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培育范文

2024-05-08

政府培育范文(精选7篇)

政府培育 第1篇

一、发挥政府引导的主体作用, 积极引导农民价值观念变革

深入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活动, 从农民生活实际出发, 让农民听得进、做得到, 通过教育, 使农民群众分清是非、善恶, 培养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文明素养。引导广大农民把道德规范、道德原则转化为道德实践, 坚持从身边的事情做起, 不断改变传统的、封闭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各种陈规陋习, 自觉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 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适时开展民主知识和民主技能培训, 帮助农民群众了解民主活动的基本规律和基本原则, 帮助农民树立民主参政、当家作主的权利意识, 增强遵守公德、尽职履责的意识, 引导农民群众顾大局、讲奉献, 以良好的形象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二、发挥政府责任的主体作用, 建立和健全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服务体系

加大各级财政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资, 规范转移支付, 提高资金使用率。对农村卫生事业加强规划, 分步实施, 使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切实得到有效提高。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农村公共卫生计划, 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加快农村自来水普及和家庭厕所无害化改造, 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和母婴保健服务, 提高农村人口的健康水平。在医疗保险方面和养老保险方面, 可以先实现较低水平的保障, 在条件许可的时候, 再逐步建立农村其他社会保险制度, 如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加大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 对农村贫困家庭实行医疗救助, 全面提高农民身体素质。

三、发挥政府调控的主体作用, 加大国家政策对农民素质提高的推动作用

加大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 不断改革、完善教育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 确保每一个农民的孩子, 包括农民工子女, 都充分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以培养适应时代要求的新农民为目标, 进一步调整农村办学方向, 实行素质教育, 切实提高新一代农民的素质。同时, 大力发展农村成人职业教育, 建立多元投资体系, 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 社会和企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把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产业化, 提高经费投资收益率。政府要着力构建各种学习型的组织, 大力推广学习型农村家庭、学习型农村村落等, 形成“处处是学校、人人是学生”的社会氛围, 为学习型农村社会的构建创造一个平台, 让农民在不断的学习中, 提高自身的文化知识水平, 树立起终身学习的理念, 在良好的社会环境的熏陶下, 在潜移默化之中提升自己的文化素质。

四、发挥政府服务的主体作用, 加强农业科技推广队伍的建设

政府要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 加强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 使之由潜在的生产力变为现实的生产力, 为农民科技素质的提高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政府要充分发挥服务主体的作用, 加强农民的科技培训, 在农村职业教育的体系设置方面, 对于农村现有从业人员, 开展各种农业实用技能培训;对于初中毕业生, 根据其未来从业的方向, 通过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教育, 使其掌握相应的知识和技术;对于高中毕业生, 通过高等职业教育, 培养具有较高水平的专门人才。在农业职业教育课程体系设置方面, 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注重“实际、实用、实效”。逐步建立起职业培训与农民分工分业相衔接的机制, 提高农民就业的竞争力, 使广大农民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五、发挥政府监督的主体作用, 实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政府管理的有机结合

建立新型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市场经济条件下, 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使农民进入市场很难, 关键是农民的组织能力太差。而构建新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要坚持一定“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 采取适合农村实际的具体形式, 分阶段的加以推进。坚持以农民为主体, 按照农民的意愿, 独立自主地开展合作;坚持民管为基础, 实行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坚持民享为核心, 让农民真正享受合作社的收益。从宗旨上看, 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构建, 要把服务农村和农民当成第一要务, 为农民提供产前良种、化肥服务, 产中资金、技术支持, 产后销售一系列服务。

六、借鉴先进政府管理经验, 提高我国农民素质

(一) 重视人文环境建设, 增强发展动力。

韩国在新村运动中十分重视新村教育。新村运动的实质和精髓是农民自发的“致富运动”, 农民发自内心的声音是“干!就能行。”新村教育将时代精神、国家伦理和职业教育, 公民使命感教育与职业必修的实用性紧密结合, 通过动态、游艺、参与式的培训形式, 实现有感、有趣、有益的培训效果, 成为“我要学”的终身学习场所。通过以适应和满足学员个性化需求和提高学员综合素质为宗旨的新村教育, 开展符合新时期学员志愿为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相结合, 传统文化、国家理念与个人理想相结合的活生生的学习与教育活动。江苏省华西村坚持“既富口袋, 又富脑袋”, “既要金山银山, 也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 逐步形成了包括华西精神、村碑、村歌、村民誓言以及十富赞歌、十穷诫词等在内一系列村规村约, 利用华西精神文明开发公司、华西特色艺术团、华西走廊等, 对传统文化和道德加以改造、加工, 赋以新涵义, 融入现代及国外文化, 形成具有华西特色、符合华西村情、为华西人接受的精神文明。在达到了“实现小康、中康, 奔大康”的物质生活目标后, 村委会不惜重金, 先后投资上亿元, 建起书场、球场、溜冰场、影剧院等现代化娱乐设施, 为农民营造良好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环境。目前, 我国农村文化基础设施落后, 现有资源尚未得到有效利用, 文化体制机制不顺, 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 农村精神文化活动相对贫乏, 城乡文化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在发展经济、致富百姓的同时, 应紧紧抓住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关节点”, 发展具有鲜明特色的农村文化, 营造良好的精神氛围, 提升农民创业能力和勇气, 善于学习创业成功人物创业经验, 激发创业热情, 不断提升自身的创业素质, 为增强致富能力提供强大动力源泉。

(二) 重视农村教育, 夯实发展基础。

澳大利亚通过立法保证农村职教的健康发展。立法规定, 各项课程教学计划由政府部门出面组织人员编写, 有教育专家、行业工商业人员及政府官员参加, 编制完成以后交州政府学分证审会议审议, 确定学分, 得到法律承认后, 各校及各种培训机构才可根据课程教学计划拟定教学资料, 组织实施教学。澳大利亚对教育投入足够的资金。大学的经费由联邦政府根据在校生数拨款, 其他层次的教育由州政府拨款。中学阶段的职教根据在校生数支付, 同时各级政府还有发展职教的补助经费, 为职教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资金保障。日本非常重视基础教育在提高农民素质中的作用。自1947年起仅仅二三年时间, 普及9年义务教育的目标便得以实现。1979年, 日本对特殊教育也实行了义务制。日本的农村教育和城市教育一样, 学龄儿童就学率接近100%。日本政府对教育进行高投入, 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是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共同负担。在各级教育经费所占比率中, 义务教育经费所占比率最大。日本中小学教师的待遇比政府机关的一般工作人员高10%, 教师是受全社会尊敬的职业。广西百色市通过开办“农家课堂”, 让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懂技术的农村党员给更多的农民讲解科技知识, 实施的是全新的“菜单式培训”, 变“我讲什么你就学什么”为“你想学什么我就安排什么”, 把培训的主动权交给群众。百色市组建了农业、科技、水产畜牧等部门的技术指导员队伍, 定期或不定期下派到各“农家课堂”, 对参与培训农户从理论、技术、教学等方面进行指导, 田间地头甚至餐桌上都成为传授技术的场合。借助“农家课堂”培训工程, 广大农民提高了依靠科技创业致富的能力。

