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本对比范文

2024-05-05

译本对比范文(精选10篇)

译本对比 第1篇

“翻译难,诗歌翻译更难,古典诗词的翻译更是难上加难。”诗是一种独特的语言,它作为一种文学形式,在内容和形式上有很多特点,而翻译活动本身在语言文化和信息转换方面就存有很大困难,因此很多人认为诗歌翻译是件极其困难的事情。首先,诗歌的语言非常凝练,往往一句话甚至一个字就包涵无穷的意义,可谓字字千金。其次,诗歌重形式之美。所以,绝大部分的诗歌都很讲究诗行的对仗工整。最后,诗歌具有音乐美,这是因为其具有一定的节奏和韵律,读起来琅琅上口。所以,译者在译诗的时候不仅要译出诗意,还要将它的“音美”“形美”表现出来。下面本文将对《春晓》的两个具有代表性的英译本进行对比评析。

原诗: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译文:

1)I awake light-hearted this morning of spring,

Everywhere round me the singing of birds—

But now I remember the night,the storm,

And I wonder how many blossoms were broken.

—Bynner

2)In drowsy spring I slept until daybreak,

When the birds cry here and there,I awake.

Last night I heard a storm of wind and rain.

How many blossoms have fallen again?

—许渊冲

此诗为五言绝句,诗意隐约,句式对仗整齐,韵脚优美,节奏明快,读来意味无穷。本文将对此诗的两个译本进行如下几个方面的评析:

1.1 主题的表现

笔者前文已经提到过此诗不仅表达了诗人对春天的热爱之情,同时也表达了诗人对春光易逝的哀叹之情。先来看Bynner的翻译,他没有过度拘泥于挖掘作者对春光易逝的哀叹之情,而是依据原诗点出作者春晨醒来“light-hearted”的状态以及“the singing of birds”的美好春晨场面,以此来表现作者对春天的喜悦之情。接着他用一个转折词‘“but”,笔锋一转,“wonder”“storm”破坏了多少“blossoms”的场景,由此体现出作者的惜春之情。从作者起初陶醉在春光明媚之中,到回想起夜晚雨打春花,感叹美好春光的易逝,诗人的情感出现了跳跃转折,反而更为生动。再来看许渊冲的译文,前两句中“drowsy spring”及“birds cry”向我们展示了作者在春鸟的欢唱声中朦胧醒来的场面。“cry”一词的双重含义“啼哭”“鸟鸣”不仅将作者喜春的感情表达了出来,同时也暗含了作者淡淡的忧伤,为下文忧伤的笔调提前埋下了伏笔。最后两句中的“storm”和“fallen”同样体现了作者的惜春之情,尤其是最后一句“How many blossoms have fallen again?”更是将作者的忧伤之情表达的淋漓尽致。许译先是“由cry”一词暗含作者的忧伤,然后很自然地过渡到作者对美好春光易逝的感叹。

所以,两位译者均将原诗的主题表达了出来。不同的是Bynner通过转折的手段来表达诗人两种不同的感情,而许渊冲则是以自然过渡的方式来表达诗人两种不同的感情。

1.2 炼词

首先看一下《春晓》中“晓”字的翻译。《现代汉语词典》中“晓”的定义为“天刚亮的时候”,并给出相对应的英文dawn和daybreak。此诗中,Bynner将它译为“morning”,而许渊冲将“晓”译为“daybreak”。在英语中“morning”指“early part of the day between dawn and noon or before the midday meal”,所以“morning”的时间范围远远大于“daybreak”,因而“daybreak”更能贴近“晓”的含义。再来看一下“处处”的翻译。原诗中用“处处”来表达百鸟争鸣的状态。Bynner将其译为“everywhere”,许渊冲则译为“here and there”。总体来讲,这两种译法都能将百鸟争鸣的状态传达出来,所以这两种译法都是可取的,比较符合原文所要表达的形象。再看一下“啼”字的翻译。从诗行“处处闻啼鸟”中不难知道此处“啼”是指鸟儿的鸣叫。Bynner将其译为“singing”,向读者形象地传达了诗人喜春的感情。而许渊冲则将其译为“cry”。乍一看,人们会觉得此种译文传达的并不是春天百鸟争鸣的景象,反而会让读者有种莫名的忧伤。翻开《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我们就会体会到译者炼词的用心良苦了。词典中有明确的解释,“cry”一词不仅有“啼哭”之义,也有“鸟鸣”之义。通过“cry”一词的双重含义,译者不仅将诗人喜春的感情表达出来了,同时也将诗人淡淡的忧伤之情表达出来了,真可谓一箭双雕。再看一下“风雨”一词的翻译。Bynner将其译为“storm”,而许渊冲将其译为“storm of wind and rain”。通过联系诗的前两句,夜里这一阵“风雨”不是疾风暴雨,而应是和风细雨。正是和风细雨才把诗人送入香甜的梦境中的。所以两位译者将“风雨”翻译为“storm”不符合原文所表达的形象。但许译在“storm”之后又加上了“wind and rain”,一来比较形象具体,二来也是为了押韵,这么做也实属译者的无奈。最后来看一下“花落知多少”中“花”的翻译。两位译者均将其译为“blossoms”,与原诗“花”的形象相符。

所以,从炼词方面来看,Bynner在用词的凝练上还不是很讲究。而许渊冲作为一名中国学者,他对此诗的理解比起Bynner要更深刻,所以他在用词方面更准确、更流畅。

1.3 句法结构

通过对比两个译本的句法结构,首先,我们会发现Bynner的译文中有两个连词“but”和“and”,分别表明了转折、并列的逻辑关系,而许译中并没有采用此类连词。这是因为英语是重形合的语言,汉语是重意合的语言。“所谓形合就是仪仗形式(包括词的变化形态、衔接手段等)将语言符号由‘散(个别的词)’到‘集(词组乃至语篇)’组织起来的手段;而意合是仪仗意义,即内在的逻辑关系组织语言的手段。”(周玉忠,151)如果说汉语是重意合的语言,那么古诗则是意合语言最极致的表现。所以,从形式上看,古诗语言极少使用语篇衔接手段,而是依靠各个词组间一种潜在的联系来传达诗意的。英语是重形合的语言,所以其更重逻辑分析。正是这种以形合表意的思维方式使得Bynner在译文中加上连词以反映原诗中潜在的逻辑关系,让英语读者更能领会诗的真正意义。

其次,我们会发现Bynner在译文的一、三、四行中均增加了主语“I”,以强调诗行中的主语。同时,我们也发现许渊冲也在其译文的前三行中增加了主语“I”。而原文中并没有出现主语“我”这一字眼。这是因为英语是重主语的语言,汉语则多无主句及主语省略句。“所有英语的句子都必须有主语(除祈使句和感叹句外),即使在讲不出行为者或施事的时候,也要用一个形式主语‘it’。”(周玉忠,154)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两位译者在他们的译文中均译出了原文诗行中的隐含的主语。“由于受到‘天人合一’,即主客观统一思想的影响,汉语句子中的施事主体可以蕴含在行为事件的主观表现当中,因此在句法构造中,汉语的主语并不是必要成分,可能有,也可能无,故而汉语中有为数众多的无主句存在。”(周玉忠,156)而诗歌又是极其简练的语言,所有其诗行中的主语通常都隐含在其意义之中,而不是直接表达出来。

所以,从句子层面来看,Bynner的译文更能被英语读者所接受。而许渊冲受汉语思维的影响更深,他的译文的句子结构更接近原诗的句子结构。

1.4 韵律

古诗之所以读起来优美悦耳、抑扬顿挫,是因为其韵律之美。《春晓》这首诗既有头韵尾韵,还有双声叠韵。先来看头韵,“春眠不觉晓”中的“春”字与“处处闻啼鸟”中的“处”字构成头韵。再来看尾韵,诗行一、二、四句的最后一个字“晓”、“鸟”、“少”形成尾韵,其韵式为“abaa”,读起来韵味深长,琅琅上口。“从节奏上看,《春晓》为‘三字尾’的四句两联五言绝句,其‘诗喉竖读’(注:“诗喉”是古人给格律体诗每句第二字的命名)呈‘平仄平仄’之‘粘对’格式,形成了抑扬顿挫、低昂有序的节奏模式。”(徐国萍,55)最后再来看双声叠韵,此诗只有一处双声叠韵“处处”。诗人用这样的连绵字仍然是为了加强诗歌的音乐性。

