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z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2023-06-28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或从事某一工作的人员起到约束作用,这是他们行动的标准和依据。那么你真的知道如何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藏的《xz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xz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中心组学习由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

(二)每月上旬安排一天时间集中学习,由副科级以上干部轮流主持。

(三)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有关法纪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为学习的主要内容。

(四)每位班子成员要按时参加,认真摘好学习笔记,每年要写出1—2篇学习心得和调研文章,年终进行统一检查或组织调阅。

党委会议事制度

(一)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

(二)议题应在会前告知与会人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三)参与人员一般为党委班子成员,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议),若有重大意见分歧,应暂缓决议,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议。

(五)对于会上要形成决议的议题,班子成员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对每一项规定议题都必须明确表态,并说明理由。

(六)凡经会议确定的事项,班子成员要按各自分工抓好落实,并及时反馈执行情况。

(七)组织员为会议记录人,并负责整理材料。

(六)严守保密纪律,会议内容涉及要保密的,决不能对外泄露,违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上半年在7月底前召开,下半年在翌年元月底以前召开。

(二)会前要多层次、多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并确定会议议题,每位班子成员要拟定好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

(三)党委班子成员参加,其他科级领导干部可列席。

(四)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诚恳交流思想。

(五)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整改。

(六)由组织员负责记录,并整理会议材料。

(七)会前应将召开会议的时间、会议的主题和准备工作向县委组织部报告,邀请组织、纪检部门派员列席会议,会后应及时将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报送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

党政联席会议事制度

(一)召开时间及主持人

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后召开。

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授权的党委副书记主持。

(二)党政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会议组成人员为实职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参加有关问题研究的其它人员为列席人员,负责记录的工作人员没有发言或表决权。

(三)党政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1、研究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政策性问题。

2、传达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讨论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要工作事项。

3、研究村级班子的调整,配备和机关股级以下干部的调配、任免、审查、监督、工资及待遇等事项。

4、研究确定党委、政府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总结通报阶段性工作落实情况,做好年终工作总结。

5、研究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事项和以党委,政府名义联合下发的重要文件。

6、研究重大项目工作和重要经济工作的落实。

7、研究需要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议定的其它议题。

(四)党政联席会议组织程序

1、实行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申报制度。拟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由主管领导审核后交党委书记或乡(镇)长审定。

2、党委书记或乡(镇)长根据提交议题的急缓程度,综合决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议题。

3、被审定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主管领导要准备好汇报材料,会上做好汇报,拿出初步意见。

4、党政办写出详细的会议通知并召集党政联席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列席人员只参与研究与己有关的工作议题。

5、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内容,由党政办整理好会议记录,并作为机密材料认真保存。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党委书记、乡(镇)长对全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贯彻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定工作计划,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目标考核内容。

(四)履行监督职责,对全乡(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基层党建目标责任制

(一)乡(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责任主体,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党委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

(二)党委要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基层党建工作重要问题,督促完成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三)党委要成立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员,明确分工,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四)党委要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乡(镇)党委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调整党组织设臵,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

(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七)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党组织。

(八)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务干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九)加强财务和其他重大事项的监管,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稳定,推动和谐发展。

(十)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健全和落实组织生活、学习培训等制度,努力创建“五个好”乡(镇)党委。

(十一)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余江县行政服务中心

一次性告知制度

第一条 为了体现县行政服务中心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着力转变机关作风,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切实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观念,热情接待每位办事群众。并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本行业本部门的行政审批知识。

第三条 办事群众到窗口申请办理或咨询行政审批事项时,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等,主动提供相关示范文本、表格和资料,或告知当事人免费获取相关示范文本、表格和资料的途径。

第四条 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时,对办事群众递交的申报材料应认真审查,对申报材料中存在的问题要一次性指出,并指导办事群众更正。依法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办事群众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应当将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修改意见详细记录在材料审查记录栏中。

第五条 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办事群众的咨询时,应当热情、主动,并做好详细的书面记载。不得以自己不了解情况和不熟悉业务为理由,要求办事群众到部门去咨询或到部门去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如果办事群众咨询的事项不属于本窗口业务,应主动将办事群众带到相关窗口或热情指点有关窗口所在的位臵。

第六条 窗口工作人员要随时了解掌握本部门本行业的法律法规动态,若出现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或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申报材料发生改变,应及时调整修订窗口办事指南的相关内容。

第七条 窗口工作人员应将本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收费依据、承诺时限、办理流程等臵放于窗口上,方便办事群众查阅。

第八条 由于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不全面、不彻底,让办事群众多跑路、多耗时,而引起投诉、经查实的,出现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出现两次,实行诫免谈话;出现三次,退回原所在单位。

