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同业业务试题

2022-08-12

第一篇:银行同业业务试题

公司银行及同业业务相关知识试题

一、选择题

1、委托贷款:( ABD ) A、信托机构不承担风险

B、其利息收入全部归委托人,信托机构只收取手续费 C、委托方资金不足时,信托机构必须无条件提供贷款 D、信托机构只能在够在委托基金的限额内发放贷款

2、银行签发信用证的基础是:( A ) A、进出口双方买卖合同 B、购货方口头承诺 C、法律条文

D、交易双方达成的协议

3、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有( AB )

A、未填“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 B、商业汇票 C、填写“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D、支票

4、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办理贴现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ABC ) A、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B、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C、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5、承兑人在异地的商业汇票,贴现的期限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 B )的划款日期。

A、1天 B、3天 C、五天

6、需要在商业汇票上记载具体到期日的付款方式为( B )

A、见票即付 B、定日付款 C、出票后定期付款 D、见票后定期付款

7、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附有条件,视为( C )

A、承兑

B、有条件承兑

C、拒绝承兑

8、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 B ),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A、公安局出具的票据遗失证明 B、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 C、汇票申请人的止付申请

9、境内机构、驻华机构开立的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应当按照下列哪些规定的收支范围办理收付:(ABD )

A、《外汇帐户使用证》 B、《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C、《外汇(转)贷款登记证》 D、《驻华机构外汇帐户备案表》)

10、外商投资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收入进入外汇结算帐户的,在外汇局核定的最高金额内保留外汇;超过最高金额的外汇,应当卖给:( AB ) A、指定银行 B、外汇调剂中心 C、中国人民银行 D、国家外汇管理局

11、开户金融机构为外商投资企业开立资本项目外汇帐户后,应当在《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相应栏目中注明:( ACD ) A、帐号 B、开户企业名称 C、币种 D、开户日期

12、境内机构通过还贷专户偿还境内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贷款本息及费用,可以持以下哪几种单据直接到开户金融机构办理:( ABC ) A、外汇(转)贷款登记证 B、债权人还本付息通知单 C、借款合同 D、《外汇帐户使用证》

13、境内机构应持哪些境外外汇帐户开户银行资料到外汇局备案: ( ACD )

A、名称 B、开户日期 C、帐号 D、开户人名称

14、境内机构应当按照外汇局批准的帐户收支范围、帐户最高金额和使用期限使用境外外汇帐户, 境外外汇帐户不得:( BCD ) A、混用 B、出租 C、出借 D、串用

15、境内机构应当在每季度初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外汇局提供开户银行上季度对帐单复印件:( C ) A、5 B、10 C、15 D、20

二、填空题

1、根据结算形式的不同,结算可分为 现金结帐 和 转帐结帐 两大类。

2、信托的特点是 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性、资产核算的他主性 和 收益分配的实绩性 。

3、代理业务具有 代客服务 的性质,它是在委托人与银行之间产生的一种法律行为和契约关系。

4、票据和 结算凭证 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

5、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 票据上其他当事人真实签章的效力。

6、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 一个月 。

7、票据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 现金 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不得背书转让。

8、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是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是 。

9、《支付结算办法》中的票据指银行汇票、 、 、支票。

10、银行本票分为 和 两种。

11、汇兑分为 、 和电汇三种。

12、银行票据出票时的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 和付款人。

13、依法背书的票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票据款项。

14、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 向出票人收取 的手续费。

15、___________一般不允许开立外币现钞帐户。 及 一般不允许开立用于结算的外汇帐户。

16、___________境内机构申请开户时,外汇局应当根据外汇帐户的用途,规定帐户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及___________或者___________。

17、个人及来华人员外汇或者外币现钞存取自由,对于超过等值___________以上的大额外币现钞存取,应当向开户银行提供身份证或者护照,开户银行应当逐笔登记备案。

18、境内机构申请开立资本项目外汇帐户时,外汇局应当规定外汇帐户的收支范围、使用期限和核定帐户最高金额,并在___________中注明。

19、境内机构通过___________偿还外债。

20、境内机构、驻华机构如需关闭外汇帐户,应当在办理清户手续后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开户金融机构关闭帐户的证明及《外汇帐户使用证》、外债登记凭证、《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或者《驻华机构外汇帐户备案表》送交外汇局,办理关闭帐户手续。

三、简答题

1、信托业务主要有那些主要的形式? 答案:

目前我国银行办理的信托业务基本是以接收委托者的货币资金作为信托财产的资金委托,主要有以下集中形式:

(1) 信托存款; (2) 信托贷款; (3) 信托投资; (4) 委托存款; (5) 委托贷款; (6) 委托投资;

(7) 公益基金信托、老保基金信托; (8) 个人特约信托; (9) 证券投资信托; (10)动产或不动产信托; (11)公司信托。

2、银行在代理发行股票或债券时,应注意那些问题? 答案:

(1)代理发行的股票或债券,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2)银行仅仅是承办有关发行的手续,因此,其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 任,也不承担发行失败的风险和垫款责任; (3)银行在决定受理代理发行之前,必须了解企业的信用状况和效益情况,以决定是否受理。

3、简述贴现、再贴现和转贴现的区别? 答案:

贴现是指持票人持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融通资金的一种票据行为。再贴现是指贴现银行以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向人民银行申请贴现的行为。转贴现是指贴现银行以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向其他商业银行申请贴现的行为。

4、何种经常项目外汇,可以开立外汇帐户保留外汇,请举出至少五个。 答案:

(一)经营境外承包工程、向境外提供劳务、技术合作的境内机构,在其业务项目进行过程中发生的业务往来外汇;

(二)从事代理对外或者境外业务的境内机构代收代付的外汇;

(三)境内机构暂收待付或者暂收待结项下的外汇,包括境外汇入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先收后支的转口贸易收汇、邮电部门办理国际汇兑业务的外汇汇兑款、铁路部门办理境外保价运输业务收取的外汇、海关收取的外汇保证金、抵押金等;

(四)经交通部批准从事国际海洋运输业务的远洋运输公司,经外经贸部批准从事国际货运的外运公司和租船公司的业务往来外汇;

(五)保险机构受理外汇保险、需向境外分保以及尚未结算的保费;

(六)根据协议规定需用于境外支付的境外捐赠、资助或者援助的外汇;

(七)免税品公司经营免税品业务收入的外汇;

(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从事大型机电产品出口项目,该项目总金额和执行期达到规定标准的,或者国际招标项目过程中收到的预付款及进度款;

(九)国际旅行社收取的、国外旅游机构预付的、在外汇局核定保留比例内的外汇;

(十)外商投资企业在外汇局核定的最高金额以内的经常项目项下外汇;

(十一)境内机构用于偿付境内外外汇债务利息及费用的外汇;

(十二)驻华机构由境外汇入的外汇经费;

(十三)个人及来华人员经常项目项下收入的外汇;

