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六五普法心得体会

2023-03-01

当对生活有所感悟时,应当记录下来心得体会,这可以让我们在回首岁月时,了解自己的心灵成长之路。那怎么写出言辞合适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开展六五普法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开展六五普法心得体会

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工作汇报

凤冈县第一中学历年来模范遵守我党“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方针,在“五五”普法工作基础之上扎扎实实展开“六五”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再次提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以后,我校结合“六五”普法宣传及学校工作实际,再次秉承学法用法的良好传统、让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得到进一步的落实和加强,在以法制教育工作为中心的目标指导下,制定了一系列强化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的措施,建立健全我校普法工作的制度和普法实施方案,做到普法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实施、有总结。现将 “六五”普法工作三年来的开展情况汇报以下:

一、学校概况

我校创建于1940年,在新千年之际成功庆祝了她的60华诞。现已历经73年个春秋。凤冈中学于2004年8月,经遵义市人民政府批准,学校与贵州省凤冈师范学校整合,组建新凤冈中学,强强联合,学校规模扩大,成为全省大型的县级一中,2010年正式更名为凤冈县第一中学,现新凤冈中学全部为高中班,现有65个教学班,全校教职员工共计251人,在校生3617人,校园占地面积133400平方米,绿化面积7万多平方米。凤冈中学拥有在全国都不多见的俄语班级,为学生提供外语选择。

近年来学校发展迅速,成绩辉煌,前后荣获多项荣誉,教育教学成绩逐年攀升,2007年陆光易同学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时隔5年2012年陈晨曦同学考入清华,今年我校牟贞亮同学以664分的优异成绩也将被清华大学录取,同时有1名体育特长生谢招福同学也将被清华大学录取,在普法工作方面,曾获得凤冈县2006—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上级主管部门与地方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也得益于学校严格依法治校,依法执教。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2011年1月,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校办公室、政教处、工会、教务处、教研处、后勤处、团总支等各部分负责人为组员的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一直设在政教处。

因人事变动以及学校工作调整,目前我校“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郑泽潜校长,副组长为任永进副校长,办公室仍然设在政教处,由冯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普法工作日常事务。先后聘请过罗荣波、李建松同志为我校法制副校长。与此同时,我校前后成立了校务公开委员会、校务申诉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创安工作领导小组等各种组织机构,确保“六五”普法工作有序展开。

2、广泛宣传,修建氛围

为了推进我校“六五”普法工作,调动广大教师参与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进一步影响教职工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水平,切实增强全体学生的法制意识,我校充分利用广播站、宣传栏、黑板报等各种宣传载体,通过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知识问答、问卷调查、征文、专题讲座等方式加强法制宣传,让全体师生熟悉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激起其参与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创建一种“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遵法、人人用法”的良好氛围。

3、加强法制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水平直接关系到普法工作质量的高低。我校最近几年来高度重视法制教师队伍建设,在每年的普法工作指导下,在春秋两季特定的时间段里为他们配备相关的法律文本和辅导材料,切实有效且有针对性的推进学校普法工作,学校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主要由中层领导以上干部、班主任、政治科任教师、其他致力于普法工作的教师负责实施,努力做到人人有教材,(本文出自范文先.生网 )以便增进他们本身的法律知识水平;专门聘请法制副校长,并对承担法制教育课的老师展开培训,增强他们的业务能力;经常组织法制课老师展开经验交换会,互通有无,取长补短,进一步加强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鼓励法制课老师,勇于创新、善于创新,不断寻求法制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方式。

目前,我校已建立一支思想过硬、业务较强、知识丰富、勤于探索、相对稳定的普法骨干教师队伍,队伍成员主要为我校的班主任队伍和政治科专职教师,按照学校课时安排、每位教师在执教每周五的法制教育主题班会课上都有专门的备课计划和备课笔记。

4、健全制度,明确职责

普法工作,必须有章可循。为此,我校积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六五”普法综合工作计划、“六五”普法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宣传制度、学习制度、上课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禁毒工作制度、这些制度触及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内容详实具体,操纵性强,有领导班子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党支部民主生活制度、校务公开制度、教学常规工作检查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师考勤制度、学生考勤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图书管理制度、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等数十项制度。同时,我校将“六五”普法工作落实到具体的处室、具体的人身上,明确了各部分、各岗位的职责,分工明确、细致。我们前后明确了校长职责、党支部书记职责、分管校长职责、政教处主任职责、教务教研主任职责、工会主席职责、办公室主任职责、团总支书记职责、后勤主任职责、食堂办主任职责、教师职责、水电工职责等,做到人人明确职责,人人履行职责。

5、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

从2011年开始,学校每年均制定详尽的“六五”普法工作规划,每都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法制副校长也制定了每年展开法制讲座计划;各部分也相应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并根据计划和方案,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扎实稳步有序的展开普法工作。

6、专项经费保障

为了将“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展开下去,我校在办公经费相对紧张的情况下,用于依法治校工作,普法工作的经费一直都得以保障,让此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2011年以来,在“六五”普法工作方面,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前后在教师培训、法制活动建设、图书订购、普法系列活动的展开等多方面投入数万元。

三、展开普法宣传、坚持依法治校

我校设立了普法工作机构,郑校长为组长,各部分负责人为组员,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学校建立并坚持领导班子学习制度,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校长任期目标;全体教职工、学生均认同学校管理,认为学校依法治校工作中体现了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尊重并维护了广大教职工和全体学生的正当权益。

