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文化权论文范文

2024-02-02

公民文化权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将全体学生培养成热爱社会主义国家的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和遵纪守法的公民是中学德育教育工作的基础性任务,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提升学生的公民素养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目标之一,也是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举措。公民素养是社会成员对所充当主要体现在公民身份意识的公民角色及价值理念的一种反映,良好的公民素养是推进社会进步,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初中;思想政治;公民素养;培养

DOI:10.16657/j.cnki.issn1673-9132.2017.12.075

政治素养、法律素养、道德素养和文化素养是组成公民素养的重要内容,学生公民素养培养作为一项长期系统性工程,并不是标杆立影、一蹴而就的短期行为。特别是对于中学生公民素养培养来说,由于社会不良风气及其网络多元文化影响,我国部分初中生公民素养令人担忧,许多学生缺乏合作精神和团队理念,人生价值观念存在错位现象,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盛行,个人主义思想严重。有些学生行为习惯不规范,存在偷窃、赌博、打架斗殴、抽烟酗酒等行为。调查研究表明,我国公民教育起步较晚,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教育水平较为落后,教育成效悬殊。因此,如何强化学生公民教育,培养学生公民素养已经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大课题。

一、学生公民素养培养的特点及其要求

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具有义务性、时代性和紧迫性特征。第一,义务性。公民素养培养是一项义务性教育,是法律所规定学生必须接受的国家教育。义务教育中明确指出:实施公民教育,培养学生的公民素养,强化学生国家主人翁责任意识,深化学生遵纪守法思想,将学生培养成一名合格公民,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第二,时代性。不同时代下公民素养培养是有所侧重,培养标准也各不相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素养培养的重点是培养学生的义务感和责任感,使学生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确保学生能够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公共道徳和秩序,树立正确的道德是非标准和三观理念。第三,紧迫性。近年来,受应试教育机制的影响,在升学考试大棒的指挥下,学校、教师过于重视对语数外学科,忽视了思想政治等课程教学。加上市场经济环境下经济价值观多元化的冲击,造成了部分学生公民素养淡薄,民主、法制度、公民义务等认知不强,公民素养培养亟须落实、践行。

二、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培养学生公民素养的几点思考

(一)挖掘教材资源

思想政治课程教学是公民素养培养的主阵地、主战场,思想政治教学依托于教材书本,可以说,思想政治教材是培养公民素养的宝贵资源。这主要表现在,思想政治教材囊括了作为一名合格的社会公民,在社会生活和公共事务中应当遵守的公共规则。在人类文明五千年历史长河中,人们约定成俗的道德規范、法律条文,还包括公民权利、义务内容,学生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等观念,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的责任感,珍爱生命、关注生命的生命观等等。因此,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培养学生公民素养,要充分发挥教材资源的优势,深入钻研教材,挖掘课程内涵,向学生普及作为一名合格的社会公民,需要遵守的道德、纪律、法规及其行为规范。如在八年级的思想政治教学中,教师可就教材中法律内容向学生讲授基础性的法律常识。如法律对治理国家的重要性;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其法律地位和作用;法律和公民生活的密切关系;当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何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等等。

(二)联系社会实践

许多教师认为,思想政治教学是一种知识学习的过程,在教学中,仍旧沿袭传统教学模式下的说教法、灌输法,大而空的理论说教,容易使学生对政治学习产生枯燥、厌倦情绪,丧失课堂学习的兴趣,更不用说提升学生公民素养了。思想政治教学并不是一门理论教学课程,如果留心观察,我们会发现思想政治源于生活而应有于生活,思想政治渗透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与学生的学习生活紧密联系。因此,在初中思想政治学习中,培养学生公民素养,在强化理论知识教学的同时,还需要联系社会实际,实施多种教学形式,引导学生从社会实际中进行自我教育去提高思想认知,形成思想政治觉悟和素养。如定期召开主题班会、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创建学生社团活动等等,还可以利用升旗仪式、节日庆典、校园文化节等契机,组织公民教育活动。为了更好地提升公民素质教育的质量水平,还可以充分利用博物馆、革命纪念馆、消防支队、兴业社区等社会资源,组织学生参与诸如“公民听证会”“啄木鸟行动”“模拟小法庭”等实践活动,让学生切身参观烈士墓园、祭奠革命先辈,增强学生社会公民素养。

参考文献:

[1] 黄根荣.思想政治教学实效性的思考与实践[J]. 林区教学,2015(9):70-71.

