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epc工程管理模式

2023-06-22

第一篇:浅析epc工程管理模式

04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问题浅析

监理论坛

电力监理2012年第2期(总第36期)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建设工程项

目监理问题浅析

郭团社

西北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摘要】 西北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参建项目中,有几个采用EPC模式进行工程总承包。在EPC模式下,监理工作如何自身定位、质量监控、进度跟踪等诸多方面都面临着很多新的问题和挑战。加之国内对这种模式还在尝试探索阶段,因此,有必要对这些问题加以分析,希望对同行能起到借鉴作用。 【关键词】 EPC 监理 问题 分析

一、EPC模式

EPC总承包模式是指建设单位作为业主通过固定总价合同将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勘查、设计、采购、施工,并对所承包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通过系统优化整合,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该模式对提高管理水平、缩短建设周期、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具有重要作用。作为总承包的一种项目管理模式(也称为交钥匙工程),EPC在国外已有上百年的历史,也是当前国外的主流模式,随着许多外方投资项目在我国投入建设,这种工程承包的方式也逐渐被国内工程领域人士所熟悉。例如本公司参建的新疆阿拉尔盛源热电项目、陕西彬长煤矸石电厂项目等都采用EPC模式,作为监理单位面临许多新问题,在此愿与同仁商榷。

二、EPC模式下的监理问题

(一)工程监理队伍实力不够或受传统模式的影响

在我们的工程监理队伍中,监理工程师总体素质还不高,主要是缺乏经营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缺乏对国际惯例和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条款的掌握,缺乏全方位控制的能力,缺乏真正掌握高技术的人才。由于人才不配套,大多只能运用技术手段进行质量检查,而不能运用经济手段和合同手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在遇到一些技术问题时大多依赖和遵从设计单位的意见,自然不能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由于项目管理与控制能力的薄弱,只能在现场进行质量监督工作,与业主所签监理合同的管理权限存在较大差距。

在传统模式下,设计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变更,而设计单

位作为独立的利益主体,在做变更时慎重、严格地从技术的可行性考虑,而不会受到工程进度压力和经济因素干扰。而在EPC模式中,总承包商可能会权衡技术的可行性和经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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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害相权取其轻”,导致技术的变更比较随意,而工程监理工作一个重要依据是工程图纸,由此导致监理工程师无所适从。彬长煤矸石电厂施工现场就发生过几次这样的现象。改变所用材料或原图(主要原因是材料价格高且很难买),施工方把情况告知总承包商,监理方很快收到一份技术变更通知单,材料等就会变更。这种情况的屡次出现,影响到了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归结原因就是不习惯于对包括技术的变更在内的设计进行监理。

(二)监理的外在性和EPC模式下承包方的独立性冲突

在《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八条明确指出,工程建设监理的范围,其中包括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捐款、赠款建设的工程项目。也就是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上的建设工程(除非常特殊工程如军事设施外),都要接受监理,以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业主合法权益。

EPC模式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合约中没有工程师(即监理工程师)这个专业监控角色和独立的第三方,所以不再是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俗称“红皮书”)条件下的三角关系。因此,必须承认EPC合同对承包商的监管很弱,业主的参与力度也很小,而且在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俗称“银皮书”)的序言坦言说,“业主基本不干涉承包商的工作”。

对EPC承包而言,业主选择监理公司,是在政府指导下聘用第三方机构来监督他们的工作。电力设计院不十分习惯有这样一位“公正的”第三方“监督管理者”来参与工程的运作。监理公司的印象被打上严重的政府或业主的烙印。对监理发出地处罚决定不接收(业主已授权),指令不能及时执行。后在项目监理部的坚持及业主的多次协调下,情况才有所好转。

对EPC承包而言,他们怕监理过多的参与有可能会泄漏自身的技术、组织秘密。参与分包商的施工合同,与设备厂家的供货合同等不愿提供给监理,是监理工作起来不能得心应手,在同监理配合上不积极,不主动。

(三)对于项目总承包资质要求不明确,给工程监理工作造成困难

虽然《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总承包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建设[1992]825号)给予了明确规定。但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的颁布后,《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总承包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被废止。目前尚未有关于工程总承包资质的新规定出台。由于不明确,总承包商的能力受到怀疑,如由设计单位出面的总承包商,往往设计能力很强,但是现场施工组织水平低,不能有效的协调分包商之间的进度、化解冲突,给监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笔者在监理公司近几年的管理实践中,一直倾向于总承包商必须同时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理由,其一,实行资质管理是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既然EPC总承包活动同时包括设计活动及施工活动,那么,EPC总承包商自然就应依法具备这两个方面的相应资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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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EPC模式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总承包商强大的实力和高度的自律性,这种要求必然要体现在总承包商的资质和完成的历史项目上。

