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工作制度

2022-07-30

在当今社会,我们在很多情况下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或行动准则,也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规章制度或一定规格。那么如何制定相关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森林防火工作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森林防火工作制度

森林防火工作制度

为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1.森林防火特防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畅通,保证火情及时处理。

3.值班人员必须登记各村群众火灾事故报告和其他有关情况报告。

4.值班人员必须按程序及时向主管领导、县防火办及时汇报火情和处理措施。

5.未及时汇报、未及时处理造成事故发生,每次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报上级人事部门处理。

6.成立值班办公室。主任:彭桂才,成员:肖石良主任全盘调度指挥,成员负责办公室值班。

二、巡查巡护制度

1.成立乡应急分队,负责全乡森林巡逻,应急扑火。

2.乡巡查巡护要到自然村、村干部巡查巡护要到山,护林员要每天定时巡查。

3.巡查巡护人员每天要将巡查情况汇报值班室。

4.巡查巡护时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值班室,巡查巡护人员要及

时就地组织人员科学扑火。

5.每次巡查巡护补贴乡应急分队成员10元,各村也要从生态效益林资金和退耕还林补贴中发放一定金额补贴。

6.巡查巡护不到位,或发现火情不及时报告,将严格追究追究工作人员责任。

7.巡查巡护人员、护林员在林区巡查过程中不得吸烟和乱扔烟蒂。

三、责任追究制度

1.驻村干部、支书、主任为各村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

2.凡发生火灾,每次罚款第一责任人100元。

3.护林员为各村直接责任人,,林区发生火灾,取消该村林区护林员资格。

4.各村发生火情,必须及时汇报。不及时汇报,耽误扑火时机,造成大面积森林失火,将严格追究相关人责任人责任。

5.凡发现野外用火行为,对当事人要从严处罚。

6.凡失火造成损失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对举报失火肇事人、积极协助林业公安调查取证的人员予以奖励。

欧阳海乡人民政府

2009年2月10日

第二篇: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制度

场长森林防火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决定国有林区森林防火重大问题。

二、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林场森林防火措施,组织全场干部职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主持召开森林防火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工作。

三、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排除火灾隐患。

四、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森林扑火预案,组织指挥或授权指挥扑救辖区内的森林火灾。

分管场长森林防火工作职责

一、协助场长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协调、研究、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重大问题。

二、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林场森林防火工作的各种措施。

三、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各管护站开展好森林防火工作。主持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四、安排、组织好林场的森林防火值班、林区巡护,加强对值班和巡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组织扑火队伍建设,并进行培训和扑火演练。

六、负责组织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七、协助县森林公安局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林政科人员森林防火工作职责

一、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协助场领导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坚持调查研究,制定林场森林防火规划、计划、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

三、随时掌握林区动态,及时研究森林防火工作措施、对策,积极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四、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森林防火工作,作好文字记载和上传下达工作,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档案。

五、积极开展本辖区森林防火检查、督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副场长和场长报告,并及时予以解决。

六、抓好防火设施和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森林防火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做好登记使用情况记载。

七、坚持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不脱岗、漏岗,并做好森林防火值班情况记录。

八、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做好森林火灾扑救的后勤保障工作。

九、积极协助县森林公安局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管护站站长森林防火工作职责

一、管护站实行森林防火站长负责制。

二、贯彻落实县防火办、林场的森林防火指示,负责安排本站森林防火的值班、守卡、巡护工作。

三、加强与当地政府、村、社的联系,做好森林防火联防。

四、建立本站森林防火扑火队(林场分队),负责组织、调动、指挥扑火队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五、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督查工作,要求熟悉本站辖区山林的山形地貌和林区交通道路情况。

六、经常宣传,落实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加强防火检查,强化火源管理,严禁违章用火。

七、发现火情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组织扑救,当好扑火向导,认真追查山火肇事者,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管护人员森林防火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对本职责区做到逐户逐人宣传,不留死角。

二、熟悉本责任区的山形地貌和林区道路,单位和居民住所、坟地分布,做到不缺不漏,并做好登记。

三、上班要严守岗位,巡护到位,佩戴森林防火袖章,下班要做好交接,全面认真履行职责。

四、严禁火源入山,凡进入林区的人员,要一律进行检查,坚决收缴火种,对不听劝阻,违章用火的,要立即制止,并报告林场和当地政府。

五、一旦发生山火,要立即报告林场和当地政府,同时就近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扑救,最大限度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及时追查山火肇事者。

森林火灾处置制度

一、接到火情报告,要立即查清问明起火时间、起火地点、村、组、小地名、通往火场路径。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并作好记录。

二、立即调动组织扑火人员,迅速赶往火场扑火,值班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火场指挥扑火。掌握火场火势动态,集中优势兵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三、立即通知发现火情的人员或安排专人,查明起火原因,积极配合政府或公安部门,追查林火肇事者。

四、根据火情发展状况,超过辖区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启动森林防火预案或报告上级请求支援,不得延误扑火战机,同时安排好进入火场的扑火向导员。

五、火灾扑灭后,要立即组织人员彻底清理余火,留足火场看守人员,留守火场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撤离。同时组织人员调查火灾各种损失、嫌疑人查处情况,整理好火场原始记录,建档立案。

