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综治中心工作制度

2023-05-16

在当今社会,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的发展对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以下是小编收藏的《乡镇综治中心工作制度》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乡镇综治中心工作制度

乡镇综治工作中心

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各乡镇综治委:为进一步推动我县乡镇综治工作中心规范运行,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充分发挥作用,促进运行过程中取得实效,建立我县乡镇综治工作中心目标管理长效机制,乡镇综治工作中心。经研究,制定如下考评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工作的意见,按照省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推动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贵定”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考核办法

1、考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考评与平时考核相结合,重点检查与全面评估相结合,专项考核与集中考评相结合,综合评比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力求对各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2、考评方式。采取平时考核、半年督促、年终检查三种方式进行。平时考核以各乡镇宣传工作情况,报送报表情况,信息反馈情况等汇总综合考评。半年督促,年终检查通过检查乡镇本级中心,抽查2个村级综治工作站的结果综合考评。实行减分积分制,三个方式累计积分为考核总成绩,本方案所列各项积分标准,除单独说明外,均为扣完本项分值为止,不再实行倒扣分。

3、汇总方法: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平时考核按季度考核取平均分值为全年平时考核分数,半年督促、年终检查按考核结果据实计分。平时考核占40%、半年督促占20%,年终检查占40%。考核结果按一定比例计入综治平安建设考核分值中,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4、组织实施。本方案出台之日起,由县综治办牵头组织实施。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1、常规综治报表报送(20分):每季度次月3号前(遇节假日顺延一天)按照县综治办要求报送本乡镇综治季度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统计表》、《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情况数据统计表<一><二><三>》等4张表,第

二、四季度报表7张,增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社会治安情况和综治工作情况报表<一><二>,这3张表分别为半年、年报表,报送时间仍在每季度次月3号前(遇节假日顺延一天)报送,工作总结《乡镇综治工作中心》。

(1)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迟报,扣10分,30日前未报的视为漏报,不得分。

(2)报表齐全,少一张扣2分;填报完整,缺项一张扣2分。

2、社会治安形势分析(20分)。结合统计报表,每季度对辖区社会治安情况进行分析,其中第

二、四季度为半年分析,分析,随报表一并报送。分析报告内容全面,反映本乡镇季度治安形势实情,对存在的问题,不能解决的问题详细说明,提出解决意见。

(1)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迟报,扣10分,30日前未报的视为漏报,不得分。

(2)分析不透彻,没有提出对策的,扣5分。

3、日常工作动态反馈(20分)。每季度报送3期以上工作开展情况信息简报,总结工作经验。

(3)报送少于3期的扣10分,未报送的不得分。

4、矛盾纠纷调处情况(20分)。调处率达98%以上,成功率95%以上。要确保在本乡镇职能范围内,矛盾纠纷不上交。

(1)调处率低于98%的,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1分。

(2)在本乡镇职能范围内,成功率低于95%,每低于十个百分点扣2分。

(3)在乡镇职能范围内,每上交一例案件扣5分。

5、临时工作任务反馈(20分)。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县综治委、县综治办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会议安排,下发文件安排)。

(1)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报送落实结果的,视为迟报,扣10分。

(2)县综治办已汇总完毕该项工作仍未报的,视为未落实漏报,不得分,并作详细说明。

三、半年督促、年终考核内容及标准

1、领导责任规范(10分)。(1)党政领导重视,担任中心主任,有红头文件明确,计3分。(2)组织研究中心疑难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落实工作经费,有会议记录或纪要,计4分。(3)科学规范本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有红头文件落实,计3分。

2、工作网络规范(10分)。(1)明确本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中心领导小组、各工作组组成人员、各村(居、社区)综治工作站领导小组成员,有党委、政府红头文件,计5分,少一项扣1分。(2)镇、村(居、社区)综治工作站工作员、调解员、联防队、信息员等队伍完善,有文件明确,计5分,少一项扣1分。

3、办公场所规范(5分)。(1)乡镇综治中心有办公室、有办公设备、有调解室、有宣传公示栏等,3分。(2)村(居、社区)综治工作站有办公室、调解室、办公设施等,计2分。

4、工作制度规范(5分)。明确综治工作中心成员单位职责,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中心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工作流程。(1)未明确成员单位职责扣2分。(2)中心制度、机制、流程少一项扣1分。