借鉴国内外农村教育的经验, 我国应加大农村教育投入, 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 保证农村教育的顺利开展。重视发展农村基础教育, 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技术培训体系。构建多元化的教育模式, 尽快改变过去那种政府单一的办学模式, 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和农民个人投资办学、集资办学、合作办学, 培育新型农民, 提高农民素质, 为新农村建设创造条件。

(三) 重视提高农民科技素质, 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美国重视现代高科技农业建设, 其农业科技贡献率已在70%以上。美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比较健全, 形成了教育, 研究、推广“三位一体”的推广网络。美国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主要由州立大学农学院承担, 大学与地方县政府联合组建郡农技推广中心, 负责本地区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农技推广中心定期对农民进行农业科技培训, 有针对性地讲解农业推广项目, 并深入一线指导农业科技生产。

海南省儋州市兰洋镇实施“科教兴镇”战略, 整体推进“农科教”一体化构架, 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 推进乡镇、院校资源互动, 成功地把农村经济从传统的发展模式转移到了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发展轨道上来, 促进了全镇经济、科技、社会协调发展。兰洋镇先后与海南大学、华南热带农业大学联合办起了木薯、橡胶、水稻等实验基地, 学员不但可以去学校的教学基地进行实习, 也可以在自己的实验基地里进行实践。为了更好地推广科学实用技术, 兰洋镇还与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联合录制了《良种木薯种植技术应用》与《割胶生产技术科普讲座》光碟共500多套发放农村。

我国农村大多数地方农村农业科技水平较低, 农业生产总体上还停留在传统的耕作方式上。借鉴已有的国内外经验, 政府应重视加大对农村科技知识宣传, 科技意识灌输, 为农民提供学习农业高科技的机会, 增强他们参与竞争的实力, 同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切实为农业技术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参考文献

[1].余泽娜.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岭南学刊, 2007,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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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成波, 周大川.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的问题和对策[J].上海农业科技.2007, 2

[4].徐根义.农民素质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问题[J].党政干部论坛, 2006, 8

[5].李苏英.农村劳动力素质教育问题探析[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5, 6 (5)

[6].姜丽丽, 郭翔宇.借鉴韩国经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6, 3

政府培育 第2篇

关于大力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若干意见

湖政发〔2009〕33号

为加快推进我市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发展,现就大力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总体要求,按照现代农业规模化、组织化、科技化、市场化和生态化的发展目标,以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为抓手,强化农业基础建设,加快土地经营权流转,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农业经营机制,促进农业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推进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培育目标

到2011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经营大户达到以下目标:

——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00家,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超400亿元,农产品加工率达50%。其中“亿千”农业龙头企业60家(5亿以上10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0家,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6家,争取1家上市。

——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600个,纯农户入社比例达到50%以上。其中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个,省级以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60个。

——农业种养大户16000个,经营面积120万亩以上;营销大户(经纪人)10000户,营销额80亿元,其中销售千万元以上营销大户达到100个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加工增值能力。引导企业通过兼并、收购、上市等,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不断扩大经营规模。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大力发展农产品分级、包装、保鲜以及精深加工等,不断提高加工增值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坚持内外资并举抓农业招商引资,大力引进国外资本、工商资本等投资农产品加工业,不断优化农业企业结构。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家协会的作用,加大农业龙头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养和管理,不断提高农业企业家经营管理能力。

(二)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鼓励农业专业大户、农技部门、供销社、农业企业等牵头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提高农户覆盖面和产业覆盖面。深入开展“千社五化”创建和示范社建设行动,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方式和经营机制为核心,把合作社建设成为产权清晰、机制灵活、运行规范、管理民主、带动明显的市场主体。支持同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联合和重组,着力培育一批“龙头型”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能力。

(三)培养造就新型职业农民,提高从业者科技文化素质。立足提升传统农民、转化返乡农民、引入新型农民,着力培养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引导大学生、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从事农业开发,投资创办家庭农场。深入实施百万农民培训工程,加强对专业种养大户、营销大户的培训,着力提升农业经营大户的科技文化素质。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大力开展以农田水利、耕地质量、物质装备、资源环境为主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老鱼塘、老桑园、老茶园改造、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和林区道路建设,本届政府任期内基本完成“三老”改造,建成现代农业示范园区100个,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综合应用工程装备技术和标准化生产技术,大力发展蔬菜、花卉等标准化设施农业。深入实施农机化促进工程,进一步提升农业主导产业生产、加工、服务过程中的机械装备与应用水平。加强农产品加工功能区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强化园区功能,促进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向园区集聚。

(二)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全面建立县区土地流转指导中心、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和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级服务站,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促进土地向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经营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凡发展农产品规模基地100亩以上,并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期限5年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允许在其流转土地范围内经审批后按流转面积5‰左右比例使用临时性配套设施用地。

(三)大力推进结构优化。深入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全面实施“4231”产业培育计划,加快发展特种水产、蔬菜、茶叶、水果四大优势产业,稳定提升粮油、蚕桑两大传统产业,优化发展畜牧、笋竹、花卉三大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着力培育一批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经营集约化、产业特色化、营销品牌化的特色农产品规模基地,为农业经营主体的加快发展打下扎实的产业基础。

(四)创新科技推广体系。坚持产学研结合,全面深化与高校院所的合作,加快推进省级农业高科技园区、浙江大学南太湖现代农业科技推广中心、中科院湖州现代农业生物技术创新中心及淡水渔业、蚕桑等省级区域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不断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深化农技推广体系、动植物防疫体系和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改革,完善责任农技推广制度,鼓励支持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民营农业科研推广机构开展技术开发与推广服务,逐步建立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和质量认证,建立全市综合性农产品区域检测中心。强化农业经营主体培训,有针对性地选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人员、种养大户、营销大户到高校进修,其经费纳入百万农民培训工程计划。

(五)加强营销平台建设。加强农产品营销市场体系建设,坚持有形与无形相结合,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地专业市场建设,在浙江农民信箱常年举办网上农博会,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积极举办农博会、农产品推介会等展示展销活动,在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常年设立湖州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重点扶持县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展示展销中心建设和营销大户发展。实施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凡在本市范围内运输的鲜活农产品,免收运输车辆通行费。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专业合作社运输本企业生产经营的农产品按“绿色通道”政策执行。

(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大对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建立财政支农投入逐年增长机制,切实加大财政对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投入。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认定的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社分别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市外设立常年性湖州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省会城市一次性奖励5万元,县级以上城市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收购销售本市农产品在1000万元以上的优秀农产品营销经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扶持农业经营主体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扶持农村经济发展的理念,把培育壮大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建设高效生态现代农业的战略举措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解决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

(二)明确职责。各级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对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制订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规划,抓好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扶持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工商、财税、科技、国土、水利、质监、贸粮、电力、交通、金融、保险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各司其职、狠抓落实,共同推进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发展。

(三)强化考核。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考核机制,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部门的“三农”目标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奖励,为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又好又快发展。

以上意见中的有关政策,三县参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七日

主题词:农业 经营主体△ 意见

主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湖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政府培育 第3篇

与 会 人 员

吴光耀上海市黄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袁 军上海市黄浦区科技创业中心主任

王国龙上海龙祥电脑有限公司 总经理

黄顺喜上海赛富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余韶真上海富杰乐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厚朴上海强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练丽华上海彩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洪兵《科技创业》杂志社 记者

徐 国《科技创业》杂志社 记者

政府、园区、企业形成互动,实现联动发展

吴光耀:上海市政府提出“科教兴市”战略,但市里更多是抓基础工作,产业化需要落实到区县一级,因此,区县政府必须对科技含量高的企业提供优质环境,使其能够健康顺利地发展,实现“科教兴市”的战略目标。

这里说的环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黄浦区适合哪些专业方向的科技企业?广东某些地方实行“一镇一业”,这是政府培育和市场需求相结合的结果,黄浦区也可以借鉴这种经验,寻找适合在黄浦区发展的企业。其次是我自己做科技工作的一些体会和感受:黄浦区应该提供哪些支持来推动科技企业的发展?另外,黄浦区高校较少,这和科技企业对高校的技术需求产生了矛盾,所以从这点来看,我们过去常说的“产、学、研、政、经、商”六位一体应该如何沟通,如何形成联动机制,从而推动企业的发展?