第九条 本制度自2010年3月11日施行。

余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服务规范。

一、服务宗旨

规范、优质、高效、廉洁

二、规范化服务的内容

(一)工作秩序

1、工作期间,工作人员应佩带胸牌上岗,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各项业务工作。

2、工作时间不准在服务窗口吃东西、玩电脑游戏、网络聊天、嬉笑打闹、大声喧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保持服务场所和办公环境的整洁,办公用品、资料摆放整齐、有序。

(二)服务语言

1、工作时,提倡讲普通话。

2、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十字文明用语。

3、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证件时,要使用“请稍候,我马上给您办手续”、“对不起,您还缺少××材料,我现在把补办件的清单给您”、“对不起,根据××规定,您的××不能办理,请原谅”、“我这里办好后,下一个是××窗口”、“对不起,如果我工作中有失误,请您指正”、“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您慢走,再见”等文明用语。

4、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的语言。如:“我不管,问别人去”、“我还没上班,等会再说”、“我要下班了,你快点”、“我刚才已经说过,你怎么还问”、“你这人真笨”、“我就是这样的,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去投诉好了”、“不知道”等。

(三)服务态度

1、接待服务对象时应主动起立、主动打招呼。

2、接听电话时,要首先讲“您好”;对待服务对象,必须做到“三个一样”:即领导与群众一个样、生人与熟人一个样、本地人与外地人一个样。接待时做到“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3、服务对象来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百问不厌、百查不烦、解释全面,不准冷落、刁难、训斥和歧视。

4、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耐心听取,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5、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要与其争吵,也不要与其争辩,及时向窗口负责人汇报,妥善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中心督察股,并向中心领导汇报。

(四)服务仪表

工作时,必须着装整齐。执法部门(单位)窗口工作人员提倡着规定的制服,其他部门(单位)窗口的工作人员着装必须庄重、整洁,仪表举止要端庄、大方、文明、自然,站、坐的姿势要端正,工作期间不准在服务台内、外穿拖鞋。

(五)服务设施

1、工作窗口应备有与工作相关的法律、规章、政策、文本等,以利于做好宣传与解答。

2、工作窗口应臵放足够的《办理指南》以备办事人员查询。

(六)服务质量

1、应一次性告之服务对象其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材料,并主动介绍下一步应在哪个工作窗口办理。

2、主动向服务对象提供申报材料的范本与式样;书写的批文、单据等应表述完整、字迹清楚、准确无误。

3、优质、高效办理各类服务事项,在承诺时限内应尽可能做到早办件、快办件,方便企业和群众。

三、规范化服务的管理

规范化服务工作在行政服务中心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工作窗口人员要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规范化服务将纳入日常的考核与管理,主要以督察股日常督查的形式,对规范化服务进行检查和监督。检查采用自查、抽查、互查、暗访等方式,检查结果将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据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余江县行政服务中心 窗口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县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窗口工作效能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考勤管理办法。

一、考勤对象

进驻中心设立的各部门(单位)窗口工作人员。

二、考勤方法

中心对考勤对象的上、下班实行指纹记录和平时巡查相结合的考勤方法。

1、正常考勤统计。工作时间随县政府作息时间而调整,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准时上、下班;上、下班须分别输入指纹记录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上下班可以延迟(提前)15分钟,超出时间输入的记录视为迟到(或早退),未按要求输入考勤记录,系统将自动统计为缺勤。

2、考勤记录的有效时间。工作日的上午上班前1小时和下班后1小时,下午上班前40分钟和下班后1小时内输入的考勤记录均为有效。

3、确认考勤记录输入。在输入指纹记录时,必须确认本人的指纹号,遇有出现他人指纹号时应重新输入;个别人员因气候干燥等原因暂时难以输入考勤记录时,应在中心设立的考勤记录薄上登记,记录时间由督察股负责填写。

4、建立工作窗口日常巡岗制度。对未请假离岗人员电话通知后并下发书面告知单,如在30分钟内不能返回岗位的,将视为脱岗。

三、请销假规定

工作人员不得撤离职守,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的,必须事前按以下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假期满后,需按时销假。

1、窗口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的,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需请假,应事先报请单位安排代岗人员,如因缺岗耽误工作,将视为该窗口工作人员当天缺勤。

2、因工作需要临时外出 (半天之内)办理有关事宜的,须向中心值班人员书面请假。临时外出将会影响考勤输入的,应及时到中心督察股备案。

3、请假半天以上一天以下的,必须提前填写书面请假批准单,由中心分管副主任审批,督察股备案;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必须提前填写书面请假批准单,由中心主任审批,督察股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应由窗口负责人电话向中心督察股请假,事后应补填书面请假批准单。

