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

2023-04-07

第一篇: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

关于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的认识及设想

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以下简称“两权”)监督制约,强化源头治理,税务总局党组提出进一步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要求。按照这一要求,我们结合实际,对在新形势下如何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运转有效、操作性强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进行了初步探索。

一、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内涵及理解

(一)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基本含义

所谓内控机制,就是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根据党和国家的相关法规政策,以及上级领导机关制定的规章制度等,通过制定的本部门本单位加强其有效管理的一系列内部控制措施,形成层层分解、环环相扣、有效制约的管理链条,防范管理风险的一种工作机制。税务系统的内控机制,亦即税务系统通过制订一系列加强“两权”有效管理的内部控制措施,建立统一监控平台,优化内部组织结构,简并税收工作流程,实现岗位标准化、责任清晰化、办事程序化、监控实时化、追究及时化,体现事前预警、事中提醒、事后追究的功能,确保“两权”透明、规范、高效运行,有效防范和化解税务管理风险,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的目标。

(二)建设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基本原则

建立健全税务系统的内控机制,应围绕“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这一总体要求,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是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内控机制的基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只有一级对一级负责,才能确保各项内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全面监控、突出重点的原则。内部控制的内容应当力求全面,只有不遗漏、不留死角,才能有效发挥监督制约的作用。内控机制是一个系统,其控制内容应涉及到税务系统的

1 各个部门开展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全过程。同时,应紧密结合税务系统的工作,在全面监控的同时,突出重点,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内控制约。

三是依法内控、公开透明的原则。内控制约应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实施内控制约,这是内控机制建设的基本原则。切实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事项,都应向干部职工公开,把权力运行整个过程置于全体干部职工的监控之下。

四是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的原则。在建立内控机制时,应根据各个岗位的业务性质和人员素质要求,相应地赋予其工作任务和职责权限,明确操作规程和考核标准,实现职、责,权、利的有机结合,使每个事权项目、权责依据、运转规程、违规责任、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环环紧扣,明确权限,分清责任,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三)建设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主要内容

从内控主体看,内部控制主要有三个层面:一是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按照内控的要求,岗位职能的设置应当是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二是业务线条自上而下的监控管理。在各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业务线条中,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有管理职责,其中包括有业务管理职责和廉政内控管理职责,即“一岗两责”。三是专门监督检查部门实施的监控管理。在我们税务系统内部设置了纪检监察、督察内审、巡视检查等专司监督职能的部门,是内控工作的牵头单位。

一套科学系统的内控机制应当涵盖上述三个层面。基于此,税务系统的内控机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是合理的分权。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的权力运行体系,合理分权主要有两个层面:一是纵向分权,把一个岗位依程序拆分成几个岗位,分别由几个人做,比如,在税收征管上实行“征收、管理、稽查”相分离,在选人用人上实行推荐权、考察权、任用权相分离,在大宗物品采购和基建项目安排上实行“立项、审批、招标、实施”相分离,在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上实行“申报权、审批权、办理权”相分离;二是横向分权,把同一个岗位一个人做,

2 安排几个人做,不由一个人包办。通过合理的分权,建立起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二是明晰的岗责。建立设岗科学、标准明确的岗责体系,根据权力制衡和人员结构的实际,明确内部工作责任和岗位责任,做到定岗、定职、定责。

三是规范的流程。建立标准化、流水式的工作流程,在分析权力事项的分布、结构、重点及运行规律的基础上,按照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科学规范工作流程,减少工作的随意性,防范管理风险。同时,在能够实现全程监控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工作流程,实行标准化、流水式作业,以提高行政效率。

四是完备的制度。建立完备的内控制度体系,确保内控机制建立在一个相对稳定、有序的基础之上,按照严格、规范的法律规定,对各项税收工作实行有效的监督控制。

五是有力的保障。建立坚强有力的内控保障体系,确保各项内控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二、当前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及难点

(一)当前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上世纪90年代初,各级税务机关就开始注重内控机制的建设,不断完善征管查相分离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专业化分工,分权制衡。2000年,税务总局党组印发了《关于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的决定》,努力形成执法有据、操作有序、过程监控、责任追究的“两权”监督制约机制。2004年,在全国税务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2005年,全面推行全国税务系统“两个办法”和“两个范本”,即《税收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全国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范本》、《全国地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范本》,对税务登记等69个岗位的岗位职责、工作规程及岗位间的工作关系图进行了规范,对15个公共职责涉及的岗位和工作规程进行了明确,建立了明晰的执法岗责体系和工作流程体系,并对税收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构建了较为完备的执法监控制度。2006年,税务总局党组印发了《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3 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行政和执法行为的内控监督进行了明确。2007年,全面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对税收执法行为实施计算机科学监控,初步实践科学化、精细化的“人机结合”监控新模式。2008年,税务总局制定了《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办法(试行)》,密切税务稽查和行政监察部门在内控上的协调配合。2009年,在税务系统机构改革中,在已有纪检监察、巡视检查两个专门监督检查机构的基础上,成立了督察内审部门,专司执法检查和财务审计,为税收执法和财务管理的内部监督控制提供了组织保障。

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国税务系统建成了初具规模的内控制度体系,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提高税务工作质效、防范税务管理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还是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内部控制意识不强。一方面,机关内部存在个别部门对内部控制存在误解,认为内控就是找别部门的麻烦或被别部门找麻烦,既不愿意履行内部控制职责,又不愿意被内部控制;另一方面,部分税务工作人员不理解内控意义所在,认为内控是单位、部门领导的事情或是纪检监察、督察内审、巡视等部门的事情,与己无关,未能在工作发挥好内控作用。

二是内部控制建设未成体系。虽然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就内控制订了大量规章制度,但部分制度的制订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弊端,制度间相互脱节或重复,缺乏科学性和连贯性,还没有形成一个立体交叉、多角度、全方位的风险防范监控体系。

三是内部控制监管效果仍不理想。虽然多年来,各级税务机关均努力强化内部控制,但是,税收工作中的一些领域和环节仍然存在消极腐败现象,违纪违法案件仍时有发生。这些案件的发生,显示在“两权”运行过程中的某些岗位、某些环节的风险隐患明显存在,内部控制监管的效果不尽如人意。

(二)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的难点

一是把握授权的度。相对于分权就是集权。集权的优点是一人负责,决策迅速,效率比较高,缺点是极易成为贿赂焦点,有堕落腐败的危险。适度分权的目的,就是为了加强相互制约。税务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保证这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合理授权是必然的。对

4 于各级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负责人,既要保证其决策的权威性,又要保证其行为的效益性和廉洁性,权力的度量界定是关键一环;对内部控制执行人员的授权也有度,对不同的控制环节要有不同的权力授予,才能使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授权过大,权力会失去控制,失去控制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同时,如果分权过细,一些简单的事项(如税务登记、发票发售、一般纳税人认定等)要经过多级单位、多个环节或若干工作人员才能处理,审核审批的层次太多,这些对工作的正常开展带来一定影响,也严重制约了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并且上级亦未必能真实、充分了解情况来做出正确的审批决定。因此,合理授权的度是建设内部控制的突出难点之一。

