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技术要求

2023-06-10

第一篇:装饰装修工程技术要求

精装修,装饰装修招标技术要求

装饰装修技术招标要求

1. 招标范围及界线 1.1. 此次工程招标的工作范围跟内容为用于招投标的精装图纸的设计说明、平、立、剖面图及节点详图等图纸上的内容及范围,材质表,材料清单,招投标清单及文件内容和招标过程中书面及答疑明确的内容,合同及附件中约定的内容等。 1.2. 精装修工程工作界面划分建议可以分为装饰总承包跟专业分包的形式进行,由总包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并聘请专业装修监理单位监督执行,以达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及资料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或邀标的形式竞标,建议参与招标的单位不少于实际施工单位的2倍且不少于三家(建议一个单元一个施工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有实力和保障的施工单位施工。各投标单应知道并了解现场各种情况并完全理解图纸、招投标要求等内容,并及时提出图纸中与现场施工可能出现的矛盾、错漏、欠缺的地方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应该考虑的安全文明施工等一切与工程施工相关的问题。 1.3. 在招投标完成之前甲方应该明确精装修进场时间跟阶段,(各个政府监管部门的验收环节的程序及各个验收环节是怎样推进跟完备的)按照规划验收要求弄清各个验收的程序及步骤,合理的安排精装修施工单位的介入进场时间,以及精装修的验收要求及办理精装修所应该需要的相关手续及程序,并告知招投标施工单位相应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在招投标之前完成现场的勘测及设计图纸疑问的提出,并应考虑施工进场时所需要的安全措施,临水临电,垂直运输,材料搬运,建渣清运,成品保护等涉及的施工条件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问题。 1.4. 明确土建及精装各个政府监管部门的验收流程及程序,对各个单元或标段的招标的同时合理考虑公共区域及配套物管用房等区域装修单位的确定及界限范围的划分以及进场时间的确定。 1.5. 在考虑到土建竣工验收及各政府监管部门的验收的前提下,着重考虑抹灰以给排水以及电气安装工程的界线划分及交接验收问题。

2. 精装修质量要求

2.1. 本工程要求施工质量达到优良标准,执行标准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50

2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1 统一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

2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中标单位必须承诺所有用于本项目工程的材料除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要求外,还必须达到相关建筑材料、建筑行业的规范要求。同时,本工程的保修期以业主收房为起始,并须按业主及甲方要求无条件地进行所有质量缺陷的维护工作。 2.2.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关于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案、质量和安全措施、劳动力和施工机具计划等)。 2.3. 中标单位的施工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中标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 2.4. 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许可文件。门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刨痕、锤印。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门窗的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2.5. 所有木质垫材及暗材均需要做三层防火漆处理,或采用阻燃板,与结构或后砌墙接触的面须用环保防腐材料做防腐处理。 2.6. 石材、人造石、瓷砖如采用专用的粘结剂进行施工,粘结剂必须通过材料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同时必须考虑粘结剂与石材、瓷砖之间的相容性。必须对墙、地面瓷砖石材进行详细的深化及排版,以显示切割、排版尺寸、纹理方向。 2.7. 木地板及木地板安装所用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木材的燃烧性级等级能和含水率、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安装平整扣条顺直,需所有钉头须嵌入并刷防锈漆,表面处理无工具之痕迹及不密合之离缝。 2.8. 吊顶隔墙工程所有使用的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相关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及产品检测报告。龙骨材质需尽量采用钢质龙骨,如需采用木龙骨材质必须经采用松木材质,并做防火、防腐处理。木材含水率不得高于12%,并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龙骨工程完毕后,应将各种穿墙洞口封堵严密后进行隐检工程检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9. 安装灯具、需在中龙骨或附加横撑上增加15厚阻燃板背板,重型灯具等应另设吊钩。检修口需做经甲方认可的边框。

2.10. 涂料工程的等级和产品的品牌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 2 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涂料工程基体或基层的含水率符合规范要求。涂料工程中采用的腻子应与基层、基体、底涂料和面涂料的性能相配套。腻子的塑性和易涂性应满足施工要求,干燥后应与基层或基体粘结牢固,无粉化、起皮、裂纹等现象。 2.11. 橱柜制作与安装所用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木材的燃烧性级等级能和含水花岗石的放射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橱柜安装预埋件或后置埋件的当数量、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橱柜的造型、尺寸、安装位置、制作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橱柜安装必须牢固,橱柜的抽屉和柜门应开关灵活、回位正确。

2.12. 防水涂料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基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松动、空鼓、起沙、开裂等缺陷,含水率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施工要求,地漏、套管、卫生洁具根部、阴阳角等部位,应先做防水附加层。厨房、阳台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出地面300mm;卫生间墙面的防水层满做。防水施工采用多遍成活,并做防水保护。防水工程完成后做闭水试验时间不低于48小时封水高度不低于规范要求。 2.13. 所有给水管均需试压完成且无渗漏,经监理及甲方确认后才予以隐蔽。给排水正常使用且满足验收及环保要求。

2.14. 所有配电线路材料符合规范要求安装规范到位符合验收要求,所有开关面板,插座安装高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安装牢固。电器、电料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2.15. 各种卫生管道安装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卫生器具的品种、规格、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各种卫生器具与台面、墙面、地面等接触部位均应采用硅酮胶或防水密封条密封。各种卫生器具安装验收合格后应采取适当的成品保护措施。

2.16. 施工技术要求需满足以上要求外必须满足国家级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及验收标准,所有的验收标准均以国家及地方的规范标准及法律法规作为依据,施工单位应建立相关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以达到交付要求. 3. 施工管理要求

3.1. 中标单位必须根据甲方提供图纸上的所有尺寸进行现场的实际勘测,如发现施工现场的尺寸与图纸不符之处应立即与甲方人员或是设计师联系、确认;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3.2. 中标单位在施工阶段必须派驻本项目工地项目经理及其他相关设计技术人员,并能结合甲方提供的建筑图和装修图以及概念草图进 3 行节点、大样、方案深化设计;及时指出图纸中和现场施工中可能出现的矛盾、错漏以及安全性、可操作性等问题。

3.3. 必须有合约内上报的,并经甲方认可的现场项目负责人常驻现场,如有更换必须按合同要求提出申请,在未经甲方批准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换。对不符合要求及擅离岗位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严重的可以责令更换。

3.4. 中标单位在进场后须服从授权单位及人员的管理,包括现场的材料运输、材料存放、临时水电的安排、成品保护、施工垃圾清理等工作,同时做到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并对其装修范围内自身的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负责。

