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重点

2022-08-01

第一篇:事业单位考试重点

事业单位考试重点整理

事业单位考试重点整理 第一部分 马克思主义哲学

1、哲学、世界观、方法 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 方法论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2、哲学的基本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两个层次。

第一方面,是关于物质和意识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问题,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依据。

第二方面,是物质和意识是否具有同一性的问题,即人的意识能否认识和反映物质世界的问题,是划分可知识和不可知论的根本依据。

在哲学基本问题之后,还有一个世界处于什么状态的问题,并由此产生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对立。

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 自然科学: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定律、达尔文生物进化论 阶级基础:英国宪章运动、法国里昂工人起义、德国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 社会科学:英国古典经济学、法国空想社会主义、黑格尔辩证法、费尔巴哈唯物主义

4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是它的实践性,是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

5、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

(一)物质观的发展 主观唯心主义:“存在就是被感知”。 客观唯心主义:“理”、“理念”、“绝对观念” 古代朴素唯物主义:

物质为一种或几种常见的具体形态。 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物质是物质结构的某一层次或不可分割的最小粒子。

旧唯物主义无法对意识现象及社会历史的本质,做出唯物的科学解释,旧唯物主义的物质观是形而上学的,历史观是唯心主义的。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 恩格斯:“物、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

列宁:“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物质的唯一特性:客观实在性

6、辩证唯物主义的运动观 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运动。运动是物质自身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

物质运动的具体形式是多种多样的。物质运动可分为五种基本形式:即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和社会运动。各种物质运动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低级运动形式是高级运动形式的基础、高级运动形式是从低级运动形式发展而来的;高级运动包含低级运动形式;各种运动形式同时并存、相互制约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静止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运动是无条件的和绝对的。静止是一种特殊的运动状态。 物质运动具有其自身的规律性。规律就是事物运动过程中自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规律具有如下共同点:规律具有稳定性;规律具有普遍性;规律具有可重复性。

7、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是对无限多样和永恒运动着的整个世界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是对整个世界的普遍本质和共同基础的科学反映,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也是我们从事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8、意识的起源 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无机物的反映特性进化为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进化为高等动物的感觉和心理;动物心理进化为人的意识。

意识是社会劳动的产物:劳动促进了人脑,促进了语言的产生,促进了意识的形成。

9、意识的本质 从本质上看,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客观存在的反映;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是客观事物的主观映象,意识不等同于客观事物,而是客观事物反映到人脑中的观念形态。

10、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 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 联系的复杂性、多样性:不同的联系对事物的发展产生不同影响和作用,所谓规律,就是事物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起主要作用。

系统论扬弃了先分析后综合的传统科学方法,开拓了从整体出发,从事体与部分的有机联系中认识把握事物的新方法。它要求人们综合地、系统地考察事物,并在动态中协调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使部分的功能向整体的最优化方向发展。系统论运用和证明了辩证法关于普遍联系的原理,有力地驳斥了孤立、片面地认识

事物的形而上学观点

11、物质世界的永恒发展

发展是指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运动变化过程。发展的实质是旧事物的死亡和新事物的产生。

事物的相互联系产生运动、变化和发展。事物的发展与事物的联系同在,具有客观普遍性。 发展是旧事物的死亡和新事物的产生。

任务事物都作为过程而存在,整个世界就是“过程的集合体”,对具体事物来说,过程是这一事物产生、发展、死亡的历史;对整个世界来说,过程就是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历史。

12、对立统一规律

矛盾及其基本属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的互相依存、互相联结及互相转化的性质;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性质。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矛盾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这是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动因的基本观点。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的事物及其各个侧面,在不同发展阶段上,其矛盾各有特点:不同质的事物的矛盾

有其特点;同一事物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矛盾有其特点;同一事物矛盾的各个侧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各有其特点。

13、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

唯物辩证法是以联系和发展的观点为基本特征,由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构成的科学体系。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原因在于:

(1)对立统一学说提示了事物辩证法的根本内容。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对立的联系,归根结底是对立统一的关系,这个联系,是事物最本质、最根本的联系。

(2)对立统一学说阐明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事物的发展,是自身矛盾所引起的自已运动和自我发展。

(3)对立统一学说贯穿于唯物辩证法的其它规律之中。

14、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可知论和反映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的基本立场。

马克思主义哲学引进了科学的实践观和辩证法,阐明了认识的本质,解决了怎样才能认识世界的问题,从而消除了旧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实现了认识论的根本性革命。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将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消除旧唯物主义反映论所造成的认识脱离社会实践的消极直观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将辩证法贯彻于认识过程,阐明了认识是一个充满矛盾运动的过程,消除了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僵死不变的形而上学缺陷;由于实践观点和辩证观点的引入对历史发展和历史意识问题作出

了唯物和辩证法的解释,实现了自然观与历史观、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15实践及其特点: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活动;实践活动的基本特点是客观物质性、主观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

实践的基本形式:

(1)生产实践:生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也是其它实践活动的基础和前提。

(2)社会实践:社会实践中最为主要的实践形式是建立和调整生产关系的实践活动,在阶级社会,阶级斗争和处理阶级关系的实践活动,是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 (3)科学实验:

16、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起决定作用,主要体现在: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3)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17、认识的辩证发展

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主体对客体表面现象的反映,是来自客体的各种刺激和主体的感知系统的相互作用的产物。感性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是认识的低级形式,具有直接性、具体性的特点。

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主体运用人所特有的抽象思维能力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形成对客体的本质和内在

联系的认识。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具有间接性、抽象性的特点。

从理性认识到实践需要的条件:

(1)必须把理发认识即理论同具体实践相结合;

(2)要将理性认识转化为指导人们实践的计划、方案、办法;

(3)要将理论、计划、办法交给群众,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必然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两种错误。

在认识过程中,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是认识发展的基本过程和发展规律。

18、真理和谬误的相互转化

真理和谬误可以相互转化,主要分为两种情形:

(1)真理和谬误的对立和区别。在一定条件下,在一定范围内,是绝对的。另一方面,在不同条件下,不同的范围内,真理就会转化为谬误,谬误也可能转化为真理,真理与谬误的界限,又是相对的。 (2)失败和错误为正确的认识、为成功准备条件。

19、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属于认识范畴,是一种意识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其内容是客观的,其形式是主观的。客观性是真理之所以成为真理的根本条件,是真理的本质属性。

在一定条件下,对同一客观对象的真理性认识只能有一个,是惟一的,真理多元性以认识的多元性取代真理的一元性,否认真理

的客观性,实质上否认了人们正确认识客观事物的可能性,必然导致唯心主义的不可知论。

20、真理的绝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是指真理的客观性和无限性。

(1)任何真理都具有不依赖于主体的、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客观内容,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

(2)真理的发展是无限的,绝对的。

21、真理的相对性 真理的相对性是指真理的有限性和条件性 真理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是有限的。

22、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划分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的基本依据。

神学史观、英雄史观、人道主义史观属于历史唯心主义。

23、社会存在

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它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生产方式,其中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的决定性因素。

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构成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自然物质基础。

生产方式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统一,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主要表现在:

(1)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2)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决定着整个社会的基本性质和面貌。

(3)物质生活资料生产方式的发展和变革决定着社会制度的更替和变革

24、社会意识

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是社会存在的总体反映,社会意识的构成可分为:

按社会意识的主体构成: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

按社会意识的结构划分: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

社会心理还可分为个人心理和群体心理,阶级心理是阶级社会中一种主要的群体心理,民族心理也是人类社会十分重要的群体心理;社会意识形式是一种抽象化、系统化的,具有相对稳定形式的、自觉的社会意识,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意识形态,在阶级社会中,它们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另一类是各种自然科学以及一部分社会科学,它们本身没有阶级性,可为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阶级服务。

25、社会基本矛盾运动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决定着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

生产力对生产力具有决定作用,它决定了生产关系的性质、形式和变革;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体现在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相对独立性、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能动作用两个主要方面。

经济基础是指一定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只有那些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才构成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它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两个部分。政治上层建筑,包括

国家政治制度、立法司法制度、政府机构、党团、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制度和设施。意识形态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哲学思想、宗教思想、文艺思想等意识形态诸种形式。

国家政权是上层建筑的核心。上层建筑的性质,直接受经济基础的决定,间接受生产力的制约。

26、阶级和阶级斗争 阶级的产生:剩余价值的出现,是阶级产生的物质前提,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确立,是阶级产生的直接原因。阶级对立的实质就是一部分人能够占用另一部分人的劳动。 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阶级分析方法是观察和分析阶级社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基本方法。

27、国家、国体和政体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在本质上,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由于国体不同,先后出现过奴隶主阶级专政等不同类型的国家。

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相同国体的国家可以采取不同形式的政体。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为国体服务,只有根据国体才能判明国家的性质,政体对保证国家的性质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国的国体是无产阶级专政,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第二部分 邓小平理论

1、邓小平理论的形成

首先,邓小平理论是总结我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对社会主义进行再认识的产物。

近代,对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精神批判,产生了近代空想社会主义成为社会主义思想史的开端;马恩继承空想社会主义的优秀思想成果,总结了工人运动的经验,运用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论证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趋势和一般规律,找到了埋葬资本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的现实力量。

其次,当代国际形势的新发展所形成的新的时代特征,要求社会主义顺乎世界潮流,反映时代变化,这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国际大背景。

2、邓小平理论的探索与实践过程

十二大以后,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将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并及时提出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初步形成“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思想。

十二大到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十三大系统地论证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阐述了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理论方面取得的成果,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阶段、任务、动力、条件、步骤以及所处的国际环境和时代特征问题,构成了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轮廓。

十四大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基本内容做了全面的概括和论述,并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至此,邓小平理论形成比较完整的科学体系。

3、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和首要问题

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其二者的共同要求是:人的主观认识要符合客观实际,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首要问题是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本质:“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

首先,我国已具备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一般特征: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思想文化;以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经济基础。 其次,我国尚处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 第三,建设社会主义需要一个较长的历史阶段。

5、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在社会主义基本完成以后,我国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决定了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是经济建设,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我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全面进步,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归根结底

取决于主要矛盾的解决,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6、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述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基础,是我们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出发点。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7、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 首先,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 其次,就我国来说,发展生产力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根本途径。

最后,发展生产力,建立强大的社会主义物质技术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不可缺少的条件。

8、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9、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10、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与资本主义经济的共同特征:企业的自主经营,资源配置的市场性,经济活动的开放性,完善的市场体系,市场管理的法制性,宏观调控的间接性,市场竞争的平等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身特征:(1)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2)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3)在宏观调控上,能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手段的长处。

(4)在政治制度上,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政权是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

11、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与指导方针

十五届四中全会指出了2010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适应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求,基本完成战略性调整改组,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科技开发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使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

十五届四中全会同时指出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必须坚持的指导方针:“(1)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2)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3)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相结合;(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5)推

动企业科技进步;(6)全面加强企业管理;(7)建立企业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8)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10)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12、现代企业制度的形式和特征

现代企业制度是以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以专家经营为特征的新型企业制度。

企业制度的形式:个人业主企业;合伙制企业;公司制企业 我国要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特征:

(1)产权清晰 主要是由法律明确界定出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权利和企业法人财产权利,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

(2)权责明晰

指所有者(出资者)同企业经营者有各自明确的权利和责任。出资者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即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以其出资额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依据其全部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财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3)政企分开

企业和政府之间不存在行政机构的隶属关系,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4)管理科学

指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系和组织管理制度,调节所有者、经营

者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建立合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除了全面理解和把握以上四条基本特征外,还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环节:①继续推进政企分开;②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③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④面向市场着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13、市场体系的内容及相互关系

市场体系是相互联系的各类市场的有机统一体,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是市场体系的最基本内容,是市场体系的三大支柱。 市场体系内部各类市场之间存在着相互制约、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要使市场体系的整体功能得到发挥,必须形成统

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

14、市场体系中的各类市场

(1)商品市场

狭义的商品市场是指有形的物质产品的交换场所,其主要功能有:为商品交换的实现提供条件;评价商品;影响供求。商品市场主要包括消费资料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

消费资料市场的特点:多样性、层次性、分散性、流动性。

生产资料市场的特点:购买者以各类企业为主;以中间产品的交换为主;生产企业对生产资料的需求变化小但需求量大;需求相对稳定,决定了生产资料市场有可能相对集中和相对独立,有利于发展期货市场。

生产资料市场的功能:制约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制约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结构;制约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

(2)金融市场

金融是指货币资金的融通,包括货币的发行、流通和回笼,货款的吸收和提取,货款的发放和收回,投资资金的筹集等一切与货币流通有关的活动。

金融市场的主要作用:引导资金合理配置资源;聚集资金扩大生产规模;影响利率实现宏观调控;提供竞争改善经营管理。

(3)劳动力市场

劳动力市场是指劳动力进行流通和交流的场所。其作用是运用市场机制调节劳动力供求关系,推动人才的合理流动,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劳动力市场上流动的是人的劳动能力,包括体力和智力两个方面。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的供求是由市场机制决定的,劳动力市场的特点在于: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具有流动性;具有相对稳定性;具有双向选择性。

(4)房地产市场

房地产的市场组织形式主要有六种:

A.土地的一级市场。由国家采取公开拍卖、招标、协议等方式出售或划拨土地使用权。B.房地产开发市场。主要包括资金筹措和建筑施工两大环节的活动。

C.房地产交易市场。指有组织、有领导建立的有形房地产交易市

场。包括所有与房地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如集资建房、房屋互换、房地产信托代办、新房出售和预售、旧房的买卖和租赁。D.商品销售市场。有两种形式:房屋产权出售;房屋使用权的转让。E.房地产金融市场。F.涉外房地产市场。

(5)技术和信息市场

广义的技术市场是指技术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包括技术商品的开发、应用和流通的全过程;狭义的技术市场是指技术商品交换的场所。

(6)期货市场

狭义的期货市场是指期货交易的场所,即期货交易所;广义的期货市场是指构成期货交易的全部要素,包括交易所、经纪公司、结算所、期货交易者等。

15、宏观调控的目标和手段

宏观调控体系与现代企业制度、市场体系、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构成社会主义社会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要求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

宏观调控的目标: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保持国民经济的适度增长率;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实现劳动力的充分就业;公平的收入分配;国际收支平衡。

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

宏观调控的经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

16、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

党的十五大明确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即:“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而且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17、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

(1)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纲领,起到补偿劳动者收入损失的功能。

(2)社会救助。其目的是帮助社会成员获得最低限度的生活条件,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低纲领。

(3)社会福利。一个国家的社会福利状况,是其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反映,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高纲领。

(4)社会优抚。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特殊纲领。

(5)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积累。是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纲领。

18、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动力

改革是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推动社会主义发展的直接动力。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完善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主要包括:建立和完善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其他分配方

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宏观经济调控,健全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在于: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19、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保证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两个基本点之一,是立国之本,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保证。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证。

深入、扎实、持久地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是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

20、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思想建设是要解决整个民族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问题;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是要解决整个民族的科学文化互质问题。

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整个社会发展协调共进的方针是:必须围绕和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促进全面改革和实行对外开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重在建设,要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反对“斗私批修”、“大批判”的错误作法。

21、中国的外交政策和外交战略

独立自主是我国外交政策的根本原则,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促进世界的和平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我国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

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是我国对外政策的基本方针和首要任务。

建立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是我国外交为之奋斗的基本目标。

22、一国两制的形成和发展

1979年邓小平同志出访美国时表示:“只要台湾和大陆统一,我们将尊重台湾的生活方式和现行制度。”首次表达了一国两制的思想。

1982年邓小平同志在会见撒切尔夫人时,对关于恢复香港主权问题,明确提出可以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法解决。