4、工作人员请公休假、婚假、探亲假、产假、病假、哺乳假等事假,或因公外出参加学习培训等,必须先报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并提交单位证明材料,报中心督察股备案。

四、出外勤规定

对于需要出外勤(含报送资料,下同)的窗口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负有外勤任务的工作窗口,必须由所在部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外勤工作,相对固定人员,并函告中心备案;单人窗口工作人员不允许担负外勤工作,如需报送办件资料,应由所在部门(单位)派人取(送)件。

2、建立外勤工作登记,由中心职能股(室)审签、备案,对工作窗口出外勤的情况,将根据有关的受理项目、受理审批件及上报的办理业务汇总表进行核对,对假借出外勤离岗的人员,一经查实,将视为缺勤。

五、代岗人员考勤规定

工作人员请假后将会影响岗位工作的,必须由部门(单位)安排人员代岗,并遵守以下规定。

1、请假人所在单位必须具体指定代岗人员,并出具书面函件报送中心,由督察股备案。

2、请假人与代岗人员应做好工作交换,代岗人员应自觉遵守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代岗人员第一天到岗时,须到中心督察股报到。

3、代岗人员代岗10个工作日以上(含10日)的,实行指纹考勤,由中心督察股负责采集指纹;代岗10日以内实行签到考勤,在中心设立的考勤记录薄上签到,签到时间由中心督察股负责填写。

六、考勤奖惩规定

1、考勤结果由中心督察股负责按半月统计,考勤情况将在每月的

15、30号前公布三天,公布期内对考勤有疑问者可到中心督察股查询,考勤结果与考核、评先创优挂钩。

2、中心根据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核发特岗津贴。 (1)考勤费扣发标准。迟到、早退记录每次扣发特岗津贴2元,缺勤(旷工)记录每次扣发特岗津贴 10元。

(2)对单位派驻的窗口工作人员不能保证全勤的(如每天只能保证半天在窗口),将视其实际在岗时间核发特岗津贴,期间如有迟到、早退、缺勤的现象,同样按标准扣发相应的特岗津贴。

(3)对脱岗人员每次扣发本月特岗津贴20元,并进行通报批评。

(4)工作人员请假期间(包含任何假)不享受特岗津贴,由代岗人员享受,但代岗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中心的考勤规定。 (5)当月累计缺勤(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的,扣发当月全部特岗津贴。

3、对不遵守本管理办法的窗口及工作人员,中心将进行点名批评,并通报所在部门(单位)进行处理。

七、本办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由中心督察股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余江县行政服务中心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加强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能,健全责任机制,保证工作人员正确行使职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追究的范围是指中心工作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因故意或过失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效能和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损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给政府机关和中心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行为。

三、责任追究的依据为《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江西省行政效能监察办法》、《鹰潭市关于建立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责任追究机制的意见》。

四、责任追究的基本要求。中心各窗口应严格按照行政审批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明确、落实审批职责,窗口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审批行为负有具体责任,窗口负责人对窗口审批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依法行政,权责一致,过责相当,责任追究与教育防范相结合,效能监察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五、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并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对责任人员追究有关责任:

1、同级政府决定应进而未进的部门和事项或已进的事项仍在中心以外受理,收费和出件的;

2、不在中心依法进行公示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在承诺期限内作出许可的;

4、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或不符合法定条件依法不予受理而不说明理由的;

5、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超越法定职权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6、不履行客商证制度规定职责的;

7、违反规定擅自收费、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8、服务对象当场点名批评属实的;

9、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窗口工作人员确有过错责任的;

10、被新闻单位或其他有关方面曝光、点名批评属实的;

11、其他严重违反中心管理制度和损害政府良好形象的行为。

六、责任追究方式,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批评教育;

2、责令检查;

3、通报批评;

4、诫勉谈话;

5、要求窗口单位对人员进行调整;

6、专发通报清退。

七、责任追究涉及《行政许可证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纪政纪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责任追究处理与中心评优评先挂钩。对存在第五条所列行为而被责任追究处理的有关责任人员,当年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一个月内连续三次被通报批评的,考核为不称职,窗口工作人员清退回窗口单位。

九、中心将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及时抄送或通报窗口单位。

余江县行政服务中心限时办结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规范机关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限时办结制是指服务对象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或公共服务事项,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受理窗口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其所申办事项的制度,执行限时办结制度要坚持效能的原则,在处理行政事务和管理事项时,要不断优化工作程序,减少环节,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主要内容