三、EPC模式下如何发挥监理的作用

新疆阿拉尔盛源热电项目、陕西彬长煤矸石电厂工程采取了EPC总承包模式,如何做好EPC工程项目的监理,对于监理企业来说是一个新的课题,也是一个新的挑战。

业主、监理、总包单位是本工程建设的三驾马车,既相互协作,也相互牵制。作为监理单位,理顺和处理好于业主和总包单位关系,分清界限,才能使工程朝着正确的方向运转。在项目初期,发生意见分歧,再所难免。监理项目部必须的摆事实,讲道理,最终取得了各方的理解(比如进度、投资控制方面)。

在这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企业首先要考虑的是监理工作定位的问题,认真研究监理合同,EPC总承包合同,国家的法律法规,了解业主单位的管理思路,通过和业主单位的沟通,与总包单位的交流,确定了监理工作以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为中心,协助业主进行投资控制,监督总包单位进度管理的监理工作思路。下面从四个方面谈监理单位是如何开展监理工作的:

(一)质量管理方面:

在监理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规范、标准及现场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监理工作。秉承“细节成就完美”的理念,从工程伊始就严把质量关,认真做好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每天除了正常的巡检、验收外,进一步加强对重要工序、关键部位的旁站,从“人、机、料、法、环”方面加强对质量体系的检查,每半个月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通报;每半月定期召开一次质量例会,检查、落实布置质量管理工作。从工程开始就严把质量关,下发“清水混凝土”标准给各单位,并组织学习。要求各单位写出实施细则,从钢筋绑扎、模板工艺、支撑体系、砼见证取样、浇筑振捣等各个环节着手,深入班组,把管理延伸到主要管理人员(特殊工种),认真落实三级质检、四级监检的质量验收程序,使施工过程始终处于在控受控状态。

(二)安全管理方面:

加强对现场安全文明的监督和习惯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大型机械的管理。每半个月组织一次专项(文明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用电、消防、大型机械等)检查,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结合政府部门、公司安排、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持续有效的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上提倡安全管理科学化,安全行为规范化,安全设施标准化。把创建部省级安全文明工地作为施工管理的目标,帮助业主成立了工程安委会,及其管理下的由总包单位牵头的现场安委会。

(三)工程进度、投资方面:

认真审核总包单位的设备付款计划,工程款支付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对每一个节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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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总工期进行监控。给业主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协助业主做好进度、投资的控制。

(四)工程协调方面:

对于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除了通过协调会,安全例会,质量例会,专题会解决外,要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的协调业主与总包、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本着服务工程,服务业主的思想,通过大量的协调工作,积极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也通过协调工作的有效开展,牢固树立了监理的良好声誉和形象。

四、结束语

在EPC模式下,监理企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正确确立工程监理在EPC模式下的定位,可以很好地履行工程监理的职责。EPC模式对工程管理职能的增强并不是对工程监理的否定,对工程监理主要监督职能也没有丝毫改变,只是提出的要求更高而己。

作者简介:

郭团社,高级经济师。现任西北电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电建协电力监理专委会副会长。

第二篇:EPC总承包模式工程变更管理

准确定义EPC工作范围

变更的一部分形成原因是工作范围变更造成的。准确定义EPC工作范围在项目的初始阶段尤为重要。EPC承包商在签订项目承包合同时要对EPC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把合同中的工作范围描述尽可能做到全面和准确,避免出现错误和遗漏,这样承包商才能够充分理解业主的要求,尽量避免或减少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合同变更。EPC承包商也要对非EPC工作范围内又可能做的事情提前以书面方式正式告知业主,将问题暴露在前头。

EPC虽然已实行多年,但在实施过程中仍会出现业主及承包商对EPC合同的工作范围的理解的模糊。由于EPC合同条款订立的不严谨造成了双方对EPC工作范围的理解有偏差,双方互相推诿,造成了项目实施中不必要的变更的产生,造成费用的增加,严重时造成项目的延误。再一个就是EPC承包商在承揽EPC总承包项目时以拿到工程为目的,缺乏对工作范围的合理评估,特别是承接超出自己能力的工作,造成后期项目实施时很多工作难以开展。

加强变更技巧,善于转嫁变更

EPC承包商要注意分包商变更与业主变更的转化关系,从总包的立场出发,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将自己所面对的变更转化为业主变更。及时将分包商提出的由于业主原因产生的变更索赔提交给业主,形成对业主的索赔,为费用解决创造条件。另外,在与分包商签订合同时要将与业主的合同条件反馈到与分包商的合同中,让分包商也承受业主的前期条件变化。当然,前提是一定要有科学严谨的分析和翔实的支持材料包括地质资料、工程图纸、现场照片、会议纪要等。

设计变更对控制工程成本的重要性

EPC承包商的优势在于设计,设计的好坏直接决定项目的质量高低、成本是否超支,优良的设计会产生较少的后续变更。当分包商提出由于设计变化造成的变更申请时,EPC承包商一般是无法向业主进行索赔,只能自己消化。EPC承包商经常为了赶进度压缩设计周期,让设计提前出图或边出图边干,看似提高了速度实则欲速则不达,造成后期整改工作量大,费用超支。

