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总工会文件

2022-07-24

第一篇:绵阳市总工会文件

绵阳市总工会文件

绵工女[2010]5号

关于开展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和女职工 专项集体合同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园区及市级各(局、委)工会工作委员会、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关于做好2010年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和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对以上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一)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工作

推进实现在已建工会组织企业中女职工组织覆盖的阶段性目标(工会女职工组织覆盖率今年内达到75%)、保证这一目标实现的措施及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工作经验,特 1 别是推进同步组建工作和“小三级”工会及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

(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

工会及女职工组织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的基本情况;各类企业,尤其在女职工比较集中和女职工劳动保护问题比较突出的纺织服装、餐饮、电子、制鞋、化工等企业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发挥作用情况、履约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基层对推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自查工作,要注意发现、总结好的典型和经验,并进行积极推荐。

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工会不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督查工作。

(二) 在自查的基础上认真完成自查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组织建设工作:在已建工会组织企业中女职工组织组建数、覆盖率、干部配备等组织建设基本情况、开展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和措施等。

2、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和建议。

(三)请将自查报告、典型材料(电子版)5月25日前报送市总女职工委员会。

(四)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对全市自查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抽查。

联系人:熊超英、李朝晖 联系电话:0816-2307125 电子邮箱:myngb@163.com

绵阳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0年5月10日

主题词:开展 女职工 组织建设 专项合同 督查 通知

绵阳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0年5月10日印

(共印100份)

第二篇:中共绵阳市文联党组文件

绵文联党组[2010]31号

中共绵阳市文联党组

关于推荐绵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级各园区党群部、市级各文艺家协会:

根据市委的安排,绵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五次代表大会将于2010年12月召开,现将推选第五次文代会代表的有关事项通知于后:

一、代表名额的分配

1、正式代表188名:作协20名、美协12名、音协11名、戏剧曲艺协11名、摄协10名、书协10名、影视协6名、舞协6名、民协6名、根石协5名、诗词楹联协5名、科学城文协4名、艺术品收藏家协会5名、涪城10名、三台9名、江油9名、游仙5名、安县5名、盐亭4名、梓潼4名、平武4名、北川4名、高新区1名、经开区1名、农科区1名、科创园区1名、仙海区1 名、市直机关18名。

2、特邀代表另行通知。

二、代表的条件及产生办法

1、全市宣传文化系统中,在职、在岗、身体健康的组织领导者和文艺工作者。

2、具有市级文艺家协会会员身份,且具有一定文艺工作业绩者。

3、坚持邓小平理论,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具有一定的参政能力者。

4、各县(市、区、园区)委宣传部(党群部)负责推选各县(市、区、园区)代表;市级各协会负责推选本协会代表(避免和县市区代表交差)。

5、要注意代表的广泛性、权威性和代表性,要注意代表中青年、妇女、少数民族的比例,做到老中青结合。

请各县(市、区、园区)和各协会务必于11月20日前将《绵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交到市文联

办公室。联系人:孔红梅,电话:2291662,传真:2291712。

附:绵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中共绵阳市文联党组 2010年11月12日

主题词:推荐 文代会代表通知

抄 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绵阳市文联办公室2010年11月12日印

(共印35份)

附件:

绵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五次代表大会

代 表 登 记 表

第三篇:绵阳市劳模评选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绵劳模办[2010]20号

关于做好绵阳市灾后恢复重建 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绵阳市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绵阳市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扎实有序、保质保量地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评选表彰工作任务,现将评选推荐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对口援建我市地震灾区的4个省及4个市的援建人员(原则上为在绵援建一年以上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职工以及支医、支教、支警人员)。

(二)参与灾后重建的中央、省、市国家机关挂职干部、省下派监督组干部。

(三)我市直接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的县(市、区)及市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志愿者。

(四)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由市评选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情况平衡确定。

(五)评选对口支援省(市)的先进个人,由4个重灾县负责评选推荐工作。

二、评选原则和条件

市委、市政府《通知》中,对评选范围和对象、评选原则和条件、评选推荐程序等内容都作了明确规定,各单位务必严格遵守,认真贯彻执行。

(一)评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推荐评选的原则;重点面向基层职工、科教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的原则。要按照评选条件,对推荐的候选人认真进行资格审查,严格履行规定的程序。