二是提高被控对象的受控度。一般而言,需要重点内部控制的对象通常是单位的权力操纵者。内部控制是对权力操纵者的权力约束,也是对权力操纵者之间的权力制衡。这种独特的控制对象决定了提高受控制度的艰巨性。提高被控对象的受控度有关键两点:一是内部控制制度的科学性;二是主要决策者的受控程度,即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受控程度。在现行的体制下,不同层次的“一把手”都在不同范围内拥有较大的、难以监控的权力,提高对他们的监控之重要和监控之难也正在于此。

三是提升“两权”行使的标准化程度。各级税务系统内人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参差不齐,部分环节的自由裁量权十分宽裕,要最大限度减少权力行使的随意性,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提升“两权”行使的标准化程度,让税务人员行使“两权”如工厂工人的流水线操作。但是,仅国税税收执法而言,涉及80多个业务流程,适用税收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纷繁复杂,税收执法贯穿税收管理实践的自始至终,具有复杂性、广泛性和时效性。

四是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任何严密的规章制度都隐含着一个前提假设:在相应工作岗位上的工作人员都是可靠的、尽责的。如果执行制度的工作人员是不可靠的、不尽责的,所有制度仅是“纸度”。当前,税务系统内各种规章制度不谓不多、不谓不严格,但是不执行制度的现象时有发生,近年税务系统内暴露的违法违纪案件都不同程度存在有章不循、制度不落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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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提高人员的素质。要建设好内控机制离不开人员素质的提高。当前,税务队伍中的人员成份多元化,其中部分人员没有接受过正规的专业培训,缺乏扎实的税收知识和业务技能。尤其是基层税务队伍中,总体年龄偏大,“后学历”者居多,基层队伍的知识结构与税收工作的发展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加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的设想

建立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关系到上下、内外、左右各部门的协调和衔接,涉及到不少工作内容的调整甚至是变革。当前,应当以找准“两权”运行中的风险点为切入点,从系统、全局的角度整合已有内部控制制度,从而进一步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设。

(一)强化内控意识,营造良好的内控氛围

要通过加强培训和教育,让干部熟悉税务管理中每个环节的责任及不按程序办事的后果,促使干部不断提高“两权”行使的责任感。同时,强化税务管理理念。税务工作坚持依法治税思想,税收征管实施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这是开展各项税收工作的指针,也是税务人员的工作理念,更是开展内控活动的根本依据。要将这种治税思想和管理理念贯穿于税收工作始终,引导全体税务人员加强对治税思想和管理理念的认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行为规范的观念,在工作实践中不断修正自己的行为模式,营造良好的内控氛围。

(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规范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行为

当前,我国税收法制体系仍不完善,难以保证税务管理工作真正规范、有序地开展,也严重制约着内控活动的质效。要对“两权”运行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控制,单凭个别部门的力量,或者仅靠制定并实施几项制度、办法很难实现目标,它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在不断完善的执法和行政岗责、流程、制度、标准体系基础上,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控管理办法,强化内控信息流转分析和运用,加强对“两权”运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建立一个科学完备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才能达到规避执法风险、提高执法和行政水平、实现税收职能的作用。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过程中,特别要充分考虑新旧制度的衔接,并注重操作性和稳定性,让内控机制建立在一个相对稳定、有序的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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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内控管理监督,有效防范违纪违法风险

内控制度作用的实现有赖于内控制度的落实,如同任何制度的执行都需要监督检查一样,没有监督检查,再好的制约机制也无法发挥作用,流于形式。部门权力内控制约机制,不仅要监督检查“两权”行使情况,更要监督检查每个业务岗位、环节内控制约情况。在工作实践中,“两权”内部监控却因各种原因难于统筹,主要表现在:一是监控职责不明晰,监控职能难统筹。从目前部门职责定位上看,对“两权”进行监督控制的职责主要由纪检监察、督察内审、巡视检查等部门实施,其他部门虽然对职责范围内的税收执法行为进行了监控,但因其监控的内容、重点、方法以及结果应用未进行明确规定,部门监控处于各自为政状态,难于实施统筹管理,不能形成监控合力。二是管理要求不统一,“两权”监控难操作。各业务部门之间在平时缺乏及时沟通,在任务下达、流程设计、标准设定、业务衔接、资料流转等方面未进行统筹规范,致使执法监控难于实施。为保障部门权力内控制约机制正常运行应采取如下措施:一是落实专门监督检查机构,明确对各个岗位、环节内控制约情况监督检查;二是明确各职能部门监控职责,建立分层闭合监督的内控组织体系,梳理部门各项业务流程,明确各个岗位、环节的业务权力和操作规程,建立原始业务操作台账,以备监督检查;三是确定需要重点监督检查的环节点,或关键点、风险点,定期监督检查重点环节的每个业务流程的反映情况,发现问题再延伸检查其他环节;四是监督检查机构也要实行内控制约机制,适度分权,相互制约。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定期监督检查专门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情况。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内控机制落到实处

当前,税务系统在落实责任追究上明显相对弱化。一是责任追究的规定不完善。一方面,部分责任追究措施仍停留在一般性的号召上,“一概追究”、“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等,看起来规定详细周到,实际无法操作。另一方面,以往制订的追究办法未能及时对应《公务员法》作相应完善修改。如,1995年税务总局出台的《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已不符合《公务员法》规定;再有2005年税务总局出台的

7 《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中的责令待岗、扣发奖金、岗位津贴难于与《公务员法》进行对接,如责令待岗,在公务员法中无待岗的条款,更没有待岗期间工资、福利、津贴、奖金等方面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有违法的风险。又如扣发奖金、岗位津贴,在《公务员法》中规定:“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除此之外,国家未对扣发奖金、岗位津贴做出其他任何规定,对执法过错行为实行扣发奖金、岗位津贴难于从法律上找出依据。因此,要对以往的责任追究办法进行清理,着重从合法性和可操作性上下功夫,从而在实践中真正做到责任追究,起到教育震慑的作用,使对权力的运用和相应的监督制约形成平衡。

(五)建立内控评价体系,科学评估内控机制建设状况

内控机制的有效建设,必须建立有效的内控评价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评估体系,衡量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健全程度和有效性,寻找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提出强化内部控制建设的措施,以防范化解管理风险,提高整体监控管理水平。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应包括制度建设评价、制度执行评价、制度保障评价三个部分。制度建设评价属于内部控制健全性评价范畴,是对被评价单位及时贯彻上级方针、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评价;制度执行评价属于内部控制遵循性评价范畴,是按主要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业务类别及主要内部控制点,对被评价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进行的有效评价;制度保障评价主要是根据部门风险防范岗位职责的要求,对各部门履行自律监管职能情况进行评价。内控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通过评价可以准确评估被评价单位内控状况,发现存在的薄弱环节,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因此,要充分利用评价结果,通过评价增强干部职工的制度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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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税务系统部门内控机制要义浅析

