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

2023-01-25

第一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

国家体质健康监测培训感悟

尊敬的各位老师:

大家好,非常荣幸有这样的机会和大家讨论一下我在市里培训的内容,接下来我将从这几个方面来说说:

一、 安徽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实施办法 在工作制度上:

1、 实行全体学生测试制度。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每学年开展覆盖本校各年级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根据学校规模及测试数据上报时间节点要求,合理安排测试工作,并纳入学校体育年度计划。因病或残疾学生可以申报准予暂缓或免于体育健康测试。

2、 建立上报数据审查制度。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将数据进行汇总整理,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方法,上报至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3、 完善数据抽查复核制度。省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在各地、各高校上报测试数据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学校类型、学生性别、年级学段、区域布局等因素,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学校作为考查样本,进行测试工作和测试数据的现场抽查复核,并将现场

4、 实行监测结果公示制度。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按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在校内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总体结果,中小学校将有关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分析和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基本情况。学校和各地在公示体质健康信息时不得泄露学生个体的信息和侵犯其个人隐私。 在工作程序上:

1、制定监测方案。各地各校按照省、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及时研究制定监测工作实施细则,确保监测工作的科学性、时效性。

2、做好各项准备。按照监测项目、监测标准和监测规模,安排监测人员,做好监测人员技术培训,并做好测试场所、测试器材、数据采集、表格填写等各项准备工作。要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确保测试学生的安全。

3、开展现场监测。按照监测工作方案和要求,科学安排测试工作人员和测试项目顺序,形成衔接顺畅、高效便捷的测试工作流程。项目测试、数据采集与记录等要有专人负责,并在测试工作记录上签字。

4、做好工作总结。在按要求完成测试工作后,各学校要对测试工作进行总结,对测试结果进行分析,并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学校要制作《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规范记录每一名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及其评定等级。小学将体质健康测试情况列入学生成长记录或素质报告书,初中以上学校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指标和内容。高等学校要将体质健康测试情况作为学生评优评先、毕业考核或者升学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质量和地方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在保障机制上:

1、落实监测经费。各地各校要加大经费投入,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教育行政部门专项经费预算,不断改善所辖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环境、设备、场地等条件,确保监测评价工作正常开展。

2、开展人员培训。各地各校要组织开展监测评价人员技术培训,使参加测试的工作人员了解测试工作的内容、方法、标准、程序等,提高测试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3、加强安全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处理雾霾、阴雨、冰雪等恶劣天气或特殊自然条件下的测试工作。加强医务监督,合理安排测试前、测试中和测试后的医疗防护和质量保障措施。加强学生运动安全教育,依法处置测试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保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的健康、安全和有序开展。

4、设立监督平台。省教育厅设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监督电话和相关网络信息平台,接收社会咨询和反映情况。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和公布监督电话,学校设立和公布咨询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家长联络、学生咨询。支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有条件的学校设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研究或服务机构。

5、强化问责机制。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纳入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及我省各级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内容,并作为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评优、表彰的基本依据。每年对积极开展监测评价工作并成绩显著的单位以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开展正常测试工作,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 安徽省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实施办法

1、评估范围。以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见附表1,以下简称《指标体系》)为依据,全面评价学校体育的组织管理、教育教学、条件保障、学生体质、监督检查等方面。

2、评估等级。

评估采用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满分为100分。其中,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体育工作等级评定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不能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的; 2.未按国家规定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的; 3.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

4.未按要求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如实上报数据的; 5.评估中弄虚作假的。

对于体育工作有特色,深化改革有成效,教育理念、内容和方法有创新的学校,可以在评估中获得加分奖励。

以上就是我参加培训收获的主要内容,跟大家共享一下。

第二篇: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

为规范我校体质监测工作,保证学校获取客观准确的学生体质健康资料,推动全体学生健身活动的开展,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1、建立科学的学校作息制度,保障学生足够的休息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10小时。学校制订的作息时间表,应向学生及家长、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2、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任务是:对监测对象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库;统计与分析监测数据;公布监测结果,为相关教育教学工作决策和研究提供服务。

3、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应坚持科学、统

一、系统的原则,做到组织严密、取样客观、操作规范、结果准确。

4、各班班主任负责全班体质健康监测及汇总工作,学校校委会共同建立本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5、每学期开展一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6、体质健康测试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程序,遵守操作规定,使用国家指定的测试器材和数据汇总方式,实行技术监督和医务保障制度。

7、对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实行统一公布制度。监测结果应遵照《统计法》对统计资料公布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公布。未公布前,任何个人不得公布和公开使用。

8、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资料属保密资料。学校各科室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及安全措施,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做好监测数据和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未经同意,不得向任何个人提供监测数据和资料。

9、学校学生可以通过监测结果公告和监测报告等获取有关信息。

第三篇: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深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测试和考试制度改革,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机制,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此为基础开展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

第三条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是指测试人员采用规范的技术、方式和方法,组织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所确定的测试项目及有关内容的实际测评,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参加身体锻炼的教育、评价和反馈手段,重点监测学生的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等方面情况及其变化趋势。教育部根据中国青少年学生成长发育特征、全国学生体质健康变化趋势和国家学校体育工作政策,动态调整和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项目和测试内容。