[2] 杨清华.试析高中思想政治教学中学生主体性的发挥[J]. 中学教学参考,2015(27):60.

公民文化权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 信息素养被公认为是现代公民综合素养的基础,高校在信息素养教育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探索如何利用高校的资源优势,构建公民信息素养教育的模式。

[关 键 词] 高等学校;信息素养教育;途径

一、我国公民信息素养教育现状

信息素养从概念提出到现在已经走过了四十多年,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信息素养教育起步较晚。20世纪80年代,一部分有识之士就意识到了信息素养的重要性,开始在国内介绍信息素养的概念,培养信息素养的意识。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信息量呈指数级增长,在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背景下,信息素养问题更引起了广大专家学者的关注研究。学界以“信息素养”为题的研究呈现显著上升的趋势,公民的信息素养问题也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重视。但是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经济发展不均衡,从而导致我国公民信息素养水平的差别。主要表现为地域不同造成信息获得的不均衡;受教育程度不同造成信息技能的高低;思想意识的不同造成信息意识的差别等。如果要想提高信息素养水平,只能依靠自主学习,有一定的盲目性和局限性。

二、高等学校开展公民信息素养教育的优势

高等学校是高等教育的专门机构,也是我国公民信息素养教育的主要阵地,拥有一流的师资队伍和先进的技术设备,肩负着培养公民信息意识、信息能力、信息道德以及终身学习能力的重任。其优势主要表现在:

(一)完善的信息素养教育标准体系

大部分高校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就开设了信息素养教育的课程,经过几十年的探索和实践,不断改进和完善,对信息素养教育的任务、内容、方法、目标和考核都有一套较为完善的流程,形成了自己的标准体系,并在这套体系中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

(二)经验丰富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高等学校是高素质人才的济济之地,师资力量雄厚。任课教师都是社会的精英,知识渊博,信息素养水平高,具有很强的信息道德规范能力、超强的信息意识,同时又掌握了高超的信息检索能力,既是信息素养方面的专家,又是教育方面的专家。

(三)先进的技术设备

高校可利用的资源丰富,有完善、系统的硬件设施,一般都配有专门提供信息检索的机房,有充足的计算机可供利用,为信息素养教育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场所;图书馆藏有丰富的图书,数量可观的中外文数据库资源丰富。这些软硬件设施为信息素养教育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三、高等学校公民信息素养教育的途径

我国高校按照高等教育开展的方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非全日制教育,教育方式不同,信息素养教育也应该有所区别。全日制学生生活学习在学校,和教师面对面交流与互动的机会较多,学校的各种设施资源利用起来非常方便;非全日制学生包括函授、夜大、自考、电大和各种培训班,到校时间有限,和老师见面机会较少,更多的是依托计算机、网络等技术手段来学习。因此信息素养教育的内容方式应该根据不同的公民有所改变,针对不同的学习方式,采用不同的方法,提升全体公民的信息素养水平。

(一)优化在校学生的信息素养教育

全日制在校学生是高等教育最基本、最重要的培养对象,也是高校信息素养培养的主要对象。这部分学生经过多年的系统学习,已经具有一定的信息素养,并且信息素养水平差别不是很大。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学生对自己感兴趣的信息,能够积极主动地去查找,并且保持较高的注意力。高校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学习和系统学习,培养他们自主学习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教会他们从冗杂的信息中筛选有用信息,进一步提高他们深层次的理论修养,养成良好的信息道德习惯。

