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评估与量化

2024-05-10

无形资产评估与量化(精选11篇)

无形资产评估与量化 第1篇

(一) 评估对象风险

评估对象风险是指由于无形资产的界限划分不明确, 使评估人员无法明确评估的对象, 难以准确进行评估而产生的风险。如何明晰界定评估范围, 确定评估的具体对象是资产评估的首要问题。从文献研究来看,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无形资产的定义没有形成统一认识。随着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 目前有诸多新型无形资产涌现, 例如金融市场中的期权价值、控股权价值, 市场营销中的营销网络、客户价值, 再如企业管理中的企业文化、综合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网址及域名等。虽然这些新型资产具有相应的无形资产特征, 但却没有收到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所规定的范畴, 《资产评估草最规范意见》目前只明确了13种无形资产, 远远没有跟进新兴无形资产的发展。如果对这些尚不明确的无形资产进行对外投资、转让或评估活动时, 由于对象价值不明确, 无法准确预估而使得受评方产生损失, 就引起了无形资产的评估风险。

另一种评估对象风险还表现在无形资产之间的重叠, 比如海尔的商标是对海尔的产品品质、功效、性能以及服务形象等的标志与保证, 综合性地体现海尔的企业生产与经营水平, 这其中融合大量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权、专利权、网络营销渠道、客户价值、管理理念等。因为《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中明确若是收益法来评估则“不能将其他资产带来的收益误算到无形资产的收益中”, 即是将以上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分割并逐一确定每一项的资产价值。但是目前又没有清晰而确切的收益分割方法, 由于评估机构的操作标准不统一, 在评估过程中产生较大价值误差, 因而带来风险。

(二) 评估方法风险

这是指评估人员在评估时选取的方法和参数不同导致评估结果不同而产生损失的可能性。

收益法是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 收益额、折现率和收益期限这三个重要参数的合理确定是收益法评估的关键所在。然而, 无形资产未来收益受很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评估师通常是利用过去的数据估计未来, 而预测数据难免出现主观因素造成的偏差, 使得收益的预测值偏离客观情况。

例如, 企业当前长期盈利甚少或亏损, 意味着不能够预测未来盈利时的水平。由于信息的缺失, 在预测和判断中没有有力证据, 就使得收益额预测失真。在确定另一个重要参数折现率时, 折现率的微小变动会带来评估结果的巨大差异。随着金融体制不断深入改革, 无风险报酬率在随着经济发展总水平变化与浮动, 风险报酬率也是根据各个评估机构的主观判断得来的, 无法统一认识, 这就会给无形资产的准确评估与折现带来较大的阻碍, 也存在较大风险。收益期限的确定问题中, 必须依照无形资产的持续性功能发挥为投资者带来的收益增量情况为预测的理性基础。但是, 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受技术进步和使用频率的影响, 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所以, 这一预测过程也具有较大的风险。

在运用另外两种评估方法时, 同样会带来较大的风险。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时, 由于无形资产成本的不完整性、弱对应性和虚拟性, 使得其重置成本的确定难度很大;因为无形资产的垄断性, 相近参照物难以找到, 加之无形资产产权交易信息匮乏, 市场不成熟、不完善, 大大增加了其中评估无形资产的难度, 评估风险也随之不断增加。

(三) 评估机构及人员执业风险

主要是指评估机构与执业人员由于业务素质有限、专业能力不足、严重有违职业基本道德要求, 从而在评估操作中结果失真, 严重偏离真实情况, 影响了最终使用整体评估报告的应有权益, 而因此受到诉讼或法律仲裁, 从而产生的赔偿损失或责任追究风险。

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困难性。例如, 知识技术型无形资产, 是一种具有很强学科专业内容的资产, 其评估需要评估人员对相关专业知识有足够的了解, 否则无法进行合理的评估。非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的评估中, 信息资料和技术经济参数的收集比较困难;同时, 随着技术经济飞速更新与发展使得相关资产评估信息更新频率变高, 这些都可能影响着评估人员的评估结果, 也对无形资产评估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个人综合品质带来考验, 执业的风险性加大。而我国当前的状况是:机构专业化不强, 评估人员结构不合理, 缺乏高素质的评估人才, 从而增大了其执业风险。

(四) 评估管理风险

无形资产评估中, 管理环节也是产生评估风险的影响因素。这是指国家授权的相关无形资产评估职能部门在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结果所造成的风险影响。要建立正常的评估工作秩序, 保证评估工作质量, 就需要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负责的领导、组织与协调, 并有效地进行监督与审查工作, 对于出现的管理问题及时解决纠纷, 公正而准确上报处理, 以最大化地避免容易导致评估管理风险发生的各项因素。由于无形资产的评估是一项多节点、多方面的工作, 具有非常强的时效性与政策引导性, 评估的动机与行为也因此受到较为复杂的利益环节影响, 也相互关联各方利益。而在我国, 虽然近几年进行了资产评估业的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工作, 使得无形资产的评估管理也收到一定的积极成效, 但是目前依旧没有形成完善而规范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管理办法、相应条例和行业规范标准, 行业垄断和地方垄断仍然较为普遍, 出现其他一些不良现象比如明脱暗不脱, 或者挂靠行政相关权利而实施业务垄断, 以不正当手段承接相关业务等现象。这些行为有违资产评估所要求的独立性、客观性与公正性三个原则, 严重干扰了行业市场的正规秩序, 对于参与资产评估业务的当事方的合法权益也造成侵害, 因而加大了无形资产评估过程管理环节的风险。

二、无形资产评估风险控制

(一) 合理界定无形资产外延, 完善评估细则, 准确把握评估对象

确定评估对象是进行无形资产评估的基础。由于无形资产的价值难以确定, 准确把握评估对象还有一定的难度。为了降低评估对象风险, 应该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建设, 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结合实践经验, 综合各方面的考虑, 合理界定无形资产的外延和范围, 全方位的把握评估对象。同时, 应该完善评估规范细则, 制定一系列基本准则和标准, 统一确定评估对象的执业标准, 增强其可操作性。特别是对商誉这类特殊的无形资产给予明确的规定, 让评估工作有据可循。评估人员的个人判断能力在确定评估对象时非常重要, 所以还需要通过提高评估人员的执业水平和业务素质来降低评估对象风险。

(二) 合理选择评估方法, 建立无形资产评估信息网络服务体系

如前所述, 这三种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由于自身存在相应的利弊, 因此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不同的风险, 所以进行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时, 应注意根据三种评估方法的适用范围, 合理选择评估方法。成本法或市场法一般适应于资产特性比较简单且以成本摊销为目的的无形资产的评估;收益法一般适应于特性较为复杂, 转让为主要目标的一类资产, 并且是强调无形资产的未来使用效果的评估。在运用该种方法时, 还应详细了解被评估无形资产的基本状况, 加强对数据资料的收集和分析, 对历史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 一般基础资料应该不少于三期的历史数据;在预测未来收益时, 应详细了解被评估无形资产收益产生的状况, 一般预测数据不应少于五期。

针对无形资产评估中各项经济参数和数据缺乏、评估信息资料难于取得所带来的评估方法使用风险, 应建立无形资产评估信息网络服务体系。评估界可以通过技术市场和证券市场收集各种价格信息和行业信息以建立必要的信息渠道, 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应将职业过程中获得的无形资产成交案例及时反馈到中国评估协会, 建立无形资产评估数据库, 逐步形成全国性的无形资产评估信息网络, 这对于规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使其更具现代化和高效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使用过程中风险的控制起到一定的作用。

(三) 加强评估机构自身建设, 提高评估人员执业水平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是评估业务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作为评估机构, 首要任务是逐步而全面地加强自身的业务整顿与建设:首先, 逐步完善内部的执业管理制度, 加大评估执业的操作规范, 健全内部评估风险监控机制。例如, 在加强评估工作程序的规范方面, 从开始签订资产评估业务委托书到最后撰写评估报告、管理评估档案都应有相应的制度规范;其次, 树立良好的评估机构企业形象。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根据自身评估能力承揽业务;再次, 提高评估质量和水平。创建高素质的专业队伍, 只有评估知识和技能过硬, 才能减少评估风险;最后, 提高评估机构的风险承担能力。可以通过建立评估损失理赔制度和评估风险保障机制来增强评估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和风险意识。

对于评估人员风险的控制则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提高评估人员的风险意识, 包括对风险危害的认识水平的提高和评估人员防范风险能力的提高;二是提高评估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三是加强对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 并实行严格的考核和惩罚措施;四是提高评估师的社会专业地位, 培养评估师的职业自豪感, 促使其提高执业水平, 增强职业责任感。

(四) 控制编制评估

评估报告中如果误用了评估假设、评估过程以及评估方法和结论等, 则会给评估机构和人员带来巨大的风险, 所以, 对评估报告的编制进行风险控制至关重要,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控制:一看对评估准则或规范要求披露的信息是否有遗漏;二看评估前提假设的揭示是否合理;三要检查评估工作底稿是否完整;四要复核评估报告用词是否准确, 表达是否清晰, 责任划分是否明确等等。

(五) 健全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制,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要健全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制, 减少行政干预, 在政府的监督下, 实行行业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强化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搞好行业自律管理。首先, 从外部要促使完善无形资产评估的法律保障体系, 只有相应法律法规出现, 才能从根本上使得无形资产评估有法可依, 保障健康运行。因为无形资产评估的一系列特殊性质, 尤其是无形性, 需要建立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 以规范评估过程和评估主体等, 使其走上法制化的道路。我国应健全相应的无形资产法律条例与保障体系, 制定统一而可以依据的无形资产评估管理法、明确各项无形资产的评估原则、规范具体的评估操作以及有效地约束无形资产评估师在职业操守方面的具体做法, 形成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规范性文件。其次, 要制定统一的评估专业标准, 在理论的指导下探索无形资产评估操作实务;同时, 还要建立行业自律性管理机构, 并使其在评估管理工作中能真正行使其职责, 实现行业自律。

参考文献

无形资产评估注意事项与执行要求 第2篇

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下列内容:

(一)无形资产的.性质、权利状况及限制条件;

(二)无形资产实施的地域限制、领域限制及法律法规限制条件;

(三)宏观经济和行业的前景;