火源管理制度

一、在森林防火期或高温伏旱时期,本辖区内严禁野外用火。

二、在防火期严禁在本辖区烧钱化纸放鞭炮、烧灰积肥、林区野炊、吸烟、以火驱兽、燃放孔明灯,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违者个人处罚200元-3000元,单位处罚10000元-50000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林区山火易发地段和人员集中的地方的巡护。对入山人员要逐一检查,发现火种,坚决没收。

四、进入林区采伐作业、造林生产、矿山开采以及其它工程作业,必须遵守森林防火用火规定,凡作业人员违章用火或引发山火,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组织者或法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进入林区旅游或休闲的人员,违章用火或引发山火,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组织者或旅游接待单位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林区内的道路和寺庙要责成林地林木权益受益人以及寺庙的管理人,安排专人清除道路或寺庙周围的易燃物,加强安全巡护,严防引发山火。凡因到寺庙活动的人员,引发山火,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寺庙管理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在指定地点值班,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天气期间,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密切注视野外用火的动向,严加防范。

三、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认真履行职责。

四、值班人员负责当日森林防火工作,接到火情报告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五、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因失职贻误扑火战机,追究失职人员行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

全场干部职工违反森林防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森林防火组织机构不健全,森林防火责任不落实,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措施不到位的。

(二)上级森林防火文件和会议精神不及时传达贯彻落实的。

(三)工作失职、处置不当或保障不力,导致森林火灾发生、蔓延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和重大损失的。

(四)不认真执行森林防火规定和上级有关指示、规定、通知,造成损失的。

(五)护林防火队伍组织不健全,扑火队伍没按要求组建或人员不到位的。

(六)发生森林火灾不报或虚报的。

(七)发生森林火灾,管护人员30分钟内、站长1小时内未到现场的。

璧山县森林火灾报告制度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应立即向当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火情后立即向县委、县府报告。

二、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局、国家林业局关于森林火灾新闻报道的相关规定,由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对外发布森林火灾信息和上报森林火灾。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森林经营单位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火场核实情况,到达火场后第一时间将掌握的情况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每半小时报告一次最新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六个方面:

(一)火灾发生的详细时间、地点和具体行车路线;

(二)起火原因;

(三)火场植被情况、面积、火线长度、蔓延趋势;

(四)在火场一线指挥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领导名单与联系方式;

(五)扑火人员力量;

(六)火场气象因子:温度、风力、风向。

四、对下列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按照相关规定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一)4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二)重大、特大森林火灾;

(三)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四)造成一人(含)以上死亡或三人(含)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五)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风景区的森林火灾;

(六)区县行政区交界地的森林火灾;

(七)需要上级和友邻单位支援的森林火灾。

五、对于过火面积超过3公顷,或4小时未扑灭的森林火灾,所在地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迅速写出火灾扑救情况的综合报告(附火场图),及时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六、林火扑灭后,镇街要将过火面积、起火原因、火灾损失、火案查处结果等情况在3日内书面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受害面积1公顷或过火面积10公顷以上的林火实行一灾一报,每起都要以正式文件上报。

第三篇: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工作汇报

我市**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在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关怀和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各县(市)区和各系统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当做大事来抓,及早部署,周密安排,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成绩。春防期间实现了“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群死群伤事件,不发生烧毁林场、村屯现象”的工作目标。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省确定的不超过1‰的责任目标。

今年春防全市共发生十起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79.5公顷。痛定思痛,我市今春火灾发生的时间大都集中在高火险期,火灾发生的原因既因多年不遇的持续干旱;也暴露出有些地方存在野外违规用火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的问题;更反应出个别地方政府领导对火灾的发生麻痹大意不重视,缺乏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忧患意识,对森林防火紧要期的工作没有细化、实化,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位,致使今春森林火灾的发生率远高于往年。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责任制落实到位。

一是各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认真检查和指导森林防火工作。从市到各县(市)区、乡镇、林场,各级领导都把森林防火工作做为林区第一件大事来抓,保证了森林防火工作的健康发展。市委书记张晶川,市委副书记、市长林宽海多次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指示。在2月21日召开的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育伟,市政府副市长朱乃振都对今春的森林防火工作做了重要指示,强调要按照回良玉副总理、吉炳轩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春防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保护好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八大”召开构建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各县(市)区的党政一把手,主管县(市)区长也都对森林防火工作高度重视,做到抓好抓实抓靠。春防期间,海林市森防指副总指挥副市长李吉民在市林业局局长王广勤的陪同下检查了市森防指、海林林场、德家林场、海林镇政府的森林防火工作。东宁县县长孙吉舜,副县长肖长旭,在五一节前深入乡(镇)检查防火工作。东安区区长杜光辉、副区长赵正吉到兴隆镇检查森林防火工作。林口县“五一节”前,各乡(镇)一把手及相关领导到所管辖的重点火险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宁安市、穆棱市的主要和主管领导都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3月17日,市政府专题召开了全市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会议进一步传达了吉书记、王省长对春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省春季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对全市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对做好清明节工作提出了要求。