1.丰富更新信息素养课程的教学内容

我国高校在90年代就设立了《文献检索课程》和《计算机基础》课程,有一部分学校还开设有《网络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等课程,信息素养教育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具有规范的教学内容、完整的教育体系和一系列评价体系。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资源的迅速膨胀,信息载体的多样化,信息素养教育的内容更加丰富,对培养目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单纯的信息检索已经不能满足时代的需求,信息素养教育的内容应该跟随时代的进步、技术的提高而不断更新变化,不断充实完善。

2.推进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

多媒体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改变了传统的教育模式,课堂不再是教师主讲学生被动接受的单一教育模式,移动设备的普遍使用,MOOC的方便自由快捷,使学生获得知识的渠道和范围更多、更广泛,教师更多的是利用多种先进技术,引领学生,指导学生。信息素养教育课程更注重对学生能力和意识进行培养,在教学过程中给学生提供更多的动手实践机会。信息技术和课堂教学结合起来,极大地提高了教学效果和教学效率。

3.开展适合大学生特点的活动

大学生充满青春活力,思维敏捷,兴趣广泛,接受新生事物快,能够很快融入丰富多彩的活动中。针对大学生这种特点,在校园中举办灵活多样的讲座、丰富多彩的展览、众人参与的知识竞赛等;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利用QQ群、微信公众号,加强信息道德素养宣传,教会学生鑒别网络信息,抵制盗版书刊光盘、加强知识版权保护意识;充分发挥专职教师的优势,进行系统培训,加强专业知识的传授,例如,对网络信息的鉴别优选、信息道德观等。

4.充分发挥图书馆的功能

图书馆是高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信息资源、信息检索、信息网络的主要场所,同时还是信息素养教育的主要承担者,《文献检索》课程的老师多是由图书馆经验丰富的馆员担任。资源优势、人才优势和环境优势使信息素养教育成为图书馆的一项重要工作,图书馆应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面对不同的需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层次分明的信息素养教育活动。

(二)重视继续教育者的信息素养教育

高校除了全日制学生外,还有相当数量非全日制的继续教育学员,例如,函授生、夜大生、各种培训生、参观学习团体等。我校就设立有继续教育学院和教师教育学院,承担着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在籍学历学生达到一万五千多人;而在非学历教育方面,资格证书培训、行业培训、专题讲座,尤其是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实施的旨在提高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国培计划”,培训了大批农村教师。参加培训的老师来自全国各地,通过实施“国培计划”,培训一批“种子”教师,提升他们的信息素养,使他们在回到工作岗位后,不仅改善了农村的教育状况,在推进信息素养教育中也发挥了骨干示范作用,带动基层教师,培养农村学生的信息素养。

继续教育学员大多是在职人员,一边工作一边进修,学习时间主要是在工作生活之外的闲暇时间进行,在校时间短,学习时间断续,与教师见面少,集中在晚上或者假期里,很难在学校把学到的知识消化吸收,主要依靠自学,高校的很多资源难以利用,在有限的面授时间内,更偏重专业知识的学习,而忽视了信息素养的教育,造成这部分学员信息素养教育的缺失。尤其是中小学教师,具有双重身份,信息素养是他们终身学习的必备能力,如果不提高他们的信息素养,会直接影响到下一代的信息水平,故此继续教育者的信息素养教育是不容忽视的。

继续教育学员同时又具有阅历丰富、学习意愿强烈、主动性强、动手能力强、观察敏锐的特点,是带着问题来学习,沟通能力强,接受能力强。高校应当针对继续教育学员的特点,从思想上重视继续教育学员的信息素养教育,行动上开设信息素养课程,增加信息素养教育内容,或者开设信息素养专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信息素养教育,同时开放学校的各种硬件设备,如校园网络、终端设备、多媒体教室、图书馆等,让他们尽快适应网络环境,熟悉各种操作流程,为他们提供便利的学习环境。

