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请港澳通行证

2022-10-15

第一篇:首次申请港澳通行证

首次港澳通行证的办理流程

方法/步骤

1. 第一步,准备工作。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2寸淡底色彩照2张(也可现场拍照,费用需要自付)。(户口本复印件需要复印的是当事人的那一页户口信息)

2. 第二步,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填写《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3. 第三步,如果你只去香港则申请香港签注,只去澳门则申请澳门签注,如果香港、澳门都去,则两地签注都要申请。(一次往来签注,每个20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40元,并外加签注加注费20元)

4. 第四步,我们在申请完以后,并不能立即就拿到港澳通行证,大概需要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后,我们就可以在家收到我们的港澳通行证了。

5. 最后,我们就开始打包行李吧,去香港澳门去玩吧!

第二篇:港澳永久居民子女类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须知

(一)申请条件

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并且在其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者澳门永久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二)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和港澳关系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0×30mm)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香港(澳门)定居申请表》。

2、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含户口簿的户主页和本人页),未满16周岁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免提交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未满18周岁的,须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同时交验居民户口薄、出生医学证明等监护关系证明、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交验申请人与港澳关系人的出生医学证明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申请人父母的结婚证原件(申请人为非婚生子女的不需提供),提交复印件。

5、交验申请人内地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含户口簿的户主页和本人页);

6、交验申请人港澳父(母)的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7、提交申请人港澳配偶同意内地亲属来香港、澳门定居的声明书。

8、提交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第三篇: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须知

一、受理部门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须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但下列情形除外:

1、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2、内地居民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须由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地级以上(含地级,下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3、军人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由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4、内地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可以由其原逗留签注受理审批部门或者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签证办)受理。

5、内地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在澳门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或者申请赴香港其他签注,可以由其原逗留签注受理审批部门或者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珠海签证办)受理。

二、申请条件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探亲。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2、商务。(1)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3个月或者1年多次商务签注,所在单位须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3)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专用交通工具人员。

3、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4、个人旅游。经批准开办常住居民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5、其他。(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

6、逗留。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三、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内地居民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4、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

5、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四、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探亲。须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亲属,1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2、商务。(1)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和派遣函;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派遣函。(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3)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专用交通工具人员,须提交的证明材料由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另行规定并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备案。

3、团队旅游。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4、个人旅游。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5、其他。(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6、逗留。(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之逗留许可”申请表》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人力资源办公室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3)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或者《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4)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其中,在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学,须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在澳门就业,须交验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人力资源办公室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五、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

该意见由工作单位或者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负责签署,该意见可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开具。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赴香港或者澳门(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具体要求如下:

1、国家工作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意见。

3、已满16周岁的大、中学校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4、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出具意见。

5、其他人员,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根据本规范向非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往来香港或者澳门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向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核查,本人免交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

6、未满16周岁,免交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

7、常住户口在已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且不属于登记备案人员、军人的内地居民,免交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

六、申请提交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只受理经本人提出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申请,但下列情形除外:

1、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2、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人员,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但不包括商务签注异地申请。

3、申请人通过劳务经营公司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及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就业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须由商务部指定的劳务经营公司代为申请。

4、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代为申请。

上述情形中,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劳务经营公司须事先将公司印章、负责人签名等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七、证件签发

往来港澳通行证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签发。签注由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者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授权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制作、签发。

1、未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相应签注。

2、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与申请事由相应签注。

3、签发的签注出境有效期不得超过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如签注的出境有效期超过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重新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并将原往来港澳通行证剪去右上角后,发还申请人。

4、不得向申请人签发两本(含)以上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不得签发两个(含)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签注。签发机关签发新签注时,应当将前一个仍有效的同一前往地的签注注销。

八、签注种类、出境有效期、往返次数和备注

往来港澳签注分为6个种类:探亲(T)、商务(S)、团队旅游(L)、个人旅游(G)、其他(Q)和逗留(D)。根据申请事由分类签发。

1、探亲签注。(1)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或者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2)探望兄弟姐妹,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2、商务签注。(1)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根据各地制定的审批条件,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2)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3)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交通工具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3、团队旅游签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4、个人旅游签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5、其他签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6、逗留签注。签发多次签注,出境有效期根据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签注出境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务处进入许可批准的最长有效期签发。(2)赴澳门就学,签注出境有效期按照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批准的学习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1年。赴澳门就业,签注出境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人力资源办公室批准的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2年。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签注出境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批准的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2年。持证人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九、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吊销和宣布作废

