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协会管理章程

2022-07-15

第一篇:环保协会管理章程

环保协会社团章程

南京工程学院绿风环保协会

南 京 工 程 学 院

绿风环保协会

社 团 章 程

南京工程学院绿风环保协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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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程学院绿风环保协会

南京工程学院绿风环保协会(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

本社团全称 “南京工程学院绿风环保协会” 简称 “环协”

第二条 会徽(解释)

会徽中的绿色橄榄枝代表:和平、安宁,以及一切植物和生态环境,象征绿色在召唤。橄榄枝包围着的是借用中国象形文字并使之图案化的“水”,从写意角度上也可理解为“风”。整个会徽代表了:“风”将举起绿的的橄榄枝,让绿色的风吹遍我们的家园。

第三条 社团类别

公益社科类 第四条

社团性质

本社团是南京工程学院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并组建的学生社团,是受校团委领导,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指导和管理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组织。本社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服从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五条

社团宗旨

协会的宗旨是贯彻国家关于环保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生动活泼,有教育性,公益 性的活动,活跃校园课余生活,树立大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强国利民的历史责任 感;锻炼和培养素质,提高能力。

第六条 社团精神(或口号)

碧水,蓝天,绿地;热心,爱心,奉献。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

入会资格

凡取得南京工程学院学籍(不包括短期进修生),能自觉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承认本社团章程,履行本社团义务,提出申请加入本社团并经审批合格的,均可成为本社团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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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本社团工作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可向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申诉,学生社团联合会会根据其申诉内容进行核查,发现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在十个工作日内日内给予申诉人答复;

(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会员有权参加本社举办的活动;

(四)有对账目了解和提议的权利;

(五)会员有退出社团的权利。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 遵守本社团章程,服从组织安排,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

(二) 积极参加社团的相关活动;

(三) 加入社团时缴纳定额会员费并妥善保存会员证;

(四) 不得对社团进行无依据的诋毁及进行其他有损社团形象的行为;

(五) 会员有选举社长和部长的义务。 第十条

会员的退出和除名

(一) 学生因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

(二) 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组织

成员资格;

(三) 有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学校名

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并报请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

(四) 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社团组织常委会研究并报请学生社团联合会可予以开除。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本社团组织机构为组织常委会及各个部,有会长一名,副会长四名,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活动部,财务部组成,各部均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若干名。社团实行会长负责制:组织常委会,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活动部直接对会长负责,会长直接对校团委负责,并可对下属责任人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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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社团相关的机构人员设置,换届,人事变更等依照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社团组织机构人员任用条件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2

3

1(一) 思想积极向上,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大学期间未受到学校处分;

(三) 学习上勤奋刻苦,不得有两门及以上功课不及格者;

(四) 熟悉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在本社团有一定的威信;

(五) 道德高尚,品质优良,乐于助人,尊敬师长,有很强的奉献精神,有较强的节约意识;

会长职责

1、对社团内部各项工作做好合理分配;

2、参加和通知上级传达的会议精神和任务;

3、保持本社与外界其他组织的联系;

4、对活动的全权负责; 5˴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副会长职责

1、听从会长安排,管理好各自分管的部门;

2、做好工作的上传下达职责;

3、协助会长出来社团的方方面面;

4、对自己分管部门的全权负责。 社团下设五个部门。各部门职责具体为

1、负责社团会议内务,会议通知,奖惩制度的制定; 、负责社团活动的记录、总结; 、负责社团会员的反馈工作工作。

、负责起草社团活动的策划书和提出可行性分析;

2、协会内部“小点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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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部

(二)活动部南京工程学院绿风环保协会

3、主要负责协会的特色活动。

(三)宣传部

1、围绕社团的各项工作活动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和拟定宣传方案;

2、负责活动海报的制作及图片展览等相关工作;

3、制作每个月的简报和博客;

4、制作小学环教ppt和收集校内外环保信息。

(四)外联部

1、负责与校内外其他社团沟通联系;