(三)发挥高校信息素养教育的社会辐射作用

我国公民信息素养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取决于其受教育程度,教育水平与信息素养水平有着较为直接的关系。如何改善这种状况,缩小这种差距,是一个值得探索的课题。对走进校门的公民进行信息素养教育,是高校的职责所在,学校能够纳入计划,统筹安排,按部就班地进行系统规范的教育。除此之外,高校应该利用自身的各种优势资源,走出学校的围墙,对普通公众进行信息素养教育,提升全体公民的信息素养水平。我校的顶岗实习支教工程,走在了全国高校的前列,受到了基层中学的普遍欢迎,得到了各级领导和教育部的充分肯定,为期半年的顶岗支教实习活动,与中学生同吃同住,这也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普及信息素养的机会;有目的开展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等活动,更是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素养教育专项举措;下乡扶贫支教项目和校企合作科研项目不仅是传送知识,提供先进技术,开放高端设备,更多的是教会他们获得知识的途径,提高合作者的信息素养水平。

四、結束语

信息素养是信息社会全体公民的基本素质,公民信息素养水平反映了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水平。在信息技术时代,公民只有不断学习,提高自身文化水平与信息素养,才能在当今激烈竞争的环境中拥有立足之地。信息素养更多的是通过学校教育来获取和提高,因此,高校在公民信息素养教育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应该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教育模式,真正担负起公民信息素养教育的重任。

参考文献:

[1]夏波.中美公民信息素养教育比较研究[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14(6):93-95.

[2]侯小云.公共图书馆公民信息素养教育研究[J].图书馆,2010(1):128-129.

[3]张晓娟,张寒露,范玉珊,等.高校信息素养教育的基本模式及国内外实践研究[J].大学图书馆学报,2012(2):95-100.

[4]周小磊.高校学生信息素养状况调查与分析研究[J].图书馆学研究,2008(2):84-88.

公民文化权论文范文第3篇

2001年,党中央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了重要指导。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了适应新时代、新要求,2019年10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新文件既坚守了道德建设规律,又进行了创新创造。

首先,从理论研究的视角看,新文件遵循了道德建设的一般规律,体现出对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工作规律的深刻认识和科学把握。

第一,新文件体现了道德建设中知与情的统一。

道德认知是道德情感的基础和起点,道德情感对道德认知具有一定的指向、强化、激励作用。道德建设,不能将道德认知与道德情感分离开来。新文件强调必须遵循不同年龄阶段的道德认知规律,强化道德认同。同时,新文件强调要激发人们形成善良的道德情感,并提出路径:制定国家礼仪规程,完善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规范开展升国旗、奏唱国歌、入党入团入队等仪式,强化仪式感、参与感、现代感,增强人们对党和国家、对组织集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充分利用重要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和纪念日,组织开展群众性主题实践活动,丰富道德体验,增进道德情感;自觉传承中华孝道,感念父母养育之恩、感念长辈关爱之情,养成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良好品质;等等。

第二,新文件体现了道德建设中知与意的统一。

道德意志是个人在道德情境中,自觉地调节行为,克服内外困难,实现道德目的的心理过程。道德意志的形成以一定的道德认知为前提。新文件在关注道德认知的同时,强调筑牢理想信念之基,提出“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人们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统一起来,把实现个人理想融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梦想之中”。

第三,新文件体现了道德建设中知与行的统一。

道德认知是道德实践的先导。新文件坚持将提升道德认知与推动道德实践相结合,引导人们去过一种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新文件特别突出了公民道德的践行,倡导道德实践主体要在具体的社会生活中有所行动,不光是心中有道德尺度,更重要的是将之付诸行动。公民进入社会,就做一个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进入职场,就做一个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好建设者;进入家庭,就做一个夫妻和睦、邻里互助的家庭好成员。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在理论层面上,新文件在知情意行四方面互相呼应,体现了个体道德发展的一般规律,具有很强的科学性。

