比例;集体补助主要从乡镇企业利润和集体积累中支付;国家予以政策扶持,主要是通过对乡镇企业支付集体补助予以税前列支体现。个人的交费和集体的补助(含国家让利),分别记账在个人名下;交费标准每月最低2元,最高20元,共设10个档次,可以补交和预交。

(二)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保值增值主要是购买国家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不直接用于投资。即便用于地方建设时,原则上只能采取先存人银行,地方政府再向银行贷款的办法实施。

(三)农保基金的监管。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农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实施对基金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委员会由政府主管领导任主任,其成员由民政、财政、税务、计划、乡镇企业、、银行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和投保人代表组成。乡(镇)、村两级群众性的社会保障委员会要协助工作,并发挥监督作用。

不可否认,老农保制度中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与当时农村经济状况有着广泛适应性。但实施中,由于“集体补助”大多难以落实到位,“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载体缺失,结果80%以上的参保农民全部为“个人缴纳”,加之农保基金筹资额较低,结果参保农民不及应参保农民总量的6%。基金保值增值“主要以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人银行”来实现,不能直接用于投资,这虽有利于资金安全,但银行利率的不断下调,加之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农保基金保值已相当困难,更何况增值。基金监管虽名义上由多部门构成,但实施中投保人代表的缺位,加之政府未提供管理费用,结果导致一方面管理机构侵占农保资金现象严重,个别地方管理费用占到实收保费的30%以上;另一方面,农保资金被挪用、挤占等现象屡见不鲜,个别地方农保资金流失占资金总额的35%。由此看,农保基金管理中系列问题的存在导致老农保未能有效开展。

二、新型农保制度——《指导意见》中农保基金管理的具体要求及突破

(一)新型农保基金筹集。新型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其中,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人个人账户。

解读个人基本养老保险新规 第3篇

李文中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讲师,博士研究生。

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新规定),这个关乎城镇大多数老百姓的利益的文件受到热切关注,因为与1997年政府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旧规定)相比,新规导致在基金积累和将来养老金计发公式以及养老金领取额等方面都会发生一些变化。那么,调整后对于个人来说会有怎样的变化和影响呢?

具体措施和变化

新规定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调整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同旧规定相比,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负担没有发生变化,总共仍然占个人缴费工资的28%左右,其中单位负担20%左右,个人承担8%。不过,与旧规不同的是,自2006年1月1日起,过去由单位缴纳的个人工资3%的保险费不再进入个人账户,而是转存人社会统筹账户。

第二,根据旧规定,职工退休时领取基础养老金的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费满15年)。而新规规定,职工退休时领取基础养老金的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鼓励参保者缴满15年以后继续缴费,缴费35年就可在领取养老金时每月从统筹账户领到届时社会平均工资的35%。

第三,根据旧规定,职工退休时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标准为本人账户累积储存额除以120。而新规规定,职工退休时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假定60岁退休,届时预期寿命是75岁(不考虑利息因素),计发月数就是180,而不是此前规定的120。

养老金调整对个人的影响

国务院这次调整社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具有重要意义。

鼓励多缴费多领养老金

根据旧规定,职工退休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的标准领取基础养老金。也就是说,在旧办法下,职工多缴并不能多得,降低了职工努力工作和缴足15年保费后继续缴费的积极性,制约了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而根据新规定,职工在缴足15年的保费之后如果继续缴费,每多缴1年,退休时领取的基础养老金在月平均工资的基础上增加1%。而且,由于个人缴费标准不发生变化,以后年份中继续缴费对个人负担和生活水平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因此,这一调整有利于激发职工为了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在工作期间努力工作和持续缴费的积极性。

“职工多缴费多领取基础养老金”这一办法的调整本身就体现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纵向公平。除此之外,新规定将过去由单位负担的个人缴费工资3%的保费由个人账户调整到社会统筹账户,加强了不同效益的行业和单位之间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调剂力度,进一步优化养老保险基金的配置,更加凸显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横向公平。

降低财政负担保障安全

2000年,我国正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然而,我国在1997年才确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人口老龄化的压力之下,这一制度从一开始就面临着一个最大的困难:老职工没有养老金储蓄,参保单位和个人既要为自我养老积累资金,又要承担老职工的缴费,负担过于沉重。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各项缴费比例已高达40%。为维系这一养老金制度的正常运转,政府不得不挪用在职职工的个人账户资金,使大部分地区职工的“个人账户”是空账,实际上成为政府对这些职工的欠债。截至2005年末这笔债务估计约7400亿元,并且每年还在增长。据世界银行的估计,到2075年,空账规模将达到9.5万亿元。尽管近年来,政府为解决这一问题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实施了国有股减持、划拨国有资产、发行彩票、增加中央转移支付等诸多措施,但一个现实的难题是,我国的人口老龄化还在不断加速。2001年以来,在覆盖的城镇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职工中,参保人数平均增速为4.04%,已经低于离退休职工人数的平均增速6.64%。养老金的支付压力不但没有缓解,反而日益增加,实践证明各项措施的效果也都是非常有限的。如果任其继续发展,终有一天必将使政府财政陷入危机之中。因此,当前政府必须同时运用多种措施来减轻和化解养老金支付的压力,除了拓宽资金来源以外,还应该对制度设计本身重新审视,调整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积累和给付的原则和方法。

根据旧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在职工退休10年后将全部领完,而实际上当前我国职工退休后的平均余命在20岁以上。养老金支付水平的刚性决定了政府需要将余下的10年个人账户领取水平补齐。在这种制度下,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个人账户缺口的不断加大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有必要根据退休职工的实际余命,改革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领取标准,以减轻政府的不合理负担。

事实上,国际上有关组织和研究者对目前我国社会养老计划的可持续性持有异议,国际劳动组织根据他国经验,认为中国的个人账户太慷慨了。目前,新规定将企业负担的个人缴费工资3%的保费由存入个人账户调整为存入社会统筹账户,就能增加社会统筹账户的资金来源,保障对已经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支付,即可减轻和延缓现阶段财政的转移支付压力,也必定减轻政府将来养老金给付的压力。

到底新规定能在多大程度上减轻对个人账户的欠债,这里举一个例子。假设,2005年一位25岁的城镇职工,工资水平为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即月工资2000元,年收入24000元。社会平均工资假定以年均5%的速度递增,利率水平为5%,其连续缴费35年直至60岁退休,随后开始领取养老金。那么,如果按旧规定,退休当年其领取的养老金每月大约为6453元;按照新规定其将领取大约5096元,同旧规定相比,该退休职工按新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水平有所减少,但领取的绝对数额比现在的退休职工高多了。换句话说,按照新规定政府的财政负担或债务将减轻22%。而且,同旧规相比,新规更有利于激励职工努力工作,加快工资收入的增长速度,保障职工养老金的实际领取

水平绝对额更高一些。

促进其他养老形式的发展

调整基本养老金制度的另一个含义在于促进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鼓励居民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愿望,选择购买适合自己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使我国也像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一样,真正建立起以社会保险为基础,企业年金、个人年金和家庭养老为补充的合理的养老保障制度。而目前的实际情况是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缓慢,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也与我国居民的收入水平极不匹配,原因之一就是不少人的养老观念依然停留在计划经济年代,同时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存在缺陷,例如个人账户积累比例较高。

