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农行qq联名信用卡

2023-06-26

第一篇:申请农行qq联名信用卡

农行信用卡申请须知

信用卡章程

第一条 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是中国农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给予持卡人一定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支付工具。具有消费信贷、预借现金、还款等功能,符合条件的持卡

人可享受免担保、循环信用、免息还款期等便利。

第二条 贷记卡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个人卡和商务卡,其中个人卡分为主卡和附属卡;按信用等级不同分为白金卡、金卡和普通卡;按照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卡和本外币合一卡。贷记卡将使用VISA、MasterCard

或中国银联等不同贷记卡组织标识。

第三条 人民币卡仅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本外币合一卡可在境内外使用。贷记卡在境内使

用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在境外使用以账户币种作为结算币种。

第四条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收入的个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称发卡银行)申领个人卡主卡,还可为他人申领附属卡,附属卡有效期限与主卡相同。主卡持卡人有权要

求注销或止付其附属卡,附属卡所有交易款项均计入主卡账户。

第五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向发卡银行申领商务卡。申领本外币合一卡的单位还必须能够合法支配外汇。商务卡持卡人资格由申

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书面指定和撤销。商务卡所有交易款项均记入该单位账户。

第六条 单位和个人申领贷记卡,须填写《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申请表》,并与发卡银行书面签

订并遵守《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

第七条 申领人申请后,发卡银行根据申领人的资信状况决定是否批准其申请。

申请批准后,发卡银行将为持卡人核定信用额度,并根据持卡人用卡情况及资信状况的变化对其信用额度进行调整。个人卡信用额度最高为5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商务卡信用额度最高为发卡银行为其核定的综合信用额度的3%,无综合信用额度可供参考的单位其信用额度最高为1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

外币)。

第八条 贷记卡有效期最长为三年,逾期自动失效。贷记卡有效期满,发卡银行自动为其换发新卡。持卡人如不愿继续使用贷记卡,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发卡银行。持卡人使用贷记卡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不受影响。

第九条 个人卡账户的欠款,持卡人可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偿还,本外币合一卡外币账户的使用按国家

外汇管理局《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办理。

第十条商务卡账户的欠款,申领单位须从其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偿还。商务卡外币账户的欠款,申领单位可从其外汇账户转账还款,该账户的使用应符合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商务卡不得在境内存取外

币现钞,不得存放外币资金。

第十一条 持卡人在境内预借现金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2000元人民币,在ATM上预借现金,每卡每日最多为5次;在境外预借现金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1000美元或等值外币,每月累计不得超过5000美

元或等值外币。

第十二条 发卡银行提供的服务限于服务贸易项下支付,持卡人在境外用卡,不得用于资本项下投资

及贸易支付,也不得用于国家法律所禁止的非法交易和行为。

第十三条 除ATM交易外,其余交易均需持卡人签名确认。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发卡银行均视为持卡人本人的合法交易。由持卡人本人签名的交易凭证和各类交易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

有效凭证。

第十四条 持卡人应在银行要求的到期还款日之前还款,银行记账日至到期还款日为免息还款期,最长为56天。持卡人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全部贷款的,无须支付非现金交易贷款的利息。持卡人以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额满足银行要求的最低还款额但未偿还全部贷款)还款,不享受免息还款期便利,持卡人超过发卡银行批准的信用额度用卡时,也不享受免息还款期便利,均应支付未偿还部分自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贷款利息。持卡人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欠款总额的10%。持卡人预借现金,不享受免息还款期便利,应当支付自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贷款利息。上述所有贷款利息发卡银行均按月计收复利,

日利率为万分之五。发卡银行对贷记卡账户的超额还款不计付利息。

个人卡外币欠款,持卡人可用外币现钞和外汇存款偿还,也可在出具由发卡银行提供的交易账单的情况下,按照经常项目可兑换的要求,用人民币资金购汇偿还。但如持卡人用卡发生的交易为国家法律所禁

止,则发卡银行将不为持卡人办理购汇手续。

第十五条 持卡人使用贷记卡需交纳年费、各项手续费和工本费,具体标准见附表。发卡银行制定和修改费用项目与标准时,将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持卡人未能在到期还款日之前偿还发卡银行要求的最低还款额、超额使用发卡银行批准的信用额度的,除支付贷款利息外,还应就最低还款额的未偿还部分、超过信用额度部分的5%分别支付滞

纳金、超限费。

第十七条 发卡银行每月定期向有贷款余额或有交易发生的持卡人寄送对账单。持卡人接到对账单对

账后,对交易有疑问,应及时向发卡银行查询。

第十八条 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提供咨询、查询、投诉和卡挂失的24小时服务电话,对持卡人关于账务

情况的查询和改正的要求将在30日以内给予答复。

第十九条 持卡人申请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或约定的其他形式通知发卡银行,否则由此产生

的一切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第二十条 持卡人应将贷记卡和密码分开妥善保管。持卡人卡片遗失或被盗,应及时向发卡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书面和口头挂失均为正式挂失并即时生效。发卡银行只承担受理持卡人挂失后的经济损失,之

前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持卡人不得泄漏其个人密码,否则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贷记卡及其账户只限申领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转借或转让。持卡人不得以与特约商