3.5. 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甲方发送的业主变更单进行施工,施工前应认真审图,现场核对尺寸、标高,组织图纸交底汇审,编制施工方案报授权单位及人员审核,进行技术交底,坚持样板引路,重要工序的施工一定要先向授权单位及人员,报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6. 中标单位进场后,首先对各自接到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基准线、标高、结构、水、暖、电、预埋、预留进行核对,消防、弱电、门窗、等专业分包施工完毕后均应验收移交,移交后的成品保护、残损、丢失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3.7. 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并同时报验工程相关资料。如未经验收工序,自行进入下道工序,予以处罚并累加处罚。

3.8. 精装修总承包单位应明确知晓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范围跟内容,有责任跟义务及时的跟进和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质量、进度及成品保护等情况,并对分包单位是否达到总体进度跟质量跟甲方要求进行确认核实跟验收,甲方有权对总包单位监督不力进行相应处罚。 3.9. 精装修总承包单位应统一管理,对总包责任范围内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半成品保护、成品保护等负责。

3.10. 精装修总承包单位应准确及时的了解施工现场的公共进度及质量,积极协调各分包单位的相互配合工作,各专业分包单位应积极与相关单位配合协调,主动及时的向总包、甲方、及配合单位协调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协调一致以保证总体施工进度跟质量要求,如施工现场出现配合不当或分歧应积极向各自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汇报协调,如双方未能解决应会同总包及监理协调解决,甲方监督。 3.11. 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总包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甲方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半成品保护、成品保护、等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完成总包及监理单位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3.12. 精装修总包单位及各分包单位应在监理的监督检查下积极配 4 合监理单位的监督工作对监理单位提出的有关安全、质量、进度、半成品保护、成品保护等要求应及时回应并做好相关工作。

3.13. 精装修总包单位及各分包单位应熟知并理解图纸、招投标文件、合同等的全部内容、准确理解设计及项目要求,按要求完成责任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并承担合同内的全部责任跟义务。 4. 施工进度要求

4.1. 中标后3天内完成图纸的深化设计及相关答疑的处理;5天必须完成样品材料报审工作。

4.2. 中标单位的计划安排必须充分考虑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写切实可行的总体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并对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定期进行检讨。如因月实际进度无法按计划完成,甲方有权力暂扣当月部分额度进度款或暂缓当月进度款的支付。

4.3. 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准时参加监理例会及相关协调会,对无故不参加或未经甲方批准不参加各项工程会议,予以处罚。

4.4. 根据现场的精装进度情况准确制定甲供、甲指材料进场计划,并对其排产、到货起到监督作用。

4.5. 对于所有在精装工作范围内作业的各分包单位之间,包括与总承包的土建机电穿插施工、消防等,应积极、主动地协调工序衔接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其进度进行推动、促进、监督,使之不影响中标单位各个相关工序施工进度要求以及总体施工计划。 5. 质量控制要求

5.1. 装修工程自身质量控制的依据是设计施工图、合同文件中现行有关施工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同时为满足业主对本工程产品的质量要求及期望,将严格执行精装修技术质量要求的规范从而使装饰工程在使用性.、可靠性、耐久性、美观性、经济性等方面体现最佳。 5.2. 严格按规范、标准、设计要求施工,实行质量目标跟踪管理,关键部位设质量管理点,作为施工过程的“关键过程”,对有特殊要求的工序作为“特殊过程”制定作业指导书,进行班组技术交底,现场专兼职质检员随时做好跟踪检查。

5.3. 对于用于精装工程的成品和半成品必须严格控制其质量标准。基层材料,如水泥、砂、石、木龙骨、钢龙骨、型材等均要求是合格品,且有出厂合格证及检报告,尤其对龙骨的干燥度、防腐程度进行再次复核,堆放必须防潮;面层材料,如石材、面砖、铝合金属板、石膏板、板材、板皮、实木线条、石膏线条、油漆、涂料、装饰门及五金件等,均要求达到国家规范中一级品标准。 5.4. 对于精装工程的一些质量通病,必须单独编写通病的防治措施,并制定有效的监督制度进行克服,确保达到本工程要求的一致质量标准。所有使用的施工工艺必须严格按现行技术标准进行,甲方及监理 5 有权对有疑义的施工工艺进行测查及要求整改及返工。

5.5. 做好相关图纸及技术要求的交底工作,严格控制现场施工质量及保证图纸设计效果,在一切其他因素前提下以质量为首。积极配合授权单位及人员进行验收及抽查,如有质量问题立即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返工。

5.6. 中标单位有权利对其施工范围内的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工序进行质量监督,如发现不合格的施工工艺或产品,中标单位必须立即向相关专业公司指出并通知甲方及授权单位要求其进行修正。

5.7. 对于甲供材料的质量控制,中标单位必须配合授权单位及人员对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每批次进场的甲供材料质量情况进行现场的抽查工作。

5.8. 甲供材料厂家将向中标单位提供详细的文字操作说明或是现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指导,中标单位对供货材料的施工操作、材料配比、注意事项等明白无误后进行书面的签字确认,其后一切由于操作上或是材料配比的失误导致甲供材料无法达到其材料应有的质量标准,由此产生的工期和费用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5.9. 施工质量合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甲方质量要求的相关标准实施并验收,全部工程一次性通过政府验收,取得合格备案),并承诺符合合同及附件的各项要求。 6.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6.1. 投标单位必须在技术标中详尽地编写有针对性安全、文明管理方案。

6.2. 除需遵守自行的安全条款外,中标单位还应遵守总包单位的安全要求,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6.3. 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检查员,现场配备专用消防器材,灭火器按要求配置随时检查并消除安全隐患。 6.4. 定期组织内部的安全自检,并参加由总包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改正。

6.5. 对于由于不遵守安全条例,不服从授权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而出现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工期拖延,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6.6. 中标单位必须有针对性地对现场施工的用电安全、机械伤害、消防、高楼物件坠落等较为常见的安全隐患编写详细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求。

6.7. 建筑垃圾清理方面:精装修区域内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可由分包单位清理至总包指定地点,随手清理及每日下班前清理一次,并且做到定期的外运。同时,甲方及授权单位将对现场精装范围内的垃圾清扫情况进行检查,对垃圾清理不到位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罚款处理。

6 7.成品保护要求

7.1. 精装修施工工期紧张,工程量大,劳动力集中,场地有限,为避免出现破坏成品,影响工程质量及因返工造成工期拖延的情况,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考虑施工半成品保护及成品保护。

