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意识培育论文

2024-05-09

公民意识培育论文(精选12篇)

公民意识培育论文 第1篇

一、公民主体意识的现状

建国以来, 我国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公民主体意识也随之不断增强, 主要表现在:在经济生活领域中, 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 人的生产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人们摆脱了传统的“天命观”, 人们追求物质财富的能力不断增强, 从而主体意识也随之萌芽和发展。在政治生活领域, 宪法规定国家的权利属于人民, 也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公民的主体意识在政治生活中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体现。在社会生活领域中, 逐步打破了传统社会的等级制度、身份制, 废除了人奴役人的制度, 人们终于翻身当家做主, 获得了作为人的最基本的平等和自由的权利。由此形成的有关公民、平等、自由、民主、公平、权利、责任、政治参与、法律等主体意识因素已经深入人心, 成为公民作为独立人格的基本思想意识, 也成为人们维护自己权利和利益的思想武器, 是我国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高度人民自我解放的一种实际反映, 也是健全我国法治社会所具备的基本法律因素。

但到目前为止, 关于我国公民主体意识的现状仍旧让人难以满意, 主要表现:

我国几千年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封建迷信思想仍旧没有彻底清除, 或多或少地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 限制了主体意识的发展。现代科学技术和科学精神在较偏远的农村和地区尚未得到全面的普及, 一些伪科学、伪气功、邪教组织借各种名义趁虚而入, 宣传济世救民的思想, 使大批参加者或采取极端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解脱, 或将追求自身的发展寄托于虚无缥缈的“来世”, 阻碍了公民主体能动性的正常发挥, 成为被他人愚弄的对象。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 等级观念、特权思想仍以或明或暗的形式存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 金钱、身份、地位在很多地方仍旧是价值判断的标准。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们的生活、教育等社会福利, 由于我国社会分配机制的不健全, 难以得到基本的保障和救济, 公民应当享有的许多权利和自由都被架空, 公民的主体意识在某种层面上没转化为一种自觉的行动, 没有形成与之抗衡的社会体制和机制, 因此整个社会民主化程度仍有待提高。

总之, 我国公民主体意识还非常薄弱, 公民主体意识的薄弱已经成为阻碍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 培育公民主体意识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公民主体意识薄弱的原因

造成我国公民主体意识薄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 封建余毒远未肃清

在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形成的等级思想、特权思想、愚民思想、家长制作风等封建思想, 在近代新文化运动中及新中国成立后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肃清, 人们的思想得到了一定的解放, 但因为当时的实际情况的局限, 这种思想解放还不够彻底, 在许多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和农村, 许多公民思想深处封建遗毒根深蒂固, 甚至有相当部分的知识分子也深受封建余毒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 各种“新思想”如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也涌现出来, 并且在我国有一定的市场。

(二) 市场经济体制不够完善

我国现在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一方面, 由于生产力比较低下决定了在市场经济中存在各种各样的经济生产关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够完善和与之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不健全, 市场主体不能以平等的身份参加公平的市场竞争, 导致部分公民平等意识、公平意识、竞争意识及维权意识的缺失, 使得这些经济关系的矛盾难以得到协调, 难以找到一个协调各种关系的平衡点, 从而导致我国市场秩序混乱, 各经济主体的利益和权利受到贱踏, 人们很难形成一种正确、积极的主体意识去解决彼此的争端。另一方面, 由于人口基数很巨大和自然资源相对有限之间存在矛盾, 使得我国在资源配置、利益分配等方面在短期内完全靠市场机制来调节, 但是将计划机制放大化导致国有企业垄断资源, 利益分配失调, 严重影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也间接影响了我国公民主体意识的培养和发展。

(三) 权利保障不够健全

我国权利保障机制深受传统社会儒家“人性善”思想的影响, 对“人性恶”的方面缺乏足够、清醒的认识和防范, 国家、社会和公民对权力的膨胀和扩张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制约, 国家自身并没有形成一种有效控制权力膨胀和扩张的上下制约机制, 缺乏解决以激烈对抗形式出现的社会矛盾的有效疏导机制。

(四) 法律法治推广存在偏差

从我国的法制现代化过程来看, 以政府的推进为主导过分突出了政府的地位, 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公民主体意识的形成;以“国家本位”为特点的传统法律文化与公民主体意识培育存在着矛盾和冲突, 也妨碍了公民主体意识的形成。同时在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方面, 在某种程度上流于形式。除此之外, 过去几次的普法教育的实际效果让人不敢苟同, 其原因不外乎有二:其一, 未能达到预先宪法和法律所要求的法律化、制度化的目标, 在某些偏远地区, 法律流于形式, 成为没有意义的条文;其二, 在普法内容上只重视纯粹的法律知识、守法意识的教育, 而缺乏对法的精神的理解和内化, 易导致工具主义、法律强制主义倾向。此外, 在中小学教育乃至大学教育中, 有关法治教育涉及的很少, 学生出了校门进入社会后, 不知道如何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意识更是少之甚少。

(五) 社会风气不良

社会风气的好坏也是影响公民主体意识的一个重要方面。上世纪90年代迄今, 中国转向市场经济, 工业化城市高速起飞, 物质欲望得到充分释放, 道德淡化。社会正义、社会公德、社会公平、社会关怀被视作幼稚的过时的观念而被抛弃, “一切向钱看”“享乐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现象充斥着人们的眼球。

三、培育公民主体意识的路径选择

(一) 加强思想理论建设

深化我国公民对公民身份的理解, 真正让公民认识到自己是平等、自由的社会主体。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交往过程中, 加强公民对民主意识、公平、竞争意识的运用, 夸大自己的政治参与范围, 清楚“官本位”的旧思想, 根除等级观念, 运用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自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从而真正以主人的身份和责任感来关心国家和社会事务, 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二)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建立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经济制度和合理的经济体制及高效的市场运营机制, 防止垄断机构的过分膨胀, 积极促进市场主体能动性的发挥。首先在合理市场机制健全的情况下必须深化公民主体意识的培育, 确立人的主体地位, 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 最终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三) 健全权利保障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法律机制建设, 建立起保障公民权利的一系列配套的法律制度, 将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真正地从条文变为现实, 同时将“法治教育”进行到底, 深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深化到人民的精神灵魂中, 使得公民主体意识得到培育和发展。除此之外, 还要建立一套相匹配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从制度上防止特权思想和等级观念的泛滥, 严格打击腐败现象, 为公民主体意识的确立提供制度保障和可操作性。

(四) 加强法治思想的培育

在法制教育和文化传播上要注意体现人的主体性, 倡导人的存在价值和社会价值。国家、学校应将法制教育摆在很重要的地位。从法律角度来说, 要从根本上剔除人们灵魂深处封建毒瘤, 要让人们真正认识到自己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抛弃臣民思想, 要有主人翁责任感, 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和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根本权益。

(五) 培养良好的社会风气

中国的良好社会风气的培养要寻求思想和制度同步进行, 利己利他平衡, 好的传统不断传承。对于儒家千百年所形成的传统, 特别是优良传统, 要将这种道德诉求变成现实, 关键在于找到落实价值目标的具体的制度化的机制, 通过法律制度强制下形成好的生活习惯, 逐渐形成自然而然的道德风尚。其次在转变社会风气的过程中要在利己和利他之间寻求一个平衡, 而在利己和利他的时候, 对自己和他人都是一种优化, 是效益最好的状态。

四、结语

马克斯·韦伯曾经指出:“现代化就是建立在主体性上的合理和本土化, 主体性是现代化的基础和前提, 合理化是现代化的实质和核心, 本土化是现代化的途径和方式。”因此, 我国的现代化建设, 需要具有主体意识的公民。只有这样的公民才能将自己的全部精神和动力用于为我国创造出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而这反过来又会促进公民主体意识的发展, 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将逐步迈进良性循环轨道。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1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1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2]栾亚丽.论和谐社会的政治价值——民主、平等、公正、自由[J].湖北社会科学, 2006 (7) .[2]栾亚丽.论和谐社会的政治价值——民主、平等、公正、自由[J].湖北社会科学, 2006 (7) .

[3]郝明理.论新时代公民主体意识的建设论[J].西安联合大学学报, 2003 (1) .[3]郝明理.论新时代公民主体意识的建设论[J].西安联合大学学报, 2003 (1) .

公民意识培育论文 第2篇

汉寿县龙阳镇中心学校

刘献国

关键词:学生公民意识 培育

摘 要:公民意识是公民个人在国家社会中地位的自我认识。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是时代对素质教育的迫切要求,是青少年儿童成长的必然要求,是我国教育与国际接轨的迫切需要,它对于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所以在学校德育活动中,我们要把学生公民意识教育与课堂教学、实践活动、日常生活、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强化学生公民意识的培育。

中共中央颁发的《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对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作出了明确的要求:“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同时也对学校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学校德育作为道德建设的一项最重要的基础工程,担负着培养具有现代公民意识、遵守社会公德的合格公民的重任,它不仅关系到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发展。但我国中小学生公民意识的现状如何呢?

一、我国学生公民意识的现状

我国在新中国建立之前没有公民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宪法才确认“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国公民的历史还不到五十年,公民意识淡薄、公民素质较低已是不争的事实。最近,笔者在我县一所省级重点中学高一学生中进行了“公民意识”现状调查,在被调查的300名学生中,有10.2%的学生不知道自己是公民;37.5%的学生认为遵纪守法就是好公民;45.6%的学生认为公民权利来源于国家权力;27.2的学生对“只有法治才能使国家政治生活更加民主化”观点持反对意见。如果调查面向社会,调查的结果恐怕更令人担忧。我国公民意识的这种现状,主要是因为:首先,我国封建社会源远流长,封建意识对人的思想的束缚十分严重,可谓根深蒂固。而封建意识又同公民意识针锋相对的,在封建意识包围下,公民意识的生长举步维艰。其次,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十分落后,政治权力相对集中,特别是十年“文化大革命”,领袖至上,领导本位观念影响到人们思想的深处,因而公民意识成长的社会条件较差,而现代公民意识又是同高度发展的社会经济文化相辅相成的,是同高度发展的民主政治相辅相成的。再次,建国后的半个世界里,我国几乎没有进行过完整的公民意识教育,在我国教育目标中,找不到培养公民意识这一目标。以上种种原因,造成了我国公民意识淡薄,公民素质较差的现状。在现实生活中,公民缺乏民主、平等意识、主人翁意识。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认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但人们并不知道自己究竟有什么样的权利,更不知道要行使自己的权利,对领导之言行听之任之,以做“服从”的顺民为荣,对国家和社会发展漠不关心。还有不遵守社会公德,破坏公共财物,逃避社会责任等现象。所以,为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学校应加强中小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把培养下一代的公民意识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紧密联系起来。

二、培育学生公民意识的现实意义

一)、公民意识对于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是党中央在新时期向全党、全国人民提出的重要任务。建设一个“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胡锦涛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六个方面高度概括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其中,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原则,诚信友爱是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充满活力是和谐社会的发展动力,安定有序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规律。依据这一基本特征和要求,在当前形势下,公民意识的广泛确立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是时代对素质教育的迫切要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完善,中国的经济形成了多元化发展的格局,经济形式的多元化存在带来了人的思想观念的转变,同时也给素质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素质教育要求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审美艺术素质和劳动技术素质等多方面。德育肩负着培养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任务,在素质教育中属于首要地位,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发挥着导向、动力和保证作用。所以,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使其在未来瞬息万变的社会中具备一定的“生存能力”,是时代发展的需要。

三)、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是青少年儿童成长的必然要求。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社会公民教育意识是青少年儿童社会化的必然要求,社会化是“自然人”转变为“社会人”的过程。从个人方面说,任何个人要进入社会,取得社会成员的资格,就要接受社会的教化,就要遵守社会的公德。青少年儿童时期是一个人社会化进程的关键时期,是形成公民意识的关键时期,也是对其进行加强社会公德教育的关键时期。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社会公民教育也是青少年儿童全面发展和完美人格的必然要求

四)、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是我国教育与国际接轨的迫切需要。青少年公民意识培养是世界各国教育共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美国强调培养青少年的参与意识,社会责任和必备的道德品质;韩国把促进每一个公民完美的品格作为其教育目的;日本则指出要让孩子拥有“生存能力”,并把国际意识、民族意识、社会责任感等公民意识列入其中。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在《学习:内在的财富》一文指出要重视加强青少年学会与人共同生活等公民素质的培养。可见,注重现代公民意识培养是世界教育的共同趋势,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逐步世界经济大潮,中国教育也将全面走向世界舞台,公民意识的培养不能滞后。