1984年第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一国两制”作为基本国策。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祖国。

第三部分 法律

1、法的概念和本质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2、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

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

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

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

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3、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

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4、法律实施中的相关概念

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

法律适用的要求:准确,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准确;合法,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要合乎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及时,指司法机关办案时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还必须做到遵守时限。

法律适用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以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的社会关系。它不属于物质关系,而是一种思想关系。

违法的分类: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违宪行为。

5、宪法的基本理论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的法律特征: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根本问题;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宪法的政治特征:宪法是民主政治的法律化;宪法是对民主政治的保障;宪法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宪法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西方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6、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2)

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4)“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5)以参政议政和互相监督作为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6)以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目标。(7)以宪法为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原则。

7、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

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分为联邦和邦联两种。邦联是几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基本共同目的结成的比较松散的国家联合体,邦联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国家,不是国家主体。联邦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国组成的复合制国家,其基本特征有:

(1)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是联邦与各成员国的关系,各成员国以下的政府才是地方政府。

(2)联邦与各成员国的权力及相互联系多由宪法或法律规定。

(3)除联邦宪法外,各成员国还可以有自己的宪法。

(4)除联邦国籍外,有的国家的各成员国公民还可以有自己的国籍。

(5)各成员国加入联邦后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和外交权。

8、国家机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组织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决定重大国家事项,罢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决定重大国家事项,审查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合宪、合法性,对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家主席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国家机关,其主要职权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家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件和重要协定。

(3)国务院

组成: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委员会。

(4)中央军事委员会 组成:主席、副主席、委员

(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三年。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自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主管理地方财政;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7)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9、行政法概述

行政法上的“行政”指“公共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控制。

行政法的一般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行政法的特殊渊源:法律解释,有权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地方解释;其他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惯例。

10、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求。

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平等适用法律规范;符合自然规律;符合社会道德。

行政应急性原则

11、行政行为概述

行政行为的主要特征有: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

行政行为合法的条件:A.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B.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C.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D.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规定。

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A.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B.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C.行政主体受胁迫做出的行政行为;D.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E.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A.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B.行政行为不适当。

12、行政法概念及渊源

行政法上的“行政”有其特定的涵义,它是指公共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控制。

行政法的渊源指行政法规范和原则表现形式,分为一般渊源和特殊渊源。

一般渊源: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④地方性法规、自治

条例、单行条例;⑤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特殊渊源:①法律解释,有权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地方解释;②具他规范性文件;③国际条约、惯例。

1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求。

(2)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平等适用法律规范;符合自然规律;符合社会道德,如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

(3)行政应急性原则:存在明确无识的紧急危险;非法定机关行使了紧急权力,事后应由有权机关予以确认;行政机关作出应急行为应受有权机关的监督;应急权力的行使应该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程度范围内。

14、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行政立法权;②行政决策权;③行政决定权;④行政执行权;⑤行政强制执行权;⑥行政命令权;⑦行政处罚权;⑧行政司法权。

行政职责主要包括:依法履行职务,遵守权限规定,符合法定目的,遵守法定程序。

15、行政行为的效力与特征

行政行为的效力:确定力、拘束力、公定力、执行力。

行政行为的特征: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

16、行政法律行为成立与无效的条件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①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②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权的权限范围;③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④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行政行为的无效条件:①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②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③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④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⑤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①行为相对方可在任何时候请示有权国家机关宣布该行为无效;②有权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相应行政行为无效;③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从行政相对方获得的一切均应返回相对方;所加予的一切义务均应取消;对相对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赔偿。

17、行政立法的程序与原则

根据国务院《行政法制定程序暂行条件》规定及近年来的立法实践,行政立法的程序包括:①规划;②起草;③征求意见;④审查;⑤通过与签署;⑥发布与备案。

行政立法的原则:①依法立法原则;“依法”中的法指宪法和法律,也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②立法民主原则;③加强管理与增进权益相协调原则。

行政立法的分类:

(1)依据立法权的来源不同,可分为一般立法与特别授权立法;

(2)依据立法主体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

(3)依据立法内容、目的不同,可分为执行性、补充性、试验性立法。

18、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规定,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相对方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的主要内容:①税收征收;②建设资金征收;③资源费征收;④排污费征收;⑤管理费征收;⑥滞纳金征收;

(2)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的分类:①以许可的范围为标准分为一般许可和特殊许可;②以许可的程度为标准分为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③以其能否单独使用为标准分为独立的许可和附条件的许可;④以是否附加履行义务为标准分为权利性许可和附义务许可;⑤以其存续时间为标准分为长期许可和附期限许可;⑥以许可的内容为标准分为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

(3)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的形式:①确定;②认可;③证明;④登记;⑤批准;⑥鉴证;⑦行政鉴定。(4)行政监督(5)行政处罚

19、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

行政合同: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相互之间或者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过协商一致以明确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

行政指导: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或其管辖的事务范围内,为适应现实社会与经济生活的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原则和政策,在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下,适时灵活地采取非强制手段,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管理目标为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0、行政程序的概念及原则

行政程序是提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和实施行政活动过程中所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的总和。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程序法定原则;相对方参与原则;效率原则;程序公正原则。

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资讯公开制度;公开调查制度;通知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听证制度;时效制度;职能分离制度;辩论制度;回避制度;行政救济制度。

21、行政违法及其分类

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和为,可分为以下几类:

(1)根据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行政主体的违法与行政相对方的违法。

(2)根据行为的方式和状态的不同,可以分为作为行政违法和不作为行政违法。

(3)根据行为的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实质性行政违法和形式性行政违法。

22、行政责任的种类与方式

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承认错误;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恢复原状;停止违法行为;履行职务;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行政赔偿等。

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通报批评;行政赔偿。

行政相对方承担行责任的具体方式有:承认错误,赔礼道歉;接受行政处罚;履行法定义务;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23、行政赔偿案件处理程序及特点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收到受害人的赔偿请示书后,应首先对书中陈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审查和确认,自赔偿义务机关收到审请之日计算,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二个月)不予赔偿或赔偿请示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时,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赔偿案件与其他行政案件的区别:(1)赔偿诉讼不能直接单独向法院提起;(2)赔偿诉讼当事人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分担举证责任;(3)赔偿诉讼可适用调解;(4)赔偿诉讼中法院的司法权不受特别限制;(5)在赔偿诉讼中,法院不得向赔偿

请求人收到任何费用。

24、行政复议基础知识

行政复议的原则: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及时原则;便民原则

可提起行政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以上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根据《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或者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能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5、行政复议程序

(1)复议申请

复议申请期限为自知道该具体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行政复议的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进行审查,决定不予受理时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受理日期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计算。

复议申请人可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复议案件的审理

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受理日起七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在十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提交相关材料。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收集证据。

行政复议决定做出前,申请人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除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4)做出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做出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最多不超

过三十日。

26、行政诉讼基本知识

行政诉讼特有基本原则:(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2)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4)不适用调解原则;(5)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行政诉讼管理的分类主要有:(1)级别管辖:基层、中级、高级、最高人民法院(2)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共同地域管辖(3)裁定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转移管辖

行政诉讼参加人有: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

第一审程序中无论哪一级人民法院,都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一律实行公开审理,不能书面审理,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应一律公开审理,并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做出一审判决,如延长判决,需上级法院批准;二审判决时间在二个月内。

27、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决定

行政诉讼判决可分为:(1)维持判决;(2)撤销判决;(3)履行判决;(4)变更判决;(5)行政赔偿判决;(6)确认判决。

撤销判决适用的五种情形指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

行政诉讼裁定是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过程中,针对行政诉讼的程序性问题所作出的裁判。

行政诉讼决定是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过程中就判决、裁定以外所涉及诉讼的事项作出的司法处理,其范围是:(1)有关管辖;(2)关于诉讼期限;(3)关于回避事项;(4)有关再审案件;(5)在司法实践中也会遇到《行政诉讼法》中没有规定的事项,如指定法定代理人,确定不公开审理,承担诉讼费用等,这些事项往往以决定方式作出处理。

28、犯罪的基本知识

犯罪是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犯罪的阶级性是犯罪的本质属性。

犯罪具有以下特征:(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刑事违法性;(3)应受刑罚处罚性。

1997年修改后的新《刑法》赋予公民对某些犯罪采取绝对防卫而不受限度限制的权利,即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强奸、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29、刑罚中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指审判机关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时,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的刑罚,主要分为:

(1)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的刑罚,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2)拘役,对犯罪分子就近予以监禁,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

个月以下。

(3)有期徒刑,除《刑法》第55条、第69条规定外,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4)无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30、刑罚的具体运用

(1)量刑,其一般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累犯,普通累犯指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后或者赦免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人,特殊累犯是指两次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

(3)自首和立功,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数罪并罚,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超过二十年。

(5)缓刑,缓刑不是刑种,而是刑罚运用的一项制度,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

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一年。

(6)减刑,有期徒刑不能少于二分之一,无期不能少于十年。

(7)假释,必须是已执行了一定的刑期,有期徒刑的,必须执行原判刑罚二分之一以上;判处无期的,实际执行十年以上。累犯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十年以上刑罚的不得假释。

(8)时效

31、贪污贿赂罪及渎职罪

贪污贿赂罪包括以下罪名:(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4)行贿罪;(5)向单位行贿罪;(6)介绍贿赂罪;(7)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8)隐瞒境外存款罪;(9)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

渎职罪的种类:(1)滥用职权罪;(2)玩忽职守罪;(3)徇私舞弊罪;(4)泄露国家秘密罪;(5)徇私枉法罪;(6)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罪;(7)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罪;(8)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9)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罪。

32、民法的基本原则(1)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2)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3)公平、诚实信用原则;(4)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的原则;(5)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33、法人的概念及成立条件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

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特征:(1)独立的社会组织;(2)具有独立的财产;(3)承担独立的责任。

34、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条年,是指决定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必要条件,如不具备,便是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发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它可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1)实质要件。《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2)形式要件:《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主要有:①口头形式;②书面形式;③默认形式

35、物权与所有权

物权具有追及权和优先权,物权按不同特点可分为:①所有权与其他物权;②主物权与从物权;③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④准物权。

财产所有权所具有的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所有权是惟一完全的物权。

债终止的原因或方式有:履行、抵销、提存、双方协议、混同、公民死亡或法人终止。

36、合同法相关基本知识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而是适用其他法律规定。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效力未定合同: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②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③无权处分人订立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效力未定的合同经追认权人追认后,自始有效,否则,自始无效。

37、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亦称智力成果权,是指公民法人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在内的民事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包括:

(1)它是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内容的一种民事权利;(2)它的客体必须是有能为人感知的客观表现形式和首创性、新颖

性;

(3)它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著作权中的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包括:①发表权;②署名权;③修改权;④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再现作品获得报酬权;二是演绎权。

38、人身权

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人格权包括: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法人为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法人亦有)。身份权包括:公民的荣誉权、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和发表权,监护权,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身份权。

保护人身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有:①停止侵害;②消除影响、恢复名誉;③赔礼道歉;④赔偿损失。

39、财产继承权 继承制度中的基本原则: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养老育幼、互济互助原则;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0、诉讼时效

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④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继续计算。”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自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41、公司法的概念及原则

公司是指按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按照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不同划分为五类: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

公司法的原则: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相分离;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设立公司和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公司必须依法经营,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保障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

42、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规定

成立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债券发生法定条件: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水平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43、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规定

外国公司属于外国法人,其中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44、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律规定

设立全民所有制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产品为社会所需要;有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的必要条件;有自己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有自己的组织机构;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企业可基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违反法律、法规被责令撤销;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解散;依法被宣告破产及其他原因。企业终止应当进行清算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45、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设立合伙企业需要的条件:有2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有经营的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示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数额。

46、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资经营企业,必须经国家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且要保证外商投资比率不少于25%,董事会是合资经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中外合资企业与中外合作企业的区别:(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属于契约式的合营企业,中外合作者按合同中约定的比例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2)中外合资企业都是中国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则无此限制。

外商独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为其他责任形式。

47、市场管理法

(1)反垄断法律制度

我国经济生活中存在的垄断类型:行业垄断、经济垄断、行政垄断

违反垄断法的责任主要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三种类型。

(2)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方要包括经济、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等形式。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的途径: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

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四个产品质量方面的国际公约:《关于产品质量适用法律的公约》、《使成员国产品责任法互相接近的指示草案》、《关于人身伤害产品责任欧洲公约》、《关于对有缺陷产品的责任指令》。

(5)证券法律制度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证券市场的主体:证券投资者、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的服务机构、上市公司和证券交易所。

(6)票据法律制度

《票据法》中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支票。

票据行为是以发生票据上的权利义务为目的所实施的要式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等。

(7)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

48、宏观调控法基本知识

我国现有已制定和颁发的能源法律制度主要有:《电力法》、《煤炭法》、《节能法》。

财政法在理论上由财政管理体制法、财政收支管理法、财政活动程序法构成;在立法实践中,财政法包含了预算法、国债法、政府采购法和转移支付法。

在我国税收体系中,税收各类包括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特

定行为税和资源税;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则包括税务管理、税款征收、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和税务争议的解决程序等方面。税收具有无偿性、固定性、强制性特征。

会计法的原则:真实、完整、合法;审计法的原则:依法审计原则、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原则、强制性原则、保守秘密原则。

对外贸易法的原则: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依法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坚持平等互利;准许货物与技术自由进出口,逐步发展国际服务贸易。

49、社会保障法

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普遍性原则;平等性原则;国家、用人单位、个人责任分担的原则;基本社会保障与提高生活质量相结合的原则;社会保障水平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原则。主要分为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社会福利法、优抚安置法。

我国社会保险法包括医疗、疾病、失业、老年、工伤、生育、伤残和遗属八个项目。

优抚安置是优待、抚恤、安置三种待遇的总称。优待是指对义务兵家属和抚恤补助对象发给由群众负担的优待金;抚恤是国家对伤残人员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所采取的物质抚慰形式,包括伤残抚恤和死亡抚恤;安置是提对复员退休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随军家属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

第四部分行政管理

1、政府职能的发展变化

自然状态下的政府职能主要为“御外”、“安内”,一方面表现为统治职能的极端强化,另一方面表现为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职能的相对弱化;近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职能主要为“御外”、“安内”、“建设公共设施”;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职能主要有: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稳定宏观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维护市场秩序。

2、政府职能的重要地位

政府职能体现了公共行政的本质要求,是公共行政的核心内容,也是公共行政的本质体现,直接体现公共行政的性质和方向;政府职能是政府机构设置的根本依据;政府职能的转变是行政管制体制和机构改革的关键;政府职能的实施情况是衡量行政效率的重要标准。政府职能的实施手段主要是依法行政。

3、政府的基本职能

(1)政治职能,政治职能亦称统治职能,主要包括:军事保卫职能;外交职能;治安职能;民主政治建设职能。其中,以通过政府活动,推进国家政权完善和民主政治发展为目的的民主政治建设职能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

(2)经济职能,主要包括:宏观调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市场监管。市场必须在一定的规则下才能够有效运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市场经济也称为“法制经济”。

(3)文化职能,主要包括:发展科学技术;发展教育;发展文

化事业;发展卫生体育事业。

(4)社会职能,主要包括: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提高人口素质,实行计划生育。

4、影响与制约政府职能转变的因素

(1)社会环境的变迁。社会环境变迁是决定政府职能转变的外在动因。

(2)公共行政的科学化。公共行政的科学化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动力。要按照统

一、精简、高效的原则大力精简机构和人员;要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合理划分和界定各级各部门的事权和职能分工。

