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被否的企业pdf

2023-06-16

第一篇:ipo被否的企业pdf

IPO企业被否十大典型原因-被否十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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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企业被否十大典型原因-被否十宗罪

拟上市公司在申请上市的路上,被证监会发申委否决发行上市申请、撤销已经通过的核准、向证监会撤回上市申请材料,均属于上市失败。IPO失败将对拟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造成重大打击,打乱企业未来的发展计划、失败导致员工流失、社会负面关注等,甚至导致企业走向衰败。因此对失败教训的借鉴,在企业准备发行上市阶段显得相当重要。但很多IPO企业冲刺上市失败,是自己作死,而非外在因素。以下总结拟上市IPO企业死法十式:

1、脱离券商规范辅导要求,我行我素

有的企业上市过程中,不听券商关于上市辅导规范的要求,十分自我,略懂点法律法规知识,就我行我素。在上市中,许多不许做的事情,他偏做,理由如下:中石油、中国石化、中国银行等央企都这么做,上世纪上市的企业也这么做,我为何不能做。券商就说了,人家央企是国务院批准上市后才向证监会申报申请材料的啊?上世纪跟本实际政策有区别。但企业勇气可嘉,就坚持到底,作死到底。比如法规要求上市时需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券商要他处置参股企业,减少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企业以央企等为案例坚持做,而且关联交易越做越大,自寻死路挡也挡不住。隆基股份第一次被否,就是因为跟无锡尚德的服务费关联交易过大被否,第二次上会就乖了,摆脱了与无锡尚德的关联关系才有机会上市。有的企业说,世上本无路,人走多了就有路了,无人敢先,我奋勇为先。我想,大多数人选择的一定是正道,谨慎的道,你选择肯定是歪门邪道,否则为何大家都不走这条道呢。

2、不重视上市,各方关系不摆平,仇家举报起诉

有的企业上市前没有足够重视,没有给职工股权激励,或者股权激励等事项引发员工内部矛盾;跟竞争对手恶意竞争,树敌过多。俗话说,内贼难防。外部的竞争对手防范,主要自己合法经营,对方就找不出瑕疵。但企业内部矛盾激发,则可能导致火山爆发。员工手上的料,肯定让老板吃不好睡不好,死法一定很痛苦。往往会发现,项目已公告发审会时间,但证监会又很快发布了暂缓审核或取消审核的情况。做出这一决定的很多原因是被举报了,中介机构需要核查有关举报事项,因此“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落实”。作为监管部门的证监会,如果有举报就要尽量核实。据分析,上会前数小时被取消上会资格的同花顺,失利的主要原因是同花顺涉嫌“推荐的炒股软件属虚假宣传,诱骗股民投入升级软件”而被举报,存在影响发行的问题。凯立德导航当年上市的时候,竞争对手都纷纷向法院起诉侵权事项,知识产权纠纷导致公司无法在A股路上走下去,最后只能登陆新三板。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纠纷在所难免,主要是企业要有处理纠纷的应对能力,要及时化解矛盾,为上市构建一个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很多企业由于举报,导致媒体新闻负面报道铺天盖地,企业最终在上市路上倒下。

3、财务造假

业绩指标是重要的上市条件之一,也是投资者特别重视的因素。因此,有了良好的业绩,才可能有机会登陆资本市场。但很多企业业绩出现波动,下滑,不符合上市财务要求,就动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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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筋。特别是创业板,要求业绩连续增长,业绩下滑了就没法上了,许多企业就想起了财务操纵的手法。A股历史上,被揭出造假上市的典型案例,既包括主板的通海高科、红光实业,也包括中小板的绿大地、胜景山河等企业。

新大地通过资金循环、虚构销售业务、虚构固定资产等手段,在2009-2011年报告中虚假记载。虚增2011年利润总额2,042.36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48.52%;虚增2010年利润总额305.82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1.52%;虚增2009年利润总额280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6.53%。在2012年4月12日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及上会稿中有重大遗漏。

2004年至2009年间,绿大地在不具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情况下,未达到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目的,经过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的共谋、策划,由被告人赵海丽、赵海艳登记注册了一批由绿大地实际控制或者掌握银行账户的关联公司,并利用相关银行账户操控资金流转,采用伪造合同、发票、工商登记资料等手段,少付多列,将款项支付给其控制的公司组成人员,虚构交易业务、虚增资产、虚增收入。其中,在上市前的2004年至2007年6月间,绿大地使用虚假的合同、财务资料,虚增马龙县旧县村委会960亩荒山使用权、马龙县马鸣乡3500亩荒山使用权以及马鸣基地围墙、灌溉系统、土壤改良工程等项目的资产共计7011.4万元。绿大地还采用虚假苗木交易销售,编造虚假会计资料,或通过绿大地控制的公司将销售款转回等手段,虚增营业收入总计2.96亿元。绿大地的招股说明书包含了上述虚假内容。

4、关联方控制了发行人的生产、销售环节,独立性存在严重缺陷

发行人的重要的销售收入、生产、采购都来自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有严重缺陷,利润的真实性也值得怀疑。按照规定,发行人必须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具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能力,在上市前,必须切断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关联方收购或转让来减少和消除关联交易。但许多企业仍然顶风作案,带病上会,冲刺挑战发审委。被否案例如下:

嘉兴佳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至2011年,公司与控股股东持续存在机器设备、存货转让等关联交易,存在大额资金拆借、相互代付电费、共用商标等行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第十八条的规定不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河南思可达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2011年3月之前你公司与关联方沁阳思可达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存在交叉任职;2009年、2010年沁阳思可达与你公司存在纯碱供应商的重合;你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2009年、2010年、2011年1月-3月存在较多资金拆借。你公司独立性存在缺陷。

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智能化产品代理销售两部分,2011年毛利比重约为75%、25%。其中,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业务市场竞争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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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你公司在建筑智能化前50名企业中的市场占有率约1.29%。2010年9月,金石投资、滨江控股、自然人股东吴忠泉和杨铿增资成为你公司第四至第七大股东。2009年至2011年,你公司与上述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智能化系统集成业务销售金额分别为4,386万元、4,981万元、3,088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分别为23.21%、19.67%、9.54%。发审委认为,发审委认为,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存在严重缺陷。。

海澜之家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海澜集团曾是上市公司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2009年、2010年,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三家主要供应商与海澜之家、海澜集团存在业务或资金往来,申报材料和你公司代表、保荐代表人的现场陈述未就上述具体事项作出充分、合理解释。发审委认为,发审委认为,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存在严重缺陷。。 深圳天珑移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河源特灵通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妹夫梁秉东(林含笑配偶)控制的企业,是你公司的主要代工厂之一。2009年至2011年,你公司对河源特灵通的委托加工交易占当期同类业务的比重分别为32.60%、22.62%及36.04%。2011,河源特灵通为你公司加工手机459.59万部,占河源特灵通总加工量的74.13%。综上,报告期内你公司的独立性存在缺陷。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锯联和长沙环胜报告期内系你公司前五大客户,而你公司第二大股东中联重科系长沙环胜的主要客户。同时,金锯联和长沙环胜均系湖机国际的主要股东,而中联重科系湖机国际的第一大客户。另外,金锯联、长沙环胜、湖机国际的主要股东均系你公司和中联重科的前员工。这将可能导致你公司的业务不独立,你公司的独立性存在缺陷。