(四)无形资产的历史、现实状况与发展前景;

(五)无形资产的获利期限;(六)评估依据的信息来源;(七)其他必要信息。

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无形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明确说明有关评估方法的下列内容: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及其理由;

(二)各重要参数的来源、分析、比较与测算过程;

(三)对初步评估结论进行分析,形成最终评估结论的过程;

知识产权与会计无形资产的关系 第3篇

【关键词】知识产权;无形资产

当今社会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在企业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从法律上同时也需要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的财务管理机制,很多知识产权往往被排除在企业价值财务报表之外,造成大量帐外资产。且现今企业越来越注重对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而对知识产权价值的准确评估首先依赖于会计上的合理核算。现行会计体系框架下,知识产权一般被归类于无形资产,并无单独的会计准则对知识产权进行规范,知识产权在会计上的处理一般参照无形资产。但是知识产权与无形资产存在一定区别,所以对于知识产权在会计上有必要做一些特殊处理,如专门针对知识产权的科目设置、列报等。本文仅将知识产权与会计无形资产概念关系做基本比较,为进一步探析知识产权在会计上核算列报提供参考。

一、法律意义上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在法律概念上被定义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专有权等人们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这种民事权利表明知识产权是私权,法律对这种智力成果给予保护。在我国台湾地区称知识产权为“智慧财产权”。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中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与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专有权。知识产权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知识产=工业产权+版权;广义知识产权=工业产权+版权+边缘保护对象。其中工业产权:专利、商标、货源标记、制止不正当竞争;版权:文学、艺术及科学技术作品、演绎作品(邻接权)、计算机软件;边缘保护对象:技术秘密、网络传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这里对于边缘保护对象内容未有一定论断,因知识产权是一个开放的概念,并且其内涵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出现新的内容。但要成为知识产权必有其鲜明特性:(1)独占性:也称垄断性,独占使用的权利,他人不得侵犯;(2)地域性:在特定的地区或国家范围内有效;(3)时间性: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有效;(4)无形智力成果:没有形态的通过智力劳动创造的精神产品;(5)法定性:知识产权的种类、内容、取得和变动方式等都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创设;(6)可复制性:知识产权作为智力成果通过一定的载体表现,通过有形物加以体现,得以复制。

二、会计意义上的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存在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等概念。这里会计上主要通过准则进行规范。SFAS(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142将无形资产定义为:没有实物形态的长期资产(不含金融资产)包括商誉、版权、专利、商标和商业秘密。其142第4段又指出,虽商誉是一种无形资产,但该准则中无形资产这一术语指的是商誉以外的无形资产。第38号国际会计准则(IAS38)认为:无形资产指为用于商品或劳务的生产或供应、出租给其他单位、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将商誉排除在无形资产之外,对商誉的会计处理由第22号国际会计准则——企业合并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同样将不可辨认的商誉排除在外。无形资产一般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生产许可证、特许经营权、租赁权、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勘探权和采矿权、商标权、版权、计算机软件等。

三、关系

(1)范畴。知识产权主要是一个法学概念强调权属与保障;而会计上的无形资产强调经济性,需符合会计资产定义、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可靠的计量。(2)涵盖范围。知识产权很多都未纳入会计上无形资产的核算中,如商业秘密等;同样会计上无形资产还包括如矿山开采权等,会计上无形资产也并不局限于知识产权。(3)知识产权、无形资产与商誉。对于商誉由前文可知国际与国内无形资产准则中都被排除在外,主要因为商誉不可辨认。商誉一般来源于企业优越的地理位置、高素质的人员素质、先进的经营管理等,体现为企业的综合获利能力,能够使企业总价值提升,通过外购与自创产生。商誉体现的是一种整合概念,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与无形资产都可能形成商誉。

四、思考

(1)知识产权成为会计无形资产。首先,知识产权须运用到生产经营中,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如版权中著作权并不进入生产领域,不对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企业在财务上不确认无形资产;预计不为企业带来效益或者不再被拥有都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其次,满足会计核算基本原则如配比、及时、经济实质等以及确认条件。最后,对于内部自创知识产权需分研究与开发两阶段。研究阶段全部费用化,而开发阶段成本符合条件才能资本化为无形资产。(2)财务报表。现行的资产负债表只反映无形资产,并无知识产权这一栏目,会计三大报表都无法找到有关知识产权成本、增减、收益、投资等情况。因此,企业需对知识产权进行表外披露,同时另编各类知识产权明细表,并可采用公允价值进行适时调整。以反应企业知识产权财务状况,便于企业进行知识产权战略管理。

参 考 文 献

[1]王品华.《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M].西安电子科大出版社,2010

独立学院无形资产评估与作价分析 第4篇

关键词:独立学院,无形资产,评估与作价

从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来看,独立学院仅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一种过渡机制。国家通过政策的引导,鼓励独立学院适时、有序地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民办高校,具有重大战略意义。2008年10月,首批申报转设为民办普通高校的独立学院有4所已经获得教育部批准,教育部办公厅于2009年2月1日发出《关于编报省级〈独立学院五年过渡期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省市区“区分不同情况,逐校、分类明确工作意见和《办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内的进度”。这标志着独立学院五年过渡期开始进入了倒计时阶段。而独立学院无形资产的评估与作价则是其转设进程的重要一环,如何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估独立学院无形资产的价值是值得探究的问题。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及其特点

无形资产,一般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主要以知识形态存在的重要经济资源。它一方面具有“无形”的特性,另一方面又有资产的共性,既具有收益性,又有和其他具有实体形态的资产一样能为企业带来效益。财政部在2009年8月20日印发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无形资产是指高等学校为开展业务活动、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且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1]。无形资产除了有着一般资产的共性以外,还有其自身的特性。

1. 无形资产的独占性。

无形资产仅与特定的经济主体有关,在法律、契约或政府特许的保护下,禁止非所有权人无偿取得和占有。一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只能由单一个体独享。对于重复开发的无形资产,法律不仅不授予其专有权,而且还将予以禁止。

2. 无形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可多次分离性。

经济主体之间发展的无形资产交易,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不是统一的,即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是一并获得或失去,而是能够进行分离的,并且能够进行多次分离。

3. 无形资产作用过程的独特性。

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附着性。无形资产往往附着于有形资产和金融资产而发挥其固有功能。各种知识性的资产一般都要物化在一定的实体当中。二是共益性。无形资产可作为共同财富,由不同的主体同时共享。通过合法的程序,一项无形资产可为不同的权利主体共同享用,也可在其所有者继续使用的前提下,多次转让其使用权。三是积累性。一方面,无形资产的形成是基于其他无形资产的发展;另一方面,无形资产自身的发展也是一个不断积累和演进的过程。四是替代性。一种无形资产总会由更新的无形资产所取代,特别是在技术领域,无形资产的更新主要取决于该领域内技术进步的速度,取决于无形资产带来的竞争。

二、无形资产评估方法

从理论上讲,无形资产评估运用的方法与有形资产评估的方法相似,主要有三大类,即成本法、收益法和现行市价法。

1. 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重置成本,就是重新取得该项无形资产所需要支付的全部费用。无形资产存在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这两方面的贬值又主要通过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缩短来体现,反应其价值损失率。另外,在无形资产的转让中还存在着机会成本问题。某些无形资产在转让后会给原权利拥有者带来市场竞争加剧、利润减少等损失,这就是无形资产转让的机会成本,它应在转让价格中得到补偿。

2. 收益法。

收益法是基于预期原则,通过估计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以得到目标无形资产价值。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应用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直接预测无形资产的收益。它是在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比较明确,或者其经济效益可直接估算的情况下,通过直接估算目标无形资产能够创造的预期经济收益,并折现得到的无形资产的价值。二是间接预测无形资产的收益。它是指先估算出组合资产的预期收益,再乘以一定的分成比率间接计算目标无形资产预期收益进行折现得到其价值[2]。

3. 现行市价法。

现行市价法指利用市场上用类无形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来估测资产价值的方法。从理论上讲,现行市价法应是资产评估的首选方法,但是,由于无形资产的个别性、独创性等决定了其交易市场具有较强的垄断性,这使得采用市场途径来评估无形资产尚存在一些困难。

三、独立学院无形资产评估与作价面临的困难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投入办学的无形资产,应当依法作价。无形资产占办学总投入的比例,由合作办学双方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约定,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但在对无形资产的评估与作价过程中尚面临着一些困难,影响并制约着独立学院的可持续发展。

1. 当前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细则,会出现一些操作上的困难。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独立学院举办者的出资须经依法验资,于筹设期内过户到独立学院名下。独立学院的产权归学院所有,不属于任何个人及单位。独立学院具有独立法人,当然拥有独立的财产权,这就是说,独立学院的财产与举办方和投资方的财产相分离,各投资方投入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都归独立学院本身所有,不能由各方任意支配和使用,更不能抽逃资金和转让。但当学校无法继续举办下去或合作终止时,母体学校收回其品牌的使用权,独立学院的总资产在用于偿还债务等后,剩余财产又如何处理?无形资产采用哪种方式评估、由谁来评估、无形资产所占比例的参照标准如何?这些问题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中都没有明确。

2. 缺乏完善的无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和专门化评估机构。

无形资产的评估与实践最早出现在企业领域,主要是针对企业领域中的商标、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内容进行评估,其采用的评估方法主要是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等,这些评估方法主要是针对企业领域中的无形资产而言,尚没有专门针对高校无形资产评估的专门化评估方法。由于独立学院是一种新型高等教育机构,其无形资产评估属于一项新的工作内容,不能简单地套用企业领域的评估方法。缺乏针对高校领域的无形资产评估专门机构和相应的评估指标体系,给独立学院无形资产评估与作价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3. 原有契约的签订存在缺陷。

现行大多数办学协议中约定,采取学院按学费比例上交管理费的方式,作为母体高校无形资产投入的回报。这种方式并没有很好地体现母体高校无形资产的实际价值,且具有不确定性。独立学院双方签订的契约是当时政策环境下的产物,双方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一个大致的约束构架,这样的契约显然存在着漏洞与缺陷。由于在原始契约中没有明确规定无形资产的具体价值,经过双方几年的合作办学,独立学院必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无形资产的增值或贬值,且这部分价值很难衡量。