5、宣传工作规范(8分)。积极组织开展本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综治平安创建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宣传形式和内容丰富,通过宣传栏、墙报、宣传单、宣传手册,新闻媒体、报纸杂志等载体,采取电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上墙宣传、入户宣传等方式,大力开展本乡镇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1)乡镇有宣传公示栏、宣传内容档案、宣传活动记录,计2分。(3)开展了乡镇、村(居)干部综治工作中心工作员的培训班工作,使人人都熟知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计3分。

6、档案管理规范(12分)。乡镇综治工作中心,村(居、社区)综治工作站要按照县综治委《关于建立和规范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实施意见》和县综治办转发《黔南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在全州乡(镇)建立和规范综治工作中心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规范管理档案资料。档案不完整扣5分,档案不规范扣5分。

第二篇:乡镇综治中心工作计划

乡镇综治中心工作计划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建设安康、文明、生态、和-谐下桥的战略目标,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把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因此,现制定我镇2010年综治工作计划,乡镇综治中心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重大问题责任查究制,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做到综治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保障,制度完善,各方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积极抓好社会维稳及综治工作。

二、建立“严打”整治的经常性工作机构,严重刑事犯罪得到遏制,“黄赌毒邪”活动减少,定期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效果明显。

三、各种防范措施落实,积极开展以五张网络为主要内容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群防群治保障机构,没有发生群众群伤的重特大案件和重特大火灾伤亡事故,工作计划《乡镇综治中心工作计划》。

四、全面开展优秀安全文明小区、平安村,平安和-谐社会建设及安全、无毒、无邪社区创建工作,镇、村委会、自然村努力建设好护墟队、护村队坚持巡逻放哨制度,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安全文明小区覆盖率达到85%以上,达标率70%以上,“无毒社区”覆盖率面不断扩大。

五、积极开展“五五”普法教育,上好各类人员的法制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确保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劳教以上)稳中有降,控制在总人口的万分之零点五以下。

六、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措施落实。安置率达85%以上,帮教率达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下。

七、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措施落实,对流动人员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管得好;在出租屋里发案逐年减少。

八、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措施到位,大力宣传护路安全知识,确保铁路及伤亡事故不发生。

九、综治宣传,法制教育坚持不懈,形式多样,教育面广,效果好。

十、社会政治稳定,加强镇村两级党政的统一领导,综治牵头,实行综治、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村建办、妇联、信访办、民政办八位一体的联合互动大调解的工作网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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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乡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制度

县村(居)委会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

工作台帐规范标准

一、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领导机构工作台账

1、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治安保卫委员会(治保会)成员名单;

4、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会)成员名单;

5、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6、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7、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8、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9、重点人员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10、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涉及铁路村委会或社区)。

三、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责任书

1、乡镇与村(居)委会签订的当年责任书;

2、村(居)委会与各村(居)民小组签订的当年责任书。

四、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文件

1、关于开展综治维稳工作的文件(工作要点、工作安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

2、关于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的表彰奖励文件;

3、关于命名平安村组、平安户(平安家庭)的文件;

4、乡镇关于调整充实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组织机构、挂点联系、综治维稳专干等文件。

五、综治维稳工作情况登记簿

1、综治维稳年度工作计划;

2、综治维稳工作半年总结;

3、

1 综治维稳工作年度工作总结;

4、开展综治维稳宣传记录。

六、平安建设工作台账

1、平安村(居)民小组、平安户(平安家庭)创评标准、创评程序;

2、平安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3、平安建设半年工作总结;

4、平安建设年度工作总结;

5、平安村(居)民小组、平安户(平安家庭)创建情况;

6、平安村(居)民小组、平安户(平安家庭)复评情况(要求有具体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评议情况等详细会议记录);

6、平安村(居)民小组、平安户(平安家庭)复评结果公示情况(要求有具体的村组数、户数以及公示时间、范围、地点等相关记录)。

七、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工作会议记录

1、每季度至少研究安排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工作1次;

2、每月至少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1次。

八、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登记簿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每周排查1次,每半个月分析汇总1次,并记录归档);