(3)技术手段的创新。技术手段的创新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根本保障。举例:政府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工具可以间接、宏观地对市场进行调控;政治科学和管理科学的发展使政府的机构设置和组织运作更加合理有效。

(4)传统行政文化的影响。传统行政文化是影响政府行政职能转变的因素。如何吸收精华、剔除糟粕,克服传统行政文化不良因素所带来的惰性和惯性,是政府职能能否发生实质性转变的重要因素。

5、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容

政府职能转变,不仅包括政府职能内容的转变,还包括政府行政职能方式的转变、政府职能的重新配置以及相应政府机构的调整

和改革。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政府职能的外部转移。指政府将不属于自己的职能还给企业以及社会中介组织,防止政府职能的“越位”,将属于政府自己的职能收回,防止政府职能的“缺位”。

(2)政府职能的系统转移。在纵向层级之间要按照必要的集中与适当的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职能范围,明确各自的权力和责任;在横向部门之间要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原则,合理配置和划分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要在管理运行上按封闭原则进行分类。

(3)行政管理方式的转变。行政管理方式,即政府行使能的方式,包括工作方式、工作作风、运行程序等,管理手段的转变,就是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一行政手段,转向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

6、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政企分开

(1)政企分开的主要内容:政府与企业社会职能的分开;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开;政府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与行政职能的分开。

政府不应直接管理企业,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截留企业的权利,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

(2)政企分开的主要措施:解除政府主管部门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直属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大量裁减专业经济部门和各种行政

第二篇:海南事业单位考试民法部分重点考点梳理(一)

海南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hainan/ 海南事业单位考试民法部分重点考点梳理

(一)

民法是法律部分的重点考察内容,需要考生系统复习,全面掌握,所以,本系列文章旨在通过对民法各部分重点考点的分析,结合事业单位考试真题,帮助考生明确复习方向,快速掌握核心考点。

【考点一】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平等原则。平等原则集中反映了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主要标志。

(二)自愿原则。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得自由地基于其意志去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三)公平原则。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

(四)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必须意图诚实、善意、行使权利不侵害他人与社会的利益,履行义务信守承诺和法律规定,最终达到所有获取民事利益的活动。

(五)公序良俗原则。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合称。公序良俗原则是现代民法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是指一切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

(六)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民事主体中必须正确行使民事权利,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考点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我国《民法通则》以自然人的年龄和精神状态为标准,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大类: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年满10周岁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3、无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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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hainan/ 未满10周岁的儿童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真题回顾】

【2016-单】1.一个15岁的中学生,未经父母同意,擅自到商场购买了价值10元的铅笔盒,该买卖行为(B)。

A.经父母追认后成立 B.有效成立 C.无效 D.不成立

【2016-单】2.张明15岁,为科技大学学生,其智商高于常人,且自理能力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他是(C)。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016-单】3.(D)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A.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B.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1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D.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2016-判】4.公平、诚信原则是我国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A) A.正确 B.错误 习题

1.述职报告的写作要求是( )。

A.标题要清楚,内容要全面,语言要庄重,个性要鲜明,详略要搭档 B.标题要清楚,内容要客观,重点要突出,个性要鲜明,语言要庄重 C.标准要清楚,内容要客观,重点要突出,个性要鲜明,语言要朴实 D.标题要清楚,内容要客观,个性要鲜明,详略要得当,语言要朴实 2.我国最早的人类是( )。

A.北京人 B.蓝田人 C.元谋人 D.南方古猿 3.科举考试的殿试始于( )。 A.唐太宗 B.唐高宗 C.武则天 D.唐玄宗

4.第三世界在国际政治舞台崛起,并成为决定国际事务的一支主要力量的体现是( )。

A.1955年亚非会议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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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hainan/ B.20世纪60年代初不结盟运动的形成 C.20世纪60年代七十七国集团的建立 D.东欧剧变苏联解体

5.《金粉世家》的作者是( )。 A.徐枕亚 B.张恨水 C.周瘦鹃 D.包天笑

6.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叫做( )。 A.业务活动利润 B.经营收入 C.事业收入 D.商业收入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B。中公教育解析:述职报告的写作要求:标准要清楚、内容要客观、重点要突出、个性要鲜明、语言要庄重。故本题答案选B。

2.【答案】C。中公教育解析:国境内发现的远古居民主要有元谋人、北京人、山顶洞人、蓝田人。元谋人生活在距今约一百七十万年,是我国境内已知的最早人类;北京人生活距今约七十万年至二十万年;山顶洞人生活距今约三万年。蓝田人是中国的直立人化石生活距今110万年前到115万年前。故本题答案选C。

3.【答案】B。中公教育解析:显庆四年(659年),唐高宗亲自在大殿上开科取士,由皇帝亲自监考选拔人才,是科举史上第一次“殿试”,此次殿试规模不大。故本题答案选B。

4.【答案】B。中公教育解析:不结盟运动形成以后,它们在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促进亚非拉各国民族解放运动的深入发展;在反对霸权主义、国际强权政治和集团政治,维护第三世界国家的独立、主权和平等地位;在反对超级大国侵略和战争政策,保卫世界和平和各国安全;在改革旧的国际经济关系,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等方面,作出了不懈的努力。故本题答案选B。

5.【答案】B。中公教育解析:张恨水(1897年5月18日—1967年2月15日),原名心远,笔名恨水,取南唐李煜词《乌夜啼》“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之意。张恨水是著名章回小说家,也是“鸳鸯蝴蝶派”代表作家。作品情节曲折复杂,结构布局严谨完整,将中国传统的章回体小说与西洋小说的新技法融为一体。以《春明外史》、《金粉世家》、《啼笑因缘》、《八十一梦》四部长篇小说为代表作。故本题答案选B。

6.【答案】C。中公教育解析: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故本题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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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2018湛江事业单位考试备考:一号文件重点分析(公基知识)

2018湛江事业单位考试备考:一号文件重点分析(公基知识)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已全文发布,对于广大农民而言,这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文件。二对于广大考生而言,可能感觉生无可恋,因为又增加了一个记忆负担。确实,三农问题作为我党历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关乎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关系到国家现代化的征程,因此,历年都是时政的考试重点。不过,对于考生而言,也不要过于悲观,只要能够对这份文件进行一番有效的分析整理,其实,你会发现,考试如此简单。下面我们就分析一下这份文件。

其实《意见》的内容并不复杂,主要是对十九大“乡村振兴”这个全新提法进行了系统表述和安排。什么叫“乡村振兴”?要达到何种目标?如何实现“乡村振兴”?在乡村振兴中要注意哪些问题?这些问题解决了,乡村振兴也就都明白了。

一、什么叫乡村振兴?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有什么目标? 1.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2.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3.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三、怎么干? 1.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必须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

2.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

3.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

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4.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必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5.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

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要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把乡村建设成为幸福美丽新家园。

6.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

乡村振兴,摆脱贫困是前提。必须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既不降低扶贫标准,也不吊高胃口,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精细的工作,坚决打好精准脱贫这场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攻坚战。

7.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8.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瓶颈制约。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造就更多乡土人才,聚天下人才而用之。

四、乡村振兴中要注意的问题

1.为什么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意见》指出,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为什么要再次延长承包期呢,其实主要是为了保障广大农民的利益,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鉴于现在的农村状况,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离开农村,走向城市,因此要逐渐完善“三权分置”制度,允许土地自由流转,这样才能让土地实现有效利用,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可是在土地流转之前,必须确保农民的承包权,只有这样,农民才能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才能真正实现农民富。

2.如何理解农村土地权属改革? 大量农民离开农村,农村出现了很多空闲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以及农村住房,如何让这些空闲资源发挥作用呢,那就是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这是不是意味着以后城里人可以到农村买地盖房子了?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意见》明确指出,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我们放活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主要是为了让农民更有效的利用土地获得发展机会,而不是让城里人到农村买房置地,这个在乡村振兴中是要明确的。

经过上面的分析,广大考生是不是感觉清楚了呢,按照这个思路进行一定的理解记忆,三农时政分分钟就搞定了。

第四篇:2011年事业单位参公过渡考试《公务员法》等重点复习题及参考答案(整理打印版)

参公考试复习一《公务员法》

一、单项选择(以下各题只有一项是正确答案)

1、公务员的任用,坚持( D)的原则。

A.勤能并重 B.管理与监督并重C.为才是用 D.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2、我国对公务员的管理实行的是(C)制度。

A. 党政干部单一的管理模式B. 对公务员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C. 分类管理D. 根据职位分级管理

3、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范围重新做了界定,根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其中(A)是公务员最本质的特征。 A.依法履行公职 B.纳入国家行政编制C.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D.三项均属于

4、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以下( C )类人员不属于公务员。

A. 九三学社机关的工作人员B. 基层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C. 在企业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D. 政协办公厅工作人员

5、下列(D)类人员属于公务员范围。

A. 企业工会职工B. 消协工作人员C. 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D. 中国民主同盟机关的工作人员 6下列( D )类人员不是公务员。

A. 人大机关工作人员B. 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C. 政协机关工作人员D. 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7、下列( C )个部门不属于公务员主管部门。

A.人事部 B.某县县委组织部C.某省人事厅人事处 D.某市人事局

8、( D )项职能超出了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职能范围。 A. 组织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

B.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起草拟定地方公务员管理的法规、规章 C. 对违反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的现象进行纠正和处理 D. 制定公务员管理法律

9、下列( D )项不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A. 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司法资格证书 B. 身体健康

C. 无刑事犯罪纪录 D. 大专以上学历

10、根据公务员法规定的几项义务,下面( C )项不属于公务员的义务。

A. 《法官法》中规定法官必须维护司法公正B. 公务员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C. 保持“政治中立”D. 保守工作秘密

11、公务员要按照规定的( D )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A. 任务 B.义务 C.权力 D.权限

12、公务员职位类别里( A )类的职位数量最大。

A.综合管理类 B.专业技术类C.行政执法类 D.法官检察官职位类别

13、关于我国公务员职位类别的规定,以下说法( A )项不正确。 A.我国公务员队伍中共有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三类职位。 B.公务员法列出的三类职位外还有检察官、法官等职位。 C.以后根据实践需要还将划分新的职位类别。

D.对于具有特殊性要求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

14、职务序列的设置是根据( B )。A. 级别层次 B.职位类别C.领导与非领导职务 D.职能要求

15、非领导职务应当在( A )级别以下设置?A.厅局级 B.县处级 C.乡科级 D.科员

16、“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对这一规定的正确理解是( C )。

B. 同一职务上的公务员其级别相同。C.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可以根据机关职能确定。 D. 公务员在不晋升职务的情况下可以晋升级别。E.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其工作实绩确定。

17、国家根据人民警察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 B )。 A.级别 B.衔级 C.职位 D.职能

18、以下( B )职位属于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范围?

A.副镇长 B.副主任科员C.处级调研员 D.副处长

1

19、公务员的录用范围是:担任( A )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A.主任科员 B.副主任科员C.乡科级领导职务 D.乡科级副职

20、对于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公务员法规定对于少数民族报考者( D )。

A.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平等对待B. 由民族自治地方自行规定录用办法C. 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录用D. 予以适当照顾

21、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 A )负责组织。

A.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B. 设区的市级机关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C.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D. 招考机关

22、广州海关拟招录4名公务员,请问下面( D )部门是这次录用工作的组织部门。 A.广州市委组织部 B.广州市人事局C.广东省人事厅 D.国家人事部

23、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 B )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A.所报考部门所属机关 B.省级C.市级 D.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24、以下情况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是( C )。

A.曾受到行政处分的 B.曾被行政拘留的C.曾被开除公职的 D.大专学历

25、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 D )内进行招录。

A.权限范围 B.职位空缺C.录用标准 D.编制限额

26、录用公务员的首要程序是( C )。

A.审核编制限额 B.审核职位空缺情况C.发布招考公告 D.进行资格审查

27、对公务员的考核中,重点考核的是公务员的( B )。

A.工作能力 B.工作实绩C.思想政治 D.工作作风

28、公务员法对领导成员职务的任免实行的是( D )。 A.委任制 B.选任制 C.聘任制 D.任期制

29、下面有关公务员兼职的规定理解不正确的是( C )。

A.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在机关内兼职没有作出限制。B. 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兼职。 C. 公务员不得在事业单位中兼职。D.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在机关外兼职。

30、竞争上岗的方式是公务员法对传统委任制的改革,请问下列( C )职务应当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A. 某厅的副厅长B. 某厅副巡视员C. 地方党委某部门的内设机构领导职务D. 某局的调研员

31、关于公务员降职下列( D )项说法是正确的。

A. 降职不属于公务员的任用方式。B. 降职是公务员制度中的一种行政处分。 C. 公务员被降职使用的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

D.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32、以下关于公务员受处分的法律后果不正确的是( A )。

A. 受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内不得晋升工资档次。B. 受记过处分的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级别。 C. 受降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仅不得晋升职务也不能晋升工资档次。D. 受开除处分的不得再次被录用为公务员。

33、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

A.记过,十二个月 B.记大过,十六个月C.降级,十八个月 D.撤职,十八个月

34、受撤职处分的公务员有( C )的法律后果?