(十四)境内机构经外汇局批准允许保留的经常项目项下的其他外汇

5、境内机构(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应当持哪四种材料向外汇局申请开户。 答案:

(一)申请开立外汇帐户的报告;

(二)根据开户单位性质分别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民政部门颁发的社团登记证,或者国家授权机关批准成立的有效批件;

(三)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经营业务的批件;

(四)外汇局要求提供的相应合同、协议或者其他有关材料。

6、何种资本项目外汇,可以开立外汇帐户保留外汇,请至少举出五个。 答案:

(一)境内机构借用的外债、外债转贷款和境内中资金融机构的外汇贷款;

(二)境内机构用于偿付境内外外汇债务本金的外汇;

(三)境内机构发行股票收入的外汇;

(四)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投资方以外汇投入的资本金;

(五)境外法人或者自然人为筹建外商投资企业汇入的外汇;

(六)境内机构资产存量变现取得的外汇;

(七)境外法人或者自然人在境内买卖B股的外汇;

(八)经外汇局批准的其他资本项目下的外汇。 公司银行及同业业务相关知识试题答案

一、选择题

1、ABD

2、A

3、A、B

4、A、B、C

5、B

6、B

7、C

8、B

9、A、B、D

10、A、B

11、A、C、D

12、A、B、C

12、A、C、D

14、B、C、D

15、C

二、填空题

1、现金结帐、转帐结帐

2、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性、资产核算的他主性、收益分配的实绩性

3、代客服务

4、结算凭证

5、不影响

6、一个月

7、现金

8、承兑银行、承兑人

9、商业汇票、银行本票

10、定额、不定额

11、信汇、票汇

12、收款人

13、冻结

14、票面金额、万分之五

15、境内机构、个人、驻华机构

16、收支范围、使用期限、相应的结汇方式、核定最高金额

17、1万美元

18、开户通知书

19、还贷专户 20、10

一、 单选题

1.( B )是我行货押授信业务的一种,是指商品卖方按照我行的指示向买方交付货物,卖方对相当于未发货部分的授信承担退款责任的授信模式。

A.先票后货标准授信 B.先票后货担保提货授信 C.动产抵质押动态授信 2. 在我行保理业务中,(B)是指卖方在转让给我行的应收账款到期之前,我行向卖方预先支付对价的款项。

A.保理授信 B.预支价金

3.以下哪一项不是我行离岸业务的优势:( D ) A.离岸账户上自由调拨资金 B.存款利率、品种不受限制 C.无最低存款限制 D.离岸账户免收开户手续费

4、进口信用证是开证行给予进口商的一项( C )支持,缓解了进出口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促进双方贸易的顺利进行。

A.贷款 B.结算 C.信用 D.担保

5.电子商业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 C )年。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6.网银跨行支付结算系统的交易金额上限为( D ) A.2万元 B.5万元 C.10万元 D.无限制

二、 多选题

1.我行公司业务特色产品 “贸易融资”,围绕企业产供销、上下游供应链,全面解决企业(ABC)环节的融资需求。

A.预付 B.存货 C.应收

2.以下哪些是我行提供的离岸结算及融资业务:(ABCD) A.离岸电汇 B.离岸托收 C.离岸进口开证 D.离岸信用证转让 3. 交易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的具体功能有(ABCDE) A.交易会员间的交易撮合 B.交易市场和交易会员的出金、入金服务 C.保证金冻结、解冻,贷款的交收清算 D.日终自动清算和对账 E.交易信息发布

三、判断题

1. 先票后货标准授信出账前,我行、借款人与上游三方须签订《合作协议》。 ( √ )

2. 进口代付业务是指我行根据客户(进口商)的申请,在其需要对外支付进口款项时,由我行通过发放外汇贷款为其支付进口货款,客户在贷款到期时偿还我行融资本金和利息的一种短期融资业务。 ( × )

3. 客户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需通过我行网上银行或银企直联平台完成。( √ )

四、问答题

1. 我行保理业务中,可转让的合格应收账款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案:(1)商务合同已生效,且卖方已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 (2)应收账款未到期;

(3)应收账款账龄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4)仅指对卖方根据商务合同的约定应向买方收取的扣除预付款、已付款、佣金、销售折扣等后的款项净额;

(5)商务合同中不含附条件的分期付款条款; (6)符合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授信申请人四川省某进出口公司长期从事电子原器件出口业务。授信申请人的下游进口商主要是欧美发达国家的6家电子产品生产企业,有持续性的出口贸易,长年出口订单,具备一定规模的应收账款余额,出口收汇来源较分散。出口收汇记录、海关报关情况、外管局核销记录、出口履约记录良好。出口通常采用赊销和远期信用证方式,有2-3个月左右收汇期。由于业务发展迅速,授信申请人急需缩短出口收汇时间,加快资金周转。请设计授信方案,并简要叙述业务流程

答案:出口应收账款池融资业务授信方案:

(1)客户申请额度,我行授予客户出口应收账款池融资额度,确定融资比例和最高授信额度,建立客户的应收账款管理台账。

(2)客户按销售合同约定实现出口销售,客户提交(转让)应收账款,我行审核通过后办理转让手续、寄单、应收账款入池及登记应收账款管理台账,启动应收帐款管理。

(3)额度申请出帐。客户需要融资时,可选择额度内一次性出账和多次出账,确定使用方式、期限和利率,我行根据应收账款池余额、融资额度、融资比例确定出帐金额。

4、启动融资管理并随时监控回款情况和更新台账数据。

3.电子商业汇票出票必须记载哪些事项?

答案:(1)表明“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或“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出票人名称; (5)付款人名称; (6)收款人名称;

(7)出票日期; (8)票据到期日; (9)出票人签章。

第二篇:银行同业业务

(2014-05-21 19:51:47) 转载▼ 标签: 分类: 专题研究

财经

华宝证券研究报告等

我国银行同业资产包括存放同业、拆出资金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同业负债包括同业存放、拆入资金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按13%的比例估算,中国银行业整体的同业资产规模,接近20万亿元。

一、银行同业业务驱动因素

纵观我国同业业务出现的背景,其驱动因素主要是规避政策和寻求套利空间,而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存在的资金融通需求客观上也极大促进了同业业务的发展。近年来,银行买入返售资产规模激增,主要包括买入返售信托受益权和买入返售票据业务。

(一)规避政策

央行为防止银行过度扩张,目前规定商业银行最高的存贷比例为75%,同时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但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皆不受此类规定的约束。同时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无需缴纳存款准备金,没有拨备覆盖率指标,并且商业银行对我国其它商业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仅为25%,远低于商业银行对一般企业债权100%的风险权重。为此银行通过开展同业业务,让资产产生了更多的收益。

注释1:“买入返售业务”是指分行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信托资产受益权而融出资金的业务,其中回购方应提供明确的、无条件的书面回购承诺或与我行签署相关协议,承诺不因标的物瑕疵、市场价格等环境的变化而提出抗辩,且资产返售日应不晚于资产到期日前。