北京东方广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10月,你公司将原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维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威久工贸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后,东莞市维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继续为你公司提供机顶盒的外协加工,并代购部分辅料。2009年至2011年,你公司与其交易金额分别为900.48万元、1734.43万元、1872.87万元,占你公司当期外协金额的比例分别为89.14%、79.81%、35.09%。报告期内你公司转让子公司东莞市维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前后与其交易金额较大,业务体系的完整性存在瑕疵。创业板发审委认为,发审委认为,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存在严重缺陷。。

5、内控摆样子,不能合理保证企业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内控机制是指企业管理层为保证经营目标的充分实现,而制定并组织实施的对内部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和管理的一套政策、制度、措施与方法。财务核算混乱是内控机制薄弱的常见体现。许多企业在上市时,只注重形式,不重视实质。对于需要规范的事项,往往摆摆样子给中介机构看,甚至拒绝整改。在没有保证的内控下,会计也无法准确的核算成本和收入,会计政策滥用的情形处处可见。 由于内控被否的案例很多,举几个案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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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永祥粮食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未能对下列事项的合理性提供充分可靠证据:

一、2011年、2012年和2013年成套设备中的单机均价分别是单独单机均价的1.99倍、2.71倍和2.66倍,成套设备毛利率高于单机产品毛利率。

二、对需要交付并投入运营的“成套设备”,在该成套设备中的各批次单机设备单独签字确认验收后,即确认该单机的营业收入。上述事项说明你公司内部控制(会计控制)制度存在缺陷,不能合理保证企业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9号)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第十九条,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你公司改聘审计机构对近三年及一期申报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未经你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不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你公司目前所有生产经营房产均为租赁取得,其中87.77%租赁房产因占用农村集体用地未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你公司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房屋出租用于非农建设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不符。第二十四条,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6、会计核算薄弱,不规范,没有高薪请有水平的财务总监

会计核算如果违背会计准则和企业具体实务,财务报告就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真是情况,特别是会计政策滥用或错误使用,必然导致上市失败。具体被否案例如下: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披露建筑工程设计成本核算方法时称,对于项目直接费用的计提依据是每个项目的完工百分比乘以项目的预估总直接费用,减去之前会计累计已确认的成本。但根据反馈意见回复,你公司在实际进行成本核算时,未按照上述披露的方法对建筑工程设计成本中的项目直接费用进行核算。你公司和保荐机构在聆讯现场也未就上述差异的原因予以说明。发审委认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的占比约为80%,其中化工原料、工程塑料等主要原材料的占比在报告期内出现一定的变化。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未按主要产品类别充分披露成本构成及其变动情况和具体原因。你公司和保荐机构在初审会后的告知函回复以及聆讯现场均未能对上述变动情况和具体原因作出充分、合理的解释。根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披露的成本信息,无法印证你公司报告期内成本变动的合理性。发审委认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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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麦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2009年前三季度收入为3,169.94万元、利润为1,303.34万元;预测2009年第四季度收入为2,055.54万元、净利润为908.85万元,预测2009年全年收入为5,225.48万元、净利润为2,212.19万元。你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过程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则显示其未能实现前次申报时披露的盈利预测且数据差异较大。上述情况表明你公司报告期内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北京爱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2009年至2011年,你公司硬件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883.74万元、3,275.60万元和8,404.4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3.22%、39.00%和67.71%,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0.83%、4.73%和30.64%。你公司对报告期内硬件产品销售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未能作出合理解释。创业板发审委认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反馈意见回复中财务数据存在多处前后不一致的情形。创业板发审委认为,你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字起为“圈钱”,不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须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必须与企业的发展和业务相匹配。但许多企业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随便编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报告,以为政监会不会关注这个问题,导致最后光荣牺牲。融资必要性不足也属于募投资金运用的问题。一般来说,企业能够自筹解决资金问题,就没必要上市融资。如前文所述的福星晓程和同济同捷等公司,申报材料都显示其账面资金充足,是“不差钱”的企业。这样的企业如果仓促上市,往往被怀疑为“上市圈钱”。具体被否案例如下:

湖南金大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申报材料和你公司代表、保荐代表人的现场陈述,你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所依据的产品和市场环境已发生较大变化,你公司董事会未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重新论证。另外,你公司未按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发审委认为,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可行。 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电设备为产能过剩行业,国家重点支持的是自主研发2.5兆瓦及以上风电整机和轴承、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风电行业经营环境产生重大变化,而你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1.5兆瓦、2.0兆瓦、2.1兆瓦风电设备铸件,上述情形对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你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年产5万吨2.5-6兆瓦风电大型铸件关键部件项目”,产能较2010年增长142%,而你公司2.5兆瓦及以上风电设备铸件报告期仅实现少量生产及销售;根据你公司披露的2011年1月1日后需要履行的合同及意向性订单情况,2.5兆瓦及以上产品占比也不高。你公司募投项目与现有生产经营不相适应,且新增产能存在市场销售风险。发审委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具有可行性。

8、上市权力和利益斗争不止,董事高管频繁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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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发生重大变化,是上市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有的企业上市时,却为了利益不惜调整人事,造成董事高管的频繁变动。老板认为,只要自己在,就没实质变化,但监管部门不这么认为。看看具体案例:

北京高威科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3月前,公司董事会由6人组成,后经过3次调整增加至9人,除去3名独立董事外,3年内董事会仅张浔、刘新平二人未发生变化。申请材料及现场陈述中未对上述董事变化情况及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影响作出充分、合理的解释。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十二条的规定不符,发行人最近3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了重大变化。

9、虚假陈述、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

为了隐瞒发行障碍,有的公司采取硬伤不披露,或采取虚假披露和误导性陈述的方式,希望不引起监管机构的关注。但13亿人都在看这份招股书,你就保证没有人了解内幕,看来这招是风险很大的。具体被否案例如下:

北京星光影视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2011年11月编制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比,你公司2010年3月向中国证监会首次报送且经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存在未披露3家关联人的情形,同时还存在1家关联人的关联关系披露不一致的情形;你公司2011年3月向中国证监会第二次报送的招股说明书存在未披露5家关联人的情形。在未披露关联人中,嘉成设备、嘉成技术和山德视讯的业务范围与你公司的业务范围相似。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重大遗漏情形。

10、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和输送利润

企业上市中,许多企业造假动机提升,毕竟业绩是IPO考核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指标。通过第三方操纵利润比较困难,风险也大,于是许多企业都通过关联交易的方式调节IPO企业的利润。所以,关联交易一直是证监会IPO审核的一个重要关注点,证监会也要求拟上市公司在辅导时就应该减少和停止关联交易。但还是有很多企业关联交易不停,具体被否案例如下: 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 2010年12月,你公司股东资兴良美以每股3.90元增资305万股,占你公司发行前股份4.99%。你公司在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间向资兴良美采购7—8龄雌性西伯利亚鲟、杂交鲟和史氏鲟,该批采购鲟鱼价值共计3,660.10万元,重量共计131.49吨,计划于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实现加工;你公司2010年和2011年营业收入分别为7,110.28万元和10,318.9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481.10万元和3,482.39万元,扣除与资兴良美关联交易影响后,你公司2010年和2011年营业收入分别为6,063.83万元和7,978.5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124.85万元和2,765.00万元。上述交易对你公司2010年和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影响重大。创业板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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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北京东方广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10月,你公司将原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维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威久工贸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后,东莞市维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继续为你公司提供机顶盒的外协加工,并代购部分辅料。2009年至2011年,你公司与其交易金额分别为900.48万元、1734.43万元、1872.87万元,占你公司当期外协金额的比例分别为89.14%、79.81%、35.09%。创业板发审委认为,发行人资产不完整,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TCL为你公司第二股东,报告期内你公司向TCL采购原材料并向其销售平板电视等订制电源,其中向TCL销售产品的金额分别为1683.38万元、2709.02万元和1856.34万元,其销售价格比销售给第三方的同类产品价格分别高3.25%、14.11%和16.29%。TCL采购你公司大尺寸平板电视定制电源与向第三方采购类似产品价格相比,2009年高12.78%-11.29%,2010年高10.31%-8.86%,2011年不存在可比产品。你公司在申报材料和现场聆讯中未就上述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作出合理说明。发审委认为,关联交易价格不公允,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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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2011年IPO被否原因总结

