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110信箱

2023-06-22

第一篇:上海市公安局110信箱

公安110接警系统简介

1. 系统基本功能

① 110电话数字接警 ② 主叫电话号码提取

③ 人工座席接通,自动进行数字录音 ④ 后台进行案情记录

⑤ 自动调用110公安地理信息GIS ⑥ 综合统计报表

⑦ 查询数字录音、案情记录 ⑧ 留有GPS接口,系统升级方便

2. 系统组成

<>智能接警调度平台 <>110 GIS地理信息

3. 系统功能介绍

<>智能接警调度平台

1. 采用TELEWIND PCM 2MB/S数字接口卡,局间采用中国1 号信令。自动提取主叫电话号码,并可对

110、1

19、122报警电 话进行PCM同路输入,自动分流。

2.自动信息查询 在报警电话接入座席的同时,系统自动查询邮电112或114 信息库提取相关的报警单位或个人名称、地址。

3.同步录音 系统在接警的同时进行同步录音,录音的文件按主叫号,日 期、时间、存放可随时播放,以进行核查。 4.错号拦截 对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错拨电话,如:X110XXX进入时会自 动拦截,防止误报。

5.被叫锁定 对110报警电话,实现被叫锁定,接警台不挂机,对方不能挂机,保证110指挥中心的主导性。

6.多席位接警调度 为保证同时受理多起报警,系统提供1~8个接警座席。 7.呼叫排队功能 接警平台可实现排队接警功能,对呼入报警进行循环或顺序 排队方式接入各接警席位,当接警座席忙时向报警者播放提示, 一旦座席空闲立即接入。

8.调度电话功能

有线调度电话可分几种方式进行:

(1)PCM同路方式: 为解决二级终端入网线路问题,对每个局向的PCM数字 中继可实行110/市话用户合群方式,通过邮电局PCM直接呼 叫分局、派出所用户(避免了专线问题)。

(2)调度专线: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直接用专线方式调度。

(3)与行政电话复用方式:对公安行政电话比较完善的情况 下,可采用调度电话与行政电话复用外线的方法。调度优先。

<>110 GIS公安地理信息系统

随着现代指挥系统的发展,以及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按照统计 现代化社会信息系统中,有85%以上的数据均有地理属性,MapInfo 地图信息系统用地图,图形和图表等信息描述形势通过对数据库的 查询、操纵来实现对各类信息的分析处理,可以将结果清晰的以地 域分布或图表的形势显示出来,使用户能够身临其境。

110指挥系统用MapInfo可以成功的解决比例 尺1:10000,1:2000,1:1000,1:500的地图合成问题。地图的误差仅 为0.1mm,与航测地图的精确度完全一致,做到了高精度、高质量。 它采用按钮控制,方便操作,功能强大。

1. 通过此系统,可以在输出终端看到高清晰度、高质量的地理 信息画面,,能够快速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了城市地理位置图、 警区分布图、大型建筑物、公共服务设备分布图、人口密集区域 等地图信息,可以多层显示、区域自动切换,系统控制人员对地 理信息的画面可以任意搜索、放大、缩小察看,也可以通过指定 所观看的地名显示出图像,当地图信息发生变化,可以修改相关 地图。 2. 利用MapInfo的多层次地图显示功能,能够快速实现多窗口之 间的地图切换:城市地图(包括商业、文化娱乐、人口密集场所、 街道、重点单位平面图)。重点部位保卫部署图。

3. 能够快速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出以下文字信息:从地图上 直接查勘建筑物群的名称、特性、道路、安全措施、概况、生产 性质等。区域环境简介,包括地理特点、警力分布情况以及其它 注意事项。演练情况记载,包括时间、部位、情况组织人。自动 显示报警点的准确位置以及周围地图的同时,以文字说明报警来 源、报警登记(包括类别、时间、部位、情况、原因) 4. 利用MapInfo的动态数据连接、查询功能,通过多种图形和文 字信息的操作手段辅助,接受多种途径的报警,确定警情发生地 点,自动完成警情分配,进行计算机辅助指挥,同时处理多个警 情。