汲取发达国家“福利陷阱”教训

瑞典、英国、联邦德国、加拿大、法国、意大利、日本等不少发达国家,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建立起来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水平普遍较高,其后几十年,这些国家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很快,养老金支付直线攀升,给政府财政带来了严重的压力,近些年来,瑞典、德国等国社会保障的开支已经占到财政预算的35%~40%左右,这不仅使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受到威胁,也影响到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为了摆脱这种困境,这些高福利国家都设想和采取了一些应急措施,降低养老金的支付水平。但是,养老保险支付水平具有刚性的特点,一点小的风吹草动就可能引起轩然大波,甚至引起社会动荡。例如,目前法国的缴费率已经高达47.7%,如果不加以改革,公共养老金计划的年资金缺口在2040年仍然可达GDP的5%左右。并且,部门之间的待遇水平也存在较大差异。2003年政府欲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立即引起法国国有部门员工的大规模游行示威和抗议。

浅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范化管理 第4篇

1 个人帐户规范化管理是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重要前提

1997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对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做了进一步的规定, 将职工个人账户管理提到了十分重要的位置, 建好管好个人账户成为统一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前提。

《决定》中明确规定, 企业职工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 这就决定了个人账户是职工退休时计发养老金的重要依据。个人账户从参加工作至职工退休要经过几十年的时间, 时间跨度长, 变化因素多, 其规范化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随着用工制度的改革, 职工流动越来越频繁, 目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存在许多问题, 有的不按规定文件转移, 有的转移的养老保险档案、个人账户等基础资料不准确、不齐全, 有的个人账户没有计利息等等, 所有这些问题都导致部分职工调动前后基本养老关系无法衔接。要解决这些问题, 根本的方法就是从狠抓账户规范化入手, 建立有关个人账户的基础资料和台帐, 准确记录职工投、停保情况, 计入比例、记账利率、账户累计本息等内容。

2 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足额到位是个人账户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保证

养老保险基金收缴是否到位, 直接关系到个人账户的记载和广大职工的待遇问题。要做好这项工作, 首先确定个人代扣代缴数。实行代扣代缴明细表是个人缴费制度管理上的一项重大突破, 它既是缴费单位的清单, 又是缴费单位的代缴依据, 还是保险机构按实缴金额记入账户的依据。因此, 必须保证它正确无误。其次要做好缴费申报的审核与稽查, 即对缴费单位填写的申报表进行技术、政策、数量等方面的审核, 严格审核人员增减及基数变动情况, 及时调整数据库, 对低于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60%或高于300%的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每年年底汇总有关台账, 将收入与支出进行对比, 并与财务进行对照。这样可以保证所有应收的费用全部收上来, 增强基金的支撑能力。三是转变缴费单位的缴费观念, 让他们知道企业越是困难, 负担越重, 其离退休人员及职工就越需要社会保险, 此外要将基金收缴列入日常议事日程, 并严格执行基金征缴规定, 不按时上交者, 加收滞纳金, 经催缴仍不上缴的停保处理。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真正认识到基金收缴的重要性, 转变轻保险的观念, 按时足额上交保险费。

3 个人账户核查到位是个人账户规范化管理的重要环节

目前, 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遵循“掌握基础数据、记载和核查确认”的基本程序进行运作, 年初参保单位根据上年工资收入核定当年个人缴费基数, 汇总上报单位和个人缴费工资总额, 经社保机构统一审核后, 下达全年单位缴费工资总额和单位缴纳计划, 参保单位每月据此计划上缴保险基金, 由社保机构记载当月缴费情况, 下一年初由上级社保机构对个人账户记录进行打印, 核查确认后装册保存。

在这一管理模式中, 每年的职工个人账户核查工作尤为重要。为体现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 保证基金收入的完整、准确, 必须对职工个人账户进行核查确认, 确保记载的准确性。核查时, 应首先要让职工明白怎样去核查, 年初将个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月缴纳金额等打印出花名册, 同时将计算方法及说明一并公布于众, 职工不明白的及时作出解释, 这样就为核查奠定了基础。其次利用定期发放个人账户通知单的机会进行个人账户内容的宣传, 充分引起单位和个人的重视, 提高参保职工对经办机构的信任度, 促进人们社会保险意识的提高。社会保险机构应按照代缴明细表中的实际缴纳数, 每月按时记入个人账户中, 年底计算出当年、累计存储额的利息后, 打印个人账户对账单发至每个参保人进行核查, 每年至少公布两次。为保证核查时个人账户与职工本人见面到位, 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形式公布:一是在显要位置张贴职工个人账户情况一览表;二是尝试利用新闻媒体、信息网络系统进行公布。核查确认必须采取“逐级核查, 逐级确认, 谁核查, 谁确认;谁确认, 谁负责”的原则, 主要对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个人账户的个人缴费额和企业划转额、历年账户结转额、个人累计储存额等进行核查, 重点核实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总和是否与下达的单位工资总额一致, 个人缴费基数是否与单位上报的基础数据一致, 个人实缴额与记载额是否一致, 经核查无误个人签章后再装入个人手册保存。这样逐级核查, 既规范了个人账户管理, 又保证了个人账户的客观、公正、合理。

4 加强档案化管理是个人账户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措施

一个参保人从开始投保到离退休以及中间停保、失业等要经过诸多环节, 如缴费比例的调整、账户的计息、结转、转入、转出等, 这些资料都将成为今后计算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随着社会保险范围、参保人数、保险业务量的扩大, 档案管理越来越重要。加强档案的管理, 一是要尽快制定档案管理的办法, 纳入规范化管理, 就档案存储的内容、范围、时间、岗位职责、设备作出详细的规定, 改变档案管理的无序状态。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装备档案室, 对管理人员进行有关档案知识的培训。其次是健全档案, 平时要注意基础资料的整理, 及时进行归类入档。应建立投保人员变动、缴费记录等台账, 历年养老账户对账单经职工本人确认后, 要及时装册, 避免丢失。对手册配备专门的橱子分在职、停保、退保等几大类分类排放, 编排手册编号排序, 并以标签标注, 以便查找核对。三是充分利用微机化管理的优势, 对个人账户进行统一编码, 及时将登记的单位、个人输入微机, 保证输入对象一个不漏, 及时对数据库进行维护和备份。同时大力开发信息资源, 对档案中蕴藏的有价值的信息进行开采、发掘, 实现档案的微机一体化管理。

参考文献

[1]胜利油田.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的通知, 2002, 9.

风险管理与保险个人简历 第5篇

姓 名:大学生个人简历网

性 别: 男

出生年月: 1990年7月

工作经验: 应届毕业生

毕业年月: 6月

最高学历: 本科

毕业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

所修专业: 风险管理与保险

居 住 地: 北京市 市辖区 海淀区

求职概况 / 求职意向

职位类型: 全职

期望月薪: 面议

期望地点: 北京市 市辖区 朝阳区, ,

期望职位: 保险

意向概述: 本人比较希望能够在贵公司的风险管理、财务管理或投资运作等相关的岗位进行工作和学习。

教育经历

时间 院校 专业 学历

9月 - 206月 中央财经大学 风险管理与保险 本科

工作经历/社会实践经历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7月 - 208月 中信银行郑州分行东风路支行 公司银行部门实习生

校内职务

担任时间 职务名称 学校

209月 - 年6月 学习委员 保险学院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手 机:

养老保险个人管理 第6篇

居民自愿选择,个人缴费,政府补贴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实现了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标志着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初步形成。

