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任范文

2024-05-09

政府信任范文(精选10篇)

政府信任 第1篇

行政审批——政府拖延症重灾区

有媒体曾对“哪些领域或行业的拖延现象比较严重”进行调查,结果显示,经常受到攻击的“垄断行业”,得到75.2%的选票,而“政府机关”却以高达90.1%的票数当仁不让地当选冠军,“事业单位”以55.6%位居第三。政府拖延症被高票选出,行政审批正是其重灾区。

过去,老百姓对行政审批有句形象的顺口溜:“门难进,脸难看,盖个图章跑半年;话难听,事难办,批个项目腿跑断。”海南省人大代表邢诒川在今年海南“两会”上“晒”出了他制作的“行政审批长征图”。“行政审批流程太复杂了,一天一夜都讲不完。”这张“行政审批长征图”是长达5页的A3纸张,详细记录着一个投资项目从获得土地到办完手续,需经过30多项审批,盖上百个章,全程最少需历经272个审批日。他抱怨,审批涉及的部门太多,有的部门对同一个项目的审批要涉及内部的几个科室,且前后要进行多次审批,有些流程盖章是“章套章”,既费时,又费事。“使得企业三天两头在这些部门转悠,却总有办不完的手续,盖不完的章。”

邢诒川说,尽管他所统计的投资项目整个审批流程按政府规定时限是272个工作日,但是实际所花的时间远远超过272个工作日,很多项目审批流程少则1年,多则3年。

而企业遭遇审批难、办事难的困境在各地并不罕见。

去年,全国人大代表、大同煤矿集团董事长张有喜在山西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同忻煤矿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最少需要跑33个政府部门及下属的单位,先后要出147个文件,盖205个公章。

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制作的一张项目审批流程的“万里长征图”显示,一个投资项目从立项到审批,要跑20个委、办、局,53个处、室、中心、站,盖108个章,共有100个审批环节,需要799个审批工作日。这些大多是按照现行法律和规定必须经历的程序,如果遇到某些部门或人员故意设卡、刁难,企业就需要花更多的时间,下特别的“诗外功夫”,所付出的成本和代价就更大了。

事实上,针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程序简化的工作一直在进行,但推进效果如何只有企业自己知道。

去年11月29日,东莞某开发商爆料,“从事房地产多年,东莞市办理手续繁琐程序是我经历过最多的,虽然政府一直强调简化办事流程,但实际上要报批的环节越来越多。”该开发商表示,其集团公司在深圳也有住宅项目开发,但从拿地到拿到预售证一般在10到12个月,而东莞至少需要18个月。如此一来,长时间的拖延给融资较多的房企带来很大的资金压力。

在“跑审批”这方面,各企业似乎“没有最惨,只有更惨”。海南一位企业负责人也透露,该企业有一块地从开始征地到落地,政府审批各种流程前后花了五年时间,期间经历了三届市长,五届区委书记。

行政审批“重度拖延”,企业叫苦连天,政府拖延症真就这么难治?

吃拿卡要——政府拖延症主病因

实际上早在2008年,海南就设立政务服务中心,通过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将审批推向窗口。今年的海南省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要继续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确保全省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三分之一以上。

但邢诒川发现,尽管一批审批权力下放,部分审批流程表面简化,但许多审批的内部程序依然繁琐冗长。比如规划报建必须经过8个政府部门,每个部门都派人到现场查看。相关部门各自为政,分批分次到现场查看,企业仅仅接待报建和验收的人员就达10多次。“审批流程多了,庙就多了,烧香的也就多了,不正之风肯定就多了。”

针对能源项目的审批,五大电力集团熟悉审批的人士也不免感慨:“我们越来越不相信看不见的手,行政干预越来越明显。表面上是审慎决策,控制住产业发展,但实际上,每个人、每个司局、每个部委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每一个环节都有寻租的条件。”

在去年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赖明指出,过多过繁且不透明的行政审批,成为吃喝卡拿甚至腐败的重要源头。“从一天陪洗8次温泉的副县长,到一晚赶8个饭局的接待办主任,匪夷所思的现象背后,有着深层次的原因。企业请政府、下级请上级、地方请中央,多是为绕开或利用各类行政审批在竞争中获取利益,享受更多资源和政策倾斜的‘特权’。”

所以,我们屡屡看到每逢佳节政府部门前挂着各地牌照的车辆拥塞不堪,豪华宾馆、饭店爆满;看到万吨钢铁项目获批后,市长激动亲吻获批文件;听到房地产开发商直言,至少要拿出两成利润,才能“摆平”权力部门……

作为企业都吃不消,面对这样的权力寻租,普通百姓更是无奈。

山西省通过调查发现,山西有四成多受访群众对办事过程中的“吃拿卡要问题”不满意,超过三分之一的受访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办事难的情况要找关系、送礼送钱,近五成的群众认为办事过程中最难打交道的是各级各部门具体办事人员。甚至有人办个“准生证”,还需经过10多个单位盖章、签字40多个,耗时两个月。

屡遭质疑——拖延症蚕食政府公信力

随着近年来政府拖延症屡遭诟病,政府公信力越来越多地受到质疑。

2013年5月,有媒体报道,常州武进区奔牛镇东侧运河边,一座大桥只修了北岸的引桥和桥墩,3年过去了,还是没动静。对此,当地政府解释是因为拆迁问题拖延大桥工程。当地居民只能继续通行在岌岌可危的老桥上。

2012年6月25日,有媒体曝光,曾经以盛产马蹄萝卜出名的湖南邵阳市邵东县渔西村,几年来一直受到一家玻璃制品工厂的污染,300多亩田地已荒芜,100多口水井已废弃。自2003年以来,渔西村和邻近的前锋村已有30余名村民得癌症死亡。而邵阳市环保局回应此事时称,领导有时间就调查,没时间就延迟。

个人的拖延症顶多今日拖明日,明日复明日;而政府的“拖延症”,却能上月拖下月,明年复明年——如此“为人民服务”,人民怎承受得起!

行政审批“拖延症”横行,是政府权责定位不清和决策不透明结出的恶果,该交给市场和社会的权力紧握不放,甚至使之沦为个人逐利的手段,扼杀了市场和社会的活力。

针对突发事件的拖延推诿,折射出的是地方的“护短”和“护丑”思维,以及权力的傲慢与自大。漠视民意、回避舆论的“鸵鸟战术”,只能求得一时安稳,对于消弭问题、化解矛盾有害无益。

实际上,任何人都不可能永远正确,任何治理也不可能万无一失,出现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面对矛盾拖延塞责,一错再错。中央每每强调各级政府要“为人民服务”,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原因很简单,凡是百姓跟政府及各部门打交道的事,都是干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一经不得敷衍,更经不得拖延。

政府信任 第2篇

摘要:苏丹红、地沟油、三聚氰胺奶、瘦肉精健美猪、双氧水牛肚、甲醛鱿鱼、避孕药黄鳝、皮革奶„„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类似的事件屡禁不止,层出不穷。再看上海市政府相关负责人所为的道歉,我们不经觉得是隔靴搔痒。向人民道歉是应该的,这是有关人员工作的失职、渎职,应该深刻反省。所谓的“不护短”是什么?如何承担,必须给老百姓一个交代。只是不护短怎么够,要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关键词:造假食品

政府公信力

群众态度

文:最近,网络流传一则特别经典又让人寒心的调侃段子——中国人幸福的一天——早晨起床,掀开黑心绵作的被子,用致癌牙膏刷完牙,喝杯过了期的碘超标还掺了三聚氰胺的牛奶,吃根柴油炸的洗衣粉油条,外加一个苏丹红咸蛋,在票贩子手里买张车票,准时赶到地下烟厂上班,九点三十分偷偷用山寨手机看股票从6124.04点跌到1240.46点,中午在餐馆点一盘用地沟油炒的避孕药喂的黄膳,再加一碟敌敌畏喷过的白菜,盛两碗杯陈化粮煮的毒米饭;晚上蒸一盘病的瘦肉精养大的死猪肉做的腊肉,沾上点毛发勾兑的毒酱油,夹两片大粪水浸泡的臭豆腐,还有用福尔马林泡过的凉拌海蜇皮,抓两个添加了漂白粉和吊白块的大馒头,还喝上两杯富含甲醇的白酒。睡前喝杯用三聚氰胺勾兑的牛奶。这日子过的真爽!这就是一个中国人幸福的一天。中国人,地球上生命力和抵抗力最强的生物!初读一阵玩笑,可以细想而来,不免让人不寒而栗。中国民众的生活水平还有保障吗?

据央视《消费主张》报道,在上海多家超市销售的小麦馒头、玉米面馒头是将白面染色制成,制作过程中以甜蜜素代替白糖,加入防腐剂防止发霉。馒头生产日期标注为进超市的日期,过期馒头被回收后重新销售。每天有3万问题馒头销往联华、华联、迪亚天天等30多家超市。针对媒体报道华联等超市销售染色馒头的情况,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批示:“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此案,每个环节都必须查实,依法严惩,严肃问责,及时向社会公布。”他要求彻查过程必须向社会公开,查到哪里公布到哪里,每个环节都不放过。

“染色馒头”一经曝光,立刻如石击水般引得舆论一片哗然,上海市监管部门也连夜查扣了6048只涉嫌“染色”的馒头。同样地事后迅疾行动,笔者不知道该如何评价。因为无论是毒酱油、福尔马林泡制的毛血旺、漂白的一次性筷子,还是大粪水泡的臭豆腐„„每次一经媒体报道,相关部门总会开展雷霆行动,但行动一过,食品安全问题往往又会发生。公众也会再度失望。针对食品问题,有些机构习惯于做事后诸葛亮,别等到地球人都知道有问题时,才弄个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这里并非说专项整治没有必要,但比专项整治更能治本的是反思现有监管机制的缺漏,完善监管机制。

政府公众本应是所有传播沟通对象中最具社会权威性的对象,政府具有强大的宏观调控力量,代表着公众的意志来协调各种社会环境。“民以食为天”,中国人的温饱已经不是问题了,但是如何让老百姓吃的放心,吃的安全,才是各级政府部门刻不容缓需要解决的问题。

当年三聚氰胺奶粉,据说是因为检测手段落后,让奶农钻了空子。然而,染色的馒头,用水一泡,就立马现形。监管部门何以又是等媒体曝光后,才“恍然大悟”?连加工者都不吃的馒头,竟畅通无阻,横行各大超市,难道能仅归之于商家的狡诈?

