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思考

2022-12-24

第一篇: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思考

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义

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民生工程。现在,我国已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低收入群体也能够吃饱饭、穿上衣。随着温饱问题的解决,居住问题日显突出,尤其是对中低收入家庭更为迫切。但是很显然,低收入家庭要自力更生解决住房问题还不现实,因为根本买不起。安身才能立命,房子是老百姓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一个切切实实的民生问题。所以,党和政府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改善民生,雪中送炭的工程。

其次,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民心工程。目前我省城镇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大约还有30多万户;另外在城市棚户区、危旧房、筒子楼和地方垦区矿区等棚户区以及农村危旧房中居住的,大多也是低收入群众。这些房屋不仅破旧、简陋,甚至不避风雨、不御寒暑。由此引发不稳定、不文明、不和谐、不安全的隐患,也是在所难免。所以,党和政府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得民心,促和谐的工程。

再次,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德政工程。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包括房屋资源配置上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政府不应该也不可能替代市场去包打天下、包揽一切。但是,我们是社会主义社会,人民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去保证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能充分分享到改革发展的成果,有责任、有义务去保证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不至于两极分化。所以,这就要在市场经济体制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包括住房保障体系,以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优越性,充分体现人民政府执政为民的先进性。向困难群众提供基本住房保障,帮他们走出困境,点燃他们生活的希望,这是我党的宗旨所在,是政府的责任所在,是群众的福音所在。

最后,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发展工程。为了应对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央把保障性住房作为扩大内需一揽子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既可发挥政府投资的乘数效应、带动社会资金增加对住宅建设的投入,又可以拉动钢铁、有色、建材、机电、轻纺及服务等产业的发展,还能够带动消费、改善民生,是应对危机、推动发展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和结合部。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为解决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问题而采取的措施,商品住房则是通过市场机制为有能力的居民提供商品化服务。因此,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与推进商品住房建设是并行不悖、互为补充、互相促进的。

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还为今后扩大消费创造了有利条件。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大力推进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都是改善城乡居民消费环境和条件的有效举措,都将有利于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扩大消费。

第二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重庆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

关于我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0年9月26日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为全面了解我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一步推动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安排,9月1日至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洪华率领由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和市人大代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专业小组部分代表组成的调研组,对我市城镇保障性住房九龙坡区华福家园廉租住房小区、叠彩城渝中区拆迁安置房(配建)小区、鸳鸯公共租赁住房“民心佳园”小区、金山工业园三区青年公寓、渝北太阳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江北区石子山城中村改造等项目进行了视察,召开了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地产集团、市城投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座谈会,对我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我市自2003年启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以来,先后实施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和农民工公寓等五种住房保障方式,截止2009年底,全市共建成保障性住房1341万平方米,累计保障住房困难家庭55.7万户,惠及民众约160余万人(其中,建成廉租住房143万平方米,共保障14.3万户,实现了“双困家庭”住房保障全覆盖;建成经济适用住房1198万平方米,解决了14.1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实施危旧房、煤矿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2000余万平方米,改善了27.3万户家庭的住房条件;建设了130万平方米农民工公寓,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逐步改善),有效地改善了部分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我市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的经验做法多次在国务院召开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华福家园廉租住房小区建筑模型作为全国唯一廉租房建设模型被国家博物馆收藏,中央各大新闻媒体曾多次集中宣传了我市建设农民工公寓等保障性住房的经验,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住房困难群体的一致好评和高度赞誉。

去年年底,我市积极探索创新保障方式,在全国率先大规模开展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多种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社会反响强烈,得到一致好评。今年全市计划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298万平方米、6.3万套,目前所有新建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全市计划开工建设公租房1000万平方米,其中主城区开工建设750万平方米,万州、涪陵等六个中心城市和长寿、璧山两个卫星城市开工建设250万平方米,目前,已经全面完成开工任务。主要特点有:

(一)坚持把解决住房问题作为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创新保障模式。近年来,我国住房制度设计上有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部分填补了保障性住房的空缺,但实践中,现有经济适用房政策容易产生利益输送和腐败问题,而且廉租房针对的是“低保群众”,一般只占当地城市居民的3%左右,90%以上的群众还只能靠购买商品房解决住房问题。我市约有30%左右的低收入群体既享受不到保障房,短时期内也买不起商品房。市委、市政府对解决这部分群众的住房问题高度重视,去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薄熙来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建设“宜居重庆”,就要把解决住房保障作为一个重大民生工程来抓。他指出,“今天,住房是老百姓最大的民生问题,我们党要赢得民心,就要为老百姓盖房子,努力实现„居者有其屋‟,重庆一定要把这件事情办好”。为此,市政府坚持把建设保障性住房不仅作为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各类人才、拉动内需的经济问题,更是作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改善民生的政治责任,积极创新住房保障方式,确立了“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住房调控理念,决定大规模建设公共租赁房,形成“1+5”保障性住房体系,建立市场供给和政府保障并举的“双轨制”住房体系,力争实现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全覆盖”。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更是将住房保障作为头等民生大事,明确了“用三年时间建设3000万平方米公租房,解决50多万户城市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的总体目标。在短时间内大规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也弥补了过去完全由政府保障或完全由市场供给的“单轨制”制度设计上的不足,是对住房保障制度的创新。

(二)坚持把建立健全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作为重要保障,强化工作措施。市政府坚持把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当前民生工作中最重要的战略任务。为推进工作的开展,市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汇报,多次组织市级有关部门专题研究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着力强化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存在

的问题。市政府与区县政府签订了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将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区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把软指标变成了硬任务。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了有市领导负责,市规划、建设、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以主管部门牵头,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成立了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专门负责公租房的规划、政策、分配和监管等工作。特别是在公租房建设中,市级各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快速制定并启动了支持公租房建设的工作方案及措施,建立了定期研究制度,市级相关部门主动配合,整合资源,认真解决公租房建设中的问题。三是提供政策支持。在用地上,将公租房建设规划纳入土地供应计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考虑,优先供应公租房建设用地7200亩。在税收上,公租房用地一律采用划拨方式供应,免征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地方政府权限范围内的税费。在资金上,主要通过中央资金、政府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土地收益、公积金贷款、金融机构贷款、发行债券、租售资金等方式筹集,现已落实中央补助资金15亿元、公积金试点贷款30亿元。

(三)坚持突出“宜居”、“和谐”,注重科学规划。年初我市第一批公租房完成了规划布点,主城区项目分布在

一、二环之间。在规划布局上,强调了“五个原则”,即均衡布局(每个聚居区均规划布局一定规模的公租房)、交通方便(有轨道线通过并与轨道站点距离在10分钟左右步行距离,同时有高密度普遍公交线路支撑)、职住平衡(结合周边产业布局,且产业发展相对成熟)、配套完善(各公租房建设地块配置了学校、幼儿园、商业和文化体育设施)、环境宜居(建筑容积率控制在3.5~4.0之间,绿化率35%~40%左右;户型有单间配套、一居室、二居室、小三居室等,面积从30~80平方米不等,以适应不同居住人群的使用)。在21个大型聚居区进行的布局中,采用了不同经济收入与社会阶层混居的规划理念,在整体规划中将公租房住户与商品房住户完全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共享小区环境和专业物业公司的管理,共享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等,努力避免不同收入人群的心理落差,避免形成城市“贫民窟”。

(四)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制度保障,严格规范管理。市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规范公租房管理高度重视,去年底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多次组织召开会议,起草公租房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公租房的管理。在无先例可遵循、无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经多方调研、反复论证,2010年5月24日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从管理体制、规划建设、资金管理和政策支持、准入管理、配租管理、租赁管理、退出管理、出售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为我市公租房建设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还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廉租住房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对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核、资金拨付使用、租金补贴发放等进行了规范,从制度上保障了保障性住房准入公平、审核规范、配租透明等。

二、我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虽然我市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由于我市公租房建设起步早、标准高、任务重、要求严,因此,在一些方面也还程度不同地存在问题,比如怎样进一步强化建设管理,确保质量、工期等。调研组一致认为,以下问题尤显突出:

(一)法制保障还不能适应需要。由于保障性住房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对依法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目前,我市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上,主要依据的是政府规章及各类规范性文件,这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涵盖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多种类型的保障性住房,存在着政策标准各不相同,准入与退出机制还不够健全等问题,需要一部统一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地方性法规作保障。而在我市现有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有的还不够细化,操作性还不强。比如市政府刚刚出台的暂行办法在对自由职业者、农民工等类型收入不稳定群体如何认定;在租赁期内,承租人的收入超出限制条件应如何计算与调整、特殊疾病导致房屋空置6个月及以上的如何处理;房屋出售后,购买人条件发生变化应如何处理;“申请、退出的程序与手续”、“个人资产的审查与认定”、“租金使用与监管”和“购买方式”等都需要进一步界定与细化,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和地方立法进行规范。

(二)配套设施还没有及时跟上。我市保障性住房尤其是公租房规划建设面积大,居住人口多,对交通、教育等配套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民心佳园”为例,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13万平方米,规划居住人口4.5万人,每5户设置一个地下停车位,小区内人行便道、交通安全、商业购物、健身器材配备等细节问题需要进一步进行人性化设计。随着工程建设的全面推进,鸳鸯片区“民心佳园”、大竹林片区“康庄美地”、华岩片区“民安华福”3个项目的电力设施建设已刻不容缓,需要尽快安排资金,及早实施配套,确保公租房建成投入使用的

电力供应。比如:“康庄美地”周边无污水排放管网,容易导致排放污水污染环境;“民安华福”项目周边产业尚在启动阶段,管网规划实施相对滞后,特别是变电站和给排水建设落实不够好。

(三)资金筹集和监管的力度还有差距。近年来,我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投入,多种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有效地保证了建设资金需要,但由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需要量巨大、且占用周期长,有的资金支持难以到位,社会融资越来越困难,资金保障形势不容乐观。比如,虽然财政部关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0%”,但因土地出让收益的统计口径没有统一界定而难以落实到位,各地执行的随意性较大,资金落实较困难。另外,保障性住房建设社会关注度高,其巨额投资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也必将成为社会的关注点之一,以市地产集团承建的鸳鸯片区“民心佳园”、大竹林片区“康庄美地”、华岩片区“民安华福”3个公租房项目为例,3个项目预计总投资达到110.66亿元。如何用好这些资金、确保安全,各级都要高度重视,因此,要切实加强资金审计监管,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我市在公租房建设中,还积极引入住房公积金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这对资金监管也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三、对进一步推进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的建议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关系民生的重大工程。为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切实落到实处,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把建设住房保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增强责任心,务必要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大投入,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主导作用,组织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理解与支持全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引导社会各方面正确认识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以更大的热情鼓励和支持此项工作。鉴于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全国具有示范性和影响力,目前,舆论表扬赞誉较多,对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负重望,进一步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把这项顺民心、合民意的好事办好,使备受国内外关注的住房保障“重庆模式”更加成熟,更显生命力和示范性。

(二)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依法加强管理。我市现行的《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申请、审核、公示、轮候、摇号、配租、住用、监管等规定还不够细致,操作性不够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广泛借鉴新加坡、香港等地和其它地区的先进经验,抓紧出台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从制度上规范管理。在此基础上,要抓紧出台地方性法规《重庆市住房保障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城环委对保障性住房立法工作一直给予重视支持,已将制定该条例列入《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2008~2012年地方立法规划》,建议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要会同市政府法制部门和市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抓紧进行立法调研,加快法规起草进程,深入进行法规论证,争取尽快出台地方性法规,依法规范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

(三)加强资金筹集和监督管理,确保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资金投入的支持力度,财政投入资金和市级补助资金要及时划拨到位,上级财政支持资金要全力争取,融资资金要加强协调落实,其它各项资金来源也要加大力度,千方百计逐一落实到位,确保工程建设按计划推进。要切实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管,定期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专项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内部监督,使保障性住房成为名副其实的民心工程、安居工程、安全工程。要高度重视资金监管,完善、落实资金管理制度,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资金、租金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检查结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四)进一步重视建设配套,使保障性住房真正成为宜居工程。要认真研究总结当前保障性住房在配套建设上还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切实按规划完善和落实配套建设;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在交通、电力、供排水、教育、医疗等方面建设管理中遇到的问题。要按照“宜居”要求,精心设计保障性住房小区内的配套设施,比如道路交通、小区绿化、购物休闲、健身娱乐、居家安全等,使居住者满意。要加强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工作,切实制订出科学规范的,既有操作性,又有实效性的措施办法。

