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会议室管理制度

2023-03-21

制度是通过规范体系表现出来的,必须借助于有力执行才能发挥出制度规范效能。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区政府会议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区政府会议室管理制度

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市长办公会议制度1

毕节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议事效率,确保会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市人民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会议组成

第一条 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二条 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出席人员须超过组成人员三分之二方可举行。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列席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 第四条 根据需要,可安排市人民政府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其他机构、中央(省)驻毕单位、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单位、企业负责人列席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

第五条 根据需要,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毕节军分区、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领导同志参加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邀请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有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参加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邀请群团组织负责人参加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邀请省驻毕新闻单位负责人参加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安排在每年1月和7月期间。根据需要,经研究可临时召开。

第二章 会议任务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全体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要决议、决定。

(二)讨论决定上报省政府和市委的重要请示、报告。

(三)讨论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工作报告和议案。

(四)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五)部署市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

(六)讨论、通报和部署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工作。

(七)讨论需要市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内容确定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的内容,由市长或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确定。

第四章 会务办理

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牵头组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承办。

(一)会议通知。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内容、时间确定后,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时通知参加或列席会议的领导和部门(单位)。

(二)会场布置、食宿安排。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会场布置、食宿安排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

(三)会议文件起草。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在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材料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起草,相关部门(单位)配合;提交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讨论的重要政策性文件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起草,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审查。

(四)会议材料准备。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会务资料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印制和分发,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六)会议签到。参加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的人员,须于会前10分钟签到并进入会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统计出(列)席人数,并于会前5分钟报告秘书长或会议主持人。

(七)会议记录。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作好会议记录。

(八)会议纪要。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纪要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起草,经秘书长审核后报市长签发。会议纪要原则上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发出。

第五章 决策落实

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作出的决定,各县(区)、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市督办督查局具体督促办理和跟踪落实,并定期不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第六章 会议纪律

3 第十二条 出席、列席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的人员应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 部门、县区列席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的人员应为本部门、本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列席的,须向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请假,经批准后委托主持工作的副职列席。

第十四条 与会人员进入会场前应对随身携带的通信工具作消声处理;会议期间禁止会客,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会场,确有紧急事项需联系会场内人员的,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办理。

第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内容宜于公开的,依照规定程序及时公开;不宜公开的,参加会议人员不得对外泄露会议内容。会议文件要妥善保管,不宜扩散的离会前退回。

第七章 新闻报道

第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一般应向新闻媒体开放,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新闻媒体到会报道。新闻稿须经秘书长审定,必要时报市长审定。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4 毕节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议事效率,确保会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会议组成

第一条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组成。

第二条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列席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根据需要,有关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部门、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列席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

第三条 根据需要,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毕节军分区、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领导同志参加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邀请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有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参加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邀请群团组织负责人参加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邀请省驻毕新闻单位负责人参加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市人民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召集和主持。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安排在每月第二周的星期二,出席人员须超过组成人员半数方可举行。

第二章 会议任务

5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重要决定、意见和建议的工作措施。

(二)讨论决定上报省政府和市委的重要请示、报告。

(三)讨论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工作报告和议案。

(四)研究和审定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或批转重要决定和重要规范性文件。

(五)研究和决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其重要专项规划、计划,研究全市财政预决算。

(六)研究分析一定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通报市人民政府总体工作情况。

(七)讨论决定事关全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安排、重要资金使用、重大经济社会活动及重大体制改革等事项。

(八)研究确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有关体制、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讨论决定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大事项。

(九)研究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上报的重要请示或重要报告。

(十)研究和决定市人民政府对行政部门首长进行问责的有关事宜。

(十一)讨论须由市人民政府作出决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的重要事项。

(十二)讨论需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议题确定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意见,经秘书长、常务副市长逐级审核后报市长确定,或者由市长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及其附件材料,应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将议题和有关会议文件于会前送达与会人员。

第八条 提交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须在会前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或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协调,并形成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的书面材料。参加和列席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人员对会议议题有不同意见的,应于会前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后向会议召集人报告,由会议召集人决定。