2、矛盾纠纷调处情况:(1)逐件造册登记并归档;(2)按照“一案六要件”要求逐件规范已经调解结案的纠纷工作台账(“一案六要件”即调解一件矛盾纠纷必须有①人民调解申请书,②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③调解笔录,④调查笔录,⑤人民调解协议书,⑥回访记录“6个要件”)。

九、群防群治建设情况登记簿

1、护村队、义务治安巡逻队、义务消防队等队伍建设情况;

2、队伍运作方式(工作制度、职责、措施);

3、开展训练、巡逻等工作情况;

4、安全检查记录;

5、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案件发破情况登记簿

1、辖区内治安案件发生、查处情况(逐件登记);

2、辖区内刑事案件发生、侦破情况(逐件登记)。

十一、重点人员管理情况登记簿

1、“五种人”管理情况(含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考察谈话记录等);

2、违法青少年帮教情况(含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帮教小组成员名单、每半年一次考察谈话记录等);

3、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情况(含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帮教小组成员名单、每半年一次考察谈话记录等);

4、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十二、护路联防工作情况登记簿

1、辖区发生公路交通事故情况(发生的件数、死亡或受伤人数、经济损失情况等)。

3 综治维稳工作中心职责

乡综治维稳工作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协助乡党委、政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辖区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开展基层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认真分析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2、组织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臵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3、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

4、指导、督促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组织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社区矫正、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

5、组织、指导辖区内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平安建设活动;

6、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7、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兑现考核奖惩措施;

8、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综治维稳工作中心职责

一、收集信息民情。充分借助基层综治、调访网络,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治安员、信息员、调解员维护基层平安稳定的作用,及时将基层的社情民意、信访问题、治安隐患、安全隐患以及其它不稳定因素反馈到中心,中心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妥善处理。

二、调处矛盾纠纷。中心每月要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对排查、反馈上来的矛盾纠纷逐件登记造册,成员单位按照“有分有合”的方式进行调处化解,力争就地解决,息诉罢访。中心对于无法调处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分局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或引导进入诉讼程序。

三、组织群防群治。要积极探索群防群治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因地制宜,不断丰富和拓展群防群治组织形式;采取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针对辖区群防群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有效激发群防群治人员的积极性,推动群防群治工作有效开展。

四、管理重点人口。组织综治、公安、司法、计生等部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对辖区内流动人口中的重点人员、失足劣迹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重点信访人员及社

5 区矫正人员等重点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做到底数清、档案全、信息灵、情况明。

五、治理问题隐患。组织综治办、公安、安全、文化等部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式,每季度对辖区内的治安混乱区块、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全面开展一次排查整治。重点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措施,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严格落实实名负责制和现场公示制,限期整改,及时处理,确保治安秩序平稳,社会平安稳定。

六、法制宣传教育。以司法部门为主体,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结合“五五”普法,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其他单位要创新形式开展活动,通过宣传教育着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守法氛围,切实增强广大群众自我防范和与违法犯罪做斗争意识,努力维护辖区的平安稳定。

6 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度

首问责任制是指来访人员到综治维稳工作中心接访室咨询、举报、投诉、查询、申请解决纠纷,中心联调接待室在岗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责任人,必须负责解答、受理或转交经办人员进行办理的制度。群众来访时,综治维稳中心在岗接访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要求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权)范围,都要首先登记备案,再根据事件的性质进行跟进处理。能自行解决的就自行解决,负责直接答复群众处理结果;需要转交其它部门解决的,就把案件转交给相关部门跟进处理,并跟进督办事情进展,负责把案件处理进度答复群众。对不遵守首问责任制,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理。

二、领导包案制度

中心接访室受理的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及当事人申请要求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经中心负责人同意,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后,确定由领导班子成员负责限时包案处理。

三、督查督办制度

中心接访室受理的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及当事人申请要求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由综治工作中心督促承办案件的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交办工作。

四、信息收集通报制度

信息收集通报制是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定期或不定期收集信访、矛盾纠纷、社会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等信息,做好防控工作,作出分析,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通报的制度。

五、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是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由县信访联席会议负责统一组织,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范围是各种可能引发信访问题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