三、公民意识的内涵

一)、公民意识的概念及实质 公民意识是公民个人在国家社会中地位的自我认识,也是公民自觉地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以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为思想来源,把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的自我认识。它围绕公民的权利义务关系,反映公民对待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之间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等等。它所强调的是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责任意识、公德意识、民主意识等基本道德意识。它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存在形式,是一种现代意识,是在现代法治下形成的民众意识,它表现为人们对“公民”作为国家政治、经济、法律等活动主体的一种心理认同与理性自觉。具体体现为视自己和他人为拥有自由权、有尊严、有价值的人,勇于维护自己和他人的自由权力、尊严和价值意识,这种意识还包括公民对于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感。

公民意识实质上是强调一个人在社会、国家中所处的地位以及个人对自己的政治地位、法律地位的自我认识。公民意识的教育是指以现代公民的本质特征为基本内容和基本目标而实现的各项教育活动的集合体。其核心是要使受教育者正确认识、积极负责地参与国家和社会共同生活,以发展国家社会为己任。

而就公民教育目标而言,教育目标旨在培养未来公民社会的基本单位,即具有权利意识、义务意识、自主意识、法治意识、纳税人意识、道德意识、生态意识、平等意识、科学理性意识等等,具有与时代共同进步能力的现代公民。

二)、公民意识的内容 公民意识的范围十分广泛,内容极为丰富。主要体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1、公民的参与意识。公民作为国家政治共同体成员,具有积极参与公共权力运行的主人意识,实质上是一种践行权力意识。在参与中公民才能切身体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逐渐形成理性的参与意识。

2、公民的监督意识。监督意识是权利制约权力的思想保障,国家权力受人民的监督是公民主权原则的核心所在。

3、公民的责任意识。公民履行与自己公民身份相适应的职责,公民在遇到有关国家政治和社会利益问题时,必须自觉维护公共利益而克服个别自我或本集团利益与人际关系。要求公民具备自省、自制与自治精神。

4、公民的规则意识。在民主化集中管理过程中,强调规则第一,即依据明确的规则来协调各种冲突,而不是由某个人或某个利益集团决定。“这些规则都是公民共同合意的结果,或通过国家予以确认或通过习俗加以强化。”

5、公民的权利意识。即通常所说的人权意识。与法律相适应的权利和义务观念,是“法律意识”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权利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力和利益,神圣不可侵犯。

四、在学校德育活动中培育学生公民意识的方法 第一,把学生公民意识教育与课堂教学结合起来。

公民意识教育是学生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能独立开设公民教育课的情况下,学校可以把公民意识教育融入学校德育中,把公民教育课与课堂教学结合起来。思想政治课是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思想教育的主阵地和主渠道,在思想政治课的教学中应该突出公民教育的内容,注重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和公民素质的提高。同时,学生公民意识教育还应该渗透在其他学科的教学中。

第二,把学生公民意识教育与实践活动结合起来。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公民道德建设的过程,是教育和实践相结合的过程。”相对于系统的公民意识教育而言, 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调查以及参观考察、团队活动、社区服务、学生干部的竞争和选举、为特殊群体的爱心募捐等实践活动是进行公民意识教育十分有效的手段。它更能增强人的亲身体验,对公民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的理解更加深刻,可以达到知行统一。这些活动能够帮助学生走出校园,走进社会,了解国情,一定程度上培养了他们的主人翁意识、社会责任感、民主意识和爱国精神。当前,公民意识教育存在重理论传授、轻行为养成的现象,我们有必要把实践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引导学生从身边的具体事情做起,逐渐走进社会,熟悉生活,逐步培养起公共责任感和公德意识。

第三,把学生公民意识教育与日常生活结合起来。

在学生日常生活中开展公民意识教育,有利于学生集体意识、竞争意识和合作精神的形成发展。校内生活的行为准则、价值观念,学校的日常规章制度、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是加强学生自理、自立能力和行为训练,提高公民意识和实际生活能力的重要途径。校园是学生生活的主要场所学校也是一个小社会,学生养成了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有助于他们今后适应大社会即公民社会的生活。

第四,把学生公民意识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

校园文化对学生的公民意识的培养既有显性约束力,又具有隐性感染力。因此,我们要努力建设校园文化。如通过培育学生精神提高大学生公民意识,学校的教育理念、管理风格、纪律规则、学习研风气、教师榜样、教育者的态度、人际交往方式、解决问题的方法和习惯、沟通信息的模式、与社会交往的形式等对学生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如广播站、校园网、宣传橱窗、学生刊物、专题讲座和大型集会等各种校园氛围对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具有特殊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能起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良好效果;再如通过设立校史陈列馆等弘扬民族精神和宣传道德理念的标志物,使学生接受无形的公民意识教育。

“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十七大报告的这一阐述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充分体现了我党对公民意识教育的高度重视。所以,学校在德育活动中强化对学生公民意识的培育,帮助学生逐步完成成熟的过程,使其具备作为未来公民社会基本单位的资格与条件,应该成为我国各级学校普遍关注的问题。

参考文献:

一、《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二、《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三、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四、黄向阳:《德育原理》

公民意识培育论文 第3篇

关键词:公民文化;公民意识;培育;对策

中图分类号:D66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04-0031-02

收稿日期:2011-12-21

作者简介:陈爱爱(1984-),女,山西中阳人,09级在读研究生,从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研究。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凸显了加强公民意识培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目前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时期,特别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直接带动了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由乡村型社会向城市化社会转变,由伦理化社会向民主法制化社会转变。因此,加强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势在必行。

一、加强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意义

首先,加强农民公民意识培育有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和农村法治建设,引导农民依法实行自己的民主权利,才能逐步实现农民的民主管理。因此,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具有加速和推动作用。新农村建设要求培养新型农民,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加强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是培养新型农民的主要内容。只有把传统农民造就成具有现代公民意识的新型农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有坚实的基础。

其次,加强农民公民意识培育有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农村社会资源缺乏,利益诉求和表达机制的不平衡,农村教育落后,农民素质偏低,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绊脚石。因而,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有利于早日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最后,加强农民公民意识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建设进程。公民意识作为与法治相伴而生的概念,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社会转型期,农民公民意识的缺失严重阻碍了我国依法治国的步伐。因此,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有助于推进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

二、农民公民意识培育面临的困境

目前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困境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为农村经济落后的影响,第三空间发展缓慢,政府职能划分不清,道德滑坡封建迷信现象屡见不鲜等方面。

1.农村经济落后的影响。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的发展影响并制约着政治的发展。只有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人们的物质需求得到较好满足时,人们才会关注到自己更高层次的需要是否被满足,包括政治参与和政治地位等。但由于多年来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制约,造成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农民,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民,关注更多的是物质生活上的问题,在政治问题上则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淡漠。加之市场经济对个人思想和行为的影响,人们更愿意选择能满足个人利益的经济活动,如外出打工等,可以说,普通村民拥有的经济实力不足,直接影响了他们参与政治的能力和热情。

2.第三空间发展缓慢。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一直缺乏“第三空间”的充分发展,即介于政府和个人之间的组织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开始实行村民自治,但政府的介入使得农民并不能成为一种与国家分享政治权力的自主力量,从本质上讲,村民自治制度是国家“供给”的,实际运行中的村民自治是村民自发性的民主要求与国家有意识的推动和介入相结合的产物。村民自治组织的缓慢发展没有给农民利益的诉求提供一个很好的平台。因此制约了农民公民意识的发展。

3.政府职能划分不清。由于历史原因,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实行农民自治,但是村委会更多地承担的是行政管理职能,而不是自治职能。只要村委会承担着来自上级政府的行政管理任务,那么它们的关系就非常可能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模式,而很难保持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政府介入并不一定不会带来村民自治质量的提高,事实上在不少地方存在着上级指定候选人、随意调整和撤换村委会成员等违规现象,这些负面的干预不仅使自治有名无实,而且也使国家与农民的关系重新趋于紧张。因此,乡镇政府太多的时候是扮演着管理者的角色领导着村委会的运行,阻碍了自治组织的发展和独立运行。让农民不能畅通表达利益诉求,不利于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

4.道德滑坡,封建迷信现象屡见不鲜。在有些地区乱倒垃圾,家庭暴力,儿女不孝,小偷小摸,打架斗殴,吸毒赌博等现象依然存在,这是我们进行公民教育所面临的很严峻的问题。封建迷信思想依然禁锢着个别农民的头脑,直接阻碍了公民教育工作在农村的顺利进行。还有一些地区受几千年封建社会形成的小农经济思想和小生产习惯势力的影响,多子多福的思想依然存在;父母是孩子们的第一任老师,有的父母就把迷信思想传给孩子,严重影响了下一代的成长;红白喜事,大操大办,规矩繁多,增加农民的负担。农民在封建迷信上花费了大量时间和金钱,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从而影响了农民的收入,使本来就贫困的农民更加贫困化,更不用说关心自身的权利,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管理和监督政府运行了。

三、当前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对策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应从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发展村民自治组织,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提高农民素质四个方面来培育农民公民意识。

第一,大力发展市场经济,为农村公民文化的培育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根据马克思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要培育农村公民文化,实现农村现代化转型,首先必须破除自然经济土壤和落后的生产方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实现农村的社会化商品化。一是帮助农民去除小农经济思想中残留的保守性、封闭性,鼓励农民走出去,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寻找适当的商机。二是鼓励农民积極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使农民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逐步减少政府对农业生产的干预,将生产经营自主权交还给农民,让农民按照市场的需求自主决定生产经营活动,使农民能够自觉主动地捕捉各种经济信息,参与市场竞争,从中获得最大利益。三是要为农民参与社会经济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尤其是市场体系和组织上的条件。须不断完善和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推动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政治参与的扩大,造就参与基础的多样化,并导致主动参与代替动员参与。

第二,应大力发展村民自治组织,有学者提出农村社会组织主要有两大功能,一是利用乡村社会内部的逻辑和规则推动社会自律,构造社会共识。二是节省社会运行成本。Larrydiamond、弗朗西斯·福山、罗伯特·帕特南等都认为,社团打破了社会隔离,允许人们相互合作,发现共同利益,获得组织技能,抑制了将个人目的置于公共利益之上的性情,从而创造公民共同体。在中国这样民主发育不足的国家比较现实的做法应该是在各种小规模或基层的自治组织中学会自治、找到平等的感觉,养成公民应有的自尊,才能为公民文化的成熟奠定基础,因此参与地方自治和各种自治性团体,被一些政治家视为公民的normalschool(标准的学校)。村民自治组织承担着极为重要的公民教育功能。

第三,政府应该转变角色,引导农民积极有序参与政治。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推动农民政治参与有序化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我国农村的民主政治发展时间不长,起点较低,农民的政治参与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缺陷和问题。此刻,乡镇政府就是要转变以往的管理型政府姿态,开始向服务型政府迈进。使得农民在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权利时,可以独立思考、独力判断、独立发表意见;参与讨论,提出建设性的批评与建议;要审查账目、审核问题、阅读讨论材料,真真正正地开始关心自的权利,关心政治,参与政治。

第四,大力发展教育,提高公民素质。素质低下的公民是无法参与政治的,许多政治思想家都强调对公民进行素质教育,柏拉图在所设想的理想国中就主张对公民进行素质教育,通过陶冶人的情操,培养人的道德,开发人的智慧,来适应民主生活的需要。在中国,孔子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孟子宣扬“内圣外王”,实际上就是把提高个人素质看做是政治的根本和基础,主张大力兴办教育,用统一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来教化民众。列宁指出:“文盲是处在政治之外的”,无知者是没有民主能力的。因此,在我国农村要全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彻底清除文盲半文盲,着力提高农民素质。运用电视网络传媒,援引真实案例和老百姓身边的实例真实有效具体地引导农民增强他的法治意识、参与意识、主体意识,让他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人。

参考文献:

[1]梁莹.社会资本与公民文化:理论回眸与简要比较[J].国家政治学院学报,2008,(1).

[2][美]阿尔蒙德,维巴.公民文化:五国的政治制度和民主[M].马殿君,等,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

[3]马浩杰.公民文化与现代法治[J].中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报,2008,(6).