内地居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将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吊销或者宣布作废。

1、属于法定不准出境人员。

2、为不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

3、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欺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

4、在香港或者澳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被遣返人员。

5、原发证部门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认为的其他情形。 往来港澳通行证吊销的形式有两种:收缴证件;剪去证件封面的右上角,发还持证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收缴往来港澳通行证后,应向申请人出具证件收缴证明。

往来港澳通行证遗失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确须吊销但无法采取上述吊销形式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签发部门应当宣布往来港澳通行证作废。

十、工作时限

1、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制作。

2、申请人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签注的制作。

3、对于赴香港或者澳门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急需赴香港或者澳门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4、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十

一、特殊情况

1、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由其居住地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人除按本规范规定填写申请表及提交相应事由证明材料外,还须交验中国护照和定居国外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核合格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申请人签发其他签注。

2、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制作错误或者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可向原受理审批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

3、内地居民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换发相同签注。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应当向原签发地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实情况,由原签发地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函委托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为申请人换发相同签注。

4、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或者损坏,应当按本规范规定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时须按本规范规定提交相应材料。遗失证件的申请人还须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

5、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香港或者澳门遗失或者损坏,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6、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返回内地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遗失或者失效,可向逗留签注受理或者审批部门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申请时,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其相关身份的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急需返回香港或者澳门,也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受理申请时,须核实申请人的身份。

7、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在香港或者澳门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遗失或者失效,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申请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申请人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其相关身份的证明。

8、申请人重新申请领取往来港澳通行证时,签发新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后,应将原往来港澳通行证剪去右上角,发还申请人,如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附签注仍在有效期内,或者需保留原往来港澳通行证上的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有效进入许可等标签的,持证人可与新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使用。

第四篇:申请单程证(前往港澳通行证)注意事项

每个城市的出入境处要求都不同,申请人可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到所在地出入境处找到专门负责单程证 ( 前往港澳通行证 ) 的办事人员处咨询,通常会取得一张港澳单程证一次性补正材料清单,上面列明了需要提供的证件和证明,一般包括:

1.内地居民申请港澳定居申请表(出入境处和网上都有,最好拿多几张,这份是不能写错的),

2.所在工作公司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名,盖公章(没有的不需要);

3.党员的党组织加具意见,负责人签名,盖公章(不是党员不需要);

4.申请人,关系人的广东出入境证件数码照片3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mm×33mm),(申请人和配偶都要照出入境的专门数码照片,记得一定要拿好回执)(分别是2张贴在申请表格上面,1张贴在回执上面)

①免冠蓝底彩色; ②规格48mm×33mm; ③相片必须是近期的;

④相馆打印的相片检测回执有效期是1个月。

5.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身份证双面自然是要的,户口本则要复印3页--户口首页,自己户籍页,还有变更页);

6.关系人的身份证明(最重要的!!!港澳身份证,回乡证,香港出生纸(如果配偶是内地出生之后移民香港的还拿到香港永久居民证,,还需要出示当年去香港的单程证);

7.结婚证明(包括:国内结婚证、香港结婚证、香港无婚姻记录证明书或公证书);携行子女须提交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国内出入境管理处要申请人到香港入境事务处办《无结婚记录证明书》的目的是:申请人到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时因其已在 HKSAR 登记结婚,故香港入境事务处只会给申请人结婚记录证明书,证明书上有申请人的结婚日期,拿回内地出入境给经办人员,他们会核对上面的日期和结婚证书上的日期是否一致。如果一样就证明你的结婚证书没有问题。相当于一份法定公证。 ①这份证明是在香港入境事务处办理,不是婚姻注册处; ②文件名为登记事项证明书 ROP 122;

