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

2023-02-18

第一篇:吉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

吉林省中药监督检查方案

过去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国内中药材价格上涨等因素,造成中药生产成本上升,使中药生产和供应受到较大影响,同时也对中药质量造成了潜在风险。为加强中药制剂、中药饮片的监督管理,切实保证药品质量,国家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监督检查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0】457号)文件。为贯彻国家局文件精神,加强我省中药制剂、中药饮片监督管理,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生产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高度重视中药制剂、中药饮片监管工作,密切关注中药生产经营环节出现的新情况,警惕中药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质量风险隐患,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查找监管薄弱环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切实消除中药生产经营质量安全风险。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中药生产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我省中药生产经营秩序,逐步建立中药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提升中药生产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我省中药产业结构,增强企

业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消除中药生产重大质量隐患。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1年1月至4月)为摸底调查阶段,各市州局对辖区内中药生产企业及品种进行基础信息调查,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对药材涨幅较大、产品成本较高、销售价格或招标采购价格明显偏低的品种纳入监管重点。各市州局应根据本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连同《吉林省中药生产情况调查表》(附表1)一并于2011年4月25日前上报省局。

(二)第二阶段(2011年5月至9月)为监督检查阶段。在生产环节,各市州局对辖区内所有中药制剂、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实施药品GMP规范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重点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购进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浸膏供应商审计、购入渠道以及供应商档案管理情况;

2、中药材、中药饮片购入合同和发票是否与企业实际购入量和使用量相符合。

3、中药材、中药饮片按照《中国药典》(2010版)的检验和委托检验情况,以及定期的质量评估和质量档案建立情况。

4、处方、工艺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法定标准规定的处方和制法投料和生产,中药饮片是否以符合药用标

准的中药材为起始原料并尽量固定产地,细贵中药材投料是否按规定执行监督投料要求,中药饮片炮制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检查批生产记录(包括中药炮制、前处理、提取和制剂工序),核对处方量、浸膏收率、中间产品质量控制、成品制成量、物料平衡等项目,考察工艺的稳定性,杜绝掺杂使假和不按处方投料的生产行为。此部分检查可与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相结合开展。

5、中药饮片、提取物、中间产品是否按照《中国药典》(2010版)或其他规定制定合理的内控质量标准,并经检验合格后投料。是否进行了稳定性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制定了中药饮片、提取物、中间产品的储存效期和复检周期,并按规定执行。

6、成品的检验放行情况。中药制剂、中药饮片是否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全项检验合格后放行,是否随货附纸质或电子版检验报告书。

7、对于中药注射剂生产企业,还应检查企业执行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相关技术指导原则的执行情况。

8、进一步加强中药委托生产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委托生产的中药质量。委托双方所在地市州局要协同配合,加强检查信息的互联互通,现场检查工作由受托方所在地市州局负责。各市州局要加大对违法委托(接受委托)中药制剂、

中药提取物行为的打击力度。

对涨价幅度较大的药材和因此导致产品成本较高、而招标采购中价格明显偏低的品种,各市州局应将其确定为重点检查品种,加强对其投料情况现场检查,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抽样,样品由所在地市级药品检验所负责检验,对个别不具备检验能力的项目可送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检验。抽验工作可结合药品抽验和评价性检验等工作一并进行。

在中药饮片经营环节,各市州局把药材集散地、城乡集贸市场和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企业作为监管的重点区域和单位,加大购销渠道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的监管。结合《2011年全省药品监督抽验工作计划》有关要求,对质量可疑的中药饮片进行抽验,对经检验不合格药品依法查处。经营环节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经营中药饮片的企业必须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范围,必须从合法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采购中药饮片。

2、批发企业销售给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中药饮片,应随货附加盖单位公章的生产、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及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3、药品零售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处方调配中药饮片。

4、加强使用环节监管。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

配合卫生行政、中医药管理部门,加强对中药饮片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医疗机构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必须要求企业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及所购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从经营企业采购的,除要求提供经营企业资质证明外,还应要求提供所购产品生产企业的《药品GMP证书》以及质量检验报告书。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使用中药饮片,保证在储存、运输、调剂过程中的饮片质量。严禁医疗机构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违法采购中药饮片调剂使用。