学校法制教育有明确的计划和课时,有专门的教师和教材。法制副校长定期与学校领导班子研究法制教育工作,积极协助学校、调和相关单位做好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学校设有法制宣传栏、积极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

1、利用校园广播、课间操及学生大会,由普法领导组指定专人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并于期末随机对班级进行法制考试,并有成绩公布;举行法律知识比赛和教职工法律知识考试,我们前后组织了凤冈中学“学法律、创和谐”法律知识竞赛,教职工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考试,2012年3月,在全体学生中展开《凤冈一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专题》测试,2013年3月,我校也组织过学生利用信息课时间参加了全国青少年网上安全知识比赛,4月份,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凤冈一中学生一日常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展开了凤冈一中学生校园文明行为习惯的倡导与不良行为整顿行动。近年来,我们也邀请县关工委、校关工委等领导到校,作法制教育专题报告,学生学法用法、遵法的热情也较为高涨,极大地推动了学校的普法工作。

2、所有上级文件、在校内均通过不同的途径进行传达、积极响应范围较大较广的法制教育和宣传,力争做到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有机结合,扩大了“六五”普法工作宣传面,有益于稳定优生、转变学困与德困学生。

3、加强学生的饮食、交通、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等安全教育,各班级每周例行召开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班会,且要有班会记录;杜绝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自建校以来,师生无任何违法犯法现象,无任何侵犯师生正当权益的现象,坚持依法治校,社会评价较好。我们和全体教职工之间、与学生家长之间均会因不同的实际情况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如校外居住学生安全责任书、教师“一岗双责”责任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等,较大程度上确保学校每天安全。

4、加强综治和环境卫生工作。学校内修质量、外树形象,狠抓监督和值班制度,同时,积极报告校园周边环境情况、从师生群体中了解之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展开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打造平安、文明、和谐校园。

在学校内部、后勤处有专人负责供电供水,培养花木,政教处负责校内治安并积极配合领导小组解决校内矛盾。结合我县整脏之乱工作,我校加强卫生整治,校园卫生区一直实行班级划片包干,做到“各人自扫门前雪,兼管他人瓦上霜”。

5、为了保证学校的科学发展,发挥离退休老教师的作用,我校还曾定期邀请退休老职工同志回校研究“六五”普法工作、如何正确对待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增进教学质量、如何实施素质教育,帮助学生全面发展等一系列的题目,旨在办好一方名校。

四、工作亮点及经验总结

在普法工作中,我校有五大工作亮点:一是加强了制度建设,在工作机制上逐年逐步的更加健全;二是在涉及师生权益的规章制度上,严格组织程序、审核制度的正当性和公道性;三是普法工作落实到位,所有普法工作按计划有序展开,并结合工作实际,适时调剂;四是实施校务公开,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监督制度、教学常规工作检查制度、推动民主管理、民主监视;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进行普法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

在实践中,我校在实践中借鉴并积累了“六五”普法工作六个方面的宝贵经验: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是条件;健全组织是关键;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重要体现;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律素质是基础;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是有效途径;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是重要渠道。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认识问题

我校部分教职工在对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存在不同程度的消极模糊的认识:一是思想上厌倦松懈。教职工普遍认为普法工作是各级党政机关的事,和教师关联不大,教师的中心任务还是在教学成绩上,普法工作做得再好也不能为学校带来好的声誉和正面积极的效应;二是工作上敷衍应付。教师甚至少部分学习领导认为普法工作是软指标,无非是闭门造车、编编资料而已,平时大多停留于依样画葫芦转发一下上面的文件,偶尔上街搞一下宣传咨询,散发一些宣传资料,普遍存在临到检查时东拼西凑补资料、加班加点搞突击,工作流于形式,敷衍应付的现象比较突出。

2、动力问题

学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缺乏必要的动力,使许多工作流于形式。主要原因在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学校发展的影响并不立竿见影,而是潜移默化的,这就使得追求短期效应和政绩的领导对此不感兴趣;二是上级制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指标过于繁琐,而且较多内容不太符合学校基层实际,操作性不强,让基层无所适从;三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没得到很好坚持。每年工作抓得好的没有及时奖励,工作抓得差的也未见惩罚,这就大大挫伤了部分单位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3、配合与工作协调问题

学校就普法工作而言,大多数学校都仅仅是指派具体的与普法工作相关的处室如政教处或者德育处、保卫处负责学校普法工作,单就学校保卫处、或者政教处(德育处)要抓好此项工作肯定存在残缺问题、尤其在教育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上需要学校其他部门的积极配合,尤其以教务教研部门为重。在此问题上若再加之学校领导不重视普法工作、本身教职工偏教学为重视普法为轻的情形为多,党政机关、普法工作领导相关部门在某种层度上又无监管职能和普法工作具体的指导导向,那么学校普法工作就只能流于形式,而无实质性突破。

六、展望未来

总结过去,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不能固步自封,抱残守缺,因为我们知道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办好一所学校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对公民法制素养的要求越来越高,作为普法教育主阵地之一的中学校园,普法工作、依法治校工作责无旁贷。我们一定会戒骄戒躁,继续加大依法治校的力度,全力以赴推动我校普法教育。

2013秋季学期,我校将继续邀请公安、司法职员及县关工委相关同道继续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在原有既定的普法工作目标安排之下,在校内校外相关通道的关注和共同作用之下,使我校普法工作、依法治校工作呈现出多个维度的大纵深,更加全面地,全方位地提升我校依法治校水平,更加全面地、全方位地促进我校普法工作、依法治校工作。

