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10年工作综述

2023-06-26

第一篇:人民政府10年工作综述

科协10年工作综述

2001年3月至2011年10月,县科协在县委和上级科协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服务一加强”为目标,团结和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和上级科协的工作部署,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推进我县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2005年,黑山县被省科协授予“科普工作达标县”; 2006年,县科协和段家乡人民政府被省科协授予“科普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县科协被省科协授予“省科协系统先进单位”,被市科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科学技术局授予“科普工作先进集体”。

坚持科技与经济相结合,为提高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做了大量工作。全县有县级学会36个,有会员3000多名。围绕经济增效,财政增长,城乡居民增收,坚持科技与经济结合,深入开展“讲理想、比贡献”、“金桥工程”等活动。医学会、教育学会、农学会、水利学会的科技工作者发扬锲而不舍,刻苦专研的精神,完成多项科技攻关项目,开展了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技术咨询活动,解决了大量技术难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2007年常兴镇的A级绿色棚桃开发项目获辽宁省科协第七届“金桥工程”优秀项目三等奖;左哲同志

被省科协授予第七届“金桥工程”工作优秀组织者;王楗、崔绍武、张健同志被评为第七届“金桥工程”优秀项目三等奖。

学术交流工作取得新成果。各学会认真举办学术年会活动、专题学术交流会活动和撰写优秀学术论文活动,多篇论文受省、市表奖。县气象局张德来同志撰写的《黑山2008年干旱及对策》,县果树总站杜松涛、杜维发同志撰写的《黑山苹果梨烂果病害发生现状及防治对策》、《苹果梨树衰老期管理技术》,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李忠山同志撰写的《关于黑山县2009年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的对策》被市科协编入了锦州农业灾害预测及减灾对策论坛《减轻农业灾害白皮书》。广泛的学术交流活动活跃了学术思想,促进了学术、学科发展,也为科技人才成长起到了推动作用。 农技协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经过不断探索和创新有了长足发展,全县有种植、养殖、加工等各类农技协178个,会员22000多人,这些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科技为动力,积极向农业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不仅为农村培养大批农民技术人员,而且为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重要作用。2006年,常兴镇棚桃协会被省科协授予“先进协会”。2008年至2010年,黑山县绿色甜瓜协会、黑山县天泉奶牛养殖协会、黑山县畜牧协会、黑山县沼气协会、黑山县果树协会

被市科协授予“锦州市十佳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科普示范创建活动取得新进展。全县科普示范乡镇达到18个,科普示范村77个,科普示范基地41个,科普示范户211户。形成了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基地+农户、农技协+农户等多种形式的产、供、销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新格局,促进了我县农村科普工作提档升级,促进了农业科技增效、农民科技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6年,绿色芳山科普示范基地被省科协授予先进单位。2008年至2010年,辽宁绿色芳山有机农业示范基地、黑山县姜屯镇连屯村无公害平菇生产基地、黑山县段家乡黑色谷物开发示范基地、黑山县农业科技示范场、辽宁绿源肉牛养殖示范基地获市科协“锦州市十佳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担当科普主力军,推动全县科普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各级科协组织发挥科普主力军作用,积极主动、全方位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经常性、社会化“科普之冬”、“科普惠农兴村”、“青少年科普”和“科普进社区”等活动,创造了科普工作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在每年一次全县规模的“科普之冬”、“科技周”、“全国科普日”活动中,本着“实际、实用、实效”原则,通过举办科普大集、科普展览、科普讲座、技术指导、技术咨询、组织农民技术讲师团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为广大农民送去实用技术和致富项目。全县开通21部“农

业专家服务热线”电话,无偿为农民提供农业科技信息、咨询和技术指导服务,使农民不出家门就能方便、快捷、有效地解决科技难题。全县有50个单位和80名个人荣获市科普之冬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县科协获省科协2002—2006科普之冬活动先进集体,并连续获市“科普之冬”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取得显著成果。以“一校、一站、一栏、一员”创建为重点,科普组织和阵地建设得到加强。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建立了县农村科普学校总校,在21个乡镇建立了科普中心校,在30个村建立了科普分校。按照省定标准,在县城内建成3处标准科普画廊。在段家乡、黑山镇等16个乡镇30个村建成标准科普宣传栏30个。辽宁绿色芳山有机农业示范基地、黑山县绿色甜瓜协会、黑山县农村沼气协会先后荣获中国科协和财政部“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

青少年科普教育和科技创新活动取得一定成效。加强了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及县直各学校科技教育的组织领导,培养和提高青少年科技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组织中小学利用科普展览、科普考试、模仿发明等方式开展了小发明、小制作、科技小论文等适合青少年特点的科技活动200多次。2006年黑山一中、八道壕镇一中、绕阳河镇初中、芳山镇初中被市授予科技活动先进集体,八道壕镇中心小学张玉华等四名同

志被市授予优秀科技辅导员。2008年,八道壕镇中心小学获锦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组织奖,该校教师张树华被评为优秀科技辅导员。

主要职责

1、大力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和新工艺,开展科技培训、科普讲座和科普宣传,组织科技人员进行科技咨询、科技承包和科技下乡等活动。

2、组织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与技术合作。

3、积极举办“农函大”,利用“农函大”形式对广大农民进行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科学技术水平。

4、积极开展“金桥工程”、“农民科技增收工程”活动,引进人才、引进技术,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5、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绿色证书”工作。

6、协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

7、搞好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

8、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

9、搞好科技扶贫及其他科技活动。

10、组织科技工作者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11、可以接受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的委托,组织或推荐相关科学家、技术专家和学者承担或参与科学技术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和自然灾害损失鉴定、技术标准制定与修改等事务。

12、表彰奖励本团体所联

系的科学技术工作者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并从中发现人才、举荐人才。

第二篇:政府口2010年10月份部门工作计划

党政办:

1.起草大新镇城乡一体化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初稿。

2.着手总结今年工作、规划明年工作思路。

3.完善人大代表之家软件资料;收集、整理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对新一轮环保“三三三工程”落实情况检查。