我们举办这次沙龙活动,其实是向各位老总取经和讨教,为黄浦区产业规划的制定提供一些建议和参考。各位都是走南闯北的人,可以交流一下在各地获得的经验。我们的目的不是总结过去,而是为了规划黄浦区科技事业的下一步发展,希望各位能够敞开地、毫无保留地谈谈你们的看法,例如从企业需求角度看,黄浦区还有哪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王国龙:我的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主要从事计算机配件和网络工程,一开始没有知名度。筹建时得到了黄浦区科委和区创业中心的支持,公司销售额从2000年的300万到2004年达到一个亿,并成为英特尔公司的华东代理商,在业内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

我对区科委的支持感受特别深刻,比如退税、低房租等,很多领导也都到我们公司来过。2004年宏观调控,企业资金出现困难,创业中心袁主任提供了短期资金支持,使企业顺利度过难关,所以我们心里一直非常感激。

我的几点看法是,创业中心的各个企业之间产品不同,区科委可以在各企业间牵头、介绍,牵针引线,看他们能不能在产业之间形成互补,做到资源共享。或者做一个网络,企业之间可以经常有沟通,另外还可以组织企业之间的参观交流,比如展示各自的核心竞争力以及有效的管理模式等。

黄浦区有很多工业楼宇,能不能采取这样一种方式,比如由区科委出面申请一栋楼宇,给它一个概念,如电动玩具产品,然后利用企业的资金力量进行重新包装,实现工业楼宇的改建。卢湾区的8号桥,在卢湾区经委的主持操作下,成立了文化休闲中心,赋予它创意设计的概念。黄浦区也可以学习借鉴这种模式。如果政府有这种意愿,大楼的设计包装等,我个人非常愿意参与筹划。虽然我的房产在卢湾,但公司永远不会离开黄浦,因为我的起步是在这里,并且得到了很多帮助,这是永远难以忘怀的。

吴光耀:你提到这个企业之间的合作,我觉得很有意思,很实际。构想还可以再大一些,例如企业之间可以购买服务,创业中心也可以向企业购买服务。

至于工业楼宇的改建问题,政府职能部门出面反而行不通,而企业间进行招揽相对容易,通过各种业务联系,以及现身说法,各种力量容易聚集起来。

袁军:对,园区内部企业之间先要搞活,再拓展到园区之外,形成更强大的产业力量。

因地制宜,利用区域优势发展科技产业

余韶真:我刚进黄浦科技创业中心的时候,没有王总扎根在黄浦的坚定信念。上海有两个国家级科技园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和漕河泾开发区。2001年我创办了奥力健公司,公司先在黄浦,后来搬迁到了张江。我发现作为小企业,到大型科技园区较少有人过问,因为大企业太多了,小企业是锦上添花,不影响整体形象。

离开张江后,我回到黄浦,得到了科委的很多关注和关心。后来我整合广东的原有资源,组建成一个总公司,就是现在的富杰乐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还是选择了黄浦。

世界500强企业,有400多入驻上海,上海的吸引力在哪里?现在也在讲西部开发、中部崛起,我原来在广东各方面也都很不错,为什么还是会选择上海呢?我是奔科技政策而来,而在黄浦区的一进一出之间,我发现区里非常关心企业成长之后的去留问题。

黄浦创业中心注重抓服务,但各地都在提升服务的时候,黄浦区如何吸引小企业?广州有“一镇一业”,上海或许业可以尝试这种模式,“一区一业”,甚至“一楼一业”,缺少科技资源的黄浦区,关键就在于实施怎么样的科技措施,比如一些工业楼盘,是用来做科技产业化还是单纯把它卖掉?企业发展有各阶段的需求,是去还是留,关键要看黄浦区怎么做。

袁军:现在的孵化器已经在朝专业孵化器的方向发展,对核心企业提供核心服务、专业服务,再吸引相关企业进来。

吴光耀:对,当初长宁区为留住联想,提供了很多优惠政策,虽然联想为长宁区创造的税收并不多,但却吸引了很多上下游的企业进来,形成了集聚效应,由他们为长宁区创造了税收。就比如广东的花木镇,为什么某一个镇的花木卖的特别好?因为它有了名气,而这名气最初是靠几家企业打造出的。现在讲国家竞争力,这也主要是看国家的一些核心企业在世界上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余韶真:很多概念必须在市中心做,在郊县就不太合适。比如我们公司下一步准备进入体育服务业,体育作为新产业,延伸服务很多,比如衰落中的芯片公司,他可以将芯片植入运动鞋,从而赋予两者新的概念。另外比如电子体育,可以将静态的电脑游戏和动态运动相结合,通过各种神经元件、传感器等装置调动人体感受。这些概念,在郊县做显然是很困难的,只有市中心才容易找到合适的资源。

多角度理解科技产业

黄顺喜:我个人经历了从国营企业到合资企业再到民营企业的工作经验,所以会有些不同的感受。我觉得科技不一定要走时髦的道路,比如一窝蜂去搞IT,这样导致竞争十分激烈,无益于企业的发展。

作为科技企业,平常大部分时间都花在研发上面,较少关注科技政策。比如我们企业的主导产品,用了2年时间做研发,其间相当困难。作为区科委和创业中心,我想可以每年组织各企业老总开一到两次会议,介绍一些新的科技政策,以及区里对企业的看法和建议。

吴光耀:黄浦区“十一五”规划将对产业布局作出大的调整,将现代服务业摆在了第一位,其中主要是信息服务业。首先是从平面到立体的调整,即从南京路的商铺、商业向楼宇经济发展。因为商业已经逐渐趋于饱和,而且随着流通的发达,南京路的优势将逐渐减少。另外,将科技融合于商业中,让商业在巩固中提升,比如我们可以利用现代物流手段、支付手段,甚至商业内容的科技化,这些都是从黄浦区商业的强势地位出发,结合科技手段,从而提升其整体竞争能力。

林厚朴:我在黄浦创业中心待的时间最久,和黄浦区科委的接触已经有18年之久,知道黄浦区科委在外省市享受相当的知名度,作为企业,这也是可以利用的一个资本,通过与其他省市科委及创业中心的合作,从中也许能发现商机。