2、负责社团外联工作;

3、社会、个人赞助事宜。

(五)财务部

1、负责社团财务管理;

2、负责社团物品采购及管理。

第四章 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纪律制度

(一) 对会员要求

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社团的规章制度;

2、社团所有成员,以学习为中心,同时积极参与社团活动;

3、每个成员必须维护学校、社团的公共利益,不得破坏学校及社团的公共财产。外出时,不得损坏学校及社团形象;

4、参加活动和例会时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事情时,必须请假;

5、参与社团的同学,在活动时听从负责人的安排;

(二)对组织机构成员的要求

1、遵守学校及社团的章程制度;

2、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完成工作;

3、为人正直,作风正派; 第十八条 奖惩制度

社团有权在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下对社团内部组织机构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和会员的权利与义务的行使情况给予评价并作出相应的奖惩措施。

(一) 奖励措施

1. 社团可给予相应的荣誉奖励和小额的物质奖励(非现金形式); 2. 优秀社团成员在素质积分评定上得到更高层次;

3. 优秀社团成员有参与社团先进个人等校级奖项评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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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惩罚措施

1. 对社团内部组织机构人员和会员有违反本章程规定内容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学校和社团联合会的相关规定的,情节较轻的,按照学校及学生社团联合会相关规定由校团委给予责任人警告、留职检查、停职检查和撤职的处分,情节较重且触犯法律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除上述处分外另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对社团的处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及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相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由校团委处以警告、严重警告、中止和撤销的处罚,并影响其社团评分及排名。

第十九条 例会制度

1、例会由现任会长主持,总结上周的工作,分派下周工作。具体工作由各部部长负责执行。

2、各部部长汇报上周工作,总结工作的优劣,为下周工作提供经验,并且研讨下周工作的重点。

3、例会考勤由组织部负责,对迟到、早退、缺勤人员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做好存档。

4、请假者必须事先请假,批准方可有效。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按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5、本例会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章 活动的开展及审批监察制度

第二十条 活动范围

1、环保知识普及

2、小学环教

3、环保创新设计大赛

4、环保时装秀

5、地球关灯一小时活动 6˴ 其他相关活动 第二十一条 活动开展的原则

本社团活动的开展符合社团的性质与宗旨,符合非营利性原则和安全性原则。不得开展与之相违背的活动并接受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全体同学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活动审批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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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审:社团需要做出所要申报活动的可行性报告,包括活动的必要性,活动意义,可实施性(活动性质,活动安全性,活动形式,经费预算)等一系列评估。交与社联审核。

(二)二审:对通过初审的活动,申请社团需要向社联提交活动详细策划书和活动申请表。

(三)三审:对通过二审的活动,社联交由团委做最终认证。

(四)以上各条事项若出现相关违规行为,按会长负责制原则,追究社团第一负责人(会长)责任。

第二十三条 社团活动在开展过程中接受全校同学、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关于活动性质、流程、效果、经费使用及会员反应等方面的监察,如有违规情况,按会长负责制原则,可中止活动并追究社团第一负责人(会长)责任。

第六章 资产管理及财务制度

第二十四条 社团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经费两部分,资产使用本着透明化,科学化和合理化的原则,按照国家、学校关于财务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南京工程学院学生团体组织管理办法》、《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的相关要求,并服从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统一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 社团经费来源:

(一) 新会员注册时收取的会员费;

(二) 校团委拨出的相关活动资金;

(三) 校内有关部门的经费支持;

(四) 社会赞助所得与社团性质有关的有偿服务所得。

第二十六条 社团经费使用要求

(一) 每学年年初社团需对本社团固定资产向社团联合会进行整理并申报,不得有瞒报漏报等违规行为。

(二) 社团会员费在招新后一周内上缴学生社团联合会,不得逾期或不按会员人数上缴。

(三) 社团开展需要团委专项资金的校级及其以上级别活动,其资金报销必须出具详细开销清单和有效凭据,不得出现多报等违规情况。

(四) 社团开展的外联活动所获得资金按20%比例留由社团自行支配,80%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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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学生社团联合会,按会员费的审批程序统一分配,不得瞒报或拒绝上缴。

