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刚事件是谁报道的

2023-04-09

第一篇:孙志刚事件是谁报道的

孙志刚事件

孙志刚,男,27岁,湖北武汉人,2001年在武汉科技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结业。同年2月24日受聘于广州达奇服装有限公司。

3月17日晚10时许,孙外出上网,途遇天河区黄村街派出所民警检查身份证,因未带身份证,被作为“三无人员”( 无身份证、无暂居证、无用工证明(外来人员))带回派出所。孙的同学成先生闻讯后赶到派出所并出示孙的身份证,当事警官仍拒绝放孙。

3月18日,孙被作为三无人员送往收容遣送站。当晚,孙因“身体不适”被转往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护站。20日凌晨1时多,孙遭同病房的8名被收治人员两度轮番殴打,于当日上午10时20分死亡。救护站死亡证明书上称其死因是“心脏病”。4月18日,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出具尸检检验鉴定书,结果表明,孙死前72小时曾遭毒打。 4月25日,《南方都市报》以《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为题,首次披露了孙志刚惨死事件。次日,全国各大媒体纷纷转载此文,并开始追踪报道。

6月5日上午,孙案开庭。

6月9日孙案一审判决:主犯乔燕琴被判死刑,李海婴被判死缓,钟辽国被判无期。其他9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3年至15年有期徒刑。同日,孙案涉及的民警、救治站负责人、医生及护士一共6人,因玩忽职守罪,被分别判处2年至3年的有期徒刑。

公民上书推动《收容遣送办法》走向废止

中国青年报报道,听到《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行将废止的消息时,许志永等3位青年法学博士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缘于他们一个月以前,以普通中国公民的身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书,建议对《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

一石激起千层浪。随后,贺卫方等5位资深法学家,同样以普通公民身份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违宪审查启动特别调查程序。3位法学博士、5位法学者的上书行为,引起了众多媒体的强烈关注。

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以何种方式答复这几位公民的上书,一度成为众所瞩目的悬案。

“如果收容遣送办法被国务院废止,公民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其进行违宪审查的法律程序将自然终止。”今天,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应松年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专家同时认为,公民的上书行为,对《收容遣送办法》的行将废止,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许志永则说:“如果国务院废止了收容遣送办法,我们提请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的对象也就不存在了。”

学者上书人之一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的手机快被打爆了。他对国务院行将废止收容遣送办法的做法表示“极为欣赏”。他说,这树立了政府与民间良性互动的一个良好范例,政府能及时对公众关注的、与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社会问题作出如此快速的反映令人称道。“但同时,我们的愿望仍一如既往,对下一步如何确立违宪审查制度、对公众所关注的重大事件如何启动特别调查程序,仍给予强烈关注和期待。”他说。

第二篇:关于谢志刚死亡事件的调查报告

2010年11月初,本溪市检查院接到辽宁省人民检查院大要案指挥中心移交的举报人张立科实名举报谢志刚及其妻子王丽受贿问题的有关材料,市检察院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关于谢志刚死亡事件的调查报告。谢志刚在接受询问期间于18时35分死亡,医院初步诊断为心脏病猝死。谢志刚死亡事件发生后,市委高度重视,决定组成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纪委、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共同参与了联合调查组,经调查组全面详实的调查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调查组工作情况调查组分别与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昊、张震生以及谢志刚案件专案组负责人何义等22名办案人员、本溪县第一人民医院5名参与救治谢志刚的医护人员、本溪县殡仪服务中心一名工作人员以及谢志刚妻子王丽及亲属4人进行了谈话,形成谈话笔录42份,所有参与谢志刚涉嫌职务犯罪一案办案人员都出具了本人的情况说明。同时,调查组调取了本溪市公安局现场勘察检查工作记录,本溪县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与本溪县第一人民医院应急救援协议,本溪县第一人民医院对谢志刚实施救助的病例材料,本溪县殡仪服务中心对谢志刚尸体冷冻存放相关材料等复印件。本溪县第一人民医院出具了视频监控系统储存材料,本溪市检察院提供了辽宁省人大信访办、辽宁省纪委信访办的案件线索转办函,辽宁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大要案指挥中心案件线索督办函,谢志刚案件法律手续,最高人民检察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询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则,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安全防范工作及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检查人员处分条例,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书等材料复印件。