4. 当前的政策导向给独立学院今后发展增加了麻烦,政策的制定没有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诉求。

由于国家对独立学院的发展之路很明确,那就是它最终会独立成为民办的本科院校。在五年过渡期内,如果独立学院通过合格验收,就会脱离公办高校而成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院校,这时就会涉及资产清算的问题。资产过户政策要求所有资产归独立学院所有,那么清算母体高校所占股份这部分费用又由谁来支付?随着独立学院的总资产额的增加,按照文件规定的股份制形式,那么无形资产的价值就会水涨船高,资产清算时支付给母体学校的费用就越高。这种制度设计会促使投资方进行相反的选择,在未来的过渡期内将减少或干脆不投入,这都不利于独立学院的发展。

四、对无形资产评估与作价的建议

1. 政府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可行的细则,解决操作上的困难。

《若干意见》、《办法》等政策的逐步实施,使得独立学院的设立组织与活动,管理与监督,变更与终止,法律责任等有了进一步的规范。《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投入办学的无形资产,应当依法作价。但在如何作价、评估机构及参照标准等方面,呼吁相关部门进行政策配套,出台可操作性的评估细则,完善现有法律法规,这对进一步健全独立学院管理制度、规范独立学院办学行为、促进独立学院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专门化资产评估机构,对独立学院无形资产进行分类评估与作价。

当前,我国尚缺乏针对高校资产进行评估的专门机构,有些高校也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但这些事务所主要是运用与企业相同的评估方法,没有充分考虑到高校自身的特殊性。因此,有必要建立体现高校自身特点的资产评估机构,其组成人员除了具备专业资产评估知识以外,还需配备通晓高校财务与资产状况的人员。在对独立学院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应采取分类评估与作价的办法,将其无形资产分为自制和外来两个部分:对自制部分的无形资产,如独立学院自身在发展过程中积累的社会资源、社会声誉、管理经验等,其所有权应归独立学院所有;对于外来部分的无形资产,既有来自母体公办高校的无形资产, 亦有来自其他方面的无形资产, 如母体高校的管理经验、师资力量、品牌声誉, 企业的运行机制和管理经验,各级政府给予的政策扶持等[3],要分清楚具体来源,事先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办法来估算无形资产的价值,没有合同约定的,需通过专业性资产评估机构,运用科学的评估准则和专门的评估办法,对其进行专业性评估。

3.在明确产权归属前提下进行无形资产的评估与作价。

在办学协议中需要明确无形资产带来的增值部分归学院所有。无形资产的转让可以分为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转让。普通高校与投资方达成的协议,规定转让其品牌的使用权,且不能转让给第三者,所有权仍归母体学校所有。在未来,如果独立学院脱离母体学校完全转为民办高校,双方依托关系解除,无形资产的使用权终止。不可否认的是,无形资产带来的增值部分是混合成分,兼具国有成分和民营成分。按照资产增值部分主要用于教育再发展的原则,在合同中应明确指出这部分资产归学院所有,所形成的资产归入学院资产,强调在独立学院办学过程中无形资产的价值和教育的公益性。

4. 注意协调母体高校与独立学院之间的关系。

独立学院在成立初期,母体高校往往是以其品牌等无形资产进行折价投资。随着独立学院的不断发展,这部分无形资产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今独立学院要走向真正的独立,必须“摘牌”,这部分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问题实际上是如何协调独立学院与母体高校之间关系的问题。对这一部分无形资产价值的确认,除专业机构采取技术上的专门评估以外,更为重要的是需要母体高校和独立学院之间进行友好协商,处理评估中的难题,这样做更符合当前独立学院无形资产价值确定的实际情况。

参考文献

[1]财政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征求意见稿) [Z].2009-08-20.

[2]汪海粟.资产评估[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9:247-252.

无形资产评估与量化 第5篇

第二,无形资产准则。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基于以上分析,地质成果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一是无实物形态。虽然地质成果有赖于实物载体,如文字报告、图件、各类文档文件等,但这没有改变其本身不具有实物形态的特性。二是具有可辨认性。地质成果能够从企业中分离大概划分出来,并能单独对外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大概互换,而不须同时处理在同一获利活动中的其他资产。三是显然不属于货币性资产,且地质成果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存货区别于非流动资产的主要特征:企业持有存货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出售(直接出售或加工后出售);存货的购销和加工是企业的主要日常业务。无形资产的特点表现为:无形资产的自创、购入等均非企业的主要日常业务。为了严谨,同时为了避免误解,建议修改无形资产准则,将《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三条改为“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大概控制的、非日常活动产生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第三,企业生产部门固定资产修理费的核算。除满足资源化条件外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人当期损益。这就意味着企业生产车间(或部门,下同)除满足资源化条件外的固定资产修理费计入“管理费用”。笔者以为不当。来由如下:一是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相悖。其第七条规定存货的加工成本,包罗直接人工以及按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生产车间的固定资产修理费是使产品完工的必要支出,生产车间发生修理费用,其所包罗的经济利益是通过转入到所生产的产品中实现的,因此应计入产品成本。二是不能真实反映企业产品生产成本。从而不便于进行产品成本分析决议。比如,企业购入新设备生产某产品,不含车间设备修理费的单位成本一定,随着新设备的使用,设备修理费逐年增加,假如只按不含修理费的单位成本对各年成本进行分析,就不会发现有变化,而以为该产品的毛利率没有下降。实际上假如将修理费计入产品成本,则该产品的毛利率是逐年下降的,企业应在得当的时机更换设备或调整产品结构。可见,生产车间设备修理费不计入产品成本不利于产品生产决议和设备更新决议。三是不利于成本和费用责任中心的建立。修理费用是为消除设备的常常性的有形磨损和排除机器运行中碰到的各种故障,以包管设备在其寿命期内保持必要的性能,发挥其正常效用而发生的支出。它与车间工人操作使用以及设备管理密切相干。四是不便于管理费用的控制评价。管理费用是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支出,是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人为地夸大了管理费用,不利于对管理者进行公平的评价。五是不便于产成品订价。比如,某产品不含修理费的单位生产成本是20元,按20%的毛利确定的不含税单位售价是24元,若含修理费的单位生产成本是22元,按20%的毛利确定的不含税单位售价则是26.40元。假如按不含税单位售价是24元销售势必给企业的盈利带来影响。六是有违“受益原则”。在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下,根据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计提的“五险一金”等均按受益原则计入相干成本和费用,甚至利息费用和无形资产摊销都有可能计人产品成本,充分体现费用列支的“受益原则”,相反与生产产品直接相干的车间设备修理费却从产品成本中调出计入管理费用,与“受益原则”背道而驰。基于以上分析,笔者建议恢复生产车间设备修理费计入制造费用的规定。

无形资产评估与量化 第6篇

关键词:无形资产;核心竞争力;价值

企业的发展依靠其核心竞争力,而无形资产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与来源,其经营管理优劣作为衡量企业核心竞争力大小的依据,又时刻影响着企业的发展。

一、无形资产的内涵

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按照其存在形态,可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两大类。有形资产是指企业内部具有实物形态的设备、设施、货币、材料等;无形资产从会计学的角度讲,则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且能以货币计量的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从企业资源的广义上讲,还包括人力资本、企业文化、营销网络、消费者忠诚度、长期建立起来的与客户之间的良好关系,与客户数据库等。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市场竞争日益国际化和高度激烈化。传统的国内局部市场内竞争和主要建立在规模经济上的初级竞争已逐步演变为全球市场范围内的竞争和建立在知识、专有技术和经营诀窍之上的高级复杂竞争,由此企业内部拥有的无形资源及无形资产在赢得市场占有率、取得长期竞争优势地位、构建企业核心竞争力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核心竞争力的内涵

核心竞争力最早是Prahalad和Hamel于1990年在《哈佛商业评论》上提出的,是指企业所具有的开发独特产品、独特技术以及独特营销的能力,同时还包括企业独特的文化价值观及经营理念。核心竞争力是组织内的集体学习能力,尤其是如何协调各种生产技能并且把多种技术整合在一起的能力。同时它还意味着对工作进行组织和提供价值。核心竞争力是沟通,是参与,是对跨越组织界限协同工作的深度承诺[2]。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能够长期产生独特竞争优势的能力,它是使一个企业能够长期为顾客提供最大价值的根本所在。但并非所有的能力都具有战略价值和潜力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没有竞争优势或是不能在关键领域发挥作用的能力不能称为核心竞争力。对企业而言,最重要的是识别属于企业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成要素及其对企业的价值贡献

虽然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成要素看法不尽一致,但一般而言,核心技术与技术创新、资源优势,环境条件与营销网络、管理协调能力、企业文化与经营理念等是构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主要因素。

(一)核心技术与技术创新

企业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是获得核心竞争力的必要条件。与此同时,企业还必须拥有持续保持核心技术的能力,即技术创新能力。包括研发能力、技术改造能力、技术转化能力、技术保护能力和技术应变能力等。

(二)资源优势

资源包括有形资源、无形资源和人力资源,各种资源的有效整合是核心竞争力的基础。尤其是在知识资本愈来愈重要的新时代,人力资源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创造至关重要。可以说,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强弱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人力资源的优劣,拥有核心技能而又忠诚于企业的核心员工是企业最重要的资产。

(三)环境条件与营销网络

环境条件包括市场竞争条件、宏观经济与政治条件、社会自然条件等。在当今消费者主权时代,先进的营销技术甚至比制造技术更为重要。

(四)管理协调

它反映企业的资源组织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直接体现,是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一个企业不论它拥有多少核心资源,如不能运用管理能力将它们有效地整合成一个形成持续竞争优势的核心竞争力,最终将是一种资源的浪费。

(五)企业文化与经营理念

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特有的经营化了的知识体系,它包括企业的核心理念、观念、道德、团队精神和员工的默契度等。在核心竞争力构成要素中,经营理念及由此形成的企业文化是最具生命力、最为持久、也是竞争对手难以模仿和战胜的要素。