A. 受处分时间为十八个月。B. 不一定降低级别。C. 按照规定降低级别。D. 不再承担其它法律责任。

35、受到开除处分的公务员,有( D )的法律后果。

A. 在受处分其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机关解除处分。

B. 按照规定降低级别C. 解除处分后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D. 自处分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

36、对公务员处分的解除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C )。 A. 解除公务员处分的机关只能是作出该处分决定的机关。

B. 在处分期内公务员调离作出处分的机关,解除处分仍由原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解除处分。 C. 在公务员的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机关可以解除处分。 D. 解除处分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37、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的培训是( A)。

A.初任培训 B.任职培训C.专门业务培训 D.更新知识培训 38关于对公务员培训的时间以下不正确的是( A )。

A. 专门业务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五天。B. 初任培训是在试用期内进行一般不少于十天。

2 C. 任职培训的时间不少于三十天。D. 更新知识培训每人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七天。

39、根据公务员法对调任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C )。

A. 调任包括“调入”和“调出”两个方面。B. 调任并不属于公务员队伍的一个“入口”。 C. 调任只规定了“调入”一个方面。D. 调任是机关外与机关内人员的双方交流。 40、调任是公务员交流的方式之一,其交流是指( D )。

A. 在机关内部进行交流的一种方式。B. 是机关外部与机关内部相互交流的一种方式。

C. 是适用于选拔担任领导职务的交流方式。D. 只是机关外部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内部的交流方式。

41、关于转任的范围和特点理解正确的是( C )。

A. 转任在机关内部的范围是有限制的。B. 转任的范围是在本部门、本单位的不同职位之间。 C. 转任还包括跨地区、跨部门的转任。D. 转任中公务员的职务不会发生升降。

42今年上半年中组部、国家人事部选派中央机关的干部到东北地区各级政府中交流任职,这种干部交流方式属于( D )。A.调任 B.转任 C.录用 D.挂职锻炼

43、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挂职锻炼的形式是( D )。

A. 上级机关的公务员到下级机关进行锻炼的交流方式。B. 在不同地区机关进行交流的方式。

C. 下级机关的公务员到上级机关进行锻炼的交流方式。D. 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挂职锻炼。

44、以下情况中哪一个没有违反公务员法中的需要任职回避的规定情形( A )。

A. 夫妻双方在同一个厅机关工作,分别在不同的处里任科员。B. 在同一个处里处长与处里的科员为直系血亲关系。 C. 夫妻二人在同一个厅机关里任处长职务。D. 在同一机关里有亲属关系的一方担任领导职务,另一方在该机关的监察部门工作。

45、根据公务员法中地域回避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

A. 公务员在原籍和成长地任职需要进行地域回避。B. 公务员在原籍的中级人民法院担任领导职务不需要回避。 C. 公务员在成长地的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一律需要回避。D. 乡级机关属于基层机关,一般不需要地域回避。

46、公务员工资中,( A )是工资结构的主体。A.基本工资 B.津贴 C.补贴 D.奖金

47、公务员离开那些苦、脏、累、险等特殊岗位后,其岗位津贴( D )。 A.继续一直发放 B.继续发放一年C.继续发放三年 D.停止发放

48、国家实行( B )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进行调查比较。 A.工资比较制度 B.工资调查制度C.调查比较制度 D.调查研究制度

49、国家对公务员工作时间,实行( C )。A.换休制度 B.轮休制度C.工时制度 D.工龄制度

50、公务员辞去公职,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 D )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A.十五 B.六十

C.七 D.三十

51、辞职包括公务员辞去公职、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请问这两种辞职区别在于( B )。 A. 二者都取消了公务员身份。B. 前者的结果是机关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归于消灭,后者的结果使公务员丧失原来担任的领导职务。C. 二者均出于自愿。D. 前者根据本人意愿提出,后者须经任免机关批准。

52、任免机关对于公务员的辞职申请审批期限是( D )。 A.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B.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

C. 自接到申请之日内十五日内。D. 一般公务员辞职的审批期限是三十日,领导成员辞职的审批期限是九十日。

53、公务员法中规定的领导成员的辞职制度中,有一种辞职方式实际上是领导成员对本人失职失误的一种主动追究,这是( C )的辞职方式。A.因公辞职 B.自愿辞职C.引咎辞职 D.责令辞职

54、对公务员的辞退说法正确的是( B )。

A. 公务员管理部门决定对公务员的辞退。B. 辞退无须事先征求公务员的意见。C. 辞退是机关的一种行政行为,而不是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D. 被辞退的公务员不必与辞职的公务员一样办理公务交接手续。

55、公务员进行申诉的时间限制是:自接到该人事处理之日起( B )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应当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申诉。( )A.十五日 B.三十日C.三十日 D.十五日

56、径直申诉程序是( B )。

A. 首先申请原处理机关进行复核。B. 不经复核直接进行申诉。C. 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申诉。D. 向行政监察机关进行申诉。

57、原处理机关在接到公务员要求复核的申请书后的( A )内应当作出复核决定,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自

3 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A.三十日 B.二十日C.十五日 D.六十日

58、复核、申诉期间对已经做出的人事处理决定( B )。

A.停止执行 B.不停止执行C.暂缓执行 D.根据原处理机关意见决定是否执行

59、与聘任制相对应的是( B ),这也是公务员的主要任用方式。 A.任期制 B.委任制C.任命制 D.选任制

60、关于机关对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C )。

A. 与委任制公务员的管理规定相同。B. 公务员法的管理规定均适用于聘任制公务员。

C. 聘任合同的内容中可以有不执行公务员法管理规定的部分。D. 聘任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更改或者解除。

61、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人事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D )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二十五日 B.六十日C.三十日 D.十五日 6

2、关于人事争议仲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B )。

A. 提交仲裁以双方自愿为前提。B. 一方申请仲裁就可以受理。

C.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数应当是三人以上。D. 仲裁裁决并不是向法院起诉的前置程序。 63违反公务员法管理规定的机关或部门,其领导人员和责任人将承担( D )。 A.行政责任 B.刑事责任C.行政处分 D.行政处分或刑事责任

64、对各级机关违反公务员管理制度的行为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是( D )。

A.行政监察机关 B.原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C.原处理机关的人事部门 D.公务员主管部门 6

5、对违反公务员法规定情形的领导成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规定予以( A )。 A.处分 B.处罚

C.追究刑事责任 D.经济处罚

66、公务员原系领导成员的在辞去公职后( C )内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A.一年 B.两年 C.三年 D.四年

67、公务员在退休后的从业有一定限制,在公务员法中规定( C )。 A. 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B. 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C. 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任职D. 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活动 6

8、所谓“具体的人事处理”指的是( D )。

A. 机关对公务员作出的政策规定B. 机关对公务员作出的人事处理C. 机关对特定的公务员作出的人事处理 D. 机关对特定的公务员作出的影响其权利、义务的人事处理 6

9、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应当承担的责任是( D )。A.经济责任B.行政处罚C.行政处分D.行政责任 70、公务员法中所称的“领导成员”的正确含义是( D )。

A. 行政机关中担任领导职务的所有人员。B. 各级人民政府、党委的各个部门的领导成员。 C. 不包括各级机关的工作部门或派出机构的领导成员D. 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二、多项选择(以下各题均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正确答案):

1、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 ABC )的工作人员。

A. 依法履行公职B. 纳入国家行政编制C.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D. 国家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

2、以下人员属于公务员的是( AB )。

A. 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B. 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C. 公立大学的党委书记D. 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

3、以下人员中不属于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是( CD )。

A. 中国共产党机关工作人员B. 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C. 政府机关里的工勤人员D. 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

4、公务员法是关于公务员( ABD )的法律.A.义务 B.权利 C.权力 D.管理规范

5、公务员制度坚持以( ABCD )为指导。A.马克思主义 B.毛泽东思想C.邓小平理论 D.“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6、 公务员制度贯彻 的基本路线,贯彻 和方针。( A,C )

A.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B.四项基本原则C.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 D.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7、 公务员的管理坚持( ABCD )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A.公开 B.平等 C.竞争 D.择优

8、公务员的管理,坚持( CD )并重的原则。

A.严格管理 B.奖惩制度C.监督约束 D.激励保障

9、下列( BD )人员不属于公务员。

4 A.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 B.现役军人C.刑警 D.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10、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综合管理公务员事务方面的职能有( ACD )。

A. 研究制定公务员管理规范。B. 组织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工作。C. 监督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 D. 对同级各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和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指导。

11、属于公务员的基本义务的有( ABCD )。A. 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B. 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C. 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D.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12、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ABCD )。A. 具有职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B. 具有良好的品行。C.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D.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13、公务员应该维护国家的( ACD )。A.安全 B.政权 C.荣誉 D.利益

14、公务员服从和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是公务员必须遵守的一项重要义务,是保证国家机关正常运行的基本要求,其正确含义是( ACD )。A. 对认为错误的决定如果上级要求立即决定,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B. 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和命令,执行后果应当由上级负责。C. 公务员执行的是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D. 该决定和命令应在上级的权限范围之内。

15、下列( AD )项是公务员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A. 认真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B. 在工作中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义务C. 坚决服从和执行上级所作的一切决定D. 保守工作秘密

16、公务员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其内容是( ABCD )。

A.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B. 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C. 因公致残的,享受过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D. 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17、行政执法类职位在下列( ABCD )部门中存在。A.公安 B.海关 C.税务 D.环保

18、行政执法类职位是指在行政机关中直接履行( BCD )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 A.综合管理 B.监管 C.处罚 D.稽查

19、下列( ACD )职位人员的职位属于专业技术类职位。

A.外事办翻译 B.人事厅职称处处长C.刑侦部门法医 D.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技术人员 20、 公务员职务分为 和 。( CD )

A. 综合管理类职务层次B.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务层次C. 领导职务D. 非领导职务

21、以下( AD )职务属于领导职务。A.副镇长 B.主任科员C.巡视员 D.副处长

22、下列( ACD )职务属于非领导职务。A.办事员 B.副县长C.副主任科员 D.调研员

23、机关在设置本机关公务员具体职位时,主要依据( BCD)。A.公务员级别 B.职数C.机关职能D.机构规格

24、关于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关系所述正确的是( ABCD )。A. 公务员又有级别又有职务,二者不能彼此取代。B. 一职数级,上下交叉。C. 职务与级别应当是互相对应的关系。D. 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晋升级别。

25、下列职位中( AB )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录用范围。A.办事员B.科员C.副调研员D.镇长

26、某市公开招录市级机关公务员,请问下列有权组织该市市级机关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是( CD )。 A.市委组织部 B.市人事局C.省人事厅 D.省委组织部

27、下面属于报考公务员限制性条件的是( ABC )。

A.曾被开除公职的 B.曾受刑事处罚的C.色盲不得录用为交通警察 D.非中共党员的

28、机关录用公务员应当考虑( :ABCD )条件。

A.机关职能 B.编制限额C.职位空缺 D.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的意见

29、属于录用程序的有( ABCD )。A.发布招考公告 B.资格审查C.考试 D.考察和体检 30、公务员的考核内容有( ABCD )。

A. 德、能、勤、绩、廉B. 重点考核内容是工作实绩C. 工作实绩是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 D. 既要突出工作实绩又不能以实绩替代对德、能、勤、廉的考核

31、公务员的考核方式是( BD )。A.年度考核 B.定期考核C.不定期考核 D.平时考核

32、定期考核公务员的结果有( ABCD )等次。A.优秀B.称职C.不称职D.基本称职

33、关于公务员职务的任免实行的是( BC )。A.任期制B.选任制C.委任制D.聘任制

34、根据法律规定,担任以下( ABCD )职务的公务员实行的是选任制。 A.基层人民法院院长 B.自治州副州长C.市委书记 D.民革中央主席

35、委任制公务员遇到下列( ABCD )情况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 A.试用期满考核合格 B.职务发生变化C.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 D.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

5

36、公务员职务任命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是( ABD )。

A.有编制 B.有职数C.有相应的权限 D.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37、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在机关内兼职没有做出限制性规定,下列( CD)情况符合公务员在机关外兼职的正确做法。 A. 因工作需要任免机关批准公务员在机关内兼任一个实职B. 公务员在企业任职的

C. 因工作需要公务员可以兼任事业单位的某些职务D. 兼任机关外职务必须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任何报酬

38、公务员法规定可以越级晋升的条件是( AD )。

A.表现特别优秀的公务员 B.资历很高。C.工作经验丰富 D.工作特殊需要。

39、公务员晋升职务需要具备的条件和资格有( ABCD )

A.思想政治条件过硬 B.具备职务要求的工作能力C.文化程度符合要求 D.具备规定的任职资历 40、公务员法在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上的最大突破是对传统委任制的改革,( CD )是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选拔任用的重要方法。A.聘任制 B.任期制C.公开选拔 D.竞争上岗

41、通过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的职务有( BD )。

A. 厅局级正职以下非领导职务。B. 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C. 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D. 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

42、在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时,应当实行( AC )制度。

A.任职前公示制度 B.委任C.任职试用期制度 D.任期

43、公务员被降职使用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CD )。

A. 降职不是一种行政处分,也不是一种惩戒手段。B. 公务员被降职使用的,在一定期间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 C. 公务员被降职的条件是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D. 公务员降职一次降低一个职务层次。

44、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ABCD )。

A. 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B. 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

C. 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D. 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45、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十六项违法违纪的行为,下列( ABCD )属于法律规定的公务员违法违纪行为。 A.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B. 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C. 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D. 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46、根据公务员法规定的几项处分,下列( ABD )属于处分种类。A.记过B.警告 C.降职 D.开除

47、国家建立专门的公务员培训机构进行公务员的培训,( ABCD )属于公务员培训机构。 A.公务员培训中心 B.管理干部学院C.各级党校 D.行政学院

48、公务员交流的方式有( ABD )。A.调任 B.转任 C.下派 D.挂职锻炼

49、公务员的交流范围在法律中的规定是( ABCD )。A. 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B. 可以与事业单位进行外部交流。C. 可以与人民团体、群众团体进行外部交流。D. 可以与国有企业单位进行外部交流。 50、以下符合调任的条件是( ABCD )。

A. 符合拟任职位要求的学历。B.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C. 曾经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调任。D. 符合所任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51、调任与录用同为公务员队伍的“入口”方式,二者的区别是( BCD )。

A. 调任适用于选拔领导职务,录用适用于选拔担任非领导职务。B. 调任所使用的职务层次要比录用高。

C. 调任与录用最主要的区别是适用范围不同。D. 录用适用于选拔担任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的人员,调任适用于选拔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的人员。

52、关于调任的交流方式解释正确的是( BC )。A. 包含“调入”和“调出”两个方面。B. 是公务员队伍的一个“入口”。C. 调任只规定了“调入”一个方面。D. 调任是机关外与机关内人员的相互交流。

53、公务员进行转任应当符合的规定有( ABCD )。 A. 任何单位或部门不能因接受转任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人员。B. 转任不涉及公务员身份的变化,这是转任与调任的最大区别。C. 转任的交流方式具有强制性,公务员有义务服从转任决定。

D. 法条中的“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是指直接经管“人、财、物”和有执法监督职能的职务。

54、公务员进行挂职锻炼是机关对公务员进行培养锻炼的一种方式,挂职锻炼是( AC )。

A. 由机关决定并与接收挂职人员的单位协商做好计划而组织实施的。B. 根据公务员个人申请进行选派的。 C. 时间一般是一至两年。D. 上级机关的公务员到下级基层去锻炼的交流方式。

55、公务员的交流是机关通过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形式对公务员进行管理的一种形式,这种交流( ABCD )。 A. 带有强制色彩。B. 有时考虑公务员的个人愿望。C. 公务员有申请交流的权利。D. 公务员个人提出的交流申请,要

6 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56、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对有某些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职务任用上需要回避的情况,以下( ABCD )属于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A.夫妻关系 B.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关系C.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D.近姻亲关系

57、根据公务员职务任用回避的规定,以下( AC )情况应当执行任职回避。

A. 夫妻双方在同一个处里工作的。B. 有亲属关系的一方任厅机关领导职务,另一方在其他厅局机关工作。 C. 有亲属关系的一方任处长职务,另一方在该厅局的人事处任职。 D. 有直系血亲关系的双方在同一个厅局的不同部门担任主任科员。

58、 公务回避是在公务员执行公务时遇有法定情形需要进行回避的情况,下面( ABCD )属于公务回避的情形。 A. 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B. 涉及与自己有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C. 当事人与自己是战友关系,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D. 当事人与自己有积怨,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

59、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对公务员具有( ABD )基本功能。A.保障 B.激励 C.约束 D.调节 60、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 AB)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A.优秀B.称职C.基本称职D.不称职 6

1、公务员享受的津贴有( BCD )。A.职务津贴B.地区附加津贴C.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D.岗位津贴

62、公务员福利待遇主要包括( ACD )A.休假、福利费 B.子女义务教育补贴C.住房、冬季取暖补贴 D.抚恤、优待 6

3、公务员现行的休假有(ABCD )A.法定节假日B.年休假、探亲假C.产假、婚(丧)假D.病事假 6

4、在出现( AB )情况时,可以延长公务员的工作时间。

A. 发生山体滑坡,需要组织救援指挥小组B. 下周一要召开紧急会议,需要准备领导发言稿 C. 准备参加局里乒乓球赛D. 以上都不正确

65、公务员目前没有实行的保险制度有( ABD )。

A.工伤保险制度 B.生育保险制度C.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D.退休保险制度

66、公务员队伍的更新机制由(ACD )组成。A.录用 B.调动 C.退休 D.辞职辞退 6

7、公务员辞去公职有限制性条件的规定,即下列( ABCD )情形下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 A. 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B.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C. 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的。D.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