户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所欠发卡银行款项。

第二十二条 贷记卡所有权属于发卡银行,在持卡人未按规定偿还贷款、违反本章程规定或发卡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下,发卡银行有权停止持卡人继续使用贷记卡的资格,并授权有关银行和特约商户收

回贷记卡,追回所欠贷款本息。利用贷记卡进行诈骗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境内特约商户受理贷记卡应遵守发卡银行、收单银行及《银行卡联网联合业务规范》的

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遵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及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未尽事宜,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境内外贷记卡组织有关业务规则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国农业银行制定、解释和修改,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公示后

执行,所有持卡人均应遵守本章程。

第二篇:关于组织做好“中银新矿联名信用卡” 集中申办工作的通知

新汶矿业集团公司传真电报

新矿传真(2011)77号

领导签发:总页数:等 级:密 级:

关于组织做好“中银新矿联名信用卡”

集中申办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今年2月22日,经中国银行总行批准,以面向新汶矿区干部职工为主发行“中银新矿联名信用卡”。“中银新矿联名信用卡”是新矿集团与中国银行强强联手、合力推出的一张既具备银行卡金融功能,又能享受较多优惠服务的新一代金融创新产品,也是为我集团公司员工量身定做的联名信用卡。主要具有在省内中行网点(ATM)存取现、转帐均免手续费、存款有息、透支消费20天到50天免息等功能;同时,还享有年费优惠政策和消费购物优惠以及温馨促销赠礼活动。

“中银新矿联名信用卡”作为新矿集团“自己”的专属信用卡,申办并使用该卡,既能够提升新矿集团在行业内外和社会各界的良好形象,提升员工消费观念和价值理念,又可让矿区职工家属得到更多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

为积极做好“中银新矿联名信用卡”的个人申办工作,经集团公司与中国银行新泰支行协商,由中国银行新泰支行于近

期到集团公司省内各单位集中办理个人申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过会议、电视和印发材料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同时,要指定专人与中国银行业务人员进行对接,根据单位实际,制定详细方案,积极配合做好“中银新矿联名卡”的集中申办工作,争取做到人手一卡。

2、在集中申办过程中,各单位可与中国银行协调沟通,邀请中国银行银行卡专家举办相关金融业务和联名卡知识讲座,加深广大员工对中国银行以及联名卡的认知和了解。

3、中国银行将本着合理布点的原则,在部分单位安装新一代中国银行卡自助服务设备,相关单位要做好协助配合工作。

4、省外各单位,可安排专人与中国银行新泰支行进行电话联系,具体协商集中申办业务。

中国银行新泰支行联系人及电话:迟利群,13792122338。 附:

1、中银新矿联名卡集中申办对接表

2、中银新矿联名卡业务功能简介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第三篇:联名申请书

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我是来自艺术系广传成考C1202班的班长熊玉涛,首先在您百忙之中给您添麻烦表示歉意,今有,关于我们班级课程上的事情需要向您获取许可。

我班同学从2012年7月到9月陆续入学以来,一直遵守学校纪律,服从安排,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活动,至今2年有余,如今到了毕业季,人心惴惴,心思渴上。班里同学大都急于工作,忧于毕业,今我班课程已到末期。然并未结束,到本四月中旬堪堪可结束 “Acrobat电子出版” “网页美工设计与制作” 等课程 ,五月后更有“版式设计”、“Painter”等若干课程,照此进程,到本十月方可毕业,这是班里同学忧虑的,固,经过全班同学共同商议有如下意愿:

在未开设课程当中只选择“网页美工设计与制作”、“painter”等2门课程,其余课程均申请不再开设。

请领导核实批准。

此致

敬礼

全班同学联名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五日

第四篇:农行信用卡章程

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信用卡业务发展,维护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是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发卡银行”)发行的,给予持卡人一定授信额度,持卡人可在授信额度内先交易后还款的信用支付工具,具有消费信贷、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

第三条 信用卡按发行对象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个人卡又分为主卡和附属卡,单位卡分为商务差旅卡和商务采购卡;按信用等级分为钻石卡、白金卡、金卡和普卡;按信息载体分为磁条卡、芯片卡和磁条芯片复合卡;按是否带电子现金功能分为标准芯片卡和带电子现金的芯片卡;按币种分为单币种卡、双币种卡和多币种卡;按卡面上是否附加持卡人照片或持卡人提供的个性化图片,分为彩照卡和非彩照卡;按发行范围及面向群体地域的不同,分为全国性产品和区域性产品;按是否有免息还款期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信用卡使用不同信用卡组织或公司标识(包括但不限于银联、VISA、MasterCard、JCB,下同)。

第四条 发卡银行、持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均须遵守本章程。

第五条 章程所涉部分名词定义:

“持卡人”指向发卡银行申请信用卡并获得卡片核发的个人;或指由单位向发卡银行申请并获得核发卡片,并由单位授权持有该卡片的人员。

“授信额度”指发卡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等为其核定、在卡片有效期内可使用的授信限额。