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一经确定,一般不再追加;非紧急事项不临时动议。

第四章 会务办理

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牵头组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承办。

(一)会议通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时间确定后,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时通知参加或列席会议的领导和部门(单位)。

(二)会议材料准备。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确定后,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汇报部门(单位)准备汇报材料。

(三)会议签到。列席第一个议题的人员,须于会前10分钟签到并进入会场;列席其他议题的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地点签到,并等候列席有关议题。

(四)会议记录。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作好会议记录。

(五)会议汇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原则上由议题提出单位或市人民政府指定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其中,出台规范性文件议题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人汇报审核意见。

(六)会议决定。汇报结束后,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综合讨论意见作出会议决定。

(七)会议纪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均编印会议纪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起草,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秘书长逐级审核后,报市长或受市委托主持会议的市人民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签发。会议纪要原则上在会后5天内发出。

第五章 决策落实

第十一条 提交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一经市人民政府作出决定,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市督办督查局具体督促办理和跟踪落实,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

第六章 会议纪律

第十三条 出席、列席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

第十四条 通知列席会议的部门,须由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列席的,须向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请假获准,并及时安排其他负责人参加会议,其参会负责人在会上的表态视为该部门(单位)意见。无故不参加会议的,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或通报。

第十五条 与会人员进入会场前应对随身携带的通信工具作消声处理;会议期间禁止会客,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会场,确有紧急事项需联系会场内人员的,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办理。

第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凡未确定对外公布的,与会人员要严格保密。会议文件要妥善保管,不宜扩散的离会前退回。

第七章 新闻报道

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内容没有保密要求的,由毕节日报社派记者参会并作新闻报道,毕节电视台进行口播。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9 毕节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制度

(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进市长办公会议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会议决策效率,确保会议质量,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毕节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组成

(一)市长办公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组成。

(二)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列席市长办公会议。根据需要,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列席市长办公会议。

(三)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市人民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召集和主持。

(四)市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2次,安排在每月第

一、三周的星期二。

二、主要任务

(一)传达和研究贯彻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省政府或省政府有关部门召开的、需要在全市或相当范围落实的全国、全省性工作会议精神。

(二)讨论决定上报省政府和市委的重要请示、报告。

(三)讨论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工作报告和议案。

(四)研究决定临时性经费申请和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减 10 免,审批市本级预算追加支出5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五)研究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中事关全局、需要统筹安排的事项。

(六)研究需要市长办公会议讨论的其它事项。

三、其他事项

市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确定、会务办理、决策落实、会议纪律等方面的工作要求,按《毕节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11 毕节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进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会议决策效率,确保会议质量,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毕节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组成

(一)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或受市长、副市长委托的副秘书长召集和主持。

(二)根据需要,安排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有关企业负责参加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

(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二、主要任务

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的主题由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主要研究处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市人民政府领导分管工作范围内需要统筹协调的某一业务事项。

(二)市人民政府领导既定工作部署,需要组织实施的某一业务事项。

(三)某一全市性重要活动的协调实施事项。

(四)某一具体问题的协调实施事项。

(五)某一突发性事件的处理意见。

(六)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对某一涉及面较广的具体问题所作批示的贯彻落实意见。

(七)市人民政府其他需要研究处理的具体业务事项。

四、其它事项

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会务办理、决策落实、会议纪律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参照《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篇:会议营销之现状和政府管理

在中国,目前全国共有通常被称之为“会议营销”的企业约2万多家,从业人员近100余万人,约2000万长期接受服务的顾客,辅助“以举办健康讲座、会议等方式销售保健品”的企业数量更多。“会议营销”是中国保健品行业的特色销售模式,“会议营销”存在几个特点:门槛低、简单复制的可能性大、短期高回报概率高。正是这些特点,短期内出现了大量复制出来的“会议营销”企业。随着竞争的激烈,虽然“会议营销”企业出现两极分化:一部分企业善于经营管理,渴望规范健康发展,把销售保健食品为消费者提供健康服务当做自己的终身事业,他们的企业里培养了许多有医学基础、有健康服务意识的优秀人才,并真诚地为消费者提供服务;而另一批企业素质低下,不择手段追求经济回报,放弃道德底线,骗一笔换一个地,做臭一个产品换一个代理产品,不断冒着风险简单重复来追逐发财梦。但是,不能否认的是,几乎所有的“会议营销”企业或多或少地都出现强加于消费者的销售行为。

