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农田水利建设分析论文

2022-04-16

想必大家在写论文的时候都会遇到烦恼,小编特意整理了一些《北魏农田水利建设分析论文(精选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摘要】重农抑商政策为古代王朝广泛采用,其根本目的在于维护专制统治秩序,保障统治阶级的利益。为此,各王朝统治所面临的不同的形势要求重农抑商政策有不同表现形态。基于对古代王朝重农抑商政策的梳理,归纳各个王朝采取重农抑商政策的的缘由,即维护专制统治的需要、维护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必然要求和敦风化俗维护纲常礼教的需要。

北魏农田水利建设分析论文 篇1:

隋唐人物小传

很多史书说他起兵纵横天下,创建唐朝(618—907年),是承接其祖其父的余绪,是仗圣子贤臣的谋划,是运当其时而非有志。比较他与隋文帝,两人的命运恰好相反:隋文帝坐天下三十多年便被一个败家子也就是隋炀帝断送了,他则靠一个好儿子也就是唐太宗李世民将王朝延续了近三百年。

当然,这只是一种说法(再多也只是一种说法),另外还有一种说法(再少也是一种说法),说他是被贬低了。他之所以被贬低,一是因为事实上他的统治时期很短,而且是被夹在了两个突出的人物之间,前面是坏蛋隋炀帝,后面是完人唐太宗,所以他的建唐之功也就被这两个人物自然而然掩盖了。实际上,起兵时,他虽已经年过五十却是不失壮志雄心,而且极其精明能干。

首先,他很明了形势,知道隋朝再也无力镇压全国蜂起的义军,精心策划了太原起事,并借突厥(中国古代民族)、瓦岗(起义军)之力阻击其他反隋之兵,他才得以乘虚入关,夺取长安(今陕西西安西北),倡言应该“废昏立明”,扛着拥隋的鲜明旗号,挟天子,令诸侯,行禅让而代隋。二是取得长安之后,各个击破,歼灭群雄,军事进攻与政治瓦解两手双管齐下,他曾“以书谕诸郡县,于是东自商洛,南尽巴蜀,郡县长吏及盗贼渠帅,氐羌酋长,争遣子弟入见请降”,最后终于统一天下。三是善于正确料敌,如对突厥,他分析说:“突厥所长,惟恃骑射,见利即前,知难便走,风驰电卷,不恒其阵,以弓矢为爪牙,以甲胄为长服,队不列行,营无定所,逐水草为居室,以羊马为军粮,胜止求财,败无惭色,无警夜巡昼之劳,无构垒馈粮之费……今若同其所为,习其所好,彼知无利,自然不来……若不决战,难以图存。”由此可见他的知敌,结果自然百战不殆。四是建军因势定制,有沿有革。起事初期,因为需要,他组建了大将军府,下设左中右三军,由三个儿子分别统领,形成统一的指挥体制。为了提高战斗力,他又“各因部校,序其统属”,恢复隋之府兵制,分关中(今河南灵宝以西及陕甘川宁部分地区)为十二道,置十二军,不分贵贱,论功行赏,调动了各军捕捉战机多立战功的积极性。王夫之认为:“人谓唐之有天下也,秦王之勇略,志大而功成,不知高祖慎重之心,持之固,养之深,为能顺天之理,契人之情,放道以行,有以折群雄之躁妄,绥民志于未苏,故能折棰以御袅尤,而系国于苞桑之固,非秦王之所可及也。”这一看法是中肯的。

李渊,字叔德(566—635年),祖籍陇西成纪人(今甘肃秦安西北),一说狄道(今甘肃临洮),一说赵郡(今河北赵县)。凉武昭王李嚣七代孙。祖李虎为西魏左仆射(左丞相),北周时追封唐国公。父李晒,北周时任安州(今属河北)总管(地方军政首长)、柱国大将军,袭唐国公。渊生于长安,七岁便袭爵唐国公。及长,倜傥,豁达,真率,宽仁容众,无论贵贱,咸得欢心。隋文帝受禅后,他补千牛备身职(此职北魏才设立,千牛是刀名,千牛备身也就是掌执御刀的朝官)。隋文帝之独孤皇后本是渊的亲姨母,因此渊特见亲密,历任谯(今属安徽)、陇(今属陕西)、岐(今属陕西)等三州刺史(地方军政首长),后又任荣阳、楼烦(今属山西)二郡太守(地方军政首长)、殿内少监、卫尉少卿(掌管宫廷卫士),兼领关右(古人以西为右,亦称关右,指陕西潼关以西地区)诸军事、晓卫将军、太原留守(军政首长)等职。大业十三年(617年)起兵反隋,成功地指挥了攻取霍邑(今山西霍州)之战和长安(今陕西西安西北)之战。义宁二年(618年)五月称帝,立国号唐,建元武德。先后派兵击灭割据陇西(今甘肃东南部)的薛仁杲、南犯河东(今山西、河北西北一带)的刘武周、据洛阳(今河南洛阳东北)称帝的王世充和前来援救王世充的河北起义军首领窦建德、据江陵(今属湖北)称梁帝的萧铣、据河北反唐的刘黑闼和丹阳(今属江苏)的辅公柘等,从而完成了统一全国的大业。武德九年(626年)六月,其二子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在这次政变中,李世民杀了其兄李建成和其弟李元吉,逼李渊立自己为太子。不久,李渊退位为太上皇,李世民即位,即唐太宗。李渊在度过一段闲散失意的生活之后,卒于贞观九年(635年),庙号高祖。若是早知如此结局,他还会太原起兵吗?还会生三个儿子吗?想来还是生一个好。

李世民

要写他可有得写,写几本都写不完,写好多也写不完。从古至今,历史上,写他的书已不少。他的确是唐代的贤君,也是唐代的大功臣。没有他就没有唐朝,有也难得那么绵长。他是一个伟大的人物,是少见的真英雄。

一般来说,他的特色以及他的丰功伟绩,大都这样归纳如下:一、不拘一格地礼遇人才。曾经五次颁诏求贤,增加科举考试的科目,扩大应试的范围人数,叫“天下英雄入吾彀中”。二、充分认识君王如石,良臣如匠,方有美玉问世的道理,从谏如流。三、特别强调以民为本,常说:“民,水也;君,舟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四、不独断专行,初步确立了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的三权分立,互相监督(隋唐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同为中央行政总汇,一般来说,由中书省决定政策,通过门下省审核,经皇帝批准,然后交尚书省执行)。五、人命至重,不妄杀,规定死刑三复奏(外地五复奏),批准之后方可行刑。六、武功之盛,除高丽(朝鲜古国)战争未胜之外,全都取得了辉煌的胜利。七、气吞万里,“天可汗”(万王之王),其经典之举是他单骑吓退突厥(中国古代民族)十万精骑。八、胸怀天下的外交政策使得四海以唐为荣,现在海外的唐人街亦可说是那时繁荣所投射的一个光影。九、工书法、富文词,推进了文学艺术的发展。十、倡廉政,讲节俭,重视农田水利建设。十一、新兴了许多商业城市,长安(今陕西西安西北)与洛阳(今河南洛阳东北)成了世界的大都会。十二、支持玄奘西游取经,打通维护河西走廊(丝绸之路),促进了中西文化经济得到进一步的交流。要写还可写下去,不知会要写到几十,甚至上百也可能的,借用今日的流行语,我想可以这样说:他不愧是我国历史上伟大的政治家、军事家、战略家、文学家、书法家、卓越的领袖、影响中华乃至世界的杰出人物。至于他的缺点不足,史书多的则是恕词,比如刘晌的《旧唐书》说他虽然失爱于昆弟(为夺王位杀兄杀弟),失教于诸子(亦曾贬杀三子一弟),却又以舜不能仁四凶、尧不能训丹朱为之解脱。而欧阳修的《新唐书》虽也批评他“好大喜功,勤兵于远”,却也与《旧唐书》一个样定他为贤能的英明君主。当然,也有一些异议,比如《资治通鉴》所载,建成、元吉想杀他,只是想假父亲之手,而他要杀建成、元吉,则将其父不放眼中,于玄武门杀了就是,而且杀的是储君。依照法理,他这犯的实可谓是弥天大罪,何况他的这种行为还不能以平时说的“谋大事者不拘小节”来论之,因为他的这种袭杀只是国家太平之时兄弟争权夺位而已。想必当时的唐高祖也已无法论其是非,只能将位传他了事。后来,