4.做好社保所、教管办、卫管中心、爱卫办资料归档整理和9月份文件上报工作。

5.发行《张家港年鉴》(2010),继续征集和编写《镇志》。 综治司法办:

1.集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

2.做好拆迁区域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

3.做好“十一”长假和上海世博会期间对重点人员的动态监管。

4.做好第三季度社区矫正评审工作。

5.组织参加市首届“城市节”活动。

6.组织开展镇郊结合部外来流动人口大清查。

7.举行“法律援助村村行”启动仪式。

8.做好各条线资料的归档整理。

9.配合完成校园安防设施建设。

信访办:

1.做好国庆期间重点人员信访稳控工作。

2.做好各村信访隐患的排查工作。

3.做好来信调处、回复工作。

4.配合做好拆迁工作。

5.密切关注拆迁区域随时可能出现的不稳定现象,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应对工作,以防集访和越级上访。

安监办:

1.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做好秋季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3.完成市镇两级挂牌督办企业的摘牌工作。

4.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危化品运输安全等专项整治。 劳动社保所:

1.加强劳动关系预警,妥善调处劳动争议,指导企业加强用工管理,防止严重工资拖欠行为的发生,确保稳定。

2.加强网格化管理工作,十月份迎接苏州检查考核。

3.加快推开2010年社会保险扩面和住房公积金扩面。

4.开展2010年充分就业乡镇和社区创建工作,确保顺利通过检查考核。

5.做好超龄人员补交、市民卡信息采集等相关后续工作。

卫管中心:

1.配合市卫生局做好省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市创建工作。

2.完成市民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修改录入工作。

3.开展小学六年级及初中学生的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4.加强手足口病、红眼病的防控工作。

5.完成职业卫生监测工作。

6.继续组织开展健康港城行活动。

7.做好准备,迎接餐饮示范街验收。

计生办:

1.做好农村常规B超服务工作。

2.做好10月28日男性生殖健康日系列活动工作。

3.做好政策照顾生育材料上报和网上审批工作。

4.配合做好拆迁工作。

财政所:

1.继续与水利站共同做好2010年省级农村桥梁建设的相关工作。

2.筹措各拆迁项目资金,做好拆迁经费的审核与兑付;同时对朝东圩港拆迁安置房分房进行结算。

3.做好秸秆还田补贴、土地规模经营补贴的核对和发放工作。

4.加强与国、地税的沟通和联系,分析税收入库情况,做好本年度的财力测算和年终资金预测等工作。

5.认真做好财政所内部三季度联审互查;同时对各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帐进行财务检查。

6.做好“家电下乡”、“汽摩下乡”农户补贴资金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7.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2011年综合财政预算的编制进行布置,并制订实施方案。

国土所:

1.配合政府向上争取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启动资金的到位。

2.做好重装区、重装配套区和镇南社区内的村组界和地类面积调查。

3.按照计划实施好租用土地协议安置定界、人员测算及人员落实。

4.做好渔民拆迁过渡房和苏州润佳售楼中心临时用地申报。

5.服务好宏宝、中宝和宏峰的供地及大新预制构件的挂钩申报。

6.做好创建“苏州市土地执法模范镇”各项准备工作。

7.继续做好府前路南、永恒公司的用地指标争取和原恒达公司使改征。

8.结合市局要求做好2010年度新增违法用地的处理。

9.做好重点区域执法巡查、信访和配合好相关中心工作。

建管所:

1.继续做好相关地块拆迁签订协议工作。

2.完成阳光家园四期5-31#安置房配套设施建设及其他分房前准备工作。

3.做好大新福利中心、新乐路东延、新东社区北侧道路的工程进度和质量现场管理工作。

4.做好新东社区安置房工程、文体中心工程、 阳光家园五期

1、2#房建设管理工作。

5.做好新凯小学教学楼扫尾工作。

6.做好新东社区土建、水电和安装等工程招投标工作。

7.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各类建设行为,加强违章建筑督查工作。

农服中心:

1.举办一期秋播技术、秸杆还田技术培训班。

2.抓好水稻后期病虫害防治、田容田貌整治及水浆管理等工作。

3.组织调运秋播小麦种子,及时发放到农户。

4.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5.做好农机具的维修保养和秋收秋种的各项准备工作。

农经站:

1.认真抓好三季度村级财务网上公开。

2.做好2010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测算。

3.开展新一轮土地流转工作。

绿化办:

1.完成阳光家园4期(5-31#)房景观绿化建设。

2.完成2010年大新镇农村绿化规划。

3.做好我镇主要道路绿化补缺工作。

4.督促各养护单位做好绿化养护工作。

水利站:

1.做好汛后大检查工作,认真总结今年汛期的主要情况,并及时上报市防办。

2.做好汛后全镇排涝泵站的维修保养工作。

3.配合镇做好城乡一体化水系调整。

4.做好今年拆坝建桥、新芳排涝站等水利工程的验收准备。

5.做好镇新东社区、科文中心等工程区域水系调整的管理工作。

6.做好浦项剪板厂周边水系调整工作。

环保办:

1.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专项检查。

2.做好新建项目环保初审工作。

3.加强监督,杜绝违法排污行为的发生。

4.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及提升泵站日常维护、巡查工作。

镇管爱卫办:

1.继续做好迎接国家卫生镇复审各项准备工作。

2.抓好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管理工作。

3.加强镇区及镇郊结合部长效保洁力度。

4.继续抓好农村大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

5.加强国庆节期间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6.做好重要线路沿线保障工作。

城管中队:

1.全力做好国庆长假期间市容保障相关工作,提升容貌管理标准,放假不放松,营造良好的群众出行环境。

2.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对港城大道、港丰公路、杨新公路等主干道沿线的废品回收行业开展综合治理,清理一批无证无照、污染周边环境的废旧收购站点。