特此报告。

第三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市、市政府召开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以及刚刚结束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部暑今年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确保完成省上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会上,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王建军同志还要做重要讲话,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今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做一具体安排。

一、提高认识,增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麦任感

近年来,西宁市爱、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重点,以新建魔租住房、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保障形式,成立专门机构,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目标,不断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特别是去年以来,我们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扩大投资、促进消费、改善民生的重点来抓,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20年,全市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1万套,155.4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0.23亿元。截止目前,全市共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9万套、211万平方米。已入住5416套,38万平方米,累计发放魔租住房租赁补贴7633户,实现了城市低保家庭的应保尽保。

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我市基本形成了以魔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国有工矿柳户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为主要内容的保障性住房体系,不仅有效改善了城镇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条件,也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实践中,也探索了不少有效做法,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一是保障房政策制度逐步完善。制定出台了《西宁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魔租住房实施细则)、《西宁市魔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施意见、《西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西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优真政策)等政策措施,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二是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初步建立。在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补助和省级配套资金,逐年加大市级配套资金投入,加大银行融资力度的同时,创新资金运作模式,在棚户区改造中,捆绑使用魔租住房、柳户区改造资金在棚户区综合整治中,捆绑使用国家补助资金、节能改造资金、房屋维修资金等,充分发挥了资金综合使用的叠加效应和规模效益。三是保障模式不断创新。结合西宁实际,确定了引导大型国企自主实施棚户区改造、政府主导实施破产企业棚户区改造。开发企业在商品房小区中配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环境综合整治,保障房建设与

重大项目拆迁安置相结合等五路并举的保障房建设模式。初步构建了具有西宁特色的住房保障新模式。

但总体上看,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起步晚,爱盖面小,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差,特别是,工矿棚户区和城市棚户区危旧房集中,基础设施年久失修,居民收入低,开发价值小,改造难度大。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保障范围扩大,新增保障需求将进一步凸显,保障任务更加艰巨,将面临存量改善与增量需求的双重压力。

二、预测需求,科学编制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

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不仅是关乎群众利益,关乎发展大局的经济社会问题,更是关乎和谐稳定的政治问题。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稳预期、控房价、惠民生、促和谐、扩内需的重要举措,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全国今年要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硬任务,并在十二五期间大规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万套,覆盖面达到20%左右,规模之大,前所未有。

在3月23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省委、省政府明确了通过五年的努力,基本解决我省城乡居民住房困难问题,形成比较完备的住房保障体系,使全省住房条件整体发生根本性变化,创出一条具有青海特色的城乡住房建设之路的保障总体要求。住房保障工作已经从解决短期低收入家庭住房矛盾的现实问题,提升到了更加长远稳定的住房保障体系构建的新高度。

我们必须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委、

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顺应转变,立足市情,在摸清存量、预测增量的基础上,努力构建既解决现实群众住房困难问题,又兼顾未来新增需求的住房保障新体系。

一是要贴近需求,

科学规划。走具有西宁特色的住房保障之路,实现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量的突破与质的提升。要从转变保障性住房规划编制的思路与方法入手,将目前以现状调查为基础的规划提升扩展为以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增长、

城市化发展预测为主导的规划。以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增长、东部城市群建设及城市化发展趋势为主导,尽快启动西宁市十二五保障性住房规划编制。以满足两大需求为目标,构建我市未来保障房建设的两大体系。即:涵盖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以增量为主的公共租赁住房体系,以及工矿棚户区、城市棚户区等以存量改善为主的棚户区改造体系。

二是要把书记在21日市委常委会上做出的居住的包容性和平等性的指示,作为保障房规划布局的精髓和最高准则,按照远期可控制与近期有保障的原则,充分规划好保障房建设用地。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修猜,远期,在城市周边地区留足未来保障房建设用地近期,在城市中心地区安排保障房项目,与商品房开发、商务商业区建设同步实施。要遵循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合理规划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从城市中心区到城市外围地区,要形成梯度有序的空间布局、合理搭配的圈层结构。在用地紧缺的城市中心区,应以分散配建为主,在用地相对宽松的城市外围地区,宜建设相对成规模的公租房小区,以便于运营管理。