苏丹红、地沟油、三聚氰胺奶、瘦肉精健美猪、双氧水牛肚、甲醛鱿鱼、避孕药黄鳝、皮革奶„„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类似的事件屡禁不止,层出不穷。再看上海市政府相关负责人所为的道歉,我们不经觉得是隔靴搔痒。向人民道歉是应该的,这是有关人员工作的失职、渎职,应该深刻反省。所谓的“不护短”是什么?如何承担,必须给老百姓一个交代。只是不护短怎么够,要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综观众多食品安全事件,可以发现一个很不正常的现象:影响再恶劣、后果再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倒霉的除了消费者,就是肇事者,而那些拿着纳税血汗钱,肩负监管职责者,却少有人担责。即便像三鹿奶粉造成的严重后果,最严厉的处分,也不过是撤职而已,让人真不知是否还有渎职罪一说!政府就“问题馒头”组成联合调查组,要“严肃惩处涉案单位和个人”,唯独把应当管事的单位和个人——市食安办、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委、市监察局、宝山区政府等部门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人给漏掉了!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440位全国人大代表共同提出了 《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法〉,以严刑峻法惩治食品、药品领域严重犯罪的议案》,议案的中心内容为“严刑峻法杀无赦、倾家荡产一场空”。事后却没见到这个提案的后文,但它点出了现有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犯罪惩罚偏软的软肋。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管始终没能走出老一套模式:一是监管措施的泛化与粗疏,纸上谈兵多,实际到位少;二是眼睛盯着监管对象多,唯独不在自身的机制创新上下功夫。

解决中国基层政府信任问题的出路 第3篇

关键词基层政府 政府信任 治理模式 公民社会

政府信任即民众与政府之间的信任关系,是当前西方学术界在政府研究中的一项重要课题。它反映了民众对于政府施政的满意程度,折射出政府的治理能力,也反映了政府与民众的关系。在我国,作为政府一个层级的基层政府主要包括区县、乡镇政府以及城市的街道办事处,它们数量众多,位于政府体系的终端,是国家政权的基础。加强对我国基层政府信任即普通民众对于基层政府的信任的分析研究,有利于从政府信任的角度探讨和解决基层政府治理的相关问题。

一、明确政府定位,转变治理模式

有效政府与有限政府是新世纪政府改革的基本观念与模式,这是化解政府信任危机的基本前提。因此,首先要科学界定各级政府职权,理性确立其管理幅度和层次,继续转变政府管理职能。

公共治理将以往一元的政府管制变成了多元的社会治理。虽然政府在整个社会中充当非常重要的角色,但是,它不再是实施社会管理功能的惟一权力核心。第三部门组织和私营机构与政府一起承担着公共事务和公共物品提供的责任,这些组织权力也将得到社会和公民的认可。这一变革的内在行动逻辑,对于政治的民主化,公民参与政治事务,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从而,增强公民对政府的参与感和认同感。

在意识层面的转型期政府合法性资源的流失,通过多元合作的治理方式,加强民众的参与感、提高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提供效率,必然会得到补充和加强。通过多元合作,政府不仅可以大大降低为制定和实施政策法规所需的人力与物力耗费,而且,即使它在特定范围内决策失误,也有可能得到社会成员的一定程度的理解或默许。从而,政府信任资源也就可以得到不断的加强和提升。

二、力促公民社会的成长

公共治理要求政府放松对社会的过度管制,逐步授权给社区、公民,大力发展公民自治组织,不断增强公民的参与意识,让他们承担一些政府做不到、不宜做的事情。公共治理中政府一一市场一一社会三维关系的组合,其实就是寻求不同以往、更为有效的实现共同利益道路的努力。公民社会的发展,增加公民表达自身诉求的渠道,为政府与公民的互动建造了一个很好的“桥梁”,有利于政府与公民的相互了解和支持。

公民社会在此处的价值主要体现在:第一,它能较好地解决国家或政府之所不能;第二,能在较大程度上成为政府与市场之间有弹性的缓冲层,从而确保社会平稳有序地发展;第三,由于公民社会参与共治,从而能更有效地协调与整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多元化之间的矛盾,增强民众对现有社会的价值认同与制度认同。以上公民社会成长所带来的价值,对政府信任的重塑无论是从器物层面还是价值层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构建信任互动关系

从公共关系的角度看,良好的政府信任关系的构建过程是一个伦理互动的过程。根据正确的原则去构建政府与公民信任互动关系,对于增进政府信任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第一,利益一致性原则。就是政府在行使行政权利过程中要坚持公民利益至上,公民在参与社会事务活动时也应考虑到政府所代表的长远利益和个局利益;第二,客观求实原则。必须是建立在对事实真实把握的基础上,在组织决策时要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断调整自身政策和价值取向;第三,公开性原则。包括行政决策活动及其过程公开;有关文件、资料、信息情报公开。第四,整体性原则。强调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团结、合作、互动的良性循环,从而使两者能相互信任、共同发展。

四、加快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避免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负面特征和不当行为

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成果,当前的重点是:第一,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第二,完善政务公开机制。信息不透明、不对称和不完全是产生误解和不信任的重要原因。实践已经证明,地方政府对事情越是捂盖子,则越会制造猜测和缺乏信任的气氛。为此,必须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第三,健全民主参与机制。公众的民主参与是在政策问题上建立共识的过程,同时也是获得公众理解、支持、信任和合作的过程。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世界银行的研究也发现,增加公民的发言权和参与机会,会增加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因此,应该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逐步增加公民的发言权和参与机会,使基层政府的运转被置于民众监督和问责之下。

总之,我国现实政府信任的流失,已经不是加强原有管制模式所能解决的。恰恰相反,我们应当适应现代社会多元化、扁平化的趋势,改变管制模式为公共治理模式,促使政府、市场和社会产生良性互动,促成多元共治,减少政府不应当或可以不担当的责任,从而加强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最终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为服务于民众打下深厚的基础。

参考文献:

[1]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2]格里·斯托克.作为理论的治理:五个论点[J].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1999,(1).

[3][美]马克·沃伦主编.民主与信任[M].华夏出版社,2004,(22).

[4]张康之,李传军.行政伦理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407-414.

[5]李砚忠.论政府信任的概念内涵、形成因素与政治功能[J]行政论坛,2007,(3).

[6]余世喜,李忠红.构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信任关系[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8,(3).

网络时代下政府信任研究 第4篇

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之后, 互联网进入千家万户, 逐渐成为公民参政议政的新渠道。《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 截至2016年6月, 我国网民规模达到7.10亿人, 较2015年年底新增网民2 132万人, 半年增长率为3.1%, 互联网普及率提升1.3个百分点, 达到51.7%。可以说, 人们已经进入了“网络社会”。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和繁荣, “网民”的形成与增加使网络民意、网络舆论成为社会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 钓鱼执法事件、躲猫猫事件、人大硕士抓嫖致死等事件甚嚣尘上。在网络社会, 事情一旦发生, 民众都倾向于先将责任归咎于政府, 这种对某些政府官员、司法机关以及维护社会秩序的国家机器的质疑都是政府信任缺失的表现。

在上述背景下, 国内外一些学者已经开始探索网络媒体对政府信任产生的影响。褚松燕认为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带来了政治生态的改变。如果政府不能顺应时代变化, 政府公信力就会受到挑战;史丽琴认为微博的发展为政府形象的重塑提供了一个低投入高回报的传播阵地, 但是网络上的虚假信息具有极强的舆论煽动性, 容易挑起公众不满情绪。Caroline J.Tolbert在其研究中发现, 实行电子政务对于改善公民对政府的评价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发展电子政务能够改变公众对政府的态度, 提升对政府的信任度。网络舆论改变了政治生态现状, 带来了喜忧掺半的结果。

1 网络时代对政府信任产生影响的机制

网络时代互联网相对于传统媒体的独特性从多个方面对政府信任产生了重要影响。

首先, 参与的平等性和自由性使公民的权利表达更加活跃。通过互联网参与公共事件的讨论时, 网民不会受到年龄、性别、国籍、种族及身份地位的限制, 网络也不会限制网民账户的登录与注销, 网民可以自由地进出网络。并且由于其独有的匿名性, 网民可以脱离现实中原有生活圈、工作圈构成的人际网络, 自由地表达自己对待公共事件的真实想法而不再需要有所顾忌, 身份的隐蔽性使他们不再谨言慎行。

其次, 时间和金钱成本的节约提高了公民参与的积极性。现实生活中的公民参与形式, 例如投票选举、听证会、民主评议等, 程序复杂、过程繁琐, 严重降低了公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而在网络时代, 人们只需用电脑或者手机, 通过在微博、论坛、新闻网站等平台进行发帖、跟帖等形式就可以对公共事件进行评论和探讨。网络媒体降低了公民政治参与的复杂性, 为公民获取信息、表达意见提供了一个简单便捷的多元平台, 公民可以随时随地表达对公共事件的观点和看法、与其他人进行交流互动, 大大节约了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 提高了其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

再次, 公众话语权的增强拓宽了议程设置的渠道。网络参与的平民化, 消解了传统媒体的权威性。传统媒体可以影响大众的认知观念, 其作为党和政府宣传政治思想路线的主要渠道, 能够有效增强政府信任感。也因此, 传统的大众媒体传播的内容具有很强的主观性。随着网络时代的兴起, 公众可以通过大众传媒以外的媒介获取他们真正想了解的信息, 从而扭转了政府与民众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局面。传播的分化使国家和政府无法完全掌控信息、垄断媒体, 主流话语权被削弱, 公众话语权增强。公民可以通过网络自由地发表言论, 通过对公共事务的评价, 对政府政策的质疑, 由网络形成的媒体议程影响公共议程, 公共议程进而影响政策议程。网络舆论产生问题流、政策流和政治流, 当三条源流交汇时, 政策之窗就开启了。

