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企业领导分工文件

2022-12-17

第一篇:安全企业领导分工文件

校园安全领导小组文件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由校级领导和各处室(部门)、各年级组负责人组成。

(一)组长:夏欢

(二)副组长:方长树

(三)成员有:教务处、政教处、招生就业处、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强化管理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甘肃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甘肃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甘肃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程》、《达州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程》、《临洮县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临洮县洮河高级职业中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领导小组”)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总负责,副校长分管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科)综合协调、督促和检查,各处室(部门)结合业务工作具体负责落实的管理责任体制和运行机制,全校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具体落实“管业务必须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的“一岗双责”要求。 第三条

全校教职员工必须不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熟悉并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政策和安全工作知识,自觉把确保安全的要求融入教学和各项具体管理工作之中。

第四条

学校安全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落实上级机关关于安全教育、培训、治理、整改等方面的文件、会议等精神。

(二)负责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三)编制学校安全工作发展规划计划,部署学校安全工作;

(四)定期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对学校安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研究和形势预测,制定校园安全预案;

(五)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六)负责学校教职员工的教育、培训,组织师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七)其他涉及学校安全的工作。

第五条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由校级领导和各处室(部门)、各年级组负责人组成。

(一)组长:夏欢

(二)副组长:方长树

(三)成员有:教务处、政教处、招生就业处、生产实习处。 第六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工作职责: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抓好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学校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并严格考核奖惩;

2.将安全工作与主要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考核;

3.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与各处室(部门)、年级组签订安全责任书,指导、督促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和领导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制定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实施整治;

5.组织编制学校安全应急总体预案,并按规定报送备案。指挥事故处置。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或协助抢险救援及相关工作。

(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为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结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方案,并开展安全督查;

3.按月(季度)分析、研究全县学校安全工作,部署安排学校安全工作任务;

4.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或协助抢险救援及相关工作;

5.负责做好校长委托的其他有关安全的工作;

(三)学校导班子其他成员以分管业务为职责范围,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学校的具体安排,结合分管工作提出落实意见,把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纳入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并考核。

2.掌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建立健全本处室(部门、年级组)安全工作制度,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4.指导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

5.对分管职责内存在的重大隐患必须现场察看,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四)各处室(部门)、各年级组负责人负责职能范围内的相关安全职责,具体如下:

1.教务处:负责安全工作相关文件、信息的对外报送和保密工作;负责职能范围内的各类档案及档案室的安全工作;协调各处室有效开展安全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负责督促指导全体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全校学生和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常规性安全工作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负责督促做好体育和艺术教育活动安全工作;做好各种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做好食堂、小卖部、营养餐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做好学生军训的安全管理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2.政教处:负责全校学生的各种违纪违规、打架斗殴的处理;负责班主任、宿舍管理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学生寝室内的安全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负责督促指导校舍、基建、设施等安全工作;建立校舍、设施隐患台帐;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3.招生就业处:负责督查指导高考、中考、招生方面的安全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4.生产实习处:负责督促指导各种实验实习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负责做好各种实验室、实训场、实验设备设施和实验药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5.保卫科: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学校安全工作计划、起草综合性文件,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拟定学校安全工作制度;负责学校安全工作信息的汇总分析,为领导提供基础情况,负责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及数据发布工作;协调学校各部门迎接安全检查;负责门卫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协助校长处理安全事事故;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综合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一)一般安全事故由分管领导、相关责任处室(部门、年级组)负责处理。相关情况及时通告给校长。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按照要求上报教育局,按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法依规合理妥善处理。

(三)实行应急处置的“首遇责任”制。全体教职员工在涉及师生伤亡的事故现场,必须承担应急处置的“首遇责任”,要以人为本,协调各方力量,采取措施,尽最大努力,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

第八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层负责分层考核制,各教职员工对各处室(部门、年级组)负责人负责、各处室(部门、年级组)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对校长负责。校长考核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考核各处室(部门、年级组)负责人、处室(部门、年级组)负责人考核教职工。 建立健全责任倒推追究制。凡发生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内部实行责任倒推制,当事人、处室(部门、年级组)负责人、分管领导、校长分别为第

一、

二、

三、四责任人;

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实行部门负责制,“谁审批、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凡发生安全事故,按事故性质,根据“一岗双责”落实责任。由于相关人员未履行应尽职责导致事故发生,或者导致事故损失扩大的,对有关责任人要加重处罚;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东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的通知

各村(社区)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为认真贯彻全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政府研究决定,决定成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组长:镇长