[4]施雪华.公民政治、公民文化与西方代议制政府[J].晋阳学刊,2009,(1).

[5]唐玉.公民文化视野中的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湖州师范学院学报,2008,(8).

[6]刘义强.构建以社会自治功能为导向的农村社会组织机制[J].东南学术,2009,(1).

[7]赵泉民.乡民社会传统与中国农村的组织化[J].社会科学,2008,(11).

[8]刘洋.公民文化的构建与俄罗斯政治发展[J].西伯利亚研究2010,(4).

法治背景下公民意识的培育 第4篇

公民意识是某一法治国家的公民对于个人权利和义务的自我意识与认同的统称。它不仅包含了公民对于个人社会地位、权利、责任和基本规范的认知看法、情绪信念和思想观点, 以及公民由此而产生的自律、自觉、自我把握与体验;还包含人们对政治生活、社会行为的合理性、自身人格价值与道德评判的合法性、对自身获取权利与实现义务的理解, 以及公民由此而产生的对于社会群体的依恋与感应与各种情感、对社会和大自然审美心理的意向。

二、公民意识我国实行法治建设的重要影响

(一) 公民意识是现代化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

公民意识主要体现在公民观上。在现代化法治国家中, 公民作为特定社会成员, 对于法治建设、社会人际关系中的自我价值体现、个人行为规范具有高度的认知, 是法治国家理性建设的基础。而作为现代意识的一种, 公民意识是在政治体制下所构成的民众意识, 具有普遍性特点。这与专制社会制度强加给民众的精神束缚与控制有着本质的区别, 是人类意识进化的重要体现, 它既体现了民众统治者的地位, 同时也使民众作为被统治者, 能够更好地服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需要。基于民主政治体制下的法治状态中, 在法治国家所形成的社会伦理道德观念与公民的权利本位下, 公民参与国家公众事务、在反复熏陶与训练中逐渐构建起一种心理定势。

(二) 公民意识是法律秩序不断内化的重要心理基础

当一个国家逐渐进入法治社会后, 一方面要以伸张正义作为法律基础, 另一方面要以诠释法的精神作为公民理解法的社会基础。法的精神内化是一个不可逾越的过程, 对于法治国家建设具有重要的实践性意义。其核心旨在强化公民对于法的存在的认同与理解, 以此使国家权力资源实现优化配置。公民意识并非针对个体而言, 而是在日常政治生活中不断实践和渗透所获取的体验与积累。法治国家建设的最高境界并非单纯地构建法律制度体系或完善各项法律救济措施, 而是普遍体现在公民对于法律规范的主动遵守自觉执行上, 也就是守法意识的体现。可见, 法治国家的最高境界与公民法治意识发达程度是密不可分的。

(三) 公民意识是法治国家衡量政治和道德的标准

公民意识中蕴涵着普遍性的价值观与人生观, 是克服社会中不公正、不公平现象的必不可少的武器。首先, 公民接受并自觉遵守法律原则与政治习惯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 政府官员应当起带着作用, 自觉遵守法律原则与政治习惯。其次, 具备公民意识的公众积极参与政治活动是政治民主性、公正性实施的结果, 而并非流于形式的体现。公民意识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现代法治国家对于政府权力的限制、合理保护了公民权利。唯有公民思想意识水平提升了, 整体宪政素质才会提升。但由于我国传统社会形态时间较长, 正处于向现代社会转型的时期, 公民意识状态尚处于启蒙阶段, 与现代的公民意识标准尚有很大的差距, 这对于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讲, 牵绊着民主化法治化社会的进程。

三、培育符合法治精神的公民意识

(一) 强化市场经济, 为公民意识培育构建利益基础

公民意识是上层建筑, 而市场经济是经济基础, 二者在发展中是同步进行的。市场经济作为理性规则下的法治活动, 在运行中合法获取的利益是公民普遍追求的目标, 受到法律保护。在经济活动中, 公民遵守市场秩序、认可交易规则, 通过个人与社会国家的关系来体现自身的政治责任和社会地位等。契约则揭示了法治规则而非人治约定的随意性;再如自由交换、等价交易等则体现了选择自由与权利平等;最优利益的追求有效激发了民众的自主意识。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 制度相对不完善, 还需要政府主导构建社会价值体系和行为规范体系, 推动市场经济的法治建设, 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 通过构建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来引导公民积极参与自身权利维护和监督竞争, 提升市场的独立主体意识。

(二) 深化政治民主, 为公民意识培育构筑制度环境

法治国家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目标具有高度一致性, 从本质来看, 都是在构建民主和法治的体系, 为建立普遍的公民意识提供有效的保障要素。法治国家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都要求政府主动克减自身权力范围, 将更多权利赋予公民, 以充分保障制度的民主性;强化民主监督的权力与实施效果, 拓宽公民的参政渠道与空间, 完善公民利益的表达机制……其次, 社会力量不断壮大说明公民自我管理的意识在加强, 真正实现了民主自由和权益保障, 为公民意识的培育创造了积极完备的条件。

(三) 拓宽公民教育, 为公民意识培育拓展领域空间

拓宽公民教育方式的方式有很多:第一, 通过养成培育公民的基本理念, 全面发展家庭、学校各类公民教育。家长在家庭教育中通过民主角色和家庭结构, 为孩子树立行为榜样, 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孩子的行为;教师在学校教育中完善教育发展的途径、目标和方法, 制定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水平的教育大纲。第二, 通过社会实践培育公民的意识。人类通过实践来认知世界、改造世界, 公民意识是一种社会存在的反应, 是公民从事实践活动的内容所决定的。社会生活为培育公民意识提供了丰富内容和广阔空间, 公民意识的培育需要围绕公民自身的社会特性联系社会实践。在全社会提倡公民道德与法律素养的大环境中, 公民积极参与法治实践、遵守社会道德准绳, 是公民意识日臻成熟的体现。唯有培育出越来越多的具备法治意识与权利责任意识的合格公民, 国家和社会才能持续健康地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开展挫折教育,培育坚韧小公民 第5篇

——华严中心初中德育创新案例

挫折教育是指为了提高青少年在遇到挫折时,克服情绪低落、意志消沉的能力,而在事情发生前向青少年灌输振作精神、鼓舞斗志的理论,或事先拟置特定的环境让青少年置身其中,以增强青少年的心理适应能力的教育方式。近几年,华严中心初中针对青少年心理不成熟、承受能力弱的特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大力开展挫折教育。事实证明,挫折教育,激发了学生的潜能,打击了学生的骄傲情绪,培养了学生坚韧的意志,使学生真正学会了享受成功的喜悦,使学生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挫折教育”的起因。

老师和家长常常反映:孩子身高体健,头脑聪明,可偏偏性格脆弱;物质条件越来越优厚,而吃苦耐苦的意志力却越来越薄弱;听多了鼓励和夸奖,却受不了一丁点儿的批评;众星捧月、以自我为中心惯了,在被忽视和冷落的时候表现失常……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一则案例讲: 山东某县一名年仅8岁的小姑娘因被邻居怀疑偷钱而服毒自尽。由此联想到近年来见诸报端的类似事例,某小学生因考试不及格被罚款而自杀,某中学生因“老师把我同小流氓相提并论”而卧轨身亡,某中学生因考试成绩不理想受到家长批评而离家出走等,这说明,对学生进行挫折教育,培养其耐挫能力,提高其心理承受能力已势在必行。

二、“挫折教育”的组织形式。

我们赋予挫折教育以广阔的实践天地,以家庭、学校、社会这个三位一体的立体化教育网络为载体,关注每一位受教育者的个体生命健康成长的现实意义,充分整合与调动校内外教育资源,并且辅以多元化的评价激励手段,丰富学生的课内外生活,促进其健康成长。

“挫折教育”由华严中心初中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总负责。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初中主管德育的副校长担任组长,组员包括有全场各学校校长、各校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主任和各校全体班主任,以及华严农场中小学部分学生的家长代表。组织机构既包含学校教育工作者也包括校外教育工作者,有助于对孩子们的成长和活动的有效实施提供全面的引导和呵

护,中学由学生会和共青团牵头,小学由少先队牵头,组织具体实施,使活动取得成效,达到理想的目标。

三、“挫折教育”的活动方式。

1、利用晨会和班会,向学生贯彻遭受挫折的思想。

在现实生活中,不遭受挫折是不可能的,没有知识的人在现实生活

中是会处处碰壁的。因此,学校分管德育工作的领导和各校班主任,充分利用晨会和班会的时机,给学生贯彻遭受挫折的思想,让学生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不至于遭到挫折便束手无策。教育学生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有敢于面对现实的勇气,在逆境中也能够顺利走出来,满怀激情地拥抱生活。他们给学生讲解那些身处逆境仍然自强不息、奋力拼搏的人生经历,如:在一个漆黑的山洞中,在没有任何亮光可以凭借的情况下,意志顽强的人是如何走出这个山洞的;在地震过后的废墟中,没有水,缺乏氧气,坚强的人是怎样坚持直到获救的等等,这对于培养学生顽强的意志很有帮助的,并且让他们终生受益。这样,不仅培养了学生百折不挠的探究精神,而且提高了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

2、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人为地制造挫折

有些学生比较聪明,家庭条件好、成长顺利,在生活中遭到挫折的

机会很少。这种学生在顺境中应对自如,但一旦遭到挫折,便一撅不振,对生活失去信心。对于这样的学生,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便人为地设置障碍制造挫折,以训练其对逆境的忍受能力,以求更好地适应生活。如在考试中出一些比较难的题目让他们去做,他们可能费了好大的劲却无法得出正确的答案;或让他们与调皮捣蛋的同学合作某个实验,他们的想法和做法不能顺利实施,让其人为地遭受挫折,他们在遭受挫折的同时既加深了对知识的理解,又加深了对人的认识,这对于培养学生忍受挫折的能力是很有帮助的。

3、帮助学生提高耐挫能力,强化他们的心理素质。(1)树立榜样,提高耐挫能力。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教师们教育学生以从小就能立下远大志向的杰出人物为榜样,如“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周恩来等,从而教育学生从小树立崇高的理想和远大的目标,使“伟大的目的产生伟大的毅力。”

其次,教师有意识地为学生提供勇于战胜挫折的榜样。提供的榜样类型有:第一,中外名人中战胜挫折的典型范例。例如,忍辱不屈、发愤著史的司马迁;身残志坚、自强不息的张海迪;虽处境维艰但倔然自强的达尔文、曹雪芹等。第二,国内著名同龄人中的模范人物。

用七岁稚嫩双肩支撑着一个残破家庭的边荣唐等。

第三,学生身边的同学榜样。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用学校或班级里战胜挫折的同学榜样对学生进行教育。当学生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就会从这些闪光的形象中获取勇气和力量。

此外,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还以自己良好的耐挫心理、坚强的意志行动为学生树立榜样。例如,组织班级参加比赛成绩不理想时,坦然面对,不垂头丧气或怒气冲冲、迁怒学生,给学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2)开展实践活动,提高耐挫能力

除了日常学习和生活,学校还通过开展各种主题活动为学生创设受挫情境。例如远足、野营、下乡支农、军训等,在“吃苦活动”中自讨苦吃。学校还与家长取得联系,以团队组织为依托,开展“今天我当家”“怎样解决生活难题”等实践操作活动,以提高其生存能力、自理能力,作好迎接逆境,向挫折挑战的准备。

(3)培养孩子受挫的恢复能力。

乐观的孩子不是没有痛苦,而是很快摆脱,重新振奋。学校经常开展挫折活动,教育学生:“挫折教育”不仅能从别人或外界的给予中得到幸福,而且从内心深处激发出一种自找幸福的本能,唯有这样才能在挫折面前泰然处之,永远乐观。

四、“挫折教育”产生的成效。

“挫折教育”培养青少年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和乐观主义的生活态度,增强了学生敢于面对失败的勇气,提高了学生战胜挫折的能力。“挫折教育”还培养了孩子坚强的意志,增强了他们克服困难的勇气和信心。“挫折教育”既提高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又让他们学会了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而良好的人际关系正是战胜挫折的基础。总之,华严中心初中通过几年的挫折教育,使学生能够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