(五) 社团的经费的使用必须提前向社团联合会申请,经社联一审和校团委二审后予以批复,如若违反相关规定,按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给予处罚。

(六) 社团从其他渠道获得的相关赞助支持必须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登记备案,凡对学校师生会产生不良后果的外部赞助不得接受。

第二十七条

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社团活动的范围之内,并接受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不得挪为他用和私自分配。

第二十八条

社团开展活动时所借用的学校和院系校设备必须及时、完好无损的送回原处,若有损坏或丢失由本社团承担。

第二十九条

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

以上各条事项若出现相关违规行为,按会长负责制原则,追究社团第一负责人(会长)责任。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一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和本社团联名提出,社团必须出具完整的修正案。

第三十二条 本社团修改后的章程,须报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批,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进行初审并报校团委进行二审,审批结果会在七个工作日内日内告知社团。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社团由于自行解散或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组织委员会提出终止意见。

第三十四条 社团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并出具清算报告书。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并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监察,如若发现违规情况追究其第一负责人(会长)责任。

第三十五条 社团在清算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日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三十六条 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监督下,按照南京工程学院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返还给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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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社团的终止结果必须在报批并通过后以公告的形式宣布。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南京工程学院绿风环保协会。凡有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校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南京工程学院绿风环保协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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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蓝湾环保协会章程

蓝湾环保社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蓝湾环保社团是由化生学院生物科学专业发起组织的理论、实践、学习型社团。协会非常荣幸的邀请到化生学院李裕红博士作为我们的指导老师。 蓝湾环保社团的建立,期待以社团的方式,广大宣传,使对泉州湾保护深入人心,唤起更多人的关注和投入到保护的行列中来!它服从校院团委、学生会工作处的领导,严格遵循《泉州师范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和《泉州师范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草案)>>开展活动。

第二条:蓝湾环保社团的宗旨:“保护蓝蓝泉州湾,守护共同的家园!”。

第三条:蓝湾环保社团的主要任务:

1、开展定期的活动:如红树林巡护工作、出版报纸等。不定期的举办会员间的团队活动,交流心得。在老师的指导下,开展相关研究活动,如对红树林底栖生物、湿地保护等研究工作。协会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期待以自身的行动带动人们更好的投入保护工作。

3、根据节日及学校和学院的各项安排,适当组织活动,如与学生会、自律会、及其他社团等合作举行活动,加强协会与外界交流,更好提高本协会的方方面面。

4、为加强会员对知识的积累,定期收集最新环境生物等方面知识,复印发给会员阅读。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任何关心环保事业,以环保为己任的朋友,均可以申请加入蓝湾环保社团。

第五条:加入蓝湾环保社团,向理事会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并登记注册,报办公室备案,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

1、有优先参加本协会的知识培训、讲座和各项活动的权利。

2、有优先取得本协会编印的报刊、宣传资料等的权利。

3、有权对本协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4、有接受评优和奖励的权利。

5、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章程、维护本协会权益和形象。

2、执行本协会的决议,服从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务。

3、关心协会,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不断扩充自身的专业知识,积极投入到保护泉州湾、保护环境的工作,以身

作则!