加强对设计的管理力度

EPC承包商的优势在设计控制中,设计的节约将会带来项目运行的节约。能否抓住设计变更是重中之重。EPC承包商应精心准备、周密筹划,全面、细致、扎实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设计创造良好工作前提。用设计价格来控制设计质量,将设计质量的优劣与投资的节约挂钩,促使设计单位提高设计深度、改善设计质量,将设计变更降到最低。现场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对设计变更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审查,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的规范化。

业主方引起的工程变更

通常,业主方引起的工程变更包括:推迟提交业主应提交的项目包括文件;总说明书的缺陷,包括差错或遗漏、工作范围变更;计划调整指示;加速施工指示;工程暂停;有歧义的或相互冲突的合同条款;合同终止。工作范围变更是最普遍的工程变更,通常表现为工作范围的增减,是变更控制的主要对象。实践中,工作范围变更主要表现为新增工程,分为附加工程及额外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商应严格按工程总承包合同规定的项目范围、业主要求实施工程,要求所有工程项目参与人员认真学习合同系列文件的条款,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及特殊要求,了解作为总承包商的合同责任、工程范围及法律责任。

EPC总承包商引起的工程变更

EPC总承包商引起的工程变更涉及对合同有利和不利两方面,一般包括:设计变更;材料设备变更;设备供应商变更;未能按计划开工;施工措施变更;分包商履行合同的失败;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失败;有缺陷的工序和低劣的工程;工期延误。设计管理是EPC项目的重中之重,设计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承包商的项目效益。我国应用EPC总承包模式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业主通常在招标前负责部分设计工作,其设计深度也因项目而异。一般,业主给出的设计深度只到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EPC承包商需要完善初步设计并完成详细设计。在EPC承包商的设计过程中,承包商设计部可能对业主原来的设计提出了优化建议书(设计变更不影响原工程的各类技术指标),业主经过慎重考虑后做出接受、拒绝或修改建议书的决定。按照国际惯例,EPC承包商提出设计优化给项目带来的利益应由合同双方分享。EPC承包商设计部在提出设计优化前应咨询合同部的意见,充分考虑如何从设计优化中获得最大利益。对于设计优化带来的利益分配问题,EPC承包商在合同谈判时就应当提出来,并在合同中明确具体的利益分配方式。

其他方引起的工程变更

其他方引起的工程变更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不可预见的工地地质条件及其他自然条件的改变;管理机构的变更;工程所在国的法律变动;劳动纠纷,当这些发生时EPC承包商应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向业主变更申请。

分包商的变更索赔

在分包商向EPC承包商的索赔中涉及前期业主需要完成的工作如:厂区平整、地下复杂情况等应该由业主完成的工作或提供的资料。当承包商接到分包商的变更索赔时,发现这些变更的发生不是由于自身原因而是业主原因造成的,而在项目运行前期并没有与业主及时沟通,造成解决问题时难以处理,使得EPC承包商无力解决或解决后费用大幅度超支。

分包商变更申请依据混乱

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费用控制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思想及业务水平不高。目前的大部分分包商的变更索赔计算只考虑如何多计算费用,不以事实为依据,计算费用时各行其是,不能正确理解定额,乱用定额,把不是一套定额的工程量调整系数互相调用。多套重套子目也常有发生,例如,机械开挖土方已经包括弃土,而有的分包商在编制变更费用时套机械开挖土方,又重套一次推土机推土,这样弃土就重复计算了一次。其次EPC承包商的费用控制人员往往对变更情况缺少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缺乏对工程的跟踪管理,不了解现场情况,闭门造车,依葫芦画瓢,编的预、结算脱离实际。对分包商提供的变更申请的准确性更不能有效审核。

第三篇:规范国际工程EPC项目设计管理

EPC项目设计与开发的管理贯穿从项目策划、实施、评审到改进等全过程,本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FDIC合同条件,结合笔者主持或参加国际工程承包项目设计管理中的经验与教训,重点探讨规范EPC项目设计管理的程序和标准,为进一步做好EPC项目设计管理和过程控制,提供建议和操作指南。

项目设计与开发的策划

工程项目设计任务书或委托书的编制,应依据项目业主招标文件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工程的特点、规模和要求,选择行业设计能力强、信誉好,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行业设计资质、业绩和经验的企业来完成合同约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设计任务。

设计应遵循工程所在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并满足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质量标准和工程的可实施性、可操作性及可维修性的要求。

设计单位在项目初始阶段负责编制项目设计实施计划,聘任项目设计总工程师,配备相关专业工程师,明确工程设计范围、设计周期、采用标准规范、技术经济指标、软件版本和设计文件格式等要求。

针对工程规模、结构形式、工艺要求,由公司业务部门确定各设计阶段适用的验证、评审和确认方法,规定设计各阶段的接口关系、分工和沟通方式,并按照工程设计进度要求,在适当时予以更新。