三、多措并举,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昨天,省政府与各州(地)、市签订了20*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西宁市年内要建设保障性住房3.34万套、231.42万平方米。

针对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骤增、任务繁重的实际,市政府已安排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奉头,规划、土地部门配合,分两个工作组,逐项调研衔接,把任务逐项初步落实到了具体地块上,分解到了各地区单位,编制了建设方案。该方案已经3月22日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通过。任务已经下达,目标已经明确,作为全市今年头号工程,我们只有迅速落实之责,毫无迟疑犹豫之隙。必须早下手,快行动,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扎实有效的工作,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

(一责任落实到位,迅速完成前期工作首上对保障房建设进度的总体要求是:

2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年底前100%实现入住:20*年项目年底前基本竣

工,50%以上实现入住20*年项目9月底前全部开工。各区(县)、园区,及相关责任单位的目标任务已经分解确定。一是各区(县)、园区、有关部门要尽快将目标任务分解细化,编制实施方案,落实任务到人。二是由市政府成立房产、发改、土地、规划、建设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的保障房前期工作组,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专门开展计划下达、规划选址、红线划定、土地储备等前期工作,并采取会审联批,一次性研究拍板,分口执行办理的特殊措施确保行政审批事项迅速办结。三是承担保障房建设任务的各地区、各部门、单位也要成立专门工作组,抽调精兵强将,委托实力强的规划设计单位在近期内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征地方案、规划编制、施工图设计和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抓住当前施工建设的黄金时机,排除困难,争分夺秒,加快进度,确保今年的项目最迟在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二)保障土地供应,确保项目落地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约需1544,其中,新增用地约376亩,盘活存量土地1168亩,落实土地是今年大规模保障房建设的重要前提。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大胆解放思想,除按照省政府要求优先保证用地指标,采取先行供地等特殊措施外,关键在于要把保障房征地作为近期头等大事,调集全局力量,迅速开展征地工作,务必保证新增保障房用地在6月底前全部划拨到位。市城乡规划局近期要组织保障房规划组,逐项深入现场,在踏勘的基础上,编制规划设计条件,核发选址意见书,发挥好龙头的带动作用。今年起,规划部门要把商品房开发中10%的配建要求作为土地招拍挂的前置条件,国土部门要明确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之中,严格执行。各园区要紧密结合园区产业发展,引导园区大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利用自有土地集中建设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

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中,近四分之三的任务要通过盘活存量土地来实施,涉及拆迁面积近70万平方米,拆不掉就开不了,项目能否落地,关键要看拆迁。各实施单位,特别是房产集团公司以及各大型企业,对拆迁工作的艰巨性要有充分的认识。要提前着手入户调查,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安置方案要通过听证会、动员会等形式加大拆迁政策的宣传解释力度,全力推进拆迁工作。各区党委、政府要按照房屋征收管理、国土管理事权划分的新格局,承担起各地区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的重任,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办事处力量,形成合力,确保拆迁工作顺利推进。

(三)努力创新,构建保障房融资新模式项目快与慢,资金到位是关键。今年我市开工建设3.34万套、

231.42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需要建设资金38.86亿元其中国家、首上配套资金5.75亿元,市上配套资金0.31亿元,缺口资金近32.8亿元。为确保今年项目如期开工建设,我们必须在多渠道筹融资的基础上,继续创新融盗思路,下大力气多方筹措建设资金。一是要积极争取国家、省上补助资金,落实好市级配套资金。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定,并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保证项目顺利启动实施。二是加强项目资金整合。打掴使用棚户区改造和康租住房建设资金,实现资金的充分有效利用。将原住户安置房建设费用纳入腾空土地的成本,通过商业开发,实现资金平衡。三是将以前单位公房房改售房款用于保障房建设,实现增值保值,用活沉淀瓷金。四是创新公租房融资模式。按照政府主导、平台运作、社会参与、股权多元的新模式,构建以新的产权制度为核心的公租房体系。以中央、省上专项配套资金、划拨土地作价入股作为资本金,组建西宁市公租房发展运营公司,以此为平台,利用国家中长期政策性贷款的同时,广泛吸收各类企业投资参股,形成公租房股权多元化,使公租房公司与投资参股企业之间形成以资产为纽带的产权共管关系,实现公租房用途的有效管控。五是落实好税费减免政策。按照省上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家和我首支持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所涉及的有关税收政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行业经营性收费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税费减免政策,确保让利于民。