(二)评选条件:评选对象必须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绵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临危不惧、身先士卒、甘于奉献、道德高尚、业务精湛、勇于创新,取得显著成绩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

三、名额分配及荣誉称号

(一)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

名额分配按照对口援建省市参建的单位数、职工人数、援建项目和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的难易程度等进行分配,总名额600名。

1、省外援建人员共评选表彰70名;市外援建人员共评选表彰8名。

2、参与灾后重建的中央、省、市国家机关挂职干部共评选表彰12 2

名;省下派监督组干部共评选表彰10名。

3、市内参与重建人员共评选表彰500名。其中:县区245名;市直207名;驻绵单位12名;志愿者8名;民兵预备役人员8名。

(二)对此次评选表彰的 “绵阳市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同时授予“绵阳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四、评选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根据名额分配情况,各有关县(市、区)、系统(单位)统一研究,综合平衡名额分配事宜。

(二)所评选推荐的人选须分别经过所在单位、所在地方(系统)和市级媒体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

1、市内推荐人选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村(居)委员会等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市、区)、行业(系统、单位)。

2、省外援建人选须经省外驻川援建机构民主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市、区)。

3、各县(市、区)、行业(系统、单位)推荐的人选在本地区、本行业(系统、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4、市评选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各行业(系统、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

5、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单位、职务、职称、简要事迹和举报方式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媒体包括本地区、本行业(系统、单位)主要报刊、 3

政府和行业(系统、单位)网站等。

6、在公示过程中,对推荐人选提出异议的,相关县(市、区)、行业(系统、单位)须组织有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调查核实小组,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提出结论性的书面处理意见。

五、评选要求

(一)评选推荐绵阳市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严格评选的条件和程序。凡没有按照规定程序推荐,隐瞒身份,伪造事迹,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循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取消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和荣誉称号。在评选推荐时,要严格掌握名额类型,杜绝打擦边球、模糊混淆等现象出现,一经发现,坚决取缔。

(二)凡评选推荐出的先进个人人选,须提供事迹真实、特点突出、成绩量化、评价客观的书面材料。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动员布署阶段。2010年10月25日开始,各县(市、区)、行业(系统、单位)要深入传达市委、市政府《通知》精神,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广泛征求各方评选推荐意见和建议,积极做好思想发动和候选人选摸底酝酿工作。

(二)评选、公示、上报阶段。2010年11月18日前,各县(市、区)、行业(系统、单位)全面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完成评选、公示、上报工作。

1、基层单位评选公示阶段。2010年11月10日前,各基层单位完成评选、推荐、公示(公示时间3—5天)。基层单位公示材料原件上 4

报各县(市、区)、行业(系统、单位)留存备查。

2、预报阶段。2010年 11月15日前,各县(市、区)、行业(系统、单位)务必将《推荐人选汇总统计表》和推荐人选300字的简要事迹上报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⑴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者将被退回,并由各县(市、区)、行业(系统、单位)进行补报。

⑵逾期不按规定报送《推荐人选汇总统计表》的按初审未通过处理,不再进行补报。

⑶《推荐人选汇总统计表》共有2种(各类汇总统计表电子表格均可进入绵阳市总工会网站最新文件栏目下载),即:《对口支援省(市)绵阳市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推荐人选汇总统计表》、《绵阳市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推荐人选汇总统计表》必须分类填表;相同名额类型的同类人员按顺序排在一起,填表排序:党政机关、事业一线人员,党政机关、事业科级及以上人员,企业一线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其他,志愿者,民兵预备役人员(以上名额类别要在汇总统计表的名额类型条目中填写清楚)。逐项准确完整填写,不得漏填。

⑷每种类型的《推荐人选汇总统计表》一式1份,并加盖公章。同时,电子表格必须于11月 1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电子邮箱。

⑸每个被推荐人选按照提供的统一格式样本,制作300字的简要事迹word文档模式电子版(格式样本附后)。每个被推荐人选简要事迹word文档模式电子版要按照市内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对口支援 5

