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2023-03-01

第一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沿江街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沿江街道紧紧围绕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街道标准,健全组织网络,突出环节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专项整治。。

一、抓责任领导,健全组织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街道将食品安全纳入到总体发展规划中,与经济工作同布置、同考核。成立了分管领导为主任,财政所、工商、卫生、社区等十多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并与相关责任人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街道陆续出台了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食品安全责任及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增设10块食品监督举报热线电话标牌,发现‚问题食品‛及时报告街道办事处,截断‚问题食品‛流通渠道。逐步实现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抓信息队伍,完善监管网络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信息的快速性与准确性,街道在各社区设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聘请了3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和5名食品安全信息员,他们与居民组长、社区志愿者一道,组成了30多人的食品安全网络队伍。加大了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和应急预案的培训。积极发挥各社区、村居食品药品协 1

管员接触面广、信息灵的特点,及时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点的信息。今年以来,我们利用信息员提供的信息,配合工商部门取缔了两处存在卫生隐患的小作坊。

三、抓检查与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菜场是各类食品的集散地,也是食品安全隐患的重要源头,为了把好这个源头关,我们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装订成册,分发给蔬菜生产户、经营户和部分群众,让居民和经营户知法懂法,并主动遵守食品安全法。从农贸市场蔬菜的农药残留检测情况来看,街道今年上市的蔬菜合格率均达98%以上,居民和经营户的守法意识明显增强,从源头上保证了蔬菜质量安全。

七月份,我们联合多部门,重点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及周边餐饮进行了突击检查。此外还联合卫生监督所、工商所,对冯墙一条街、天润城、农贸市场等五小行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学校周边区域及农贸市场的卤菜、饮食摊(点)店进行了挨户登记和备案,一些关键行业如熟食制售环节的卫生指标监控做到定期定点,对证照不全、过期或卫生条件不达标的商家按规定进行了处理。

四、抓部门协调,突出专项整治

今年以来,我们根据区食安办的要求,开展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餐饮消费五一节等专项整治工作,内容涉及‚两证‛持证率、卫生设施的规范使用、

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与执行等。一是开展农产品专项整治,把好源头关。对街道农贸市场的农产品农药残留情况进行抽检,检测抽样蔬菜果等农产品20多种,合格率在98%以上,并及时在农贸市场公布检测结果。二是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把好生产关。对辖区内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了调查摸底,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验收记录、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行为,会同执法部门对无证加工‚问题鸭血‛小作坊进行关停。三是加强对餐饮行业整治,把好入口关。对餐馆、小超市、小卤菜店、早摊、夜市等食品生产经营进行管理规范,卫生许可证持证率由原来的70%提高到目前的100%。在学校食堂建立食品索证制度,要求做到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对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台帐不规范学校进行现场指导,要求尽快规范。四是强化食品流通领域监管,把好流通关。积极推行食品流通市场准入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进货台帐登记规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

四、抓方法创新,做好示范店与服务工作

我们还注意发挥示范店作用,在各村、社区建立了不少于一家的‚放心店‛和‚示范店‛,严格辖区内小超市和小商店商品准入制度。为了表彰先进、发扬成绩,今年年初,街道对2008年度的5家‚放心店‛、‚示范店‛给予一定的

奖励。强化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辖区中、小学校食堂和放心店的管理。在各类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中,我们对出现的问题采取堵疏结合的方法。直协街道市容办对主要交通路口、学校周边经营早点、冷饮摊贩及占道经营夜排档摊位进行取缔,有效遏止了无证经营可能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另外配合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点,为辖区内五小行业经营户办理卫生许可证246个,健康证328个,持证上岗率达100%。

六、抓安全宣传,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街道在人群聚集地设有宣传园地和窗口,制作了食品安全宣传展板,张贴各类宣传画册。并组织志愿者在人流量较大的饭店、小吃部、超市及菜场等场所开展知识宣传。此外,以‚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学雷锋活动月‛、‚‘3.15’消费权益保障日‛、‚科普宣传周‛等及重大节日为契机,采用会议、专栏、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上街设点咨询、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和基本常识,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守法诚信的经营意识,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贴近了生活,贴近了实际,贴近了消费者,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今年以来,街道共召开各类食品药品安全培训会3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制作标语20多幅,出专栏5期,出动宣传车10余次,现场接受咨询人

数400多人。通过大力宣传,增强了广大居民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升了全民健康意识。