5. MapInfo提供多种数据显示方式,如饼图、直方图等等,方便 指挥人员定期进行分类统计,对报警多发区强加防范,最大限度 地减少损失。分析人员可以利用MapInfo的分层工具显示出暴力犯 罪集中区,再逐层叠加该地区的服务设施分布格局图以及假释犯 分布密度图、酒吧分布图、拘留分布图、吸毒者分布图等。此系 统在110指挥系统的应用,将给用户带来一个强有力的、可使数据 地图化的动态工具,它提供给用户一个容易使用和容易修改的信 息网络,并且可以节省开支,节约时间,提高效益。在使用MapInfo 之前,很多110指挥系统工作只能依靠数据库程序相应的地理位置 建立关联系统,使用户不能方便地完成工作。除了图形以外,apInfo 的强有力的数据库连接功能可帮助用户与某一地点有关的所有数 据建立联系,建立地图文件,它的分析功能可以大大提高110指挥 系统的工作效率,所有的数据可被选择,查看及比较。数据库可 以从其它系统转入,或通过网络应用MapInfo的DataLink直接访问 上述远程数据库。

四、系统结构

1.单机结构

2.双机结构

3.局域网结构

五、系统配置

1.单机结构

微机、打印机

TELEWIND PCM数字中继卡、

人工座席卡

110接警系统软件(前台接警系统) 数字中继线路 2.双机结构

微机、打印机

TELEWIND PCM数字中继卡、

人工座席卡 110接警系统软件(包括前台接警系统和后台GIS地理信息系统) 数字中继线路 3.采用局域网

微机、打印机

服务器、

HUB TELEWIND PCM数字中继卡、

人工座席卡

110接警系统软件(前台接警系统) 数字中继线路

第二篇:110接警工作是公安接警

110接警工作是公安接警、派警的前哨岗位,是公安的耳朵,群众的护身,是天网的组成部分。其工作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公共安全,因此,搞好110工作意义重大。

一是要有较强的纪律。110接处警工作具有岗位的特殊性,接警员在日常工作中不仅接触到大量的接处警信息,而且还涉及到大量的警务工作秘密,所以必须有过硬纪律。

二是要树立宗旨意识。接处警工作是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以“和谐警民关系,提高群众满意率”为目标,增强群众观念,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和“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理念,杜绝“冷、硬、横、推”的现象。把广大群众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办。用热情的服务态度去影响群众,感化群众,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拉近警民距离,创和谐警民关系。

第三篇:xx年公安局110宣传日活动总结

撰写人:___________

期:___________

xx年公安局110宣传日活动总结

近日,海盐县公安局开展了以“110,守护您的平安”为主题的“110宣传日”系列活动,全面宣传“一体化警务”和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通过广场宣传、警营开放、警民互动等多种形式,充分展示了海盐公安的良好形象,增进了警民之间的互信度、和谐度。

一是精心组织,准备充分。

海盐县公安局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郑建民牵头的活动领导小组,由指挥中心具体负责活动组织及协调。工作中,把110

宣传活动作为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和“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科学策划。召集相关警种和联动单位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宣传日当天的具体活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确定了实施“一体化警务”的工作成效、打造“双和谐”公安品牌、服务全县“一城三地”建设等七大宣传重点,制作了展板、横幅、宣传册等。

二是内容丰富,实效明显。

活动期间,指挥中心、禁毒、交警、法制、出入境等警种和消防、卫生、环保等社会应急联动成员单位在大润发广场,现场宣传防盗抢、防诈骗知识,禁毒、交通、消防安全知识等。同时,邀请了学生和群众代表走进110指挥中心、巡特警大队,展示了110接警、指挥调度流程和部分警械武器、科技装备等,表演了特警战术技能。各派出所也组织社区民警深入社区、学校、场所、企业、工地等,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制教育课堂,并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办证办事等服务。

三是形式多样,氛围浓厚。

活动期间,悬挂横幅10条,发放宣传资料xx余份,赠送心防小礼品150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同时,坚持网上网下同步推进的宣传手法,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页、微博、公众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等媒体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并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征集6名群众代表,分别在武原所、交警大队参加“警营体验”活动,亲身体验基层实战单位的接处警、日常管理、服务群众等工作,进一步提升警营透明度,增进了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了解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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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九江市公安局招聘110接警员的公告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九江市公安局招聘110接警员的公告

为有效整合公安机关警务资源,进一步增强110接警员力量,为打击犯罪、服务群众,提升110品牌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和形象,九江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110接警员,现将招聘条件及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条件,统一聘用标准,面向全市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根据110接警员岗位需要,向社会招聘3名人员担任接警员。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政治条件:政治思想坚定,热爱公安工作,服务群众意识强,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和品行,积极进取,勤奋工作,遵纪守法,为人诚实,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过非法组织。

