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违法违纪剖析材料

2022-12-19

第一篇:部队违法违纪剖析材料

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材料

违纪,词语即违反纪律,意指违犯了纪律、违反了规则等有约束力的行为,或是违反了有关章程。凡是其行为与组织、团体、单位等对相关人员行为纪律要求相抵触的,都属于“违纪”。但违纪不一定即是违法。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材料经过一个多月对警示教育案例材料的学习,本人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官加强自律、提高修养的重要性。要做到廉洁司法,就必须不断加强修养,自觉接受监督,增强法纪意识。

一、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每一名法官都要自觉提高自身修养,要从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抓起,不断夯实廉洁司法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法官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而不是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必须紧紧围绕为人民司法、廉洁司法这个根本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

要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从而建立“教育、监督、制度”三位一体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认真处理好情与法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做到两袖清风,一身

正气。“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廉洁司法,必须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本色。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个重要法宝,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司法廉政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增强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我们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权力观,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五项严禁规定,着力解决法官在日常工作中廉洁司法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同时还要做好他律,监督管理好我们身边的其他同志。要以警示教育活动和各项廉洁司法的文件为基础,时时提高警惕,坚守职业道德,维护法律的尊严,为社会健康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材料根据市委、市纪委《关于召开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我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标准,严查细对,扎实做好案件剖析、专题研讨、问题查摆等各项工作,由表及里深入思考,由外到内深挖根源,警醒了思想,升华了认识。下面,根据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从认识和体会、问题和不足、根源和分析、整改措施和下步努力方向四个方面,做个剖析发

言,不妥之处敬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认识和体会

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并结合专项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行动,开展对照检查,这既是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好履行职责使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纵深推进从严治党的有效抓手。

近段时间以来,我集中学习了____总书记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论述以及省、市深化“三个以案”工作会议精神,观看了《迷失的权力》等警示教育片,原原本本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市县☆起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镜子”,立足自身实际,全面对照扫描,举一反三,发人深思,必须引以为戒,纵观这些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可以看出,尽管他们的违纪违法手段、方式有所不同,但是深入剖析案件却有着共同特点,概括起来就是:信仰迷失,底色蜕变;监督缺位,用权任性;缺乏敬畏,底线失守;政商不分,站位不正。

长期放松思想政治学习,丢掉了宗旨、忘记了初心、背离了党性,导致理想信念动摇、价值观扭曲和道德缺失,才导致走到了人民的对立面,身陷囹圄。通过对☆违纪违法原因的深挖,使我们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有了更加深刻清醒的认识,进而反思自我、

改进提升,避免重蹈覆辙、惨痛再现。

二、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但对照此次专项警示教育的标准和要求,我认为自己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贯彻落实“四个意识”方面。☆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作纪律,毫无“四个意识”,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这对我是一个警示。虽然我在政治上能够始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____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但在学用关系处理得还不好,理论学习和具体实践一定程度上存在脱节。

(二)遵守政治纪律方面。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是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作为一名党员,我保持坚定的政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中央倡导和要求的坚决做到,党中央反对和禁止的坚决不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____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遵守组织纪律方面。严明的组织纪律是保持党的创

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基本条件。☆案就存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等违背组织纪律的问题。我在工作中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做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服从组织安排,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严格按照程序、规矩办事;能够按照要求,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情况和有关事项。但在组织生活中,与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主动沟通交流多,与一般干部职工交流谈心较少,而且大多是就事论事,讲工作、讲成绩较多,很少谈问题、谈缺点,在深挖思想根源、真正触及灵魂深处上做的还不够,在频度和深度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材料为加强政府系统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和法纪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能力,11 月 9 日上午,X 政府机关组织党员干部在 X 中级法院旁听了 XXX 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这对机关干部产生的思想触动是深刻的,启示是有益的,“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此案例为党员干部提供了一面明断得失的镜子。

X 是从基层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的,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曾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并在多个岗位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他的工作作风、领导水平和协调能力、曾是领导和同志们肯定和认可的。从庭审中了解到,他是随着权力和地位的改变,逐渐放松了自身廉洁自律和接受监督的要求,发展到

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从而走向违法违纪之路。通过这个案例,一是深为 X 因私欲膨胀断送了自身大好的前途和人生而惋惜,二是我个人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体会如下:

一、要注重主观世界的改造

“物必自腐而生虫”。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党员干部的工作是为人民谋利益,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每个党员干部十分现实的考验。担任什么职务、从事什么工作、取决于组织的培养和使用,加之自己的努力和机遇。而做什么人、走什么路,是自己可以选择的。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本应“来去无牵挂”,名位钱财是生不带来、死不带走的东西,如过于看重了就成了负担,自己很累,家人担心,别人看着也不顺。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其主要原因就是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就会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就会被各种诱惑所俘虏。

二、要注重严格自律和自觉接受各种监督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中央要求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自觉接受他律。所谓自律,就是欲望上自制,人格上自尊,法规上自重,顺境中自励,逆境中自强,得失上自省,经得

住考验,迈得过关口。所谓他律,就是自觉接受组织和纪律的监督,保持清醒的头脑,战胜各种欲望。实践已反复证明,忽视自律、拒绝他律,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思想认识是前提,自律是内因,监督是途径,制度是保证。自律与他律的有效结合,是保障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和少犯错误的关键所在。作为党员干部,要始终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严把工作、生活、社交圈中的各个关口,做到诱惑面前不昏头,不正当利益面前不伸手。

三、要注重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中央强调反腐倡廉,就是要求每个党员干部更加牢固地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执行好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收,不法之事不做,远离灯红酒绿,远离低级趣味,管好家人部属。工作上勤政廉政,收住心,管住口,管住腿,拿好笔,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党员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工作能力以及抵御各种诱惑的意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世情、国情和 X

情的深刻变化,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我们更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地位观、权力观,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警示教育带给我们的思考是沉重的,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极深刻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每个党员干部将面临的各种诱惑和考验还很多,因此,我们一定要经常打扫头脑中的灰尘,做到自律自省,警钟长鸣,拒腐防变。

第二篇: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材料写作概要

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一项基本功,也是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内要要求,同时也是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的体。