通过分析上述两种译文,我们发现两位译者均没有此诗的头韵和双声叠韵,但许译却译出了尾韵。“break,awake”、“rain,again”这两组韵脚尽管与原诗aaba的韵式稍有出入,但这种节奏模式仍不失音韵美,可见译者的用心良苦。

因此,相比之下,许渊冲在处理此诗的韵律上要胜于Bynner。英译汉诗要译出原诗的韵律之所以异常困难是因为:“一是汉字均以元音(韵母)结尾,用做韵脚声音响亮持久,而英文多为辅音(声母)结尾,远不如元音响亮悦耳;其次,英语多为升、降两声调,轻重音不明显,很难体现汉语四声组合、跌宕多姿、乐感极强的声音效果。”(徐国萍,55)

2 结束语

从上面的对比分析中可以看出,两位译者的译作各有千秋。相比之下,许渊冲先生的译文更流畅、节奏更鲜明、对原诗的把握更准确。但译诗第二行的时态似前后冲突,不知是译者有意而为之还是疏忽所至。而Bynner的译文则更符合英语读者的期待视野。同时,我们也发现古典诗词是内容和形式高度融合的有机统一体,重“形”轻“意”或重“意”轻“形”都是有失偏颇的。因此,古典诗词译成英文不仅应准确再现原诗的内容也应尽可能模拟原诗的形式,才能完整准确地传达出原诗的内容、风格和神韵。

摘要:由于中国古典诗歌自身的特点以及语言和文化的差异,因而翻译古典诗歌有许多难点。该文以《春晓》为例,从主题的表现、炼词、句法结构、韵律四个方面对比分析了其两种具有代表性的英译本,并指出了各自的得与失,意在说明古典诗词是内容和形式高度融合的有机统一体,在英译古典诗词时不仅应准确再现原诗的内容,也要尽可能复制原诗的形式,做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

关键词:《春晓》,炼词,句法,韵律

参考文献

[1]毕蕾蕾.论《春晓》的三种译本[J].现代贸易工业,2008,20(3):197-198.

[2]陈萍.孟浩然《春晓》英译赏析[J].黄石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9(5):29-30.

[3]吕程,陆振慧.《春晓》英译本评析[J].考试周刊,2008(12):27-29.

[4]马红军.翻译批评散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0.

[5]徐国萍.《春晓》英译本之对比分析[J].中国翻译,2001,22(2):55-56.

《作者自述》两个译本的对比赏析 第2篇

摘要:华盛顿·欧文是美国久负盛名的早期浪漫主义作家,是美国文学的奠基人,被誉为“美国文学之父”。《作者自述》是一篇游记,本文从翻译策略,翻译技巧和传达神韵三个层面对翻译大家夏济安(以下简称“夏译”)和李明(以下简称“李译”)的译作进行分析鉴赏,以此提高自己的鉴赏水平并获取更多的翻译方法与技巧。

关键词:翻译策略;翻译技巧;传达神韵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10-0010-01

一、对于夏译和李译两种汉语译本的对比赏析

《作者自述》是一篇优美的散文。凡散文都会讲究意境,韵味和文采。对于这类抒情加记叙性优美散文的翻译要把握记叙线索,揭示主题思想;另外要把握作者思想感情发展的脉络,剖析文章的议论和描写。本文从翻译策略,技巧和传达作者神韵三个方面对夏译和李译的作品进行比较分析。

(一)从翻译策略层面分析。

1.Even when a mere child I began my travels, and made many tours of discovery into foreign parts and unknown regions of my native city, to the frequent alarm of my parents, and the emolument of the town-crier.

夏译:我的旅行从童年时就开始,我本城范围以内的穷乡僻壤,我很小就去考察,因此我常常失踪,害得家长很着急,镇上的地保把我找回来了,常常因此受到奖赏。

李译:还是童稚时我就开始旅游,多次造访我所在城镇的罕至之地,未名之域。为此我父母经常担惊受怕,而街头公告员则借此获利良多。

分析:此句夏译在传达原文信息的基础上而适当地进行了意译,虽然“穷乡僻壤”一词译的不如李译的准确,但却有着一种意境美;而李译则平铺直叙,采取直译的翻译策略,使得信息对等,较好地传递了原文的思想和信息。另外,对于 “town-crier”的翻译,夏译的“镇上的低保”采取了“归化”的策略,尽量考虑了目的语的读者;而李译的“街头公告员”则采取“异化”策略,尽量靠近原文作者,但让目的语读者读起来云里雾云,并不知道其具体意思与含义。

2.How wistfully would I wander about the pier-heads in fine weather, and watch the parting ships, bound to distant climes. With what longing eyes would I gaze after their lessening sails, and waft myself in imagination to the ends of the earth!

夏译:风和日暖之日,我到码头四周去游荡,看见船只一艘一艘的开向远方,不禁心响之---船帆渐远渐小,岸上的我,以目远送,我的灵魂已经随着我的幻想到了地球的不知哪一个角落了。

李译:我多么渴望在晴朗的日子里漫步于码头边,多么渴望去观察那驶向迢迢远方的一艘艘船只----我会以怎样渴望的双眼去凝视那渐远渐小的船帆,并想象着自己随着船帆飘向海角天涯。

分析:此句的翻译就是直译与意译最好的诠释。很明显,夏译在忠实传达原文意思的基础上对句式做了适当调整,采取意译的策略,基本上达到了“信”“达”“雅”,并且夏译更符合汉语习惯,还营造了一种画面感,有很强的代入感;而李译则采取直译策略,中文功底稍显不足,虽然原文信息一点也没漏,但在“雅”上,略逊色夏译。

(二)从翻译技巧方面分析。

1.But I was anxious to see the great men of Europe.

夏译:可是我见识了本国的大人物之余,更想认识欧洲的大人物。

李译:但我渴望去见识欧洲的伟人。

分析:这句话很简单,其实两者都译出了原文的意思,达到了信息对等。但夏译则又采取了“增译”的翻译技巧,使得文章读起来更有逻辑,更通顺,以至于不会显得很突兀,既达到了达意,又达到了传神的效果,相比李译的更为严谨,上下文连接更为紧密和连贯。

2.no,never need an American look beyond his own country for the sublime and beautiful of natural scenery.

夏译:举凡天地之美,不论是宏伟的,或是优美的,尽瘁与此,美国有景如斯,美国人实在用不着舍近就远,到外国去游山玩水了。

李译:----的确,美丽又壮观的自然景色在美国应有尽有,美国人永远也用不着舍近求远,去国外寻觅这一切。

分析:此句的翻译,两者各有特色。夏译采取正译加增译的翻译技巧是其一大特色。而李译使用反译的技巧来译no,处理则更为巧妙,更符合目的语读者的习惯。

(三)从传达作者神韵层面。

1.I have mingled among them in my time, and been almost withered by the shade into which they cast me; for there is .....particularly the great man of a city.

夏译:我尽量找机会和他们来往,在他们的身影底下,我总觉得自己的渺小;........总觉得自己抬不起头来。

李译:在我一生中,我一直厕身其间,在他们高大的形象面前,我几乎黯然失色........尤其是一座城市的伟人面前,更令他感到难堪的了。

分析:此句描写的是作者在拜访大人物时萌发的一种挫败感和渺小感。夏译用“渺小”“抬不起头”这样简单的词并没有把作者的感受给完全表现出来,感情色彩不强烈。相反,李译用“厕身”“黯然失色”“小人物”“难堪”这些富有感情色彩的词淋漓尽致把作者想要表达的感情给表现了出来,达到了传达神韵的效果。

二、结论

《作者自述》有许多为人称道的艺术风格,也就有许多对其进行翻译的翻译方法,翻译策略等等。夏译中很多表达使用生僻字词,优雅有意境,但与作者写作风格不符。李译表达自然流畅,便于理解。两位名家的翻译各有千秋,在技巧处理方面是成功的榜样。对他们的译作进行对比赏析是一种学习英语或英语翻译的有效途径,特别是对翻译方法研究,翻译理论与实践都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李明. 翻译批评与赏析(第二版)[M]. 武昌:武汉大学出版社. 2012.