六、工作例会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定期召开成员单位工作例会(联席会议),例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内容包括: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决策精神,分析工作形势,部署重要工作事项等。工作例会(联席会议)由综治维稳中心主任召集,全体成员单位参加,会议记录列入中心工作台帐,严格归档。需要落实的会议内容以会议纪要或文件下发执行。

七、情况报告制度。综治维稳中心要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综治维稳委报告中心工作情况。报告采用书面形式,形成统一格式的信息或简报,定期或不定期上报和通报各类情况。

8 内容包括:综治维稳中心在某一时期开展工作的总体情况;综治维稳中心在某一阶段的重大工作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完成综治维稳中心转交的具体工作任务的跟进督导情况;针对某一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排查出各种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矛盾纠纷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预警信息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突发性事件及其他工作信息等。上报的信息要注意整理归档,形成系统规范的报告制度。

八、分流督办制度。根据综治维稳中心的性质和工作流程,日常工作中注意对各种信访及矛盾纠纷个案的分流督办。简单的能直接处理的个案就直接处理,情况相对复杂的就把个案分流交办到相关单位(或村委会、社区)落实处理,综治维稳中心要跟踪督办直至事情完全解决。对阶段性的重点工作、重大事件处臵、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等要进行专项督查,明确专项工作的责任领导、具体承办人员、工作方案、解决时限等,落实专人跟进督办。同时,对分流督办的各项工作落实信息通报制度,如实反映个案处理进度。

九、检查考核制度。

1、综治维稳工作中心根据县综治办的要求,结合实际,对辖区内的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等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做到半年检查,年终考核评比;

2、对专项性、阶段性的重大活动和工作,在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考评,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3、建立完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成员单位实绩考核机制。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制定、完善中心各成员单位的综治信访维稳职责任务,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制定本单位年度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目标,并报综治维稳中心审定后实施。综治维稳中心依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目标制定相应的年度考核标准,每年对成员单位的年度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情况纳入成员单位绩效与创新争优考评范畴,并与单位领导的连任、晋职晋级、奖惩挂钩。

十、应急处突制度。综治维稳工作中心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或修改完善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组织领导、部门职责、资源调配和使用、处臵责任等制度,实施部门联动,妥善应对和处臵突发事件。

十一、台帐记录制度。综治维稳中心认真按照有关台帐工作要求开展工作,配备专门人员收集、整理涉及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各种数据和资料,并及时进行归类,装订成册,妥善保存。对要求上报的相关数据,严格按照统一格式进行上报。

二、责任追究制度。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当中,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受损失,或引发群众集体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应该追究其部门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应部门负责人责任:

1、工作决策严重失误,未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综治维稳工

10 作年度目标,或未能带领本部门人员完成调处任务,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2、对突发性、群体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或不稳定因素苗头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未及时排查调处,导致矛盾升级的。

3、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群众越级上访事件或国家、集体、群众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4、在查处所属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时,故意设臵障碍干扰调查或做伪证,阻碍查处工作的。

5、其它造成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问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工作人员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引发群体性事件、群众越级上访或导致国家、集体、群众蒙受较大经济损失的。

2、在处理问题时,工作作风生硬、态度粗鲁,造成不良影响的。

3、工作中不服从领导、违反工作纪律的其他问题。

附件4

矛盾纠纷处理流程图

第四篇:山东肥城:推进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坚持 “三高”

今年以来,山东肥城市把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作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举措,列为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工程来抓,坚持“三高”原则,整合资源力量,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强力推进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今年初,全市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面铺开综治工作中心建设;3月份,石横、新城等6个乡镇已通过泰安市达标验收、挂牌启用; 6月份,全面完成乡镇综治中心建设任务。

1、强化组织领导,凝聚中心建设合力。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市委、市政府对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始终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听取汇报,分析形势,部署任务,提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使全市各级各乡镇都深刻认识到:综治工作中心是新形势下乡镇攥紧拳头、集中力量、化解社矛盾、维护稳定的“新平台”,是听民声、接民诉、解民难、维民利的“民心工程”,对于推动“三项重点工作”落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市委、市政府明确规定,各乡镇都要把综治工作中心建设作为今年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一件“实事”、一项务必完成的“硬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二是成立专门