培育生态文明小公民 第6篇

多彩垃圾分类微课堂

走进一间课室,我们看到:孩子们和老师人手一部平板电脑,讲台上多媒体正在播放课件;老师手持电脑在课室内边走边讲,并不时点击电脑,提出问题;孩子们则时而思考后点击电脑作答,时而在小组探讨后由代表发送答案……每一个孩子都聚精会神,兴致盎然。这是麦海燕老师正在执教的五年级综合实践微课《自觉垃圾分类 共享低碳生活》的教学场景。

这节生动的垃圾分类主题微课包括六个环节:以视频《中国遭垃圾围城 生活在垃圾堆中的我们》导入微课,引出探究任务;通过自主阅读浏览和小组合作,各小组运用电子书从不同角度以不同形式汇报探究成果,其中,既有学生利用网络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认识,也有从网上收集的国内外分类垃圾桶图片展示,还有同学们制作的垃圾分类手抄报,以及身边的垃圾分类现象展示等;之后,完成垃圾分类知识竞赛,激励学生对垃圾分类形成基本概念;而后,通过互动游戏检测学习成果;而垃圾减量金点子和环保口号的设计,则教孩子如何正确参与垃圾分类,线上即时评比更是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教学节奏明快、即时互动,课堂秩序井然而不失活跃。孩子们或搜索网络资料,或交流探讨,或独立思考,在动手动脑中激活了思维,加深了对垃圾分类的认识。

在培正小学,垃圾分类早已成为课堂教学的常态内容。多年来,如何常态化地开展生态文明教育,一直是学校着力研究的课题。从垃圾分类开始,老师们扎实立足常态课堂,进行了不懈的探索。例如,语文和品德课程中本身就富含生态文明教育内容,科组老师结合教材内容,引导学生了解垃圾分类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数学科组结合统计学等知识,领着孩子们尝试统计分析垃圾分类数据,从数字上认识垃圾分类;英语科组则引导学生了解其他国家的垃圾分类做法,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科学科组更是发挥学科优势,整理垃圾分类知识问答,上传校园网,为同学们答疑解惑,拓展教学空间;信息科组则整合信息技术教学内容,引导学生查找资料,制作垃圾分类宣传电子报刊;音乐科组则教学生唱垃圾分类歌曲,用艺术感染学生,帮助他们养成生态意识……

而移动技术的引入,更为孩子们认识垃圾分类,形成生态意识,创设了更为生动的课堂学习环境。作为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近年来,学校致力于云环境下的教学创新行动研究,在广东省级课题《云环境下学校教育教学创新的行动研究》引领下,老师们探索借用现代化智慧教室系统推动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性与差异性,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着力培育培正孩子的思维品质和创新精神。为了让孩子们更好地认识垃圾分类,为践行垃圾分类、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奠定基础,老师们借助云环境制作了丰富多彩的垃圾分类微课,大胆探索垃圾分类教学,创新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前面我们看到麦老师执教的微课堂便是探索成果之一。在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逐步形成了校本生态文明教育微课程。

例如,低年级有《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为垃圾找个家——垃圾分类》《学会垃圾分类》《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中年级则开展《减少包装》《垃圾减量 美好环境》《纸想告诉你》《节约用纸 保护环境》等主题的教学;高年级则有《废旧信封制作花》《废纸变形记》《废纸变宝》《废纸新用——纸颜料制作》……以此为学生筛选网络资源,提供垃圾分类微课资源,用个性化的生态课堂引领孩子们从认识垃圾分类开始,了解生态文明知识,逐渐养成生命文明意识。

“校园小管家”在行动

生动有趣的生态微课极大丰富了孩子们的垃圾分类知识,孩子学得开心、用心,更产生了尝试行动的愿望。学校回应孩子们的积极性,创设了培正“小管家”这一岗位,激励孩子们身体力行,自觉践行垃圾分类,让孩子们真正成为垃圾分类和资源管理的主人,营建生态校园生活。

在培正小学,每个班级都有“小管家”。他们承担清洁卫生、垃圾分类回收、关电灯风扇等“家务事”。从这些班级小管家中,再选出校级“小管家”,实行竞争上岗。学校将节纸、节电、节水、垃圾分类、减排减污等成绩纳入“善正优秀班”“环境管理模范班”检查评比,由“小管家”每天负责检查、监督校园环境和垃圾分类实施情况。每隔两周,学校隆重评选、表彰“优秀校园小管家”,不断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

如今,学校每个班级都由学生自主设计和使用具有本班特色的资源分类回收箱。每周,由学校联系的公司进行分类回收。学生和公司工作人员一起统计回收情况,并登记在各班的资源分类回收爱心卡上。期末,学校将各班回收垃圾所得款项用于购买树苗,为学校所属社区增添绿意。

老师们更是以身作则,从办公室用纸开始,力行环保。学校建立教师级组(个人)使用纸张登记制度,除上交材料和档案需要外,所有复印纸双面使用。学校积极推进电子政务,推行无纸化办公。期末,由教导处组织回收教学参考资料,留到下学年循环使用。每月,通过节纸、节电、资源分类回收等项目,开展文明环保办公室评比。这一评比也成为孩子们关注的焦点,师生一起身体力行,认真实施垃圾分类,养成绿色生活习惯。

随着垃圾分类的践行,孩子们开始将行动的目光洒向校园的每一个细节。在孩子们的倡议下,学校集体食堂不再使用一次性餐具;在中午搭食师生中倡导“光盘行动”,减少垃圾排量,养成节约粮食的好习惯;食堂专设收集桶,午餐时间,每个课室也会摆放标有刻度的专用小收集桶,师生自觉将食物残渣、瓜皮果核等投入桶内,力行垃圾分类。每天12:20,校园“小管家”到各班登记数量,12:30后由厨工运送倒入食堂专设的大收集桶内;晚上由公司运走回收餐厨垃圾,并在保安室专设记录本登记数量。用数字让师生看到垃圾分类、减量的成果。

学校还获得专业环保公司的支持,为学校配送厨余处理机。科学科组带领学生环保科技小组开展研究性学习,尝试将厨余转化为肥料,用于天台生物园部分蔬菜的种植。以此为孩子们建立环境科学体验活动园地,启迪学生思维,培养其探究如何科学处理垃圾的兴趣。

现在,培正的孩子都自带手帕和水壶(水杯)回校,饮料逐渐淡出了孩子的视野;校园里鲜有人使用纸巾,更鲜见乱丢垃圾的现象。孩子们踊跃参加“校服转转”和“易书俱乐部”活动,养成了循环再用、节能减排的好习惯。“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的观念深入人心,师生一起营建着美丽的生态校园生活。

社区生态风尚我引领

“欢笑带走,爱心留下”“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欢迎光临二(7)‘吧’”……走进培正小学的操场,只见人头攒动,彩球飘舞。这里既有广府庙会式的摊位,也有喜庆洋洋的小档口,童稚悦耳的叫卖声此起彼伏。这是培正小学“学雷锋建生态文明 齐行动促垃圾减排”——“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50周年纪念日系列活动的现场。

当天的活动包括垃圾分类成果展示和爱心义卖等,并邀请了家长和社区人士参加。启动大会上,广东省科普艺术团45名年迈的文艺志愿者进行了“颂雷锋讲环保、垃圾分类我最棒”优秀节目展演,为培正学子鼓劲。活动中,孩子们展示了丰富的行动成果,有寒假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成果、垃圾分类示范家庭表彰、善正志愿团小分队进社区志愿服务回顾等;孩子们还向花都区红棉小学师生代表赠送了书籍。在“爱心义卖驿站”,孩子们回收有用资源义卖筹得善款约合人民币49065.9元,全部捐给了广东省红领巾基金。这样的活动既培育了孩子们学习雷锋、助人为乐的优秀品质,更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美德,用实际行动践行和推广垃圾分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而这只是培正争取家庭和社区支持,推广垃圾分类,引领生态社区建设的一个缩影。多年来,学校以垃圾分类活动为契机,争取家庭和社区的参与,不仅增强了孩子们的生态文明意识,更引领了社会良好风尚。例如,中国民间节日较多,而民间庆祝节日最易产生不合理消费和浪费资源的现象。针对这一现象,学校提出,践行绿色生活从节日开始,并开展了“节日垃圾减量”亲子行动,逐渐成为广大家长和学生最喜爱的品牌活动。

每年中秋节,学校都会举行“中秋节月饼盒再用创意设计比赛”;教师节则倡导大家齐过“绿色教师节”,主张学生不花钱,利用废旧物亲手制作礼物送给老师。孩子们或用塑料瓶罐制作花束,或用废旧卡纸制作心意卡,活用旧报纸折叠千纸鹤……孩子们赋予“垃圾”精彩创意和拳拳心意。去年春节,学校开展了“利是封再用,美化家居作品创作比赛”,并在四至六年级开展了“盆栽年桔分类回收”综合实践活动。据统计,共有843个家庭参加了活动,合计减少垃圾排放约11.5吨。开学前,学校动员全校同学回收家庭打算弃置的花盆和观赏年花,共有177个同学捐献了186盆花卉盆栽植物和55个花盆,学校将其全都循环再用。孩子们看到自己践行垃圾分类回收的行动成果,真切体验到垃圾分类,资源循环再用的过程,生态文明意识不断增强。

如今,培正人的垃圾分类已经习惯成自然。每逢节假日,孩子们都会积极发动“合理消费、源头减排”活动,号召家长、社区一起践行垃圾分类,共创生态家园。例如,学生倡议家长尝试网上拜祭,或尽量使用可循环再用的拜祭品,减少过量购买节日用品;五一假期,孩子们积极开展“节日垃圾减量亲子行动”,与家人一起度过一个绿色假期:坚持实施垃圾分类,可回收物能卖就拿去卖,做到循环利用;选购简单包装的节日礼品或环保礼品;外出餐饮注意节约粮食,减少浪费;外出旅游不随地丢垃圾,自觉按垃圾分类指引投放等。从源头减少垃圾排放,控制过度购物,引领社会合理消费、节能减量的良好风尚。《羊城晚报》《南方日报》及广州电视台、南方电视台纷纷报道了学校的垃圾分类行动,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联动共建生态家园

学校深知,推广垃圾分类,培养儿童的生态意识,需要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努力,而生态环境的营建更需要每一个人的努力。为此,学校积极争取兄弟学校、家长和社区的支持,以形式多样的联合行动,推广垃圾分类,共同营建生态家园。

生态文明齐来建,保护环境新风尚。垃圾分类要科学,垃圾减量靠大家。

废纸塑料不能丢,集中回收再利用。爱惜粮食不浪费,厨余垃圾要减少。

有害垃圾不乱丢,白色污染要抵制。杜绝浪费好习惯,节约水电和纸张。

距离不远用脚走,减少机动车污染。绿色植物多种植,低碳生活真幸福。

珍惜资源广宣传,合理消费品德好。环境友好型校园,节能减排创新章。

这是由学校生态委员会发动师生家长共同制定的《东山培正小学生态规章》。学校将垃圾分类项目融入发展计划和社区可持续发展活动,并以规章为指引,不断创新环境教育宣传思路,推广垃圾分类。例如,学校通过同学会向各地培正学校发起倡议,以“培正联盟”带动跨地区多校行动。各地培正学校代表相约齐赴白云山云溪生态公园,举行了“培正同门学校环保互动协会”成立仪式,启动“节能减排,培正行动”,推动跨地区的节能减排学校行动。

学校邀请香港培正小学校监、香港公开大学科技学院院长、环境与应用科学课程主任、“香港绿色力量”会长何建宗教授,为学校与西关培正近三百多名师生作了题为《地球好管家,蓝天碧水在我手中》的讲座。同时,学校组织党团员、家长委员会代表及学生一百多人奔赴梧州培正学校,开展“善正童心,放飞绿色梦想”环保交流活动。师生为梧州培正学校捐赠了3860套旧校服,3981本图书,并用学生拍卖旧玩具和生活用品筹得的资金,为他们建起电脑室和多媒体教学平台,更为梧州培正师生带去了废物回收处理方法和可持续发展的环保理念。

垃圾分类项目的实施与推广,使学校、家庭、社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密切合作与互动。家长们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更身体力行实施垃圾分类。学校则派发家庭学习资料,为家长配合老师进行实践活动给予具体指引。同时,学校与多个社区团体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共建学生开展垃圾分类实践活动基地。

今天的培正,生态文明已成为常态教育内容,更成为培正人的常态行为。2014年,国际环境教育基金会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授予培正国际生态学校绿旗荣誉。生态文明建设任重而道远,培正人将秉持“至善至正”的精神,不断践行生态文明。

