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工作的抓手,也是长效机制形成的保障。那么你真的知道如何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的收集整理的《家长学校教师奖励制度》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篇:家长学校教师奖励制度
兰溪镇学校教师奖励制度
坚持激励机制、实绩优先的原则,突出优劳多得,为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的教师,不断提升学校品牌,特制订本奖励制度。
一、单项奖励
1、奖励项目
①辅导学生参赛奖。
②学生习作发表辅导奖。
③论文(经验)发表奖。
④报道奖。
⑤教育科研课题奖。
⑥满勤奖。
⑦参与校本研训活动奖。
⑧业务竞赛奖。
⑨个人荣誉奖。
2、说明
①团体获奖。获省、市、县奖励给奖,省级双倍取值给奖。
②有几个辅导者(作者),成果集体共享(各人所占比例,由行政组酌情审定)。
③以上奖励和奖分视当年本校具体情况,再看奖励级别和人数,由行政组集体确定。
二、教学质量奖
1、成绩达标奖。
2、成绩优胜奖。
三、目标管理奖
1、方式。依教师德、能、勤、绩四方面的计分分等给奖。
2、德、能、勤、绩的考评计分依《兰溪镇学校教师岗位目标考核细则》相关条款进行。
四、特殊贡献奖
以在某领域做出了公认的重大贡献为依据给奖。
可由行政组加记目标管理分。
五、说明
1、各项奖金额,由行政组讨论依实情而定。
2、本方案由行政组负责解释。
第二篇:衡山县某某镇中心学校教师奖励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教师爱岗敬业、乐教进取的职业精神,达到激励竞争,启动活力,提高教师素质、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之目的,特制定以下奖励制度。
一、期末考试奖励
1、按综合成绩进行奖励。人平分+学生人数权重分=综合成绩。学生人数权重分:以上学期末学校年级班平人数为准,每增加一个人加0.2分,每少一个人减0.2分。综合成绩按班计算。
2、奖励办法:
①普通班综合成绩低于40分一律不奖;
②普通班综合成绩达到普通班校平奖100元,每超过一分加奖10元,
每少一分扣10元,扣完为止。实验班综合成绩超过校平20%奖100元,每超过一分加奖10元(但最高奖金不超过普通班最高奖),每少一分扣10元,扣完为止。奖励按班计算。
3、教师奖金计算方法:按上面方法算出每一个班的每一科的奖金,教
师实得奖金如下:(计算时不分跨科跨年级)
任教一个班:得所教班级奖金的100%
任教二个班:得所教班级奖金和的75%
任教三个班:得所教班级奖金和的50%
任教四个班以上和参加毕业会考的任课教师兼任的肄业班课程:得所教班级奖金和的40%
4、体育科(不分重点班普通班)按以上方法计算奖金,在期末由教
导处安排组织学生进行中考项目的测试。
5、非笔试科目教职工按校平的60%奖励。
二、中考奖励
(一)、单科奖(文化科、体育)
按人平分进行奖励。普通班:第一名6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450元,第四名400元,第五名350元,第六名320元,第七名----第十名每降低一个名次减少30元,第十名200元;第十一名----第十五名每降低一个名次减少20元。
实验班:第三名奖100元,第二名奖200元,第一名奖300元,第一名人平分超过县人平分第一名3分,每超过1 分加奖30元。
人平分的算法:(按任教科目计算)
1、普通班按参考人数加实验班添加人数进行计算;体育科按参考人数计算;实验班按教导处实际编班人数计算;
2、实验班添加人数为实验班实际编班人数除以九年级总班数
3、文化科目普通班计算人平分时按班加上实验班单科前N名的总分。N=实验班添加人数
(二)升学奖(文化科)
升学人数(正取)如下:
岳云:10人(不含特长生)
市重点高中:学校毕业生总人数的30%
升学奖计算方法:
完成学校升学人数奖8000元,如未完成学校升学人数岳云每少1人减500元;市重点高中每少1人减100元。实验班如超过学校升学人数岳云每增加1(8—10)人加奖600元;11—13人每人加奖800元;14人以上每人加奖1000元;市重点高中每增加1人加奖150元。普通班有岳云正取学生按800元每人加奖;市重点高中每增加1人加奖150元。(注加奖部分奖到超过学校指标的班级)升学奖分配方法:
1、学校升学人数奖的50%由全体初三的参加统考(含信息)的任课教师平均享受;
2、另50%的50%分到实验班;另50%的50%平均分到普通班;实验班升学人数岳云每少1人从此项奖金扣200元,市重点录取线每少1人从此项奖金扣100元; 普通班如升学人数未达学校普通班的升学人数平均数从此项奖金中按每少1人扣15%,超过平均数则加奖15%。
3、第二项奖金和加奖部分奖,班主任享受15%其余由各班参加统考(含体育)的任课教师平均享受;
(三)特长生(正取)奖励:(美术、音乐特长生由辅导教师享受;体育特长生辅导教师享受50%,其余的计算到班)
上岳云线奖金:300元/人上市重点高中奖金:100元/人
(四)、校委会管理奖:
按学校教学奖总额的20%另行奖励。
三、教师活动竞赛奖
1、论文奖:参加各级论文评选,省级
一、
二、三等奖依次奖60、50、
40元,国家级
一、
二、三等奖依次奖80、70、60元。未注明等级按三等奖计算。
2、学科竞赛奖:凡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教学、教学比武等
竞赛活动获得
一、
二、三等奖县级依次奖50、40、30元,市级依次奖80、70、60元,省级依次奖100、90、80元,国家级依次奖200、180、160元。
3、优秀教案奖:根据教研组和教务处的检查,凡被评为优秀教案的教
师奖30元
4、优秀教师奖:凡考核被评为优秀的教师奖励80元。
5、先进集体奖:凡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先进集体评选活动,获县、市、省、国家级先进集体,分别奖励200、400、600、800元。
6、特殊贡献奖:为学校获得良好的声誉,对学校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者,由校行政和职代表讨论决定发给不少于100元的特殊贡献奖。
7、提高奖:凡因工作需要由教导处安排接替他人教学任务,接替时班综合成绩位于年级最后,接替后班综合成绩提高2个名次奖30元,再每上升一个名次加奖20元。
某某镇中心学校二0一一年八月
第三篇:教师教学奖励制度
为适应教育形势发展的需要,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奖励制度。
一、 设优秀奖:
1、 以所教学科平均名次计算(以学区年级最少班数为基点19个班)
四舍五入,成绩进入前五名(含第五名),第一名奖金为500元,每少一个名次减100元。
2、 以所教学科平均名次计算(以学区年级中等班数为基点21个班)