二是狠抓了各项领导责任制度的落实。各级政府严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市、县、乡、村四级森林防火责任制,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政府总体工作考核目标,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指标到人,使森林防火责任制得到了有效落实。市政府已经与全市三个市、两个县,四个区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各县(市)区也与所属各乡(镇)林场逐级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确保了防火责任落实到位。形成权责分明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和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体系。市政府在4月20日发布《牡丹江市人民政府令》,4月24日,市森防指明传发《关于市森防指领导成员深入责任区督导检查森防工作的通知》要求森防指领导成员在4月26日至5月1日,到各县(市)区责任区针对森林防火安排部署、责任制落实、宣传教育工作、专业扑火队建设、火源管理、交叉任职、值班安排等方面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4月6日至9日,以杨德禄为组长的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巡视组,先后对我市市区、宁安市、海林市、东宁县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巡视监督检查。为对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巡视组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逐一落实整改措施,4月28日,市森防指下发了《关于进行森林防火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制定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各地认真进行整改,并由市森防指副总指挥、市林业局党委副书记杜永斌带队组成督促整改检查组,在4月29-5月6日,先后深入到市直属三道、四道、五林、亮子河林场林口县宝林林场,西安区的温春镇、温春村,东安区兴隆镇、阳明区的桦林镇、安民村,爱民区的银龙村宁安市的沙兰镇,海林市的海南林场、海林镇,宁安市的沙兰镇,穆棱市的兴源镇、枯榆树林场对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落实整改情况、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整改情况、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准备整改情况、野外火源管理整改情况、规范内业建设整改情况、规范检查站建设整改情况、村级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情况等7大项、近70小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督促检查。

高火险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都带队深入林区督促检查,副市长朱乃振多次到各县(市)区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各级领导的重视,使防火工作始终处于强有力的政府推动和目标责任体系之下。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按照“谁的辖区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全方位落实责任,保证了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认真落实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成员责任。

2月20日,市森防指发《关于调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的通知》对指挥部成员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进行了调整,各县(市)森防指也都针对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3月30日,牡森防发《关于落实森防指领导成员责任制的通知》,对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责任事项进行分工,把各项责任制度的落实做为森林防火的首要工作来抓,实行领导成员包片责任制,谁出现问题追究谁的责任。为切实做好春季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落实领导成员责任制,4月24日,下发了牡森防指明传5号《关于森防指成员深入责任区督导检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各领导成员按照安排,到各责任区就森林防火安排部署、责任制落实、宣传教育工作、专业扑火队建设、火源管理、交叉任职、值班安排等方面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研判形势,早安排,早部署。

从我市春防气象形势看,去年夏季我市遭受了30年不遇的伏旱天气,秋季又高温少雨,夏秋降雨量为253.5毫米,比历年少4成,是历史第三少值,导致封冻前全市大部分地区为干封地。入冬以后,降水继续偏少,冬季降水量为17.7毫米,比历年少了一半还多,全市大部分地区无积雪覆盖,失去了积雪这一天然保护屏障,就会极大地增加了火险发生机率。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春季降水仍然偏少,气温略高、大风天气增多,虽然前段时间有几场阵雪及中到大雪的降雪过程,但由于去年冬季形成的干封地状况,土壤墒情十分干旱,给我市的今春的森林防火带来了很大压力。使我市今春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针对今春我市的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极其严峻的局面,按照国家、省森防指的指示精神和吉炳轩书记的重要指示,我市超前部署了六项工作:一是着手抓了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的维修、检修工作;二是研究制定了《2012年森林防火工作重点》,确定了责任制落实、宣传工作、野外火源管理、消防队伍培训、项目工作等方面的工作重点。为进一步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市森防指2月16日下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提前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早部署、早安排、早防备、早组织”的目标要求,做好物资保障、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及森林防火宣传等项工作。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和行政执法力度,全面抓好我市今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无人身伤亡事故发生;无山火烧入村屯、乡镇和烧毁重要设施发生”的落实,2月27日制定了《牡丹江市2012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对春防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了《2012年森林防火监督检查方案》,修订了《2012年牡丹江市扑救森林大火预案》。;三是市防火办组成工作组检查、督促各地的春防准备情况;四是超前部署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认真领会省森防指《宣传方案》部署的八项重点工作精神并着手逐一开始贯彻落实,向各县(市)区、局直属单位及有林单位转发了《黑龙江省2012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研究制定了《牡丹江市2012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大造宣传声势;五是各级防火办在春防前都已对专业扑火队和半专业扑火队进行集中整训,确保各类人员按时上岗到位。

