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常委分工范文

2022-06-04

第一篇:七大常委分工范文

镇江市委常委名单分工

中共镇江市委常委名单分工 许津荣当选镇江市委书记

(附许津荣简历)

(2011-09-05)

2011年8月29日下午,新组成的中共镇江市第六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出席会议的市委委员51人,候补委员9人。会议由许津荣同志主持。

全会选举许津荣(女,市委书记)、刘捍东(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国忠(市委副书记、市委秘书长)、李茂川(丹阳市委书记)、魏红军(组织部部长)、秦景安(常务副市长)、张洪水(宣传部部长)、孙健(市纪委书记)、王树均(军分区政委)、李小平(副市长、镇江新区党工委书记)、李雪峰(政法委书记)为市委常委【共11人】;选举许津荣为市委书记,刘捍东、李国忠为市委副书记。全会通过了市纪委一次全会的选举结果,孙健

任市纪委书记。

新当选的市委书记许津荣在会上发表题为《团结一致,创新实干》的讲话。许津荣强调,从现在起,六届市委正式开始履行职责,接受全市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检验。我们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团结和带领全市人民,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而不懈奋斗。

许津荣简历

许津荣,女,汉族,1956年2月生,河北香河人,197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5.08——1978.07,在江苏省常州红卫塑料厂当工人;

1978.07——1980.09,江苏省常州塑料公司团委负责人、团委副书记;

1980.09——1983.09,在南京化工学院干部专修科化工技术与管理专业学习;1983.09——1984.12,江苏省常州塑料公司技术科科长;

1984.12——1985.04,江苏省常州塑料纺织袋厂党总支书记;

1985.04——1987.09,江苏省常州塑料公司党委副书记;

1987.09——1988.06,共青团江苏省常州市委副书记;

1988.06——1990.12,共青团江苏省常州市委书记;

1990.12——1996.09,共青团江苏省委副书记(其间:1995.09—1997.07 东南大学科技与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1996.09——1999.08,共青团江苏省委书记(其间:1998.09—1999.07 中央党校第十五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9.08——2000.12,中共江苏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正厅级);

2000.12——2001.08,中共江苏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兼省工商联副会长、党组书记(1998.09—2001.07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1.08——2003.04,中共江苏省无锡市委副书记(正市级);

2003.04——2004.01,江苏省镇江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2004.01——2008.03,江苏省镇江市委副书记、市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8.03——2008.04,江苏省镇江市委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8.04——2009.01,中共江苏省镇江市委书记;

2009.01——,江苏省镇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年8月29日,中共镇江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全委会当选为市委书记。是中共十五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李茂川简历:

李茂川,男,汉族,1955年12月生,江苏扬中人,197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10月参加工作,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镇江市委常委、丹阳市委书记。

1975.09——1977.10,镇江地区五七农业大学植物保护专业大专学习;

1977.10——1983.04,江苏省扬中县油坊镇、县农业局农技员;

1983.04——1984.03,江苏省扬中县联合镇经联委副主任;

1984.03——1988.05,江苏省扬中县新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

1988.05——1990.05,江苏省扬中县副县长;

1990.05——1993.11,中共江苏省扬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1993.11——1996.06,镇江市电子工业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1996.06——2000.12,镇江市电子工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其间:1997.09—1999.07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政治思想教育本科专业学习);

2000.12——2003.01,中共镇江市丹徒县(区)委书记(其间:2001.09—2004.09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3.01——2006.08,镇江市政府副市长;

2006.08——2006.09,镇江市副市长、中共丹阳市委书记;

2006.09——2006.10,中共镇江市委常委、副市长、丹阳市委书记;

2006.10——,中共镇江市委常委、丹阳市委书记。

中共十七大代表。

2011.6递补为中共江苏省委委员。

中共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第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

荣获2001~2002全国市(县)科技进步先进个人。

刘捍东简历:

刘捍东:1959年8月生,安徽舒城人,1984年12月入党,1977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1977.10——1978.12 在南京市江浦县通用机械厂参加工作。

1978.12——1980.12 南京师范学院浦口物理专科班学员。

1981.01——1983.08 南京市江浦县第二中学教师。

1983.09——1990.02 南京市江浦县委办公室秘书。

1990.03——1992.11 南京市江浦县城东乡乡长助理、副乡长,党委副书记、乡长(1989.08—1992.06 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2.12——1994.06 南京市江浦县珠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4.07——1994.08 南京市江浦县珠江镇党委书记。

1994.09——1997.06 南京市江浦县委常委、珠江镇党委书记。

1997.07——1999.07 南京市江浦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9.08——2001.11 南京市江浦县委书记、县长。