内部控制是指一个组织为实现自身目标,保证其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规范性,对内部业务流程进行全过程监控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政策、程序和措施的过程(1)。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内部控制即是管理过程中的一种控制活动。将内部控制理论引入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形成具有耦合关系的权力运行内控机制,是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种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为了加深大家对税务系统部门内控机制的认识,借鉴现代管理理论中的5W2H思维模式(2),结合广西国税系统内控机制建设的工作实践,试对税务系统部门内控机制要义作一简析。

一、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即为什么要控制(why)

为什么要进行控制是我们开展部门内控机制建设需解决的首要问题。根据有关资料的阐述,将内部控制理论引入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多方面的现实意义。

——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载体。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将“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作为今后五年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税务部门借鉴内部控制理论研究成果,建立和完善权力部门的内部控制机制是落实“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重要的抓手和载体。

——能有效解决廉政建设与税收业务“两张皮”的问题。通过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可以最大限度的整合各种监督资源,将纪检监察工作渗透到税务部门日常管理和税收工作全过程,真正落实“一岗两责”,较好地解决廉政建设与税收业务“两张皮”的问题。

——可以促进和谐税务建设。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核心要义是自我教育、自我发现、自我纠正、自我完善和持续改进,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内控机制,可以增强税务干部的自我管理能力,化解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促进和谐税务建设。

二、控制的主体,即谁来控制(who) 明确控制的主体是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关键。所谓部门内控机制,顾名思义,控制的主体就是部门,通过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可以将以往单纯由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拓展延伸到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的主动防控,强化各部门自我教育、自我发现、自我纠正、自我完善和持续改进的功能。因此,税务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主体是各级税务机关的领导班子及其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内控机制的建设需要各级税务机关的领导班子、职能部门和全体人员的共同参与,其中领导班子负有内控机制建设的组织和统筹的责任,职能部门负有内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执行、遵从和落实的责任。

三、控制的客体,即控制什么(what)

控制的客体,就是要控制什么?税务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它担负着筹集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收入分配等重要职责,从大的方面讲,税务机关的权力主要包括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个方面。因此,税务系统部门内控机制控制的客体就是“两权”,即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

四、控制的切入点,即从哪里开始控制(where)

控制的切入点就是应该从哪里开始着手进行控制?机构改革后,税务机关的部门设置、岗责体系都已经相对规范,就各省、区和市、县国税机关而言,内部控制的切入点主要是排查和评估风险,只有找准风险点,才能有效地进行控制。经过前期探索,为有效排查、评估风险,首先要确定风险级别评估的“六个维度”(3),即自由裁量度、透明度、可复核度、制约度、频度、危害度。自由裁量度是指某项权力中自由裁量幅度的大小,如果自由裁量的幅度很大,则风险就高,反之就低。透明度是指某项权力运行的过程和结果是否公开,以及公开的程度。如个体双定户的税款核定,自由裁量权很大,但其过程和结果都必须公开,因此其风险级别可以适当降低。可复核度是指某项权力的运行是否留下很多痕迹,即其运行过程被记录下来的详细程度。权力运行过程被记录得越详细,则其风险级别可适当降低,反之则越高。如通过运用信息化手段来完成某项权力,则其运行的详细过程都被记录在计算机上,则对其运行过程中是否有违规行为就很容易发现,达到过程控制的目的,其可复核的程度就高,因此其风险级别就会适当降低。制约度是指某项权力在横向被不同岗位制约以及在纵向被上下环节之间的制约程度。如财务处的大额经费开支,由于目前大额经费开支必须通过局长办公会讨论才能最终决定,它受到这个环节的制约,其自由裁量权就受到了相应的制约,因此,其风险可以适当降低。频度是指某项权力运行的频率。如果某项权力运行的频率高,则其风险就会相应提高,反之就降低。危害度是指某项权力的行使对社会利益损害程度的大小。危害程度越大则风险越大,反之越小。通过六个维度的评估确定出

一、

二、三级风险点,再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防控,才能取得较好效果。

五、控制的时段,即要对哪些时间段进行控制(when) 控制的时段就是要明确对权力运行的哪些时段进行控制。因为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都是一个连续运行的过程,每个环节都有风险,所以要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就必须对权力进行全过程控制。具体来说就是事前要进行预警控制,事中要进行过程控制,事后要进行评价和考核。

六、控制的方法和手段,即如何控制(how)

如何控制就是要明确控制的方法和手段。借鉴COSO(4)内部控制理论,结合国税工作实际,笔者认为部门内控机制的控制方法和手段主要有:

——目标控制。目标的设定是COSO《企业风险管理整体框架》(COSO-ERM)(5)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对于行政机关来说主要是通过反腐败目标的设定、目标的考核、责任的追究,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从宏观上控制廉政风险。如广西国税2007年以来,每年都将“确保干部队伍不出问题,违纪违法案件零发生”、“确保反腐败各项任务和专项任务全面完成”、“确保信访举报总量明显下降,初核率明显上升”等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并针对目标制定严格的考核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收到了很好效果,达到了目标控制的目的。

——横向控制。是指在税务机关的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的岗位之间横向上进行风险控制。根据风险的分布情况、权力相互制约的原理以及监督的薄弱环节,采取分权、限权、控权等方式,合理进行权责配置,形成责任明确、管理科学、约束有力的内部岗责体系和部门制约机制,实现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

——纵向控制。是指在一个税务系统,按照管理的层级和权力运行的过程在纵向上进行风险控制。在层级控制上,按照税务系统机构的设置,形成总局、省、市、县税务机关四级权力监督控制体系。在权力的控制上,针对权力运行中最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的重点事项和重点环节进行控制。如广西国税已将税务稽查、一般纳税人认定、纳税评估、大宗物品采购等23个事项确定为重点风险事项,在此基础上,又查找出每个重点风险事项中的若干高风险节点,提出相应防控措施,并绘制了内控流程图,收到了初步的防控效果。

——程序控制。程序控制主要是针对行政管理权的控制,通过制定严密、科学的管理制度,规范事务处理程序,强化监督,严格追责。如大宗物品采购、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招录等工作都有严密的程序,并有相应的监督制约制度,确保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

——流程控制。流程控制主要是针对税收执法权的控制,依托现有的信息系统,通过流程再造,增加监控元素,对权力运行进行实时监控,达到“机器管权”的目的。如广西南宁市国税局通过开发内控软件,将信息来源充足、流程清晰、可控程度较高的风险事项纳入计算监控,提高了监控效果。

——预警控制。通过设置预警指标、畅通预警渠道,及时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进行提示预警,让风险在萌芽阶段被消除或降低。如广西桂林市国税局通过开发廉政风险防范内控预警软件,对税收执法风险进行事前预警控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得到国家预防腐败局领导的充分肯定。

七、控制的评价和考核,即控制的效果如何(How feel)

税务系统部门内控机制是一个闭合的系统,必须要有评价和考核环节。要将内控机制建设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内控机制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对敷衍塞责、不负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责任追究。同时要大胆实践,不断完善。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加以完善,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内控机制建设。