第三章组织与职权

第八条:协会最高权利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各职能部长组成。

第九条:理事会的职权:

1. 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会长、各职能部长;

3. 审议办公室的财务预算;

4. 决定会员的吸收与除名,奖励或处分;

5. 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6. 制定本协会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7.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各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协会利益。当其自身利益与协会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协会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1. 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2. 不得借用协会名义作损人之事或有损协会及泉州师范学院的事情;

3. 为经理事会批准,不得挪用协会资金;

4. 未经理事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协会工作有关的佣金和赞助费;

5. 理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若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理事使代表协会或者理

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理事应当事先表明其立场和身份

6. 理事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协会赋予的权利,接受协会成员对其履行

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第十一条:理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理事辞职应当向理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如因理事的辞职导致协会理事低于法定人数时,该理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理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在理事及余任理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十二条:理事会批准理事的报告后,理事的权利义务方为结束。否则,因理事擅离职守给协会造成的损失,由该理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理事成员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会议,且未能履行相关手续,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按有关程序予撤换。

第十四条:协会会长,各职能部长从理事会选举后,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因特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需经理事会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

第十五条:人事调整机制:理事任期1年,换届时间为每年的9月,任期届满,可连连任期;非换届期若需调整,由半数以上提出,经2/3以上理事同意通过,方可调整;理事在任期界满以前,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六条:根据工作安排需要,设立办公室、宣传部、外联部、组织部、实验部5个部门。其主要职责:

1、办公室是本协会的综合管理部门,行使以下职权:

(1) 协助处理日常工作,包括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的起草并负责各种资料、

文件的收集,分类存档;

(2) 管理协会资料;

(3) 负责协助组织召开协会会议;

(4) 做好会议记录,保存书面资料;

(5) 整理财务,编制财务预算和财务报告;

(6) 调度物资,清点物品;

(7) 做好会员的注册工作和人员档案管理;

(8) 负责每届新生的入会工作,登记好新会员的详细资料,并将其归类和备案;

(9) 对会员进行编制管理,制定会员奖惩制度;

(10)定期收集最新时事、营养、健康等方面知识,复印发给会员阅读;

(11)对非干事的会员进行管理,与他们进行信息沟通交流。

2、组织部是本协会的人力资源管理和组织部门,行使以下职权:

(1)协会各项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活动过程中进行认识安排;

(2)据协会发布的各项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好每项工作;

(3)做好有关协会方面的人员的详细联系方式,方便日后开展工作;

(4)组织协会成员召开各类会议、活动,负责各项活动的协会出勤工作,以及

做好考勤录。协调好协会内部的各种关系,密切与其他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5)负责协会有关组织方面的对内对外工作、接待来访工作;

(6)根据本协会决定,负责购买协会所需实物和根据财务管理规定按时做好资

金报销工作;

(7)及时对不完善的工作进行整理改进和重新分配;

(8)其他应该由组织部行使的职权。

3、宣传部是本协会的风采展示部门,行使以下职权:

(1)活动前后,通过横幅、展报、海报、传单等对活动进行宣传;

(2)编制协会期刊等宣传资料;

(3)设计会旗、会微等;

(4)其他应该由宣传部行使的职权。

4、外联部是本协会的对外交流部门,行使以下职权:

(1)联系企业、环保机构,为本协会的各项活动提供经费来源;

(2)嘉宾邀请与接待,外事安排;

(3)联系其他类似组织,加强对外交流与沟通。

5、实验部是本协会的综合实践部门,进行一系列研究性工作。

第十七条:本协会会长为本团体代表人,会长行使以下职权:

(1) 召开和主持理事会;

(2) 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 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 主持召开例会,并进行工作总结。

第十八条:本协会副会长行使以下职权:

(1) 协助会长做好协会的各项工作;

(2) 组织和协调好各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第十九条:各部门部长。

部长:做好本部门的本职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活动;

第二十条:本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聘请顾问、指导老师,为本协会提供组织建设和知识指导。

第二十一条: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本协会的会员向理事会提出,并且至少由5人联名支持。经理事会商讨,最后提出修改的章程,并由本会会员投票决定,过半数即通过。