他当皇帝之后,三子一弟又遭贬杀,实在令人为之叹息。所以,史书上有人说,太宗这个人,为人臣则思叛其君,为人子则势逼其父,为人兄则屠杀手足,为人父则失教于子,只有为天下之君时,便堪称是贤能了。他是为大国而生的,不是为家族而生的。

据史,贞观二十三年(649年)五月,太宗病痢,一天比一天厉害,太子李治昼夜侍候,不离左右。他对太子说,:“汝能孝爱如此,吾死何恨!”病危,召长孙无忌、褚遂良人殿,嘱善辅太子,并对太子说:“无忌、遂良在,勿忧天下。”说罢,驾崩,年满五十(599---649年)。太子即位,是为高宗(李治,628--683年)。

刘文静和裴寂

刘文静在反隋之时,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后来自己竟然会因为裴寂而家破人亡,而且是被李渊所杀。

刘文静,字肇仁(568--619年),自云彭城人(今江苏徐州),世居京兆武功(今陕西武功)。少以其父身死王事,袭父仪同三司(虽非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但给予其相同的礼节待遇)。隋末,为晋阳(今山西太原西南)令(县官,大县设令,小县设长),与晋阳宫副监(管理宫殿事务的副职)裴寂友好。裴寂,字玄真,(569---629年),蒲州桑泉人(今山西临猗)。父瑜,曾任绛州(今属山西)刺史(地方军政首长),属当时河东望族裴家“西眷裴”一支。寂少孤,父早逝,家道中落,为诸兄之所鞠养。年十四,补州主簿(负责处理文书事务)。后为齐州(今山东济南)司户(负责户籍财政税收),历侍御史(掌监察事务)、驾部承务郎(负责皇上的座驾粮草等事务)、晋阳宫副监。某夜,二人同宿,寂见城上烽火,仰天叹日:“卑贱之极,家道屡空,又属乱离,当何取济?”文静笑日:“世途若此,时事可知。吾二人相得,何患于卑贱?”此时二人所说的卑贱当然是相对他俩心中所期盼的富贵而言。后来,二人反隋兴唐,紧紧追随李渊父子,同为大唐开国元勋,一个拜仆射(尚书省大臣,相当于副丞相,从二品),一个拜纳言(门下省大臣,负责皇上身边事务,正三品),裴寂位在文静之上。文静不服,认为自己的才智功劳绝对都在裴寂之上。因此,每逢朝廷议事,寂的意见以为是的,文静必然而非之,由是二人有了嫌隙。一次,文静与其弟散骑侍郎(皇上近侍,职掌奏事)文起酣宴,出言怨望,拔刀击柱,日:“必当斩裴寂耳!”而其弟家那段时间恰有妖人怪影异事,文起忧之,遂召巫者于星下,披发衔刀,行法驱邪。文静恰有爱妾失宠,即将文静所怀怨望以及文起驱妖之事泄漏其兄,其兄立即上奏朝廷。李渊即将文静查办,并派裴寂、萧璃审问。文静答日:“起义之初,忝为司马(辅佐官,掌军事),计与长史(寂当时所任,亦为辅佐官,总管杂务)位望略同。今寂为仆射,据甲第,臣官赏不异众人,东西征讨,家口无托,实有觖望之心。因醉或有怨言。”李渊谓群臣日:“文静此言,反明白矣。”而李纲、萧璃皆明其非反。世民(当时的秦王后来的太宗)也说义旗初起之时,文静先定非常之策,始告寂知。及平京城,任遇悬隔,所以文静才有觖望,并非谋反。而高祖则素忌文静,裴寂又在一旁劝说:“文静才略,实冠时人,性复粗险,忿不思难,丑言悖逆,其状已彰。当今天下未定,外有勃敌,今若赦之,必贻后患。”李渊听罢其言,遂杀文静、文起,并抄没其家。文静临刑,抚膺叹曰:“高鸟逝,良弓藏,故不虚也。”时年五十二。秦王继位,号为太宗,复其官爵,以其儿子树义袭封,并将公主许配其子,可是树义却与其兄依旧怨恨父亲被戮,一同谋反,后伏诛。文静初为纳言时,因有太原元谋之功,与秦王世民及裴寂皆蒙恕二死,结果文静一死未蒙恕(据史,裴寂应五死,皆得免),还赔上了一个弟弟,连累了后来的两个儿子,真是不幸之极。文静之死虽可如史书评价的那样是他比功争位所致,但究其里却是高祖与太宗的暗中较力。太原举兵反隋之后,文静更近秦王世民,而寂则为高祖亲信。文静与寂比功之时,秦王也正与兄争位,李渊对此日夜忧惧,自然也就迁怒他了。

风云初合,共竭智力。势利既分,遽变仇敌。自古以来的政治多的就是这样的风景。

长孙无忌

西汉皇帝绘功臣像于麒麟阁,东汉皇帝绘功臣像于云台,唐太宗李世民建凌烟阁也是仿照两汉的做法,将唐初的文武功臣二十四人一一标榜,而他排在第一位的就是内兄长孙无忌。

长孙无忌,字辅机(?一659年),洛南人--(今河南洛阳)。其祖先世乃鲜卑拓跋氏,属于北魏皇族支系,后来因为宗室之长,改为长孙氏。祖父长孙光在北周开府仪同三司(古代高官自选僚属开设府署,称为开府。仪同三司乃比照三公即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开府置官)。父晟,任隋右骁骑卫将军(隋为府兵制,设十二卫,每卫又分为左右卫,皆有统率之将军)。无忌身为贵戚子弟,好学不倦,博通文史,有筹略,太宗的文德皇后是他的妹妹。无忌年少时便与太宗很友好。高祖李渊起兵反隋,无忌任渭北(又称北原,指今陕西渭河以北的黄土台原区,为关中平原的组成部分)行军典签(负责处理军中文书),自此常从太宗征讨,累功授比部郎中(掌查核审计财政簿籍,属于刑部),封上党公。这时的无忌无论军政都只能够说是一般。

唐朝建立后,武德九年(626年),太子建成和齐王元吉因为忌惧李世民的威望,想谋害他。无忌主张先发制人,诛杀二人。李世民令他密诏房玄龄、杜如晦等共谋计策。六月四日,无忌与尉迟敬德等九人进入玄武门,讨平建成和元吉。李世民由秦王升任太子,无忌任太子左庶子(太子的重要参谋幕僚)。在李世民争位的兵变中,无忌称得上首功之人。酝酿政变时,他态度坚决,竭诚劝谏。准备政变时,他日夜奔波,内外联络。政变开始后,他不惧危难,亲至玄武门内。所以,李世民临死之前仍不忘其佐命之功:“我有天下,多是此人之力。”

李世民即皇位,迁他为左武侯大将军(功勋称号)。贞观元年(627年),转任吏部尚书(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封勋等事务,相当于现在的中央组织部部长),进封齐国公。太宗因他是佐命元勋,又为外戚,礼遇特隆,旋又拜尚书右仆射(太宗时以仆射行宰相事)。无忌深以盈满为戒,恳辞再三,皇后也为其请辞。太宗无奈,乃授他开府仪同三司,解除其尚书右仆射职务。七年(633年)十月,他又坚辞,太宗不许,并说是以才行为主。后又改封为赵国公,再拜为司徒(司徒、太尉和司空是唐朝的最高官衔,正一品,乃地位很高的大臣的加官)。晋王李洽得立为太子,全靠他一手促成,因此又授为太子太师(太师、太傅和太保也是唐朝的最高官衔,正一品,属于地位很高的大臣的加官)。太宗当面论其得失,说:“善避嫌疑,应对敏速,求之古人,亦当无比。而总兵攻战,非所长也。”太宗病危,召其及中书令(行宰相事)褚遂良,令其二人受诏辅政。

高宗(李治,628--683年)即位,拜无忌为太尉兼扬州(今属江苏)都督(地方军政首长),

知尚书及门下二省事如故,他则固辞知尚书省事。永徽二年(651年)监修国史。六年(655年),高宗欲立昭仪武氏(武则天)为皇后,无忌屡言不可。高宗不从其言,立武氏。武氏痛恨无忌,唆使中书令许敬宗诬告李巢、无忌谋反,高宗不忍究问,而许敬宗力言非办不可,于是免去无忌官爵,流放黔州(辖境相当于今重庆及贵州的部分地区)。许敬宗又遣人到黔州逼问反状,迫其自缢而死,并抄其家。 无忌先前竭尽全力要立高宗为太子就是因他仁弱听话,可是恰恰就是这点反将自己置于死地。无忌的冤死虽然悲惨却又似乎难以避免,因为新的利益集团已经登上历史舞台,许敬宗不过是禀承武氏的意旨将他这块拦路石搬到一边就是了,就像先前他对别人一样。