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将形成职工和居民两个适应不同群体、但相互衔接的制度平台,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依法强制实施,由用人单位缴费,缴费多,待遇相应高;而居民(包括城镇、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自愿原则,个人(家庭)缴费,缴费较少,有政府补贴,待遇水平相对较低,是保基本、托底的制度。对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可根据经济承受能力选择参加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但是政府鼓励他们优先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具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个人缴费标准从100元至1000元分10档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的最低标准为每年每人100元,让收入较低的居民也能参保。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考虑到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和缴费能力普遍高于农村居民,有多缴多得的需求,因此规定缴费标准从100元至1000元分为10档,地方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城镇居民的个人缴费、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实行实账管理。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无论男女都是60周岁。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目前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养老保险个人管理 第7篇

关键词:个人账户,空账,多元化,投资管理

一、引言

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半积累模式, 然而由于政府没有及时承担转制成本, 以及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混合管理, 导致统筹基金大量挪用个人账户资金, 造成个人账户“空账”问题的产生。据有关专家测算, 截至2010年底空账规模已达到1.3万亿元。另一方面, 2011年底养老保险累计结余1.92万亿元, 当年中国CPI涨幅为5.4%, 而养老金年均收益率不足2%, 按负利率3.5%左右计算, 1.92万亿的养老金贬值金额达到600多亿元。如果相比较于社保基金已投资部分近十年9.17%的年均收益率, 减去2%的名义收益率, 养老金的利息损失高达1300多亿元。面对我国人口的迅速老龄化、个人账户巨大的空账规模以及养老金存在的巨大贬值风险, 养老金的保值增值问题迫在眉睫。

二、造成养老金个人账户“空账”的原因

1.转制成本

自20世纪90年代我国在部分地区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以来, 经过多年的探索, 已建立了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社会统筹账户实行现收现付模式, 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模式。但由于改革前就已退休的“老人”没有个人账户, 改革前参加工作而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虽然建立了个人账户, 但由于建账时间较短, 积累基金有限, 这两部分人的基本养老权益都不能因为制度的转轨而中断, 因此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历史隐性债务。

2.养老保险的投资回报率偏低

基本养老保险的支付缺口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养老保险基金本身的增值去填补。但是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收益率一直以来偏低, 使得这笔庞大的资金始终无法增值。目前,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还是以存银行为主, 比例达到90%以上, 购买国债比例还很小, 收益率十几年来不到2%, 而多年来CPI的涨幅是远远大于2%的, 这就意味着养老保险实际上面临着贬值风险。据了解, 到2011年年底, 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总额2.87万亿元, 其中养老保险累计结余1.92万亿元。而2011年的CPI涨幅为5.4%, 若按负利率3.5%左右计算, 2.81万亿五险基金的损失就将近千亿元。而且基金规模越大, 贬值风险越大。

3.养老保险覆盖率和收缴率低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体制一般只覆盖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 但是这些企业由于退休职工较多, 企业支付压力大, 欠账较多;对于职工年龄相对年轻的非国有企业, 因短时间内看不到回报, 加上不愿意承担弥补统筹基金缺口的责任, 因而不愿缴费。但是为了保证养老金的支付, 社会保障机构不得不提高缴费率, 由此导致恶性循环, 使养老金收缴率较低的现象进一步恶化。以上海为例, 表1说明了近几年上海市的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并没有随着职工人数的增长而增加, 反而呈下降的趋势。

数据来源:上海统计年鉴

三、实现养老金多元化投资及管理的对策

养老金支付缺口的不断扩大和国内部分地区社保基金改革的成功经验, 养老金的保值增值问题备受关注, 应改变目前养老金只能存银行或购买国债的单一化投资方式。因此, 就我国当前的养老金整体情况而言, 面临着绝对额巨大、单位额严重不足的矛盾, 不论从解决支付矛盾上还是从自身保值增值的需要上, 养老金涉足资本市场都是自我发展的客观需要。参考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的投资经验, 养老金入市的主要标的有三大类:股票、债券和实业投资。

1.股票

从长远来看, 养老金投资股市是必然趋势。养老金作为一种追求稳健投资的长期资金, 如果能够很好地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并配以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 可以鼓励投资者形成长期价值投资的观念, 减少股市的大幅波动。作为独立而巨大的机构投资者, 养老金可以倒逼股市进行制度改革, 对股市的稳定和长期发展以及实体经济的长期繁荣都有着长远的积极影响。

养老金投资股市的目的是未来资金的长期收益, 考量的是未来若干年后养老体系的支付能力。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 世界各国养老金账户资金大幅缩水的事实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美国私人养老金大比例投入股市, 在其孕育出的20年牛市中实现了双赢局面。但在2008年, 美国养老体系三大支柱中, 仅有作为第一支柱的基本社会养老计划, 因被限定只能投资于联邦政府债券或特种国债而免遭横祸, 取得了5.1%的年度投资收益, 而可以高比例投资股市的第三支柱“个人退休账户” (简称IRA) , 则在当年亏损高达2万亿美元。目前, 道琼斯指数已从2008年的6600点谷底大幅回升至12800点上方, 逼近历史高点。美国IRA账户曾经的浮亏终于可以收复“失地”。但我国的股票市场至今还不完善, 投资风险还很大。“不赚不卖”是类似社保和养老金等长期资本的天然优势, 养老金入市要赚钱, 其战胜的不应是产业资本和散户, 而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在资本市场共享成长的果实, 我国庞大的养老资金也应该在不断督促我国资本市场制度完善的同时, 共享经济改革的成果。

2.债券

债券投资的收益来源于利息, 当债券利率发生变化时, 债券投资也会面临风险。例如, 截至2012年1月底我国债券市场存量规模已达21万亿元, 倘若市场利率上行50基点 (2011年7-8月的实际情况) , 按市值评估, 全部市场成员将至少损失3000亿元。所以, 养老金作为债券投资者, 应充分做好利率风险管理工作。近期国债期货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有效工具。通过国债期货交易, 可以保护投资者不受因利率上升而引起的债券价格下降的影响, 又可以避免因利率下降而引起的债券价格上升的风险。如表2提供具体的操作建议:

3.实业投资

实业投资也是养老基金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 尤其是国家给予优先权的实业投资。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和股权投资是首要选择, 可以有针对性地选取国内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国家政策扶持项目, 作为实业投资对象, 包括铁路、公租房、医院等设施的建设。此外, 包括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和绿色、低碳、环保等新兴领域的投资也可供选择。