创业板

一、持续盈利能力方面

1、持续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利影响(自有产品竞争力不强,抗风险能力低等) 案例:武桥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骏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歌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西龙土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康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华恒焊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神舟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盛瑞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第六项: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所处行业的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案例: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 法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第二项: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独立性方面

独立性存在严重缺陷

案例:盛瑞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法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三、募投项目方面

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和管理能力等不相适应

案例: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二十七条: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四、会计基础和内控制度方面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对申报期财务报表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案例: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丰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条: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二十一条: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主板和中小板

一、持续盈利能力方面

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不确定 案例: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乐歌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中交通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大庆油田井泰石油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步瑞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舒朗服装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力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远洋东泽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华海电脑数码通讯广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冠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许昌恒源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冠宏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荣联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濮阳蔚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发行人不得有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二、独立性方面

1、资产不完整

案例:濮阳蔚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行人的资产完整。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非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

2、存在同业竞争 案例: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发行人的业务独立。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3、独立性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案例:苏州通润驱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冶金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不得有其他严重缺陷。

三、募投项目方面

1、募投项目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案例: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淑女屋时装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航信息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创股份有限公司;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发行人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认真分析,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2、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和管理能力等不相适应 案例:无锡瑞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四、内控制度方面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报告期内没有有效执行。

案例:千禧之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五、诉讼方面

产品责任诉讼对未来持续经营造成影响 案例: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第三篇:IPO导向和最新被否案例权威分析报告(1)

2007-2010年中国IPO导向和最新被否案例权威分析报告(1)

目 录

第一部分 最新审核政策动向(至2008年5月)

第二部分 2008被否企业案例分析(至2008年4月) 第三部分 2007被否企业案例分析

第四部分 收集的其他被否企业案例权威分析

第一部分 最新审核政策动向

1、审核时间问题:

(1)大家希望缩短审核时间,但是任务压力大。目前审核周期(从受理到发行)平均为半年,若再加快审核,质量会有问题;

(2)申报的季节性很强,在3月底、6月底、9月底非常多。去年分别是40家、20家、33家。今年 3月底申报100多家,有些企业可能在6-7月都拿不到反馈意见。

(3)为上市而上市,抢时间,反而不好,要有平常心态。

2、公司独立性和持续盈利能力:

原来国企部分改制的问题开始死灰复燃,现在有些民营企业搞多元化却拿一小块部分改制。相近业务、配套业务一定要拿进来。

3、土地、商标要完整地进入上市公司:

4、上市主体资格: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股份公司,持续经营期3年可以连续计算的前提是:规范的有限公司。若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没有严格区分。则不认同连续计算。

5、董事、高管人员不能控股、参股其他同类业务的公司:

6、实际控制人变更问题:

(备注:笔者认为最近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讲的更详细。但要注意,董事会股东会的记录签字的时间;持股比例最高的人的变化情况。)此处省略。

7、主营业务变更问题:

(备注:笔者认为可以参考最近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很详细,分20%,50%,100%不同情况)。

对于主业变化,有些机构认为满了2年多就可以报了,理由是加上审核期正好3年,但是这样不行!必须要满3年才能申报。

8、高管变化问题:对于总裁、财务总监、董秘的离职,中介要慎重判断。

9、拟海外上市现回归A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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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在有很多原来想海外上市的准备国内上市,对于这部分企业,原准备红筹模式,把控制人变为BVI公司的,现想回归A股,用境内主体上市,若是把中间层去掉、恢复内资状态且无重大变化的,则可以A股;若保持外资框架不变,想境内上市的,则有争议,因为透明度太低,对于其资金流转很难核查,大家心里也没底,正在研究。若2006年商务部10号文之前审批通过的外资框架,要回A股,需要慎重处理;若因为该文件规定没能获得商务部审批的,反而恢复内资身份容易。另外,对于架构的还原,有些公司能做,有些公司可能就做不了。

10、历史出资问题:

对于历史上存在的出资问题,正在研究。比如: (1)出资未按期到位 (2)出资方式不合适

(3)用证券经营特许权出资的 (4)用房屋使用权出资的 (5)用合同权益出资的

(6)用本公司财产重复出资的

(此处领导强调:证监会关注诚信问题,诚信对商业社会的作用很大,要从严把关。出资不光是股东权益问题,不是股东同意就可以了,它涉及到整个社会的诚信问题!)

验资报告要如实反映出资事实,但是有些验资报告都是假的。 历史的出资问题要区别对待:

(1)若时间短,以前没到位,或者没及时办理,后来到位了的,没有虚假出资的,如实披露且纠正的,可以不构成重大影响;

(2)若存在虚假出资,或者出资不到位的比例较高的,对报告期审核有影响。

对于申报之前没解决,申报之后被举报的,一旦发现,严格处理!(原话)

11、股权清晰:

不允许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历史上有的,申报前必须落实到明确的个人;有些准备信托计划投资持股的,不行。不允许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作为拟上市公司股东。公司申报材料后,不宜再发生股权转让,若发生,中介机构重新履行尽职调查责任。

对于工会持股会、职工持股会持有拟上市公司子公司股权的,可以不要求清理。

12、股东超过200人的:

(1)200人为最终股东的累计计算(含间接持股),已经上市的商业银行的案例不具推广性。

(2)有的股东上千人,存在很大纠纷隐患,告状信多。若是2006年《证券法》前发生的,建议暂不要做清理(因为清理后,可能形式满足要求,但是实质不满足要求)。证监会正在研究,大家可以等待政策出台。

13、土地问题:

生产经营场所的土地一定要合法。募投项目涉及到土地的,必须在申报前拿到土地出让合同(或者转让合同),价格必须是明确的。有些目前没拿到的,不审理。对于房地产企业上市要求更严,要转让合同+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因为国家的政策是“节约土地资源”,这些要素是重大影响。

14、环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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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证监会极其关注环保问题。污染企业,省级环保意见;跨省的和特别规定的,环保部意见。

(笔者备注,具体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文件环办〔2007〕105号,从事火力发电、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的公司和跨省从事环发〔2003〕101号文件所列其他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的(备注:冶金、化工、石化、煤炭、火电、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环保核查工作,由环保部统一组织开展,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核查意见。)

(2)对于历史上环保出过问题的企业,证监会重点关注。

(3)中介机构推荐这些企业时,要很慎重。证监会也要求中介核查,另外关注环保设施、环保支出和费用是否一致

(4)对于环保举报多的,涉及人民群众生活的,不可能过会。

15、分拆上市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能是上市公司,分拆上市暂时不允许。正在研究政策。举例:典型例子,赛格导航,很好的企业,没法上市。

(笔者备注:以前出现的启明信息002232,清华同方下的泰豪科技、马应龙应该为特殊案例。一个公司可以下属几个上市公司,但是目前,上市公司下不能再有上市公司。)

16、对于关联交易的态度:

关联交易可以存在,但是要证明:

1、必要性;

2、定价公允性;

3、关联交易是逐年减少而不是增加。

17、对于财务指标刚刚达到的企业,重点关注!