“透支”指持卡人使用发卡银行为其核定的授信额度进行交易的方式,包括消费透支、取现透支、转账透支和透支扣收等。

“记账日”指发卡银行将持卡人交易款项或根据规定将费用、利息等记入其信用卡账户的日期。

“账单日”指发卡银行定期对持卡人的交易款项、费用等进行汇总,结计利息,计算出持卡人应还款额的日期。

“到期还款日”指发卡银行规定的贷记卡持卡人应偿还其全部应还款额或最低还款额的最后日期。

“免息还款期”指贷记卡持卡人除取现透支、转账透支交易外,其他透支交易从银行记账日起至到期还款日(含)之间可享受免息待遇的时间段。

“全部应还款额”指截至当前账单日,贷记卡持卡人累计经发卡银行记账但未偿还的交易款项,以及利息、费用等的总和。

“最低还款额”指发卡银行规定的贷记卡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应偿还的最低金额,包括累计未还各类交易本金、费用及利息的一定比例、超过账户信用额度的欠款金额、发卡机构规定的持卡人应该偿还的其他欠款金额以及以前月份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总和。 “超限费” 指贷记卡持卡人累计未还交易金额超过发卡银行为其核定的授信额度时,按规定向发卡银行支付的费用。

“滞纳金”指贷记卡持卡人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最低还款额,按规定向发卡银行支付的费用。

“电子现金”指发卡银行按照卡组织标准发行的用于小额支付的芯片卡应用,具有圈存、圈提及消费等功能。

“圈存”是指增加芯片卡中电子现金余额的交易过程。 “圈提”是指减少芯片卡中电子现金余额至零的交易过程。

第二章 申领

第六条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资信良好的个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资料向发卡银行申领个人卡主卡。个人卡主卡持卡人还可为年满14周岁的个人申领附属卡。主卡持卡人有权要求注销或止付其附属卡(电子现金账户除外),附属卡所有交易款项均计入主卡账户。

第七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政府部门、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可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和相关资料向发卡银行申领单位卡。申领单位可书面指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作为单位卡持卡人,并可书面申请增加或注销持卡人用卡资格;持卡人所有交易款项均记入申领单位账户。

第八条 单位和个人申领信用卡,应按发卡银行规定,正确、真实地填写申请表,并与发卡银行书面签订领用合约,提交发卡银行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采用担保方式办卡,需要按发卡银行的规定办理担保手续。

第三章 使用及账户管理

第九条 持卡人领卡后应及时办理卡片启用,立即在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签上与申请表相同的签名,并在用卡交易时须使用相同的签名,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持卡人与发卡银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持卡人在境内外的消费、取现、转账等交易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发卡银行、特约商户、信用卡组织或公司等的相关规定;在境内外提取现金的限额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单位卡在境内不能直接提取现金。

第十一条 持卡人可在境内外带有卡面上信用卡组织或公司标识或发卡银行指定的特约商户(含网上商户)、营业网点、自助设备、手机银行或其他受理点使用,并可享受发卡银行提供的相关服务。

第十二条 持卡人使用密码、签名(含电子签名)、指纹办理或凭磁条、芯片、卡号等电子数据办理交易时所产生的纸质或电子信息记录,均属于交易的有效凭证。持卡人与发卡银行另有约定的除外。电子现金消费交易不校验密码,凡使用电子现金进行的消费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

持卡人应在安全的技术和商户环境下在互联网上用卡,否则持卡人须对该卡在互联网上使用所导致的风险和损失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信用卡设有效期。有效期满,发卡银行依据相关规定及持卡人历史用卡记录等情况,决定是否为持卡人换发新卡。持卡人不愿继续使用卡片,至少在卡片到期时提前两个月前通知发卡银行。持卡人也可在卡片有效期满前,主动联系发卡银行办理换卡手续。换发新卡时,使用担保方式办卡的,重新办理相关担保手续。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卡片失效而终止。如因发卡银行与合作单位、信用卡组织或公司合作终止等原因导致无法补换卡的,发卡银行可根据持卡人的现有资信状况、用卡情况等发放其他卡种的卡片。

第十四条 持卡人有卡片损坏换卡、修改密码或密码遗忘重臵需要的,可通过发卡银行提供的渠道办理相关业务。

第十五条 信用卡遗失、被盗或遭他人占有时,持卡人应立即通过发卡银行客服热线、营业网点等渠道办理挂失,挂失手续办妥,立即生效。持卡人对挂失生效后信用卡发生的交易不承担责任(电子现金交易除外),持卡人对该交易存在欺诈、串通他人欺诈或其他不诚信行为除外。挂失生效前信用卡产生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但发卡银行与持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挂失后如需补办新卡,可按照规定办理补办手续。带电子现金的芯片卡补卡时,补发的新卡电子现金账户余额为0元。

第十六条 持卡人在境外带有VISA、MasterCard、JCB等国外信用卡组织或公司的受理点交易的款项,或在发卡银行指定营业网点等办理外币业务时,均记入外币账户,在境外的交易由银联提供人民币清算服务的,记入人民币账户;在境内通过发卡银行指定的特约商户、营业网点、自助设备和具有银联标识的受理点交易的款项,均记入人民币账户(外币业务除外)。