二、谢志刚被检察机关传唤至死亡的事情经过市检察院经初查后,发现谢志刚涉嫌职务犯罪。2010年12月3日11时许,办案人员王明俊、李殿威、威央威、付中全、黄夕军等5人,在谢志冈居住的世纪花园住宅小区内将其找到,出示工作证,于12时许将谢志刚带至本溪县检察院询问室。行车途中给谢志刚带上头面罩,到达询问室后将头面罩摘下。办案人员徐竟波、周鑫及法警顾中全和黄夕军对谢志刚进行安全检查,谢志冈将随身携带的钱包、手机一部、警官证、驾驶证、腰带、钥匙、牛黄消炎片物品交出,由周鑫将这些物品装入一个塑料口袋内暂为保管。检查结束后,许竟波和周鑫对谢志刚进行询问,当其问起谢志刚是否有重大疾病,谢志冈回答,有没有病怎么地,你们检察院还能让我回去吗?要求谢志冈在询问通知书上签字时,被其拒绝,办案人员在询问通知书上注明。17时许,周鑫和刘洋对谢志冈送饭和水,谢志冈没有吃饭也没有喝水。18时许,许竟波和周鑫以涉嫌单位受贿罪对谢志冈宣布立案,同时,宣布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调查报告《关于谢志刚死亡事件的调查报告》。 20许,谢志冈在讯问室内,用小便器小便一次。21时许,办案人员许竟波、周鑫和刘洋向谢志冈宣传法律政策,要求其反思自己的问题。22时许离开,谢志冈休息。12月4日7时许,周鑫和刘洋再次为谢志冈送饭和水,谢志冈扔没吃饭,仅喝了一点矿泉水,上午谢志冈反思问题,办案人员没有对其讯问。11时许,法警黄夕军与张涛值班看守谢志冈时,发现谢志冈情绪激动,身体左右晃动,双臂乱动。黄夕军和张涛怕出现意外情况,上去把住谢志冈的双手,谢志冈突然身体向上一挺,将办案用椅的卯弄坏。黄夕军继续把住谢志冈,张涛立即向专案组报告。许竟波、周鑫、刘洋与张涛一起赶到讯问室,为谢志冈更换了一把办案用椅,并继续作谢志冈思想教育工作。同时考虑谢志冈情绪狂躁不配合工作,为防止意外情况发生,给谢志冈带上手铐。谢志冈情绪依然非常激动,左右摇晃,戴手铐双手挣扎十分钟左右。中午,周鑫和刘洋又为谢志冈送饭和水,谢志冈拒绝吃饭,只喝了一些矿泉水后,办案人员让谢志冈继续反思问题。15时开始,谢志冈多数时间在睡觉,期间专案组针对谢志冈被带到检察院后一直没进食的情况,经研究,责成本溪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姚连军负责联系本溪县第一人民医院,安排为谢志刚输营养液的事情。17时,医护人员带着事先配好的营养液,乘本院120急救车到达县医院。县检察院等候在姚连军办公室,与此同时负责看守谢志冈的法警石振鑫、任贤巧发现谢志冈出现喘气变粗异常情况,立即向徐警官报告。徐随即找到姚连军,要求医护人员对谢志冈检查救治。医护人员进入讯问室,给谢志冈测量血压,收缩压为40,扩张压为0,病情危重,立即就地采取了心肺复苏和静脉用药抢救措施。经过二十多分钟的抢救,谢志冈没有好转迹象,但尚有生命体征。考虑条件环境和设备的限制,医护人员决定将谢志冈送县医院做进一步抢救。17点40分左右,急救车到达本溪县第一人民医院,引入抢救室立即对谢志冈进行心电监护,发现其心电图呈直线,瞳孔散大,意识丧失。医护人员继续实施心肺复苏的抢救措施,医护人员为谢志冈进行心脏按压。抢救期间先后给谢志冈做了三次心电图,时间分别为17点40分,18点30分,18点35分,均显示直线。抢救工作持续到18点35分左右,医护人员宣布谢志冈死亡。谢志冈死亡后,遗体暂停放在县医院急救室,由法警看护。市检察院处于对王丽承受能力的考虑,担心再出现意外,没有马上通知王丽。谢志冈死亡的消息,想通过王丽的哥哥王明军向其告知此消息。22时左右,医护人员建议尽快将尸体运走,因为县医院抢救室只有一张床,怕影响对其他患者的抢救。根据这一情况,同时考虑尸体常温停放超过六小时就会影响尸检的问题,市检察院领导决定将尸体送往本溪县殡仪服务中心进行冷冻,并由县医院安排司机卢云龙驾驶该院120车将谢志冈尸体送至县殡仪服务中心。办案人员李遍威和徐叶文办理了相关手续,在登记簿、殡仪服务协议和遗体存放协议上签字。23时许,市检察院领导责成该院反贪局副局长魏正权等人,在医护人员监护之下,告知王丽谢志冈死亡的消息。