(四)加强监管,提高项目水平1保障性住房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从规划设计、工程质量到配套建设,都要从严要求,替群众着想,让群众放心。一是规划设计要坚持户型合理、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的原则,注重节能环保,特别是集中新建小区,要突出环境优美,在户型设计上进一步探索近期能保障、远期可提升的可能,在小户型上做出大文章。在节能环保上,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特别要发挥地域优势,强制推广太阳能热水利用,降低困难群众的长期生活成本,实现既要在户型上经济实用,还要在功能品质上低碳宜居的要求。二是要对文化、教育、医疗、社区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统一安排同时要确保水电气暖、电信等配套设施配套齐全,满足基本入住条件。三是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项目前期管理,完善项目审批手续,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选择技术力量强、社会信誉好的企业参与项目建设。加大住房建设工程监督检查力度,注重从设计、招标、施工各个环节严把质量关,不定时组织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检查,重点解决工程质量通病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五)公平分配,提高管理水平随着大规模的建设,我们将面临大规模分配的公平性与大规模物业管理的考验。把保障房建起来是政府组织力的一役之举,把保障房分配好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检阅,把保障房管得好将是对执政能力的长期考验。一是要按照政务公开和阳光工程的要求,向社会公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标准、依据、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配售、配租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粗住房,坚决杜绝违规操作和暗箱操作,确保我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二是要把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工作当作一项重大课题,组织人员专门研究,制定方案。要充分考虑城镇保障性住房家庭支付能力较低的困难和实际,依托居民自治组织,建立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管理模式。同时,引导社会专业化的物业服务公司参与物业管理。根据业主的消费需求、意向和支付能力,提供管理维护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维护环境卫生等最基本的物业服务,切实解决住得起、管得好的问题。创出一个具有西宁特色的物业管理新模式。三是要充分发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进一步完善各类保障性住房档案,对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及其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不断提高保障工作效率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保障房配租的动态管理,确保该出者及时出去,该保者应保尽保。

四、落实责任,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自政府明确提出,将对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把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内容。对工作力度大、成效好的地区,给予奖补: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地区主要领导和相关单位进行问责。因此,各区县、各部门一定要强化组织领导,迅速行动起来,采取有力措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责任市委、市政府将成立西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各园区也要相应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小组。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亲自出面具体协调。市政府对区、县、各园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将目标任务实施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对力量组织不到位、土地资金不落实、工程进度缓慢的地区,以及涉及前期工作中协同配合不主动、扯后腿的相关部门,市保障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旬跟踪、月通报、季考评的跟踪督查制度,全面督查工程进展、政策落实、资金到位、建设质量等情况。特别是要把旬跟踪作为督查工作重要的工作方法,把项目推进中需要协调的困难作为重点随时通报,以便及时化解,形成迅速协调解决的良好工作机制,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二)部门联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目标任务明确,建设任务繁重,时间要求紧迫,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各环节必须及时跟进。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加强督查,确保工程建设按计划、按步骤推进。市国土、规划部门要加快审批工作进度,在土地供应、规划审批上采取灵活变通方式,开启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间,为工程开工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市发展改革部门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进行管理,并落实好预算内投资资金。市财政部门要落实好财政补助资金,预算内投资和财政补助资金,尽早下达。金融办要抓紧研究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具体办法。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督导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专款专用,确保贸金便用安全。区、县政府,各i区雪会,以及各大型企业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作为一把手工程,坚决抓好落实。

同志们,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是我们肩负的历史使命,也是对全市市民的庄严承诺,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意义大、责任大、难度大、决心更要大的要求,按照市上的工作部署,狠下决心,快速行动,把今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完成好。