2001.11——2002.05 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南京市江浦县委书记、县长.2002.05——2005.07 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南京市浦口区委书记,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05.07——2006.09 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南京市江宁区委书记。

2006.09——2008.04 南京市委常委、江宁区委书记。

2008.04——2009.01 镇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9.01—— 镇江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李国忠简历:

李国忠:曾任镇江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2004年5月曾兼任扬中市委书记。2011年8月任镇江市委副书记、市委秘书长。

魏红军简历:

魏红军:1963年10月生,江苏高淳人。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南京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高级农经师。

1981.09——1985.08,在南京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85.08——1991.09,在江苏省农林厅农业信息中心工作(其间:1986.05—1988.05下派至兴化市老圩乡、兴化市委农工部锻炼);

1991.09——1994.06,江苏省农林厅农业信息中心副主任;

1994.06——1996.02,江苏省农林厅农业信息中心主任;

1996.02——1996.11,江苏省农林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农业信息中心主任;

1996.11——2000.09,江苏省农林厅农业信息中心主任(其间:1997.03—1997.12参加省第二期高级管理人才经济研究班学习,1998.08取得高级农业经济师任职资格,2000.01—2000.12任省委驻睢宁扶贫促小康工作队副队长);

2000.09——2000.12,江苏省农林厅人事处处长、农业信息中心主任;

2000.12——2002.06,江苏省农林厅人事处处长;

2002.06——2007.03,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2007.03——,中共镇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秦景安简历:

秦景安:

1980年12月在沙洲领导县晶体管厂工作;

1985年5月调沙洲县(张家港市)人大办公室工作,历任副股级秘书、综合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82年9月至1985年8月在江苏广播电视大学中文教学班学习;1992年3月任张家港市妙桥镇党委副书记(正科级)、农工商总公司副董事长;

1993年4月起,先后任张家港市双山乡党委书记、农工商总公司董事长,妙桥镇党委书记、农工商总公司董事长,杨舍镇党委书记、农工商总公司董事长、人大主席,张家港市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港区镇党委书记、农工商总公司董事长、人大主席;

2001年2月任张家港市副市长;

2005年7月任徐州市副市长、徐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同年12月任徐州市委常委、徐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1年5月28日任镇江市委委员、常委;

2011年6月28日任镇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工作分工: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发展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府法制、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国资监管、统计、税务、金融、保险、证券、物价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金融办、驻外办事处)、法制办、机关事务管理局、档案局、行政服务中心、发展和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统计局、国资委、环保局、物价局、镇江农商行。

联系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镇江银监分局、市各金融证券保险机构、市史志办、接待办。

张洪水简历:

张洪水,男,江苏丹阳人,1958年7月生,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79年2月入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76年2月入伍,历任战士、测绘员、师政治部新闻干事、团宣传股长(其间1984年9月至1986年8月在南京政治学院新闻系学习),1989年 10月转业至镇江市国土局工作,历任办公室副主任、用地科科长,1994年5月调镇江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历任正科级秘书、综合一处处长(其间,1993年 8月至1995年12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6年6月任镇江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2001年6月任镇江市委办公室主任,2002年1月任镇江市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其间,2001年9月至2002年12月参加省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03年2月任镇江市丹徒区委书记。现任镇江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孙健简历:

孙健,男,汉族,1958年5月出生,江苏常州人,1977年5月参加工作,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淮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1977.05——1981.12,在常州汽车修造厂(后并客车厂)工作;

1981.12——1983.07,常州客车制造厂办公室工作人员;

1983.07——1987.11,常州机械冶金公司宣传科工作人员;

1987.11——1989.09,常州市机电基层工委团委副书记、书记;

1989.09——1990.08,常州市机冶工委团委书记;

1990.08——1991.10,常州工矿电机车厂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1991.10——1995.04,常州工矿电机车厂党委书记;

1995.04——1995.12,常州市机械冶金工业工委副书记;

1995.12——1997.06,常州市机械冶金工业工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997.06——1998.10,常州市机械冶金工业工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常州市机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董事长(其间:1996.06—1998.01参加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进修班学习);

1998.10——2001.04,常州市委副秘书长;

2001.04——2002.11,常州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

2002.11——2005.02,常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企业工委书记(其间:2003.06—2004.12参加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5.02——2008.04,常州市经贸委主任、党组书记;

2008.04——2011.06,淮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1.06——,镇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王树均简历:

王树均,1957年7月出生,江苏省通州市人。中共党员。1976年12月入伍,大校军衔,历

任营部书记、副指导员,团、师、军政治机关干事,南京军区政治部组织部干事、南京军区政治部纪检部案审处处长、纪检监察处处长,江苏省连云港警备区副政委;2008年12月任江苏省镇江军分区政治委员。2010年8月任中共镇江市委常委、镇江军分区政治委员。