第二十二条:社团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

本会的基本经费由赞助商提供,大型活动由外联部以拉赞助等形式来支持本会活动。财务制度明确,本协会财产归协会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协会自成立之日起,就建立明确的账目,由办公室里专人负责,所有账目及时入帐,并定期向会员公开账目,实行帐务公开制。协会经费支出必须按照正式发票报销,年终上交报表及发票,报表上的项目需与发票一致,做到账目细致明朗。任何谎报经费开销者、任意侵占、私分和挪用协会经费者,视情节严重,得废除其会员资格等。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理事会通过,报院领导、院团委、学工处批准后,自颁布之日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蓝湾环保社团理事会。

化生学院蓝湾环保社团二零一一年二月

第三篇: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拓绿环保协会章程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拓绿环保协会章程(简称:拓绿环协)

第一章 :协会性质 第一条:本协会是由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院团委主管,社团联合会分管,院团委直接进行日常指导的社会实践性社团。 第二条:协会以提高全校师生文化素养和环境文化理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和科学资观,激发对民族兴旺的关心和对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关注为已任。 第三条:协会以开展环保为主题的系列活动来提高广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引导全校师生树立正确的生态环保意识,并以辐射到社会。 第四条:通过实际行动,唤起公众对环境的危机感,普及并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呼吁全社会关注并参与环境保护事业。

第二章 :协会宗旨 第五条:协会以倡导可持续发展环境文化,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为宗旨。 第三章 :协会组织结构 第六条:协会每年召开定期会员大会。大会主要内容是听取并审议上学期 工作计划,表彰奖励上学期优秀干部,优秀会员,并公布批评和处分违规违纪的现象和个人,讨论并决定协会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协会的直接责任人是会长。会长全权负责本协会一切事务,是本协会最高负责人,连同副会长共同

掌管协会内部人事任免权。负责协会大政方针的制定以及日常工作的指导,协调协会各部门关系,指导各项活动的开展。 第八条:协会的活动组织机构是理事会。由理事长和理事组成。 第九条:协会的运行机构是各部门。有财务部,宣传部,网络部,组织部。 第十条: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理事长一名,秘书长一名。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协会事务,负责协会对外形象的管理,具体职责可由会长分派,直接指导各部开展工作。理事长负责组织如开理事会,处理理事会事务,并对理事会决定的事进行整理形成文件并向会长请示,由会长团讨论决定。秘书长负责协会会议的记录和活动总结的整理,并负责会员的档案管理,发放会员证,配合财务部管理财务。 第十一条: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二名,干事若干。 第十二条:组织机构改造在会员大会上进行,会长和一名副会长由上一届会长 推出候选人,由全体会员选出,另一名副会长和各部门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参加竞选演讲,由全体会员选出,职务由会长,副会长以及上一届会长团具体安排。 第十三条:当会长不尽职尽责,不积极工作时,理事会有权对其提出警告,如其工作态度仍无改观,由理事会提出,再由组织机构全体成员表决是否对其罢免;对其他不称职的干部,

由会长提名,经会长团扩大会议讨论决定是否对其革职。 第四章 :会员权利与职责 第十四条:会员权利 1 会员有参加协会组织各项活动的权利; 2 会员有参加协会内部职务竞选和投票的权利; 3 会员有对协会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甚至是批评,并要求有关部门答复的权利。 第十五条:会员职责 1 、就遵守协会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 、会员就自觉保护环境,不随便扔垃圾,吐痰。爱护花草树木,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节约用水,用电节约粮食,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 3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听从活动负责人的指挥,对活动的建议和意见就以合理方式提出; 4 、会员主动学习环保资料,分析现实问题,积极参与支持协会的建设,严格要求自己,以维护协会形象为已任,不做有损协会名誉的事; 5 、当会员意见书上一级组织发生分歧时,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但本人意见可以保留,并可向上一级组织反映需要求得到答复。 第五章 :招收新会员和会员退会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新会员条件 1 、热爱祖国和人民,热爱集体,所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 、为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大学生; 3 、自愿加入,热爱大自然,支持环保事业,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有一定的吃苦耐劳精神,