第二篇:广安区第二人民医院关于开展“六五”普法活动方案

广安区第二人民医院

关于开展“六五”普法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各项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拓展全院干部职工普法宣传教育的渠道,根据《广安区卫生局关于印发广安区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开展“六五”普法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成立广安区第二人民医院“六五”普法领导机构

组长:易召凡

副组长:肖功雄、杨斌、兰先勇、周俸民

成员:王虹林、李亮、冯明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院办公室,兰先勇副院长任主任并兼任普法骨干,王虹林、李亮、冯明明为普法志愿者,具体负责制定相关资料、活动安排等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三、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

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四、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大力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大力宣传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大力宣传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

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四)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学习宣传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

(五)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学习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六)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刑事、民事

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七)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坚持廉政法制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价值观和高尚道德情操。

(八)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增加产品数量,提高产品质量,推出精品、创出品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九)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立足促进法治化管

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突出不同行业和对象特点,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需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十)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部门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五、活动内容

(一)由党支部书记肖功雄为我院干部职工上法制教育课。活动期间,我院将组织“法制教育讲座”,邀请区花桥法庭游小波同志和卫生局李海燕同志为广大干部职工上法制课,以增强我院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并进行统一考试。为增强我院全体干部职工的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我院将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并组织考试,考试结果将于年终考核挂钩。

(三)利用宣传栏、横幅、电子显示屏、宣传单、宣传标语等宣传载

体,适时更新与医疗卫生行业相关的法律宣传教育内容,经常性的开展卫生行业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院“六五”普法领导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精心筹划,认真组织,确保我院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抓住重点。我院必须紧紧围绕“弘扬法制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普法教育活动主题,通过法制讲座、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宣传单等形式,组织系列法制教育活动,宣传普及法制知识。

(三)创新手段,形成声势。要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法制教育参与性,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影响力、吸引力和宣传效果。

2011年10月22日

第三篇:方山乡六五普法期间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

方山乡“六五”普法期间开展“法律六进”

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制定“六五”普法期间方山乡开展“法律六进”即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全乡“法律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法律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乡领导机关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使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使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熟悉掌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质量,为全面推进全乡法治化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任务内容

“法律进机关”是指乡党政群等机关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学习。每年的法制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30小时。机关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物权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全区当年安排学习的重点法律法规以及与本部门行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机关教育对象分二类:一是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和人员,是机关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要重点加强对机关通用法律法规和与行政执法相关联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学习。二是非执法类人员(党政群各类机关)的学习,要完成正常的通用法律教育学习时间和内容。

四、方法措施

(一)完善制度,突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注重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的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

(二)坚持把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乡党委政府要专门安排时间,把专题讲座与法律知识的自我学习相结合,保证完成规定的学时任务。

(三)注重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协调好法制书刊、宣传画等资料的购买,推动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治文化的创新。

(四)组织开展与各自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本着法制宣传教育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适时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

(五)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使机关工作作风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五、实施步骤

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2年12月)。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法律进机关”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发动,抓好试点,培训骨干,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结合“六五”普法每年度的工作安排,制定“法律进机关”重点工作推进表,采取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富有成效的手段,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区法宣办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和评比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一是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工作。二是结合“六五”普法,对各镇街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进行全面考核验收,通报表彰 “法律进机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乡直各部门要把“法律进机关”作为“六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摆上重要日程,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有教材确保学法用法效果。

(二)营造声势,扩大效果。要结合“法律进机关”活动,集中时间,开展舆论宣传活动,以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为主阵地,大张旗鼓地展示全乡“法律进机关”工作成就,进一步形成重视、支持、积极参与法制宣传的舆论氛围。要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形成大普法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推动和谐寿山建设的步伐。

全乡“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法律进乡村”活动,进一步增强村民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村干部群众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使农村干部和群众进一步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牢固树立依法管理、诚信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推动农村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为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化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任务内容

“法律进乡村”是指农村乡(镇)、村的干部和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村民都要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学习。乡、村干部每年的法制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30小时。其他村民不少于20小时。

乡村干部和村民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物权法》、《继承法》、《合同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全省当年安排学习的重点法律法规,以及与农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方法措施

(一)加强对村“两委”干部(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乡村教师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两委干部、乡村教师是“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重点普法对象。要对“两委”干部、乡村教师普遍进行学习法律知识轮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和自学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两委“干部、乡村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法制宣讲能力。

(二)积极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活动。组织法制宣传队,深入乡村开展法律服务咨询活动。法律服务咨询活动的主要内容:一是开展赠发法制宣传资料。二是开展法律咨询。组织乡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向农民解答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三) 加强对农村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动乡村普法对象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以农村学校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发挥乡村教师普法骨干作用。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政治课、法制课的作用,增强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

(四)要加强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增强村图书角的作用,结合实际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

(五)营造社区良好的法治氛围

1、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社区成立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逐步建立社会化的帮教网络,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向市场化安置方式转移,提高就业安置率。

2、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切实解决辖区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防止矛盾升级和激化,切实把各种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实施步骤

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工作分三个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2年12月)。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法律进乡村”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发动,抓好试点,培训骨干,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结合六五”普法每年度的工作安排,制定“法律进乡村”重点工作推进表,采取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富有成效的手段,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一是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工作。二是结合“六五”普法,对各地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要把“法律进乡村”作为“六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将其摆上重要日程。村要成立工作小组,有专人负责,认真组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法律进乡村”整体推进落实工作。