副组长:政法书记、宣传委员

副镇长

成员:纪委书记、党政办主任

— 1 —

综治办主任

经发办主任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镇卫生院长

镇畜牧兽医站长

镇中学校长

镇中心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办),由安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 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 组织机构 通知

抄送:县政法委 县药监局

东河镇人民政府2011年5 月 27日印发

(共印15份)

— 2 —

第三篇:铁路企业安全生产学习文件

呼和浩特铁路局文件

呼铁监„2010‟223号

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 国务院有关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 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铁安监„2010‟13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全员学习,领会精神。坚持领导和干部带头的原则,迅

—1— 速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传达到每个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充分认清•通知‣出台的重大意义。

二要明确责任,落实要求。切实做好•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铁安监„2010‟135号)贯彻落实工作,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文件提出的四条要求落实到位。

三要结合实际,贯彻执行。铁路局将下发贯彻•通知‣的实施意见。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逐条细化,逐项落实,确保•通知‣精神落到实处。9月10日前,要以系统为单位(合资、地方铁路由合资办汇总),将贯彻情况报局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室管理科邮箱)。

附件: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日

— 2— 铁道部文件

铁安监„2010‟135号

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进一步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部属各单位,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国务院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具体内容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委办„2010‟15号,具体内容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有关工作的函‣(安委办明电„2010‟77号)。为认真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执行好•通知‣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现就

—3— 有关学习贯彻落实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重大意义

•通知‣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继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对铁路安全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近年来,铁路运输安全保持了总体稳定,但安全隐患依然突出,安全管理亟待加强,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充分认识•通知‣对于加强铁路安全管理、特别是高速铁路安全管理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必须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增强进一步搞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抓好•通知‣中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全路运输安全的持续稳定。

二、认真学习、切实抓好宣传教育

•通知‣从企业安全管理、技术保障、产业升级、应急救援、安全监管、安全准入、指导协调、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既有政策措施,又有制度保障,既总结了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也借鉴了国外先进经验,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强化宣传教育。一是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率先学习好、领会好•通知‣精神,把握好核心内容,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正确政绩观,完— 4— 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学习做好宣讲辅导。二是要采取多种宣传途径,加大宣贯力度、拓展宣贯广度、延伸宣贯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将•通知‣迅速传达贯彻到全路每名干部职工。三是通过对•通知‣的学习,使全路干部职工加深对•通知‣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的理解,充分认识到铁路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动摇,自觉提高安全责任意识。

三、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贯彻意见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铁路工作实际,从五个方面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一是既要体现铁路运输企业内部加强安全管理的企业职能,又要体现铁道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的政府职能;二是要充分体现加强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至关重要、高于一切的深刻内涵,进一步严格和加强高速铁路安全管理;三是要具体体现铁路部门长期以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做法,并进一步上升到制度化、规范化的高度;四是要突出体现彻底解决直接危及铁路安全的关键性问题和铁路安全管理的深层次问题;五是既要体现认真解决现实安全问题,又要体现建立安全管理机制,确保铁路安全长治久安。

铁道部将于近期下发贯彻•通知‣的实施意见。铁道部机关有关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突出高速铁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安全管理办法,继续坚持和深化安全基础工作,切实加强督导检查,不断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5— 各铁路企业要对照•通知‣要求,认真研究,逐条细化,从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坚实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建设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落实•通知‣要求,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督导,确保精神落实到位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通知‣要求,与当前安全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扎实推进。要及时掌握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协调、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规定、措施落实到位。铁道部将于2010年9月份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请各单位、各部门于8月3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铁道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工作的函

— 6—

—7—

— 8— 附件1: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2.主要任务。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

—9— 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成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

3.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4.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10— 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5.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7.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三、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

—11— 8.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9.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煤矿、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臵,于2年之内全部完成;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在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10.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国家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合理确定生产一线用工。“十二五”期间要继续— 12— 组织研发一批提升我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关键技术和装备项目。

四、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

11.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重大隐患治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1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13— 13.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要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14.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予以奖励。有关部门和地方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

五、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15.加快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按行业类型和区域分布,依托大型企业,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支持下,先期抓紧建设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配备性能可靠、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保障必要的运行维护费用。推进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 14— 上搜救、船舶溢油、油气田、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国家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服务周边的区域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6.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臵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7.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严格行业安全准入

18.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加快制定修订生产、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和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要制定落实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9.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臵条件。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

—15— 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臵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降低标准造成隐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20.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依托科研院所,结合事业单位改制,推动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等服务性机构的规范发展。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并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

七、加强政策引导

21.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要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纳入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支持范畴。大力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22.加大安全专项投入。切实做好尾矿库治理、扶持煤矿安全— 16— 技改建设、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各类中央资金的安排使用,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23.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24.鼓励扩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落实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逐年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等相关专业人才的招生培养规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