各位领导,通过这次创建,街道初步形成了领导总抓、部门协管、企业重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街道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与不断发展的食品安全任务要求、群众消费要求还不相适应,各项管理和运行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街道将切实肩负起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神圣职责,进一步强化各项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第二篇: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上级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以来,大队积极向当地政府和市公安局汇报了有关情况,在前阶段世博会“环沪护城河”保卫和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开展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对尚未开展过检查的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尚未整改到位的单位以及火灾危险性较大等“不放心”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彻底摸清底数

为保证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大队积极向当地政府和市公安局汇报了有关情况,大队统筹安排,细化方案,实行包干包片制。8月12日下午,公安局组织辖区各派出所分管负责人召开会议,就开展好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大队向

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下发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召开了网吧、KTV、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负责人会议,结合当前开展的“四个能力建设”,就消防安全自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并进行了培训。

三、整治隐患难点、开展联合执法

为认真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四项排查”工作,大队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市公安、安监、消防、商务、交通、文化等部门开展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督查全市各乡镇、园区及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组通过查阅安全记录台帐、查看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实地检验现场操作人员对消防器材操作等,对各单位逐一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责令立即落实整改,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务必开展自检自查,配齐配全消防设施,切实有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防事故的发生。

三是强化执勤备战。大队结合中队人员调整,对中队官兵进行了一次专门的教育,组织学习有关执勤备战和队伍管理的规定。对车辆装备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维护,结合大跨度厂房的检查测试开展六熟悉活动,坚持防消结合,组织中队干部开展社会面单位的巡查。

第三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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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和市委部署要求,市人民政府定于2013年6月至9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下简称大检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切实做到四个100%和四个确保。即:动员发动覆盖面达到100%,对各类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的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停产整顿率达到100%;确保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和区县政府部门、各类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人,确保各类事故伤亡人数较去年同期减少,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二、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区县、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对化工、消防、液氨使用、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商业和文化娱乐、餐饮、机场、旅游景点、学校、医院、港口、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开展检查。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动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市安委会主任何树山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设交通委、市环保局、市市容园林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交通港口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市政公路局、市应急办、市国防科工办、市新闻办等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相关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各集团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都要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大检查工作。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动员部署,督促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大检查工作,并于6月28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自查整改阶段(7月1日至9月10日)。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动员部署要求,制定具体方案,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必须进行停产停业整改,严密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同时,各单位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对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市安委会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各单位要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突出好的经验做法和整改效果,9月30日前将总结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分析、归纳全市大检查总体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人民政府。

五、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

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全市近年来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复查。

(四)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五)重点行业领域。

1.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油库、炼油厂、港区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等工艺、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涉氨企业储罐、压缩机、管道阀门、压力表等重要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检测、保养情况,暑期、汛期采取防雷、防潮、防静电、防触电等安全措施情况;烟花爆竹储存安全情况。

2. 冶金有色: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专用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高炉等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安全情况,煤气生产、储存、运输环节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等相关安全防范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各种监控、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等情况。

3. 消防: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4. 道路交通:按照“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要求,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驾驶员及押运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对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的审定情况,对外来运输车辆的管理规定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监管情况。

5. 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措施情况;各类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防坍塌措施落实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情况,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是否对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是否定期组织例会、定期组织开展对施工现场和集体宿舍等的安全检查。

6.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日常运行、检查维护及记录情况。

7. 民爆器材:民爆器材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情况。

8. 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9. 水上交通:内河船舶、低质量船舶非法载人和涉海运输施工的治理情况,海河旅游船舶防碰撞、防倾覆、防自然灾害措施制定落实情况。

10. 铁路运输:加强旅客列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检查,落实站车防火防爆制度情况;查处铁路沿线非法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等情况。

11. 非煤矿山:重点检查已关闭采石场的采空面、凌空面、火工品以及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打击非法开采、盗采行为情况。

12. 学校:落实校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加强校车等设施和场所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13. 民航:落实空防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提高机组飞行准备质量,及时妥善处理飞机故障,整顿机坪秩序,严格危险品运输管理等情况。

14. 农业机械: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情况。

15. 渔业船舶:渔业船舶通信等设施设备的配备运行情况;渔业船员持证上岗及渔业船舶执行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等情况。

16. 水利:对河道、水库、堤坝、桥梁、涵洞等汛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城市排污清淤作业安全保障情况。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确定各自开展大检查的重点内容,加强监督检查。

六、检查方式

(一)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并上报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二)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建立由政府领导、部门负责人、专家组成的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无主管部门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市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检查组,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抽查、互查,确保全覆盖。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本级人民政府。