一、 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的意义

加强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剖析,对于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典型案件剖析是警示教育的载体。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对反腐倡廉教育的要求上看,中共中央颁布的《实施纲要》明确指出,要“深化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原因,分类分层次开展教育”。从查处案件工作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教育党员干部方面看,必须把开展警示教育贯穿于案件查处的全过程,坚持边查案、边教育。从创新反腐倡廉教育方式方法的需要方面看,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综合运用各种载体和手段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召开案件总结教育会、举行案例剖析展览等,就是一种有益的探索。特别是执纪执法机关利用执纪执法办案优势,抓住有利时机,选取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违纪违法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在什么问题上、在哪些环节中犯错误、栽跟头,并运用反面典型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正是利用了案件剖析这一有效载体,效果也比较明显。

(二)典型案件剖析是制度建设的前提。反腐倡廉的实践表明,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缺陷往往很难完全通过主动查找来实现自我完善,通过查办案件、剖析案例,则能够暴露和发现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和弊端,从而为深化改革、建章立制创造有利条件。例如,从前些年查办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些拥有行政审批权、干部人事权、财权的关键岗位之所以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易发多发,都与某些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存在的缺陷有关,进而采取了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在预防腐败方面取得明显实效,这些领域的腐败现象较过去在逐步减少。重庆市2007年以来查处了房地产领域窝案串案之后,中纪委监察部第五纪检监察室进行了专题调研分析,重庆市委市政府对产生这些案件的深层次原因也进行了剖析,发现容积率调整等方面问题严重、原有政策弹性过大,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等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等5项制度,体现了案例剖析的作用。

(三)典型案件剖析是专项治理的依据。查办案件是重点揭露和集中解决问题的好时机。通过案例剖析,能够发现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增强见微知著的敏锐性,有针对性地及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由点及面,达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的效果。例如,近年来,通过大量案例分析发现,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立项审批、规划审批、项目选址、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设备采购、征地和房屋拆迁、工程监理和质量验收、预算追加和资金结算、水电气配套、规费征收减免缓、银行信贷等诸多环节都存在权钱交易的空间,理所当然地成为反腐败的重点领域。因此,中央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把它作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建设的切入点,规范领导干部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行为。

(四)典型案件剖析是“一案三报告”的内容。目前,不少执纪执法机关实行“一案双报告”制度,即案件查办后,不但要形成对案件的调查处理报告,还要针对发案地区、部门和单位存在的体制机制制度上的漏洞和弊端,形成整改的建议报告,有的还形成总结报告,对推进预防腐败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什么是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体

(一)内涵。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是指执纪执法机关针对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对案件特点、发案原因、警示意义进行分析,从而达到教育党员干部、健全完善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活动。其特点是:一是权威性。它是一种有组织的活动,由执纪执法机关开展或委托授权有关人员进行,而非个人行为。与社会上一些人员为吸引读者眼球、引起轰动效益,依靠道听途说和打探消息撰写的花边新闻报道有着本质区别。二是典型性。案件本身的特点、原因、教训、启示,都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是在认真地剖析基础上得出的结论。三是实效性。对于加强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制度具有现实意义,充分体现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二)与其他文体的区别。典型案件剖析与机关公文的区别。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处理公务时制作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的工具。典型案件剖析不是为上述要求而开展的活动,而是对案件特点、发案原因、警示意义进行剖析。在《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设定的公文种类中没有这种文体,在一些公文写作知识资料中,也找不到这种文体的写作方法。可见,无论是写作目的,还是内容、格式等,两者都是有区别的。比如,纪检监察公文中的调查报告,是客观地对案件调查的文字记载、事实真相的书面表达、责任划分的初步认定,有固定格式,无需对案件特点、原因、教训、启示进行深度表述。典型案件剖析与新闻报道的区别。这里仅就典型案件剖析与报告文学的区别作一比较。如《大贪官李真覆灭记——来自中央纪委的特别报道》属于典型的报告文学,笔墨多用在违纪违法事实的描述上,分别从“霹雳出击:中央纪委攻坚不为难 找宝行动 从外围固定证据;钱能通神、 ‘土老冒’成了有魄力之人

致富有道、工程回扣不能漏、机关算尽、官商勾结好发财;风正帆扬、严惩腐败得民心”六个方面客观地对案情和查处情况进行报道,从标题到内容,侧重于运用叙述、描写的表达方式,文学色彩比较浓郁,形象生动,饶有趣味,而对案件特点、原因、教训、启示则不作分析论述。《失去信念的灵魂能走多远—对李真贪污受贿案的剖析》属于典型的案例剖析,从“丧失信念注定要走向毁灭、监督是防范腐败的关键”两个方面,对案发原因进行剖析,而且有教训、有启示,从标题到正文,语言严谨,政论性强,富有说服力。同是一位作者,同是一个案件,表达方式、文体风格截然不同,这充分体现了两种文体的区别,也反映了作者驾驭不同文体的能力和水平。而在剖析材料的写作实践中,常常存在的毛病是:把案件剖析材料写成报告文学、记叙文之类的材料,有的习惯于在标题上“贴标签”,虽冠以“剖析”二字,但却缺乏深入的剖析思考,把那种单纯对案情叙述报道当作案例剖析,把本来应该由作者完成的剖析任务交给了读者去思考,显然是张冠李戴,也发挥不了案件剖析的作用。

三、典型案件剖析与案件查办工作中常用文体的区别。案件分析是对于特定行为是否构成违纪及如何定性处理进行的讨论分析,包括案情介绍、分歧意见、焦点问题、分析意见。例如《王某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纪在国企改制中隐瞒盘盈抵算不良债权的行为如何定性》。案件点评是对某一典型案件查处工作或某一申诉案件办理中的经验做法进行点评,对不足之处甚至是失误进行反思,包括基本案情、点评。例如《处理重大复杂案件要善于运用政策——评一起串案、窝案的处理》。案件查办经验材料是对查办案件工作或突破某一典型案件的做法、经验进行总结,以利于借鉴、交流和推广,往往以案件点评中的个案经验作为例证。这方面材料较多,不再举例。以上三类文体不需要对发案原因、案件警示意义进行剖析,而且语言表达方面专业性要求较强。

三、怎样进行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

(一)典型案件剖析的写作。

1、标题。所谓题好文一半。制作典型案件剖析的标题应做到准确、鲜明、生动,使标题真正能够成为内容和主题的高度浓缩。一是单标题。例如《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的标题,而且这个标题采取的是直白的表达方式;二是双标题。主标题又称虚题,概括出剖析材料的主题副标题又称实题,点出所剖析的人物和案件。例如《失去信念的灵魂能走多远对李真贪污受贿案的剖析》的主标题,就运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具有形象生动的语言表达效果,而副标题则直白地点出人物和案件。