[2]吴佳. 《作者自叙》三个译本的对比赏析 [J]. 海外英语. 2012(2):160.

《作者自叙》三个译本的对比赏析 第3篇

1 作者背景及作品

华盛顿·欧文于1783年4月3日出生在纽约一个富商家庭。欧文从少年时代起就喜爱阅读英国作家司各特、拜仑和彭斯等人的作品。中学毕业后, 他遵从父命在律师事务所学习法律, 但他的志趣却在文学方面。1802年, 19岁的欧文在《早晨纪事报》上发表了几篇书信体散文, 崭露头角。后来他因病赴欧洲休养, 游历了法国、英国和意大利, 作了大量旅途笔记, 为以后的创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1809年, 他的第一部作品《纽约外史》以“迪德里希·尼克博克”的笔名出版。这是一部具有独特风格的诙谐之作, 充分显露出欧文的幽默才能。《纽约外史》出版后, 欧文便成为纽约文坛风靡一时的人物。在这之前, 美国虽然获得独立已有三十余年, 但在文学方面却始终未能摆脱英国的束缚, 创作出足以代表这个新兴资产阶级共和国的作品来。欧文运用本国题材写出的《纽约外史》这部具有民族特色的作品, 对于促进美国民族文学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1815年, 欧文再度赴英。他游遍英国的名胜古迹, 怀着对英国古老文明的仰慕和对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向往, 写出了著名的《见闻札记》和风格类似的《布雷斯勃列奇田庄》。1859年11月28日, 欧文与世长辞。美国人民为了怀念这位在文学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作家, 在纽约下半旗致哀, 而欧文的许多优秀作品则被人们传诵至今, 成为珍贵的文学遗产。他本人更被尊为“美国文学之父”。华盛顿·欧文向往田园生活和古代遗风, 最爱写随笔和短篇小说, 其主要作品的大部分题材都是欧洲的, 极少描写美国的生活, 作者尤其关注奇闻轶事和穷乡僻壤的风俗习惯。他的作品大部分以英国为背景, 有充满浪漫色彩的传说, 也有对英国风俗习惯的描写及旅行随笔。1877年, 清朝官员张德彝出访英国时, 见到了根据欧文的《瑞普·凡·温克尔》改编的戏剧。回国后, 张德彝在出访记录中记述了对它的感受。30年后, 早期翻译名家林纾将《见闻札记》译成中文, 取名《拊掌录》, 这是欧文作品的第一个中译本。林纾在序中说:“欧文气量宏广, 而思致深邃而便敏, 行文跳踊变化, 匪夷所思。其雅趣高情……又博古, 广哀遗典, 叩以所有, 无不立应。”给予了他很高的评价。

2 对比分析

许多有名译者已经翻译过该篇。本文所对比的三位译者, 即夏济安 (以下简称夏译) 、高健 (以下简称高译) 和李明 (以下简称李译) , 三位译者在内容和风格上都是很成功的译作, 现将译文对比分析如下:

2.1 汉语四字格的使用

四字格有两大类, 一类是汉语成语四字格, 另一类是普通词语四字格。总起来说, 四字格有三大优点:从内容上讲, 它言简意赅;从形式上讲, 它整齐匀称;从语音上讲, 它顺口悦耳。 (冯庆华, 2004:112) 但四字格要恰倒好处, 才能体现它的作用。

夏译用词古雅, 多次用到四字语。第一段中夏译使用了“奇风异俗”、“穷乡僻壤”、“耋老硕德”、“踵门求教”等中文成语和四字语。原文是strange characters and manner, 高译为“异地人物及其风习”, 相比而言, 夏译欠妥, “奇风异俗”虽然简洁, 但并未准确表达出原文所传达的意思, 与原文依然有出入, 不够具体化。高译采用了直译, 具体地表达了原文, 但表达别扭, 不符合人们的阅读习惯。不如李译的好, 李译对该句进行分译, “见识异地的人物, 考察他乡的习俗”, 此译使用两组动宾结构, 既可以使表达准确, 又符合读者的阅读习惯。夏译对foreign parts and unknown region的翻译是“穷乡僻壤”, 而原文并未表示出有“穷”和“僻”的意思, 虽然“穷乡僻壤”为四字成语, 读起来较为上口, 但只是与原文接近, 并不切合原文。高译为“偏僻之所与罕至之地”, 有起过人之处, 与原文贴切, 而李译的“罕至之地, 未名之域”更为出彩, 结合了中国人的理解习惯, 表达确切, 且增添了文章文采。

对于I visited the neighboring villages, and added greating to my stock of knowledge, by noting their habits and customs, and conversing with their sages and great men.夏译把conversing with their sages and great men译为“耋老硕德”、“踵门求教”, 这两个四字格过于生僻, 考虑欧文本人的写作风格, 该用法欠妥。欧文此篇作品的文字简洁自然, 朴实优美, 所以过于晦涩的词语反而对原文特色有所伤害。并且为了使用这两短语, 夏译将by noting their habits and customs漏译掉了, 影响了原文的准确度。此出李译的“与那里德高望重者以及大人物进行交谈”更胜一筹, 行文平实, 表达准确, 符合原文的写作风格。

原文中I even journeyed one long summer’s day to the summit of the most distant hill, 高译为“远山之巅”, 夏译为“很远很远地方的一个山头”, 李译为“最远处一座山的山顶”, 后两者较前者更为确切。所以四字语恰倒好处地使用才能为译文增彩, 不然会导致语意与原文意思和风格不符, 甚至晦涩难懂。

文章第三段第一句Further reading and thinking, though they brought this vague inclination into more reasonable bounds, only served to make it more decided.高译用到“理性之范”“更其固定”, 虽然接近原文意思, 但用词过于晦涩, 不合读者的习惯, 与原文风格相异。而夏译和李译较为得体, 夏译将此句分开:“渐渐地纳入理性的规范;但是本来只是空泛的憧憬, 现在变成确定的心愿了”, 表达准确。李译为“……尽管这种阅读与思考使得这种道不清、说不明的爱好趋于理性化”, 表达清楚, 并且关联词恰倒好处, 便于理解。对于brought into more reasonable bounds, 李译为“趋于理性化”, 高译为“稍就理性之范”, 夏译为“纳入理性的规范”, 相比较而言, 李译在传达原文意义的基础上, 更自然易懂。前两者用词过于华丽。这种情况在接下来高译的“得无独厚, 至罕其俦”也可以看到。

在第三段中, her valleys, teeming with wild fertility, 高译为“那粗犷而富饶盈衍的峡岸溪谷”, 李译为“她那沟壑纵横的山谷, 草木茂感, 鸟兽欢腾”, 比较而言, 李译用到三个四字格, 传神而动感的描写让读者身临其境, 该四字短语的使用恰倒好处, 放在句末, 同时增加了句子的气势。

2.2 句式的改变

原文第一段由八句话构成, 句首多次重复“I”, 这对译者是个考验, 如何将这么多相同主语的句式译得准确自然, 不显得罗嗦重复?在这个处理技巧上, 夏译使用了五个宾语前置句, 如“有些地方是历史名胜, 有些地方是有神话传说的, 我都亲自勘察”等等。三位译者都根据读者的理解习惯, 做了相应的句式调整。

第三段第一句Her mighty lakes, like oceans of liquid silver………natural scenery是原文作者描写美国风光的句子。该句使用多个平行结构, 以加强语气和气势, 三位译者也都采用了排比句式, 夏译为“ (5个) 美国有……, 美国的大河……, 美国的森林……, 美国的天空……”以罗列美国的风光, 但遗憾的是, 仅仅是罗列, 而没有个人的感情色彩, 并未表达出欧文在写此段时候的热情与激动, 描写较为苍白冷漠, 缺乏情感, 不符合原文的情感要求。高译为“试想她那……”用到了拟人的“她”, 把美国喻为美丽少女。真实地传达了作者对祖国风光无限热爱的情感。李译的“她那……”也起到了同样的效果。