(一)各窗口单位要根据职责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所承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

(二)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分类处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咨询件:对于服务对象的咨询,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一次性解释清楚,直至服务对象满意为止。

2、补办件:服务对象请求合法,但手续不全的项目属于补办件。应当场向服务对象填发补办件通知书,做好解释工作,一次性详细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手续及资料。

3、退回件:服务对象申请项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申报资料缺少主件的,属于退回件,应当在受理时填发退回件通知书,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退回的原因。

4、受理件:

一是即办件:程序简便,申请材料齐全,可以当场办结的为即办件。即办件要即收即办,现场办结。

二是承诺件:手续齐全,请求合法,但需要审核材料,踏勘现场后方能办理的项目,属于承诺件。承诺件在受理时填写受理通知书,明确承诺的办结时限并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在窗口出件。

三是联办件:涉及多个窗口的审批事项,由主办窗口牵头,实行并联审批。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在窗口出件。

四是上报件:需要到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即谓上报件。由窗口负责上报并在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结,在窗口出件。

五是特办件: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特殊事项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立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限时办结。

(三)对服务对象申请的行政审批或公共服务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昝办理或拒办,如特殊情况确需要延时办理,承办窗口要按照规定报行政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县行政服务中心批准。

三、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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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下列情形视为违反限时办结制行为:

1、超过承诺办结时限未能办结的;

2、超过承诺办结时限才提出延期申请的;

4、不在承诺时限内给服务对象答复的。

(二)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服务对象有权向县行政服务中心、县行政投诉中心投诉举报。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

3、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不将办理结果交付服务对象的;

余江县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

为了加强效能建设,进一步规范服务,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能,结合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行政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在大厅窗口等办公场所和公务处理过程中,首先接待来访、来电、咨询、查询或业务办理的,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负责给予服务对象明确的指引、介绍或答疑等服务,使之最为迅速、简便地得到满意的服务。

二、主要内容

(一)对来人或来电提出的咨询、投诉和业务办理等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范围的事情,首问责任人要负责指引、介绍或答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拖延处理时间。

(二)首问责任人能当场处理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处理或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应该做到:

1、向对方说明原因,给予必要的解释;

2、将来人带到或指引到相关的窗口、股室办理;

3、可用电话与相关窗口、股室(或部门)联系,及时解决;

4、告知相关的电话号码或办事地点;

5、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服务对象办理各类事项,因手续、材料不齐全,需退回补办或因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受理的,或就某项业务提出咨询的,主办人员当时要一次性告知对方需补办或完善材料、手续,以及暂时不能受理的原因,并出具一次性告知函,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

(三)首问责任人要强化岗位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把服务当天职,视客商为亲人”的服务理念。接待服务对象时,要文明礼貌、热情大方,自觉使用文明用语,讲普通话,必须做到“三个一样”,即“群众与领导一个样,生人与熟人一个样,本地人与外地人一个样”。

1、接听电话。做到“铃响三声,必有应声”、“先说您好,后报窗口,再问事情”,对方未挂机前不得无故中断或挂断电话。

2、接待服务对象。要做到四个一服务规范,即“一张笑脸,一声你好,一腔热情,一流服务”。四讲服务礼仪,即“讲尊重,讲细节,讲业务技能,讲服务艺术”。

3、凡属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一律不得以“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我还有事”等理由敷衍服务对象。

4、答复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时,既要准确地掌握政策,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不清楚、掌握不确切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有关领导,给予服务对象准确的解答。对确属解决不了、解释不了或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问题,应耐心向服务对象说明情况。

5、遇到对政策理解有差异或无理取闹的服务对象,首问责任人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不要与其争辩,不得与其争吵,及时向窗口负责人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中心值班员、值班主任报告,予以解决。

三、监督落实

本制度由行政服务中心综合股和各窗口共同组织实施,行政服务中心督察股负责监督落实。凡因对本制度执行不力造成影响的,社会各界可向行政服务中心、县行政投诉中心口头或书面投诉(投诉电话:5897766),县行政服务中心、县行政投诉中心将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初实施。

一、规范平台篇

服务宗旨: 便民、高效、规范、廉洁 服务场所面积: 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服务面积至少在2000平方米以上;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服务面积至少100平方米以上。 服务场所名称: 按赣府厅发【2011】18号文件精神统一名称。 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服务管理机构: 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县"优化环境、优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服务功能区划: 行政服务中心:一般设臵受理服务区、公共事务服务区、企业准入并联审批服务区、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服务区、等候区、政务公开服务区、视频监控区等。

