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惠民政策范文

2023-09-23

七大惠民政策范文第1篇

正文:今年寒假,我与几个同乡一起做了关于我乡扶贫惠民政策的

调查活动。调查采用以走访座谈为主,问卷调查及网络调查为辅。通过对我乡居民的走访调查,充分锻炼了自己的组织能力以及社会交流能力,个人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调查采用以走访座谈为主,问卷调查及网络调查为辅。通过对柏林镇居民的走访调查,充分锻炼了自己的组织能力以及社会交流能力,个人水平有了很大提高。通过调查,得到了丰富的、个性化的信息。然后经过归纳、分析、综合、整理,得出带有规律性的结论。

我乡位于湖南省偏远山区,居民收入普遍低,85%的居民是农

民。大多数靠种植水稻、农副产品维持生活 ,部分居民在农闲时外出打工以补贴家用(多从事建筑行业,如泥瓦匠、木工等艰苦工作)。近年来,在党中央的号召支持及经济扶持下,我乡出台了多项重要措施,扶助支援三农,把居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用实际行动帮助农民,解决农民困难把党的温暖撒向人民,得到了居民的一致好评。

我乡居民普遍贫困,致贫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纳起来主要

有以下几点:

(一)自然灾害频发

我乡的地质构造比较特殊,最易受自然灾害的冲击,尤其是2006年“7.15”,2007年“8.20”这二次百年未遇的洪灾损失惨重。特别是2008年春的这次雪灾损失更是巨大。2009年与2010年又遭受严重干旱。由于灾害的不断发生,很多人家辛辛苦苦一辈子积攒下的家当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如小田村一个组在2006年“7.15”洪灾中,因暴雨引起的山体滑坡几十亩及将收割的水稻全部被冲毁,该组大部分人辛辛苦苦一年的劳动成果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2008年的冰灾使我乡的人造林损失惨重,许多杉木都是成片的倒伏,大部分都被压得拦腰折断,造成林农连续几年都没有树可砍,生活返贫。

(二)因病致贫

从这次调查中得知我乡因病住院、开支过大而造成贫困和返贫的家庭就有30户、104人。如东冲村王洪原来是一户小康之家,家里每年的收入在2万元左右,但自从2007年因他患上肝癌后,治疗费花了近10万元,虽然合作医疗能报销一部分,但自己也还要负担很多。目前,家里一贫如洗,并且负债累累。

(三)自然环境恶劣、生存条件差

我乡是典型的丘陵地带,村民杂删而居,许多地方山高路远、信息闭塞,居住又特别的分散,有些自然村只有1-2户,有些村民小组有10多个自然村。有的村即使产出了商品,也很难把自己生产的产品卖出去,即使卖得出去,自己得到的也很少。如堂屋村产煤地,由于挖煤引起地下水下降,许多原来可以耕种的田现在都因无水而无法耕作,农民就是守着土地也没有用。

(四)因读高中上大学致贫

据调查统计我乡2010年因孩子读高中和上大学造成家庭贫困的有21户。如坦泉村曹林儿子2007年考取了湖南师范大学,这些年为送儿子读书,前后共花去8万多元,把家里的储蓄全部花光外还负债2万多元。再者,如我县读县重点一中每年的学费在3000元左右,加上生活费1000元每月,每期用4600元,每年9200元,多年的储蓄在2-3年内就花光也就司空见惯了,

许多家庭因为子女读高中而负债累累,成为一块心病。

(五)文化程度低,劳动力素质不高

劳动力综合素质低,使许多农村低收入家庭陷入了:“贫困——受教育程度低——知识技能少——创业能力弱——贫困”的恶性循环。低收入农户人口素质的差异,直接导致收入结果的差异。由于其自身素质的制约,出现了勤劳不能致富的现象。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新农村建设

的二十字方针,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放在首位,充分说明了农村经济工作是中心,农民增收是根本。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处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前沿,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新任务,如何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切实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是摆在地方政府面前必须回答和认真做好的重要工作。

