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2022-07-16

第一篇: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规划修编与基本农田保护

基本农田保护内容的制度演进

改革开放以来,基本农田保护经历了以下阶段:

1.1995年《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颁布后,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基本农田规划编制、划定工作,920多个国家级商品粮、棉、油生产基地及城市周边、交通沿线的高产稳产耕地被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各地还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后续保护工作。

2.1999年新《土地管理法》及配套法规中,将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确定为法定的规划内容。在1997年~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中,提出了“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前提下,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战略目标,通过省、地、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对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实行总量控制、逐级分解落实。并规定:各级规划都应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在规划审批后予以公告。

3.自2000年起,为深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国家又开展了全国、省、县级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确定土地开发整理的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改善耕地生产条件、生态环境,提高农用地的综合生产能力。规划确定到2010年,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要达到267万公顷以上。

可以看出,随着社会的发展,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规划内容也发生着改变,从注重数量平衡逐步转向数量、质量保护和生态管护并重,从单一的耕地保护扩展到对全部农用地的有效保护,从某些重点区位的保护延伸到重点工程与项目的安排,保护中更注重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有机统一。在规划体系中,保护耕地的内容分工更加明确,规划目标进一步细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既有指导又相互补充,使国家目标在各级规划中逐层落实。对于保护耕地,维系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基本农田保护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基础研究工作不扎实,一些规划编制采用的基础数据和图件不实。编制中缺乏深入调查、评价、反馈、论证等规划步骤。上下级规划指导、沟通不够,相关规划衔接不力,使规划确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数量不符合当地实际,一些地方的保护和承包面积也存在互不相符的情况。

2.侧重耕地的数量保护,而对质量保护、结构和布局规划,特别是生态管护等方面注重不够。有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上存在“划远不划近”、“划劣不划优”的状况,保护指标也

未准确地落实在规划图上。同时,因缺乏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周边环境影响的调查分析,一些土壤污染、水土流失严重、地质灾害频发区内的耕地也划入了保护区范围。

3.编制方法的“刚性”和“灵活性”结合不够。虽采用了“指标控制与土地用途分区相结合”,但偏重指标控制,忽视土地用途分区的空间管制作用。一些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分解缺乏依据、方法简单,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作用理解不深,普遍缺少可操作的管制细则。

4.一些规划编制和实施脱节。主要是实施措施未纳入规划方案,具体内容不够全面深入,缺少有效的保障机制。近年来,一些地方随意修改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频繁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布局,为各类园区和建设占用耕地开绿灯,严重损害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上述问题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产生了不利的影响。究其原因,既有目前体制、机制等深层次矛盾的作用,一些地方领导对经济发展和资源保护关系认识上的偏差,也有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身存在的问题。因此,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应对现有的规划基础研究、技术方法和实施保障进行改进与完善,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保障规划实施的严肃性、可行性,适应新形势下国家耕地保护政策的要求。

改进规划修编,切实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1.搞清基础数据,加强规划前期研究,做好调查评价工作

科学的规划需要科学的基础工作。要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获取真实、现势的土地数据和图件,要对耕地历史调查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查找差异及原因,就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建设占用和土地开发整理等方面,阐明耕地增减的实际。要防止借规划修编之际修改耕地基数。

充分运用耕地后备资源、土地退化、农用地分等定级评估、水土流失遥感监测、数字国土等调查评价成果,建立起规划修编所需的各类用地数据分析的信息平台。

2.改进规划编制方法和程序,合理确定耕地保护目标

一是推进规划编制程序的规范化、公开化、民主化,在规划的准备宣传、编制论证、协调衔接、审批公告中贯彻耕地保护的思想。基本农田保护、村庄整理复垦方案,应由具体承担保护义务和涉及分配利益的村民参与讨论,有关结果应及时公告。

二是继承发扬“自上而下,上下结合”、“指标控制和土地用途分区相结合”等规划方法,加强上级规划对下级规划的指导,建立上下级规划信息反馈的互动机制,合理测算、统筹确定符合实际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把落实国家目标和满足当地需求紧密结合。3.科学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强化土地用途分区管制作用