三、调查结论经联合调查组调查,并且结合尸体检验鉴定结论分析,调查组认为:

1、谢志冈系因病意外死亡。

2、未发现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中有刑讯逼供行为。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第三篇:徐志刚先进事迹报道会心得体会

“再平凡的岗位,只要你尽全力,一定会创造好的成绩。”这是我听完桃浦镇白丽派出所社区民警徐志刚同志先进事迹报道会最大的感触。

徐志刚同志与我们同样都是工作在社区,在他面对3000多户社区居民的时候,他极有责任心,做了很多其他民警不愿做或者可做可不做的事情。在我们面对着自己服务对象的时候,也应该向徐志刚同志学习,在为青少年开展服务的同时,要关心其家庭成员的状况,适时为他们提供自己力所能及的帮助,这样不仅创造了口碑,更为我们深入开展服务奠定了基础。徐志刚同志在工作中还能时时做到换位思考,对象不仅仅是社区居民,还有自己的同事,像他发明的“社区词典”,就是为了能让其他的社区民警更快更好地工作。同样我们的工作也是要建立在换位思考的基础上,在青少年遇到困难或者状况反复的时候,社工一定要思考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而不是一味的责怪青少年,这样有利于社工与青少年及其家庭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

徐志刚同志在报告会上做了他关于创新的理解,创新一定要是在对自己本职工作知根知底、建立完整工作台账的情况下。这与我们社工的工作是相同的,我们只有在对青少年做了全面排摸、深入分析之后找到共性的地方,才能找到新的工作方法。徐志刚同志也表示创新工作方法是为了使自己现有的工作更加快捷、方便、全面,而不是为了创新而创新,这给我的启示最大,也督促我在平时的工作多看、多想、多问,提出自己的见解,找到属于自己的工作方法。

在报告会最后,徐志刚同志用“七个心”对自己的工作作了总结,对待工作要“真心、爱心、热心、细心、耐心、恒心、尽心”。仔细想想,不管从事什么样的工作,都需要做到这“七个心”。但要真的像徐志刚同志这样将这几点内化到实际行动中,是需要我们在平时工作中不断督促自己的。相信在徐志刚同志这样的榜样带领下,我们社工的工作热情及态度一定会更上一层楼。

第四篇:关于突发事件报道文本的思考

□ 王新阳 《 新闻战线 》(2010年第10期)

近年来,随着媒体竞争的日趋激烈,尤其是互联网和手机作为新闻发布载体影响力日益增强,新闻价值和传播价值逐渐成为各种媒体不得不思考和追求的课题。突发事件因其突然性与其他事件相比具有更大的新闻价值和传播价值,因而突发事件报道逐渐成了媒体竞争的热点和舞台,尤其是线性传播的广播电视,更是将突发事件报道作为主要的竞争手段。