房玄龄

写到房玄龄,难免不想到醋坛子,难免不想到房夫人。据说,在那贞观年间(627--649年),他虽然是位居宰相,却是因为惧内出名。他的衣食,他的住行,只能由他夫人料理,别人插手万万不行(由此亦可见其夫人是如何地关爱他了)。

一日,太宗举办宴会,酒足了,饭饱了,玄龄经不住同僚挑逗,麻起胆子吹了几句他可不怕老婆的牛皮。太宗一听,乘着酒兴,赐了两个美人给他。玄龄酒醒,想到妻子,愁得不知如何才好。幸亏尉迟敬德仗义,给他打气,为他壮胆,说:老婆再凶也不能动当今皇上赐你的美人。玄龄这才颤颤兢兢将俩美人领回了家。不料,前脚刚跨进门,雷霆就在头上炸响,鸡毛掸子飞了过来,玄龄立即转过屁股,将俩美人送出相府。此事,太宗知道了,就想帮帮他,压压宰相夫人的横气,宣召夫妻二人问罪。房夫人也知祸不小,只好勉勉强强地随着玄龄见太宗。太宗一见她来了,马上指着两位美女和一大坛“毒酒”说:“看在爱卿的功劳上,朕也不打算按规矩,追究你的违旨之罪。你的面前,路有两条,你可随心随意选择。一条是领回朕赐的二位美人和和美美过日子,一条是喝了面前的这坛‘毒酒’省得再妒嫉旁人了。”玄龄知道夫人性烈,连忙跪在地上求情。太宗怒道:“卿身为当朝宰相,违旨抗命,还敢多言!”房夫人见事已至此,看看两位美女的容颜,知道自己年老色衰,一旦二美进了府,难免迟早会违旨,与其明日受气而死,不如喝了这坛“毒酒”,死得舒服,来得痛快。于是,不待太宗再催,上前一步,举起坛子,咕噜咕噜,一坛“毒酒”一口气就喝光了。玄龄急得老泪纵横,抱着夫人放声大哭,众大臣却放声大笑。原来那个坛子里装的并非什么毒酒,只是一坛晋阳食醋。太宗也笑,叹口气说:“莫怨朕用法子逼你,你的妒心也太大了。不过,念你甘愿一死依旧如此霸着丈夫,朕就收回成命算了。”房夫人也料不到自己冒死喝“毒酒”竟会有个这样的结果。房玄龄也破涕为笑。从此,“吃醋”这个词便在民间传开了。

这当然是一则笑话,房玄龄的简介如下:

房玄龄,字乔松(579--648年),齐州临淄人(今山东淄博),隋末大乱,李氏父子率兵入关,于渭北投李世民。贞观前,他用心助李世民经营四方,削平群雄,夺取皇位。贞观中,他更竭力辅佐太宗,总领百司,掌政务达二十年,参与制定典章制度,主持律令格敕修订,调整中央政府机构,恪守职责而不居功。李世民称赞他“才兼藻翰,思入机神,当官励节,奉上忘身”,有“筹谋帷幄,定社稷之功”。他的建功立业的事迹也被后世文人传颂,最有名的是李贺那首题为《南园》的小诗:“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写到这里忽又想到柳宗元写玄龄的模样:房玄龄幼稚时,王通说其文,谓:“此细眼奴,非立忠志,则为乱贼……”凌烟阁上的房玄龄,眼睛是大还是小?但愿不像某类画像,个个目光炯炯才好。

作者:周实 李渊

北魏农田水利建设分析论文 篇2:

重农抑商政策的历史政治学分析

【摘  要】重农抑商政策为古代王朝广泛采用,其根本目的在于维护专制统治秩序,保障统治阶级的利益。为此,各王朝统治所面临的不同的形势要求重农抑商政策有不同表现形态。基于对古代王朝重农抑商政策的梳理,归纳各个王朝采取重农抑商政策的的缘由,即维护专制统治的需要、维护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必然要求和敦风化俗维护纲常礼教的需要。出于政治维稳、经济剥削和社会教化的需要所推行的重农抑商政策在中国古代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既有促进小农经济发展、维护统治秩序和推动爱好和平、勤劳等民族精神的形成的积极影响,同时也有阻碍商品货币经济发展、阻碍社会政治进步和阻碍民主、平等和宪政思想发展的消极影响。在摆脱“德治”“仁政”等古代意识形态影响下审视重农抑商政策对于思考当今中国政治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关键词】重农抑商;原因;影响

“重农抑商”是贯穿古代中国的基本国策,这一国策的推行仰赖于先秦诸子的理论论证与建立在地主经济基础之上的专制统治维护的需要。将“重农抑商”这一理论诉诸实践者——商鞅以其强腕在西北边陲的秦国厉行“重农抑商”,政治家管仲亦在东部富饶的齐国推行这一国策。秦统一六国后延续商鞅之政,自秦至清历代王朝都将农业视为本业,将商业视为末业,各朝尽管重农与抑商的程度不一,但大抵都推行這一国策。“政治-行政二分”原理也适用于中国古代政治,虽历代皆奉农业为本业,未见农民得其地位,各朝推行贱商抑商的方略,可商人早已富贵,这与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实质有着莫大联系。这看似与本文探讨的主题不相干,实则廓清政治方略与行政管理二者存异则更便于论证,即本文探讨的重农抑商这一问题更多地停留在政治方略层面,对于执行效果的偏差尚有待交代,如若二者交织论证则略显混乱。

1.中国古代各王朝重农抑商政策演变

1.1先秦重农抑商政策

战国时期,重农抑商政策推行较为彻底的国家属秦国,商鞅变法主要内容就是围绕重农展开,其他诸侯国如齐国管仲改革、魏国申不害改革都在一定程度上推行了重农抑商政策。

(1)秦国商鞅变法中的重农抑商政策。商鞅的重农政策服务于兼并战争,故对农业格外重视,将粮食视为财富的象征。重农举措主要体现为“劫以刑”,即用严酷的刑罚恐吓非农群体;“驱以赏”,以官爵作为对力耕者的奖赏;强管理,如厉行愚民政策、取消杂技表演、取消旅店以限制人口流动、禁止自由迁徙等。

抑商的目的在于重农,因此抑商仅是手段,而非目的,由此,商鞅围绕重农推行了一系列抑商政策:紧张将粮食作为商品以防囤积居奇;加征商业赋税;商人及其奴仆皆负担徭役;抬高粮价以加重商人负担;对盐铁等商品实行国家专卖等。

(2)齐国管仲推行的重农抑商政策。管仲的“政治经济学”的核心思想是“民富则国强”,其志在富民。围绕富民这一核心主张所进行的重农抑商实践相较商鞅而言并不彻底。管仲旨在抑制私商而发展官商,以抑商为手段鼓励农业发展。利用货币发行干预市场,垄断盐铁经营,甚至通过政治强权以“国贫而用不足”的名义低价收购富商所存粮食,最终将商人利润剥夺使其破产而自觉从事农业。

他认为民富之根本在于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农业重在厚生,即“辟田畴、制坛宅、修树艺、劝士民、勉稼穑、修墙屋”;对于土地税收采取“相地而衰征”的等级税制;实行粮食“准平”政策以保护农民,抬高粮价以鼓励农耕;推行“山泽各致其时”的“环境保护法”,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以保持水土、保护鱼鳖的繁衍。

1.2秦汉-南北朝重农抑商的政策

秦始皇并未延续商鞅变法所定的重农抑商的基本国策,而是采取农、工、商并重的经济政策。秦只在政治社会地位上“贱商”,将商人同“治狱吏不直者,诸尝捕亡人、赘婿”列为贱等,后将其发配戍边。而秦对农业的重视已经上升到法律高度,颁布《田律》、《仓律》、《戍律》和《司空律》等法律加强对农业生产、农作物存储、劳动力戍边、犯人以劳抵罪等事项做了严格规定。但是秦苛捐暴政、大兴土木、耗费劳力,致使法律重农而农贱。