项目设计与开发计划的输入

1.设计依据。包括项目承包合同约定、项目立项批准文件、设计基础资料、业主提供和确认的相关资料、前阶段设计文件评审意见等。

2.设计范围、设计原则和要求。

3.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

4.设计各阶段输入的内容、深度和格式要求。

5.工程设计功能和性能要求。

6.工程所在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7.类似工程设计经验或改进信息。

8.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9.质量保证程序和要求。

10.进度计划和主要控制点。

1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2.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SHE)要求。

13.对项目设计实施计划输入的充分性和适宜性进行评审的意见。

14.项目设计实施计划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规定和标准,同时符合公司的质量方针及目标管理的要求。

15.项目设计实施计划应明确项目费用控制、设计人工时和限额设计指标,并建立项目设计实施计划执行效果考核制度。

16.设计进度符合项目总进度网络计划的要求,充分考虑与工程勘察、采购、施工、试运行的进度协调,以及设计各专业内部逻辑关系及资源分配、外部约束条件等的影响。

项目设计与开发计划的实施

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已批准的项目设计与开发计划,满足计划控制目标的要求。项目设计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对全部设计基础数据和资料进行检查和验证,必要时报项目业主确认后实施。

建立项目设计协调程序,进一步明确公司与设计单位之间在设计管理方面的关系、联络方式、报告审批制度。并按公司项目经理部对设计相关专业之间互提条件的规定,协调和控制各专业之间的接口关系。

设备制造、施工安装等按项目设计实施计划进行有序衔接,处理好接口关系。设计单位负责及时提供设备、材料采购文件,以及采购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项目主要设备制造订货和施工安装招标文件,以及详细施工设计文件的需求。详细施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

采购、非标设备加工制作、施工安装和试运行的需求。

设备、材料设计文件中应注明其设计选用的型号、规格、性能、数量,其产品质量要求应满足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依据项目承包合同约定或业主代表要求,设计单位要建立并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程序,按规定程序进行工程设计变更。

工程开工前,设计单位应进行设计文件技术交底,说明设计意图,解释设计文件,明确设计要求;实施过程中,定期组织设计回访,不断优化设计。 为配合现场施工安装,设计单位应提供项目试运行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项目设计与开发文件的评审

项目重大技术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由公司组织评审;项目综合技术方案和详细施工设计由公司项目经理部组织评审;专业设计技术方案由分包单位组织评审。 在方案(概念)设计阶段,公司业务部门邀请行业专家对设计单位拟制的项目方案(概念)设计大纲进行评审,确定其设计范围、设计原则、采用规范和技术标准。验证其是否符合项目业主招标文件或工程可行性报告的要求;是否满足工程

所在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满足公司质量、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QSHE)的要求,确保项目方案(概念)设计与开发输入满足业主的需求。

在初步设计阶段,公司项目经理部邀请业主代表、相关方专家对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评审,确认其是否满足承包合同约定和方案(概念)设计阶段确定的设计范围、原则、规范、标准和设计深度的要求。

在详细施工设计阶段,公司项目经理部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安装或加工制造厂家进行设计技术交底或设计回访,确认施工安装设计文件和图纸,是否执行了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和鉴定意见,是否满足施工安装或加工制造过程对设计文件深度的需求。

设计文件评审或技术交底的结论意见应形成纪要,由评审主持人签发执行。

项目设计与开发的过程控制

项目经理依据设计合同约定,定期组织检查项目设计与开发计划的执行情况,分析进度偏差,制定改进措施。

设计进度主要控制点包括设计各专业制造厂家互提落实情况及其进度;初步设计文件完成和提交时间;关键设备和材料采购文件的提交时间;进度关键线路上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详细施工设计文件完成和提交时间;项目设计文件结束时间。设计文件质量依据承包合同约定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进行控制,针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建立项目限额设计控制程序,明确各阶段的限额设计目标,通过优化设计方案,实现对工程造价费用的有效控制。

设计单位按设备材料控制程序,严格设备材料数量统计,及时提出采购文件,明确设备材料等级、规格和技术标准要求。

设计各专业负责人配合工程概预算人员编制工程概预算,对比类似工程造价指标分析偏差原因,提出纠正措施,实行有效控制。

项目设计与开发文件的交付

根据项目设计与开发计划时间表的要求,设计单位各专业负责人除按时完成全部设计文件编制任务外,还应满足业主对设计文件的需求评审、设计文件技术交底、设计现场施工配合、投产试车和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的要求,确保最终关闭合同约定的相关的设计文件和图纸。

设计各专业负责人按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设计图纸、资料和有关纪录,在完成全部设计文件后,编制项目设计文件总目录并存档。

项目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完成后,设计单位应编写项目设计完工报告,进行设计工作总结,将项目的经验与教训书面报送公司项目经理部,进行持续改进。