李小平简历:

李小平,男,江苏常州人,1962年8月出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任镇江市副市长、镇江新区党工委书记。1983.07—1986.12 武进轻工助剂厂技术员、技术科长; 1986.12—1996.04 武进轻工助剂厂副厂长、厂长、党支部书记; 1996.04—1998.01 武进化肥厂党委副书记; 1996.05—1998.01 江苏新亚化工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997.12—1998.01 武进市副市长; 1998.01—1999.08 江苏新亚化工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999.07—2001.11 武进市副市长; 2001.03—2002.04中共武进市委常委; 2001.11—2002.04 中共武进市委副书记; 2001.11—2002.04武进市市长; 2002.01—2002.04 中共武进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 2002.04—2005.08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常委、副书记; 2002.04—2005.08常州市武进区区长; 2005.08—2009.02常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9.02—镇江市副市长、镇江新区党工委书记。

李雪峰简历:

李雪峰,1969年5月生,江苏如东县人,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文化程度。1987年9月在淮阴工业专科学校学习。1990年8月任如东县交通局直镇交管所交管员。1992年4月被共青团如东县委借用。1993年6月任如东团县委宣传部副部长。1993年11月,任如东县新光乡党委副书记。1996年1月任如东县新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1996年11月任共青团南通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2000年10月任共青团南通市委书记、党组书记(2001年9月至2002年12月在江苏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03年8月任南通市崇川区委副书记、区长。2007年11月任通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07年12月任通州市委副书记、市长,2009年4月任通州区委副书记、区长。2011年7月任中共镇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第二篇:常委分工负责制问题探讨

集体领导和常委分工负责制是党内的一项组织制度。这次党委换届,领导班子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实施了配备改革,常委分工负责制又赋予了新的内涵。**市委积极适应形势要求,进一步突出市委的领导核心地位,努力创新和完善市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常委会委员在决策、落实中的职能作用,对常委分工负责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有效地促进了领导班子的高效协调运转。

常委分工负责就是在坚持党委集体领导的前提下,就党委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以及党委的其他日常工作,在常委中进行科学合理分工。常委分工负责制度在常委职责、工作规则和常委责任等方面进一步作了规范和明确

只有严格地、科学地实行个人分工负责制,才能切实有效地保证市委决策的贯彻执行,使党委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常委分工负责要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而展开,为完成党委的中心工作服务。

一是明确了常委的职责。主要是: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关心全面工作。在常委会集体决定重大问题时,实事求是地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参与决策;根据集体决定和个人分工,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敢于负责,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入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向市委常委会反映。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事项组织制定预案,提交常委会集体决策,并根据集体的决定、决策,具体组织实施;临时处置紧急情况、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常委会报告;对同级党组织成员和下级党组织及其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教育、管理和监督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酝酿副乡(局)级以上干部的任免事项,向组织推荐领导干部,向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时,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完成其他应由常委会成员负责的,以及上级组织、领导交办的事项。

二是明确了工作的规则。常委会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必须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常委要按各自分工,敢于负责,主动工作。正常工作每月集中汇报交流一次,重要问题注意相互沟通,并向书记报告,重大事项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特别重大问题提交市委全委会讨论决定。根据需要,对一些重要情况可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通报。常委需要提交常委会讨论的议题,由市委办公室汇总,报书记审定;常委分工联系的部门提出的议题,须事先征得分管常委的同意。常委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发表意见和看法。会议讨论时,主持人应发扬民主、严格遵守会议程序和规定。常委因事请假,其意见或建议,应在会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会后由市委办公室或有关部门向其转达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市委常委会、全委会的决定决策一旦形成,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并由常委会委员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由作出该决策的全委会或常委会决定。

三是明确了常委的责任。常委会委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决策,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市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应当批评纠正,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给予党的纪律处分。对于紧急情况,常委会委员应临机作出处理,但事后要迅速向市委常委会或全委会报告。常委处置紧急情况,贻误时机,处置不当,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应当区别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常委泄露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的,应当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的纪律处分。常委必须严格遵守《党章》,自觉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各项规定,带头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承诺,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自觉接受党组织、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常委分工负责制的建立,克服了以往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一些弊端,激发了常委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了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效率

一是责权得到统一。按照基本不交叉的原则,把党委的工作分工到每位常委。书记主持市委全面工作,总揽全局,把握方向。副书记分别分管政府工作和市委日常工作。每个常委都分工负责一条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每个常委都是分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各自分工的工作中,具有一定的知情权、决策权和处置权,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常委抓落实的责任感。