最后, 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充分保障能够有效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网络社会作为公民与政府交流的新桥梁, 为公民提供了参政议政的新途径。通过网络搭建的新平台, 公众能够更加自由地表达观点, 交流信息, 知情权得到满足。热点事件所形成的重大网络舆论也能够快速而强烈地引起政府的关注, 政府会根据民意及时给予相应的反馈, 设立相关部门负责监控网络舆情。公民通过网络对政府进行监督, 也会在无形中起到督促作用, 促使政府积极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网络媒体突破了时空限制, 能够及时、广泛地传播信息, 表现出极大的开放性与交互性, 除了为公民提供了一个高效便捷的民意反映渠道, 增强了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意识之外, 网络媒体也会因网络谣言、噪声及一些政府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现象的出现使政府的公信力受到极大冲击和质疑。

2 网络时代政府信任破损的成因分析

2.1 公众的认知偏差:网络舆论对事实的扭曲导致网民“群氓现象”出现

网民与政府分属不同的群体, 难免会对政府的一些行为产生误解, 从而将热点事件中的过失归咎于政府。由于网络媒体所特有的多元化与言论自由, 尤其是用户的匿名性, 这种扭曲事实的认知一旦产生便会迅速扩散并“传染”给其他网民, 网民在情绪的冲击下很容易失去判断力, 偏激的观点反而会成为“多数”或“优势”意见, 此时会引起“劣势意见 (信任政府) 沉默”和“优势意见 (不信任政府) 大声疾呼”的螺旋式扩展过程, 营造出政府行为不当的“意见环境”, 网民“群氓现象”由此产生。在网络时代, 不同网民对公共事件的看法会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群氓现象”一旦产生, 在集体不理智负面情绪的影响下, 网民会对扭曲事实的网络谣言具有极高的敏感性, 对政府不利的负面消息借此快速传播, 会造成政府信任的破损。当在以后的社会生活中再碰到此类事件时, 民众会因固化思维继续盲目从众。将过失归咎于政府的集体思维一旦形成习惯, 对政府信任的修复将产生极大的不利影响。

2.2 政府自身的因素:行政行为失范与危机处理能力不足导致公众对政府不满

政府本身是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和社会契约论建立起来的。基于“经济人假设”, 作为代理人的政府人员会因为利己心理期望以最小的成本达到效益最大化。因此, 部分政府人员为了追求自身的最大利益导致政府行为失范, 政府人员道德败坏、贪污腐败的现象出现, 引发公众对政府行政能力的不满与质疑。在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中, 如若政府人员为了组织部门和私人利益, 信息公开工作处理得不到位、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缺失, 那么处于信息弱势地位的社会公民就难以获得政府信息。所以如果某些不利于政府的言论在网络上流传, 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不信任感, 会使网民轻信谣言, 指责政府, 带来政府信任的流失。一旦事件持续发酵, 不信任政府的网络舆论快速形成, 政府却往往会由于无法控制事态发展而选择缄默, 或因调查时间过长只能简单声明该事件正在调查中, 表现出危机公关能力的不足, 加重公民的不信任感。

2.3 网络社会的影响:网络的放大效应导致政府负面消息迅速传播

网络媒体的全方位渗透, 对官员腐败行为和政府不公现象等起到了巨大的揭露和抨击作用。当代社会, 当公民被不公正对待或发现政府行为失范, 他们往往更倾向于选择网络媒体这一安全有效的方式将政府机构或官员的不当行为曝光, 一旦这些信息在网络上被揭露, 就会一石激起千层浪, 引发网民的广泛关注与激烈讨论, 形成网络舆论, 受到整个社会的重视。美国著名调研公司尼尔森发布的关于用户习惯的调查报告显示, 41%的全球网民更加愿意传播坏消息, 亚太国家的网民都患有“负面消息综合征”。网络可以还原事情的真相, 也可以抹黑事实, 它具有快速的信息扩散功能与极强的舆论煽动性。网络上关于政府的负面消息既使是一件微小的事情或事件, 也会迅速成为焦点, 引起网民的广泛关注和讨论。网络就像是一面放大镜, 能够把政府行为的小瑕疵放大成重大失误。网络时代, 一旦政府有负面消息传出 (无论是政府行为失范还是网络谣言) , 都会一传十, 十传百, 迅速扩散, 全面渗透, 引发整个社会对政府的不满, 成为削弱政府信任的重要力量。

3 网络时代修复政府信任的路径选择

3.1 消除公民认知偏差, 提高公民自身素质

公众对政府绩效的认知偏差会影响其对政府的满意度, 而政府信任度往往与公民对政府的满意度密不可分。当有政府行为失范, 工作人员腐败等政府负面信息传出时, 公民不应该一味地抨击谩骂、一味地指责政府, 而是应该辩证地看待政府行为, 同时需要认识到政府的功绩和近年来的努力, 客观地对政府的失范行为进行反思和建议, 合理设定对政府的期望, 防止认知偏差的产生。同时政府也要加强网络伦理教育, 提高公民明辨是非的能力, 培养高素质理性参与的公民。公民应以乐观宽容的态度来看待政府的不当行为, 当今中国正处于转型时期, 政府工作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和不足, 公民应对政府多一些支持和鼓励, 督促其不断改进自身行为。

3.2 建立健全制约监督机制, 打造透明服务型政府

建设法制型政府, 建立完善的行政问责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 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政, 加强行政伦理道德建设, 通过法律制度与道德伦理来规范政府工作人员道德败坏、贪污腐败等失范行为, 保证行政人员执法公正。提高政府绩效, 满足公民期望, 从内部修复政府信任。转型时期, 政府应积极转变职能, 端正角色定位,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为弥补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公民信息获取不足, 政府应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及时公开信息, 将政府的行政行为暴露在“阳光”下, 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引导公众积极参与, 接受民众的合法合理监督, 建设透明政府、服务型政府。政府工作人员出现不当行为时, 遮遮掩掩只会适得其反, 应该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要及时公告, 减少网络谣言传播的机会。建立完善的政府危机管理制度, 建立起一个包括信息、决策、指挥、协调与反馈等制度在内的危机处理系统。对于网络上出现的不利于政府的负面消息, 应建立网络舆情预警机制, 设立专门的网络舆情监控部门, 录用专业的公关人才, 增强处理危机公关的能力, 及时重塑政府正面形象, 修复公众对政府的信心, 增强人们对政府的信任。

3.3 构建网络约束机制, 建设和谐网络社会

网络社会因其隐匿性和自由开放性, 信息传播迅速, 较难以控制。政府应完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 加强对文明网络活动的管理。从1991年开始, 我国先后制定了80余部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 对网络环境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 但是在完善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 也难以跟上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形势。所以, 应完善网络社会文化, 引导控制舆论, 加强对网络“意见领袖”的监控和管理, 营造意见环境。网络作为一个能够调动公民参与公共事件的平台, 政府应该努力利用其发展电子政务, 塑造正面的政府形象, 充分发挥网络舆论的积极作用, 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控与管理, 打造文明和谐规范的网络社会。

参考文献

[1]褚松燕.互联网时代的政府公信力建设[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11 (5) .

[2]史丽琴, 耿步健.微博时代政府形象传播的机遇和挑战[J].新闻知识, 2012 (4) .

[3]C Tolbert, K Mossberger.The Effects of Government on Trust and Confidence in Government[C]//Proceedings of the 2003Annual National Conference on Digital Government Research, 2003.

信任与不信任作文 第5篇

小小的风筝飞呀飞,终究,风筝落到了墙头。墙头上的野花,紧紧地缠住了风筝。于是父亲说,必须去拿架梯子,取下墙头上的风筝。

摆好梯子,儿子自告奋勇,要去取下墙头的风筝,父亲犹豫了“——好”,父亲拍着儿子的肩,用期待的眼神看着儿子。

儿子顺利的取下了风筝,在下来的时候却有点胆怯,雕塑般的站在上面,无助地把眼神投向了父亲。

“父亲,你能抱我下来吗”?

“——不能”!父亲的声音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

儿子怔住了,儿子从来没有过此时的威严。

“这是你的承诺,你必须完成!不敢下可以从梯子上跳下来,不能不遵守承诺!”

儿子更加恐慌。

“没事儿,地很松软,跳下来不会有任何事”。父亲诡异的笑着。

儿子放心了,父亲从来没有骗过他。儿子甚至开心的告诉父亲他已经准备好了。

“来,一——二——三!”

儿子轻松地从梯子上跃了下来,他等待着自己被松软的土地所拥抱。

——摔在地上的儿子,努力地确认着这种感觉。

刹那间,儿子哭了。

儿子怒视着父亲,喊着“你为什么要骗我”!

父亲笑着:“连你的父亲都欺骗你,别人更不必说”。

第二天,父亲带儿子去河边玩,球掉到了河的另一边。

父亲问儿子,“你敢像昨天那样去取回球吗?”

“怎么不敢”,儿子赌气的说。

父亲却阻止了他。“河很深,你过不去的。”

“爸爸,我不会信任任何人!”

“那好,试试”。

儿子胜利般的向河流跨了进去。

——第一步,儿子已经输了,水流吞噬了儿子的上半身。

儿子又哭了。

儿子很疑惑:“父亲,你为什么不再骗我”?

父亲又笑了:“有时别人都能信任,何况你的父亲”!