私募股权投资 (PE投资) 的迅速发展源于其诱人的回报率, 对保险资金投资PE业务所做的一个保守估计显示, 预计综合年均回报率能够达到15%~20%的水平, 是险资可以进入的投资渠道里回报率最高的。然而通过PE投资获取高额收益的同时, 也蕴含着巨大的风险, 包括项目选择的风险、代理风险以及退出风险等。首先, 项目选择风险。基于退出是PE投资实现的最终目标, PE投资的管理团队需要在投资决策时, 依据一个规范化的评估框架对项目选择的风险进行评价和分析, 评估应包括:管理、运作、策略和交易。PE投资与传统投资不同, 它更依赖于人的因素, 更需要借助管理者 (团队) 的智慧、毅力、才干等来有效降低投资风险。运作方面的风险主要涉及收入和利润计划的实现情况、费用管理情况、运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和运作过程的质量和效率。良好的运作能以较低的运作费用产出较大的投资回报。这需要对运作进行详细的计划和管理, 提高运作的质量和效率。企业执行的策略则是PE投资取得收益的关键。策略方面的风险主要涉及市场趋势、市场竞争地位、成长策略和消费者管理情况。而企业的融资情况、价值实现、退出的时间预期及附加的收获则是投资决策时必须考虑的交易方面的风险。PE投资企业在做出投资决策前, 对投资决策中的相关风险进行评价和分析后, 还要就投资的价值进行评估。投资的目的是实现未来的增值, 因此, 投资价值是进行PE投资决策的关键。其次, 代理风险。在PE投资中, 由于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 存在着多重委托代理关系。为了减轻代理的风险, 可以从契约的设计, 激励和补偿条款的设计等方面作出努力。在考虑到企业家和PE投资基金经理能力与经验限制的前提下, 企业家的努力不能完全转化为产出, 而PE投资基金经理的监控努力也不能完全转化为有效的监控, 由此产生道德风险。因此要完善监督和约束机制。第三, 退出风险。退出是实现PE投资收益最重要的环节, 退出风险不但存在于退出过程的各阶段, 而且很可能由于在投资组合公司选择和管理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到退出的风险问题, 提前对各种风险进行规避, 使运作成功的企业无法成功退出。所以应从PE投资开始时, 就要考虑退出安排, 在管理投资组合公司使其增值的过程中, 开始制定并修改详细的退出计划, 并着重考虑以下影响退出的因素:退出的程度和类型、时间选择、参与退出的人力资源数量、执行成本和宣传等。要规避退出的风险, 就要对以上影响退出的种种因素进行评价, 找出收益最大、风险最小的退出路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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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芳.关于解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问题的思考[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2011 (2) :65-68.

[3]胡家强, 陈凤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原因及解决对策[J].哈尔滨学院学报, 2009 (3) :23-27.

[4]饶惠霞.关于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问题的思考[J].经济与社会发展, 2006 (3) :100-102.

[5]李春根, 朱国庆.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问题与思考[J], 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 2008 (5) :78-82.

养老保险个人管理 第8篇

一、我国现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运行情况

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在设计时设想个人账户的作用主要有两个:第一, 具有控制医疗费用的作用。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 增强了个人医疗费用节约意识, 强化医疗消费行为的自我约束, 提高了个人责任感。当人们在看病的时候, 对可用可不用的药品和不必要使用的诊疗项目, 尽可能地避免使用, 减少医疗消费;第二, 有利于医疗保险资金的积累。由于人在年轻时医疗费的支出较少, 个人账户的医疗资金便积累下来等到老年需要花费较多的资金时就有足够资金。另外, 由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并且只能用于医疗消费, 所以其积累作用应该是好于个人储蓄的。但是, 从实际的运行状况来看, 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并没有完全发挥出这两个作用。

一边是人们看病自付费用节节攀升, 统筹基金快不够用了;一边是巨额资金在个人账户上“沉睡”———人社部2013年度统计公报显示, 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积累资金达3, 323亿元。该数字在2014年度突破4, 000亿元。正是这样的“两难”局面, 促动了全国各地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在2015年伊始陆续启动。

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所有权主体定位模糊。

这笔资金既是医疗保险费, 也是个人工资的一部分, 即使是企业缴纳的部分, 那也是职工本人劳动力成本的一部分, 人们一般理解为“这是我自己的钱”。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规定:“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 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但同时指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不得相互挤占”。个人账户的钱是自己的也是医保的一部分, 而且只能单独使用。这样所有权模糊、功能定位不清的设计自其诞生之初, 就引起了争议。

(二) 医保个人账户运行机制背离风险共济初衷。

从世界范围来看, 医疗保险引入个人账户的国家很少, 在社会保险领域仅有我国和新加坡。个人账户的设计理念主要强调个人对自身健康的责任以及就医选择权, 同时建立个人医疗资金积累机制, 目的在于引入市场机制, 让参保人自发节约医保金, 减少滥用和超支。“但现行个人账户的资金是以保险的名义收取的, 而保险是一个风险分担的机制。如果个人账户不具有风险分担机制, 只能专款专用, 不能共济使用, 无法实现风险共济的作用, 那么缴费越多, 保费资源浪费越严重。

尽管个人账户绝对数在不断增大, 但是由于无法在医保“大盘子”里共济使用, 人均支付能力不强, 即使参保人将其积累到退休, 相对于不断攀升的医药费用来说, 仍然是杯水车薪, 无法有效减轻参保人因疾病带来的经济风险。有研究显示, 个账设计制约了低收入人群的医疗需求, 造成不同程度的医疗不公平。且由于个账挤占统筹基金, 造成统筹基金余额不足, 统筹基金支付能力下降, 影响居民医保待遇水平的提高。

(三) 沉淀资金缩水, 监管乏力, 形成“套现”利益链。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会议透露, 社会保险基金贬值严重, 年均收益率仅为2.2%, 低于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与此同时, 政府对个人账户监管乏力。不少人用医保卡购物甚至套现, 出现了专门从事倒卖药品的“黄牛”, 形成了医保卡套现利益链。定点药店购药存在一定的不规范行为。由于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窄和个人账户大量余额的积累助长了定点药店的不规范行为。

三、完善我国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的对策

要在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前提下, 完善我国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发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作用, 需要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使用以及其他方面进行改革。

(一) 平衡个人账户积累和互济两大功能, 改造成家庭账户。

职工医保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 退休职工不用缴费, 实际上是一种代际补偿制度, 即年轻一代缴的保费补偿老年一代的费用, 形成制度的“隐性债务”。如果改造成家庭账户, 将政府责任与家庭责任结合起来, 则更符合中国特有的家庭收入代际转移需求。

延展个人账户的“家庭统筹”功能, 体现家庭互济性。考虑到家庭成员内部年龄结构以及身体状况的差异性, 应当允许个人账户资金结余达到和超过一定数额后, 在家庭直系亲属中转移支付, 这等于是在社会统筹之前先期进行家庭统筹, 既可提高家庭成员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又减轻了社会统筹的支付压力。从更大意义上看, 它从纵横两个方面提升了个人账户的互济性和使用效率, 有利于个人账户制度的深化改革。

(二) 取消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笔者建议取消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或政府补助。退休人员门诊、小病的费用由社会统筹基金按每人一定的费用直接划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并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门诊服务和老年护理。而住院和大病方面的费用, 仍由统筹基金给付。政府应对该支出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这样做的原因是:退休人员个人并不缴费,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的经费全是由统筹基金划入;而大多数的老年人年老体弱, 平均医疗费用较高,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经常入不敷出, 个人负担重。

(三) 扩大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个人账户累计超过一定数额的参保人, 允许其用个人账户往年资金抵冲住院费用中的自付医疗费用, 包括起付线、住院挂号费、床位费、空调费、取暖费等诊疗项目和辅助性诊疗费用的支付, 减轻个人医疗负担, 提升个人账户的结付功能。用于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回应世界卫生组织倡导的从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的卫生理念, 个人账户的使用功能有必要逐步从疾病治疗向健康保险过渡。具体到操作层面, 应当允许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健康教育、健康保健、疾病预防、心理健康咨询等费用;允许参保人员在往年结余资金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购买健身卡、戒烟药和预防接种疫苗等;允许个人账户用于定点医疗机构的健康体检费用或补充体检费用。这既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疾病的发生, 减轻医疗保险基金负担, 也有助于从根本上节约医疗费用, 让个人账户成为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的支付宝。

(四) 发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管理作用。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能够有效地遏制个人账户的违规刷卡、套现。规范使用个人账户需要加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管理, 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医保个人账户支出范围的管理和监督, 对不符合支出范围要求的项目不得纳入个人账户基金支付;第二, 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要做好信息系统维护工作, 并将个人账户支出信息及时上传各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第三,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加强对定点药店费用的审核。定点药店有义务提供与费用审核相关的资料及账目清单。

综上所述, 医保个人账户并没有实现最初设计的控制医疗费用和积累医疗资金的初衷。个人账户改革不可“一刀切”, 应针对居民个人、家庭需求逐步改为如何盘活个人账户资金, 把大量沉淀资金用起来, 成为医保管理部门亟须解决的问题。

摘要:医保个人账户自建立以来备受争议, 取消抑或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在当前学术界成为争议焦点, 归其原因是在个人账户使用和管理上存在许多问题。本文通过对现行医保制度下个人账户使用情况进行分析, 探究现行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存在的具体问题, 然后在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和服务管理方面, 提出完善职工个人账户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探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

参考文献

[1]傅鸿翔.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政策分析与建议[J].中国医疗保险, 2012.8.