18、募集资金投向

除平常经常关注的因素外,还关注:

1、有没有能力用那么多钱?;

2、如果募投后产能扩张较大,企业有没有能力销售出去?

第二部分 2008被否企业案例分析(至2008年4月) 2008,至2008年4月14日,IPO没过的名单:

1、263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3、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4、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5、云南变压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案例1:某变压器公司(笔者备注:估计为云南变压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国有股权转让不规范,2005年以0.6667元/股向自然人转让。

2、关联交易大,无市场可比价格,无法判断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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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某内配公司(估计为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权属纠纷:收购3000名自然人股东,价格1元/股,且股东签名与名册名单不符合。后存在员工举报,理由之一是股权转让未经员工同意。

2、收入确认:原始报表与申报报表最近2年相差1600万和2400万,,占当期申报数额的80%和72%。虽然2007年集中补缴所得税1500万元,但是被证监会判定为会计基础薄弱,内核不健全。

3、持续盈利性: 曾经签订的一份合同约定限制了公司未来的发展。

案例3:某继电器保护公司(估计为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1、国有股权转让:未经过国资委的书面批准。

2、存在重大税收依赖:近三年软件退税占到净利润的28%,38%,40%,退税额过高且呈上升趋势。

案例4:某煤业公司(估计为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1、募投规模不合适:募投88亿元,其净资产才16.44亿元。

2、大股东资金占用较多:大股东2003-2006占用21亿元,2007年才按照2.25%的年利率归还拟上市公司。但是同时,大股东又向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利率为年7%。

3、存在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如:安全费用的提取。

案例5:某网络通信公司(估计为263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1、信息披露问题:2005-2007 净利润797万,748万,7034万,解释为重组和职工薪酬变化。某亏损业务2006年存在于上市主体,2007年被剥离,2008年拟又合并进来;并且人均工资从14万/年降低为9万/年。证监会认为无法对其合理性作出判断。

2、账上现金很多,资产负债率19%。

案例6:某环保公司

1、募投项目没有充分论证,资金闲置。

2、其他原因:抱歉,没有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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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07被否企业案例分析

2007 年,证监会发审委共审核企业证券发行申请354 家次,未通过的公司。共有55 家,其中首发38 家,再融资17 家,否决率为15.54%,较2006 年的 13.84 %略高。

2007 年首发未通过申请明细:

序号 公司 保荐人 发审会

1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民族证券 2007 年第3 次发审会 2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证券 2007 年第5 次发审会 3 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 2007 年第8 次发审会 4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 中铁现代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8 湖南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会

9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10 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11 江苏江阴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 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13 深圳盛和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5 宁波摩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 南京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8 菏泽广源铜带股份有限公司 19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

22 广西皇氏乳业甲天下股份有限公司 23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会

24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

25 广东永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

26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会

27 南京朗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

28 重庆富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

29 深圳晶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4625418.DOC

中信证券 2007 年第9 次发审会 新时代证券 2007 年第29 次发审会 华龙证券 2007 年第35 次发审会 广发证券 2007 年第35 次发审会 海通证券 2007 年第43/53 次发审海通证券 2007 年第44 次发审会 民生证券 2007 年第46 次发审会 海通证券 2007 年第48 次发审会 恒泰证券 2007 年第56 次发审会 海通证券 2007 年第59 次发审会 中信建投 2007 年第64 次发审会 海通证券 2007 年第68 次发审会 山西证券 2007 年第70 次发审会 华泰证券 2007 年第81 次发审会 首创证券 2007 年第82 次发审会 山西证券 2007 年第93 次发审会 申银万国 2007 年第93 次发审会 广发证券 2007 年第101 次发审民生证券 2007 年第109 次发审会 安信证券 2007 年第112 次发审南京证券 2007 年第117 次发审华龙证券 2007 年第119 次发审华泰证券 2007 年第134 次发审海通证券 2007 年第140 次发审东方证券 2007 年第140 次发审光大证券 2007 年第141 次发审

5 会

30 江苏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德邦证券 2007 年第155 次发审会

31 多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 2007 年第163 次发审会

32 陕西通达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证券 2007 年第165 次发审会

33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国盛证券 2007 年第171 次发审会

34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证券 2007 年第180 次发审会

3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证券 2007 年第183 次发审会

36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2007 年第183 次发审会

37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 2007 年第186 次发审会

发审委对被否企业的审核意见分为主要否决意见和披露性审核意见。据统计,被否决企业的平均主要否决意见为1.93 条,只有18 家企业被否决的主要否决意见为1 条。由此可见,大部分企业的发行申请被否往往不是由于某一个单一原因,而是发审委对企业存在多个问题的综合判断。

审核意见不同体现了首发申请和再融资申请的不同特点:

由于首发企业上市之前没有做过任何信息披露,没有接受过市场的监管和公众的监督,发审委重点关注其信息披露质量以及是否符合发行上市的法定条件,如主体资格、独立性、规范运作、财务与会计及募集资金运用等,并对企业的发展前景、持续盈利能力、盈利模式和竞争优势等做出实质性判断,从源头上确保上市公司质量;而对于再融资审核,由于历史沿革等问题在首发阶段已经过审核,发审委重点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上市公司证券发行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对投资者的保护,基本上不再对证券的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等做出判断。

1、 募集资金运用问题

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和业绩增长主要依赖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因此该问题是发审委关注度最高的问题。在被否决的38 家首发企业中,有16 家企业存在募集资金的投向问题,占42.11%,而在再融资项目中比例更是高达43.06%。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 案例7

发审委认为发行人尚未有本次募投项目的生产经营和产业化的经验,且未能充分披露其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本次募投项目存在重大投资风险。 案例8 又如某企业,发行人在国内疫苗的产销量和竞争地位上并无明显优势,本次募投项目之一的疫苗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建成后将使发行人新增4-5 倍的生产能力,发行人对如何消化新增产能未能提供有说服力的依据,且拟新生产的疫苗尚未取134625418.DOC

6 得新药证书和药品批准文号,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销售存在不确定性,不符合有关规定。

(2)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 案例9

某企业,公司毛利率及净资产收益率水平呈较大幅度下滑,且在主导产品毛利率大幅下滑好、市场过度竞争、2006 年压产的情况下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主导产品扩产项目,该募投项目未来盈利前景存在不确定性。

(3)募集资金的必要性不充分 案例10

某企业,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额投资项目之房地产项目的后续资金需求为4.3 亿元,据发行人陈述,该项目目前预售回款良好,截至目前已实现预售9 亿余元,收到预售房款4.5 亿元。已收到的房款足以支付后续开发的相关成本,无使用本次募集自己的必要,不符合有关规定。

2、独立性问题

独立性问题主要分两类:一是对内独立性不够,这是由于改制不彻底造成的,表现为对主要股东的依赖,容易出现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等问题。二是对外独立性不够,这是由于公司的业务决定的,表现为在技术或业务上对其他公司的依赖。

(1)采购、销售等业务系统依赖 案例11

某企业,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的采购、销售行为主要依赖于包括股东单位、与实际控制人关系最为密切的单位,尤其是发行人对关联股东的销售价格明显高于与其他非股东单位的销售价格,发行人对关联股东的采购价格明显低于与其他非关联企业的采购价格,发行人对该等情形既未在招股说明书中予以完整、准确的做出信息披露,也未对其合理性做出有依据的充分说明。发行人缺乏直接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

(2)技术依赖 案例12

某企业,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关于知识产权、技术的转让、许可等技术交易安排显示发行人尚未独立取得或不能完全自主的实施相关技术和知识产权,在此方面还有赖于满足与关联方之间达成的商业附加条件。因此,发行人相关产品技术(尤其是募投项目之一的技术)的取得、使用及实施可能存在限制以及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案例13