省(市)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2个荣誉称号类型分类独立设置2个word文档进行归类汇总,即将本地区、本行业(系统、单位)推荐出的相同荣誉称号类型的所有被推荐人选的简要事迹汇总粘贴在一个word文档上。各县(市、区)、行业(系统、单位)必须将整理汇总齐备后的300字简要事迹材料电子版于11月1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电子邮箱。

(6)填表时特别要注意核对推荐人选的姓名、工作单位全称和职务,做到真实准确、万无一失。其中姓名必须核对本人身份证;工作单位必须以单位公章为准,完整填写单位全称。

3、正式推荐上报阶段。2010年11月18日前,各县(市、区)、行业(系统、单位)完成公示,并将推荐人选登记表等相关材料上报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按规定上报的全部按审核未通过处理。

⑴根据名额类型分别上报各类推荐人选登记表。

《绵阳市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登记表》(对口支援省、市援建人员)(一式5份)

《绵阳市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登记表》(一式3份)

⑵上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⑶上报县(市、区)、行业(系统、单位)公示材料原件(报刊或网页页面打印件等,加盖公章)。

(三)市上审定、公示阶段。2010年 11月下旬,市评选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行业(系统、单位)推荐上报的被推荐人选进行 6

审定、公示。

(四)表彰阶段。2010年11月底,召开绵阳市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七、资料填报的有关要求

(一)《登记表》填写

1、为便于存档和加强劳模管理,填写的《登记表》必须使用统一提供的原表进行完整填写。

2、姓名、单位、邮编、电话、身份证号码等要逐项准确填好,不得漏项。

3、可以在原表内打印,但不得复印;不得自行仿照原表制作表格进行填报。对自制上报的表或复印表,一律退回。

4、首页封面填写。

⑴《绵阳市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登记表》首页封面填写要特别注意,被推荐人选姓名必须核对身份证后,按身份证上的姓名填写;工作单位名称不得填写简称,必须按单位公章名称填写全称;所在地区填写被推荐人选工作单位所在的地理位置区域(如:单位在江油市范围的填江油市,但市直属单位、市国资系统单位统一填绵阳市);推荐单位填写推荐县(市、区)或行业(系统、单位)名称(如:安县评选推荐出的被推荐人选就填安县人民政府;行业(系统、单位)评选推荐出的填写名额所属的局、办或企业(集团)公司全称。

⑵对口支援省(市)候选人选填写《绵阳市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登记表》(对口支援省、市援建人员)首页封面时,工作单位填写来 7

川开展援建工作前的原工作单位。

5、所在单位、乡(镇)政府、县(市、区)政府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全部填“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

6、登记表的主要先进事迹力求简明扼要,全部要填入表内,不能超出表格填写或另外附纸填写。

(二)征求意见表填写

1、企业主要负责人。被推荐人选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必须使用统一提供的专门征求意见表征求其上级干部管理部门、劳动保障、审计、纪检(监察)、安全生产监管、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凡在上述方面存在问题的不得作为评选推荐对象。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被推荐人选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必须使用统一提供的专门征求意见表征求上级干部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凡在上述方面存在问题的不得作为评选推荐对象。

(三)简要事迹word文档模式电子版

每个被推荐人选按照提供的统一格式样本,制作300字的简要事迹word文档模式电子版(格式样本附后)。各县(市、区)、行业(系统、单位)必须按统一提供的简要事迹材料(不得超过300字)规范格式样本报送,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职务(职称)、曾获荣誉称号、主要事迹、免冠彩色电子照片等,同时必须对每位被推荐人选的简要事迹材料的文字和格式进行严格修正、校对和把关。

八、有关名额推荐的说明

(一)绵阳市各县(市、区)及行业(系统、单位)绵阳市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中,企业单位及其他类型中的企业一线人员(含农民)名额,可以评选在灾后恢复重建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种植﹑养殖业人员和农机农技人员等。

(二)民兵预备役人员评选推荐绵阳市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由绵阳市军分区负责评选推荐确定候选人,并将被推荐人选名单通知至所在县(市、区)武装部,由所在县(市、区)履行所有程序、填报所有资料,上报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参评人员类型的说明