8、公务员有( CD )的,予以辞退。

A. 年度考核两次以上被确定为不称职的。B. 本人工作能力无法胜任现任工作的。

C. 不履行公务员义务,经教育仍无转改,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D. 所在机关撤销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69、对于具有特定情况的公务员不得辞退,下面( ABCD )情况属于不得辞退的情形。 A. 因工致残被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B.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 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D.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70、关于提前退休的规定正确的是( BD )。

A. 退休条件须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规定。B. 公务员提前退休的前提是由公务员自愿提出。

C. 公务员退休的条件主要强调的是工作年限。D. 公务员本人申请退休的,必须经任免机关审批。 7

1、以下( ABD )人事处理决定属于申诉范围。

A. 申请提前退休未予批准。B. 未按规定确定工资、福利、保险待遇。C. 任职。D. 免职。

72、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不经复核直接提出申诉,提出申诉是向( BC )提出。 A. 作出原人事处理决定的机关。B. 公务员主管部门。C. 作出原人事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D. 监察机关。 7

3、公务员进行申诉的一般程序是( ABD )。A. 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B. 对复核决定不服进行申诉。C. 可以不经复核直接申诉。D. 可以向做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74、某市环保局一主任科员因不服环保局机关对其作出的处分决定,它应当向( AD )进行申诉。 A.该市人事局 B.该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C.该市环保局 D.该省环保局 7

5、受理公务员控告的机关应当是(AB)。A.纪检、监察机关B.上级机关C.公务员主管部门D.本人所在机关 7

6、关于聘任人选的产生方式,公务员法规定的有( BD )。

A.按照公务员录用办法进行 B.公开招聘C.推荐选聘 D.直接选聘 答:

77、机关与聘任人员签订合同应当( AD )。

A.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B. 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更改或解除。

7 C. 双方的权利义务严格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D. 聘任合同应当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7

8、人事争议仲裁要坚持的原则是( ABC )。A.合法 B.公正 C.及时 D.强制执行 7

9、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 ABCD )人员组成。

A. 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B. 聘用机关的代表C. 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D. 法律专家 答:

80、违反公务员法的行为主体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问下面( ABCD )属于违法行为的主体。 A. 公务员主管部门B. 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C. 各个用人单位或机关D. 领导成员 8

1、公务员法在法律责任这一章专门规定了对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应当追究的法律责任,( CD )部门属于公务员主管部门。

A. 各级地方政府 B. 各级地方党委C. 各级政府中的人事部门D. 各级地方党委中的组织部门

82、对公务员管理中的各种违法情形予以处理和追究是公务员法中的明确规定,在公务员法中规定的违法主体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BC )。A.民事责任 B.行政处分C.刑事责任 D.行政处罚 8

3、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 ABC )。

A.给予处分 B.批评教育C.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D.行政处罚 8

4、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对公务员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 ABCD )。 A.赔礼道歉 B.恢复名誉C.消除影响 D.对公务员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 8

5、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应当承担的责任是( ABCD )。 A.行政责任 B.财产责任C.行为责任 D.精神责任

86、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公务员法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规定的意义及其特点是( ABCD)。 A. 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如果执法犯法、违反管理规定,将对公务员制度造成严重的损害。 B. 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是特殊主体,直接从事着公务员事务的综合管理。

C. 对于法律规定的违反公务员法管理规定的情形,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都不得违反。 D. 公务员主管部门以及其工作人员都属于违法行为的主体。

87、公务员法在附则中规定了本法中所称领导成员的范围,以下属于该范围的是( ABD )。

A. 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成员。B. 各级人大、政协机关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C. 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 D. “选任制”公务员。

三、填空:

1、制定公务员法的依据是(宪法)

2、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在系统总结了党和国家几十年干部人事制度的经验基础上制定的,特别是总结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并参考了国外人事管理中的有益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于2005年4月27日第

(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

5、我国对公务员的管理模式与各国普遍实行的做法一致,(分类管理)是公务员制度中的科学管理方法,改变了过去党政干部单一模式管理所有人员的制度。

6、公务员的范围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7、公务员法中确立了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

8、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9、公务员制度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

10、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11、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12、对于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13、现代制度下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是注重公务员的(工作实绩),排斥了按年资高低、家庭背景、亲属关系等条件作为公务员录用晋升的标准。

14、公务员主管部门是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

15、中央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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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17、公务员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18、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19、公务员在自己的岗位上要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的(监督)。 20、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公务员的基本义务之一。

21、公务员要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22、公务员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首先是指该决定和命令的内容是合法的,并应在上级的权限范围之内;其次发布决定和命令的(程序)须合法。

23、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撤销或者(改正)该决定和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决定或命令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和命令。

24、公务员如果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和(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25、公务员有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27、公务员应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28、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公务员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29、公务员一经任用,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这项权利被称为是公务员的(身份保障权)。

30、公务员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和保险待遇的权利。

31、获得工资报酬权与享受福利、保险待遇既是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也是公务员的(经济权利)。

32、公务员有权利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33、由于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职业特点的特殊性,公务员的辞职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进行。

34、公务员有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35、国家将公务员职位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36、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37、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38、“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这并不意味着所有非领导职务的职务层次上限都要达到(厅局级)。

39、行政执法类职务存在于基层行政单位,行政执法类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都不能(高于) 其所在机关的机构规格。

40、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41、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和其他待遇的依据。

42、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43、国家根据任命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

44、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的适用范围主要是(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45、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46、公务员的录用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方法进行。

47、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48、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49、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0、公务员法规定了三条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况: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51、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52、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

53、招考公告应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

54、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55、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进行设置。

56、面试工作由(录用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也可以委托招录机关自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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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58、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59、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60、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61、公务员的考核重点考核的是公务员的(工作实绩)。 6

2、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是全面考核公务员的五个方面内容。 6

3、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64、对非领导职务人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对(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

5、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6

6、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6

7、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6

8、职务任免包括任职和(免职)两个方面。 6

9、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70、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71、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72、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7

3、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74、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一级)晋升职务。 7

5、机关部门内设机构县处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76、确认法官、初任检察官的任职人选,可以面向社会,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选中公开选拔。 7

7、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7

8、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用。 7

9、对公务员进行奖励的条件主要是: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 80、对于受奖励的对象,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都可以进行奖励

81、公务员集体的奖励制用于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 8

2、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是公务员法规定的两种基本奖励方式。

83、公务员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84、对受奖励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予以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金)或者其他待遇。 8

5、给予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奖励,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或者审批。

86、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

87、上级不改变其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

88、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8

9、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90、公务员对受到的处分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91、处分决定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将处分决定通知公务员本人。 9

2、受到开除处分的公务员,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

93、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其间有悔改表现并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

94、公务员被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95、国家对公务员进行培训,参加培训既是公务员的权利,也是公务员的义务,我国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9

6、国家设立专门(公务员培训机构)负责对公务员进行培训。机关根据需要也可以委托其他培训机构承担公务员培训任务。

10 9

7、公务员培训的类型主要有: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 9

8、更新知识培训每人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至少不得少于

(七)天。 9

9、任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三十)天。

100、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10

1、公务员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10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10

3、调任机关应当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10

4、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 (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

10

5、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跨地区)、跨部门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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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的在(本机关)内转任。 10

7、挂职锻炼是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 10

8、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10

9、公务员应当(服从)机关的交流决定。公务员本人申请交流的,按照管理权限审批。

110、关于公务员任职回避的规定是: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1

11、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1

12、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

13、规定地域回避的原因是公务员在原籍或(成长地)任职,在工作上难免会受到亲属关系和其他各种关系的干扰,不利于保持公务员廉洁的形象。

1

14、公务员执行公务时,应当回避的情况有: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本人有公务员法中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1

15、公务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其他人员可以向机关提供公务员需要回避的情况。

1

16、机关根据公务员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经审查后作出是否回避的规定,也可以不经(申请)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1

17、关于公务员回避的规定,(公务员法)从其规定。 1

18、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对公务员具有保障、(激励)、调节三种基本功能。 1

19、公务员实行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120、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各部分分别发挥不同的功能。 1

21、我国公务员工资的机制为正常(增长)机制。 1

22、公务员享受的津贴有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 1

23、公务员工资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1

24、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以及录用、培训、奖励、辞退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1

25、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以(书面申请)的形式提出。

1

26、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公务员的辞职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个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1

27、被辞退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1

28、公务员辞职或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1

29、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130、公务员必须退休有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两个方面。

1

31、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 (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1

32、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不能实行聘任制。

1

33、公务员申诉的受理机关审查认定(人事处理)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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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或者有关的专门机关提出控告。 1

35、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1

36、聘任合同的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六个月。

1

37、对于违反公务员法管理规定的领导成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权限根据情形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38、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1

39、对于违反离职后从业限制的公务员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140、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对公务员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1

41、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1

42、公务员法中所称的领导成员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1

43、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四、简答题(根据公务员法简要回答下列各题)

1、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定义作了新的界定,请问公务员必须具备哪三个条件? 答:1.依法履行公职。2.纳入国家行政编制。3.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2、根据公务员法总则第一条的内容,制定公务员法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1.规范公务员的管理。2.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3.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勤政廉政。4.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5.提高工作效能。

3、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综合管理公务员的事务上的主要职能有哪些?

答:1.研究制定公务员管理规范,组织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2.对同级各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和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3.对某些管理事务实施组织协调。4.对某些管理事务行使审核、审批权。5.监督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公务员法律法规的现象进行纠正和处理。

4、我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的义务有哪些?

答: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5、如何正确理解“公务员应当执行上级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答 :1.公务员服从和执行上级做出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是上级依法做出的;2.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和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立即执行;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和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6、公务员享有哪些权利?

答: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4.参加培训;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6.提出申诉和控告;7.申请辞职;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7、公务员职务层次有哪些?

答:1.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2.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3.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4.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5.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8、公务员法将公务员职位类别分为哪些?

答:我国将公务员职位类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公务员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9、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序列分为哪些?

答: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10、各机关在设置本机关公务员具体职位时应依照哪些因素? 答:1.职能;2.规格;3.编制限额;4.职数以及结构比例。

11、依据哪些条件确定公务员的级别?

答: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

12、请问公务员的级别是否和其职务是等同的?

答:不一定。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但是在同一职务上,公务员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13、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和其他待遇的依据。

14、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公务员录用的范围是哪些?

答: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15、公务员录用采用哪些办法?

答: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

16、关于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组织权限,公务员法是怎样规定的?

答:1.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2.地方各级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17、报考公务员的条件有哪些?

答:包括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1.基本条件即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七项内容;2.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8、公务员法规定,哪三类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答: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19、机关录用公务员,必须符合哪两个条件?

答:1.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2.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20、公务员录用程序主要是哪些?

答:1.发布招考公告;2.资格审查;3.考试;4.考察、体检;5.提出拟录用人选;6.备案或者审批。

21、对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制度有哪些规定?

答: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22、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内容和方式,以及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的关系? 答: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考核方式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的关系是:

1.平时考核是定期考核的基础;2.定期考核是对平时考核的概括和总结。

23、对非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与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办法是什么? 答:对非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办法; 对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4、定期考核的等次有哪些?

答: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25、公务员职务的两种任命方式分别是什么?

答:选任制和委任制。选任制是指通过选举产生的方式来确定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委任制是指任用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直接委派工作人员担任一定职务的任用方式。

26、我国公务员法规定领导成员职务的任免实行的是任期制,实行任期制的意义有什么?

13 答:1.有利于实现领导职务的能上能下,形成正常的新老更替机制;2.有利于加强对领导成员的监督管理,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能力。

27、选任制公务员的免职有哪些情况?

答:1.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所任职务自然免除;2.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所任职务免除。

28、任免情形分为任职情形和免职情形,请问任职情形有哪两种? 答:1.新进入公务员队伍需要进行任职的。

2.公务员职务发生变化任免机关确认新的职务关系的。

29、免职情形有哪些?

答:1.公务员职位发生变化,承担了新的职责,应当免去其原任职务。 2.因各种原因公务员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免去所任职务。 30、公务员的任职程序有哪些?

答:1.提出拟任职人选;2.考察;3.决定任命;4.下发任职通知。

31、公务员职务任命的几个必备条件是什么?

答: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32、请问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时,应当按照哪些程序进行:

答:1.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2.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3.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4.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33、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时必须实行什么制度? 答:1.任职前公示制度;2.任职试用期制度。

34、根据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奖励制度的概括性规定,公务员受奖励的条件是什么? 答:1.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2.有其他突出事迹。

35、对于公务员集体的奖励规定了“集体”的含义是?

答:1.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2.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

36、奖励分为哪几个种类?

答: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37、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哪几种情况必须撤销奖励?

答:1.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2.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3.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38、有关下级对上级决定和命令如何执行在公务员法中是怎样规定的?

答:1.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2.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3.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39、给予公务员处分的条件是什么?

答:1.公务员有违法或者违反纪律的行为;2.公务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没有免予处分的情形。 40、免予处分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答:1.公务员具有违纪的行为。2.违纪行为显著轻微。3.违纪者本人经过批评教育后已认识了错误并能够及时改正。

41、降级的定义是什么?

答:降级是降低的公务员级别的纪律制裁方式。

42、对公务员处分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43、根据公务员法对处分行为的规定,处分决定作出的正确程序是怎样的?

答:1.初查。2.立案。3.调查取证。4.如实告知被调查的公务员。5.作出处分决定或者撤销案件。6.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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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国家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请问分级分类培训的对象是什么? 答:分级培训是指对担任不同层次职务的公务员实施各有侧重的培训。 分类培训是指对不同职位类别的公务员实施不同的培训。

45、公务员法对公务员交流范围的规定是什么样的?

答:1.内部交流: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2.外部交流:公务员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进行交流。

46、请问公务员交流的基本方式是哪些? 答:调任、转任、挂职锻炼。

47、调任的定义是什么?

答:调任是指公务员与公务员队伍以外的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的交流。具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48、调任的条件是什么?

答:1.首先要符合担任公务员的七项基本条件(公务员法第十一条);2.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3.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49、对于转任的一般要求是什么?

答:1.转任人员必须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2.转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 50、公务员法扩大了公务员挂职锻炼的交流范围,请问公务员挂职锻炼的范围有哪些?

答:公务员可以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也可以到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挂职锻炼。

51、列出公务员法中规定的有哪些亲属关系的公务员需要进行任职回避? 答:1.夫妻关系;2.直系亲属关系;3.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4.近姻亲关系。

52、有法律规定的亲属关系的公务员需要进行任职回避,请问双方应当回避的职务范围是什么?

答:1.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2.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职务。 3 .不得在双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中从事人事、组织、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53、公务员执行公务时,遇到哪些情形应当进行公务回避?

答: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2.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54、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和保险的定义是什么?

答:公务员的工资是国家以法定货币支付给公务员个人的劳动报酬。

公务员的福利是指国家和单位为解决公务员生活方面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对公务员在经济上的帮助和生活上的照顾。

公务员的保险是国家对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提供的必要帮助和补偿。

55、简述公务员工资制度应当遵循的原则。

答:按劳分配原则。既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又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合理的工资差距。

56、确定和调整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答:主要考虑国民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等因素。

57、在出现何种情况时,可以延长公务员的工作时间?

答:一是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二是为完成国家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紧急任务的。

58、简述公务员更新机制中辞职辞退的作用。

答:1.有利于畅通公务员队伍“出口”,形成优胜劣汰和新陈代谢的良性机制。2.有利于规范机关的人事管理行为,切实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3.有利于加强监督,推进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能上能下。

59、简述公务员辞去公职的程序规定。

答: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

15 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60、公务员在何种情况下不得辞去公职?