服务运行模式:行政服务中心系统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全面实行九公开"(即公开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事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六件管理"(即办件、退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上报件)"六制办理"(→一般事项立即办理制,紧急事项特殊办理制,企业有求上门办理制,联合项目会同办理制,远程申报网上办理制,项目结果督查办理制)及网上审批和电子(视频)监察等运行模式。 服务运行机制: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一审一核制、首席代表制、领导现场办公制、并联许可超时默许缺席默认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服务窗口进驻: 设立常设窗口的单位:建设局、房管局、城管局、环保局、消防大队、人防办、经信委、气象局、发改委、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安监局、公安局(含交警大队)、卫生局(含卫监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民政局、教体局、人口和计生委。

服务项目进驻:本级政府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 可审批服务项目(含年检、年审)、单位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特殊情况经本级政府批准同意实行现场执收的除外),都必须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和缴费。

服务人员选派: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由进驻部门选派,按照"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服务优"原则,窗口部门应选派最能代表部门形象和业务水平的工作人员入驻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且应保持相对稳定,入驻人员在窗口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

二、规范服务篇

1、项目管理标准化。 ( 1)项目进厅标准化。凡县政府公布保留的审批服务事项,无特殊原因的都必须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且各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行政审批制度"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要求成立行政服务科(股)并配齐审批业务人员,行政服务科(股〉必须整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

(2)项目名称标准化。项目名称规范,所有进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要以县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为标准名称。

(3)项目公开标准化。一是公开内容标准化:进驻 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每一事项都必须要实行政务"九公开",即公开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事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二是公开途径标准化:每→事项都必须通过窗口告知单、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办事指南、电子屏等对外公示公开。

2、项目办理标准化。

( 1)项目受理标准化。受理承诺办件均出具受理通知 书:对不予受理的申请,应出具书面凭证:补办件,出具详细的补件清单,退办件,出具退件通知书。

(2)办理过程标准化。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每一事项, 从受理、审批到出件的全过程都必须全部通过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且窗口的各类办件资料要分类整理,妥善保管,定期归档,形成系统的档案资料,以确保资料完整、准确、可查。

(3)办事制度标准化。在行政服务中心全面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效能评估等制度,以提高服务水平。

(4)办理流程标准化。所有项目都必须以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运用进行流程再造后的流程为标准流程,并严格按照"六件"办理(即办件、承诺件、补办件、返回件、联办件、上报件)的规程操作,确保即办件的当场办结率和承诺件期限内的办结率均达到100%。

3、项目收费标准化。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按文件规定 的标准和依据收费,不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无捆绑收费及搭车收费,无擅自减免或提高收费标准现象,己进入中心的收费项目不得在中心以外收取。

三、规范管理篇

1、窗口管理标准化: ( 1)考勤标准化:按照县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通过指纹识别考勤机考勤,每人每天四次指纹考勤;

(2)请假标准化:分公假、私家和病假,一天以上由窗口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向服务中心报告批准,半天由督查考核股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服务中心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服务中心主要领导批准; (3)临时外出标准化:有事确需外出在1小时以内的 为临时外出,超过1小时的视为请假半天,临时外出的,必须到督查考核科(股〉登记,注明请假和销假时间;

(4)离岗告知标准化:窗口工作人员有事请假或临时 外出,须在岗位上出示"离岗告知牌",将去向、事由、联系电话等信息对外公示: (5)其他事项标准化:窗口请假或临时外出人员不得 超过窗口总人数的50%,除服务中心管委会组织会议、集体活动外,窗口一律不得空岗;考勤情况与每月加班补助挂钩;

2、考核考评标准化

( 1)日巡查标准化:日巡查采取联合巡岗制,即由服 务中心督查考核科(股)工作人员与窗口首席代表-起进行巡岗,每日不少于6次,同时根据每个楼层布臵,在每个区域内民主选举出一名片区长,负责所属区域内日常考核等事宜,日常考核情况记录在案,为月度、考核评比重要依据之一: (2)周点评标准化:每周五下午组织全体窗口工作人 员在会议室集中,学习最新政策文件,通报一周大厅窗口运行情况,点评一周窗口特色亮点举措,提出存在的问题及部署下周主要工作: (3)月考核标准化:以日巡查记录为依据,红旗窗口 月考核以单位重视、规范服务、办件管理、工作纪律、民主测评、服务对象评议、信息工作、力口分等方面为内容,先进个人月考核以工作纪律、业务技能、规范服务、办件管理、民主测评、加分等方面为内容,每月评选出12个月度红旗窗口、12个月度先进个人并在月运行通报上进行通报表扬: (4)年总评标准化:根据红旗窗口、先进个人评 选方案,结合月度评选情况,年底评选出红旗窗口。