(一)一线人员

1、市级党政机关、事业一线人员指科级及以下人员;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一线人员指科级以下人员(不含科级)。

2、企业一线人员指基层生产(工作)管理单位(企事业车间、工段、科室)中直接从事生产(工作)、经营、管理、流通、服务、教学、医护等人员和专职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中层干部(不含)以下的人员)。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

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厂长,均为企业负责人。

(三)企业其他

企业单位领导班子中的副职、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及以下的从事管理、科研、技术、工艺、设计、教学等人员;企业中层干部中的 9

正副职。

此次评选推荐工作任务重、程序多、工作量大。因此,各县(市、区)、行业(系统、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制定严密的工作流程,按部就班、紧锣密鼓、有条不紊的推进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选推荐工作按时保质地顺利完成。

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地址:绵阳市西山东路95号,邮编:621000,联系人:严红(县、区)电话:0816-2316022 王保卫(市级单位)电话:0816-2336614(传真)。电子邮箱:myjgb@163.com。

附件:

1、对口支援省(市)绵阳市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县(市、区)及行业(系统、单位)绵阳市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3、300字简要事迹材料电子版本格式;

4、对口支援省(市)绵阳市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推荐人选汇总统计表;

5、绵阳市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推荐人选汇总统计表;

6、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绵阳市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

7、企业负责人绵阳市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

绵阳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0月26 日

主题词:灾后恢复重建 推荐先进 通知

绵阳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0年10月26日印 (共印100份)

第四篇:丹阳市教育局文件

丹教„2011‟18号

关于印发《丹阳市教育局二〇一一年

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区)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市、局属学校,正则小学,有关成教中心:

现将《丹阳市教育局二〇一一年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丹阳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抄报:镇江市教育局、丹阳市委办、市府办

丹阳市委常委、宣传部沈岳方部长、市人大刘云珍副主任 市政府张红娣副市长、市政协刘友群副主席

1 丹阳市教育局二〇一一年工作意见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跳出丹阳面向全省看教育,跳出教育立足全局看教育,跳出当前放眼未来看教育,在返朴归真、转型超越、和谐共振中,努力办出人民满意的“活力教育”,为把丹阳打造成充满现代活力的创新之城作出新的贡献。

一、贯彻落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面教育现代化建设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创建“更高水平教育现代化示范点”为目标,围绕《丹阳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丹阳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丹阳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三份文件,组织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的学习讨论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公平、改革创新、提高质量、服务社会。

2.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围绕《丹阳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等三份文件,进一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并体现在科室、部门工作要点和学校2011年工作计划中,做到有思路、有措施、有保障。相关科室和部门要抓紧制订“十二五”专题发展规划,确保与全市教育规划纲要对接,与丹阳教育实际对接,与专项工作宏观发展形势对接。认真准备,积极参加江苏首届教育改革发展论坛交流。

3.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各学校要结合《丹阳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修订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统

2 筹规划、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考核机制和责任机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人,并确定推进时间表,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管理机制,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普及十五年教育,着力提升教育整体水平

4.学前教育加快发展。适时召开丹阳市0~3周岁早期教育推进会,并创造条件承担江苏省学前教育推进会相关工作。落实《丹阳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大力开展托幼一体化教学研讨,逐步提高育婴师持证率,力争早期教育覆盖率85%以上,婴幼儿家长接受早期教育指导率85%以上,3~6周岁幼儿入园率99.8%以上。加大清理规范非法学前教育机构力度,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理顺幼儿园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符合条件公办幼儿园独立建制。完成镇江市承担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改革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任务,努力成为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符合条件幼儿园积极创建省、市优质园。提高0~6周岁特殊儿童受教育程度,积极探索“送教到家”的做法。

5.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小学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均保持100%;初中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分别为100%、99.9%、99.9%;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99.9%,巩固率99%以上。建设“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示范区”,着力研究和解决校长和教师流动、改制学校回归、择校生比例等难点问题。改革招生机制,继续扩大热点高中统招生分配比例。鼓励校长参加江苏省首届小学论坛和第三届初中论坛交流。