我个人专门发明各种和工农业生产相结合的专利产品,最近的发明是一项新型的麻袋生产工艺,大大提升生产效率、降低成本。麻袋不过是用来装粮食,或者抗洪时做沙包,科技含量算不上很高,但这项产品的市场空间和利润空间是非常惊人的。由此我觉得,黄浦区发展科技产业,是不是可以有更广阔的眼光?作为科技企业,不能只盯着产品有多么高的科技含量,还要有独到的眼光,看到产品蕴藏的市场潜力,因为盈利能力对任何企业来说都是很重要的。

练丽华:我的公司1月底刚刚成立,做信息服务业。服务是实业的终端,是很重要的一环。企业对很多信息,或者对国内一些很成功的销售模式不懂得如何整合,这就需要有人为他们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黄浦区现在已经有很多信息产业,但还是留下很多空白点。商业作为黄浦区的主业,通过信息服务可以带动它的发展,同时,商业的发展也会对信息服务业产生推动,这是一个互动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对创业者来说,蕴藏了商机。

现有科技产业格局再思考

练丽华:现代服务业特别是信息服务业在黄浦区科技规划中战略地位的提升,对我们企业当然是带来好处的。作为中心城区,人流、资金、知识等方面的高密集度,为信息产业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所以我选择离个人专业相距甚远的信息服务业,也有出于这方面的考虑。

从黄浦区的实际情况出发,要凭空给它一些概念然后打造一条产业链,这是很困难的,我们必须考虑现有的基础和特点,发展适合自身的产业,在我看来,这个基础也许首先是在商业上面。我们可以围绕商业做文章,思考它需要怎么样的信息服务,这可能会为企业找到新的盈利点。

林厚朴:以我在黄浦区这么多年的经验,见识了很多新的概念、新的产业、新的产品,但真正有生命力的企业却不多,为什么?这里面有很多的原因,有产品产业本身的原因,也可能它不合时宜,不符合黄浦区的实际情况。

政府培育 第4篇

关键词: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政府培育

一、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管理对企业发展的意义

企业是职业教育的受益者和载体。职业教育具有针对性和较强的实践性, 其培养的人才需要符合企业的工作需求;职业教育质量高低直接影响企业未来职工的职业素质, 并在长远的时期内影响着企业的研发和创新能力, 甚至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影响企业的成败。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公共管理, 基础与前提是企业在实践场所、资金、实验设备和技术等方面具有基础优势, 职业教育如能充分利用企业的这些基础优势, 可有效解决职业教育办学资源不足问题, 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企业对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办学, 甚至课程设置与教学实践等诸多领域都可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但目前,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仍存在许多问题, 政府在校企合作中仍有很大的潜力发挥作用。因此, 探讨政府参与的校企合作模式, 在新型职业教育管理中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保证职业教育的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 对于推动企业与职业教育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校企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就目前的情况来说, 我国职业教育普遍采用的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教育模式已经取得较为成熟的理论, 在实践中也总结出具有可行性和普遍性的经验, 但总的看来, 校企合作的模式仍存在很多问题, 面临很多苦难。校企合作的深度和效果远远赶不上企业对职业教育毕业生的要求, 也可以说还不能适应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竞争发展的需要。影响校企合作的一些根本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较低。出现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 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竞争以及政府干预的环境下, 企业生存的压力较大, 过重的税赋没有给企业留出充裕的资金来研究改进技术水平和参与职业教育的发展为企业的将来培养人才。企业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提高自身经济效益上, 再加上我国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的局面, 企业没有动力去花费成本培养人才。校企合作是否能给企业带来利益, 能否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都具有不确定性, 综合各方面的原因, 导致企业在参与职业教育的公共管理方面积极性不高。

第二, 职业教育院校自身问题重重。目前绝大多数职业教育院校都认识到了校企合作对于学校发展、职业教育发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但在如何合作的细节问题上, 传统封闭办学的传统观念又会浮现, 对校企合作产生很大的阻力作用。学校往往担忧教学计划和教学秩序不能保持一贯的风格, 担心学校作为校企合作的主体地位受到削弱, 学校在校企合作中的经济利益、如何处理和企业的关系等问题都是学校所顾忌的。这些问题突出反映了职业教育办学理念缺乏与时俱进、大胆创新的精神。

第三, 政府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校企合作模式的形成和有效运作需要政府制定有关的法律, 保障校企合作依法进行。政府的宏观调控在校企合作中起到引导和监督的作用。到目前为止, 我国政府出台了很多政策条例来促进校企合作的规范化, 但这些条文规定大部分属于引导鼓励的行政条文, 缺少法律层面上的严肃性、权威性、确定性, 这些缺乏刚性约束的规定执行起来有很大的弹性, 大大降低了约束力和可信性。另一方面, 在我国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环境下, 政府要对企业行为的干预相当谨慎。既要鼓励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又要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校企合作, 这种状况导致了政府没有充分发挥引导的作用。校企合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和学校的协调和沟通。

三、美国校企合作对中国职业教育的借鉴

美国职业教育成功的校企合作模式为其本土企业培养了大批实用型人才, 为美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人力支撑。我们认为美国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以及校企合作模式的形成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第一, 政府、职业教育院校和企业要开放思想、不断创新、与时俱进, 在校企合作中积极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应开拓思路, 摒弃封闭式的传统办学观念, 以提高学生素质, 扩大就业率, 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更多人才为目标, 积极引进合作伙伴, 探索校企合作模式。政府要转变思路, 逐渐弱管理, 强服务。做好校企合作的宣传和引导工作。企业应目光长远, 不仅关注与短期利益, 要考虑长远发展, 探索人才培养的成熟稳定模式, 为企业培养未来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第二, 政府应做好关于校企合作的宣传工作。目前, 我国的校企合作初始阶段大多是学校寻找企业进行合作, 主要目的是为学生安置工作, 扩大学校的就业率。常见的校企合作模式是企业提供实习工厂、实验设备和定向培养。企业在目前这种简单的校企合作中积极性不高。鉴于此, 政府应做好宣传工作, 让企业认识到参与职业教育的管理能够产生企业和社会效益双赢的局面。校企合作不仅扩大了学生的就业途径和机会, 而且解决了学校与企业之间教学与实践脱节的矛盾。另一方面,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管理, 减少了新员工的岗前培训费用, 从而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 有利于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三, 在校企合作中政府应让企业切实得到直接利益。市场经济中, 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无疑直接的利益更能起到引导作用。我国可以借鉴美国政府的做法, 一方面对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另一方面做好成果检验工作, 对接纳毕业生数量多的企业给予奖励。同时, 政府可以成立专项基金, 对在校企合作模式中表现好的企业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第四, 学校要体现校企合作模式中的主导地位, 积极发挥自身能动性, 充分利用政府关于校企合作模式中的优惠政策, 探索半工半读、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结合校企合作模式的特点, 在课程设置、专业设立、教材选用、学生管理及评估模式等方面进行合理磋商, 争取形成有利于学校办学宗旨、有利于企业发展成长的互利共赢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