二是活力得到增强。以前一项工作既有一名副书记分管,也有一名常委分管,往往使常委陷入“过问多了越权、过问少了失职”的两难境地,在体制和机制上限制了常委工作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常委分工负责制实现了责权的统一,极大地激发了常委放开手脚干事、全力以赴负责和坚持不懈抓落实的工作热情。

三是效率得到提高。过去,我们对重大问题的决策,都是先由书记办公会酝酿讨论,再提交常委会决策。书记办公会由书记、副书记和分管常委参加,人数已接近或超过常委半数,书记办公会形成的意见,事实上已经主导了常委会的决策。副书记显然成了一个领导层次,常委会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变成了程序性的过程。这虽然有利于减少工作中的失误,但在较大程度上降低了决策效率。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书记办公会不是一级决策机构。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以后,我们取消了书记办公会,加强常委会前的相互沟通和酝酿,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常委分工负责制实施过程中,我们体会到还要注意防止和克服一些认识上的误区,要正确把握好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决策与落实、常委之间、党委与政府之间以及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关系

一是要正确把握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不是要削弱集体领导,而是要在决策上扩大集体领导的覆盖面,在落实上增强个人分工的责任感,真正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把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引向不同的广度和深度。常委不但在参与决策时要畅所欲言,而且自己分管工作的重要事项、重大决策要及时提交常委会集体决策。常委会集体决策时,充分尊重分管常委的意见,同时也要防止一人说了算。

二是要正确把握书记、副书记、常委及与政府副职之间的关系。书记主持市委全面工作,应当善于总揽全局,把握方向,对常委会委员进行科学合理分工,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模范地执行民主集中制,听取和采纳各种意见,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支持副书记、常委做好工作,经常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副书记分别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市委日常工作。副书记、常委不仅要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而且要关心全局,胸怀全局,把分管工作放在市委工作大局中通盘考虑,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自觉接受书记的检查和指导,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并做好与其他常委分管工作的协作。专职副书记既负责市委日常工作,又分管一定的与其他常委不交叉的工作,明确了其副书记与常委的双重身份。在处理党委与政府关系上,市委抓大事、谋全局、作决策,政府主要是抓好各项决策、决定的贯彻落实。我市有2名常委兼任副市长,分工基本与政府分工一致,比如农业和农村工作由1名常委副市长直接抓在手上,较好地解决了党政班子成员分工交叉的问题,但在有些工作上,常委与副市长分工交叉的现象还不能完全解决,常委坚持做到分工不越位,联系不取代,主要帮助推进工作,协调矛盾,营造环境,把握方向。

三是要正确把握决策与落实的关系。常委会是决策机构,常委分工负责制是落实机制。常委会的重要职能和工作方法是,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调查研究、科学决策、贯彻落实、督查反馈、完善提升。对常委会集体作出的决策,应由分工常委落实的,必须抓好贯彻落实。常委既要严格执行决策,又要善于发挥主观能动性,大胆开展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敢于拍板,敢于负责。我市从实际出发,注重提高常委分工对重点工作的覆盖面,形成了园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城市工作、社会事业发展、环境建设和法治**创建六块工作,每快都由市委常委分工负责,并把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力量全部整合进来,增强工作合力,加大推进力度,提高落实能力。同时我们还围绕全市五大主导产业和十大产业集群的发展,把重要产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分别由市委常委牵头挂钩联系、重点推进,提高了决策和落实的效果。市委还专门成立督查室,加强重要事项的督查和信息反馈。

四是要正确把握分工负责与严格制度的关系。常委分工负责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并不简单是单纯地把工作分工到各位常委,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着力提升常委整体和个体素质,不断完善运行和监督机制。换届后,我们修定了市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联系群众与调查研究制度等7个方面的16项配套制度,健全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建立重大事项通报制度、督查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廉洁自律制度和党务公开制度等,强化权责监督。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统筹协调、开拓创新、执行落实的能力,提高班子成员独当一面开展工作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切实担负起领导和带领干部群众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

第三篇:常委分工负责制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

东风区关于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

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

按照市委组织部指导科的部署和要求,我区组织专人重点对常委分工负责制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研,主要采取了座谈讨论、征求建议等形式进行了调研。

一、新时期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的重要意义

一是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需要。过去,各级

地方党委通常设置书记、副书记五六名,有的甚至六七名,接近甚至超过常委会成员的半数。党委内部关于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命,书记办公会一旦形成了统一意见,到常委会上通过只是一个形式,出现了书记办公会代替常委会的现象,这就严重削弱了集体领导,违背了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同时过去存在分工不分责现象,遇事推诿,显示政绩邀功请赏的事,争相个人负责,而排忧解难承担责任的事,就强调“集体领导”了。这样的结果也助长了个人说了算和揽功推过的歪风,又与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的领导制度背道而弛。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下的集体领导和常委分工负责相结合,明确了责权、分工,取消了书记办公会,集体领导制度得到了健全,专断、无约束等问题能得到有效控制,达到了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要求。