6.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实施高中质量提升和特色建设工程,结合“活力课堂”建设开展有效教学研究,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依托“学

3 科中心组”建设加强课程基地建设,争创省级普通高中课程基地。结合“名教师工作室”建设加快拔尖人才培养,提高高中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按照江苏省星级高中评审要求,做好相关创建和复评工作。加强省丹中国际部建设,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7.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积极探索,促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力争在全省率先开展实验。加快职教园建设步伐,进一步推进综合实训大楼工程。加强与金融、眼镜、木业、汽修、新材料等地方特色产业联系,推进校企合作办学。建设以职教中心为龙头的镇江市范围内现代服务业职教集团,形成和发挥由学校、行业及重点骨干企业等参与的集团优势。健全高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制度和职业学校教师赴企业实践制度,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创建省级实训基地,并充分发挥育人功能。重视职业技能大赛,提升获奖人次和层次。强化职教学生德育教育,注重学校常规管理、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

8.社区教育完善发展。加强社区培训学院和社区教育中心标准化建设,以创建“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为抓手,发挥学校教育资源在社区教育中的优势,通过成立家长委员会、社区教育委员会以及与相关单位共建实践基地的形式,推进学校和社区教育资源的“共享共用、互利双赢”,逐步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格局,不断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提高居民的整体素质。

9.高等教育探索发展。通过与高职联合办学的形式,积极探索、努力推进,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层次;加强与国内外高校合作,进一步探索高等教育在丹阳的实现形式;发挥教育在引进“海归人才”中

4 的“人脉资源”优势,不断优化教育与科技相辅相成的关系。进一步落实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等学历培训,扩大高等教育普及程度。

三、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0.加强学生德育工作。召开全市德育工作会议,整体规划中学、小学和幼儿园德育工作。贯彻实施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完善片级德育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德育教师队伍水平。重视德育课程建设,加强学科教学德育渗透,全面开展与学科课程相衔接的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民族精神教育、革命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法律纪律教育。重视中小学生命教育,将安全教育、禁毒教育、防“艾”教育、青春期教育等有机整合。加强心理健康咨询室建设,重视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切实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和谐发展。开展环境教育,创建各级“绿色学校”。加强养成教育,开展“尊师爱生、礼仪文明”系列活动,推广学生自主管理的经验和成果,抓好细节管理、常态管理和过程管理。

11.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课程法规,全面落实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上好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重视非考试学科和实践类课程的开设。控制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保证中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规范双休日、假期活动,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教学进度,落实教学“五认真”,踩实过程管理、细节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以任何名义分快慢班、重点班,并加快标准化班额推进步伐。重视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就读工作,关注留守儿童、贫困儿童等弱势群体教育。加强控流工作和学籍管理,严格转学、休学、复学手续,建立完善的电子学籍档案。高度重视民族教育工作。

5 12.深化课程改革。建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和监测标准,积极探索“成长档案袋、学分制”等评价方式,围绕“学生心理、知识水平、实践能力、健康状态”等模块进行发展性评价。开展托幼一体化教学研讨,提高保教质量。完善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推进机制,优化实施策略,注重专业引领和区域交流。加强残障儿童康复训练研究,体现针对性和专业性。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管理,适时召开综合实践课程观摩研讨会。合理安排高中三年课程计划,组织力量开展教学研讨。围绕“江苏08年高考方案完善微调意见”,稳步实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高

二、高三年级学业水平测试。

13.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卫生等教育。开齐、开足体育课、艺术课,全面实施“2+1”工程。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和优秀地方文化传承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使每个学生至少掌握两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和一项自主发展的艺术特长。加强艺术教育设施建设,落实艺术教育课程,推进传统艺术、高雅艺术进校园。组织中学生文艺会演,开展校园艺术节活动。贯彻落实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行动计划,加强学生健康体质标准的监测、上报、汇总、分析和指导工作,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公告制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学生国防教育、科技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保教育等专题教育活动,着力提升青少年综合素质。