有学者曾经概括说,“突发事件往往是客观事物的一种急剧变动的状态,呈现出偶然性、破坏性、继发性、关联性等特征”。本文拟从文本的角度探讨如何做好突发事件报道。

特征

突发事件,最主要的特点是突然发生,因其突如其来、出乎意料,所以影响广泛、关注度高。这决定了突发事件报道在文本方面具有如下特征:

准确。很多人认为突发事件报道首要的是快,我认为,突发事件报道首要的追求是准确,快是建立在准确的前提下的。突发事件报道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似乎是一对矛盾,有的媒体甚至以快为由放弃了准确的自觉要求,结果不但会歪曲事实误导公众,而且还可能造成社会心理的恐慌。这里所说的准确不是说一定等到官方正式发布消息再报道,更不是说等事件有了明确的结论再报道,而是指记者必须尽快赶到现场,尽最大可能了解现场、捕捉细节,尽可能全面地采访事件当事人、目击者、处置者。但往往记者所看到的、听到的只是事件的一个侧面,甚至是被采访对象有意无意的误导。因此,记者必须尽可能客观平衡地去报道,决不能有任何的推测猜测。突发事件报道的文本中应尽可能多地呈现现场的细节、使用采访对象的直接引语,尽可能提供采访对象与事件相关的身份信息,以及事件的背景信息。

快捷。突发事件报道必须快。尽量缩短从事件发生到媒体播发之间的时间差,直至实现同步播发,这是突发事件报道所必须追求的。如同雨果的那句名言“第一个把女人比作花的是天才,第二个把女人比作花的是庸才,第三个把女人比作花的是蠢材”,在突发事件报道方面更是如此。第一个报道往往会赢得极大的关注,如同海湾战争时的CNN,第二个报道却会和第N个报道一样被淹没被忽略。因而,突发事件报道的文本必须体现出快捷的特征,主要表现为摆脱四平八稳的叙述模式和新闻要素齐全的要求,着力突出某些关键性的新闻元素。

行进。记者在赶到突发事件现场进行报道时,即使尽最大可能去了解事件,也无法做到真正的全面。一方面因为该事件往往仍在发展变化的过程中,记者无法预知事件的走向,另一方面即便该事件已经告一段落,但目击者往往只能提供一些个人的观察,第一时间的播发要求使得记者无法进行深入的采访。这就决定了记者对突发事件的报道是行进的,关于某一事件的一组报道文本往往随着记者采访的深入呈现出不同侧面和不同时间点上的进展,而且后一篇报道必须对前面的报道进行适当的概括。 开放。传统的新闻报道大多是闭合的,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全都在文本中有所体现,但突发事件则不然,一方面因为记者做不到,另一方面也没必要。受众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不同阶段的关注点大不相同。比如一起车祸,大家首先关注伤亡,其次关注事故原因,接下来关注道路通行情况。因此,突发事件报道的文本必须是开放的,既不能只报道个别事件目击者的讲述,更不能对事件轻易下结论。同时突发事件报道很容易让受众产生先入为主的观念,任何片面、猜测性的内容都会对受众产生误导,甚至影响事件的后续处理和整个社会秩序的运行。近年来屡屡出现的“跳楼秀”,背后个别媒体的炒作就间接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语态

突发事件报道的文本特征决定了其语态同样区别于其他类型的新闻事件报道。从2001年的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到2003年我国的“非典”疫情,越来越多的突发事件让此类报道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独特的语态。

口语化。传统的新闻采访报道模式是采访、写稿、审稿、播发都在相对充裕的时间内完成,热菜放凉了再端上桌的做法让事件的新闻价值和传播价值大打折扣。突发事件报道改变了传统的新闻采访报道的操作模式——记者需要快速到达现场,快速采访了解,快速发回报道,编辑部快速安排播发。对广播电视媒体来说,在突发事件报道中采取现场直播式的连线报道是最佳选择。操作模式的改变首先体现在语态的改变上。记者对新闻事件的直接描述和讲述要求突发事件的语态必须抛弃书面语,代之以口语化的表达,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现场感和真实感,从而更充分地体现出记者到达事件现场的意义;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更强的听觉和视觉冲击力,从而减少受众接受的费力程度,激发受众的关注热情。