答: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6

1、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有哪些辞职制度?

答:公务员法规定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有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四种。 6

2、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公辞职的意思是什么?

答: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 6

3、领导成员引咎辞职的含义是什么?

答: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6

4、责令辞职适用哪两种情况?

答:1.领导成员应引咎辞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 2.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 责令辞职实际上是组织上对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领导成员的一种组织处理。 6

5、公务员法规定对具有特殊情况的公务员不得辞退,请问是哪些情形?

答: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6

6、公务员可以提前退休的情形有哪三个?

答: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67、请分别说出公务员申诉和控告的定义是什么?

答:申诉是指公务员对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向有关机关提出意见和要求。 控告是指公务员对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机关或者其他专门机关指控。 6

8、申诉的一般程序有哪些?

答:1.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2.对复核结果的决定不服的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作出该人事处理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3.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做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6

9、公务员申诉的时限有哪些规定?

答:1.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2.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申诉;3.如果不经复核,应当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70、公务员申诉应当向哪个机关或部门进行申诉?

答: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处理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进行申诉。 7

1、关于聘任制公务员的产生方式有哪两种? 答:1.公开招聘。2.直接选聘。

72、公务员法规定了聘任制公务员的任职方式,这是对以前公务员任用方式的补充和重大改革,与委任制公务员的管理相比,聘任制公务员有哪些特点?

答:1.公务员法规定的一般原则和制度精神适用于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2.公务员法中有些不受任用方式限制和影响的具体规定适用于聘任制公务员;3.除有关聘任制规定以外的公务员管理的部分,聘任制公务员可以通过签订聘任合同不执行或者变通执行。

73、人事争议仲裁要坚持哪些原则? 答:合法、公正、及时处理。

16 7

4、关于公务员管理中的各种违法情形在公务员法中有了更全面的列举,除了原来暂行条例中规定的违反编制限额、不按规定进行奖惩、不按规定进行录用以外,还有哪些情形属于公务员管理中的违法情形?

答:除以上三种外还有:1.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2.在录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中发生泄题、违反考试纪律3.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正、公开的;4.不按规定受理和处理公务员申诉、控告的;5.违反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情节的。

75、公务员法在法律责任一章中专门规定了对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部分,请问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哪些行为须承担法律责任?

答:1.滥用职权;2.玩忽职守;3.徇私舞弊。有上述情形的人员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76、根据附则的规定,公务员法所称的领导成员的正确含义是什么? 答: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7

7、事业单位中哪些人员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答: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五、案例分析(根据公务员法的各项规定分析下列案例并回答问题):

(一)某省外事办一工作人员李某2月份因公出国,后无任何理由逾期不归。在年底时(12月1日)李某回国,来到其所在单位被告知外事办已经将其开除,李某认为机关对其作出的处分不合理,决定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问:

1、外事办对李某的处分是否符合有关的程序规定?为什么?

2、李某应该向哪个部门或机关提出申诉?

3、公务员提出申诉的时间限制是多长?本案中李某具体应当在何时以前提出申诉?

答:

1、外事办对李某的处分程序不合法。处分决定是经机关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后作出的,并且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本案中李某没有收到书面形式的处分决定,该省外事办的处分程序不符合规定。

2、李某应当向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外事办的上一级机关进行申诉。

3、公务员自知道对其的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之前可直接提出申诉。本案中李某应当在这年12月31日以内提出申诉。

(二)某市教育局在新一批干部任免的公示期间,该局一名工作人员向教育局机关提出意见:认为该局拟任科长应当执行任职回避。教育局审查后直接做出了该名同志任职回避的决定。 问:

1、某市教育局作出的人事回避的决定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2、列出需要任职回避的几种亲属关系?

3、公务员本人能否申请回避?其他人是否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

答:

1、该教育局做出的回避决定程序合法。机关根据公务员本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经审查后做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审查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2、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3、公务员本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都可以申请回避。

(三)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一名公务员申请退休未予批准,其认为机关对其申请退休不予批准的理由不符合公务员法有关退休的规定,所以该公务员向县政府办提出了申诉。县政府办对其提出的申诉不予受理。 问该公务员对于申请退休未予批准的决定是否可以提出申诉?县政府办是否有权受理其申诉?为什么?

答:该名公务员可以就申请退休未予批准进行申诉。县政府办不是本案的申诉受理机关,接受申诉的机关应当是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

(四)某局在发放工资时扣发了每人200元,在年底仍未补发所扣减的工资,所欠工资被用于局机关进行办公楼的整修,整修完毕后该局补发了所扣减的工资款额。 问:该局违反了公务员法的哪项规定?

答:该局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工资、福利、保险的规定;“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五)某机关公务员请假期满逾期不归,其所在单位给予其警告处分。该名公务员遂向其所在机关提出辞职申请,机关未予审批。

问:

1、该名公务员违反了公务员的哪项纪律?

2、旷工或者请假期满逾期不归多长时间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予以辞退的情形?

3、该机关的做法是否符合有关公务员辞职的规定? 答:

1、该名公务员违反了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纪律规定。

2、旷工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予以辞退的情形。

3、该机关对其提出的辞职申请未予审批的做法违反了规定。公务员法规定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

(六)某厅有一职位专业性要求较高,需要聘任相关人员,经过选聘该厅与甲某签订了为期十年的聘任合同。在工作期间,甲某未经请假外出十天未归,其所在机关据此解聘甲某,甲某不服,决定申诉。 问:

1、本案中哪些情形违反了公务员法的聘任规定?

2、甲某与该机关之间的争议应当采用何种方式解决争议?这种方式有无期限限制?

3、甲某在知道解聘后能否向法院提起诉讼?为什么?

答:

1、该厅与甲某签订十年的聘任合同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聘任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五年;该厅不能因甲某外出十天不归就解聘甲某,因为按照公务员法规定,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以上的才属于可以予以辞退的情形;机关在解聘人员时必须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2、甲某应当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时间限制是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

3、甲某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再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即申请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

(七)A某系统招录了二十名公务员,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之后该系统组织了对所有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培训时间为七天。

问:

1、该系统违反了公务员法有关培训的哪些内容?

2、国家设立的专门的公务员培训机构有哪些?

答:

1、该系统在新录用人员已经任职之后才进行初任培训,违反了“初任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合格之后才可以任职”的规定;本案中初任培训的时间为七天,违反了公务员法规定的初任培训时间不少于十天的规定。

2、国家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中心、管理干部院校、培训基地都是专门负责公务员培训的机构。

(八)某机关一名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定为不称职,该公务员认为机关对其作出的考核结果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向其所在机关申请复核,一个月后该机关作出了维持原考核结果的复核决定,该名公务员在接到复核结果一个月后提出申诉。

问:

1、公务员对定期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能否申请复核?

2、本案中受理复核以及申诉的程序,有哪些不符合规定的?

3、该公务员应该向哪个机关或部门提出申诉?

答:

1、公务员对定期考核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对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

2、本案中其所在机关在收到复核申请一个月后才作出复核决定,超过了公务员法规定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的期限;该名公务员在接到复核结果一个月后提出申诉超过了公务员法规定的“十五天”的期限。

3、该名公务员应当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在机关的上一级级机关提出申诉。

(九)某省在公务员的公开招考中,未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录用了一名人员,被他人举报至有关部门。经调查证实,该省人事厅参与公务员招录工作的一名工作人员徇私舞弊、通过制造“假学历”将这名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人员录用。

18 问:这名工作人员违反了公务员法哪条规定?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答:本案中的这名公务员的行为属于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公务员法专门规定了对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十)国务院某部部长李某的秘书小王在今年与李部长的二女儿喜结良缘,登记结婚。此前,王秘书在向部机关人事部门递交领取结婚登记介绍申请的同时,也递交了一份要求调离该部到其他部门的申请书。 问:王秘书因何故要申请调离该部?并说明理由。

答:王秘书申请调出该部是符合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公务员回避制度的。

这是因为,王秘书与李部长的二女儿结婚后,他与李部长构成了近姻亲关系(配偶的父母),属于应回避的亲属关系之一。因为秘书工作的特殊性,李部长与王秘书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故也视为一种任职回避。

六、名词解释

一、法律的篇章结构

《立法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实践中,一部法律具体采用什么样的篇章结构,层次划分的精细,完全根据法律的内容来确定。有的法律,如刑法,内容比较丰富,结构也相对复杂,编、章、节、条、款、项都具备;有的法律,如今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内容比较简单,只有十条,没有章、节等,这是比较简单的结构;多数的法律界于二者之间,内容分章、条、款、项,这是一般的结构。公务员法采取的就是一般的结构。章、条前面都有“第*”的标识,好识别。 款,是指每一条中的自然段落,如公务员法第三条就由两款构成。

项,是条或者款下面进一步并列分出的内容,一般都用带括弧的(一)、(二)、(三)……来标识,如第十一条由七项构成。 目,是项下面再细分出的几点并列的内容,一般用带括弧的(1)、(2)、(3)……标识。公务 员法中没有目一层的划分。

二、法律中“以上”、“以下”的含义

除在法律中另有特别说明的以外,“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这是我国立法中的惯例。如第十条中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就包括县级。

三、干部、领导成员、领导职务三个概念的用法

“干部”是一个外来词。在我国,通常指担任公职的人员,常与工人、士兵、勤杂人员相区别。在干部管理实践中,一般来说,干部是指以下六类人员:(1)中国共产党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各民主党派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2)国家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3)在军队中担任排及以上职务的现役军人;(4)社会政治团体与群众组织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5)专业技术人员;(6)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虽然我们目前扩大了公务员范围,但公务员和干部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相互替代。特别是从党的角度,“党管干部”、“干部政策”、“干部队伍”等用语已经约定俗成,并写进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中。所以,“干部”一词还会继续使用下去。

领导成员,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本法所称领导成员,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党委和政府为例,领导成员就是指党委、政府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不包括内设局、处的局长、处长。

领导职务,是与非领导职务相对应的,就是具有领导职责的职务,如处长、局长等等。

四、职位

一般讲,职位是指机关或者团体中执行一定职务的位置。它是职务、职责和职权三个要素的统一体。过去习惯上叫岗位。常说的一个萝卜一个坑,这个坑就指职位。

五、职位类别

是指按照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对职位作出的划分。如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

六、职务序列

是指按由高到低或由低到高的次序排出的职务名称体系。如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

19 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就是由高到低排出的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序列。

七、职务层次

对各种职务按职责大小、工作难易程度和任职资格条件所作的层次划分。如将县委书记、县长、旗委书记、旗长、处长等统称为县处级正职。

八、级别

是指根据公务员的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指标确定的公务员的不同等级。级别是职务外公务员职业发展的又一台阶,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

九、直系血亲

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比如从自己向上算,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向下算,包括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十、旁系血亲

是指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范围比较广,主要限定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等。 十

一、近姻亲

目前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规定,在掌握到应该是姻亲关系的范围比自己血亲关系的范围小一些,即最近的姻亲关系,一般包括配偶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及其父母;兄弟姐妹的配偶。

20 参公考试复习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一、判断题

1、对于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纪律的行为,可以予以制裁。×

2、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职责和权力,来源于法律的授权。√

3、法律法规授权有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被处分,参照《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4、行政机关公务员是指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5、处分是指违法违纪行为人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方式。×

6、违法违纪行为指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行为。√

7、国务院各部门都可以单独制定涉及处分事项的规章。×

8、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应当给予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及相应的处分幅度。×

9、法律和《处分条例》都对处分事项有规定的,应该执行《处分条例》的规定。×

10、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行为,不构成违法违纪行为。√

11、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12、违法违纪行为的客体,是指受违法违纪行为所侵害的对象。×

13、纪律责任是指违法违纪行为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14、纪律责任与处分之间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15、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

16、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国务院决定外,不得以其他形式设定处分事项。√

17、程序保障是指对纪律责任的追究必须按法定的程序进行。√

18、法无明文规定的行为不为违法违纪行为。√

19、处分的轻重主要是由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决定的。√ 20、违法违纪行为人承担的纪律责任,绝对与违法违纪行为的轻重成正比。×

21、只要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手续不一定需要完备。×

22、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23、降职是行政处分的种类之一。×

24、公务员被开除公职后不得再被录用。√

25、免职以后可以不再给予行政处分。×

26、处分的有效期间即处分的法律后果的影响期间。√

27、警告是一种警戒性的纪律制裁方式。√

28、受撤职处分的,仅是撤销其现任职务,不降低其级别。×

29、受记过处分的,可以晋升工资档次,但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30、处分期满后,处分自动解除。×

31、降级、撤职处分被解除后,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32、受到开除处分的,不适应解除处分的制度。√

33、行政机关公务员同时受两种不同种类处分,先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再执行较轻的处分。×

34、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间之和。√

35、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6、违法违纪行为人犯罪有数错,应当分别确定每种违法违纪行为所应给予的处分,再进行合并处理。√

37、行政机关公务员2人以上同时违法违纪的,属于共同违法违纪。×

38、对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人的处分必须给予相同的行政处分。×

39、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应当从重处分。√

21 40、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免予处分。×

41、单位违法违纪,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违法违纪行为。√

42、单位违法违纪的纪律责任承担人只能是单位领导班子集体。×

43、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不论主刑或附加刑 ,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44、行政机关公务员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可以不予开除处分。×

45、撤职的处分期限为26个月。×

46、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免予开除处分。 ×

47、处分决定、解除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48、有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49、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

50、公务员处分的调查程序中,取证人员不得少于2人。√

51、拒不执行机关的交流决定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52、非法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53、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54、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55、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56、违反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摊派或者收取财物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57、挪用公款赌博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58、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或者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不按规定报告、处理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59、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60、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61、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62、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或者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不按规定报告、处理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63、以殴打、体罚、非法拘禁等方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64、离任、辞职或者被辞退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65、行政机关公务员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6

6、在工作时间赌博,屡教不改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67、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6

8、任免机关应当将处分决定以口头形式通知受处分的公务员本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6

9、经任免机关负责人同意,由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调查。√

70、处分决定机关或者处分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不可以直接决定该人员回避。×

22 7

1、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72、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可以避免的传染病传播流行,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73、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74、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75、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76、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7

7、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自批准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决定。×

78、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到开除处分后,有新工作单位的,其本人档案转由新工作单位管理。√ 7

9、任免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将处分决定或者解除处分决定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80、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8

1、组织参加罢工,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82、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83、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扣压、销毁举报信件,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84、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8

5、程序违法都会导致处分决定的撤销。×

86、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87、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8

8、对扶贫专项款物疏于管理,致使款物被贪污、挪用,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89、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90、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委托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91、以殴打、体罚、非法拘禁等方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92、妨碍执行公务或者违反规定干预执行公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93、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9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95、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行为,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9

6、公务员原处理机关的复核决定是最终决定。√

97、对监察机关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被处分人只能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9

8、公务员主管部门有权撤销监察机关作出的处分决定。×

99、超越职权,是指处分决定机关超越法律、法规赋予其的职权,擅自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

100、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处分的机关的上一级、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在作出撤销处分决定的同时,还应当自己重新作出处分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机关重新作出决定。√

10

1、处分不当,主要是指原处分决定量纪畸轻或者畸重,显失公正。√

23 10

2、没收,是指处分决定机关将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所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违纪的非法财物强制收归国有的行为。√

10

3、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国家财务管理制度,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