(二)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色盲、听觉障碍,单侧矫正视力5.0(包括5.0)以上,仪表端庄,举止大方。

(三)年龄性别条件:22岁至32岁。

(四)学历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公安、法律及相关专业可中专学历。 (五)户籍条件:九江市户口或在九江工作、居住的人员,熟悉九江城区地形地貌。 (六)其它素质条件:普通话标准,口齿伶俐,能听懂九江话;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计算机汉字输入速度在每分钟40字以上。公安院校毕业生、有计算机证者优先。

四、招聘报名

(一)报名地点:九江市公安局(长虹大道212号) 联系人:

许超 联系电话:8278034 13767227057 张妲 联系电话:8278034 13879258686 (二)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24日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相关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三张(同一底版),到九江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报名;

2、填写《九江市公安局110接警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

五、招聘考试

江西中公教育总部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阳明路310号江西省出版大厦8楼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本次招聘接警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由报名者自愿报考,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按具体时间要求进行考试、计算机技能测试、普通话测试和面试。

(一)资格审查

10月27日9时至11时到市公安局一楼大厅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1、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及证书材料。

2、审查是否完全符合报名条件。 (二)笔试及计算机技能测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文写作及计算机操作能力和文字录入水平。

3、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如参加考试人数在50人以上,则根据招聘岗位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名单。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面试。如参加考试人数在50人以下(包括50人),则全部参加面试。

(三)面试及普通话测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布。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地形地貌熟知能力、应急处置能力、仪表仪态及普通话水平。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 与面试成绩总和计算。

5、体检入闱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闱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高者入闱。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政审人员名单。如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及政审。

七、录用

体检、政审合格后,由九江市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110接警员。试用期三个月,每月工资1680元,并统一办理相关保险手续。试用期满后经考试合格即根据《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年一签,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其工作表现视情续签。

九江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江西中公教育总部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阳明路310号江西省出版大厦8楼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4年10月8日

“更多详情请进江西中公教育网:http://jx.offcn.com/?wt.mc_id=bk15115 也可加入江西中公教育官网微信平台:jx.offcn 或加入新浪官方微博:江西中公教育“

江西中公教育总部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阳明路310号江西省出版大厦8楼

第五篇: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 (试行)

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 (试行) 发布日期:2013-02-23 作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全省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建设,根据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省、地、县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工作规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工作规范》),以及交通、消防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围绕落实“五分钟”工程要求,以“接警快、出警快、处置好、群众满意”为目标,以规范110接警和调度处置、现场取证、着装携装、监督管理工作为重点,大力推进接处警工作程序化、标准化、制度化,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和优质高效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110报警服务台和治安、巡(特)警、刑警、交警、边防、消防、派出所及其他受领110报警服务台出警指令的警种、部门和接处警人员。 第二章 接警和调度处置

第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24小时值守,统一受理群众报警、紧急求助、举报、投诉,受理范围按照公安部《指挥中心工作规范》执行。根据领导授权和工作预案,具有直接指挥、先期处置、通报协调、装备调用、检查督导、信息归口等职权。沿海城市、大中城市和旅游城市应开通外语报警服务。 第五条 110接处警实行

110、1

19、122“三台合一”一级接警、统一指挥、分类处警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公开、公正原则,做到快速反应、规范处置、热情服务。

第六条 110报警服务台设立指挥长(值班长)岗位,实行指挥长(值班长)负责制。指挥长(值班长)职责范围按照公安部《指挥中心工作规范》执行。指挥调度工作由110报警服务台民警负责,110报警服务台聘用人员只能从事接警、记录以及其他辅助性的工作。

第七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按照案(事)件性质、规模、可控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等因素区分一般警情、紧急警情和重大紧急警情,制定一般警情调度处置程序性规定和紧急警情、重大紧急警情调度处置的工作预案。指挥长(值班长)负责处置紧急警情,协助领导或者根据有关领导授权调度处置重大紧急警情,并做好处置过程记录。一般警情和常态调度指挥工作由值班员负责。

第八条 接警和指挥调度人员应使用普通话,指挥调度人员下达指令应准确、简明、迅速,避免使用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出警指令基本内容包括报警人的姓名、案(事)发时间、地点、目前状况以及需要注意的其他情况等。