第五, 做好校企合作成果验收反馈工作, 确保校企合作的高质量运行。要保证校企合作模式的质量, 就必须建立质量监控体系、成果检验及反馈机制。要集中社会教育力量探讨制定全国性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校企合作办学成果评估体系。良好的评估与反馈机制有利于校企合作模式的不断改进, 不断成熟和稳定。只有持续的进行评估总结, 发现并反馈问题, 才能使政府制定的法律文件切实有效, 才能使校企合作模式不流于形式。

四、政府培育企业实施校企合作中应采取的措施

好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应当是政府指引、企业参与、学校主导。只有做到公平教育, 借助企业、媒体等社会力量, 职业教育才能真正做到学有所教, 教有所用, 用有所能。政府应积极发挥作用, 培育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努力做到“自发组织”向“制度规定”转变、“随机合作”向“统筹规划”转变、“浅层合作”向“深度变革”转变、从“看短期利益”向“看长期效益”转变。

(一) 实时制定校企合作的政府规章或人大条例

目前, 我们国家和地方出台的纲要或意见等文件, 虽对校企合作都有明确要求, 但更多是倡导性的, 不是相应的一些规定和要求, 因此并未在法律层面固化下来。制定政策法规将赋予学校和企业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也会推动我们职业教育在制度化层面上实质性的迈进。

(二) 引导校企合作从“浅层合作”向“深度变革”转变

目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企业不知道学校想做什么, 学校也不知道企业想为他们培养哪些方面的人才。从这个意义上来讲, 政府不仅是要继续的去倡导、搭台, 还应更好地去统筹和推进。要从“随机合作”向“统筹规划”转变。今后, 政府、院校、行业、企业等应该更多的去沟通, 携起手来制定区域的、行业的校企合作规划, 引导我们校企合作, 形成合作的链条。企业应该从“看短期利益”向“看长期效益”转变。与此同时, 一个企业也应尽到社会责任, 也更要有担当, 政府应更多的去激发企业在参与校企合作中的积极性。企业今后要更好地发展, 需要学校源源不断的提供高素质、高水平技能型人才。企业应该看得更长远一点, 看得更高一点。政府应引导校企合作变被动为主动、短期变长期、局部变全局的合作, 真正的实现学校与企业的共赢。

(三) 基于公共财政角度建立有利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激励机制

1. 改革所得税。

世界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利用税收手段引导职业教育的发展。目前, 针对我国在职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标准偏低的状况, 可以采用具有弹性的做法, 即对于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 其税前扣除标准可提高到4%以内。企业用于职业教育所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 可在税前全额扣除。

2. 调整营业税。

职业教育中的校企合作模式与非营利性机构具有相同的公共服务性质, 因此政府应考虑给予校企合作模式的职业教育同等的税收优惠待遇。对于由企业承办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 其税收优惠原则、范围和幅度应参照非盈利机构的基础上适当执行。同时, 减免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而使用的厂房、购置机器设备过程中产生的税费, 以此来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公共管理的积极性。

3. 完善增值税。

对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而购买的用于科研、教学的仪器免征增值税, 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使企业有充裕的资金用于人力资源的投资。此外, 可以对接受职业教育院校实习生进行岗前培训的企业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给予定额优惠。如按每生每月给予企业150元-500元不等的税收补贴。在教育相对落后, 经济欠发达的地区, 可由政府全部承担全部实习生补贴费用;在东部沿海等较为发达的地区, 可以实施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的方法。

参考文献

[1].刘红.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发展状况与思考[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11 (29) .

[2].陈康林.校企合作, 产学结合, 培养技能人才的有效途径[J].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8 (1) .

[3].李秀红, 刘伦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动力不足的经济学探析[J].继续教育研究, 2010 (10) .

政府培育 第5篇

协会、商会的意见

发表单位:佛山民政局外网管理员发表时间:2004-03-1

2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在我市经济建设和产业强市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简政放权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培育和发展产业性行业协会、商会(下统称行业协会)的问题制定本意见:

一、主要目标

争取用3-5年时间,基本形成与我市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分布合理、覆盖广泛、管理规范、影响力强的行业协会群体;培育一批服务水准和运作方式与国际通行规则基本衔接的行业协会。

二、原则

(一)规范发展,依法管理的原则;

(二)政会分开,自主办会的原则;

(三)合理布局,协调发展的原则;

(四)政府推动,引导扶持的原则。

三、政策和措施

(一)制订规范,从制度上保证行业协会的发展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佛山市产业性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办法》,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明确行业协会的性质、地位、组织结构与组织形式,行业协会的权利、义务,政府对行业协会的监管职能与方式等,从制度上保障行业协会的正常活动,规范行业协会行为,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

(二)正确处理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关系,创新有利于行业协会发展的管理机制

1、切实推进政会分开。从目前主要由政府牵头组建行业协会,改为由企业自发组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在机构、人事等方面与行业协会分开,行业协会机构不得与职能部门的工

作机构合署办公,政府工作人员不得担任行业协会的职务,已担任职务的要在一年内退出。

2、明确行业协会业务管理机构。为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服务、管理和监督,由政府相关的部门作为行业协会的联系和指导单位。为了强化政府的服务功能,按照归口的原则,赋予行业协会的联系和指导单位履行以下职责:(1)拟定和实施行业协会发展规划,调整行业协会布局,提出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政策;(2)指导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协调行业协会之间、行业协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3)监督行业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4)负责行业协会的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3、联系和指导单位要加强与行业协会的沟通,在自己的职能范围内积极支持行业协会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各项业务活动。

(三)完善和落实行业协会的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应有的作用

行业协会应具有为企业服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行业协调管理和自律三项职能。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逐步将以下14项职能交由行业协会承担:

1、开展行业调查,提出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经济技术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2、参与制订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

3、推动行业内的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组织参加本行业的展销会、招商会等;

4、组织行业人才、技术、职业培训;

5、推荐本行业的名优产品和著名商标,以及授予行业性荣誉的初评;

6、协助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

7、协助应对国际贸易纠纷;

8、建立行业技术中心;

9、建立和管理行业内企业的信用档案,接受和处理行业投诉;

10、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行业统计,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

11、参与组织本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

12、参与行业内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的前期论证;

13、申领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资质评估;

14、承担政府委托的其他任务。

(四)优化行业协会的布局和结构,提高行业协会的整体素质

1、对现有的行业协会,按照“一业一会”,壮大实力的思路进行整合。一是企业分布广泛,数量众多的行业,设立全市性的行业协会,并以市行业协会为主体,吸收全市企业参加;原有各区、镇的行业协会作为团体会员加入市行业协会(区、镇企业在自愿的原则下也可以选择直接加入市行业协会)。二是产业聚集度高,企业实力较强的区,区行业协会运作比较规范的,以区行业协会为依托,改组为全市性的行业协会,并将原有其他各区、镇的行业协会以团体会员的方式吸收进去,形成一个覆盖全市的行业协会。三是同行业设立两个以上类同的市级行业协会的,保留会员较多,运作较规范的行业协会,以吸收团体会员的方式兼并其他行业协会。四是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的退出机制,对缺乏代表性及长期不开展活动、内部管理混乱的行业协会,通过政府引导解散,由登记管理部门在其年审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2、适应经济形势发展需要,新建一批行业协会。尤其要鼓励和支持在优势行业、新兴行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组建和培育一批实力强大的行业协会,逐步形成产业升级发展与行业协会发展壮大的良性互动。