3、服务形象标准化

( 1)着装标准化:除按国家规定着执法制服的工作人 员外,服务中心其他工作人员上班时间须统一着服务中心工作服,不穿拖鞋上班; (2)佩挂工作牌标准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挂牌 上岗,工作牌分吊牌和坐牌,吊牌挂工作人员胸前,坐牌放工作台上,内容统一,含单位名称、工作人员2寸免冠彩色照片、姓名、职务等信息: (3)卫生规定标准化:卫生标准"六无",即无灰尘、 无痰渍、无水溃、无纸屑、无污水、无杂物;卫生要求"五不",即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物,不乱倒茶水茶叶渣,不乱放资料杂物,不随处吸烟乱扔烟蒂。

(4)服务用语标准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使用普通话,与服务对象交谈时应使用文明规范用语,严禁服务禁语。文明规范用语如下: 接待用语:

1、您好,请坐;

2、您好,请稍等(候);

3、对不起,让您久等了,我马上为您办理;

4、请问您要办理什么业务(项目);

5、请问您有什么事情需要咨询,我可以帮您解答;

6、这是您要办理项目的服务指南,请仔细查阅;

7、这是《承诺件(联办件)通知书»,请收好,请到时凭通知书领取证件;

8、对不起,您的资料不够齐全,请按要求补齐相关资料;

9、请原谅,您的申请按规定我们不能受(办)理,具体原因请您查看《退回件通知书》的内容;

10、您的手续己办好,请查收,下一步您应到林窗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11、没关系(不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12、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请多提宝贵意见:

13、这 是服务情况评议表,请您对我的服务给予评价;

14、再见,请慢走(走好):

15、很抱歉,您的情况比较特殊,我们将向领导汇报后才能答复您,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尽快和您联系。

电话用语

1、您好,这里是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请讲:

2、对 不起,我没听请您的意思,请您再重复一边:

3、您好,您需要办理的业务在料窗口,窗口电话是******:

4、对不起,这里是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您打错电话了;

5、您好,您要咨询办理项目主要的办事流程是忡忡,请您带齐资料到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6、对不起,现在窗口正在办理业务,您咨询的问题比较复杂,稍后我将回电给您具体解释。

4、服务模式标准化

( 1)大厅咨询接待标准化:设有咨询引导专窗,负责 向服务对象提供日常政策法规咨询,业务办理咨询、信息查询等服务; (2)全程代办服务标准化:每个窗口确定一名工作人 员负责代办事宜,服务对象有代办、帮办需求,工作人员及时做好跟踪和服务: (3)延时预约服务标准化:实行"5+2"、"白+黑"工作模式,开展延时、预约、上门服务等,鼓励窗口根据业务实际,有针对的开展特色服务: (4)绿色通道服务标准化:全面畅通重大项目"绿色 通道",实行"三个一"工作机制(一个专窗受理、一支队伍帮办、一套机制联动),所有窗口首席代表为重大项目代办员,负责承办项目的全程代办、协办和帮办,单位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负责抓好本单位重大项目绿色通道的具体实施。

5、行为规范标准化

( 1)服务形象标准化"三个一":工作台面一尘不染、 用品摆放整齐划

一、良好形象始终如一;

(2)服务态度标准化"有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 声、去有送声;

(3)服务理念标准化"五个一"受理咨询一样热情、 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4)服务要求标准化"五心四零".咨询服务要热心、 工作过程要细心、受理投诉要耐心、听取意见要虚心、代理服务要诚心;业务办理零误差、服务质量零投诉、项目收费零偏差、两地受理零出现; (5)服务竞赛标准化"五讲四美"讲勤奋学习、讲 敬业奉献、讲责任守纪、讲开拓创新、讲团结协作; (6)服务仪容标准化"八个字":大方、得体、自然、文雅: (7)服务用语标准化"十个字"您好、请、谢谢、 对不起、再见: (8)服务纪律标准化"十个不"不迟到早退串岗聊 天,不无故离岗空岗,不吃零食干私活、带小孩上班,不占用咨询服务电话打私人电话,不嬉笑打闹、大声喧哗打瞌睡,不在工作区吸烟,不上网聊天玩游戏,不看网上电视电影等视频,不网上购物,不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6、便民功能标准化

( 1)便民设施标准化:每个窗口柜台上统一摆放便民 盒,便民盒里配备胶水、剪刀、涂改液、笔、印泥、装订机、联系卡、文具刀等便民用品: (2)便民区域划分标准化:每个楼层区域里设有侯证 区、填写区、查询区、休息区、吸烟区等,方便群众办理。

