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项目立项申请

2023-03-20

第一篇:企业研发项目立项申请

高新企业研发项目立项制度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为贯彻落实公司“用心做事、团结创新”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规范公司科研项目审批程序,加强科研项目的有效实施管理和评估,加速公司新产品的研发及推广应用,落实各级责任制,提高项目管理效率,提高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研发项目含义

本制度所称项目主要是指由公司进行的产品研发,技术开发、改造等的项目。包括技术更新、设备更新、技术引进、技术引进的消化吸收、国产化和再开发、新品研制、技术攻关等。

其他对产品、工艺、生产过程、生产方式等的革新活动。

承接或接受上级委派的科研任务。

研发项目管理是指课题从立项论证、组织实施、结题验收等过程的全程管理。其目的是使公司研发项目实行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鼓励公司员工积极开展科研活动,保证科研计划圆满完成,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一)

(二)

(三)

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二章

研发项目的立项管理

项目立项流程(见附录一)

公司研发项目可由公司下达,亦可由公司部门或个人提出。即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技术需求或计划,研发部根据相关要求向相关成员小组下达立项任务;或由公司部门或个人根据公司产品、市场的需求提出对产品、设备、工艺的改进、改造等提出立项。

公司设立研发项目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由项目涉及的相关专家、技术人员、立项报告负责人及相关领导担任,必要时可外聘。主要负责立项和项目评审工作,并为科技创新活动的推进提供咨询及建议。

评审小组的立项、评审工作遵循科学、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主要由评审小组把关;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性由小组成员集体把关;评审小组及时公布结果,并随时接受反馈意见。

立项发起人根据项目涉及的专业、技能需求,组织相关人员成立项目研发小组。由研发小组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要求,进行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编制《研发项目立项报告》。研发项目立项报告涵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计划,内容应包括:

立项的必要性;

项目的创新性;

(一)

(二)

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三) 技术方案的可行性;

(四) 目标与任务的可实现性;

(五) 项目实施计划;

(六) 项目经费预算的合理性以及项目规模化生产的经济效益预测。

第九条 研发部组织项目评审委员会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和《研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内容主要包括:

(一) 审查立项文档是否齐全

(二) 项目技术的可行性

(三) 项目人财物力等方面的可行性评审

(四) 是否存在与其他项目的冲突

(五)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项目立项评审意见表》。

第十条 研发部向公司总经理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研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立项评审意见表》,总经理批准则立项。项目组即时进入项目实施阶段。

第三章

研发项目的实施过程管理

第十一条 研发部在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职责包括:

(一) 全程监督、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

(二) 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验收以及绩效考评;

(三) 审查项目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结算。

3

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研发团队在项目实施中的责任包括:

(一) 严格执行项目报告要求,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二) 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三) 按项目管理部门的要求如实填报项目完成情况和经费结算及相关的统计调查表;

(四) 接受研发部对项目执行进度及情况的监督检查;提供每月或协定时间段的《研发项目执行进度表》;

(五) 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六) 报告项目执行中知识产权管理情况和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第十三条 项目执行期内,如遇项目目标、技术方案、方案、项目负责人、不可抗拒因素等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或确需变更的情况,需及时向研发部报告,书面形式说明原因,经评审、批复后做出合理的调整及变更。

第十四条 在项目跟踪管理过程中,如下情况者,研发部可对研发团队或项目责任人将采取警告、终止项目实施、撤销项目并追回已拨的研发资金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二年内不受理该项目责任人新的项目申请。

(一) 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汇报或虚报项目执行情况;

(二) 因团队自身过错,使项目不能按合同规定实施的;

(三) 擅自停止项目实施或变更项目内容的;

(四) 项目完成后不按期验收或鉴定的;

4

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五) 截留、挪用、侵占项目经费的。

第四章

项目验收

第十五条 项目完成后,由研发项目小组提交《研发项目验收申请表》,向研发部提出申请,由研发部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 项目验收以《科研项目立项报告》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的成果、应用效果、技术路线、攻克的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做出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