而信贷调控政策对相关行业贷款的限制及对融资主体的要求,使得商业银行往往无法为授信客户发放贷款,而为留住此类客户,银行借道同业,通过买入返售等同业手段来满足客户的融资需求。

(二)寻求套利空间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货款利率受到管制,但我国金融市场利率、金融工具的利率均已实现了市场定价。存款市场利率管制与金融市场利率的同时并行,则可能创造了套利空间。据统计,相同期限的上海银行间拆借利率基本高于存款利率,如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3月期SHIBOR利率较3月期定期存款利率平均高1.48%,一年期SHIBOR利率较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平均高1.5% 由于银行买入返售等同业业务的收益率普遍高于拆借利率,使得中小股份行从资金充裕的大行拆得资金,利用期限错配进行短债长投,以获得高利差,而这一举措容易导致同业资金被“锁住”,引发银行资金流动性问题,6月银行间拆借利率的一路飙升,使部分银行陷入流动性危机则是最好的例证。

二、同业业务的种类

(一)同业资产和同业负债

我国银行同业资产包括存放同业、拆出资金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同业负债包括同业存放、拆入资金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1、同业资产

存放同业:商业银行放在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满足客户与本银行之间各类业务往来的资金清算需求及部分盈利性需求。

拆出资金: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之间)为了调剂资金余缺而短期借出资金的行为,无抵质押物。拆出资金在同业市场融通,获得盈利。

买入返售:先买入某金融资产,再按约定价格进行回售从而融出资金。债券、票据、股票、信托受益权等金融资产的返售。

2、同业负责

同业存放:其它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放在商业银行的存款。以第三方存管资金为主。

拆入资金: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之间)为了调剂资金余缺而短期借出资金的行为,无抵质押物。向同业市场拆入资金,满足投资需求和流动性需要

卖出回购:根据回购协议按约债券、票据、股票、定价格卖出金融资产从而融入资金。信托受益权等金融资产的回购。

(二)买入返售信托受益权

信托受益权转让后,转让人不再享有受益权,受让人享有该受益权并成为新的信托受益人。《信托法》第48条规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1、模式一:银信合作——抽屉协议

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最基本的模式就是银信合作下授信银行“出保”。如图所示,B银行为融资客户甲的授信银行,碍于信贷规模或政策限制,B银行无法直接贷款给甲,因此通过信托公司发行单一信托计划,让合作银行A银行认购该信托计划的受益权为融资客户提供资金。在此种模式下,B银行并非直接受让A银行的信托受益权,而是为该信托计划提供增信支持,与A银行签订《远期信托受益权回购协议》,承诺在融资客户无法偿还信托借款时,自己出资回购,也即为信托计划兜底。这也是业务领域广为流传的银行“明保”、“暗保”等出保函行为,而“暗保”也被称为抽屉协议。

在上述参与者的基础上,B银行可能同时拉入2-3个银行共同运作,因此可能产生了第四方、乃至第五方的多边合作模式。信托的包装形式则可能出现TOT模式,即用另一新成立的信托买入前一实际融资的信托;在银行参与后,又形成了新的买入返售业务。

2、模式二:双边合作——信托受益权转让与回购

在此模式中,融资客户甲的授信银B银行找来A银行,让A银行以理财资金购买上述信托受益权为客户甲融通资金,同时以自有资金受让A银行的信托收益权。A银行将此业务计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账款类投资下,从而实现间接为客户融资。

3、模式三:三方买入返售业务

三方买入返售业务中,A银行作为资金过桥方,以理财资金设立信托,形成信托受益权转让给B银行,B银行作为信托资金的实质提供方,以自有资金或理财资金以受让A银行的信托受益。C银行为信托计划的兜底方,是为融资客户甲提供授信的银行,在不提供资金、不占用贷款规模前提下为授信客户融资提供担保,承诺在信托计划到期前无条件购买B银行从A银行受让的信托受益权。

4、相互反向操作

2013年3月份,银行理财8号文出台,矛头直指银行理财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为达到“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 %之间孰低者为上限”的硬性要求,非标资产超标的银行使出浑身解数来降非标,而买入返售业务成为其降非标的不二选择,商业银行通过互买对方银行的非标理财产品,不仅达到降非标目的,而且互相购买彼此银行兜底的非标债权,能够让风险资本的占用降低至20%,可谓一举两得。

新规: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 35%与商业银行上一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 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

(三)买入返售票据

票据在贴现前体现在银行的表外业务,贴现后则被纳入表内贷款项下的票据融资科目。

转贴现分为卖断式贴现与回购式贴现。卖断式贴现是指银行甲将票据卖断给银行乙,银行甲的贷款下降,银行乙的贷款增加,回购式贴现是指银行甲将票据卖给银行乙从而获得资金,但承诺到期回购票据资产。转贴现后银行甲的买入返售资产减少,银行乙的卖出回购资产增加。再贴现。再贴现指中央银行通过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从而向商业银行融出资金的行为。

票据买入返售也即回购式转贴现业务,银行按买入返售协议买入票据再按固定价格回售从而融出资金。部分银行与农村信用社采用票据“双买断”手法以此达到逃匿信贷规模的目的。按照规范的会计处理方法,商业银行或者农信社在收进票据后,需要将该笔业务记在资产负债表内“票据融资”科目下,占用信贷规模,也称“进表”。当银行将该笔业务转贴现卖断后,该笔票据可以从“票据融资”科目中扣除,做到“出表”。但如果银行是以回购的方式将该笔票据转出去,则仍要留在“票据融资”科目下,不能“出表”。

然而一些地区的农信社仍在沿用老的会计处理模式,不区分“票据卖断”和“票据回购”会计处理,即农信社无论是将票据卖断还是回购,都可以在“票据融资”科目下扣除。由于监管规定,银行间票据业务,一方“出表”,另一方必须“进表”,对于这种双方都“出表”属于“双买断”行为是明令禁止的。因此银行利用这些监管不规范的农信社作为交易对手,先将票据转贴现卖给农信社,做到“出表”,再从农信社逆回购买入票据,并计入“买入返售”科目下,成为一项表外业务,从而腾出信贷规模。

(四)买入返售的会计处理

1、浦发银行

买入返售交易为买入资产时已协议于约定日以协定价格出售相同之资产,买入的资产不予以确认,对交易对手的债权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列示。卖出回购交易为卖出资产时已协议于约定日回购相同之资产,卖出的资产不予以终止确认,对交易对手的债务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中列示。买入返售协议中所赚取之利息收入及卖出回购协议须支付之利息支出在协议期间按实际利率法确认为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

2、兴业银行

3、华夏银行

按回购合约出售的有价证券、票据及发放贷款和垫款等资产仍按照出售前的金融资产项目分类列报,向交易对手收取的款项作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列示。为按返售合约买入有价证券、票据及贷款等资产所支付的对价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列示。买入返售或卖出回购业务的买卖价差,在交易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三、同业业务影响