某企业,发行人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领域与控股股东及控制的企业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将持续依赖于集团,对立面对市场能力不够,独立性存在缺陷。

(3)关联交易程序违规、定价不公允等 案例14

某企业,2006 年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同意下属子公司增资事宜,发行人放弃按比例增资,导致发行人对该子公司的投资比例由80%下降为55%,而该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和业绩非常好。该项决议未在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的情况下就付诸实施,存在公司法149 条第1 款第

4、5 项规定的情形。 案例15

某企业,发行人与大股东之间存在以下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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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A: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合作业务的分成比例从2003 年1 月后发生了不利于发行人的大比例调整。发行人陈述认为分成比例的调整系业务收入下降所致,但财务报表内容与发行人在发审委会议上的陈述不一致。

B:2001 年发行人与控股股东签订了一个为期15 年,收入按五五比例分成的合作协议。2003 年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从2002年起合作投资收益分配方式由五五分成改为发行人每年获得固定投资收益,期限为12 年。上述情况标明发行人业务独立性差,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较大依赖。

C以上协议的调整使发行人处于不利地位,并且这种情况依然存在,不符合有关规定。

案例16

某企业,发行人通过其下属企业收购了某企业40%以上股份,该项收购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之间构成了严重的同业竞争,且该种竞争持续至今。本次再融资既未有效解决已存续两年以上的同业竞争,甚至亦未提出其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存在发行人权益被控股股东严重损害且尚未清除的情形,不符合有关规定。

(5)资金占用问题 案例17

某企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6 家公司频繁占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大额资金,发行人欠缺有效的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独立性差,不符合相关规定。

(6)客户依赖问题 案例18

某企业,发行人报告期内对国内三个大客户的销售额合计占到销售总额的30%以上,逐年上升且升幅非常大,对上述主要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3、财务与会计问题

(1)财务资料真实性存疑 案例19

某企业,发行人申报材料存在以下问题:

发行人申报材料中提交的发行人母公司2004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是以股份公司名义向税务局申报的,而股份有限公司是2005 年才整体变更设立的,在2004 年股份公司尚未设立;2004-2006 发行人母公司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上无申报日期、受理日期、税务机关受理章等必备要素,且纳税申报表的日期范围存在手写涂改情形;2004年母公司纳税申报表中的相关数字与申报会计报表有较大差异,发行人未提供合理的差异证明。发行人和保荐人在发审委会议上对以上问题亦未做出合理解释。

(2)会计处理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案例20

某企业,发行人以2003 年基准地价作为依据计算2006 年土地使用权价值,在2006 年转回2001 年已计提的土地使用权减值准备578 万元。根据本次发行申请材料,该减值准备转回依据2003 年地价,说明土地使用权价值在2003 年已经恢复,转回却在2006 年进行。上述会计处理不符合2006 年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第17 条的规定。

(3)业绩依赖于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非经常性损益 案例21

某企业,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重持续较大,其主要内容为各种形式134625418.DOC

8 的政府补贴。由于发行人收到的政府补贴比较零星,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重持续较大,各政府主管部门对给予发行人补贴并无确定的长期性政策。公司获得补贴收入的下降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发行人自身盈利能力较弱,未来经营业绩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4)发行人存在较大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案例22

某企业,截至2006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1%,流动比率为0.53,速动比率为0.51,总负债26445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1070 万元,且公司自有土地使用权已全部抵押。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存在很大流动性风险。

4、持续盈利能力问题 主要针对首发企业。 案例23 某企业,发行人目前规模较小,竞争激烈,报告期间平均费率呈下降趋势,综合毛利率较同类企业偏低,资产负债率较高并存在一定的偿债压力,因此发行人整体抗风险和持续盈利能力不强。 案例24

某企业,发行人在行业内规模较小,盈利能力较弱且增长幅度不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的净利润不高,在行业内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发行人技术优势和竞争优势均不明显,抗风险能力较差;同时,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成后,股东资产将有较大增长,按现有会计估计新增折旧费约1124 万元,考虑到发行人现有的盈利能力(2006 年净利润2000 万元左右),发行人存在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的风险,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5、主体资格问题

(1)报告期内管理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案例25

某企业,发行人报告期内管理层重要成员发生变化,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创始研发人被免去总裁职务,财务负责人也发生变化,发行人在报告期内还发生了多人次的董事、副总裁变动情况。作为技术主导型企业,上市前发生管理层主要成员变化对发行人未来的经营活动、技术研发及发展战略的实施存在重大影响,而申报材料未反映该等管理层变化后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进而致使公司经营存在重大变化的风险。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案例26

某企业,发行人原主营业务为纺织品生产和销售,2004 年5 月收购某机械设备企业,机械设备生产和销售产生的净利润占发行人净利润的一半左右,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案例27

某企业,报告期内分别发生二次业务重组,上述两次业务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大。

(3)报告期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案例28

某企业,发行人控股股东的第一大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了变更,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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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4)报告期内股权和出资存在问题 案例29

某企业,因国有资本转让差价其性质和属性是否可以作为净资产不能确定,因此无法判断其注册资本是否缴足。 案例30

某企业,1999 年发行人前身进行集体资产产权转让时存在委托持股情形,没有将有关情况向有关机关报告并获得批准,同时也未在发审会做出合理解释。 发行人关于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的披露缺乏足够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6、规范运作问题

(1)生产经营方面存在违法违规 案例31

某企业,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没有真实的商业交易依据,相互开具承兑汇票且金额较大,违法相关法律规定。 案例32

某企业,发行人收购某企业60%股权的交易和批准程序上存在瑕疵;公司某房地产项目的土地逾期未开工,存在被土地管理部门收回的风险。

(2)非法集资问题 案例33

某企业,2004-2006 年发行人前身向公司内部职工集资,共涉及124 人。 案例34

某企业,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存在大额集资款的情况,不符合有关规定。

(3)环保问题 案例35

某企业,2005-2006 年发行人排放污水中的P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出现超标,收到所在省级环保局三次行政处罚,不符合有关规定。

(4)税务问题 案例36

某企业,发行人存在补缴近6000 万元土地增值税的风险,而发行人2004-2006 年合并净利润为7593 万元。土地增值税因素对发行人目前及未来募投项目经营业绩有重大影响。 案例37

某企业,下属子公司享受所得税优惠与相关法规不符,存在被追缴税款的风险。

(5)管理层尽责不够问题 案例38

某企业,发行人2005 年为某上市公司提供最高额为7000 万元的担保,2006年某高级人民法院就该上市公司涉及贷款及担保纠纷诉讼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发行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发行人没有提供足够证据支持发行人董事就该担保事项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

(6)资产权属管理方面的问题 案例39

某企业,发行人1996 年募集设立时集团公司用于出资所投入的房产、公司200

2、2003 年收购控股股东的资产所涉及的房产目前均在集团公司名下,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发审委认为发行人占用使用的房产长期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且涉及金额较大,公司治理存在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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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信息披露质量较差问题

主要是指发行人没有按照招股说明书准则的要求披露有关信息,包括披露不清楚、不完整、不准确及存在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等。实际上,更多的企业由于规范运作、募集资金运用、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原因被发审委否决,其根源也在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没有把问题解释清楚,导致发审委对有关问题存有疑虑而投了反对票。

(1)信息披露不准确 案例40

某企业,招股说明书中关于改制过程中的若干重要数据存在错误,且与申报材料中其他有关原始材料不一致,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其他申报文件和发审委会议上的陈述均未做出合理解释。