(二)制定计划和制度,抓好落实。结合全乡实际,制定“法律进乡村”具体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做到年初有规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档案有记录。

全乡“法律进学校”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法律进学校”活动,坚持以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为重点,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文明校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法律进学校”活动,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学校领导、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使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真正做到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学生自觉守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任务内容

“法律进学校”是指普通中学生和有接受法制教育能力的小学生都要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学习。每年的法制教育学习时间,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不少于40小时;学生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时间。

学校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知识学习内容。

四、方法措施

(一)强化学校法制教育的组织领导与培训工作。“六五”普法期间,继续实行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实行100%配备。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注重引进高等院校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充实学校法制课的教学力量。将采取集中授课、辅导讲座、普法测试、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对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开展轮训,不断提高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能力和水平。

(二)采取课堂教育和集中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推动青少年学生学法的落实。一方面,要建立全面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发挥课堂教育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性、主渠道作用,要制定好法制教育计划,明确课时安排,通过日常课堂教学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要利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法制教育宣传月、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定时间,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学法的效果。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促进青年学生的学法用法。要把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密切结合起来,把反面典型教育与正面教育、把全面教育与个别教育,把法制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达标、依法治校结合起来,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探索法制教育方式方法,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和吸引力,通过举办法制文艺演出、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现身说法,法制征文“学生带法回家”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继续通过团队活动、校外活动,“青年志愿者”、“大中学生社会实践”、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形式,指导、鼓励和帮助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法制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

(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加强对学生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指导,使青少年学生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对问题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以创建民主法治学校为载体,加强学校法治化管理。要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制度,学校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要依法进行,并形成严格的工作程序和制度。

五、实施步骤

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2年12月)。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法律进学校”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发动,抓好试点,培训骨干,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结合“六五”普法每年度的工作安排,制定“法律进学校”重点工作推进表,采取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富有成效的手段,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一是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工作。二是结合“六五”普法,对各地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乡属各中小学校要成立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要把“法律进学校”作为“六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将其摆上重要日程,给予必要的物质保障,加大推进力度,开展好此项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学校作为“法律进学校”的具体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协调运作的责任机制,做到领导有力、职责明晰、规范有序。乡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合作,整体推进。

(二)制定计划,抓好落实。各院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法律进学校”具体实施方案、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要指定专人负责,抓好落实,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真正将“法律进学校”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指导,树立典型。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学校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加强检查指导,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要善于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全乡“法律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将法制宣传教育与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相结合。大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法律进企业”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法治化,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法律进企业”活动,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全面了解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知识,熟悉掌握与社会主义区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依法维护企业及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杜绝重大法律失误发生;积极探索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依法治企工作的开展,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法治保障。

三、任务内容

“法律进企业”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厂、矿、公司等企业中的经营管理人员、职工都要认真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学习。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每年的法制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职工学法时间不少于20小时。

企业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和全乡当年安排学习的重点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公司企业法律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企业财务会计与税收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公平竞争与市场秩序法律制度等。

四、方法措施

(一)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企业的自身条件,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等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提供广泛的学习途径。

(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大众媒体,从而真正提高职工的法律素质,把法律进企业活动落实到最基层。

(三)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和园地建设,努力拓宽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通过建立职工法制学校,设置法制宣传栏(橱窗)、标语,印制法制宣传手册、挂图、法律知识汇编等法律宣传资料,加强对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四)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在职责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个体和私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个体和私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五)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积极组织开展依法治企活动,努力加强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促进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实施步骤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2年12月)。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法律进企业”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发动,抓好试点,培训骨干,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结合“六五”普法每年度的工作安排,制定“法律进企业”重点工作推进表,采取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富有成效的手段,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一是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二是结合“六五”普法,对各地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各类企业要成立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考核监督。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各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结合企业管理、经营效益考核,把企业依法经营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培训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评价考核机制,按年度、分阶段实行量化考核。

(三)加强保障措施。企业应加强对“法律进企业”工作的保障措施, 在人员上一方面加强企业内部法律工作人员的培训,以提高从事学法用法工作的能力。

全乡“法律进单位”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法律进单位”活动,进一步增强行业单位领导干部、管理者和职工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其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诚信服务的质量,逐步提高单位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进一步提升行业单位领导干部、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诚信服务和质量第一的观念,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质量,引导行业单位诚信守法和依法维权,促进单位的健康发展,为全面推进单位法治化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任务内容

“法律进单位”是指与主要从事公共服务行业的银行、客运、电信、邮政、医院、商店等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窗口单位和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的干部、管理者和职工都要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学习。单位干部与管理者每年的法制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职工学法时间不少于20小时。

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物权法》和全乡当年安排学习的重点内容以及与单位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方法措施

(一)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学习的组织机构,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单位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落实领导责任制,在普法同时针对行业特点,统筹安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单位建立的法律事务部门或法律顾问室应配强法律工作人员,注重法制宣传能力建设,要为法律工作人员创造各种法制宣传学习培训的机会。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单位自身的法制宣传教育的能力。

(三)建立健全普法工作制度。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学法制度、考核制度、检查制度和落实措施。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

(四)注重发挥法制宣传阵地作用。积极利用电子屏幕、广播、宣传刊物等媒体,定期打出公益法律宣传广告,宣传发生在身边的法律故事。在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流动密集的地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