3.继续组织队员对马路菜场开展每日盯控,防止出现流动摊贩和自产自销菜农占地摆摊现象。

4.加强建筑工地周边环境重点管控,重点查处工地出入口路面带泥、围墙乱涂乱贴等违章行为,提高工地周边环境管理标准。

5.会同爱卫办等职能部门深入开展秋季镇村大环境整治,重点清理主干道沿线家前屋后乱堆放、卫生死角等,提升镇容容貌管理标准。

6.强化内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队员纪律作风教育,严防酒后驾车、赌博等违反六条禁令的现象发生。

7.继续加强夜间流动摊点整治和长效治理,确保镇区夜间环境洁净、畅通。

民政办:

1.做好重阳节走访慰问及敬老金、长寿金发放工作。

2.做好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家庭的调查工作。

3.做好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子女就学补助的发放工作。

4.做好第九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四届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

5.做好苏州市民政局对“江苏省文明敬老院”的复查工作。

教管办:

1.会同镇综治办做好学校电子围栏设施设备采购、安装等工作。

2.督促建设单位在十月底前全面做好新凯学校校舍竣工工作。

3.督促新凯学校做好新校舍布置及学生安置相关工作。

4.继续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

5.做好张家港市示范市民学校创建工作,继续落实社区教育中心各项培训任务。

中心社区:

1.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工作。

2.做好社区区域联合党委成立的相关筹备工作。

3.抓好国庆期间的小区稳定:办公室轮流值好班,及时处理解决居民的求助服务,高度关注居民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各类矛盾、信访。

4.做好市民卡信息核对登记工作。

5.配合做好拆迁工作。

后勤办:

1.做好节日期间、节后的后勤保障工作。

2.做好秋季防蝇防鼠防食物中毒工作。

第三篇:云南省防治艾滋病三年人民战争综述

云南地处祖国西南边陲,由于历史和地缘的原因,成为艾滋病传入和流行的前沿。自1989年在边

境地区吸毒人群中首次发现146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来,我省艾滋病病毒不断流行和蔓延,经历

了传入期、扩散期和快速增长期。到2004年,我省艾滋病流行范围不断扩大,防治形势非常紧迫。

2007年12月03日 15时07分00秒人的生命是最可贵的。面对来自顽疾的威胁,我省各级党委、政府把控制艾滋病的流行蔓延作为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 2005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支持下,省委、省政府领导全省人民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禁毒和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全省上下携起手来,同心协力,大胆创新,扎实工作,基本实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云南省加强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工作方案》和《云南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实施方案(2005-2007年)》的既定目标,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总体势头得到了基本遏制,实现了防治艾滋病三年人民战争的预期目标。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防治艾滋病工作,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为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和资金保障

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了对我省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工作的领导和支持。3年来,国务院每年听取我省防治工作汇报,及时解决面临的困难。中央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云南省加强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工作方案》,出台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加强技术指导,组织工作督查。省委、省政府全面领导全省各族人民投入到禁毒和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中,给予了空前的政治保障。

2004年省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增加至39个单位。2005年1月,我省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的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工作。今年3月成立了省防治艾滋病局;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州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部署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工作;省领导先后有20多人次深入到防治艾滋病工作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在重点地区召开现场办公会。各级党委、政府也设立了相应机构,把艾滋病防治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逐级开展党政干部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培训;部分地区抽调干部组成工作队,进村入户开展防治工作;各级政府层层签订《防治艾滋病工作责任目标书》,将防艾工作列入政府重点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实行防艾委成员单位挂钩联系州市防治工作机制。

《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条例》在检测结果告知、婚姻登记人群免费艾滋病咨询检测等方面有更大的突破,防治工作实现了法制化。

在经费投入方面,我省共接受中央和各部委的资金支持超过4亿元,中英项目、全球基金第四轮项目、美国国际发展署等国际合作项目也投入资金约1亿元,基本保障了相关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支持了全省的防艾工作。

目前,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在我省得到全面落实;“一条例六工程”正在全面实施;抗病毒治疗、母婴阻断、关怀救助等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各项防治措施力度不断加大,防治服务逐步落实到位;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并初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防治工作体系,为今后的防治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各种防治力量得到空前动员,防治艾滋病工作全面、深入、持久推进, 开创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新局面

3年来,全省各种艾滋病防治力量得到了空前的动员,各级相关部门认真实施防治艾滋病六项工程,结合部门实际,齐抓共管,各负其责,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级宣传、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部门发挥社会动员的强大优势,组织大众媒体传播防治信息,营造社会氛围。教育部门设立示范学校,禁毒防治艾滋病知识进教材、进课堂,开展学生生活技能培训,开设防治艾滋病课程并纳入考试内容,提升了青年学生预防艾滋病的能力。财政、发改委与卫生部门积极筹资,合理安排使用经费,科学配置资源,为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公安、司法部门与卫生部门配合,开展羁押场所艾滋病咨询检测、行为干预和治疗。妇联、工会、共青团、红十字会、铁路、民航、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民委和旅游局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积极行动,放置安全套和设置自动售套机,提高了安全套的可及性。公安、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卫生部门共同推进了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和清洁针具交换工作。科技部门牵头实施了国家“十五”科技攻关课题等重大科研项目,为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民政、教育部门探索关怀救助模式,逐步落实关怀救助工作。

全社会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到防艾人民战争中:全省数十个企业参与了防治艾滋病公益广告的制作和大型宣教活动;社区办事处,近百个非政府组织,艾滋病感染者自助互助小组,部分宗教团体开展宣传教育、行为干预、促进关怀治疗和生产自救助等。 加强防治服务网络和体系建设,基本查清疫情底数,掌握了流行规律

通过3年的建设,全省已建成1个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17个艾滋病确证实验室,197个初筛实验室,97个艾滋病监测哨点,284个自愿咨询点,具备CD4检测能力实验室38个,艾滋病病毒载量检测实验室12个,形成较为完善的艾滋病监测检测网络;确定146个免费抗病毒治疗机构、8个中医药治疗基地、258个母婴阻断服务机构,初步形成了艾滋病临床治疗服务体系;确定3个学校教育培训基地、170所教育示范学校,形成了学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骨干网络;建成11个艾滋病致孤儿童救助机构;省艾滋病关爱中心建成,成为全国第一家省级艾滋病临床治疗技术指导中心。防治人力资源与2004年相比,防治艾滋病行政管理人员编制由15人增加到338人,省级设立了防治艾滋病局;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由200名增加到640人;组建了146支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工作