八、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5.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在制定国家、地区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

—17— 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26.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予以强制性淘汰。各省级人民政府也要制订本地区相应的目录和措施,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和延续。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27.加快产业重组步伐。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九、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

28.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完成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考核,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9.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重大生— 18— 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30.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31.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9— 32.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依法严格事故查处,对事故查处实行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层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查处实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制订部署本地区本行业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的具体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区、各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规定、措施执行落实到位。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20— 附件2:

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

国务院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己下发。为认真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执行好•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通知‣出台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通知‣是继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通知‣对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高度,切实增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统一到•通知‣精神

—21— 上来,坚定不移地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工作,确保•通知‣所提出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努力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准确把握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 •通知‣涵盖企业安全管理、技术保障、产业升级、应急救援、安全监管、安全准入、指导协调、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多个方面,既有政策措施,又有制度保障,既总结了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也借鉴了国外先进经验,要认真组织学习、切实领会精神实质,强化宣传教育。

一是要认真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加深对•通知‣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的理解,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正确的政绩观,把安全生产状况作为衡量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志。

二是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要率先学习好、领会好•通知‣精神,把握好核心内容,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学习做好宣讲辅导,努力把学习贯彻•通知‣精神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

三是要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途径,加大宣贯力度、拓展宣贯广度、延伸宣贯深度,注重宣传效果,要将•通知‣迅速传达贯彻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所有企业及职工,在全社会掀起宣传热潮。

三、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创新机制、落实责任,确保•通知‣— 22— 要求执行到位

•通知‣在总结近年来国内外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提高事故伤亡赔偿标准,实现重大隐患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与公告制度,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状况与相关金融、保险等经济政策挂钩,事故企业负责人资格否决制,相关高危行业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和责任保险制,安全生产现场人员遇有危险情况临时处臵决策权,扶持发展安全产品、产业、装备,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的内容和时限,建设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要在制度配套上下功夫。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落实•通知‣的责任分工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实施更加严厉的监督管理和更加严格的行业安全准入,大力推进技术保障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推行实施更加有效的安全生产工作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相互配套、有机衔接、推动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要在创新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手段和方法上下功夫。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要围绕•通知‣确定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切实改进安全监管监察手段和方法,注重严格执法与强化服务相结合、全面执法与分类监管相结合、现场执法与网络监控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注重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科技、教育等手段,着

—23— 力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实效。

三是要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上下功夫。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基础作用,指导和督促所有企业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强化生产过程管理和安全技术管理,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层层落实企业内部责任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加强督促检查,解决突出问题,做好当前工作 地方各级政府安委会要围绕全面推动国务院•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优化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掌握本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确保各项规定、措施落实到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严格安全执法,加大现场执法力度,统筹做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协调有关部门搞好联合执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在2010年10月份,组织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通知‣的情况进行督查。

— 24— 请各单位于8月15日前将学习宣传•通知‣精神及相关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和落实情况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各省级政府安委会要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主题词:安全生产 通知

抄送:铁道部安监司,路局机关各部门,各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公司。

呼铁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2010年9月2日印发

—25—

第四篇: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

矿井概况

2006年7月31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基本建设局以晋煤基局发【2006】60号文“关于中阳鑫隆煤源有限公司矿井改扩建工程开工报告的批复”批准了该矿90.万吨/年矿井改扩建工程。根据现场勘查,矿井自批复后一直处于基建状态,未正式投产运行。

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吕梁市中阳县,兴县煤矿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晋煤重组办发[2009]45号),中阳县鑫隆煤源有限公司为单独保留矿井,兼并重组整合主体为山西桃园腾阳能源集团。兼并重组整合后煤矿名称为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后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晋)名称变核内[2009]第001289号文更名为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12月7日给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400002009121220048049,兼并重组后井田面积为13.4026km²,批准开采4#、6#、10#煤层,设计生产能力90万t/a.开采标高为1160-540m。

第五篇:化工企业安全标准化文件管理规定

ICS03.100.50

G01

备案号:Q/YP-xl.GL.13.09-2013 Q/YP-xl

Q/YP-xl.GL.13.09—2013

xxxxx磷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安全标准化文件管理规定

20138 - 1实施

xxxxx磷电有限公司发布

89

前言

通过对本公司制定的与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有关的管理文件、技术文件的控制,保证文件的适用性、系统性、协调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

xxxxx磷电有限公司为了强化管理,对云南南磷集团安全标准化制度中《安全标准化文件管理制度》进行转化与细化,形成分公司《安全标准化文件管理规定》。

本标准与2009版《安全标准化文件管理制度》相比较,变化主要有:

——按照GB/T1.1要求,实现了TCS格式转换。因TCS软件本身存在的问题,部分章节或条款的格

式局部存在与GB/T1.1不完全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本标准的规范性和适用性。

——维持主要管理内容一致性的同时,增加了前言部分,增强了标准信息的完整性。

——把每个标准中需使用的记录位置从原来的单独放置,改为纳入标准主体中的“记录”部分,简

化标准的同时便于各种记录和表格的对应使用和监督,也增强了标准的规范性。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标准化管理制度》重新编号,并纳入xxxxx磷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体系。 本标准由xxxxx磷电有限公司安委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xxxxx磷电有限公司安委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兴云

本标准审核人:李林

本标准批准人:刘华

本标准为第二次发布,首次发布于2009年8月6日。

安全标准化文件管理规定

1 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安全标准化实施、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岗位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 13016 标准化体系表编写原则和要求

GB/T 13017 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

GB/T 15496 企业标准体系要求

GB/T 15498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Q/YP.GL.18.01-2013 《企业标准化管理制度》

3 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标准化文件的批准和发布。

3.2 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负责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岗位安全规程的审核。

3.3 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安全标准化规定文件编写和修订,并审核。

3.4 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对相关专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岗位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的编写和修订、并审核。

3.5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标准化文件的备案、登记、发放。

3.6 公司内各单位及个人具体实施本规定。

4 工作程序

4.1 文件的制定

4.1.1 生产技术科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组织各级人员编制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及安全标准化文件、相关专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级人员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经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

4.1.2 各职能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要求,根据本公司实际,组织各级人员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的,本部门归口的相关专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

4.1.3 各职能部门组织对本部门归口的各岗位进行危害分析,组织,经风险评价小组评价后,经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

4.2 受控发放管理

4.2.1 公司办公室负责安全标准化文件和资料的受控发放管理。

4.2.2 文件在受控发放前,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确定发放范围,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执行。

4.2.3 公司办公室按确定的受控发放范围进行发放,对文件进行编号和标识,填写《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由领用人签字,一个编号对应一人。

4.2.4 文件和资料的受控状态,以加盖“受控”印章标识或专用编号;公司各级管理层、部门、生产单位和相关人员使用的管理体系文件和资料均为“受控”文件。

注:提供给主要顾客、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方的文件和资料,或者供交流学习用文件和资料均为非受控文件,不

受更改的控制。

4.2.5 文件和资料领用人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受控文件须按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保密管理,不准外借、复印和交他人,文件和资料领用人离开公司须将文件和资料交回发放部门,否则须支付赔偿金150元/册。

4.3 文件的修改与修订

4.3.1 文件出现下列情况时,需进行修改或修订:

a)

b)

c)

d) 文件编制本身重大失误; 安全标准化运行过程中出现变动; 与上级有关规定、法令、法规相悖; 其它情况。

4.3.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需修改或修订时,申请修改或修订部门向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递交书面申请报告,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将申请报告交生产技术科组织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修改或修订。

4.3.3 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需修改或修订时,申请修改或修订部门向分管安全副总经理递交书面申请,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将申请报告交归口部门,由归口部门组织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改或修订。

4.3.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修改均采用换页的方式进行修改。

4.3.5 公司办公室将需修改或修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收回。

4.3.6 修改或修订后的文件由公司办公室发放至原部门单位或人员。

4.3.7 公司办公室对修改或修订后的文件进行文件状态登记。

4.4 文件的评审

公司每年组织一次文件的评审工作,对文件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4.5 文件残破、缺失后的补发

4.5.1 任何人不得在文件上乱涂乱画,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4.5.2 当文件破损或字迹不清影响使用时,领用部门单位应写明原因,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到公司办公室办理更换手续,交旧领新,文件使用原发放号。

4.5.3 文件丢失,当事人应写明原因,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到公司办公室办理补发手续,新文件给予新发放号,并注明原号作废。必要时,由公司办公室将作废文件发放号通知各相关部门,防止误用。

4.6 文件的借阅

4.6.1 公司的安全标准化文件属于保密级的,不可私自向外来单位提供、借阅。

4.6.2 外来人员需借阅时,必须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以上管理者审批后方可提供。

4.7 废止和回收

新版本文件发布时,旧版本文件同时废止或失效,公司办公室将文件按发放台账全部收回并销毁。 5 记录和表格

5.1 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使用公司《文件和记录控制制度》相关表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总结下一篇:安全考试试题以及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