(三)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一是各地、各部门都把加大防火巡护、督察力度,加强火源管理做为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把火源管理工作落到了实处。各级防火部门积极行动起来,针对春耕生产活动和旅游活动日趋频繁,烧荒整地、野外吸烟、游人弄火等森林火灾隐患急剧增加等现象,部署火源管控工作。一方面切实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严格执行林区用火审批制度,坚决管住野外火源和重点人员,坚决把火灾隐患堵在山下林外。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林区可燃物清除工作,对林区、半山区乡镇、林场距林缘的农田秸秆、林内可燃物等进行清除。再一方面,按照“思想上格外重视,责任上特别明确,措施上切实到位,保障上更加有力”的总要求,制定《全市春季森林防火监督检查方案》,全市上下全面启动森林防火督促检查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牡丹江市成立6个扑火督察组,开展“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除、问题大整改”行动;全市在进入防火期前,认真开展“三清”工作,把盲目进入林区人员和各种副业点一律清除,消除了野外火源;各地做到各级防火责任人到岗到位。对了望台、防火检查站充实了人员,强化了力量,切实做好火情监测,不留盲区。管住重点人员和重要部位。对痴、呆、傻等特殊群体,落实专人监护;对吸烟人员登记造册,逐人签订保证书。

二是加强联防工作。按照“政府统管,分级分口负责”的原则,继续落实了“区域联防”、“政企联防”,“五户一保,十户一联”的森林防火的联防体系建设,搞好与邻市、邻县和地方、森工、农场之间的联防协作,4月1日,我市与鸡西市召开了联防工作会议,会议确定了联防、联谊、联心、联责的联防目标,强调要提高协同作战能力和水平,确保在联防区域内发生的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不推诿和贻误扑救时机,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会议建立了联防成员单位防火期内轮流值班制度,还就两市、四县(市)、区和各林场与乡镇之间日常的信息互通、网络资源共享提出了要求。按照省森防发〔2011〕63号《关于推进基层森林防火干部交叉任职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森防指办公室积极推进了此项工作并取得了显着成效,在所有农林交错、森林资源管理与地方政府行政管理相互独立的地区,实行乡(镇)与林场干部交叉任职,建立了森林防火联防工作新机制,加强了联防区森林火灾联防、联扑的领导力度。

三是狠抓了“清明节”、“五。一节”等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火工作。结合“清明节”工作,市森防指转发了国家、省关于做好清明节工作的紧急通知,下发了《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在“清明节”期间,全市共组织工作组105个,120名处级干部亲自包县(市)区,乡镇、林场,全市5000多名科级及以下干部早晨4点钟就全部深入县(市)区,乡镇、林场,进行“清明节”监督检查大行动,现场督导清明节战役。结合“清明节”战役,制定《森林防火检查活动方案》,成立了四个检查组,重点检查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火源管理工作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森林消防队伍情况及内业制度建设情况。4月11日,阳明区五林林场火灾发生后,牡丹江市委办公室、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牡森防指下发了明传电报《关于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的通知》。为做好防火紧要期和“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在媒体上发布了牡丹江市政府令并印发了500份下发到各县(市)区,各直属单位予以张贴。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五一节”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就做好责任制落实、野外火源管理、宣传教育、火灾报告、火案查处工作提出了要求。“五。一”前,各县(市)区都召开会议专题部署了森林防火工作,转发了省、市关于做好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东宁县各镇、林场出动30台次车辆对重点部位,重点林区进行巡逻检查,林区共有500余名专职护林员,林区每个村屯安排了3-5名义务护林员进行巡逻管护林区了望塔,检查站密切监控火情动态。林口县在“五。一节”期间,各单位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早出晚归、站村边、看地头、守道口,坚决控制野外违规用火现象。穆棱市针对“五一”小长假的特点,集中力量开展野外火源整治活动,通过严密的巡查巡护力度,做到“见火就查,见烟就管,依法惩处”。有效遏制由野外火源管理不善而引发森林火灾的发生。宁安市采取采取领导包片、干部包屯、护林员包地块等的做法,严看死守,强化对儿童、智障等重点人群的管控力度,落实监护人责任,彻底消除人为火灾隐患。爱民区落实了区委、区政府领导带班和成员单位一把手包村工作制度,加大对林区的检查力度,北安乡政府和各村共投入200多人,对重点部位实行重点看守,每个山头都落实了人员进行看守,对进入林区人员实行全面监管。各地的积极做法,确保了“五一节”期间的防火安全。

(四)宣传教育,营造全民防火氛围

超前部署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对省森防指宣传方案部署的加强森林防火警示教育、开展“森林防火万里行”活动、开展中国森林防火吉祥物宣传、强化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的宣传、抓好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的宣传、加大宣传标识布设密度、举办森林防火图片展、做好森林火公益性宣传等八项重点工作,认真领会其精神并着手逐一贯彻落实。2月17日向各县(市)区、局直属单位及有林单位转发了《黑龙江省2012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结合今春森林防火新形势、新情况和新特点,研究制定了《牡丹江市2012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以广播、报纸、网络、宣传栏、警示牌、防火旗帜等常规宣传为主,大造宣传声势。4月1日-4月2日,我市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发布了《清明节期间严禁在林区上坟烧纸的通告》。4月20日印发了500份《政府令》下发各县(市)区,各直属单位予以张贴。5月12日减灾日,全市各地都开展了以森林防火警示教育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春防期间,各地纷纷组织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着重向广大群众宣传野外火源管理的有关规定;重点宣传林区、林缘用火的危险性和造成森林火灾的危害性;突出宣传春季备耕烧地格、烧荒、烧秸稞等农事活动以及上坟烧纸祭祀、入山作业用火、旅游踏青野炊、林内吸烟等活动给林区群众和森林资源带来的巨大火灾隐患。切实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野外科学用火、文明祭祀的意识,让用火自律意识、防火自觉意识真正走进广大人民群众的心中。东宁县、海林市强化对《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宣传森林火灾扑救知识和火场紧急避险自救常识。宁安市、穆棱市、林口县在公路、铁路主干道两侧、村边路口、重点林区、重点火险区、退耕还林区设立永久性的森林防火宣传牌和防火彩旗。突出抓好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