在核心竞争力的构成要素中,各个因素既可以单独为企业的价值创造进行贡献,又可以通过整合形成合力对企业的价值进行贡献,尤其是后者。前已述及,企业实质上一个资源和能力的组织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企业拥有的任何一种资源或能力都可以被利用来实现一定的目的或功能,因此,企业所拥有的每一种资源都能够形成一种或几种企业能力。从而为企业进入某种现实或潜在市场提供某种机会,被企业用于参与市场的竞争,成为企业的竞爭能力,形成持续竞争优势,为企业的价值创造持续发挥功能。也就是说,企业核心竞争力是那些最基本的、企业自身所拥有的在所从事的行业中占优势地位的资源和能力所形成的、保持企业长期稳定利润来源的竞争力。

四、无形资产与核心竞争力之间的关系

企业无形资产与核心竞争力两者之间有着很多相似的属性。首先,企业无形资产的形成,是企业长期投入的结果,如品牌,商标宣传等,对于树立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独特形象,营造竞争优势,具有重要的价值;其次,由于企业无形资产的开发主要依托于企业内部独特的经营周期、产品特性、学习曲线和员工构成和素质等,因此,它对于企业有着很强的依赖性。再次,由于企业开发无形资产如技术创新投入,品牌的广告宣传投入,营销渠道的建立等具有较大的产出风险,因此,它决定了企业无形资产的稀缺性,并且在转让中由于供给的这种稀缺性又会带来巨大的回报;总之,由于无形资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诸多特征。因此,企业开发和管理运作无形资产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培养核心竞争力、发挥企业核心竞争优势的过程。加强无形资产管理,是构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础和有效途径。其关系程度表现主要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衡量企业核心竞争力大小的依据是无形资产的质与量

一个企业无形资产数量的多少,质量的高低,价值的大小已成为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的标志。先进企业占领市场的手段主要不是靠增加资金投入,而是靠无形资产经营取胜、在衡量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大小时,无论是采用价值链分析法、技能分析法、资产分析法、知识分析法、顾客分析法、竞争差异分析法、还是采用层次分析法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衡量方法、都必须关注企业的竞争环境、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营销网络等无形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构成要素。因此,无形资产的质与量是衡量企业核心竞争力大小的基本依据。

(二)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弱体现为创造和提升无形资产能力的大小

作为建立在企业核心资源基础上的智力、技术、产品、管理、文化等综合优势在市场上的反映,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独特的一组技能和知识的集合,这种能力使企业能长期保持其竞争优势,因而是一种影响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资源。而且,就其实质而言,这些能力都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因此,企业核心竞争力大小的关键是企业所拥有和创造无形资产能力的强弱,企业为了保持其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就必须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创造和形成无形资产,以形成企业盈利的独特优势。

(三)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资产是无形资产

在知识经济条件下,企业盈利能力的扩大和价值的提升,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所拥有的无形资产本身的价值。有资料表明,20世纪初,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只有5%依靠科技的进步,而现在这一比例在发达国家已达70%-80%。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谁掌握的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越多,谁就越会走在世界经济的前列。当前,企业间的技术贸易,特许经营等无形产品的生产与交易正日益成为企业日常经营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其盈利能力远远高于有形产品的生产活动,对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明显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某些知识型企业的产品直接体现为不具有实物形态的知识产品,如设计方案,咨询方案等;二是高科技企业生产的产品其价值体现在产品所包含中的知识,技术等无形因素上,如软件业、网站等高科技企业;三是即使是传统产业,在新经济条件下其产品也呈现无形趋势,如通过生物技术改造生产的转基因食品,其价值也明显地体现在食品所包含的转基因技术之上,而这类企业的价值远远高于传统产业。正是由于拥有了独特的无形资产,才导致这些企业形成了特有的核心竞争力。

五、结束语

我国无形资产评估面临的困境与对策 第7篇

在知识经济的时代,目前科学技术的进步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作为我国知识经济的标志如高新技术产业这些都是用科学技术等等这些无形资产作为主要的产业,因为无形资产目前已经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而知识经济现在是以无形资产作为主要投入的经济。所以无形资产经营现在已经成为企业资本经营的一个核心内容,只有依靠无形资产的优势,我国的企业才能快速地发展。因此,研究无形资产评估的相关问题,有助于促进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以及企业竞争的能力,对推动我国的国民经济的发展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无形资产及其评估理论

(一)无形资产的基本概念

我们国家目前对于无形资产的概念是指企业所拥有和控制的一项非货币性资产,这些非货币性资产并没有实物形态,目前我国对无形资产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就是指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这些无形资产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它们没有物质的实体,而且它们主要表现为一种法定的权利或者说是一种法定的技术。会计上说的无形资产是作为狭义来理解的,就是指专利权、商标权等等。对于企业来说,广义的无形资产交换、转让以及利用自身的无形资产进行投资收益,企业利用无形资产的活动越发频繁,就显得无形资产的评估越重要。

(二)无形资产评估的特点

1. 独立性。

无形资产的独立性是指它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来说,对象是单一的而且并不是与其他资产一样是成批的,因为这样才能正确地反映评估对象的价值。

2. 复杂性。

无形资产评估的复杂性是指评估工作的复杂,原因有:一是无形资产的项目繁多、种类多,各种无形资产之间的可比性比较低;二是因为我们在预测无形资产它们的预期收益的话会非常难,有一些无形资产它们有一些使用年限测定的难度会比较大,最重要的是它授予预测很难很复杂;三是有些的无形资产在它的使用中更替比较快,而如果要具体测定一个技术的更替的话是非常难的。因此,这就加大了我们国家无形资产评估的复杂性。

3. 效益性。

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很多人要认真地测算这个无形资产在将来的使用时间内能够获得的经济效益,并且根据这个经济效益来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所以在这个点上,无形资产与其他的资产评估是有区别的,以收益为基础如果来评估无形资产价值的话,这个是无形资产评估中的一个重要的特点。

二、无形资产评估应用存在的问题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综合能力不够

专利资产、著作权资产、商标资产这些无形资产在无形资产评估的准则中对我国资产评估师的职业能力都提出了要求,比如我国的资产评估师都应该拥有相关的专业知识、无形资产评估的相关经验。但是从目前来看,我国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综合能力还是不够的。

目前,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的风险现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无形资产法律权属;二是评估参数的选择。有些注册资产评估师他会在评估的报告中声明委托方为他们所提供的权属资料负责。因此,他们就会忽略对无形资产法律权属的相关资料的检查,无形资产评估活动的复杂性就会让评估师在选择参数的时候有一定的范围,这也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风险,个人的疏忽或者是某种操作的违规等这些职业风险给我们国家无形资产的评估带来了非常大的困难。

(二)政策多样不统一

目前,我国呈现出政出多头的情况已经妨碍了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我们国家的资产评估的行业发展到了今天,评估机构现在会受到很多主管部门的限制。因此,规则很难统一。目前,财政部、城建部、国土资源部门现在分开的管理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

现在,各个部门的主管直接参与我国评估行业的管理,而且都出台了一些文件,但是我们国家资产评估行业的自律性不强,特别是在国有资产评估的过程当中会受到很多来自政府各个方面的监管。因此,评估行业管理现在有着特别浓厚的行政色彩,而行业的自律组织对于评估行业的影响相对来说是比较小的,行业的组织现在也在为政府部门的管理服务,所以,对资产评估行业自身的独立性考虑会比较少。

(三)信息化水平较低

无形资产评估是一项技术性高的中介服务行业,评估业现在已经开展的信息化现在只处于起步的阶段,只有一部分领域在投入使用,而在机构需求比较高的专业数据库建设的方面,现在用在评估行业的专业成果更少,这种现象与评估行业的发展速度极不相称。

目前,在我国境内有一些领先的机构已经开始了专业的数据化的建设,而且这些信息化建设的成果现在借助行业网站服务整个行业的机构。但是,很多小中型的机构对这些信息的处理仍然是处在很被动的地位,而这些信息之间的准确性、科学性和有效性都会存在很大的问题,直接威胁着评估行业的社会的公信力。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信息化现在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就是信息和资金的制约,这种制约对资产评估行业的建设非常重要,由于数据的不足,现在已经牵制信息建设的进度,这里面最主要的问题是我国市场交易信息披露的公开化、透明化不足。

三、无形资产评估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

(一)加强对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及评估师的管理

这些年来,我们国家的资产评估的行业正在快速地发展,据统计,一直到2006年,我们国家共有评估机构有4 000多家,注册的资产评估师就有4万人。但是,这些评估机构的资质都比较低,评估人员的素质也并不是特别高,因此,这些评估机构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多,无形资产在资产评估中承担着重要的工作,因为很多都是由资产评估师来选择特定的评估的方法,选择需要的数据,由于无形资产的特殊性质,现在无形资产的评估要复杂得多,所以,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的主观因素都会对评估的结果有很大的影响。因此,我们要采取措施加大评估机构的监管力度,从而强化无形资产评估的人才的建设。

要加强对评估师的管理,首先要提高评估人员的专业性,以此来胜任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可靠性,我们可以将无形资产的评估进行专业的细分,比如我们可以分为商标权评估师、专利权评估师等等,也可以给他们增加一门学科,进行规范无形资产的资格审查,最重要的是推动各个机构之间的改革和各个机构之间的发展。在我们国家,现在上海等地正在准备筹建这些无形资产专业的评估机构,将来有待在全国扩展。

(二)规范评估管理,加速法制化建设

我们要建立健全无形资产评估的政策体系,要不断加强行业的自律管理,更重要的是要让无形资产今后走上一个法制化的道路,只有做到了这些,才能给无形资产评估一个重要的保障,我们国家的资产评估若想要和国家接轨,一定要借鉴发达国家的一种管理模式,政府对评估行业的管理要立足到宏观的调控并不是要涉及具体事情的管理,为了治理资产评估行业的多头管理的这种情况,一定要通过行业协会这种形式来实现行业内的统一管理。因此,应该在资产评估会底下建立土地、专利等无形资产各个专业的行业协会,还要自觉地接受各个政府部门的监督,制定各个行业的执业规范和标志,而且还要负责对各评估机构人员的监督,以及会员之间的交流,更主要的是加强评估师的后续教育。只有实行行业统一的管理才能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做到真正为市场经济服务。

所以,在行业标志建设的方面,我们应该完善无形资产评估的准则,要制定无形资产评估的标准。虽然我国制定了资产评估的标准,但是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资产评估的体系,而一个资产评估的体系要有资产评估师的执业道德,还要制定资产评估具体准则指南等多个方面。

(三)加强资产评估行业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的建设,是关乎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是否实现科学、规范的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工程,我们国家的资产评估行业现在已经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发展,而且现在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力量。但是从目前来看,资产评估行业的信息化的水平还很低,尤其是在市场信息相关的数据的收集以及处理方面,目前还只是处在起步的一个阶段,而且在整个建设过程中有很多的阻碍,特别是阻碍了信息化的建设。因此,针对我们国家资产评估行业信息化的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笔者认为,要加强资产评估行业全面信息化的建设,努力把资产评估机构做大做强。

结论

资产评估的过程现在被认为是科学和艺术的统一,而这个评估的结果并没有一个简单的标准可以来衡量,无形资产评估是我们评估工作中最重要的一个难点,而且不管是在理论还是在实务上,学界都会有着不同的认识和不同的争论,所以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和实务的发展将是任重而道远的,这样我们就要求社会对无形资产的评估抱着一种谨慎的态度。虽然,无形资产评估存在复杂性和主观性,即使我们在评估的过程中做到了完全的正确,这个评估结果也是有偏差的,只能保证在现在的条件和环境下,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好。

参考文献

[1]唐欣,尉京红,姜俊臣.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与国际资产评估准则比较探讨[J].河北农业大学学报,2012,(3).