其次,从实践操作的层面看,新文件所提出的各项要求更加具有针对性,便于落地。

第一,在道德建设任务上,新文件要求更为明晰。

新文件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作为道德建设着力点,提出筑牢理想信念之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四大任务。新文件除了规定了面上工作,还要求聚焦重点,以点带面:提出道德建设的关键点是黨员干部的道德建设,要求党员干部在道德建设中为全社会作出表率;重视青少年道德建设工作,要坚持从娃娃抓起;等等。

第二,在道德建设路径上,新文件更加强调全社会各方面要协调一致。

新文件强调不同主体都应自觉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主线,推进道德建设。如在青少年道德教育上,强调全社会都要关心帮助支持青少年成长发展,完善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相结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树立远大志向,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形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也就是说,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面向所有公民,是一项共享的事业。不论处于什么领域、哪个岗位,每个公民都应是行动者。

第三,在道德培养方式上,新文件所列出的各项措施更加具体可操作。

对于如何推动道德实践养成,新文件引导人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比如,开展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扶贫救灾、敬老救孤、恤病助残等。又如,在推进诚信建设中,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评选发布“诚信之星”,宣传推介诚信先进集体,激励人们更好地讲诚实、守信用。

第四,在道德建设着眼点上,新文件更加强调问题意识。

新文件围绕“新时代”这一关键词,重点强化了法治保障、网络空间、生态文明、对外交往等富有新时代气息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网络空间道德建设,新文件专辟一章予以明确,提出要加强网络内容建设,深入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新文件也不回避当前网络舆论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网上热点话题和突发事件的正确引导,开展网络治理专项行动,清理网络欺诈、造谣、诽谤、谩骂、歧视、色情、低俗等内容,反对网络暴力,惩治网络违法犯罪,促进网络空间日益清朗。

【王芳,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高级经济师】

责任编辑︱刘 烨

公民文化权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制度;制度安排;公民道德建设;系统

[作者简介]洪 冰(1980—),男,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办公室研究实习员,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江西南昌 330077)

当今社会,人们的交往活动日益复杂和广泛,现实生活中的许多问题亟需在理论上首先得到阐释与解决。在伦理道德领域,这意味着“哲学伦理学面临着新的挑战:必须提出能够解决道德实践问题的理论框架”。[1]以解决道德实践问题为目的的公民道德建设,即是伦理学在社会实践领域中的一种积极应用。实现公民道德建设系统工程的完满竣工,不仅有赖于其系统内部的建设,加强道德研究和道德教育,而且离不开与之相关的其他社会系统良性运行以及各个社会系统的协调互动。本文试图讨论公民道德建设中制度安排的依据以及实现途径,从而揭示制度安排在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一个可能的视角。在此,制度安排不是具有社会经济形态意义上的社会制度或体制,而是一套支配既定的活动方式和相互关系的行为规则,同时也是制定规则的活动。

一、制度安排的依据

在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及建国以来的伦理学思想体系之中,制度或者制度安排并非一个重要范畴。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飞速发展,制度安排在我国伦理道德建设中的意义日渐凸显。制度伦理遂成为近年来伦理学界的研究热点之一。考量制度安排与公民道德建设的关系,不难发现,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提出并倡导制度安排,有其深刻的历史、理论和现实依据。