7.2. 考虑多个施工单位诸如水电施工作业、安装、消防、等穿插施工成品保护的管理各个分包单位一定要明确责任跟义务及时做好自身半成品及成品保护的同时,配合及提醒配合单位的半成品及成品保护工作。

7.3. 针对成品保护问题,必须明确人员的投入程度以及具体人员安排,责任到人,成立成保小组、奖罚措施等。

7.4. 有针对性地对不同的部位、不同程序诸如石材瓷砖工程、木饰面、吊顶工程、玻璃工程、特殊材料等编写专项的成品保护项目。 8. 样板先行先试要求

8.1. 中标人在施工中必须遵守招标人制订的“样板先行”制度,样板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开展,每道工序样板未通过甲方和监理单位确认就大面积施工,不给予承认工程量,同时予以处罚。 8.2. 甲指乙供材料、乙供材料的材料、色板、尺寸的报样、封样,并按封样样品供货。

8.3. 施工工艺做法、工艺质量水准均须现场做小面积的样板,在得到甲方及授权单位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8.4. 中标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经验对图纸做法的可操作性、安全性、美观性进行合理化建议。

9. 材料的管理要求 9.1. 甲供材料的管理

9.1.1 供货合同由甲方负责与供货商签定,合同文本中有关材料品牌、型号、规格、材质等资料可由供货商提供给中标单位以作为中标单位验收材料的依据。

9.1.2 投标单位依据甲方提供的图纸,装修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预先统计出自己负责范围内所用甲供材料的数量及进场时间计划表,并上报甲方,且须甲方认可。

9.1.3 甲方有权利核对各中标单位的甲供装饰材料申请用量及供货时间计划协调调整。

9.1.4 中标单位须汇同甲方及授权单位等相关人员在货物到达指定的接收地点当日进行验收,遇有不合规格、规范要求的,立即通知指定分包商安排替换,并由中标单位对合格货物进行签收。经中标单位验收及测试合格后,中标单位须对货物的数量及质量负责,并承担此后因任何数量及质量问题引起的费用增加。

7 9.1.5 对超出核定用量的申请,甲方将不予确认,由各中标单位通过甲方自行向供货商订购。

9.1.6 中标单位须负责甲供材料由指定供货商运至工地仓储点落货后的卸货、仓储、保管及从工地仓储地点至安装点的一次或多次搬运。 9.2 乙供装饰材料管理

9.2.1 所有材料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片、图纸、草图以及要求进行报样,在得到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大面积的施工。 9.2.2 天然大理石的采购必须制定专人重点负责,对于量较大的石材品种的采购必须由大型专业的石材厂商提供,并通知业主方代表到厂确认石材储备量及加工计划,并进行封样。

9.2.3 天然大理石加工到场后必须进行石材预铺工作,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9.2.4 由各中标单位按设计图纸要求、变更要求自行采购或定做,但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要求送样报审,经甲方及授权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采购定货。材料进场前,中标单位需提供相关材料的资料及检测报告,并办理相应的报验手续。材料质量由中标单位全权负责,甲方及授权单位只核对是否与封样产品一致,若由于材料原因导施工质量无法达标由此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9.2.5 按照甲方及设计要求进行材料送审工作,并严格按封样样品进行今后材料采购工作。所有材料必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并按甲方、授权单位要求进行国家相关规范进行产品复测。在甲方同意下,授权单位有权随时对现场材料提出相关检测要求。所有材料必须保证在施工期至保修期之内有足够的备货,如因无备货造成材料的更换及其他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

9.2.6 按照甲方要求的施工进度进行材料采购及施工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合同相关条款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完成,甲方有权对不按合约条款及不遵照进度要求施工的中标单位进行处罚。 10. 室内环境控制方面

10.1. 投标单位所施工的区域必须通过有资质的环保检测单位的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有任何一项达不到国家现行室内环境标准的规定要求,则视为不合格产品,不给予验收及结算。

10.2. 投标单位对其选用的装修材料进行严格的环保控制,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提供有效、准确的环境污染物检测报告及放射性参数检测报告,保证所用材料均能达到环保要求。

10.3. 住宅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GB-50327-2001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设计、施工应选用低毒性、 8 低污染的装饰装修材料。 11 工程移交以及返修的管理

11.1. 整个精装工作的验收以国家相关部门、监理、甲方、物业三方验收物业接管作为最后验收标准。

11.2. 在工程竣工后和甲方签订保修合同,并制定保修计划,并报甲方批准,工程质量的保修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11.3. 中标单位在下列情况将在工程交工后第一个雨季,在工程交工一周年时,物业有要求时及其它特殊情况时主动上门回访 11.4. 对于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按照甲方质量标准和甲方要求的时间期限内完成整改。若中标单位的整改标准或是整改时限被认为是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利要求其它单位进行整改工作,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精装单位承担。

第二篇:精装修招标技术要求

一、工程招标范围及界面划分

1、甲方用于招投标的精装图纸中的设计说明、图例、物料表、设备表、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节点详图等为精装修的工作内容,以及招标过程中书面及答疑会明确的工作范围。

2、精装修工程工作界面划分表的所有负责内容,各投标单位应及时提出图纸中与现场施工可能出现的矛盾、错漏及安全性、可操作性、可预见性等问题。

3、在招投标完成之前完成现场测量及设计图纸疑问的提出。在招投标结束后的技术变更甲方视情况有权不予采用,因未提出问题而产生的费用将由中标单位负责。

4、甲方有权根据现场精装修所需对一些材料做法进行变更或增减工程项目,中标单位不得以价格未明确为由拖延或拒绝施工。

5、图示范围的电梯轿箱临时保护工作及精装工作。

6、机电管线、灯具、面板开关等配合开孔工作,艺术灯具所需预埋构件及安装配合工作。

二、工期

1、计划施工时间为:

公共区域精装修开始时间为

日,完成时间为

日,总工期为

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已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甲方有权利根据现场的实际施工进度要求中标单位提前或推迟进场施工时间,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拒绝甲方指定的进场施工时间要求。

三、精装修技术要求

1、总则

中标单位的施工质量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未详尽说明之处,中标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

本工程要求施工质量达到优良标准,执行标准按《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527-200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J300-88 )、≤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T6016-97)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同时,本工程的保修期以业主收房为起始,并须按业主要求无条件地进行所有质量缺陷的维护工作。

中标单位必须承诺所有用于本项目工程的材料除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要求外,还必须达到相关建筑材料、建筑行业的规范要求。