四、处理原则

凡是未按药品GMP要求进行供应商审计或未建立健全药材、中药饮片供应商和购进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档案的,一律责令企业立即改正;凡是投料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一律责令企业暂停生产,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产品,停产期间收回《药品GMP证书》;凡是购进药材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且投料使用的、购买使用没有国家标准的提取物、擅自委托加工提取以及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以非药材冒充药材、擅自改变处方、违反生产工艺的,必须依法严处,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经营企业进行饮片炮制、分包装、改换标签,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在中药饮片中掺杂使假,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及挂靠、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

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各市州局要高度重视中药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工作责任,负责本辖区内中药生产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监督检查工作目标和措施,确保中药生产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各市州局按季度(每季最后一周)书面报告监督检查情况,同时一并上报《吉林省中药生产监督监督汇总表》(附表2),省局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并予以通报。

第二篇:《吉林省学前教育研究》调研方案

一.调研的目的、意义

1.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客观地认识新的历史阶段我省学前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了解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基本情况,摸清底数,掌握第一手资料,实现教育工作的科学决策,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进程。

2.通过调研,了解各级幼儿园面临的生存和发展的困难,了解目前我省学前教育在经费投入、教育改革、教师队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人民群众关心的孩子“入园难”等热点问题,找准制约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症结所在,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以及解决问题的对策与措施,提高工作效能,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3.在深入基层的过程中,总结“十五”期间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发现各地在实践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同时,了解国内外有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信息和动态,思考我省“十一五”期间学前教育的发展方向,研究新世纪学前教育发展宏观战略目标,以应对时代发展的需要,为《学前教育法》的颁布和实施奠定基础。同时根据我省是农业大省的特点,研究如何建立起面向农村的学前教育体制,探索普及与提高农村学前教育的具体方法与措施,努力实现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调研的基本内容

1.吉林省学前教育普及程度、事业发展状况调查

2.吉林省学前教育质量调查与分析

3.吉林省农村普及学前教育的有效措施调查与研究

4.吉林省幼儿教师队伍情况调查

5.“十一五”期间吉林省学前教育发展战略研究

三.调研的形式、对象与方法

调研形式:

1.深入基层、实地考察

课题组的同志要深入到我省各市、县(区)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村小的学前班,通过听课、看环境、听取幼儿园领导汇报等环节实地考察、了解情况。

2.召开座谈会

组织部分国办幼儿园、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部队、高校办幼儿园和私立幼儿园的园长、教师代表以及教研、行政的同志围绕调研内容进行座谈。 3.抽查档案材料

查看部分幼儿园近三年的档案资料,抽查教师教案、教师业务学习及培训笔记,了解其在管理、教育教学、师资队伍、教研科研等方面工作的情况。

4.发放调查问卷

课题组要对部分幼儿园的园长和教师、家长发放调查问卷,请基层的幼教工作者结合自己的实际,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

5.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查阅国家和我省近年来颁发的有关学前教育的法规、文件,以此作为调研工作的依据;查阅国内外有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文献和资料,明确学前教育的发展趋势和方向;了解国内外有关幼儿教育方面的先进经验,作为今后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借鉴和参考。

调研对象:

调研的范围为我省城市、县(镇)、农村的各类幼儿园以及部分农村村小的校带学前班;幼儿园的类型分为国办幼儿园、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部队、学校办幼儿园以及私立幼儿园。

调研方法:

运用教育学、管理学、统计学等相关理论,采用文献资料法、理论研究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行动研究法、统计法等研究方法。

四.调研的步骤

第一阶段:2008年3月

1.成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教研和科研人员、高校学前教育专家参加的省级调研课题工作组,制定调研方案。

2.查阅国家和我省近年来颁发的有关学前教育的法规、文件,查阅国内外有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文献和资料。

3.根据调研内容编制调查问卷表,设计调查提纲,为深入基层实地调研做准备。

第二阶段:2008年4-5月

1.各个市(州)组织力量成立本地的调研工作组,根据调研内容,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本地的调查问卷表,设计调查提纲。 2.深入基层,通过点、面结合的方式,深入到我省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和部分村小的校带学前班进行实地考察。

3.收集整理资料,对调查的素材和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形成初步的调查意见。

第三阶段:2007年6-7月

6月份各个市(州)的调研组完成本地区的调研报告,上交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7月份省课题组撰写调研报告:《吉林省学前教育研究调研报告》,提出研究结论。