有积极身上的态度; 4 、承认本协会章程,遵守协会规章制度,自觉履行会员义务,正确行使会员权利。 第十七条:新会员入会具体程序 1 、发展部批准; 2 、并由会长签字同意; 3 、在秘书处填写个人表格。团体理会员证。交会费用十元。 第十八条:会员正常退会程序 1 、向理事会提交退会申请; 2 、理事会讨论,会长签字同意退会; 3 、秘书处收回会员证,并注销档案。 第十九条:在理由充分的情况下,协会有权在任何时间暂停,终止或注销会员会籍。 第六章 :活动经费来源 第二十条:包括以下: 1 、与院团委。环保局等部门联系,资助协会活动的经费; 2 、协会会员联系一定的赞助广告等。 第二十一条:协会活动经费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切实登记并每月向会长团汇报收支情况。 第七章 :补充规定 第二十二条:第项活动前,活动负责人需拟定详细活动计划,计划内容就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参与人员、人员安排、经费预算、经费来源等,经主管部门审议,会长批准后方能开展,并于活动后三天内交活动总结给理事会,最后由会长审校后交秘书处备案; 第二十三条:未经会长许可,任何会员不得以协会名义进行任何活动,不能做有损协会名誉的事情。 第二十四条:会员在参加协会活动过程中,凡因违反纪委或不听从指挥而造

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本人负责。 第二十五条:由于协会负责人指挥不当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该负责人和协会共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暂停或撤销该负责人职务。 第二十六条:对本协会开除的会员,本协会有权在一切正式场合刊登通告以该会员的开除决定,同时阐明开除原因。 第八章 :章程附则 第二十七条:协会章程自协会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八条:章程如需改动,需征得一半以上的组织机构成员同意,并由理事会召开专题会议负责修改。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在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环保协会。 第九章 :各部门基本任务 1、财务部:负责协会的财政收支情况,协调协会的经费运转。 2、宣传部:负责本协会的一切日常宣传工作。 3、网络部:负责协会网络建设和维护,以及材料制作,文件输出工作,协助宣传部做必要的网上宣传。 4 、组织部:负责组织协会文体活动,以及小组文娱体育文化建设。

二、我们环保协会的一些计划: 1 、开展“环保周”活动。 2 、“变废为宝”环保作品展览。 3 、与市区公园建立长期志愿者合作关系。经常组织会员前往公园阻止游人的不文明行为和了解一些动物生活常识,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4 、 6 月 5 号与环保局开展环保活动。

致此

敬礼

环保协会会长:周敏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第四篇:班组管理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步伐,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现代化、科学化班组管理和建设的思路,建立健全以人为本、民主自治的班组管理体系,构建班组长总结、学习、交流的平台,特成立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班组管理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是在公司党委、行政、工会领导下,由具有班组管理经验的班组长或热心班组工作积极分子、岗位操作能手、先进员工组成。是学习、研讨班组管理理论,总结、交流班组长工作经验的群众性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宗旨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企业经济工作奋斗目标和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质量、安全管理、降本增效、创造节约型企业为核心;充分发挥班组长的聪明才智,开展争先创优、班组达标活动,争当班组“小企业家”;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实现班组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促进企业班组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着力塑造高素质、专业化、爱岗敬业的班组长及员工队伍。

第二章 任 务

第四条 本协会主要任务

1、组织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国家发布的有关经济建设的法规、法令;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组织会员学习企业管理、班组管理的基础知识,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的科学知识和方法手段,以及国内外班组的先进管理经验。

2、传达公司管理层会议精神;根据公司工作重点,布置班组工作指导意见;提出管理工作建议;引导组织班组争先创优、班组达标活动的开展。

3、组织会员进行班组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汇报季度主题工作进展落实情况;提出工作目标;先进班组参观学习。