第四段第二句There were to be seen the masterpieces of art, the refinements of highly-cultivated society, the quaint peculiarities of ancient and local custom.李译和夏译都处理较为灵活, 李译采用了三个排比句式:“那里可以读到”、“那里可以享受到”、“那里可以体验到”, 这样的表达自然连贯, 夏译为“艺术巨著, 高尚社会的文雅生活, 各地古老相传的奇风异俗, 这种种为欧洲所有, 而美国所未必有者。”但是其中“美国所未必有者”比较生僻。接下来这一句My native country was full of youthful promise:Europe was rich in the accumulated treasures of age.为表示欧洲和美国对比的对偶句, 夏译为“美国固然朝气蓬勃, 前途无穷, 可是欧洲历史久远, 历代积累下来的文物之盛, 却为美国所不及”, 高译为“我的本国充满着青年的远大前程;欧洲却蕴蓄着世代聚集的珍奇宝藏”, 夏译和高译都用了表示转折的连词, 使读者能体会到其中的转折关系。第五句I longed to……中有五个并列的不定式短语, 李译用六个“渴望着”的句式, 表达出了行文的气势, 和作者强烈的渴望, 而夏译却是一般的叙述, 而没有气势。

2.3 反译

第三段最后一句no, never need an American look beyond his own country for the sublime and beautiful of natural scenery的翻译, 三位译者各有特色, 高译为“——不, 在自然景物的壮丽方面, 美国人从不需要舍本土而远求”, 李译为”——的确, 美丽而壮观的自然景色在美国应有尽有, 美国人永远也用不着舍近求远, 去国外寻觅这一切”。李译使用反译的技巧来译no, 译为“——的确”, 处理颇为巧妙, 比高译的“——不”更符合目的语读者的习惯。

2.4 增译

所谓增词译法, 就是在原文的基础上添加必要的单词、词组、分句或完整句, 从而使得译文在语法、语言形式上符合译文习惯和在文化背景、词语联想方面和原文一致起来, 使得译文和原文在内容、形式和精神等三方面都对等起来。 (冯庆华, 2004:58)

第三段最后一句no, never need an American look beyond his own country for the sublime and beautiful of natural scenery的翻译, 三位译者各有特色, 高译为“——不, 在自然景物的壮丽方面, 美国人从不需要舍本土而远求”, 高译使用“壮丽”来表示sublime and beautiful, 将其内在联系模糊化, 而李译为“美丽而壮观”, 忠于原文。“自然景色应有尽有”为李译的增译的部分, 增添的这一句能够更好表达作者的自豪感。, 使文章一气呵成。

第四段是作者描写欧洲的吸引力。第四句Her very ruins told the history of time gone by, and every moldering stone was a chronicle.夏译的“你到了欧洲, 不必进博物馆”是画蛇添足之笔, 因为原文并无此意, 高译和李译相对更接近原作.高译为“就连那里的遗址废墟也尽是过去历史的记载, 每块残砖烂石都是一部史册”, 李译为“在欧洲, 即使废墟也能讲述过去的历史那里的每一块烂石都是一部编年史”, 此句中的“烂石”改为“朽石”更妥。

3 小结

《作者自叙》有许多为人称道的艺术风格。笔触轻盈, 从容不迫, 是《作者自叙》的第一个显著的风格特征。作品用词不事雕琢, 句式参差有致, 结构如行云流水。就古文论古文。高健先生认为“欧文的散文以艾狄生与斯迪尔为楷模, 但清丽与妩媚之处尚且过之”。他力图以切近原作形式来移植原作风格, 加之用词有古雅倾向, 一些句子显得过于刻板。涉笔成趣, 亦庄亦谐, 是《作者自叙》的第二个风格, 夏译中很多表达使用生僻字词, 优雅但与作者风格不符。李译表达自然准确, 便于理解。三位译者各有偏重, 在技巧处理方面是成功的榜样, 对他们的比较学习也有利与自身的提高, 在分析比较过程中, 发现时代的局限性导致各个作品依旧有瑕疵以待修改与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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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朱永生.系统功能语言学多维思考[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01.

[8]丁言仁.语篇分析[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0.

译本对比 第4篇

【关键词】关联理论 《西游记》 对比研究 最佳关联

一、引言

自问世以来,关联理论就在国内外语言学界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然而还未将其应用于《西游记》习语英译。本文试图从认知语境、交际意图以及关联性这三个方面对詹纳尔和余国藩的西游记英译本进行比较分析,探讨关联理论在该著作英译中的应用,推进中国文学著作翻译的进一步发展。

二、关联理论

关联理论强调语言交际是一个明示、推理的过程,即听话人是如何从说话人的语言及语境中推断出其意图的。基于此,德国翻译家格特指出翻译是一种特殊的交际形式,但仍然以最佳关联为原则,要求译者从原作者的明示交际行为中寻找最佳关联,继而传递给接受者。

三、《西游记》的英译

《西游记》这部名著包含了大量的源语文化,译者需要充分理解其习语所传达的含义和意图,用目的语准确地表达出来,易于读者理解和接受。受不同认知环境的影响,詹纳尔和余国藩的译本各有特色。本文通过对照几组例句,探讨如何实现译文与原著的最佳关联。

四、余国藩和詹纳尔两译本的对比研究

1.成语的英译。原文:肯不弃鄙贱,收纳小人,亦得效犬马之劳。成语是我国汉字语言中一部分定性、表示一定的意义的词语,在用词方面往往不同于现代汉语。原文中“效犬马之劳”即是沿用汉字语言中的成语,字面义为像犬马一样所做的操劳。古时候臣子对君主常自比为犬马,表示愿像犬马那样为君主奔走效力。现在表示心甘情愿受人驱使,为人效劳。原文是一句地道式的表达,如果采用直译的方法,则无法传达作者的本意,下面是詹纳尔和余国藩的译文。

詹纳尔译:…accept our humble service.

余国藩译:… serve you as dogs or as horses.

詹纳尔译文采用的是意译的方式,表示心甘情愿受人驱使,为人效劳。译文意义表达清晰、简洁明了,实现了原文和译文的最佳关联。余国藩译文采用的是迂回的方式,用英文的谚语巧妙地将原文中的成语进行转换,使其与目标语的文化相结合,拉近了读者的距离。这一译文能够很好地实现原文、译文和读者之间的最佳关联。通过对比,两个译文都能很好地实现译文和读者的最佳关联,但余国藩的译文采用了目标语的表达方式,使译文的表达更地道,能够更好地实现原文和译文的最佳关联。

2.双关的英译:原文:祖师问:“你姓甚么?”猴王又道:……一生无性。”

“姓”与“性”两字是语音双关,“姓”与“性”同音,但其表达不同的含义,一种是姓名,另一种是性情,是这段话的点睛之笔。双关修辞的运用,体现了中国汉字文化的博大精深,但这同时也给翻译这对话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下面是詹纳尔和余国藩的译文。

詹纳尔译:The Patriarch remarked,“What is your surname?”…… the Monkey King again replied,I've never been surely.”

余国藩译:The Patriarch said,“What is your xing?” the Monkey King again replied,“…...My whole life’s without ill temper.” (Note: A pun on the words “surname” and “temper,” both of which are pronounced xing,but are written with a different radical to the left of the Chinese graphs.The Patriarch asked for Monkey’s surname but Monkey heard it as are mark about his “temper”.)

詹纳尔直接将“姓”译为“surname”,后面猴子答非所问,是因为汉语里的同音异形字,而并非它没听清。这种译法,忽视了中国汉字的文化特色,无法表达出汉语中的同音异形字引发的趣味,这可能直接影响读者和译者的交流。余国藩用汉语拼音来替代同音异形字,以模糊化的手法很好地诠释了原著展现的深层意味。以音译的手法留下一个疑问,注释原文的两层含义,能更好地传达原著的含义。尽管释义篇幅过长,但只有这样双关修辞才能英译出来,才能让读者明白作者的意图,理解对话中的修辞趣味所在,才能达到最大的关联。通过以上两译文的对比分析,我们发现关联理论能很好地理解并英译《西游记》的双关语。

在关联理论的视角下,通过对比分析詹纳尔和余国藩的译文,我们可以看出两译文都能很好地实现译文作者的期待和原文作者的意图相吻合。但余国藩的译文能很好地结合英语中的相关习语文化,能让读者产生共鸣,达到最佳关联。当然,每个译本都有各自的优缺点,笔者会继续探究和学习,不断深入发掘和分析。

参考文献:

[1]Anthony.C.Yu.The Journey To The West[M].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7:10-280.