③费用是港币385元,办理需25个工作日(大约45天领取) ④申请定居时这份证明的原件交公安局。

如果申请人在香港登记结婚的,但提交资料时没有香港入境事务处这份文书,就要公证香港结婚证了。必须经过香港合资格的律师做公证,然后才能提交国内出入境管理处使用。如果是内地登记结婚的,就不需要再公证,提交资料的时候要将香港结婚证连同公证文件一并提交才有效,否则申请不予接受的。至于香港律师楼,委托之前向他们了解确认下说拿回内地公证使用,问他们能不能做,有无资质?因为有的律师楼是不能做内地公证的。所以尽量找些大型的或连锁的律师楼做此公证。)

8.户口本的婚姻状况栏必须如实填写(取得结婚证的,必须到派出所更新你户口本的婚姻状况,同时,由于资料1“定居申请表”背面有一个地方要户籍地派出所加意见及盖公章,可以连同一起办理,去一次派出所就够了)

9、定居书面申请书2份(要求必须手写)

①以香港配偶的身份写1份(建议用白色信纸及繁体字) ②以国内配偶的身份写1份(建议用红色信纸及简体字) ③重点注意:当申请内容写好时,不要签名。

准备好了以上的资料,就各复印三份(1.4.8除外),提交相应的窗口人员审核并预约面试时间。按照预约好的面试时间,本人和配偶带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过来进行。接下来的步骤是:

1、签证科受理

①签证科的受理员验相关资料;

②受理员进行面试笔录(见第2点以下内容);

③由受理员监控,双方同时在“定居书面申请书”签名并盖手指印; ④然后受理员在相关资料复印件盖上有效印章; ⑤退回相关原件,但无婚姻记录证明不退回;

⑥最后受理员会将已盖章的相关资料给本人到派也所盖章并签名。

2、面试笔录时,受理员会提问双方的相关问题,如下: ①本人,及对方-姓什名谁?

②本人,及对方-何时何地在哪里出生? ③本人父母,及对方父母-姓什名谁?

④本人兄弟姐妹,及对方兄弟姐妹-几个?姓什名谁? ⑤对方如何认识?多久?几时结婚?在哪结婚?等等„„

3、持公安局出入境已受理的相关资料到派出所盖章及签名

①调查员会出具一份调查报告,内容大致是记录本人没有在本市犯罪,几岁至几岁读书,几岁工作,几岁结婚等;

②持调查报告及相关资料给办事员签名盖章(记得叫办事员填上日期)。 ③户口本的资料,如婚姻状况证明“一栏”显示为未婚,必须找办事员更改为已婚;

如婚姻状况证明“一栏”显示为空白,这样可以不用修改。

4、当派也所盖章签名完毕之后,持相关资料直接到公安局 ①把相关资料交给受理员; ②然后受理员收回资料核查; ③交给本人定居回执,等通知;

④根据回执提供的编号可以查询办证进度以及夫妻团聚的分数。

请注意,公安部公布的赴港澳夫妻团聚类定居分数线为146.1分,计算办法为:从结婚证上日期起算,每天0.1分,累积到146.1分达标(即夫妻分居的总天数×0.1= 出境定居的分数大于146.1分)省公安厅出入境处才会批准申请,申请人才可领取单程证。

申请人的即时分数,可以在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的网站"进度查询"栏目内查询。也可以打96897或当地出入境部门咨询电话(省公安厅出入境处网站的"机构介绍"栏目内)有查询。

所以,申请人一般在登记结婚后4-5年才拿到单程证,拿到单程证后去香港,再住满7年,才能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不是一到香港就能拿永久身份证。

另外,申请人也可以同时申请探亲签注,领取或从网上下载港澳探亲表填写,有小孩的可以申请一年多次类型。

第五篇:港澳通行证

港澳通行證

为了方便网友了解与“湖北省大冶市如何办理港澳通行证?”相关的内容,并补充:“由于工作原因经常去南方沿海城市出差,但苦于没有港澳通行证去不了香港,今年想办一个,户口在大冶市,请问自己去办理是什么流程,多久能办好,另外签证能一起办么,怎么办,越详细越好,先谢了。”,突袭网通过互联网收集了一些比较好的解决方法和对应知识,供各位网友参考,希望能对各位网友有帮助。

1、经过网友的综合评价,此条内容绝大部分网友认为较好,您可以详细参考下,具体如下: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大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港澳通行证,3周时间,160元。 可以同时办理签注,需要旅行社开具的证明。