首先,我乡进行了“农网改造”,解决农村用电贵、用电难问题。由于农村面广、用户散等原因,致使农村电损大、费用贵、电压不稳定。有的地方用电高达1.8元/度,高于政策规定价不少,增加了农民的负担;有的地方电压低于220伏,大功率家电用不了,给农村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农民强烈要求进行农网改造。对此,我乡非常重视,多次向县政府反应,希望解决这一难题,得到了县政府的大力这次。我乡农网改造问题涉及到郴电国际,因此,县政府人大常委会,主动与市人大常委会联系协调,组织驻县市人大代表对郴电国际进行了持证视察活动,并提出了不少建议意见,促使郴电国际于2008年8月率先在我乡启动了农村电网限价改造,于2009年6月启动了总投资达1.6亿元的农网完善工程。我乡现已全部完成农网改造任务。

其次,破解基础设施兴建难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与城

市基础设施建设相比差距较大,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特别是公路建设滞后,行路难问题比较突出。改变落后的基础设施面貌、破解兴建难问题,已迫在眉睫。作为地方政府,有责任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最现实、最直接、最突出的问题,更好地实现群众意愿,满足群众需求,维护群众利益。对此,县政府组织开展了全县公路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公路建设汇报,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建议,并跟踪督办落实。通过掀起全乡公路大会战,促使全乡通车里程达到88.3公里,硬化公路72.4公里,通畅率为82%,兑现了5万元/公里的硬化补助金243万元,投入了约10万元完善通乡公路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牌,并对尚未列入计划而又建好的农村公路贷款提供贴息补助,基本实现了公路村村通,解决了农村行路难问题,促进了我乡经济发展。

再次,破解农村医保难题。农村社保、医保问题是我国社会保

障制度建设中一个最薄弱环节。目前,广大农村社保、医保体系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发展,使业已存在的城乡差距有所扩大。因此,在建设新农村实际工作中,地方人大要把农村社保、医保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监督好。在我县,农村社保工作即将启动;医保

工作已于2007年启动,在解决“看病贵、看病难,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起到的一定作用,但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如报帐手续繁杂、报销比例低、农民认识不足、覆盖率低等问题。对此,我乡通过组织开展“新农合”专题调研、听取县政府关于“新农合”专项工作汇报等方式,督促县政府出台系列措施,解决不少问题和困难。如启动了普通门诊报销程序,不住院也有报销;报销封顶线由原来的3万元调至6万元;报销比例由原来的不达起付线不予报销调到最低按住院费用的25%保底报销等等措施的出台,不断完善了农村保障机制。

同时,我乡还解决了农村低保难题。低保参保原则及类别一是

入保范围实行“三优先一倾斜”的原则,即五保户优先,因重残、重病、重灾致贫优先,“三无”人员优先和重点向特困人口倾斜。二是实行分类保障。A类是五保户,全额享受人均70元/月,B类是符合五保条件,但本人不愿入保的人员人均35元/月,C类是因残、因病、因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及另有一定收入但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村民,人均15元/月。我乡低保标准最低为240元/人、年,最高840元/、人,平均低保标准为654.9元/年、人。

在多项扶贫政策的帮助下,我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

高,生活质量得到了巨大改善。医保低保受到了广大乡民的好评,解决了许多村民的困难,增强了村民信心,以饱满的热情为幸福明天而奋斗!

结束语:孟子曰:“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赵太后说:“苟无岁,

何有民?苟无民,何有君?”我国是个农业大国,约75%是农民。农民是我国的根本,是民族繁荣国家富强的基础。党和政府要制定一系列扶贫惠民政策,要忧民所忧,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共同奋斗。

谢辞:非常感谢乡政府及村委会给予的帮助,让我圆满的完成了这次

调查。委员会成员协助我制定调查的内容,让我对农村的现状及发展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对党的惠民政策有了更深的了解,对农村的未来充满了希望。在此还要感谢各位大学生朋友和农民朋友,支持并协助我的工作。还有其他的一些朋友,你们的帮助真的非常重要。再次感谢你们!