第十七条 个人卡人民币账户欠款,持卡人可用现金或转账方式偿还;外币账户欠款,持卡人可用外币现钞或外汇存款偿还,也可用人民币购汇偿还。

第十八条 单位卡人民币账户欠款,申领单位须从其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偿还;外币账户欠款,申领单位从其外汇账户转账存入或参照外汇管理相关制度对外币欠款进行购汇还款。监管部门与发卡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持卡人选择约定账户自动还款方式的,发卡银行将于到期还款日从其指定的在发卡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收相应的款项,用于归还其欠款。

第二十条 发卡银行对持卡人的还款,正常还款时,贷记卡还款顺序为:费用、利息、上期预借现金、上期消费欠款、本期预借现金、本期消费欠款;准贷记卡还款顺序为:费用、利息、透支本金。逾期1~90天(含)的,按照先各项费用、利息、后本金的顺序进行偿还;逾期91天(含)以上的,按照先本金、后利息、各项费用的顺序进行偿还。

第二十一条 持卡人或申领单位在卡片有效期内或到期后不再用卡的,在结清全部交易款项、透支本息和费用后,可按照发卡银行相关规定办理销户手续。单位卡销户时,人民币账户资金转回其基本存款账户,外币账户资金转入其外币账户,不得提取现金或现钞,监管部门与发卡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销户后,发卡银行保留对该卡片在此后发生的、因非本行原因而导致的有效交易款项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的追索权。

第四章 计息及费用管理

第二十二条 贷记卡计息规定

(一) 贷记卡透支金额从银行记账日起计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并从持卡人账户中扣收。透支利率如有变动,按中国人民银行与发卡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对当期账单本期发生的除取现透支、转账透支交易外的其他透支交易,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含)偿还全部应还款额的,则无须支付透支利息,享受自银行记账日至到期还款日期间的免息待遇。免息还款期最长为56天,发卡银行与申领单位/申领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持卡人未能按期偿还全部应还款额的,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取现、转账及不符合免息条件的交易款项自银行记账日起计息。未能按期偿还最低还款额的(单位卡不享受最低还款额待遇),还应就最低还款额的未偿还部分支付一定比例的滞纳金。持卡人申请并开通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且在本周期账单日营业终了前未能偿还超额部分,还应就超额部分支付一定比例的超限费。

(三) 贷记卡账户内存款视为超额还款。发卡银行对持卡人贷记卡账户内的超额还款不计付利息,持卡人提取时需支付手续费。发卡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准贷记卡计息规定

(一)准贷记卡的最长透支期限为60天,持卡人须在首笔透支发生后的60天内归还银行借款和相应利息。透支利息从银行记账日起计算,日利率为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单利并从持卡人账户中扣收。透支利率如有变动,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在准贷记卡下可同时开立人民币活期账户及多个人民币定期子账户,账户内的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存款利率及计息方式记付利息,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四条 带电子现金的芯片卡电子现金账户不计付利息。 第二十五条 发卡银行按照对外统一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取费用。相关标准详见发卡银行营业网点公告或通过网站等渠道查询。若持卡人未按公告内容支付费用,发卡银行可终止提供相应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如有变动,以发卡银行最新公告为准。

第五章 发卡银行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六条 发卡银行的权利

(一)发卡银行有权审查申请人资信状况,在法律许可情况下向任何有关方面核实申请人资料,了解申请人资信、财产等情况,并在业务范围内索取、留存申请人个人资料,有权根据申请人资信状况确定是否要求其提供担保,并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及资信状况决定是否发卡、发卡种类和授信额度。发卡银行受理申请人申请后,无论是否同意其办卡申请,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均不予退还。

(二)发卡银行有权根据持卡单位或持卡人用卡情况、资信变动情况或其他因素,对持卡单位的总授信额度或个人卡持卡人的信用卡额度进行调整,必要时要求其提供担保,或暂停持卡人信用卡使用(电子现金除外),并按约定方式及时通知持卡人。持卡人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章程和领用合约约定的,发卡机构有权取消持卡人用卡资格。

(三)若持卡人未依约还款或有违规欺诈行为的,发卡银行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几种措施: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通过信函、短信、电子邮件、电话、上门、公告或司法渠道等方式向其催收欠款;停止该卡使用(电子现金除外);停用持卡人在发卡银行的所有信用卡;行使担保权利人的各项权利;从持卡人在发卡银行任何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发卡银行保留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及追偿当事人所造成发卡银行损失的权利。

(四)发卡银行为持卡人的交易累计积分或向持卡人提供增值服务的,发卡银行保留变更积分累计规则、增值服务种类及内容的权利。

(五)因供电、通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持卡人用卡受阻的,发卡银行可视情况协助持卡人解决问题或提供必要的帮助。对交易过程中,因网络通讯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错账现象,发卡银行有权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七条 发卡银行的义务

(一)发卡银行应通过多种渠道向申请人提供信用卡使用的有关资料,包括章程、领用合约、使用说明、收费项目及标准等。

(二)发卡银行应设立24小时客服热线,向持卡人提供业务咨询、账户查询、争议或投诉受理及挂失办理等服务。

(三) 发卡银行应对有交易发生或虽未发生交易但账户有未清偿欠款的(欠款不超过10元人民币或1美元(或等值外币)的情况除外),通过纸质账单、电子账单、彩信账单等方式向持卡人提供对账服务,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发卡银行应依法对持卡人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但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金融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持卡人与发卡银行另有约定、发卡银行在进行催收和追索债务等特殊情况时除外。