项目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

通过设计单位的技术交底,加深了解工程特点、设计意图,以便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施工安装单位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并对照现场逐一核实,在熟知设计文件内容和现场实际情况的前提下,与设计单位沟通设计技术交底的有关需求。

设计文件技术交底由公司项目经理部组织,设计、施工安装和加工制造厂家参加。

对技术交底中有异议的问题,通过研讨协商解决;对不清楚或交底不明确的问题,商请设计单位再次答疑。技术交底内容和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应写入会议纪要,由相关方主要人员签字后,作为处理相关问题的依据。

对重大、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的工程,开工前和施工安装过程中,提前商请设计专业负责人到现场做专题设计技术交底。

项目设计变更

由于工程建设环境条件改变,原设计功能改善或提升标准,业主代表要求扩大项目规模或增加投资,以及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都可能引起工程设计变更。相关方专业工程师应识别变更的必要性或可行性,按承包合同约定,并视其变更规模,分级分类进行设计变更评审、验证和控制。

对工程设计的任何变更,项目设计责任人应评审变更对工程设计质量特征、工程造价和工期的影响。包括对已经施工安装部分或其他设计输出的影响及采取相应的措施。

设计变更实施前,应经工程师或业主代表批准。

设计施工现场配合

设计单位应派出由各专业工程师组成的施工安装现场配合组与公司项目经理部合署办公,项目设计总工程师兼任项目设计部经理。负责工程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回访和设计变更签证;参加项目重大技术方案研讨、业主或工程师例会、投产试车、竣工验收;协助竣工资料的编制等工作。

项目设计回访

在施工安装或加工制造过程中,设计单位组织各专业工程师深人工程施工安装现场,进行项目设计回访。通过设计回访,确认其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工程环境条件;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优化设计。

第四篇: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管理难点

1、设计:由于设计人员的资历和阅历的限制,原可以通过设计来消除的大量危险源将会在项目投入使用后凸显;设计图纸的多次变更,可能由于项目各方交接不清或手续不全,往往导致施工人员使用的不是最新版本。

2、招标:由于招标文件缺少部分要求或审查不严,可能导致施工单位的施工能力没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对项目建设将产生很大影响。

3、采购:因采购需求标的不清,导致设备、材料不符合要求;特别是特种设备、消防设备等资料不全。

4、施工:施工安全是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也是事故高发的阶段,具体表现在施工单位资质不全(违法发包)、作业人员混乱、装备简陋不符合安全要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安全交底等。

三、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管理重点

图1 安全管控点

根据项目管理阶段,梳理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管控重点(图1)。其中施工安全又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项目安全管理体制,由建设单位项目组、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部、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等组成安全管理体系,由四方人员集中进行合署办公,实施常态的安全管控。

五、安全设计要求

1、设计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防止因设计不当导致建设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1)设计应充分考虑不安全因素,安全措施(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并配合业主报请当地安全、消防等机构的专项审查,确保项目实施及运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2)设计应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3)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特种设备的项目,应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2、设计人员应在高阶段设计和施工图方案设计的适当阶段,由政府主管部门、顾客或第三方组织的外部评审对设计成果进行评审确认。

3、设计人员对相关变更应获取经有关单位书面确认的文件。

4、设计技术交底由设计经理负责与施工方或顾客具体落实。按交底要求向施工或制造单位介绍设计内容,提出施工、制造、安装的要求,接受施工或制造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或设备设计的质疑,协调解决交底中提出的有关设计技术问题。

5、当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的安全要求时,设计人员应对加固补强措施进行确认,或者根据实际情况对结构进行核算,确保满足原设计要求。

六、招标安全管理

1、招标工作人员应查验投标单位的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外埠入当地投标备案通知材料、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等证书原件(包括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岗位资质证书)。

2、要格外重视对投标单位技术力量、拥有机具设备的考察。招标文件应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对项目需投入的安全管理及技术人员的素质、数量进行描述,防止投标单位委派不懂安全技术、施工技术的管理人员负责该工程而导致的安全、质量不合格的建筑产品

3、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其项目经理、施工经理及安全经理每周在施工现场的实际工作时间,并要求投标单位对其承担的施工任务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承担总责。

4、招标文件应对投标单位提出建立项目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要求。

5、招标文件应要求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考虑施工方法及工艺、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的配置、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临时设施、以及工期保证措施等,制定关键阶段及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确定施工组织设计与工程成本和报价的逻辑关系。

6、招标文件应要求投标单位明确其总包与分包的规定,以防范其自身施工能力不足时寻求实施不规范的分包及协作。

7、招标文件必须对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安全管理协议,安全风险抵押金等相关事项提出明确的要求,并在评标阶段、合同订立阶段严格落实到相应的条款。

七、合同签约安全管理

1、要重视合同文本分析。

(1)合法性分析。即当事人(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工程项目是否已具备招标投标、签订合同的一切条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法和其他各种法律的要求。