4、组织各种类型的专题讨论会、成果发表会。邀请专家、行家讲学,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对班组长的培训,提高班组长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5、开辟“同药信息”的“班组园地”专栏,加大交流、宣传,弘扬班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的先进事迹、先进经验。

第三章 会员的权力和义务

第五条 各车间、部门工段长、班组长或热心班组工作积极分子、岗位操作能手、先进员工,都可以向所在车间、部门提出申请,自愿报名,经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力

1、有权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协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2、对本会开展的各项工作,有权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3、有权向协会申请,要求旨在提高班组管理水平的咨询服务。

4、有优先参加有关培训及班组建设成果发表的权力。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1、模范遵守公司班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班组管理条例”,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各项决议、决定。

2、关心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努力完成协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4、为企业领导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

5、在日常生产工作中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和上级安排的临时性任务;台帐建立齐全、记录认真;做好青年工人的“传、帮、带”工作。

6、及时反映班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推动班组建设。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本协会的领导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由七名理事组成。

1、理事会由有关方面推荐组成,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

2、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由工会主席兼任;副理事长2人,负责协会的组织领导工作。

3、理事会常务办公室设在公司总经办,

4、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并组织实施。

(2)组织班组长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以及追踪落实情况。

(3)确定每季度活动主题、内容、活动地点。

第五章 活动方式

第十条 活动方式、地点、主题,经理事会提议安排,原则上每季度围绕一个主题开展活动。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由本人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即可退会。

第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本协会理事会。

第五篇:自来水厂协会管理公约 自来水工程管理协会章程

自来水工程管理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本协会是村两委全体自来水用户组成。为确保水厂正常运行,保护会员合法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法规、政第,结合本会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本会以政府投入基建为主,会员自筹为辅按微利经营的原则,是按照民主管控的经济组织。

二、本会名称:巴中市恩阳区上八庙镇双山村自来水协会。

三、本会法定代表1人(会长直接管理水厂),监事成员2人,每社1人。由大会选举产生。

四、本会地址:巴中市恩阳区上八庙镇双山村村居。办公地点设在村居。

五、本会接受水行政部门业务指导和两委监督指导。

六、本会实行独立核算,自行盈亏并承担维护,运行责任和债权债务。

第二章会员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权参加本会大会,并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表决权。

2、有权对本会的工作,服务提出质询,批评}建议。 3.有权要求本会对会员的合法权益给予支持。

二、义务

1、维护本会利益,爱护本会设施和共有财产。

2、支持管理人员,监事会履行职责。

3、自觉遵守管理办法和本会各项决议。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批评教育无效,由大会表决予以除名。

1、不履行本会章程。

2、不履行会员义务。

3、给本会名誉和利益造成损害。

第三章组织机构

一、本会会员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利机构。

二、本会会长(管理员),监事会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三、水费价格和收缴办法由大会审议表决后方可实施。

四、接受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村两委的建议。

五、每年度召开二次账务决算和下年度预算的会员大会,公布账务和提出需解决的事宜。

六、会长(管理员)和监事会职责。

1、会长职责:保障安全供水,负责主管道和设施安全,并随时维修破损管道,负责本会的经营业务(计度收费)财务报账。

2、监事员职责:监督、审计本会经营情况和财务收支及工作服务情况,向会员大会和两村两委提出监察报告和章程,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财务管理

一、建立会员信息电子平台和经营管理电子跟踪台账。

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审计制度,收支100元以上均报监事会审批后再收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平调,挪用本会资产,实行“三权即制衡。

三、经营收入以30%支付管理人员务工报酬,50%用于维护和发展,20%作为本会公共积累。

第五章变更和清算

本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业务范围发生变化时,需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手续,并由监事会和村两委组成清算小组,对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制定清偿方案,报大会批准实施。清偿事务包括支付清偿费用,抵偿或承接债权。债务或分配积累剩余资产,每三年清算一次。