(一)带来活期存款分流,存款增长压力显著加大

存款增速的同比下滑,银行感觉到来自存款端的压力。分析银行存款结构,不难发现从2007年至2013年5月,活期存款与储蓄存款占货币与准货币(M2)比例在逐年下降,其中活期存款比例下降更为明显。两者比例的下滑,一方面与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有关,而另一方面则与银行表外业务的兴起密切相关。随着存款利率的低迷和居民理财意识的提高,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成为活期存款和储蓄存款的普遍替代方式,显著分流了部分活期存款和储蓄存款,使之转移至表外。这部分资金一方面通过买入返售等业务转移计入同业存放负债,直接导致同业存放资金的增加,另一方面由于表外业务急剧增加引起银行资金的流动性缺口,而这部分缺口银行又通过同业拆入来弥补,直接导致同业负债规模的大幅增加。

(二)低资本占用收入显著增加,银行资产负债表规模明显扩大 2012年6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规定“商业银行对我国其它商业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为25%,其中原始期限三个月以内(含)债权的风险权重为20%;以风险权重为0%的金融资产作为质押的债权,其覆盖部

分的风险权重为0%;商业银行对我国其它商业银行的次级债权(未扣除部分)的风险权重为100%”,而第六十二条和六十三条分别规定“商业银行对我国其它金融机构债权的风险权重为100%”、“商业银行对一般企业债权的风险权重为100%”。因此,各商业银行倾向于通过配臵同业资产来降低风险系数,同时提高资产收益水平。

2012年上市银行同业资产规模达到10.5万亿元,较2006年的1.4万亿增长了6.5倍,成为银行资产大规模扩张的重要贡献因素。由于银行信贷规模受到严格调控,而近几年银行间流动资金较为宽裕,同业拆借利率也处于较低的水平,因此通过拆入资金及同业存放扩大总资产规模成为各商业银行上乘的选择。而买入返售等业务与同业资金拆借存在的天然信用利差也极大推动了同业业务的发展。

(三)资产端与负债端期限错配,易引发流动性风险

同业业务资产端包括“存放同业”、“拆入资金”及“买入返售”,期限普遍偏长,以兴业银行为例,其买入返售票据余期一般在3个月左右,买入返售信托受益权余期一般在9个月。而同业资产对应的同业负债期限则短很多,以民生银行为例,其2011年末,同业负债端(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剩余期限在一个月内的短期资金占比42.8%,2012年末已接近50%。

然而,一些激进型的商业银行为追求高收益,通过扩大期限错配,拆短投长,将同业存放资金、拆入资金投资于期限较长的票据类资产及买入返售资产。在银行间整体流动性宽松,银行间拆借利率较低时,此举能带来较高的收益,同时各家银行也能“相安无事”。然而,在货币政策一收紧时,则易引发流动性风险。

随着存贷息差越来越收窄,而金融机构利率的市场化带来的信用利差,而使得股份制银行同业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同业业务收入也节节攀升。买入返售业务将资金投向房地产信托、政信合作类信托,资金流入房地产企业、政府平台公司,不仅与央行调控政策背道而驰,而且资金流入“影子银行”体系,难于监控,也易引发系统性风险,而制造类企业特别是民营制造类企业却由于得不到银行资金

的支持而陷入疲弱的窘境。企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出现下降,私营企业下降幅度尤为明显。银行信贷体系发展的停滞不前,伴随而来的是影子银行的繁荣,近几年影子银行的迅猛发展,正是以传统银行业信贷规模的萎缩为前提的,其背景,则是中国长期利率管制和短期货币紧缩政策的双重效应叠加,而银行追逐同业业务的高收益则加剧了信贷规模的萎缩。

第三篇:【银行同业合作业务】

代理业务

一、功能定义

代理业务是指工商银行接受客户委托利用自身的经营职能和先进的电脑技术手段,为客户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有关业务。主要包括代理签发银行汇票、代理兑付银行汇票、代理汇兑业务、代理跨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代理信托计划资金收付等业务。

二、产品简介

1. 代理签发银行汇票:

代理行与工商银行签订《代理签发银行汇票业务协议》后,即可代理签发工商银行汇票,客户可持该汇票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进行兑付,以满足客户利用银行汇票进行资金结算的需要。为保证代理签发银行汇票业务的顺利进行,工商银行将提供为代理行业务所需的票据及专用机具,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辅导。代理行应在工商银行开立移存汇票资金账户,按双方商定的费率、以约定付费方式向被代理行支付手续费。

2. 代理兑付银行汇票:

具有签发银行汇票资格的银行同业可以委托我行代理兑付以本行名义签发的银行汇票,实现延伸营业网点。我行将向委托行提供汇票密押机、编制密押的操作手册和密押管理办法。委托行应在工商银行营业机构开立兑付汇票资金账户、并于签发银行汇票的当日至迟次日,向工商银行移存与签发银行汇票金额相等的资金,通过授权工商银行借记备付金账户的方式支付代理手续费。对委托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工商银行按支付结算制度规定审核无误后,承担无条件见票即付的责任。

3. 代理汇兑业务:

我行为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提供汇兑代理业务。被代理行在工商银行营业机构开立备付金账户、存入足够资金后,我行将根据被代理行的需求,利用先进的资金汇划清算系统处理相关业务。普通汇划业务采取批量处理方式,可实现系统内资金24小时内到账;加急业务采用实时处理方式,加快资金汇划速度,确保客户资金2小时到账。

4. 代理跨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

我行为贴现行与承兑行不在同一地区,且贴现行在承兑行所在地无分支机构的银行同业提供代理跨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业务。贴现行可委托当地工商银行机构代为向承兑行查询银行承兑汇票信息,可有效提高跨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速度。

三、适用对象

具备相应业务资格的银行同业及金融机构客户。

四、申办条件

具备相应业务资格的银行同业及金融机构客户都可申请办理。

五、解决方案

1. 代理签发银行汇票:

银行同业与工商银行签订《代理签发银行汇票业务协议》后,根据客户的申请,按照支付结算制度的规定签发工商银行的银行汇票,将签发的银行汇票资金向工商银行办理移存,并按照协议中规定的费率和约定的付费方式向工商银行支付代理结算业务手续费。工商银行作为委托方对银行同业签发的银行汇票视同系统内出票,按照规定审核兑付。

2. 代理兑付银行汇票:

(1) 手工分散方式:被代理行各地分支机构选择当地一家工商银行机构作为代理清算行,手工移存汇票资金和汇票登记簿,工商银行各代理付款行解付被代理行银行汇票后,通过代理清算行与出票行进行资金清算。

(2) 集中清算模式:被代理行只选择一个工商银行通汇机构作为代理清算行,并通过专用系统与代理清算行交换业务信息,工商银行各代理付款行解付被代理行银行汇票后均通过该代理清算行与出票行进行清算。