首先,传统伦理道德的“礼”体系是制度安排的历史依据。中国古代儒家伦理思想注重心性修养,强调个体的内在道德自觉,不过儒家关于道德的外在约束力的思想也十分有价值。在某种意义上说,儒家殚精竭虑所要维系的礼其实就是兼具正式制度安排和非正式制度安排特性的一种制度。有学者把传统儒学伦理分为心性、制度和日用儒学三个方面。[2]礼的伦理道德体系已经内在地包含了儒家的制度儒学和日用儒学。制度一词也曾在儒家的早期经典中屡次出现。“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易经·节卦·彖传》)。“故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是谓制度”(《礼记·礼运》)。“制度在礼,文为在礼,行之其在人乎!”(《礼记·仲尼燕居》)这里的制度涉及政治体制、法度、文化规则等多层含义,其作用是约束和激励人的行为。制度又以礼的形式出现,正是“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论语·尧曰》)。在“礼”这一制度体系下,儒家视国家生活为扩大的家族生活,家族生活为缩小的国家生活,家与国同质同构。于是儒家把本属于家族规范的三纲诠释为社会的根本原理。尽管它存在着种种弊病,但不可否认的是,儒家这种制度体系对中国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效用。

其次,道德的他律性是制度安排的理论依据。思想史上许多思想家都强调只有出自自律的道德才是真正的道德。孟子把心看成“先立乎其大者”,认为“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孟子·万章下》)。康德所赞叹和敬畏的是“头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法则。”[3]但从道德自身的属性而言,道德包含自律和他律两个方面。道德他律尽管外在于道德主体自身,却是道德的最起码的条件。道德主体只有既认识了道德规范的他律性,又自觉地服膺这种他律性的约束,达到道德价值判断与道德价值选择的统一,才步入道德自律的殿堂。

传统伦理却忽视了这一点。中国古代传统伦理思想几乎未涉及他律性的道德,而建国以来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理论上虽然明确了道德自律与他律的关系,但在社会实践中却一味强调道德自律,道德他律的现实性。既有道德建设过于强调道德教育,在实践上是有其明显不足的。道德教育建立在个人道德自觉的基础之上,并诉诸于社会舆论的影响。而人的本性是复杂的,依赖社会中本来良莠不齐的大众群体拥有道德自觉来实现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的提高,不仅不可行而且是不可能的。道德教育能较好地发挥其劝善的作用,却不能发挥惩恶的作用。所以,美国宗教哲学家尼布尔提出,仅仅靠宗教和道德约束无法消除社会不公,为了消除社会形态中的不公正现象,仍需采用理性的强制策略。[4]任何强制策略都必需符合当下社会形态的理性和道德。使用强制策略时应受到公众的监督,避免成为个别群体或个人的谋利工具。

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注重制度安排,则能弥补以往缺陷。公民道德建设是指社会在一定道德核心、道德原则、道德基本要求、道德规范和道德生活价值目标等道德规范价值体系的指导下,开展的旨在培养和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的道德实践活动。其基本方式是教化、引导和约束。制度安排是当前社会的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手段之一。作为人们行动的依据和行为之指南的制度,一经形成,就具有独特的引导、约束和规范功能。既定的制度都具有确定性、稳定性和强制性特征。这些特征使制度安排非常有利于社会的公民道德建设。其一,制度的确定性有助于道德规范、道德目标的认识、把握和落实,制度能够按照行业、部门的特点把道德规范、道德目标化为工作的具体要求。其二,制度的稳定性有助于道德的养成。制度的稳定性使制度规定的内容成为许多人反复践履的行为,道德在其过程中也就养成为人的无意识存在。其三,制度的强制性使制度对恶的惩治就是对道德正气的弘扬。[5]制度规范是一种外在于人的言行和内心世界的客观存在。制度安排在公民道德建设中虽然主要是起着道德他律的作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制度安排只能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扮演着限制和惩罚的角色,而是具有积极引导功能,能够保障公民的道德权利,更好地实现公民道德义务与道德权利的统一。

再次,當前社会转型引发的诸多问题是制度安排的现实依据。建国以来,现代化社会改变人们生活的同时,对人们的行为及心理也造成了冲击。社会转型期间,社会结构不断分化,社会角色也日趋复杂化,利益、价值目标和追求都呈现多元化的趋势。当改革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力度不断加大的时候,由于人们的心理和实际生活承受能力的影响,同时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各种配套措施不完善,必然出现种种不适应现象,造成人们对家庭、职业、公共等方面道德产生消极影响。