队,有队员1388人,防治队伍得到了充实,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据不全统计,3年来全省共培训宣传教育骨干、骨干教师、民警、行为干预工作队、实验室检测人员、咨询人员、抗病毒治疗专业人员、美沙酮社区维持治疗专业人员、母婴阻断骨干技术人员等各类人员8万多名,完成了11万名卫生技术人员普及培训,壮大了工作队伍,防治体系基本形成。

监测检测网络的形成,加快了疫情底数的清查。2004年以来,艾滋病监测检测的总数是此前14年的3.06倍,有40412例艾滋病感染者被发现和报告;监测检测范围不断扩大、监测检测手段多种多样,截至2007年9月,全省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56054例,艾滋病病人5036例,因艾滋病死亡2211例。专家估计,全省实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已超过8万人。全省已发现感染者人数占估计存活人数的比例由2003年的18.6%提高到目前的67.3%。

随着进行疫情分析的样本量加大,疫情数据更加全面,基本掌握了各县(市、区)、各州(市)的流行情况,实现了以县为单位进行艾滋病疫情估计,实行实名制检测,进行检测结果告知,为做好传染源控制,感染者后续管理,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加大宣传力度,防治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和我省“一条例六工程”深入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各级各部门大力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各种活动,普及防艾知识和政策,全省共发放宣传资料2500万份,设置户外广告牌643块、公益广告4000多个,刷写标语10万多条,开展知识讲座2057次,图片展览2112次,发放青年学生健康教育处方800万份。组织工作队,开展了进村入户宣传,全省农村居民防治艾滋病知识知晓率由30%提高到81%,城市居民防治艾滋病知识知晓率由61%提高到94%。

推进行为干预,改变艾滋病感染高危行为。全省99.6%的星级宾馆、94.8%的普通旅店、90.9%的药店、87.7%的歌舞厅、83%的美容店和发廊等场所摆放了安全套。今年初,省政府出台《云南省推广使用安全套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宾馆、饭店等安全套的免费提供,各级高危行为干预工作队进入公共娱乐场所开展宣传教育、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同伴教育、业主培训等干预工作,促进安全套的推广使用。开设67个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包括8辆流动服药车),是全国开设门诊最多的省份,至2007年9月全省累计获准治疗人员10464人,正在服药5160人。开设清洁针具交换点46个,开展清洁针具交换。

做好临床治疗,提供关怀救助。坚持科学规范、应治尽治的原则开展艾滋病临床治疗工作,截至今年9月,全省累计对4672例病人给予免费抗病毒治疗,8个中医药治疗基地对1691例病人给予了免费中医药治疗;全面开展了母婴阻断服务,对91万名入院分娩孕产妇进行艾滋病咨询检测,对检测出的2006名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和1245名婴儿及时提供了母婴阻断服务和相关救助;民政部门将生活困难的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范围,对近2000名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家属、1491名艾滋病致孤儿童给予了生活救助;教育部门对1100名适龄艾滋病致孤儿童提供免费上学。

扩大国际交流合作,开展科学研究。中英、中美、中澳、全球基金、克林顿基金会等国际政府及非政府合作项目实施,成为我省防治艾滋病工作的重要补充;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执行主任彼特·皮奥特、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等高级官员的来访和交流,进一步加深了国际社会对我省防治艾滋病工作的了解;科技部门组织了一批防治艾滋病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科技部支持我省的“十五”防治艾滋病科技攻关课题研究基本完成,部分研发成果已对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指导。加大防治力度,推进重点地区工作。国家艾滋病防治重点地区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工作队开展进村入户工作,监测和咨询检测34万人次,有68775名孕产妇接受了艾滋病咨询检测,检出阳性孕产妇589人,均接受了母婴阻断服务,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838人。加强艾滋病感染者管理,到2007年9月底,该州建立艾滋病感染者管理个案5751份,其中由乡村医生管理的4216份(占73.3%),开展随访调查10715人(次),为我省深入推进防治艾滋病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实践。

随着防治工作的不断深入,我省基本探索出了符合云南实际,可以推广的防治模式。德宏州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技术为指导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模式正逐步被许多地区借鉴,成为指导未来防艾工作的重要策略。(刘熙 王廷尧)

第四篇:人民法院2015工作亮点综述(一至六)

让人民群众拥有公平正义“获得感” ——人民法院二0一五工作亮点综述之一

2016-01-18 07:26:44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罗书臻

开栏的话

新年伊始,回首全国法院过去一年来的工作,让那些闪光的足迹一一重现。人民法院报今日起开辟“2015法院工作亮点回眸”专栏,记录下过去的2015年,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回眸过往,开启未来,相信人民司法事业必将取得更长足的进步。

走进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的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办公大楼,大楼外电子显示屏上的一句话分外引人注目——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句话,是总书记对政法机关提出的明确要求,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心声和期盼,也是人民法院孜孜以求的目标。

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过去的2015年,各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了最直接的“获得感”。

司法公开永远在路上

2015年12月15日,在位于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大楼9楼的信息集控中心,随着周强院长启动按钮,最高人民法院官方英文网站暨新版中国裁判文书网正式开通。

作为对外发布的权威平台和面向世界的重要窗口,最高人民法院官方英文网站的开通,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显示了最高人民法院“拥抱世界”的胸襟。

“向世界讲述中国法治好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好声音,回应国际社会对我国法治建设和司法工作的关注,满足国际社会对中国司法的认知需求。”周强院长的话落地有声,表明中国法院的司法公开开始走向国际视野。

而新版中国裁判文书网最大的亮点,则是实现了少数民族语言裁判文书的公开,提供了蒙、藏、维、朝鲜和哈萨克等语种文书的浏览和下载服务功能,更好满足了人民群众和专业用户对裁判文书的多样化需求。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不遗余力,动作频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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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中国法院手机电视APP开通上线,第一时间向用户推送人民法院重点新闻和重要案件庭审情况等司法信息,开通四个月用户就超过50万人。

