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2023-02-12

第一篇:坚持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加速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习主席强调指出,要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这一重要思想,是对富国强军的整体设计布局,是习主席治党治国治军方略的新发展。我们要从时代高度清醒认识到,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是民族复兴的百年大计,是富国强军根本之策,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战略引擎,是抢占战略制高点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担当,强化大局意识,强化改革创新,强化战略规划,强化法治保障,群策群力落实好这个大战略。

破除禁锢培塑融合思想

我国军民融合发展刚进入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的过渡阶段。“心融”方能“行融”。为此,我们必须紧跟习主席思想步伐,从强国强军的高度,突破传统观念局限、僵化思维束缚、消极心态障碍,以上率下“整理好思想”,破除影响军民融合的思想禁锢。

打破思想壁垒。思想认识的深度,决定融合发展的力度。当前,有的把军队体系作战能力生成看作是国防和军队自身范围内的循环;有的劲头很足却一厢情愿,与地方统筹协调不足,致使地方优势资源“可望而不可即”;有的欠缺顶层设计谋划,以致军地对接、层次衔接不够好,使得在地方优势资源引进过程中打了折扣,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严重影响军民融合的协调发展,必须通过强化国家利益至上观念,强化大局观念,摆脱行业、部门、单位的利益束缚,打破融合的思想壁垒。

破除门户之见。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从国际层面看,世界各主要国家的激烈军事竞争,背后是现代国家安全理念的交锋、体制与体制的竞赛,比拼的是谁的军事制度更能够通过融合来凝聚国家意志和全社会力量;从国内层面看,我国发展正处在由大向强的关键时期,统筹国家安全和发展面临诸多难题,如何实现经济和国防两大建设的协调发展、平衡发展、兼容发展,考验着我们的战略智慧。加快实施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必须破除门户之见,让顶层统筹统管体制不缺失、政策法规和运行机制不滞后。

根植融合意识。军民融合蕴含着“1+1〉2”的理念,彰显了人民军队人民爱、人民军队爱人民的政治优势。推进军民融合深入发展,实现富国强军,军地双方都应当具有胸怀全局的战略眼光,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意识和协作意识,破除一切妨碍融合发展的狭隘思想和条块分割、自我保障、运行封闭的管理现状,不断增强军地军民深度融合的发展意识,才能够最大限度地解放思想,切实走活军民融合这盘大棋。要以“三严三实”为准绳,将工作干在点上、落到实处,还要认真探索、大胆前行,以创新思维和务实举措,不断推动军民双拥、资源共享、人才培养等多领域的融合。

综合施策清除融合障碍

“打破军民二元分离结构,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根本出路在于改革创新。”习主席的重要讲话,抓住了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关节点,各级领导务必从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高度,从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高度,从强军兴军的高度,着力打通横亘在军地之间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

顶层筹划开启“融合”新征程。“军地双方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主席这一重要指示,首要的问题是要从顶层筹划上开启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新征程。因此,只有抓住了顶层设计这个牛鼻子,才能抓住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控制点”。要加大对军民融合的统筹统管力度,把国防和军队建设规划的宏观需求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将国防和军队建设规划上升到国家战略层次,从源头上把影响军民深度融合的“障碍”逐一拆除掉,切实解决好深度融合过程中各自为政、多头领导以及“都在管、都不管”等问题。

国家主导加速“融合”新对接。习主席强调,“在国家层面建立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和正视现阶段由于军民融合的体制机制不健全、不配套,造成“融合别人可以,融合自己不行”等问题。解决这些深层次矛盾,应按照“实用、能用、管用和完整配套”的原则,采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办法,建立完善层次分明、科学合理、有序衔接、运转高效的军民融合体制机制,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军民融合又快又好发展。