可根据耕地地力分等定级标准或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将粮、棉、油、蔬菜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等农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为基本农田和生态建设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和其他农业设施,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也可一并划入。乡(镇)规划编制中,确定为基本农田的土地应当全部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其数量应符合上级规划的要求。

针对不同地区基本农田保护的实际,在符合国家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通则的前提下,细化保护区的管制规定和规划期内区内土地允许、限制和禁止用途,体现保护的刚性和实施的可行性。如区内耕地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可依市场需求进行农业结构调整活动,但调整后的用地必须依照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规则进行保护和管理。

4.重点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的区位布局

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空间引导作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布局必须集中在自然条件好、农业基础设施较为完备的区域,国家级商品粮基地,粮食主产区,重要农产品基地,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集中分布区,优质农产品物种保存地等必须纳入保护范围。

新一轮规划修编要从实际出发,对不符合生态建设和环保要求的基本农田分布现状进行调整,重点是中西部生态退耕地区,城市和独立工矿周边污染严重的基本农田。考虑到基本农田保护法律的严肃性,调整基本农田的数量和布局时,必须由相关部门出具不宜划为基本农田的证明文件,经上级规划确认后方可核减,有耕地后备资源和土地整理复垦潜力的地区还应在规划修编中进行补划。

严格规划审批中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内容的审查,不仅要审查是否符合政策要求,更要审查图件、数据、质量和布局的具体落实情况,对于严重违背规划、违反政策,如占用大量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建设、农业结构调整中造成基本农田耕作层破坏、不符合生态退耕要求而实施基本农田退耕的做法应及时纠正。同时,还应考虑耕地保护与其他土地用途区的空间协调和落实问题

5.完善规划实施措施,建立保障机制

在规划行政职责管理范围内,将规划目标与具体实施措施挂钩。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完成与当地行政领导责任制施行相结合,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与本区的土地用途管制细则相结合,耕地占补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程项目实施相结合等。

采取经济、技术手段,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其中,在经济手段上,应优先将资金、先进科技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尤其是通过土地专项规划的实施,使土地整理复垦项目投资向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的经济效益。同时,在技术措施上,注重基本农田地力和生态保护,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城郊区、工矿区、乡企密集区、污灌区内,对高产、稳产优质良田进行定期的环境质量监测,依法严格查处农

田环境污染事故;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可对原址耕地土壤层进行有效剥离,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后备资源开发。

6.采用高新科技,扩展监测内容,公告相关结果

在土地变更调查和卫星遥感监测工作中,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调查统计序列和保护监测系统,准确掌握资源的变化情况,建立预警预报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加强基本农田规划、划定、保护、监测等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全国性基本农田的信息处理与管理系统平台。

突出监测重点,对于土地供应量较大的城郊结合部地区,应通过地价涨幅,了解用地扩张情况,防止这些建设敏感区内的土地投机行为,保护城市周边地区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应定期向政府和社会公告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监测与评价结果,并与相关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挂钩,接受社会和广大公众的监督。凡是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受到查处的重点案例,也应在全国通报,不断提高全社会的耕地保护意识。

来源:中国土地 作者:邓红蒂 编辑:潘宇

第二篇:连片集中保护优质耕地--专家对话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新概念

来源: 作者: 2008-04-14

连片集中保护优质耕地

——专家对话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新概念

编者按: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特别是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调查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

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已经成为土地利用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以往的基本农田规划存在“保优不保劣,保近不保远”等倾向,导致基本农田零散分布,增加了土地流转过程中建设用地占用零散基本农田所引发的纠纷。对此,有专家建议,应引入“连片性”的规划技术与概念,对基本农田实行“优质集中”管理。本版围绕这一问题,请有关专家从行政管理、科学原理和技术手段三个层面展开理论探讨。

主持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尤其要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郧文聚: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农用地。根据我国《宪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不同位阶的法律授权,土地行政管理中关于基本农田的保护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土地利用规划中基于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的基本农田划定;二是对划定后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控制基本农田流转,保证基本农田数量;三是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监督,制止并纠正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

引入连片性概念,有效保护“优质且集中”的基本农田

主持人:目前各级政府的土地利用规划中均将基本农田规划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实际工作中,基本农田规划存在什么问题?