[2]刘芳芳,尉京红.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与国际资产评估准则的比较[J].财会月刊,2011,(1).

[3]安蕊,尉京红.中美评估准则内容比较研究[J].新会计,2011,(7).

[4]李珍,赵慧峰.中美资产评估准则比较与启示[J].财会通讯,2011,(10).

无形资产评估中的信息收集与处理 第8篇

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 要以充分的数据资料为基础, 收集整理、归纳分析相关数据资料的过程就是无形资产的评估过程。收集资料的渠道, 分析资料的方法, 决定着无形资产评估人员水平的高低, 评估结果质量的好坏。评估人员不能随意地选取资料, 要对所收集信息资料是否可靠、是否适当做出判断。

二、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所谓信息不对称, 是指交易中的各方当事人所掌握的信息是有差异的, 有些人的信息多, 有些人的信息少, 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 处于有利的地位, 而信息贫乏的人, 地位则相对不利。无形资产信息传递方法不同、路径各异, 相关各方获取的信息就有多有少, 获取时间也不同步。一般情况下, 所有者、信息提供者掌握的资料多些, 非所有者或信息的收集者所掌握的信息就要少得多。无形资产评估人员应注意到信息的不对称性, 尽量从可靠途径、用适当方法获取信息, 以保证工作效率和质量, 保证所收集的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 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

三、所需收集的信息

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人员在收集信息方面的要求是:独立获取信息, 并保证所获取信息的可靠性和适当性。评估人员所需收集的信息来自方方面面, 评估人员必须独立地、主动地去收集、核实、归纳、分析所需的信息资料, 不能人云亦云, 不能采用那些连自己都不相信的信息资料。在评估无形资产价值时所依据的信息资料, 必须是评估人员认为可靠且适当的, 他为达到这种确信程度而采取的措施应当是行内公认的。

所需收集的信息包括:证明无形资产存在情况、历史沿革、获利能力、交易情况及交易价格、企业、行业状况及前景等等。除此之外, 评估人员还应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 收集一些与无形资产价值密切相关的其他信息。如与专利、专有技术有关的防、反侵权措施与保密措施等;与商标、商誉有关的商品市场份额, 员工素质、社会认知度等;与商标、专利有关的防伪措施等。这些相关信息与无形资产的价值也是密切相关的。

四、信息来源

上述信息, 一部分可从无形资产所有者内部取得, 另一部分则来自政府、媒体和行业协会等。

(一) 所有者内部的信息资料。

与待估无形资产关系最为密切的信息往往来自所有者内部, 像目标无形资产历史经营情况等都是所有者的内部信息。评估人员还应收集包括目标无形资产的相关文件如产权证明、技术说明等;使无形资产达到目前状态 (截止到评估基准日) 所花费的所有成本;涉及目标无形资产及类似无形资产的交易;作为现行企业经营一部分的无形资产的未来应用及效用;该项无形资产怎样才能适应普遍的商业应用以及许可证交易市场等信息资料。无形资产的预期剩余使用寿命是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 应收集无形资产的预期剩余使用寿命的信息以及法律、合同、司法、物理、功能、经济或分析等影响因素的信息。

(二) 所有者外部的信息资料。

除了无形资产所有者内部的信息资料外, 评估人员还应从公共信息领域, 收集来自政府、媒体、行业协会的包括行业资料、技术发展趋势、宏观经济及人口统计资料、市场交易定价资料等外部信息。

从政府部门能够获取有关产业的统计数据, 有助于评估人员分析行业及产业状况。大多数的全国性的文件具有产业特征, 对了解国家的产业政策、产业状况十分有用。政府部门资料一般比较正式, 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从证券交易所可以查询到公开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利用这些信息, 评估人员不仅可了解无形资产所有者的状况, 也可了解其竞争对手状况及其所处行业的情况。对于未上市公司, 也可从上市公司中选择可比的对象作为目标公司的参照物。

虽然新闻媒介在报道时常常有倾向性, 但是新闻媒介仍不失为获取信息的良好渠道, 其中不仅包含了原始信息, 而且通常都有帮助评估人员加深对所需信息理解的分析资料, 能节约评估人员的分析时间。专业杂志上的文章突出重点, 披露的信息也更详细, 分析也较有深度, 对无形资产评估来说, 有时是最好的信息源。一些报纸和新闻网, 如《中国财经报》等常常提供特定无形资产许可协议和实际支付的许可使用费的具体细节。至于国际范围的信息, 评估人员可通过在线查询网站查询国际新闻资料, 但这类资料要经过适当调整后才能使用。

从行业协会中能够得到产业结构、行业发展、市场竞争等信息;从行业协会的出版物中可以了解该行业情况;专业时事通讯提供无形资产许可协议和特许权使用费率的统计数据。许可证贸易方面的文章是许可使用费率资料的来源, 它提供了近期有关交易、联盟、诉讼以及社论的有关资料。

从专门的法律研究或律师协会的出版物中可以查询法律方面的文章。法院的判决可以为无形资产许可使用费率、转让定价计划以及评估诉讼侵权所造成的损失提供相关参考资料。

(三) 通过访问和考察收集的信息资料。

走访无形资产所有者, 到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是获取信息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评估人员为了更好地理解目标企业, 理解企业的财务报表和其他书面信息, 确认对仅依靠历史数据推断的目标无形资产的现状差异和未来状况产生影响的因素, 以获得完整准确的信息资料, 常常要走访无形资产所有者及相关人员。评估人员可以根据分析目的、行业性质和分析复杂程度确定访谈范围及内容。访问无形资产存在的企业, 观察其日常经营, 可以得到比仅从财务报表中收集到的信息更深刻的见解。考察企业经营状况, 与管理人员面对面交谈, 企业会在评估人员面前变得栩栩如生。

五、信息收集的基本程序

无形资产的信息收集是一项计划性很强的工作。无形资产的信息收集需要经过制定计划、进行收集和信息提供三个步骤。

无形资产信息收集的目的是了为实现一定的评估目标。评估人员必须在目标的引领下, 制定周密的计划, 指导整个信息收集工作。这个计划至少应包括三个方面:明确所需收集信息的内容;选择无形资产信息资料的来源;确定信息的收集方法。

按照信息收集计划的要求去收集信息, 这是信息具体收集过程的第一步;在信息收集过程中, 往往会有新问题、新情况的发生或出现, 需要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补充性的收集或进一步的追踪收集;在直接调查的同时, 还要间接地收集有关信息, 只有将直接收集的信息与间接收集的资料结合起来, 才能保证信息的系统完整;之后, 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遗漏, 还要对信息进行分类。

信息的提供是评估人员将所收集到的信息以调查报告、资料汇编、统计报表等文字的形式整理出来, 供评估时使用, 这是信息收集的具体成果。

六、信息收集的一般方法

信息收集方法中比较典型的有业务法、系统法和预测法三种。1.业务法是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收集信息的方法。这种方法只需把与某项业务有关的信息收集并提供出来就可以了, 只包括调查和校验两个环节, 目的比较明确, 内容也容易确定。这种方法不容易使整个评估工作的信息组成一个系统的信息流, 也可能造成多次重复收集信息或重要信息在收集中被遗漏。2.系统法从系统总目标出发去收集信息, 所获得的信息不仅能满足某项要素确定的需要, 而且能满足整个评估工作的需要。系统法能反映出系统内部的有关联系, 建立其网络, 避免所收集的信息之间的重复、遗漏现象, 提高信息收集的效率。系统法的问题在于结构设计不易确定。3.预测法是对尚未发生事物的有关数据、状况及属性作出推断的一种方法。

七、信息收集的具体方法

在信息的收集过程中, 可以根据资料源的属性不同采用不同的方法。对于内源性信息, 可通过被评估单位申报、评估人员实地考察等方法获取;对于外源性信息, 可通过网页查询、数据库查询来获取。对于较大的项目甚至需要聘请专业的调查机构进行调查分析。

通过互联网页查询是一种重要的信息收集方法。从国家统计局、专利局、工商局等政府机构的网站上能查询到有关的宏观经济统计、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信息等。从银行的网站上能查询到各种存贷款利率和国债利率等。从行业协会或行业机构的网站上通常能查询到大量的研究文献、分析报告等。评估人员要事先整理好一个常用的互联网网址手册, 并熟练掌握互联网搜索引擎的使用方法。

数据库是开展信息收集工作的工具之一。数据库有文字性的和数据性的两类, 文字性的数据库包括来自报纸杂志中的文字、新闻稿、新闻发布、政府报告等, 数据性的数据库包括专利、财经信息、股票交易信息、统计数据、销售数据等。一些服务公司, 如我国的万方公司、美国的COMPUSERVE都为客户提供最新的数据库。