五.调研的组织机构

《吉林省学前教育研究》调研课题组名单:

组长:

江雁秋

吉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

省级课题组成员:

各市(州)幼教行政负责人

吉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调研员

蔡珂馨

吉林省教育学院小学幼儿教研部副主任

王雪丹

吉林省教育学院小学幼儿教研部教研员

徐卓婷

吉林省教育学院小学幼儿教研部教研员

李大维

吉林省教育学院小学幼儿教研部教研员

万磊俊

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前教育研究所所长

于相清

吉林省教研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周海生

吉林省教研科学研究院副处级调研员

文晶

吉林省教研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李小月

吉林省教研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吉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2008年5月17日

第三篇:吉林省食品加工业发展对策研究

摘要:食品加工业是吉林省第一支柱产业,近年来食品加工业对吉林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断提高。但是吉林食品加工业 仍存在产品结构层次低,深精加工有限、企业整体规模小、融资 困难、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应着重从加强突出优势 发展特色,大力开发现代食品产业、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增强 市场竞争力.促进吉林食品加工业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食品加工;现状;发展对策;趋势

一、吉林省食品加工业现状

吉林省作为全国典型的农业大省,食品加工业已成为吉林工业的第一支柱产业。主要产品在全国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2010年在全国市场占有率中味精达20%,畜肉制品占7O%,速冻食品占60%,方便面食品占25%,饼干占22%。吉林省食品加工业在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在上交利税、吸纳就业,农民增收、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产品出口、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近年来,吉林呢省食品产业已形成独特的主导产业结构和特色优势,并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后劲,已经成为农业振兴的突破口,成为农业支撑工业、工业反哺农业的主渠道。

1、发展规模大,门类比较齐全。

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显示,到2010年底,全省共有农副产品加企业2586家,占制造业单位总数的30.6%,从业人员89413人,占制造业从业人员总数的26.4%;其中规模在500—2000万元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企业253个、从业人员15674人;2000万元以上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183家,从业人员29636人。个体农副产品加工业31229户,占制造业总数的60.8%;从业人员92869人,占制造业总人数的54.3%。全省已形成了以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加工制造等为主体的农产品加工体系。

吉林省食品加工业主要涉及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和饮料制造业3大类;包括糕点及糖果制造、调味品制造、酒精及饮料酒制造等9个中类,初步形成了比较齐全的食品加工业体系。 在所涉及的9个中类中,植物油加工业、糕点及糖果制造业、粮食及饲料加工业、牛羊屠宰及肉类蛋类加工业等4个行业构成了吉林省食品加工业的重点。

2、相继出现一批骨干龙头企业。

与过去相比,企业结构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格局有所改变,涌现出一批经营规

模较大、市场竞争能力较强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其中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11家,超亿元的企业9家,在吉林省所占的比重较大。

3、形成独特的主导产业结构和特色优势。

吉林省的食品加工业的发展速度迅猛,逐步发展成为吉林省加工业的主导产业。吉林省食品加工业在2005年占全省加工业的25%,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在食品加工业中的应用,使食品加工业在2010年占全省加工业的45%左右,比2005年增长了1.8倍左右。

二、吉林省食品加工业存在的问题

1、食品加工业产业结构层次低,精深加工产品有限。

吉林省食品加工业主要是以农副食品原料的初级加工为主。食品制成品水平低,企业整体规模小、装备水平低,自我发展不足,企业衔接不紧密,严重制约了吉林食品加工业行业集中度的提高。

从行业结构看,食物资源粗加工行业多 ,精深加工少,特殊人群食用的食品发展不够,这与现代食品加工的发展趋势极不适应。从产品结构看,产品花色少档次低 包装差;大陆产品多,高档产品少;产品类型趋同,更新换代慢,不能适应市场需要变化。

2、企业单体规模小,生产集中度低。

吉林省食品工业企业绝大多数是小型或微型企业,龙头骨干企业较少由于企业规模小而散,产品质量档次还不够高,与农业大省和消费大省的地位不相适应。最终导致生产组织化程度不高,生产能力低下,而且食品加工业的很多行业都属规模效益型,由于这些企业不能达到合理的经济规模,必然导致生产效率很低生产成本高经济效益差竞争能力不强、企业缺乏抵抗风险能力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吉林食品产业的发展壮大。如:2009年规模以下食品工业占全省食品企业数的84.13%,工业增加值仅占全省食品增加值的15.89%。同时,这也是吉林省诸多小面粉厂、小植物油厂生产停滞濒临破产的一个重要原因。