法治保障助推“融合”新提升。“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提高军民融合发展的法治化水平。”可以说,配套完善的法规制度,是助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基本保障,也是确保军民融合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深度融合的重要措施和行为准则。用法治保障助推军民融合新提升的基本考虑是,国家可通过加快出台保障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综合性法规,对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具体规范,从根本上提高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法治化水平。

军地协同提升融合能力

习主席深刻指出,“军政军民团结是我军特有的政治优势。军队要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积极参加和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造福兴利”。作为部队,必须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四抓”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强军目标,更加主动、更加自觉、齐心协力科学统筹使用国家、社会的经济、技术、信息、人才等资源,全面奏响军民深度融合“中国乐章”。

坚持需求牵引。发挥军事需求主导作用,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把军民融合纳入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深深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把相对独立的国防发展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融合起来,实现两个进程相一致、两个战略相配套、两个体系相兼容,形成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同步提高的局面。发挥任务需求主导作用,充分考虑、大胆预设可能执行的非战争军事行动,针对战争和非战争军事行动不同类型任务,分别明确支前动员、支前准备和战时后勤、装备、物资保障力量编成及任务分工,始终做到不论哪个主体、哪个领域或哪个系统的行动,都必须做到需求主体、需求目标和牵引对象明确,确保各主体、目标和对象之间的匹配与协调。

突出衔接配套。军民融合牵扯面广、涉及领域多、协调难度大,只有解决好各体系、各领域之间的制度盲区、交叉重叠、操作互动衔接等问题,才能确保“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处处有遵循、时时有规范。坚持统一筹划,将军民融合的众多要素协同分类、有机衔接,实现统一布局、统一领导,以满足任务需要,确保按规则行事、依照准则推进、遵循规程深入。坚持资源共享,打破军地壁垒、军民界限,整合军地优势资源,实现资源配置在军队建设和地方经济建设中的优化整合,形成“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一份投入、多重收益”的良性格局,实现“一份投入、两份产出”的资源效益最大化。坚持创新驱动,坚持把地方战略性支柱产业、国防科技创新成果运用到军队建设中,促进军民高技术双向转移。坚持共同担当,把执行军民融合作为军地双方的共同责任,找准明确责任和倒查追究责任的切入点、结合点、共振点,实现优势互补、双赢共进。

培育融合人才。人才的培养与建设是确保加快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力量之源。要采取多种渠道和途径,军地双方接力培养,建设一支专业水平高、反应速度快、突击能力强的“融合型”人才队伍群体,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引领军民融合大发展。军队要主动与党政机关、地方企业、大专院校建立“资源共享、人才共育”的战略合作协议,加大军民融合领域专业人才的培养。同时要在推进军民融合的实践中不断磨砺人才,让人才在推进军民融合实践中经风雨、长才干,既能在平时扎实推进军民融合深入发展,又能在战时作好紧急动员确保拉得出、顶得上。

(作者单位:陆军第21集团军)

第二篇:关于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民企的困惑与解决

方案调查问卷

单位名称:西安XXX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X 所属行业:集成电路(印制电路板设计、制造、贴装与测试一站式服务)

一、民营企业希望政府部门在推动军民融合方面做些什么?

1、公示准入制度和标准,让企业间的竞争更透明公开化;

2、定期组织民营企业与军工对接与互动,加速企业信息交换与需求互补;

3、设立具体的融合指标和任务,进行硬性分配与民营企业的培育指标;

4、组织民营企业进行军工要求的规范性与标准化培训,加快标准的统一与要求明确化;

5、充分发挥军民融合局与军民融合商会的引领作用,做到承上启下,定期进行政策宣贯与军民融合会员企业认证;

6、健全商会职能,促进商会会员间的交流合作,同时定期推送会员信息给到相关的军工企业;

二、民营企业希望军队装备工作领导机关在推动军民融合方面做些什么?