第四篇:关于浙江省地方政府基本住房保障满意度的思考

[摘要]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执政为民的具体落脚点,住房问题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针对我市房价近年来持续攀升的现状,我市也采取了多种措施,但是住房难的问题还是普遍存在,政府应该加大力度规范住房政策,分层次、多渠道地解决好居民的住房问题:建立和完善中低收入者住房供应体系;扩大住房公积金参与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互助功能;多渠道筹措住房保障资金;全面推动农村房屋权属登记;充分运用市场和经济手段,实施住房保障体系。一方面,城市中等偏下收入群体的住房仍十分困难。由于目前公共租赁房还在起步阶段,数量庞大的“夹心层”还未能纳入到保障房系统中。很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条件也亟待改善。另一方面,部分地区建成的保障房出现空置现象。

[关键词]地方政府 基本住房 保障服务

作为即将毕业的学生,通过两年的学习,为了提高自身对社会现象的观察、认识水平以及提高对实际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能力,同时也为了能使已学的理论知识能运用到实际中去,锻炼自己的社会实践综合运用能力,依据中央电大与省电大关于综合实践环节的相关要求,我参加了关于浙江省地方政府基本住房保障满意度调查的社会调查的综合实践活动。就调查对象对浙江省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的调查结果看,我认为大部分的公共服务是不错的,很多的公共服务是深得民心的,但是在基本住房保障的服务提供上其满意度存在很大问题。

笔者依据本次社会调查活动的相关要求,在金华市本级范围选择了徐红仙等5位调查对象,指导调查对象参与了省电大的关于浙江省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的网络问卷调查,并就某些问题进行了相关的访谈。

笔者认为,就调查对象对浙江省地方政府基本住房保障满意度的调查结果看,大体上说是可以的,对本地区基本保障住房基础状况的总体评价上来看,一般满意及以上的程度占到了80%以上,说明本地区居民对基本住房保障的状况还是认可的,但是,调查后的统计结果也表明,本地区居民对地方政府在基本保障住房服务的其他方面的满意度存在很大问题,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质量,经济适用房的受益群体。

一、关于浙江省地方政府基本住房保障服务存在的问题

调查后发现我们政府在基本保障住房制度发展较快,但还处于一个待完善的阶段,还有很多问题和不足之处有待改进,在基本住房服务过程中存在的房屋质量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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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经济适用房是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和转让年限,按照规定标准,主要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筹集、建设,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单身居民配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而能满足以上条件的人并非占城市人口的主力,还有更大一部分人需要解决住房问题,基本住房保障政策并不足以满足大众群体的需求。

(二)基本保障住房质量不达标的原由

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投入量比较少,因此,房屋的质量问题与其它相比,就会存在欠缺,这也是不可不认的事实。调查访谈后发现经济适用房大多显得地方偏远,交通相对而言也非常不便利。入住经适房住房者抱怨的是社区配套的严重不足,例社区服务站,幼儿园,公交站台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应该是在充分了解了老百姓的需求之后再进行的。如什么样的人需要保障性住房、政府部门能提供多少地、相关的人和资金如何落实、多少年能解决多少户,只有在仔细研究了这些问题,并且都做到心里有数之后,才能够制定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计划。如果只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建设,完全不顾实际存在的问题,那么质量问题的保证就无从谈起。房屋质量本身不甚合理,但是物业更加不给力,直接导致“经适房”成为许多购房者心中畏惧的一个词 。

(三)基本住房保障的政策落实缺少大范围的普查

对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有些地方没有开展住房普查,仅靠抽样调查和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一定比例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不能准确反映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情况;部分地区建成的保障房出现空置现象。由于配套资金不到位和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准备不足,政府可能难以完成建设计划。有的地方廉租房申请人数量远低于廉租房建设数量。

(四)基本住房保障政策监督不力

基本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不到位根源在于监督不力,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监督意识缺乏,没有很好地履行监督职能监督意识不强;监督力度不够,依据不足,监督制度和措施尚不健全,从而使得监督起来困难重重;处罚又太轻,造成经济适用房实施过程中出现骗购、腐败等种种乱象,与惩处力度不够有着直接的关系。