2、开头。开头是全文的序幕。这个序幕如何拉开,有两种方式(1)叙述性开头。即用高度概括的语言介绍案件查处情况,这种方式最为常见。这里要注意:对案件有关情况的介绍不是案情的全面铺开,不易占用太多篇幅,事无巨细地罗列犯错误人的具体违法违纪情节和经过,而是概括介绍,然后很快过渡到正文,因为正文中会就案件的特点进行较为详细的叙述。例如《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的开头:先概括叙述案件调查、处分和审判情况,然后以 “王怀忠从一个孤儿成为副省长,又从一个副省长沦为死囚,给人诸多的启示和深刻的教训”一句话转入正文,具体案情的展开则在正文中案件五个方面的特点中叙述。又如《信念动摇之后——河南省水利厅原厅长张海钦违纪违法案件剖析》的开头部分更加简单,主要介绍了案件处理情况和进行剖析的背景,案件具体情况放在正文中与案件四大特点一并叙述。(2)政论性开头。用简洁明快、坚定有力的政论性语言,揭示案件的性质,表明对案件的看法和态度。例如《失去信念的灵魂能走多远—对李真贪污受贿案的剖析》的开头部分。

3、正文。这一部分是对案件的认识、看法与态度,带有很强的指令性,是全文的重点,写作难度也比较大,既要对案件特点进行归纳,又要分析发案原因、总结警示意义;既要有具体的叙述,又要有议论分析。(1)归纳案件特地。要在仔细研究案情的基础上,归纳出所剖析案件的典型之处,与其他案件的不同之处。其作用是:一是对开头部分的案情概括充实拓展,使读者对案情更进一步地了解。二是为下面的原因、教训剖析作铺垫,使读者对案件有一个全面的理性认识和把握。例如《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一文,正文中第一部分就概括归纳了案件的五个特点:即违纪违法数额巨大、情节恶劣、集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腐化、作风专横于一体的全方位腐败、后果、危害严重、反调查能力强,顽固不化;案件查处的社会政治效果好。这里应注意:一是案件特点的叙述不是案件调查报告的照抄照转,而是通过对案情认真研究,归纳概括的结果。二是案件每个特点归纳出来之后,都要附以事实材料来印证,否则,特点就是空穴来风。例如《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一文,在分析第二个特点时,分别从组织人事、土地批租、国企改制、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五个方面,列举大量实例和数据,充分反映了案件这一特点;三是有的剖析材料这部分以描述案情来代替,虽没有突出“特点”一词,实际上也是经过对案情的认真思考,以小标题的形式,围绕案件几个方面的特点,精选相关材料来展开。(2)分析发案原因。对违纪违法原因的分析,要注意揭示出问题的本质,从主观与客观的角度分别指出产生问题的根源,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例如《失去信念的灵魂能走多远——对李真贪污受贿案的剖析》一文,紧扣丧失信念、不受监督两个方面,侧重于分析李真腐败的主观原因。例如,用李真“与其一旦江山易手,自己万物皆空,不如权力在握之时,及早做些准备”的自说自话,道出了其信念动摇、思想滑坡的事实。又如,李真在河北省委作秘书时,以河北“第一秘”自居,同级领导他根本不放在眼里,就是级别高点的领导,他也“狐假虎威”地说训就训一顿。说明其他领导他根本不放在眼里,已经失去了监督制约,成为脱缰野马,导致腐败必然无疑。《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一文,则从思想道德防线失守、监督管理失控、干部考察考核失真、藐视党纪国法四个方面分析了王怀忠腐败的原因,既有主观原因分析,又有客观原因分析。比如,在对监督管理上的失控进行剖析时,作者引用了这样的材料: “王怀忠的胡作非为早就引起了阜阳干部群众的强烈不满,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一些干部和群众不断向上级组织反映王怀忠的问题,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王怀忠不仅没有受到惩处,反而被提拔重用,这在客观上助长了他的嚣张气焰,使他忘乎所以”,发人深省地揭示出监督管理失控、干部考察考核失真是案件发生的一个客观原因。这里应注意:一是要在违法违纪事实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剖析原因,做到有观点、有例证,不仅要讲清道理,还要摆出事实。例如《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一文,在论述“被监督者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是监督的重要前提”这个分论点时,是这样剖析的:他曾吹嘘“阜阳是他王家的天下”按阜阳1300万人口计算,他就是“世界第58位总统”,他把有人为讨好而送他的“颍亳两州一圣王”的对联视为珍品收藏。通过两个事例,很形象地说明了王怀忠走向灭亡的原因之一,就是他把自己凌驾于千万人之上而不可一世、拒绝监督的结果。二是要抓住要害,入木三分,突出重点,创出新意。因为相同性质案件有许多,而违纪违法的原因和教训大同小异,不用心钻研就无法体现剖析材料的特点,有可能是千人一面,很难有新意。因此,要在深入研究分析案件本质上下功夫,尤其要在典型材料的选用上多做文章。(3)总结启示意义。在对案件特点、原因深入剖析的基础上,这一部分主要是揭示警示意义,提出能够给人以启迪、发人深省的论断。不求多只求精,抓住几点,讲深讲透,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写作这一部分应注意:一是本部分内容的摆放位置。具体有两种结构形式。第一种是分析原因与指出警示意义有机结合,每一个原因分析之后,紧接着提出一条启示。例如《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一文,在对四个方面的原因和教训剖析时,采取了边剖析原因、边揭示警示意义的方法,在分析每个原因之后,接着指出这方面的警示意义,包括对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启示,推理严谨、逻辑严密,结构衔接非常自然,可以说是水到渠成。如“思想道德防线的失守”一段,在剖析原因之后,以“前车之覆,不可不鉴”一句引出对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启示意义。第二种是与案件特点、原因分析两个部分并列来写,把几个方面的启示意义归纳在一起,独立作为一个部分,摆放在原因分析部分之后。例如《信念动摇之后——河南省水利厅原厅长张海钦违纪违法案件剖析》一文,特点、原因、启示三大部分,各自独立、自成一体,分别以三个小标题明示。其中,第一部分是“案件:呈现四大特点”,第二部分是“剖析:走向腐败的衍化”,在这两部分之后,把“启示:常修为政之德”作为第三部分,从领导干部要正确使用权力、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领导干部要谨慎交友三个方面分析提出警示意义。二是启示意义部分以议论为主,力求简明扼要。如果是第一种结构方式,因前面原因剖析中已经列举事实,这里则无需对事实材料再详加叙述,直接点出意义即可;若单独成为一个部分,可以适当展开。三是要体现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对党员干部的新要求、新论断。