----------------------------- 注释:

(1)《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实践与调研》,冯惠敏,《中国纪检监察报》2009年12月24日。

(2)5W2H思维模式是第二世界大战中美国陆军兵器修理部首创,它简单、方便,易于理解、使用,富有启发意义,广泛用于企业管理和技术活动,对于决策和执行性的活动措施也非常有帮助,也有助于弥补考虑问题的疏漏。 (3)维度(Dimension),是连接两个同种空间的通路。英国著名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教授认为:维度是指一种视角,而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字;是一个判断、说明、评价和确定一个事物的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条件和概念。

(4) COSO是美国“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 下设的专门致力于内部控制研究的“发起组织委员会”,COSO是它的简称,它于1992年提出了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理论。

(5)2004年,COSO提出了“企业风险管理ERM——整体框架”(COSO-ERM),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与风险管理相关的目标设定、事项识别和风险应对三大要素。

第三篇:浅谈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架构及路径选择

[摘要]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是对“两权”运行中的廉政风险进行自我控制的一系列制度、方法、措施的总称。税务系统内控理论源自对党的反腐倡廉理论的落实、对税务部门实际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内控理论在税务工作中的具体运用。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和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应当从明确目标、完善领导体制、加强制度建设、优化工作流程等方面入手,进而规范税务人员的行政行为、实施风险管理、强化信息沟通、注重文化建设、实行政务公开、加强与外部控制的有效衔接,等等。

[关键词]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反腐倡廉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同志在2010年全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2010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突出重点,完善内控机制”。要“把完善内控机制作为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载体,全面推进。”如何建立和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是摆在我们各级税务机关面前的一项全新的重要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应当对其理论渊源、制度结构内容和构建方式等问题在理论上进行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税务系统的工作实际,提出具有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一、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渊源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是国家税务总局在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体系的过程中,认真总结多年来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税务系统的工作特

点,“将内部控制理论引入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而创造的一个全新的专有名词,是税务系统各级工作人员对税务行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中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自我发现、自我防范、自我控制的一系列制度、方法、措施的总称,是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理论创新的一个标志:也是税务系统在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具体方向和思路。

1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是对党中央关于预防行政****理论的继承、创新和具体应用。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几代领导人都对如何在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提出了一系列理论观点,以指导我们的工作实践。我们党对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的调整和一系列重大决策的部署和实施,表明党中央对预防****的理论认识越来越深刻,对反****的实际工作越来越重视,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思路越来越清晰,对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越来越明确。当前,国家税务总局在认真总结系统内多年来反腐倡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部门的工作特点,将在企业界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理论,作为一种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引入到税务系统的反****倡廉工作之中,形成系统的具有部门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和方法。应当说,这是我们党关于反腐倡廉理论与税务部门的实际工作相结合的产物,是对反腐倡廉理论的继承应用和发展创新。

2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是对税务系统多年来反腐倡廉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多年来,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注意与税收业务相结合,积极探索,创造了一系列与税收工作相匹配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为了加强对税务干部行使行政权力时的监督制约,有效预防****行为的发生,从上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就改“一人进厂,各税统管”,为“征、管”两分离或“征、管、查”三分离的税收征管新模式,随着形势的发展又经历了以“纳税申报、税务代理、税务稽查”三位一体的征管模式和“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为标志的税收征管模

式。在注重对税务行政执法权监督制约的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在90年代中期又提出要加强对于部人事管理、大宗物品采购等税务行政管理权进行监督制约,形成了有税务部门特色的“两权监督”理论,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国务院“建立法制国家、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战略,结合税务工作的特点,建立并实施了以细化税收执法岗责体系,统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责任为特点的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税务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体系,强化了对税务干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责任意识和对违法、违纪、执法过错行为责任追究的力度。在此过程中,一些税务机关还积极学习、借鉴现代行政管理理论,将流程再造理论、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等理论和方法引入到税收管理之中,通过对税收征管流程的再造,强化各环节的监督制约,使目标管理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岗位和环节,进而达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目的。税务机关的这些探索和实践,为建立行为规范、权责明确、运转流畅的内部控制积累了实践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是企业内部控制理论在税收管理中的具体应用和进一步拓展。内部控制理论近年来发展迅速,在实践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对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制止营私舞弊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保证管理权力的顺畅运行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内部控制理论的目标、理论方法、技术措施等方面与税务机关加强内部管理的工作机理是一致的,与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和反廉倡廉的目标要求是一致的。因此,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应当认真研究、学习和借鉴内控理论的观点和方法,将内控理论中的风险防范和控制的一系列具体方法应用到税务行政管理工作中,并结合税务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善。

二、构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框架结构的具体思路

国家税务总局肖捷局长指出:“要把内控机制建设作为税收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税制、征管、内部行政管理等改革,积极完善内部岗责体系,优化流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从源头和机制上防范****风险。”这无疑为各级税务机关建立和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指明了方向。

结合当前税务系统的工作实际和对内控理论的研究、学习和借鉴,当前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立和完善的基本思路应当是:坚持依法治税和反腐倡廉的基本原则,以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体系为目标;在各级税务机关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内审、巡视、法制等监督部门的组织作用,各有关业务部门积极参与,充分发挥整体合力;根据现有的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模式,以建立健全税务机关岗责体系为基础,明确各个工作岗位权力和责任;以优化税务工作流程、科学配置权力为主线,以完善税收工作程序和规范税务工作行为为重点,以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为主要内容,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强化信息传递、沟通;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培育、塑造以法治文化、廉政文化为核心的内控环境;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对税务系统行政权力的行使和运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制约。进而构建起工作岗位标准化、权力责任明晰化、办事程序化、监督实时化、追究及时化的体制机制,体现出分权制衡、流程制约、事前预警、事中提醒、事后追究的风险管理功能,实现对税务系统“两权”运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和制约的内控机制,保证各级税务机关“两权”运行的规范、透明、高效。

1 明确内控目标,把握内控机制的建设方向。依法治税,用法律的手段指导和规范我们的各项工作,是多年来税收工作取得成功的经验总结,是党和国家对税收工作提出的要求,也是各级税务机关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提高干

部队伍素质,保证干部正确履行职责,执法为民的政治保障。因此,将依法治税和反腐倡廉设定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总体目标,将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预防****体系为内控机制的具体目标,为内控机制的建设指明了方向,为内控机制框架的构建和功能设定提供了理论依据。2 完善内控机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方式。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是税务机关的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涉及到各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必须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党组书记负总责,纪检组长(或者责成一名分管执法监督工作的副局长)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或者是责成督察内审、巡视、法制等负责执法监督的部门中的一个部门)作为具体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共同实施内控。才能有效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发挥内控机制的作用。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内控实施方案,协助党组具体分解和落实内控任务,并对内控机制运行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梳理工作规范,落实具体内控工作任务。