[2]吴承恩,詹纳尔译.西游记[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3.

*吉首大学2014年校级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14JDX004)。

对《野草》两个英译本的对比赏析 第5篇

散文是一种生动的文学形式, “形散而意不散”是散文的重要特征。散文的灵魂在于它的意境, “意”与“境”的统一, “情”与“景”的交融, 这才是散文的最高境界。翻译家奈达认为:“翻译是在译入语中复制出与译出与信息意义和风格最相近的自然对等物”。翻译不仅是语言的传递, 也是风格的移植。

《野草》是夏衍抗战时期写的一篇寓理散文。赞颂小草那种为常人看不见的顽强生命力, 并以象征手法鼓舞国人坚定抗战的信心。文章语言质朴简练, 耐人寻味, 两个英译文本 (张培基译和刘士聪译) 均是脍炙人口的佳作, 本文将从语义选择和语篇风格这两个层面对两个英译文本进行对比赏析。

2. 语义选择

翻译是一种再创造。它要求译者像作家一样善于炼词、炼句。词、句是构成语篇的基本单位, 是文本情感、信息、文化等的主要载体。《论文偶记》里曾说:“神气者, 文之最精处也;音节者, 文之稍粗处也;字句者, 文之最粗处也;然论文而至于字句, 则文之能事尽矣。”因此, 译者需结合语篇、语境斟酌字句。

(1) 有人问:世界上什么东西的气力最大?问答纷纭的很, 有的说“象”, 有的说“狮”, 有的开玩笑似的说:是“金刚”。

张译:Someone asked, “what has the greatest strength on earth?”the answers varied.Some said, “the elephant.”Some said, “the lion.”Some said jokingly, “the fierce-browed guardian gods to Buddha.”

刘译:Someone asks, ”what is the most powerful thing in the world?”the question is answered in a variety of ways.Someone says, “elephant.”Someone else says, “lion.”Another one says half-jokingly, ”Buddha’s guardian warrior.”

张译中套用了“what on earth…?”句型, 用在此处, 恰到好处。

在翻译“有的说, 有的说……”时, 张用的是“some said, some said……”, 刘用的是“someone, someoneelse, anotherone”, 相比之下, 刘的译文句式更灵活, 更多样化, 富有鲜明的层次感。

(2) 金刚有多少气力, 当然大家全不知道。

张译:But nobody of course could tell how strong the guardian gods were.

刘译:As to how powerful the Buddha’s guardian warrior is, no one can tell, of course.

二者采取了不同的句式。张培基采取的是平铺式, 用but一词表示转折, 而刘士聪运用了as to, of course等词, 来加强语气, 前后呼应, 更贴近原作略带调侃的表达特点。

(3) 它必定要曲曲折折地, 但是顽强不屈地透到地面上来……

张译:The young plant will labour tenaciously through twists and turns to bring itself to the surface of the ground……

刘译:It persistently winds its way up……

“曲曲折折, 顽强不屈”表现了小草坚韧、勇敢、不服输的精神品质, tenaciously指的是determined to do sth and unwilling to stop trying when the situation becomes difficult, 因此用在此处表示顽强的精神很合适。“透到地面上来”这一信息点在刘译中被遗漏。

(4) 它的根往土壤钻, 它的芽往地面挺。

张译:while striking its roots deep into the soil, the young plant pushes its new shoots aboveground.

刘译:its roots drill downward and its sprouts shoot upward.

作者描述了“种子”长成“草”的过程:“种子”如何坚韧地把“根往土壤钻”, 努力地把“芽往地面挺”, “掀翻”压在上面的“石块”, 显示了它“不可抗”的力量。“钻, 挺”刻画得很传神。张译中用了strike和push, 刘译中用的是drill, shoot, 都很好的表达了小草的倔劲和韧劲。

(5) 这种力, 是一般人看不见的生命力。

张译:it is the force of life invisible to the naked eye.

刘译:it is an invisible life-force.

生命力为抽象名词, 本就是“看不见”的, 而作者为什么还要提呢?笔者认为这里应指易被人忽视的, 不被关注的。张培基译为“invisible to the naked eye”, 难道肉眼看不到, 用显微镜就可以看到吗?这实为不妥。

3. 语篇风格

翻译中, 语篇是一个统一的整体, 具有语义的完整性、结构模式的稳定性和交际功能的独立性。它应当具备以下七个标准:衔接性、连贯性、意向性、可接受性、语境性、信息性和互文性。散文作为一种特殊文体, 表现形式十分自由, 其“形散而神不散”的特征, 使得译者在英译过程中尤为关注整体语篇, 关注上下文线索, 来实现译文对原文的真正忠实。翻译是信息的传递, 也是风格的移植。只注重信息的传递而忽略了风格的移植, 译文往往显得干瘪, 失却应有的魅力与感人的力量。

(1) 结果, 这一切答案完全不对。

张译:All the answers turned out to be wide of the mark.

刘译:In fact, none of these answers is correct.

刘译中in fact一词起到了很好的段落承接的作用, 强调了“事实上”, 表示意义上的转折。张译中使用了成语“wide of the mark”, 表示“离谱, 不正确”, 其用语稍正式, 不太符合原文的叙事风格。

(2) 植物种子力量之大, 如此如此。

一粒种子力量之大, 如此如此。

张译:see, how powerful the seeds of a plant can be!

See, how powerful a seed can be!

刘译:you see how powerful the seeds of a plant can be.

This shows how powerful a seed can be.

作者在感叹种子的力量的巨大, 对野草的热爱、敬佩、赞美充溢于字里行间, 译者应深刻体会这一情感。张译中用了感叹句, see一词更口语化, 语气风格都更贴近原文。相比, 刘译只传达了信息, 而未表达出作者说话的语气。

(3) 因为它是一种“长期抗战的力”, 有弹性, 能屈能伸的力, 有韧性, 不达目的不止的力。

张译:a force that…, a force that…, a force that…

刘译:because it is…, because it is…, because it is…

同为排比句, 二者的着重点不同。张译中用三个force, 使得整个行文更铿锵有力, 突出“力”, 与原文在表达风格上如出一辙。刘译将原因构成排比, 在气势上稍逊一筹。

4. 小结

总体而言, 刘译自然流畅、简洁生动, 再现了原作的风格, 而张译忠实通顺, 不仅准确地翻译了原文的内容, 而且在最大程度上贴近了原文风格。在词义选择方面, 张译中词汇更丰富, 准确, 表达信息更完整, 刘译中有漏译现象。就句式特点来看, 原文句子短小, 散句居多。为适应这一特点, 刘译中大量使用形式灵活的分句, 大量采用动词短语, 而张译更倾向使用长句。

圣经《出埃及记》两汉译本对比研究 第6篇

圣经新约中的《出埃及记》在整本圣经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并对以基督教徒的团结和发展影响至深且巨, 是一卷圣经读者必看的重要经书。因此, 本文选其作为研究对象。

1、语言

1.1. 词语的革新

和合本使用的语言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政府官员普遍使用的官话, 虽然那时候的官话还不是很完善, 听起来“半文半白”, 而且它要比现代中文译本早半个多世纪出现, 所以当中不少用词都已经过时, 甚至不再使用, 现代中文译本中的语言更加接近今天的语言, 更加贴近读者。

1.2. 遣词造句

和合本的文学造诣颇高, 是一部真正的“具有文学品味的译本” (赵, 1993) 。相比之下, 现代中文译本语言更加直白, 不及前者优雅, 这也是其翻译原则“译文必须让基督徒与非基督徒同样能懂”所决定的。如15:8中:

和合本:你发鼻中的气, 水便聚起成堆, 大水直立如垒, 海中的深水凝结。

现代中文译本:你向海洋吹气, 水就堆积, 像墙壁竖立;海底变为干地。

第一句中的“发”和“垒”听起来就比第二句的“吹”和“墙壁”更显优雅。此外, 和合本中更多的使用汉语特色的四字短语, 使行文简洁, 文雅并朗朗上口, 如“聚起成堆”, “直立如垒”, “深水凝结”。