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再思考 第9篇

1 职工个人账户引发的问题

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指在国家行政强制力和信用保证的基础上,采取“个人预缴专款储蓄”的养老保险形式。

1.1 隐性债务无法偿还

隐性债务是指在养老金制度从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或半积累制转变的过程中,由于已经工作和退休的人员没有过去的累积,而他们又必须按照现行的制度领取养老金,那么他们应得的实际又没有“累计”的部分即形成了隐性养老金债务。智利称其为“转制成本”。这部分历史遗留问题是制度改革之初就已经存在的,自20世纪90年代,我国确立了从“现收现付”向“统账结合”转变的基本养老保险模式以来,实际操作采取的是一步到位的改革模式,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巨大的转制成本。再加上政府没有主动承担这个成本,使本应留作积累用的个人账户基金进入新制度后成为“空账”且无人偿还。

1.2“混账”管理导致个人账户被挪用

我国现行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中,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都是由各地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这种混账式的管理模式使空账问题进一步蔓延扩大。由于制度设计本身两个账户的管理监督边界不清,因此为日后挤占、挪用个人账户基金留下了隐患,为社会统筹基金毫无障碍地不断透支个人账户积累资金提供了便利窗口。

1.3 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收益率低

我国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基金在制度运行初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只允许存于银行和购买国债,这种投资方式不仅不能实现增值,而且在通货膨胀率较高时基金严重贬值,损害了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如此低的投资收益率再加上养老保险的碎片化,在我国现行的经济环境中,使空账问题进一步恶化。假如我们还不把这笔巨额的基金进行有效的投资运营,会使其与经济发展相脱节,养老保险基金不断的贬值加剧空账规模。

2 国内对个人账户问题的思考

目前,国内学者对于个人账户问题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做实个人账户、实行“名义账户”制和取消个人账户。

2.1 做实个人账户

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指对记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基金实行单独记账、独立管理运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充分体现个人的激励机制和自我保障功能。杨燕绥等认为做实个人账户是人口老龄化危机的应对之策,要使个人账户成为全国人民累积养老金的管理工具,成为保护中国公民养老财产性收入的运行手段。彭文祥认为只有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才能够提高养老金的替代率,从而提高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障。韩克庆认为个人账户应当全面做实,并在具体的操作方案上提出了“记账积累、统一管理、功能拓展、名实结合”的原则。对于做实个人账户,200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并于2001年首先在辽宁省进行试点。随后,2004年将试点扩大到吉林和黑龙江两省。到2009年底有13个省市不同程度地做实了个人账户。目前我国做实个人账户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来弥补持续扩大的空账,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个人都无法独立承担,再加上我国人口众多,所以做实个人账户这条路愈发的艰难。

2.2 实行“名义账户”制

所谓名义账户制(NDC),是指将缴费确定型的待遇发放与现收现付的筹资机制相结合的新制度。主要特征为:用投资收益率作为个人账户的记账利率,参保人可在退休后按该记账利率累积后的金额领取养老金。郑秉文从13个方面分析了名义账户制对中国的适用性问题,认为名义账户制不但可以解决转制成本问题,而且兼顾到了社会互济和自我保障的问题,是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一个理性选择。王晓军、米海杰通过构建精算模型,运用蒙特卡洛模拟方法和风险分析方法,得出名义账户制比另外两种选择在收入分配、成本收益和风险分担方面都有明显的优势。杨良初、史静远认为做实个人账户的试点改革弊端很多,难以为继。在此基础上提出名义账户与我国目前社会保障制度和资本市场发展相契合,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名义账户制不仅明确了个人缴费义务,明晰了个人的财产权利,减轻政府财政负担,而且还适应我国尚不完善的资本市场。

2.3 取消个人账户

取消个人账户就是说将职工个人账户部分从基本养老保险中分离出来。2015年底,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5》显示,2014年全国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记账额接近4.1万亿元,而所有做实个人账户省份的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结余超过5 000亿元,即全国个人账户的“空账”已从2007年的1.1万亿元扩大到了2014年的3.5万亿元,这已经成为每年社会舆论讨论的焦点。与此同时,如果只考虑征缴收入,不算财政补贴,23个省份收不抵支。胡继晔说:“我的观点是,统账结合的路子走到了尽头。”他认为我国是把第二支柱的个人账户强制性地拉到第一支柱里来了。李珍、黄万丁站在老年收入保障体制设计的高度和供给侧改革的环境中看,认为个人账户是私有财产,不具有保险性质,应当将其从基本养老保险中分离出来,由职工个人决策,建立自愿性养老储蓄账户。这样做可以减轻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减少企业的负担,有利于我国建立起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

3 个人账户的再选择

笔者认为当前的“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中的8%个人账户部分可以适度降低比例来实行名义账户制,降低的部分来发展第二、三支柱,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拥有较大的可行性。

第一,名义账户制可以更有效地解决我国养老金的隐性债务问题。可以减少转型成本所带来的政治风险和社会风险的影响,即它可以使其转型成本得以分散消化到一个年龄跨度很宽的时段里,从而为解决转轨成本提供了一个可行的途径。

第二,名义账户制有利于将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的管理权彻底分开。通过名义账户制可以明确建立个人财产权,从而有利于彻底将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分离管理,不再挤占个人账户。

第三,名义账户制有利于提高投资收益率。我国现在资本市场还不发达,相关法律规范不健全,引入名义个人账户能够适应这种国情,并且也可以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在适应我国资本市场的情况下提高收益率减少损失。

总之,实行名义账户制是目前最可行的方法,但是纵观各国实行名义账户的经验,需要注意一些问题。首先,对于记账利率的确定,我国目前以银行存款利率作为个人账户的记账利率的这种方式其实是损害了账户持有人的利益。应该以平均工资增长率、缴费工资增长率及经济增长率为依据,按照精算平衡的原则综合考虑。瑞典记账利率与平均缴费工资增长率挂钩,并且还建立了自动平衡机制,根据制度的资产负债状况对记账利率进行必要调整。其次,要适时调整养老金的计发系数,以适应经济的发展和预期余命不断增加的趋势。意大利每三年调整一次;瑞典、波兰和拉脱维亚每年都会进行调整。最后,实行名义个人账户要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我国目前第二三支柱的比例很低,养老金整体替代率不高,对老年人的生活起不到良好的保障作用。因此,要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及相关的商业保险,通过政策引导税收激励等措施来建立和发展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并且对基金进行有效的投资,以使其保值增值,促进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郑秉文.“名义账户”制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一个理性选择[J].管理世界,2003(8).