第九条 受理警情时,接警人员应快速问明警情基本要素及报警人基本情况,按照“属地管辖、就近处警、业务管辖”的原则,立即指令处警责任单位出警,并及时调度掌握现场处置情况。对管辖暂不明确的地区发生的案(事)件,110报警服务台应当根据情况,指定处警人员先期处置,必要时再移交属地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 对涉外警情,110报警服务台在派警的同时,应及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外国人管理部门派员协助处置。对异地报警、求助以及投诉,按照公安部《指挥中心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处理。完善110社会联动机制,对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可能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求助,110报警服务台应当派警先期处置,同时通报相关部门或者单位派员到现场处理。对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非紧急求助,应告知求助人员到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单位求助,并视情转告有关主管部门或单位。

第十一条 各处警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执行110报警服务台指令,不得推诿、延误出警。处警民警接到110出警指令后,应遵循立即响应、核实警情、现场处置、请求支援、追击堵截、汇报回告的基本程序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并做好处警记录。出警人员不少于2人,须有正式民警带队。 第十二条 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报警、求助和对正在发生的民警严重违纪行为的投诉,严格落实

“城区五分钟、城郊十分钟、农村地区尽快到达”的出警时限要求。对其他非紧急警情,应视情尽快赶到现场。出警时遇到道路堵塞等非人为因素影响出警时限的,出警民警应立即向110报警服务台报告,并尽快赶到现场。110报警服务台应及时和报警人沟通解释,并视情调派其他力量出警。有条件的县(市)应制定本地农村地区出警时限具体要求,并向社会公布。出警时限国家有专业标准的,按专业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现场处置完成后,应填写《110处警现场处置备案单》,处警人员、当事人或者报警人在备案单上签字,处警民警和当事人各持一份。对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治安案件,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有关规定办理。处警民警应向当事人发放有民警联系电话和110举报监督电话的民警便民卡,方便群众联系,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四条 重大案(事)件、事故调度处置基本程序

1、先期处置。接到报警后,110报警服务台指挥长(值班长)应迅速派警先期处置。同时,根据警情性质、事态规模、紧急程度,及时报告值班局领导或局主要领导,并按照工作预案和领导指示,指令有关警种赶赴现场参与处置。

2、警情反馈。接到处警指令后,处警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核实情况,报告110报警服务台,并进行先期处置。多警种(部门)出警时,首先到达现场的处警单位,必须第一时间核实情况,报告110报警服务台。处置过程中,负责处置民警应及时报告处置进展情况。

3、后续调度。对于需要增派警力的,110报警服务台应根据领导指示,调度相关警力赶赴现场,并保持联系。需要堵截查控的,指挥长(值班长)立即组织附近巡逻和相关卡点的警力进行堵截。需要相邻市、县协助堵截查控的,及时通报相邻市、县110报警服务台部署查控。

4、信息报送。对重大案(事)件、事故,应根据信息报送规范要求,立即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上一级公安机关。

5、善后处置。处置工作结束后,指挥中心应会同有关警种(部门)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等工作,收集整理处置工作档案资料,完善相关处置工作预案。 第十五条 火灾事故的调度处置要求

实行“三台合一”集中接警的,110报警服务台按照火灾事故力量调集规定,立即向消防处警单位下达首次出警指令,并视情通知事发地派出所维持秩序,指令交警部门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火灾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农村地区发生火灾的,在调派消防单位出警的同时,应指令事发地派出所组织社会消防力量先期扑救。下达首次出警指令后,通报消防部门,后续指挥由消防部门负责。110报警服务台要实时掌握现场情况,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以“两台合并一台监听”模式合台的,火警由当地消防部门受理,110报警服务台应监听火灾报警,视情调度指挥相关警力做好协助灭火、疏导交通、现场警戒、维持秩序等工作。 第十六条 交通事故的调度处置要求

对接报的交通事故警情,应立即向交警部门下达出警指令,并根据警情处置需要或交警部门的要求,视情调派辖区派出所、消防或就近警力协助;涉及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当详细询问肇事车辆的车牌类型、号码、颜色、特征及其逃跑方向等情况,及时组织实施堵截、追缉,并视情通报相邻公安机关布控、协查;交通事故引发纠纷的,同时指令巡警或事发地派出所派警协助处置。