(3) 在受理了全国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的会员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通过现代化支付系统与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进行资金清算;如工商银行代理付款行处于未投产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地区,或现代化支付系统出现故障时,各代理付款行可按照相应的应急操作规程通过工商银行自身实时清算系统进行清算。

(4) 代理区域性银行汇票资金清算:出票行签发的在特定区域内流通的各行见票即付的银行汇票,在被包括工商银行以外的代理付款行解付后,如当地无出票行分支机构,工商银行代理出票行与代理付款行进行资金清算。

3. 代理汇兑业务:

(1) 同业存款账户清算方式:各被代理行在工商银行开立专用的同业存款账户,用于清算其客户通过工商银行汇出、汇入款项。

(2) 手工指令方式:被代理行及客户通过手工传递纸质或磁盘等介质的交易指令发起业务。

(3)“银银通”方式:被代理行与当地工商银行分支机构之间通过专用系统交换业务信息并清算资金。

(4) 主机直连方式:被代理行总部与工商银行总行之间通过专用系统连接,以“一点接入、集中清算”的方式交换业务信息及进行资金清算。

(5) 代理第三方支付:客户在工商银行开立账户,授权工商银行根据另一家银行的指令对其账户资金进行支付。

(6) 代理接入现代化支付系统方式:工商银行作为现代化支付系统的直接参与者,代理无法以直接参与者身份接入现代化支付系统的金融机构接入现代化支付系统。

4. 代理跨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

工商银行受贴现行委托,代为向承兑行查询银行承兑汇票信息,并将结果告知贴现行。

六、特点和优势

与其他银行提供的代理服务相比,中国工商银行结合自身雄厚的资金实力、良好的社会信誉,庞大的经营网络以及快捷的结算系统,为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乡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国内银行代理行业务

一、功能定义

我行遵循平等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同国内中资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并在国际业务、国内业务领域开展合作。

二、产品简介

我行与国内中资银行的代理行业务往来主要包括:代理业务、信用证业务、担保类业务、结算类业务以及融资类业务等。为控制业务风险,建立代理行关系的银行可以在信用等级评定与授信的前提下,选择业务种类确定业务规模。

三、适用对象

具备相应业务资格的并与我行有业务往来的银行同业。

四、申办条件

具备相应业务资格的并与我行有业务往来的银行同业可申请与我行建立代理行关系。

五、解决方案

我行同中资银行的往来信函经各行有权签字人签字后,即正式建立了代理行关系,交换有关控制文件及SWIFT密押,并通知各自的分支机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六、特点和优势

截至2007年末,中国工商银行已经与国内73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建立了代理行关系,在融资业务、代理业务、网上银行业务、外汇业务、银行卡业务、担保业务和资产业务等方面开展了深层次的合作。与其他银行相比,工商银行具有更加丰富的与同业合作的经验。

外汇业务

一、功能定义

外汇业务市工商银行的重要业务之一,主要包括代理外汇资金清算和外汇资金业务等。

二、产品简介

1. 代理外汇资金清算:

我行通过设在境外账户行的外币清算账户、SWIFT系统以及资金汇划系统为银行同业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外汇资金清算代理业务。我行通过客户在我行清算中心或所属分行开立的外币备用金账户,为客户提供汇出汇款与汇入汇款解付服务,代理客户进行多币种的外汇资金清算。我行为客户备付金账户中超过协议规定的最低存款部分支付利息,利率参照LIBOR的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与此同时,工商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的包括结构性存款在内的外汇资金管理业务,增加客户提高资金收益水平的途径。

2. 外汇资金业务:

通过运用各种金融工具,特别是各类衍生金融工具及其组合,工商银行可以协助银行同业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外汇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工商银行外汇资金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代客外汇买卖、代理结售汇业务、代客外汇理财和代客外汇风险管理。

三、适用对象

具备相应业务资格的银行同业及金融机构客户。

四、申办条件

具备相应业务资格的银行同业及金融机构客户都可申请办理。

五、解决方案

1. 代理外汇资金清算:

工商银行是中国最大的清算银行,拥有国内最先进的本外币资金汇划与内部清算系统,目前工商银行已可以提供世界所有可自由兑换货币的清算服务。

2. 外汇资金业务

(1) 代客外汇买卖:为满足银行同业对不同币种即期或远期的支付需求,工商银行可接受银行同业委托办理即期或远期外汇买卖。即期交易将于成交日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交割,远期交易将于约定的将来特定时间(成交日后两个工作日以上)、按照约定的币种、金额及汇率进行交割。工商银行可提供多币种的外汇买卖业务,包括美元、欧元、英镑、日元、瑞士法郎、澳大利亚元、新加坡元、丹麦克朗、瑞典克朗、挪威克朗、加拿大元、新西兰元等可自由兑换货币。

(2) 代理结售汇业务:作为国家外汇指定银行,工商银行可以为不具备业务资质的银行同业提供代理结售汇服务。工商银行每日公布的挂牌汇价中有14个外币币种可办理结、售汇业务。这些币种是:美元(USD)、港币(HKD)、日元(JPY)、欧元(EUR)、英镑(GBP)、瑞士法郎(CHF)、加拿大元(CAD)、澳大利亚元(AUD)、新加坡元(SGD)、丹麦克郎(DKK)、挪威克郎(NOK)、瑞典克郎(SEK)、澳门元(MOP)、新西兰元(NZD)。工商银行对外挂牌的外汇牌价包括五种标价,即:外汇中间价、外汇买入价(银行现汇结汇价)、外汇卖出价(银行现汇售汇价)、外汇现钞买入价(银行现钞结汇价)、外汇现钞卖出价(银行现钞售汇价)。

(3) 代客外汇理财:工商银行代客外汇理财业务的主要工具是各类外汇结构性存款,即在普通外汇存款的基础上,将存款的最终收益与一个或多个金融产品的价格表现挂钩,以提供高于一般定期存款的利率。协议挂钩的金融产品可以是汇率、利率、股票、指数、商品及债券等等。

(4) 代客外汇风险管理:工商银行代客外汇风险管理业务是根据银行同业的财务管理目标,通过运用各种金融工具,特别是各类衍生金融工具及其组合,协助银行同业对预期收入结构以及债务结构进行调整,力求使未来现金流入与未来现金流出的币种、期限相匹配,防范因国内外经济环境及汇率、利率变化带来的外汇风险,合理控制融资成本。

工商银行始终把实现国际化作为发展的战略目标之一,将国际业务的发展置于全行发展的前沿位置。工商银行的国际业务具有悠久的历史和良好的信誉、众多的境外机构和代理行以及雄厚的资金支持等优势。

融资人民币类业务

一、功能定义

融资业务是工商银行为了满足银行同业之间资金融通开展的业务,主要包括同业拆借、债券交易、票据融通、信贷资产回购和法人账户透支等业务。

二、产品简介

1. 同业拆借(同业借款):