1、能够深入商会会员企业进行实地调研考察,多给民营企业一些机会与市场化的渠道;

2、建立健全组织分工,监管与统筹并举,进一步让项目在不影响保密的前提下公开化;

3、把军民融合的业绩与市场化之后的节约成本予以公示,提升公信力与民营企业的自查自纠和自我完善;

4、推动企业的资质建设,对适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进行辅导与技

术沟通立项,激活民营企业的参与感与自豪感;

5、公开合格供方的招标渠道与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军工项目扶持,对企业的相关经营结果进行社会化公示;

6、对民营企业的准入资质方面进行适当调整,若非影响关键指标或保密等因素,建议以能力满足为主。

三、如何发挥区域优势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1、西安的12大军工集团一应俱全,但以后端和总装为主,建议加快本地化零部件需求的供应渠道,建立特色化的域供应概念;

2、建立招标需求说明会或战略规划沟通会,形成行业生态圈,打造军民融合的联动效应;

3、政府职能与商会职能的互融互通,对军工需求信息进行有的放矢,推动企业的自转型与区域化军民融合需求相适应。

日期:2017/11/30

第三篇:扩大沙埕开发开放推动沙埕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扩大沙埕港开放开发推动沙埕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内容摘要为深入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关于“坚持富国与强军相统一”、“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政府和福建省军区联合制定下发的《关于大力推进福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决定》精神,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率先形成全域联动、整体推动、良性互动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本文根据沙埕港的实际区位优势,就如何突破瓶颈扩大开放开发,推动沙埕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作如下探讨。

关键词开放开发军民融合区位优势

一、沙埕港的现状及军民融合简况

1、沙埕港得天独厚的区位地理优势

沙埕镇别称沙关,位于福建省沿海最北端的闽浙海岸交界处,港道长40公里,宽约2公里,水深无礁,久不淤积,不起风浪,航道稳定,其中南岸特别适合建5万吨以上深水码头,为闻名的天然良港,孙中山先生在《实业计划》中,曾把它列为三大渔港之一。这里距台湾基隆港142海里,总面积为39平方公里,海域面积400多平方公里,比陆域面积多出近十倍。省道沙(埕)吕(峡)线直达市区与104国道福鼎段衔接,万吨巨轮进出不受潮汐限制。由于沙埕港阔水深且有群山庇护,台风季节,港内外风力相差4级,可避12级以上台风,是渔船、客货轮船的天然避风良港。为福建省重要渔港之一,我国东南天然良港之一,同时也是全省OP帆船后备人才训练基地,享有“全国著名群众体育之乡”的美誉。全镇共辖有3个居委会和19个村委会,总人口3.75万人,80%人口从事海洋渔业生产。作为福鼎的渔业强镇、双拥模范镇,沙埕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地理优势,有小白路、川石、后岙沙滩,台山岛,东瓜屿,莲花屿等自然景点。

2、沙埕港驻军与军地融合双拥情况

作为重要的军港,沙埕港内驻有导护三大队、流江岸勤部、海警三大队等三个副团级以上单位,岭头雷达连、台山岛海防九连、沙埕边防所和白鹭边防所等四个副营级以上单位,是福鼎市驻军最多的乡镇。沙埕镇拥军传统悠久,近年来,沙埕镇党委、政府立足当地驻军部队多的实际,以争创双拥模范镇为目标,以“弘扬爱国拥军传统,军民融合共促发展”为原则,强化领导造氛围,搞活形式创特色,排忧解难办实事,创造性地开展双拥工作,走出了具有沙埕特色的双拥新路子,极大地促进地方经济建设,有效地提高了部队战斗力,实现了军地之间的互利双羸。我镇还通过建立“三机制一平台”,形成军地联学共建的学习实践活动机制,有效推动军地双方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3、沙埕港经济发展的潜在旅游资源