3 全面梳理权力事项,明确岗责体系。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对本级机关各部门的权力事项,特别是税收业务管理权、人财物管理权、税收执法权等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权力清单”。按照机构设置和征管模式,严格划分不同岗位的权力的使用范围,针对不同类别权力的特征和作用,建立职权清楚、责任明确的岗责体系,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每一个岗位,实现权力、岗位、责任、义务的有机结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4 优化工作流程,科学配置权力。在坚持依法治税和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原则的基础上,针对不同部门的权力事项和用权方式,简化权力运行程序,下放行政权力,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具体权力事项的业务操作程序,做到下一道程序对上一道程序进行控制,每道程序之间互相制衡。在“简、放、提、优”的基础上,科学配置权力,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权力事项的运行程序、行使依据、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以图示的方式表达出来,通过流程图将权力行使过程进行固化,使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都做到可视可控。

三、构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路径选择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税务机关内部各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当前,为了建立和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应当理清思路,明确工作方向,重点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 完善制度,规范税务人员行政行为。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对税务人员每一项行政行为都要进行梳理、分析和研究,制定出统一的标准规范,使所有的工作行为都有法可依、有据可循。紧紧围绕“两权”运行轨迹,全面清理整合工作规程和内部管理制度,总结实践中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办法进行规范和固化,并上升为制度。建立起一系列既有实体性内容,又有程序性要求的工作制度,既明确规定应当怎么办,又要规定违反规定后如何处理,形成一整套环环相扣的制度链条,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和相互促进,保证行政权力的和谐有序运行。”

2 实施科学的风险管理,实现对风险事前预警、事中提醒、事后追究的防范和控制。从分析权力运行风险人手,对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可能引发风险的各种信息进行识别,并根据不同风险度和风险成因,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实现风险的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行政执法权力风险查找的重点是一般纳税人认定、优惠政策审批、税款核定、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处罚等环节;行政管理权力风险查找的重点是干部任用、资金分配、项目决定、资产处置,以及许可权、审批权、征收权、处罚权、强制执行权等权力比较集中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风险点的查找,应当按照“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权力风险点——公示接受建议”的统一流程,由部门和个人结合工作实际主动查找,并将查找出来的结果集中公示。对查找出的风险,要按照权力运行频率高低、人为因素大小、

自由裁量幅度的高低、制度机制漏洞的多少、危害损失的严重程度等对风险点进行分级评估,明确各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健全防控措施。要把风险排查、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和具体工作环节,使风险管理真正科学、实用。

3 充分利用税收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权力运行过程中的信息沟通。将权力行使过程变为信息处理过程,强化程序的严密性,弱化人为因素,遏制随意性,形成机器控权的制约机制。要依托综合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纪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将以审批事项为重点的各类权力运行纳入信息化管理,使各类信息互融互通,便于沟通和监控,实现实时监督、控制和综合分析,做到全程留痕,可查可控。要进一步运用好现有的监控决策、执法考核、执法监察等信息系统,切实掌握各类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信息,做到实时监控,全程制约。

4 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培育、塑造以法治文化、廉政文化为核心的内控环境。税收内部控制机制的顺畅运行,需要有一个与之相适应的包括管理理念、组织机构、岗责体系业务流程等要素构成的内控环境。在内控环境中,人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为所有的制度都需要有与制度要求相适应的人来执行,这其中起重要作用的是人的思想理念和能力素质。因此,必须加强税收文化建设,将依法治税、廉洁行政的观念和实施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思想内化为税务干部的思想观念,成为全体税务工作人员的共识,并将这种治税思想和管理理念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引导全体税务人员加强对依法治税思想和科学内控管理理念的认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的观念,在工作实践中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模式,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顺利运行创造良好的实施环境。

5 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执法。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好的监督。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开办税制度,对各部门的权力进行汇总统计,审核认定,编制目录,明确公开的要求、时限、范围,实现权力、责任、流程、制度、风险“五个公开”,使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规范地运行,不断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拓展监督渠道,促进内部管理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不断调整完善。

6 加强与外部控制的联系和有效衔接,促进内控机制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与外部控制是各自独立存在的,分别运用不同的方式,从不同的侧面对税务机关“两权”运行进行监督,这两种不同的监督控制机制又可以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共同发挥作用。在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与外部控制的沟通、联系和衔接,更好地发挥两种控制机制的合力作用。税收内控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内控机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内控机制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注意与公、检、法、纪检监察机关等外部控制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内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部门把明确权责、规范流程、风险排查、完善制度等要求落实到位,发挥内控的作用。积极学习、借鉴外部控制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为我所用,促进内控机制的不断完善,更好地发挥内控作用。

第四篇:税务机关推进内控机制建设问题研究

【内容摘要】内控机制是一种制度范畴,通过建立一套科学、严密、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对权力运行过程进行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本文内部控制的一般原理入手,分析内部控制理论的内涵,阐述了内控机制建设的意义和作用,并结合税务机关特点和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在内控机制建设中的实践,对税务机关的内控机制建设从基本定位、工作链条、保障措施提出基本构想。

【关键词】 内部控制 监督机制 党风廉政

近年来,全国税务机关依据中纪委和各级纪委的有关规定,坚持把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突出位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落实,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两权”监督力度不断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在此基础上,税务机关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也在不断创新,各地通过认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和任务,积极分析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新方法。以“两权”监督为基础,构建内控机制就是税务机关在这方面的一项有益探索。

一、内部控制的一般原理

(一)内控的概念

“内控”是“内部控制”的简称,内部控制一般理解为由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企业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这个概念已经从企业管理延伸到其他领域,从理论上讲,现在内控机制可以定义为实现组织目标,按照一定规则,对内部各类工作流程和事项进行全过程监控的一种管理机制。

(二)内控的起源和我国内控理论的发展

内部控制“源远流长”,但直至20世纪90年代以后,体系化的内部控制才最终在管理学界占有一席之地。国际上比较有名的内控模式有英国的Cadbury、美国的COSO和加拿大的COCO。其中以美国的COSO模式最为成熟。COSO是发起机构委员会(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简称,专门致力于内部控制研究。1992年,COSO发布了《内部控制---整体性框架》,该框架发布后,得到各国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界、审计界的广泛认同,成为现代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的基础。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完善,在新旧体制的碰撞中,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时常会冒出一些不稳定因素,尤其是在经济领域里,不规范的行为屡有发生。究其原因,最本质的是企业的内部控制出了问题。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深入触动微观机制的最本质问题,强化企业的内部控制。鉴于此,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2 提出原则要求,财政部从2001年开始连续制定发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7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后又在审计机关、商业银行等领域建立了内控管理规定,2006年11月,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和17个具体规范的征求意见稿,这是我国在此领域的一项与国际接轨的重大改革,也使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化工作跨入新的发展阶段。