3、创造良好的环境,积极吸引省级以至全国性的行业协会落户我市,鼓励本市具有产业优势的行业,试点组建全省性的行业协会。积极鼓励我市的行业协会与省内、国内的行业协会开展跨区域、跨行业的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

(五)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促进行业协会发展壮大

1、在资金上给予支持。政府根据行业协会的会员规模,运作规范等情况,在启动期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有关部门委托行业协会承担行业管理职责,应给予相应的经费;部门和企业要求行业协会提供特定的服务,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支付相应的费用。

2、在人才上给予支持。有关部门对行业协会的专职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传授行业协会经营管理知识;鼓励和推荐优秀人才参加行业协会工作;协助行业协会选聘专业人才。

3、在业务上给予支持。政府职能部门要与行业协会建立联系渠道,及时将有关的行业政策、动态和法规、规章等信息告知行业协会,扩大行业协会信息来源;加强对行业协会业务的指导,帮助行业协会提高业务水平。

4、对重点行业协会给予重点支持。在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选择规模较大、内部管理规范的行业协会,给予重点的扶持,并引导其在管理和运作上与国际惯例接轨。

四、本意见由市经贸局负责解释。

政府培育 第6篇

无可否认的是,由于中国农民教育状况不同于发达国家、也不同于一般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国情背景和中国改革的渐进性性质,政府的功能和掌控资源的能力十分强大,而且,由于在过去农民教育历史中的教育模式的路径依赖,政府在农民教育中的支配主导作用十分明显。

不论在现代社会还是在古代社会,不论在中国当代还是在欧美发达国家,政府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当中都充当着重要的角色,有所区别的是政府介入的环境、力度、方式和效果的不同。不仅仅在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上政府的作用毋庸置疑,更为重要的是在公共事务和社会公益事业中政府的角色和职能也不可忽视。政府作为公共事业的管理方、服务方和协调方,在其中担当着主要角色,充当着主导力量。虽然建立在批判“政府万能论”基础上的“有限政府”思想坚持即便在公共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也要限制政府权力,进行市场化改革,比如有学者认为“公共事业领域的市场化、民营化改革过程也就是一个政府部门逐步退出的过程。这不仅涉及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且也是一个有序退出过程,即政府退出后仍能保证公共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共事业领域改革的成功与否与政府是否成功地退出是密不可分的。”[1]但是,同样不可否认的是在承认政府作用不是万能的和加强限制政府权力的同时,与“政府失灵”理论相对应的是建立在洞悉市场固有特征和内在缺陷基础上的‘市场失灵”,尤其在涉及到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具体问题上,过分地追求市场化改革,罔顾固有的体制环境和社会转型期改革的渐进性质,显然是不合情理的。改革是涉及到相关制度完善的一个系统工程,这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是各种力量相互博弈的过程。改革时机、改革路径和改革方式的选择必须根据时间、条件、环境等顺势进行,而且要在“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相互依存中寻找到合理的边界。

二、政府在农民教育中的支配主导作用分析

在目前政府掌控强大资源力量和中国社会改革具有特殊性质的情况下,在准确进行政府职能定位和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同时,在目前不可能进行大规模遽然改革的转型阶段,重视政府在农民教育中的支配主导作用是必要的,也是理所当然的。

首先,应该完善政府的财政投入机制,使之常态化、制度化,并且真正做到投入的实际践行。政府要保证教育经费的充足供给和制度化调拨是由其职责和教育的特殊性决定的。“从政府的职责来看,根据委托——代理理论,公民是委托人,政府是公民的代理人,政府有责任有义务为公民提供包括教育在内的公共事业。这就要求政府投资教育,保证教育经费的充足供给。”[2]而从教育本身来看,教育的效益不仅具有私人性也更具社会性,教育的收益具有巨大的外部性,也就是说社会是教育的巨大受益者,在各国竞争中的核心要素较量就是人才和教育的比拼,教育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更加明显。但是教育的发展需要资源支撑,需要政府大量的资金供给,从而保证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其次,在农民教育过程中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和运行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政策创新是政府部门的职责之所在。西方新制度经济学根据产权理论,认为只要产权明晰,市场机制就能够以最有效的方式解决现存经济问题,政府的作用就是制定合理的产权制度和其他管理制度,而“政府为促进经济增长,在制度创新中的作用并不是中立的,而是不可替代的,因为政府决定产权结构,并最终要对造成经济增长、衰退或停滞的产权结构的效率负责。好的政府应该使经济组织(企业)与政治组织(政府)的报酬递增相一致。为此,它必须制定合理的产权制度,保证公平竞争和市场规则的实施,并将政府行为纳入制度化的轨道”。[3]在我国政府治理结构中,政府的职能之一就是充分运用自己的合法性资源对社会活动进行计划、协调和组织管理,没有一个科学、合理而有效地制度设计和政策考量,包括农民教育在内的一切经济社会工作都只会陷入到被动而盲目的状态之中。

再次,政府在农民教育过程中,尤其是在某些农民教育领域和范畴内,其主体作用不容忽视,其功能定位应该更为明确。受西方农民教育模式影响,诸多学者认为政府应该在农民教育过程中逐步降低其作为主导者的地位,充当引导者和投资者的角色。作为农民教育改革的大方向,这种思路具有一定的科学意义和积极地价值导向,尤其在农民职业教育和农业科技培训领域。然而,农民教育不仅仅限于农民职业教育,还包括农民文化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教育和体育教育等等,在这些领域内,完全无视或者忽视政府的作用,要求一刀切按照农民职业技术教育模式运行,充分引入市场机制和其他市场主体的竞争,显然这是不符合中国国情的鲁莽之举。政府在该领域内具有方向引导、组织实施、资金支持、管理规范和反馈评价等作用,其功能作用十分突出。即便在自由经济的西方国家里,在这些涉及到社会公益、民众福利和国民文化素质的领域,其政府也是趋向于加强政府的职能作用,发挥其最大化的效用。

三、“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中的农民教育

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自由竞争与宏观调控,是紧密相联、相互交织、缺一不可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市场机制的完全有效性只有在严格的假说条件下才成立,而政府干预的完美无缺同样也仅仅与“理想的政府”相联系。也就是说,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都不是万能的,都有内在的缺陷和失灵、失败的客观可能。

从农民教育过程来看,政府的作用也不是万能的,存在着“政府失灵”的现象,比如政府关于农民教育政策不断演化和修正的过程本身也说明了农民教育政策一定程度上的偏差,而行政机构的办事效率低下在我国也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而政府对资源强大的控制支配能力也经常导致政府在农民教育施行过程中的权利越位和滥用。在我国农民教育过程当中,由于目前政府主导力量的强势地位,市场化程度不高,“市场失灵”现象也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在未来农民教育改革过程中,必须注意其市场化取向中消极因素的影响,力求把其降到最低点。

基于对政府作用局限性和市场作为调节机制本身固有的弊病的比较考量,农民教育的推进过程其实就是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两个命题中互相补充、互相博弈的动态过程。政府管理带有强制性的计划调配色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效果的“帕累托最优”,尤其在自由主义盛行的今天,政府的职能和作用都被要求受到限制,其弊病是显然易见的;但是,作为市场这个具有极大制度效益的要素,其功能也不是万能的,而恰恰近似悖论的是“市场失灵是政府管制存在的理由,市场失灵的范围也是政府管制的范围,政府管制的产生是与市场失灵相联系的,当市场机制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即出现市场失灵时,政府就通过管制以矫正和改善市场机制存在的缺陷,干预资源配置”,[4]从而达到政府治理的目的。