[2]李珍,黄万丁.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何去何从[J].今商圈,2016(2).

[3]杨燕绥,王巍,张曼.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营机制研究--做实个人账户的思考[J].中国行政管理,2010(5).

[4]杨良初,史静远.养老金个人账户:从“做实”到“名义”的探讨[J].中国财政,2015(20).

我国个人养老保险税收优惠政策探讨 第10篇

当前, 人口老龄化正在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趋势, 我国是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比较快的国家之一。据民政部统计报告显示, 截至2010年底, 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到1.67亿, 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2.5%。预计到2014年, 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3亿, 到2030年前后我国将进入老龄化高峰。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 经过不断实践和探索,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在基本社会养老保险方面, 实现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法。但是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存在着缴费率低, 替代率低, “空账”严重等问题。这一切从客观上也要求我国尽快建立包括企业年金、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在内的多层次补充型养老保险体系。

2008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金融30条”, 该意见提出了“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的议题。国务院于2009年4月发布的《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中, 进一步明确要“鼓励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会同上海市研究具体方案, 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试点。”

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概述

(一)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定义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 (income tax-deferred pension) 即个人养老金计划, 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 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

(二) 个人养老保险的征税模式

个人养老保险一般面临三个涉税环节: (1) 雇员在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是否允许从应纳税得中扣除, 免征个人所得税; (2) 购买的养老保险在取得投资收益时是否征收所得税; (3) 雇员退休以后, 按照保险合同领取养老保险金时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基于上述三个环节, 个人养老保险金征税模式存在如下组合: (见表1)

(三) 各种征税模式的比较分析

一般情况而言, 表中的极端模式是不会被任何一个国家所采纳的。因为EEE过于偏向于纳税人的利益, 给国家的财政收入造成严重的影响, 而TTT模式又过于侧重税收的利益, 从而使个人购买个人养老金计划丧失了积极性。

从对国家发展个人养老金计划的激励效果来看, 延迟纳税模式的激励效用超过了非延迟纳税。因为在这一模式下, 第一环节是免税的, 这样就很容易诱导个人参与养老金计划的积极性, 实践证明, 现在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也都选择了延迟纳税模式。

由于延迟纳税有三种模式, 即EET, ETE和ETT, 下面主要就这三种模式所产生的不同经济效应进行分析。

1. 从税收优惠角度来看, EET要高于其他两种组合。

EET模式是对员工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时进行征税。实际上, 由于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累进税率, 而且一般情况下员工在退休后的收入水平要比在职的大部分时间要少, 从而使他们在领取养老金时所适用的边际税率要比缴费阶段来的低。

2. 从财政压力角度来看, 表面上看ETT对财政压力来的最小, 毕竟它是双层征税, 但在某些情况下倒也不见得。

就我国而言, 如果对投资收益环节征税, 由于我国在现行情况下难以掌握个人确切的投资收益信息, 增加了这一环节征收的成本, 冲抵了所获得的财政收入, 而且投资收益本身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同时, 对于员工来说, 政府对投资收益收税, 也会打击他们购买个人养老保险的积极性, 从而阻碍保险业的发展, 政府也丧失了保险业营业收入所带来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所以, 总的看来, 采用EET模式对政府的财政压力是最小的。

上述的比较说明, EET组合不失为延迟纳税模式的最优选择。下面通过一张表格 (见表2) , 比较EET, TEE, TTE, ETT这四种养老金征税模式在相同的条件下, 最后的养老金净收入, 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EET模式对员工购买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吸引力。

注:假设个税率25%, 投资年收益率10%, 投资期限为5年, 不考虑通货膨胀

三、基于美国个人养老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分析

在实施延税型个人养老保险的国家中, 最具代表性的是美国401K计划。按该计划, 企业为员工设立专门的401K账户, 员工每月从其工资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 (不超过25%) , 而企业一般也为员工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员工自主选择证券组合进行投资, 收益计入个人账户。员工退休时, 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分期领取和转为存款等方式使用。

401K计划它的税收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 享有延迟纳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美国的401K计划它所采用的模式就是我们前面所提到过的最优模型EET, 仅在个人退休领取养老金的时候, 对所领取的养老金征收所得税。

(二) 每期投资的扣除限额。

由于税收的优惠政策, 所以高收入职员比低收入职员更愿意将更多的收入存入个人养老金账户来避税。因此, 美国政府为了避免当期政府税收大量流失, 在401K计划中, 对员工采取定额限制, 员工最多可存入15000美元, 超过50岁者可存入20000美元, 同时规定最高免税额不能超过工资的25%。

(三) 资金的稳定及使用时间上的限制。

个人退休账户内的资金是为了保障员工退休后的生活, 通常资金一旦存入了账户就不能再作他用, 包括投保金额和在此期间获得的收益将一直保存到员工退休时才能支取出来, 如若有提前支取的需要, 则必须缴纳10%的惩罚税。

从美国的个人养老保险税收优惠政策来看, 有几点经验是值得我们国家学习的:

1. 政策出台前必须得到税务部门的支持。

从美国对于个人养老保险投资的扣除限额中可以看出, 这一额度肯定是得到了美国税务部门的支持的, 并且在他们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2. 税收优惠政策设计必须体现激励性和公平性。

一方面, 如果扣除的额度太低, 就会打击员工参与个人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另一方面, 如果扣除的额度太高, 就会产生不公平, 使高收入者能更大限度的合理避税, 从而导致贫富差距的加大。

3. 严格的监督是个人养老保险发展的保障。

必须建立严格的监督体系, 监控个人养老金账户内的资金状况, 使这一部分资金能处于稳定的状态之中。

四、未来我国个人养老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选择

当前我国的商业养老保险属于非递延型养老保险, 个人购买的养老保险不能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但同时在领取养老金时也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从上面的研究来看, 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EET模型, 所以这一模式也是未来我国发展个人养老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必然选择。但对于延税模式的具体做法, 目前世界上的主流做法主要有三种, 下面就我个人的理解来加以阐述。

方法一, 全额扣除法, 把个人收入中用来购买个人养老保险的部分予以税前扣除。这个方法最大的好处在于可以最大限度调动老百姓购买商业保险的积极性, 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发展, 解决我国当前社会保障体系所存在的养老金替代率低问题;同时, 随着未来养老问题的解决, 当前我国面临最大的经济问题即如何拉大内需也会迎刃而解。

从政府的财政压力角度上来看, 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剖析。一方面, 由于允许员工将购买个人养老保险的收入予以税前扣除, 当前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数额会减少, 增加了国家的财政负担, 这是它的负效用;另一方面, 由于调动了老百姓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 促进了我国保险业的发展, 使保险业的营业收入大幅度增加, 营业税的增加可以部分或者全部替代个人所得税所带来的损失。

方法二, 限额扣除法, 这一方法的参照模型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 采取比例限制 (规定缴费占工资的最高比例) , 也可以采取定额限制 (直接规定允许免税的最高缴费额) , 也可以采用两者的混合限制。

这一方法从激励效应上看, 它没有第一种方法来的那么好;从对政府的财政收入压力方面, 比第一种来的更加的温和和富有弹性;当然第二种方法最大的优点在于它考虑了收入在分配的公平性, 避免了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扩大。