“会议营销”的主要问题是由于其销售场所不固定导致产品不易监管,容易出现假冒伪劣产品;销售方式不易监管,容易出现虚假、夸大宣传;价格不易监管,容易出现虚高。而从业企业良莠不齐,经常上演卷款而逃,欺骗消费者的系列事件从而引发了社会的关注和质疑。

低风险低成本的进入,导致众多企业一哄而上,其中不乏投机主义者,拿一些假冒伪劣产品,用会务营销的方式让顾客强行购买,即使是规范的企业也不能保证每一个销售部门或是员工都规范的操作。销售活动的隐蔽 1 / 7 性更让会务营销容易逃脱政府和社会的监管,夸大宣传是整个健康产业的通病,某些脱离了监管的会务营销企业更是把夸大宣传做到了登峰造极,普通了食品成了灵丹妙药,一个枕头包治百病,喝XX水三个月可以降低血压。假企业、劣产品、伪专家、托顾客、只有消费者掏的钱是真实的。

当然,“会议营销”遭人唾弃,错误不在“会议”这种形式,根源在于:

没有准入门槛,导致鱼龙混杂。目前保健食品销售企业,无需办特定的经营许可,只需办理可销售预包装食品地《食品流通许可证》,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理非常简单,对企业资金实力、人员资质没有特别需求;

销售行为不在固定场所,如果企业没有固定经营场所或不告知消费者经营地点,消费者无处获取售后服务,而一旦消费者被骗难以追究违法企业责任(无法追溯,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导致监管部门难以监管;

没有行为规范,导致企业我行我素,即使“会议营销”企业真的做了很多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福利工作,子女仍难以接受;

没有对等的买卖信息,消费者买的是产品,企业卖的是产品+服务,导致消费者认为“会议营销”产品价格虚高,而企业提供的服务存在很大差距,加剧了对“会议营销”企业的否定。

监管建议:

首先,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会议营销”,取消的做法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因为我们不能倒洗澡水的同时把孩子也倒掉。此外,“会议”、“讲 2 / 7 座”只是一种营销工具,本质和理论上是没有错误的,只是它被一些企业不当甚至违规使用,才出现了问题,但全盘否决明显是不可取的。

其次,保健食品行业存在问题,应该在对其监管的过程中,从辩证的角度加强整改力度和加以科学梳理。单纯的堵和禁止行不通,往往是堵住了“会销”,另种销售形式又冒出来。因此,疏导更重要。

真正在做优质产品,有着长期发展规划的会销企业事实上也并不是一无是处:

1,为行业中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平台。社会发展从温饱向小康过渡的阶段是保健品需求空前繁荣的阶段,而我国医疗改革的不尽成功更近一步强化了老百姓对保健品的依赖和需求,这种需求必然要求催生保健品企业的繁荣。传统的销售渠道离不开成本高昂的广告、终端促销和进场费,而中国特色的中小企业几乎都有资金先天不足的原罪。中小企业在品牌传播和终端促销方面根本无法与较成熟的大企业竞争,因此生存发展的空间极其受限。“会议营销”以其机制灵活,投入少、回款快的特点使其为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提供了空间。

2,中国民众接受健康教育的途径十分有限,事实上“会议营销”的健康讲座已经成为了当下社会中老年朋友接受健康知识普及的主要途径。很多老年朋友对“健康的四大基石”、“三高防治”、“糖尿病五驾马车”等医疗保健知识知之娴熟,这不得不归功于“会议营销”。“会议营销”企业经常组织老年人游玩,开拓了老年人的知识面。人老了,需要的是健康、快乐、关怀和交流。这些精神和心理的需求,由于子女工作的繁忙和我国 3 / 7 老年教育工作人员配备的不足而显得力不从心,“会议营销”的出现,填补了这个空白。“会议营销”之所以能被市场接受,在于这种营销模式不仅有效解决了买卖双方的通畅交流,而且为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提供了参与社会活动、分享自己的过去和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