寻求经济及社会发展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的最佳结合点,关键是在充分认识到政府和市场固有缺陷的同时,分析我闰特有的政府管理体制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特点,准确界定政府和市场的权利边界和职能定位,在综合配套改革中发展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第三部门”职能,从而更为有效地推进农民教育工作。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以纯粹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为起点,而是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基础上向市场经济转型,因此这一过程中难免体现了政府主导的痕迹与特点,甚至由于社会转型的不彻底性,其政府功能在一定时候仍起到主导作用,政府扮演的角色仍然是一种边界模糊不清的非理性化定位,政府和市场权责边界并不清晰。与此同时,由于边界标准的不确定性和划分方法的难以把握,在实践操作中这种边界确定难以完全做到精确,也是导致职能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职能的转换,这是必要的。中国现在面临的问题是,要通过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和更长远的政治体制的改革来解决我们现在公共管理方面、公共服务方面、收入转移支付方面等等面临的问题和缺失。”[5]在综合配套改革中,应该积极发展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第三部门”职能。一般来说,“政府和市场各自单独发挥作用和共同发挥作用所需要的成本恒大于由此得到的收益(或效率,或最终社会福利)时,政府和市场即处于共同失效关系中。导致政府与市场共同失效的原因同样是政府和市场本身存在的难以克服的天然缺陷,因此这一领域只能通过非政府、非市场的‘第三部门’来发挥作用。”[6]

四、多元教育主体培育的合理性分析

在强调转型期间政府在农民教育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之外,应该注意到包括农民教育在内的公共事业改革的市场化取向,市场和企业作为农民教育的主体作用未引起充分的重视。其实,在近代历史上,企业和企业家在农民教育过程中就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对教育的认识在那些以实业救国为职志的企业家心中,与科举时代中国对教育的重视是根本不同的,他们对教育的重视基于富国强民的需要,他们认为包括农民教育在内的中国国民教育才是中国未来的希望。办出了实绩的,有进士出身的张謇、张元济、范旭东、穆藕初和卢作孚等人,所以说,在今天农民教育培训过程中,企业和企业家应该在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这不仅是其作为企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需要,也是农民教育改革未来价值取向的必然路径。

在农民教育主体中,除了政府和市场的作用之外,还应该积极探求其他多元教育主体的培育。西方社会学理论认为,当国家体系中的政府不能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政府失灵)、市场体系中的企业又囿于利润动机不愿提供公共物品(市场失灵)时,NGO(非政府组织)作为一种新的资源配置体制,弥补了政府和企业这两种主要的资源配置体制的不足。在农民教育过程中,充分发挥“第三部门”的作用,培育多元教育主体,既有历史的经验可以借鉴,也是现实的必然要求。

“第三部门”的出现是近代西方公民社会发育和健全之后的必然产物,也是符合社会发展的潮流和趋势的。“第三部门”的出现与公民社会的发达关系十分紧密,在成熟的市民社会中,“第三部门”的出现是理所当然,反过来,“第三部门”的逐渐增多和发展也有利于公民社会的完善。[7]在现实生活中,第三部门实际承载了大量传统上属于政府而今由政府主动或被动转移出来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当然,第三部门在农民教育过程中的作用不可小视,比如在西部贫困地区,一些NGO和志愿者自愿开展的义务教育和扫盲运动就是典型表现,虽然还没有形成规模,这是与中国公民社会发育程度不足的现实密切相关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作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其作用将进一步凸显。

综上所述,在农民教育过程中,由于中国社会转型的特殊性和社会改革的渐进性质,必须保证政府在目前推进过程中的主导地位;与此同时,要准确界定政府和市场的权利边界和职能定位,引导农民教育事业的市场化经营,最大程度发挥企业和企业家在其中的作用;在综合配套改革中发展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第三部门”职能,培育多元教育主体,全面推进农民教育事业的发展。DY

摘要:农民教育的推进过程是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两个命题中互相补充、互相博弈的动态过程,必须保证政府在目前推进过程中的主导地位,与此同时,要准确界定政府和市场的权利边界和职能定位,引导农民教育事业的市场化经营,最大程度发挥企业和企业家在其中的作用发挥;在综合配套改革中发展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第三部门”职能,培育多元教育主体,全面推进农民教育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农民教育主体,第三部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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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美]North,Douglass C.,1990a,Institutions, 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Cam 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中译本,道格拉斯·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刘守英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1月。

[3]王志刚:“浅论政府管制”[J],《科技信息》2008年第17期。

[4]孙昕:“克服现代经济社会中的政府失灵”[J],《江苏农村经济》2008年第12期。

[5]王小鲁:“既要解决市场失灵又要解决政府失灵”,《经济展望》2009年第1期。

[6]张珩:“转型体制下政府作用的合理边界”,《经济论坛》2007年第12期。

政府培育 第7篇

一、基于政府资助的NPI和地方政府的互动关系

目前, 政府的资助是NPI资金来源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政府对NPI的资助主要方式包括直接给予资金支持、 购买政府服务和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间接给予援助。

(一)政府直接给予资金支持

该种方式就是指政府直接拨款给NPI作为一种政府对该组织的认可和对其工作取得成绩的奖励,以解决NPI在资金上的困难,使其有充分的发展资金,而当NPI在获取政府直接资助之后,逐渐壮大,能力也得到不断提升,逐步实现其在职能上对于政府的补充。 目前在国内,政府直接拨款是NPI资金来源中比重最大的部分。

在调查中发现, 获得政府资助的NPI要么是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良好,要么是在孵化培育社会组织中成绩突出等。 政府的资助不仅仅是对NPI的奖励, 也是对其发展的认可。 这就意味着政府资助可以推动NPI的发展,NPI为了获得资助和认可需要积极发挥自身的作用。 但是这种方式对政府和接受拨款的NPI都容易造成负面影响。 财政拨付额较大,给政府带来一定负担。 同时,直接拨款到一些NPI,款项的使用缺少监督,可能会被挪作它用,且难以与NPI的绩效挂钩,不利于NPI的发展,也会导致其对政府的过分依赖。 而对NPI运用资金的监督又给政府造成更大的成本。

(二)购买公共服务

政府向NPI购买公共服务, 是指政府将原来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NPI通过公开招标或直接拨款等方式,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负责,规定其服务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政府支付的费用包括两个部分, 其中一部分是支付给NPI用来代替政府组织招标所需的服务费用和委托NPI来评估和考核社会组织的费用;另一方面是支付给NPI, 用来定向的孵化和培育政府所需的公益社会组织, 来更好的提供公益服务。