沙埕镇是福鼎市旅游资源最丰富的乡镇之一。沙埕境内有小白鹭海滨天然浴场及大白鹭、王谷、川石、后岙等多处沙滩,面积达四万多亩。有全省十大美丽海岛之一的台山列岛和漫长的海港岸线旖旎的风光,都是海上垂钓、野营、潜水体验、海上观光游览的好去处,以及一批迷人的滨海自然地质景观,如沙埕港莲花屿、鸟岛、冬瓜屿、南镇石鼓洞等,都是旅游开发的好资源,同时沙埕铁枝被列为全国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与“车鼓亭”、“线狮”、“跑旱船”、“连灯”等地方丰富的民俗相结合,形成富有渔村乡土文化气息的传统表演艺术,也给沙埕的旅游开发增添了很多的吸引力。另外令人徜徉的军旅生活和军队文化,也给沙埕的旅游开发增添了不少的正能量。

二、当前制约沙埕港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从资源整合来看,互促双赢的质量效益还不够高效明显。

资源运行共享乏力, 重复建设较为普遍。军事经济资源配置过程中闷起头来“自扫门前雪” 的现象屡见不鲜。目前, 军地之间的许多驻地相邻、功能相近的公共设施建设,如很多军港码头不能与民共享,如沙埕流江村的居民很多时候得把海产品运到沙埕码头上岸,而不 1

能就地取材在当地军用码头上岸处理,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渔业的发展等, 由于缺乏协调互动和有效整合, 没有得到充分共享, 重复建设、重复投资现象时有发生,这加重了经费投入负担, 增加了社会总成本, 使社会总体资源配置效率降低。

2.军港的特殊性制约了当地的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军队在履行保家卫国的职责时,由于自身保密性的需要,凡是5万吨以上的轮船要进沙埕港之前都需要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审批,有些吨位大的货轮或者外轮甚至得经过省军区乃至南京军区的批准方可进港,这样在商机转瞬即逝的今天,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当地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由于军港的特殊性很多外轮一般不能进入莲花屿以内的港区,这样就相对制约了沙埕港的近一步开放开发。很多时候军舰进出港时,当地政府得配合军队进行清港,这样在增加地方财政支出的同时,也使当地群众网箱养殖的渔网和鱼排在一定程度上损失不小,影响了养殖业和近海捕捞业的的进一步发展。

3与军港相关的配套政策影响了开放开发的扩大与深入

沙埕港是福鼎市对外开放开发的一个窗口,是福鼎工业园区的原材料的出入港口,军港的相关政策使沙埕港的巨大的天然区位优势不能得到高效的发挥,无法发挥港口的通航潜能,潜力无穷的岸线资源不能得到很好的开发利用,不能为福鼎工业园区打通海上通道,从而影响了福鼎工业的进一步繁荣发展,外籍游客来往沙埕不能方便,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当地旅游业产业的升级。同时也使对台小额贸易点(已获批)不能形成一定的较大经济规模,也使军队一些资源,如一些军用码头不能与当地的经济有效的融合,制约了军地融合的深入发展。

三、加强军地资源整合发展思路及对策

以总书记富国强军思想为指导,按照“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路,坚持而未牵引、深度融合,坚持军地携手、共建双赢,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习主席强调,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的重大问题、重大课题,要把走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作为重要途径,把军政、军民团结作为重要政治保障,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努力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

一。结合沙埕港的实情,扩大开放开发,促进埕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推动沙埕经济的飞速发展。

1.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推进沙埕军地融合发展

把军民融合式发展纳入福建先行先试总体布局,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管武装工作范畴,纳入领导责任目标考评,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军齐抓共管、社会各级密切协同、广大军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科学处理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军需与民用、全局与局部等关系,引导社会多元投资、多方技术、多种力量更好服务国防建设,同时也促进国防建设成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军地联动。进一步下放通航审批权,使五万吨以上轮船进出沙埕港手续简化迅捷。研究出台推进福建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相关意见、规划和措施,健全军民融合配套政策法规,建立需求提报论证、重大项目对接、信息通报共享等机制,促进军民融合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发展,努力把福建建设成为引领全国全军的军民融合式发展示范区。完善政策法规,加大国家各级财政对统筹建设投入力度,制定项目立项、投资融资、土地使用等激励补偿政策,出台财政支持、税费优惠的具体办法,颁布促进军民融合的法律法规,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