可以说,制度缺陷是某些伦理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制度的缺失可以从理论和现实两个角度去分析。就理论角度而言,社会改革期间,陈旧的制度逐渐退却,而新的制度又未完善。理论和现实的冲突造成的是思想、价值观和信仰的混乱。最终,制度在现实中失去权威性,有违与制度的情况层出不穷。人们不禁呼吁,制止道德滑坡已经刻不容缓。

社会监管制度的不健全,使得社会中的腐败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正如罗尔斯所言,造成道德失范的首要原因并不在于个人的品性修养,而首先是制度的正当性引起了社会成员的怀疑和否定。他还指出,对制度的道德评价和选择优先于对个体的道德评价和选择。[6]现实生活中的诸多问题尤其是制度失范问题,使得人们呼唤公民道德建设的制度安排,呼唤制度伦理,倡导重新建构道德惩戒力量。在社会转型期,应该用制度的形式,建立明确的社会道德规范。一个成熟、健全的伦理制度是社会稳定、经济制度的粘合剂。如果没有较好的社会条件,那么道德的人行使道德对自身并没有好处。面对他人道德状况的不确定性而带来的道德风险,个体的承担能力以及道德理性都十分有限。所以,制度安排才是公民道德建设的突破口,或者说是当前公民道德建设之重点。

二、制度安排的途径

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过程,因此道德问题仅仅依靠道德本身就难以解决。道德规范软约束、道德建设系统性、持久性和社会性的特点,决定了公民道德建设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要形成全社会的合力。道德本身不可能孤立地存在,而是存在于社会生活之中并通过社会生活呈现出来。社会经济生活决定了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和基本取向。同时,公民道德建设还受同属上层建筑的同一次级或不同次级的其他社会系统的影响。这些影响构成了公民道德建设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

制度是在人类社会发展、一定历史阶段形成的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方面的规范体系,其目的是制约和引导社会成员行为而保持特定社会秩序。任何制度的设立、变迁和创新都对其所规约的成员的行为和利益有一种支配作用,规范他们的行为方式,影响他们的价值观念,引导其价值选择。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系统工程中的一个子系统,制度安排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实现和保障公民道德建设。针对制度安排的两种形式,公民道德建设中的制度安排也有两个发展路向:制度伦理化与伦理制度化。

其一,制度伦理化,是从制度安排的本质规定和运作框架中引出道德价值和道德规范,或把伦理道德作为一个尺度和标准,对一定制度做道德评判。其对象是正式制度安排,使一些成文的法律、政府法令、公司规章、契约等伦理化,从而让正式制度安排具有合伦理性、合道德性。一种制度体系若要得到全体至少是大多数社会成员在价值观念上的认可和支持,必须有在伦理道德上的合理性和正当性的充分论据。因此,制度总是依据一定的伦理原则而制定并隐含了一定的伦理要求和伦理追求的。制度伦理化,作为克服制度性腐败的有效途径,是制度内部的调整或弥补,乃一个健全社会的应有之义。就公民道德建设的整体目标来说,在正式制度安排中,就不能仅仅从效率为根本目标,而应该考虑更多的社会伦理诉求。近年来的各种事实表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往往导致的是“只求效率,不顾公平”。由此带来的两极分化和贫富差距引发了不少令人担忧的社会问题。《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之一是“坚持注重效率和维护社会公平相协调”。制度伦理化要求我们实行一种以公平和平等为基础的制度安排,体现社会整体伦理要求的正式制度安排是公民道德建设的有力保障。