问卷调查也是收集信息的一种主要方法。评估人员不仅要向目标企业的内部人员做调查, 还需要在企业外部做调查, 以了解某一企业或商标的知名度、某种产品的需求情况等。

八、信息的初步处理

对于所需信息不多的小型项目, 评估人员可直接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 而对于那些难度较大、涉及面广的大型项目, 评估人员要对收集到的庞杂的信息进行鉴定、筛选与调整等初步处理工作。

鉴定是识别信息资料的真伪及是否有代表性的活动。评估人员可以通过确定信息源是否可靠、确定信息资料本身是否可靠来完成无形资产信息资料的鉴定或识别。

在完成信息资料的鉴定之后, 评估人员要进行信息资料的筛选、整理和分类。可将鉴定后的无形资产信息资料按可用性、时间和信息来源三种标准进行分类。

按可用性原则可以将无形资产的信息资料分为可用性的、有参考价值的和不可用的信息资料;按时间原则可以将无形资产的信息资料分为临时性和需长期保存的无形资产信息资料;按信息来源可以将无形资产的信息资料分为一级信息、二级信息。

参考文献

[1] .《无形资产评估》汪海粟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09

无形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第9篇

企业无形资产管理的重要性, 我们可以举一个反面的例子来从侧面进行说明。“三鹿”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品牌, 就是它让三聚氰胺这个原本陌生的化学名词让全中国人知晓。三鹿集团从辉煌到坠落的具体过程想必大家都十分清楚, 所以我在这里也就不再过多赘述。我将重点从它失败原因的角度来分析其在无形资产管理上出现的过失, 之前所讲的三聚氰胺其实只能算得上是三鹿破产的一个导火索, 真正引向它走向灭亡的还是它背后一套错误的运营机制以及对品牌意识的淡薄。

管理层醉心于规模扩张, 对于乳业企业而言, 随着产能的扩张, 对于奶源的标准在不断下降, 这导致三鹿在有些时候接受了质量低下的原奶, 这也是一切问题的源头;其次, 危机风险控制不当, 在曝光出肾结石婴儿事件之前, 三鹿集团已经存在许多质量问题, 但是它们并没有采取正面的方式解决, 而是以牺牲公共形象的代价想法设法地掩饰。由此可见, 三鹿对于维护自身品牌的不重视以及对其拥有的结构资本管理的不明确, 这些漠视无形资产管理的行为, 都让它走上了一条不得不破产的道路。

通过对前人学术成果的借鉴, 对于无形资产到底如何确认与计量笔者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对于企业而言, 无形资产的运行状况和经营成果, 反映出了无形资产到底为企业创造了多大的价值, 能够带来多大的收益, 同时也满足了投资者、管理层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进行决策以及业绩评价的需要。

无形资产的研究是当前会计研究中的热点和难点。无形资产具有“无形”的特点这让人难以对其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而随着科技的进步, 无形资产的地位日趋重要。本文将从以上的相关难点并综合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综述。

新会计准则关于无形资产的部分, 总体上在各项规范的全面性、完整性上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但是由于社会条件的制约, 对于新准则在无形资产的确认上存在一定的讨论。主要涉及确认的范围, 以及是否适应会计信息披露的本质需要等多方面。在概念上, 之所以用“无形”二字应当是要指出其利益来源不具有实物形态, 可是像专利证书、版权证书它们都是有形的, 因此“无形”只对它的外形进行了概括没有揭示其真正的实质。

同时随着科技的进步, 企业内部创造的无形资产以及拥有的人力资本在企业持续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增强, 可是企业会计准则存在遗漏这些重要资产的现象, 比如有市场资产 (企业品牌、客户名单、营销方式等) 、智力资本, 这些资产有共同的特点, 那就是“无形”并且可以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 因此我认为, 上述学者所提出的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 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扩大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

企业智力资本的管理。智力资本被认为是一种隐形的无形资产, 之所以是隐形的是因为它虽被认定为是无形资产, 却没在财务报表中予以披露。但是它的重要性是其他资产无法替代的, 可以为企业带来巨额利润以及加大自己的竞争力。智力资本是由人力资本、结构资本和关系资本组成的, 在上市公司的年报中基本上没有对这些资本进行量化测评。所以说企业需要加强对智力资本的管理, 特别是当前学界对于这类无形资产的计量提出来一些切实可行的模型, 因此这也为企业对智力资本进行正确详细的披露提供了可能。

尽管对无形资产投资增长十分明显, 可无形资产却没有被很好的计量和认知, 因此这种难以计量性也就成为了对其进行研究的动力之源。有学者认为, 目前在对无形资产的计量上存在一个严重的问题, 那就是把无形资产的支出视为一种费用而不是投资, 这样会影响对其准确的计量。

无形资产研发费用的相关思考。会计准则将企业内部研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并对此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从我国的会计实践来看, 对研发费用处理有些许不足的地方。首先, 要对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 需要判断是否满足五个条件, 而在现实操作中却很难作出一个客观公正的判断;其次, 因为研究活动比较复杂, 所以想要把企业研发活动中的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作以一个清楚地划分显然是困难的。

以上所说的这些现象在会计实务中确实是时常发生的, 所以对于企业研发费用的确认与计量不应该集中于一种会计方法, 可以随着实践不断发展, 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可以制定出适合它们的会计方法来进行计量。这也还是关于之前提到的智力资本的问题, 因此仍然需要借鉴国外智力资本研究成果对这些不能用货币计量的无形资产进行表外地确认。

一些上市公司对无形资产的披露也存在着无形资产信息披露流于形式, 过于简单、无形资产项目的名称和级次不规范、无形资产项目与递延借项目相混淆、无形资产确认标准不一等等相关问题。通过对部分国内上市公司年报的翻阅, 的确发现许多公司对于无形资产的披露过于简单、不够详细, 给读者带来一种模糊的感觉, 所以要改善这一现状, 必须将完善当前会计准则、制度与加强上市公司的治理相结合, 努力使上市公司无形资产的披露趋于完善。

商誉在传统无形资产的概念中是难点之一, 实物界和学术界都对其本质众说纷纭。在新准则中规定商誉因为无法辨认, 不具有可辨认性, 不符合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因此不属于无形资产。但是有些学者则认为商誉应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

产生对商誉的讨论主要是因为会计实务的保守性, 保守性体现在限制了智力资本、市场资本在会计报表中的列报;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人类认知能力的有限性。虽然对商誉本质的认识与理解可能还要更长的时间, 但是商誉拥有无形资产的本质特征, 因为在会计学理论中无形资产同样也是一种排他、垄断性的权利, 这种权利源自创造性的智力活动, 并能够创造出可观的的经济利益, 因此我认为商誉应被列为一项无形资产。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确认为无形资产, 它不同于有形资产具有所有权, 而是没有具体的物作为对象, 这是它的一个显著特征, 所以被认定为有无形之特点。

我认为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 土地使用权还是应该确认为无形资产, 有些学者将无形资产的本质当作一种知识资产, 这样不符合会计设置账户适用、清晰、统一的原则, 知识产权这一说法并不适用于所有的行业, 也不符合一些企业业务特点。同时在此基础上, 要保证与同行业或企业本身前后各期比较, 设置账户必须力求统一, 这样才能到达帮助债权人和投资者进行决策分析的目的。而且现行的会计准则对于企业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和外购的房屋建筑物时, 不确认为无形资产都作了合理的批示, 因此土地使用权应当作为一种无形资产。

对于无形资产确认上的问题, 企业需要对其所拥有的智力资本做一个全面详细的规划, 不能忽视这一重要的无形资产。对于智力资本信息披露采用由简单到复杂, 逐步铺开的方式。可以不影响现有的会计报表体系与内容, 在董事会报告中涉及智力资本报告。按照规范的表格形式来集中来反映智力资本信息, 并与董事会报告的企业战略、经营活动状况等融为一体。这样, 还可以大大提高董事会报告的信息含量;可在现有资产负债表内披露以公允价值反映的智力资本信息, 表外披露智力资本附表, 即非货币计量的智力资本信息, 这样, 对现有报表体系与内容的影响不大, 做到这一点也不难。

同时, 想要对无形资产的计量做到更加合理, 只有先对企业自行生产的无形资产研发阶段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做出正确地解决, 要将无形资产的研发工作当作重中之重, 这样企业才能不断焕发生机。因此, 要对无形资产进行合理、正确地计量, 首先要做的就是对研发活动进行清楚的划分;其次还有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和费用化的相关标准如何确定, 这些都是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于无形资产的披露, 则需要企业对于无形资产的披露不要只停留于形式, 对于企业一些隐藏的无形资产都要进行详细地披露。特别是对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信息披露, 应该进行严格有效的监控。应该说, 目前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信息披露是有要求的, 但上市公司往往认为无形资产是公司的商业秘密, 外界无权得知, 对无形资产的信息披露不充分。公司披露的无形资产信息不仅包括技术开发信息、无形资产存量信息、无形资产增减变动信息、无形资产的对外投资信息, 还应包括无形资产的交易信息、无形资产发生的纠纷与诉讼信息及无形资产收益信息。

无形资产确认与计量探讨 第10篇

关键词:无形资产,会计确认,会计计量,公允价值

20世纪以来, 世界经历了从工业革命到新技术革命到高科技革命的巨变, 经济也由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变。虽然目前理论界对知识经济尚未形成统一认识, 但人们普遍认可在知识经济社会里, 专利权、专有技术、商誉、商标等以知识为基础的无形资产对经济增长起着决定性作用。与之相适应, 企业资产结构中无形资产的比重迅速上升, 甚至成为主要资产。企业无形资产的拥有程度和质量的高低将成为企业在竞争中获胜的关键。这对传统会计资产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提出了严峻挑战, 而在会计确认、会计计量、会计记录和会计报告程序中, 会计确认和会计计量是基础, 也是解决问题的难点。

一、会计及无形资产确认的定义

(一) 美国FASB关于会计确认的定义

美国FASB在1984年12月发布了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企业财务报表中的确认和计量》, 对会计确认作出了定义:“在整个会计程序中, 确认是项目应否列入财务报表某一要素的第一道关口, 是指应否将某个项目作为资产、负债、收入、费用或诸如此类的项目正式地记录或计入某一主体的程序。包括同时用文字和数字描述某一项目, 其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的总体金额中。就资产和负债而言, 确认不仅要记录该项目的取得和发生, 还要记录其后发生的变动, 包括应从财务报表上消除其后果的变动, 用其他方式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信息和事实不是确认。确认应符合四项标准: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可靠性。”根据上述定义, 会计确认是一个过程, 而不是一次完成的, 应该包括初始确认、后续确认和终止确认阶段。