二是提高党委工作效率的需要。以往,不少党委常委分工负责的工作,常常还有一位副书记分管,仅在常委会内部就形成了两个工作层次,增加了工作协调的难度,从体制层面制约了执政能力的发挥和工作效率的提高。进而形成了领导层次过多,领导成员分工重叠、互相扯皮,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力,权力过分集中而又缺乏有效监督的局面。针对这种情况,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常委可以直接同书记汇报工作,不必通过副书记,减少了领导层次,同时有利于减少党委与政府之间的职能重叠,有效避免了权力运行中的“双轨制”问题,打破一个方面的工作由两个或多个领导平级主管的格局,防止出现下级多头请示汇报和推诿扯皮的现象,进一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三是减少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职数和人员的需要。当前,

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各级地方党委都在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领导结构,改进管理方式,相应地也出现了一系列的改革,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就是其中的一部分,其目的是科学分工,权责明确、减少职能交叉,缩短工作链条,提高工作效率。这样一来原职能重叠,一份工作多人分管的局面肯定会被打破,同时也就存在着部分领导被分流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也是减少领导职数和人员的需要。

二、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注意常委分工是否科学的问题。所谓常委分工负责制就是常委之间科学分工并负责任,因此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要注意常委分工是否科学合理的问题,要针对不同常委的特点和专长进行科学分工,同时在常委分工中尽量解决分工过细或覆盖不全等问题,进而避免工作交叉和管理空白现象的发生。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深入,对待不断出现的新任务,应该由谁负责这个问题应给予重视,做到分清职责。

二是注意不良竞争的问题。常委实行分工负责制后,岗位责任和岗位目标等得到了强化,常委之间的竞争意识增强,都力图追求分管工作的好成绩,进而会出现人、财、物、时间等要素的不良竞争,常委之间的不良竞争将不利于地方党委发展。

三是注意岗位之间协作弱化,调控不够到位的问题。常委工作的分工强调了分而忽略了全,常委之间缺乏协作容易造成工作的忙、乱和低效。分工后各常委做各自己的事,各唱各的调,虽同向但容易不协调或不同步。加以缺乏反馈调控,渐渐会造成封闭独立和失控。因此,地方党委正职在分工后要警惕调控不到位问题,保证分工后的职责权效的动态对应。

三、对常委分工负责制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正确处理好党委集体领导与常委分工负责的关系。集体领导是实行分工负责的基础和前提,分工负责是实现集体领导的有效途径和保证,正确处理好两者关系,实质上就是要实行决策权和实施权相分离的原则,在党委讨论决定时,常委都要认真负责地行使表决权,决议形成后,按照常委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常委不能超越集体领导的权力,做到对上“不超权”,同级“不争权”,对下“不揽权”,用权“不专权”。

二是正确处理好正职与副职的关系。党委正职对副职必须高度信任,放手让副职工作,作为自己的得力助手;作为正职一定要有民主作风,平等待人,同副职多沟通,多商量,不搞个人说了算,善意地对待副职,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副职,不能以个人亲疏、好恶评价副职。作为副职,既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又要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职责,自觉维护领导集体的威信,自觉主动支持正职的工作,副职是协助正职进行工作的,直接向正职负责,要尊重正职,自觉维护正职的核心地位。副职要正确识位,正确定位,工作到位,决策补遗,工作补正,讲话补充,遇事补过,服从不盲从,参谋不乱谋,用权不越权,重情

不滥情,重节不丧节。

三是正确处理好少数人意见与多数人意见之间的关系。少数服从多数,这是党的组织原则,也是每个常委必须遵守的。在通常情况下,多数人的意见是正确的,必须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形成决议。同时,还要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这些不同意见往往还会包含着一些合理因素和正确成分,认真考虑这些意见,可以完善和发展多数人的意见;如果认

定少数人的意见是正确的,或者比多数人的意见更趋于合理,党委书记在党委会议上则不必急于表态,而应积极引导,尽可能使大家的思想转变过来。实在不行,如属非急于决定的,可暂且休会,待下次会议再议。在休会期间,党委书记一方面可做耐心细致积极诱导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也可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研究,开展科学论证,从而争取到大多数同志的赞成,顺利形成决议。