4、结尾。有的以总结式结尾,例如《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一文,用“总之,王怀忠案件再一次警示我们„„”一段话结束全文。有的在启示意义结束后戛然而止,不再画蛇添足,例如《信念动摇之后——河南省水利厅原厅长张海钦违纪违法案件剖析》一文,就没有那种拖泥带水之感。

(二)案件剖析材料的写作要求。

1、了解熟悉案情。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案件查处情况的了解熟悉程度,决定了对案件特点、原因、意义剖析的深度。了解案情的途径:一是仔细研读调查报告、处分决定、通报、判决书等与案情有关的材料,尤其是要充分利用好违纪违法人员的忏悔书,如马鞍山市国土局原局长王海风的忏悔书,对 “朋友”的三点新认识:“讲得清、记得老、跑得快”,就很能说明领导干部慎交友的现实问题。二是与直接参与办案的人员座谈,了解一些调查报告中没有展开叙述的具体情节;三是对有关违纪违法人员进行现场采访。四是关注社会群众对案件查处情况的反映。

2、提炼正确观点。这是由剖析材料的权威性、指令性和约束作用决定的。剖析材料一旦作为警示教育的教材,就会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产生影响和效用。如果立意有误,观点偏颇,就会产生相反的教育效果。因此,达到这一要求,必须提高我们把握政策法规的能力和水平,学会科学分析问题的方法,提炼出正确的观点,写出符合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剖析材料。

3、选择典型材料。一是把握材料丰富与精炼的关系。占有、选用的材料越多,文章的立体感就越强、就越丰满、就更能以事实服人。但也要防止材料的简单堆砌,并非材料使用的越多越好,关键是做到典型精炼,确保能够印证案件的特点、论证提出的观点。二是要重视细节材料的巧妙运用。注重细节运用,从小处入手,小中见大,常常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调查报告中没有使用的案情材料,常常不被重视的材料,在剖析材料中可以有效利用,这也是使剖析文章生动形象、具体可感,增强读者阅读趣味的出彩之处。典型案件剖析虽与报告文学有别,但并不排斥形象的语言运用,尤其是在对细节进行描述时,可以适当借鉴报告文学语言形象生动的表现手法。例如《失去信念的灵魂能走多远——对李真贪污受贿案的剖析》一文中,对李真嗜钱如命的本质进行分析时,就选用了一个很典型的细节:当听说中央纪委要查他时,他想把一个箱子里的钱转移到香港,但一看箱子里的钱还不满时,就通过朋友通知一个想承包某工程的老板说先送50万元人民币,等到工程合同签完后,再从里面扣,否则我就要把工程承包给别人。那个老板把钱送来后,填满了这个箱子,李真就把多余的钱放在了另一个箱子里。如果有机会,李真承认会将另外一支箱子也装满的。通过人物的行为、语言、心理的描述,充分说明了李真“捞钱,捞得越多越好”这种贪得无厌的丑陋嘴脸。

4、形成独特风格。写好案件剖析材料,要坚持“文有定法” “文无定法”的规则。所谓“文有定法”,就是说案件剖析材料内容和形式有其特定的要求,是有一定的写作规律可循的,至少应做到形似。所谓“文无定法”,就是说案件剖析材料写作又有一定的灵活性,不能循规蹈矩、千篇一律。在语言风格方面,有的端庄严肃,有的生动形象在叙述表达方面,有的概括简要,有的具体翔实;在谋篇布局方面,有的把案情与特点合并叙述、有的单独归纳特点,有的把原因与启示合并剖析,有的特点、原因、启示自成一体。可见,在遵循总体原则的情况下,要善于创新,针对具体案件,进行巧妙构思,既能借鉴调查报告、通报的严谨,又能吸收报告文学的生动形象,充分运用叙述、议论、描写等多种表达方式,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撰写出高质量的剖析材料。

摘自人民日报

第三篇:消防部队违法违纪案例

一、牛彬彬违纪案

牛彬彬,男,汉族,1986年7月出生,2004年12月入伍,河南兰考人,马鞍山支队战士,中士警衔,2009年6月借调省公安厅担任公务员。2010年10月3日擅离工作岗位,外出合肥、南京等地吃喝玩乐,与地方女青年不正当交往,经多方查找,10月9日将其带回。根据牛彬彬的违纪事实,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有关规定,给予行政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岗位。

二、王其江违纪案

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间,安庆支队大观区大队政治教导员王其江与地方女性张某存在不正当两性关系,2010年6月7日下午,张某丈夫余某多次到大观大队与王其江交涉,并发生纠纷,信访至支队、总队,在部队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根据调查情况,经总队纪委研究,报党委批准,给予王其江行政记过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三、高勇违法违纪案

高勇,男,山西河曲人,1983年7月出生,2001年12月应征入伍服役于解放军66157部队,后调入消防部队,为山西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士兵,中共党员,上士警衔。2003年3月,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未报经部消防局批准,擅自将其调入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2009年3月,又通过山西省公安厅借调到公安部装财局开车。

2010年4月11日凌晨1时,高勇驾驶部装财局公务车行至北京市崇文区祈年大街时,路遇一步行年轻女子,高先后两次询问该女是否搭车,待该女上车后,遂将其强奸。北

1 京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于4月22日下午将高勇抓获。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四、储胜华违纪案

储胜华,男,汉族,1973年2月出生,安徽岳西人,1992年9月入伍,1995年12月入党,1996年7月从武警学院消防工程系毕业后分配至安庆市消防支队工作,案发前任安庆支队水上消防科科长,技术10级工程师,武警专业技术少校警衔。2008年9月20日,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接安徽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批转群众来信,对安庆支队水上消防科科长储胜华涉嫌受贿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予以刑事拘留。经查,安庆支队水上消防科科长储胜华以低于市场价8200元为个人购臵房产一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经总队纪委研究并报总队党委决定:免去储胜华安庆支队水上消防科科长职务,由专业技术10级降为专业技术11级,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江苏淮安支队违纪案