总行直接或授权分支机构为具备同业拆借业务资格的银行同业以及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提供以信用为基础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总行或授权分支机构与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合同后,在授信范围内向客户提供从隔夜拆借至120天区间范围的融资业务品种,通过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进行,拆借利率根据资金供求情况及一定期间的市场利率水平确定,资金清算以转账方式进行,拆借资金当日到账。

2. 债券交易:

我行可以为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并签署债券回购主协议的银行同业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办理债券回购和现券买卖业务,债券回购期限最长可达365天。债券交易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供的交易系统进行,对无法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的债券交易也可通过书面合同形式进行。与商业银行进行的交易通过双方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进行清算,与其他交易对手通过其他转账方式进行资金清算。

3. 票据融通:

我行为具有票据业务经营权的银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票据融资业务。银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可以用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已贴现票据与我行进行票据的转贴现交易,以融通资金。转贴现交易包括转买、转卖、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转买、转卖期限根据票面日期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的期限由交易双方以票据到期前2日为限协商确定。目前,我行主要通过设立在上海的票据营业部及其所属票据分部开展票据业务。

4. 信贷资产回购:

我行可为具备信贷资产回购资格的银行同业提供信贷资产回购业务。银行同业根据双方签订的《信贷资产回购协议》,将其拥有的合法信贷资产的债权在约定期限内转让给工商银行获得短期融资,同时交纳一定的业务保证金,到期后银行同业承诺按约定利率向工商银行无条件偿还融资本金和支付利息以购回所转让信贷资产。工商银行办理信贷资产回购业务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同时回购期限不长于受让信贷资产最早的到期日。信贷资产回购业务的定价以半年期再贷款利率为基准,在充分考虑业务风险状况、市场利率水平等情况下由双方协商确定。

5. 法人账户透支:

我行为具备法人账户透支资格的银行同业提供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我行授权经办机构根据银行同业的申请,双方签订《中国工商银行金融机构法人账户透支协议》,银行同业向工商银行交纳透支承诺费,工商银行允许银行同业在结算资金账户存款不足支付时,直接透支获得资金融通。银行同业进行账户透支应用于弥补头寸不足或临时性资金周转需要,透支取得的资金不应用于长期投资、贷款及归还其他融资业务本息(如拆借、逆回购等)。工商银行将根据银行同业的整体情况与之协商核定最高透支限额,并允许循环使用。

三、适用对象

具备相应业务资格的银行同业及金融机构客户。

四、申办条件

具备相应业务资格并获得我行授信即可申请办理。

五、解决方案

1. 同业拆借:

工商银行的同业拆借业务主要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进行,银行同业与工商银行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自主报价、格式化询价并最后确认成交即可达成交易。交易系统打印的《成交通知单》是反映双方交易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件,工商银行与银行同业根据成交单的内容,本着自主清算、自担风险的原则,通过双方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备付金存款账户进行资金清算。工商银行承诺向银行同业拆出的资金当日即可到账。

2. 债券交易:

工商银行与银行同业的债券交易业务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进行,通过自主报价、格式化询价并最后确认成交即可达成交易。交易系统打印的《成交通知单》是反映双方之间债券交易确立的合同文件,双方根据成交单的内容,本着自主清算、自担风险的原则,通过债券登记系统办理债券交割,通过交易双方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备付金存款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3. 票据转贴现:

票据转贴现包括票据的转买和转卖业务。票据转买是工商银行从银行同业买入已贴现、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的业务,票据转卖是工商银行将已买入、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给银行同业的业务。转买(转卖)期限根据票面日期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利息在办理转贴现交易同时扣除,一次完成所有交易手续,简单快捷。

4. 信贷资产回购:

银行同业根据双方签订的《信贷资产回购协议》,将其拥有的合法信贷资产的债权在约定期限内转让给工商银行获得短期融资,同时交纳一定的业务保证金,到期后银行同业承诺按约定利率向工商银行无条件偿还融资本金和支付利息以购回所转让信贷资产。

图:信贷资产回购业务流程图

5. 法人透支:

银行同业进行账户透支应用于弥补头寸不足或临时性资金周转需要,透支取得的资金不应用于长期投资、贷款及归还其他融资业务本息(如拆借、逆回购等)。工商银行将根据银行同业的整体情况与之协商核定最高透支限额,并允许循环使用。账户透支按日计算计息积数,透支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短期再贷款利率3.15%的基础上上浮10%--40%执行。

图: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流程图

六、特点和优势

与其他国内银行相比,中国工商银行以其雄厚的资金实力、良好的社会信誉,丰富的银行同业合作经验以及业内领先的科技水平,为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提供更加专业的融资业务。

网上银行业务

一、功能定义

网上银行业务是工商银行在其科技手段的有力支持下,开展的通过网络提供的具有国内最先进水平的金融服务。对于银行同业客户而言,主要包括网上支付结算代理业务和网上集团理财业务。

二、产品简介

1. 网上支付结算代理业务:

中国工商银行通过金融e通道,为与我行开展代理签发银行汇票、代理兑付银行汇票以及代理异地资金汇划等其他支付结算业务合作的各类银行、信用社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支付结算代理业务。收付款业务可在工商银行系统内进行,也可跨行进行。

2. 网上集团理财业务:

银行同业以及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借助我行网上银行提供的集团理财服务,加强内部资金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三、适用对象

具备相应业务资格的银行同业及金融机构客户。

四、申办条件

具备相应业务资格的银行同业及金融机构客户都可申请办理。

五、解决方案

1. 支付结算代理业务:

(1) 网上代签银行汇票业务流程:工商银行网上代签银行汇票业务提供了汇票资金的移存信息录入、指令查询、汇票索押、汇票打印等功能。银行同业登录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系统后,录入签发汇票的信息,将汇票资金移存到工商银行,之后通过在线索押,下载汇票打印信息,利用工商银行提供的客户端工具软件打印汇票。

(2) 网上代理汇兑业务流程:工商银行网上代理汇兑业务提供了汇兑凭证要素录入、指令查询功能。银行同业登录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系统后,按其客户提交的汇兑凭证逐笔输入付款指令信息并进行提交,不需通过银行之间票据交换即可迅速为其客户办理汇兑业务。收款行既可为工商银行,也可以是异地其他商业银行。

2. 网上集团理财业务:

集团性客户申请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后,系统将其总部开立在我行的账户作为主账户,将其分支机构在我行的账户作为子账户,相关客户总行、总公司可以通过我行的网上银行调拨其分支机构在工行开立账户资金、查询相关信息,实现内部财务监控、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六、特点和优势

工商银行结合自身结算网络和网上银行平台的双重优势,为银行同业提供网上代理签发银行汇票和网上集团理财业务等服务。与普通业务相比,网上银行业务主要具有申办手续简单,内控风险低,业务处理快等特点和优势。

代理信托计划资金收付业务

一、功能定义

代理信托计划资金收付业务是指工商银行接受信托公司客户委托利用自身的经营职能与网络和先进的电脑技术手段,代理信托公司收取或支付信托计划资金。

二、产品简介

我行为信托公司代理收付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公司与我行签订《信托公司资金收付代理协议》后,可利用我行庞大的网络为其代理收付信托资金。