第六章 申请人、持卡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持卡人的权利

(一)持卡人有权享有发卡银行承诺的各项服务,有权监督发卡银行的服务质量,并对与承诺不符的服务进行投诉。

(二)申请人、持卡人有权知悉信用卡的功能、使用方法、收费项目及标准、适用利率。

(三)持卡人有权向发卡银行索取对账单,或通过发卡银行客服热线、网上银行等有关服务渠道了解其账务变动情况。

(四)持卡人对信用卡交易和账户情况有疑问的,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向发卡银行提出查询要求。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持卡人的义务

(一)申请人应向发卡银行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资料。

(二)主卡持卡人应承担信用卡(含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并按时偿还欠款。对贷记卡还款,如持卡人选择约定账户还款方式的,应当在发卡银行指定时间段内保证绑定还款账户有足够余额,且绑定账户状态正常。持卡人应注意查收对账单,如未按时收到对账单,应及时查询,不得以未收到对账单为由拒绝偿还欠款;不得以与特约商户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发生纠纷为由拒绝偿还所欠发卡银行的款项;不得利用信用卡进行虚假交易等欺诈活动套取资金、积分、奖品或增值服务。

(三)持卡人应妥善保管信用卡及其卡片信息、密码、交易凭证和身份证件等,不得将信用卡卡片信息、密码等相关信息泄漏给他人,且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或损失。

(四)持卡人在申请表中所填内容变更时,须立即通知发卡银行办理资料变更,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或损失。

(五)发卡银行因持卡人交易及还款记录良好而调高持卡人授信额度的,如持卡人不愿调高其授信额度,应及时通过客服热线、营业网点等渠道向发卡银行提出,但仍需清偿已经发生的交易款项、利息及费用。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信用卡领用合约执行,如发卡银行与持卡人另有约定的,遵从双方约定。信用卡交易还须执行有关信用卡组织或公司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国农业银行制定、修改,向国家有关部门备案后执行。修改时将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生效。持卡人不接受该修改,可在公告期内办理销户手续。公告期满,持卡人未办理销户手续的,视为同意章程的变更。

第三十二条 中国农业银行发布的公告与本章程相关内容不一致的,以发布在后的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生效后,原《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章程》、《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准贷记卡章程》同时废止。

第五篇:农行信用卡知识手册

贷记卡业务知识百问百答

1、如何申请金穗贷记卡?(即申请办卡手续) (1)申领人到当地农行网点申请 (2)填写一份《贷记卡申请表》 (3)提交3种以上证明资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单位开具收入证明

*如下任选一项:自有房产证复印件、家庭住址最近三个月电话费/水电费单据、三个月租金证明、自有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房贷或车贷合同复印件、在农行开立1万元以上定期存单。在上述范围内尽可能多提供资料有助于申请审批通过。

*申请人为外地户口,除需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暂住地派出所开具当地居住两年以上的居住证明。

2、如何申请附属卡?

年满14周岁以上可申请附属卡。需要到农行网点办理,填写一份《贷记卡申请表》,并提交附属卡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给柜台,进入审批程序。

一张主卡最多可申办7张附属卡,附属卡与主卡共用同一额度。

3、主卡人可以对附属卡进行止付吗?

可以。

1)座席代表需核实主卡人身份后,问明止付原因,在《增加锁定码登记表》中做好纪录,即可对附属卡进行止付; 2)持卡人提出解除止付必须有发卡行证明。

4、金穗贷记卡有哪些特点? (1)免担保人、免保证金 (2)先消费、后还款 (3)一卡双币,全球通用 (4)循环信用、往复不断 (5)境外消费,境内人民币还款 (6)临时提高信用额度 (7)失卡零风险 (8)紧急援助服务 *详细参照用卡指南。

5、如何通过卡号识别区分贷记卡卡种?

1)威士单币普卡PIN号前六位404119;威士单币金卡PIN号前六位4041200;

2)威士双币金卡PIN号前六位)404117;威士双币普卡PIN号前六位403361; 3)万事达单币普卡PIN号前六位519412;万事达双币普卡PIN号前六位519413;

4)万事达单币金卡PIN号前八位52008200;万事大双币金卡 PIN号前八位52008300。

6、金穗贷记卡年费如何收取? (1)人民币卡金卡主卡160元/年;附卡80元/年 (2)人民币卡普卡主卡80元/年;附卡40元/年 (3)双币卡金卡主卡200元/年;附卡100元/年 (4)双币卡普卡主卡100元/年;附卡50元/年

*年费收取方式:当申请人资料获得总行信用卡中心批准后,系统会自动内扣。

*根据总行营销策略规定,凡在2005年底前成功申领我行贷记卡的持卡人免收2年年费。

7、金穗贷记卡额度如何确定?

根据申请人提交办卡资料以及资信证明综合评定: (1)双币金卡额度人民币20000—50000;美元2000—5000 (2)双币普卡额度人民币2000—20000;美元200—2000

8、贷记卡普卡可以提升为金卡吗?