第二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司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中心组(以下简称“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充分发挥中心组的龙头作用,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和促进集团公司建设一流综合性电力集团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心组是公司党委内部建立的理论学习组织。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在职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形式;是研讨工作,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确保理论学习质量的制度保障。

第三条中心组学习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相长的原则,把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企业转型、又好又快发展的思路,不断增强企业化解风险、应对危机的能力,提高企业的发展质量和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中心组成员:党委委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副总师。根据学习需要,经党委同意可扩大学习人员范围。

第五条 中心组设组长一名,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一名,由总经理担任;学习秘书一名,由党委工作部主任担任。

第六条 中心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学习活动,审定学习计划,主持集中学习和交流,监督和检查学习制度落实情况。

第七条 学习秘书负责起草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学习考勤;编印学习资料,组织辅导讲座;宣传推广学习成果;完成组长、副组长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八条 党委秘书以工作人员的身份参加会议,负责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等工作。

第三章学习内容、形式和时间安排

第九条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

3、集团公司、东北公司、双鸭山市委的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和领导同志重要讲话。

4、有关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管理、促进企业自主创新、防范企业风险、危机处理等

方面的专业知识。

5、国内外当代经济、科技、文化等知识,包括战略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资本运营与投融资决策、新能源知识、企业文化等与企业相关的基本知识。

6、国内外和同行业知名优秀企业的先进经验和教训。

7、其他需要组织学习的内容。

第十条中心组学习主要形式:

1、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采取集中阅读学习与请专家辅导、观看电教片学习的方式对相关内容进行集中学习。

2、自学。中心组成员要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和个人情况,制定自学计划,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就相关理论知识进行深入学习,并建立个人自学笔记。

3、调研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结合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对重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积极撰写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

4、外出学习。组织中心组成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专题讲座、干部培训和脱产进修学习,提高学习质量。

第十一条中心组学习时间:

中心组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月一次,每年不少于十二次。每年至少举办一期脱产学习班,每期不少于3天。

第四章学习要求

第十二条 中心组学习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

俱进的原则,用新的理念和视野,研究回答推动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进程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创新型企业建设。

第十三条党委工作部按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学习计划。计划包括目的要求、学习专题、时间安排等,并根据上级党组织规定和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充实完善学习内容。

第十四条每次集中学习应事先下发通知,对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思考题、中心发言人提出要求,使中心组成员早做准备,保证集中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五条 集中学习参学率应在80%以上,不足80%时一般应另外安排时间学习。

第十六条中心组学习应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集中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出席人员、未出席人员、发言内容等。

第十七条 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实行签到制度。一般情况下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应向组长请假。未能参加集中学习者,必须进行补课。中心组学习秘书应及时通知补课内容,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补课者要按要求进行自学,并做好学习笔记。

第十八条 及时利用公司内部报刊、网络等刊发专题发言和学习成果,发挥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示范引导作用。

第五章检查考核

第十九条 中心组组长要对中心组成员的集中学习和自学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促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参学情况,每半年在党委会上通报一次。

第二十条中心组学习接受上级组织的检查考核、督促指导。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创建“四好”领导班子、“四强”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上级政治工作主管部门将会同干部管理等有关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一条 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党委对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时,要对领导人员的理论素养、学习情况等进行全面的考核和评价。领导人员述职和民主评议时,要将学习情况作为述职和评议的重要内容。

第六章学习资料的归档

第二十二条中心组建立健全专门档案,并指定专人整理、装订、保管。

第二十三条中心组学习档案内容包括有关中心组学习的文件、和阶段学习计划、学习记录、中心组成员撰写的学习心得、理论文章及调研报告等。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党委中心组。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党委工作部负责修订、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切实提高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更加坚定为人民服务的信念,特制定街道党委学习制度。

一、学习的主要内容

学习内容要突出理论学习,主要是系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同时学习街道工作方面的理论性文章,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

二、学习的方式方法

主要采取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中讨论与专题辅导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集体学习要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划分专题,在认真研读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的学习讨论,讨论前要作好准备,确定中心发言人,必要时间可以邀请专家、学者辅导。每个班子成员都要挤时间坚持自学,结合思想工作实际,学以致用,做到学习有计划,读书有笔记,讨论有提纲。

三、学习的基本要求

1.结合街道工作实际,把学习理论与调查研究、科学决策与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锻炼紧密结合,努力提高用

理论指导实践的自觉性。

2.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要预先安排好各自的工作,排除干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除要履行请假手续外,还要抽时间自己补课,把学习任务落到实处。