三、适用对象

具备相应业务资格的信托公司客户。

四、申办条件

具备相应业务资格的信托公司都可申请办理。

五、解决方案

信托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信托公司资金收付代理协议》后,根据客户的申请,按照代理信托计划收付业务办法的规定代理收取或支付信托计划资金,并按照协议中规定的费率和约定的付费方式向工商银行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六、特点和优势

与其他银行提供的代理服务相比,中国工商银行结合自身雄厚的资金实力、良好的社会信誉,庞大的经营网络以及快捷的结算系统,为信托客户提供更优质服务。同时,工商银行以代理业务为基础,积极发挥信托资产托管、银信链接产品等业务领域的优势,在保证客户资金安全的同时,为广大客户提供创新型投融资服务金融产品。

第四篇:同业业务测试题

1. 同业业务还可以分为场内和场外业务,以下哪项业务属于场内业务?√ A B C D 同业投资 同业借款 同业代付 同业存单

正确答案: D 2. 银监会11号文规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非标资产规模不能超过同业负债的()√ A B C D 0.2 0.25 0.3 0.35

正确答案: C 3. 11号文规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非标资产总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年总资产的()。√ A B C D 0.03 0.04 0.05 0.06

正确答案: B 多选题

4. 存放同业业务的主要风险有√ A B C D 账户开设的风险 交易不能的风险 经营结构的风险 信用风险

正确答案: A B C 5. 以下属于同业借款业务目标客户的有√ A B C D 金融租赁公司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汽车金融公司 消费金融公司

正确答案: A B C D 6. 以下关于类贷款类非标投资业务的描述正确的是√ A B C D 有利于规避实贷实付,提高存款派生

通过SPV资金转100%银票保证金,提高存款收益 有利于后续资产转出,对经营灵活性提高有较大帮助 有利于规避合意贷款规模

正确答案: A B C D 判断题

7. 结构化产品资金一般分为优先级和次级两个基本层级,在风险承担上,投资优先级的资金先于次级资金承担风险和损失。×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错误

8. 银监会11号文强化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三农”定位、服务实体经济,发挥比较优势。√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正确

9. 类贷款类非标投资相当于贷款授信,银行承担融资方的所有问题,通道方不承担任何问题,或者只承担管理成本。√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正确

10. 无论是单一信托还是集合信托,信托公司都只是作为一个通道,不承担任何责任。√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错误

1. 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同业业务的风险权重为3个月以内√ A B C D 0.25 0.2 0.3 0.35

正确答案: B 2. 流动性及定价问题小组会议召开的时间周期为√ A B C D 每季度 每月 每周 每日

正确答案: C 3. 人民银行既行使央行职能,又承担商业银行职能,当时实质仅此一家金融机构。这是对我国金融发展历程中哪个阶段的描述?√ A B C “大统一”的金融体系 专业化金融体系 市场化金融体系

正确答案: A 4. 银行吸收同业存款投资债券,利用存款与债券之间的差额进行套利,这种方式属于√ A B C D 产品套利 机构间套利 市场套利 跨市场套利

正确答案: A 多选题

5. 同业业务的特点包括√ A B C D 风险低 服务全 创新广 收益可观

正确答案: A B C D 6. 以下关于开展同业金融业务意义的说法正确的是√ A B C D E 新的利润增长点 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增强经营灵活性 节约资本金占用 有助于降低风险

正确答案: A B C D E 7. 套利的分类主要包括√ A B C D 产品套利 机构间套利 市场套利 跨市场套利

正确答案: A B C D 8. 银监会127号文件中,对同业业务的定义进行了规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B C D 同业业务的主体是银行

同业业务的主体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具有金融牌照的机构 金融机构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 业务以投融资为核心

正确答案: B C D 判断题

9. 预计未来资产价格会上行,操作上一般会实行长期负债配短期资产。√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正确

10. 现在很多银行已经把同业金融作为与公司金融、零售金融并列的第三业务板块进行打造。√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正确

第五篇:强监管下的银行同业业务

2017-9-19

过去几年,在净息差不断收窄、传统业务收入持续萎缩的背景下,同业业务成为银行业务扩张的主要方式,也是维持收入增长最为重要的动力。但同时,由于监管体系不完善和银行内部管理不到位,部分同业业务在发展中异化为监管套利的重要手段,沦为金融乱

象的渊薮。

正因如此,今年以来的监管风暴主要指向便是同业业务领域。从短期来看,监管强化将限制部分同业业务的发展空间,降低其在银行业务中的占比。但就长远而言,监管强化将有助于同业业务回归本源,对推动银行业长期稳健发展有积极的作用。

同业业务的演进与异化

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是指以金融同业客户为服务与合作对象,以同业资金融通为核心的各项业务。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最初主要承担司库职能,是为商业银行之间平衡头寸而进行的短期资金拆借和划拨,主要作为短期流动性管理工具。就我国的实践而言,1984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允许各专业银行互相拆借资金,算是我国银行同业业务的滥觞。

随着业务逐步发展,同业交易对手方扩展至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租赁、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特殊目的实体,业务范围也从传统的同业存放、同业拆借等衍生出同业代付、买入返售等各项创新业务,从原来的仅指商业银行之间所进行的同业业务,扩展为既包括商业银行之间的同业业务,也包括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实体)之

间所进行的业务。

从资产负债表的角度来划分,可将银行同业业务分为三大类:从资产角度,同业资产主要包括“存放同业”、“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及近来兴起的“应收款项投资”等科目;从负债角度看,同业负债主要体现在“同业存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以及近年扩张迅速的“应付债券”(包括同业存单)科目;从中间业务角度看,包括代客外汇交易、基金和年金等托管、代理清算、代理开票、代开信用证、第三方存管、代理基金买卖、代理保险买卖、代理信托理财买卖、代理债券买卖、代理金融

机构发债,等等。

2002年以前,商业银行的同业业务模式相对单一,主要是资金拆借、回购、同业存放和存放同业等。2002年之后,债券市场快速发展,部分银行开始把债券结算代理作为同业业务重要发展方向,这一业务为银行作为债券结算委托人开拓了债券交易的空间。此后,同业业务进一步繁荣,信托、保险、证券、基金和财务公司等非银金融机构更深入的参与,为同业业务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此外,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成为银行提升的重要方向,这又推动了与保险、基金、证券以及信托等非银行机构在交叉销售方面的广泛合作,同业业务的中间业务逐步兴起。

与其他业务相比,同业业务市场化程度较高,且参与者风险管理能力较强,有关部门一直有意识地将其视为中国利率市场化的“试验田”。2005年,人民银行放开金融机构同业存款利率。2013年,人民银行又在银行间市场推出同业存单作为同业存款的替代与补充。作为探路先锋,银行同业业务对推动利率市场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另一方面,在市场化利率与管制利率双轨并行的转型期,同业业务也很容易演变成监管套利的利器。