14.拓展青少年校外教育。提升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内涵建设,开展内容更为丰富、形式更为多样,寓身心发展于一体的校外教育活动,并积极探索乡镇校外活动试点工作。推进市亲子活动中心工程,积极探索社区、家庭、幼儿园相互协作的早期教育模式。江苏省镇江 6 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积极开展青少年校外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质量。

四、着力打造区域品牌,不断提升丹阳教育品位

15.推进“活力课堂”建设,打造教学品牌。贯彻落实《丹阳市教育局活力课堂实施纲要》,进一步构建理论体系,丰富学校教学模式,培育名师队伍、建设学校文化、整合教学资源,促进均衡发展,引导广大教师关注生命成长、关注动态生成、关注全员参与、关注个性发展、关注思维创新,以课堂教学素质化带动学校教育素质化。由“整体推进”转为“点上突破”,总结经验后在“面上推广”,逐步打造具有个性特征和独特风格的课堂教学模式。

16.推进“名教师工作室”建设,打造教师品牌。适时召开名教师工作室推进现场会,进一步完善交流研讨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宣传推介机制。发挥22个名教师工作室“引领、体验和辐射”作用,激励工作室导师朝名家、“大”家目标努力,并凝聚团队力量、深化学术活动、培养更多名师。积极参与“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鼓励符合条件的名师参加第二批培养对象选拔。

17.推进“特色学校”建设,打造学校品牌。引导学校在传承、借鉴和创新中提炼出符合学校实际的、体现教育发展方向的核心教育理念,并表现为个性化的校园环境、校本化的课程体系、系列化的教育教学制度、优于同类学校的特色项目以及凝聚在师生心灵深处的精神品质。推进特色学校共同体建设,在组建“丹阳市心理健康教育共同体”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集中力量打造区域教育品牌。开展马相伯、匡亚明、吕凤子、吕叔湘等丹阳本土教育名家思想研 7 究。推进小班化教学,围绕“结构、形式、理念”等进行探索,实践“因材施教”教育理念,以班级文化建设支撑学校文化建设。

18.推进教育网校建设,打造服务品牌。拓宽功能、丰富资源,逐步打造集学生学习、教师工作、师生交流、家校沟通于一体的数字化教育平台。办好“网校大讲堂”,充分发挥名校、名师的优质教育资源优势,促进师生互动交流,更新家长育人观念,建成我市互动共享、卓有建树的教育信息化品牌项目。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发教育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 19.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着力培养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教、乐于奉献、为人师表的师德风范,使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学生观,进一步强化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教师的高尚品德塑造广大学生的人格和品质。举办师德报告会,宣传先进教师典型,并推荐参加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建立教育、监督、考核和奖惩相结合的师德激励机制,把师德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聘任、奖惩的重要依据。

20.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教师编制和岗位需求,与高校合作开展教师订单式培养或培训,搭建幼儿园、中小学之间教师互通交流平台,进一步完善教师转岗机制。合理配置城乡教师资源,强化教师交流制度,完善“送课下乡”、“送教下乡”制度和城乡学校联谊结对交流、城区骨干教师定期下乡任教等制度。继续推进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认真做好定岗定员工作,按照教育现代化的要求逐步配置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社区教育、特殊教育等师资。落实新老合同教师和派遣教师考试、考核进编政策。

8 21.创新教师培养方式。统筹区域内教研、科研、师训等专业力量,建立“丹阳市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和“丹阳市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争取成立省级教师培训的一个分支机构。按照省定标准建设教研机构,积极探索教研员培养制度,完善准入、流动、退出机制。构建拔尖人才主讲、中心组集体备课、学科组群体研究“三位一体”的全员培训模式,以提高素质教育实施能力为目标,逐步开展5年一周期的教师培训。适时召开全市中小学校本培训工作会议,逐步探索“以学校为主体、以研究为形式、研训一体化”的校本培训模式。办好“特级教师后备人员”、“心理咨询师”等22个专题培训班,培育专家型、反思型、实践型教师群体。