(作者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东山培正小学

广东广州 510000)

我国公民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及培育 第7篇

一、中国公民的法律意识现存的问题

现阶段, 我国大多数公民对法律缺乏足够的认识, 法律素质不高, 没有把法律作为评判是非的主要标准;中国传统的人情观念依然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模式;人们对市场经济认识不够, 不能正确理解市场经济的本质和权利与义务关系, 有时为了一己私利而采取违法手段危害集体和社会的利益;官本位、官僚思想依然存在, 滥用权利和以权代法等现象经常发生。影响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现状的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公民的法律素质不高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经常性的法律普及教育, 但是由于我国法律教育起步较晚, 法律基础薄弱, 整体来说, 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不强, 需要进一步提高。具体表现为:1.立法机关和立法者的法律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 我国在立法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良现象, 如地方保护主义, 立法程序不够严格, 有些草率, 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2.执法机关和执法者的法律意识还不能够满足现代法治的要求。在我国执法的实际过程中存在执法不严、效率低下和违规执法等现象。3.公民的法律观念较为落后。中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存在误区, 普遍认为自己是守法的主体, 把将国家机关排除在外。

(二) 公民缺乏权利意识

中国人没有用法律维护自己利益的习惯和观念, 不善于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在普通人的思维中, 法律和刑法概念是等同的, 片面的遵守法律、维护法律, 但是不知道法律还赋予公民许多权利。公民对自身权利认识不够, 不能够正确的认识权利和义务的辩证关系, 引起不能理性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实现权利与义务统一。另外, 还存在权力滥用现象。

(三) 缺乏对法律的足够认识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中国的立法机关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颁布了一大批法律法规。但是, 在大量的法律法规和频繁的法律修改背后也存在一些隐患。公民面对大量的立法产品和众多的法律条文, 既看不懂, 也不理解, 更别提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即使是法律方面的学者、专家也不能全面掌握。法律的大量增加和经常性的修订, 结果导致公民对法律的陌生, 对法律法规的不信任感也会增加, 缺乏对法律的尊重和依赖。

(四) 法律意识的发展水平不均衡

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发展水平是不均衡的, 由于区域、经济条件和学历的差别, 法律意识的高低也表现出很大的差异。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 受市场经济的影响, 一般文明程度会高一些, 文化素质会高一些, 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法律意识不断加强, 权利与义务观念比较强烈。当然, 即使在同一地区, 不同公民也会表现出很大的差异, 经济发达地区也有文盲和半文盲, 不知道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或片面追求利益, 滥用权力。

二、培养和强化公民法律意识的对策

(一) 实行民主政治和维护人权

民主政治是国家实现法治化的条件之一, 而法治社会的重要目标就是保护公民的人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 对经济发展具有双重作用, 良好的法律可以促进经济发展, 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制度和规则保障, 而法律的落后或不完备则可以成为约束经济发展的瓶颈。经济社会的发展, 人民的幸福要求我们实行民主政治, 便于人们行使权力, 维护自己利益, 提高劳动的积极性, 促进社会加速发展。

实行法治的重要目的是保护人权, 约束国家权力, 是人民享受法律之下的自由生活。保护人权是实行法治的目的, 实行法治意味着对政府的权利进行约束, 其目的还是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制定良好的法律, 对于保护人权, 满足人们基本的价值需求, 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 约束政府和公务人员的行为

法治精神的培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需要经过实践的锻炼, 公民只有经常运用法律, 才能够逐渐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

1.司法要公正

法治主要包括立法和执法两个方面, 立法是依据和前提, 是解决社会冲突的规则, 为执法人的活动提供准则。执法是司法活动的关键环节, 执法不公, 意味着法治的失败。执法环节是调节社会冲突和矛盾的过程, 依据法律对现实生活中的社会关系进行调节, 监督法律条文在社会中的施行状况, 贯彻落实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

2.提高党员和干部的守法意识

中国共产党党员特别是领导人员, 要带头遵守法律, 敬畏法律, 严格依法办事, 起到率先垂范的作用, 如果党员违背法律, 要依法追究责任, 进行严惩。党员干部的作风及其对待法律的态度, 对普通公民的法律意识影响巨大, 深刻影响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基, 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败。

3.强化法律的监督机制

为了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 促进公正执法, 我们必须建立法律监督机制, 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 增强对法律的信仰。监督的到位有力, 法律执行和法律作用的发挥就会得到有效保障。无论是在司法领域、执法领域还是在经济领域, 必须加大监督力度, 依法严惩腐败行为。

(三) 树立规则意识

中国特色的法治社会建设, 需要一定的法律文化基础。法律文化的内容非常广泛, 其中规则意识是最重要的内容。要积极的创造条件, 为规则意识生长提供土壤, 营造一种公正、公开、公平的精神环境, 树立尊重规则, 人人遵纪守法的法治观念。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一些成就, 但还存在很多问题, 公民法律素质不高, 缺乏权利意识, 对立法产品的认识度不足, 法律意识的发展不平衡。我们要提倡民主和人权保护, 规范政府及公务员法律行为, 树立规则意识, 以培养和强化公民的法律意识。

关键词:公民法律意识,问题,培养对策

参考文献

[1]黄辉.法律意识形态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0.

[2]柯卫.当代中国法治的主体基础[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7.

[3]夏勇.走向权利的时代[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5.

公民意识培育论文 第8篇

一、公民道德责任意识的培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公民道德的本质是思考人自身各方面的和谐、个人与他人的和谐、个人与社会的和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自身各方面的和谐。

社会当中每一个人自身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一个人要具有较强的体魄、良好的精神面貌才能更好的协调个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人自身各方面的和谐就是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指人的身体与精神、能力与道德、言论和行为等各方面的发展。树立健康、积极向上的道德观念,是人自身达到自我的和谐。

(二)个人和他人的和谐。

人是社会的产物,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生存无时无刻不与其他人产生各种各样的关系,每个人都是多种社会角色的统一体。这就要求我们在与人相处的过程当中运用伦理道德,并承担相应的道德责任。每个人身上的关系包括个人与社会的和谐。个人要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家庭美德等。在与人交往的过程当中做到和谐相处。

二、公民道德责任意识的培育是经济健康发展的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呈现迅速发展的趋势,但随之而来的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最突出的表现是:坑蒙拐骗、假冒伪劣、行贿受贿,这就要求我们要大力加强公民道德责任意识的培育,以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从个人方面来看,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我国的公民道德必须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集体主义为原则的,这就要求每位公民在个人经济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人利益应该服从国家、集体的利益。

要培养公民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道德理念,才能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从个人与他人的经济关系方面来看,当今社会所表现出来的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道德缺失现象屡见不鲜,我国近年来的食品安全事件有“苏丹红”、“三聚氰胺”、“地沟油”、“树胶蜂胶”、“化学火锅”、“假鸡蛋”、“合成豆腐”…

…隐藏在这些问题背后的不单单是经济利益的驱使,还有各企业单位道德责任意识的缺失,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到维护百姓的生命与健康权利,也不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的障碍,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减慢。培育公民责任道德意识,使企业的行为适应并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

三、公民道德责任意识的培育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需要

中国古人就对道德有了很深的认识,道德作为人类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意识形态,也有它自己历史发展的延续性。具体表现为今天我们所说的公民道德规范。

(一)自我方面,“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儒家思想传统中知识分子所尊崇的信条,也是孟子教育他弟子的一句名言,意思是说“正人必先正己,治国必先治家”,以自我完善为基础和出发点,进而通过治理家庭,直到平定天下。

可见自我修养在儒学当中占据极其重要地位的,在今天培育公民道德责任意识的过程中,是要继承古代传统美德并将其弘扬下去的,只有在肯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并将其内化为公民道德责任意识的基础之上,才能将其发扬光大。

(二)个人与他人方面,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中国具有五千多年的悠久历史,孔子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后来墨子也提出“兼相爱,交相利”以利人为目的作为人与人交往的基本准则,这些都是在当时历史时期对个人在与他人交往的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具有相当大的历史意义。

也是中国古人传承下来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至今仍在沿用。当今社会对于公民道德责任意识的培养也要符合我们这个时代的基本状况,也要建立起适应当今时代的“人伦纲常”并要内化为每个人的思想信仰,使其指导每个人的实践活动。

(三)个人与社会方面,《论语·颜渊》当中有一个孔子学说中的重要概念“克己复礼”孔子对这句话的解释是要努力约束自己,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礼的要求。

如果能够真正做到这一点,就可以达到理想的境界了。“克己”的真正含义就是战胜自我的私欲,它是站在个人要服从社会的角度的,主张以社会为本,强调个人对社会的义务,并且更加注重道德的教化作用。我们今天所提倡的集体主义原则是在符合当今社会基本状况的基础之上对孔子这一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仍然要培育公民责任道德意识,并在此基础上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公民意识培育论文 第9篇

发展与完善学生的人格, 把学生培养成合格的社会公民是教师道义上的责任, 事关学生的人生幸福和社会的和谐。

一、平衡教育的基本矛盾, 事关学生社会公民素养的形成

任何学科的教育都存在学科的“知识方面”与“教育方面”, 例如, 数学教育就存在“知识方面”和“教育方面”, 其它学科教育也同样存在“知识方面”和“教育方面”。“知识方面”是关于学科的知识、内容体系的教学, 侧重点在学科的科学性;而“教育方面”则主要是培育学生的人格品质、道德修养等, 侧重点在于人文素养。学科的“知识方面”与“教育方面”构成学科教育的基本矛盾, 教师要处理好这一基本矛盾, 过于偏重某一方面, 都会造成教育的失衡, 导致畸形教育的出现。

“知识方面”的教学是很重要, 关系到学生的成绩和学校的“实利”, 从而导致以“实利”作为教育目的的大有人在。显然, 科学是有用的知识, 可以给人类带来了财富和成功, 但获得知识只是教育的一部分, 且学生获得的知识应是有血有肉的科学知识! 蔡元培先生也不反对培养专门人才, 认为是“目前的急务”, 但培养人格更重要———“国民人格完善与否, 则事关国家的隆盛。”20世纪90年代初, 美国数学教师全国委员会 ( NCMT) 在其《学校数学课程和评估的标准》中就提出了数学教育的四个“社会目标”: ( 1) 具有良好的数学素养的劳动者; (2) 终身学习的能力; (3) 平等的教育; (4) 明智的选民。四个“社会目标”的指向是把学生培养为能履行“公民”职责和为社会所认可、需要的人。数学学科的教育有如此目标, 其它学科的教育也应有所但当。

只注重“科学知识”的教学, 很大原因是受到了19世纪八十年代英国哲学家斯宾塞写的《什么知识最有价值》一书的影响。书中论述: 最有价值的知识是科学, 这个论断在当时是有积极意义的, 但明显存在其历史的局限性。论断忽略了教育中人的因素, 唯利而舍意, 是一个物质至上、典型的实用主义的答案, 只追求对社会“有用”的。随着时代的发展, 对“最有价值的知识是科学”的认识也逐渐深刻, 雅斯贝尔斯就指出只注重科学知识的教育是教育中的“唯利是图”, 违反了教育的本原, 教育要体现人的主体性, 回归人本主义教育。

二、社会公民意识的培养需要有灵魂的教育

我们欣喜地看到,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 -2020年) 》的战略主题中提到:“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 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 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 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在“实利”仍作为教育的主要目的时, 给教师提出了更加严峻的挑战:如何把人文教育融入学科知识教学中, 实现教育的平衡, 把学生培养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健全的人。健全的人意指全面发展, 不但具有学科的科学知识与素养, 而且兼备实实在在的人文素养———有自强的意识、自尊自重的精神、自立的能力; 有高尚的道德品质;有担当责任的勇气;有明辨是非的知识; 有公平民主的观念。实际上, 这就是有灵魂的教育。