第十七条 项目验收工作应在项目执行期到期半月内进行,如逾期不能进行验收的,应向研发部提出延迟验收申请,并书面说明情况。

第十八条 验收项目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

(一) 完成合同书任务不到80%;

(二) 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

(三) 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四) 擅自修改对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五) 超过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期限二个月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未作说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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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第五章

第十九条 制度由公司研发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批准颁布之日起施行,修改须由总经理批准。

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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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6-管理制度-01-3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7日

目 录

总则 职责权限 项目调研 项目审批及立项项目实施 项目监督管理 项目验收 附则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 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科学有效地管理企业研发项目,规范项目立项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控制研发风险,实现中长期发展战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要求,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发项目是指企业围绕主营业务进行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开发与推广应用工作,一般具有创新性、计划性、科学性、持续性等特征。

第三条 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工作应严格立项管理,做到有调研,有立项,有执行,有管理,有监督,有成果,有考核。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是研发项目的最高管理机构,由总经理、总工程师、技术部经理、生产部经理、各技术股干组成,负责战略规划、研发项目审批、监督研发工作执行、评价及考核工作。

第五条 技术部是研发项目的执行部门,负责研发项目调研、立项申请、项目执行等工作。

第六条 生产部是研发项目的辅助部门,负责配合技术部工作,顺利实现技术成果转化。

第三章 项目调研

第七条 项目调研工作由技术部完成。 第八条 项目调研工作应关注的要点:

1. 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 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市场动态及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优势。

3. 论证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 第九条 项目调研的工作成果是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应当包含如下内容:

1.项目概况,国内外同类研究情况(包括技术水平); 2.市场需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技术关键分析;

4.预期目标(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申请情况); 5.现有技术的知识产权情况及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设想; 6.已有条件分析(包括原有基础、技术力量的投入、科研手段和研究成果的生产或应用去向);

7.实施方案(包括进度安排); 8.项目预算(包括经费来源及用途); 9.预计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及其分工。

第四章 项目审批及立项

第十条 技术部完成项目调研工作后,符合条件的,应当向研发项

目管理委员会提交《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立项申请报告》,由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 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各成员从各自的知识背景出发,实行背对背评价,面对面集体决策,必要时可外聘专家担任顾问。评价工作应当重点关注如下方面:

1、促进企业发展的必要性;

2、技术的先进性和实效性;

3、技术成果转化的可行性;

4、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第十二条 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研发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后,应当出具书面评价报告,不符合立项条件的,退回技术部,符合立项条件的,出具《批准项目立项报告》,进入项目实施阶段。

第五章 项目实施

第十三条 技术部根据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批准项目立项报告》制订项目执行计划,按不同项目成立研发项目工作小组,各研发项目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工作。

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工作应当关注如下内容:

1、项目的工作时间规划及任务进度安排;

2、项目人员分配及工作任务安排;

3、项目执行进度反馈及问题解决;

4、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及上报。

第十五条 研发项目工作小组负责人对小组进行的项目负责,并按月、按季对工作成果进行阶段性总结,并呈报技术部,技术部整理后呈报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

第十六条 公司研究项目委托外单位承担的,应当签订外包合同,约定研究成果的产权归属、研究进度和质量标准等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 企业与其他单位合作进行研究的,应当签订书面合作研究合同,明确双方投资、分工、权利义务、研究成果产权归属等。

第六章 项目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在项目实施管理的职责有:

1、全程监督、检查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

2、审查项目月度、季度执行报告、项目完成后的总结报告;

3、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验收以及绩效考评;

4、负责对季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九条 研发项目工作小组在项目实施中的责任有:

1、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2、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3、按项目管理部门的要求如实填报项目年度完成情况和经费年度决算以及相关的统计调查表;

4、接受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6、报告项目执行中知识产权管理情况和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第二十条 项目实施中必须建立季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如遇目标调整、内容更改、项目负责人及场地变更、关键技术方案的变更、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项目工作小组必须及时向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七章 项目验收

第二十一条 项目完成后,由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组织验收。 第二十二条 项目验收以可行性研究报告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和教训、经费使用的合理性以及所产生的效果等做出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