2、经过网友的综合评价,此条内容绝大部分网友认为较好,您可以详细参考下,具体如下: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派出所出具的能够说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或者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年内再次申请探望在港、澳的同一亲属不再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2、探望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亲属,须提交被探望人有效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3、被探望人是在香港或澳门就学、就业及随行家属的,须提交被探望人的中国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香港或澳门有关单位签发的就学、就业“进入许可”以及相应签注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探望持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和工作签注在港澳地区工作的亲属,须提交被探望人《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期内工作签注复印件。

3、拿户口本跟身份证到大冶公安局就可以办了,一百多块钱,快的话半个月

以上信息是由突袭网收集整理的关于“湖北省大冶市如何办理港澳通行证?”的解决方法及相关知识,我们还会不断整理更多更好的解决方法及相关知识,突袭网衷心希望能对你带来帮助。

武汉地区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攻略

2011-06-09 来源:湖北东方国际旅行社

1、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地点?

武汉市城区户口居民可到市局、江南受理点及各分局办理(洪山区及汉阳区分局不可受理);各郊区户口居民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分局办理(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另:汉南区和东西湖区分局不可受理,只能到市局和江南受理点提出申请。

2、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时间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市局、江南受理点及各分局) 8:30-12:00(11:30停止叫号) 夏令时15:00-17:30(17:00停止叫号)公令时14:30-17:00(16:30停止叫号);周六(市局) 9:00-16:00(中午不休息);周日全天休息。

3、哪些人可在武汉市办理护照及港澳通行证等各类证件?

凡是具有武汉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包括集体户口)均可来我处提出申请。 非武汉市户口居民请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4、如何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

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持有效的户口本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来我处办理;当场照相;申请表可当场填写(建议携带一只黑色水性笔)。 集体户口:在户口托管处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原件及复印件,持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本人前来办理。 其中,属于国家备案人员的需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在申请表背面盖章。现役军人需交验所在部队军以上党委或政治机关出具的批件、军官证、军人身份证。武汉市常驻居民办理护照需10个工作日、港澳通行证需15个工作日。

5、证件办理好后可否代领证件?

同一个户口薄上的亲属(持户口簿)、配偶(持结婚证)、父母(持小孩出生证)或其他亲属(持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公证书)有资格代领。

6、港澳通行证个人游如何加签?

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在三个月以上的(有效期见照片页),证件空白页足够(申请一次有效签注不得少于2页、二次有效签注不得少于4页),才可加签新的个人游(G)签注。

个人游加签分人工受理和自助受理两种方式。人工受理:申请人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一张两寸彩照(无底色要求)及通行证,国家工作人员及备案人员还需持单位盖章的申请表;自助受理:已有出境记录、不属于军人、国家工作人员及备案人员且属于武汉市城区户口,可使用自助受理机自助加签,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及通行证即可。人工受理加签需10个工作日;自助受理加签需5个工作日。

7、港澳通行证个人游加签如何代办?

武汉市居民(包括城区与郊区)加签港澳通行证个人游签注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代办:在同一受理部门(武汉)、持同一本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如均为个人游)。代办也分为人工受理及自助受理。人工受理:代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及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申请人一张两寸彩照(无底色要求)、通行证以及一份委托书(申请人手写、签名及盖手印),申请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及备案人员的,还需持单位盖章的申请表(以上证件及材料均需原件);自助受理:申请人已有出境记录、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及备案人员且属于武汉市城区户口,代办人可使用自助受理机自助加签。代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及申请人通行证即可。人工受理加签需10个工作日;自助受理加签需5个工作日。一人限代办一本。

8、未满十六岁小孩如何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 办理护照:一家三口均须到场,父母持有效的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小孩持有效的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及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

办理港澳通行证:父母其中一方带小孩到场,大人持有效的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小孩持有效的户口本及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

9、是否一定要用二代身份证?