税务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执法部门,代表国家依法行使税法赋予的权力,在权力行使的同时,税收工作各岗位和各个环节都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和执法风险,这些风险,仅靠教育、觉悟、自律约束是很难完全奏效的。因此,税务机关迫切需要建立一套严密、科学、有序、规范、可操作性强内部管理控制监督体系,让权力在有效的监督制约下运行,从源头上有效治理和预防腐败。基于此,税务机关从企业管理领域引入了“内部控制”这个概念,国家税务总局于09年3月在《总局机关反腐倡廉工作分解意见的通知》中正式提出加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意见,首次将内部控制的概念引入税务机关的内部管理。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在江苏、宁夏等七个省市的国地税部门开展内控机制建设试点,内控机制建设开始在各地税务机关逐步推开。

(三)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根据COSO框架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内部控制应当由五个基本要素组成,即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督。结合税务机 3 关实际,这些控制要素具有独特的内涵与外延。

1、内控环境。内部环境是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具有重要影响的内、外部环境因素的统称,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立的基础和有效实施的保障。包括单位的治理结构、单位的内部机构设臵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机制、单位的人力资源政策和单位文化。由于税务机关是一个政府职能部门,治理结构、人力资源等均有其制式的规定,因此,将内部控制引入税务机关,内部环境更多地表现为制度环境。

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指企业识别其所面临的风险,对风险进行系统分析、评价,并在此基础上,选择风险应对策略的过程。由于税务机关既存在税收执法权又有行政管理权,这两项权力的运行中同时存在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两类风险,因此,税务机关进行风险评估首先要对这两类风险进行全面识别。按内部控制的一般原理,风险评估中还应有选择风险应对策略的问题,即企业可以根据风险可能性和后果对风险采取规避、降低、分担、承受等不同应对策略的选择。但税务机关是一个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对行政相关树立公信力和权威性,无论是执法风险还是廉政风险都应当采取规避的策略,因此不存在风险应对策略选择的过程。

3、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指根据风险应对策略,针对特定风险制定和实施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是内部控制的核心。由于税务机关不存在风险应对策略的选择问题,因此,其控制活动应按照风险防范和规避的角度来设计。从内部控制的原理来看,控制活动应建立在单位已有各种制度框架4 下,即控制活动的设定应包含在已有制度体系之中,是对已有制度体系的一种整合和完善,这种理念同样适用于税务机关的控制活动的设计。

4、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指企业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加工整理与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种信息,并使这些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在企业内部有关层级之间、各部门和岗位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及时传递、有效沟通和正确应用的过程。由于企业的风险主要来自于经营风险,这些风险信息的时效性很强,因此各种信息渠道的畅通显得尤为重要,而税务机关的风险主要来自于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这些风险会在权力运行的一些阶段性节点上有所体现,这种风险的时效性不是很强,因此,信息与沟通并不是税务机关内控机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5、监督。监督是指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并对其中的薄弱环节提出修正意见,以不断改进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监督是内部控制得到充分有效实施并不断完善的保障。税务机关的内部控制同样也存在监督,税务机关也需要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对内控机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四)内控建设的关注点

1、内控建设以风险管理为基础。内控机制是依据风险点进行风险控制的一整套机制。要实现内部控制必须先行辨认和分析与组织目标实现有关的风险,风险管理提供了控制风险的基础,包括风险排查和风险分析,在风险管理中必须

5 判明各种风险,分析风险的类型和程度,才能实现对各类风险的有效控制。

2、内控建设以权力控制为落脚点。内部控制体系包罗万象,涉及到单位内部管理的方方面面,而这些方面全都涉及到权力的行使。内控要有效运行,最终应体现在对权力控制上,即依托已有的风险排查结果,在各类制度和程序上设臵权力控制点。

3、内控建设应侧重机制的梳理、整合与优化。内部控制并不是完全独立于原有的管理体系,建设内控并不是“无中生有”地产生另外一套新东西。原有的各类政策和程序,是建立内控体系的基础。只不过需要根据内部控制的基本思路,对原有的制度与程序进行梳理、整合、修改、补充。

二、税务机关内控机制建设的意义和作用

(一)有效防范税务机关风险的迫切需要

剖析最近几年税务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例,暴露出一些部门内部岗位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完备、工作规程不完善、分权制约不到位的问题。税收工作处在利益分配的最前沿,广大的税务干部队伍时刻面临着廉政风险和执法风险。因此,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任务十分紧迫。对权力的制约、风险的控制,仅靠外部监督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从体制机制上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才能有效预防风险。规范权力运行,开展内控机制建设,能将内部制约与外部监督有机统6 一起来,使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有效,监督更加有力,保证权力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

(二)提高税收工作质效的需要

建立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有助于整合完善税务机关现有制度规范,解决当前内部监督中存在的监督不及时、不全面和监控不力的问题。现行税务系统内部监督虽然大都已成体系,但往往未能对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实行实时监控,大多数问题是通过事后检查考核才发现。建立内控机制,就是将监督覆盖到税收执法、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且通过建立内控机制,把权力运行的过程、工作执行的过程纳入监控范围,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发挥事中监督的保护效果,实现监督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日常化,推动税务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提升税务机关反腐倡廉工作能力的需要 由于税务工作专业性强、制度性较强,因而本身具有一定的自我规范性。在实践中,目前各地税务机关也都建立了相关制度规范,在“两权”监督方面积累了很多有益的经验,为内控机制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开展内控制建设,就是在这个基础上,按照内控机制建设的要求,巩固成果,深化内涵,提升层次,全面整合、修订、充实、完善各项制度,构建全面覆盖、关联制约、协调互动、科学管用的管理机制,实现税务机关各项制度的整合和完善,进一步提升制度防腐

7 水平。同时,内控机制建设,通过进行内部环境建设、开展风险评估、实施控制活动等措施,能够充分发挥各部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各部门发现问题、自我纠正、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从根本上提升反腐倡廉的能力和水平。

三、税务机关内控机制建设的基本设想

税务机关内控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基于内控机制建设的有关原理,结合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内控机制建设实际,笔者从内控机制的基本定位、工作链条、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内控机制建设作如下设想。

(一)确立内控机制建设的基本定位

1、内控机制的总体构架。由于内控建设以风险管理为基础的,而税务机关又是一个专业的职能管理部门,在进行风险管理时同时涉及到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两个体系,如何在内控机制的整体框架下对两个风险体系实现统一有效的管理,是税务机关在进行内控机制建设时面临的突出问题。所以税务系统在设计内部控制管理架构时应基于税收执法风险管理和廉政风险管理两个纬度来考虑。南京地税局在进行内控机制总体构架设计时将内部控制总体构架分为两个层级,在上一层,确立一个总的内部控制管理的基本规范,明确内控机制的制度安排、控制活动和管理责任,形成对权力事项全程监控,内控工作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在下一层,强化部门控制管理,以对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的管理8 为基本内容,进一步细化内部控制的制度要求,从而形成一个内部控制管理基本规范为总纲,以执法风险管理和廉政风险管理为落脚点的“品”字型内控机制管理架构,实现对税务机关权力事项的全方位覆盖。