3月10日,《中国法院的司法公开》(白皮书)公布,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历史上第一次以白皮书的方式介绍司法公开工作。

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正式开通,司法公开又多了一个渠道,实现了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出的“加快律师服务平台建设”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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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开,人民法院永远在路上。

“立案难”彻底成历史

2015年5月4日这一天,对全国法院来说,可能是全年最忙碌的一天。

4月1日,《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于4月15日印发了该意见,5月1日起该意见正式施行。

这意味着,实行了多年的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中国的案件受理制度发生了彻彻底底的变革,而5月4日,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这一天,周强院长来到最高人民法院信息集控中心,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亲自检查各地法院落实立案登记制的情况。“这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天。”他强调,“要坚决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诉权。”

据统计,立案登记制实施一个月时,全国法院案件总量增幅已接近三成,但在全国各级法院的努力下,登记立案秩序井然,案件入口更加畅通,当场立案率超过九成。

在多位对“立案难”有切身感受的律师眼里,“实行立案登记制,是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最彻底、最有效的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有关负责人则表示,“我们已经把人民法院立案难这顶帽子,扔进历史的垃圾堆。”

勇纠错案让天下无冤

2015年12月21日,倍受社会关注的云南巧家投毒案再审宣判,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再审案件进行宣判,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钱仁风无罪。

2015年,人民法院继续纠正冤假错案,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依法复查、及时纠正机制。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主持召开专门座

2 谈会,就建立健全发现和纠正刑事冤假错案机制听取著名法学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纠正冤假错案不仅没有影响司法权威,还提升了老百姓对两高的评价。”2015年3月12日,全国人大代表周俊军在审议“两高”报告时认为,司法机关坚决纠正冤假错案赢得民心。

2016年1月7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5年福建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十大举措”,“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是其中一项。据介绍,2015年,福建高院深入贯彻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程序法治、庭审中心等法律原则,完善防范冤假错案机制,先后依法宣告30名被告人无罪,其中包括依法再审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绑架案。

勇纠错案,努力让天下无冤,显示了人民法院在保障程序和实体正义上的态度和决心,赢得了媒体“勇于自纠”的舆论认可,也引发了社会公众“正义或许会迟到,但却不会缺席”的强烈共鸣。

以人民群众需求为风向标 ——人民法院2015工作亮点综述之二

2016-01-19 09:53: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荆龙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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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多次作出精辟论说。大道至简,言简意赅,一句句朴实但含义隽永的话语引领着人民法院戮力前行。

2015年,全国各级法院以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努力满足多元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工作中,全国法院积极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诉讼事务一站式办理;进一步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诉非衔接,提供更多纠纷解决方式。

从立案、诉讼到解纷,人民法院努力打造了一条司法为民的全程服务链。

敞开大门 立案难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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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立案是公正司法的开始,有案不立、有诉不理,司法公正无从谈起。为了从制度上彻底解决立案难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先后出台了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决定自5月1日起实行立案登记制,要求各级法院敞开大门,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诉权保障全面落实。对依法应该受理,如涉及到物业纠纷、村民自治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拆迁纠纷、信息公开纠纷等案件,在实施立案登记制前一般不进入审判程序的,各级法院做到一律予以登记立案。

立案工作更加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对接受诉状、当场立案、告知补正、诉讼费收取等提出明确要求,各地法院规范诉讼指引,细化登记立案流程,实行“一次性”告知,让当事人明明白白、轻轻松松完成登记立案程序。

诉讼服务同步跟进。各地法院以立案登记制改革为契机,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如上海在律师服务平台上开通网上立案,福建泉州推行异地立案等,通过形式多样的诉讼服务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姜启波表示,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人民法院兑现了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已经得到了根本解决。

建立平台 群众享有一站式司法服务

“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去年以来,各地法院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将除庭审外的诉讼服务事项整合前移至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当事人在诉讼服务中心就可办理申请立案、递交材料、申诉信访、判后答疑等事项。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称赞这一做法实现了诉讼服务“从后台到前台、从分散到集中、从多点到一点”的优化,不仅服务了群众,也方便了法官。

同时,各级法院不断拓宽服务渠道,延伸服务触角,形成包括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客户端、12368热线在内的立体式服务网络,许多法院还建立了电子法院、网上法庭等智能服务平台,让当事人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都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

一些法院运用网络和移动应用技术,将实体诉讼服务向移动终端拓展,促进诉讼服务转型升级,为当事人提供智能服务,并开展视频接访、视频庭审、视频调解等,实现了“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司法文书电子送达系统,破解送达难问题。吉林法院开通了“微导诉平台”,当事人可以通过关注法院官方微信,快速了解诉讼指南、起诉须知、法律援助等诉讼信息。

有些法院在诉讼服务过程中引入自助服务,通过当事人自主完成相关诉讼事项,提高诉讼事务办理质效,缓解法院“事多人少”压力。北京法院开通的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可提供自助语音服务,方便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进展。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河北省唐山市中

4 级人民法院设立了自助立案服务区,当事人可以按照提示独立完成立案工作。

形成合力 打造多元解纷机制“升级版”

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实施,大量纠纷涌入法院,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迫在眉睫。

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到哪里,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就要跟进到哪里。面对案件数量激增的现实,人民法院整合法院内外的解纷力量,优化法院内外的资源配置,在全社会树立“国家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现代纠纷解决理念,努力打造多元解纷机制的“升级版”,一年间实现了六个转变:将诉调对接平台从单一平面的衔接功能向多元立体的服务功能转变,将诉调对接机制从单向输出向双向互动转变,将诉调衔接对象从重点突破向全面启动转变,将诉调对接操作规范从零散差异向系统整合转变,将解决纠纷人才的培养从经验型向职业型转变,将法院内部调解机制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

