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建设与推进论文

2023-01-26

上世纪80年代中期, 我国开始了城镇的社区化建设, 创建了以社区为基本单位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服务中心, 经过近十多年的不断发展, 各一、二、三线城市城镇化的不断完善和进一步发展, 社区模式已经开始由过去的以服务社区为主要作用开始向社区自主化治理转变和过渡, 并在这一变化过程中逐步摸索和尝试, 以求达到以社区为基本单位, 加强、建设和推动社区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新模式和新阶段。

本文主要就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溪江社区为研究对象, 找出越溪街道溪江社区在转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并就这些现存的问题逐步展开调研、调查, 找出相应的对策和解决方案。探索一条真正适合中国国情的有效的城市社区建设之路, 以期促进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中的观念变革和体制创新。

一、城市社区建设的必要性

(一) 城市社区建设是市场发展的需求。

随着国家不断深化市场经济改革, 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放开和回热, 过去传统的经济调控体制初步被改变, 逐渐形成了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体制需要重新改革发展的局面。同时, 各类大中小企业, 从私营企业乃至国有企业都在市场经济的调控下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政府简政放权, 各类企业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和社会功能, “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已经基本定型, 这就意味着, 很多过去由政府承担的社会服务职能将转移到社区来承担, 并且随着社区的社会职能增加和增多, 社区与居民的关系将进一步密切, 很多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的事务都将在社区内办理, 而不再是集中在单位办理。因此, 深化社区建设, 是深化市场经济体制的配套工程。

(二) 城市社区建设是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需求。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 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逐步提高。居住在城镇的居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比过去提高很多, 因此随着社区职能的增加, 居民对社区服务的居住环境、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方面质量要求也越来越多, 所以深化社区建设是一项必经的选择。

(三) 城市社区建设是加快现代化进程的需求。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不断加大加深, 城镇人口基数的不断上涨, 如何实现统一协调管理和发展是一项必须跟进的工作, 所以, 划分社区, 分担政府职能和负担, 增加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这对于维护社会安定和稳定社会正常发展秩序都起到一个减负排压的作用, 是实现城市现代化发展的基石。

二、城市社区建设的推进与探索

(一) 城市社区建设的关键因素。

在社区模式由社区服务为主向社区自治转变的道路中, 我们需要考虑到几个关键的因素和条件。一是社区硬件设施与社区软件的相互配套问题;二是如何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三是统一治理与社区自治的关系如何协调;四是如何处理社区自治中传统与现代的关系。以上这几点关系到社区进一步深化建设, 是我国社区化实现自治与全面事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 在探索和尝试社区深化建设的过程中, 有必要重新审视以上几点关键因素。

(二) 加大城市社区建设的项目和内容。

要想深化社区建设, 就必须增加社区建设的项目和内容, 增加社区建设的硬件设施和软件实力。一是服务设施。社区建设首先要配备足够的基础服务设施, 以方便为社区内的居民提供便利和人性化的服务, 特别是老年人、优抚对象和社会贫困者的社会福利救助服务。二是卫生设施。社区内应配有医疗卫生、疫苗接种、心理康复等服务部门, 方便为社区内的居民提供快捷便利的医疗服务。三是文化设施。为了提高社区居民的文化素质和文化素养, 文明社区文化环境, 社区内应配有足够的图书、娱乐、健身类设施以保证基本的文化环境。四是环境设施。在推进社区事业建设其他项目的同时, 社区环境的绿化和美化也必须与其他项目一样继续跟进, 居民不仅对社区的服务质量有很高的要求, 对社区的环境建设也有很高的要求, 因此, 做好社区的环保和绿化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项目工作。五是治安设施。

(三) 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趋势。

1.社区建设将由过去的政府直接参与逐步转变为推动引导和辅助社区自治。政府所要做的就是分出一部分政府职能转移给社区去分担与完成。这样做有两个好处, 第一, 减轻政府职能部门的负担, 提高办事效率与质量。第二, 可以方便社区居民在自己所在的社区办理相关事务, 提高社会管理效率。2.社区自治管理能力和居民自我组织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加强。为了实现社区自治管理的职能转变和政府的进一步减政放权, 首先需要在社区民间组织进行一定的能力考核, 筛选出一批能够基本达标的服务型人才, 政府可以适当降低门槛, 逐步建立起社区自治管理组织。3.社区建设的发展方向将呈现逐步推进的梯度格局。城市社区建设的进度依赖于城市本生的城市化进程和成熟度, 可以肯定的是, 城市社区化的程度将从发达的东部沿海一线城市向欠发达的中、西部二、三线城市缓慢推进, 并且社区的基础服务设施、机构组成、完善成熟度都将出现不同层次的梯度差异。

摘要:近年来,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溪江社区居委会在城市社区建设中对城市社区“合作治理”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受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城市社区“合作治理”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需要从改革城市社区“合作治理”体制、培育社区民间组织、强化市场化运作、建立有效对接机制等方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

关键词:城市管理,城市社区,合作治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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