有灵魂的教育, 要首先反思一些社会性的事件, 这些事件实际上起到了一种社会价值观的引导作用。目前, 在社会价值观的引导上问题不少, 出现了偏差, 有时还相当严重。对还不能明辨是非的中、小学生误导很大, 造成学生有时分不清什么是正确的价值观。例如, 有一种普遍现象, 看一所学校的好与差, 就是以这个学校是否培养出高官显贵、明星与富翁作为标准, 否则, 就认为这个学校不是好学校。对这些人的人格修养、道德品质等“看不见”却很重要的东西, 却往往漠视无睹, 一概不问, 想当然地认为这些人就是模范公民。一旦这些人出现负面新闻或做了坏事时, 媒体亦或社会就会为其找开脱的理由, 让年轻一代误认为这些“负面新闻或做了的坏事”都没什么, 我们也可以去做。再举一例, “干露露”现在成为网络、媒体的热点新闻, 暴露的不能在暴露了, 已远远超出了社会的道德底线, 对学生的教育影响是非常负面的, 社会的相关部门早就应该加以规范和约束。目前的这些情况, 不仅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的大力工作, 也需要社会各个部门的协调配合, 给学生以正确的社会道德、人格品质、公民意识等培养的引导。

有灵魂的教育, 既是时代的需要和呼唤, 也是教育的宗旨, 同时也是教育赋予教师的使命。

“大学之道, 在明明德, 在新民, 在止于至善。”在这一点上, 中西方的教育是有共识的, 哈佛大学的教育理念:人才, 先成人, 后成才, 这说明“人”乃“才”之根本。实际上, 哈佛大学教育体系也是这么安排的, 大学教育重点在“成人”, 研究生教育重点才在“成才”。环顾当前社会, 我们都有深深的体会, “成人”先于“成才”对个人和社会都是利大于弊。上世纪40年代, 潘光旦先生就指出:“如果学校培养的只是有一技之长, 但无人文情怀而又自以为是的专家, 这样的人只能‘是一个畸形的人、零碎的人、不健全的人’。这样的人越多, 合作就越困难, 冲突就越多, ‘国家的和谐康泰越不可闻’”。

雅斯贝尔斯指出:“教育是人的灵魂的教育, 而非理智知识和认识的堆积……教育本身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 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 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如果一种教育未能触及到人的灵魂, 未能引起人的灵魂深处的变革, 它就不成其为教育。”有灵魂的教育, 简而言之, 即是对真、善、美的追求, 将培养有德性、有教养的人置于第一位。“真关于求知, 善关于意, 美关于情。人能知, 就有好奇心, 就要求知, 就要辨别真伪, 寻求真理。人能发意志, 就要想好, 就要趋善避恶, 造就人生幸福。人能动情感, 就爱美, 就喜欢创造艺术, 欣赏人生自然中的美妙境界。求知、想好、爱美, 三者都是人类天性;人生来就有真善美的需要, 真善美具备, 人生才完美……教育的功用就在顺应人类求知、想好、爱美的天性, 使一个人在这三方面得到最大限度的调和的发展, 以达到完美的生活”。

有灵魂的教育要有“开放教育”的态度。现在的教育不能局限在校内和教材, 而应把教育放在整个社会和文化的背景中。可以围绕某一具体“问题”, 把生活的、历史的、现实的内容进行整合与融合, 向学生呈现某种“社会文化形式”的异同及背景原因。

三、有灵魂的教育———教师的可为

有灵魂的教育, 目的是为了追求学生能获得教育的幸福, 这是社会赋予教师的责任和使命。作为教师, 在基于平衡教育基本矛盾的前提下, 把“成人”教育置于教育的首义。

首先, 发挥教师的“价值引导”作用。教师相对于学生来说, 处于文化的优势, 道义上, 教师必须负起“价值引导”的作用。“价值引导”重在启发, 原北大校长蒋梦麟先生说的好: “教育如果不能启发一个人的理想、希望和意志, 单单强调学生的兴趣, 那是舍本逐末的办法。”即使在欧几里得那里:“学习几何学是为了引导灵魂接近真理和和激发哲学情绪, 以便了解关于永恒存在的知识, 进而掌握“善”的本质和形式。”

“价值引导”需要教师的言行一致, 在学生中建立威信, 受到学生的崇拜与尊敬。教师以自己的人格力量打动学生, 以自己的高尚的道德品质影响学生, 以自己对卑劣行为的憎恶和对崇高人格的景仰来塑造学生。好的教师绝不能为取媚他人而随意创作 ( 教育学生) 、随意改变自己的思想, 只有视学生的教育幸福为自己灵魂存在方式的教师, 才能“寓教于乐”。在自然的状态下、不知不觉地影响和教育了学生。

“价值引导”的最重要途径是师生间的思想“冲突”, 坦诚地交流, 并不能能完全了解学生的想法。与学生思想的“冲突”是“价值引导”的最佳方式, 师生间的思想“冲突”不是两个人的简单对话“冲突”, 而是两种不同思想、不同思维方式、不同文化理解的“冲突”。师生间的思想“冲突”是对教师的教育智慧、渊博知识与文化素养的考验。“冲突”只要在健康氛围中进行, 那么, “冲突”就有教育价值。“冲突”就可以使学生心灵深处的东西在碰撞中浮出水面, 带领学生共同探讨人身价值、人性的本意。

其次, 创建教师引领、学生为主体的“学习共同体”, 建设“教室文化”。教室作为学生学习最重要的场所, 其学习氛围的浓度、文化气息的强度都会影响到学生的学习。“学习共同体”是“社会建构主义”学习的需要, 学习活动也是一种社会实践, 具有社会性, 而个人实践存在易谬性和局限性, , “学习共同体”中的集体学习有相互交流、评估的机会, 避免个人建构主义对学习的消极影响。同时, “学习共同体”的建立也是基于以下因素的考虑:一是自主、自我教育应当成为教育的首选, 是真的有效教育。教育过程中, 应追求教师的引导下, 学生自主地规划自己的学习, 享有学习的自由权。“我一直认为真正的教育是自我教育……教育者的使命是把受教育者引到自我教育的道路上。教育的过程是让受教育者在实践中自我练习、自我学习和成长”。二是良好的“人际关系”也是好的“学习共同体”的重要标准, “学习共同体”中不仅要注重认知因素, 也要高度重视“情感”等非认知因素, 如此, 才能有效提高学习效率。

四、结束语

教育不断面临新问题, 既是挑战, 也是荣耀。教育研究需要教师不断回顾、总结与反思, 也需要教师自主地前行, 更需要教师有自己的思想, “思维方式是一切文化的主体设计者和承担者”。有探求的愿望和永无止境的责任心, 就会有希望, 有所收获。

参考文献

[1]杨承运.蔡元培教育思想的时代意义.2005.

[2]刘铁芳.回到原点——时代冲突中的教育理念[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6.154.128.

[3]朱光潜.无言之美[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5.237.

[4]蒋梦麟, 曲士培.蒋梦麟教育论著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1995.303.

[5]雅斯贝尔斯著.什么是教育[M].邹近译.上海:三联出版社, 1991.34.

公民意识培育论文 第10篇

1 高校学生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现状分析

1.1 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对高校学生的影响较大

在笔者的调查中发现, 有近一半的受调查学生认为父母的教育对自身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形成有影响, 有三分之一的学生认为有很大的影响。大部分的父母都对子女进行了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教育, 说明父母的教育对孩子还是有一定的影响作用。

根据调查结果可以看出, 社会环境在很大程度上会造成高校学生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 也就是说, 目前社会没能营造出良好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氛围。社会上许多道德缺失或违纪违法的负面情况还是时常能看到, 这对大学生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还是存在着许多的负面影响。

1.2 高校未能营造良好的校园培育环境

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 只有接近三分之一的高校学生认为高校的课堂教育和相关活动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甚至有超过一半的大学生认为其意义不大。

虽然现在高校普遍开展了形势与政策课、大学生心理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课程或活动, 课程内容与活动大多数和社会问题挂钩, 这有利于大学生了解国家现状, 提高自己的责任意识。但是课程过于理论化, 学生缺少社会实践机会, 这就降低了大学生对这门课的学习兴趣, 更多的是为了应付考试拿学分。高校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和社会责任感培育, 通常由辅导员、班主任或其他学生工作相关的老师负责, 因此导致教育成效不尽如人意。

1.3 高校学生对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认知有限

大学生们普遍认为民主意识和公德道德意识、责任意识比较重要, 而在现实生活中, 大学生更为注重责任意识, 忽略了民主意识和公民道德意识。大约有一半左右的学生明白“我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但认识得不够深刻。

同时, 大部分高校学生认为“当今大学生社会责任感”一般, 这也说明了当前高校学生表现出来的社会责任感不强, 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1.4 高校学生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相对薄弱

笔者发现, 有近半的受调查学生表示“如果发现政府工作存在不合理或者漏洞”, 需要“看情况, 如果是关系到自身重大利益的话, 就会向有关部门反映”, 这部分学生只会在遇到关乎自身利益的问题时, 才会真正履行公民义务和担当社会责任。

高校学生对“大学期间, 对于班级选举等民主选举的态度”, 有46.3%的选择“正常参与, 投票还算认真”, 由此看出, 近半大学生没有真正带有强烈的公民意识和责任感去参与政治生活。甚至有小部分大学生选择“毫不关心, 一张选票起不了多大作用”。

2 大学生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影响因素分析

2.1 社会环境因素

(1) 部分大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及与同学相处时注重个人利益, 甚至为了个人利益而忽视了道德法律法规, 这成为导致大学生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

(2) 在中西方文化不断融合的今天, 不同思想文化也在激烈碰撞, 各种腐朽落后的思想也使得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逐渐下降。

(3) 新媒体给人们带来了“足不出户, 知晓天下事”的机会。但凡事具有两面性, 由于现在网络信息的大量传播, 导致信息良莠不齐, 容易为不法分子提供了传播不良信息的机会, 大学生还处于学习发展阶段, 缺乏对信息的辨别能力, 容易使大学生形成不良的价值观, 不利于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的形成。

2.2 家庭环境因素

家庭结构、父母教育方式、父母关系的和谐程度等, 对子女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形成也有一定的影响。如今独生子女也越来越多, 由于物质的丰富和父母对子女的呵护, 造成了部分大学生养成了一种养尊处优、自私自利的性格。父母的溺爱也导致了大学生以个人为中心, 注重个人利益, 很少从集体利益出发, 对周围的事情漠不关心。在中国的应试教育环境下, 学生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 许多父母认为只要孩子的学习成绩好就可以了, 忽视了公民意识、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教育。

2.3 高校校园环境营造不到位

班集体的建设对大学生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培育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经常召开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等主题班会, 对于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是有促进作用的。

开展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 对于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文化素质, 提升集体意识、奉献意识都具有一定的作用。目前, 高校都会开展有关提高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活动, 例如团日活动、志愿者活动等。大多数学生都愿意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者活动, 通过座谈会或讲座提升自身的责任意识, 通过参加团组织 (民主) 生活会等班级活动来提高自己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但是对于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和其它课堂活动的自愿参与程度并不高。

2.4 高校学生知行不一

当代大学生对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基本内容都有一定的认知和了解, 但这仅仅是感性上的认识, 在日常生活中缺乏实际行动, 没有上升到理性认知的层面, 存在着知行不一的情况。

学生的身份决定了他们还是一个自我发展不完善的人, 知识、经验、能力都还在逐渐形成过程中, 哪些行为能做, 哪些行为不能做, 他们并不是都清楚。还有许多与自己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德育规范、社会规范, 他们并不知道。特别是当今的大学生奉行实用主义与功利主义, 对自己的行为缺乏客观、公正的判断, 往往是以自己的纯主观愿望来决定行为的取舍。他们并没有明确认识到自身的公民身份和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例如在参加班级民主选举时, 大部分大学生只是正常参与, 并没有带着强烈的公民意识参与投票。例如大学生对社会公德的内容十分熟悉, 但是考试作弊、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乱扔垃圾等违背公德的行为在这一群体中并不少见。

3 高校学生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培育对策

3.1 发挥家庭的引导作用

家庭, 是孩子受教育的第一个环境。父母, 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所以, 父母应该要让子女从小学会独立, 让子女力所能及地参与家务, 这样才能逐步地增强子女的责任意识。在生活中, 父母应该多与子女讲述一些公民意识与法律意识的相关话题, 让孩子明白自身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最基本的法律规范。在监督孩子的同时, 父母也要以身作则, 在道德品质、学识学风上为孩子树立榜样, 在思想、行为上引导子女。父母应该多关心了解子女的情况, 同时子女也需关心了解家人的情况, 家长要保持与子女的良好沟通, 从而引导子女培养社会责任感与公民意识。