第二十三条 项目验收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

1、项目验收工作应在项目计划规定的时间到期半月完成,半月内如不能进行验收的,项目工作小组须向技术项目管理委员会提出延迟验收申请报告;

2、项目工作小组在完成技术研发总结的基础上,向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资料及数据;

3、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全部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

4、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一个月内批复项目的验收结果; 第二十四条 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

1、完成合同书任务不到80%;

2、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

3、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4、擅自修改对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5、超过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期限二个月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未作说明的。

第二十五条 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其承担单位可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复查申请,仍不能通过验收的,进行奖惩考核。

第二十六条 项目产生科技成果后,应按规定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7日

第三篇: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学技术研发管理是自主创新的基础,加强研发项目立项管理是保证。为加速江苏兴洋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开发及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立项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第二条 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

第三条 为保证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项目管理公开制度、报告制度、回避制度、监督检查和审计评价制度。

1. 公开制度。在执行有关技术保密规定的原则下,由公司相关部门(即技术研发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和验收鉴定结果等通过一定程序公开发布。

2. 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组)、项目责任人应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并根据要求按期如实填报有关报表。

3. 监督检查与审计评价制度。项目承担单位(组)和项目责任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履行项目合同书,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项目承担单位(组)和项目责任人有义务主动接受技术研发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检查、绩效审计等跟踪管理。

第二章 项目调研

第四条 项目调研工作由技术部完成。

第五条

项目调研的主要任务:

1. 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 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市场动态及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优势。

3. 论证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及外购外协件配套等)。

第六条

项目调研结束提供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应包括:

1.项目概况,国内外同类研究情况(包括技术水平); 2.市场需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技术关键;

4.预期目标(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申请情况); 5.现有技术的知识产权情况及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设想;

6.已有条件分析(包括原有基础、技术力量的投入、科研手段和研究成果的生产或应用去向); 7.实施方案(包括进度安排); 8.项目预算(包括经费来源及用途); 9.预计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及其简历。

第三章 项目审查

第七条 技术部提交《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立项申请报告》由公司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完成。

第八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总经理,技术副总,技术部总监,开发部经理,生产部经理,技术骨干。必要时可外聘专家担任顾问。该委员会实行集体会签制度,涉及技术研发项目管理的所有文件必须会签方可生效。

第九条 审查结束,出具书面综合审查报告。

第四章 项目立项

第十条 根据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综合审查报告,符合立项条件的,即可立项。

第十一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综合审查报告出炉15日内签订研发项目立项合同书,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在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职责是:

1. 全程监督、检查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

2. 审查项目季度执行报告、项目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决算; 3. 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验收以及绩效考评;

4. 负责对季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组)在项目实施中的责任是: 1. 严格执行合同书,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2. 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3. 按项目管理部门的要求如实填报项目完成情况和经费决算以及相关的统计调查表; 4. 接受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 接受并配合区科技局对项目进行的中期评估、验收以及绩效评估,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6. 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7. 报告项目执行中知识产权管理情况和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中必须建立季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如遇目标调整、内容更改、项目负责人及场地变更、关键技术方案的变更、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项目承担单位(组)必须及时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十五条 项目执行期内,若确需变更合同书内容的,项目承担单位(组)应提出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经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复后方可变更。

第十六条 在项目跟踪管理中有如下情况者,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承担单位(组)或项目责任人将采取警告、中止项目实施、撤销项目并追回已拨的科技研发资金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二年内不受理该项目责任人新的项目申请。

1. 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汇报项目执行情况的;

2. 因项目承担单位(组)自身过错,使项目不能按合同规定实施的; 3. 擅自停止项目实施或变更项目合同书内容的; 4. 项目完成后不按期申请验收或鉴定的; 5. 截留、挪用、侵占项目经费的。

第四章 项目验收

第十七条 项目完成后,由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 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和教训、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成长、经费使用的合理性以及所产生的效果等做出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

第十九条 对所有项目验收均采取现场验收和书面验收二种方式。

第二十条 项目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 项目验收工作应在合同到期半月完成,半月内如不能进行验收的,项目实施单位(组)须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出延迟验收申请报告;