(四)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带队、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的3个检查督导组,对各区县人民政府、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大检查的全过程及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重点检查。建设交通检查督导组由副市长尹海林带队,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等部门参加;消防安全检查督导组由副市长王宏江带队,市公安局等部门参加;生产安全检查督导组由副市长何树山带队,市安全监管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参加。同时,成立由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的16个专项督查组,分别对重点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上述各项检查工作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各单位要将月度检查情况于每月3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部署开展好本单位的大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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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大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制度,大检查工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市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大检查考核台账,对不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和检查走过场、覆盖面少的单位,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在严肃责任追究的同时,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要在全市作检查。对企业责任不落实、政府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等行为,一律严厉问责。

(三)加大整治力度。各单位要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通过验收。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加强舆论监督。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大检查的目的意义,树立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核查,核实后督促落实整改,并对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

(五)巩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基础台账和安全档案,对重大安全隐患严格实行定期排查、挂牌督办和限期治理制度。大检查中各单位要挂牌督办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并将挂牌督办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不断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安全生产专职人员,配备必要装备,不断提高安全监管监察能力。

第四篇: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我县食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实县食安委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按照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置,于2011年8月初,我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内开展了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现将专项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各部门按照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相关文件要求,在实施专项整治方案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安排整治任务,落实专项整治责任,并通过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宣传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为贯彻落实食安委相关文件精神,2011年8月初,由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在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密切配合下,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联合执法检查,到辖区内相关单位开展以食品为主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生产、销售、经营单位,认真查看进货台账与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取得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对超市、餐饮店等单位开展油辣子(老干爹系列)、乳制品等产品专项检查,我县各生产经营单位经营网点和消费情况总体较好,生产经营比较规范,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由于受到文化程度的限制,有一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副食品超市、食品小食店、餐饮店)未建立进货台账,台账登记不齐全,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并指导其相关责任人整改到位。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第五篇:杨庙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杨庙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为保证我镇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构建和谐杨庙,平安杨庙,根据长丰县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政办秘[2011]21号)和北城办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于3月17日,我镇组织杨庙镇派出所、工商所、中学、中心校、杨庙医院、民政办和安环站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一次食品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

一是及时传达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北城办会议后,分管负责人向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汇报了会议主要精神,并在党委扩大会议和早会上传达学习;二是成立专项检查领导组,组长有镇长黄克安担任,抽调派出所、工商所、中学、中心校、杨庙医院和安环站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工作;三是食品安全协调工作及时到位,参加本次检查的食品安全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对这次检查工作非常重视,都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都按要求派出分管领导或业务骨干参加检查。四是有关部门能够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服从领导,认真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措施

做法:政府统筹组织,各成员单位实行分工负责,联合检查。

1、 工商所主要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检查和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检查。

2、 卫生院主要针对证照及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落实情况及餐饮具的清洁消毒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

3、 中心校主要针对被检查学校领导的协调;

4、 安环站针对被检查单位的排污情况及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工作;

5、 政府组织四个部门,带着相机,进入校园,检查隐患,被检单位签字盖章。

工作措施:

1、下达整改通知书,告知被检单位哪些工作有待完善;

2、要求被检单位每月报送食品安全自查报表;

3、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每季度对校园进行督查,逐步形成齐抓共管,常效工作机制。主要是与中心校协作,有助于严格管理村级小学和幼儿园的食品安全问题。

三、检查结果

据统计,本次联合专项检查共出动车辆2台,检查人员42人次,检查了中小学、幼儿园和敬老院7家食堂,没收经营户过期食品30多件,查卦一家无证经营户。总体检查情况表明,我镇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总体秩序良好,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大部分受检单位均能建立

健全卫生组织机构和卫生制度。食品仓库内物品能分类、离墙、离地存放;仓库内无存放有毒、有害食品;食物冷藏设施数量足够,运转正常,能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堂内外整洁,保持良好环境卫生,布局和功能分区基本合理,初加工分有蔬菜、肉类、水产品等区域或间;加工流程分初加工、精加工、烹饪,做到生熟分区。餐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齐全,落实到位。

四、存在问题

检查人员通过对相关单位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发现主要存在问题表现如下:

1、功能间不足。幼儿园缺少粗加工间;

2、卫生设施不完善。食堂的纱门、纱窗已破损,配餐间为敞开式,未达到有效的“三防”目的。

3、管理不到位。表现食堂内杂物堆放在一起,工作间的纱门敞开;食堂对食品原料采购索证不全,有的单位对采购的禽畜肉类原料未索取检疫证明。

4、被检单位食堂人员健康证正在办理中,令人疑虑。

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检查人员都立即指出,已向被检查单位反馈,要求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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