2、整合军地资源“旅游兴镇”,扩大沙埕开发开放

沙埕港不仅是福建著名的天然良港,而且海景壮丽,岛屿青峰叠翠,奇礁散落海面,风光壮丽秀美,可以充分整合军地的旅游资源优势,大力实施旅游项目“1+2”工程,即全面推进小白鹭村的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和闽台十大乡村游试验基地建设,;福鼎欣旺(沙埕).国际帆船水上运动中心项目和全省十大美丽岛屿台山列岛旅游开发建设工作。可以在军营中划定一定的区域让游客体验军旅生活的一些实况,可以利用一些退役的舰艇让游客了解我国

海军建设的一些成就,激发他们爱国爱军的意识,可以用军营的一些资源作为青少年的国防教育基地。利用军队的技术资源优势,可以打造一些人工岛,进行深海养殖的尝试,这样既可以促进渔业的发展,又可以进行旅游观光和垂钓休闲活动,从而实现旅游兴镇的目的。碧波荡漾的军港,笼罩着神秘与庄严,游客在此既感受军港神秘,又可体验渔家生活,其乐无穷。对原海军营房、坑道等进行整修,开发了军体旅游项目;可以发展旅游业军港风情游览点和海上风光旅游点等滨海旅游资源,目前“旅游兴镇”初见成效但只有解决好军地矛盾,旅游资源才能得到综合性的开发利用,并能与港口、渔业协调发展,否则,将来还可能产生军队建设与旅游资源建设的矛盾。

3、推进基础设施军民兼容,实现军地资源共享。

军民共用码头建设,过去,军地双方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各自为政,一些原本可以军民共用的基础设施未能实现紧密结合、相互衔接,存在重复建设的现象,影响了当地经济发展,招商引资、贸易和民众的出行。因此,军地双方要相互配合,在统一思想和明确原则的基础上, 融合投资项目功能, 深入研究探索有效的合作方式, 兼顾军地使用需求,发挥建设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军地资源的有效融合和紧密链接。解决重复建设和重复投入问题。从目前的状况看,礁头码头建设受到一定局限,,允许地方企业使用军港的一些码头和设施。把集军港、商港、渔港为一身的港口城市。当然要充分考虑军事需求,提高军事设施的综合防护能力。可以整合海防路与当地交通网的融合,在距离军港的一定范围内允许修建一些民用码头及相关设施,充分发挥沙埕港的航行方面的优势,使沙埕镇进一步开放开发的交通瓶颈能被彻底打破,打造出一个魅力的港湾,同时也为福鼎工业园区的发展打开一条畅捷的海上通道。

以上是对军民融合前提下,对沙埕港开放开发的一些设想,在总书记有关“坚持富国与强军相统一”、“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等精神指导下,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在各级党委的全力支持下,沙埕港的军民携手一定会做得更好,一定会把沙埕港建成福建省闽东沿海岸的魅力港湾。沙埕的明天一定会更美好!

第四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

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7〕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防科技工业是军民融合发展的重点领域,是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升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水平、支撑国防军队建设、推动科学技术进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军民融合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军民融合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过渡、进而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期,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军民融合潜力巨大。为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为引领,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完善政策法规,落实改革举措,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实现军民资源互通共享和相互支撑、有效转化,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建设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

——国家主导,市场运作。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加强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政策引导、制度创新,健全完善政策,打破行业壁垒,推动军民资源互通共享。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公平竞争,实现优胜劣汰,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

——问题导向,务求实效。针对制约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障碍,围绕“军转民”、“民参军”、军民两用技术产业化、军民资源互通共享等重点领域,突出解决深层次和重点、难点问题,向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推动军民融合发展。