四川省眉山市创造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眉山经验”,党政主导各方推进,眉山市委在组织、力量、制度、经费保障方面,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形成市、县、乡、村、组五级一万多个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网络覆盖全市各个角落。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构建了“走出去、请进来、搭平台”多元解纷机制。“走出去”,与街道社区、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单位组织沟通合作;“请进来”,在立案大厅推出人民调解工作室、心理驿站、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地、法官解难窗口等十项便民服务措施;“搭平台”,与行政机关、人民团体、行业组织、专业调解组织、公益组织等几十家单位合作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利用互联网电子平台,探索建立互联网纠纷非诉解决机制尤其是电子督促程序;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将湖湘文化与现代司法理念有机结合,探索了“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微争议事实法官折中平衡机制”等机制„„

一项项具有特色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已在全国各地落地生根。正如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黄超所说,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为群众提供了很好的导诉工作,提高了效率,使法院在群众中的口碑树立起来。

让群众享受更多的司改红利 ——人民法院2015工作亮点综述之三

2016-01-20 07:49: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郭士辉

“登山不以艰险而止,则必臻乎峻岭矣。”2015年,是全面依法治国开局年,也是全面深化

5 改革关键年。一年以来,党中央审时度势,为司法体制改革导航定向,密集出台多项重大改革举措,全国各级法院认真贯彻实施,使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司法体制改革呈现出蹄疾步稳、上下联动、次第开花的态势。

从北国到南疆,从都市到村庄,司法体制改革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广度和深度蓬勃展开、深入推进,改革共识不断凝聚,改革成效正在显现。

见证改革力度:

三个月诞生巡回法庭

2015年1月28日上午,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6号院,成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的诞生地,共和国司法史上也多了一个崭新的名字。

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部署到挂牌运行,第一巡回法庭的筹建只用了3个月,向世人展示出改革的“深圳速度”,也展示出最高人民法院实现公正司法的决心和力度。

两天后,3000公里外的沈阳,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也正式挂牌。

一年以来,有着“改革排头兵”称号的巡回法庭,司法改革、案件办理、矛盾化解、行政管理等各方面工作有序开展,开局良好。

据介绍,巡回法庭从成立之初就按照中央精神和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全面推行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实行法官员额制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机制,法官责任感增强,办案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赢得了各界赞誉。

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等前来参访后,对内地司法改革成效给予高度评价,对内地法官在庭审中表现出来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表示由衷钦佩。

除了巡回法庭,一些中、基层法院以及新设立的知识产权法院、跨行政区划法院等,都探索建立了现代化法院管理模式和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组建审判团队或者随机组成合议庭办理案件,建立专业法官会议机制,大幅减少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数量;改革裁判文书签发机制,逐步推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一幅波澜壮阔的改革画卷,正在神州大地上渐进式铺开。

着力改革深度:

勇于动自己的“奶酪”

司法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各种矛盾、难题不断涌现。直面问题、勇于克难,是法院人的不二选择。

2015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司法改革重要

6 讲话的党组会上强调,对涉及法院自身利益调整的,要敢于打破各种利益藩篱,勇于向自身开刀,动自己的“奶酪”,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

“能者上、庸者下。” 因触动利益格局,39%员额制是绕不开的第一关口,关系到这轮司法体制改革的成败。

7月18日,经过严格的评审表决,首批7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市之一的海南省对外公布,1116名法官人选首批进入员额。

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司法改革又迈出坚实一步。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原副主任黄勇,是1116名入额法官中的一员。重新走上审判岗位后,黄勇感受到了司法责任制的新变化,可以“我的案件我做主”,也要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改革有阵痛,也并非一蹴而就,但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带来的好处却是有目共睹的:法官们将更加注重案件质量,这意味着以后的瑕疵案会大大减少。

一面是法官数量减少近三分之一,一面是不断攀升的案件数量,如何应对?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给出了答案:将“审”和“判”之外的庞杂事务,从法官肩上卸下来,交由辅助人员承担。

司法人员分类管理释放出办案质量和效率双提升的改革“红利”。上海全市法院审结案件同比上升11.3%,审限内结案率为99.13%。青海试点法院结案率同比上升80%。

目前,加上北京、河北等14个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全面铺开。

拓宽改革广度:

陪审员增至法官员额数四倍

在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的时代,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渠道,扩大司法民主,可谓正逢其时。

2015年5月,根据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方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全国10个省(区、市)的50个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

10月27日,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传来消息: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261名通过“海选”方式产生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任命。晋江市民营企业家代表洪义锋从全市55万多名28至65周岁的常住居民中被随机选中。他表示,对于今后的“陪审之旅”,自己将尽心尽力,不辱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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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1月8日,全国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已陆续完成,试点法院新增选人民陪审员7800余人,人民陪审员总数已增至法官员额数的4倍左右,广泛性、代表性进一步增强。许多地方积极改进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普遍采取随机抽选方式,探索由3名以上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大合议庭模式。

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司法改革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落实情况。周强强调,要进一步健全随机抽选机制,扩大选任范围,严格落实随机抽选方式,严格落实每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上限,防止人民陪审员“驻庭陪审”“编外法官”等现象。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亚新表示,只要坚定信心,下定推进司法改革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的决心,我们就一定能够克服种种困难,达到改革预期的目标。

传承“燃灯”精神 夯实队伍根基 ——人民法院2015工作亮点综述之四

2016-01-21 07:42:52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乔文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法队伍建设,提出政法机关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随着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全面深入推进,这已成为了全国法院系统队伍建设的根本遵循和前行目标。

学习“燃灯”精神,打造“三化”队伍

“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这是总书记对邹碧华法官先进事迹的重要批示。

一年来,按照总书记的批示精神,最高人民法院把学习邹碧华精神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集中宣传、巡回报告、研讨会、主题征文、主题演讲„„广大法院干警在邹碧华精神的鼓舞下砥砺奋进。

邹碧华勇于担当的敬业精神、处理案件精湛高超的审判技能、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审判管理的创新举措,对于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打造起到了推进作用。各级法院通过学习邹碧华精神,进一步提高了法院队伍建设水平,强化了法院公正司法、服务群众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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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8日,全国法院第六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2015-2019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各级法院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干部培训工作。