不可以。贷记卡不可以从普卡升为金卡。(总行审批申请部门也可根据分行意见,对额度10000元以上的发行金卡)。

9、贷记卡积分有何用处?

贷记卡积分是对持卡人用卡交易的纪录,根据我行贷记卡市场营销策率,为鼓励贷记卡用户,市场部门举办按积分换取奖励的活动。

10、什么叫联名/认同卡?

指银行与赢利性金融机构或非赢利性机构合作发行的银行产品遵守相应品种的章程管理办法。持卡人领用联名卡及享受银行和联名单位提供的一定比例折扣优惠或特殊服务。持卡认领用认同卡,表示认同单位事业的支持,目前总行分别与中山大学和世贸中心俱乐部联名发行中大卡和世贸卡)

11、领卡后需要做什麽?

(1)请持卡人认真核对卡面信息,无误后在卡片背面签字。如卡面信息与本人资料不符,立即与总行客户服务中心8008109598或68279598联系修改。

(2)致电8008109598或68279598,激活卡片,卡片即可使用。

12、办理卡片激活后,未收到密码封怎么办?

座席代表根据持卡人反映的情况,向运营部门查询,处理结果为:本地15天未收到密码封,外阜30天未收到密码封即可为持卡人免费重新制作一张密码封。

13、密码封有什麽用途?

激活后,将收到总行信用卡中心寄送的密码封,密码主要用于预借现金时身份校验。出于安全建议持卡人应及时到农行网点或本行ATM更改密码。

14、密码封中的密码是否与电话银行密码一致?

不一致。

(1)密码封中的密码用于预借现金,电话银行密码用于办理电话银行自助业务。

(2)电话银行密码是生日后六位,更改电话银行密码可通过8008109598或68279598电话语音提示自助完成。

15、损坏换卡后卡片还需要激活吗?密码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卡片需要重新激活,但密码可以继续使用,不需要重新制作密码封。

16、修改电话银行密码是否收费?

不收费。

如果持卡人忘记电话银行密码可以致电客服中心,座席代表需核实持卡人身份后,为其重新设置一个电话银行密码并告知持卡人,持卡人应及时设置新密码。

17、持卡人如何办理密码重置?

持卡人遗失密码封或更改后忘记密码的,拨打总行客服中心电话8008109598或68279598申请重置密码。密码重置手续费15元/笔,改密时即通过系统自动扣收。

18、在什么情况下不寄送对账单?

当持卡人欠款少于10元人民币、等值美元或无欠款时,信用卡中心将为持卡人每隔三个月寄送一次对账单。

19、没有收到对账单怎么办?

持卡人在账单日(每月10日)20号后仍未收到对账单,应及时与农行信用卡中心联系索要对账单。

*持卡人不得因未收到对账单而拒绝按时还款

19、持卡人在境外是否可以查询账户余额,是否收费?

可以查询。持卡人在境外通过ATM查询账户余额,每次收费0.5美元。

20、人民币账户可以在香港结算吗?

不可以在香港使用,目前仅限在中国大陆使用。

21、持卡人在贷记卡内存入大量现金应怎样处理?

1)向持卡人解释贷记卡产品功能主要用于消费,超额存款不计付利息,按贷记卡《领用合约》规定:“取现(ATM或柜台网点取现交易) 收取现金额1%手续费”;

2)可向持卡人介绍选择农行其它理财产品存入现金。

22、可以在其他银行办理农行贷记卡还款吗?

不可以。我行贷记卡还款只能在本行网点办理。

23、金穗贷记卡基本还款方式有那些? (1)农行网点柜台还款 (2)约定还款

(3)电话银行自助转账还款。

24、如何办理约定还款?

持卡人需到农行网点办理签约手续,填写《约定还款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以及用于还款的借记卡(或准贷记卡)卡号。

*目前只办理人民币账户约定还款业务。

25、已办理约定还款,若相应账户中余额不足,可否先还一部分?

还款账户中的余额要满足持卡人约定还款签约中的还款额,否则不能完成自动扣款。

若持卡人咨询上述情况座席人员需做如下解释:

1)还款日前,持卡人应预先在约定还款的账户准备好还款额度; 2)到还款日,若约定还款账户中余额不足,持卡人应尽快去网办理还款,否则将计收持卡人账户滞纳金、罚息等。

26、贷记卡外币可以办理账户“约定还款”吗?

目前贷记卡外币还款业务还不可以直接办理“约定还款”。 外币还款只能在农行网点柜台,只能用人民币购汇偿还外币账户欠款。

27、约定还款是即时生效吗?

不是及时生效。如果在当月10日前申请约定还款,还款可在当期账单还款日生效,若在当月10日之后申请约定还款,要到下期账单还款日方可才生效。

28、贷记卡还款时还最小还款额和全额还款有什么区别?

最小还款额偿还后,不享受消费免息期待遇,除最小还款额部 分不计收利息,剩余未偿还部分需按每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直至最终还款;全额还款则不需计收任何利息。

29、什么是电话银行自助转账还款业务?

电话银行自助转账还款是我行信用卡电话银行签约客户通过在 电话终端操作,将签约账户转出的资金转入贷记卡账户,实现对贷记卡账户按期自助还款的业务。

30、如何办理电话银行自助转账还款业务?