第三,应该积极建立行业规则,加强对企业准入机制的监管。 探究“会议营销”遭社会质疑的根本原因我们发现错误并不在“会议”这种形式,而在于缺乏监管、缺少准入门槛和缺失行为规范。事实上“会议营销”中遭受社会质疑的种种现象广泛存在于整个行业而不是其独有。电视广告模式、电台专题广告模式、报纸炒作广告模式、直销模式、体验营销模式中都普遍存在。因此取缔禁止“会议营销”并不能消除问题,反而会引发大量从业人员失业的社会矛盾。解决问题必须要从严格监管和建立从业企业及相关人员的准入资质和行为规范入手,而对会议营销的会场营销则要以更加宽容的态度开放,引导会销企业正确宣传科普知识和产品。总之“会议营销”作为一种销售模式,它的存在应该由市场决定,而不是由政策决定。

而政府对保健品行业的整顿反而会促进会议营销的健康发展。长远看来整顿素质低下、道德缺失、不择手段追求经济回报的企业,打击无证经营、虚假宣传、经销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对行业公信力的建立、对那些渴望健康规范发展,把经营优质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健康服务当作自己终身事业的企业是一种最好的支持!

4 / 7 第四,如果国家要对行业进行监管,可以召开听证会,积极听取企业的意见。也可以通过行业协会对企业进行资格认证,使获批企业具备举办会议、讲座的资格。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制定游戏规则,提高会议门槛,加强会议宣传监督。例如开100人以上会议的审批制度,会议录相存档制度等。在提高会议门槛上,市场会进行自我调节,熟悉会务营销的同人都知道,其实现在的会并不好开,没有市场或是品牌基础的企业,顾客到会率是偏低的,即使是餐饮会和旅游会也不能保证顾客到会,会议成本不断在增加,小型会务营销企业感受到的压力越来越大。只有市场基础良好的企业才敢投入。市场自我的调节,会淘汰一部分目光短浅的企业,顾客消费心态趋于理性的成熟,更会保护一些优秀的企业。企业通过组织健康讲座、会议,将中老年人组织起来,本身是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是在帮助政府做事情,政府应对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予以扶持和管理。尤其是现在,行业发展已经趋于成熟,不少中老年人已经具备了辨别能力。“一刀切”的“简单处理”做法不可取,即伤害了产业也伤害了消费者,同时也不符合国家拉动内需、医改等方针政策。

第五,设立准入门槛,对营业场所、资金实力、产品进货渠道、从业资格设置要求;

第六,建立形象店,打造形象工程。“会议营销”也好,“服务营销”也罢,住宅区一个办公室就能安然拓展销售的年代已不复存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建立形象店,将销售转移到店面,有处可寻,消费者才买的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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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加强学术研究,为“会议营销”寻找完整内涵,重新定义,比如“服务营销”、“科普营销”、“顾问营销”,创造重新获得消费者认可的机会;保健食品行业不同于传统百货商店、超市,它具有本身的行业特性,保健食品也具有产品特性。保健食品行业的核心价值就是服务。通过健康讲座、会议对健康知识、健康教育进行传播,消费者才能认识产品,才能用好产品,才能辨别产品优劣。

第八,建立服务标准,规范企业服务行为;

第九,建立淘汰机制,应用正在开展的保健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对“服务营销”类企业进行监督追踪,未达到A级的予以淘汰取缔;

政府主导,行业协会积极发挥作用,开展深入研究,建立科学的“服务营销”企业的准入识别及行为监督。

第十,监督到位。设立区、乡、镇药品监管助理员和农村信息员的监督作用,畅通信息反馈渠道,保证第一时间掌握违法宣传销售药品案件信息。

第十一,打击到位。接到这类举报,迅速出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制止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利益。