3、技术装备水平落后,科技进步步伐不快。

在我国,食品加工历史上是农业和商业资本向工业资本转移时的首选行业,入行门槛较低。至今,大多企业仍沿用简陋的厂房简单的设备和传统的生产技艺虽然,近年来一些行业的部分企业通过引进国外先进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使技术装备水平得到较大改善,但是,就整个行业而言,由于企业规模小,科研开发、技术改造的投入仍显不足。

4、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首先,在检测服务方面,农业标准化工作滞后和不完善以及监督实施不力; 其次,在信息服务方面,信息化资金投入不足、专业技术和操作人员缺乏、

信息化的认识水平和应用水平较低是三大突出问题;

最后,在技术培训方面,一是食品加工业企业与学校、企业与企业间培训方面联系不够紧密;二是农产品加工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滞后。

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不健全,将影响吉林食品加工企业的内涵式的延伸,企业自身的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会受到阻碍。

5、多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不高。

由于吉林省食品企业大多为个体私营企业小企业或微型企业,因而在企业管理水平上相对较低多数企业至今没有摆脱家族式管理小作坊式经营的模式;企业管理人才严重不足,企业管理水平的低下,必然导致企业对市场的发展变化缺乏预见性,缺乏长远的战略性设想。

三、吉林省食品加工业发展对策

1、突出优势发展特色,大力开发现代食品产业。

发展状大四个优势食品产业:即畜禽肉制品业、面制品业、果汁加工业及调味品业。

大力开发四个现代食品产业:即乳制品业、保健食品业、休闲食品业和食品添加剂业。乳制品业应推广普及质优价低的学生奶,满足广大中低层消费人群;保健食品应大力开发大豆粉产品;休闲食品的重点是开发新型膨化食品、焙烤食品和新型炒制食品;食品添加剂业继续坚持“安全、天然、营养、高效、复合型、多功能”的发展方针。

2、扶优扶强扶重点,同时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

从企业层面讲,要对产品质量好 科技含量高经营效益好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予以政策倾斜,大力支持,使其尽快壮大,同时,要按照集群经济的发展模式,进一步整合食品加工业资源,发展园区经济,加速其集聚化进程,发挥其集聚效应,促其成为吉林省新一轮食品加工业发展的亮点和增长点。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整体福利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优质、健康、保健食品需求大幅度增长,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兴起,更加快了人们对食品质量的需求。这为吉林扩大食品发展规模,发展绿色优质食品工业提供了很大空间。值得重视的是,农村食品消费观念、消费结构也开始有数量型向质量型转移。从目前情况来看绿色食品市场前景广阔,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将为吉林食品工业竞争力的提升奠定扎实的基础。

3、积极引进和运用高新技术,推进食品加工业技术进步。

一是积极引进和推广应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高薪技术和成果,使之应用于食品加工业企业的产品开发生产销售服务和管理的全过程,推动吉林省食品加工业的上档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二是加快技术中心建设步伐,提高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不断增强企业的自我创新能力,加速形成技术创新机制。

三是大力推进产学研联合,鼓励食品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加强合作,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有机联合体,促进食品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技术的推广,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逐步培育出一批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食品企业。

4、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努力构建食品品加工业的技术培训、检测和信息三位一体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在技术培训方面,一是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鼓励食品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科研力量进入企业和企业 集团;二是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

在检测服务方面,建立健全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标准化指标体系。

在信息服务方面,一是加强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以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信息服务为重点,搭建一个集信息采集、加工、传递、咨询、反馈为一体的信息服务平台;二是建立食品加工业信息发布制度,提高农副产品供求、价格监测预警能力, 完善价格监测体系,在及时通报国内外农副产品市场动态的同时,提供农副产品市场分析和预测报告。

5、探索建立现代化营销模式,提高企业营销水平。

吉林省食品企业大多为小企业,在产品销售存在着诸多问题,可积极的吸收借鉴产销分离以销定产的营销模式,建立起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有效营销方式,形成以销售打品牌以品牌促营销的良性循环。