2010年之后,随着宏观环境和监管环境的变化,同业业务开始从单纯的流动性管理工具,衍生发展成为利用同业资金或理财资金,以扩大各种表内外同业资产。会计科目不断变化,除了传统的同业存放、同业拆借、同业票据转贴现、债券回购等,又扩展到诸如转贴现、信托受益权、信贷资产转让与回购、同业代付、买断式回购、票据对敲和应收款项

投资等,模式创新令人眼花缭乱。

在此过程中,同业业务与实体经济渐行渐远,部分业务开始沦为纯粹的监管套利工具。2010年至2012年之间,随着信贷管理收紧,监管套利的主要目标在于绕开贷款规模管制(合意贷款规模)和存贷比指标。2013年之后,资金供求失衡状况逐步缓解,《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正式实施,监管套利的主要目标又变成减少资本占用,主要方式是通过拉长交易链条来转换资产形式(或调整会计科目),以降低资产的风险加权系数,或实现出表,以此来降低资本、拨备计提等要求,或粉饰财务数据,等等。

过度套利的风险 同业套利业务的过度发展,引发了诸多金融乱象和潜在金融风险。

一是导致信用过度膨胀。同业业务运作模式不同于传统存贷款,表面上虽不直接影响信贷数量,但会对货币流通速度和信用总量产生直接影响。这种变化削弱了中央银行对货币、信贷的控制能力,容易导致信用总量的过度膨胀。

二是导致银行信用风险低估。具体有如下几种情况:其一,通过监管套利,大量银行信贷被转移出表外(或仍在表内,但转换成了同业投资)。由于这种转移在法律以及在实践操作上,都很难达到风险的完全隔离,这就意味着,有许多表外项目,银行不需要为其计提资本和拨备,但在风险曝露时,有可能由银行承担最终的责任;其二,经由同业套利业务的操作,部分信贷资金进入了原本被禁止的行业和领域。这些较高风险在银行资产负债表内没有得到充分的揭示。其三,通过同业套利的操作,将已经出现或即将出现风险的信贷资产转移出表外,以掩盖真实的不良资产状况。等等。

三是加剧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通过金融同业融入资金,然后再投向收益较高但期限较长的资产(债券或非标资产),是目前比较常见的加杠杆模式。在市场资金充裕、利率较低的环境下,银行可以通过滚转发行短期限的同业存单来维持这一交易结构,并获取利差收入。但如果市场资金面趋紧,融资利率快速上行,银行就面对两难选择:要么抛售资产,承担即期账面损失后完成去杠杆;要么继续持有资产,同时以更高的利率进行融资。后者会导致息差收入不断减少甚至为负,而且,如果在资产最后到期时,市场仍未改善,银行还会遭受本金的损失。不管哪种选择,随着市场资金趋紧,部分机构的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都会显著上升,并对金融市场整体预期和稳定性产生负面影响。

监管强化的深远影响

针对同业套利业务,从2009年起,监管部门就开始密集出台规范同业业务的监管政策;到2013年的“8号文”和2014年的“127”号文,同业业务的监管体系已逐步成型。但由于银行业务扩张冲动较大以及监管执行力度不够,并未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以来,根据中央“抑制资产泡沫”、“防范金融风险”的要求,同业套利业务再次成为金融整治的重

点。

货币政策从量、价两端入手,价格上通过抬升利率水平来消除套利空间,推动金融机构逐步消解存量业务;数量上则用MPA考核来约束和控制增量。银行监管方面,则通过对各种套利行为进行全方位自查与清理,并加大处罚力度,直接抬高金融机构的违规成本,打压套利动机。经过近三个季度的整治,已经取得明显的效果。

根据中国银监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截至2017年8月末,银行表内同业业务持续收缩,同业资产、同业负债分别较年初减少3.2万亿元和1.4万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13.8%和-1.6%。其中,股份制银行同业资产与年初相比降幅达45%。表外同业业务(同业理财)累计减少2.2万亿元,城商行和农商行的理财余额同比增速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40和90个

百分点。

从宏观数据上看,8月M2增速进一步回落至8.9%,延续了今年以来的低增长态势,已接近实体经济(名义GDP)的增长水平,意味着同业往来引发的货币创造受到了明显抑制。

总体上看,强监管已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因同业套利业务而形成的金融空转和过度杠杆问题正在有序去除。就目前情况判断,这一进程已过半,对银行的短期冲击也在逐步减弱。但从中长期看,监管强化对银行同业业务的发展方向影响深远,套利型业务空间显著缩小,但适应利率市场化和业务发展需要的合理的同业业务,未来仍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对此我们有如下一些判断。

一是同业业务回归本源。同业业务本质上是银行流动性管理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手段。传统存贷款业务因为市场敏感度低、流动性差,难以满足日益迫切的风险管理需要,金融机构必须要借助同业资产、负债的合理运用。从这点看,同业业务仍有很大的创新和发展潜力。此外,基于客户需求的一站式金融服务已成不可逆转的趋势,这意味着,金融机构之间在产品创新、交叉销售等领域的合作,同样有着广阔的前景。

二是同业套利业务的发展空间显著缩小。强监管并不是要否定所有的同业业务,而是要限制同业业务中涉及套利的那一部分。从目前看,在负债端过度使用同业负债、同业存单和同业理财来加杠杆,而在资产端对接各种特殊目的实体(各类机构的通道),是套利交易的主要模式。随着监管强化对同业负债的约束(同业负债占比不超过三分之一)和资产端对特殊目的实体投资的穿透,这部分业务的规模已出现明显萎缩。

需要强调的是,市场似乎更关注监管对同业业务中的某一类工具(如同业存单)的限制和影响。但事实上,同业资金来源的渠道不是问题,真正的问题是来自于这种渠道的资金规模是否合理(有无过度杠杆),以及获取这部分资金的目的(是用于套利交易还是用于流动性管理)。正因为此,我们认为,尽管套利业务规模会大幅萎缩,但某一类工具(如同业存单或特殊目的实体投资)的绝对规模并不一定会下降,尤其是同业存单,作为同业负债来源中透明度最高和流动性最好的一种工具,规模上仍有较大扩张空间。

三是同业业务贡献度下降,银行业务结构回归正常化。过去几年中,同业套利业务是银行同业业务收入,也是银行总收入的重要贡献来源。相当多的同业业务收入都体现为非利息收入,也是银行收入结构优化(即净息差收入下降,非息收入上升)的重要动力。在强监管背景下,我们预计,同业业务收入贡献度将明显下降,银行业非息收入高增长的势头也会出现逆转。部分高度依赖同业业务的中小银行,短期内会受到较大影响。不过,套利型业务的消退,将迫使银行将注意力回转到企业和零售客户,切实提高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从长期来看,这会更有利于银行业的稳健发展。(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载《21世纪经济报道》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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