(五)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善于发现和培育各类典型并及时推广,以点带面。

五、实施步骤

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2年12月)。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法律进单位”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发动,抓好试点,培训骨干,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结合“六五”普法每年度的工作安排,制定“法律进单位”重点工作推进表,采取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富有成效的手段,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一是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工作。二是结合“六五”普法,对各地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六、具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各单位要成立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要把“法律进单位”作为“六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将其摆上重要日程,给予必要的物质保障。

(二)营造声势,加强宣传报道工作。要结合“法律进单位”活动,开展舆论宣传活动,以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为主阵地,大张旗鼓地展示全乡“法律进单位”工作成就,进一步形成重视、支持、积极参与法制宣传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检查考核和工作交流。要坚持“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强检查指导工作;要把单位法制教育学习,特别是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诚信服务的情况作为考核内容,按年度实行量化考核;适时组织普法经验工作交流活动,推进单位法制化水平的全面进步。

(四)各级各部门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的典型经验和有关材料要及时上报,乡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通报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推动“法律进单位”工作的全面落实。

方山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第四篇:六五普法心得体会

“五五”普法已接近尾声,“六五”普法即将开始。在新形式下,能否能继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进程,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一部适应社会形势需要的普法规划,下面,就“六五”普法的保障措施谈谈看法。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机制。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全民工作,涉及面广。因此建立一个具有指挥全局的权威的领导机制,是实现普法目标向更高层次迈进的关键所在。前些年,通过各级普法机构的努力,基本保证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工作机构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较为突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取得突破性进展,必须形成更加科学的、统一的、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与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合署办公,但应作为常设机构设置,配备一名同级副职为专职副主任和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并单独列编.二是要强化刚性保障机制。我国已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这一基本治国方略载入宪法,有些地方也尝试立法。但仅限于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规范,依法治理工作则很少涉及,致使法制建设工作长期处于无法可依,甚至出现用传统行政手段抓法制建设的现象。因此,国家应尽快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立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其组织、机构、职能、责任、义务等,应确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权威地位。“六五”普法期间,还要进一步健全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度,考试考核制度,监督制度,评比奖励制度,并用法律法规加以确定,以规范和约束依法治理工作。

三是要强化考核评估保障机制。“六五”普法规划要在量化考核上下功夫,建立一种权威性的长效评估机制,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工作标准,定期检查验收,公开评比结果,普法主管部门每年应根据工作安排,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各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评议。对连续两年取得考核优秀等级的单位及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单位挂牌整改,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或由普法主管部门建议同级党委,政府予以免职。要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领导干部法律素质考察,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核等制度。规定领导干部普法考试不合格,其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核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级。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两年未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不得提拔重用。在提升职务或跨区、跨行业转任新职务时,还必须在任前接受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考核。凡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暂缓任命并进行补考。两次考试不合格的不予以任命或不再提请任命,以督促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重视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四是要强化监督激励保障机制。检查监督是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要建立健全包括立法监督、习法监督,行政监督,新闻监督和群众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机制。同时,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对查处的违法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提出整改意见,限其改正,以保证普法任务的落实。特别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行使国家权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要通过建立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要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各种奖项之中,广泛表彰学法、守法、依法办事,公正司法等方面的先进集体(个人)。尤其注重对从事普法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逐步改变五年表彰一次的惯例。同时对习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勇于揭发者也要予以表彰奖励,以弘扬正气。

五是要加强队伍建设保障机制。普法队伍建设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但是,就目前队伍建设壮况来看,仍是一个薄弱环节。拿我县来说专职普法人员2人(编制在司法局),基层单位多数是兼职人员,这根本不能满足日常普法工作需要。“六五”普法期间,一方面可以通过单独列编的形式,彻底解决普法人员不足,不专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制新闻队伍,法制文艺宣传队伍,法制宣传队伍“五支队伍”建设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中坚作用。同时加强执法建设,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坚决清除那些违法建纪人员,促进执法状况的全面改善,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学法,守法和依法办事。六是要强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目前,大部分地区都存在普法经费数额不足,不能到位,不能专款专用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影响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六五”普法期间,可借鉴科普法和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加大普法经费投入的做法,由习法行政、财政部门研究出台具体的保障办法,明确提出建立依法治理最低经费保障机制。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

经济的发展适用增加。 同时,要加强硬件建设。对普法必用的东西,微机、摄像机等基本设施。

七是要强化理论研究保障机制。加强普法依法治理论研究,可以为加快普法依法治理立法和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支撑。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普法依法治理的环境条件等发生了很大变化,如果理论研究跟不上形势需要,无异于自断前程。因此,在“六五”普法期间,要动员一切有志于普法工作的人士特别是基层普法工作者,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形成一套科学指导普法依法治理伟大实践的理论体系,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处以行政处罚的犯罪,

(一)犯罪的直接后果十分严重由于职务犯罪都是具有一定权力的人员实施的犯罪行为,这种行为具有欺骗性和隐蔽性,且这些人手中握有权力,能直接地、从表面上看来是合法地犯罪,因此犯罪比较容易得逞,这更会助长犯罪心理,实施更大的犯罪。近几年,我国职务犯罪一年比一年多,要案涉及的犯罪数额一年比一年大,都说明了这一问题。象胡长青、还在于罪犯实施犯罪行为后,往往将犯罪所得挥霍一空或携款潜逃,使追赃工作无法进行。即使对其绳之以法,但国家因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却无法弥补。