直接简洁。直接简洁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简短和字数少,而是尽可能直接描述、讲述记者的所见所闻。在突发事件报道文本中任何花哨的内容都是多余的,不但不会给报道增色,反而会引起受众的反感。比如传统的新闻报道在导语上很下功夫,有教材总结出不下二十种导语写作方式,但在突发事件报道中,导语的选择往往很简单,那就是围绕该事件的最大关注点和最新进展进行选择,越直接越好,越简洁越好。

突发事件报道文本的直接简洁更为重要的是事实链和关系链的清晰。任何一个突发事件都会有很多事实,也都会涉及到多个层面的关系。如何做到事实链和关系链的清晰,是突发事件报道成败的关键。一些记者在突发事件报道中总是想告知受众尽可能多的信息,总是舍不得自己好不容易采访到的众多内容,结果适得其反,事实链相互交叉,关系链相互纠结,受众听完看完如坠云里雾中。因此,一篇好的突发事件报道往往聚焦于该事件的某一个方面,事实链和关系链既是相互衔接的,又是清晰的,同时既保持了和上一篇报道的衔接,又为下一篇报道留下了适度的空间。

适度冗余。任何新闻报道的基本目的都是为了传递有效信息。根据信息论的定义,减少事物的不确定性方为信息,冗余信息的作用恰恰相反。因此,在传统的新闻报道文本中,冗余信息是首先会被删掉的。但事实上,任何传播行为都是由有效信息和冗余信息构成的,适度的冗余信息恰恰起到了准确地传递信息和加强社会联系的作用。适度冗余在突发事件报道中更为重要,这是因为突发事件事发突然、出乎预料、进展迅速、波及面广、不确定性多,受众接受时的第一反应往往是错愕,如果突发事件报道文本中缺少适度的冗余信息,那么受众往往会前后联系不起来,甚至急于知道已经播发过的内容,从而干扰了正常的接收行为。

总之,突发事件报道文本应注意多用细节少用概括,多用朴实的语言少用华丽的辞藻,多用短句子少用长句子和倒装句,多用动词少用形容词和副词,多作提醒提示少作结论。

使命

随着传播手段和途径越来越丰富,媒体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个赶到现场的媒体、第一个发出报道的媒体将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久而久之会在突发事件报道方面形成特色和品牌效应,从而形成核心竞争力。这是众多媒体,尤其是都市类媒体的普遍想法。但同时必须看到,突发事件对于社会来说,是一种危机状态,往往涉及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突发事件报道处理不当,还会引发关联反应,不但不利于突发事件的应对,甚至会将受众带入心理危机状态,从而形成社会震荡。因此,突发事件报道是考验一个媒体新闻采访能力和传播能力的试金石,更是考验一个媒体的舆论引导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试金石。某一媒体先于其他媒体发出突发事件报道,会使受众对事件产生第一印象和基本判断。对于媒体而言,这就是抢占制高点,赢得话语权;对于受众而言,这将形成对该事件的“刻板成见”,或者说是判断框架。因此,突发事件报道的文本必须追求准确、快捷、行进、开放,从而完成前述使命和责任。

另外,随着信息越来越公开透明,突发事件已经成为常态报道对象,众多媒体都为此设计了一系列机制来进行突发事件报道,其中最为普遍的是成立以若干骨干记者为主的突发事件报道小组。而对于广播电视等电子媒体来说,突发事件报道机制应该更为完整。笔者认为,突发事件报道机制还应该包括统一高效的指挥调度、灵活有序的采编播联动、及时强大的信息支持、顺畅充足的后勤保障等,而这之中最容易被忽视的是信息支持。在突发事件现场采访的记者尽管是在第一线,但很难获得事件的完整信息,尤其是难以获取其他媒体和渠道的相关信息。这不但会造成采访的无序,甚至会造成报道的失误失实。因此还必须建立起及时强大的信息支持机制,一方面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各种渠道的相关信息,另一方面将整理后的信息及时顺畅地传递给前方记者和后方的编播人员,这种强大的后台支持是广播电视等电子媒体进行突发事件报道所必须具备的。■