(二) IASC关于会计确认的定义

1989年IASC公布了《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的框架》, IASC认为“确认, 是指将符合要素定义, 同时满足要素确认标准的项目, 列入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的过程, 其涉及用文字并通过货币金额对其进行描述, 且该项目金额包括在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的合计数中。”IASC认为符合会计确认的两项标准是:与该项目相关的任何未来经济利益极有可能将流入或流出该企业;该项目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地予以计量。IASC的这两项确认标准中的第一条与美国FASB在第五号财务会计公告中的可定义性和相关性的意思是基本相同的, 第二条确认标准相当于美国FASB的可靠性和可计量性。因此IASC与美国FASB关于会计确认在本质上是相同的。

(三) 我国无形资产会计确认

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 企业仅对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特许权这六项内容进行确认。这六项内容在法律上都有相关的法律作为保障, 因而有利于进行会计确认。但与这六项内容性质相同的其它无形资产却并不确认, 如企业品牌价值, 也是“过去的交易和事项产生的, 由特定经济主体拥有和控制的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符合“资产”这一会计要素的定义, 满足“可定义性”的标准。至于“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标准, 既然认为专利权、非专有技术、商标权等可以满足, 企业品牌价值亦可以满足。除了企业品牌价值之外, 企业的人力资产、认证标志使用权、注册的域名、先进的管理方法等无形资产都应该进行确认。只有这样, 企业财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 才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价值, 才能够更好地满足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要求, 满足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有用性。”

二、无形资产确认的方法

(一) 估价技术确认无形资产价值

虽然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无形资产价值的计量做了许多有益研究, 但迄今为止, 确定公允价值依然是理论和实务界的难题。笔者认为, 可以采用估价技术来确定公允价值。考虑到将来进入财务报表体系后无形资产指标对信息使用者的可用性, 对无形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应主要采用分为具体项目的思路。一般来讲估价技术有折现现金流量分析法和期权定价模型估算法等方法。折现现金流量分析法是指计算某项无形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的方法, 即某项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所有未来现金流入的折现值与未来现金流出的折现值的差额。在采用该方法确认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时, 贴现率应该选择具有几乎相同条件和特征的无形资产的通行报酬率。其中条件和特征是指无形资产的性质、使用期限、预期报酬率等。但该方法难以解决市场中找不到具有类似性质、使用期限、预期报酬率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问题。

(二) 期权的定价模型估算无形资产价值

主要有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和二项式模型。1973年, 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费希尔.布莱克和迈伦.斯科尔斯提出了历史上第一个期权定价模型。此模型的提出对期权定价问题的研究而言是一个开创性的成就。然而该模型涉及了比较复杂的数学运算, 对多数人来讲, 既难于理解, 更难于操作, 在实务中的运用受到很大限制。有鉴于此, 考克斯.罗斯和鲁宾斯坦 (1979) 提出了二项式模型。利用期权定价的数学模型来估算没有活跃市场的公开标价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是计量衍生金融工具的一个重要手段。无形资产在性质上与衍生金融工具有相似的地方, 二者都没有进行现实交易, 其收益是随着依据未来某事项的发生与否来决定, 收益具有极大不确定性。因此, 可以借鉴期权定价方法, 对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确定。期权 (Option) 又称选择权, 是一种权力的有偿使用, 当期权购买者支付给期权出售者一定的期权费后, 购买者就拥有在规定期限内按双方约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某种金融资产的权利的合约。期权定价的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的假设条件有:期权的标的物为一有风险的资产, 其现行价格为S, 这种资产可以被自由买卖;期权是欧式的, 其协定价格为X, 期权期限为T (以年表示) ;在期权到期日之前, 标的资产无任何收益 (如股息、利息等) 的支付, 于是标的资产的价格变动是连续的, 且是均匀的, 既无跳空上涨、也无跳空下跌;存在一个固定的无风险利率, 投资者可以以此利率无限制地借入或贷出资金;不存在影响收益的任何外部因素, 如税负、交易成本及保证金等;标的物的价格的波动为一已知常数;标的物的价格的变动符合布朗运动。在以上假设前提下, 布莱克—斯科尔斯的期权定价模型为:C=SN (d1) -Xe-r TN (d2) 。其中:C代表期权的价格;N (.) 代表累积正态分布函数;S表示标的资产的现行价格;X表示期权的协定价格;r表示瞬间的无风险利率;T表示以年表示的期权期间的长短;d1表示[㏑ (s/x) + (r+σ2/2) T]/σT0.5;d2表示d1-σT0.5

借鉴上述期权定价模型, 可将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看作是一项期权。其价值按以下程序确定:第一, 确定标的资产的现行价格S。当无形资产被看作是一项期权时, 其标的资产就是用该权利生产的产品, 如商标权这项无形资产被看作期权时, 其标的资产就是以该商标为标志生产和销售的产品。于是标的资产的现行价格可以用该产品的销售价格来表示。第二, 确定期权的协定价格X。期权的协定价格是期权合约所规定的期权买方在行使权利时所实际执行的价格。在金融期权交易中, 协定价格是指期权购买者买卖事先确定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在期权有效期内, 只要期权购买者要执行期权, 出售者必须以协定价格无条件履行义务。无形资产之所以被研究和开发 (投资) , 是因为经营者预期在一定时期内将会得到等于或大于研究和开发成本 (投资成本) 的收益。否则, 企业便不会进行此研究和开发 (投资) 。因此, 可以选择无形资产的研究和开发成本 (投资成本) 作为期权的协定价格。第三, 确定瞬间的无风险利率r。瞬间的无风险利率可以用现行市场无风险利率表示。第四, 确定以年表示的期权期间的长短T。在金融期权合约中有关于期权到期日的条款。在到期日这一天, 一个预先作了声明的期权合约必须履行交货。对于无形资产而言, 像专利权有法律保护期限, 因为超过了这一期限, 该无形资产将不能给企业带来超额收益, 所以这类无形资产可以以法律保护期限为期权期间。另外, 没有法律保护期限的无形资产, 根据稳健性原则的考虑, 可以借鉴有法律保护期限的无形资产, 其期限的确定不得超过法律保护期限。第五, 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当以上四个因素确定后, 利用布莱克—斯科尔斯的期权定价模型即可得到无形资产的价值C。当以公允价值计量无形资产后, 公允价值信息和历史成本信息共存会影响会计报表总体的相关性等信息质量。事实上, 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下的财务报表体系, 其整体的相关性是通过全面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来实现的。如果在历史成本财务报表体系下将无形资产项目以公允价值来计量, 尽管其比例有限, 但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报表整体的相关性。

三、无形资产会计计量的方法

(一) 无形资产会计计量规范及现状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虽然规定无形资产应该区分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对初始计量准则中要求“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在企业以购买方式取得无形资产时, 其历史成本客观地反映了其价值。但企业自行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 由于“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其价值往往被低计。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 准则要求“应当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但合同或协议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实际工作中“公允”并没有标准可以遵循, 从而有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这样使得其价值的确定带有会计人员的主观反映而偏离精确。同时, 公允价值使用不当也会成为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工具。对后续计量准则中要求对其价值摊销和计提减值准备, 而事实上有许多无形资产价值往往是不断增加的, 对所增加的价值不计量, 企业价值将会严重低估。

(二) 公允价值计量无形资产

由于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是人们对未来发展趋势所作的主观预测, 其结果往往与人们的主观预测不一致。同时, 无形资产的形成过程期限较长, 并且是与企业其它经营活动同时进行的, 因而不会像固定资产那样有明确的历史成本可循, 传统会计也就无法对其计量。事实上, 随着市场情况的不断变化, 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 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也在不断变化, 而历史成本难以对变化的过程进行计量。因此, 公允价值被提出用以计量无形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无形资产原因在于:首先, 公允价值提供的会计信息更满足相关性的要求。相关性是会计信息的基本质量特征, 但与可靠性经常发生冲突。在进行会计信息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过程中必须既考虑相关性又要兼顾可靠性。在保证一个信息质量特征的前提下, 提高另一个特征, 从而保证信息的整体质量水平。不同环境、不同用户和不同项目对于相关性和可靠性要求的重要程度是不同的。就无形资产而言, 由于其具有未来收益不确定性的特点, 用户需要更相关的信息来评价企业的机会和风险, 判断收益的不确定程度。因此, 对无形资产而言, 相关性比可靠性居于更重要的地位。按照目前会计准则的规定计量无形资产, 并不计量无形资产初次计量之后价值增加的变动, 因而用户无法依据财务报表对无形资产及企业所面临的机会和风险作出评价, 会计的相关性也受到质疑。而公允价值能够使企业提供的信息更具相关性。其次, 公允价值增加了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按照目前准则的规定计量无形资产经常会出现账面价值与现实实际价值不一致的情况, 从而很可能使信息使用者作出错误决策。利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反映的是客观实际情况, 并且这种反映是连续的、动态的。其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与现实情况最为接近, 也最能为信息使用者所理解和接受。

(三) 无形资产计量方法

无形资产和智力资本两个概念常常相互代替使用, 事实上两者经常指的是相同的内容 (Bukh等, 2001) 。因而, 无形资产公允价值的研究常常和智力资本公允价值的研究不做严格区分。纵观国内外的研究文献可以看出, 学者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不同的确定无形资产 (智力资本) 的方法。20世纪80年代中期, 学者们就开始关注企业账面价值与市场价值背离的现象。20世纪90年代初, 学者们开始系统研究无形资产 (智力资本) 的计量和报告方法。主要的计量方法有智力增值系数法、直接评估法、市账率法、托宾q值法、斯堪的亚“导航器”模型法和计算无形资产价值法。