3.班子成员要把参加理论学习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主要内容进行总结检查,要理论联系实际,以中心工作和正在做的事情为基础,着眼于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加强理论学习,要特别注重主观世界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街道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学习的保证措施

1.建立领导班子学习责任制,由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任学习组长,街道党政办具体组织。

2.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安排一次集体学习,个人自学每月不少于20小时。

建立学习考勤、考核制度,班子成员必须保证学习时间,每人每年要撰写1—2篇质量较高的体会文章,年终公布学习出勤、学习笔记、学习心得考核情况。

第四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中共江油市雁门镇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认真坚持和组织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下简称“中心组”)学习,是提高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以及镇中层干部政治理论素质的有效形式,也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实现灾后重建、经济建设跨越发展的需要。为使中心组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和取得实效,现根据市委和市委宣传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中心组学习制度如下:

一、组成人员和职责

1、中心组由党委成员、中层干部组成。中心组成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进行调整、充实。

2、镇党委书记任学习中心组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组长对中心组学习负总责,并负责审定学习计划,主持中心组学习、交流,组织协调中心组的学习活动,对中心组成员平时的学习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年终主持全面考核,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3、中心组秘书由党委副书记担任,其职责是参与学习计划的制定,负责学习计划、学习活动的具体安排,负责学习记录、学习档案、学习考勤考核以及学习材料的准备工作,完成组长、副组长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学习时间

中心组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四次,每次不少于三天。其中一天原则上由各中心组学习成员安排自学,另两天为中心 1

组集中学习讨论交流。全年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每次集中学习的参学率必须达到90%以上。

三、学习计划

中心组每年根据中央、省、市委的学习要求,依据市委宣传部的部署,结合雁门镇实际,认真制定好年度学习计划,年度计划包括目的要求、学习专题、学习书目、具体步骤、实施办法等。每次根据市委宣传部的部署,订出学习计划。学习计划包括学习重点、主要阅读书目、参考书目、学习方法、思考题、学习时间、地点、重点发言人等都要明确。

四、学习内容

1、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十七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

2、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党的重要文献。学习时事政治。学习党和国家及省、市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3、学习灾后重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理论素质和领导工作水平。

五、学习方法

学习方法做到三个结合,即: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讨论交流相结合;系统通读与专题辅导相结合;日常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每位成员必须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人每次必须有学习摘录或心得体会,集中交流要按事先布置的题目,准备好提纲式书面发言材料,发言既要围绕主要议题,

又要各抒己见,交流的内容应有一定的理论深度,观点要鲜明。如交流的内容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必须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思考,切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六、学习要求

1、中心组成员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要求,从政治、讲正气的高度认真坚持理论学习,以更加积极的、主动的、饱满的政治热情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镇党委和中层干部要作出表率。

2、中心组成员要树立“不学习不是好干部、学习不好不是称职领导”的自律意识,要根据学习计划的内容,认真坚持自学和参加集中学习讨论并做好学习笔记。

3、集中学习讨论前,中心组成员应妥善安排好工作,做到学习时不请假、不会客,关闭手机,保证时间、集中精力参加学习和讨论。因公务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应向组长请假,并主动补课。

4、中心组学习要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着力解决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心组成员要结合灾后重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调查研究,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结合实际的学习论文或调研报告。

5、根据学习的需要,保证及时购买书籍、录像带、资料等学习所需用品和落实其它有关费用,做到经费安排到位。

6、中心组党委成员、中层干部要结合理论学习和工作

实际,向机关干部作辅导报告,并深入到分管单位,指导和推动理论学习,还要经常和分管单位负责人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在思想、工作等方面进行指导和帮助。中心组其他成员要认真组织和辅导好所在单位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

七、严格学习考勤和考核

1、中心组集中学习实行签到考核制度,对中心组成员的平时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集中学习出勤情况、交流讨论情况、个人自学笔记(学习的时间、内容、体会),学习论文,学习心得或调研报告的完成情况等。每半年将检查情况和考勤情况公布一次。

2、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包括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学习记录、集中学习考勤情况、中心组成员撰写的学习论文(学习心得或调研报告)、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结果、年度学习总结等。年终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年度实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中共江油市雁门镇党委中心组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第五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中心组学习会议,每次学习时间不能少于半天。

(2)中心组学习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会议、领导讲话精神,不断提高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

(3)党委要制定好年度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专题,围绕专题选定具体学习篇目和文章。

(4)会上要认真记好学习笔记,会后要撰写心得体会,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理论水平。

(5)在开展中心组学习的同时,还要结合实际,搞好自学和开展理论研讨活动,以此指导和推动工作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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