汉朝初建,民疲国穷,百废待兴,亟须以发展农业以促使政治稳定,削弱私商以保障国库充盈。对于日渐发展的私商,汉朝延续了政治社会地位上“贱商”,规定商人不准着丝衣、不准乘车、不得购田、世代不得为官为吏、单列户籍且地位置于农民之下;沿袭战国时期的“平准”政策,贵买贱卖以压缩商人利润;设均输官收取工官所制贡品,并将余下贡品售卖以降低商人利润;继续沿袭盐铁官营并实行手工业官营,进一步压缩私商生存空间;征收双倍算赋,并推行“算商车(船)”“算緡令”和“告缗令”以对其财富征税。

汉初鉴于农业劳动力锐减的局面,汉高祖刘邦为恢复农业生产推行兵士复员归家务农,并免除军士卒徭役;让流亡之人“各归其县,复故爵田宅”;令“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 皆免为庶人”;采取轻徭薄赋的政策,“约法省禁, 轻田租, 十五而税一, 量吏禄, 度管用, 以赋于民”。文景时期,帝王及王后以身示范耕田纺织,以鼓励耕织;实行三十税一,并免田租十二年;多次大赦天下以补充劳动力;废严刑酷法,废连坐制,以减轻农民负担。汉武帝改良农具,发明耦犁以增产粮食;实行屯田制,重视开垦西部边陲荒地;兴修水利,在黄河流域修建水利工程如龙首渠、六铺渠、白渠、成国渠等,在江淮流域修治天然坡,东南实行排水筑堤、改良农田,西北边陲修建坎儿井以储雪水。王莽新朝欲行均田废奴之制,但始终未能施行。汉光武帝为颁布法令释放奴婢,并推行”度田“,核查田亩数量、户口及年纪,旨在抑制豪强兼并。汉章帝以亩定税,按土地收获量课税。汉明帝任用王景、王吴耗时数年修整黄河、汴渠,实现黄汴分流,并将两岸淤土辟为良田。

按理应论述魏晋时期的重农抑商的政策,可这段时期对农民的盘剥严重,社会贫富差距巨大,豪强士族日渐强盛,农民大多沦为奴隶或半奴隶,故不对其进行论述。南北朝分裂割据,未有统一之政策,重农抑商政策亦有不同,下文就施行此政的南朝宋武文二帝时期的重农政策做简要梳理。

宋武帝刘裕平民出身,曾官拜宰相,生性简朴,清简寡欲,施行德政。具体概括有五:一是赦免判刑五年以下的囚犯;二禁绝豪强霸占山泽,与人民分利;三减轻劳役赋税,并免除荆州、雍州人民租税;四是减少兵户,禁止地方政府滥征兵役;五是减免百姓租调,令官府物资自行备款采购,不得在民间勒索。宋文帝善承父志,致力农桑,奖励耕田,并令地方官员尽力劝农,推选模范农民以示鼓励;减免租税,宽减收取百姓各种欠项;禁止征用老弱服役;注重救济振恤。

1.3隋唐-宋元时期的重农抑商政策

隋文帝时期施行重农政策,对于商人贱而不抑。减轻赋调,轻减力役,建立义仓,提高课征对象年龄,免除妇女、奴婢、部曲之课,免除酒税、盐税。隋炀帝荒淫无道、大兴土木、不惜民力最终使隋二世而亡。

唐代也仅是在政治社会地位上贱商,如禁止商人子弟为官、禁止商人骑马,对商人多征收20%的税收,而不采取严格的抑商措施,并出台一系列规范市场的法律以促进商业发展,如设置“市坊”制度以限制商业活动的时间和地域。尽管如此,唐代依然坚持以农为本的基本国策。唐代重农政策主要体现为施行均田,保障农民基本生活;地租四十税一、每丁每岁更役20天,相较汉朝服役三十天减少三分之一;施行府兵制,免除人民兵役;调输棉帛量远低于西晋和北魏。唐代格外重视农田水利建设,“在天寶之前的余年间,唐代农田水利建设遍及全国各地,形成了一个前所未有高潮。发展的重点在关中,其次为河东道、河北道及河南道三河地区及西北边区,南方的农田水利发展迅速,但更大的高潮在中唐以后。”唐武则天组织力量编写农书《兆人本业》,作为地方发展农业的指导性文件。唐代将“户口增加、田野垦辟”作为地方官员考核的主要标准,以鼓励官员勤农。为保障农业劳动力鼓励早婚早育,并实行奖励生育的政策,以促进人口繁衍。推行非劳动力人员回归农业,如释放宫女、赎回奴婢和俘虏为农民、强制僧人还俗等。注重改进和保护生产资料,推行曲辕犁以提高农业生产力,禁止屠宰牛马驴骡等大型家畜,并多次为农民购买耕牛。为应对自然灾害,建立完备的仓储体系,“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家庭,都有性质不同的仓储”。

宋代时期中国经济重心南移已基本完成,太湖流域已经成为全国粮食的主产区,宋朝在此大兴水利,如治河筑堤、清除杂草、开辟荒土、修正圩田,极大地促进了该地区农业的发展。但是宋朝重农并非重农民而是重农业产出,不抑兼并便是一例。宋朝对于商业并不加以过多限制,仅对一些行业实行专卖禁榷制度以充盈国库,涵盖盐、酒、茶、铁、矾、香料、煤等商品。

元代统治者认识到农业税收的重要性,故十分重视农业发展。主要做法有:设置专门的劝农部门,如劝农司,虽多次更名但职能一致;颁发《农桑辑要》一书送至全国各地;地方衙门张贴“耕织图”,鼓励尝试种植棉花和恢复桑麻的种植;设置农村自治组织“农社”,并颁布农桑制度;设立农业学校,教授农民子弟读书识字,优秀者可被地方衙门征用;开展军屯、民屯,积极开发边疆土地;在南宋水利建设的基础上继续修建水利设施。元朝对手工业、商业的发展并不采取抑制政策,反而鼓励和保护工商业的发展,促进南北经济的联系,并大力发展海外贸易。

1.4明清时期的重农抑商政策

相较唐宋而言,明清时期的重农抑商政策可谓是贯彻到底。明朝曾下令“严厉禁止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转化”;“明代中叶为解除繁苛之赋役,遂奏请实行一条鞭法”;严格限制“四民”的出行、严禁沿海居民出海与外国商人互市、对商人征收重税。但是这一政策在明朝中后期发生松动,逐渐走向农商并重的政策道路。

清朝时期对于农业格外重视,限制棉花仲旨、部分地区限制烟茶种植以保障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实行摊丁入亩,鼓励人口生育;改进农业生产技术、改良农作物品种、推广新式农具。但是对商业进行严格的抑制,实行严格的禁海令,只允许“广州十三行”一口通商;要求沿海居民内迁50里;对商人征重税,税外之税、巧立名目、各种规费使得商人苦不堪言,“贸易禁令与税收弊政严重地损害了商贾的利益,危及商品流通的发展”;利用商帮加强对商人的控制。

论述至此,对中国历代的重农抑商政策基本完成了梳理,由于资料搜集有限,不免会挂一漏万,但重农抑商政策各个朝代做法虽不一致,但是其初衷都是为了维护地主阶级的有效统治,下文就中国古代选择重农抑商政策的原因进行探讨,行文逻辑不再囿于朝代顺序,而是采取整体视角展开分析。

2.中国古代施行重农抑商政策的原因

2.1维护古代专制统治秩序的需要

重农抑商政策兴于战国,处于新旧生产方式交替时期,新兴地主阶级为维护其尚不稳定的统治需要采取消弭动乱根源的政策。“农业是古代世界决定性的生产部门,农业经济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状况、国家的财政状况和国家的盛衰存,而且农业生产有分散性、孤立性、封闭性和脆弱性的特征,耕作空间相较商业更为固定,农民的统治较为容易。商人与商业往往被视为危及统治的隐患,因为其流动性大、资财充盈、易聚集联合、善囤积居奇,商业活动往往会诱导农民弃农从商,进而破坏古代政府财政基础。 因此,古代统治者将商人和商业视为国家动乱的根源,认识到这一点后,统治者采取一系列限制商人和商业的举措,尤其是要求商人子弟不得入仕为官的政策则体现出统治者极力规避商人参政。由于商人、商业对社会经济流通不可或缺,因此各个朝代多在朝代初期对商业加以限制以稳定统治秩序和促进农业生产的恢复,待国家实力恢复后便适当放松对商业的限制。