22.加强校长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远程培训,以“视频学习、专题研讨、集中面授、成果展示”为主要形式,逐步构建“专题研讨”的行动模式、“点线结合”的管理模式。开展“校长讲堂”活动,每月由一名校长作专题主讲或分学段选择典型的专题案例,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成立“校长之家”,开展名校长后备人员培训,通过校长沙龙、专题讲座等形式,逐步建设科研型、创新型校长群体。

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23.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已经确定并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的未成年人综合实践基地综合实践大楼等工程,抓紧做好项目审批、规费减免和招投标等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正在酝酿中的学校、幼儿园新、扩建工程,认真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和规划选址等工作,尽快进入实施阶段;已完工的省丹中国际部工程、后巷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等,重点做好竣工验收和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9 24.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定并出台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分类召开固定资产管理现场推进会,邀请专家对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指导。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先进单位”评选活动,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

25.强化教育装备管理。以实现更高水平的教育装备现代化为目标,以“绩效评估”为抓手,围绕“抓管理、促使用,彰显装备效益”的主线,持续保持对教育技术装备的投入,积极开展各类装备使用的比赛活动,不断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和制度建设;提升装备保障教学的质量、服务教学的水平和促进教学的能力,使教育装备真正成为教育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

26.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根据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三年规划方案,指导和协助相关学校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制订工程建设计划,并进行项目立项审批、勘探设计、招投标等工作,确保所确定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协调监察、建设、安监、审计等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督检查,规范工程建设程序,严格工程建设标准。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的纸质档案和网络版电子档案的积累、整理、录入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

27.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以“服务于教学,服务于管理”为宗旨,加强数字化校园建设,做好学校信息化设备升级改造和信息化应用深入推进工作。开展省、市数字校园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教育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和管理系统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管理,逐步达到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重视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

七、强化机制保障,促进丹阳教育健康发展

28.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按照国家有关教育投入的法律法规,积极争取,确保2011年预算以及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体现法定增长要求。发挥教育财务结算中心管理、监督作用,对全市教育经费科学预算,对学校预算内外各项资金集中管理,对学校收支情况统一监管,确保教育经费规范运行。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完善校舍维修长效机制,高度重视学校债务化解工作,建立校园安保经费投入运行机制。健全完善助学帮困体系,将各级各类学校弱势群体、困难家庭助学金全额纳入预算。

29.加强教育督导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继续完善以素质教育为导向,逐步构建规范性、发展性相结合的中小学、幼儿园督导评估机制。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和问责制度。认真做好一年一度的政府教育工作督导以及江苏省县域中等职业教育督导准备工作。

30.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全面推进校园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完善校园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妥善处置各种事件。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要求。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校园安全管理,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注重校园安全文化建设。重视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和学校食堂、宿舍管理,加强校园和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

31.推进语言文字、学校档案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学校积极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进一步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构建语言文字工作管理长效机制。根据省星级档案室创建计划表,继续指导

11 部分中小学创建省星级档案室。积极开展依法治校创建工作,启动“六五”普法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确保行政权力透明运行、阳光运行。积极实施党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教代会等制度,建设和谐校园。

八、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32.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利用丹阳日报《教育周刊》、丹阳电视台《教育时空》、《丹阳教育简报》等媒体,大力宣传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成果、新经验和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先进典型。加强教育政策解读、教育对外宣传和网络舆情分析引领,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为教育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围绕中心全面报道,突出特色重点宣传,力争在国家、省核心刊物宣传报道丹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经验。

3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开展“学党史、树理想信念,学典型、树人生标杆”系列活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完善的惩防体系和内控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和制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执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研究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解决影响教育发展和改革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34.重视信访稳定工作。建立健全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主动沟通、积极应对,做到预警在先、教育在先、控制在先、调解在先,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帮助和解决师生合理诉求与现实困难,全力维护教育系统的和谐与稳定。

12 35.推动校办工业发展。实现工业生产总值30亿元,销售收入26亿元,利润1.5亿元,争取1家公司上市,并力争提前超额完成全年工业经济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劳动实践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学生劳动实践活动。

36. 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继续开展“双创双争”主题活动,围绕行风评议中群众反映的问题,督促学校整改到位,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教师从教行为等,提升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水平。加强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综合素养。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跟踪督查制和效能问责制,积极做好电子政务工作,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高度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坚持从青少年实际出发,推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育人体系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不断引向深入。