19、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和“5﹒6大火反思”的宣传活动。爱民区北安乡政府和各村为加大教育宣传的力度,新定制了500面防火旗,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认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开展科学种田,推广秸秆还田等先进耕作技术。

(五)未雨绸缪,做好火灾预警、预防和扑救保障工作

一是及时修订扑救大火预案。2月20日修订了《2012年牡丹江市春季扑救森林大火预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也都针对本地、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和完善了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和扑救大火预案。对火险预警、调度指挥、兵力部署、物资供应以及扑救程序都进行了严密部署。根据《牡丹江市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当森林火灾级别达到启动“应急预案”的条件时,市森防指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后,市森防指办公室立即响应,成立各类应急工作组开展工作。为使《预案》更具有可操作性,牡丹江市森防指办公室又制定了《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工作方案》。

二是建立健全应急预警响应机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气象局按照全省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暂行规定要求,全面启动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当森林火险达到一定程度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会同市气象局联合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各地根据预警信号所警示的森林火险程度,进入相应等级的森林防火工作状态。

三是充足的物资储备是实施火灾扑救的必要条件。各级森林防火部门按照扑救森林火灾预案建立了物质储备库,充分做好防火物资储备。市级储备库备有风力灭火机台,灭火水泵台,发电机台及其他灭火机具和装备,今春又采购了对讲机等通信工具,确保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物资充足。各县(市)都配备专用通信指挥车辆,解决火场应急通讯问题。为提高森林消防队快速反应能力,今年我们为森林消防队支队装备了2台通信指挥车,为直属大队装备了6辆运兵车,2辆消防水车。这些做法为控制森林火灾,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创造了有利条件。

(六)扑救火灾及时有效,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春防期间,牡丹江市因农事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现象频发,森林资源遭受了较大损失,但所有火灾都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报告、重兵扑救、当日扑灭,没有演变成重、特大森林火灾,并快速查明火因,严厉惩处火灾肇事者和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而牡丹江市成功应对4月10日16点04分发生在阳明区五林林场的火灾,则更体现了兵贵神速、指挥有力的特点。火灾发生后,市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副市长朱乃振,市森防指副总指挥、市林业局局长林永刚果断决策并立即亲赴火场指挥,市委书记张晶川,市森防指总指挥、市长林宽海多次打电话向火场总指挥了解情况,要求密切关注火情态势,做好各项增援准备。省森防指多次针对火情传达上级指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并对尽快扑灭火灾和进一步做好火灾防范,防止发生新的火灾进行再强调、再部署。领导迅速部署、指挥协调有力,扑火队伍迅速行动、多方面的协同作战,尤其是森警官兵和专业扑火队在扑火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确保了此次火灾应急扑救的迅速、快捷和充分。

五林林场因农民烧秸稞引发的森林火灾,经420余名参战警民全力扑救,于当日20时25分全部扑灭。

(七)加强值班调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森林防火办公室人员都坚持24小时值班,除正常的值班值宿制度外,节假日及重点时段市森林指挥部人员从早7点至晚18点全员上岗,除一部分人员下乡巡查外,其他人员负责查岗、信息反馈、各种突发情况的及时处理工作,随时了解相关单位的情况,每天及时上网查询卫星云图热点信息并及时处置。市森防指及各县(市)区领导成员认真执行带班制度,亲自坐镇带班。

(八)加大对火案的查处力度和打击力度。

今春,我市先后发生了十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为79.5公顷。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对发生的十起森林火灾,我市都迅速查明火因,处理了火灾肇事者并追究了责任人的相关责任,火案查处率达到100%,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做到了火灾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真正做到了查处一案,震动一方,教育一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森林防火设施设备投入缺口较大,有的扑火队伍扑火工具不全、装备不足,不能适应扑救大火的需要。

(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森林防火经费还没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本级财政预算。

(三)重点火险区项目建设市级配套资金没有全部落实到位。

(四)宣传教育氛围不够浓厚。各地存在着固定标语牌数量不够、林区主要道口、人员密集场所宣传口号、标语数量不足的问题。

(五)有些地方火源管理不够严格,还存在死面、死角,火灾报告制度不规范、个别领导存在侥幸麻痹思想,林缘农田还存在野外用火现象,致使有些地方火情不断。

三、下步工作意见

(一)按照国家投资比例,落实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和消防队伍配套资金

(二)做好牡丹江重点火险区的三期工程立项工作。

(三)抓好森防专业人员和新录用的消防队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四)继续做好夏季森林防火工作,积极做好秋季森林防火准备工作。