政府信任 第6篇

洋快餐在中国的扩张

1984年,中国第一家西式快餐“义利快餐厅”在北京西单西绒线胡同正式挂牌开张,自开业那天起,几乎每日顾客盈门,座无虚席,每日营业额可以达到6000到7000元,年营业额高达200万元,以中国当时的消费水平来看,这无疑是一个销售奇迹。随后,肯德基、麦当劳、德克士等西式快餐也相继进军中国餐饮市场并迅速扩张。如今,麦当劳、肯德基这些西式快餐已经在中国的大小城市遍地开花,截至2012年,百盛餐饮旗下的肯德基和必胜客店面总数在全国达到5275家,而麦当劳在中国也把门店扩张至一千多家。在西式快餐高速扩张的背后,管理脱节的问题也愈加凸显,随着西式快餐一件件食品安全事件的曝光,国人对西式快餐的信任也逐步垮塌。

食品安全问题不断

2013年对于国内的洋快餐来说是艰难的一年,一方面,由于禽流感的爆发,麦当劳、肯德基等西式快餐市场受到不小的冲击,另一方面,由于对食品卫生与安全的漠视,使洋快餐不断受到消费者的诟病。先是2005年的苏丹红事件,其次是2011年的“豆浆门”,2012年,肯德基“速成鸡”内幕被曝光,2013年6月7日,易建联发微博爆其在肯德基餐厅吃出人类体毛的异物,一石激起千层浪,肯德基这个老牌洋快餐再次陷入舆论声讨的漩涡。天灾加人祸,新债累旧账,洋快餐面临着2003年非典以来最为严重的一次市场滑坡问题,肯德基母公司百胜餐饮发布报告称,今年3月份在中国的同店销售额下降13%,其中肯德基同店销售额下降16%,公司4月在中国的销售额预计会有29%的大幅下降,5月,肯德基母公司中国销售额降19%。麦当劳也表示,随着亚太市场销售额的下滑,其开业时间在13个月以上的门店4月份销售额下滑0.6%,麦当劳在中国的第一季度同店销售额下跌20%。面对不断下滑的销售额,洋快餐又该如何应对呢?

麦当劳积极本土化,百胜扩张野心不减

2013年6月,在进入中国的第23个年头,一向坚持全球化的麦当劳终于开始销售米饭产品。推出米饭产品,无疑是麦当劳为迎合中国人口味的作出的一个产品创新,也是麦当劳在华深入本土化的一个标志。尽管目前不断受到消费者的声讨,营业额也遭遇大幅滑坡,百胜餐饮依旧野心勃勃欲继续扩大在华市场,仅去年一年,百胜餐饮在华新开门店就达800家,2013年还将新增700家。

听一听消费者的心声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问题,也是消费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英敏特信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发布报告称,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已经不满足于单纯的口腹之欲,他们对食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有机和绿色食品愈加受青睐,市场需求将大幅增长。调查结果显示,60%以上的快餐消费者认为快餐对健康不利。中国快餐和外卖企业需要进一步扩展健康食品产品线,并增进对食品工业的了解。随着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他们要求能够更多地了解到食品生产企业在原料采购和食品烹饪方面的信息。

谋立足应先立本

洋快餐首先要解决的难题是如何重新构建其消费者的信任,如果不注重食品安全,一味寻求横向扩张,无疑是自掘坟墓。针对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洋快餐应当进行深刻反思,不论是管理上的脱节还是对食品安全的漠视,这些问题不该一而再再而三出现,应本着为消费者的生命健康负责的原则,挑起食品安全的责任。在食品安全问题发生时,不应当只是做危机公关下表面功夫。然而,洋快餐在食品安全上的表现不断让消费者大跌眼镜,在问题发生时积极公关,等到风头一过,消费者将此事淡忘,新的问题又出现,商家在责任问题上是否存在侥幸心理,恐怕难逃嫌疑。洋快餐如何寻求在中国市场稳固发展?谋立足应先立本,第一要务是对食品质量进行严格把关,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并不断推进市场透明度,与消费者建立起长期的信任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在中国长久立足,才能在中国餐饮市场上拥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政府监管任重而道远

公共管理视角下的政府信任问题研究 第7篇

一、政府信任的理论阐释

1.作为政权合法性来源的基础。民众对政府的支持与信任, 是任何政权合法性来源的重要基础, 当然也是任何政体顺利运作的重要保障。当政治权威的能力以及操守得到民众相当程度的信任时, 民众就会相信权威当局会了解其需要, 能够为其谋福利并且依法行政而无贪污腐败之事。

2.促进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转。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最重要的就是信誉或信任 (张维迎, 2001) 。目前中国的经济还是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 公众对政府信任度的高低对经济的发展也就有着较大的影响。信任作为市场经济的润滑剂, 其运作效果如何, 与政府的诚信直接相关。

3.降低行政过程的交易成本。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 信任的经济意义在于它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合作的双方必须相互信任, 否则达成合作协议及监督合作协议实施的交易成本太高, 合作行动就难以发生。合作者之间是否相互信任以及相互信任程度的高低, 直接关系到合作效率的高低。

二、中国政府信任问题的现状

1.社会政策缺乏稳定性与连续性。当前中国个别地区的政策制定却缺乏严肃性和连续性, 导致现有的利益分配格局陷入混乱的状态, 减损既得利益者现有的合法利益, 也对政策的目标群体心理产生许多不良影响。

2.个别官员缺乏基本的行政道德。个别官员的这种行为不仅导致干群关系紧张, 而且恶化了政府在民众心目中的威信和形象, 导致民众对政府不满, 加剧了政府的信任危机。

3.地方保护主义仍然存在。个别地区政府官员从本地和本人之私出发, 对国家制定的宏观调控政策扭曲执行, 变相处理, 影响了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败坏了政府信誉。

4.人浮于事, 在其位不谋其政。当前中国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机构臃肿, 人浮于事, 而且在其位不谋其政, 严重背离了公务员应有的职责。

5.法律意识淡薄, 权大于法。法律法规具有普遍性、强制性和权威性, 当前中国部分地区政府却无视这一准则, 权大于法, 目无法纪。

另外, 群体性事件和上访活动的增加也是公众对政府信任缺失的突出表现。群体性事件往往事发突然, 演变迅速。当弱势群体诉求压抑已久, 在极端情况下不满情绪被引发时, 由于信息不公开, 促成了群众与基层政府的对抗, 最终失控, 产生巨大的社会危害。与群体性事件增多相随的是上访的大量增加。政府危机处理机制的匮乏, 以及在处理危机过程中缺乏诚信和封锁信息的行为, 使公众对政府的能力产生了怀疑, 进一步加深了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 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中国政府信任问题产生的原因探析

1.社会转型所引起的各种矛盾是产生政府信任问题的社会背景。中国目前处于转型的特定历史时期, 由于新旧体制的摩擦冲突, 社会利益分化, 价值取向多元化和外来文化冲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特别是公民民主法制意识提高, 对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致使政府行政能力和决策水平与社会和公众的价值期待产生了一定的差距。

2.官僚作风和行政权力缺乏制约是产生政府信任问题的根本原因。官僚制是一种纵向管理、等级森严的官本位行政体制, 层级过多、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是其主要特点。在官僚体制下, 根深蒂固的封建专制思想自觉不自觉的影响某些官员, 最终造成在公共政策决策和执行中出现不道德行为, 也直接影响了政策的有效执行, 导致政府形象受损、公信力下降。

3.行政道德匮乏和行政文化缺失, 是产生政府信任问题的直接原因。行政道德是指国家公务员行使公共权利、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它不仅直接影响行政效率, 还直接影响着政府形象和威信。另外, 各级行政组织和行政人员在履行国家职能的过程中, 还存在一个构建以政府信任为核心的行政文化氛围的问题。政府往往由于忽视了行政文化氛围的构筑, 行政组织及其成员的信用观念在非信用的行政文化氛围里难以确立, 无疑就成为构建政府信任的瓶颈。

4.决策能力和执政能力不强是产生政府信任问题的重要原因。在传统体制中, 政府决策往往表现为“家长制”和个人专断, 很少考虑公共利益和公共目标。尤其是缺乏前瞻性构想和预防能力, 政府决策朝令夕改, 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 决策的透明度不高、暗箱操作过多。政府行政效能与社会和经济发展要求之间存在一定差距, 行政机构内部约束机制不健全, 外部制约机制缺乏力度, 行政腐败、行政侵权和非法行政现象普遍存在, 政府的信任度下降成为必然。

5.诚信立法不足是造成政府信任危机的关键原因。守法是建立政府信用的前提。中国虽然已经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 但有关政权机构彼此之间以及政府与公众之间确保诚信的法律制度安排, 存在许多空缺, 政府诚信还没有成为法律所认可和保障的道德规则。

四、重塑中国政府信任的路径

(一) 明确定位政府角色

有效政府与有限政府是新世纪政府改革的基本观念与模式, 这是化解政府信任危机的基本前提。因此, 首先要科学界定各级政府职权, 理性确立其管理幅度和层次, 继续转变政府管理职能。避免直接干预, 精简行政审批, 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其次减少政府的交易活动特别是赢利性交易行为。

(二) 构建信任互动关系

从公共关系的角度看, 良好的政府信任关系的构建过程是一个伦理互动的过程[3]。根据正确的原则去构建政府与公民信任互动关系, 对于增进政府信任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第一, 利益一致性原则。就是政府在行使行政权利过程中要坚持公民利益至上, 公民在参与社会事务活动时也应考虑到政府所代表的长远利益和个局利益。第二, 客观求实原则。必须是建立在对事实真实把握的基础上, 在组织决策时要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断调整自身政策和价值取向。第三, 公开性原则。包括行政决策活动及其过程公开;有关文件、资料、信息情报公开。第四, 整体性原则。强调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团结、合作、互动的良性循环, 从而使两者能相互信任、共同发

(三) 建立积极回应机制

这是有效沟通、形成政府信任的重要手段。积极的回应机制能够促进政府与公民的有效沟通、相互信任。建立政府的积极回应机制, 包含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从制度的角度要求政府必须定期公开有关信息, 打破政府对信息资源的垄断, 尽可能实现公民与政府的信息资源对等, 使公众更加充分地了解政府的运作和功能, 从而在政府与公众之间形成良

2. 扩大公民参与, 完善政府决策机制。

决策参与制度主要就是要参与或影响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公共政策必须体现最优化原则, 具有稳定性、长效性、连续性特点。只有通过完善参与机制, 让广大公民参与其中, 才能有利于公共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增强公民对政府的信心和信任。参与理论的先驱Sherry R.Arnstein也认为“公民参与是一种公民权力的运用, 是一种权力的再分配, 使目前在政治、经济等活动中无法掌握权力的公众, 其意见在未来能有机会被列入考量。”Garson和Williams则提出, “公民参与”是在方案的执行和管理方面, 政府提供更多施政反馈渠道来回应民意, 并使公众能以更直接的方式参与公共事务, 接触服务公众的公务机关