签发领导:韦立忠 拟文科室:办公室 负责人:蒋红军 科室校对:唐志辉 核 稿:周竹生 发 送:桓韵嫣

第五篇:建阳市财政局文件

潭财(2009)采字1号

建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 政府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财政所:

为加强我市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经市政府机构编制办公室批复[潭政编办[2008]11号],成立建阳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业务,接受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的采购委托。“采购中心” 隶属市财政局管理。

现将“建阳市2009年政府采购工作方案”和“建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职责”印发给你们。

建阳市财政局

2009年3月13日

建阳市2009年政府采购工作方案

2008年建阳市政府采购工作主要委托南平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现南平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要求各县市从2009年1月1日起由同级

政府组织采购,南平市政府采购中心不再接受各县市的委托采购业务。因此,2009年度我市政府采购工作业务,需组建“建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组织采购。为此,我局对组建“采购中心”的工作方案确定如下:

一、为加强政府采购业务的管理,我市成立“采购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业务,同时接受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的采购委托。

二、“采购中心”采取依托管理的办法。目前鉴于“采购中心”人员未到位,力量不足,考虑到建阳市物资总公司具备做好“采购中心”的采购业务和管理工作的力量和条件。现将“采购中心”依托建阳市物资总公司管理,在建阳市物资总公司加挂“采购中心”牌子,“采购中心”隶属市财政局管理。

三、根据潭政综(2007)190号《建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阳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潭采委(2007)综字1号《关于调整建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我市采购业务开展方式有“单项采购在1万元以下的自行采购、1万元以上的集中采购即:网上竞价和招投标”三种。

集中采购方式的采购业务主要程序: 采购人向政府采购办公室申报(填写“建阳市政府采购申报表”),政府采购办公室根据采购人申报的采购金额确定采购方式盖章后,送“采购中心”进行具体的采购活动。成交后采购单位凭“采购合同”和“验收单”到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开具“付款通知书”,市会计核算中心及单位财务根据“付款通知

书”将款项支付给供应商。

1、网上竞价方式:采购额在1—15万元以下的主要采取网上竞价采购方式。可指定品牌,由已在“采购中心”登记合格的供应商在网上竞价,完成采购业务。

2、招投标方式:采购额在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采用招投标采购方式。由采购人成立3—5人审核小组(履行评标组职能),审核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审核小组人员名单需向“政府采购办”报备。最终结果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价中标。如有比较特殊的采购,可根据情况选择其他适合的采购方式。

四、对供应商的要求。分为参与网上竞价的供应商和参加招投标方式的供应商。

1、参与网上竞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要求。

(1)凭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到“采购中心”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

(2)交纳保证金5000元;

(3)经“采购中心”审核合格后,一年内可成为建阳市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采购方式的供应商,一年期满后,经“采购中心”审核同意后可延期。

(4)要求退出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由供应商提出申请后,采购中心退还保证金,退出后需6个月后方能再次申请加入。

2、参加招投标方式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要求。

参加招投标采购方式的供应商,按每次采购每次报名的办法。

(1)凭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到“采购中心”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

(2)交纳保证金20000元;

(3)经“审核小组”审核合格后,成为建阳市政府本次招投标采购投标人,参与投标。

(4)投标结束后,对未中标的供应商,由供应商提出申请,采购中心审核无误后,退还保证金。

建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职责

一、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建阳市政府采购暂行办法,接受采购人或采购办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办理政府采购项目的其他

事宜;办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采购项目。

二、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发布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有关采购信息。

三、编制采购文件。制定招标书、评标原则和评分标准等。

四、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有关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书、评标办法、评标报告等。管理政府采购项目文件档案。

五、日常使用和联系政府采购的专家,按政府采购工作方案组成“审核小组”。

六、登记管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建立政府采购档案。

八、受理处理供应商的询问或者质疑。

九、管理采购人员。负责机构内部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定期考核采购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和职业道德状况。科学设置内部机构,制定内部工作管理办法。

十、接受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的业绩考核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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