所有木质垫材及暗材均需要做三层防火漆处理,与结构或后砌墙接触的面须用环保防腐材料做防腐处理。 所有钉头须先打扁钉入嵌填油灰,并刷防锈漆,表面处理无工具之痕迹及不密合之离缝,均须经授权单位及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隐蔽工作。

装修范围内不同材质拼缝的基层须进行防裂处理,避免装修面产生裂缝。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关于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一份(含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案、质量和安全措施、劳动力和施工机具计划等)。

2、现场管理及照管方面

a.中标单位必须根据甲方提供图纸上的所有尺寸进行现场的实际勘测,如发现施工现场的尺寸与图纸不符之处应立即与甲方人员或是设计师联系、确认;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b.中标单位在施工阶段必须派驻本项目工地一名设计人员二名技术人员,结合甲方提供的建筑图和装修图以及概念草图进行节点、大样、方案深化设计;并及时指出图纸中和现场施工中可能出现的矛盾、错漏以及安全性、可操作性等问题。

c.必须有合约内上报的,并经甲方认可的现场项目负责人常驻现场,如有更换必须提前10天提出申请,在未经甲方批准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换,离开现场1天以上须经甲方批准。对不符合要求及擅离岗位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严重的可以责令更换。

d.中标单位在进场后须服从授权单位及人员的管理,包括现场的材料运输、材料存放、临时水电的安排、成品保护、施工垃圾清理等工作,同时做到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并对其装修范围内自身的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负责。 e.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甲方发送的业主变更单进行施工,施工前应认真审图,现场核对尺寸、标高,组织图纸交底汇审,编制施工方案报授权单位及人员审核,进行技术交底,坚持样板引路,重要工序的施工一定要先向授权单位及人员,报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f.中标单位进场后,首先对各自接到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基准线、标高、结构、水、暖、电、预埋、预留进行核对,消防、弱电、门窗、等专业分包施工完毕后均应验收移交,移交后的成品保护、残损、丢失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g、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从周一至周日早上9点至18点必须在岗,如果有事需要离开1小时以上4小时以下必须向负责工程师请假,如果需要离开4小时以上必须向工程师和工程经理请假,未经同意私自离岗,项目经理罚款5000元/次,其他管理人员3000元/次。

h、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并同时报验工程相关资料。如未经验收工序,自行进入下道工序,第一次处罚10000元,第二次处罚20000元,三次及三次以上按30000元/次累计处罚。

3、施工进度控制 a.主要施工节点要求:中标后5天内完成图纸的深化设计;7天必须完成样品材料报审工作。

b.中标单位的计划安排必须充分考虑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写切实可行的总体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并对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定期进行检讨。如因月实际进度无法按计划完成,甲方有权力暂扣当月部分额度进度款或暂缓当月进度款的支付。

c.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准时参加监理例会及相关协调会,对无故不参加或未经甲方批准不参加各项工程会议,罚款3000元/次。

d.根据现场的精装进度情况准确制定甲供、甲指材料进场计划,并对其排产、到货起到监督作用。

e.对于所有在精装工作范围内作业的各分包单位之间,包括与总承包的土建机电穿插施工、消防等,应积极、主动地协调工序衔接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其进度进行推动、促进、监督,使之不影响中标单位各个相关工序施工进度要求以及总体施工计划。

4、质量控制

a.装修工程自身质量控制的依据是设计施工图、合同文件中现行有关施工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同时为满足业主对本工程产品的质量要求及期望,将严格执行<< 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规范>>及<<甲方制定的精装修工程管理规程>>。从而使装饰工程在使用性.、可靠性、耐久性、美观性、经济性等方面体现最佳。

b.严格按规范、标准、设计要求施工,实行质量目标跟踪管理,关键部位设质量管理点,作为施工过程的“关键过程”,对有特殊要求的工序作为“特殊过程”制定作业指导书,进行班组技术交底,现场专兼职质检员随时做好跟踪检查。

c.对于用于精装工程的成品和半成品必须严格控制其质量标准。基层材料,如水泥、砂、石、木龙骨、钢龙骨、型材等均要求是合格品,且有出厂合格证及检报告,尤其对龙骨的干燥度、防腐程度进行再次复核,堆放必须防潮;面层材料,如石材、面砖、铝合金属板、石膏板、板材、板皮、实木线条、石膏线条、油漆、涂料、装饰门及五金件等,均要求达到国家规范中一级品标准。

d.对于精装工程的一些质量通病,必须单独编写通病的防治措施,并制定有效的监督制度进行克服,确保达到本工程要求的一致质量标准。所有使用的施工工艺必须严格按现行技术标准进行,甲方及监理有权对有疑义的施工工艺进行测查及要求整改及返工。

e.做好相关图纸及技术要求的交底工作,严格控制现场施工质量及保证图纸设计效果,在一切其他因素前提下以质量为首。积极配合授权单位及人员进行验收及抽查,如有质量问题立即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返工。 f.中标单位有权利对其施工范围内的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工序进行质量监督,如发现不合格的施工工艺或产品,中标单位必须立即向相关专业公司指出并通知甲方及授权单位要求其进行修正。

g.对于甲供材料的质量控制,中标单位必须配合授权单位及人员对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每批次进场的甲供材料质量情况进行现场的抽查工作。

h.甲供材料厂家将向中标单位提供详细的文字操作说明或是现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指导,中标单位对供货材料的施工操作、材料配比、注意事项等明白无误后进行书面的签字确认,其后一切由于操作上或是材料配比的失误导致甲供材料无法达到其材料应有的质量标准,由此产生的工期和费用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I、施工质量合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世茂集团及旅游地产相关标准实施并验收,全部工程一次性通过政府验收,取得合格备案),并承诺符合世茂集团及旅游地产相关标准(附件二至附件五)的各项要求。

5、安全文明施工

a.投标单位必须在技术标中详尽地编写有针对性安全、文明管理方案。

b.除需遵守自行的安全条款外,中标单位还应遵守总包单位的安全要求,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c.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检查员,现场配备专用消防器材,随时检查并消除安全隐患。

d.定期组织内部的安全自检,并参加由总包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改正。

e.对于由于不遵守安全条例,不服从授权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而出现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工期拖延,一切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f.中标单位必须有针对性地对现场施工的用电安全、机械伤害、消防、高楼物件坠落等较为常见的安全隐患编写详细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求。

g.建筑垃圾清理方面:精装修区域内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一律由中标单位清理至总包指定地点,随手清理及每日下班前清理一次,并且做到定期的外运。同时,甲方及授权单位将对现场精装范围内的垃圾清扫情况进行检查,对垃圾清理不到位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罚款处理。