队员感言:在这次调查中,虽然很辛苦,但是我庆幸自己坚持下来了,只

七大惠民政策范文第2篇

今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为民,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目标,以实施“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为抓手,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为载体,以提高法律援助管理服务质量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核心,创新机制,狠抓落实,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为建设平安团风、法治团风、和谐团风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截止十月二十五止,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8件,其中刑事案件2件,民事案件126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235件,宣传培训农民工10100余人,避免和挽回各类经济损失450万元,占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6.6%,102.9%,101%,提前一个月超额完成了任务,受援面广,社会效益好,深受人民群众欢迎。

一、狠抓“三个到位”,开创法律援助新局面

(一)思想认识到位。县委、县政府从解决群众利益诉求、推动社会矛盾化解、依法管理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保障法律正确实施、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的高度,深刻把握法律援助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上的重大意义,克服财政基础薄弱的困难,把“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列为八大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并从今年起,按照司发通[2004]127号、司发通[2006]69和黄办文(2009)25号规定的要求,我县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按照法律援助工作量,建立了法律援助的最低经费保障机制,并随经济发展逐步增加。

(二)组织领导到位。为把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我们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顾问,县长为组长,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县司法局也成立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领导小组,从上到下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体系,为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落实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责任落实到位。我们将省、市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进行分解,根据团风的实际情况,确立了我县的目标任务,并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将责任逐一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县政府出台了《团风县法律援助实施细则》,促进了法律援助制度化建设。同时,每个月县政府把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情况和其他的七件实事一起布置,一起检查督办,县长刘应文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法律援助工作一月一督办,一季一评议,及时总结法律援助好的经验和作法,解决存在的问题,有力促进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我们还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对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视察,详细地了解为民办实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二、完善“三大网络”,拓展法律援助新领域

(一)完善系统纵向网络。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建立了由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司法鉴定、法制宣传与基层法律服务等多个部门参与配合的维权网络;依托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援助机构建立了13个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时还在村组设立了法律援助信息联络员,形成了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实现了全县法律援助网络的全覆盖,打造了“一小时法律援助圈”服务,做到了应援尽援。

(二)健全部门横向网络。与工、青、妇、老、残等相关单位联合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5 个。加强了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国土资源、建设、卫生、工青妇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联合制订下发了《关于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的通知》、《关于开展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等,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建立异地维权协作网络。针对我在省外务工的农民工拖欠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维权难的实际,县司法局组成“工作团”,先后奔赴深圳、佛山、广州三个市,就如何建立跨省法律援助协作机制进行了深入调研。并选择了3个我县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地方,依托广东广立信律师事务所,广东卓明律师事务所,广东鹏城律师事务所建立起3个驻外“团风县法律援助工作站”,结束了我县在外省无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历史,为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异地协作网络奠定了基础。

三、着力“三个主导”,凸现矛盾化解新威力

(一)全力主导社会矛盾的排查。我县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长年战斗在农村法律战线,知法律、懂政策、明风俗,成了农村群众表达讼求的“贴心人”。他们既是农村普法的“宣讲员”、农民法律的“咨询员”也是收集社会矛盾的“信息员”、矛盾纠纷的“消防员”。吸纳法律援助工作者参与基层乡镇政法综治维稳中心工作,不但能及时收集研判社会矛盾信息,做到提前排查予以防范,还可在矛盾发生后直接界入矛盾化解,是社会矛盾预警、排查、调处和应急处置一系列工作的行家里手,已经成为我县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的中间力量。今年,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者排查矛盾纠纷210件,调处205件,调处成功182件。现在我县基层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大都是以基层司法所为主导,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了人才支撑。

(二)倾力主导社会矛盾的调解。法律援助工作者善于把普法宣传、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渗透到社会矛盾调解过程中,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手段,积极推行程序简单、方便快捷、成本低廉、效果显著的非诉讼调解方法,能在最短的时间里解决当事人的讼求,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法律援助效益的最大化,又及早消除了矛盾冲突隐患,已经成为农村解决法律矛盾纠纷的的主要手段。今年办理的126件法律援助民事案件中,通过非诉讼调解的案件就达58件之多,接近总案件的一半。如今年发生的淋山河三死一伤特大交通事故案、但店镇森林纵火自杀案,都是在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指派律师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的方式及时解决了矛盾纠纷的。

(三)合力主导突发事件的处置。突发事件具有偶发性、新奇性、高情感、冲突性、不可控制、社会关注性、背景关联性等七大特点,如果处置不当,往往会演演变成危机。法律援助工作者,特别是法律援助律师因其独特的法律智慧、高超的谈判技巧、巧妙的语言演绎、经典的案例类比,增强了双向沟通的效果,往往为当事人所信任,从而成功地对当事人心理危机进行干预,能较大程度上防止事态的扩大,达到正确引导当事人用法律的手段解决争端和诉求。如黄湖移民承建老板拖欠一百多名农民工的工资案件,阳逻三死十四伤的特大交通事故案,都是通过法律援助律师的辨法析理,让当事人及其亲属按法律程序解决诉求的。成功避免了恶性重大群体事件的发生。