其二,伦理制度化,是把一定社会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要求提升、规定为制度并在道德生活领域执行。这是非正式制度安排的重要内容。道德与制度虽然是两个不同的社会规范调节领域,但是将二者结合起来无疑有助于促进实现社会调节功能。道德领域中的制度化往往使某些具有社会必要性的道德规范得到普遍的遵守。通过伦理制度化,实行有效的制度安排,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秩序,从而保证具体的不道德行为要付出代价。历史和现实中的许多事例表明,伦理制度化有助于道德风气的改善、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如前所述,中国古代的“礼”中对人们的日用人伦做出了许多制度性规定。在国际上,新加坡的公民道德建设注重利用制度保证伦理道德的发扬,在社会公德、家庭伦理和行政伦理等方面都有极为细致的规定。依据违反公德的轻重程度而“明码标价”的罚款告示牌在新加坡随处可见:过马路闯红灯,罚款20新元;路上乱丢垃圾,罚款300新元;随地吐痰,罚款1000新元等等。这些为当前公民道德建设提供了有益启示。建立起救助性制度,把救助性、关怀性伦理道德行为和道德力量制度化体系化,从而使个体的生活困境都能因此得到消解和克服。

制度安排的制度伦理化与伦理制度化之间是双向互动的,存在于社会的基本结构和基本制度中的伦理要求和实现伦理道德的一系列制度化安排可以达到辨证统一。其基本措施是建立健全各种社会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通观全局,体现具体的行业部门要求、道德要求。

有关制度安排应该注意的两个问题是,一是不赞成对制度安排的过分迷信。正如道德教育有其局限性一样,制度并非万能,也是有缺陷的。公民道德建设系统工程的最终完成有赖于道德教育与制度安排两者并重。公民道德建设包括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建设,公民道德则主要是为公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制度伦理化与伦理制度化虽然可以规范并影响群体和个人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但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道德问题,有时还会造就出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相反的双重性格。因此道德建设离不开自身修养,或者说更根本的还是道德修养。二是反对由于公民道德建设的系统性而将道德泛化。我国传统儒家伦理道德泛化是历史事实,而且具有巨大的历史惯性。今天提倡公民道德建设中的制度安排,也应该注意克服道德泛化的现象。人们处于其中的社会生活具有丰富性、多元性,虽然个中环节不能游离于社会道德之外,但是作为复杂系统而存在的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均有其独立性和价值标准。我们并不能对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生活的每一方面、每一环节都从道德出发,并以道德为归宿。对于硬性的正式制度安排,如何引入道德评价;对于软性的非正式制度安排,如何提升为制度,都值得思考。

总之,制度安排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依托和杠杆。改变公民道德建设在一定时间内滞后于社会现实的紧迫要求的窘况,扭转其被动局面,制度安排将不辱使命。

[参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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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贝如]

公民文化权论文范文第5篇

2006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民盟、民进联组会上强调,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全面阐述了树立正确价值观的具体要求,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对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丰富和发展,对于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全面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荣辱观是对荣与辱的根本看法,不同的荣辱观是不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反映。荣辱观渗透在整个社会生活之中,不仅影响着社会风气,体现着社会的价值导向,标志着社会的文明程度,而且对社会的经济发展有巨大的反作用。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八荣八耻”继承了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民族精神和传统美德,是在价值观问题上时代精神的鲜明表达,体现了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是塑造社会主义公民的精神指导。它着眼当代中国发展的全局,面向中华民族的未来,紧密联系当前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时期必须树立的社会价值观和个人人生观,具有很强的民族性、时代性和实践性。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延伸和拓展,是公民道德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内容的具体化,对公民道德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正确处理各种矛盾,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引导人们坚定信念,形成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大好局面至关重要。目前公民道德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不文明现象随处可见,这与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反差很大。这就要求我们要大力宣传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以“八荣八耻”荣辱观为内容的公民道德实践活动。

学习、宣传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必须以人为本、重在建设,按照“八荣八耻”的新要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改进创新。要坚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教育和引导人们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理想、道德意识、道德理念和道德精神,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推进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八荣八耻”的提出,为我们推进这一进程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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