2、内控机制与现行制度关系。由于内控建设是侧重对原有机制的梳理、整合与优化。税务机关在内控机制建设时应把握内控与整个管理工作的融合,把内控理解为管理工作本身题中应有之意,主要依靠整合现有制度,落实责任来实现内控要求。在进行内控机制建设之前,税务机关一般都有自己的一整套内部管理的制度体系,如议事机制、决策机制、考核机制等。内控制度建设不应是在现有体系之外再建立一套制度体系,而是要将内控理念内嵌于现有制度体系中,依据税务机关现行制度框架,遵循内控管理规律,本着有计划、有重点的原则,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完整性。

3、内控机制的体系设计。税务机关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机关,在构建内控机制时,以权力控制为落脚点,整体设计内控制度安排。通过密切关注“两权”运行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有针对性地设计内控措施,对风险实施有效防控。在具体操作上,一般意义上的内部控制要素对税务机关的内控机制设计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更应依据税务部门特点对内部控制诸要素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正,使其更能贴合税务机关权力运行实际。从前面内部控制的原理分析可以

9 看出,税务机关内控机制至少应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识别、控制活动、监督四个要素。

4、内控机制建设基本原则。内控机制的设计是一项系统工程,从总体来看,内部控制系统的设计必须从外部对其设计、主要内容等进行原则性规范。因此,必须首先要确立内控机制建设的原则。按照有关理论,内部控制应包含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等五项原则,由于税务机关与企业主体不同,关注的重点不是经济效益,因此,成本效益原则应排除在税务机关内控机制建设的基本原则之外。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剩余四项原则应做如下表述: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税收执法、行政管理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权力事项控制的全覆盖。内控机制设计时应有一个广阔的视野,既应考虑各流程中的风险控制点,又应考虑各控制要素、控制过程之间的相互关联,使各业务循环或部门的子控制系统有机构成一个科学、合理的管理系统,保证单位日常活动在预定的轨道上进行。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突出监督控制重点,将重要权力事项和高风险领域作为管理控制主要对象。在税务部门中,管理层应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建立系统、有效的风险管理和控制系统,量佳地分配控制资源,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保持单位健康持续发展。

10 (3)制衡性原则。内控机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臵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以权力制衡为基础,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通过规范权力运行过程,公开权力、流程、风险、责任和制度,形成环环相扣的工作链条,从而保证税务部门的各项权力运行的自我监督和制约。

(4)适应性原则。内控机制应紧密联系实际,注重监控与效率的统一,保持与履行职能和内部管理特点、规律的匹配,并实现持续改进。在进行内控机制设计时,对涉及的环境因素要进行深入的分析和了解,只有控制过程、机制及氛围与所处环境相适应,才能实现较为理想的控制效果。

(二)建立内控机制运行的完整工作链条

1、建立内部控制的制度保障

制度保障是税务机关内控机制建设环境要素的一个重要方面,税务机关内控机制建设得以正常推行,必须要有严格、切实可行的制度作保障。按前面的理解,内部控制理念应融于现行制度体系之中,现行的制度体系应是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按内控的要求进行整理、完善的结果。结合南京地税内控机制建设实践,从当前税务机关的权力运行和制度管理现状来看,应着重从以下三方面规范相应制度。

(1)构建制衡岗责体系。依据机构设臵、职能配臵要求,按照管理制衡原则,对部门及岗位职责做出科学界定,进一步形成各部门间,同一部门不同岗位间,以及税收执法、内部管理各环节间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制约的权

11 力配臵格局,对权力事项按工作流程做出权力制衡的操作安排,并将这一管理思想运用于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的全过程。

(2)完善权力运行机制。着眼于各项权力事项运行的全过程,根据各部门行使的职权范围和运行各环节的主要职责,建立健全责任制度,以完善、优化制度安排为重点,按照堵漏、完善、闭合的要求,构建完善的权力运行流程、规范或规定,形成闭合的权力运行制度体系,扼制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使用的随意性,实现各类权力全程、全部依据规章办理的要求,使程序成为不正之风不可逾越的屏障。

(3)强化监督控制管理。以制度规定方式,明确对权力事项全程监控的原则、内容、形式和方法,完善监督制度,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控,努力形成工作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标准的权力监控格局。

2、开展内部控制的风险识别

税务机关的风险识别,是对应法规、制度和廉政要求,对权力运行过程中潜在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对税务机关可能的法律责任和形象危害,进行寻查、比对和评估的工作过程。风险识别是内控机制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控制活动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前提。从税务机关的权力运行环境来看,进行风险识别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2 (1)法规符合性分析。依据法规、制度,对工作或行为进行对比分析,从中发现问题和隐患。

(2)问题因果性分析。针对工作薄弱点,对可能的危害进行判断分析。

(3)信息比对分析。根据案件调查、纳税评估、信访举报、巡视检查、外部监督等渠道发现问题或反馈信息,发现风险因素和苗头。

(4)规章适应性分析。通过对权力运行规章在环境、效果、对应度和闭合性方面的分析,发现可能的隐患和风险。

南京市地税局在内控机制建设中,依据上述方法,从部门职能入手,按照梳理权力事项、确定岗位权力点、对应权力隐患分析、风险情形描述、防控责任人等环节,经过排查,共发现执法风险点16个执法事项中的105个风险点,67个权力事项的99个廉政风险点,形成了风险点管理清册。

确立风险点后,每一个风险点的影响力如何,危害程度如何是需要我们首先进行判定的,这也是制定防控措施的依据。为此,需要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序进行进一步描述、分析、判断,并确定风险重要性水平。南京地税局在内控机制建设过程中,依据工作重要性、行为危害程度、公众关注度、自由裁量空间、风险发生频率等五个维度对风险点进行评估,并以此划定若干风险等级,对风险点实行等级管理。

3、设置内部控制的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主要是指对税务部门廉政风险点和执法风险风险点,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的一系列活动。从内部控制原理来看,它是风险识别的下一步环节,也是整个内控机制运行的核心环节。控制活动的设臵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控制活动寓于现有管理活动之中。按照内部控制原理,控制活动不应是在现有管理活动之外另外设计一套活动体系,而是在现有管理活动框架下,按内控的要求,以控制风险为目标,对现有管理活动的甄选和改良。

(2)控制活动以风险管理为主线。内控机制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在进行风险管理时,应从分析权力运行风险入手,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中可能引发风险的各种信息进行识别,并根据不同风险度和风险成因,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实现风险的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控制活动建设必须在风险管理的基础上,立足于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抓住“权力制约”的切入点和关键处, 确立控制重点。

(3)多途径设臵控制活动。税务机关的廉政风险和执法风险涉及诸多权力事项,风险的表现形式和防控要求不尽相同,因此,需要根据具体风险内容和等级设臵不同的控制活动。根据内部控制要求和税务机关特点,控制活动的实现可以有以下几类途径:一是教育引导。即依据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党纪条规、预防职务犯罪和职业道德14 等教育。二是制度控制。对照风险事项和环节,排查监控盲点,细化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三是检查考评控制。科学设臵考核指标体系,对税务机关内部各责任部门和单位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对风险苗头实施定期检查。四是风险预警。在考评活动中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争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订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臵程序,保证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在南京地税系统的内控机制建设实践中,依据上述原则,设计了十项控制活动:内控理念培育、风险预警、审计监督、执法检查、行政监察、征管质量分析、畅通举报渠道、检查考评、电子监察、政务公开。依据这十种方法,市局对照风险管理清册,就每一个风险确立了具体的防范措施,并汇总编制《风险防范手册》,进一步扩大了内控机制宣传效应和可操作性。