成保方面

本项目精装修施工工期紧张,工程量大,劳动力集中,为避免出现破坏成品,影响工程质量及因返工造成工期拖延的情况,投标单位必须认真考虑施工成品保护,在投交的技术标中关于成保问题管理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a.考虑多个施工单位诸如水电施工作业、土建总包、消防、等穿插施工成品保护的管理事宜; b.针对成品保护问题,必须明确人员的投入程度以及具体人员安排,责任到人,成立成保小组、奖罚措施等。

c.有针对性地对不同的部位、不同程序诸如石材瓷砖工程、木饰面、吊顶工程、玻璃工程、特殊材料等编写专项的成品保护项目。 样板先行原则:

中标人在施工中必须遵守招标人制订的“样板先行”制度,样板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开展,每道工序样板未通过甲方和监理单位确认就大面积施工,不给予承认工程量,同时罚款1万/次。

1、甲指乙供材料、乙供材料的材料、色板、尺寸的报样、封样,并按封样样品供货。

2、施工工艺做法、工艺质量水准均须现场做小面积的样板,在得到甲方及授权单位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3、中标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经验对图纸做法的可操作性、安全性、美观性进行合理化建议。

四、材料的管理原则

1、甲供材料的管理原则

a.供货合同由甲方负责与供货商签定,合同文本中有关材料品牌、型号、规格、材质等资料可由供货商提供给中标单位以作为中标单位验收材料的依据。 b.投标单位依据甲方提供的图纸,装修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预先统计出自己负责范围内所用甲供材料的数量及进场时间计划表,并上报甲方,且须甲方认可。 c.甲方有权利核对各中标单位的甲供装饰材料申请用量及供货时间计划,并进行修改。

d.中标单位须汇同甲方及授权单位等相关人员在货物到达指定的接收地点当日进行验收,遇有不合规格、规范要求的,立即通知指定分包商安排替换,并由中标单位对合格货物进行签收。这些货物经中标单位验收及测试合格后,中标单位须对货物的数量及质量负责,并承担此后因任何数量及质量问题引起的费用增加。 c.对超出核定用量的申请,甲方将不予确认,由各中标单位通过甲方自行向供货商订购。

d.中标单位须负责甲供材料由指定供货商运至工地仓储点落货后的卸货、仓储、保管及从工地仓储地点至安装点的一次或多次搬运。

2、乙供装饰材料管理规定

a.所有材料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片、图纸、草图以及要求进行报样,在得到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大面积的施工。 b.天然大理石的采购必须制定专人重点负责,对于量较大的石材品种的采购必须由大型专业的石材厂商提供,并通知业主方代表到厂确认石材储备量及加工计划,并进行封样。

c.天然大理石加工到场后必须进行石材预铺工作,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d.由各中标单位按设计图纸要求、变更要求自行采购或定做,但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要求送样报审,经甲方及授权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采购定货。材料进场前,中标单位需提供相关材料的资料及检测报告,并办理相应的报验手续。材料质量由中标单位全权负责,甲方及授权单位只核对是否与封样产品一致,若由于材料原因导施工质量无法达标由此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e.按照甲方及设计要求进行材料送审工作,并严格按封样样品进行今后材料采购工作。所有材料必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并按甲方、授权单位要求进行国家相关规范进行产品复测。在甲方同意下,授权单位有权随时对现场材料提出相关检测要求。所有材料必须保证在施工期至保修期之内有足够的备货,如因无备货造成材料的更换及其他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

f.按照甲方要求的施工进度进行材料采购及施工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合同相关条款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完成,甲方有权对不按合约条款及不遵照进度要求施工的中标单位进行处罚。

3、室内环境控制方面

1、投标单位所施工的区域必须通过有资质的环保检测单位的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有任何一项达不到国家现行室内环境标准的规定要求,则视为不合格产品,不给予验收及结算。

2、投标单位对其选用的装修材料进行严格的环保控制,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提供有效、准确的环境污染物检测报告及放射性参数检测报告,保证所用材料均能达到环保要求。

3、住宅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GB-50327-2001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设计、施工应选用低毒性、低污染的装饰装修材料。

五、施工技术要求

1、石材及瓷砖工程

1、必须出具所供石材瓷砖的产品合格证及产品检测报告。进口石材必须提供在工程期内有时效的备案证明,并必须有保证工程总需求量的备货。

2、所有石材的品种、规格、级别、形状、光洁度、平整度、颜色和图案必须符合甲方及设计的要求,必须保证同一可见面的色泽和花纹均匀一致,无明显色差,表面应平整,边缘整齐,棱角不得有损坏。对有需要的纹路、花色拼接的石材还要保证纹路花色的连续性。

3、地面用石材背面应背胶防护,其余五面涂刷进口石材防护剂,墙面用石材应在六面涂刷进口石材防护剂。

4、如石材从出货到现场直至开发商向业主承诺的房屋保修期内出现非外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

5、石材、瓷砖到现场后,由中标单位、甲方、授权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中标单位收货,直至开发商向业主承诺的房屋保修期内,如石材出现尺寸误差或因保存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破损等问题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6、必须对墙、地面瓷砖石材进行详细的深化及排版,以显示切割、排版尺寸、纹理方向。

石材干挂件、龙骨、固定螺栓等均需采用低碳钢材,并进行热浸镀锌处理。该要求同样适用与干挂或挂贴工艺施工的其他饰面安装。

7、铺贴与基层的地面石材及瓷砖必须采用专用的粘结剂进行施工,粘结剂必须通过材料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同时必须考虑粘结剂与石材、瓷砖之间的相容性。

8、石材及瓷砖工程必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在最终验收之前的所有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地面石材在最终验收前必须做石材养护及晶面处理。

2、吊顶隔墙工程

1、所有使用的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相关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及产品检测报告。

2、龙骨材质如无设计明确要求的均需尽量采用钢质龙骨。如需采用木龙骨材质必须经甲方及授权单位同意,木龙骨无特殊要求的均应采用松木材质,并做防火、防腐处理。木材含水率不得高于12%,并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

3、各种材料进场后,宜在室内防潮存放,并注意堆放、保管和搬运时,防止受潮、变形和碰损。轻钢构件扭曲变形,必须矫正后方可使用。

4、根据吊顶的设计标高必须在四周墙上弹线,弹线应清楚,位置准确,其水平允许偏差±5mm内。

5、安装灯具、风口的附加龙骨,在顶棚设置灯具、通风口时,根据灯具、风口的重量大小,决定固定方法,轻型的可固定在中龙骨或附加横撑上,稍重的可吊在主龙骨或附加主龙骨上。重型灯具不得与吊顶龙骨连结,应另设吊钩。检修口需做经甲方认可的边框。