(2)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案例41

某企业,招股书对境外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实际控制人披露不清晰,尤其是发行人核心创始研发人员对该等境外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的经营表决权控制情况不明。同时该招股书未披露募投项目之营销系统的具体实施地点和相关设施、人员安排,也没有披露具体的资金用途类别和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实施地点。

(3)信息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

(4)披露内容与发审会陈述内容不一致 案例42

某企业,招股书所披露前次募投项目的建成投产日期及投资回报率与发行人和保荐人到会陈述的内容有较大差异。

第四部分 收集的其他被否企业案例权威分析

1、经营模式和竞争优势 案例43 某公司主营业务依赖于和国外公司签订的技术许可合同,具有不确定性。公司主导产品是基于国外公司所开发的软件产品,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案例44

例:某公司生产日用小家电,产品主要以贴牌方式出口欧美国家,虽然销售收入很大,但利润率不高,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随着国内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成本的不断提升,以及出口政策调整等因素,企业的盈利能力及发展的可持续性受到重大质疑。 案例45

例:某公司主要从事化工新材料生产和销售,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为非专利技术,体现为各种配方及生产工艺条件,容易泄密。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技术主要来源于从竞争对手引进的技术人员,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 、资产质量及盈利能力 案例46

例:某公司主要业务是为集团提供配套的技术服务,占其收入60%左右。此外,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较多,对净利润贡献较大 ,近三年分别占比为43.20%、46.35%和53.52% 。 案例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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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例:某公司委托控股股东代签销售合同和代收货款,金额较大,分别为10602万元、11195万元和2978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79%、68%和18%,公司销售环节的独立性存在缺陷。 案例48

例:某公司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均超过20%,其中2005年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达99.95%。 案例49

例: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在销售货物、采购原材料、租赁房屋、提供劳务、支付代理费和代缴社保统筹费等多个方面存在关联交易,金额较大,而且募投项目实施以后,关联交易的金额还将继续扩大,公司对控股股东的依赖性过大。 案例50

例:某公司的基础材料以及零配件价格大幅度上涨,且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公司生产组织方式将发生改变,募集资金项目面临技术与市场风险。 案例51

例:某公司本身从事纺织业务,2004年收购一医疗企业,2005年和2006年医疗企业的利润占公司利润的比例均超过一半,近三年主营业务发生较大变化。如单独计算纺织行业,达不到上市标准,且公司缺乏明确的发展目标。 案例52

例:某公司2004-2006年向前5名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72%,70%和64%,客户较为集中,存在较大程度依赖单一市场和前五大客户的情况。 案例53

例:某公司的商品需要经销商或超市销售完毕,双方对帐后才确认收入,收入确认存在瑕疵;近三年公司享受税收优惠及补贴收入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0%、199%、55%,其子公司享受的福利企业税收优惠将被规范;公司经营业绩大幅度波动,03-05年营业利润分别235万、605万、6073万,分别增长157%与903%,是否存在人为调节以及增长能否持续受到质疑;近三年资产负债率明显偏高,分别为85%、81%、73%。 案例54

例:根据公司收入确认原则,某公司产品是在客户处调试后确认收入,只留5%至10%的质量保证金,但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高,公司无法解释原因。 案例55

例:某公司2004年纳税申报表上的数据与财务报表中的数据存在高达7000多万元的差异,公司对不能提交原始纳税申报表以及涂改纳税申报表有关日期等问题,无法解释原因 3 、治理结构 案例56

例:某公司最近三年连续发生向内部职工集资的行为,且金额较大,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受到有关管理部门追究和处罚的可能性。 案例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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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例:某公司股权结构复杂,第三大股东的表决权在公司上市前全权委托给第一大股东和第六大股东,但是表决权是按照其入股前的比例来确定的,2006年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也未向其派送红利;2006年2月,公司在未经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情况下,更换了一名董事。 案例58

例: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85%以上的股份,除发行人以外,还控有17家子公司。2004年至2006年9月期间,控股股东未签订相关资金借款或还款协议,通过资金直接拨款形式,发生了对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较为频繁的资金占用;此外发行人与关联方还存在相互担保情形。 案例59

例:某公司的股东存在委托持股情况,公司第三大股东持有15.94%的股份,其12名股东接受115名自然人委托持股,发行人股权不清晰,存在潜在纠纷。 案例60

例:某公司存在较大的违法违规事项,不仅存在金额达3500万元的内部集资问题,而且还存在欠缴所得税达1500万元以及主营产品工业炸药的产量和品种超出了国防科工委核定的限额和范围等问题。 4 、未来发展前景 案例61

例:某公司募集资金五个项目中有三个不具备实施条件,募集资金使用存在较大风险。拟投入的铁路计算机联锁系统以及分散自律调度系统项目,未取得产品认定证书;无线机车调度系统和监控系统虽然拿到了认定证书,但属于新产品,公司还需要参与投标才有可能拿到项目,项目何时达产以及能否取得效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案例62

例:某公司目前动漫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到10%,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中最大的项目即投资于该领域,该领域的市场是2005年开始启动的,尚处于商业模式完善阶段,项目前景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公司另两个募集资金项目目前尚未有产品或服务,未来能否实现商业化运作,存在不确定性。 案例63

例:某公司下设众多子公司,各子公司的功能定位不清晰,历史演变复杂,发行人对这些子公司的控制力有限,募集资金项目主要由这些子公司实施,且与目前发行人主营产品存在差异,风险较大。 案例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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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例:某软件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用于营销网络建设,但公司现有营销网络的7个网点中有5个亏损,在公司现有营销模式下继续投资营销网络,盈利前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案例65

例:某公司所从事行业竞争激烈,公司所用原材料铜价大幅度上涨,能否有效消化原材料上涨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案例66

例:某公司主营产品的销售对象为电子整机厂家,下游行业是典型的充分竞争行业,周期波动较大,主要产品近年来价格下降幅度较大,今后仍将呈下降趋势;同时公司产品70%以上出口,人民币升值对公司效益影响较大,公司应对有关风险的能力不足。

备注:以下从案例67—案例77涉及到新老划断后被否的16家公司:蓉胜超微、荣盛地产、水晶化工、中长基石、嘉康电子、奥洋科技、惠程电气、报喜鸟、科锐配电、绿大地、联化科技、准东石油、三全食品、宏达股份、沪士电子、信威通信。大家可以对照学习。

5 、信息披露质量较差、包括不清楚、不确定以及前后矛盾。 案例67

某公司持股4.8%的股东的股东中有职工持股会、招股书进行了披露,但公司负责人对该股东情况可能不太熟、在回答问题是否人存在职工持股会情况、认为招股书写错了,委员无法判断公司的真实情况。 案例68

某公司从事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销售、其中募投项目的技术在与其它公司签订保密协议的基础上由其他公司无偿提供,且生产的产品全部提供给该公司,但没有签订包销协议。该公司以保密为由没有提供相关协议,也未申请豁免(招股书准则第5条),招股书对行业竞争情况、申请人行业地位的分析比较所选取的比对标准和对象缺乏合理性、对工业制造、贸易的分部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充分,土地取得情况与附件不一致。

6、公司缺乏竞争优势、适应环境变化能力差;募集资金投资后、产能大幅度提升、面临市场风险。 案例69

发改委认为某公司从事的行业竞争激烈,公司所用原材料铜价大幅度涨价,拟投资项目改变目前公司的目标市场且产能大幅提升。公司存货余额很大,且部分存货被抵押。 案例70

发改委意见认为:某公司行业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激烈。该公司的基础材料以及零配件价格大幅度上涨,且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公司生产组织方式将发生改变,募集资金项目面临技术与市场风险,公司未能说明其竞争优势与核心竞争力。 案例71