上海海事法院与清华大学法学院共同建立“一带一路”司法实践基地,共同致力于创新型、国际化法律人才的培养,培养一批通晓国际法律规则、熟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法规、善于处理涉外事务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安徽省马鞍山中院出台《实施“青年法官成长工程”的意见》,以制度强化人才的发现、培养、锻炼和使用,多渠道提升青年法官能力素质,根据青年法官专长安排岗位,在办理重大案件、参加业务竞赛、参与专项活动中,给年轻法官交任务、压担子、给机会。

最高人民法院还通过派遣讲师团、举办少数民族法官培训班、免费提供培训课件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西藏及四川省藏区法院干警的培训力度。

关注基层一线,维护大局稳定

我国90%以上案件的审理执行任务在基层,基层的司法工作是给人民群众留下的“第一印象”,也反映着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审判队伍,让基层人民法庭发挥司法职能,带动区域法治走向良性循环,对于全面做好新形势下的审判工作不可或缺,也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北京市二中院民四庭针对农村土地承包案件查清事实难、矛盾化解难、维护稳定难、案结事了难的特点,创设了“五下乡工作法”,对人数众多、诉讼困难、边远山区、示范作用强、矛盾尖锐等五类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坚持做到下乡审理,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正高效和便捷为民。河北高院建设“一乡一庭”,一双筷子,吃住乡镇;一张桌子,就地办案。让两千多法庭扎根基层,十余万纠纷不出乡镇。在上海奉贤,“宅基法庭”“庭所联动”,让纠纷解决机制与法官下基层相结合,将法庭搬到村居委、乡间田头。

“帐篷法庭、车载法庭、马背法庭”是少数民族地区基层人民法庭的缩影,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两级法院“矛盾排查进乡村、立案服务进乡村、巡回审判进乡村、法制宣传进乡村、同心同向进寺庙”的人民法庭“五进”活动,将公平和正义送到高原的每一个角落。

在江苏淮安,为进城务工人员维权量身打造的“司法引航”工程,通过绿色通道、积极普法、司法救助等,用法律为进城务工人员撑起“保护伞”、做好“引航人”。

在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创新诉前联调模式,相继在镇街设立驻村诉前联调工作站,把司法、行政及民间调解资源下沉至村,送法至户,更多地在纠纷之初、诉讼之前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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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是人民法庭的立庭之本。”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喻中表示,发展方式转变、功能区建设加快、利益关系重组、区域社会矛盾复杂等是基层的现实,也是整个中国的一个缩影,基层人民法庭建设意义重大。

改进司法作风,提升队伍形象

“要牢记庄严誓言,牢记肩负的崇高使命和历史责任,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努力做一名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法律、无愧于时代的共和国人民法官。”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今年1月13日在新任法官宪法宣誓活动上的发言。

法官的职业尊荣感折射出来的是对法律的尊崇、对法治的依归、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要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法官队伍,就必须提升法官的尊荣感和归属感。

强化规则意识,则是改进纪律作风、提升法官整体形象的有效途径。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纪律作风专项教育、“六难三案”专项治理、“三严三实”专项学习等活动。

各级人民法院还不断提升诉讼服务工作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并结合地区实际,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诉讼服务。

山东各基层法院普遍建立了立案双轨制,当事人既可以选择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也可以在人民法庭立案。

福建泉州两级法院实行异地立案,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在12个中基层法院和42个人民法庭的任一诉讼服务窗口进行立案。

江苏南京中院的公众法律图书馆、上海二中院的自助超市、河南周口中院的残疾人无障碍爬楼机、成都武侯法院的盲文导诉等,让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整体提升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形象。

责重山岳,能者方可当之。法院的队伍建设是向人民群众展示司法文明、彰显法治精神的窗口,更是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司法的可靠保障。

司法护佑碧水蓝天

人民法院2015工作亮点综述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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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建立专门化审判机构、颁布司法解释、发布典型案例、设立环境资源司法研究智库及召开全国环境资源司法审判工作会议,这是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青总结出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亮点。

总书记曾在讲话时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怎样让天蓝、地绿、水清,怎样保护好我们可爱的家园,人民法院正以专业化的审判队伍,从多方面着手,助力美丽中国的建设。

以审判专门化为总抓手

设立审判实践基地

截至2015年11月,全国共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巡回法庭共计456个。贵州、福建、海南、江苏、河北、山东、广西、江西、河南等9个省高级法院已经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福建、贵州、江苏、海南4省已建立三级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

此外,福建、贵州、河北、江苏、山东等地法院还选调刑事、民商事和行政审判业务骨干充实环境资源审判庭,为实行“二合一”或“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奠定基础。

2015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福建古田召开了第一届全国环境资源司法审判工作会议,对全国环境资源司法审判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最高法院决定

11 在福建龙岩中院、福建漳州中院等15家中级、基层人民法院设立首批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实践基地,探索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审判专门化。

起草制定相关司法解释

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

2015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正式施行,要求设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将民间力量有序纳入环境治理机制中。同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此外,还在2014年7月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2015年6月发布《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中,《关于审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被评为2015年度最高法院十大司法政策之首。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政协副主席吕忠梅对此评价说,最高法院发布司法解释,采取独到的解释路径,解决环境司法专门化面临的最基本、最现实问题,使环境公益诉讼、环境侵权责任“落地”,让污染环境者受到法律惩罚、使环境污染受害人权益切实得到保护,有力地维护了生态环境秩序。

发布典型案例

提高破坏环境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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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书记曾在讲话时说,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

2015年12月18日下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新修改的环境保护法实施后的全国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依法维持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

在该案中,谢知锦等四人被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令在五个月内恢复被破坏的林地功能,并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这是人民法院首次通过判决明确支持了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的赔偿请求,也进一步提高了破坏生态行为的违法成本。

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15年2月5日和12月29日发布了环境保护行政案件十大案例、环境资源十大侵权案例。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被收入环境资源十大侵权案例。

吴青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尤为特别的是,专门邀请了10位环保法领域的专家对十大侵权案例进行点评,令她印象深刻。