6、龙骨工程完毕后,应将各种穿墙洞口封堵严密后进行隐检工程检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罩面板安装前,需对板材进行检查,如颜色图案不一,有缺楞掉角以及明显裂纹的应挑出另行处理。

8、吊顶骨架及罩面板安装时,应注意保护顶棚内各种管线,轻钢龙骨不得固定在通风管道及其它设备上。

3、涂料工程

1、涂料工程的等级和产品的品牌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涂料工程基体或基层的含水率:混凝土和抹灰表面施涂溶剂型涂料时,不得大于8%;施涂水性和乳液涂料时,不得大于10%;木制品,不得大于12%。为满足施工条件,必需对基层做好的适当的处理工作。

2、有水部位应采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腻子。

3、建筑物中的细木制品或金属构件制品,如由工厂制作,其涂料应在生产制作阶段施涂,最后一遍涂料宜在安装后施涂。如在现场制作组装,组装前应先施涂一遍底子油(干性油、防锈涂料),安装后再施涂涂料。

4、涂料工程所用涂料和半成品(包括施涂现场配制的),均应有品名、种类、颜色、制作时间、贮存有效期、使用说明和产品合格证。

5、涂料工程中采用的腻子应与基层、基体、底涂料和面涂料的性能相配套。腻子的塑性和易涂性应满足施工要求,干燥后应与基层或基体粘结牢固,无粉化、起皮、裂纹等现象。

6、涂料通常由四层做法组成,即两遍基底两遍饰面处理。其他饰面制品及特殊要求的需按设计要求的效果合理的进行。

7、所有饰面涂料处理必须满足防裂及防火、防腐等要求。饰面表面及阳角必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4、其他工程

1、所有使用材料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甲方要求、国家相关规范及地方规定,并提交相关合格及检测报告。

2、所有使用的施工工艺必须严格按现行技术标准进行,甲方及授权单位有权对有疑义的施工工艺进行测查及要求整改及返工。

3、必须严格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4、中标单位应在进场后十天内完成所负责施工范围的机电图纸深化设计工作及相关机电材料报审工作(材料报审包括样品及检验资料等)。

5、所有精装建筑垃圾的清运。

6、所有给水管均需试压完成且无渗漏,经监理及甲方确认后才予以隐蔽。

7、所有开关面板,插座安装高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安装牢固;

六、工程移交以及返修的管理

1、整个精装工作的验收以工程、销售、综合管理部三方验收物业接管作为最后验收标准。

2、工程质量的保修期以物业接管之日起计收后三年。

3、在工程竣工后七天内和甲方签订保修合同,并制定保修计划,并报甲方批准。

4、中标单位在下列情况将主动上门回访: (1)在工程交工后第一个雨季 (2)在工程交工一周年时 (3)物业有要求时

5、对于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按照甲方质量标准和甲方要求的时间期限内完成整改。若中标单位的整改标准或是整改时限被认为是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利要求其它单位进行整改工作,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精装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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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总部基地装修技术要求

深圳天安智慧园区运营有限公司

重庆天安数码城·总部基地

装修技术要求

一、土建及给排水部分

1、严禁在承重结构和外墙上面凿槽、穿孔;

2、卫生间墙内有暗装给水管道,在装修的时候应该注意不要在墙上任意打孔或凿槽;

3、在装修过程中,为了减少结构不必要的荷载,降低建筑的主体自重,务必选用轻质墙体材料,不要使用粘土砖。考虑到防火要求尽量少用木结构的墙体,使用木材易燃装饰材料时必须涂刷防火涂料。

4、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严禁破坏通风道的完整性和改变其结构。

5、严禁破坏建筑主体的外墙面,包括改变阳台的建筑功能,严禁在外墙上安装空调主机,防盗网应该装在房间内部、不改变外墙窗户大小和玻璃颜色。

6、不准擅自在给排水管、消防管道上开口接管。

7、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严禁将管道井房门封堵,以便日后的维修,管理。

8、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应当注意留有清扫口和地漏,切勿将检查口和地面清扫口封死。

9、卫生间改造必须做防水层和48小时渗漏试验,需经业主检查合格后方可允许施工队做后续施工。

10、在装修吊顶过程中,必须预留排污管和存水弯的维修检查口。

11、在装修过程中,业主如要求改造卫生间就必须安装带有存水弯的卫生洁具,并向园区运营服务中心提供给排水管道的布置图,由物业公司备案,以便日后的管理维修。

二、电气部分

1、装修前需将电气施工图纸交物业公司园区运营服务中心审批。

2、业主用电申请容量需以本大厦提供的电源容量为标准,如需增加负荷的,需报物业公司审批;为确保日后运行安全及管理,更换线路及电源总开关的由物业公司统一有偿施工。

3、在装修期间对本单元内隐蔽线管及配电箱移动位置的必须报物业公司审批,并经物业公司有关人员现场查看同意后方可施工。

4、在装修期间凡涉及单元外电源供电线路的,必须报物业公司审批。

5、严禁利用公共照明电源做单元内施工电源。

6、在电源电缆出入口处,应留有检修口。

7、严格按照有关电气施工安全标准施工。

三、消防及空调系统

消防系统

1、各大厦公共部分及各单元内均已安装了消防报警监控元件,如烟感探测器、消防广播、模块、消火栓、喷淋等,为保证消防系统的稳定性,原则上业主不得随意改动。

2、业主/租户如因装修设计等原因确需改动消防系统的,应提前将设计图和消防批文报政府消防部门批准,并将获批准的文件一式两份送物业公司审核,其中包括以下资料: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设计图纸及说明、主要材料材质单,材料合格证等。

3、为保障日后消火栓的管理与测试,消火栓移位必须由物业公司统一有偿施工。

4、施工中消火栓及喷淋管道的焊接应由持证专业人员操作,管道接口焊接符合标准需要检验,管道应作防腐处理。

5、施工中电气部分的电线接头应锡焊连接,并作好绝缘处理;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5.2.7条在建筑物的顶棚内必须采用金属线管穿线,电线必须采用合格产品(信号总线应采用双绞线),截面不得低于2.5平方毫米,线路至消火栓箱体应穿金属软管,接线正确;线路绝缘电阻符合要求,暗敷线路施工时应有园区运营服务中心运行人员现场进行监管。