首先,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充分发挥NPI的优势,更重要的是通过政府花钱购买服务,给NPI提供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提供开展活动交流的场所,组织、开展提高组织能力的培训等,帮助NPI克服资金筹集的困难, 促使其努力进取, 在承接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发展壮大自己。 其次,政府在符合购买服务程序与方式前提下,遵循物有所值、鼓励竞争、合乎职业道德等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向NPI购买公共服务。 同时, 还设立了购买服务的监督机制,并进行服务评审,保证NPI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政府购买服务实现了政府与NPI合作提供公共服务,降低社会治理成本,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最后,随着我国政府职能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为NPI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更广阔的空间和。 政府向NPI购买服务,一方面使NPI可以更便捷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开展各种服务活动,形成竞争格局提升社会组织的能力,加快自身发展;另一方面,使NPI获得政府鼓励和支持。 这对NPI来说,是发展的巨大动力,更是发展的良好机遇,应该抓住这难得的机遇,谋求更大的发展。

(三)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间接给予支持

政府对NPI所得税的豁免, 对个人和企业捐款的减税, 是政府对NPI的间接资助方式。 NPI自身经营会有一些收入,包括社会组织上交的管理费、场地的租赁费用、设备的使用费用、以及人员培训的费用等等,政府对NPI的这部分收入实行免税。 另外,对NPI没有营利目的捐款的个人和企业,政府也需要大力支持,不仅缓解政府对NPI财政拨款的压力也增加了NPI资金筹集渠道, 政府也会对这样的捐助者实行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

二、基于声誉互信的NPI和地方政府的互动关系

在资金筹集过程中,政府与NPI源于混合动机而产生相互依赖,从整个社会治理的角度看,这一相互依赖是积极的。 源于相互依赖关系, 并从“合作治理”的理念出发,政府与NPI的政治互信关系是必要的。 其中, 两者间的信任投入, 尤其是政府对于NPI的信任投入是至关重要的。 因为,在现实中,政府对于NPI的服务能力和服务绩效信任程度,往往决定了政府在政策层面上赋予NPI资金支持的大小, 在制度层面上决定了NPI从社会中获取资源的数量。

具体来说,在资金筹集过程中,政府与NPI的声誉互信关系,表现出比较复杂的情况。 从理论上看,声誉互信与风险和控制两个因素密切相关。 首先,当政府对NPI施加信任时,就隐含着NPI的行为对政府是有益的或者至少是不损害政府利益的。 但是,政府与NPI一旦建立这种信任关系后,政府就处在一个劣势的位置,也就是说,如果NPI的行为按政府的意愿发生,信任就达到了预期效果;如果相反,即信任失效,政府将承担损失。 因此, 在这一信任关系中, 一个核心问题就是政府对NPI的能力和绩效认知情况。 也就是说,如果政府对于NPI的行为及其价值诉求是完全认知的,政府信任投入的可能性就增加,否则,就会减少信任投入。 所以NPI要想获得政府的信任,就必须扩大自己行为以及价值诉求的透明度。 其次,当政府不能完全认知NPI的行为范围以及价值诉求时,就会采取强制性的控制措施来解决两者合作的问题。 因为, 信任的建立以及信任的程度都需要进行控制, 否则会出现误信或过度信任的发生。 但是,我们必须清楚的是:强制不能成为信任的替代物,虽然它降低了政府担忧的程度,但并没有增加两者间的信任程度。

三、NPI和地方政府的博弈互动关系

当前我国的大部分NPI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的投入, 政府与NPI之间出于各自利益,以及NPI的生存和发展方面的考虑,双方存在信任合作关系博弈,且这种博弈包括了一次博弈和连续性的重复博弈。

(一)NPI与地方政府的一次博弈关系

在一次博弈中,由于政府第一次支持NPI,就会存在严重的不完全信息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博弈的双方往往会采取严重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出现“囚徒困境”的局面。 在政府与NPI的博弈中根据选择的策略有所不同。 政府可以选择“信任”、“不信任”两种策略,而NPI所作的选择是“守信”、“不守信”两种策略。 那么政府与NPI之间的博弈模型构建如下。 为了便于分析和建立博弈模型,对有关参数做出以下假设:政府信任NPI所为NPI带来的收益为S(S>0);而NPI对政府的作为选择守信则会给政府带来的收益为R (R>0)。 根据以上假设, 建立政府与NPI之间的博弈矩阵,见表1。

注:小括号中第一个字母为政府的收益,第二个字母为NPI的收益

从表中可以看出如果政府一开始就信任NPI会给自己带来利益, 就会为其提供资金、场地和政策等方面的支持。 NPI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后, 可以选择守信也就是利用政府的资金等的支持努力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政府取得好的政绩和口碑,此时双方的收益为(R,S)。 但如果NPI选择不守信的策略,也就是得到了政府的支持但是自身无任何作为, 没有任何的付出, 此时NPI得到的利益为2S,大于守信时得到的利益。 而政府则没有得到任何利益,反而会损失的自己的全部投入,记为-R。 同理,如果政府一开始不信任NPI,不会对NPI进行资金、场地、政策等方面的支持,此时NPI如果选择守信,那么政府因为没有投入,获得的利益为2R,而NPI自己没有得到政府的支持反而给政府带来利益,自己蒙受了损失,故得到-S。 而如果NPI选择不守信,则双方没有合作,得到0收益。 由此可以得出政府选择不信任的策略有可能获得最大的收益, 同样NPI选择不守信的策略可以得到最大的收益, 二者在不完全信息的情况下都会站在个体利益的角度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这就出现了双方的“囚徒困境”,该博弈的存在唯一的纳什均衡就是(不信任,不守信),远没有达到相互信任引致的合作(信任,守信)带来的帕累托最优结果。

(二)NPI与地方政府的重复博弈关系

政府与NPI信任的囚徒困境结构说明了信任的重要作用。 在实际调查中,发现政府与NPI之间如果存在不信任性,重复博弈有利于建立信任机制。 重复博弈指基本博弈重复进行构成的博弈过程,其中的每次博弈称为“阶段博弈”,它可以是完全信息的重复博弈,也可以是不完全信息的重复博弈。 在多次合作交易中,博弈双方都深知,要欺骗对方的话只能在一次博弈中占便宜,而从长期利益考虑,则会遭到损失。 从表1中可以看出,如果政府信任NPI,而NPI选择了不守信会得到最大利益2S,同时给政府带来了损失,那么政府不会再次信任NPI,由此导致双方不会有第二次合作。 而如果政府信任NPI,NPI也守信的话,双方都会得到利益,结果,他们还会进行第二次合作。 在无限次的重复博弈中, NPI考虑更多的是他以后的长期收益, 而这个长期收益则取决于他这一次是否对政府守信以及政府是否信任他。 NPI从守信开始,以后继续选择守信的策略, 那么政府就会认为该NPI是可信的, 它就会继续给NPI提供资金等得支持。 但如果NPI有一次选择不守信,那么政府以后就可能会不信任他, 也不会支持他, 从而影响NPI以后的政府资金支持。

因此,NPI为了自身发展的需要就要向政府争取资金,而政府根据NPI的工作表现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来为NPI投资。 政府与NPI的这种关系使政府成为资金分配主导主体,掌握资金分配主动权。 NPI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让政府充分的信任自己,赢得政府更多的投入,政府也会通过NPI的工作获得更多的政绩, 这样通过双方的合作形成良性循环,双方都会获得利益。 反之,显而易见,缺少信任双方都不会选择合作,NPI不会获得政府的资金支持,政府也不会获得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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