(2)完备性分析。即构成合同文件的各种文件是否齐全;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对各种问题的规定是否严谨;合同用词是否准确,有无模棱两可或含义不清处;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是否有足够的预见性。

2、要重视合同变更管理。合同变更在工程实践中是非常频繁的,变更意味着索赔的机会,所以在工程实施中必须加强管理。

3、项目部应加强和介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分包合同管理。要求在订立分包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划清合同界面,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4、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在合同期内,施工企业对其施工任务区域内的生产安全(包括消防、治安、交通)承担总责。

八、采购安全管理

1、工程项目的设备、材料供应商必须具备与其提供产品相适应的能力和资质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在有效期限内。

2、必须依据设计人员编制的设备、材料采购文件要求实施采购任务。采购特种设备、消防设备、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合同中约定的检验要求并提供设备安装结束后的验收、办证资料。

3、采购进口设备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提供证明其制造厂(地)的文件资料(如出厂证明、报关材料等),在设备验收时应同时查验合同约定的证明文件。

4、采购超大、超重、异形等超过道路通行规定的产品,应按照设计文件的提示要求,与供应商约定运输方式和安全防范措施。

5、如需设备、材料供应商提供现场服务,应与供应商签订现场服务安全协议。进入现场服务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教育。

九、施工安全管理

1、编制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建筑工程施工是一项复杂的生产过程,施工现场需要组织多工种、多单位协同施工,需要严密的计划组织和控制,针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因此要求项目部在施工前编制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制要素如下:

(1)工程概况及特点

(2)编制依据

(3)安全管理目标

(4)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含联系方式)

(5)安全保证体系要素及职能分配

(6)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7)施工计划安排

(8)危险源与环境因素识别及重大危险源的管控

(9)环境及生产设施和安全管理

(10)安全考核评价

2、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建设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岗位证书、项目经理任命书、技术负责人任命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的安全管理网络。

3、施工人员资格审查

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单位与施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分包企业应从进入工地之日起必须向政府部门为其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综合保险、从事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健康证、特种作业操作证。

4、特种设备进场审核

制造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设备监管卡和上海市(或属地)建设机械编号牌、上海市(或属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机械安装验收合格证、建筑机械安装质量检测报告(确认检验单位资质)、建筑机械安装质量检测报告中不合格项的整改合格资料。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经过专家论证、专项方案需经过审批、作业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6、安全生产检查及监控要点

(1)安全教育

(2)安全技术交底

(3)危险源辨识及告知

(4)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5)非常规作业

包括拆除作业、高处作业、高温区域施工、脚手架安装拆除作业、起重吊装作业、施工连续作业、施工临时用电。

(6)文明施工检查

包括总平面布置、办公生活设施管理、现场防火管理、卫生管理、粉尘噪音管理、治安保卫管理等。

十、试运行安全管理

1、编制项目试运行工作计划,明确试运行阶段的内容、组织、工作原则和程序。

2、制定试运行安全技术措施,确保试运行过程的安全。

3、组织业主、施工分包商、供货商从试运行角度来检查施工安装质量,核查在试车、操作、停车、安全和紧急事故处理方面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并进行修改,最终达到设计要求。

4、组织协调各参加调试人员,明确调试区域及范围,做好调试期间发生电气设备着火、突发意外停电、功能性误操作、防爆、防中毒及其应对措施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

5、检查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验收规定进行,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职业安全卫生设施闲置不用,生产设施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同时使用。

6、与业主方共同审查和签署试运行及考核情况报告,明确建设项目的工艺性能、保证指标、经济指标达到合同要求的情况。

第五篇:EPC模式下的工程跟踪审计探讨

摘要:

EPC是国内比较流行的一种大型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本文结合本单位的实践和尝试,从业主管控工程造价角度出发,分析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开展跟踪审计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跟踪审计的方式和途径,从而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业主利益奠定基础。 关键词:

EPC;工程;跟踪审计

近年来,国内以EPC总承包模式管理的大型基本建设项目逐步增多,中航工业试飞院也在2014年迎来了EPC模式下的第一个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模式上有了新的尝试,为进一步丰富中航工业试飞院基本建设管理实践,提高大型项目基本建设管理水平积累了经验,同时也在EPC模式下实现了工程审计工作的创新管理,开阔了审计工作人员的视野,提升他们的工作能力,同时也拓展了审计工作领域,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对发挥工程总承包方工程建设专业化管理优势、节约业主管理资源、有效实施集约化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与传统的工程管理模式相比,EPC模式下业主开展工程审计,特别是跟踪审计面临诸多的难点和障碍。本文从业主控制工程造价视角出发,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跟踪审计工作的难点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以求有效控制审计风险,最大限度维护业主的利益。