第四篇:森林防火工作

目前,我镇范围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高火险天气继续持续,加之春耕、春游、清明节上坟祭祖及境外边民用火处于高峰期,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我们森林防火任务日益繁重。况且,盈江“3〃10”发生5.8级地震,给全县人民造成了极大的人员伤亡。特别是近日以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连续向我省发出多期高森林火险红色警报。全省正迎来新一轮森林火灾高危、高峰期。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紧要关头和攻坚阶段,必须高度重视面临的严峻考验和挑战,为了使森林防火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请务必抓好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

3月9日,孔垂柱副省长针对当前高火险严峻形势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出了重要批示:回副总理的重要批示,给我省的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寄予了很大希望,望认真研究,抓好贯彻落实。我省部分地方森林火灾的频发,尽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火源管理不死,快速反映不够,专业力量不足,信息交流不畅通等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整改。要充分发挥专业扑火对的作用,在快速反映、科学扑救、火源管理上下功夫做文章,严防重大森林火灾的发生。对已发生的森林火灾要在查清原因的基础上,区别不同情况,严出肇事者和相关人员做到惩前毖后,防微杜渐,明确责任,警钟长鸣。

一、认清当前形势,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1 再落实。

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已经到了高火险非常时期的关键阶段,思想容不得丝毫松懈麻痹,容不得半点闪失,各自要紧急行动起来,集中精力,采取最管用的措施,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出大的问题,坚决打好春防攻坚战。

二、全面加强管护员的巡山防护林工作,管死林区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期、戒严期,每个管护人员巡山护林不得低于25天,做到分工管理、分片负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填写好巡山日志,保证手机随时畅通,组长带班,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和火险隐患大排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必须掌握了解自己管辖区山情,林情、路情,做到封山管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年终严格按照从《管护人员奖惩制度》执行。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严防森林的强势氛围。 各有关部门,驻林业单位要加大科学防火,安全扑火的宣传教育力度,特别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抓好防火工作的同时开展扑火技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扑火,避火意识,再掀起新一轮森林防火宣传高潮,营造严防森林火灾的强大声势,增强全镇人民森林防火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

四、加强扑火组织指挥,重兵快速扑救。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建立高效统一的指挥体系,通畅快捷的通信系统,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小火大打”和“打

2 早、打小、打了”的扑救方针,扑火组织中,严禁妇女、中小学生和老弱残疾人员山上扑火。扑救行动中一定要避开危险地形,危险可燃物,危险火情,危险地段,坚决防止发生扑火人员伤亡,所有火情火灾和扑救情况都由镇森林防火指挥所统一核实上报。

同志们,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生态文明建设,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我们一定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更昂扬的精神,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更加有效的措施,不断把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推进,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昔马做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五篇:武陵山公园森林防火工作制度

武陵山国家森林公园 森林防火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司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做到“全员广泛参与、社会积极支持、部门齐抓共管、公司全面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森林防火总体目标

各单位全面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本辖区不发生森林火灾,做到无发生森林火情,无发生森林火警的森林防火工作总体目标。

二、森林防火期

根据我司情况,森林防火期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0日为止。其中:春节、清明节及高温干旱时段确定为森林防火戒严期(以各辖区实际情况确定)。

三、森林防火工作机构

1、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总指挥:冯建国,成员:黎治、刘一平、马韬、刘川江、白康、白胜、刘勇生以及各部门第一负责人

2、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督促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

②进行森林宣传教育,制定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③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④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⑤检查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人员维护、管理防火设施设备。

1 ⑥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⑦配合有关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⑧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3、公司森林防火办公室职责是: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公司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及全公司森林防火指挥办的具体工作;负责制定全公司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公司森林防火队伍和护林队伍的组织、管理和培训;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森林防火先进技术;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消除火灾隐患;保障森林火灾扑救工具和器材的供应调配;配合司法机关侦破和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森林防火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办,各安全分管领导负责森林防火日常事务的处理。

四、森林防火责任制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和分级负责制。各公司的总经理是本公司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各单位的安全分管领导是直接防火责任人;其他总经理助理以上老总是森林防火主要领导负责人,保卫部门和其他各部门负责人是本公司森林防火工作的直接管理负责人,全体员工是森林防火的执行者。

(二)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辖区的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3、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森林扑火预案,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5、配合森林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三)安全分管领导的森林防火职责

1、协助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对本公司的森林防火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每月组织研究一次森林防火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

3、在公司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经营活动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森林防火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森林防火工作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和安全投入经费预算。

5、组织并参加森林防火大检查,对查出的森林防火隐患要及时监督消除或组织制定必要的措施,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6、监督落实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必须做到“三同时”,即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7、负责森林防火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8、发生火情火警等火灾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协调对事故的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

9、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四)其他总助以上领导的森林防火职责

1、服从一级防火负责人的指挥,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2、随时检查处理管理范围内的森林防火设施及森林防火中存在的问题。

3、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加强所属员工的森林防火知识的教育。

4、具体落实防火、灭火方案及人员。

5、带领防火人员扑救火灾,同时保护好火灾现场,提供火灾事故线索,并

3 积极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6、及时将森林防火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公司防火领导小组或专职部门报告。

(五)各部门负责人森林防火职责:

1、掌握、宣传相关的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等知识。

2、严格执行消防法规,服从二级防火负责人的指挥,积极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森林防火知识和进行消防训练。