某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对象为电子整机厂家,下游行业是典型的充分竞争行业,周期性波动较大,主要产品近年来价格下降幅度较大,今后仍将呈下降趋134625418.DOC

14 势。公司的产品70%以上出口,人民币升值对公司效益影响较大,公司未能说明其竞争优势、核心竞争力,未能说明公司应对有关风险的能力。

7、公司在最近3年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且相关信息披露不到位,存在难于判断的情况。 案例72

某公司在过去几年内数次发生环保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其中有两次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招股书未对该等情况进行完整披露,尤其是对有关媒体报道,公司在上会陈述时未能予以澄清。 案例73

某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税收违法被处罚的情况,原材料、核心部件依赖进口,并在上会前进行了股份转让,涉及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22%,每股转让价格1元,而公司去年底每股净资产4.27元;同时公司未能披露及说明净资产等大幅度增长的原因。

8、公司存在业务或技术上对其他公司的严重依赖,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存在瑕疵。 案例74

某公司主营业务依赖于和国外公司签订的技术许可合同,具有不确定性。公司主导产品是基于国外公司系统所开发的软件产品,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同时公司盈利水平对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的依赖程度较高。最近两年税收优惠及财政补贴收入占净利润的比例达到31%和26%。 案例75

某公司是其集团实行主辅分离改制设立的,主要业务是为集团提供配套的技术服务,为集团公司服务的收入约占60%左右,公司多数收入确认要到结束时,存在收入与成本不配比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税收优惠较多,对净利润贡献较大,近3年分别占到43.20%,46.35%,53.52%.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帐款大幅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持续下降。 案例76

某公司主要从事化工新材料生产和销售,其重要原材料严重依赖单一供应商,占比70%以上,且该材料价格3年上涨超过80%。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为非专利技术,体现为各种配方及生产工艺条件,容易泄密,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技术主要来源于从竞争对手引进的技术人员,该技术能否在大批量生产中应用存在不确定性。 案例77

某公司主要从事设计、生产、销售基于SCDMA技术的无限接入通信系统设备,无线接入信息化平台和终端设备,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技术授权,具备较强的竞争力。最近三年一期(2006年上半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8555,58226,108989以及4941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522,13236,20605以及7700万元,经营业绩良好。但公司改制不太彻底,且中介机构的水平不高,信息披露质量比较差,主要问题如下:

(1)公司治理存在重大缺陷:

股东与高管利益与公司利益未能协调一致,主要表现为:股东未将核心技术注入到公司,公司与关联方存在重大知识产权类关联交易以及其他关联交易,主要募集资金项目技术是由公司和关联方合作开发的;公司内部存在矛盾,管理层不能保持稳定;公司股权结构复杂,第三大股东的表决权在公司上市前全权委托给134625418.DOC

15 第一大股东和第六大股东,但是表决权是按照其入股前的比例来确定的,2006年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也未向其派送红利;2006年2月,公司在未经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情况下,更换了一名董事。 (2)招股书信息披露质量较差: 多处重要信息披露不充分,且存在前后矛盾的现象,包括公司股权关系披露不清晰,未明确披露第二大股东希威尔的股东构成,公司设立后股权变更情况披露不充分,公司重要关联方披露不充分,公司2006年利润分配未按持股比例进行,但未披露相应的依据;公司与部分员工签订了持股回购协议,但未披露员工情况。公司口头陈述的内容与招股书的内容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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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15个IPO被否案例分析:持续经营能力最重要,“转板”打铁还需自身硬

15个IPO被否案例分析:持续经营能力最重要,“转板”打铁还需自身硬

PO审查“去库存”速度正在提升,越来越多公司跃龙门的同时,也有很多公司被刷了下去。

解读新三板研究中心统计发现,过去两个月来IPO上会通过率有所下降,其中创业板最为明显,低至78.3%。去年11月迄今IPO审查未通过的15家公司中,10家是创业板。

从审查意见看,对这15家未通过审查的公司,证监会发审会主要关注的问题集中在3个方面:

1、持续经营能力;

2、财务数据真实性和合理性;

3、关联交易规范性。此外,内部控制有效性、经营规范性、信息披露真实性和准确性三大问题也多次出现。

持续经营能力 无论是主板、中小板还是创业板,持续经营能力都是IPO审查中最为关注的问题。

上面IPO被否的15家公司中,至少10家公司的审查意见直接或间接提到了持续经营能力。审查人员针对业绩下滑、收入合理性、成本真实性、行业趋势、客户变更、甚至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实际上都可以归结为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审查。

华光新材可能是近期因为持续经营能力存疑IPO被否的最典型案例。华光新材主要产品是钎焊材料,2013年至2015年钎料销售持续收缩,净利润连续3年下滑,降幅介于23%-46%,该公司预测未来可能出现下滑50%以上的情况。

华光新材银钎料销售持续下滑,有市场需求波动的原因,也有该产品被替代的原因。下游客户通过使用降银钎料,或者通过自身研发和改进工艺,用铜钎料代替银钎料,而华光新材的铜钎料产品还处于市场推广阶段。

在审核中,审查人员要求保荐人核查华光新材“经营业绩是否存在继续大幅下滑的风险,主要产品之一银钎料是否存在被其他产品替代的风险,所处经营环境是否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尽管业绩下滑已经不是IPO的绝对拦路虎,但业绩大幅下滑仍然是一块硬伤,尤其是在华光新材案例中,业绩大幅下滑同时还存在主要产品可能被替代的风险。

润玛股份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已经明显产能过剩的传统太阳能光伏行业,因为回款问题应收账款多次进行债务重组;从事节能服务的硕人时代2016年上半年亏损;川网股份手机月报计费用户主要依靠群发外呼维持,而群发外呼2015年被监管叫停;中山金马关联交易减少和规范可能影响未来经营;日丰电缆业绩异常波动;思华科技大客户结构变化较大、资金实力与采购规模匹配性存疑,这些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都被审查人员打上了问号。

目前新三板已经申报IPO的84家公司中,29家公司在2014年或者2015年出现过业绩下滑的情形,丽岛新材、曙光电缆和长江材料三家公司连续两年业绩下滑。

慧尔股份、耐普矿机、泰林生物、世纪天鸿和日懋园林5家公司2014年业绩下滑超过30%;海纳生物(已中止审查)、派诺科技和曙光电缆2015年业绩下滑超过30%。除日懋园林和曙光电缆,其他几家公司的IPO目标都是创业板。

财务数据真实性和合理性

纵观15家过会失败公司的审核结果说明,财务数据真实性和合理性是审查人员关注的另外一个焦点,有9家公司收入(支出)、成本、毛利率等数据受到质疑,财务数据真实性还涉及信息披露真实性问题。

永泰隆IPO审核未通过,最大问题便在于收入真实性存疑。永泰隆的主要产品是电能表和电能表配件,海外销售收入占收入比例在90%以上,主要客户集中在俄罗斯、巴基斯坦、韩国和荷兰等国家,审查人员要求保荐人进一步核查永泰隆海外收入真实性并发表意见。

与国内大客户可以现场核查不同,海外大客户现场调查显然并不实际。海外收入占比越大,相关的核查程序要越复杂完整,才能让审查人员相信收入的真实性。永泰隆也不是个案,1月4日上会失败的日丰电缆三年一期报表中海外销售收入逐渐增长,占总收入比例从10%出头上升至24%,也被要求进一步说明海外销售增长的原因。