2010年“八一”建军节期间,淮安消防支队先后组织该市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支队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工程公司等召开了三次座谈会,共收取慰问金51.7万元。一是7月23日通过发送请柬、电话通知等方式邀请亿力房产、上海绿地、红豆集团等12家在淮投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该支队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其中8家企业共提供慰问金19万元,最少为1万元,最多为10万元;二是7月26日通过发送请柬邀请该支队列管的51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支队会议室召开“服务地方经济暨‘四个能力’建设座谈会”,实际到会的47家单位中有35家单位共提供慰问金24.8万元,最少为1000元,最多为8万元;三是7月28日电话邀请16

2 家消防工程公司在该支队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共收受慰问金7.9万元,最少为2000元,最多为1万元。从8月12日开始,淮安消防支队采取向有关慰问单位发出退款函、安排专人上门退款等方式,将违规收取的慰问金全部退还有关单位。江苏消防总队党委日前作出决定,责令淮安消防支队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取消该支队年度评先资格,对支队军政主官进行诫勉谈话。

六、张家口支队“8.24”案件

2009年8月24日21时许,张家口支队蔚县大队大队长张保礼带领大队参谋王华、三期士官沈红、合同制消防员王海军、茹启磊与地方4名消防工程从业人员,前往距县城7公里的壶流河水库捉螃蟹。期间,6名水库管理人员前来制止。张保礼等人得知螃蟹是放养的情况后,放归了所捉螃蟹。在另一处的王海军、李焕忠与水库管理人员高士文、潘金堂发生冲突,王海军用木棒击伤高士文头部。之后,张保礼等人将伤者送往蔚县医院救治,高士文因伤情加重,在转往张家口251医院途中死亡。

经法医鉴定,高士文系脑左侧粉碎性骨折、脑颅损伤致死。此案初步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王海军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进入起诉阶段。

七、三起执法不规范引发的信访案

2006年10月1日,黑龙江省嫩江县羽绒服大世界发生火灾,当事人滕玲玲夫妇因对火灾原因认定不服,自今年3月以来连续多次到部消防局上访并拦截车辆,影响了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经查,针对这起火灾,当地市、县公安消防部门先后6次作出认定书。嫩江县消防大队于2006年12月12日以嫩公消认[2006]第0010号《火灾原因认定书》认定起

3 火原因不明。当事人向黑河市消防支队申请重新认定后,黑河市消防支队于2007年2月25日以黑公消重[2007]第0002号《火灾原因、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撤销了嫩江县消防大队的《火灾原因认定书》,责令重新作出认定;2007年3月7日,嫩江县消防大队以嫩公消认[2007]第0006号《火灾原因认定书》认定‚电线短路产生火花引燃羽绒服等服装引起火灾‛,同时制作送达了嫩公消责[2007]第0006号《火灾事故责任书》,认定当事人负有间接责任。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再次申请重新认定。黑河市公安消防支队于2007年5月16日以黑公消重[2007]第0001号《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作出维持原责任认定的结论,当事人不服开始上访。2008年9月,黑龙江省消防总队责成黑河市消防支队重新调查; 2009年1月8日,黑河市公安消防支队以黑公消重[2009]第0001号《火灾原因、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决定撤销嫩公消认[2007]第0006号《火灾原因认定书》,维持嫩公消认[2006]第0010号《火灾原因认定书》,认定起火原因不明。

2009年8月17日,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商户任杰到部消防局上访,反映兴隆县玉兴百货大楼存在火灾隐患,以及兴隆县消防大队执法违法的问题。经调查,兴隆县消防大队2008年7月发现玉兴百货大楼存在严重火灾隐患,但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消除;该大队于2006年12月对玉兴百货大楼进行消防验收时,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编号为兴公消字[2005]第0013号、落款时间为2005年12月4日,发现错误后又出具了编号为兴公消字[2006]第0013号、落款时间为2006年12月4日的《消防验收意见书》,但未将存在错误的意见书收回;该大队于

4 2008年1月14日对玉兴百货大楼地下一层京联超市送达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兴公消检字[2008]第0003号)中,竟错误地出现了‚不服本决定,向上海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的内容。

2009年4月30日,河北省承德市金太阳歌厅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部消防局工作组在指导火灾调查中发现,该场所未经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进行装修改造后,于2006年8月7日申请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承德市双桥区消防大队于8月10日违反法定程序出具了同意其开业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在以后多次消防监督检查中均没有发现该场所未依照消防技术标准设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吊顶装修材料不合格、疏散楼梯采用木质材料、两个安全出口间距不足等火灾隐患。

八、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原政委张志广违法违纪案

张志广,男,汉族,1958年2月出生,198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赤峰人。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90年5月转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工作,历任消防处干事、参谋、副科长,现役干部处副处长、处长,现役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等职。2003年4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政委、党委副书记。

经查,2004年以来,张志广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政委期间,为解决刘某的提职问题,收受贿赂3万元;为解决梅某的提职问题,收受贿赂3万元(已退回)及巴林鸡血石1块;为解决王某入伍问题,收受贿赂3万元;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将消防总队配发的三星牌笔记本电脑和无线上网卡给其女儿异地使用,一年多时间在总队挂账上网费3

5 万余元;在总队网球馆打网球期间,用公款消费;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等问题。根据张志广的违纪事实,经部党委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由正师职降为副团职、由武警大校警衔降为武警中校警衔处分,并安排其退出现役,收缴其违纪所得,责成其退赔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经部党委同意,近日由内蒙古自治区纪委作出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九、宣城支队泾县大队肖春华违纪案

经查,原宣城泾县大队给养员肖春华(男,江西奉新县人,1979年12月出生,1998年12入伍,三级士官)自2004年至2007年,通过收取不入账、改动凭证、虚报重报伙食费等方式贪污公款,严重违纪。其收取地方单位慰问金时,在开具票据、填制凭证经审批后,藏匿凭证不记账,也不向支队会计核算中心报账。报销大队正常经费开支时,在经费结算单‚金额合计(大写)‛前留有空白,待大队领导签字同意报销后,再从外面找来的发票附后,改动票据张数,在预先留下的空白处填上数字。采取重复填制市场采购单的方式,重报虚报部队伙食费。