郧文聚:纵观几年来对基本农田管理工作,存在着一个“忽略”,即忽略了“优质集中”耕地保护方针中涉及的“集中”管理模式。基本农田保护区中必须是优质耕地,这已经在基本农田划定过程中得到了认识和贯彻。但在整个划定过程中,往往忽略“集中”管理的方针,容易导致片面追求基本农田的优质性,即只要达到等级的农地都划为基本农田,然后面积累加起来以达到政策要求,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结果导致基本农田零散分布,既无法在耕地利用过程中推广规模农业,又增加了土地流转过程中,由于建设用地需要侵占零散基本农田地块引发纠纷的频率。

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空间单元是地块,多数情况下地块单元面积并不大,毗邻的地块等级可能接近,也可能相差悬殊。为了保护优质集中的耕地,质量相近且优质的连片耕地是基本农田首选的划定地区。而绝大多数基本农田规划只是做到了“保优不保劣,保近不保远”。

主持人:怎样才能实现对优质基本农田实行集中管理与保护?

郧文聚:为了纠正土地管理中“保优不保劣,保近不保远”的倾向,有必要引入“连片性”这一概念。所谓“连片性”是指同一质量范围也就是同一等级或等级区间地块的相连程度。在现实农用地质量分布中,由于地理环境不同,土地使用历史不同,同等农用地地块的连片性差异很大。某等级地块连片程度高,说明其空间集中程度强。反之,说明其集中程度差。对于基本农田管理工作而言,即将“优质集中”的农用地划为基本农田,严格控制连片基本农田流转,加强对连片集中的基本农田保护和监督。

主持人:基本农田“连片性”程度高有什么好处?

周尚意:基本农田“连片性”程度高有利于提高水利、道路等农业基础设施的规模效益;大型机械在连片土地上的优势更易发挥;彼此连片的同等地块,对农业科技的普及更为有利;环境监察部门对大片相连的土地可以实行空间上的集中监察;集中连片的同等级土地的使用性质往往是一样的,在农业部倡导农村合作经营的背景下,集中连片的同等级土地,有利于多户农民联合,在一定规模农业生产的基础上,实现农业的产业化。这些都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用地质量,进而提高农用地的价值。

连片性: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理念的具体化

主持人:连片性概念的引入对基本农田规划有什么影响?

周尚意: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已成为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有若干理念:以人为本的理念、市场经济的理念、精明增长的理念、弹性规划的理念、理性发展的理念、动态规划的理念、开放的全球化理念、优质集中的理念。连片性概念的引入,是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理念的具体化。

首先,它将理性发展的理念具体化。科学化的规划需要精细的空间优化,连片性是对以往地块质量性质判断指标的必要补充。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就是要选出地块等级高且空间上连片的区域。第二,它将弹性规划的理念具体化。连片性反映的是同一质量范围地块的相连程度。而同一质量的范围是可以根据地区发展的特点进行人为调整的。对于土地普遍贫瘠的地区和土地肥沃的地区,其高质量的耕地起划点是有区别的。第三,它将精明增长理念具体化。连片性既可以引入到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中,也可以应用到建设用地备选地的划定中。根据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思路,利用“连片性”和农用地分等相结合的结果,将低质量的连片农用地划为建设用地备选地。这不仅利于提高工业园区或城镇用地基础设施的规模效益,还利于保护耕地,防止高质量农用地的损失。第四,它将动态规划理念具体化。连片性概念落实是以地理信息系统(GIS)为技术支撑的,该数据库可以储存不同时段的数据,并可以对未来作预测分析。这样就使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具有动态分析的功能。第五,它将开放的全球化理念具体化。连片性不但可以展示规划行政区内的优质地的集中程度,还可以展示与毗邻行政区同质农地连片程度。

主持人:“连片性”这一概念如何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中得以应用?