2、对神学术语的处理

由于和合本和现代中文译本针对不同读者群体采取了不同的翻译策略, 对于基督教中神学术语的翻译也有所不同。从大体上看, 和合本保留了这些特色词汇, 并创造出汉语中并不存在的词汇来解释它们, 或者是借用汉语中已存在但意义截然不同的词汇来表达。然而现代中文译本针对的读者群体更广, 还包括非教徒, 所以其将神学疏于用日常生活中的词汇来代替, 以便于读者接受。

上述例子中的Law这个词语, 是旧约中异常重要的一个词汇, 它代表着上帝和以色列人民约定要求其遵循的“诫”。今天的汉语将其译成“法律”, 意思是“用以统治和管理一个群体的人民, 社会和民族的规章制度, 使其行为规范一致, 并且正义” (Hill, 2002) 。在这个定义中, “法律”的出发点是基于人类的经验, 并且也是人为创造出来的, 不是神。

3、适应社会发展的改进

3.1. 性别平等的重视

相比和合本而言, 现代中文译本突出了对性别的重视, 这也是现代汉语中一个革新的表现。最显著的一个例子在于新约中的“弟兄们”演变成“弟兄妹们”。类似的例子在出埃及记中也不罕见, 第15章第20节中“女先知米利暗”演变为“先知美莉安”。“女”字的消失正是性别平等的体现, 正如今日, 拥有博士学位的女性更乐意被陈作“博士”, 而不是可以强调性别的“女博士”。此外, 象征“容貌靓丽”的“美”字, 和茉莉花“的莉”这两个字, 是当代妇女取名的常用字, 使人物形象富有女性的特征。

3.2. 音译的减少

现代中文译本中的字译或音译相对于和合本大幅度减少, 使行文更贴近读者, 简明易懂。例如“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 (30:34) 在现代中文译本中一一对应的是“苏合香”“香螺”“白松香”, 如此一来, 词语本身的含义 (不同种类的香料) 光从名字就显而易见, 不需多加解释。同样的变化也体现在对各种测量单位的翻译上, 和合本借鉴古老版本的译法, 现代中文译本却采用了当时时兴的国际标准称呼。如“肘” (cubit, 25:10) , “舍客勒” (shekel, 30:23) 在现代中文译本中变成了“公升” (quarter) , “公分” (inch) , and“公斤” (pound) , 这样的进步使当今的读者更能容易接受。

结语

圣经两个最普遍使用的中文译本和合本和现代中文译本因二者的翻译原则不同, 面对的读者群也不甚相同, 故笔者前文中的分析仅仅是对比研究, 各述其优, 无意褒贬。总的来看, 和合本简洁优雅, 文笔清丽, 虽古朴却自然, 达到了“信”和“雅”的高度结合, 不愧为众多海内外华语基督徒一致认可的一个译本。但是由于它所在的时期正好是古文和白话文的过渡阶段, 所以难免有一些晦涩难懂的表达, 但笔者认为瑕不掩瑜。现代中文译本以奈达的动态对等原则为标杆, 采用更直白的口语语言, 更切合非信徒和初信徒的理解需要, 也不失为一个指的传颂的优秀译本。

参考文献

[1]Hill, Gerald N., Hill Kathleen.Entry of“law.The People's LawDictionary.New York:MJF Books, 2002.12 Mar.2007.

[2]任东升.中国翻译家与圣经翻译.《四川外语学院学报》第7期:2002

[3]谢雪如.《圣经》翻译史话[J].翻译通讯:1984

[4]赵维本.译经溯源——现代五大中文圣经翻译史[M].香港:中国神学研究院, 1993.

浅谈《论语》三个英译本的对比研究 第7篇

一、译本异化策略对比分析

三个译本的共同点都是采用了异化的翻译策略, 共同点中也存在着不同。传教士的身份, 让理雅格在翻译《论语》时主要的目的很直接, 把中国的哲学思想传给西方读者, 并且在《论语》的翻译过程中保留了孔子的中心思想。在翻译的过程当中, 尽量保持作者的原文, 保持语言的流畅性。韦利译本的出现要在理雅格几十年后, 在这段时间, 西方读者对于中国文化的理解更加的深入, 加上英语本身的发展, 韦利通过用现代英语将《论语》再次展现在西方人的面前, 他的译本既能够表达中心思想, 又不失掉语言的流畅。安乐哲对于《论语》的英译, 主要是对其中哲学部分的诠释, 他主要提出了《论语》当中哲学思想的异化。

由于中西方的文化差异及语言文化之间转化的多样化, 包括译者对原文、原语语法以及对作品当中的文学性的理解, 所以译本中不能避免出现误读误译。理雅格、韦利、安乐哲他们处于不同的时代、不同的背景, 对《论语》都有着自己不同的阐释, 这当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对原著的误读。

(一) 文化预设的引发

文化预设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 也是十分明显的。文化预设的出现是语言因素和非语言因素产生的。如不同的背景受到不同的文化熏染, 这都是译者很感兴趣的。

(二) 文化预设的复杂性

因为受到的文化熏染不同, 文化的多样, 使其容易在交际中缺乏互相理解, 产生文化交流的障碍。文化预设的复杂性的分析, 有利于在译者翻译的过程中针对不同方面的文化预设, 有更充分的文化交流和对原文的误译。

二、译本误译的原因探析

在中国, 传统的理念和思想教会我们实践经验和整体思考的重要性, 并且借助直觉与知觉在认识对方的过程当中从模糊到直接。让我们能够清晰地认识到对方内在的本质和规律, 从而能够直接快速地把握整体的感觉。《论语》则是靠直观的自然知识证明道德规范。

语言是文化, 翻译是文化意义的传递。文化预设作为潜在的观念选择, 影响着译者对于翻译文本的解读。文化预设的不可避免、复杂性和历史性, 导致了翻译过程中的文化译读。

在翻译《论语》的过程中, 相对复杂的是语言的转换, 这种复杂性是导致几乎任何一个译本都会出现误读和误译。处于不同时代、不同背景, 译者不能避免地会出现这些错误。

(一) 理雅格译本

1861年, 香港出版了理雅格对《论语》的译本, 传教士的动机和偏见导致了理雅格出现误读, 误译, 但他还是试图努力地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达到客观和公正。理雅格对《论语》的翻译大多采用直译的方法, 几乎是每个字每句话的英译, 努力把握《论语》的中心思想, 对于思维形式和句法的结构他都尽量和原文一致。

(二) 韦利译本

韦利译本, 1938年在伦敦开始发行初版, 1956年发行的新版。他的译文当中并没有附带中文原有的文章, 而是注明了解释和序言。韦利是一个翻译家, 也是汉学家和文学家, 他希望通过翻译《论语》能够超越理雅格对于汉宋注疏的依赖, 并且他希望传达《论语》表达的中心思想。韦利翻译的文章充满了文学的色彩和现代的气息, 有着英语的语言流畅和语言的优美, 能够做到把古代的汉语转换到现代的英语。

(三) 安哲乐

本着对《论语》哲学的诠释精神, 安乐哲和罗思文也翻译了《论语》, 并且做到了精准、精确, 他们翻译的《论语》对于《论语》本身的文本哲学有着巨大的影响, 并且能够反映出对于早期中国思想有了很深的解读, 包括语言的、动态和关联上的解读。这表现了中西方之间的差异、不同。

三、结语

综上所诉, 文化预设使翻译当中的差异凸显出来, 并以文化预设的沟通互换结束。但是, 在翻译中, 最敏感的话题就是以什么样的文化为主体, 翻译当中的目的和译者本身主体所存在的差异是受到不同时代和不同背景的影响, 并且具有异化策略的特点。理雅格译本出现的误解, 是因为他受到中西方的互相的交流不深入;韦利对于汉语的特殊句式和语法结构的曲解;安乐哲译本相对的错误减少, 基本的根源是中西方的语言文化的巨大差异。

参考文献

[1]理雅格.汉英四书[M].长沙:湖南出版社, 1996.[1]理雅格.汉英四书[M].长沙:湖南出版社, 1996.