至于对于具体的抵扣限额, 我们既可以参照与个人所得税一样的方法即全国统一标准, 也可以让国家给一个扣除额的上限和下限, 让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维持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费以及保险市场的发育程度等因素来决定具体的扣除额。这一方法的好处在于避免了“一刀切”问题, 充分考虑了不同地区的差异。

方法三, 延期缴库法。这是一种保守的做法, 缴费的时候暂不缴纳所得税, 但是先确定未来个人应缴纳的所得税, 在领取养老金的时候再补缴。这一做法仅仅是在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上发生了改变, 没有改变纳税义务。但是这一做法存在的一定的问题, 它会降低未来养老金的实际替代率, 从而违背了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初衷。

综合上面三种模式, 限额扣除法相对而言是最为妥当的, 它一方面考虑了这一方法对老百姓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积极性方面的调动;另一方面它也考虑了我国财政收入压力方面的问题, 而且限额扣除法能够适应我国目前个人收入差距过大的现状, 避免给予收入过高者过度的税收优惠, 从而扩大收入差距。

五、结束语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加剧, 以及社会对社会保障问题的关注,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为我国提供了一个解决问题的模式, 上海即将作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试点城市就说明了政府对这一问题的重视。但考虑到目前我国税收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旦实行了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 还是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首先如何解决我们税收体制和保险体制存在的监管问题, 从而保障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这部分资金的问题和安全;其次, 分类所得税制如何调和的问题, 我们是对用工资薪金所得用来购买个人养老保险的部分允许扣除还是对其他收入所得都允许扣除;还有既然政策制定上要考虑到公平性问题, 那政府在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时如何保障本来就够不到个税起征点的那部分人的利益, 他们未来的社会保障如何去解决, 所有的这些问题都是需要我们的政府去解决的。本文只是曾基本层面上对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作了初步的分析, 并对该制度的具体选择进行了解释, 希望能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早日出台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路。

摘要: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剧, 以政府为主导的基本养老保险已无法满足老年职工退休后的生活, 因此需要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保险作为补充。与此同时, 要求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呼声也越来越高。随着2008年12月13日“金融30条”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标志着税收优惠的步伐正式迈出。本文在总结国外相关经验的基础上, 在考虑公平性和效率的情况下, 分析我国应该采取的个人养老保险税收模型。

关键词: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公平与效率,税收优惠政策

参考文献

[1]张云鹏.关于建立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探讨[J].改革与开放, 2009, (7) :32—33.

[2]王莹.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基于税收优惠政策的思考[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0 (1) :73-77.

[3]梅哲群.美国401K计划对我国年金保险制度的启示[N].中国经济时报, 2007-11-26 (5) .

[4]冯晓曾:《应实行商业养老保险税收优惠》两会专题

[5]陈庆华.美国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 世界经济, 2007年3月

免费保险藏玄机 个人信息防泄露 第11篇

接完电话,李女士很纳闷,“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于保险公司免费赠送的这份保单,我究竟是该信还是不相信呢?”

记者了解到,岁末年初,有很多保险公司都推出了免费送保险的活动,那这样的保险究竟该不该要呢?

天上掉下免费保险

“1月2日星期一是我妈的生日,当天晚上我们全家正在餐馆里庆生,结果一个电话打过来,来电显示是我信用卡所属银行打来的,但是电话内容却是向我推销保险,说是如果愿意投保,可以通过信用卡直接划去保费。”北京市民李女士说。

就在上周,李女士还接到过另外一家保险公司免费赠保险的电话,赠送的是一份16天期限的旅行意外保险。这份交通意外险针对飞机意外身故/伤残保障10万元,医药补偿1.5万元,身故送返7千元。

随后,本刊记者调查了几位同样接到过保险公司打来的免费送险电话的用户。

据了解,这些免费保险赠送的说法五花八门,田先生说:“我接到的电话是保险公司称正在举行一项针对手机139号段的抽奖活动,说我被抽中了,将获得一份由公司赠送的价值10万元的交通意外险。”

而王女士则表示:“我接到的电话说他们保险公司和我的信用卡所属银行是合作关系,因为我是信用卡的优质客户,所以有资格获得一份30天期限的保险,同样也是交通意外险。”

对于保险公司这种“慷慨”的免费送保险行为,用户的反应褒贬不一。李女士表示,既然已经碰到过类似免费送保险的,而且在官方网站能够查询到自己投保的情況,没什么风险,“那么既然是赠送的保险,不要白不要。”而有的用户则相对“保守”,认为天上不会掉馅饼,“虽然是白送的,但是我还是坚持白给也不要。万一遇到一个欺诈电话,不就遭了?”

免费保险暗藏玄机

保险公司免费赠险,这其中到底有什么玄机?记者调查发现,保险公司赠送的大多为卡片式保单的交通意外险,保单上会详细记录着账号、密码以及保障内容和保额数目。

王女士刚刚接受了保险公司赠送的保险,据介绍,电销人员只是简单地询问客户的生日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之后,王女士就收到了保险公司发来的短信,显示“尊敬的客户,您已获得由我司承保的《出行无忧意外保障计划》,保单号为***,您可登录网站进行查询验证”。

在拨打了保险公司的统一电话查询后,王女士确实查到了该份保单,保障3个月,最高身故保障为10万元。

那么,为何保险公司突然变得如此“慷慨”,愿意做赔本买卖呢?据一位保险公司的高姓工作人员介绍,保险公司会免费推出一些简易的短期意外险产品,主动让消费者接触和体验保险。有保险公司曾与一些知名网站举办团购合作推出的0元选购保险活动,以团购形式推出的保险体验活动。

据介绍,免费赠送的对象通常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曾经在该保险公司投保过的消费者,保险公司为了回馈老客户赠送保险;还有一类是从未在该保险公司消费过的消费者,保险公司为开发新客户使用的一种营销手段:一方面是为了降低宣传成本,另一方面是通过赠送保险与客户建立联系,获得更加详细的客户资料,如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家庭成员信息等,搭建一个较为全面的客户库。

“一次活动我们可以送几百份保单,这些接受赠送的客户就是我们以后的潜在客户了。保险公司免费送保险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扩大公司知名度,扩大客户群,同时也可以节省一笔不菲的宣传费,要是靠保险业务员一个一个找那么多客户,不知道要等多久呢。”高姓工作人员如是说。“打陌生电话推销保险,一般都会直接被拒绝,但是如果说免费赠送保险,那么有很多人就愿意一听了。”

此外,这种赠送的保险,以意外险居多。与普通购买的保险相比,免费赠送的意外险通常期限较短,一般为三个月或者半年,且险种也有限制,有的意外险只针对航空造成的意外残疾和身故,而有的意外险只针对乘坐公共交通所造成的伤残,而通常当中不包括医疗保障部分,市场价格大约十几元或几十元。

高姓工作人员表示,只要是公司正式免费赠送的有限保单,在承保的时间内发生事故和普通的保单一样按条款正常理赔。但若消费者一旦接受,以后就要做好继续被骚扰的准备了。

切勿轻易答应扣款

免费保险要或不要,这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对此,记者采访了保险专家。

该专家表示,赠送保险的做法正成为保险公司推出的一种新的营销手段,“免费赠送是作为一个诱饵,通过免费的形式吸引更多的客户来了解公司的保险产品,而赠送的保险种类一般是几天到几个月不等期限的意外险,保费一般在几十元钱。