持卡人需到农行网点办理签约手续,填写《电话银行自助转账还款申请表》,提供与贷记卡相匹配的身份证件,以及用于还款的借记卡或准贷记卡卡号(最多提供5个)。三个工作日后开通,持卡人可在8008109598或68279598电话自助操作还款。

*目前只办理人民币账户约定还款业务。

31、电话银行自助转账还款签约成功后,如何进行转账还款的操作?

持卡人拨打总行客服中心电话,选择2(自助业务),进入自助 语音服务流程,输入贷记卡卡号和电话银行密码,验证通过后,选择3(自助转账还款),还款币种选择1(人民币),输入转出账户账号和转出金额(借记卡卡号或准贷记卡卡号),系统自动判断该转出账号是否进行签约,如果未签约,提示未签约账户,按确认交易健,系统自动返回是否成功受理该笔交易的信息,即完成还款操作。

目前仅在北京地区试办此项业务。

32、可以同时办理电话银行自助转账还款和约定还款吗?

建议选择其中一种还款方式,以避免两种还款方式同时生效,产 生重复划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3、办理电话银行自助转账还款是实时到账吗?

系统处理需要1到3个工作日才能到账,持卡人可以在3个工作 日后在电话银行查询还款操作是否成功。因此客户需要在到期还款日前还款,避免超期还款。如有问题请与客服中心8008109598联系。

34、电话银行自助转账还款不成功原因?

1)持卡人借记卡或准贷记卡卡内余额不足 2)未按电话语音提示正确操作,

3)如非上述问题,客服中心人员应及时向后台有关部门查明原 因,回复持卡人。

35、外币账户欠款如何还款? (1)外币现钞和外汇存款偿还。

(2)出具发卡机构提供的交易账单,按照经常项目可兑换要求, 用人民币购汇偿还。

(3)网点办理人民币购汇还款手续:

持卡人出具本人身份证件、贷记卡、交易账单以及用于购汇的人民币现金(或存款)交柜台,由经办员按当日汇率售汇,完成美元还款。

36、如果持卡人在国外,应如何办理偿还外币欠款?

可委托家人或朋友帮助还款,代办人除提供持卡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贷记卡、交易账单等外,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还款委托书,到农行开办外汇业务的网点办理人民币购汇还款。

37、贷记卡外币消费后如何记帐?

持卡人在境外消费,交易币种为当地国家货币,账户以美元结算;

还款时只需到农行网点凭当期对账单购汇或直接用美元现钞还款。

38、如何计算欠款利息?

(1)在银行规定的到期还款日前(即每月5日前)偿还全部欠款, 非现金交易可享受免息待遇,但预借现金部分仍需计收从记账日到实际还款日的利息。

(2)以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将不享受免息待遇,已偿还部分计收从记账日到实际还款日的利息,未偿还部分从记账日起继续计算利息。

*最低还款额是指每月消费欠款总额的10%加上提取全部预借现金部分为最低还款额。若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即可视为归还当月欠款,但当月消费均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

*金穗贷记卡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日利率万分之

五,按月计收复利。

39、在没有收到账单的情况下(或账单丢失了)能否补打账单?

可以补打账单,按我行金穗信用卡章程规定: (1)可以免费补打三个月之内账单。 (2)补打三个月以前账单收取5元/份。

*总行信用卡中心每月10日为持卡人寄送账单,如果在每月20日内还未收到或账单丢失,即可拨打客服中心电话,申请补打账单。

40、ATM每日可预借多少现金?

(1)境内农行ATM每卡每日预借现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 (2)境外ATM每卡每日预借现金不超过等值600美元。 *按照贷记卡领用合用规定:在农行ATM预借现金按交易金额的1%收取手续费;境内他行ATM预借现金收取(交易金额的1%+2)/笔,境内不可提取美元现钞。

41、金穗信用卡到期不再续办,办理什么手续?

目前金穗信用卡有效期2年,如到期不再续卡,可提前1个月致电8008109598或68279598说明即可。

42、卡片消磁怎么办?

持卡人需要到农行网点填写《贷记卡换卡申请表》,将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废卡剪角一并交柜台,由柜台逐级送至总行客服办理换卡,损坏换卡收取工本费20元/张。

43、如何办理金穗贷记卡销户?

持卡人需要到农行网点填写《贷记卡销户申请表》,将卡片剪角交柜台,由柜台逐级送至总行客服办理销户。

44、如果不是全额还款,还款顺序怎样?

按照不计息费用、利息、计息费用、现金交易本金、非现金交易本金的还款顺序偿还。

45、超额还款是否计息?提取超额还款要收手续费吗?

对信用卡账户超额还款不计付存款利息;提取超额还款按规定收取1%手续费。

46、到期日未还款,农行除计收贷款利息外,还收取其他费用吗?

除按规定计收利息外,还要收取滞纳金,未偿还部分按5%收取。

47、忘记预留问题怎么办?

持卡人需要到农行网点填写《重要资料修改申请表》进行更改,经发卡行审核后,送至总行客户中心办理更改并通知持卡人更改成功。

48、如何处理账单中有疑问交易?