3. 建立健全政府信用监督机制。

政府的权力必须受到立法和司法的监督与制约, 以确保行政责任的忠实履行, 具体可从四方面着手:一是党政监督。主要监督政府诚信制度的合法与合理性。二是司法监督。司法监督包括事前通过法律手段对政府失信的运行程序展开合法性监督和事后的惩罚性监督, 对违法行为、尤其是造成重大后果的政府失信行为予以法律追究。三是群众监督。健全群众监督机制, 保证群众的监督权力, 强化政府信用。四是媒体监督。新闻媒体具有广泛、高效、经济的监督优势, 实施有效的媒体监督能够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 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积极作用。

非政府组织 (NGO) 是介于市民 (公民) 、市场、国家 (政府) 之间的社会自治组织。它主要关注的是公民、社会团体、政府三者关系, 应成为公民与政府之间的传话筒, 避免公民与政府的冲突, 协调两者关系, 培育两者互信的因素和氛围, 积极构筑社会信任体系。

(四) 保证政府诚信制度供给

政府信任关系的建构最终还是要依靠制度, 因为, 对于公众来说, 所能信任的只能是制度[3]。从中国当前的现实来看, 化解政府信任危机, 建构和保障政府信任关系的制度安排主要包括:一是建设诚信法律责任制度。政府的权力运行应纳入法制轨道, 将道德诚信变为制度诚信。弗里德曼指出, “感到程序上的合法性最终导致实质上的赞同规则和我们所谓的信任”[4]。二是完善公务员管理。公务员是政府行为实施的主体, 建立公务员守信规则, 有利于维护政府诚信。

摘要:信任是社会秩序的基础之一。随着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 政府信任逐渐成为重要议题。政府信任是整个社会最大的信任, 整个社会信任基于政府信任来推动和发展政府的权力, 必须受到立法和司法的监督与制约, 以确保行政责任的忠实履行。如何认识和化解中国政府信任问题, 是当前研究的重点。

关键词:公共危机,政府信任,诚信

参考文献

[1]Nicholson, N.eds., Encyclopedic Dictionary of Organizational Behavior.Malden:Blackwell Publishers Inc.1998:584.

[2]何显明.信用政府的逻辑---转型期地方政府信用缺失现象的制度分析[M].上海:学林出版社, 2007:8.

[3]张康之, 李传军.行政伦理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407-414.

网络群体性事件下的政府信任重塑 第8篇

关键词:网络群体性事件,政府治理,信任修复

一、从网络群体性事件反思政府信任危机

网络群体性事件,是“网民基于特定的诉求、观点、情绪和价值,借助网络平台和信息传播技术进行组织和动员,针对某一焦点性的议题在网上形成规模性集聚,引发社会舆论,并可能促发社会行动的现象及其过程”。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具有强大的社会“导向性”与“杀伤力”,以柴静雾霾调查事件为例,其引发的网络“蝴蝶效应”更易于爆发政府舆论危机。目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网络社会的形成,打破了传统媒介的权力话语结构,新媒体的优势与功能的多样性为更多民众自由发表言论与政治参与提供了空间,客观上给我国网络治理既带来了机遇又带来了挑战。

对于政府信任危机的产生,一是网络热点产生后,主流媒体的滞后和话语的缺失,导致政府公信力的下降。网络媒体是通过多媒体交互式数字化的传输网络提供信息服务,通过发布、转载,对议题进行置顶、加精等功能,形成多方意见的信息琏。此时在民众迫切想要真相的情况下,主流媒体回应不及时,信息不具体,语焉不详等就会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二是政府部门管理体制的固有惯性和局限性。政府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定性,通常难以跳出固定的思维模式,以自身的利益考量,甚至由于政治因素而曲解民意。同时由于网络数据的庞大,难以去伪存真,给政府准确辨别民意造成难度;三是与现实的交错,在社会转型与全球化进程交织的过程之中,地方矛盾通过网络被无限放大,现实空间的集体行动与网络空间里的激情表达相互交织,政府疲于同时应对两个空间里的冲突和问题,进一步导致了政府信任危机的产生。

二、网络群体性事件下的舆论生态与政府信任流失

网络冲突与社会冲突的产生,是由于公众易被标题化信息暗示和诱导,致使冲动与暴力等群体极化现象的产生,给社会秩序造成破坏。并且当某些负面事件表象被退去,更深层的问题与危机在裸泳,更能激怒民众与撼动权威。若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政府的公信力出现流失,权威的合法性受到质疑,更大的社会冲突便会随之而来。

一方面,网络舆论对于司法公正的关注,背后折射的是公众的社会态度。从天价烟局长周久耕、郭美美事件、广东乌坎事件等网络群体性事件可以看出,司法公信力的缺失是重要原因。昆明“小学生卖淫”案、灵宝王帅发帖被据案、河北大学李启铭交通肇事案等,司法腐败与不公的发生,依仗权势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却有人在。同时对弱势群体的冤假错案也时有出现,究其原因是公众对于包括自身在内的弱势群体的社会安全感的流失。

另一方面,转型时期地方政治生态的不断恶化使区域性和地方性的治理危机频频出现,与环保有关的网络群体性事件也呈现线上线下集体行动杂糅的趋势,尤其是PX炼化项目,各地出现反对浪潮和群众聚集游行。从厦门、漳州、大连、宁波到成都和昆明均遭受抵制,给政府公信力带来冲击。其次,弱势群体的利益长期得不到保护,其沦为暴力群体的可能性也不断增大,厦门公交纵火案等报复社会的事件一直没有停息。地方政府部门对民众权益维护长时间的缺位,民众与政府矛盾积聚,反映了政府公信力的冰点。

三、网络群体性事件后的信任修复与形象重建

1、建立制度调控机制,形成契约型信任模式

中国公民社会依旧是一个以血缘、亲情、人际信任为主的习俗性信任模式。制度信任与人际信任两者的博弈关系,告诉我们高信任度的人际信任就会导致低信任度的制度信任,不寻求正式的制度,便会使人们过多诉求与人际信任,这与现实的政府信任危机的产生有着充分的联系。大量的网络群体性事件表明,网络监督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修复政府信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把舆论批评和监督,作为改进工作的压力和动力。因此政府进行制度变革和制度创新势在必行,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利用好舆情的衰退期,修正决策与整改,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和完善相关网络法律法规制度,并且严格有效的执行,才有可能修复已被破坏的政府公信力,从习俗性信任转向契约型信任。

2、畅通对话交流渠道,重视与民众关系的修复

网络群体性事件映射的是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关系与矛盾,民众是评判政府信任的主体。社会的良性发展客观上要求信息平衡,使民众尽可能具有对称的公共信息,只有加强与民众的互动交流,才能消除政府及其官员与民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政务微博,政府微信公众号等新途径为政府和民众提供了“零距离”的沟通方式,有助于增进信任和了解,减少流言和猜疑。政府应该重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手段,让公众乐于敢于表达意见,以此改进政府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构建和谐关系,以此来塑造公开透明的政府形象。

3、确立民本位治理理念,重塑新型服务型政府

面对网络群体性事件放大的社会矛盾,政府首先应当将目光引向治理理念的转变上。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曾提出“政府治理2.0时代”的概念,概括了信息时代要转变工作思维,明确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以公共满意度为最高标准,提供丰富和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网络政府的建设,电子政务,政府门户网站,金字工程的实施也使政府公共服务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体现了治理思路和价值观念的变化。在民主体制下,公民意识和个人权利的苏醒必然要求强国家弱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的相应改变,以网络群体性事件为代表的舆论监督,为建立新型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带来契机,从而对重塑相关部门的社会形象与公信都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张盛.网络群体性事件研究——基于公共参与和国家治理的视角[D].上海.复旦大学,2013.14

[2]王海平:《树与路可得兼梧桐风波催生南京“绿评制度”》,《21世纪经济报道》,2011年3月22日

[3]祝华新.网络舆论倒逼中国改革[N].人民日报,2011-10-31.

[4][美]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M].胡泳,范海燕译.海口:海南出版社,1997,213.

政府信任 第9篇

1 关于信任的内涵

对信任的研究, 最初始于心理学家关于信任对人际关系影响的研究。在心理学、社会学和经济学领域, 信任一直是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 但由于研究视角的不同学者分别给出不同的界定。

笔者试图从心理学、社会学和经济学3个学科视角对信任概念进行梳理。 (1) 在心理学领域:信任是一种对情景的反应, 是一种置于特殊的相关变量中的期待与强制力, 通常表现出一种非理性的选择行为, 其核心因素为风险因素。并指出信任也是一种个体人格特征的表现, 这种相对稳定的人格特点是经过后天社会学习形成的。 (2) 在社会学领域:信任强调具体的人际关系、文化规范情境和社会制度的作用, 并注重社会关系对行动者的影响, 尤其十分关注信任的功能与作用。 (3) 在经济学领域:信任是通过计算成本收益, 然后作出对他人预期的决定, 因为其基于传统经济学中“经济人”的假设, 比较侧重交易中成本效益的功能, 但它忽视了社会非理性因素, 从而忽略了情感性对信任的影响。

2 关于组织之间的信任

组织之间信任主要存在于两个层次:即组织之间人际信任和组织之间信任, 它是在一定的文化、关系特征和社会背景影响下产生的。组织之间人际信任主要是对不同组织中个体之间的信任关系的研究, 而组织之间信任主要是对互动双方信赖关系的研究。学者Doney (1997) 和Zaheer (1998) 经过对组织之间人际信任和组织之间信任这两个层次信任对组织之间关系影响进行了检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 与组织之间人际信任相比较, 组织之间信任对组织之间关系的变量可以产生更显著作用。