10

4、介绍贿赂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公务员向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为行贿人和作为行贿对象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进行引见、沟通和撮合,促进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

10

5、旷工的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行政机关工作制度,不请假而缺勤的行为。√

二、单项选择题:

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颁布实施的日期是 C 。

A、2006年5月1日 B、2007年6月1日C、2007年7月1日 D、2008年6月1日

2、纪律责任是 B 。

A、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规范B、违法违纪行为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C、行政机关公务员所应承担的职责D、违法违纪行为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3、违法违纪行为的主体 C 。

A、只能是行政机关公务员B、只能是行政机关C、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D、包括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

4、可以设定处分的法律规范性文件有 D 。

A、行政法规B、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C、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D、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5、能够单独制定设定处分事项的部门规章的只能是 D 。

A、国务院所有部门

B、国务院人事部门C、国务院监察机关

D、国务院监察机关和国务院人事部门

6、《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适用主体是 A 。

A、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公务员 B、行政机关公务员C、所有国家机关的公务员 D、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工勤人员

7、违法违纪行为的客体是指 A 。

A、受国家法律保护,为违法违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B、受国家法律保护,为违法违纪行为所侵害的对象 C、受国家法律保护,为违法违纪行为所侵害的财产权利 D、受国家法律保护,为违法违纪行为所侵害的民主权利

8、处分的程序合法是指 B 。

A、调查处理的政纪事件的过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B、调查处理的政纪事件的过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 C、调查处理的政纪事件的过程必须符合《行政机关处分条例》规定的程序 D、调查处理的政纪事件的过程必须符合所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

9、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 C 追究刑事责任。A、可以 B、必须 C、应当 D、不必

10、处分是违法违纪行为承担 D 的形式。

A、民事法律责任 B、刑事法律责任C、经济法律责任 D、行政法律责任

11、根据《行政机关处分条例》的规定, C 不属于处分的种类。A、记过 B、记大过 C、降职 D、撤职

12、记过的处分期间是 A 。A、12个月 B、18个月 C、6个月 D、24个月

13、撤职的处分期间是 D 。A、12个月 B、18个月 C、6个月 D、24个月

14、受警告处分 B 晋升工资档次。A、不能 B、可以 C、应当 D、视情况

15、受撤职处分的,不仅要撤销其现任职务, C 相应降低其级别。A、可以 B、必须 C、应当 D、视情况

16、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法定从轻处分的情节是 D 。

A、主动交待违法违纪行为的 B、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挽回损失的

24 C、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D、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

17、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定从重情节的是 D 。 A、拒不认错,态度恶劣的 B、多次犯错,屡教不改的 C、请客送礼,贿赂领导的D、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

18、违法违纪行为中的数错是指 B 。

A、违法违纪行为人同一时间实施两种以上违法违纪行为

B、处分决定机关在处分决定作出前,违法违纪行为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违纪行为或者处分决定作出后,被处分人又犯错误的

C、处分决定机关在处分决定作出前,违法违纪行为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违纪行为的 D、处分决定机关在处分决定作出后,被处分人又犯错误的

19、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应当执行 A 的处分。 A、其中最重的 B、其中最轻的 C、不同种类的 D、另行确定的 20、共同违法违纪是指2 人以上 C 的违法违纪行为。

A、事前通谋的 B、事前无通谋的 C、共同故意的 D、有集团性质的

21、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 B 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A、警告或者记过 B、记过或者记大过 C、降级或者撤职 D、开除

22、行政机关公务员包养情人的,给予撤职或者 D 处分。 A、记大过 B、降级 C、撤职 D、开除

23、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 B 处分;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A、记过或者记大过 B、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C、降级或者撤职 D、开除

24、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 C 。 A. 审查 B. 检查 C. 审计 D. 调查

25、公务员对人事处理决定的复核、申诉期间, C 人事处理的执行。

A. 暂停 B. 暂缓 C. 不停止 D. 停止

26、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 D 或者开除处分。 A.记大过 B.降级 C.降职 D. 撤职

27、参与赌博,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 B 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A.降职 B.降级 C. 离职 D.撤职

28、挪用公款赌博的,给予撤职或者 C 处分。 A. 降级 B. 降职 C. 开除 D.责令辞职

29、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 A 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A. 撤职 B. 降职 C. 劝退 D. 责令辞职

30、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 B 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A. 撤职 B. 记大过 C. 降职 D. 责令辞职

31、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 B ,不受处分。 A. 上级机关决定 B. 法定程序 C. 法院审理 D. 仲裁

32、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给予 D 处分。

A.记大过 B. 降职 C.撤职 D. 开除

33、对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给予处分,由 C 决定。

25 A. 本级人民政府 B. 同级人民代表大会 C. 上一级人民政府 D.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4、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人员给予处分,由 A 决定。

A. 本级人民政府 B. 同级人民代表大会 C. 上一级人民政府 D.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5、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任免机关可以决定 B 。 A. 责令其辞职 B. 暂停其履行职务 C. 劝退 D. 降职

36、任免机关有关部门经初步调查认为该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需要进一步查证的,报 C 负责人批准后立案。 A. 上一级政府 B. 上一级机关C. 任免机关 D.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7、对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应当由 A 以上办案人员进行。 A. 2名 B. 3名 C. 4名 D.5名

38、 对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接受调查的单位和个人 B 。

A. 可以如实提供情况 B.应当如实提供情况 C. 可以拒绝提供情况 D.可以保持沉默

39、处分决定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处分决定机关的 D 负责人决定。

A. 其他 B. 同级人事部门 C. 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D. 上一级行政机关

40、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案情复杂或者遇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办案期限可以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 B 个月。 A. 10 B. 12 C. 18 D. 24

41、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情节较重的,给予 B 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A. 记大过或降级 B. 降级或者撤职 C. 降级或降职 D. 记大过或降职

42、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给予 A 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A. 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B. 记大过或降级C. 降级或降职 D. 警告、记过或降职

43、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或者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不按规定报告、处理的,给予 B 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A. 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B. 记过、记大过C. 降级或降职 D. 警告、记过或降职

44、处分决定、解除处分决定自 B 起生效。 A. 执行之日 B. 作出之日 C. 宣布之日 D. 领导决定之日

45、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到开除处分后,没有新工作单位,其本人档案转由 C 管理。 A. 原单位 B. 父母所在单位C. 其户籍所在地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 D. 社区

46、处分决定机关除负责人之外的其他案件调查人员的回避,由 B 决定。

A.人事部门负责人 B. 处分决定机关负责人C. 组织部门负责人 D. 上级行政机关负责人

47、非法收集的证据 C 作为定案的依据。A.可以 B. 有时可以 C. 不得 D. 特殊情况可以

48、任免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将处分决定或者解除处分决定

报 B 备案。A. 上级机关 B. 公务员主管部门 C.同级人民政府 D. 同级人民代表大会

49、任免机关应当将处分决定以 D 通知受处分的公务员本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A.电子邮件形式 B.口头形式C.口头或书面形式 D.书面形式

50、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人员拟给予撤职、开除处分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向A 提出免职建议。 A. 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 同级人民代表大会 C. 同级人民政府 D. 上一级人民政府

51、拟给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人员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先由本级人民政府向 B 提出罢免建议。

A. 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 同级人民代表大会 C. 同级人民政府

D. 上一级人民政府

52、拟给予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人员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先由 C 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罢免建议。 A. 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 其他领导人 C. 本级人民政府 D. 上一级人民政府

53、拟给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人员撤职、开除处分的,遇有特殊紧急情况, C 认为必要时,也可以对其作出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同时报告同级人民代

26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通报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A. 市长 B.市级以上人民政府 C.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D. 省长

54、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B 处分。 A. 记大过或撤职 B. 撤职或者开除 C. 降级或撤职 D. 记大过或开除

55、违反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 B 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A. 警告 B. 记大过 C. 记过 D. 降级

56、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给予 B 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A. 警告 B. 记大过 C. 记过 D. 降级

57、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给予 B 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A. 警告 B. 记大过 C. 记过 D. 降级

58、对救灾专项款物疏于管理,致使款物毁损、灭失的,给予 B 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A.警告、记过 B.记过、记大过 C.记大过、降级 D.降级、降职

59、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 重的,给予 A 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A. 记大过或者降级 B. 记过或记大过 C. 降级或降职 D. 降职

60、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B 处分。

A. 记大过或降级 B. 降级或者撤职 C. 撤职或开除 D. 开除 6

1、非法出境的,给予 D 的处分。

A.记大过

B.降级 C.撤职

D.开除 6

2、未经批准取得外国国籍的,给予 A 处分。 A.记大过 B. 降级 C. 撤职 D. 开除 6

3、只有 C 才享有对违法违纪案件的立案权。

A. 同级人大委员长 B.政府负责人 C. 任免机关负责人 D.人事部门负责人 6

4、询问证人 D 。

A. 可以个别进行 B. 不能个别进行C.应当所有证人在场 D. 应当个别进行 6

5、经 A 同意,由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对需要调查处理事项进 行初步调查。

A. 任免机关负责人 B. 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C.同级人事部门负责人 D. 同级组织部门负责人

三、多项选择题

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立法目的是 ABC 。

A、严肃行政机关纪律 B、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 C、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

D、保证政纪案件查处的质量和效率

2、给予处分的依据是 AD 。

A、《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B、《国务院关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

C、《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D、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有规定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3、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到法律保护,非经 BC ,不受处分。 A、法定调查 B、法定事由 C、法定程序 D、法定证据

27 4、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坚持的原则是 ABCD 。

A、公正、公平的原则 B、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C、错责相适应原则

D、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原则 5、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 ACD 属于处分的种类。 A、记过 B、降职 C、撤职 D、开除

6、受开除处分的, AD 再担任公务员职务。

A、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不得 B、经重新录用可以 C、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D、经重新申请录用也不得 7、行政机关公务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 ABC 。 A、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 B、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

C、处分种类相同的,执行该处分,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以下,决定处分期

D、处分种类相同的,执行该处分,其处分期为各处分期之和 8、程序合法的主要含义是 CD 。

A、依法给予违法违纪行为人恰当的处理 B、对违法违纪行为人所犯错误的性质认定准确

C、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必须是法定的 D、处分决定机关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的规定实施处分 9、证据确凿是指 ABCD 。

A、证据必须真实B、证据必须与案件有内在联系C、证据必须充分 D、证据之间不能有矛盾

10、行政机关公务员受记过处分,在处分期间 ABC 。

A、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B、不得晋升职务C、不得晋升级别 D、不得出国考察

11、解除处分的条件是 BD 。

A、有主动表现 B、有悔改表现C、工作积极 D、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12、数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合并处理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AC 。 A、必须是一人实施了两种以上的违法违纪行为

B、违法违纪行为人的行为目的只有一个,但其行为的实施方法和结果违反多个行政义务 C、违法违纪行为的合并处理必须发生在法定期限以内

D、违法违纪行为人的行为目的只有一个,但实施了两个以上同种类行为

13、共同违法违纪的构成要件是 ABC 。

A、必须是2人以上的主体实施 B、各违法违纪行为人具有共同的故意

C、各违法违纪行为人必须具有共同行为 D、各违法违纪行为人必须事前通谋

14、有下列 ABCD 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

A、在2人以上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B、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 C、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D、包庇同案人员的

15、有下列 ABD 情节之一的,应当从轻处分。

A、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 B、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 C、属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的 D、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

16、主动交代是指 AC 。A、主动向组织交代 B、在有关机关询问前如实交代C、如实交代违法违纪的事实 D、只交代有关机关掌握的违法违纪行为

17、违法违纪中止是指 BD 。

A、对违法违纪行为的结果深感后悔 B、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发生C、由于客观原因停止违法违纪行为

D、主动采取措施,挽回损失的

18、减轻处分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BC 。

A、违纪行为轻微的B、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C、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D、经教育后改正的

19、单位违法违纪的纪律责任承担人是 BD 。

A、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B、单位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人员C、单位领导集体 D、直接责任人员

28 20、违法违纪行为人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后,已经依法 BCD ,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A、辞去公职的 B、被判处刑罚的C、罢免、免职的 D、辞去领导职务的

21、违反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属于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 BC 。

A.应当减轻处分 B.可以减轻处分 C. 可以免予处分 D. 应当免予处分

22、被调查的公务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 ABCD 。 A. 交流 B. 出境 C. 辞去公职 D. 办理退休手续

23、对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严禁以 ABCD 等非法方式收集证据。 A.暴力 B.威胁 C.引诱 D.欺骗

24、参与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的人员有下列情形ABD之一的,应当提出回避申请。 A.与被调查的公务员是近亲属关系的;B.与被调查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

C. 与被调查的案件无利害关系的;D.与被调查的公务员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25 、处分决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BCD A.被处分人员的姓名 B.经查证的违法违纪事实

C. 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途径 D.处分的种类和依据

26、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 AB 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A. 记大过 B. 降级 C. 降职 D.撤职

27、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ABC 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A. 警告 B. 记过 C. 记大过 D.降级

28、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 AC ,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A.工作作风懈怠 B. 情绪不稳定 C.工作态度恶劣 D.工作无激情

29、以 ABCD 等手段,破坏选举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A. 暴力 B. 威胁 C. 贿赂 D. 欺骗 30、 ABCD ,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A. 吸食、注射毒品 B. 组织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 C.支持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

D.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

31、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可以 AC 。A. 申请复核

B.提起仲裁

C.申诉

D. 起诉

32、有下列ACD情形之一的,受理公务员复核、申诉的机关应当撤销处分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机关重新作出决定。

A.处分所依据的违法违纪事实证据不足B.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务院决定错误 C.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公正处理D.作出处分决定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

33、有下列ABD情形之一的,受理公务员复核、申诉的机关应当变更处分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机关变更处分决定。A.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务院决定错误B.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情节认定有误C.处分所依据的违法违纪事实证据不足D.处分不当

34、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决定被变更,需要调整改公务员的ABC 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调整。 A. 职务 B. 级别 C. 工资档次 D. 工龄

35、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违纪的财物,除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由处分决定机关 BCD

A.征用 B. 没收 C. 追缴 D. 责令退赔

29 参公考试复习三《行政复议法》

一、单选题(10×1分)

1、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审查行政行为的(D )。

A、合法性 B、真实性 C、适当性 D、合法性和适当性

2、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B)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A、3日

B、5日

C、10日

D、15日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C )不服,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处分 D、行政许可

4、行政机关作出下列行为中,(D )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A、对工作人员小李开除的决定 B、对公民王某错误刑事拘留 C、内部调整人员的决定 D、对于一起治安案件迟迟未作处理

5、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A)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 A、经复议机关批准 B、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 C、经同级政府批准 D、自己认为有必要

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A)应当责令其受理。 A、上级行政机关 B、上一级行政机关 C、同级人民政府 D、同级监察部门

7、居住在某市A区的公民赵某对该市B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要求复议。本案的复议机关是(C )。 A、A区行政机关 B、B区行政机关 C、B区人民政府 D、A区人民政府

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C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A、行政法规、规章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B、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C、行政机关机关有终局裁决权的具体行政行为 D、某行政执法人员李某个人行为

9、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申请复议的,(A)是被申请人。 A、委托的行政机关 B、受委托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组织所在地街道 C、受委托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组织 D、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

10、孙某不服某派出机构对其依法作出的30元罚款裁定,应向(B)复议。

A、该派出机构 B、设立该派出机构的行政机关 C、乡人民政府 D、该派出机构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二、多选题(10×2分)