四、创新“三项机制”,促进社会管理新提升

(一)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暂行规定》,制定了来访接待、咨询解答、案件申请、受理、审批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实行流程化运作、规范化管理。全方位向社会公示法律援助的条件、业务范围、服务形式、工作流程,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建立了 “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的工作体系,健全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经费管理等工作制度,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二)创新完善便民利民机制。今年,我们在创新便民措施上狠下功夫。一是深入全面开展了推行“八零”服务举措,争创优胜服务单位、争当服务明星的活动,要求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时实行“八零”服务。即:对特殊当事人实行零审批,服务流程零障碍,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在规定之外零收费;服务结果“零投诉”。二是全面推行便民八大新举措。即: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措施、降低受援经济审查条件、简化援助办理程序、开展异地维权协作、建立受援人联系告知制度、选择有利于受援人的服务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提高服务质量,有效地提高了服务水平。三是全面落实“三个做到”,即凡是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都要做到立即受理、及时指派;凡是求助办事的,都要做到来有迎声、坐有请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凡是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都要做到严谨细致、热情服务,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认真开展了对受援人的回访调查,将当事人的满意度作为评审办案人员工作质量的依据。四是出台了《团风县法律援助实施细则》,明确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的相关标准,适当放宽和降低了经济审查条件的要求。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两类案件,一律免除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直接给予援助服务。五是扩大了援助范围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通、医疗、产品质量、高危作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等重要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六是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将申请、审查和受理的期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及时受理和承办困难群众提出的援助申请。

(三)建立重点案件督办机制。我们一直把服务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当事人的法律援助案件作为工作的重点进行督办。在受理审批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当事人的法律援助案件时,畅通渠道,简化程序,做到一般的事快办,特殊的事特办,紧急的事急办。尤其是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两类案件,以及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申请的案件一律免除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做到有问必答、有案必接、应援尽援。据统计,元至十月,全县受理农民工维权案件77件,办结62件;办理老年人案件3件,残疾人案件4件,妇女案件19件,仅农民工一项就已经挽回了经济损失172万元,让当事人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政府的关怀和法律援助的实惠,有力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如因浠水县某建材建设工程公司项目经理秦旺林拒绝支付工资,107名参与团风县黄湖移民工程建设的农民工到团风县信访局集体上访。我局按县清欠小组的要求,指派鄂东律师事务律师朱志刚、汪林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协助清欠工作。通过县清欠领导小组和法律援助律师的共同努力,2010年4月16日,变卖浠水县某建材建设工程公司在团风县境内的房产所得款项12余万元,解决了湖南籍32名民工的工资欠款。2010年5月6日,又追回了15万元,将外县籍36名农民工的工资全部兑现完毕。余下还有本县39名民工工资未付清,已通过诉讼的程序办理结案,不久将对被告进行强制执行。

五、开辟“三大阵地”,展示法律援助新形象

(一)组织活动开展宣传。一是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农户”、“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在人口较集中的位置开设法律援助宣传专栏,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单35000份。特别是移民喜迁黄湖后,我们及时组织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深入到黄湖移民家中开展法律援助宣传,面对面地进行交流沟通释疑解惑,发放法律援助知识手册800份,免费提供各类法律咨询56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二是是利用农民工大型招聘会的时机,加强了法律援助宣传。共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3000册,宣传资料1600份,受宣传的群众多达4000余人,现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128件,接受法律援助申请4件。

(二)借助媒体深化宣传。我们加强了与《黄冈日报》、《鄂东晚报》、《团风创业报》、《团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今日团风》网站、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构建了协作机制,通过制作每月法律援助动态、拍摄专题片、开辟专栏等形式,重点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增加群众对法律援助的了解和知晓程度,让法律援助做到电视上有影、电台上有声、报纸上有文。

(三)集中培训扩大宣传。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县劳动就业局合作开办了农民工法律援助课程,以讲授法律援助制度,宣传和解答法律援助知识为重点,以法律援助典型案例为正面引导为契入点,让更多的农民工知晓法律援助、学习法律援助、依靠法律援助、利用法律援助,目前已举办农民工法律援助课程18期,培训农民工5000人。