(二)职务犯罪毒化社会空气,腐蚀人的精神,使人道德沦丧职务犯罪最大的危害在于对人的精神危害,对社会的腐蚀。职务犯罪多数表现为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在我国,由于历史原因,权力一直是人们关注和追逐的热点,并且对权力的认识产生了扭曲。一些人追逐权力,是为了利用权力为自己谋取更多的私利,这样就形成了花钱买官,以权挣钱的恶性循环。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种有利于民生的行为。预防职务犯罪就是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认真履行预防职责,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预防职务犯罪具体方法:要真正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必须逐步铲除滋长职务犯罪的各种土壤,减少乃至消除产生职务犯罪的各种机会。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我镇高度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是,纪委书记亲自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全镇各项工作中;二是,年初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落实专人负责日常预防工作;三是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将预防职务犯罪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人,主要领导带头抓督促和检查,提高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认识和预防意识.二,狠抓学习宣传,提高职能预防意识

(一)加强学习,研究自身预防工作重点,提高职能预防意识.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研究工作时,强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牢固树立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理念.我镇通过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有计划,有目的的学习党纪政纪,法律意识,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带动干部职工远离腐败,增强免疫力.通过学习,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防范意识和免疫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机关职工的职能预防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二)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对工作人员开展专门的预防宣传教育.强化了对镇,村,社干部的法律法规培训,参训人数达400人次,参训率达100%,提高了全体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预防腐败的能力,强化了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通过党政网,宣传栏,报刊杂志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的成果.准时,积极参加县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将会议精神和要求及时传达给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积极配合县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数据和资料;与纪检,检察机关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解决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努力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整合力,增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开展预防调研,总结预防经验

一是我镇落实专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调研,定期不定期地反映信息动态;二是认真总结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经

验,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四,规范操作,强化监督我镇严格规范干部任用行为,从程序上杜绝了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严肃干部任用纪律,从操作上确保了选用好干部;加强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把扩大民主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在预防工作中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线索,及时向纪检,检察机关报送.一年来,我镇进一步深化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府各部门按照执法职责,依法办事,严格执法,无执法过错或违法违纪的事件或人员发生.全镇范围内形成了学法,用法;讲正气,抵制腐败;讲依法办事,做遵纪守法干部的良好氛围.今后,我镇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以更加饱满的热情,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切实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昨天下午市局邀请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吴处长作“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报告会”,听取后了解了由于职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性比一般的犯罪更为严重,因此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的问题确实值得我们深思。下面就职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性、产生的原因以及如何预防等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职务犯罪的危害性

(一)犯罪的直接后果十分严重

由于职务犯罪都是具有一定权力的人员实施的犯罪行为,这种行为具有欺骗性和隐蔽性,且这些人手中握有权力,能直接地、从表面上看来是合法地犯罪,因此犯罪比较容易得逞,这更会助长犯罪心理,实施更大的犯罪。近几年,我国职务犯罪一年比一年多,要案涉及的犯罪数额一年比一年大,都说明了这一问题。象胡长青、成克杰等罪犯贪污的数目之大令人震惊。职务犯罪直接后果严重,还在于罪犯实施犯罪行为后,往往将犯罪所得挥霍一空或携款潜逃,使追赃工作无法进行。即使对其绳之以法,但国家因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却无法弥补。

(二)职务犯罪毒化社会空气,腐蚀人的精神,使人道德沦丧

职务犯罪最大的危害在于对人的精神危害,对社会的腐蚀。职务犯罪多数表现为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在我国,由于历史原因,权力一直是人们关注和追逐的热点,并且对权力的认识产生了扭曲。一些人追逐权力,是为了利用权力为自己谋取更多的私利,这样就形成了花钱买官,以权挣钱的恶性循环。

二、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

找准职务犯罪的原因,是预防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前提,只有了解职务犯罪是如何发生的,才能使我们对职务犯罪的预防措施真正做到有的放矢,从而取得积极的效果。

总的看来,我认为职务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方面的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就目前而言,我国并没有完全摆脱贫穷与落后,我国的平均国民收入还比较低,人们的生活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掌握职权的个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追求个人享受,便滥用手中的职权,从而走向犯罪的道路。

另外,社会分配不公也是我国当前存在的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其突出表现之一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不高。在社会上,从事商业的人员甚至个体摊贩,他们每月的所得,是公职人员工资的几倍,一些担任公共职务的人员发现有的人生活优裕,心理就失去了平衡。当他们不能通过自己的工资收入来达到别人的生活水平时,便利用出卖手中的权力,来获取不正当利益。这样,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便由此产生。

(二)法律制度不健全

我国目前有关行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虽然很多,但仍存在不少漏洞与不足,这就为有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实施职务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为了预防有关人员的职务犯罪,国家实行了许多相关的制度,如法律监督制度、纪检监察制度。

这些制度对于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起到了很好作用,但它们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从而为职务犯罪的滋生蔓延创造了条件。

(三)各种消极思想的影响

职务犯罪的存在与各种消极腐败思想的影响也是密切相关的,比如:

1、特权思想。

中国长期存在的封建专制制度,在一些人的头脑中形成了这样 的观念;权力总是与某些特权人物、特殊利益联系在一起。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都是人民公仆。但是一些人由于受封建特权思想流毒影响,在具有一定职务,掌握一定权力之后,不思如何廉洁奉公,为人民做贡献,而是想着如何利用权力捞取个人好处,如何作威作福。这种人只要有适当机会,便会滥有职权,谋取私利。