2.2维护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必然要求

地主阶级作为统治阶级的地位是通过收取地租的形式得以体现。地租获取的多少取决于土地耕种量,土地占有数量和劳动力数量是两个关键变量,但当商业资本侵入农业生产环节中就侵蚀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基础。商业一方面通过高额利润吸引大量劳动力弃农从商,从而减少国家赋税基数、徭役对象、后备兵员。另一方面商业资本投资土地,商人转而成为商人-地主的混合体,商人大规模兼并土地,破坏自然经济的发展,造成地主阶级的利益受损。除商业资本侵入农业生产环节外,商人具有深刻的投机性质,通过商业投机、囤积居奇、勾结官府,商人借此牟取暴利,危害到国家财政安全。

2.3敦风化俗维护儒教纲常的需要

儒家代表人物孟子主张统治者应施行仁政,而仁政则需要“为民制产”,因为“无恒产者无恒心”,若没有恒心则会“放辟邪侈,无不为己”,也就会导致民风日益败坏。儒家素来宣传“重义轻利”的义利观,商人喜好投机、“重利轻别离”,有违儒家宣扬的义利观,不利于统治者借助儒家学说开展教化工作。唐太宗对以农为本不仅作为一项经济政策,更是作为一项驭民之术来实施。他认为以农为本可以禁绝浮华,劝课耕织,使民还其本,俗反其真,则竟怀仁义之心,永绝贪残之路。让人民固守耕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愚民的目的,因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固着在土地之上,人民一方面可以养成勤劳、朴素、节俭的品格,另一方面会在乡里、宗族制度的规约下遵守法律、礼俗,进而减少动乱的可能。

3.中国古代施行重农抑商政策的影响

3.1中国古代施行重农抑商政策的积极影响

(1)有力地维护古代小农经济的发展。上文论及中国古代小农经济具有脆弱性的特征,农业生产具有较大的风险,而农民抗风险能力较低,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风险规避举措,诸如义仓制度、免税政策、政府借贷政策等,有效地克服小农经济的脆弱性。以“一家一户”、耕织结合、自给自足的为特征的小农经济是我国古代经济的基础,这一基础地位是由当时地理环境、生产水平所决定的。重农抑商政策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工具的改进、赋税徭役制度的改革、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农业劳动力数量的充足对于古代农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中国古代小农经济的发展为我国人口的增长提供了有利条件,人口的增长推动了生产力的提升,进而促进了国家的繁荣。概而述之,中国古代重农抑商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小农经济脆弱性的特征,通过实施一系列利农政策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而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人口的增长,人口的增长产生的需求又在很大程度上带动国家经济的发展。

(2)有效穩定了专制统治的秩序。统治阶级实施重农抑商政策的初衷便是维护其专制统治,其专制统治的维护需要尽力克服一切有害于统治的因素。首先,统治阶级通过压制商业的发展,限制商人的政治权力(入仕为官)、限制土地占有、降低其社会政治地位、征收其高额税收,甚至巧立名目占取商人资财、利用商帮控制商人行程,发展官商以与私商争利等,通过一系列抑商政策把商人流动性、易聚集、喜囤积居奇等危害降到最低,从而使国家掌控商业运转,避免商人乱政现象出现。广大农村是古代统治者的基础,税收、徭役、兵源等都出自农村,农民又具有安土重迁的特征,久居一地易于管控,并且通过一整套乡里、乡约和教化制度将农民严格控制在土地之上,让其难以形成叛乱割据之势。实施重农政策则有利于农业稳定发展、农民安居乐业、农村安定有序,国库充盈,国家应对战乱、自然灾害能力增强。因此,农业、农民、农村牵一发则动全国,维护好“三农”是国家发挥在哪的重中之重,“三农稳”则国家稳、国家强。

(3)促进了爱好和平、勤劳民族精神的形成。中华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在漫长的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它是中华各族人民社会生活的反映。既然中华民族精神形成于漫长的社会发展历史之中,贯穿中国古代社会两千余年的“重农抑商”政策对于民族精神的形成则有着重要作用。古代农业生产需要有一个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战乱必定危害农业生产,直接影响农民生存。秦汉之交、汉末三国、南北朝、安史之乱及五代十国等时期,将农业生产重镇--黄河流域的农业生存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大批农田荒芜、农民大批南迁、文化日益凋落。因此,农业生产最重稳定,重农亦重视和平,无论是内部和平,还是外部稳定都是古代统治者所追求的,利用茶马互市、给予岁币等形式稳定边疆以促进维护生产。在一个农业为主的国家不会主动侵略其他国家,商业具有逐利性,往往为追求利润不择手段,诸如欧美非“三角贸易”、殖民地争夺战争等都反映了以商业为主的国家和民族本身就带有攻击性质。从重农政策来解读“中国人民自古以来就爱好和平”亦有一番道理。古代农业耕作只有人力、畜力可用,并无现代机械,因此常年耕作的民族大多练就了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

3.2中国古代施行重农抑商政策的消极影响

(1)阻碍了中国古代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断不可认为中国古代工商业未得应有之发展,而是未得已蓬勃发展。古代抑商政策的确羞辱商人、重税于商人、限制商人置田等,但是仅对私商而言,官营工商业反而在抑制私商得环境中得已发展。官商这一群体得崛起导致吏治日趋腐败,清代曹氏一门的富有皆仰赖于曹寅所任管理江宁织造、巡视两淮盐槽监察御史两职,可见官营工商业是滋生腐败的沃土,阻碍了资本的正常流通。因此,官营工商业虽发展势头较盛,但是其性质类似于“官僚资本家”,对于国家财富的增长是百害而无一利。私商活动被严格限制,盈利空间被官商大幅压缩,至明清海禁政策一出,工商业大为凋零。商人大多鉴于发展前景无望,大多选择将商业资本投资土地,尽管许多朝代都有抑制兼并之策,但是朝代中后期兼并日趋激烈,商人大多摇身一变成为地主,跻身统治阶级。商业资本的流失又进一步限制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从而使中国曾实现从小农经济转向资本主义经济这一历史重任。

(2)阻碍了中国社会政治的进步。古代重农抑商政策的初衷是维护专制统治,用政治强权遏制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遏制新兴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政治强权过度干扰经济发展,甚至违背经济发展规律,造成了社会进步趋势在政治强权下难以推进。这种问题在明清时期尤为突出,明中叶以后逐渐强化海禁政策,在西方重商主义日趋强大之际仍然坚持并强化重农抑商政策。重农抑商政策强化了封建经济的生命力,即便在鸦片战争以后自然经济的调适能力还是十分强的,这样就造成了清代后期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缓慢,半封建社会的帽子直到新中国成立才摘除,可见古代重农抑商政策影响之甚远。

(3)阻碍中国民主、平等和宪政思想的发展。任何一个专制政权都不会承认人民主权的,但是古代劳动人民已经高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就导致古代反抗的目的并不是争取权利,而是为了推翻一个专制政权再复制一个。这种专制意识之深我想一部分源于重农抑商政策,贱商之政剥夺其政治参与权利,商人权利得不到应有之保障。而农民常年耕作于田间,受教育乡里,求知于四书五经、受制于三纲五常,农民常年耕作不问人间是非,逐渐丧失政治参与热情,最终演变为政治冷漠,驯化为典型的“愚民”、“顺民”。重农抑商政策下竟分“士农工商”四民,人分等级、优劣,自然就泯灭了社会平等之追求,商人之得求诸于官僚、将资本置换为田宅,求诸官僚则逐渐形成中国古代官商勾结之弊病,士人居高层必然形成重官之风气,不利于官民平等思想的形成。本文第一章以冗长的篇幅论述了古代主要朝代的重农抑商政策,每一朝代的前、中、后期所采用的重农抑商政策各有不同,这就导致一个朝代并无定法,政策法令自君主出的人治风气愈发高涨。重农抑商政策的实施效果如何本不在本文探讨范围内,但是这里有必要说明中国古代重农抑商政策并不在完整意义上得以执行,制度-人事被钱穆先生认为是解读中国古代政治的两个视角,制度虽设,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重农抑商政策并未得到真正执行,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法律并未得到贯彻执行,上至朝廷百官,下至平民百姓对法律的认同程度可想而知,何谈宪政精神的养成。

4.结语

重农抑商政策各朝各代做法不一,重视程度不同,但是其目的是一致的就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各朝各代基本是以战争建国,就会导致朝代前期面临恢复生产的任务,此时重农抑商政策便会被统治者加以重视并获贯彻实施。一旦朝代恢复生产的任务基本完成,官吏士绅不满利益分配往往会勾结商人或自己扮演官商来窃得更多的社会财富,往往会出现“农夫贫贱而商人富贵”的反常局面。因此,探讨中国古代史务必不可相信统治阶级高扬的“仁政”“德治”这一套,重农抑商政策的实施也全然是维护统治的手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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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刘玉峰.中国传统重农抑商政策评议[J].江汉论坛,2008(9):50.