第十七条 涉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调度处置要求

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火灾、交通事故,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危险物品泄露的,在指令消防、交警、治安、巡警等部门出警的同时,应立即通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派员赶赴现场共同处置。

第十八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建立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暴力恐怖犯罪、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设卡堵截等工作预案资料库,建立辖区道路交通、治安防控重点目标、警力分布、技术专家、重点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方法、专业设备器材、法律法规等基础数据库,为处置各类案(事)件做好充分准备。 第十九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指导相关警种和实战单位完善社会面防控体系建设,合理调整警力部署。随时掌握街面警力分布和110巡逻车出警、定位情况,以利于快速出警处置。各警种和各实战单位应建立与110接处警工作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确保及时执行指令。

第二十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定期对治安卡点、重要路段、部位的执勤、巡逻警力到岗、到位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视情通知同级警务督察部门处理,查勤情况应定期通报;街面巡逻、执勤警力应主动配合110报警服务台的查勤工作,主动报告到岗、到位情况,严禁脱岗。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结合警力下沉、社区警务改革,合理调整出警点,缩短出警半径,积极推行多警联勤、动态出警等模式,提高110快速反应能力。 第三章 现场取证

第二十二条 本规范中所称现场取证是指110处警民警在进行先期处置时,为收集、保全第一手证据材料而采取的相关取证及证据管理工作。先期处置后的现场勘查、案件办理、案情调查、查证等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处警时,相关警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根据不同警情,做好处警现场的相关取证工作。

第二十四条 非主管警种(部门)先期到达的,处警民警应按照本规范要求,做好保护现场、维持秩序、调查了解以及拍照、录音、录像等必要的先期处置和现场取证工作。主管警种(部门)到达现场后,先期到达的民警应配合主管警种(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及时移交证据资料。多警种(部门)同时到达现场的,以主管警种(部门)为主取证,其他警种协助。

第二十五条 刑事、行政案件类警情现场取证方法及程序

1、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维护现场秩序,组织力量抢救受伤人员,对正在逃匿的违法犯罪人员进行查缉。

2、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划定保护区域,设置警戒线和告示牌,布置现场警戒,保护现场。?

3、拍摄案发现场,特别是有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案件,须立即进行拍摄,及时固定证据。对可能受到自然、人为因素破坏的现场,先期处置民警应对现场的痕迹物证、尸体等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4、开展现场调查访问,简要记录调查访问情况并录音,必要时制作现场询问笔录。填写《110处警现场情况登记表》,掌握当事人、现场证人的基本情况。

5、其它需开展取证的工作。? 第二十六条 交通事故类警情取证方法及程序

1、对适用简易处置程序的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处置。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报警的,处警民警要拍摄事故现场照片,及时固定证据,填写《110处警现场情况登记表》。

2、对损失较大,或有人员伤亡,应视情采取下列方法进行现场取证,固定相关证据:

(1)在现场周围设置警戒线、交通标志、反光锥筒等警告性标志,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2)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依法控制肇事人,寻找目击证人。对正在逃匿的肇事人进行查缉。

(3)拍摄事故现场照片,清点现场遗留物品和财物。 (4)对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可能导致痕迹或者证据灭失的,应当及时提取、保全和测试。有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应当进行现场摄像。? (5)开展现场调查访问,查验当事人的身份证、工作证、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等,记录调查访问简要情况,并同步录音,制作现场询问笔录。 (6)其它需开展取证的工作。

第二十七条 群体性事件类警情的取证方法及程序?

1、掌握现场动态,及时发现重点人员。?

2、采用拍照、录音等方法,及时固定重点人员违法言行。对处置过程进行拍照,固定证据。

3、填写《110处警现场情况登记表》,固定相关证人。 第二十八条 纠纷类警情的取证方法及程序

1、对于事实清楚,纠纷当事人无异议,现场可以调解完毕的纠纷类警情,在实施调查访问、教育疏导和调解过程中进行现场录音。调解完毕后,制作《110处警现场处置备案单》。

2、对现场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纠纷类警情,特别是涉及当事人身体损伤或财产损失的,应视情采取下列方法进行现场取证,固定相关证据:

(1)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疏导,开展调查访问并录音。必要时制作现场询问笔录。? (2)填写《110处警现场情况登记表》,掌握当事人、证人的基本情况。? (3)视情对纠纷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必要时,制作现场勘验笔录,绘制现场图。