一、EPC总承包的概念和特点

(一)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概念EPC是指“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和construction(建设)”三者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在EPC模式中,Engineering不仅包括具体的工程设计工作,而且可能包括整个建设工程内容的总体顶层策划及整个建设工程实施组织管理的计划工作;Procurement也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建筑材料采购,而更多的是指专业设备和材料的选型与采购;construction是指施工总承包的具体建设过程。三者合而为一体现了一个整体的系统管理工程。

(二)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本质在标准的EPC模式中,业主与工程总承包商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把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全部委托给工程总承包商,由总承包商组织具体实施,业主只提出需求,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宏观管理和监督。其目的主要是克服传统模式下由于业主专业能力不足带来的设计、采购、施工、建成后试运行等环节相互脱节带来的弊端,实现从勘察设计到采购施工一体化工作有机结合,并由总承包方整合专业资源,组织整体统筹安排,优化设计方案,有效地对建设质量、成本、进度和安全进行系统综合控制,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保证工期,控制投资,确保质量,从而最大限度地达到业主所期望的项目投资目标。

(三)EPC模式的特点1.项目整体经济性高EPC总承包模式基本出发点在于促成设计、施工和管理的全程有机结合,以充分发挥设计和施工的协同优势,提高项目的集成管理,便于工程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从而提高项目的整体经济性。2.业主管理职能单一化EPC总承包商负责项目的全部设计、采购和施工,提供全部完全装备好的设施,直至做好试运行准备,即达到“交钥匙”的状态,承担全部设计和实施工程的责任;业主只需明确自身需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相对宏观,极大地减少了本身项目建设管理的工作量。3.业主权力受到一定的限制EPC模式的承发包关系与传统的承发包关系不同,在签订合同以后的实施阶段角色职权发生变换,总承包商处于主动地位,也具有较大的主动权,业主的权利被限定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4.管理重心实现转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EPC总承包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总承包商依据总承包合同对设计、施工和采购全权负责,处于项目建设管理的核心地位,指挥和协调各分包商各负其责,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同时,该模式还要求总承包商具有很高的承包管理能力、全面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较高的风险管理水平。

二、EPC模式下业主跟踪审计工作的必要性

在EPC模式下,由于内外部各种主观和客观的原因,业主仍然存在工程造价失控的风险,在加强甲方工程管理的基础上,审计部门积极开展工程跟踪审计,可有效发挥控制工程造价的作用。一方面,对甲方管理部门的工作实施有效审计监督,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管理绩效;另一方面,对总承包方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从项目概算审核、招投标、关键材料设备采购、工程签证变更以及最终的结算审计等各个环节开展审计,可以有效控制造价结算风险,确保投资可控。

三、EPC模式下业主跟踪审计工作的实践

综合实验厂房是中航工业试飞院采用EPC模式建设的第一个大型建设项目,该项目是从2013年初开始启动的,单项总投资概算额上亿元,超过中航工业试飞院单项工程历史最高水平,同时由于后续科研任务的需要,该工程涉及的专业技术门类和新技术应用范围之寛也前所未遇。如何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限定的概算投资额度内,优质高效完成预定的建设任务,按期实现工程的顺利交付,达到或超越初步设计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满足后续科研任务的需要,对于我们的建设主管部门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一)项目管理背景F综合实验厂房的空间跨度是中航工业试飞院前所未有的,有三点困难。第一,在这个跨度下,如何保证厂房顶部网架的安全性和经济性?确保新技术和新设备的正确应用是挑战之一;第二,由于后续科研任务的需要,该实验厂房的建设周期仅仅12个月,在年初整个项目还是白纸一张,一切都还处在筹划与论证阶段,整体施工设计没有着落,建设概算没有确定,资金来源没有确定,时间紧任务重,综合协调管理难度大;第三,具备相应实力的潜在供应商和合作方没有确定,如何尽快确定候选合作方难度极大。

(二)项目实施决策面对存在的众多现实难题,项目投资管理部门与基本建设管理部门进行了深入沟通,立足于保证后续型号任务顺利完成,满足建设周期、技术控制、综合管理和造价控制等各方面的现实需要,从实际出发,形成了F综合实验厂房的EPC建设方案,提交院长办公会决策,经过决策层的全面审议,原则同意采取EPC的模式进行F综合实验厂房的建设,同时要求控制关键环节的风险,确保资金预算、技术领先、质量可靠和时间节点的全面有效控制。

(三)项目建设的跟踪审计为确保该工程的造价在预算内有效控制,审计部门全程参与了项目的管理过程,对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进行了事前或事中的跟踪审计,实现了积极的尝试和实践,积累了一定的审计经验。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1.对标底进行审计工程施工招标标底主要用于评标时分析投标价格的合理性、平衡性和偏离程度,分析各投标报价的差异情况,作为防止投标人恶意投标的参考性依据。因此,对甲方按照批复概算编制的标底进行审计非常必要。2.对关键设备、材料进行技术和经济的抽查在施工过程中,相关人员应非常关注厂房的核心组件——网架的主材选择。在检查中发现,承包方为了节约成本,擅自将无缝管改为焊管,对于工作人员提出的质疑,承包方承诺全部改正,保证了工程的技术先进性和安全可靠性,也及时消除了潜在的审计风险。3.关注承包方提出的大额签证的真实性对于承包方提出由于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基坑土方挖掘超量的签证,工作人员及时查验现场,核对招标文件与合同的有关条款,及时确认,保证结算的真实性和客观性。4.选择可靠的造价咨询机构开展工程结算审计根据政府部门投资管理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经过筛选和比较,选定具备甲级资质的中介机构负责开展工程结算审计,并在审计过程中积极与甲方和承包方沟通,剔除不合理的结算内容,圆满完成了结算审计工作。