作者:王清华

北魏农田水利建设分析论文 篇3:

天府广场东北侧出土石犀与李冰治水的历史事件

公元前316年,秦并巴蜀,成都平原正式纳入秦国版图。秦人入蜀,带来了先进的制度和技术,它们与古蜀文明中的优秀因子相结合,极大促进了成都平原的经济、文化发展。公元前256年,李冰建都江堰,这一旷古烁今的水利工程不仅为汉代成都平原天府之国的形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在两千多年的岁月里持续影响着成都平原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2012年,成都文物考古研究所于成都市中心天府广场东北侧发掘出土一秦汉时期的石犀(图一),与古文献中李冰“作石犀五枚……以厌水精”的记载吻合,再度引发了学界关于李冰治水的讨论。该石犀目前于成都博物馆先秦厅内常年展出,因其体型巨大,呆萌可爱,又极具历史及艺术价值,因此被称为成博最“重”的镇馆之宝。

一、石犀的发现、发掘与年代推测

石犀的发现与发掘与成都城市建设紧密相关。1973年,成都市政府于今天府广场北侧修建电信大楼,在挖地基时,掘得一石兽,当时的文史专家认为,电信大楼工地属于五代时期宣华苑的范围内,石兽可能是宣华苑瑞兽门前的石狮[1]。但因石兽太重,当时的技术条件有限,未能移出,留于原处,人们并未窥见石兽的全貌。2010年,由于成都市政建设的需要,电信大楼拆除改建四川大剧院。2012年,为配合四川大剧院修建,成都文物考古研究所对该处遗址进行了科学的考古发掘,依赖于现代化的考古发掘与文物保护技术,考古工作者确认,当年被文史专家判断为五代石狮的兽形石雕实际上为一石犀。

石犀体型巨大,长3.3、宽1.2、高1.7米,重约8.5吨,红砂石质,形状似犀,作站立状,头部略呈圆锥形,五官清晰,躯干丰满壮实,四肢粗短,下颌及前肢軀干部雕刻卷云纹,臀部左侧刻有文字,未能辨识;整体雕刻风格粗壮古朴[2]。根据考古报告,埋藏石犀的灰坑H99的形成年代为蜀汉末或西晋初,也就是说石犀的埋藏年代不会晚于西晋。关于其制作年代,发掘者认为应在战国晚期,原因有二:一是根据目前的考古材料,四川地区的圆雕作品年代集中于东汉,多釆用浅浮雕技法,雕刻精细,肌肉、鬃毛、胡须、脚趾等部位表现清晰,且脚下多带有底座。相比较而言,石犀的雕刻技法更加古朴粗犷,其制作时代至少应在东汉之前;二是石犀表面雕刻的云纹为单线,卷曲程度不大,风格简洁明快。相同特征的云纹也见于青川郝家坪战国中晚期墓葬和荥经曾家沟战国中晚期墓中出土的漆器,秦咸阳宫遗址、秦栎阳城遗址出土瓦当也带有类似的云纹,因此考虑石犀的制作年代为战国晚期或稍晚[3]。罗开玉则认为,“从考古研究的角度看,目前因在省内或全国都缺少同一时期的石雕对比资料,要确认此石犀为战国晚期作品,尚显贸然”,但《蜀王本纪》中有“蜀守李冰作石犀五枚,二枚在府中,一枚在市桥下,二枚在水中,以厌(压)水精”[4]的记载,又能与出土实物互证,也不宜轻易否定[5]。也有专家认为,石犀可能为汉人的仿制品[6]。

综合上述观点,天府广场东侧出土石犀的制作年代是否就是李冰所作的五头石犀之一,还需未来的考古和研究工作提供进一步的支撑材料,但其应当与李冰治水的历史事件有关却是不争的事实。

二、石犀与李冰治水的历史事件

公元前256年,李冰建都江堰,这在当时并未见于史书,直到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司马迁奉命出使西南时,实地考察了都江堰,并最早记录了李冰建都江堰的历史事件:“于蜀,蜀守冰凿离碓,辟沬水之害,穿二江成都之中。此渠皆可行舟,有余则用溉浸,百姓飨其利。至于所过,往往引其水益用溉田畴之渠,以万亿计,然莫足数也”[7]但其中并未有关于李冰作石犀的记载。李冰治水时作石犀“以厌水精”的记载最早见于扬雄《蜀王本纪》:“江水为害,蜀守李冰作石犀五枚,二枚在府中,一枚在市桥下,二枚在水中,以厌(压)水精;因曰犀牛里。”[8]成书于西晋的《华阳国志·蜀志》中也有记载:“秦孝文王以李冰为蜀守……作石犀五头,以厌水精。”[9]之后的许多古籍,如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唐《元和郡县图志》,成书于宋代的《太平御览》、《太平寰宇记》、《舆地广记》等均对《蜀王本纪》和《华阳国志》中关于有李冰作石犀的“厌水精”的记载有所引用或转述。尤其《蜀王本纪》原文已佚,目前所见均为后世抄录转引。从汉晋之后的文献看来,后世对石犀“厌水精”的理解多为镇压水精、水怪。这在诗歌中也有所反映,如杜甫《石犀行》中说:“君不见秦时蜀太守,刻石立作三犀牛。自古虽有厌胜法,天生江水向东流。”岑参《石犀》诗中也说:“江水初荡谲,蜀人几为鱼。向无尔石犀,安得有邑居。”可见古人对石犀“厌水精”的理解。实际上,这也是目前学术界的主流观点,即石犀首先是作为镇水神兽而存在的。然而,考察李冰作石犀的初衷,即石犀的原始功能,并分析其功能演变,则笔者有不同的看法。

笔者认为,李冰所作石犀最初应具有实用性功能。虽然天府广场东北侧出土石犀的位置大约处于秦汉时期的大城中部偏南,就其地理位置而言确能和扬雄《蜀王本纪》中“李冰作石犀五枚,二枚在府中”的记载相吻合,而“在府中”的石犀显然已作为神物,并无实用性。但天府广场东北侧出土石犀的年代存疑,且《蜀王本纪》原文已佚,目前所见最早的版本为宋人引述,其真实性存疑。且无独有偶,先秦文献迄今未见犀牛能镇水的记载,犀能辟水的记载,最早也见于成书于宋代的《太平御览》引晋刘欣期《胶州记》:“有犀角通天,向水辄开。”任乃强也认为,汉以前没有石犀厌水的说法[10]。因此并不能根据文献推定李冰所作石犀的初衷即是为了镇压水怪。

根据文献的记载,李冰建都江堰后作三石神人、石马、石犀。其中三石人“立三水中。与江神要:水竭不至足,盛不没肩”,实际上是三个水则,用于观察、测定水位;石马则是掏滩标记。都江堰内江凤栖窝一带每年游积大量泥沙,需岁修时掏滩,李冰建都江堰时,曾在凤栖窝下埋有石马作为掏滩标记,以规定掏滩的深度。以此看来,李冰治水时所作种种,虽然都被后人赋予了神话色彩,但都有实用性。据此推之,李冰所作石犀不应只是虚妄地用于镇压水怪,避免江水泛滥,而应有更实际的用途。

关于石犀的原始功能,有观点认为,石犀类似“石马”、“卧铁”,埋在河道中作为掏河深度的标志[11]。此说无明确的依据,但由于早期文献未有李冰埋石马作为掏滩标记的记载,迄今所见为明代曹学佺《蜀中名胜记》:“都江口旧有石马埋滩下”,因此早期的掏滩标志为石犀也不无可能。也有观点认为,“水精”可解释为水中急流,现代四川仍有“行船要走水精”的说法。“厌水精”就是迫使水改变急流的方向,即用大石雕刻成犀牛的形状,放置在水中急流处,借以减轻水的冲力以保护河岸,又能迫使水流改变方向[12]。笔者认為此说法虽没有十足的证据,但不失为一种合理解释。同时,石犀也可能兼具水则的功能。