组织。市里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综治、公安、信访、司法、6

10、民政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政法委书记具体抓,市综治办主任靠上抓。三是精心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的意见》,2月27日召开平安肥城建设大会,市委书记、市长进行了安排部署;3月26日,市委、市政府又召开由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综治办专职副主任等有关负责人参加的“全市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现场会”,示范引导,典型带动,进行了全面调度和进一步的安排部署,明思路、强措施,交任务、压担子,定工期、促进度,从而凝聚起了全市上下高度重视、合力共为、比学赶超、共建中心的强大合力。

2、坚持三高原则,打造一流综治中心。牢固树立“精品意识”,以“国标”、“省标”为标准,大力推进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坚持“三高”原则,即高起点定位,建设全省一流的综治工作中心;高标准规划,推行独楼、独院或相对集中一个区域办公;高质量建设,软件、硬件建设都要达到五年不落后的要求。一是选好配强人员。各乡镇根据工作需要,对综治委和综治工作中心进行了调整充实,由党委书记担任综治委主任,副书记任综治办主任和综治工作中心主任,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负责同志同时兼任综治办副主任、综

治工作中心副主任,同时选调了一批“敢办事、能办事、会办事、办成事”的精兵强将充实到中心。二是实行统一办公。综治工作中心由综治办牵头组织协调,相关成员部门进驻中心集中办公,在中心统管下开展工作,形成了“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解到底、一个机制监督落实”的综治工作体系。三是配套完善设施。办公场所全部按照“一台三室三个一”的要求(一台:受理总台。“三室”:信访接待室、司法所调解室、或联席会议室。“三个一”:一台专用电脑、一套台帐簿册、一台工作车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配套设置各科室,强化硬件建设,完善办公设施。石横镇投资30多万元,专门腾出一栋400平方米的三层楼,新配备了电脑、办公桌椅、沙发、电话、档案橱等办公设施,对有关的规章制度进行上墙公示,安装了便民服务电子屏,购置了综治维稳应急分队盾牌、头盔、警棍、对讲机、射灯等警用器械,极大地改善了办公条件;新城街道拿出办公大楼一楼西区的全部办公室,高标准建成了综治工作中心。

3、规范运行机制,发挥中心职能作用。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八责”、“五联”、“七制”等各项工作制度,同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各乡镇特色的“自选动作”,创新抓好制度建设,确保综治工作中心建起来、运作好,真正成为服务基层群众的文明窗口、化解

矛盾纠纷的有效平台、维护社会稳定的牢固基石。二是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综治工作中心“扇形”流程图,规范调处工作流程,做好登记、分流、调处、督办、催办、反馈等工作,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手段,“三调衔接”、“三管齐下”,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三是抓好人员培训。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由市综治办牵头,分期分批分层次地对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系统培训,使他们熟悉综治工作中心的基本知识和各种要求,准确把握政策、法律和有关行政业务,学会开展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等,力争一专多能。考试合格,颁发上岗证书;考试不合格,予以调配,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综治工作中心队伍,不断提高他们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4、强化工作保障,推动中心建设顺利开展。一是严明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明确规定,乡镇党委书记是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负全责,定期到中心现场办公,指导开展工作。党委副书记是“具体责任人”,要具体抓、靠上管,主持全面工作。各乡镇党委都强化了综治工作中心的权威性,赋予中心任务分流指派调度权、工作进展检查督办权、工作责任倒查问责权、干部政绩考核奖惩权等职权,切实提高了中心权威。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市里成立了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督导组,由市委督察局、市综治办牵头组

织,司法局、信访局、公安局等部门参与,半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三是严格考核奖惩。今年,市委、市政府将把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纳入平安建设考核的内容,年终进行统一考核。对如期完成任务并经泰安市验收合格的乡镇,将统一挂牌,并进行表彰;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乡镇,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从而保证和促进了乡镇综治工作中心的顺利开展。(

第五篇: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汇报材料

**区紧紧围绕“五个着力”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

**区牢牢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主题,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战略重点,突出“五个着力”,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初步形成以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为龙头,各职能部门为依托,乡镇(街道)、村干部为基础的上下联动的综治防控体系,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来,全区综治工作中心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750余起,调处成功735起,调处成功率达98.5%,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主要做法是:

一、精心试点,着力发挥示范推动作用

一是精心组织试点。对全区21个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进行分析比较,选取治安较为复杂、能代表**农村实际的周家乡开展示范点建设,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推进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该乡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资12万余元,利用3个多月的时间,新建了180平方米的综治工作中心,整合力量,规范运作,实行“一站式”服务窗口接待群众,形成“联调、联防、联治、联创”的工作格局。二是及时总结推广。在周家乡开展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及时召开21个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主任会议,专门听取周家乡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试点情况介绍,对示范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结合全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结合实际,又相继培育了高家、樟潭、浮石、上方等区级示范点,进一步推动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明确职责,着力规范运作程序

针对部分综治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对综治工作中心职责不明确、制度不落实、程序不到位等问题,该区结合省、市要求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一是明确职责范围。根据上级政法部门有关规定和**社会治安的规律特点,明确规定综治工作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组织指导辖区内的村(社区)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等8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中心内部司法员、信访员、驻村干部和土管、水利、规划职能等部门派驻干部抓社会治安工作的职责,使中心真正成为一个平台,形成抓社会治安人人有责、层层负责的局面。二是明确工作要求。根据辖区社会治安、人口数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将全区乡镇(街道)划分为3类:一类乡镇9个、二类乡镇6个、三类乡镇6个。明确一类、二类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配备专职人员3人以上,三类乡镇配备2人以上;

一、二类乡镇(街道)每年经费投入不得少于2万元,三类乡镇不少于1万元。9个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必须组建一支社会化的专职巡逻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6个治安情况相对比较复杂的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必须配备专职分管政法领导。三是明确工作程序。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处理,由综治工作中心统一受理,并严格按照受理登记、分流查处、跟踪督办、报结反馈、回访总结五个步骤进行规范操作。规定一般纠纷、事件必须在15天内办结,重大事项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最迟在2个月内办结并及时反馈。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结的,中心发出督办单进行督办,督办单由综治办主任签发。经督办仍未办结的,报经镇(街道)党工委建议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应由各职能部门处理的纠纷事项,由中心指导、督促各职能部门抓好落实。

三、因地制宜,着力突出工作重点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按照省里规定今年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成率必须达到90%以上要求,结合实际,明确提出了全区今年规范化建设的目标,确保今年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成率达到90%,行政村综治工作站要实现普及,年底实现所有行政村综治工作站挂牌。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全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必须达到“四个化”和“四个有”。“四个化”即硬件建设标准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组织建设网络化;日常管理严格化。“四个有”即有一处符合规范要求的办公场所;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有一支协调有力的综治队伍;有一股保平安、促和谐的综治精神。三是延伸工作触角。进一步推进以综治工作进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为主要内容的“四进”活动,截止目前全区85%以上行政村、社区、规模以上企业和中小学建成综治工作站(室),使部门相联、上下相联,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抓早抓小,就地化解矛盾。同时把外来人员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归正人员安置帮教等纳入综治工作范畴,让综治工作站(室)成为群众、企业家门口的服务站,不断扩大平安创建的覆盖面。

四、强化培训,着力提高整体素质

一是配齐配强队伍。坚持把政治素质好、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干部调整到综治工作中心领导岗位上来,切实加强综治工作中心领导队伍建设。同时,通过乡镇(街道)推荐、公开竞聘等方式,认真挑选一批懂政策、懂法律、会谈心、有较强责任心事业心的干部充实到综治工作中心。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加大综治干部的培训力度,通过召开例会、举办培训班、经验交流会等方式方法,全方位、多形式、多途径的加强对综治专业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综治干部政策水平理论和业务工作能力。今年来,全区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4期,300余名综治干部得到了培训教育。

五、加强领导,着力完善保障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常委、公安局长和区综治办主任为副组长,区政法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区综治办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均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二是构建运作机制。建立例会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讨论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完善综治工作中心相关制度;建立领导联系机制,建立区领导、部门领导联系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制度,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到位;建立部门协作机制,联合区司法局、公安局、信访局加强配合、协调,强化面上各条线督查、指导,合力推进中心规范化建设。三是强化督查考核。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街道)开展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并对建设情况进行专项通报,促进工作深入开展。同时,把各乡镇(街道)开展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列入“平安乡镇(街道)”创建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今年6月初,该区组成三个督查组对全区27个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督办单反馈给乡镇(街道),限期抓好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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