四舍五入,成绩进入前第6——10名(含第10名),第一名奖金为300元,每少一个名次减50元。
3、 以所教学科平均名次计算(以学区年级最多班数为基点28个班)
四舍五入,成绩进入中游1——11名(含中游),第一名奖金为100元,每少一个名次减20元。
4、 获优秀奖者只按最高的一项得奖,不累计获奖。
二、 设升格奖
1、以单科为单位计算,以上次考试为基点,一次性升格15名及以上(含15名)每升一格加奖20元,副科按计分比例进行计算。
2、以单科为单位计算,以上次考试为基点,一次性升格10——14名(含第10名)每升一格加奖15元,副科按计分比例进行计算。
3、以单科为单位计算,以上次考试为基点,一次性升格5——9名(含第5名)每升一格加奖10元,副科按计分比例进行计算。
4、以单科为单位计算,以上次考试为基点,一次性升格1——4名(含
第1名)每升一格加奖5元,副科按计分比例进行计算。
三、设鼓励奖
1、以上次考试为基点,以所教学科平均名次计算,成绩在后五名,本次考试超出后五名者,奖金为100元。
2、以上次考试为基点,以所教学科平均名次计算,成绩在后三名,本次考试超出后三名者,奖金为200元。
3、鼓励奖中只按最高的一项计奖。
四、成绩下降者给予以下处罚
1、以单科为单位计算,以上次考试为基点,成绩不低于中游以下名次(以学区年级最多班数为基点)不在进行降格处罚,每超过一名交补偿金10元,副科按计分比例计算。
2、以所教学科平均名次计算,上次考试成绩在后五名,本次考试仍在后五名者,交补偿金50元;以所教学科平均名次计算,上次考试考试成绩在后三名,本次考试仍在后三名者,交补偿金100元。
3、处罚中的第三条只按最高的一项缴纳补偿金。
五、此奖励制度只使用于本学期,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六、此奖励办法待教师讨论通过后报村党支部一份。
邯邰小学
2012年3月15日
第四篇:学校教学奖励制度
第七小学教学奖励制度
为了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自身素质,激励教师,爱岗敬业,本着奖勤罚懒的原则,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教学成绩考核奖罚办法。
一、 旗统测年级,各科目
以班为单位,所得提高率同镇内其他八所学校进行比较,前三名奖,后三名罚。语、数、英,第
一、
二、三名分别奖2000元、1500元、1000元。小科目, 科学、品德等,第
一、
二、三名分别奖1000元、500元、300元。
倒数第
一、
二、三名 (语、数、英)罚1500元、1000元、 500元;科学、品德等,罚500元、300元、200元。
二、学校组织考试,每学期奖罚兑现一次,按期中40%、期末60%计成绩,(均分)同六小进行同年级同科目比较。超1分奖30元乘以学生人数;差1分(浮动3分)罚20元。
三、有关音、体、美教师的奖罚;
在全旗及旗级以上组织的音、体、美等艺术活动中取得 一等奖,奖金300元×人数;二等奖,奖金200元×人数;三等奖,奖金 100元×人数。取得倒数
一、
二、三名,分别罚300元、200元、100元。
四、本考核奖罚办法从2012一2013学第一学期 开始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不足之处逐步完善。
第五篇:教师表彰奖励制度
2018-2019初级中学教师表彰激励制度
(2018年9月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队伍建设,激励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制定本制度。
一、表彰对象和荣誉称号
1.学校班级德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班主任老师,授予“优秀班主任” 荣誉称号。
2.在学校德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其他德育工作者(主要是指德育主管领导、大队辅导员、品德教师等),授予“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评比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3、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强,班主任综合考评成绩优异;
4、班级被评为“文明班级”;“班级文化建设先进班级”等称号;
5、班集体积极、健康、向上,有良好的班风班貌;
6、能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教育意义的主题班会或队会活
7、师生关系融切,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8、有一定质量的德育工作论文或班主任工作经验介绍文章;
9、民-主评议票数较多。
(二)德育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德育工作,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2.经常学习教育法规和有关重要文件,熟悉《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法规和制度。
3.在工作中注意调查研究,了解学生的特点和思想实际,讲究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4.积极参加教育理论和业务的讲座、研讨会、观摩等活动。
5.有较强的德育工作组织管理能力,在本岗位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
6.认真学习有关教育理论,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加以实践总结。每年有1-2篇工作心得或德育经验论文。
三、评比办法
1.德育工作先进每学期评比一次。
2.德育工作先进个人1人、优秀班主任3人。 3.推选时应坚持民-主评议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平、公正。考核标准见《教师综合考核细则》。
四、奖励表彰
1.被评比为“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的教师,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有以上荣誉称号的老师,在干部晋级、职称评定、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潮阳区初级中学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