然而,李冰建都江堰时所作的石人、石犀等在后世都存在逐渐被神化而失去其实用性的过程。这在考古材料中也有体现:1974年3月3日都江堰修建外江闸时在北距原有索桥130米,东距外金刚堤40米的外河床深4.5米处发现一石像。石像横卧江心,头向西,背朝天,高2.9米,肩宽0.96米,头戴冠,腰束带,宽衣垂袖,拱手而立,底部有榫头,衣襟中间和两袖之上有隶书铭文题记三行:“故蜀郡李府若讳冰,建宁元年闽月戊申廿五日都水掾尹龙长陈壹造三神,石人珍水万昔焉”。题记表明,这是东汉建宁元年(公元168年)都水掾尹龙长陈壹所造的“三神石人”中的一个,是秦蜀郡守李冰的像(图二)。古“珍”字又通“镇”,“珍水”有“镇江”的含意[13]。可见李冰像是东汉时人们模仿李冰的做法制作的镇水石人,且石像底部有榫头,应该被作为神像供奉在庙中,而不具备水则的功能。后都江堰外江分别于1975年、2004年、2014年又出土过三尊石像,均无头,其中1975年出土的石人持锸,底部也有榫头,应与李冰像的性质相同。可以想见,汉代人们仿李冰作石神人已非偶然现象,由此推测,汉晋之际,仿制石犀供为神物也在情理之中。至此,再回过头来推敲天府广场东北侧出土石犀的制作年代,笔者认为,由于无考古学依据及可靠的文献资料能够直接证明该石犀的制作年代,从其出土地看又不具备实用性,该石犀作为汉晋时期仿制品的可能性较大。

三、秦汉时期的水利建设与成都城市发展

如前文所说,出土石犀的四川大剧院工地位于天府广场东北侧,大约处在秦汉时期大城的中部偏南。该遗址揭露出的建筑台基(F2)规模较大,出土的同时期瓦当数量多,类型丰富,且不少当面有涂朱的现象,表明该建筑台基的等级较高,发掘者认为可能与东汉晚期至蜀汉时大城的某个官署或宫廷机构有关[14];2010年,天府广场东的东御街出土两通汉碑,现于成都博物馆两汉厅内展出。两碑均为记录蜀郡太守李君和裴君生平事迹的功德碑,其上有“巍巍大汉”、“列备五都”等字样,对于研究东汉成都的地方官制、文教、社会生活、经济等都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有学者认为东御街汉碑为汉代文翁石室学堂的遗物,出土点可能为汉代蜀郡郡学、益州州学原址[15]。也有观点认为,石犀、汉碑均为秦汉三国蜀郡府衙遗珍,天府广场东、北侧一带应为秦汉三国蜀郡府衙所在地[16]。而无论遗址的性质如何,均表明今成都市中心天府广场周边在秦汉时已经是城内一处重要的中心区域,实证了成都城址中心连续使用2300多年无变化的史实。而这与成都平原战国晚期至两汉时期的水利建设有着直接的联系。

实际上,水源、水患因素是造成蜀地文明转移的重要因素。从距今5000-6000年成都平原周边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到距今4000年前宝墩文化的兴起,表明了蜀文化中心从冲积平原边缘的台地向成都平原中心腹地的迁移,这次迁移可能是为了追求更优越的生存空间。宝墩文化古城址群和三星堆文化时期的古城均体现出临水而居,既要亲水、又要避水的特点。而三星堆向金沙、十二桥文化的转移则可能是受到河流改道等水文变迁因素的影响[17]。从金沙遗址开始,古蜀人开始在今成都范围内定居。从地理位置来看,成都位于成都平原的中脊末端,洪水要先淹郫县才能淹成都,成都应是整个成都平原防洪能力最强的位置[18]。但由于成都所在的中脊是岷江正中冲击扇,因此仍不能完全避免水患。《华阳国志·蜀志》中记载秦取蜀后,为巩固其统治,于取蜀后二年移秦民万家以实之,“赧王四年,惠王二十七年,仪与若城成都”[19],成都城为东西二城,东为大城,是郡治所在,也是成都城的政治中心;西为少城,少城内“营广府舍,置盐、铁、市官并长、丞;修整里阓,市张列肆,与咸阳同制”[2()],为县治所在,也是成都城的经济中心,二城东西相连,少城之东墙即为大城之西墉。这与秦汉时期盛行于黄河流域和长江中、下游的城市布局模式不同,这些地区的小城通常位于大城内的中部或一隅,且小城一般为官署区,大城则安排居民区、手工业作坊和市场[21]。干宝《搜神记》中说成都城形制特异,是由于张仪建筑成都城时,屡颓,忽有大龟浮于江……仪以问巫,巫曰:依龟筑之[22]。故成都城又名龟城。这一传说流传甚广,早期的成都城已不可考,也的确有形如龟的可能。有观点认为,在李冰建都江堰穿二江之前,成都地区排水不畅,土质酥软,张仪筑城屡次不成,后来不得不依地形改建,所以南北不正,形如龟[23]。也有可能,秦成都是在蜀国聚居地的基础上建设的,保留了城市沿河分布的特点[24]。而沿河分布则必依地形,因此与当时中原地区城市格局有所不同(图三)。

张仪筑成都城六十年后,李冰建都江堰,从根本上解决了成都平原的防洪问题,成都成为全国罕见的中心位置沿用不变的大型城市。同时,李冰又通过二江工程使郫、捡两江在成都城南自西向东并行,在城东南折而南行,在今黄龙溪汇入岷江,造就了成都“二江珥其前的城市格局”,秦城格局为之一变,解决了成都平原及成都城的农业、手工业和生活用水。《史记》记载,都江堰建成后,二江及其分渠“皆可行舟,有余则用溉浸,百姓飨其利。至于所过,往往引其水益用溉田畴之渠,以万亿计,然莫足数也”[25]。可见都江堰对于当时成都平原航运和灌溉所起到的巨大作用。当时灌区范围约在今都江堰市、郫县、成都、双流、原华阳一带部分地方[26]。入汉之后,社会经济的发展对都江堰灌溉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都江堰渠首及渠系建设不断推进,其中有三次比较大型的都江堰灌溉渠系建设,一是西汉时,蜀郡太守文翁组织人力“穿湔江口,灌溉繁田千百顷”。这是对都江堰灌区的首次扩建,这一工程把都江灌区扩大到成都平原的北部。二是东汉时期,开望川源(今江安河),“引郫江水,灌广都田”(任豫《益州记》),从郫江下游引水,溉望川源一带农田,又使都江灌区向成都西南方向扩展[27]。三是蒲江大堰的修建。蒲江大堰,又称通济堰、远济堰、馨堰等。在历史上,它既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水利工程,又与都江堰有着密切的水源关系,今属于都江堰外江灌区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三项大规模的都江堰渠系建设,为成都平原的农业发展提供了稳定而充沛的灌溉水源,蜀地一改先秦时水旱并行的粗放式农业生产模式,精耕稻作农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西汉时,成都已成为全国首屈一指的水稻产地,成都平原人口激增,在东汉中期达180万人是成都历史人口的第一次高峰。

同时,二江及其渠系也为成都城手工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为适应经济发展需要,手工业和商业区被置于“二江”之间,秦汉时著名的官营作坊“东工”、“西工”,及锦官城、车官城等,均沿“二江”分布。为促进这一区域的发展,李冰还“穿石犀溪于江南,命之曰犀牛里”[29]。“江南”即郫江之南,石犀溪为沟通郫、捡两江的人工渠道。《水经·江水注》说:“西南石牛门曰市桥……桥下谓之石犀渊石犀渊,李冰昔作石犀五头以压水精,穿石犀渠于江南,命之曰犀牛里,后转石犀二头,一头在府市市桥门,一头沉之于渊。”可见石犀溪流域范围内应设有石犀。石犀溪可能在今成都市内西胜街一带,承担着成都城生活用水、航运及防洪的功能。而更重要的是,石犀溪的开凿加速了两江之间的开发,石犀溪外一直是秦汉四百余年间成都乃至西南地区最大的市场[30]。