六、严把“三个关口”,打造队伍新气象

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要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预防体系,从根本上保证法律援助队伍公正廉洁。

(一)教育警示促公正。通过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学习胡锦涛等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全省政法会议精神和《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李庄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在全县法律援助队伍中大力开展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廉洁从政教育为主的“警示教育”,要求法律援助队伍要以“三个至上”、“三个维护”、“三个统一”的法治理念来履行法律援助使命,让每个干警切实从思想上受到教育、心灵上受到触动、情操上受到洗礼,始终自觉做到公正廉洁。

(二)制度规范保公平。制定了《团风县法律援助实施细则》、《关于在全县开展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暂行规定》、法律援助工作流程、法律援助范围和咨询接待、案件申请审批等制度,并予以公示,还建立健全了工作奖惩机制,防止审批不规范、办理不严谨的现象出现。

(三)公开透明守廉洁。我们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的思想,大力推进“阳光审批”。全面公开了法律援助范围、条件、程序、并以宣传单的形式散发。建立了法律援助信息网上录入监督系统,做到审批信息网上公示、办理流程网上管理、结案情况网上监督、案件质量网上考评,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我县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在上级党委政府和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在摸索中不断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但与领导的要求比、与群众对我们的殷切希望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强化服务,为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再立新功、再创辉煌!

七大惠民政策范文第3篇

莒纪委〔2012〕4号

中共莒县纪委

莒县监察局

关于印发《全县惠民政策资金专项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全县惠民政策资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莒县纪委

莒县监察局 2012年5月18日

- 12

险、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机关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收入方面:养老金征缴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行;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是否到位;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是否及时征缴入户,收入过渡户、支出过渡户是否月末清零全部上缴县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有无截留、挪用现象;社会保险基金票据领取和使用管理情况是否规范,有无登记手续,是否及时到财政部门清理审验。支出方面: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是否按照按规定向约定医疗机构支付医疗费用,有无拖延支付现象,造成约定医疗机构经济损失或影响医疗保险业务正常进行的;医疗保险机构是否存在扩大支出范围,徇私舞弊,擅自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医疗支出现象;经办机构是否存在占用、挪用医疗保险基金、养老基金现象;医疗经办机构是否使用医疗费用票据存根联报销的,是否存在重复报销现象。日常管理方面:参保人员身份信息是否属实、规范,有无冒名顶替参保或个人信息不准确现象;是否存在重复参保(合),参保(合)人员在两种以上养老(医疗)保险中重复享受有关待遇,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现象;医疗保险收支电子数据与会计数据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以权谋私或因工作失职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现象。

二是民政救助政策资金检查。主要是对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等民政救助的政策落实和资金管

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救助对象资格确定制度建设情况、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问题;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和拨付发放情况,是否符合专款专用的原则,账目是否清楚、拨付是否规范,有无截留、挪用、挤占、私分等问题;救助资金监管情况,是否建立救助资金使用和监管的责任机制,是否实现了抚恤金和城乡低保资金的社会化发放,是否建立并落实公示制度等。

三是征地拆迁政策资金检查。主要是对全县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的征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和安臵补助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等管理使用、拨付发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补偿公平合理、资金规范安全运行和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被征地拆迁单位、个人合法利益。

四是财政补贴政策资金检查。主要是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臵补贴、畜牧良种补贴(能繁母猪、奶牛等)、大中型水库移民补贴、燃油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新型农民创业培训、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费用减免、补助等各项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的申领资格确定和资金管理使用、拨付发放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配套政策是否完善,资格确定是否公开、公平、公正,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运作过程是

- 56

上一级写出自查和核查情况报告。村居的自查结果和整改结果都要按资金类别明细到户头、到人头,公示的时间均不能少于10天。乡镇街道的自查自纠情况公示明细到项目、到村居、到单位,并且要与所辖村居的公示情况相一致。县直部门以及学校等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在本单位公示。全县的自查自纠情况按时上报市涉农政策资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网络和报纸上公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公示情况都要拍照留存。