(1) 智力增值系数法。 (Value Added Intellectual Coefficient) 是Ante Public开发的一种计量方法。该法基于财务资本、人力资本及结构资本之间的关系, 来度量企业无形资产 (智力资本) 的价值。其具体过程如下: (1) 计算企业增值:VA=OUT-IN, 其中, VA代表企业增值, OUT表示企业所有产品和服务在市场上的总收入, IN表示企业扣除人工费用后的总费用; (2) 计算财务资本增值系数:VACA=VA/CA, 其中VACA代表每单位财务资本创造的价值, CA表示所有财务资本; (3) 计算智力增值系数:VAIP=VA/IP, 其中VAIP代表智力增值系数, IP代表企业智力潜力, 以员工的总工资费用表示; (4) 计算企业智力能力:VAIC=VACA+VAIP, 其中VAIC代表企业智力能力。VAIC越高说明企业对无形资产 (智力资本) 的使用效率越高。该方法计算简单, 所需数据容易从财务报表中取得。但该方法将企业无形资产 (智力资本) 潜力等同于企业员工的总工资费用, 显然低估了企业整体无形资产 (智力资本) 的价值。

(2) 直接评估法。 (Direct Intellectual Coefficient) 是分别评估无形资产 (智力资本) 的各个组成部分的价值, 然后加总得到企业无形资产 (智力资本) 的价值。该方法分项反映的特点, 使得即使环境变化也能够根据具体因素变动得出相应的计量结果;因而企业可以据以迅速作出战略调整。但是并非每一类无形资产都能够单独发挥作用, 其价值也难以单独进行评价。

(3) 市账率法。 (Market-to-Book Value) 是通过计算公司企业股票的市场价值与账面价值的比率来度量企业无形资产 (智力资本) 价值。计算公式为:V=Vm-Vb。其中, V代表企业无形资产 (智力资本) 价值, Vm表示企业股票的市场价值, Vb表示账面价值。该方法易于理解, 但由于用会计账面价值来反映实物资本的价值, 其计量结果容易受企业所选会计政策的影响, 同时企业股票的市场价值由于受很多因素影响, 其往往处于不断变化之中, 基于此来评价企业的无形资产 (智力资本) 价值也易失去可靠性和稳定性。

(4) 托宾q值法。 (Tobin, s q) 是经济学家James Tobin设计的以q值来度量企业无形资产 (智力资本) 价值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q=Vm/Vr, 其中Vm代表企业股票的市场价值, Vr代表企业有形资产的重置价值。q越高说明企业对无形资产 (智力资本) 的使用越有效。该法克服了企业账面价值受企业会计政策的局限, 但资产重置成本确定在现行会计体系下仍然是障碍。

(5) 斯堪的亚“导航器”模型法 (Skandia Navigator) 。该方法是Skandia公司的副总裁Leif Edvinsson创建的一种用模型度量企业无形资产 (智力资本) 价值的方法。该模型集中于5个方面的内容:财务、顾客、过程、更新与发展和人力资本。模型被设计成一座房子的形状, 房顶是财务方面, 顾客和过程为两面墙, 创新和发展是房子的根基, 而人力资本则是房子的核心和灵魂。该模型使用了91项新的智力资本测量指标与73项传统指标来测量上述5方面的内容, 并通过类比等处理方式将包括直接计量、金额、比例和调查结果的112项指标最终转化为两类指标:货币金额和百分率。计算公式如下:V=C×I, 其中V代表企业无形资产 (智力资本) 价值;C表示将货币指标通过事先设定的权重结合起来得到的企业的智力资本的货币价值;I表示将百分率指标结合起来得到的智力资本效率系数。该方法从组织结构和内部过程两个方面揭示了影响企业价值的因素, 强调了无形资产 (智力资本) 在企业价值创造中的重要作用。但此方法只是用间接的测量指标来量度无形资产 (智力资本) 价值的相对大小, 并没有直接反映智力资本所真正具有的价值, 而且在模型的推导过程中毫无道理地剔除了一些难以量化的指标。

(6) 计算无形资产价值法。 (Calculated Intangible Value) 是通过计算利润与有形资产预期收益之间的差额来度量无形资产 (智力资本) 的价值的方法。其计算过程如下: (1) 计算企业最近三年平均税前收益a; (2) 计算企业最近三年末有形资产的平均余额b; (3) 计算企业超额收益d= (a-b) ×r, 其中d代表企业超额收益, r表示行业资产平均回报率; (4) 计算无形资产的回报:r=d× (1-t) , 其中r代表无形资产回报, t表示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5) 计算无形资产价值:V=r×f, 其中V代表企业无形资产 (智力资本) 价值, f表示企业资本成本。该方法便于行业内不同企业之间的比较分析, 但其采用行业资产平均回报率作为计算企业超额收益的基础会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同时用企业的资本成本计算无形资产 (智力资本) 的价值, 会使计算结果缺乏客观性和可比性。

参考文献

[1]葛家澍、杜兴强:《无形资产会计的相关问题:综评与探讨 (下) 》, 《财会通讯》 (综合) 2004年10期。

[2]唐雪松:《知识经济对无形资产计量的影响》, 《会计研究》1999年2期。

[3]于长春:《无形资产会计》, 立信会计出版社1999年版。

[4]苑泽明:《现代无形资产价值管理研究》,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5]张元萍:《金融衍生工具教程》, 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

无形资产评估与量化 第11篇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都能在较长时期内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 但二者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方式不同。固定资产是通过实物价值的磨损和转移来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 而无形资产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所具有的技术等优势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在实务中, 判断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 主要依据与该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到了企业。而无形资产在创造经济利益方面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在实务中, 要确定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 应当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作出合理稳健的估计, 并且应当有明确证据支持 (如合同或协议、经营收入指标等) 。在进行这种判断时, 需要考虑企业内部因素 (如有形资产) 对无形资产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配合情况, 也要特别关注外界因素的影响 (如技术进步、市场需求变化、同行业竞争等) 。此外, 无形资产的取得成本与其能为企业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之间并无内在联系, 很难对其未来的获利能力作出合理的估计, 这也与固定资产有所不同。

二、外购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比较

外购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会计核算是相似的。新会计准则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中引入了现值计量属性。购买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 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 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应当在在付款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摊销金额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 应当计入资产的成本;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 计入各年财务费用。这样处理, 客观反映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 没有高估资产价值, 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三、自行建造固定资产与自行研究开发取得无形资产的比较

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应按照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 作为入账价值。购入工程物资所支付的增值税额, 不应计入工程成本, 应作为进项税额单独列示, 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个成熟和有竞争力的企业, 每年都应在研究开发上投入一定数量的资金, 通过研究和开发活动取得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以保持和取得技术上的领先地位。从理论上讲, 企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研究与开发的费用以及成功以后依法申请专利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当前国际上争论焦点是研究与开发费用是否应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的价值。我国新会计准则考虑到研究阶段计划性和探索性的特点, 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在该阶段支出发生时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而开发阶段有针对性、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 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技术的基本条件已具备。因此在该阶段首先确定有关支出资本化的条件。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和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的支出不再调整。开发费用资本化, 而不是采用旧会计准则中研究开发费用全部费用化, 有利于提高企业科技创新热情, 体现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 这也加大了会计人员专业判断难度。而研究阶段支出费用化、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费用的费用化相对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而言则体现了针对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的稳健性。企业为核算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而设置的“研发支出”科目类似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设置的“在建工程”科目。

四、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的比较

一是折旧和摊销的对象。会计准则规定对已提足折旧仍然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不提折旧。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 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才存在价值的摊销问题, 而使用寿命不能确定的无形资产, 其价值不能进行摊销的, 应进行减值测试。二是使用寿命的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有形损耗决定固定资产的最长使用年限, 即物质使用年限;无形损耗决定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年限, 即经济使用年限, 它通常短于物质使用年限。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往往采用预计经济使用年限, 而无形资产代表的未来经济利益要受诸多因素的影响, 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 因此对其使用寿命要作出合理稳健的估计。在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时, 不存在有形损耗的, 更多考虑合同或法律期限和无形损耗的影响。三是残值的确定。固定资产的, 预计净残值是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 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实务上一般通过固定资产在报废清理时预计残值收入扣除预计清理费用后的净额来确定。而对没有实物形态的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其残值应当视为零。除非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 或者可根据活跃市场得到残值信息, 且该活跃市场在无形资产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才对无形资产残值加以预计。四是折旧和摊销方法的选择。企业应根据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合理选择折旧方法和摊销方法。企业在选择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时, 对受技术陈旧因素影响较大的的专利权和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 可采用类似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方法进行摊销;对有特定产量限制的特许经营权或专利权, 应采用产量法进行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未来经济利益实现方式的无形资产, 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五是折旧和摊销金额的列支去向。在会计实务中, 企业一般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 当月不计提折旧, 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 当月仍计提折旧, 从下月起不提折旧。而无形资产当月增加当月开始摊销, 当月减少当月不再摊销。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 应根据固定资产的受益对象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或费用中。现行会计准则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 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确认为当期损益, 计入管理费用。六是折旧和摊销过程中涉及的会计估计。企业应于每年年度终了, 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 应当调整。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 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的复核采取了类似固定资产的做法。值得注意的是, 企业还应当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五、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减值的比较

一是资产减值测试的频率。新会计准则规定, 企业只有在有确凿证据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情况下, 才需要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估计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但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因其在后续计量中不再进行摊销, 考虑到这些资产的价值和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及时确认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 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对于这些资产, 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另外, 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 也应进行减值测试。二是资产可回收金额的估计。当企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企业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并把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回收金额。将销售价格更改为公允价值, 从而更加合理的确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三是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流动资产、债权以外的非流动资产规定, 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在以后期间价值回升时, 不得转回。这一规定与国际惯例不同, 国际惯例对价值恢复, 减值准备转回不设限, 当然这是在活跃的市场下, 公允价值能够随时取得的前提下。从道理来说, 长期资产形成减值需要较长的时间, 减值的反向转回很难在短期内出现。就无形资产而言, 由于没有实物承担者, 减值是否恢复更是很难判断。不允许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堵住了利用减值准备作为“秘密准备”调节各期利润的漏洞, 虽然可能弱化合理性, 但对提高会计信息可靠性有利, 也一定程度上显得更稳健, 避免资产价值高估和费用低估。

基于以上分析, 可以看到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会计核算上的一些异同。它们的很多会计核算包括科目的设置类似, 但由于无形资产价值和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其会计核算更稳健和谨慎。

参考文献

上一篇: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下一篇:专家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