——协同推进,成熟先行。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作用,调动军工集团公司、军队科研单位和中科院、高等学校以及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其他民口单位等多方面积极性,形成各方密切合作、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注重政策统筹协调,有序推进,成熟一项、落实一项。

二、进一步扩大军工开放

(三)推动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结构调整。打破军工和民口界限,不分所有制性质,制定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结构调整方案,对全社会军品科研生产能力进行分类管理,形成小核心、大协作、专业化、开放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核心能力由国家主导;重要能力发挥国家主导和市场机制作用,促进竞争,择优扶强;一般能力完全放开,充分竞争。

(四)扩大军工单位外部协作。将军工集团公司军品外部配套率、民口配套率纳入国防科技工业统计。进一步完善军工企业考核指标体系,在保障国家战略、国防安全和完成重大专项任务的前提下,进一步推进民品开发和军工科技成果转化。规范军工集团公司对民口军品配套单位的收购行为,避免垄断和不公平竞争,维护市场良性竞争秩序。

(五)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修订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分类指导目录,科学划分军工企业国有独资、国有绝对控股、国有相对控股、国有参股等控制类别,除战略武器等特殊领域外,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支持符合要求的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积极稳妥推动军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符合条件的军工企业上市或将军工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建立军工独立董事制度,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推广相关经验。

(六)完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准入退出机制。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推进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准入退出制度建设。健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准入退出动态调整机制,精简优化许可管理范围,减少许可项目数量,规范退出标准和流程。实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与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两证联合审查,推进多证融合。规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定密和招投标工作,凡不属于国家秘密事项的,不再纳入保密资格认定等行政许可范围;凡不需要承制单位具有保密资格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项目,不得将保密资格作为招投标条件。

(七)推进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竞争。适应竞争性装备采购要求,推动系统集成商、专业承包商、市场供应商体系建设,推进分系统及配套产品竞争,明确细化总体单位开展分系统和配套产品采购的规则要求。改进完善军品价格和税收政策,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引导更多有优势、有意愿的民口单位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竞争。

三、加强军民资源共享和协同创新

(八)推动科技创新基地和设备设施等资源双向开放共享。面向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两个需求,进一步推动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优化布局与建设,并分类推进开放共享。加强民口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统筹,促进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发布开放目录清单,制定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将国防科研设备设施纳入统一的国家科研仪器设施网络管理平台,提升开放共享水平。

(九)加强军工重大试验设施统筹使用。编制发布军工重大试验设施共享目录,推动具备条件的军工重大试验设施向民口开放,建立常态化开放共享和技术服务机制。对新建重大试验设施,加强军工内部、军工与民口统筹。

(十)完善军民协同创新机制。建立军工和民口科技规划、计划、项目安排、政策等会商机制。建立国防科技协同创新机制,积极吸纳民口力量参与国防科技创新,扩大国防科技创新主体范围。发挥好现有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作用,统筹研究在部分新技术领域择优建设创新中心。支持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围绕国家安全和国防科技重大战略需求,聚焦具有战略性、带动性、全局性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组建国防关键技术创新联盟,开展产学研用合作。

(十一)推动技术基础资源军民共享。建立完善军民标准化协调机制,推动军民标准通用化。开展军工行业标准清查,提出立改废清单,鼓励军工单位参与国家相关专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军民计量资源互通共享,发挥国防计量技术机构专业优势服务国民经济建设,积极吸收其他计量技术机构服务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支持军工鉴定性试验能力向社会开放服务。鼓励依托国家产品质检中心、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第三方测试评估机构。

(十二)积极利用民口产能。鼓励支持军工单位采取入股、租赁等多种方式,将民口产能用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加强军工单位之间科研生产能力统筹利用和协作,积极推动军工资产合理流动。择优利用军工、军队和民口单位科研生产能力,避免不合理的重复建设。