[2]Waley, Arthur.The Analects[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98.[2]Waley, Arthur.The Analects[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98.

[3]安乐哲, 罗斯文.《论语》的哲学诠释[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3.[3]安乐哲, 罗斯文.《论语》的哲学诠释[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3.

译本对比 第8篇

《论语》是西方翻译最早的典籍之一。从利玛窦《四书》翻译算起, 英译本达二十几部。随着时代的发展, 新的英译本还在不断产生。20世纪70年代后, 翻译文化学派代表勒菲弗尔提出“翻译即改写”:译本主要受意识形态、诗学和赞助人三方面操控。《论语》的翻译也经历了时代的发展, 译者受到不同时代意识形态、诗学和赞助人的影响, 呈现出不同译本。本文取《论语》两个英译本, 从改写理论的角度, 探索这三方面对他们的影响。

二、勒菲弗尔的改写理论

20世纪70年代, 翻译研究始出现文化转向。许多学者把翻译文学看做是文学系统的一部分。勒菲弗尔认为翻译是一种最显著而易辨别的重写, 在《翻译、重写以及对文学名声的操纵》中他阐明翻译是由三因素决定:意识形态、诗学和赞助人。意识形态指“一种观念网络, 它由某个社会群体在某一历史时期所接受的看法和见解构成, 且这些看法和见解影响着读者和译者对文本的处理”。分为两方面:一是主流意识形态, 二是个人意识形态。诗学包括两方面:一是文学手法、体裁、中心思想、人物原型和场景及象征等;二是在社会系统中, 文学作为一个整体所扮演的角色, 起的作用。

三、《论语》两个英译本介绍

1.辜鸿铭及其《论语》英译本。l9世纪末, 西方列强侵略中国, 向西方学习是主流意识形态。而辜鸿铭反主流意识形态翻译《论语》 (1989年) , 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对理雅各英译本不满, 认为其译本歪曲了儒家经典原意;二是用儒家经典救西。

2.韦利及其《论语》英译本。韦利是英国著名东方学者, 因翻译了大量中国和日本著作而在东方学界占重要地位。他最大的成就是对中国古典典籍的研究和翻译, 尤其是在1938年翻译了《论语》。他主要受到了实证主义的影响以及庞德意象式语言的影响, 因而译作以忠实和考究为目的, 并沿袭他译中国诗歌时的通俗流畅特色手法和平实简洁的诗性语言, 以通俗的注释方式传达给读者最真实的内容。

四、改写理论视角下《论语》两个英译本对比

1.意识形态下的《论语》两个英译本对比。在翻译过程中, 译者必会受到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且为了达到目标语文化与源语文化间交互目的, 译文需考虑读者及其接受程度。因而, 受主流意识形态政治, 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影响, 译者对不符译入语主流意识形态部分进行删节或改动。例如:季氏使阂子蓦为费宰。 (6.7) 辜译:A minister in power in Confucius'snative state sent for a disciple of Confucius to make him the chiefmagistrate of an important town.;韦译:The Chi Family wantedto make Min Tzu-ch'ien governor of Pi.可看出, 辜鸿铭受到当时时代要求, 汉语在当时世界上地位较低, 为了让读者可方便的理解和接受中国文化, 他省去季氏、阂子蓦的名字, 及地名“费”。而韦利译本忠实原文, 因在他那个时代, 很多西方人渴望学习中国文化, 同时韦利自身也受到实证主义的影响, 忠实于原文, 并且加注说明背后深层次文化知识。

2.诗学下的《论语》两个英译本对比。在翻译时, 译者无意识地会受到主流诗学影响, 为了翻译的效果, 或为了取悦目标读者, 译者往往依赖目标语文学系统中诗学的某些固有手段对原文进行重写。例如:子曰: “学而时习之, 不亦说乎?” (1.1) 辜译:Confucius remarked, "It is indeed apleasure to acquire knowledge and, as you go on acquiring , to put into practice what you have acquired.”韦译:The mastersaid, To learn and at due times to repeat what one has learnt, is that not after all a pleasure? 辜鸿铭主要受到当时西方维多利亚时期文学功能的影响, 通过译《论语》对读者进行道德教育。他把反问句译成陈述句, 把意思直传给读者。而韦利依照原文译成反问句, 是受到实证主义诗学的影响。除此之外, 他延续翻译中国诗歌的手法, 再现了原文的文体特点, 比较简洁, 和押韵, 读起来朗朗上口。

3.赞助人下的《论语》两个英译本对比。赞助人对翻译影响不可低估的, 因译者若想出版译作, 必得到赞助人允许或支持。辜鸿鸣译本的赞助人主要来自维新派另一核心人物马建忠和洋务运动重要领袖之一张之洞的直接影响;英国阿查立爵士的直接鼓励;上海沃尔什出版公司。而韦利《论语》英译本的赞助人主要来自:大英博物馆的熏陶;庞德意象主义影响;乔治艾伦出版社的支持。

翻译是文化系统之一, 必会受到文化系统内外的影响。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必受限于他所处社会环境, 译入语文化中的主流意识形态和诗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译文可接受性。为弘扬中国文化, 辜鸿鸣选择英译《论语》。为为孔子正身, 受实证主义影响的韦利选择英译《论语》。他们在翻译过程中都受到意识形态、诗学及赞助人的操纵, 有意识采取恰当翻译策略去迎合那个时代读者需求。随着历史不断发展, 对于典籍的翻译也不会止步, 将会有译者根据不同时代需要进行翻译。

摘要:《论语》是一部记载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书。已被译成各种文字。勒菲弗尔认为译本主要受到意识形态、诗学和赞助人三个因素的操控。本文以《论语》辜鸿铭和韦利两个英译本为例, 从改写理论的角度, 分析两个英译本背后的原因。

关键词:改写理论,《论语》,对比

参考文献

[1]Andre Lefevere.Translation, Rewriting, and the Manipulation of Literary Fame[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04:13-14, 17.

译本对比 第9篇

关键词:情感翻译;对比分析

《干校六记》包括《下放记别》、《凿井记劳》、《学圃记闲》、《“小趋”记情》、《冒险记幸》、《误传记妄》六篇。文笔淡雅细腻,语言诙谐幽默,具有"怨而不怒、哀而不伤"的格调。“六记”的首记是“下放记别”,写下放干校的别离之情,带出政治运动对人性和生命的残害。杨绛这样写:“我又合上眼,让眼泪流进鼻子,流入肚里。”就是这样细腻的情感渗透在行为、言语中,在杨绛先生的笔下感人至深,在翻译中应尤为注意。

一、行为描写翻译对比

杨绛先生通过委婉而细腻的笔触将离别之情娓娓道来,充满伤感与无奈,虽无大起大落,却在字里行间点点渗透,感人至深。简单的行为描写即可彰显出作者一家的不舍深情,无力反抗的无奈伤痛。两个译本都做了不同的处理,葛译本用了增译的方法,刻画更加细腻,更为生动。陈译本以直译为主,译文较为平实。

译例1:我舀些清汤泡了半碗饭,饭还是咽不下。

这句出自杨绛刚得知钱钟书要第一批下放干校时的段落。此刻作者心情复杂,对于突然而来的离别,心中烦乱不舍之情,让原本准备为丈夫庆生的心情,瞬间一落千丈,难以下咽离别之“宴”。

葛译本: I ladled out some of the clear broth and poured it over a half bowl of rice, but it didnt help my appetite.

陈译本:The chicken was only bits of skin and bone, that added to the news Id just heard, took my appetite right away, and even with the help of some soup from the hot-pot I couldnt manage to finish my rice.

葛译本直译本句,用but it didnt help my appetite表现出清汤泡饭也无法提起胃口来,用词准确,didnt help从侧面表现出作者的无助与伤感。陈译本使用增译,that added to the news Id just heard, took my appetite right away,补充说明了是钱钟书提前下放这一消息使她心中难过没有了吃饭的胃口,更加直白易懂。

译例2:我们三人就下车。痴痴站着等火车开动。

看着钱钟书离开,杨绛及女儿和女婿的牵挂,惦念与不舍之情从心底油然而生,此处如同一幅黑白画面,沉默无声,悄然难过。“痴痴”很难译出,其中包含了太多无法说出口的情绪。

葛译本:once we boarded the train and got him settled into one of the cars, the three of us returned to the platform to wait stolidly for the train to pull out of the station.