组织之间信任可以使合作或互动双方在面对复杂的环境时, 变得更加灵活并使交易变得更加有效, 从而提高了双方的组织绩效。组织之间信任实际上是一种基于关系的社会资源, 组织之间双方管理层的积极互动及其成员之间的共同标准和价值取向, 推动了这种社会资源的不断增长, 而系统中各个组织则利用这种资源对其自身的绩效产生影响。研究结果表明, 相互信任的组织关系能够促进绩效的提高。当然, 研究者也发现组织之间信任对联盟绩效的影响是受到多种条件制约的。信任并非在任何情况下对每个组织都能发挥同样作用, 它也并不能单独影响合作绩效, 而是受到机会主义和其他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

结合政府部门和非营利组织的特点, 由于双方的信任目的是为了谋求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而不是利用自身的组织优势来损害对方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它们相信对方组织会履行承诺并采取相应行动。实际上, 这是一方对另一方组织履行承诺的一种期望, 其中包括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的期望。从非营利组织角度考察非营利组织与政府之间的信任, 即非营利组织相信政府部门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而对其产生的信任与合作。非营利组织相信政府部门不会对其利益造成损害, 也不会谋求政府部门本身不合理的利益。但是, 政府部门也具有“经济人”属性, 非营利组织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实际上只是对其承诺和行动的一种预期, 现实中依然存在风险, 所以对于政府部门特征及其与非营利组织的信任关系还需要深入的考察。

3 我国非营利组织与政府信任关系的理论和现实简析

科尔曼 (1990) 作为公共选择理论代表人物, 他将信任理解为两个理性行动者之间博弈与互动的过程。科尔曼依据行动者主动与被动关系, 把互动双方划分为委托人和受托人。其理论假设前提, 是最初信任的双方均是以满足自身利益为目的的行动者。最简单的信任关系包含两个行动者:委托人和受托人。委托人始终面临着是否信任受托人的问题, 同时受托人也面临着是否守信的选择。在某些情况下, 受托人违背诺言可以获得利益, 所以这种信任行为是使委托人处于劣势的一种行动。作为理性行动者, 人们会采取种种手段以缓解信任交易行为中由于时间滞后所带来的风险 (科尔曼, 1990) 。在我国, 作为信任委托人的政府部门拥有单方面的强制性权力, 政府部门提供的基本服务也包括制定博弈的基本规则。强制性权力和制定规则的特殊地位, 使政府部门在政治力量对比和社会资源配置权力上处于绝对优势的地位。

目前, 我国依然是一个遵循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原则, 以及权力中心决定制度安排的国家。在政府部门与非营利组织的互动过程中, 二者权力明显存在不对等现象。在社会所有的制度安排中, 政府部门担当最重要的角色。政府作为一个合法使用强制力的垄断者, 具有决定何种制度的权力。科尔曼的信任理论有助于我们理解政府部门对非营利组织信任的内在逻辑。二者之间的关系模式, 实际上是由政府部门对非营利组织的信任程度而决定, 从而, 对非营利组织生存的制度环境和行动权利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 我们在分析中国社会中政府部门与非营利组织的信任关系时,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中国作为信任委托人的政府部门拥有单方面的强制性权力。但实际上, 我国政府部门目前对于是否应该信任非营利组织存在一个悖论:一方面政府试图通过非营利组织获取资源, 帮助政府部门解决社会问题和缓解合法性危机;在委托人政府部门的预期中, 发展非营利组织可能获得很大的利益, 因此政府部门需要相当的信任非营利组织。另一方面, 政府部门又担心一种新的体制外力量的出现而不利于社会管理。在政府部门的资源获得需求与社会控制需求之间存在着一种持久的悖论或冲突。如果非营利组织的行为超出了政府部门的预期范围, 政府部门就会感到面临失控的风险。因此, 政府部门对于非营利组织的信任是一种带有风险的行为。总之, 我国政府部门目前对于非营利组织的信任程度相对较低, 于是政府部门制定十分繁杂的规则来加以限制, 这些规则在制约非营利组织的同时, 也对非营利组织的自主性和组织绩效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从非营利组织角度来看, 我国非营利组织则对政府部门具有“先天信任”的传统。因为我国非营利组织的“政府意识”较强, 所以对政府部门具有先天信任乃至依赖情结。另外, 我国很大一部分非营利组织是从政府部门脱胎而来, 再加上政府部门占有强大的资源, 所以非营利组织相信政府甚于相信法院。当然, 这些也可能构成双方信任合作的有利基础。我国非营利组织对政府的传统信任关系主要体现在: (1) 高度信任政府部门的强大能力, 它们愿意在政府领导和指导下做事; (2) 对政府部门的公正性和协调能力比较信任, 遇到难题愿意请求政府出面协调或仲裁; (3) 对自身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解决也寄希望于政府部门。这种情况虽然隐含了某种非独立性的特质, 但其有利于非营利组织对政府的信任建立, 我们应该趋利避害的进行利用。

4 我国非营利组织与政府部门之间信任关系类型分析

实际上, 信任是一种具有原因和理由的相信或预期, 即信任是有来源的, 并且这种来源各不相同。信任来源是研究信任管理的重要基础, 也是信任分类的重要依据之一。研究信任的产生、维持和增进都需要信任来源的指引。通过研究国内外学者对信任类型维度的划分, 可以发现西方学者主要是针对西方文化背景和研究对象对信任维度划分的。但这种划分是否适合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实际情况依然是一个问题, 因为中国的研究对象具有特殊的传统文化背景。通过熟人产生信任, 仍然是中国传统信任产生的主要途径和方式, 因为中国受“熟人社会”、“人情社会”的儒家文化影响深远, 人情关系依然是中国人相互交往和建立信任的主要依据和准则之一。此外, 笔者认为, 信任双方在不同的具体情景中所表现出的信任关系并不是相同的。有些信任是在可选择性小、开放性小、第三方权威制约影响、紧迫性压力等情况下发生的, 属于被动压力型信任。

结合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因素和依据信任动机及双方关系特征, 笔者在徐贵宏 (2008) 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将信任划分为“计算型信任”、“关系型信任”、“制度型信任”和“被动压力型信任”4个维度的类型, 并作为深入分析的理论基础。计算型信任是一种理性信任, 这是经济学家基于交易成本理论、成本收益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博弈论解释信任的产生。关系型信任是一种感性信任, 强调合作双方之间的感情和真诚程度, 关注相互之间的感情投资, 重视真诚的关心和对对方的关注, 并相信这样可以增加他们互惠的信心;关系型信任产生于合作双方长期的频繁互动, 并在互动中积累相关信息从而产生某种期待。制度型信任是把制度作为信任双方相互交往过程中的一种行为机制和基础, 促使信任双方之间能产生合理的相互认同与预期, 这是嵌入社会结构和制度之中的一种功能化的社会机制。被动压力型信任主要是在一种特定情境下的信任, 信任双方在面对可选择性小、开放性小、第三方权威制约影响和紧迫性压力等情况下选择的所谓信任, 以降低自身风险或达成某种预期;被动压力型信任具有较强的情境性和时效性, 一般随着往后的交往经验认识和情境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5 我国非营利组织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信任产生机制

政府部门的良好声誉往往是非营利组织认同政府部门的行为动机。相反, 如果政府部门声誉不佳就会导致相互之间的计算型信任降低。同时, 良好的声誉在双方的交往经验中可以产生非常积极的作用, 从而也可以增加双方的关系型信任。研究分析表明, 非营利组织对某些政府部门的不良印象影响了它们对政府部门的关系型信任和计算型信任。目前, 由于中国缺乏相应的非营利组织立法, 缺乏完备与有效性的制度, 所以许多非营利组织处在“非法存在”的边缘状态。同时, 也缺乏约束政府部门与非营利组织相互合作的法律法规, 所以目前状态下非营利组织对制度的完备与有效性尽管有所期望, 然而期望值较低。但是, 在总体上仍存在非营利组织与政府部门关系型信任与制度的完备与有效性呈负相关关系。综上同理分析, 笔者认为计算型信任就是声誉、能力、经验、沟通与协调、资源控制性、开放性、公正性与正义性、制度型信任的函数;关系型信任是声誉、能力、经验、沟通与协调、开放性、公正与正义性、完备与有效性、计算型信任和制度型信任的函数;制度型信任是经验、沟通与协调、公正与正义性、完备与有效性的函数;被动压力型信任是可选择性、开放性、第三方权威制约、紧迫性压力的函数。

在通常情况下, 信任方和被信任方特征、双方互动经验的探讨可以丰富信任机制的内容。双方互动的条件是被信任方必须具有相应的胜任能力, 具有开放、关怀和可信赖的特质, 并且这种信用与善意可以被直接感觉到。俆贵宏 (2010) 认为, 信任形成机制包括4个要素: (1) 信任方特征; (2) 被信任方特征; (3) 双方关系特征; (4) 制度特征。此外, 笔者认为信任形成机制还包含了即时情景要素特征。由此, 根据以上5个特征要素, 我们可以建立一个数学模型:

信任=F﹛信任方特征, 被信任方特征, 双方关系特征, 制度特征, 即时情景特征﹜

其中, 信任方特征=f (规模, 区域, 价值目标) ;被信任方特征=f (能力, 声誉, 资源控制性) ;双方关系特征=f (交往经验, 开放性, 沟通与协调) ;制度特征=f (公正与正义性, 完备与有效性) ;即时情景特征=f (可选择性, 第三方权威制约, 紧迫性压力) 。

另外, 事实上许多非营利组织与政府部门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某些非营利组织的负责人曾经担任某些政府部门的负责人, 这种复杂的人事关系把两种类型的组织联系起来, 明显地表现在他们之间的关系型信任则主要依靠这种关系而建立起来的。这说明了非营利组织与政府部门的关系型信任更多地依靠非制度关系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但是, 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和有效执行仍然是非营利组织运行和发展的普遍需求。