四、吉林省食品加工业的发展趋势

1、丰富多样化

近10年间,我省食品加工品种已从单一的谷物淀粉类主食发展到畜产品、水产品、水果、蔬菜、禽蛋等多品种的主食,并显现出美好的发展前景。

2、快捷方便化

快餐业发展战略目标是,逐步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式快餐品种,供应的对象先以流动人口为主,逐渐扩大到城市工薪阶层和学生阶层等;发展要求高速度,年平均增长不低于20%,其工农业收入要从现在占饮食业的30%增长到50%。

3、多功能保健化

未来的食品不仅要求营养丰富、美味可口,还要具有治疗慢性病和防病保健的医疗作用,成为多功能的保健食品,副食品的药用价值也将愈来愈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和青睐。

4、无害卫生化

我国目前的大多食品为达到“色”美之目的,滥用多用食品添加剂,包装因工艺、技术等落伍而大量采用塑料包装、复合材料容器等,毒性较大,因此,我国尚待开发和生产、填补的食品包装空白还很多。

5、精细高级化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食品质量的精细要求和档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目前我国的食品加工虽以发展大众化食品为重点,但发展中高档食品粗杂粮制品已提到议事日程。如专用系列面粉中的面条粉、油炸粉、自发馒头粉;大米中的黑米、红米、紫米;油脂加工向精炼油脂发展等等。

[参考文献]:

[1]罗士喜.食品加工业发展:优势、不足及对策【J】.中州学报,区域经济与城市经济版,2010(6)68-71

[2]李瑞红,赵慧峰,《食品工业》2011年第11期

[3]许基南,基于产业链的品牌联合【J】 经济管理,2008 ,(1)

[4]张 华 屈宝香中国农科院资源区划所 北京 2009

[5]段秀萍.促进吉林省农业结构调整的对策与建议[J].农业与技术,2009,

(1).

第四篇:吉林省新型城镇化问题研究(本站推荐)

吉林省新型城镇化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4-4-6信息来源:省发改委城镇处

一、新型城镇化的本质是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

新型城镇化是我国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方面,本质上就是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镇化发展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城乡协调、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原则,以新型工业化为根本动力,以提高城镇化质量为主要目标。基于对新型城镇化内涵的理论认识,新型城镇化实践就是要把解决当前城镇化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探索和创新城镇化的新机制、新途径和新模式,促进城镇化平稳、协调、可持续发展。

与传统城市化不同,新型城城镇化坚持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坚持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发展四位一体的互相协调,坚持实现农村与城市的统筹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坚持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均质化,以城乡之间和城际之间攫取财富和分享财富的机会平等为标志,逐步达到减缓和解消城乡二元结构达到社会和谐的城市化之路。

二、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处于全国中等水平

以中国30个省(市)(因数据限制,未包括西藏自治区)作为研究对象,按照新型城镇化的内涵,从“以人为本、城乡协调、集约高效和绿色智能”四个方面构建了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果表明2003-2011年吉林省新型城镇化水平在全国的位序排名呈现相对下降趋势,增长潜力逐渐弱化,提升空间优势减小。目前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在全国排名15位,处于全国中等水平。高于黑龙江省(24),低于辽宁省(7),综合指数与排名前几位相差较大,与排第8位的福建省新型城镇化水平指数相差0.04,与排名22位的内蒙古相差0.04,说明吉林省虽然新型城镇化水平指数总体排名第15位,但是与低于其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省(市)相差不大,而提高排位名次难度却较大。

根据评价结果分析,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存在城市外延式扩张明显,城市用地粗放低效;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差距大,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突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大城市病”凸显;小城镇发展落后,职能雷同缺乏特色。而且,还面临动力不足、区域协作不紧密、资源环境约束,以及突破体制机制障碍的挑战。

三、吉林省新型城镇化思路、目标与对策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城乡协调、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原则,以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不断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为核心,以增强城镇化发展动力和可持续性

为重点,妥善处理区域城镇化与耕地保护、生态安全之间的关系,保持合理的城镇化速度与规模。充分考虑城镇化的区域差异和特点,推进东、中、西部地区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率先实施长吉一体化,大力推进中部城市群建设,壮大区域中心城市与重要节点城市,择优培育重点镇和特色小城镇,促进大中小城镇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形成以长吉大都市区为核心、吉林中部城镇群为主体、区域中心城市为支撑、特色镇为补充、城乡协调的城镇化发展格局。