秦汉时,成都地区手工业和对外贸易的发达在考古材料中也有所体现,青川县出土的战国晚期的吕不韦戟正面“九年相邦吕不韦造蜀守金东工守文居戈三成都”的铭文,背面铸文:“蜀东工”,证明当时确设有“东工”[31];两汉时,蜀郡制造的漆器、铜器、铁器等行销全国乃至海外:朝鲜乐浪[32]、贵州清镇13号汉墓、蒙古国诺因乌拉5号墓均出有带有“蜀郡西工”铭文的漆器,安徽马鞍山朱然家族墓地[33],湖北凤凰山汉墓、江陵张家山汉墓、荆州高台汉墓,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34],江苏邗江杨寿宝女墩新莽墓[35]、邗江江姚庄102号汉墓等也出有蜀郡制作的漆器;安徽寿县寿春镇座东汉墓出有带“蜀郡西工造”铭文的铜舟[36],故宫博物院也藏有带“蜀郡西工造”铭文的铜樽;而汉代实行盐铁专卖,临邛更是西南地区的铁器生产中心,川西南及云南等地均出土有汉代带有“成都”或“蜀郡”铭文的铁锸,四川西昌市、昭觉县等也出有“成都”或“蜀郡”铭文的铁锸,与滇西相邻的四川木里县也出土 “蜀郡”或“蜀郡千万”铭文的铁器[37],云南丽江奉科乡达增课村发现有铭“蜀郡千万”的铁器[38],云南昭通也出有“蜀郡”铭文的铁锸。

此外,成都平原的汉代蜀锦,不仅行销全国,而且是丝绸之路上的重要商品。《后汉书》中曾有蜀地“女工之业,覆衣天下”的记载,可见当时成都平原的蜀锦制作业已经相当发达,是全国织锦业的重要产区。近年来在湖南长沙马王堆、湖北云梦等地出土的织锦实物,考古界普遍认为其产地为西蜀;新疆尼雅遗址1号墓出土的“五星出东方利中国”护膊也为蜀锦。成都博物馆两汉厅内展出的天回镇老官山汉墓出土连杆型-勾多综提花木织机织机模型(图四)结构复杂精巧,保存十分完整,出土时一些部件上还残存有丝线和染料,是迄今世界上最早的提花机模型,填补了中国乃至世界科技史和纺织史的空白。

上述可见,成都在两汉时期已经成为当时西南地区的经济中心,同时也是汉文化向西南地区辐射的中心源,与洛阳、临淄、邯郸、宛并称五都。

四、结语

综上所述,天府广场东北侧工地出土石犀实证了李冰建都江堰的历史事件,同时也为探讨石犀的功能演变等提供了新的材料。笔者认为,李冰所作石犀最初应具有实用性,或放在河流弯道处缓解急流,或埋于水下作为掏滩标志,或作为水则。汉晋之际,石犀被逐渐神化,后人多仿制李冰石犀作為神物。由于无考古学依据及可靠的文献资料能够直接证明该石犀的制作年代,从其出土地看又不具备实用性,该石犀作为汉晋时期仿制品的可能性较大。2010年,天府广场东御街出土汉碑的地层堆积是冲积堆积,两碑被洪水冲毁的可能性很大。从倒塌方向分析,洪水从西向东来。这与碑文所记载的此处曾遭洪水的内容也能相互印证。可见成都市中心仍有水患,石犀立于此处,应作为镇水之用[39]。

同时,如前文所说,天府广场东北侧石犀出土地还发现有大型建筑,可能为某个官署或宫廷机构,再结合天府广场东北侧出土汉碑等相关遗物、遗迹,表明今成都市中心府广场周边在秦汉时已经是城内一处重要的中心区域,实证了成都城址中心连续使用2300多年无变化的史实。这应与都江堰及其渠系建设密切相关。根据考古材料和文献记载,先秦时期蜀文化的中心多有变迁,李冰建都江堰后,从根本上解决了成都平原的防洪问题,成都成为全国罕见的中心位置沿用不变的大型城市。秦汉时期持续的都江堰渠系建设不仅解决了成都平原的农业用水,也对成都城市格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城市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提供了便宜。由此,成都平原的手工业生产得到了空前发展,并最终奠定了成都作为西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历史地位。

[1]四川省文史研究馆:《成都城坊古迹考》,成都时代出版社,2006年,第289页。

[2]成都文物考古研究所:《成都天府广场东北侧古遗址汉代遗存发掘报告》,《成都考古发现(2013年)》,科学出版社,2014 年。

[3]成都文物考古研究所:《成都天府广场东北侧古遗址汉代遗存发掘报告》,《成都考古发现(2013年)》,科学出版社,2014 年。

[4](宋)李昉、李穆《太平御览》卷八百九十引西汉扬雄《蜀王本纪》,影印本《四库全书》,第90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年,277 页。

[5]罗开玉:《成都天府广场出土石犀、汉碑为秦汉三国蜀郡府衙遗珍说》,《四川文物》年第3期。

[6]袁庭栋:《成都新出土石犀略考》,《文史杂志》2013年第3期。

[7](汉)司马迁:《史记·河渠书》,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407页。

[8](宋)李昉、李穆《太平御览》卷八百九十引西汉扬雄《蜀王本纪》,影印本《四库全书》,第90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277页。

[9](晋)常璩著,任乃强校注:《华阳国志·蜀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33页。

[10](晋)常璩著,任乃强校注:《华阳国志·蜀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36页。

[11]王文才:《东汉李冰石像与都江堰“水则”》,《文物》1974年第7期。

[12]罗开玉:《四川通史·秦汉三国》,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374页。

[13]四川灌县文教局:《都江堰出土东汉李冰石像》,《文物》1974年第7期。

[14]成都文物考古研究所:《成都天府广场东北侧古遗址汉代遗存发掘报告》,《成都考古发现(2013年)》,科学出版社,2014 年。

[15]张勋燎:《成都东御街出土汉碑为汉代文翁石室学堂遗存考从文翁石室、周公礼殿到锦江书院发展史简论》,《南方民族考古》(第八辑),科学出版社,2012年。

[16]罗开玉:《成都天府广场出土石犀、汉碑为秦汉三国蜀郡府衙遗珍说》,《四川文物》年第3期。

[17]黄晓枫、魏敏:《成都平原先秦时期的水工遗产与古蜀文明进程》,中华文化论坛,2013年1期。

[18]罗开玉:《中国科学神话宗教的协和——以李冰为中心》,成都:巴蜀书社,1989年,第123页。

[19](晋)常璩著,任乃强校注:《华阳国志·蜀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26页。

[20](晋)常璩著,任乃强校注:《华阳国志·蜀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28頁。

[2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考古学·秦汉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246-270页。

[22](晋)干宝著,汪绍楹校注:《搜神记》,中华书局出版,1985年,第325页。

[23]四川省文史研究馆:《成都城坊古迹考》,成都:成都时代出版社,2006年,第17页。

[24]彭述明主编,谭徐明著:《都江堰史》,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31页。

[25](汉)司马迁:《史记·河渠书》,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407页。

[26]四川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都江堰志》,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3年,第206页。

[27]朱学西:《中国古代著名水利工程》,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33页。

[28]彭述明主编,谭徐明著:《都江堰史》,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36页。

[29](晋)常璩著,任乃强校注:《华阳国志·蜀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28页。

[30]罗开玉:《四川通史·秦汉三国》,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374页。

[31]尹显德:《四川青川出土九年吕不韦戟》,《考古》1991年第1期。

[32]梅原末治:《支那汉代纪年铭漆器图说》,图版第1。

[33]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安徽马鞍山东吴朱然墓发掘简报》,《文物》1988年第3期。

[34]俞伟超、李家浩:《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漆器制地诸问题从成都市府作坊到蜀郡工官作坊的历史变化》,《考古》1975年第6期。

[35]扬州博物馆等:《江苏邗江县杨寿乡宝女墩新莽墓》,《文物》1991年第10期。

[36]许建强:《东汉元和二年“蜀郡西工造”鎏金银铜舟》,《文物》2014年第1期。

[37]木基元:《丽江金沙江地区的考古发现与研究》,《中华文化论坛》,2002年4月。

[38]木基元:《丽江金沙江地区的考古发现与研究》,《中华文化论坛》,2002年4月。

[39]成都文物考古研究所:《成都天府广场东御街汉代石碑发掘简报》,《南方民族考古(第八辑)》,科学出版社,2012年。

作者: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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