四是正确处理好交流、沟通和竞争的关系。竞争与合作是一对比较难以统一的矛盾,如果处理不当,会造成常委之间关系紧张,破坏团结和谐的氛围。在党委工作的管理中,单方面突出某个常委分管工作的职能作用是不正确的,党委负责人应该努力营造整体协作机制,适度淡化竞争。党委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全面、和谐地发展,党委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合作,才能促进地方党委整体发展。针对分工后常委之间的无序竞争和缺乏协作,地方党委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分工后的宏观调控工作,不断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组织相关人员多进行对话交流,加强信息沟通,召开必要的会议,以使整个组织以最高效率正常运转。

四、对改进和完善地方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建议

1、加强“三会”建设

实行党代表常任制。健全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代表常任制是树立和维护党的代表大会作为党内最高领导机关的权威地位和扩大党内民主的现实需要。为此,一是建立完善党代会年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大会;二是适当调减党代表职数,科学确定结构比例,确保代表素质;三是组织代表开展经常性的视察调研活动;四是建立党代表意见、建议提案制度,充分发挥党代表的作用。

强化全委会决策权。健全和完善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充分发挥全委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作用,关键是要确保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权。一是适当增加全委会召开次数,一般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同时严格控制参会范围,不宜把全委会开成全委扩大会;二是明确全委会的决策职责范围,凡是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重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的决策,都应由全委会研究决定;三是实行全委会对重大决策票决制和决策意见书备查制,充分发挥每一位委员的作用,确保决策民主化。

推行常委分工负责制。优化党委常委会的组成结构,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避免职责交叉、分工重叠,做到权责明确。即,党委只设书记一职,不设副书记或只设1名专职副书记岗位,人大、政协的主要领导进常委班子,党委设分管组织、宣传、纪检、政法、群团工作的常委。统战工作由担任政协主席的常委分管;政府除常务副职进常委班子外,再进一名副职,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或分管经济、或分管农业、或分管稳定工作;同级军事机构的主要领导进常委班子。

2、理顺三种关系

理顺党与国家机关的关系。一要明确党委与政府的职能分工。党委的职责主要是进行科学决策,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委的决定、决议,抓好工作落实。因此,凡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方针、政策、工作总体部署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经常性工作由政府及其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决策和管理,党委不再直接干预政府施政过程,实现党对经济工作和社会事务从直接领导向更注重发挥协调作用与间接领导转变,使党委总揽而不包揽,协调而不取代。二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权力。加强人大领导班子建设,减少人大领导班子中的安置性干部,推进人大与党政干部的“双向交流”,明确规定到人大任职的基本条件。特别是要把资历深、能力强、有威信的党政领导交流到人大任职,同时,实行新提拔党政领导干部到人大挂职锻炼制度,增强依法执政理念,努力改变党委、政府是“一线”,人大是“二线”的状况,使人大的干部队伍充满活力,为人大依法行使权力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理顺党委与国家机关中党组的关系。加强对同级国家机关中党组自身建设的领导既是党委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手段,各级党委要理直气壮的实施对同级国家机关中党组自身建设的领导。制定《国家机关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党组的地位、职能和作用。国家机关中的重大问题,包括向党委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都应由党组讨论决定,防止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或少数人决策重大问题。建立党组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制度,主要报告国家机关中党的建设情况、党委决定决议贯彻等情况,接受党委对工作的考核、评议和监督,确保党委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在国家机关得到正确贯彻落实。

理顺党的领导与依法执政的关系。一是推进党的执政行为法律化。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虽然已经写进了宪法,但法律条文还比较抽象,应在宪法中增设相应条款,并在有关法律、党章和政协章程中充分体现出来,对党的执政地位、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和其他民主党派的关系作出明确规定,为党的执政活动提供法律保障,确保党能够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执政,充分体现一党执政的国情。同时,党要善于把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遵循的行为规范。特别要确保通过法律规定和程序,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为实现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坚持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要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实施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实现以政策为主向以法律为主的领导方式转变,把坚持党的领导和严格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要进一步强化权力必须接受法律监督、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违法就要受到追究的观念,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尤其在干部选任管理工作中,对由人大任命或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任期未满,党组织一般不能对其调整,确保民主的权威性和法律的严肃性。

3、健全三项机制

健全和完善科学的决策机制。以完善决策程序、扩大决策民主、确保决策落实为目标,建立一整套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科学有序的决策制度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决策前必须深入基层和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上级党组织作出的与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决定、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必须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必须组织党员进行充分讨论。二是建立和完善专家咨询及听证会制度。聘请专家学者组成常设的专家咨询委员会,从社会各阶层、各方面聘请一批优秀代表组成听证团体,在重大事项决策前要召开专门的专家咨询论证会和社会各界人士听证会征求意见。三是建立和完善政协民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政协联系广泛的优势,党委研究决策重大事项前听取政协党组和政协常委会的意见,决策后向政协通报重大决策及意见的采纳情况,调动其为决策出谋献计的积极性。四是建立和完善决策过程备案制度。规定决策的必备程序,明确各个决策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对决策的过程进行详细的记录,每一项重大决定的出台都要形成一套完整的资料,以备查阅。同时,对决策失误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根据备案资料追究相关责任,确保决策科学。