郧文聚:基本农田保护可以分为两个空间尺度进行规划,一是国家空间尺度的规划,在这个层面上,国家要划定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二是地方空间尺度的规划。连片性的概念和相关技术可以应用到这两级空间尺度的基本农田规划中。在国家空间尺度上,它可以指导国家将空间上连片的重要农区和大型灌区规划为主要基本农田保护区。在地方空间尺度上,也可以为规划者提供技术手段,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位置和范围。

周尚意:在实现连片性指标应用时,我们一方面利用农用地的分等成果,包括农用地分等成果图的基础图件比例尺为1∶1万~1∶5万地图(个别1∶10万)以及单元位置、面积、等别、分等指数、分等因素属性数据库,将指标细化,为精细的土地利用规划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利用“连片性”规定集中程度,强化位置指标,使基本农田保护区连片性程度提高,从而将优质集中的耕地所在区域确定为基本农田保护区。

运用连片性原理需要土地行政管理实现两个“转变”

主持人:运用连片性原理解决基本农田管理中的问题需要注意什么?

郧文聚:这需要结合基本农田保护涉及的三方面工作,实现土地行政管理上的两个“转变”:其一是结合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从以手工作业为主的行政管理方式向信息化管理方式的转变。就“连片性”在基本农田管理中的应用而言,一方面建立在农用地的分等结果基础上,另一方面又需要借助空间属性判别相邻地块的相连程度,只有借助相应的土地管理信息系统,才能更为精确客观地对基本农田进行划分,提高土地行政管理效率。其二是结合基本农田保护和监督工作,从被动行政向主动行政的转变。

主持人:这里所谓的主动行政管理是指什么?与“连片性”有什么关系?

郧文聚:严格控制农地转用在基本农田保护和监督工作中被广泛使用,这是对农地被大量占用,以至于可能威胁基本的社会生存需求时作出的应激性反应。其实除了控制、制止某种消极行为的被动管理方式之外,基本农田保护和监督工作还需要引导、扶持等主动的行政管理行为,即积极主动地对“占地冲动”进行疏导、调整,让耕者有其田,而且是良田;让建者有其地,这些地应是土质退化,已经不能满足耕者需要的地块。

“连片性”基于这种主动的行政方式应运而生,它的出现是为了满足和协调不同用地主体的需求。对于国家和社会,将连片集中的优质农用地划分为基本农田,可以保护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对于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可以优先规划和开发劣质且集中的地块,降低农用地流转过程中的审批和博弈成本;对于农民集体,“连片性”可以保证集体的整体利益不受侵害,并为在行政扶持下进行规模农业提供了可能。

基本农田“连片性”的界定与计算方法

主持人:基本农田的“连片性”该怎样进行界定?

周尚意:以往研究中对连片性的计算与我们这里提及的“连片性”有本质上的不同:一方面其连片性的计算不是弹性的,另一方面只考虑具有共同边的地块。在实践中为了界定“连片性”并将它与农用地分等结果更好地结合起来,需要借助GIS技术,进行“连片性”的数字空间表示和相关计算,使得土地利用规划更加工程化、精细化、自动化。

朱阿兴:以往的基本农田规划也运用GIS技术完成,但主要领域是基于单一地块属性确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划定定界等,没有考虑到同类地块连片程度。我们引入“连片性”的概念,并借助商用GIS软件进行二次开发,从而确定出同质连片土地的空间范围。同质连片即同一质量范围(同一等级,或等级区间)地块的相连程度,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同质的程度可以人为确定,当规划者确定了地块的质量属性后,计算机可以自动地寻找满足质量要求的地块,然后在此基础上计算机根据连片性算法分析这些同质地块的空间连片程度。

主持人:具体而言,界定基本农田的连片性主要有哪些计算方法?