成立司法研究中心

建立咨询专家智库

2015年5月19日,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正式揭牌成立,聘任25位环境资源领域的优秀法官和知名学者担任研究员,同时建立环境资源审判

13 咨询专家库,聘任40位来自法学界、科学技术界的专家,构建智力储备平台,为推动环境资源审判提供智力支持。

在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设立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并在15家中、基层法院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实践基地,在福建省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实务研究基地。

吴青认为,通过2015年的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机构设置方面完成了顶层设计及全国布局,在规范审判工作方面做出了指引,在外部支持方面搭建了框架,对进一步推动环境资源司法审判工作做好了全国总动员。

“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总书记的话掷地有声,也激励着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干警们,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王俏)

打造风清气正的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2015工作亮点综述之六

2016-01-24 07:15:23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四版 | 作者:记者 屠少萌

“笔下有财产万千,笔下有毁誉忠奸,笔下有是非曲直,笔下有人命关天”,这是人们用来形容媒体良心重要性的一句话,要用在法官身上,丝毫也不为过。

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首先断案的法官必须公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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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2015年1月15日,新年伊始,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就在党组会议上强调四个从严,誓不让制度、纪律成为“稻草人”。

治党务必从严

猛药方能去疴

严明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治党务必从严。

2月12日上午,全国法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会上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四个从严”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惩处司法腐败,继续加大对违纪违法干警的查处力度,为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随即,新的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在全国各地全面铺开。

2月,安徽高院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廉政建设出问题将终身追责。该办法规定,“实施责任追究不因相关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按照本办法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需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3月,重庆高院编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手册》,用于全市三级法院317名领导干部记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并要求重庆高院机关和中、基层法院在各部门负责人中参照推行。

各地实招频出,扣紧法院工作各个环节,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了肩上、落到了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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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知廉明耻,是做人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为了唤醒极少数麻木而不知耻者,中央政法委与最高人民法院在通报典型案例上下足了功夫。

中央政法委通报16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其中包括法院系统的3起。身边人倒下的案例给每一个法院人敲响了警钟。

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各地法院查处的6起法院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并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以通报的案例为戒,继续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12月,最高人民法院通报7起法院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多名法院院长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及纪检干部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情况受到通报,并受到相应的党内处分。这表明:全面从严治党不是喊口号,落实“两个责任”也不是走过场,不认真履行责任就要受到严肃追究。

严以修身律己用权

实在谋事创业做人

2014年3月9日,总书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在关于推进作风建设的讲话中,提到“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

2015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对2015年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出安排。

“三严三实”对于做好司法工作意义重大。从严修身律己,才能从源头上去

16 除滋生司法腐败的病根,法官才可能真正做到严以用权,做到清正廉明。而人民法官只有在做人与干事创业上实实在在,才能从根本上赢得群众的信任与认可。

4月2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门部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周强院长强调,要充分认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意义,从严从实组织实施,把作风建设良好态势保持和发展下去,营造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建设一支理想信念坚定、素质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

随即,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决定,自4月底开始,在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直属单位中层以上领导人员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各地高院纷纷响应。陕西、河北、内蒙古、广西、宁夏等地高院纷纷以高院院长上党课的形式开启了当地法院“三严三实”教育的序幕。院长们深入剖析了法院干部队伍中“不严不实”的具体表现和严重危害,要求各级法院深入对照查摆,着力解决问题,不断转作风树形象,以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赢得人民满意。

上海高院重点围绕专题党课、专题学习研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等“四个关键动作”展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努力使“三严三实”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青海高院邀请了黑龙江大学教授杨震为全省法院作了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为主题的讲座,从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形势及展望、中国腐败成因和反腐败斗争的必要性、中国反腐败问题治理对策等三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阐述。

各地形式丰富的专题教育活动,在广大法院领导干部心中夯实了严的要求和实的作风。

打造铜墙铁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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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干预司法

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一直是影响司法公正的顽疾。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是司法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所在。

2015年3月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要求对任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都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中央政法委同时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形明确责任追究,确保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

两项规定相互衔接配套,共同构筑起抵御干扰公正司法的铜墙铁壁。

如何让规定真正产生震慑力?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人民法庭庭长朱正栩认为:“只有让踏红线者人人尝到触碰高压线的惩戒滋味,才可能使权力在新规面前真正做到望而生畏,戛然止步。”

11月6日,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5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典型案例——因过问案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原庭长陈海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调离审判岗位;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原书记员刘一定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书记员职务;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法警队法警李朝阳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限期调离。因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云南省昭通市维稳办副主任彭泽高将被依纪依法追责;江苏省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丁维和已由纪检部门立案查处。

制度的铜墙铁壁已然开始显示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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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人民网北京1月11日电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于1月10日至11日上午在北京召开

人民网北京1月11日电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于1月10日至11日上午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总结2012年工作,分析当前经济金融形势,部署2013年工作。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会上做工作报告和会议总结。胡晓炼、刘士余、易纲、王华庆、潘功胜、李东荣、郭庆平、金琦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2012年,人民银行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和改进金融宏观调控,扎实推进金融改革发展,切实维护金融稳定,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强化系统建设和内部管理,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稳健的货币政策取得预期成效。前瞻性地加强预调微调,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共1个百分点,灵活开展公开市场双向操作,两次下调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各0.5个和0.56个百分点,引导市场利率适当下行,发挥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的逆周期调节作用,促进货币信贷合理适度增长。在加强总量调控的同时,注重发挥宏观信贷政策在转方式、调结构中的积极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节能环保和事关全局、带动性强的重大在建续建项目的支持力度。督促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货币信贷保持合理增长,信贷结构进一步优化,促进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了人民币对日元直接交易。利率市场化改革迈出重要步伐。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基准作用进一步提升。继续推动大型商业银行深化改革,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取得重要进展。推动落实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改革方案。积极稳妥推动珠江三角洲、浙江温州、福建泉州、浙江丽水等地方金融改革试点。加大金融风险监测力度,开展金融稳定压力测试,推进金融机构稳健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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