第五篇:新闻专业主义视角下的网络热点事件报道研究

【摘要】:21世纪是我国网络技术突飞猛进的时代,也是我国政治民主化、信息公开化和媒体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的年代,传播环境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这一背景下,网络热点事件频发,甚至一些个人事件也可以在网络传播的推波助澜下演化为网络热点事件,成为全国瞩目的焦点。这些热点事件滋生于网络的土壤,有些涉及重大社会问题,引发网民线上线下的抗议,甚至演变为集群行为,直接危及主流媒体和政府的公信力。从传播学角度来看,网络热点事件的传播已经打破了人际传播、组织传播、群体传播、大众传播的界限。本文选取”郭美美事件”作为典型案例,是由于该事件延续时间较长,波及范围较广,在很大程度上引发了人们对主流媒体和政府公信力的质疑。而在事件发展过程中,媒体新闻专业主义精神的缺失,导致事件一步步扩大,主流媒体未能在第一时问有效地引导舆论,而是摇摆不定、含糊不清或避而不谈,进一步引发了公众对真相的执着探求。不可否认,新闻专业主义在新的传播环境下面临着困境,而网络热点事件的报道也存在难度。本文关注新媒体环境下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对于网络热点事件的报道,通过对报道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加深对网络热点事件传播规律的认识,也从中看到坚持新闻专业主义的必要性,进一步地明确各类媒体在网络热点事件报道中的角色,探究在网络热点事件频发的今天,如何坚持新闻专业主义,正确引导舆论,消除大众的疑虑,排解大众的不满情绪,让媒体真正成为民众意见的集合场,使网络热点事件的报

道更加理性、客观、公正。【关键词】:新闻专业主义网络热点事件“郭美美事件”蝴蝶效应

【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G212 【目录】:摘要8-9ABSTRACT9-11引言11-17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11-1

2二、研究现状12-1

4三、研究方法14-17第一章当前新闻专业主义面临的困境17-251.1新闻专业主义的基本内涵17-201.1.1新闻专业主义的发展史17-191.1.2新闻专业主义的基本内涵19-201.2新闻专业主义的中国化20-221.2.1中国早期的新闻专业主义理念20-221.2.2新闻专业主义的中国特色221.3我国新闻专业主义面临的困境22-251.3.1新闻专业主义在权力夹缝中生存22-231.3.2“草根心态”与新闻专业主义的冲突231.3.3实时性的动态新闻对新闻专业主义的挑战23-241.3.4新闻伦理的缺失对新闻专业主义的冲击24-25第二章网络热点事件的特点及兴起原因25-352.1网络热点事件的分类及特点25-272.2网络热点事件的兴起原因27-322.2.1转型期的社会矛盾日趋尖锐27-282.2.2新型传播形态的构建28-292.2.3新“意见领袖”的崛起29-302.2.4公众对信息的情感共鸣和心理认同30-312.2.5传统媒体面临政府控制和自身职责的两难抉择31-322.3网络热点事件的报道难点32-352.3.1传统媒体的报道难点32-332.3.2网络媒体的报道难点33-35第三章新闻专业主义与“郭美美事件”报道的博弈35-433.1“郭美

美事件”始末35-373.2“郭美美事件”引发的“蝴蝶效应”37-393.2.1对中国红十字会的影响383.2.2对传统媒体的影响38-393.2.3对网络媒体的影响393.3“郭美美事件”报道中新闻专业主义的缺失39-433.3.1事实真相无处可寻,小道消息充塞网络39-403.3.2媒体“议程设置”、“把关人”角色丧失403.3.3传统媒体成为官方发布信息或自我辩护的发声器40-43第四章网络热点事件报道中新闻专业主义的建构43-494.1维护信息的真实性43-444.2大力争取第一解释权444.3注重新闻的公共性44-454.4加强报道的平衡性45-464.5以公正性促进社会公平46-474.6善于寻找政府、社会和媒介发展的平衡点47-49结语49-51参考文献51-53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53-54致谢54-55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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