总队对肖春华违纪案件高度重视,在全省消防部队安全稳定电视电话会议上给予宣城支队通报批评,责令支队党委向总队党委作深刻检查,对负有责任的大队军政主官分别给予严重警告、警告处分。

十、滁州支队罗庆文受贿案

2007年10月15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对罗庆文涉嫌受贿一案进行了宣判,判处罗庆文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总队党委报请省公安厅党委,给予罗庆文开除党籍、开除军籍、取消其武警中校警衔的处分。

6 罗庆文,男,汉族,安徽定远人,大学文化,1966年5月出生,1983年10月入伍,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10月提干,历任班长、副中队长、中队长、副科长、科长等职,2004年3月任滁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副团职,武警中校警衔。

经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4月至案发,罗庆文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公司及个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04640元。

2006年初,南京市消防工程总公司副经理李某某受博西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邀请,参与该公司双开门冰箱车间、半成品仓库消防工程前期准备工作。李某某经朋友介绍结识了罗庆文。为获得罗庆文的关照,李某某从2006年5月至2007年4月先后5次共送给罗庆文现金73000元及雷达男式手表一块(价值12300元)。

2005年初至2007年案发前,罗庆文利用职权,为滁州市金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关照,滁州市金盾消防公司经理周某某为了表示感谢,送给罗庆文现金35000元及JVC摄像机一部(价值2340元)。

2004年9月至2006年12月,收受合肥禧灵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周某某所送现金35000元

2004年7月至2007年3月,罗庆文利用职权,为安徽鑫达消防电气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检测业务提供关照,该公司经理施某某为表示感谢,利用年、节送罗庆文现金共43000元。

2005年元月至2006年10月,罗庆文为滁州市消防器材装备供应站经营活动提供关照,该站负责人王某某,利用年、节期间送给罗庆文现金共22000元。2005年12月华威科技

7 公司托请王某某送给罗庆文好处费8000元。

2006年5月至2007年3月先后收受滁州市东方文化娱乐有限公司董事长殷某某送购物卡20000元

2004年4月,滁州白云商厦为感谢罗庆文在商厦隐患整改过程中给予的帮助和支持,整改项目负责人唐某送给罗庆文5000元本商厦购物卡;此外,该商厦经理涂某某分别于2005年、2006年、2007年春节前后送给罗庆文5000元本商厦购物卡。

2006年底安邦雅都公司投资兴建的金光大道购物广场即将进行消防验收前,该公司副总经理陈某某送给罗庆文10000元现金,2007年春节前,金光大道购物广场通过消防验收正式开业后,陈某某为表示感谢又送罗5000元购物卡

2007年3月19日,天正商场消防设计通过消防支队审核,总经理李某某于2007年3月下旬到罗庆文家中看望罗庆文,送其10000元现金。

2006年初,警通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某某,在罗庆文办公室送罗1000元购物卡;2007年春节前,又在罗庆文办公室送罗3000元现金。之后,挂靠警通公司承接工程的王某某到罗庆文办公室送罗庆文现金5000元。

十一、滁州市消防支队定远大队士官陶功大严重违纪案 陶功大,男,1995年12月由马鞍山市当涂县应征入伍,滁州市消防支队定远县大队三级士官,给养员。

2007年6月26日14时左右,陶功大以交水电费为由请假外出,当日晚饭时,发现其未归队,中队干部以为其在外与朋友吃饭;6月27日早操时中队发现陶功大未参加,以为其昨晚因醉酒不醒人事,派人到陶单独居住的房间窗口查看,发现其仍然不在。6月27日15时许,大队在陶功大房

8 间内桌上发现其出走时留下的三张纸条,自称模仿大、中队领导签字冒领3100元及炒股等事,字里行间流露出轻生意图。接滁州支队情况报告后,总队极为重视,要求滁州支队迅速展开调查,积极寻找陶功大的下落,并当即派出工作组赴定远驻队督办指导。2007年7月11日,陶功大在云南机场登机时因持假身份证被机场安检人员扣押,7月13日,陶功大被支队派人带回,其逾假不归长达16天之久。

经总队工作组、滁州支队和定远县大队查实:陶功大模仿定远大队张作德大队长、中队孙建何副指导员签字,分别于2006年4月7日、5月9日、8月28日和2007年1月23日到县财政结算中心共领取现金3100元,出走时大队库存现金短款480元,并带走一辆折款约250元的自行车。同时,经大量调查取证和陶功大本人交代并查实:2007年6月26日15时03分,陶功大请假后,没有交水电费,而是在中国工商银行定远新大街分理处取款3万元后出走。出走期间,陶功大曾服药自杀未遂,并先后到达合肥、南京、无锡、上海、宁波、厦门、大理、昆明等地,期间,还在宁波办理了一张假身份证,化名孙建。另外,经调查,陶功大在服役期间,与江苏两名女网友通过网上聊天、手机短信等方式长期保持联系,并利用请假回家的机会与女网友见面,且与其中一名女网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陶功大严重违纪情节恶劣,影响极坏。经总队研究,给予陶功大除名处分和开除党籍处分;责成滁州支队要进一步分析深层次原因,追究定远县消防大、中队干部的领导责任。

第四篇:公安消防部队违法违纪行为分类及解释(试行)

为规范、统一公安消防部队违法违纪行为分类及称谓,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有关规定,对公安消防部队违法违纪行为按三级指标划分为1l大类63项93种。

一、违犯政治纪律类

指违犯党的政治纪律,危害党在政治上高度统一的行为。分为9项9种:

1、拒不执行中央政策:指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或者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重大工作部署、决定相违背的行为。

2、散布错误言论:指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公开发表反对、违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违犯党和国家有关规定,播出、刊登、出版有上述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行为。

3、非法集会游行:指组织、领导、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的行为。

4、参加非法组织:指组织、领导、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敌视政府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组织;组织、领导、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行为。

5、非法提供情报:指参加国(境)外情报组织,或者向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情报的行为。

6、叛变叛逃:指投敌叛变,向敌人自首;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违法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言论;故意为上述行 1 为提供方便条件的行为。

7、违犯民族宗教政策:指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煽动骚乱闹事,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其他违犯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的行为。

8、利用宗族势力搞破坏:指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或者制造宗族矛盾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