朱阿兴:用来计算连片性的方法有许多,其中便于GIS支持且适合与农用地分等结果相结合的方法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是空间相连性计算法,首先要将地块根据其是否高于所需等级的阈值赋1或0,从而将全区栅格化;然后对全区的各栅格进行相连性分析,得出大于所需等级连片地块的大小及其分布图。这种方法的特点是考虑了地块在全区的连片性,即整体连片性,但对农田的质量差别进行了概括,即简化为0或1。

第二种方法为模糊纹理定量法,简称模糊纹理分析方法。这种方法首先将地块等级图进行栅格化,栅格大小可以是30米左右,然后对以该栅格为中心、半径为某个阈值的小邻域内的纹理状况进行刻画,所得值为1到0之间,1为等级一致的地块连片,0为周围地块不连片。这种方法所得的是一个连续面。该方法在考虑空间上相近但不相连的地块之相连性的同时,也考虑等级相似的地块的相连性,但只考虑局部连片性,没有整体连片性的直接指标,如需要,必须对连续面进行积分计算。

第三种方法称为基本农田保护指数法,即质量加权的模糊指数法。模糊纹理方法所得值只反映连片性,而不反映质量等级,如果对该值进行质量加权后,则既能反映空间上连片性,又包括了质量等级,由本指数构成的面是个连续曲面,通过对曲面的积分可以获得质量等级和连片性在一定程度以上的连片地块的面积。这种方法计算较方法一和方法二复杂,而且保护指数是个综合指标,其涵义不太直观。

这三种方法都可以确定等级等于或高于某阈值并连片程度好的地块的空间位置和大小,提供高等级连片地块的空间分布和面积信息。同样,它们也可以提供劣等地的连片状况和空间分布的信息。

主持人:计算得出的信息能解决哪些问题?

朱阿兴:这些信息可以帮助规划和评价者有效并准确地回答如下问题:第一,如果需要保护1000亩优质连片的农田,哪些地区具备这个条件?第二,某个土地利用规划是否保护了优质连片的农田? 第三,在保护基本农田和不严重影响城市运行的前提下,城市应该向何处发展?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可以为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和评价提供更有效、更科学的依据。

(来源:国土资源报第235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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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基本农田保护卡

乡(镇)村社(组)

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规定

一、不准除法律规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根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划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区。你所耕种的承包田:总个图斑,总图斑面积平方米(面积单位保留2位小数):

①号图斑,地块名称,习惯面积亩(挑、担、丈)(□水田、□旱地、□其它地类)

②号图斑,地块名称,习惯面积亩(挑、担、丈)(□水田、□旱地、□其它地类)

③号图斑,地块名称,习惯面积亩(挑、担、丈)(□水田、□旱地、□其它地类)

④号图斑,地块名称,习惯面积亩(挑、担、丈)(□水田、□旱地、□其它地类)

⑤号图斑,地块名称,习惯面积亩(挑、担、丈)(□水田、□旱地、□其它地类)

⑥号图斑,地块名称,习惯面积亩(挑、担、丈)(□水田、□旱地、□其它地类)

⑦号图斑,地块名称,习惯面积亩(挑、担、丈)(□水田、□旱地、□其它地类)

⑧号图斑,地块名称,习惯面积亩(挑、担、丈)(□水田、□旱地、□其它地类)

是基本农田,按保护条例和有关规定严加保护。

村民委员会(公章)责任人:

年月日

二、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平坝)地区耕作条件良好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

三、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

四、不准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六、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培肥地力、严格保护的方针;禁止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

七、国家鼓励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和等级的活动。

八、对未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或者改变耕地用地的单位、组织和个人,要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禁止破坏或者擅自变动基本农田保护标志,违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第四篇:基本农田保护实习 心得

实习心得 实习时间:2013年2月20日------2013年4月14日

实习目的:基本农田保护调查 实习地点:xxx

在这个学期之首,经过各位老师的不懈努力,我们的得到了一次难得的实习机会,收获颇丰的xx实习之旅。这次实习我们受益匪浅,即有喜悦然而也伴随着心酸。 这次实习使我们增长了许多见闻,使我们成熟了许多。

我们这个学期的实习任务是做基本农田规划与保护。当我们到达文山xx的第一天我们就迫不及待的想开始工作,这时带领我们的组长就开始分组点兵点将,开始了准备工作。回到旅店后我们组长就积极的给我们分配任务,我的任务是负责理图和到村委会时负责给村民们讲解如何签农户责任书。我们组长积极的教我们如何看地图,还有如何签表等工作,我们积极地备战,我明白:“功欲其善必先利其器。”没有丝毫的马虎。一开始看到一张地图我根本不知道如何下手,后来我们组长细心地给我讲解他说:“红色的线是村小组界线,黄色的线是村委会界线。”进过他这么一说我恍然大悟,其实也并非我想象中的那么难。