3.2 强化社会倡导作用

社会是进行公民道德教育的大课堂。党政各部门要以身作则, 大力提倡积极的社会舆论, 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组织在公民道德教育中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 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 大力宣传基本道德知识、道德规范和必要礼仪。不断充实富有时代特色的道德教育内容, 推广大学生易于接受的各种教育方式。

大众传媒对公民道德建设有着特殊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大力宣传体现时代精神的道德行为和高尚品质, 激励大学生积极向上, 追求真善美;坚决批评各种不道德行为和错误观念, 帮助大学生辨别是非, 抵制不良思潮。为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文化氛围, 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等大众媒体, 要坚持团结稳定干劲、正面宣传为主, 满腔热情地宣传两个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反映新时期道德要求的新事物。加强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道德热点问题的引导, 要发动大学生参与, 对具有典型意义的人和事展开讨论。

3.3 高校教育应该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高校应引导学生正确处理社会现实问题, 而不是回避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 是积极勇敢对待社会出现的现实问题, 并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来分析问题。充分发挥校园内的先进个人、优秀团体等在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教育中的榜样作用。让我们有榜样学, 有目标可追, 也就是“见贤思齐, 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引导作用, 注重以学定教, 关注学生的发展, 在课堂上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促进学生主动参与, 以主题讲座、热点评说、课堂讨论相结合的方式, 就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等进行辩论;积极组织学生观看相关课题、主题的影视资料等, 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也要与课堂教学相结合。

学校应当为开展大学生的社会实践创造良好的条件。在校内可以开展有意义的主题活动, 比如, “三下乡”助学支教活动、义务献血、青年志愿者协会开展的相关志愿活动等等。大力宣传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可以使这些概念从教材中“跳”出来, 从课堂中“跳”出来, 活化在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中, 也可以通过写学习心得、实践报告等形式来创造一种自我管理的形式, 将公民意识与社会责任感内化为大学生的内在素养。高校也可以借助各大协会的力量来开展相关的活动。

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对社会的发展举足轻重, 希望能有更多的大学生重视培养自身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用自身的实践去带动身边的人, 营造一个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浓厚的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王怡.90后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缺失之原因探析.重庆科技学院学报, 2012 (10) .

[2]谢安国.当代大学生公民意识现状成因及教育对策探析.兰州学刊, 2009 (9) .

公民意识培育论文 第11篇

关键词:朱德;品格;公民品格

公民自觉培育非凡卓越的公民品格对践行国家、社会层面的价值观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所倡导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树立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追求。作为开国元勋和中纪委书记,朱德同志身上彰显的“心忧天下,勇于担当”的爱国精神、“善学者能,多能者成”的敬业作风、“以信立身、以诚处世”的诚信品格、“取人为善、与人为善”的友善态度现如今仍值得我们学习。将其先进事迹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对于我们培育非凡卓越的公民品格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学习朱德同志“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精神,做爱国公民

朱德出生在一个佃农家庭,家境贫寒,层层剥削和压迫使朱德小时候就埋下了抗争的种子,他走进学堂并立志为师。“要亡国灭种了,要牺牲身家性命,去救国家。国家兴亡,匹夫有责。”[1]“现在国家内忧外患日益严重,我们青年人应该具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抱负,担负起拯救天下人的历史责任。”[2]他求学时就受到的这样的爱国思想的影响。之后他发现教育并不能救中国,23岁那年他不顾家人反对,投笔从戎,“志士恨无穷,孤身走西东,投笔从戎去,刷新旧国风”——这是他青春的誓言。他考讲武堂,奋身军界,棉花坡战役一战成名,打破了北洋军不败的神话,但他日益感到天下的黑暗,断然舍弃了高官厚禄的诱惑,千里寻党,从此一条非同寻常的人生之路从此开始了,井冈风云、长征的雾、太行飞雪、延安的灯火等等都留下了他的足迹。朱德从农民到旧军人、从旧军人到革命者、从革命者到总司令,他为祖国奉献了一生,对祖国、对人民的深厚情感正是他为中国革命所做出的伟大贡献和建立的丰功伟绩的精神支柱。

列宁曾说“爱国主义就是千百年来巩固起来的自己祖国的一种深厚的情感。”[3]爱国主义精神贯穿朱德伟大一生,岁月易逝,爱国之情永存。传承朱德的爱国之情,在当代就是要每个公民都做到:首先,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自信,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其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从自身做起,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最后,理性爱国,坚持中国立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核心利益,为世界和平与发展承担人类共同而又有区别的责任。

二、学习朱德同志“善学者能,多能者成”的敬业作风,做敬业公民

朱德把拯救中华民族作为他的事业,他称得上是“敬业”楷模,他无愧于国家,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党和军队,毛主席称他是“人民的儿子”,他的“敬业”作风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他酷爱学习。“朱德6岁在读药铺垭私塾的时候,就非常聪明,肯学,年龄最小但记得字最多,从《三字经》学起,读完了《大学》、《中庸》、《论语》,还读了《孟子》的一部分,后来又在他家租佃田地的地主丁私塾家里,除读完四书外,还读了《诗经》、《书经》,并开始学做对联”。[4]战友徐向前说:朱德在“长年的战争岁月里,经常手不释卷,熟读古今中外兵法,创造性地运用到战争实践中去”。[5]他勤奋好学,极富钻研探索的精神值得我们继续发扬。

其次,他有坚持到底的定力。“他小的时候,脾气很倔强,干什么事情,一干就干到底。”[6]朱德步入晚年后,在身体状况已不允许的情况下,还要请工作人员帮着念书。这种“生命不息,读史不止”的精神状态,古今罕见。在他踏入革命这条历史长河后,不管革命是暂时成功,还是遇到困难,他从未想过放弃,而是用坚定的信心和行为坚持下来。1975年3月6日89岁的朱德依然写下了苍劲的“革命到底”几个大字。他的坚持精神令我们震撼。如今,为了“中国梦”的实现,仍需要朱德同志的这种钻研、坚持的敬业精神,事无大小巨细,在平凡的岗位上热爱学习,在学习型社会、学习型政党的氛围中,每个公民应自觉建立学习型个人,把学习当做是毕生事业去完成;脚踏实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不畏艰难困苦,一生做好一件事,将坚持进行到底,让爱岗敬业、尽忠职守、乐于奉献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三、学习朱德“以信立身、以诚处世”的诚信品格,做诚信公民

诚信品格贯穿朱德的一生。刚刚加入中国共产党来到德国的朱德,参加了中国留学生会的领导工作,根据需要学生会决定购买一处房舍。那时德国马克大幅贬值,五美元就买了一套带花园的二层小楼。不久,原房主有了钱,要把房子买回去,并到法院起诉。好多成员不同意退回房子,朱德却坚决主张把房产还给房主。他对大家说:“如果学生会有意见,我自己掏出钱来。共产党人不能占人家便宜。”[7]

一次为解决战士们的吃饭问题,村民不在,两名战士摘走了村民的南瓜,朱德知道后返回村民一块银元的“银元故事”,消解了村民对红军的误解,挽救了红军的声誉,为红军留下了良好的口碑。辽宁战役打锦州的时候,当年的锦州到处是苹果园,可在他带领下的战士一个苹果也没有摘,是他的治军有方,这是他的诚信。莱阳考察时,秘书在朱德不知情的时候收了两筐梨,被老总知道后,又退了回去。中华民族历来就有诚信的传统美德,朱德就发扬了这种美德,我们应该学习他的诚信品格,不拿群众一根针一根线,严格要求自己。

而如今,诚信危机与道德滑坡日渐严重:考试作弊现象普遍存在、学术造假抄袭行为屡禁不止、为获取暴利产品假冒伪劣等长期存在。践行公民核心价值观要从培育公民的诚信品质切入,将“内诚于心”的自律与“外信于人”的他律结合起来,以正确的思想和行为改善道德滑坡的社会现象,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让诚信在全社会成为时尚。

四、学习朱德“取人为善、与人为善”的友善态度,做友善公民

朱老总待人和善,总是给人慈祥、憨厚、朴实的形象。他是总司令,但从不摆架子,不知多少次被认为是农夫、马夫、伙夫。这就是朱老总:对警卫员,他像对待孩子一样,没有长官意志,不会严厉训斥警卫员;他能自己补衣服,也帮警卫员补衣服,教警卫员学字;对战士,心细的老总能对他的战士的父亲的生日都知道,去给他父亲拜寿;到老乡家,跟战士们把缸里的水挑满了,把柴火给点上……他从不争官职、名利、荣誉和地位,和善的对待身边的人,没有一点私心。

在道德冷漠现象频频跌出的今天,朱德的待人、待己和待大自然的友善态度更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作为当代公民,时刻保持一种友善态度,处理好与自身的关系,提高自身修养;处理好与他人的关系,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处理好与自然的关系,建设美好家园。所谓“爱人者,人恒爱之”,朱老总的友善态度为我们树立了榜样,值得我们代代相传。

虽然老总走了,但是我们觉得他还在,在翠湖边,在井冈山,在赣南,在太行山上,在黄河岸边,在宝塔山下,在西柏坡,在中南海,在故乡琳琅寨,在我们的心中。今天学习他的品格风范,让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努力向他奋斗的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培养非凡卓越的公民品格。

参考文献:

[1] [2]刘启光、潘克定.《朱德元帅的故事》[M]新蕾出版社

[3] 聂月岩、黄存金.试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J]绥化学院学报2008(12)

[4] [6]金冲及.《朱德传》[M]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05

[5] 王香平.《读历史是智慧的事》[J]光明日报2011(06)

公民意识培育论文 第12篇

1 农业现代化引发的农民现代性困境:由传统草民向现代公民的飞跃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现代化是一个多层面的进程,它涉及到人类思想和行为所有领域的变革。现代化涉及到价值观念、期望和态度方面的根本性转变[1]。现代化的要义是人的现代化。实现农业现代化就是要实现农民的现代化,把浸淫在二千多年封建传统束缚之下的农民塑造成为具有科学、民主和理性精神的现代公民。

1.1 公民概念本身就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产物

从社会演进的历程来看,公民概念普遍适用于全体社会成员,反映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不但是人类文明程度提高的重要体现,还经常被视为现代化过程的本质特征甚或界定性因素[2]。在公民社会中,人人具有公共精神和公共意识,具有公共责任感,关心公共事务、捐助公益事业、义务服务社会。在对公民与国家的关系问题上,人们认识到,一方面公民是归属于自己国家的,这就意味着公民必须讲国格和民族尊严;另一方面,公民个人既是认识、改造和发展国家的主体,又是国家的主人。一个公民就是能够终身自由和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的人[3]。

1.2 公民意识的培育就是文化传播的过程

在法制健全和文明发达的现代社会,生活在其中的人都应该具有现代公民意识。所谓公民意识是指人们意识到自己作为社会主体是国家的公民,享有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自由权利,承担公民的基本责任义务。它是作为公民这个共同的社会角色对社会生活自觉的心理活动,是人的纪律意识、道德意识、法律意识的综合反映,体现为公民对自身权利的认识和觉醒,对法律权威性的承认和尊崇,对道德理想的崇敬和追求。教育是培育公民意识的一般途径,文化下乡是农民提升公民意识的有效方法。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能够活跃农民的思想,规范农民的行为,启发农民的智慧,促使农民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农民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发展理念方面发挥巨大精神动力作用,往往是经济实力、物质财富方面的有形载体无可比拟的。

1.3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状况严重滞后于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

我国长期的封建专制统治,加之新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社会形态,使得传统农民的陋习和局限性在现代农民身上依然表现得很明显,自私、愚昧、保守、小农意识等没有从根本上消除。有学者指出,农民的前途和命运有两种:一种是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另一种是农民向市民的转变。农民现代化是指前一种形式的现代化。农民现代化的途径有三个:一是发展生产,加快农民的职业分化;二是调整城乡关系,促进农民的迁移流动;三是发展教育,建设农村现代文化[4]。农民公民意识的薄弱状况,成为制约我国全面建设现代化的瓶颈。党和政府开始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党的十七大报告郑重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亿万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作用”。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搞好法律服务,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推进农村依法治理。