1、下列选项中,对于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关系表述错误的是(ACD)。

A、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大于行政复议 B、对不是终局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C、所有的行政复议决定均可通过行政诉讼被判决撤销 D、对于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仲裁、调解等处理行为不服的,行政相对人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对于行政复议申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D)。

A、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B、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C、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自复议期满之日起3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D、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自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3、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依法履行下列(ABCD)职责。 A、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B、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

C、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 D、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4、下列(BC)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A、行政复议机关 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

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D、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组织

5、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下列(BC)情形下可以停止执行。 A、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C、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D、规章规定停止执行的

30

6、有下列(ABCD)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依法申请复议。 A、对行政机关作出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B、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变更、中止决定不服的 C、认为行政机关乱收费的

D、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7、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案件以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为原则,但对于(AC)申请复议的案件,则由原行政机关管辖。 A、国务院部门所作决定 B、上一级没有相应主管部门的机关所作决定 C、省级人民政府所作决定 D、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决定

8、下列(ACD)不能成为复议机关。

A、不设立派出工作机构的县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 B、国务院 C、乡人民政府 D、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9、下列人员(ABD)可以成为复议申请人。

A、被行政处罚人赵某 B、被行政处罚人黄某(已经死亡)的妻子 C、被行政处罚人李某的朋友 D、被人殴打致伤的杨某

10、对于行政复议受理,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BD)。

A、对于决定受理的行政复议,自申请人邮寄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B、对于决定受理的行政复议,自复议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C、对于决定受理的行政复议,自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D、对于决定受理的行政复议,自复议机关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判断题(10×1分)

1、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他人无权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

2、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4、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可以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5、上级行政机关认为责令下级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利于合法、公正处理的,上级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受理。(√

6、行政复议申请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申请行政复议,不能以口头形式申请。(×)

7、各级行政机关的法制部门是具体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事项的法定机构。(√)

8、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行政复议期限,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60日。(×)

9、公民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10、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四、简答题(2×10分)

1、《行政复议法》规定了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应当履行的职责。试列举出三项(含)以上的职责。

答:(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3)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定行政复议决定;(4)处理或者传达对《行政复议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5)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意见;(6)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申请复议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答:申请复议应当符合的条件有:(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4)属于申请复议的范围;(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案例题(1×40分)

某市建委作出《关于对某公司等单位违反建设程序,不规范经营等问题的处理决定》,对某公司罚款20万元,延缓一年转为正式资质等级,并要求该公司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该《处理决定》未直接送达给某公司,而是在某公司参加的一次会议上作为会议材料下发,被某公司发现。某公司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31 问题:(1)某公司能否对处理决定申请复议?

(2)如果可以申请复议,则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分别是谁? (3)如果复议机关受理了本案,应当如何做出处理?为什么?

答:(1)某公司可以申请复议,因为该处理决定针对具体的对象,内容具体明确,是具体行政行为,对此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被申请人是某市建委,行政复议机关是某市政府或建设厅。因为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撤销该处理决定,因为该决定违反了法定程序,如未经听证程序,未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未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利和救济途径,并且未根据法定程序送达等。而违反法定程序即已构成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处理决定的法定理由。

32 参公考试复习四《行政处罚法》

一、判断题

1、向被处罚人告知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只存在一般处罚程序中,简易程序不必告知这项权利。( × )

2、当事人委托别人代为陈述和申辩,只要有口头委托就行了,不要写委托书,因为这是符合便民原则的。( × )

3、行政执法人员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后,被检查人认为内容真实无误,应当在笔录上注明“以上笔录如实”并签名。如果被检查人是文盲,执法人员可以代签名。( × )

4、“取缔”是一个罚种,对违法经营单位取缔的等同于停产停业,应当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 × )

5、对违法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只要及时交纳了罚款,可以对违法行为不限期改正。( × )

6、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 )

7、在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中,当事人不得委托代理人参加。( × )

8、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 )

9、警告不是一种行政处罚。( × )

10、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监督相结合。( × )

11、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 )

12、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 )

13、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15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 )

14、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 )

1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 √ )

16、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17、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 )

18、行政处罚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 √ )

19、制定《行政处罚法》的目的是,规范行政处罚的认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 ) 20、对行政处罚的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 )

21、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不当场交付当事人。( × )

22、财产罚的具体形式主要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23、《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3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 )

24、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可以回避。 ( × )

25、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处罚无效。( × )

26、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有行政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

27、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 )

28、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 )

29、责令赔偿损失属于行政处罚。( × ) 30、对于行政处罚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任何行政机关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 )

31、处罚法定原则包括处罚设定权法定、受处罚行为法定、处罚主体及其职权法定、处罚种类、内容和程序法定。( √ )

32、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 )

3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 )

34、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的,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也应予行政处罚。( × )

35、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 √ )

36、财政部门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 )

37、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作出的行政处罚,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 )

33

38、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 )

二、单项选择题

1、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开,未经公开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这属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原则中的哪一项?B A.处罚法定原则B.处罚公正公开原则C.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D.保障相对人权利

2、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 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前 日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C A.5日;10日B.7日;15日C.3日;7日D.5日;7日

3、部委规章可以创设行政处罚的范围是下列哪个选项?B A.警告与罚金B.警告与一定数额罚款C.警告、罚款与没收财产D.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4、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由谁设定?A A.只能由法律设定B.只能由行政法规设定C.可以由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设定D.可以由地方性法规设定

5、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行政处罚种类的有( C )。 A.警告 B.罚款 C.拘役 D.行政拘留

6、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 D )以外的行政处罚。

A.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B.责令停产停业C.没收违法所得 D.限制人身自由

7、行政处罚由( B )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A.行政机关所在地 B.违法行为发生地C.违法行为人住所地 D.违法行为人居住地

8、某超市被人举报,称其曾经销售过期食品,某行政机关经查实认定该超市两年前出售过50箱过期奶粉,获利1000元。该行政机关对此行为:( B ) A.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B.不得再给予行政处罚 C.应当从轻处罚 D.应当减轻处罚

9、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 B )内,交至行政机关。 A.1日 B.2日 C.7日 D.10日

10、某厂因污染事故受到环保部门的以下处理:(1)责令停产停业;(2)罚款8000元;(3)赔偿受污染单位损失6000元。上述处理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D) A.(1)、(3) B.(2)、(3) C. (3) D.(1)、(2)

11、《行政处罚法》规定,作为例外,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行政处罚罚款。但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有权拒绝交纳罚款?( C )

A.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的B.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C.不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D.不适用听证程序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

12、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是(B)A. 行为罚 B. 人身罚 C. 财产罚 D. 申诫罚

13、某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决定由城建规划局统一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下列哪一项职权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能由城建规划局行使的?( D ) A.环境保护局的罚款权 B.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吊销营业执照权 C.土地管理局的没收权 D.公安局的拘留权

14、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不属于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C ) A.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B.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C.受他人挑唆实施违法行为的

D.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15、王某擅自使用机动渔船渡客。渔船行驶过程中,被某港航监督站的执法人员发现,当场对王某作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并立即收缴了该罚款。关于缴纳罚款,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C A. 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银行 B. 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5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银行

C. 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所在行政机关,由行政机关在2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D. 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所在行政机关,由行政机关在5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16、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B )。

34 A.个人决定B.集体讨论决定C.提交上一级行政机关决定D.与当事人协商决定

17、当事人对按照( A )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A.简易程序 B.简单程序 C.内部程序 D.批准程序

18、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D )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A.可以 B.必须 C.允许 D.不得

19、地方性法规不能设定的行政处罚有( C )。

A.罚款 B.责令停产停业C.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D.没收违法所得

20、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A )当事人。

A.当场交付B.二日内交付C.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后交付D.报所属行政机关批准后交付

2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以及( B )等权利。 A.抗诉权 B.申辩权 C.复核权 D.调查权

三、多项选择题

1、行政制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者依其行政责任所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行政制裁可分为下列哪些?(ACD)

A.行政处罚B.行政处理C.行政处分D.劳动教养

2、我国《行政处罚法》对相对人权利的保障主要体现于以下哪些选项中?( ABC )

A.保证相对人陈述权B.保障相对人申辩权C.保障相对人取得法律救济权D.一事一罚,一事不再罚原则

3、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应当不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机关不得给予处罚的情形?( ABC ) A.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B.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C.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D.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4、下列选项中关于行政处罚效力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BCD )

A.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法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行政处罚不成立

B.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C.行政处罚无法定依据的,该处罚无效

D.行政主体不遵守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该处罚无效

5、在下列人员中,有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人员有(A、B)

A. 执法人员 B. 行政机关的负责人 C. 主持听证的人员 D. 行政机关法制机构负责人

6、申某家住甲地,在乙地制作盗版光盘经过丙地运输到丁地进行销售。对申某的违法行为要进行处罚,谁有管辖权?( BCD )

A.甲地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B.乙地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C.丙地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D.丁地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7、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以下哪些行政处罚?( BC ) A.没收违法所得 B.警告 C.一定数量罚款 D.限制人身自由

8、下列哪级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AC ) A.国务院 B.省人民政府 C.经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 D.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9、下列有关行政处罚正确的表述有(ABD )

A.以未经公布的规定作为依据的行政处罚无效

B.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C.受委托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可以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D.违法行为构成犯罪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或行政拘留的,应折抵相应的罚金或刑期

10、下列哪些规范性文件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AB )

A. 地方性法规 B. 行政法规 C. 某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D.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11、下列哪些属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 ABD ) A.警告

B. 责令停产停业 C.责令纠正

D. 行政拘留

12、下列关于行政处罚表述正确的有:( ABCD )

35 A.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处罚无效 B.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C.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D.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13、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B D) A.再作新的处罚决定B 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C.直接通知银行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D.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可以每日按罚款额的3%加处罚款

14、在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中,无权提出撤回复议申请的是:(BCD) A. 申请人 B. 被申请人 C. 复议机关 D. 第三人

15、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中的拘留不可能在( BCD ) 中设定 A.法律 B.行政规则 C.部门规章 D.地方政府规章

16、《行政处罚法》所确立的行政处罚原则主要有:(A B C D) A.处罚法定原则B.处罚公正原则C.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D.处罚公开原则

17、行政处罚法定原则包含以下内容:(A B C D ) A.实施处罚的主体应是法定的B.处罚的依据应是法定的C.处罚程序应是法定的D.处罚的设定应是法定的

18、下列哪些行为不是行政处罚行为? (A C D ) .

A.责令限期治理B.责令停产停业C.责令赔偿损失D.责令退还土地

19、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可以适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处罚是:( B C ) A.行政拘留B.吊销许可证C.责令停产停业D.没收违法所得

20、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至少应当载明下列哪些事项?( ABCD ) A.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B. 行政处罚的证据和依据

C.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D. 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

◆ A型题:◆第1题 行政处罚的管辖是由 C A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B 县级以上的司法机关管辖

C 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D 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管辖 E 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司法机关管辖

第2题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 D A 有权申诉B 有权检举C 行政机关应当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D 有权申诉或检举,行政机关应当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E 发现有错误时,应当要求行政机关及时改正 第3题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采取 D A 书面申请B 口头申请C 口头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了解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D 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要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E 口头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了解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行政复议请求 ◆B型题

第4-8题

A 行政复议

B 申请人

C 被申请人

D 第三人

E 费用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是

2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

4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向行政机关提出

正确答案:BDCEA

36 第9-13题

A 行政处罚

B 行政诉讼

C 两者均是

D 两者均不是

1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

2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不服决议决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4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

5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在给予

正确答案:BDBAA ◆X型题

第14题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A 警告、罚款

B 行政拘留

C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D 责令停产、停业

E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正确答案:ABCDE 第15题 行政诉讼的证据包括

A 证书、物证、视听材料

B 证人证言

C 当事人的陈述

D 坚定结论

正确答案:ABCDE 第16题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符合的条件是

A 原告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B 有明确的被告

C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D 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 非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正确答案:ABCD E 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37

第五篇:《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修改的重点

建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应做一些修改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从1996年10月颁布以来,深受事业单位会计的欢迎,但是随着政治、经济和财政体制的变化,特别是从事业单位常见违纪问题看,笔者认为《规则》应做以下修订:

一、现事业单位常见违纪问题

1、除“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跑、冒、漏、滴”现象较为严重。目前我国事业单位面广量大,而原先设定的事业单位一般以“财政补助收入”为主,其他收入为辅。但是目前,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这种提供“公共产品”又能提供“私人产品”的混合商品为事业单位带来许多非税收入。由于仍实行象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事业规则》,不计成本、不提折旧,预算单位拼命减少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以争取更多的补助,造成了不少单位所谓预算外资产失控,有的多收放在账外,有的少收做好人,影响事业单位在民众中的形象,特别是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后,单位收到的资金需缴到财政专户,由财政核拨后才为事业收入,这种管理与反管理的“两难”的选择直接导致收入的多样性、复杂性。

2、事业单位经费支出人为分为“事业支出”、“经营

支出”,从制度上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灵。笔者对某一事业单位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经费支出多年只上报“事业支出”,

支出多放入“事业支出”,并形成年终赤字,“经营支出”一直不报。有的单位“经营支出”项目和“事业支出”项目人为调节,如招待费、福利费随意两边放,真正的支出明细情况难以看清。

3、“固定资产”不计折旧,造成单位互相攀比。事业

单位这种“混合产品”部分成本可以通过市场方式收回的,结果由于制度的缺陷,人为的浪费、流失严重。由于事业单位购买的“固定资产”不计折旧,造成单位千方百计争取“设备购置费”,甚至“基建费”,而购置的这些资产有的重复、有的散失、有的转为经营性资产后收入转入“小金库”,或做人情少收或不收,特别是目前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售、出租,固定资产处置等方面的收入,财政看得见摸不着,就是一个典型,也为不少单位“公车、公楼、公物”居高不下的一个原因,如果引入“折旧”成本观念,投资收回来了再投资,也许从制度上就为抑制楼堂馆所建设设置了一道“坎”。

4、年终结余的提取法直接导致年终单位有意无结余。

据我们检查的事业单位,一般年终无收支有结余。因为从制度上看他首先结转到其他账户,如工会帐,对下级补助等,转不掉的再按制度规定提取职工福利费、修购基金、医疗基金等,这样从制度上造成年终无结余,直接导致单位苦乐不均,越穷越穷、越富越富,使下年的预算不实。

二、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修订的几个重点

1、首先确定使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单位。对那

些纯财政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原则上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执行,对提供混合产品的事业单位(通俗地说有预算外收入的)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同时围绕农林水气、科教文卫、文化体育等行业再修订详细的规则。

2、对“非税收入”要作为事业单位管理的重点。除财

政补助收入外,要把规费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其他收入、无形资产转让收益等等,在《规则》上设定得更具体和严密,如固定资产变值收入、无形资产转让收入、捐赠收入、单位经营性收入等等。

3、 “经营支出”科目下不要再分“经营支出”、“事业支出”。直接按规则设定“经营支出”科目,下设明细科目,不要人为调节支出类型。

4“固定资产”科目下设“折旧”、“累计折旧”科目,对购置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折旧可以分类折旧,也可综合折旧(可不算残值),以提高单位节约意识和资产管理水平。

5、“年终结余”科目不计提专项基金,如修购基金、

职工福利基金等,公费医疗已全面实施,不要再提取医疗基金。提取的累计折旧可作为修购基金,亦为资产保值增值的依据。

总之,经营性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向企业财务接近,公益性事业单

位向行政单位财务规则靠拢,并对经营性的事业单位设定分行业的财务规则,这样的制度才能适应市场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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