在这次实习中我受益匪浅,为我们以后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边界调查时要在双方基本农田土地权利人和调查人员共同参与下现场认定,将规划的基本农田位置、范围落到现场。将划定的基本农田

范围内的已建成的建设用地(房子、厂房等永久用地)作调出调查。

基本农田权利人中行政村作为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作为责任人,村民小组与承包经营农户作为共同责任人。

涉及表格,基本农田划定指界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基本农田划定指界授权委托书,基本农田划定调查表,基本农田划定承包经营户责任人签字表,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1)、请村委会主任负责联系辖区的各村小组长出席基本农田片块调查工作;

(2)、请村民小组长负责填写基本农田划定承包经营权责任人签字表并给对应的农户签字按手印;

(3)、不能出席指界的人员请提前请好对本次工作了解的委托人出席指界,并提前填写好委托书、双方签字按手印;

(4)、对保护片块内的新增建设用地应调查调出 ;

(5)、基本农田划定责任书签订分为:县级、乡镇级、村级、小组级、农户;

(6)、基本农田划定区域内所涉及的权属及农户,请积极配合好基本农田划定领导小组及作业人员的调查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此项工作;

填表说明:

(1)、请村委会主任负责联系辖区的各村小组长出席基本农田片块调查工作;

(2)、请村民小组长负责填写基本农田划定承包经营权责任人签字表 并给对应的农户签字按手印;

(3)、不能出席指界的人员请提前请好对本次工作了解的委托人出席指界,并提前填写好委托书、双方签字按手印;

(4)、对保护片块内的新增建设用地应调查调出 ;

(5)、基本农田划定责任书签订分为:县级、乡镇级、村级、小组级、农户;

(6)、基本农田划定区域内所涉及的权属及农户,请积极配合好基本农田划定领导小组及作业人员的调查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

在这次实习中收获颇丰,但是也伴随着许多的心酸! 我们在这之中要和许多的人打交道,真的可以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我们在实习的过程中我印象最深的实在大栗树乡的和平村委会的

时候,我们遇到一位村小组长他说这个基本农田保护用什么用处,他说:“没有时间听我们说,他要去赶集去了。”那天总感觉他就

是在和我们找茬,那时我们每个人都是气急败坏,总想骂他几句。我们当时也没有骂他,我们忍住了,依然多么和蔼的与他说:“如果你现在不办理,那到时后你依然得去乡镇上办理。”我们和他说了好多道理,最后可能是明白了其中的利害关系,最后还是很好的配合我们完成了工作。

在这次实习中我们真的是收获颇丰,不仅获得了许多知识上的增长而且还在交际上也有不小的长进。通过这次实习,使我们学有所用,学以致用,我得到了很大的锻炼,为我们以后的工作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也是我们在交际上得到了很大的锻炼,我们得到了零距离的接近社会,能够有机会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为我们以后的成功得到了很好的铺垫。

班级:xxxxx班学号:xxxxx姓名: xxx

第五篇: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洋县龙亭镇人民政府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责 任 书

为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切实行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职责,确保全镇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镇人民政府与 村民委员会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基本农田的范围、面积、地块: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共计 亩,涉及图班 个,标准分幅图 幅,分别为:

二、保护措施:

1、对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

2、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窖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它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

1 挖塘养鱼。

4、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标志。

三、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并有权检举、控告侵占、破坏基本农田和其它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行为。

2、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不得改变土地承包者的承包经营权。

3、提倡和鼓励农业生产者对其经营的基本农田施用有机肥料,配合农技部门测土培肥,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不断提高农田的综合生产力。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定期评定基本农田地力等级。

5、因发生事故或者其它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基本农田环境污染事故的,当事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迅速上报镇政府,接受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

四、奖励与处罚

1、镇政府对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个,给予奖励。

2、按责任书约定的内容履行工作职责,采取保护措 施的依法从重给予党政纪处分;对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的行为,造成基本农田破坏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洋县龙亭镇人民政府(公章) 签字

村 委 会 (公章)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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