6 / 7 第十二,宣传到位。利用现场参与群众多这一有利时机,当场揭穿违法行为,并说明其危害性,告知群众不要上当受骗。特别针对老年人的“执迷”,要加强有关媒体上对保健品宣传的监管力度,同时相关媒体也要加大宣传力度,防止老年人受骗上当。有关部门还可以把有说服力的案例直接送到社区,采用现场说法的形式让居民受教育。

第十三,尽管《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由药监部门对保健食品进行“严格监管”,但监管的具体条例却迟迟未能出台。同时,保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尚未完全落实到县区一级。针对目前的状况,建议成立监管领导小组,由工商、卫生、药监等部门共同参与,共同打击。鉴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还未明确,还是由政府协调、部门联合执法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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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一、参加会议人员:

(一)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人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二)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列席人员:纪检组长、研究有关问题涉及的相关处、室、办负责同志。

(三)承办处室:办公室人事处

二、会议时间

办公室主任会议原则上每月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变动。

会议由办公室主任召集主持,主任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主任 召集并主持。

三、议事范围

(一)传达学习上级领导机关和某委、某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 指示,落实党组会议工作任务。

(二)研究办公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制定机关管理各 项规章制度等问题。

(三)研究决定办公室政治、业务学习安排、机关职工奖惩及思 想政治工作方面的问题。

(四)听取处(室)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协调各处(室)工作。

(五)研究机关精神文明、普法教育、保密工作、综合治理、计划 生育、创卫、保卫等责任制工作。

(六)研究机关行政经费的安排,审定10万元以下较大数额的经费支出。

(七)研究决定办公室聘用人员、临时人员的进出问题。

(八)讨论研究提交党组会议审议事项及其它需研究的问题。

四、议事规则

(一)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分管副主任提出,办公室主任确定。

(二)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由议题的承办单位就议题作简要说明,分管主任就议题发表意见,办公室主任根据讨论情况,作出决定。

五、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应按照会议议题,认真做好准备,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

(二)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必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

(三)人事处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开会时间、地点和主要议题。

(四)工作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场,作好会前准备,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五)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做好会议保密工作。

第四篇: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发言专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近年来,税务部门全面推行依法治税,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特别是在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努力实现“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转变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收到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执法责任制制度体系。我们牢牢抓住权力责任化这一命题,加强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建立健全责任追

究机制。2001年,我局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意见》,明确了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内涵、原则、内容及整体框架;2005年3月,又下发了全国税务系统统一的岗责规程、考评办法,修订了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初步建立了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体系。包括四个方面的具体内容:第一,分解岗位职责,解决“做什么”的问题;第二,明确工作规程,解决“怎么做”的问题;第三,开展评议考核,解决“做得怎么样”的问题;第四,严格过错追究,解决“做得不好怎么办”的问题。这四个方面相互衔接,形成了权力与责任紧密结合的执法行为监督机制。

二、构筑严格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思路,将散见于各个税收法律、法规及税务规章、规范性文件中的所有规定进行归集、梳理,并分别配置到每个执法岗位,要求每一项工作都必须按标准和程序进行,使行政权力的内部运行始终处于公开、透明的良性循环之中。在我局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范本中,明确了国税、地税的116个执法岗位、439项工作职责,并确定了各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与界限,实现了制度、机构、岗位、人员的有机结合,为后续的考核、责任追究确立了统一标准。在实施“金税工程”过程中,我们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优化业务流程,全面实施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和纳税人信息“一户式”储存,加强了税收执法岗位之间的密切衔接,使执法责任制从单一的结果控制,转变为过程与结果并重的全方位控制。