3、掌握本岗位范围内易燃易爆物品的性质和变化情况,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不安全因素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4、爱护和妥善保管本部门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及设施,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5、对本部门发生的火灾,应积极组织扑救,并保护好火灾现场,主动提供火灾线索,协助调查火灾原因,及时报告火灾情况。

(六)公司员工森林防火职责

1、熟悉工作范围内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位置,掌握其使用方法,了解消防水源、电源和应急疏散通道的情况。

2、懂得本岗位生产过程中火灾危险性和掌握防火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3、熟悉掌握报火警方法(火警电话119)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会扑救初起火灾。

4、熟悉公司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严格按照预案要求执行。

5、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等知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条例。

6、巡山护林,制止违反规定的野外用火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7、及时报告火情,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协助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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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餐饮部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燃气管道、阀门、开关、电源、炉头等,发现故障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维修。

9、若发生火灾,应立即报火警(火警电话119),并通知保卫部门(电话1398333806

5、13101102665),同时积极灭火救援。

10、火情等事故发生后,应积极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情事故原因,核实灾后损失,不得擅自清理灾后现场,不得隐瞒事实真相或干预、阻挠火情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森林防火工作措施和要求

1、开展经常性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各公司防火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在春季和冬季森林防火期内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防火主管部门在宣传上要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在森林防火期内利用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在全公司范围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当地政府有关防火通告,将有关防、扑火、森林防火法律知识分发到各部门、员工以及游客手中,并张贴市区、本公司有关森林防火通告,在各要道口刷写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各经营部门分别到各自责任范围开展宣传活动,保卫职能部门要制作醒目的宣传牌、宣传标语,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设置或补齐森林防火固定标志,刷写森林防火标语,利用横幅等宣传形式,在单位各要道口宣传政府森林防火通告和文件精神,加大对火警火情肇事者的处罚案例和典型火案的宣传力度,对社会各地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及时通告。教育各部门加强员工、游客的防火安全教育,在防火期间每月要召开一次防火教育检查会议或者培训。

2、建立联防机制。在相邻的部门、村组、农户之间层层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加强毗邻交界处的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划定联防区域,明确联防责任,制定联防制度和措施,一旦发生火灾,不论是谁的区域,都共同积极组织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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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队伍建设。管理好护林护火专业队伍,并将护林人员名单登记造册备案。各公司要组建20人以上志愿防火队,武陵山森林公园要保持10人以上的护林防火专业队由公园保卫部门负责管理并登记备案,同时,加大对护林队、志愿扑火队伍的培训力度,组织扑火队员学习防火扑火知识和安全避险知识,提高防火队员的科学扑救能力。

4、确保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费落实。公司要把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预算,各公司要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资金、物资和劳力投入,配备好防火器材,力所能及地改善防火条件,确保防火工作实际需要。

5、进入森林防火期内,各公司、职能部门要落实专人设卡和巡查,严防火种上山,特别是重点林区。

6、各公司主要、分管领导、保卫部门要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落实。

7、公司森林防火指挥办、保卫部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防火扑火预案

1、各公司均要制定森林防火扑火预案。内容包括:指挥办成员名单及分工、扑火队人员组成及发生山火后的扑救指挥程序、通讯状况及联络方式等。

2、各公司的防火扑火预案于下一个防火年度前上报公司直管部门备案。

3、各级森林防火组织要严格按照防扑火预案落实各项防火工作。公司安全分管领导及公司防火指挥办将对防火、扑火预案的制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与防火年度的考核评比挂钩。

七、防火值班制度

1、进入森林防火期,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通讯器材保

6 证24小时开机,保证信息畅通。

2、公示带班值班人员、时间、责任,将值班表上报公司森防办备案。

3、值班人员应熟悉本地区的防火情况,能够熟练使用通讯设施,保证信息上传下达畅通。

4、值班期间不准脱岗、不准饮酒、不准搞娱乐活动,按规定做好值班记录。同时,对本辖区域内的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避免脱岗、漏岗现象发生。

5、遇有火情要及时逐级向公司森防办报告。

6、备有防火专用值班车,随时准备应付突发火情。

7、交接班时整理卫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七、森林防火巡护制度

1、建立公司、部门、班组三级护防网络,加强全公司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

2、各部门在森林防火期每天必须安排1名防火安全员。

3、护林员的职责是:巡护山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制止火种上山和报告火情,协助森林公安机关查处辖区内的火灾案件;负责责任区内的防火隔离带清理,监督检查承包山地防火隔离带的维护情况,并向公司汇报各管理辖区防火落实情况。

4、公司保卫部负责对全公司防火隔离带的清理并进行检查验收。

5、防火戒严期内,各公司要设卡并派专人在岗检查,根据森林防火的实际需要,配足护林员。

八、加强野外用火管理

1、在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及林区边缘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各公司部门要对林中空地及林区边缘田、土进行管理,做好动员工作,落实责任,严禁烧灰积肥、烧田土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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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防火戒严期内及高火险天气,各公司及护林员要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发现事故苗头,消除火险隐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违法就必须上报公安机关的原则。在火灾多发区、重点林区路口、主要交通道路两旁的林区设置防火检查点,检查点人员有权对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检查,有权扣留不准携带的火种和易燃物品。