2 农业现代化引发农民现代性困境的原因:乡民社会与公民社会的断裂

众所周知,人是现代化的主体,社会制度、物质生产方式的进步必须与人的发展相结合。如果那些先进的制度要获成功,取得预期的效果,必须依赖运用它们的人的现代人格。无论哪个国家,只有它的人民从心理、态度和行为上,都能与各种现代形式的经济发展同步前进,这个国家的现代化才能真正能够得以实现[5]。但是,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农民现代性的塑造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其中原因错综复杂,概而言之,从纵向角度来看,原因主要有二:

(1)历史原因。由于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等级观念根深蒂固,加之,商品经济未获充分发展,欠缺从身份到契约的思想启蒙过程,社会成员缺少民主参与的实践,公民意识先天不足。农村社会最大的特性在于其乡土性[6],农民被土地束缚在一个封闭狭隘的地域空间,与外界交流很少,对农民的价值观、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产生巨大的影响。它往往造成乡民易于被动的接受命运,害怕革新,同外界隔绝,信赖传统权威,只关心私人事务,对社会的事务表现冷漠。因循守旧的结果就是会使那些过时的、陈腐的、时常令人难以忍受的制度继续下去,某种程度上斩断了与现代社会联系的纽带,阻塞了乡民向公民转变的通道。

(2)现实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迅猛发展,民主政治稳步推进,公共文化日趋繁荣,社会建设方兴未艾。但是,新中国曾经施行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安排,身份立法,职业歧视,使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脑体差别被人为放大。尽管随着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现代化有了长足进步,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产业化进程使农村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民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但农民的现代性程度依然很低。问题在于人们一贯比较重视国家利益、阶级意识、思想觉悟、道德水平、纪律观念的教育,但缺乏对作为国家公民应该具有的权利与义务观念、民主与纪律观念、主体与责任观念、自由与平等观念、公平与正义观念、效率与秩序观念等公民意识的培养和公民人格的锻造。事实上,影响个人现代化的背景与原因主要有学校、大众传媒、工厂和城市经历,来自不同文化的人,一旦置身于现代化的工业和其它现代环境中,会基本上顺应这种环境,经历人格上的改变,产生出具有某些“共同性”的精神状态和行为活动方式,成为现代的个人[5]。所以,在中国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公民意识的现代化,建构成熟发达的公民社会。

3 解决农民现代性困境的策略选择:由小农意识向公民意识的嬗变

促进农民现代性成长的基本要素包括教育、城市化、社会流动和城市体验、大众传播媒介等。从从宏观上看,农民现代性的建构,实现农民思想观念的现代化,必须从我国社会经济形态的转型、政治体制的改革、文化体系的构建和依法治国的推进中去寻找动力,避免单一的“路径依赖”,力求多维度、分步骤、有计划地进行。

3.1 加速经济转型和发展市场经济,培育农民主体平等观念

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反作用。一个人的社会意识,既由他生活其中的社会环境所决定,又与他所处的社会地位、受到的教育、从事的职业等密切相关。近现代以来,我国农村长期呈现“一穷二白”落后面貌,农民生产生活入不敷出陷入窘境,教育文化显著滞后于社会发展,严重的贫穷直接限制了农民社会生活的范围,他们无力、无意也无暇构建公共生活空间,关注公共利益,客观上造成了区域分割、信息闭塞、流通不畅,加上传统文化的长期浸淫,相对封闭落后的农业经济,只会培养出高度依赖权力、缺乏独立人格和主体意识的“依附民”,很难塑造出现代化的公民。发展市场经济是破除农民的小农意识生成现代公民意识的基础条件。只有积极培育农村市场环境,才能使农民从“自然纽带”和“人的依赖关系”中彻底解放出来,才能培育农民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才能确立农民的公民主体自觉。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价值规律,客观上要求实行等价交换,在商品交换关系中,交换主体居于平等的地位。流通中发展起来的交换价值过程,不但尊重自由和平等,而且自由和平等是它的产物;它是自由和平等的现实基础,作为纯粹观念,自由和平等是交换价值过程的各种要素的一种理想化的表现;作为在法律的、政治的和社会的关系上发展了的东西,自由和平等不过是另一次方上的再生产物而已。这种情况也已为历史所证实[7]。

加速农村市场经济发展:(1)要大力培育农村市场主体,淡化身份差别。打造农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乡镇企业以及扶持非公有制经济成份市场主体角色,发挥其对农村市场经济的能动推动作用。(2)要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营造自由交易的环境。例如:培育开放的农产品市场体系;打破区域间的分割和封锁;大力拓展生产要素市场;推进农村土地市场逐步发育;逐步消除限制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各种体制性障碍。尤其是消除对农民工的身份歧视和不平等待遇,因为政府不仅应该给予人们关注及尊重,而且应该给予同等的关注与尊重[8]。(3)要积极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加速融入社会的进程。包括:发育连接农户和市场的各种类型的中介性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建立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和制定有效的农业保护政策;改变农村的生活方式,把民主发展为一套用以解决社会公共事务的习惯、程序与方式。这样,农民适格经济主体与竞争主体地位的确立,有助于培育我国最广泛的合格的市场主体角色,塑造市场经济的主体要素,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2 改革政治体制,完善民主政治,孕育农民参与合作观念

扩大政治参与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现代社会日益扩大的政治参与,可以为公民或利益集团表达意愿、维护利益、取得政治地位提供合法的渠道。在保持政治稳定的前提下,通过扩大农民的政治参与,拓宽农民的利益表达渠道,建立健全利益协调和整合机制,能够强化农民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增强角色认同感、归属感和社会责任感。合作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传统上,由于农村工商业不发达,封建等级差别严重,造成合作的不必要、不愿意、不能够。现在,通过发展民主政治,农民在学习与实践中应当认识到,农民、工人、干部、知识分子,个人、合伙、公司、国家机关等,是一种自主、平等、互利、公平以及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合则两利,离则两害”,在潜移默化间,完成“从身份到契约”的思想跨越,顺应社会变迁的现实需要。事实上,对于社会组织中的公民而言,具有合作理性的公民应该积极参与到公共事务的合作治理中来,一方面,合作主体将用服务精神去积极参与合作;另一方面,对于不同合作主体中的个人而言,它使合作成为每一个参与合作的公民内心责任。

培育参与合作观念应做到:(1)保障农民的表达权,激发农民政治参与的热情。表达权有助于保持社会稳定,可以起到缓和、分解甚至消除矛盾或对抗,避免社会震荡的作用。赋予公民表达权有利于保障公民的民主自由权利,有利于化解内部矛盾纠纷舒缓民众情绪,有利于及时排解社会压力促进社会和谐[9]。发表了他的意见,他的主观性就得到了满足,从而他会尽量容忍……言论自由较默不作声危险性少得多[10]。(2)加强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参与环境和氛围。围绕新农村建设,当前主要是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健全村民委员会制度和选举制度;完善村民代表大会制度,规范农村基层组织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平等协商与对话机制;建立健全农民社团组织制度;建立健全乡村财会审计制度。(3)加强农民政治参与的社会实践,提高农民政治参与的水平和技巧。当前,乡村要通过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选举制度、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提高村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从而使村民逐步熟悉和习惯于民主的操作规范,培育出民主、理性和独立的公民意识。

3.3 构建文化体系,弘扬先进文化,培育农民公平正义观念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我们党和国家思想上精神上的旗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义在社会中的特定作用是分配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决定恰当的分配份额,因此社会的正义观必然影响到社会的效率、合作和稳定。没有正义的认同,就没有了社会的秩序和合作的基础,最终也必然制约效率的发挥。对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来说,就是社会成员普遍地认可社会的正义原则,并且社会制度能普遍地公开地满足这些原则。在一个正义的社会里,平等的公民自由是确定不移的,由正义所保障的权力决不受制于政治的交易或社会利益的权衡。作为人类活动的首要价值,真理和正义是绝不妥协的。社会公平问题事关社会的政治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当前严重的收入差距无可避免地转变成社会分裂,如社会中那些低收入困难群体会感到脱离了或被排除在社会生活之外,感受到在他们自己与过着舒适的中产阶级生活的那些人之间的巨大的社会鸿沟。当人们对随处存在的社会不平等进行评论时,绝大多数人似乎都相信分配上的更大程度的平等是更为公平的。

研究表明:精英——受过良好教育、收入较高,影响力更大的人,他们更愿意参加投票、维护正义、组织团体、参与竞选公职。公民文化研究中,确证了这样的发现:一个人所受的教育程度越高,他就越积极地参与政治生活。教育程度的高低,决定着一个人的参与意识、民主意识的强弱,是形成现代公民意识的最基本条件和手段,所以要发展教育,让每一个农民的受教育程度都得到提高。如果大多数公民没有一个最低限度的文化知识,也不广泛地接受一些共同的价值准则,稳定而民主的社会不可能存在。教育对文化知识和准则这两个方面均会作出贡献[11]。可见,农村文化建设意义重大。它在农民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发展理念方面发挥巨大精神动力作用,往往是经济实力、物质财富方面的有形载体无可比拟的,它能够活跃农民的思想,规范农民的行为,启发农民的智慧,促使农民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文化建设,是重建农民生活方式,恢复农民生活的主体性价值,通过农村娱乐活动等方式,增加农民之间的公共交往,并在这种交往中获得人生的体验和价值。通过公民意识教育,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实现农民思想观念的现代化,从而实现人的现代化,架起沟通农民与社会的桥梁,消除农民与社会之间的隔膜,化解各种矛盾问题,融洽人际关系,培养自主独立的人格,形成自觉遵守法律规则和道德规范的舆论氛围和民主、平等、科学、诚信的农村社会环境。

3.4 贯彻法治方针,厉行依法治国,培育农民权利义务观念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目的在于实现人民民主,它标志着我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进入了法的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与此相适应,作为一个后起的现代化发展中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相应的观念更新:一是改变重人治轻法治的观念;二是改变重义务轻权利的观念;三是改变官贵民贱的传统观念。这一思想条件的成就是相当艰难的。资本主义的政治解放一方面把人变成市民社会的成员,变成利己的个人,另一方面把人变成公民,变成法人,体现了个人作为公民和私人的分裂,表明公民对于国家和社会的权利和自由。但是,大部分的中国人在理解法的时候根本想不到权利,灿烂的古代文明并未提供给他们打开奥秘的钥匙,相反,以沉重的义务枷锁扼杀了权利观念萌生的可能性。长时间的闭关自守也使他们无法得知,世上除了义务之外,还有别的更重要的东西存在于法律之中[12]。而且,国家和社会有责任帮助农民逐渐牢固树立自己作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的观念,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自由以及其他合法权益,防御各种形式的不法侵犯。否则,中国法治的现代化就是奢望。没有中国农村的法治化就没有整个中国的法治化。如果对此问题没有清醒的认识,不从法治建设一开始就予以足够的重视,那么我们就会犯历史性的重大错误。中国的法治建设就不可能成功[13]。

公民权利义务观念的培育,政府责无旁贷。国家必须长期坚持“送法下乡”,并积极发掘乡村法治的“本土资源”,利用官民两条渠道,调动内外两种因素,优势互补,将依法治国的精神落到实处。使农民牢固树立“法律至上”观念,充分认识到法律是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有效手段,是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以及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培育农民自觉的守法精神和护法精神,将遵守法律内化为道义上的一种责任,变被迫守法为自觉守法,由他律守法到自律守法。为提高实效,法治教育不仅需注重形式的多样化、生动性和灵活性,而且要充分认识到任务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

4 结语

综上所述,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是农民的现代化,农民现代化的标志是现代性的养成。农民现代性的核心是把农民塑造成为具有“人的主体心态和精神气质”的现代公民,所以,农民现代性成长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价值目标。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形成乡民社会与公民社会的断裂,导致农民遭遇传统草民向现代公民飞跃的现代性困境。解决之道是促进农民小农意识向公民意识的嬗变,具体措施是通过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诸方面多头并举,开展一场全方位、多维度、宽领域的现代思想启蒙运动,培育平等、合作、正义和法治观念,提升农民现代性,推动农业现代化,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新局面。

摘要: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是农民的现代化,农民现代化的标志是现代性的养成。我国农民的现代性正在遭遇困境。农民所处的特定的乡村社会环境和城乡二元结构的社会形态,是农民现代性困境的主要原因。通过发展市场经济、改革政治体制、构建文化体系和贯彻依法治国,能够培育农民的平等、合作、正义和法治观念,塑造农民成为具有人的主体心态和精神气质的现代公民,提升农民的现代性。

上一篇:体育课堂的人文关怀下一篇:产品形态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