第二十九条 紧急救助类警情的取证方法和程序

1、对当事人进行简要询问并录音,必要时制作询问笔录。如有生命危险的,立即组织抢救。

2、填写《110处警现场情况登记表》,掌握当事人、证人的基本情况。

3、必要时,对紧急救助的主要过程和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录像,收集固定相关证据。

4、如果当事人无能力保管自己的物品、财物并没有亲属在场的,应当将当事人的物品、财物进行清点登记,列出清单,并请在场见证人签名。

第三十条 其他警情的取证方法及程序

按照本规定基本要求,视情开展相关取证工作。

第三十一条 现场取证应及时、合法、客观和真实。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必须认真开展取证工作,仔细全面地收集证据。现场取证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程序收集证据,确保取证工作合法有效。在对当事人询问时,应根据不同警情,突出重点进行调查取证。

第三十二条 110处警现场制作的证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现场制作的各类笔录均应符合有关制作规定,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捺印;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应有见证人的签名;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110处警现场情况登记表》、《110处警现场处置备案单》。

第三十三条 处警现场证据实行办案单位收集整理、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处警单位应建立现场证据登记簿或管理系统,音像资料应及时分类存入电脑统一管理,便于及时查询和使用。处警单位与办案单位不属同一单位的,由处警单位向办案单位办理移交手续。未结案的证据资料,应长期保存;归属于各类已办结案件的现场证据,按照要求归档管理。 第四章 着装携装

第三十四条 指挥调度民警应着统一制式的警服上岗,接警台聘用人员应统一着装。

第三十五条 处警民警应携带《警察证》,着统一制式的警服、戴警帽或警用头盔,穿制式皮鞋、作训鞋或黑色皮鞋。处置交通事故民警夜间应着具有反光功能的制式警服;处警单位聘用的协警人员统一着保安制服,戴执勤帽,佩带协勤人员统一标志(帽徽、胸章、臂章),穿深色胶鞋或黑色皮鞋。对着装有专门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六条 处警民警应佩戴齐全的单警装备。出警时,必须携带必要的取证设备,包括照像、摄像、录音设备、提取物证工具、警戒带以及记录测量等工具。

第三十七条 出警车辆应装备无线通信设备(出警民警已装备无线通信设备的,出警车辆可以不再装备固定无线通信设备),有条件的应安装GPS定位终端,携带交通标志牌、救生器械和灭火设备。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加强110接处警队伍教育,严格内务管理,强化纪律作风养成,努力建设一支快速反应、服务规范、执法严格、作风优良的110接处警队伍,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第三十九条 选拔政治坚定、业务能力强、善于组织协调的同志,担任指挥调度部门领导和指挥长职务,适当提高指挥长(值班长)行政职务级别。切实落实指挥调度民警轮岗交流制度,及时调整充实人员,确保工作需要。

第四十条 加强处置工作规范、现场取证业务、携装用装技能培训,建立健全经常性练兵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岗位练兵长效机制。实行指挥调度部门民警持证上岗制度,110报警台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集中培训。 第四十一条 110报警服务台认真做好每日交接班工作,坚持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对上一周的接处警工作进行通报分析,不断提高接处警工作质量。

第四十二条 严格落实接警登记制度,所有接报警情都应输入接处警系统。定期组织对接警调度过程录音回放检查,抽查率要达到30%以上。对处置结束的案(事)件及时回访。 第四十三条 严格落实110投诉2日内答复的规定,投诉反馈率要达到100%(无法联系当事人的除外)。加强110工作宣传,让群众了解、支持和监督110工作。

第四十四条 加强对接处警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将检查结果记录到民警执法档案中,纳入正规化考评范围。指挥中心负责对本级及下级110报警台接警调度和各处警单位处置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办法上报上级指挥中心备案。指挥中心每周应通报一次110接处警情况,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接处警暗访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四十五条 严肃查处有警不接、指挥不力、出警迟缓、处置不规范等行为。凡因不按规定程序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因处警取证不及时、不到位,证据管理不善,造成证据丢失、损毁,导致案件无法依法处理的;着装不规范,影响公安机关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携装不落实,造成警情处置不力,民警因此受到伤害的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所在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处置程序和现场取证,自本规定实行后国家有关部门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要求执行。

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应依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由郑州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自二○○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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