2. 项目组,在完成技术研发总结的基础上,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资料及数据;

3.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全部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 4.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一个月内批复项目的验收结果。

第二十一条 项目承担者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验收文件、资料,以及一定形式的成果 (样机、样品等): 1.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

2.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的批件或有关批复文件; 3. 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4. 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5. 项目实施技术报告;

6. 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报告; 7. 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 8. 涉及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 9. 项目经费的决算表;

10. 其他有关项目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二条 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 1. 完成合同书任务不到80%;

2. 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 3. 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4. 擅自修改对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5. 超过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期限二个月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未作说明的。

第二十三条 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其承担单位可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复查申请。

第二十四条 项目产生科技成果后,应按规定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技术部、综管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立项的每个项目建立档案,妥善保存。项目合同文本及其重要附件、项目验收报告等文档须长期保存。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县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其中

第四篇:自主研发项目立项决议

关于自主研发项目立项的董事会决议

会议时间:201 年月日 会议地点: 参会人员:

会议议题:xxxx系统项目研发立项 会议主持:

通过有关各项的分析,“xxxx系统”项目主要具有以下优点: 1. xxxxxx; 2.xxxxxx; „„

参会人员经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1. 同意XXX研发项目立项,项目研发时间计划xx个月,从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研发资金总预算xxx万元。项目主管领导:XXX,项目组组长:XXX。

2. 要求财务部门设置该项目研究开发费用独立核算账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管理。技术部门必须加强项目管理,公司其他部门根据研发项目组的需求给予协助和配合,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并完成。 参会董事签字:

xxxxxxx有限公司 二○一年月日

第五篇:研发项目立项协议书

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协议书NO:

甲方:(公司)

乙方:(项目负责人)

丙方: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工作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完成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丙、甲、乙三方就完成创新活动计划项目一事达成本协议。

一、 甲方履行下列职责

1、做好项目组成员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项目管理及评审工作,如组织项目申报、预评审、整理申报项目材料、项目的日常管理。在项目研究(制作)中期,检查项目进展情况。

二、乙方履行下列职责

1、按“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请书”内容对项目进行,把握项目方向和进度,发挥辅助作用。

2、审核项目的变更、延期与中止申请

3、核实项目开支

4、项目完成时,审阅提交的研究报告和结题报告。

三、丙方履行下列职责

1、对项目的研发过程中,以节能、环保为其研发的方向,认真履行本研发课题小组的职责。 并按“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请书”中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研发工作。

2、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研发需求,申请研发款项

3、保存项目档案材料。按《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请书》中的技术路线和预期目标要求,取得预期成果,并提交成果(论文、软件、实物等)

4、在项目研究(制作)中期向甲方书面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5、完成项目后,写出书面总结,提交项目成果(论文、软件、实物等)及结题报告。

6、项目经费只能用于购买与项目相关的图书资料、调研、印刷相关材料、试验材料、论文、专利、材料证明、实验、检测设备等费用的开支,必须专款专用。

7、凭项目支出的有关发票填写报销单时,须经丙方签字、乙方审核,由乙方送甲方报销。

四、共同条款

1、签约三方一致同意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所列内容,并信守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及义务。在执行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一方要求变更协议内容,须与另外二方协商并征得同意。否则不得变更协议内容。经三方协商同意后变更的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并按变更后的协议执行。

2、协议书签订后,甲方按项目经费的 每年25%的拨至乙方经费卡,甲方可凭项目支出的有关发票,经乙方核实签字、甲方审核签字后,交甲方报销。确因研究的需要上述经费不够,甲方可填写创新活动计划项目追加经费申请表,经审查情况属实,将给与适当的追加经费。

3、项目未能按预计进度进行,中期检查或验收不合格、且属于丙方主观过错的,甲方有权停止继续拨款。

4、项目研究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协议书有不尽之处按《上海海事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处理。

6、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签字后生效,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

7、本协议的解释权归武汉市合中生化制造有限公司。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年月日 丙方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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