(十三)支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为大安全、大防务提供装备和服务。在搞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同时,做好军事训练器材研制开发,鼓励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积极参与边海防装备建设,大力发展反恐维稳、安保警戒、应急救援、网络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技术、产品和产业。

(十四)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和共享制度。依托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收集本地区民口前沿技术、先进技术和优质产品等资源信息,集中向军工单位公开发布;按行业收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需求,经保密审查后,向社会公开发布。

(十五)加强国防科技工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国防科技工业人才发展规划,利用全社会优势教育资源,围绕武器装备建设和国防科技工业发展需求,大力开展国防特色高校共建和国防特色学科建设,依托高等学校设立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和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开展探索性、创新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支持高等学校与军工单位加强产学研用合作和人才培养。鼓励设立国防科技工业人才培养基金,加强国防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培养一批工程型号领军人才,做好国防科技领域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开展国防科技工业杰出人才奖评选表彰,吸引优秀人才投身国防科技工业建设。依托军工单位及相关院校开展军队装备技术保障人才教育培训。

四、促进军民技术相互支撑、有效转化 (十六)推动完善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统筹建设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定期发布《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转化目录》,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推动降密解密工作,完善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归属和收益分配等政策,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和民用领域科技成果双向转移转化。

(十七)加大军用技术推广支持力度。突出高技术方向,着力发展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国民经济新增长点的高端产业。项目审批方式逐步由事前审批向事后审批转变,经费支持方式可由注入资本金等向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转变。

(十八)发挥技术转化评价作用。在军工科研项目立项评估和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中,加大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权重。探索开展相关技术成熟度评价,跟踪具有潜在军用前景的技术发展动态,鼓励军工单位优先利用民口成熟技术和产品。

五、支撑重点领域建设

(十九)加强太空领域统筹。面向军民需求,加快空间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加快论证实施重型运载火箭、空间核动力装置、深空探测及空间飞行器在轨服务与维护系统等一批军民融合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以遥感卫星为突破口,制定国家卫星遥感数据政策,促进军民卫星资源和卫星数据共享。探索研究开放共享的航天发射场和航天测控系统建设。

(二十)推进网络空间领域建设。促进通信卫星等通信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大力发展网络安全、电磁频谱资源管理等技术、产品和装备。推动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工程实施。优化军工电子信息类试验场布局和建设,在服务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同时,更好地服务国民经济发展。

(二十一)支撑海洋领域建设。推进海洋领域军民试验需求和试验设施统筹,加快深远海试验场建设。大力发展水下探测、信息传输与安全等技术,提高海洋综合感知能力。推动深海空间站、核动力海上浮动平台和深海大洋监测装备建设,积极研发高等级专业破冰船、极地自破冰科学考察船、极地救助船、极地半潜运输船、极地资源勘探船及极地专用核心配套设备、材料等,支撑海洋领域重大工程。

六、推动军工服务国民经济发展 (二十二)发展典型军民融合产业。加强现有投资渠道统筹,优化投资方向。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核反应堆和先进核电技术,加快实施先进核能示范工程,提升核燃料循环产业规模和竞争力,推进核技术应用并实现产业化。积极引导支持卫星及其应用产业发展,促进应用服务创新和规模化应用。加强民用飞机关键技术攻关,加快产业化进程。调整优化民用船舶产业结构,发展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发展军民两用的信息安全与网络安全技术产业。

(二十三)培育发展军工高技术产业增长点。充分发挥军工单位在人才、技术、设备设施等方面优势,支持军工高技术产业化发展,不断提升动态保军能力。优选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产品和项目,编制发布《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和《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对列入目录且应用效果好、实现工程化和产业化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二十四)以军工能力自主化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加强政策统筹,做好与相关科技计划的衔接,制定并组织实施军工高端制造装备创新工程专项行动计划,组织国内优势单位开展专项攻关,提高军工能力建设所需的高端加工制造设备、测试仪器、科研生产软件等国产化率和自主可控水平。在军工生产能力建设中,进一步扩大支持采购国产首台(套)装备政策适用范围。