各级各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要在上级工作组的指导下进行。工作组要通过调阅文件、查核账目、走访群众、入户调查和受理投诉举报等形式,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督促和审核把关。县工作组对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乡镇街道工作组对村居的自查自纠工作要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进行延伸抽查。督导检查要深入细致,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环节和细节,对发现的问题按规定及时研究解决。对问题较多的乡村要进行重点核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自查自纠走过场的单位要查明原因,督促整改;对不符合工作要求的,要责令限期纠正或重新自查。

(三)重点检查阶段(9月)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制定重点检查方案,确定重点检查的内容和检查方式,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督促相关地区和

部门单位深化整改工作。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至11月)

各级各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问题进一步整改,以扎实的工作迎接市工作组的检查。各乡镇街道领导小组和县直有关部门于10月31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县领导小组。县领导小组在汇总情况和重点检查结果的基础上,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的做法成效,提出改进和加强惠民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的意见建议,督促各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制定出台长效监管的制度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惠民政策资金专项治理作为事关全市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程,抓紧抓实抓好。县里成立由县纪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县纪委有关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惠民政策资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县纪委监察局设立办公室。从县纪委和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分工对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指导惠民政策资金专项治理工作,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协调,抽调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专门班子,明确责任,保障经费,抓好落实。

(二)加强调研指导。惠民政策资金专项治理工作政策性

- 910

店镇、长岭镇、中楼镇、寨里河镇、陵阳镇、龙山镇、店子集镇和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利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成员为庄峰磊、薛喜收、陈维刚、卢英杰、尉小荣、赵勤、刘纪师、刘相印、刘永正、战玉萍、翟文强、牛剑晓、蔡玉森、徐凤秀。

第二工作组 督导联系峤山镇、桑园镇、招贤镇、库山乡、东莞镇、碁山镇、安庄镇、洛河镇、果庄乡、阎庄镇、浮来山镇和县民政局、卫生局、农机局、畜牧局。成员为卢剑、徐伟娜、高月泰、单永海、刘彦平、李娜、慕秀娟、崔久军、严玉雪、许延元、单恩惠、徐光宏、张永海、陈飞。

主题词:强农惠农富农 政策资金 专项治理 方案 通知 中共莒县纪委办公室 2012年5月18日印发

七大惠民政策范文第4篇

具体内容为:

3—指国家“三项制度 ”(全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2014年“三项制度 ”落实情况:

奖励扶助:农村“两户”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960元,1031人(含省扶1人)。

市级奖励扶助:农村“两户”50-59周岁,每人每年720元,811人

特别扶助:独生子女领证户,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女方须年满49周岁。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40人、其中城镇3人,农村37人)

1—指省上76号文件 (2007年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的《关于惠农政策中进一步体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76号)

3—指加分奖励、资金奖励、惠农政策奖励等三项奖励政策

加分奖励:

①省内大学录取时加10分(2005年教育部对甘肃省高招委《关于上报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性照顾项目的请示报告》的复函(教学司函[2005]32号)

②初中升高中、中专录取时加10分(省《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项)

③事业单位招考加分(市、州制定的农村“两户”子女在招考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总分增加10分以上)

资金奖励:

①特困救助 (2005省政府制定的《甘肃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甘政发[2005]44号)(A独生子女死亡的,一次性发给不低于4000元的救助金。B、二女节育户,一个子女死亡后,一次性

发给不低于2000元的救助金:夫妻不再生育也不收养子女的,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000元的救助金,自年满60周岁起,享受奖励扶助政策。C、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节育户的家庭,夫妻一方死亡,其子女未满18周岁的,按家庭每年发给不低于2000元的救助金,夫妻双方死亡,其子女未满18周岁的,按家庭每年发给不低于4000元(含县级2000元)的救助金至其年幼的子女年满18周岁止。D、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节育户的家庭,夫妻一方结扎后,夫妻或其子女有意外伤残或者患特殊疾病的,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000元的救助)

②独生子女父母1000元奖励(省《条例》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

③3000元节育奖励 (甘人口委知字[2005]39号文件规定) ④成才计划资助(市、州建立“成才基金”,资助考入大中专院校的“两户”家庭子女完成学业)

惠农政策奖励:

①新农合优惠(2009年省政府制度下发的《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年)》甘政发[2009]97号),

②新农保优惠(2009年省人口委和人社厅联合制定下发的《关于积极参与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甘人口委[2009]80号)