健全和完善有力的监督机制。要防止权力滥用,就要采取有效的办法对党的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所掌握的权力进行必要的限制,从当前情况看,一要强化民主监督。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不仅要对自己选出的领导机构的工作报告进行审议,而且要对工作报告、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满意度进行民主测评,对党委、纪委班子及成员测评的结果在党内公开,对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测评结果面向全社会公开。建立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人大常委会常委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常委会常委联系政协委员制度,定期听取联系人意见,接受联系人监督,建立联系工作考核办法,确保民主渠道畅通。建立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凡是党委的重大举措,包括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重要改革措施的出台和进展情况等,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告和宣传。二要强化对监督机关的监督。解决监督机关缺位、越位的问题,关键是要推行审理案件公开制,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人民检察院受理、立案、审案、结案及处理的依据公开;要推进立案程序的制度化、规范化,对于来自党内外群众的反映或举报,哪些可以立案,哪些不予立案,有据可依,防止少数人说了算;要改革和完善纪委和检察院报告工作的制度,纪委向党代会、检察院向人代会报告工作引入询问、质询的机制,代表有权对监督机关不作为、少作为、难作为的问题提出追究相关责任的要求。三要整合监督资源。改善纪委常委的组成结构,人大、政协的党员常委可以兼任纪委常委,使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民主监督有机结合,形成监督的合力。也可借鉴西方独立检察官制度或香港廉政公署的做法,将职责相近的党委纪检机关,政府监察、审计部门,检察院的反贪部门予以合并,成立专门的监督机关,实行中央直管,增强监督的威慑力。

健全和完善公正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一是完善民主推荐干部制度。当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在哪些单位推荐?为什么在这个单位推荐?要有充分体现民主的制度保证,有据可依。要引入竞争机制,创造机遇面前人人平等的条件,使多个符合任职条件的人选在民主推荐和竞争中脱颖而出,避免把视野限定在少数符合条件的人选中“矮子里面拔将军”。要全面推行差额考察干部制度,通过对考察对象的全面比较,实现好中选优。二是改进干部考察方法。既要广泛深入地听取知情人的意见,又要增加工作实绩量化考核的内容,还要引进现代人才测评技术,对干部进行能力素质测试。把民主推荐、工作实绩考核、能力素质测试三方面有机结合起来,防止以票取人,防止重用“圆滑世故”的干部,防止形成负效应的用人导向。三是推进干部任用决策民主化。全面推行重要干部任用全委会票决制,逐步推行差额票决制,更好地发挥全委会在选拔任用干部中的作用,有效防止干部任用少数人说了算。四是完善干部选举制度。全面推行差额选举制度,适当提高差额的比例;规范候选人产生方式,每一候选人的产生都必须经过民主推荐的程序,杜绝“强弱搭配”,搞事实上的等额选举;改进介绍候选人的内容,既介绍候选人的基本简历,又用纪实的方法介绍体现候选人能力水平的主要工作;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允许候选人向代表作竞职演讲,使代表充分了解候选人,从而较好地扩大和正确地行使对干部的选择权,使干部执政既对上负责又对下负责。

第四篇:学习十七大宣传十七大贯彻十七大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闭幕了!走出人民大会堂,沐浴着灿烂的阳光,代表们精神振奋,信心满怀。他们一致认为,党的十七大是在新世纪新阶段召开的一次历史性盛会,是一次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奋进的大会,吹响了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号角,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里程碑。

学习十七大精神掀热潮

连日来,代表们反复学习、讨论胡锦涛同志所作的报告,深感报告阐明的主题对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继往开来、开拓进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代表说,我们要深刻领会报告的精神实质,在今后的工作中高举旗帜、扎实工作、不辱使命。

河北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杨汭代表说,宣传思想工作者在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中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迅速行动起来,在全省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热潮。要充分发挥理论宣传、新闻宣传、文艺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等各个方面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地把大会精神传播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中去,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按照“三贴近”要求,针对不同层面、不同受众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活泼的形式,真正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上来。

贯彻落实十七大提出的各项任务,首先要学好十七大报告。江西省上饶市委书记姚亚平代表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十七大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认真吃透精髓要义,真正使党的创新理论成为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行动指南。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已作出安排,在大会结束后立即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墙报、巡演等各种方式,组织全体干部员工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公司总经理王道富代表说,要把十七大精神吃准、吃深、吃透,鼓舞石油战线员工创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业绩。