第四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强化体育课程和课外锻炼为基础,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依据,在本行政区域内统筹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逐步建立健全包括学校测试上报、部门逐级审查、随机抽查复核、动态分析预测、信息反馈公示、评价结果应用等相关制度和管理措施在内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体系。 第五条 实行全体学生测试制度。各级各类学校每学年开展覆盖本校各年级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并将测试数据(含学生基本情况、单项指标分值、测试成绩、评定等级以及实施测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和人员等信息)进行汇总整理,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方法,上报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因病或残疾学生可依申请准予暂缓或免于体质健康测试。

第六条 完善上报数据审查制度。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下级教育部门及所属学校全面开展测试工作和及时上报测试数据,并组织有关方面登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按照管理系统设置的用户管理权限,逐级对测试上报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经核准后确认提交。

第七条 建立数据抽查复核制度。教育部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在各地上报测试数据基础上,综合考虑学校类型、学生性别、年级学段、区域布局等因素,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学校作为考查样本,进行测试工作和测试数据的现场抽查复核,并将现场抽查测试数据与学校上报测试数据进行一致性比对、综合分析和反馈各地。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按要求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抽查复核工作机制。

第八条 建立体质健康研判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监测评价动态把握学生体质健康变化趋势,及时分析测试结果,深度查找影响因素,科学预测变动走向,开展体质健康预警,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改善措施,提高学校体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决策水平。

第九条 实行监测结果公示制度。学校要按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在校内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总体结果,中小学校要将有关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分析和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基本情况;按生源所在地统计,并以省(区、市)或地(市、州)为单位公布高等学校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并反馈至生源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学校和各地在公示体质健康信息时不得泄露学生个体的信息和侵犯其个人隐私。

第十条 有效应用监测评价结果。学校要制作《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规范记录每一名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及其评定等级。小学将体质健康测试情况列入学生成长记录或素质报告书,初中以上学校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指标和内容。将体质健康测试情况作为高等学校学生评优评先、毕业考核或者升学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质量和地方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第十一条 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纳入本级政府教育督导内容和评估指标体系,并作为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评优、表彰的基本依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积极开展监测评价工作并成绩显著的单位以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 教育部设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监督电话和相关网络信息平台,接收社会咨询和反映情况。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要设立和公布监督电话。鼓励第三方机构及公民个人以适当的方式监督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条件的学校支持设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研究或服务机构,建设专业化的测试、服务和研究人员队伍。教育部依托第三方机构设立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研究机构,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的政策咨询、技术研究、质量监测、结果公示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第十四条 各地和学校要加大经费投入,不断改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环境、设备、场地等条件。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技术培训。妥善处理雾霾、阴雨、冰雪等恶劣天气或特殊自然条件下的测试工作。合理安排测试前、测试中和测试后的医疗防护和质量保障措施。加强学生运动安全教育,依法处置测试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保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的健康、安全和有序开展。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总结

本学期我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学校接到通知后,立即成立学校体质健康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王艳辉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务主任张亚飞、后勤主任刘志强担任,组员由各班班主任及全体教师担任,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王校长明确分工,工作落实到人。要求每位成员把自己的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提高学生健康意识。

为了让学生意识到体质健康监测的重要性。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的重要性、必要性。一是充分利用校园文化营造健康第一的意识氛围:借助校园广播、健康专栏,班级黑板报、健康教育课;二是充分利用时间宣传:周一升旗仪式、学生会、班会课等。由于学校宣传工作细致到位,每一位学生都自愿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并协助监测队完成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三、积极准备,协助学生体质健康监测队顺利完成监测工作。

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按照局统一的监测要求,根据安排及时对我校学生体质监测,做好体质监测的房间、桌凳、照明、水源等准备工作,同时安排德育处李晓娟、田云仲两位老师监测时做好学生组织工作和茶水供应等服务工作,监测时各班主任须带领学生到监测点指导学生。由于我校积极配合准备工作充分,促成此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得以顺利安全地完成。

四、按照要求完成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其他工作

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后,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着手安排人员进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其他工作。

五、统计分析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根据反馈,对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情况进行分析统计,从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来看:

(1)本学期学生身高、体重、肺活量与前次相比,仍呈增长趋势;学生视力有所好转;学生营养状况继续得到改善;与前次相比,学生营养不良率检出率没有明显变化。

(2)学生体质健康存在的问题:学生肺活量不良检出率有所提高。

六、今后工作的建议

本学期学生体质监测结果表明,我校学生身体状况总体是好的,优良率达到75%,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学生身体素质的下降,这些现象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第五篇:第二小学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

为规范我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保证学校获取客观准确的学生体质健康资料,推动全体学生健身活动的开展,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1、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任务是:对监测对象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库;统计与分析监测数据;公布监测结果,为相关教育教学工作决策和研究提供服务。

2、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应坚持科学、统

一、系统的原则,做到组织严密、取样客观、操作规范、结果准确。

3、教导处负责我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学校总务处协同体育组、共同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4、我校每年开展一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5、体质健康测试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程序,遵守操作规定。

6、我校对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实行统一公布制度。

7、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由教导处公布。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公布后,各班级可以公布本班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

8、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资料属保密资料。学校各科室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及安全措施,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做好监测数据和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向任何个人提供监测数据和资料。

9、经学校批准,有关科室在遵守保管、保密制度的情况下,可无偿使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数据和资料。

10、学校学生可以通过监测结果公告和监测报告等获取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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