如果对大客户的销售收入与该客户的业务需求、资金实力存在明显出入,也容易引发审查人员关于收入真实性的关注——IPO审查中只要露出了一条缝,就有可能被挖到一个坑。

思华科技的客户力飞网络2015年8月成立,10月份与发行人签订大额合同;客户盛汀信息2016年11月设立,12月与发行人签订大额合同,这种模式重复出现并且发生在IPO审核后期,导致审查人员仅针对这两个客户便发出了多达5个问题:

5大问题

1、 力飞网络和盛汀信息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 该等客户成立不久就向发行人大额采购的原因和合理性;

3、 产品或者服务规模与客户业务需求和资金实力是否匹配;

4、 最近一个业绩对关联方或存重大不确定客户是否存在重大依赖;

5、 盛汀信息主要服务对象的股权是否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变化;

除此之外,力飞网络这个2015年突然冒出来的大客户回款还特别及时,与其他原有的大客户形成鲜明对比。这种异常和不匹配性成为质疑的起点,而且审查人员的思路并未停留在对匹配性的追究上,而是一层层深入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是否存在重大依赖,销售真实性存疑进一步延伸到持续盈利能力存疑。

在IPO审核中,业绩真实性被怀疑通常伴随着毛利率异常,上述15个IPO被否案例有4个被审查人员指出毛利率异常,而毛利异常通常有两种情况:远高于可比同行上市公司,或者变化趋势与可比同行上市公司相反。

智迅创源毛利率达到70%左右,远高于A股同行其他上市公司平均水平50%出头,这点引起了审查人员的注意。发审委会议针对智讯创源的第一条询问,就是要求说明毛利与同行上市公司相比是否存在异常;永泰隆三年一期毛利略低于上市同行平均值,但逐年上升的变化趋于与同行整体逐年下降刚好相反,也被要求进一步说明毛利变动的原因。

关联交易规范性

在一些案例中,关联交易涉及财务数据真实性问题,尤其是成本真实性。

前面提到的15个IPO被否案例,有5家被问到关联交易或者关联关系相关问题。在一些案例中,关联交易涉及财务数据真实性问题,尤其是成本真实性。

华龙讯达1月6日上会未获通过,被否核心在于业绩下滑和关联交易。审查人员注意到,2016年上半年华龙讯达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1.6%,对关联方中臣数控的销售1353万元,达到2015年全年的82.4%,对关联方销售产生的毛利占当期毛利34%,较上期大幅提高。最大异常在于:关联交易产生的毛利率长期高于非关联交易。

针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询问,贯穿了中山金马整个审核会议。首先发行人与关联方多为上下游关系,而关联方经营状况大多为微利或者亏损,其次对关联方的销售毛利率与同期非关联交易毛利相比变化异常,从低于非关联交易变为高于非关联交易。

审查委员要求发行人进一步分析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和持续性,进一步说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和整改措施,说明减少关联交易之后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在中山金马这一案例上,审查人员的思路从关联交易出发,并未停留在关联交易上,而深究到关联交易之下业绩(毛利率)的真实性、减少关联交易之后的持续经营能力变化。

其他方面的,审查人员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询问主要涉及资金往来问题;关于经营合规性的询问主要涉及环境污染、产品质量和商业票据是否具有真实交易背景。

智讯创源2013年、2014年市场推广费用分别为825万元和1068万元,但发行人未能提供相关费用的完整资料、预算明细,服务价格没有基础数据支持,没有完整的服务成果资料存档。审查人员要求保荐人核查和说明相关市场推广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以及发行人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对已经申报或者准备申报IPO的新三板公司而言,好消息在于从已过会和反馈的少数几个案例看,新三板公司反馈的问题较少,前提是目前尚未涉及到股东人数和结构的问题。新三板公司在挂牌过程中相当于经历了一场“小IPO”,挂牌之后经历了持续规范经营和信息披露,但也正因为这样,信息披露差异方面可能更加棘手。

IPO被否的永泰隆在反馈文件中回复某客户委托第三方支付货款4527万元人民币,这一数目在预披露更新文件中变成了3261万美元,这个差错被审查人员注意到,因而对其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性产生了疑问。

信诺传播在回复文件中,拟对《招股说明书》收入、成本确认方法进行调整,这种调整导致三年一期营业成本、销售费用、毛利率发生较大变化,被要求说明会计调整的原因和合理性。

对照已经申报IPO的新三板公司,麟龙股份在预披露之前对挂牌期间已经公开披露过的三年一期报表进行追溯更正,这次会计更正如果没有非常充分合理的解释,也可能成为审核中发审会反馈、询问的要点。

第五篇:马上ipo,企业文化

马上IPO简介

Joint Venture Win“马上IPO”一个完全革新与现代创业机制相结合的高端战略平台。马上IPO智慧平台是集创业、资本、渠道、品牌优化为一体的创享平台,联合包容海量的智慧结晶,聚集五大集团的优质资源,应用区块链BlockChain完全去中心化的技术,智联未来世纪与万物互联的百业共享资源战略平台,媲美摩根大通的顶层商业精神,整合全球商业链、品牌链、资本链、致力于中小微企业领域的摩根大通世界。

BrandEconomy以复兴民族品牌为己任,由财阅美邦集团、中起资本、中亚数字资产集团、品牌经济研究院、IPO区块链应用技术研究院联合创举,马上IPO[Joint Venture Win]结晶的完全共享商业魔方,全新定义了商业信用公约行为,从而重新定义了新的共享创业机制,《云创金服》、《云创贷投》联合《中亚数字资产交易所》、《财阅美邦品牌资产交易所》共同创举独具中国特色的品牌经济全球化,革新未来商业新篇章!为美好的蓝图和明天而奋斗!

在过去的20年里,实体产业遭到互联网严重的冲击。阿里巴巴掏空了用户的钱包,腾讯抢走了用户的时间,实体品牌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转型升级。2017年国家将每年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在第二个品牌日来临之际,财阅美邦顺应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经过长达6年的精心准备,推出了马上IPO品牌创业孵化链。

以成就品牌梦想为己任,马上IPO从品牌孵化、品牌战略、品牌资产、品牌营销、品牌投资、品牌交易、品牌营行、品牌证券化、品牌数字化等9个方面,为品牌提供全方位的支持,让品牌全身心的追求梦想,为品牌追求初心创造优质的环境。马上IPO承载着中国服务业实体品牌梦想的使命,依托云创金服、云创金孵、云创贷投、品牌交易所等知名金融平台,聚集产、融、管、营四大战略的优质资源和卓越人才,打造严格的风控体系、专业的金融机制、优秀的管理人才、出色的营销团队,为推动服务业实体品牌的良性转型和品牌升级,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过去的短短半年时间里,马上IPO成功孵化30多个品牌,其中不乏有着几十年历史的足生堂、健治一号、青藏一号等知名实体连锁品牌。我们为其提供资金、管理、营销、人才、战略等方面的支持。马上IPO认为,在品牌经济即将风靡全球的时代,中国品牌及企业家必须觉醒和崛起。我们积极整合各行优质资源,聚焦中国GDP核心板块——服务业,为品牌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我们诚挚的邀请怀揣梦想的你们加我们的大家庭,不忘初心、聚焦品牌,相信品牌的力量,携手共创、共享、共赢下一个趋势经济。

联合智慧结晶、聚焦优质资源、革新创业机制、重构实体产业、共享品牌盛世、共赢趋势经济。马上IPO,重构资本市场、实体经济、品牌经济、创业机制在马上IPO,我们与智者共创,与创者共享,与慧者共赢。马上IPO,企业家的战略合作伙伴·品牌的坚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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