陈译本:once he was settled in, the three of us went back out onto the platform and waited silently for the train to leave.

两个译本都没有把“痴痴”翻译出来,略逊色于原文的艺术效果。葛译本用“stolidly”意为迟钝地,缺乏热情地,冷漠地。而陈译本“silently”是沉默地,在情感色彩上都略有逊色,没有译出“痴痴”所蕴含的内在情感,与原文有较大的出入。

二、反讽语句翻译对比

译例4:经受折磨,就叫锻炼。

这句话是文章中少有的作者对下放干校直抒胸臆地表达愤怒和不认同,同时具有强烈的讽刺意味。

葛译本:The euphemism for undergoing ill-treatment was “tempering”oneself, and get ready for some “tempering”was about the only preparation we could make.

陈译本:Durability, being able to endure, is, I suppose, what ‘being tempered is really all about.

两个译本在“折磨”处用了不同的翻译词汇。葛译本较为贴切地以“ill-treatment”虐待直接译出,加强并清楚地展现出下放干校本质,深化折磨一词的含义。而陈译本的翻译较弱一些。

译例5:沉重的铁书架、沉重的大书橱、沉重的卡片柜——卡片屉内满满都是卡片,全都由年轻人狠命用肩膀扛,贴身的衣衫磨破露出肉来。这又使我惊叹,最经磨的还是人的血肉之躯!

这里同样是作者的讽刺,表达出干校中对人的蔑视与不尊重。“血肉之躯”则表达出作者心中的沉痛。

葛译本:I marvelled at this sight-flesh and blood are still more likely to withstand abuse than anything else.

陈译本:Flesh and bone were still the most durable.

葛译本用marvelled表示惊奇,保留了血肉之躯的直译且用sight-flesh and blood多了sight更好地方便目的与读者理解,陈译本用了bone,失去一部分原文的色彩,且没有将作者“惊叹”的讽刺意味翻译出来。

三、结语

在两个译本对情感的翻译中,都以直译为主,意译为辅,陈译本翻译力求直白易懂,以自己的理解适当增译,将原文以更加清楚的方式翻译出来。而葛译本则以直译为主,仍保留原文较为含蓄的风格,尽可能地保留原文的文字语句,较少地改动。两个译本各有所长,亦有所短,在情感描写的翻译中各具风格,供更多的译者进行揣摩分析。

参考文献:

[1] Barme,Geremie. A Cadre School Life: Six Chapters [M]. Hong Kong: Joint Publishing Co., 1982.

[2] Goldblatt, Howard. Six Chapters of My Life Downunder [M]. Seattle &London: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Hong Kong: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1983.

[3] 杨绛.《干校六记》[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

译本对比 第10篇

从语言形式上看来, 此曲前三句共十八个字, 分别为九个名词, 指代九种事物。九种景物互相叠加起来, 朦胧之中却见凄美动人的美学享受。从音律来看, 平仄相间, 韵律紧扣, 若再配以曲调歌唱, 苍凉温婉, 一定会催人泪下, 令人动容。这也成为它流传至今、经久不衰的重要原因之一。

从静动的角度去看, 枯藤老树为静物, 昏鸦则为动景;小桥、人家是静物, 流水则是动态情景。随着作者与读者视线的移动, 动静景物不断变化, 互相叠交, 各种场景和谐地组合在一起, 映衬出了“断肠人”的那种孤苦无依、颠沛流离的境遇。

从意象上来看, 全诗由12个意象组成: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断肠人、天涯。这些看似平凡的意象, 却将孤立的景物组成有机整体, 彰显出一派萧瑟黯淡的画面, 意境悠远。

Tune to“Sand and Sky”

---Autumn Thoughts

Dry vine, old tree, crows at dusk,

Low bridge, stream running, cottages,

Ancient road, west wind, lean nag.

The sun westering

And one with breaking heart at the sky’s edge.

---Translated by Schlepp

Schlepp的译文30字, 简洁短小, 采用的是字面的翻译法, 和原文的意味情调相似, 也勾勒出了一幅静态的图画。译文的语言选择和语言组织表达的是静态的“事物”, 和原文的意境颇为接近。从这一点看, Schlepp的译文是比较贴近原文。

从音律上来看, 主要押辅音韵。其中一三句押辅音韵/k/和/g/, 宽泛意义上的辅音韵;二五句押辅音韵//。全诗押韵格式为abadb。

从译文的语篇上看, 译文通篇并没有使用动词, 全部由名词与形容词组合构成, 采用的是形容词前置或后置来修饰名词的方法, 全文似一潭清澈的静水, 平静之下蕴含无尽的意味。

从文词选词上上, Schlepp的译文“以静态的名词及附饰语, 互有关联又很疏散地构成一幅静态图画, 通篇不用英文形式, 有合原作情味处, 代表一种译风。”译文的内容极为精炼, 几乎无法增删一词, 好似印象派大师作的画, 简约的线条和数种色彩构成了一组强烈对比的印象, 清晰却又硬朗。另外, 译文沿用的是汉语诗歌的意合习惯, 突破了英文诗歌形合的常规。通篇没有完整的句子, 也没有连接词语的关联词, 只有出现在最后一句的and, 这和美国意象派诗歌有相似之处。意象派代表人物庞德在创立意象派的之初曾借鉴和仿效中国古典诗歌的写作方式, 惯于采用“意象叠加”和“意象并置”的写作手法:即把不同时空的两个意象并列排在一起, 从而启发和激起读者全新的阅读体验, 《地铁车站》即是完美的例子。

然而, 需指出的是, 译文没有得到完全体现出元曲里富有节奏感的词语;另外, 个别词语的翻译也欠到位, 如把“小桥”译为“low bridge” (矮桥) , 颇显笨拙, 失去了元曲中小桥的玲珑秀美之感, ;另外, “西风”译为“west wind”也不够贴切:在英国, 当西风吹来的时候, 正指春意盎然、万物复苏之季。英国诗人雪莱 (Shelley) 曾在《西风颂》中对west wind进行了高度的颂赞, 认为它是希望和力量的象征。由此可见, 在西方文化中, 西风是和春天、希望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在中国, 西风吹来时节是深秋或冬季将至, 天气渐冷, 树木凋零, 使人联想到的是萧瑟、悲凉的意象。在李白的《忆秦娥》中“咸阳古道音尘绝, 音尘绝, 西风残照, 汉家陵阙”一句与李清照的《醉花阴》中“帘卷西风, 人比黄花瘦”一句, 都充分体现出西风的萧凉之感。本诗中的“古道西风瘦马”是这样一幕图景:孤独的旅人站在秋日苍茫的暮色之中, 眼望萧瑟的荒郊景物, 骑着疲惫的瘦马。体现出一种悠悠的哀愁之感。对文章逐字翻译虽然有助于传达文字的概念意义, 却未能将其凄婉苍凉的情怀意象完美再现, 且“有可能引起原语文本联想意义的严重失误或者在原语文本风格值的恰当欣赏上造成重大损失”。

从总体上看, Schlepp的译文采取意象派的意象叠加法, 再现原曲中朦胧的美学意象, 节奏自然, 不刻意追求押韵, 翻译的“信”“达”两方面做的很到位。然而, 翻译并非易事, 译诗更是难上加难, 只有从意境上高屋建瓴, 选词上逐字斟酌, 再赋之以适当的格律音韵, 才能称之为上乘译作。

摘要:《天净沙·秋思》是广为传诵的元曲作品。本文对这一作品的一篇英译版本与原著进行了对比评析, 有助于我们认识译诗如何在忠实于原诗的基础上最大程度上保持和再度体现原诗的美学价值。

关键词:《天净沙·秋思》,英译,评析

参考文献

[1]、刘宓庆.翻译美学导论.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2005.

[2]、许渊冲.翻译的艺术 (增订本) .北京:五洲传播出版社, 2006.

[3]、陈宁宁.《天净沙.秋思》四种译文赏析—兼谈诗歌翻译的可译性限度.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8 (7) 第16卷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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