6 我国非营利组织与政府部门之间信任关系的形成机制模型

社会资本理论 (科尔曼, 1990) 认为, 信任就是一种社会资本, 其重要来源就包括声誉、能力、经验、开放性、公正与正义性、完备与有效性, 而这些也是被信任者的特征、双方关系特征和制度特征。而社会认同理论 (Tajfel&Turner, 1986) 认为, 如果人们相信处于某个社会类别中, 其自我定义和自我概念基础就会呈现出来。信任者对被信任者的信任是基于对被信任者的身份认同, 其自身的声誉和能力是被信任者身份特征的重要部分, 这种身份特征可以通过双方交往和沟通使对方认可和接受, 或通过制度公正与正义性、完备与有效性得以保证。文献研究发现:能力、声誉、经验、沟通和协调、价值目标、公正与正义性、完备有效性与计算型信任、关系型信任以及制度型信任均存在显著或部分相关性。而可选择性、开放性、第三方权威制约、紧迫性压力与被动压力型信任存在显著相关性。计算型信任和关系型信任主要产生于能力、声誉、交往经验、沟通与协调、资源控制性、价值目标、公正与正义性的综合影响之下;制度型信任主要产生于沟通与协调、价值目标、公正与正义性及完备与有效性和综合影响之下。而被动压力型信任主要产生于可选择性小、开放性低、第三方权威制约和紧迫性压力的情况之下。

7 改善非营利组织与政府之间信任关系的策略建议

通过上述分析, 笔者发现计算型信任、关系型信任、制度型信任和被动压力型信任的来源, 既有相同的原因也有彼此不同的原因。而要提高非营利组织和政府部门之间的信任, 就必须从各自的引发原因出发, 从而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对策与建议。

(1) 不断加强非营利组织的能力建设, 进一步增强非营利组织的使命意识, 实现其社会责任的最大化。提高非营利组织的机构能力和人员能力, 不仅要改进非营利组织人员的技能, 而且还应改进其成员的态度和知识。虽然不同的非营利组织具有不同的特点、功能和作用, 但非营利组织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特别是提升专业能力和社会公信力, 始终是非营利组织最重要的任务。

(2) 政府部门声誉和非营利组织声誉依然是双方相互信任的重要基础。非营利组织在与政府部门交往过程中, 如果政府声誉受到很大质疑, 这会严重影响非营利组织对政府部门信任关系。同样如果政府发现某个非营利组织的声誉受到严重质疑, 就会影响政府部门对非营利组织的信任。因此, 政府应该树立和维护法律法规的公平与正义性, 提高服务意识和不断提高自身声誉。而非营利组织同样需要不断提高社会公信力, 不断扩大自身的影响力和良好信誉。

(3) 在政府部门与非营利组织之间建立平等合作互信的关系。从英美等国的发展历程来看, 作为社会服务救助两大主体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信任关系始终处于不断调试之中, 但这些调试最终形成一个均衡局面, 即政府部门与非营利组织的平等合作基础上的互信关系。公共服务需求和多样化是促使政府与非营利组织谋求平等合作互信的动力, 以达成相互信任和共同发展。

(4) 科学的定位政府部门与非营利组织的角色。应明确规定政府部门与非营利组织的角色及活动范围, 并明确两者之间是平等合作互信的关系。政府有责任资助相关公益性非营利组织, 并为非营利组织提供更多的参与机会, 尊重其独立性, 加强沟通与协调, 保持资助的长期性。而非营利组织要合理估算所需资金和评估相关风险, 明确自己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做到公开透明。在对二者角色明确定位的基础上, 政府部门与非营利组织在社会服务中各自发挥所长并互相补充, 从而改进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以及相关社会救助政策的制定, 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5) 在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之间实现各种资源的共享。根据资源交换理论 (布劳, 1964) ,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不可能拥有其发展的全部资源, 而且其拥有的资源优势也不尽相同。所以在一定程度上, 信任和合作机制的建立与调整是围绕着资源整合与利用展开的。社会公共服务资源是多样化的, 资金、信息、专业人员、场地、政策等均是社会服务的重要资源, 未来应十分重视这些资源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

(6) 不断加强非营利组织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重视政府部门与非营利组织的友好交往。进一步转变职能和增强服务意识, 给双方都留下良好的印象。非营利组织作为连接政府部门与公众的中介组织, 能够及时、准确、真实地收集和反映公众意愿、意见和建议, 这对于提高政府部门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 政府部门应主动加强与非营利组织之间的沟通, 充实非营利组织的社会职能, 合理采纳其意见和建议, 充分发挥非营利组织上传下达的作用。另外, 非营利组织也需要主动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非营利组织如果要发挥自身更大的作用, 实现其独立性与自主性, 就应主动加强与政府的沟通, 通过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承担起更多的社会服务职能, 赢得公众的信任和良好声誉, 从而获得政府部门更大的信任和支持。

(7) 不断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制, 健全法律制度是构建政府部门与非营利组织之间和谐的合作与互信关系的基本保障。做到立法公开公正, 并有效地执行法律法规, 坚决树立和维护制度的公正与正义性, 做到“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以增强互信基础。只有建立一套合理而规范的政府部门与非营利组织之间关系的法律体系, 完善非营利组织管理的法律制度, 合理界定政府部门与非营利组织之间的权利、利益、责任和义务方面的关系, 才能将非营利组织发展以及政府部门的管理活动纳入到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上, 从而依法促进非营利组织和政府部门的健康发展, 更大限度地发挥两者在公共服务事务中的积极作用。

摘要:本研究以“信任”和“组织之间信任”为切入点, 探讨了非营利组织与政府部门之间信任关系类型、相互信任影响因素、信任的产生机制和信任关系形成的模型建构。文章同时具体分析了组织声誉、组织能力、交往经验、沟通与协调、价值目标、资源控制性、可选择性、开放性、第三方权威制约、紧迫性压力、制度公正与正义性、制度完备与有效性因素, 对关系型信任、计算型信任、制度型信任和被动压力型信任的影响, 最后提出增强政府部门与非营利组织之间相互信任的策略与建议。

政府信任 第10篇

从表面上看既对负面新闻信息进行了报道, 保障了公众的基本权利, 同时又采取积极正面的态度, 以正面报道的方式着力刻画官方对负面事件的处理态度。然而这样一种看似合理的解决方法却未能消除之前的争议, 既有人提出这样的方式是忽视了新闻报道真实、客观、准确原则, 会将信息报道间接演变为政绩宣传;也有人认为直面负面新闻, 过多传递负面信息、负面情绪, 会降低受众对政府处理负面事件能力的信任, 从而造成人心浮动、社会紊乱。同时, 当代青年大学生作为高素质人才, 他们在负面新闻信息报道中, 更倾向于对新闻事件本身、政府和社会进行探索、反思与追问。媒体对负面新闻的报道及其报道方式, 最终影响大学生对于政府的信任程度, 影响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基于以上两点, 本文拟从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作为切入点, 通过实际调查, 分析负面新闻在以正面报道的方式下大学生对于政府信任程度的变化, 找出影响这一变化的指标, 建立起从报道方式到政府信任程度之间的影响机制。

一、研究设计

(一) 研究方法与思路

本文通过文本分析的方法, 在网络、报纸、电视三大主流媒介中选取新浪网、《人民日报》《南方周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四家媒体, 通过抽样搜集其在2013年所报道的负面新闻数量及其比例。同时综合大量文献资料, 建立出影响大学生对政府信任程度的量表, 采取问卷形式确定出两项影响大学生对政府信任程度变化最大的指标, 并对其匹配上之前在抽样中所选取的两项具体负面新闻信息, 最后通过问卷抽样调查出大学生在接受对负面新闻信息的不同比例正面报道后对政府的信任程度是否会有变化、有何变化, 并探寻其变化发生的原因。

(二) 大学生对政府信任程度的指标选取

大学生对政府的信任度是指大学生对政府期望的实现状况与大学生期望之间的比值。对于具体的测量指标体系曾有学者做出分析, 波兰著名社会学家彼得·什托姆普卡 (Piotr Sztompka) 指出人民对于国家 (政府) 的信任是由七项要素所构成的, 即:规制 (regularity) 、效率 (efficiency) 、可靠性 (reliability) 、代表性 (representative-ness) 、公平性 (fairness) 、负责性 (accountability) 以及善心德行 (benevolence) 等。同时还有研究针对具体情况设计的测量指标, 具有代表性的是李春成、张少臣在《大学生的政府信任度及其结构模型初探》的研究中针对具体假设把评价政府信任程度的指标划分为:媒介对当地政府描述下的满意度、勤政廉政满意度、管理民主化满意度等几项。鉴于本项研究特点和前人研究中所涉及的测量指标, 笔者尝试从三个方面——对政府人员的信任状况、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政治参与状况来确定测量指标, 并将信任度划分为非常信任 (1分) 、比较信任 (2分) 、一般信任 (3分) 、不信任 (4分) 和非常不信任 (5分) 五个等级。指标体系如表下:

(三) 文本分析

(1) 内容数据。由于新闻信息数量冗杂繁多, 除《南方周末》是周刊外, 《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都是日刊和日播节目, 新浪网 (要闻版) 对新闻信息的发布更是几乎做到实时更新。因此, 笔者在做内容分析时除了对《南方周末》全年52期采用普查外, 对《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和新浪网 (要闻版) 都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 具体为从每一周抽取一天的新闻报道作为研究对象, 同时该天对应的星期数随周数的增加而变动。例如, 抽取2013年1月1日 (周三) 的新闻, 下一次抽取则是2013年1月9日 (周四) 的新闻, 再下一次为2013年1月17日 (周五) 的新闻, 以此类推。其统计具体结果如下:

(2) 内容版块。笔者根据选出的四家媒体对负面新闻信息报道的具体内容, 将其划分为九大版块:自然灾害、行政问题、环境问题、教育问题、司法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社会保障问题、重大安全事故问题和其他问题。具体数据如下:

二、调查实验及其结果

本项研究的调查实验分为两部分:一是确定影响大学生对政府信任程度最明显的两项指标并根据指标确定出具体的负面新闻事件。二是根据媒体对具体的负面新闻事件的正面报道, 调查大学生在其影响下对政府的信任程度将做出如何变化。

(一) 确定具体负面新闻事件

在第一部分确定指标中, 笔者通过滚雪球抽样的方式发放 (表1) 《大学生对政府信任程度指标体系表》对天津市南开大学107名学生进行调查。调查共分为三步:

(1) 让被调查者对“政府工作人员状况”“工作满意度”“政治参与度”三大类进行加权, 权数代表“大学生对政府信任的关联度”, 即“政府工作人员状况”“工作满意度”“政治参与度”与自身对政府信任之间的关联度是多少。

(2) 对各项指标的满意程度进行打分。由“非常满意”到“非常不满意”分别为1~5分。

(3) 用权数乘以分数得到最后的总得分, 总得分最高的两项代表的意义为大学生对政府最不满意同时又认为与自身对政府信任程度关系最密切的两项指标, 也即为影响大学生对政府信任程度最明显的两项指标。最终调查结果得分最高的两项分别为廉洁状况和办事效率, 同时笔者根据前文的文本分析从2013年的负面新闻中选出与之相对应的两则具体负面新闻事件——刘志军贪腐事件和雅安地震作为调查大学生接受负面新闻正面报道后对政府信任程度变化的具体新闻材料。

(二) 大学生在负面新闻信息的正面报道下对政府信任程度调查

(1) 雅安地震。关于雅安地震的报道, 笔者选取了《人民日报》《南方周末》和新浪网这三家在报道方式上最具有典型性的媒体。其中此处的正面报道主要指报道官员积极协调救灾工作、部队的积极搜救状况、民间群众自发献爱心以及灾民如何勇敢自救等;负面报道主要指报道政府在抗争救灾中存在的不足与缺点以及报道救援人员和受灾群众所面临困难与危险;中立报道主要指公布具体灾难信息以及对受灾程度救援任务的客观叙述。三家媒体对雅安地震的不同报道方式统计结果如下:

笔者同样通过滚雪球抽样的方式抽取了107位调查对象, 其中雅安地震的调查对象为54位, 刘志军贪腐事件的调查对象为53位。为了规避大学生对媒介的自有的信任程度可能带来的影响, 在实验调查时笔者隐去了具体媒介名称, 只给出了所挑选的媒介对雅安地震这一负面新闻正负面报道的具体比例。同时笔者将大学生对政府的信任程度变化分为五类:明显提高、略微提高、不变、略微下降和明显下降, 调查大学生在接收了以上三家媒体的不同报道方式后, 对信任程度有何具体影响。通过调查其结果如下:

(2) 刘志军贪腐事件。关于刘志军贪腐事件的报道, 笔者选取了《人民日报》和新浪网两家媒体。针对刘志军贪腐事件的报道方式而言, 正面报道主要指通过审判刘志军案件宣传中央查处贪腐问题的决心以及在查处贪腐问题时已经采取的有效措施;负面报道主要指揭露目前我国官员在腐败行为上存在的严重问题以及目前反腐制度存在的缺陷;中立报道主要指就刘志军贪污事件以及审理过程进行客观报道。两家媒体对刘志军事件的不同报道方式统计结果如下:

笔者采取与调查雅安地震相同的研究方法调查大学生在刘志军事件影响下对政府信任程度的变化, 通过调查其结果如下:

三、研究结果现象总结

第一, 新浪网在对负面新闻信息报道时采用的不同报道方式比例最为均衡, 《人民日报》以正面报道为主, 《南方周末》以负面报道为主。

第二, 大学生在接受对负面新闻信息不同方式的报道后, 对政府的信任程度会产生变化。在对负面新闻信息的正面报道所占比例均衡时, 对政府的信任程度的变化幅度小。同时就调查对象选择极端选项如“明显提高”与“明显下降”的情况而言, 其在报道方式比例相对平均的新浪网中出现次数远少于在接受《人民日报》《南方周末》报道后出现的次数。

第三, 对负面新闻的正面报道比例均衡时, 大学生对政府信任程度下降幅度最小。若将“略微下降”与“明显下降”合并为“下降”, 统计雅安地震和刘志军事件在不同媒体上报道时, 大学生对政府的信任程度下降情况可得如下数据:

由此可见, 在新浪网所代表的正面、负面、中立报道的比例分配均匀时, 大学生对政府的信任“下降”的人数最少, 且远少于报道方式单一的媒体。因此, 通过丰富报道方式来减少负面新闻报道后大学生对政府信任程度下降是完全可行的。

第四, 大学生在接受以正面报道为主和以负面报道为主后对政府信任程度变化几乎相同。由《人民日报》与《南方周末》报道雅安地震可见, 以《人民日报》为代表的大量正面报道的报道方式和以《南方周末》为代表的大量负面报道的报道方式对大学生政府信任程度的影响几乎相同。

四、原因分析

(一) 受众对不同类型负面新闻信息存在刻板印象

受众对不同类型的负面新闻事件本身具有刻板印象, 这一刻板印象直接影响这一类型的负面新闻事件发生后大学生对政府信任程度的变化。由调查中的访谈结果可知, 大学生在获知雅安地震和刘志军贪腐事件之前已经存在对我国政府办事效率和官员廉洁程度的固有观点, 具体表现为对我国官员的廉洁程度较不满意, 而对政府的办事效率的印象则好于廉洁程度。这一刻板印象的差异反映到对政府的信任程度上则体现为同样在报道方式比例选取均衡的情况下, 刘志军事件报道后受众对政府信任程度降低的为9人, 而雅安地震报道后受众对政府信任程度降低的只有3人。从中可以看出, 受众在接受新闻报道之前对不同类型的负面新闻形成的刻板印象影响着受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因此, 才会形成受众在接受相同比例的报道方式后对政府信任程度的下降却存在差异较为明显的反应。

(二) 信息的充分性与公开性提高大学生对政府的信任程度

(1) 形成信息充分的拟态环境。在负面新闻发生后, 受众自身对信息的需求状况主要表现为既希望看到政府的作为同时也希望看到负面事件的真实状况。以自然灾害为例, 即是希望看到政府积极救灾的行为, 但是如果报道政府正面行为比例过多则会质疑其可信度并将其视作政绩宣传从而降低对政府的信任程度;同时也希望看到灾民真实的受灾状况, 但是同样如果比例过多则会产生悲观失望的情绪, 认为政府救援工作不到位进而也降低对政府的信任程度。因此, 新浪网选取的报道方式注重不同报道方式的比例均衡, 不仅在整体的数量上对正面、负面、中立报道选取几乎各占三分之一的比例, 同时在时间上对不同报道方式的选取也注重平均分配。

例如, 在对2013年4月20日8时2分发生的雅安地震报道时, 其在当天8时19分转载新华网快讯发出第一则关于雅安地震的新闻《中国地震台网正式测定:4月20日8时2分在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 (北纬30.3度, 东经103.0度) 发生7.0级地震, 震源深度13千米》。随后在当天11时55分转载央视新闻《央视主播打断雅安书记介绍灾情:说说措施》, 内容为“央视采访雅安市委书记, 在市委书记开始历数各级领导关注时, 央视主播长啸打断说:这个我们可能比你知道的多些, 说说现在采取了哪些措施吧。”对政府指导的救援工作做出明显带有批评性质的负面报道。接着又在当天12时32分转载人民网新闻《李克强乘专机前往四川雅安地震灾区》, 对中央重要领导人心系灾区积极开展救灾工作进行正面报道。可见新浪网为代表的网络媒体在对负面新闻报道时, 注重将不同报道方式在总量上的比例均衡与时间上的比例均衡相结合, 受众处在此类报道形成的拟态环境中, 能够直观地感受到信息的充分性, 从而提高了对政府的信任程度。

(2) 信息公开产生的“两面说服”。信息的充分性强调的是对正面、负面、中立三种报道方式都应兼顾, 而信息的公开性则是着重强调正面报道与负面报道的关系问题, 具体即对负面新闻的大量正面报道会降低大学生对政府的信任程度, 而加入适量的负面报道形成“双面说服”机制, 大学生在其影响下反而会提高对政府的信任程度。我国新闻的报道方式曾长时间处于以正面报道为主的阶段, 据统计在20世纪50~70年代, 正面报道在我国整个报道中占有70%甚至80%以上。[1]而进入新时期, 负面报道相比以前虽在绝对数量上有了明显增多, 但仍是以正面报道为主, 据统计, 在1998年到2003年中,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名牌节目《新闻纵横》中有60%~70%为正面报道, 国内的其他主要传媒也大体是这个比例。[2]由于受众长时期受正面报道的影响, 但同时又随着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 获取信息的渠道日益多样化, 其对正面报道内容信任程度自然呈现出一个不断下降的趋势。并且由于负面新闻的特殊性, 受众易从中获得负面情绪, 在这时若对负面新闻进行大量正面报道, 此种“单面说服”所能达到的说服效果更是微乎其微, 反而会由于与受众的情绪相对立易引起受众更加强烈的反感情绪。

然而在对负面新闻加入了适当的负面报道后, 对政府处理负面事件的报道则形成了“双面说服”机制, 既对负面事件本身做了详细报道, 指出了政府在处理负面事件中存在的不足, 同时又报道了政府采取的有效措施使得新闻事件更加立体真实。在“双面说服”机制的影响下, 作为长时间接受单一正面报道的受众更容易相信报道的真实性进而相信政府作为的真实性, 从而提高了受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

(三) 促进情感认同可提高大学生对政府的信任程度

由实验数据可知, 大学生在接受对负面新闻进行大量负面报道后对政府的信任程度变化和接受对负面新闻大量正面报道后的变化几乎相同。《南方周末》对雅安地震进行了专题报道, 其中76.92%为负面报道主要批评政府在救灾中存在的问题和救援机制的缺陷以及灾民面对的种种困难与危险。例如, 其在头版中报道的《拥挤的营救》则是主要讲灾后救援团队过多造成的人员冗杂、拥挤问题。《南方周末》的负面报道所占比例较大, 与国外大报报道负面新闻时负面报道所占比例相近。例如, 《纽约时报》在报道卡特里娜飓风时悲观、不满等负面情绪居多, 头版文章内容很多为揭露性报道。在8月26日至9月2日有关飓风的报道中, 具有积极意义的报道有16篇, 而报道中透漏出悲观负面的文章占到了91篇。例如, 《海滨城市废墟遍地》《海滩上, 绝望中呼唤失踪的家人》等, [3]其负面报道所占比例8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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