2、拜金主义

在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金钱至上的观念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有所抬头,甚至对一些从事公务的人员产生了根深蒂固的恶劣影响。一些人视金钱为一切,崇尚“有钱能使鬼推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腐朽论调,成为金钱的奴隶。为了得到金钱,他们利用职权贿赂,贪污、挪用公款或者滥用权力营私舞弊,非法经营、堕落为社会的蛀虫。

3、资产阶级腐朽思想

我国实行开放政策,引进外国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资金等,同时难免会使资产阶级生活方式中消极腐朽的东西涌入国门。一些人经受不住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影响和腐蚀,盲目追求资产阶级花天酒地、纸醉金迷的方式。并由此而产生了强烈的金钱和物质占有欲。为满足自己贪欲,实现不劳而获的寄生生活,便利用职务贪污、挪用公款或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最终蜕变为社会渣滓。

(四)个人因素

如果担任公职的人员自身素质低下,也容易造成职务犯罪。个人品质的不同,在同样条件下,有的人廉洁奉公、秉公执法,为国家和社会奉献终生;而有的人则贪赃枉法、假公济私、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给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文化素质高的人,一般会有较高的思想境界和思想觉悟,往往能够抵御各种不良的诱惑和侵蚀,文化素质低下,则一般容易为眼前利益所迷惑,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身份和权力的性质,从而走向职务犯罪的道路。

除此以外,外界的利益诱惑有时候也对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公职人员产生了不良的影响。比如有一些人,为了非法目的,用金钱物质等利益,对其进行诱惑,让其一失足而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对职务犯罪打击不力也是一个不良诱因。有的人原来不敢实施违背职责的行为,怕受到法律制裁毁了自己的一生,并累及家人。但后来发现很多人贪赃枉法,滥用职权,并没有受到法律追究;有的人虽然案发了,但判得很轻等。经过盘算便不再害怕触犯刑律,也开始利用职务之便牟取非法利益,不考虑自己的行为可能给国家、社会和人民的重大利益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对职务犯罪打击不力,实际上也是对实施犯罪的一种宽容。

三、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要真正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必须逐步铲除滋长职务犯罪的各种土壤,减少乃至消除产生职务犯罪的各种机会。

首先,我们公职人员自己应该不断提高个人素质。

第一要加强理论学习,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思想,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的道德风尚。第二要自觉抵制不良思潮的影响,拒绝拜金主义、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毒害。第三要培养健康向上的爱好,拒绝腐蚀,让行贿者无机可乘。 其次是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律建设。

完善的立法是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实施职务犯罪的犯罪分子钻改革的空子,很多情况下是钻政策规定的空子,导致一些职务犯罪的发生。同时还要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惩治。严格执法,防止职务犯罪的人逍

遥法外。还要排除干扰,坚决打击职务犯罪。由于职务犯罪的特殊性,在查处职务犯罪时往往会有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对确已构成犯罪的,要依法处理。

第三是要建立和健全监督体系

建立和完善对职务主体的监督制度,对其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对于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各方面的监督中需要加强的有两个,一个是新闻监督。新闻部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舆论工具,把有关人员违法犯罪的“丑闻”,向社会曝光,这无疑是对滥用职权或者利用职权进行其他违法犯罪的一种有力遏制。这也可以使那些潜在的犯罪人,加强戒心,不敢肆无忌惮地实施职务犯罪。另一个是社会监督。就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的一种监督。我国目前一些公务行为的透明度还不高,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知之甚少,因此限制了社会监督作用的发挥。为了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方便人民群众的监督,我们应当尽力扩大职务行为的透明度,使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发挥作用。

四个一"教育学习活动心得体会:加强廉政学习,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会

作为公司一名普通员工,我积极参加了公司总部组织开展的“四个一”教育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党组关于加强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原文,观看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录像,通过这段时间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我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充分认识到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公司提出建设“一强三优”现代保险经纪企业和实现打造长安公司“五个一流”企业品牌的基本保证,是提升公司综合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是公司内质外形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公司党组关心和爱护广大干部员工的具体体现。历史和现实都证明,任何国家或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同样,一个企业,如果不能有效杜绝腐败,预防职务犯罪,就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二,应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虽然自己是一名普通员工,但同样要以一个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要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在思想上不断增强拒腐防变意识,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共产党员。

三,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结合自身实际,要杜绝职务犯罪现象发生,一是应在日常工作中应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来办事,这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前提保证;二是要不断加强与本职工作岗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领会,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取得进步

在日常的工作学习中,除了应加强自身学习外,还要主动接受领导,同事以及其他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领导和同事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为长安公司的发展壮大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五篇:六五普法心得体会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根据决议,从2011年到2015年在全体公民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闭幕会上强调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契机,在全社会掀起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的高潮。

全民普法是一项中国特色的法律普及活动。从1986年开始,我们连续实施了5个五年普法规划,广泛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我们这样一个缺乏法治传统的国家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真正做到全社会都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依然任重道远。从这个角度讲,全民普法没有终点,要坚持打持久战,持之以恒、长抓不懈。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心正在由立法转向执法、司法和普法,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将成为新时期法治建设的重大任务。法制宣传是指在全体公民中开展以普及法律知识为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目的在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树立法律信仰,尊重法律权威,提升全民法律素质,通常简称为“普法”。法制宣传是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社会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从社会建设的角度讲,法制宣传是一项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旨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公益性社会事业,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全民普法,要不仅仅满足于普及法律知识,更要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和培育法治文化,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中央政治局3月28日进行了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成为学习的重要主题。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我国法治建设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比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为艰巨的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培育。新时期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更加致力于培养公民崇尚法治、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观,把尊崇和信仰法治的精神融入全体公民的血脉之中,融入党和政府的政策文件,融入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也融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以尊重权利和遵守法律为荣,以滥用权力和违反法律为耻。对于行使公权力的国家机关而言,弘扬法治精神,就是要以人为本,以法为尊,尊重和保障人权,对约束公权力的法律要有一种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应有的敬畏之心。唯有如此,法治精神才能内化为政府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政府才能真正赢得民心和树立威信。当然,法治精神的培育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需要全民总动员的漫长的实践过程。