办理各类证件一定要用二代身份证。无二代证的,可先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三个工作日可取。已有二代证,但是是在外地办理的,可持外地二代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身份证信息上传,无须办理新的身份证,待户政网上信息更新后即可前来我处办理证件。持有效一代证的,可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二代证,然后持有效一代证和二代证申请回执前来我处办理证件。

10、港澳通行证签续如何代办

人工受理:代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及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申请人一张两寸彩照(无底色要求)、通行证以及一份委托书(申请人手写、签名及盖手印),申请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及备案人员的,还需持单位盖章的申请表(以上证件及材料均需原件);自助受理:申请人已有出境记录、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及备案人员且属于武汉市城区户口,代办人可使用自助受理机自助加签。代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及申请人通行证即可。

11、港澳通行证加签怎么代领

由代办人领取或本人领取。携带身份证原件、回执单、缴费收据。

12、护照和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 护照200元/证、照相30元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签注20元/件,二次签注40元/件、照相30元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本、一次签注20元、繁体字加注20元。

13、出入境办证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局 汉口张自忠路306号 电话:85395333 江南 武昌东湖开发区科技会展中心1楼 电话:67880461 江岸 江岸区岳飞街7号 电话:85395500 江汉 江汉区发展大道199号 电话:85394704 硚口 硚口区中山大道208号 电话:85394982 青山 青山区建设一路99号 电话:86385608 武昌 武昌区解放路248号 电话:88085468 沌口 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道168号 电话:85398241 新洲 新洲区邾城街岳府里172号 电话:85398785 黄陂 黄陂区前川街黄陂大道588号 电话:61002717 江夏 江夏区宁安路4号 电话:85398704 蔡甸 蔡甸区蔡甸街汉阳大街748号 电话:85398687 办理往来港澳旅游服务指南(G、L签注)

(一)办理程序

1、个人旅游 领表

缴费

2、团队旅游 旅游公司办手续 领回执 领表

照相

填表

验表

交表 照相

邮寄(自选)

填表

领证

验表

交表

领回执

旅游公司到指定地点统一缴费和领证

(二)提交材料(所有复印件均为A4规格纸张)

1、《内地居民港澳地区申请表》。(请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完整)。

2、数码相片。根据证件制作的要求,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到经过受理机关培训的照相点进行数码照相(名称及地点详见附表)

3、本市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发、补发期间,可提供临时居民身份证。

4、下列人员还需提交单位意见: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2)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副处)以上管理人员、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3)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4)其他需要报送备案的人员,如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及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5)如申请人申请赴香港“3个月二次”或“1年二次”则需单位另纸出具“同意办理二次”的明确意见。

5、申请人未满16周岁父母一方居民身份证件、标注有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如:能够证明其监护关系成立的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等)及提交复印件;父母不能陪同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员身份证件。需交验本人居民户口簿、

6、现役军人需交验所在部队军以上党委或政治机关出具的批件、军官证、军人身份证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离退休军人员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如无户口簿,则还需提供军官离退休证、所在部队军以上党委或政治机关出具的批件。

7、办理团队旅游的,还须提交旅游发票复印件,交验原件。

8、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再次申请须提交:(1)证件有效期届满或签注页用完,凭原通行证和上述材料办理换证(2)原证件毁损或遗失、被盗,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情况说明。

9、提交公安出入境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10、团队旅游签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须随团队进入港澳。

11、个人旅游签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三)注意事项

1、不满16周岁的或60周岁以上(含)人员,在证件相片采集完毕后,可委托他人办理,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并提交委托书。不满16周岁人员须由监护人(父母一方)代办。

2、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人员,可委托他人代办,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并提交委托书。

三、办理时间和地点

1、本处(张自忠路306号)可受理全市城区户口居民,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周六9:00—16:00。

2、江岸、江汉、硚口、武昌、青山、沌口开发区分局、江南受理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会展中心1楼)可受理全市范围内各公安分局(蔡甸、江夏、黄陂、新洲远城区除外)辖区居民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

3、蔡甸、江夏、黄陂、新洲远城区居民必须去各自户口所在地分局受理,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

4、长航、民航、铁路的已报备(需单位出具意见)人员申请必须去各自系统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

四、办证时限

首次申请、换发、遗失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15个工作日。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办签注:10个工作日,自助机申办签注:5个工作日。下列情况除外:户口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来不满1年的。

五、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签注20元/件,二次签注40元/件。

六、咨询电话:85395333,12580

七、监督电话:82712357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水动力工程计算模型下一篇:少代会贺词贺信精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