9、其他:指其他违犯政治纪律的行为。

二、违犯组织、人事纪律类

指违犯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以及军队、公安现役部队有关组织、人事方面的原则、制度和规定的行为。分为8项8种:

l、违犯民主集中制: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犯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行为。

2、不服从组织决定:指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行为。

3、违犯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审规定:指在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称评审工作中,违犯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称评审有关规定,使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得到提拔任用或者使不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人获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4、违规发展党员:指违犯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或者违犯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行为。

5、违犯战士考学、士官选取规定:指违犯公安现役部队院校招生有关规定,采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或者其他手段,使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战士录取为部队院校学员;或者违犯士官选取有关规定,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选取为士官或晋升为上一级士官的行为。

6、违规征接新兵、招录普通高校毕业生:指违犯国家征兵政策或者公安现役部队接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工作有关规定,采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征兵条件的人员征集入伍,或者把不符合接收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招录为部队干部的行为。

7、违犯外事工作有关规定:指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在出国(境)过程中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经济损失;在出国(境)过程中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等工作的人员违犯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行为。

8、其他:指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以及其他违犯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三、违犯廉洁自律规定类

指违犯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中有关廉洁自律方面规定的行为。分为6项6种:

1、违规占有公私财物: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非本人经管的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或者以购买物品时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人或者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支付、报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出国(境)留学费用,由他人支付、报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或者占用公物进行营利、非法活动的行为。

2、索受礼品礼金:指索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馈赠,不登记交公;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共同 3 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受对方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馈赠的行为。

3、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指违犯规定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违犯有关规定兼职或者兼职取酬;其他违犯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

4、亲属违犯从业限制规定:指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犯有关规定以个人独资、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或者以承包、租赁等方式进行消防产品生产、销售、维修、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消防中介服务等营利性活动的行为。

5、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指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违犯规定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或者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其他挥霍浪费公共财产的行为。

6、其他:指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其他违犯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四、贪污贿赂类

指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受贿和变相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挪用公款;拥有与合法收入差额较大的财产或支出且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以及隐瞒境外存款的行为。分为7项7种:

1、贪污:指单位或个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违犯有关规定,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或者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集体私分;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代表单位接受礼品,按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的行为。

2、受贿:指单位或个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在经济往来中违 4 犯有关规定收受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或合伙私分;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其他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变相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受对方财物,查实本人知道;以及《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规定的行为。

3、行贿:指单位或个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党和国家、部队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犯有关规定,给予财物或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4、介绍贿赂:指向从事公务的人员介绍贿赂的行为。

5、挪用公款: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时间不足三个月,但数额较大的行为。

6、财产来源不明:指个人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较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行为。

7、其他:指违犯有关规定隐瞒境外存款等其他贪污贿赂行为。

五、破坏经济秩序类

指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分为4项4种:

l、走私:指违犯海关法规,非法运输、携带或者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逃避海关监督、检查,偷逃关税的行为。

2、单位挪用专项资金:指单位挪用财政资金或者上级机关拨给的专项资金的行为。

3、单位经商办企业:指单位违犯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行为。

4、其他:指其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

六、违犯财经纪律类

指违犯国家和部队财政经济管理法规和制度,给国家和集体利益造成损失的行为。分为6项6种:

l、隐瞒截留坐支:指隐瞒、截留、坐支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合伙私分隐瞒、截留款的行为。

2、违规借用存储公款:指个人借用公款超过六个月不还;个人借用公款进行营利或者非法活动;违犯有关规定将公款借给他人;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行为。

3、违犯“收支两条线”:指违犯“收支两条线”集中收付制度,将应当纳入法定账簿的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或者转为账外的行为。

4、违犯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指违犯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

5、违犯会计法规:指在财务管理活动中违犯会计法律、法规,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的行为。

6、其他:指不按预算或用款计划核拨国家财政经费、资金,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等其他违犯财经纪律的行为。

七、失职渎职类

指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分为5项19种。

l、拒不执行上级命令:指拒不执行上级机关和领导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或者布置的任务的行为。

2、玩忽职守:具体包括5种:

①不作为或者消极作为:指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履行 6 防火检查、消防行政许可、灭火救援、火灾原因认定等法定职责的申请,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或者故意拖延不办,造成后果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中出警迟缓或者消极应付,造成后果的;对管辖范围内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不及时报告或者不及时处理的行为。

②不依法行政或者办案:指对不符合法定消防安全要求的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对依法应当予以批准的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事项不予批准,或者违犯消防行政执法、刑事执法程序办理案件造成后果的行为。

③失密泄密:指丢失秘密文件资料,或者泄露党和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在保密工作方面不负责任,致使发生重大失密、泄密事故的行为。

④指挥监管不力:指公安消防部队的领导干部指挥、决策不当或者因疏于教育管理监督,导致队伍中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或者重大事故,应当追究领导责任的行为。

⑤其他:指其他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采取推诿、拖拉等方式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3、徇私舞弊:具体包括6种:

①出具假证:指在消防行政执法或刑事执法活动中,弄虚作假出具虚假审核验收意见书、虚假鉴定报告、虚假现场勘查报告、虚假责任认定书等证明文件的行为。

②办关系案:指在执法办案中故意偏袒一方或者对案件降格处理,显失公平、公正的行为。

③透露案情:指在消防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和火灾原因调查中,向有关当事人透露调查情况或者工作部署,帮助当事人逃避责任的行为。

④瞒报谎报:指违犯有关规定,以隐瞒事实真相为目的,瞒报、漏报火灾事故、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按照规定应当上报的重要情况的 7 行为。

⑤违犯回避制度:指违犯法律有关规定,在执法办案中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行为。

⑥其他:指其他徇情枉法、作假舞弊的行为。

4、滥用职权:具体包括5种:

①插手消防经营性活动:指受经济利益驱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被监督单位正常经营活动,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工程施工企业、消防中介服务组织或者消防产品销售单位、品牌的行为。

②违规处罚收费或者侵占财物:指在消防执法活动中违犯规定实施处罚或者以各种方式乱收费、乱摊派;擅自向他人征收、征用财物;违规查封、扣押、没收他人财产,或者擅自使用、调换、变卖、损毁被查封、扣押、没收财物的行为。