三、关于浙江省地方政府基本住房保障服务的思考

通过本次社会调查实践活动,既在一定程度上了解了基本住房保障的现实状况,发现保障房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更多的问题,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提出相关的建议,提高社会各界对保障房建设的关注及支持,对完善保障房制度提供一些依据,促进我国保障房支持政策不断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是完善住房政策和供应体系的必然要求。我认为政府应该:

(一)加快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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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的改变,让越来越多住房困难家庭看到希望,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参考文献

[l]齐明山.公共行政学.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2]郑功成.社会保障学.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3]吕强民.应积极培育社区非营利组织.中国民政,200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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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关于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情况的汇报3

彬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汇报

尊敬的千书记、尊敬的姜市长:

9月14日,《咸阳日报》刊登了1-8月份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我县位于全市第十三名,排名倒数第二。面对这样的结果,作为彬县县长,我深感内疚和不安。

今年,市上分配我县的建设任务是廉租房180套,公租房580套,经济适用房210套,限价房320套。我县计划完成廉租房185套,公租房624套,经济适用房240套,限价房396套。

8月9日,全市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点评推进会议之后,我立即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紧急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查找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全力推动工作落实。一是成立了彬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领导小组,我任组长,主管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二是制定了《彬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问责办法》,进一步夯实了工作责任,明确提出“每月建设要有显著进展,年底考核必须全市第一”的工作要求,责令各相关部门“一把手”必须讲政治、顾大局、惠民生,亲自负责,亲自过问,扎扎实实解决建设滞后的问 1

题。三是进一步明确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每天督查、每周总结、每月汇报”工作制度。四是提出租赁陕西华彬实业有限公司下沟煤矿综合宿舍楼1幢468套,作为政府公租房的房源。随即,我县新建的185套廉租房和156套公租房开工建设。同时,也与陕西华彬实业有限公司下沟煤矿达成租赁协议。

8月16日,市监察局、住建局检查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时,我县租赁企业房屋作为公租房的形式得到了市上检查领导小组的认可。

8月19日,市住建局与我县住建局携带租赁合同,前往省住建厅汇报公租房的租赁情况,并争取省厅认可。但省厅认为,政府采取长期租赁形式筹集公租房的房源有弄虚作假嫌疑,不予认可。建议我们采取政府收购的方式,解决公租房的房源。

8月25日,我再次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在认真听取住建部门的工作汇报后,同意通过收购陕西华彬实业有限公司下沟煤矿综合宿舍楼解决公租房房源,并要求尽快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

9月1日,我主持召开县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县政府出资5250万元购买陕西华彬实业有限公司下沟煤矿综合宿舍楼,并要求财政部门快速筹集收购资金。截止目前,收购工作已经完成,9月5日签订了

购买合同。 9月15日,交付了5250万元的购买款项,预计10月初可竣工并交付使用。按照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考核办法,9月份我们一定会扭转被动局面,排名也会相对靠前。

但是,市上在统计8月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时,我们的收购合同还没有签订,公租房建设仅仅统计了开工建设的1幢156套,收购的1幢468套没有统计,致使公租房考核失分较大,直接导致我县考核排名靠后。

下一步,我们将深刻汲取教训,积极借鉴成功做法,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严格监督工程质量,精心谋划明年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努力为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现“保二争一”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全力保障资金投入。在认真落实中省项目扶持资金的基础上,我们一定克服一切困难,及时足额拨付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强化资金监管,全力保证项目顺利建设。同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支持企业自主投资建设公租房。

二是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对于正在建设的1幢185套廉租房和1幢156套公租房项目,我将深入建设一线,解决存在问题,督促包抓领导、责任单位和施工企业抢抓时令,倒排工期,加快建设进度,确保超额完成

投资计划。对于购买到位的陕西华彬实业有限公司下沟煤矿综合宿舍楼,督促责任单位加快装修进度,确保尽快竣工并投入使用。

三是加强上下衔接沟通。我将责成住建部门主动联系省市业务部门,加强衔接沟通,确保信息上报准确。

四是积极谋划明年项目。明年我县计划投资1.2亿元,建设廉租房1幢180套、公租房3幢580套。目前,廉租房和公租房项目可研报告已通过市发改委审批,我们正在加快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

最后,请千书记、姜市长放心,我有决心在九月份扭转这一被动局面,也有信心全力争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十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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