(二)发展目标

——城镇化水平稳步推进,城镇化发展方式更加科学合理。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城镇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双核(长春主城区和吉林主城区)、多心(延吉、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白城、珲春、梅河口、敦化等地区性中心城市)、四层次(省域中心城市、地区性中心城市、县城和中心镇)的城镇体系更加完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镇化发展彰显生态、集约、智能、低碳的时代特色,城镇化发展动力显著增强,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城镇化新途径和新模式。

——城镇化质量显著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逐步建成比较完备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消防、环境卫生等现代化城镇基础设施体系和防灾减灾体系。城镇功能分区更加合理,大气环境和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中小城市产业集聚、人口集聚能力明显提高,中部城市群的国际服务功能增强。城镇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升,低收入群体居住、就业条件持续改善。

——城乡差距逐步缩小,一体化发展程度明显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农产品流通体系更加完善,有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供给。新农村建设不断深入,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实现城乡互动、协调发展。

——城镇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财税金融、行政管理等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基本消除阻碍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城市规划的理念、方法和技术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更加智能化、精细化。

(三)主要任务与对策措施

1、加快长吉都市区建设,促进中部城市群形成

重点推进长吉一体化发展,长春、吉林要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加工制造业和资源型产业向周边县市镇转移,形成合理的产业分工体系。长春、吉林两市要积极与四平、辽源、松原等城市形成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培育医药、精细化工等新的优势产业。充分发挥长春作为中心城市的引领作用,强化吉林中部城市群对图们江地区国际开发中的支撑作用。积极促进吉林

中部城市群参与国际分工,加快发展金融、贸易、旅游、科研、教育等现代服务业,利用中国-东北亚博览会的窗口和平台,进一步提升中部城市群的国际服务功能。

2、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建立健全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的长效机制,强化城市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服务功能。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交易市场,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定农村住房建设指引,完善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制度,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加快破除城乡二元体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形成城乡良性互动的一体化格局。

3、推进产城融合,完善新城区综合服务功能

科学规划建设各类工业园区,避免出现只见楼房不见人的城市组团。一是合理规划新产业园区用地结构,协调推进各类用地的开发秩序,新城区开发建设要做到集聚产业和集聚人口同步,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发展同步。二是新产业园区要以培育城市新兴产业和吸纳区外流动人口集聚为主;三是新产业园区要妥善安排本地农民的就业、住房、社会保障,保护原有地方文化和社区联系;四是建立新老城区功能联系和合理分工,避免出现新老城区间大跨度、大流量“钟摆式”交通运输。

4、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推进旧城改造

支持转型成效显著的辽源、白山等城市争创国家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市,选择具备条件的资源型城市建设接续替代产业示范园区和示范项目,构筑接续替代产业发展新平台,提升资源型城市产业层次和市场竞争力,加大资源型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力度。继续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棚户区等危旧房改造,多渠道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完善社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大力支持吉林市哈达湾、四平市铁东区老工业区等位于城市中心地带的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优化城市内部空间布局,同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改制重组。

5、加快建设综合交通体系,促进城市群网络化发展

积极发展大城市轨道交通,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快速运输系统;推进长春市轨道交通向郊区和周边市镇延伸,形成辐射吉林中部城市群的轨道交通体系,促进城市群一体化、网络化发展,打造一小时经济圈;加强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提高不同交通方式衔接和转换效率;积极推动电动公交汽车的广泛应用,鼓励市民使用新能源小汽车。

6、加强大城市空间管制,着力推进生态型城镇化建设

严格控制大城市“摊大饼”式扩张,营造城市公园、街头绿地、河湖湿地等生态空间;集约、紧凑、组团式、网络化发展中部城市群,构建吉中城市群的生态安全格局。加强城市建设用地管理,合理控制城市建设用地数量增长,严格控制土地用途,避免土地闲置和低效率使用;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推进生态型城镇化建设。

7、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积极建设智慧城市

加快信息资源、信息网络、信息产业的开发,统筹推进城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全省信息化水平。加强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使城市公共管理更精准、高效、智能和便民,提升公共管理服务能力。加速信息产业优化升级,大力支持面向汽车、石化、农业、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信息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加快辽源市、磐石市国家智慧城市首批试点市建设,以建设智慧城市为载体,把信息化向广度和深度推进。