(二十五)促进军工经济和区域经济融合发展。围绕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和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四大板块”布局以及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鼓励军工集团公司与地方政府加强战略合作和规划政策对接,在军工单位后勤社会化改革以及参与所在地发展规划、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实施等方面,创新合作方式,落实一批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发挥军工辐射带动作用。研究开展军工经济属地化分级统计,建立属地化军民融合产业统计体系。设立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基地,支持重点省(区、市)开展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综合改革试点,在体制机制创新、资源整合、成果转化和公共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

(二十六)拓展军贸和国际合作。在确保国防安全和装备技术安全的前提下,着力优化军贸产品结构,提升高新技术装备出口比例,推进军贸转型升级。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和“走出去”战略,推动核电站和核技术装备、宇航装备、航空装备、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及其他高技术成套装备出口,推进“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建设和金砖国家遥感卫星星座合作,鼓励参与海外石油矿产资源开发和国际工程承包。充分发挥国家原子能机构和国家航天局的对外合作平台作用,深化核和航天领域国际合作。

七、推进武器装备动员和核应急安全建设 (二十七)强化武器装备动员工作。充分利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能力和资源,积极参与武器装备维修保障和服务,推进完善军民一体化维修保障体系。着眼战时部队高技术装备维修力量缺口,推进高新技术武器装备专业保障队伍建设,加强针对性实战化训练演练,形成支前保障能力。

(二十八)提升核应急和安全能力。按照国家核应急体系建设整体布局,加强国家核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推进核安全技术研究,军地联合加快国家核安全体系重大工程建设。加强核安全监管,增强核安保能力。加快军工核设施退役治理,提升军工核设施实物保护能力。

八、完善法规政策体系

(二十九)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强国防科技工业法规建设,加快推动原子能法出台,积极推进航天立法。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制度,不断健全军民融合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引导、规范、保障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三十)完善社会投资审核制度。修订《国防科技工业社会投资核准和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国防科技工业社会投资领域指导目录》,减少和下放政府对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社会投资的审核,除战略能力外,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

(三十一)健全配套支持政策。对承担军品重点任务、符合政府投资政策的民营企业,在企业自愿和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采取投资入股、补助、贷款贴息、租赁、借用等多种方式给予支持。拓展军民融合发展投融资渠道,设立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鼓励支持地方政府、符合条件的机构根据自身发展实际设立相关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推动军工高技术产业发展。研究企事业单位参与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风险补偿和扶持机制。探索建立军工资产管理新模式,加强对民营企业军工能力的监管。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重大意义,做好统筹衔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地方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出台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分工方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取得实效。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第五篇:坚持创新驱动 推动军民融合

坚持创新驱动

推动军民融合

军民融合潜力大、路子宽、市场广。作为中国惟一的科技城,推动军民融合是国家赋予绵阳科技城的重要使命,是科技城建设的最大特色和历史机遇。

近年来,绵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走军民融合创新发展之路,取得一定成效。目前,科技城共有军民融合企业近300家,产业覆盖300多个专业领域,年产值超过千亿元,成为国家新型工业化(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

在长期服务在绵国防科研院所、军工企业、驻军部队发展过程中,军地双方加强沟通交流、协调配合,初步构建起军民融合“四种机制”,即:军地互动交流机制、军民资源共享机制、国防重点保障机制、多方联合促进机制,调动了军地双方合力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积极性。同时,绵阳着力打造政策支撑、创新创业、产业承载、交易展示等科技城“四大平台”,为军民融合、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

通过持之以恒推动政产学研协同创新和军民两用技术转化产业化,科技城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上已探索出“院所自转”、“军工自转”、“院企自转”、“民企参军”四种模式,形成了军民融合发展的整体优势和局部强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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