第六章

附则

一、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本会负责补充或修订,经大会表决后通过实施。

二、有关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修改。

三、本章程由成立大会表决后生效,并报确认部门备案。

四、本章程由本会会长和两村两委负责解释。

自来水厂协会管理公约

一、对供水源实行严格的保护措旋,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保护标志牌。建立专业专人不定时对水源及管网进行巡视和检查机制,并记录存档。绝对保证供水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1、供水管网两侧禁止从事建筑、开挖沟渠、打桩打井、爆破等有损供水设旋及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违者则责令停止施工,立即恢复供水设施并处以500——2000元罚款。如不服从处理结果将上报水利管理部门。

2、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一切有损水质标准的行为。如:开山取石、放牧牲畜、游泳划船、捕鱼、炸鱼、药鱼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保护费处以5000——20000元罚款。

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用水的管理办法

里。所有用水户都有维护供水设旋的义务。发现供水设麓损坏应及时拨打维修人员、或监管电话,维修员在接到报告后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抢修。

2、新装、改装供水管道或增加供水量的,需事前向用水协会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专业安装人员进行安装施工,所产生的材料费及安装人员工资由申请人承担。

3、严禁盗用公共用水,一经查实将予以停水处理,经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以100——500元罚款赴理。罚款指以下行为:

(1)未经协会批准擅自在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上打孔。私接管道的。

(2)未经过计量水表而私接管道的。

(3)拆除、伪造、损害计量水表防盗装置的。 (4)儿开启水龙头或球阀慢滴,慢流使水表少计量或不计量的。

4、自来水是一种特殊商品,所有用户必须节约用水,杜绝浪费,用户需按水表计量按时足额缴纳水费;抄表周期为一个季度,由水管员按规定时间到户抄表收费;抄表时间为: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10——12日,当即抄表并录入计算机;全家外出务工者,事前应主动到水厂管理人员处结清水费,如逾期未缴纳水费的需另支付20%的滞纳金,超过两个月仍未缴纳的作为放弃用水资格,将拆除水表处理。

5、本着实际情况,按照用水保本经营的原则,坚持基本水量消费制度。按照制水成本定价,并由协会监管和调整定价。初始预定水价为:2.60元/m³,每月的基本水量为1m³

6、本着节约为本,杜绝浪费,需报停用水的,书面向协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一次性缴纳每年20元的报停耗损和开通费。

7、用户终端易损件(水龙头、球阀)损坏后,由用户自行更换,需水管员更换的,由用户支付材料费和工人工资。

8、建立账目公开制度。用水监事会不定时进行核对收支账目,并公示所有账务进行监督。

9、水管员对账目收支情况必须做到:数据淮确、公开透明并随时接受水利部门和监事会的核查。

三、管道维护管理办法

1.本用水区域覆盖面广,地理情况复杂。本协会将采取谁受益,谁管理的分段承担维护办法。

另:新增用户需共同维护所接入沿线管网的维护队伍。

1、所有管网管线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其余人为损坏的,相关责任人必须立即上报协会维修人员进行抢修。所产生的费用及工人工资由责任人全部承担。隐瞒或不上报的视情节轻重以所产生费用的倍罚款。一障节特别严重者将上报水利部门处罚。

2、水管员必须对区域内管道的敷设、布置要心中有数,随时巡查所有管道的填埋及监管,并记录在册,明确记录处理结果。

3、水管员必须管控水源水质变化,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超强的事业心,随时查验净化、消毒系统,确保运转工作正常,保证用水安全、卫生,并记录检验结果存档。对周期内水源原水及处理水需取样,并标识存档,接受水利部门及防疫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水管员需持证上岗,在上岗工作期间需确保水厂区域内卫生,保证场所内无“三害”滋生。水管员必须每年递交身体检查报告,熟练掌握自来水处理流程,接受水利部门的学习、培训。确保用户每滴水百分之百安全、卫生,使广大用水户用上安全水、放心水。

此公约望全体用户共同遵守、相互监督,如违约,则按上述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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