8、深化体制改革,提高现代城市管理水平

改革户籍制度,逐渐剥离户口所依附的各种福利差异。完善就业制度,重点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制定针对进城务工农民的工伤保险政策、医疗和大病保障政策以及社会养老政策,建立进城农民生活保障体系。加快制定公共住房政策,建立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经费投入的分担保障机制。推动城市管理的理念和实践创新,以新型城镇化理论和方法指导城市规划设计实践。

第五篇:吉林大学学科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吉林大学研究生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和《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的要求,学校将全面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为保证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以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重点评估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坚持以国家合格评估与学校诊断式自我评估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通过评估对学校学位授权点进行全面检查与剖析,立足于发现问题,促进整改,有利于特色发展,持续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同时,对自评估中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提出预警,并结合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和学科自身发展情况,为学校进行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提供依据。

二、评估范围

本评估方案中的学位授权点是指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的可以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

1.2008年以前(含2008年)获得授权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

2.2011年以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为基础增列的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

3.2011年—2012年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对应调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

三、评估内容

自我评估是对我校学位授权点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检查,

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学科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从目标定位、研究方向、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资源配置、制度建设等方面,真实、准确地考察学位授权点的目标达成度。

四、评估组织

(一)评估工作组织保障

1.学校成立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评估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等;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估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杨振斌 李元元

副组长:陈 岗 韩晓峰 蔡 莉 张向东 吴振武 杜 莉 成 员:赵丁选 田文晶 康永刚 杨 洲 魏鹤影 张宗弢

孙长智 沈维立 董德明 霍志刚 胡 亮 刘 鹤

钟 新 张广翠 闫国生 方东红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评估工作材料的准备及组织落实,同一学位授权点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研究生培养单位招收培养研究生的,由约定的牵头单位负责该学位授权点的评估材料组织,相关培养单位要给与积极配合。

3. 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评估各阶段上报材料的审核。 4.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各学位授权点评估结果,对存在问题的学位授权点提出处理建议。

(二)评估工作组织形式

1.学位授权点的合格评估工作每6年为一轮,每一轮评估的前5年为自我评估阶段,最后1年为国家随机抽查阶段。

2.根据学校现有学位授权点的数量、水平、层次及类型,分期分批开展学位授权点的评估工作。

3.评估工作按照最高学位层次的原则进行。有一级学科授权的按一级学科组织材料进行评估,无一级学科授权的按二级学科组织材料进行评估;同时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按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组织材料进行评估。

五、评估方式

1.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分为学校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查两种方式进行,以学校自我评估为主。

2.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以聘请外单位同行专家现场评估的方式进行,评估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评估专家一般应是本学科领域学术水平较高且与学位授权同层次的研究生导师。专业学位授权点评估专家应包括行业专家。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事先与评估专家进行充分沟通,向专家说明本学科的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质量标准、评估目的、评估方式、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等,听取专家对评估工作安排的意见。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吉林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认真组织自我评估材料,撰写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将评估材料提前发送给评估专家,并根据评估专家意见,补充完善评估材料。

5.评估专家到校进行现场评估,通过听取总体汇报、与师生和

管理人员座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专家组经过充分讨论,提出诊断式评议意见。

6.第二阶段的随机抽检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随机抽评比例一般不低于20%。

六、评估程序

1.学校制定《吉林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各学位授权点准备自我评估材料,经相关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在学校指定的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3.学校建立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校外同行专家库,从中聘请专家对学位授权点进行评议。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各学科撰写《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报告》,由相关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查,并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5.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同行专家评议意见和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情况,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果。

6.学校根据各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结果,并结合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和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做出限期整改、调整或撤销学位授权点的决定。

7.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各学位授权点的自我评估结果和《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报告》,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开。

8.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学校自我评估的基础上,从学校决定继

续保留授权的学位授权点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学位授权点进行评估。

七、结果处理

1.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撤销学位授权。 2.对评估结果为“合格”但在某些方面存在严重影响研究生培养质量问题、不适应社会人才需求或不符合我校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的学位授权点,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

3.对未参加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视为自动放弃学位授权。 4.撤销和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学位授权,其在学研究生可按原渠道完成学位授予。

八、进度安排

为保证评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学科现状,分期分批,合理安排评估进程。

九、其他

1.评估材料和专家评议意见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归档保存,以备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随时调取。

2.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3.本实施方案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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