求真务实落实科学发展观

十七大代表一致同意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代表们表示:我们一定要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

广东省珠海市委书记邓维龙代表说,珠海作为我国最早设立的四个特区之一,要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走在前列,争取成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先行示范市。要发扬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在发展思路上解放思想,确立环境优美也是政绩、老百姓居住舒适就是好城市的观念。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坚持以人为本,规划优先,合理布局,注重环保,聚集高素质人才。

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确代表说,大会闭幕以后,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持和改善环境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和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构建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为核心,以环境承载能力确定区域开发方向和规模,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兰州铁路局党委书记张憬代表长期在铁路系统工作,三句话不离本行:铁路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努力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火车头。我们要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发挥好资源配置的优势,全面加快铁路建设步伐。

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

河北省省长郭庚茂代表说,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必须落实到行动上。要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不仅做好长远的战略性工作,更着眼于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紧迫问题,特别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推进社会建设,着力解决好就业再就业、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城镇困难群众住房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偏低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促进社会和谐。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崔玉英代表表达了西藏代表的共同心愿:我们在高原工作,一定要振奋精神,按照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上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而艰苦奋斗、埋头苦干。

“十七大报告把教育公平着重提了出来,令我们教育工作者备受鼓舞。”重庆市人民小学党总支书记丁继泉代表说,通过均衡发展、分类发展、特色发展推进教育公平,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必须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抓落实,以教育发展促社会和谐。

展望未来,全体代表深感肩负的使命神圣而光荣。他们表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还需要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

XX年的北京金秋,已成为我们党、我们国家、我们民族一个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意气风发地从这里登上新的征程,开创新的局面,谱写新的画卷。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和人民的事业必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成!

人民网记者 张贺 吴冰 曹鹏 程王明 峰徐 锦庚

第五篇:学习十七大报告精神:十七大报告新提法

●十七大报告新提法

十七大的主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过去五年是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回顾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工作时说,这五年是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是我国综合国力大幅提升和人民得到更多实惠的五年,是我国国际地位和影响显著提高的五年,是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和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更加紧密的五年。

胡锦涛在报告中阐述了过去五年我国各项事业取得的新成就:

经济实力大幅提升。经济保持平稳快速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百分之十以上,经济效益明显提高,财政收入连年显著增加,物价基本稳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创新型国家建设进展良好。能源、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成效显著。载人航天飞行成功实现。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十五”计划胜利完成,“十一五”规划进展顺利。

改革开放取得重大突破。农村综合改革逐步深化,农业税、牧业税、特产税全部取消,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强。金融、财税、投资、价格、科技等领域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市场体系不断健全,宏观调控继续改善,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开放型经济进入新阶段。

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城乡居民收入较大增加,家庭财产普遍增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初步建立,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居民消费结构优化,衣食住行用水平不断提高,享有的公共服务明显增强。

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进步。政治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完善,基层民主活力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文化建设开创新局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全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取得新成绩。

社会建设全面展开。各级各类教育迅速发展,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就业规模日益扩大。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抗击非典取得重大胜利,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不断健全。社会管理逐步完善。

国防和军队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加速推进,裁减军队员额二十万任务顺利完成,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全面加强,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历史使命能力显著提高。

港澳工作和对台工作进一步加强。香港、澳门保持繁荣稳定,与内地经贸关系更加紧密。两岸政党交流成功开启,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达到新水平。

全方位外交取得重大进展。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各项外交工作积极开展,同各国的交流合作广泛加强,在国际事务中发挥重要建设性作用。

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扎实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深入进行。理论创新和理论武装卓有成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重大成果。党内民主不断扩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干部教育培训取得重要进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

胡锦涛指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人民的期待还有不小差距,前进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认真加以解决。

●十七大报告新提法

十七大的主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过去五年是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回顾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工作时说,这五年是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是我国综合国力大幅提升和人民得到更多实惠的五年,是我国国际地位和影响显著提高的五年,是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和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更加紧密的五年。

胡锦涛在报告中阐述了过去五年我国各项事业取得的新成就:

经济实力大幅提升。经济保持平稳快速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百分之十以上,经济效益明显提高,财政收入连年显著增加,物价基本稳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创新型国家建设进展良好。能源、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成效显著。载人航天飞行成功实现。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十五”计划胜利完成,“十一五”规划进展顺利。

改革开放取得重大突破。农村综合改革逐步深化,农业税、牧业税、特产税全部取消,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强。金融、财税、投资、价格、科技等领域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市场体系不断健全,宏观调控继续改善,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开放型经济进入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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