全民普法,要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根本目的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首先和关键是提高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唯有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依法办事,才能带动和引导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探索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依法执政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提高自身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把是否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自觉守法作为选拔干部、考核政绩的重要标准。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往往是最好的普法课堂,要鼓励和要求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充分发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对依法行政的倒逼效应。

全民普法,要进一步扩大社会力量对普法工作的参与度,打好“大普法”这张王牌。全民普法实质上是一项需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社会事业,具有浓厚的社会参与性和社会动员性。离开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参与,普法工作将寸步难行。“六五普法”是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下进行的,必须实现全民普法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机结合,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加大社会资源的整合力度,构建全社会总动员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形成普法主管部门宏观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普法的格局。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的作用和现代媒体的优势,大力扶持民间公益性普法组织。近年来,非政府组织(ngo)、媒体、高校、社区乃至个人组建的民间普法热线、普法工作室、免费法律咨询热线和法律服务网、普法志愿队等等公益性普法组织,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同时,民间公益性法制宣传大多面临资金短缺、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水平不高等诸多现实问题。在“小政府、大社会”的背景下,纯粹的政府包办型普法模式是行不通的,民间公益性普法组织大有可为。政府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同时提供必要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全民普法,要注重普法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形成合力、力求实效,避免孤立地就普法抓普法。普法工作要尽量与司法工作、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治工作有机结合,实现普法效益的最大化。从一定意义上讲,普法工作可以和几乎每一项具体的法治实践工作对接,融入每一项具体的法治实践工作,这就是普法工作的优势和特色。我们要消除普法工作的部门本位色彩和普法与其他法治工作两张皮的观念,树立“大普法”的观念,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的融合,形成大普法的合力。

六五普法心得体会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根据决议,从2011年到2015年在全体公民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闭幕会上强调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契机,在全社会掀起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的高潮。

全民普法是一项中国特色的法律普及活动。从1986年开始,我们连续实施了5个五年普法规划,广泛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我们这样一个缺乏法治传统的国家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真正做到全社会都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依然任重道远。从这个角度讲,全民普法没有终点,要坚持

打持久战,持之以恒、长抓不懈。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心正在由立法转向执法、司法和普法,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将成为新时期法治建设的重大任务。法制宣传是指在全体公民中开展以普及法律知识为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目的在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树立法律信仰,尊重法律权威,提升全民法律素质,通常简称为“普法”。法制宣传是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社会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从社会建设的角度讲,法制宣传是一项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旨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公益性社会事业,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全民普法,要不仅仅满足于普及法律知识,更要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和培育法治文化,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中央政治局3月28日进行了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成为学习的重要主题。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我国法治建设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比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为艰巨的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培育。新时期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更加致力于培养公民崇尚法治、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观,把尊崇和信仰法治的精神融入全体公民的血脉之中,融入党和政府的政策文件,融入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也融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以尊重权利和遵守法律为荣,以滥用权力和违反法律为耻。对于行使公权力的国家机关而言,弘扬法治精神,就是要以人为本,以法为尊,尊重和保障人权,对约束公权力的法律要有一种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应有的敬畏之心。唯有如此,法治精神才能内化为政府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政府才能真正赢得民心和树立威信。当然,法治精神的培育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需要全民总动

员的漫长的实践过程。

全民普法,要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根本目的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首先和关键是提高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唯有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依法办事,才能带动和引导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探索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依法执政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提高自身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把是否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自觉守法作为选拔干部、考核政绩的重要标准。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往往是最好的普法课堂,要鼓励和要求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

充分发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对依法行政的倒逼效应。

全民普法,要进一步扩大社会力量对普法工作的参与度,打好“大普法”这张王牌。全民普法实质上是一项需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社会事业,具有浓厚的社会参与性和社会动员性。离开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参与,普法工作将寸步难行。“六五普法”是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下进行的,必须实现全民普法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机结合,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加大社会资源的整合力度,构建全社会总动员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形成普法主管部门宏观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普法的格局。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的作用和现代媒体的优势,大力扶持民间公益性普法组织。近年来,非政府组织(ngo)、媒体、高校、社区乃至个人组建的民间普法热线、普法工作室、免费法律咨询热线和法律服务网、普法志愿队等等公益性普法组织,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同时,民间公益性法制宣传大多面临资金短缺、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水平不高等诸多现实问题。在“小政府、大社会”的背景下,纯粹的政府包办型普法模式是行不通的,民间公益性普法组织大有可为。政府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同时提供必要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全民普法,要注重普法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形成合力、力求实效,避免孤立地就普法抓普法。普法工作要尽量与司法工作、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治工作有机结合,实现普法效益的最大化。从一定意义上讲,普法工作可以和几乎每一项具体的法治实践工作对接,融入每一项具体的法治实践工作,这就是普法工作的优势和特色。我们要消除普法工作的部门本位色彩和普法与其他法治工作两张皮的观念,树立“大普法”的观念,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的融合,形成大普法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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