③违规设立行政许可:指违犯有关法规擅自设置行政许可,强令被服务对象履行检测、维修、保养、备案等非法定义务的行为。

④滥用强制措施:指在执法办案中违犯规定采取强制措施,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⑤其他:指其他滥用执法权力的行为。

5、其他:指其他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行为。

八、侵犯权利类

指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行为。分为3项13种:

1、侵犯人身权利:具体包括7种:

①诬告陷害:指故意捏造他人违纪违法事实,向党和国家、部队有关机关、组织或者领导干部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纪律和法律追究的行为。

②故意杀人: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③故意伤害: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④强奸: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行 8 为。

⑤非法拘禁:指利用职权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⑥非法搜查:指利用职权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的行为。

⑦其他:指其他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

2、侵犯民主权利:具体包括5种:

①打击报复:指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申诉材料私自扣押、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被批评人、被检举人、被控告人;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

②压制申辩:指对党员、官兵或者公民的申辩、辩护、申诉、作证等进行压制的行为。

③侵犯通信自由:指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行为。

④干涉婚姻自由:指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⑤其他:指其他侵犯民主权利的行为。

3、其他:指其他侵犯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行为。

九、严重违犯社会主义道德类

指严重违犯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行为。分为4项4种:

l、骗取荣誉:指以非法获取荣誉为目的,通过虚构、谎报、隐瞒伪造等手段,向党和国家、部队有关机关、组织、单位骗取不应该得到的荣誉的行为。

2、通奸、重婚或包养情人:指与他人通奸、重婚或包养情人,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3、利用职权等发生性关系:指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4、其他:指其他严重违犯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

十、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

指违犯社会管理法律、法规,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分为4项10种:

l、违犯治安管理行为:具体包括7种:

①从事嫖娼卖淫活动:指嫖娼、卖淫,或者组织、强迫、介绍、教唆、引诱、容留他人嫖娼、卖淫,或者故意为嫖娼、卖淫提供方便条件的行为。

②参与色情淫秽活动:指进行色情、淫乱活动:制作、复制、出售、出租、传播、观看淫秽影视书画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观看淫秽表演,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行为。

③猥亵侮辱妇女:指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

④参与赌博活动:指参加赌博活动,或者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参加赌博屡教屡犯,或者赌资较大,或者在工作时间赌博,或者在国(境)外赌博;故意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方便条件的行为。

⑤参与毒品活动:指违犯有关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精神药品或者其他违禁品;以牟利为目的,违犯有关规定种植毒品原植物或者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精神药品和其他违禁品的行为。

⑥寻衅滋事:指故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

⑦其他:指其他违犯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

2、侵犯财产:指以盗窃、诈骗、抢劫、敲诈勒索等方式侵犯公私财物的行为。

3、违犯计生政策:指违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破坏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实施的行为。

4、其他:指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一、违犯警务纪律类

10 指违犯《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和公安部及公安消防部队内部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分为7项7种:

l、酒后驾车:指违犯规定,在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后,驾驶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的行为。

2、工作时间饮酒:指在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和早晨、中午,以及在执行警务活动和值班、备勤前及其期间,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饮料的行为。

3、打骂群众:指在执勤执法和日常生活中耍特权,殴打或指使他人殴打群众、辱骂他人的行为。

4、冷硬横推:指对办事、报警、报案、求助、咨询的群众态度冷漠、生硬、蛮横、推诿,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5、违犯警用装备使用管理规定:指违犯规定出租、出借或者私自赠送转让警车、消防车、警服、警用车辆号牌、警用标志等警用装备;为非公安消防部队人员办理士兵证、警官证、驾驶证、行车证等证件;为非公安消防部队车辆办理警用车辆号牌;违规驾驶警用车辆或者使用警灯、警报器,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6、违犯公安网使用规定:指违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公安信息网违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行为。

7、其他:指违犯《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和公安消防部队有关内部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篇: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报告

《关于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整改通知书》的报告

我校本着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精神,严格按党章和教师职业道德办事。这些年来,我校始终保持了学校的圣洁之地,没有出现一例有违纪违法的人和事。从新闻媒体上,我们也经常听到、看到教育系统中出现的许多违纪违法的案例,这对我们无疑是很好的反面教材,对我们有着很好的警示作用,对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从制度上杜绝违纪违法

我们学校能做到没有违纪违法的一个案例,这跟学校能制定出一套制度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学校如果会出现违纪违法的案件,一般也是经济腐败案件,这在我们学校没有这样的土壤。校长、总务等相关领导,与经济接触比较多,他们为了保证学校所有人的清廉清白,签了《廉洁自律保证书》,让大家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做事。而且学校还与每位教师签订了安全责任状,也严格要求所有教师不得去做有违纪违法的事,做到有制度,有人监督,并且与教师的绩效工资挂钩,让违纪违法的成本太高,做到不能违,不敢违。从而营造出了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二、加强了学校的管理 要想学校好,跟学校管理是分不开的。我们学校重视建设一支坚强的领导班子,使整个领导班子在学校教学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每学期开学初,学校能根据工作实际,进行领导班子分工,把整体工作有机的分解和细化,做到大事有人抓、小事有人管,做到管理到位、责任到人;学校能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和部署各项工作,把各项工作都在会议上解决,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作用。又有一个能干,作风正派的李志良校长做为学校领头人。学校的校风学风都有了根本性的转变。每一位领导班子成员都能做到遵规守纪,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学校不断延伸管理的触角,抓环节、细节的落实,达到管理的精细化,从而杜绝违纪违法的案例产生。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教师是立校之本,师德是教育之魂。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夏阳中心小学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加强制度建设,将师德师风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要求每位教师定期参加教师集中政治学习;每学期每位教师都要写出师德体会。通过活动,学校涌现出了一批师德师风典型模范,涌现出了许许多多的优秀教师,对全面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四、加强学校廉政建设 为了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我校坚持加强党风廉政、反对腐败的工作过程中,从学校工作实际出发,全面落实廉政责任制,坚持把好加强政治学习,把好宣传教育关;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贯彻实施反腐倡廉工作方针,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有力地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地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综上所述,我校能保持违纪违法零案例,跟学校制度建设和学校管理工作是分不开的。我们坚信只要我们坚持狠抓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领导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我们学校将更加健康发展,违纪违法的人和事都无法在我们学校发生,我们的学校将变成更加和谐健康的乐园。

夏阳中心小学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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