接听持卡人拨打8008109598或68279598问明疑问交易具体事由,需要办理调单的通过后台办理,按统一收费标准收取调单费境内10元/笔;境外等值6美元,并将最终查询结果反馈持卡人。

49、怎样办理临时提高信用额度?

持卡人到农行网点填写《提高临时额度申请表》,柜台人员将申请表与系统资料核对相符后,由网点逐级报送至总行客服中心完成。 (1)普卡最高可提高原信用额度的50%,有效期最长15天。 (2)金卡最高可提高原信用额度的100%,有效期最长1个月。 *有效期满,恢复原信用额度。 50、金穗贷记卡可否在国外存款?

不可以。境外只用于消费、取现和紧急取现的业务。

51、金穗贷记卡可用于网上支付吗?

目前暂不支持网上交易。

52、办理金穗贷记卡销户(或销卡)时,卡内的超额还款应如何结清?

需要到农行网点填写《销户申请表》办理销卡手续,60天后可结清卡中超额还款,需持卡人提供农行的借记卡/准贷记卡或农行存折,以便转入超额还款部分。

53、为什么退货金额与消费金额不一致?

退货时银行卡组织会收一定的费用,所以退货后金额会和消费时金额不一致。

54、贷记卡可以进行转账业务吗?

不可以。不可转出资金。

55、贷记卡“因本人拖欠还款增加止付锁定码”,如何继续使用?

1)持卡人如果想继续使用已增加止付锁定码的卡片,首先要向当地发卡行递交一份继续用卡申请书,并附加已还清欠款证明,传真至信用卡中心信控处审批;

2)经审批后,书面通知客服处,客服处根据信控处的审批情况立即办理解除止付锁定码,并将结果通知持卡人。

56、贷记卡丢失后风险由谁承担?

持卡人贷记卡一旦丢失,应即刻挂失。

1)若挂失后产生的风险,经查实由发卡行承担,

2)若持卡人没能及时挂失贷记卡产生风险,则由持卡人承担。

57、贷记卡可否先口头挂失,然后再撤销?

不可以。挂失即时生效,生效后不能撤销,若持卡人需要用卡,需由信用卡中心客服部门补发新卡。

58、什么是一般人工授权?

指总行信用卡中心答复省级行授权中心贷记卡消费交易索权批准与否的认定。

按客服处岗位职责分工、操作权限以及授权业务处理暂行规定要求,一般人工授权业务由座席代表组长完成操作。

59、在V+中如何办理人民币购汇换款业务?

(一)人民币购汇还款的有关规定?

答:

1、向客服查询

(1)必须还清人民币账户全部欠款后才能进行购汇还款。

(2) 人民币折算为外币的汇率采取还款记账日的国家外汇牌价(外币现钞卖出价)。

(3)还款后持卡人需电话通知客服人员,以便进行购汇处理。

(4)客户还款后电话通知客服,客服人员在系统中通过行动码JYTZ对客户还款交易在系统中登记。

2、客户自行折算

(1)查询账户当前余额。若当期无新交易发生,则上期账单余额即为账户当前余额,若有新交易发生,通过柜台或客服查询本、外币账户当前欠款余额。

(2)确定汇率。可到就近农行网点查询外汇牌价(外币现钞卖出价) (3)折算。将外币账户余额按照相应汇率折算为人民币,还款所需人民币总金额为人民币账户当前余额+外币欠款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之和。

(二)人民币购汇还款的操作步骤?

客服人员接到客户要求购汇还款的查询申请后,操作如下:

1、 查询余额。通过ARIQ查询账户当前账户欠款余额。

2、 确定汇率。通过SCQR查询外汇牌价:

TABLE NUMBER:输入11 SOURCE/DEST CURRENCY:输入 ( 840 /156) EFF DATE:输入当前日期(日/月/年)

SELL RATE:汇率取卖出价,取小数点后两位(上入法,即当小数点后为1-9的数字时,整数位进1位)。

3、客户还款后电话通知客服,客服人员在系统中通过行动码JYTZ对客户还款交易在系统中登记。

(1)ASMW 01页

ACTION ( JYTZ ) HOLD/PROCESS/REFER ( R ) H/P/R REP ( 100 049 ) 注:ACTION:行动码

HOLD/PROCESS/REFER:通知处室

(R为运营处) H/P/R REP:通知对象(Z1F)

(2)ASMW 02页

DATE ( 03072004 ) AMT ( 00000016400 ) STORE ( 999999998 )

注:DATE:交易日期

AMT: 交易金额(外币账户余额*外币现钞卖出价+人民币账户当前余额) STORE:商户号(999999998)

60、如何办理凭密消费?

一、申请:

1、必须由本人致电申请。

2、申请时要与持卡人核实身份。

3、双币种卡片两个账户均要改动。

4、操作完毕,告知持卡人可过5—10钟后使用。

5、最好在持卡人收到密码封后进行申请,以便减少风险。

6、座席人员在为持卡人激活时,可提醒持卡人是否要申请此项业务。

二、撤销:

1、必须由本人致电撤销。

2、申请时要与持卡人核实身份,核实问题越多越好。

3、双币种卡片两个账户均要改动。

4、操作完毕,告知持卡人可过5—10钟后使用。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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