4、实施内控机制的监督考核

内控机制建设的完善与否,各项内控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贯彻,需要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对其进行判定。因此,税务机关应该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对内控机制监督检查进行规范,以保证内控机制体系安全、稳健、有效地运行。 15 对内控机制的监督考核依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对管理层和对实施层两个层级。

(1)对管理层的监督考核。一是考核单位或部门领导是否重视内控建设。包括单位和部门领导对内控建设的关注和要求,是否建立有利于控制风险架构等内容。二是考核单位是否制订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按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完善业务操作规程和制度体系。

(2)对实施层的监督考核。一是考核各项业务是否严格按照业务操作规程办理,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二是考核相关责任部门和个人是否定期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内控机制管理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南京地税局在内控建设实践中,明确将内控机制的有关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相结合,每年开展一次对对各单位、各部门内控机制的考核评价。依据考核评价结果,市局每年对内控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因内控机制建设不落实,防范工作不力而出现廉政问题或执法重大失误的,给予问责处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直接和领导责任。

(三)完善内控机制建设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

内控机制建设是一项涉及到税务机关各部门业务活16 动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各项具体工作需要统一筹划和协调开展。因此,内控机制要建设好,首先要有坚强的组织领导,南京地税局在开展内控机制建设中,首先明确以市局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作为这项工作的领导组织。领导小组由市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为进一步做好内控机制建设、运行的日常管理,该局还在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本次市局机关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等工作。

2、坚持齐抓共管

由于税务机关的内设多个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业务差异比较大,权力点及权力运行流程也多有不同,因此,税务机关在进行内控机制建设时应以部门为基本单位开展,通过明确各职能部门控制重点和流程,按照权力事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从具体操作来说,内控机制建设要进一步明确具体组织牵头部门和各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责,对内控机制建设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做好部署和安排;在建设过程中要把内控机制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强化落实措施,使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南京市地税局在内控机制建设实践中,将内控建设的主体工作分为内控体系构建和部门控制管理两个部分。通过构建完整的内控体系,明确内控机制的制度安排、控制活动和

17 管理责任,形成对权力事项全程监控,内控工作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在部门控制管理方面,以各自职能为基础,通过明确控制重点和流程,分别履行内控管理相应的责任。为保证内控机制建设的人力安排,该局还规定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根据需求设立专题项目组,由监察室人员和相关处室人员临时组成,负责内控机制建立过程中各专项工作的开展和推进。另外,该局还在各部门设立一名内控管理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内控机制推行过程中具体工作。

3、严格责任落实

加强税务机关内控机制建设必须把对内控机制的贯彻落实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程常抓不懈,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确保内控机制落到实处。

(1)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配合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协调抓的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责任共担”的工作格局。

(2)落实部门责任。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职能部门要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内控机制贯彻落实工作切实负起主管部门的责任,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牵头部门,负有组织协调、责任追究和查处责任。机关各相关部门负有配合、支持责任。

(3)落实岗位责任。根据税务机关的岗责体系,按照“岗18 位设定、执法责任、考核评议、过错追究”的要求,规范税收执法各个环节的行为,要具体明确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人应作为、不应作为及作为不当的责任界定。

参考文献

【1】(美)Treadawy委员会制定,方红星主译 内部控制——整合框架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8年6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3】徐荣才、李三喜主编 内部控制规范化操作指南 人民邮电出版社 2008年10月第1版

【4】中华会计网校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关制度应用指南 东方出版社 2009年10月第1版

【5】虎跃峰 加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思考 宁夏党校学报 2009年9月第11卷第5期

【6】郭希夷 国有公司内控机制建设的探索 新会计 2009年第7期

第五篇:加强国税系统部门内控机制建设

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是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措施。国税系统部门内控机制是由各级国税部门的领导班子、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共同参与,通过明确权责分配、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强化风险管理、健全规章制度,使权力运行实现分权制衡、流程制约、风险管理、信息化运行,从而在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各项权力运行中形成内生的制约力的一种管理机制。

国税系统担负着筹集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收入分配的重要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对于保证国家税收稳定增长、建设法治公平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税收工作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推进国税系统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加强权力运行的监控制约,对于积极应对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的各类风险,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在此,笔者就如何加强国税系统部门内控机制建设谈几点看法。

一、树立风险防范理念,为内控机制建设夯实思想基础

观念创新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前提。通过加强教育,让国税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对防范风

险、强化源头治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树立“防风险、抓管理、促规范、上水平”的理念,把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融入业务线条管理工作,把监督贯穿于税收管理工作的过程,牢牢把握行政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这两个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重点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实践,构筑各种违法违纪“不能为”的堤防,努力形成大监督的管理格局。同时,建立廉政文化活动室和警示教育室,把廉政文化素养教育作为预防教育的拓展内容,积极探索预防教育和廉政文化的联姻,重视发掘和弘扬优秀廉政文化,用文化的力量培育人。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内控机制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坚强的组织领导是内控机制建设的组织保障。抓住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防范执法风险点的关键环节,在各级国税机关建立起“坚持党组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运行机制,把风险防范工作提上党组的重要议程。明确具体组织牵头部门和各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责,对内控机制建设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做好部署和安排;落实岗位责任,确保该项工作有专人落实;把好查找风险点和制订防范措施的审核关,保证风险点找得准,制订的措施能切实解决问题。把内控机制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强化落实措施,使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执行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制度

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是内控机制建设要解决的重点。一是贯彻落实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好加强税收执法监督的规定。对各部门的权力事项,特别是税收业务管理权,人、财、物管理权,税收执法权等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着力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优化权力运行机制,明确具体权力事项的业务操作程序,坚持制权与增效相结合,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建立起职权清楚、责任明确,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制衡机制。二是科学实施风险管理。从分析权力运行风险入手,对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可能引发风险的各种信息进行识别,并根据不同风险度和风险成因,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实现风险的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三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信息化监督管理。将权力行使过程变为信息处理过程,增强程序的严密性,弱化人为因素。四是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严格执行公开办事制度,不断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建立健全网上政务公开平台,把部门权力事项的执行主体、执行依据、执行程序等内容向内部和社会公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严格监督检查,保证内控机制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监督检查是确保内控机制建设取得实效的关键。纪

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部门真抓实干,防止任务不落实、推诿塞责等现象发生。分解内控机制建设任务,确定每个项目的牵头负责人,明确要求和时限,实行目标管理;采取定期督查、综合考核、适时点评等办法,加大落实力度,切实提高内控机制的执行力、遵从度和落实度;对内控机制建设推进不力的部门,要严格问责,确保部门权力事项应控尽控,保证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为严格监督检查提供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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