6、业主单元内消火栓管道和喷淋管道施工完毕后与主管道接口时,应向园区运营服务中心交纳一定数量的水量损失费,并提前通知大厦消防值班人员,以避免影响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7、管道接口完毕后,业主、施工单位应配合消防值班人员对管道进行试压,且接口处应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8、消防值班人员在对管道放水试压时,应采取积极措施,消除系统因非火警报警对其他业主的影响。

9、喷淋系统的试水管应安装在排水顺畅的地方,严禁私放消防水。

10、业主单元内如需加装消防系统元件,应选用与大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同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器、消防警铃、广播等产品;其安装调试由专业公司人员施工,加装的点数不得超出系统允许值,以保证大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可靠性和兼容性。

11、本大厦各单元内均配有内含电话、网络、园区闭路电视接口的综合配线箱,用户装修时若需取消或移动配线箱,应与园区运营服务中心及清华天安公司联系,清华天安公司将安排人员免费上门指导,如擅自改动造成的后果由业主自负。

12、 工程完工后,业主应及时联系政府消防部门及物业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验收中发现不合格项,立即整改直至合格。

四、空调系统

1、业主在安装空调前应到园区运营服务中心办理空调安装手续,严格按图施工,做好防震防风处理措施。

2、需按照园区运营服务中心指定位置安装空调主机,乙方安装之分体空调室外机规格大小及数量不得超出原预留位置之大小和数量,乙方应在空调选购前咨询园区运营服务中心或现场确定预留位置的情况;空调主机安装应牢固、减振、可靠、安全;噪音、环保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单元内空调冷凝水排放不得排放到室外,须由土建装修施工单位敷设Φ25封闭管道排放到机房原设计的排水管内,并做好防水保温处理。

特别提示:

楼宇在设计单户型空调机房时,为倡导国家节能减排号召,物业使用人在对空调选型时因充分考虑到现场实际情况,并要求空调公司现场进行查看。因前期有个别单位采用的分体机等系统,导致在使用中出现的空调不制冷等问题;园区运营服务中心建议各使用人优先考虑变频式多联机空调系统。如因使用人自行选择的空调类型导致使用时出现的各种问题,将由使用人及空调单位自行承担。

五、园区装修指引

为了增强装修管理的公开化、透明度,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租户和施工单位的利益,让广大业主、租户及施工单位对园区装修管理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保障各大厦外观美观,使物业保值升值,园区运营服务中心制定如下装修指引,请广大业主、租户及施工单位周知。

1、装修手续的办理:

单元内进行整体装修、改造、格局调整、粉刷、翻新等,均应到园区运营服务中心办理装修手续;顾客到园区运营服务中心办理装修手续之前须将装修图纸报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取得消防审核意见书,之后持消防审核意见书、装修单位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装修图纸至园区运营服务中心办理装修手续。

2、消防施工单位的选择:

由于园区消防设施系专业公司设计、选型、施工及维护,为了避免单元内消防工程与大厦主体消防工程维保责任界定不清,杜绝发生园区消防隐患,建议尽量选择园区运营服务中心提供的专业消防单位(即原设计、施工单位);但上述建议的消防施工单位不具有强制性,顾客可以自行选择任何具有合格资质的消防公司,施工须达到验收标准(即

单元内消防分系统必须接入大厦主系统,且为点对点的对应,消防地址码必须变更为实际使用人)。

3、装修施工噪音和装修异味的管理:

为了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园区业主的共同利益,各单元装修须使用环保材料,油漆或粉尘施工时应当关闭门窗,不得将异味扩散到其他单元。

4、关于公共通道、消防前室的占用问题:

各楼层走廊、消防前室是业主房产证红线图以外部分,具有观景、通风、采光、消防疏散、日常物业管理等功能,从法律性质上讲,这些走廊是属于公共部分,不允许占用。

对于个别购买了整层的业主因特殊需要而占用走廊的,园区运营服务中心要求:第

一、占用用途不得影响楼宇功能发挥和物业外观;第

二、占用走道必须先取得消防主管部门的审核同意;第

三、占用走道还须事先取得其他有利益关系的相邻业主的书面同意。在满足上述前提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小区有关占用公共场地的管理规定,办理公共场地占用手续。

5、关于阳台、露台的装修规定:

阳台、露台不得改变原使用功能,不得在阳台或露台上进行分隔、搭建等装修工程,不得放置有影响外观的物品或堆放大量物品及做仓库用;业主如果在阳台露台放置盆栽花草植物,放置时须考虑防风安全;放置假山,不得超出楼板设计承重标准。

6、关于消防施工停水申请及消防栓移位的问题:

顾客单元内因消防施工停消防水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消火栓一般不允许移位,如须停消防水或消火栓移位,须由顾客提供书面申请给园区运营服务中心,消防施工停水每次收取水损费400元,消火栓移位原则上由园区运营服务中心统一施工。

7、关于配电箱移位的问题:

单元配电箱如果确需移位,须由顾客提供书面申请给园区运营服务中心,配电箱移位原则上由园区运营服务中心统一安排施工。

8、关于用电增容的问题:

业主单元如果有需要增加用电容量的,请与园区运营服务中心联系。经现场确定有增容条件的,园区运营服务中心将协助业主办理增容手续,增容涉及到电缆施工的,为了保障整个大厦的用电安全,须由园区运营服务中心进行施工。

9、其他应注意事项:

(1)、施工现场须按1个/50平方米配备ABC型干粉灭火器,施工现场不得吸烟,做

饭;

(2)、施工单位进场后,首先须先做好管井及洗手间的防水,之后方可进行其它施工,以防用水时流到下面单元。

(3)、施工人员出入大厦时必须佩带证件,无证人员不得在现场施工,证件不得转借他人使用;需要夜间施工的应到园区运营服务中心申请登记,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所施工的单元。

(4)、所有装修材料必须走货梯,严禁用客梯运装修材料。

(5)、在装修过程中,严禁将管道井门堵死,以便日后抄表、维修及管理,阳台、洗手间需留有清扫口和地漏,检查口、地漏清扫口不得封堵。

(6)、不得破坏楼宇承重结构部分,不得在承重墙、梁、柱上开孔,不得改变楼宇外观。

10、装修验收办理:

装修完工并取得消防主管部门的消防验收意见书后,顾客持消防验收意见书向园区运营服务中心申请验收,园区运营服务中心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验收标准主要有:第一,装修未破坏大厦外观和楼宇结构;第二,装修未对相邻造成损害;第三,单元内消防分系统必须接入大厦主系统,消防地址码必须变更为实际使用人;第四,单元内水电装修符合技术规范。

11、对违章现象的处理程序和处理措施:

装修施工人员如果有违章装修行为,园区运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现场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的,将暂扣施工人员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并请该施工人员离场,请施工单位负责人及违规施工人员到园区运营服务中心办公室配合处理;园区运营服务中心将根据违规情况,进行教育、要求写保证书、收取违约金,暂停施工等处理措施。

特别提示:为了提高效率,从装修申请之日起,装修期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最长不得超出六个月。装修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须向园区运营服务中心申请验收;逾期园区运营服务中心将采取相应的督促措施。

签收人签字(企业盖章):

深圳天安智慧园区运营有限公司

重庆分公司

第四篇:机房设计——机房装修工程(机房装修的基体要求)

包括:天花吊顶、活动地板、墙面、隔断、门、保温层等。 ▲ 天花吊顶:

机房棚顶装修宜采用吊顶方式。机房内吊顶的主要作用是,在吊顶以上到顶棚的空间做为机房静压回风风库、可布置通风管道;安装固定照明灯具、走线、各类风口、自动灭火探测器;防止灰尘下落等等。机房应选择金属铝天花,具有质轻、防火、防潮、吸音、不起尘、不吸尘等性能。

▲ 活动地板:

机房地面应铺设抗静电活动地板。活动地板具有可拆卸的特点,因此,所有设备的导线电缆的连接、管道的连接及检修更换都很方便。活动地板下空间可作为静压送风风库,通过气流风口活动地板将机房空调送出的冷风送入室内及发热设备的机柜内,由于气流风口地板与一般活动地板的可互换性,因此可自由调节机房内气流的分布。活动地板下的地表面一般需进行净化、保温、防潮、防漏处理。 ▲ 墙面:

机房内墙装修的目的是保护墙体结构,保证室内使用条件,创造一个舒适、美观而整洁的环境。内墙的装饰效果是由质感、线条和色彩三个因素构成。目前,在机房墙面装饰中最常见的是贴墙材料有铝塑板、彩钢板等,其特点是表面平整、气密性好、易清洁、不起尘、不变形。墙体饰面基层应做防潮、屏蔽、保温隔热处理。

▲ 隔断:

机房按照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的具体要求设置不同的功能分区,采用隔断墙将大的机房空间分隔成较小的功能区域。隔断墙要既轻又薄,还能隔音、隔热,要求具有通透效果,一般采用钢化玻璃隔断。

▲ 门:

机房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二个,并宜设于机房的两端,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动关闭,因此机房外门多采用防火防盗门,机房内门一般采用玻璃门,这样既保证机房安全,又保证机房内有通透、明亮的效果。

▲ 保温层:

高档机房一般要求在天花顶部、地面、墙板内(铝塑板、彩钢板)贴保温棉。

设计单位:广州莱安智能化系统开发有限公司

网站:http://.cn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建中路5号天河软件园海天楼3A06

用户服务中心:Tel:020-8557461885574628855746388569880585698850

联系人:周先生:13922289957

欢迎来电索取详细方案或来电洽谈业务,免费提供设计方案,价格实惠

我司开发以及生产大量的机房建设管理系统,欢迎各界人士批发以及代理

第五篇:装饰公司工程监理岗位职责与要求

工程监理岗位职责与要求

工程监理是施工现场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公司第一线的形象大师。工程监理在工程部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其岗位职责与要求:

一、 岗位职责

1、 组织有关人员审查图纸,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施工,编制施工组织计划、进度计划和材料计划等,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技术交底。

2、 贯彻实施公司质量方针与目标,负责对所承担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把好工程技术质量关。

3、 负责组织工程质量的评定,工程项目的检验,组织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要求,对工程项目质量与进度进行控制、管理和监督。主持对工程质量的定期检查、评议和整改,并督促施工人员作好质量问题的记录。

4、

5、 负责施工材料的合理使用,采取措施,降低施工成本,杜绝浪费。

负责开展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合理化建议活动,为不断改正工艺,搞好技术创新,当好排头兵。

6、

7、

8、 负责对技术标准,操作规范的检查与执行,促进现场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贯彻执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有关规定和制度,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监理做到每个工地工程款应及时到位,没到到位停下其施工,查明原因经公司同意方可施工,完工后及时结算,做好工人结算单,上交工程部审批,及时与工人结算。

9、 监理实行预留质量保证金,按每个工程的工程款10%预留,预留满3000元止。保质金离开公司一年后返还。

10、 公司是按轮分单的方法排列每位监理,以三个单为基数:(又考虑监理的能力和特殊单及回头单,业主指定单外)如监理没有履行职责业主要求更换监理的,原监理不再享有本工程一切利润和提成。必须向工程部移交材料清单,测量的数据及细节问题,看情况大小可考虑前期生活费,超出部份在其本人及其他工地结算或在保质金内扣除。

二、 履行职责应具备的知识水平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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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掌握制定多种合同的基本知识,包括施工工人合同、租用设备、分包工程合同等。 能看懂装饰装修平面图、立面图、大样图、节点图、效果图、丈量尺寸和计算。 了解房屋的结构,装饰验收方法,质量标准的施工规范。

4、 掌握工程管理的知识,公共关系知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实施操作能力及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5、 能妥善处理日常和突发的各种事务,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三、 履行职责其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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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品德端正,职业道德好,对公司忠诚。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模范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服从管理,听从安排,不计得失,吃苦耐劳。 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达到岗位要求。

所承担的工地,做到施工人员有组织,有材料,工期有计划,施工要求有安排,保障措施有落实,上缴利率有指标,工程质量有标准。

6、 要为公司分忧,正确处理公司与业主的关系,公司与工人的关系,公司与外单位和周边人群的关系;自己同公司的关系、自己与工人的关系、工人与业主的关系。以公平公正的态度,灵活多变而不失原则的手段,解决矛盾,处理问题,做到有矛盾不上交,把投诉率降到最低的限度。

7、 真正作到“做装修=做朋友”,与业主建立良好的关系,工程款如数到位,“回头客”接连不断。

8、

9、 单单工地是样板,个个工程质量优,工程合格率达到100%。 做诚实的人,赚诚实钱,以良好行为带动和影响其他员工。

10、

关心爱护工人,保证工人多赚钱,赚好钱,充分调动工人积极性,自觉性,主观能动性,与公司多度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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