③农村低保优惠 (省人口委办公室制定下发的《关于认真落实<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办法>的通知》甘人口委办知字[2006]77号)

④整村推进项目奖励 (2005年省财政厅、省人口委、省扶贫办联合制定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中实施“少生快富”项目扶贫工程试点的通知》甘人口委发[2005]51号),放弃二胎生育指标,领取独生子女证对象,奖励独女户5000元、独男户4000元,及二女节育户,奖励3000元。

七大惠民政策范文第5篇

2014年,中央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分别于8月和11月份下发通知,共计要求取消103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78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11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大多集中在经济领域,涉及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确认、服务机构设立、贷款卡发放、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等。

2、80个示范项目向社会资本开放

2014年4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铁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重大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工程,油气管网及储气设施、现代煤化工和石化产业基地等方面,首批推出80个符合规划布局要求、有利转型升级的示范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营运。李克强强调,要通过公开向社会招标的方式,“让有资质的企业都有公平竞争的机会”。“特别是一些产业项目,竞争一定要公平。不能让哪个企业通过‘关系’进来。”

3、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明确目标

2014年5月15日,国务院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明确提出2014-2015年,单位GDP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年下降3.9%、2%、2%、2%、5%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别下降4%、3.5%以上。为实现这一目标,《方案》对淘汰落后产能水平、控制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淘汰黄标车数量都提出明确的要求。

4、工伤认定标准放宽

2014年9月1日,由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该司法解释极大放宽了工伤认定标准。根据规定,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称,如果下班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也可以理解为合理。

5、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提至3万元

2014年9月25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范围涵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此次出台的政策,在效果上相当于将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2万元提高到3万元,并将适用范围从现行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扩展到小微企业。

6、供应短缺药品试点国家统一定价

2014年12月29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由多部门参与制定的《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对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品试点国家定点生产、统一定价。同时,为保证短缺药品供应,进一步完善医药储备制度,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常态短缺药品储备。中央医药储备以用量不确定的短缺药品为主,地方医药储备以用量确定的短缺药品为主。

7、7400余万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10% 2014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提高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经过10年连续上调,我国月均养老金将超过2000元,全国7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将因此受益。统计显示,北京每月平均养老金达仍然3050元排在第一位。其他如青海、山西、新疆、天津、河北、河南、甘肃、贵州、江苏、云南、陕西12省区,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分别为2593元、2389元、2298元、2295元、1950元、2100元、2065元、1977元、2236元、1877元、2116元。

8、机动车检验6年内私家车免上线

据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免检车辆的范围为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2010年9月1日(含)之后注册登记的私家小汽车,可享受免检政策;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私家小汽车,仍执行原检验规定。

9、首套房认定标准放松 贷款利率下浮

2014年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发文指出,为继续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10、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破冰”

七大惠民政策范文第6篇

关于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

整 改 方 案

根据县教体局“关于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平教体〔2014〕134号)提出的整改要求,结合我校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整改领导小组: 组 长:李成相

副组长:李华北 王 钟

成 员:李 红 李廷和 李 军

各班(村)主任

二、整改目标

彻底整治落实教育惠民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整改内容

1、强化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力度;

2、严格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回访;

3、完善档案资料,充实相关影像资料。

四、整改措施

1、强化教育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学校通过每学期在师生中至少上一堂资助政策宣传课,将资助政策的内容、受助对象、申请办法、评审程序向社会公开宣传等途径,广泛宣传现阶段落实的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让义务教育阶段免学费、免费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免作业本费、营养改善计划;

1

学前教育“三儿”资助等教育惠民政策人人知晓,深入民心,从而让社会及家长监督落实。

2、认真开展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资助程序,强化资金监管,完善资助档案。

义务教育阶段免学费、免费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免作业本费、营养改善计划;学前教育“三儿”资助等教育惠民政策,都有相应的执行范围、执行程序、执行标准,以及管理要求、监管制度。学校必须对照政策要求,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切实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

3、由学校纪检组牵头对校内教育惠民政策兑现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整改不落实的单位和相关人员从严问责。

4、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对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查处典型案件。学校:6619109,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388739,教育局纪委:6226044。

5、建立完善教育惠民政策宣传、落实、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整改时限

2014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7月1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上交县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5月20日

上一篇:交通投资集团范文下一篇:青岛户籍政策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