让市民免费体验后,达到产品营销的效果。”其后,保险公司在混个脸熟后,就有理由再用电话做回访,一般在免费保险到期前,新的保险推销电话就会到来。

该保险专家说,只要确定电话确为保险公司打来的,是可以接受赠险的。但是他提醒到,值得注意的部分是接受赠险后,再接到保险公司的回访电话时,需要特别注意。

有些保险公司是与银行电话中心合作,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已经知道用户的银行账号。

这时,保险公司回访则不是再继续赠送保险,而是销售保险。

该专家提醒说:“当销售保险方通过电话回访向我们推荐保险产品,介绍语速一般较快,消费者思考的空间和时间也比较有限,如果一声‘嗯’,或者说‘好’,有时只是一种条件反射。而销售保险方,则会以电话录音为准,简单地认为消费者是同意投保的,扣款行为的发生,不需要再次经过消费者的书面确认(国内有媒体报道过这类事件)。”

该保险专家说,按照操作惯例,只要是投保人的真实意愿表达,不一定非要进行书面签字确认,只要是口头的真实意思表达即可。

“因此,不少消费者等电话挂了,才想起,‘哎呀,我怎么稀里糊涂就答应了呢?’所以,以后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不要轻易表达自己的投保意向,以免将来发生纠纷时不利维权。”

警惕个人信息泄露

专家提醒消费者,要警惕一些电销渠道“明为赠送保险,暗地套个人信息”的做法。

消费者在收到此类电话时应注意查看拨打号码来源,正规的保险公司的电销渠道显示号码都是公司总部统一号码,防止一些不法人员套取个人详细资料。

消费者在收到保险公司保单确认的短信后也可以去公司官网查询或者拨打统一客服电话查看保单详情。

另外,消费者可以先询问清楚保险代理人资格证号码,然后通过保监局网站、保险公司网站或客服电话查询一下是否确有其人,以了解事件的真假。

对于有意接受免费保单的消费者,专家表示,首先应该了解保单的承保公司;其次,需要了解保单的性质,比如意外险,究竟是交通意外保险、综合意外保险,还是单纯的航空意外险;再者就是保障期限长度。同时,消费者也应该了解如何申请理赔,凭哪些材料才可获得理赔。

同时,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现在通过电话实施诈骗的案例也很多,如果有人通过电话向消费者推销保险,却询问银行卡号,甚至账户密码,那就一定要谨慎小心。

养老保险个人管理 第12篇

一、参保人员的分解

先规定一些记号(记号的上角标i=1表示男性,i=2表示女性)

(1) mt:t年参保人的预测总数

(2) mt, ki:t年k岁参保人预测总数

(3) m*, it, k:t年新增的k岁参保人预测总数

(4) rki:k岁人在缴费总人数中占的比例

(5) pki:k岁参保人存活一年的概率

(6) aki:k岁参保人的中断率

(7) 岁参保人的续保率(t年在参保系统内,t+1年仍在参保系统内的概率)

由记号的规定可知(注意上标i表示男女,下标i则为取值):

(其中t≥1999且规定=)

这样,将t年k岁的参保人数分解为从1998年到t年之间参保不中断到t年的新增参保人数之和。

二、续保率的估计

续保率是k岁参保人到k+1岁仍参保的比例。故应有。

其中aki为k岁参保人的中断率,即k岁参保人终止参保的比例,为k岁参保人存活一年的概率。如果养老保险制度较完善,覆盖面是100%,则应有,这个等式在我国还要经很长时间才能成立。因为现在还没有非常适合的动态地描述人类寿命的生命分布函数,因此pki的值可由最新公布的生命表来确定。这样对于中短期预测误差不会太大。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的中断率aki的值,可由得到的的数据并利用(1)式来计算。aki的短期预测值可用移动平均法预测。其长期预测值,鉴于aki的值随养老保险覆盖面的增大而减小,可用递减直线函数来预测(设60年后的值为0)。

三、利率分布的预测

利率值对个人账户的规模影响极大。最简单但又为人们广泛使用的利率模型是所谓单因子模型。此模型只取一个状态变量rt(指无违约风险的瞬时利率)。一般可将rt的动态变化用下面的随机微分方程来描述:

其中θ为参数集;μ(rt, θ)表示利率变化的瞬时期望,σ(r, θ)表示利率变化的瞬时方差;Wt是布朗运动。

据此,我们可用rt=2.36%作为预测初期 (t年) 的利率,然后用生成的服从的随机数作,利用C K L S模型 (取α=0.0017,β=-0.0717,σ2=0.1433,γ=1.5) 计算出rt+1。类似地可得到此后各年利率的预测值。

四、个人账户总额预测

下面分几个步骤完成t年(t≥1998)个人账户总额的预测。还是先规定几个主要记号:

(1) At:t年社平月工资

(2) st, j:t年第j个基数值

(3) lk, j:k岁人对第j个基数所占百分比

(4) st, k:t年k岁人平均缴费基数

(5) st:t年参保人个人账户总额 (6) st:t年参保人个人账户支出总额

利用“等长基数法”预测t年第j个基数值st, j。

(1) 社平月工资(社会平均月工资)At的预测。我们认为社平月工资也是受限变量,远期看也不会无止境的增加。因此,可仍旧用Logistic函数来拟合预测:

其中d、f、h是参数, 且d、h都大于0, f>1。

(2) 为第m年第l个基数下的缴费人数。第m年基数个数为nm (m=1, 2, …, k)。

缴费人按一定基数缴费。可将基数从最低缴费基数(设每年不变)到最高缴费基数(每年提高)分成等间隔(比如是100元)的左开右闭的小区间。某人缴费额如属于某区间,则将其缴费基数视为区间右端点的值。区间的间隔小则误差便小。

由于各年基数个数不同,这给分析问题带来不便。为此对数据进行改造:取定某年基数个数nm为统一的基数。在这一年计算各个基数与社平工资(这年最大缴费基数的三分之一)的比αi (i=1, 2, …, nm) , 用各年的社平工资(已可预测)乘比例αi, (i=1, 2, …, nm) 得到的值作为每年的缴费基数。这样,各年都变成只有nm个基数了。这种方法我们称为等长基数法。

五、实证分析

我们根据某城市某区社保中心提供的数据,做了50年的预测。个人账户的规模逐年增大。由于是局部数据,所以预测的具体值缺少普遍意义。但一些具有相对意义的比例,对我们分析和评价养老保险制度、调整有关政策是有益的。我们列举一二如下:

(1) 各年当年退休者养老金个人账户支出总额与同年当年退休者养老金各项支出总额的比:0.18 (2005) ,0.25 (2010) , 0.27 (2015) , 0.30 (2020) , 0.428 (2025) , 0.87 (2050) 。

(2) 各年所有退休者养老金个人账户支出总额与同年所有退休者养老金各项支出总额的比:0.013 (2005) ,0.018 (2010) , 0.079 (2015) , 0.128 (2020) , 0.222 (2025) , 0.828 (2050) 。

这些数据说明个人账户在退休人领取的养老金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个人账户的总体规模也日益增大。到2025年个人账户总额在养老保险支出总额中占有的比例已超过40%,到2050年近90%。经计算,按现行政策2025年左右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将再次出现赤字(第一次是在新制度建立之初,由于巨大隐性债务额造成的,历时十年左右),并日益扩大,个人账户的支出在其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不同地区不同时间养老保险地方政策,可能会有一些差异,预测时只须对模型做一些相应的变更即可。

参考文献

[1]周渭兵.社会养老保险的精算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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