4、各公司要做好周边智障等特殊人员的管理,逐人落实监护人和监控措施,防止发生意外。

5、防火期内确需生产性用火,必须经过公司防火主管领导批准,经批准后,要有专人负责,远离林区边缘,开好防火隔离带,准备好扑火工具,有组织地在三级风以下的天气用火,严防失火。

九、火情监测及火灾报告制度

1、火情监测报告主体是公司保卫部护林员。其它部门和个人也有报告火情的责任。

2、发生火情要立刻将火情火警发生或发现的时间、地点、地被物状况、火势大小、蔓延方向及扑救情况报告公司森防办。

3、公司应当立即启动森林火灾处置预案组织扑火队迅速开展扑救。

4、保护好起火点,发现可疑人,予以截留,并主动协助森林公安机关破案。

5、对故意瞒报、迟报、误报火情或扑救不及时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6、对森林火灾及有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事故的火情发展趋势、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等信息,由公司森防办核实后交由集团公司、区森林防火委签署意见后方可对外发布。

7、各公司发生火情后,应根据实际逐级上报。

8、公司森防办防火值班电话:1398333806

5、13101102665

9、对于及时报告处置火情,挽回重大损失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上报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火情处置制度

1、各公司林区发生火情后,立即成立扑火前线指挥办,火场指挥由所在公司的行政负责人或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2、发生在与各乡镇交界处的森林火灾,任何一方发现火情的,应及时通知毗邻乡镇,成立联合前线指挥办,公司保卫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内必须亲临现场进行指挥。

3、林火燃烧时间不论长短公司森林防火指挥办总指挥及成员必须第一时间靠前指挥,所有扑火队伍听从指挥办统一调度调遣指挥。

4、火场指挥根据火场地形、森林类别、风向、风力、温度等因素,正确判断扑火人员到岗、物资到位情况,不得因指挥不当引起人员伤亡事故。火场指挥做出的增派人员,交通运输和物资调运的决定,各部门人员必须执行,不得有误。

5、总指挥在指挥扑火的同时,及时安排追截火灾肇事者或嫌疑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6、各公司扑火队伍应服从本公司森林防火指挥办调度,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开赴火场参加扑救工作,服从前线指挥办指挥。

7、火场明火扑灭后,要安排足够人员看护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8、严禁老人,不满16周年以下儿童、残疾人、孕妇等特殊人员进入火场。

十一、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各种扑火器具要分类存放,整齐有序,取用方便。

2、风力灭火机、油锯等器械要每月保养和维修,对易受潮生锈的工具要每周保养、通风和晾晒。

3、森林消防器材、设备设施要每月进行维护、维修、保持完好和正常使用。防火期内,每周维护保养,保证能随时投入使用。

4、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器械及工具不准外借,更不准丢失,尤其易爆物品(灭火弹)要严加管理和检查,防止发生事故。

5、消防器材仓库由公司保卫部门专人负责保管,建专门帐簿,严格出入库制度和手续,保证不发生丢失,短缺现象。

6、防火设施设备每季度清理一次,掌握增减情况,并及时进行补充更新。

7、消防海滩车必须做到专车专用,加强维修保养,确保防火用车。

8、根据需要配备手持对讲机。

9、防火物资必须保证性能良好,随时能用,并做好防潮、防虫、防雨工作。

10、遇有重大火情,全公司防火物资统一调动使用。

十二、后勤保障

公司保卫部门要组织、计划、保障扑火所需机具物资的需要。公司餐饮、游乐工程、客房部门要做好粮食、食品、衣物、帐篷等救灾物资的调配和供应;综合办要为运送扑火人员、救援物资等优先提供运输工具,确保交通畅通;其他部门根据火灾处置预案做好相关保障扑火工作。

十三、培训演练

公司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每年不少于一次有计划地组织全公司员工处置火灾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加强实战训练和演习,提高全体员工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处置火灾的实战能力,普及森林火灾等消防安全常识。

十四、森林防火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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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公司级领导督促检查所在单位各部门森林防火防范措施,并督促协调处理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落实。

2、各单位要认真按照相关森林防火工作职责履行职责。每年重点、特殊时期抓好安全检查和隐患的整改,消除火险隐患。

3、发生森林火灾,各单位在接到命令后,立即奔赴现场参加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的防火工作原则,相互支持共同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十五、森防火情火警查处

1、森林火情火警发生后,所在单位应当及时查明起火原因。

2、发生火灾后,及时上报当地公安派出所及林业部门赶赴火场,协助查明起火原因、起火地点、查清肇事者,及时调查取证立案查处和调查火灾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林木损失等。每次火情火警等情况发生后,保卫部门应根据调查,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公司森防办。

3、加大打击力度,森林火情火警发生后应从快、从严处理,起到警示教育目的,减少火灾发生。

十六、森林防火责任追究

1、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

2、追究责任人行政责任按照国家、市、区各级政府以及集团公司、本公司文件依法追究。

十七、本制度由武陵山国家森林公园负责解释。

十八、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照《武陵山国家森林公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和追究责任。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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