三、创新税收执法监控和考核手段。将执法行为纳入信息化管理,利用计算机实施全面监控。在试点基础上,我们开发了“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这套系统包括执法考核子系统与执法监察子系统。考核子系统能够实时、自动提取信息系统中的执法活动记录,通过预先设定的过错判定标准对执法数据进行分析比对,自动生成考核结果,并可追踪到具体岗位和人员;执法监察子系统除了接收考核子系统转来的重大过错信息外,还能自动提供执法监察的立项线索。该系统的应用,使税收工作各环节都置于计算机的严密监控之下,各级管理人员随时可以登录系统,查询本单位、本部门和具体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目前,这套系统已在19个省(区、市)的国税局、13个省(区、市)的地税局进行,计划今年底前推广到全国国税系统,地税系统也将逐步推开。

四、实施公正的过错责任追究。责任追究包括行政处理、行政处分、刑事处罚。现行法律、法规对后两种追究形式已有明确规定,因此,我们重点针对常见、多发的一般过错行为,制定和完善了相应的行政处理追究制度,制定了《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将执法环节中容易出现的48种违法违规行为列入追究范围,确定了不同的追究形式。通过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特别是对一般过错责任的及时追究和纠正,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重大执法违法案件的发生。

第五篇: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及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管,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及会议制度。

第二条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

1、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研究提出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和措施。

3、负责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

4、根据省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负责向各县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分解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5、负责研究提出全市煤炭行业管理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法规

— 1 — 规章、政策措施和标准,推动指导煤炭行业加强安全管理和科技进步等基础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6、必要时,负责协调大同军分区、大同武警部队调集军队和武警参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7、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单位及人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精神,参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模式,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略

第四条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单位职责

在市政府安委会统一指导、综合协调下,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各自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主要是:

1、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 2 —

2、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绩,分管领导组织实施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机构,落实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及工作经费。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市安委办联系工作。

5、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逐级分解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和工作目标,并进行考核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6、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档案,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或监督有关单位实施。

7、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批项目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批。

8、定期或不定期向省政府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9、组织本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

10、按通知要求参加市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完成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机构和职责

1、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市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由市

— 3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络员。

2、办公室组成人员:略

3、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1)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负责研究提出有关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建议;(2)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3)负责组织安排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专项督查;(4)参与研究市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5)组织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与市政府每年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省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下达的年度安全控制考核指标,组织向各县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进行分解下达。并负责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底进行奖惩兑现。定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及发布公告工作;(6)负责组织、参与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7)负责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8)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9)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10)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协调煤炭行业管理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情况;(11)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 4 — 第六条 办公室联络员主要职责

1、负责所在单位及所在单位安委会成员与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联系和协调事宜。

2、收集、整理、传递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重要信息;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反馈安全生产动态。

3、分析、调研并提交需要市政府安委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提出改进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4、向所在单位领导和市政府安委会成员汇报市政府安委会联络员会议精神。

5、监督检查本系统(行业)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及办公室有关决定、工作部署与措施的情况。

6、按时参加市安委会联络员会议,并向会议通报本系统(行业)或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第七条 公文处理

1、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办公室领导的指示和安排,按照各有关部门科室职责,分别负责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有关文件通知,起草撰写有关领导讲话及其它有关的材料。

2、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名义制定下发的有关文件通知,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或由主任委托的副主任负责核实签发。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制定下发的有关文件通知,由办公

— 5 — 室主任或由主任委托的副主任负责核实签发。

3、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下发的有关文件通知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安委会和市各有关部门都要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并要将贯彻落实情况,按照有关文件通知要求,定期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办公室进行汇报或写出书面报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认真贯彻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负责提出解决处理意见和建议,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教育查处。

第八条 会议组织

1、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召开。定期会议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一般在本季度末或下一季度开始10日内召开;不定期会议,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随时确定召开。

2、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会议主要内容: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通报上一季度全市安全生产情况,听收有关县区及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任务,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和重要事项,对下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等。

不定期会议主要内容:根据本市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或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安排,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随时确定会议内容和研究事项。

— 6 —

3、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会议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或由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召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要按时出席参加,一般不能由他人代替。因工作需要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要提前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请假。

4、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进行具体组织)安排,认真做好有关会议通知、材料准备、参会人员签到和记录等各项会务工作。对会议形成的决议和研究确定的重要事项,要编写下发会议纪要,明确承办部门或单位,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负责进行督促检查。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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