四、EPC模式下业主跟踪审计工作的难点

基于总承包合同甲乙方的职责和权力划分,在EPC模式下,业主对工程造价的过程掌控相比传统工程管理模式权利大幅降低,开展跟踪审计工作也存在一定的难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跟踪审计介入存在制度障碍审计阻力主要来自工程总承包商的乙方,作为合同关系的双方,业主和承包方法律地位平等,合同框架之下的权利义务对等,且目前我国有关法律并未明确赋予业主开展工程跟踪审计的相应权利,乙方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也不希望以业主为主导的工程跟踪审计全程介入。2.跟踪审计定位不准由于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分包商、供应商等参与方众多,管理链条长,管理层级多,管理关系复杂,工作接口和管理界面常常不清晰,容易出现审计机构与工程监理等单位职责重叠或出现空白,造成管理越位或缺位。3.跟踪审计自身风险较大跟踪审计特点在于全过程跟踪的持续性,审计机构在对工程造价控制和项目管理进行持续监督与鉴证过程中,可能发生程序不当、依据不足、审查不严、结论不准及丧失职业操守等风险,导致审计失效或结算纠纷等风险出现。4.审计要求难以落实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由于项目业主方一般不与总承包商下层的施工单位产生直接合同关系,跟踪审计向下层施工单位延伸受到较大限制,下层施工单位对审计机构协助配合的意愿有限,甚至可能出现刻意妨碍审计工作的现象;同时,在工程价款结算活动中,审计结论直接关系到乙方群体的经济利益,容易发生矛盾或法律纠纷,这也是审计要求难以落实的重要影响因素。5.审计剩余风险难以彻底消除在工程结算中,时常出现总承包商和施工单位采取隐蔽方式虚报冒算等情况,即使审计机构尽职尽责,仍有可能未完全发现存在的所有问题;同时,由于多数EPC建设项目是大型建设项目,绝大多数来源于财政的投资,投资的政府机关会在项目建设结束后开展财务验收审计,对在验收审计环节发现的重大工程价款结算差异不予认可,但由于此时项目业主与总承包商之间已基本完成结算款项清算和资金支付,工程价款的追索十分困难,审计风险无法彻底消除。

五、严格控制项目业主的造价成本

业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造价控制管理非常关键,是关系项目能否实现预算控制目标的重要环节,也是工程跟踪审计有效实施的工作基础和关注重点。总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全面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否先进、合理,不仅直接关系到施工质量和工程应用效果,也必然会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目标成本和工程项目的利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要求总承包商提前提供每个阶段的施工设计和工作方案,组织内外部专家对关键环节的施工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等要素的评审,努力优化施工方案,挖掘工程施工的潜力,避免走弯路,从而达到控制工程成本,获取更高经济效益的目的。2.加强工程主要设备材料的监督管理业主对工程的主要材料和核心部件要加强控制,坚持参与工程主要材料的采购管理,严格保证主要材料的质量标准和价格核定。在确保满足工程对主要材料的功能、性能需求的基础上,尽可能采购低价材料来代替高价材料。3.优化现场管理现场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现场管理的优化水平代表了项目管理的整体水平,业主、监理和承包方对此有共同的责任。优化现场管理必须遵循经济效益原则、科学合理原则和标准化规范化原则,从根本上提高施工现场的生产工作效率和管理效益,从而建立一个科学而规范的现场作业秩序,最终达到控制成本提高效率的目的。

六、解决跟踪审计困难的途径

针对存在的困难,业主应以风险为导向,系统梳理EPC管理流程,强化关键环节的风险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应根据管理需要,及时开展审计工作,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尽早设定审计工作机制,适时启动跟踪审计项目业主应提前谋划,与总承包商就跟踪审计介入的时间、环节、形式进行有效约定,及早确定跟踪审计的策划方案,根据工程进度排出时间表,划定主要的审计时间节点,为正式开展工程跟踪审计做好准备。工程跟踪审计介入的第一时机,宜选择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后、工程总承包单位招标前,可就业主项目前期开展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和搬迁等工作实施同步审查,有效利用审计资源夯实审计基础。2.准确定位审计职责,发挥价值创造功能跟踪审计的主要职能是监督和咨询服务,审计的广度和深度要通过完善程序和合同条款予以明确界定。在保证审计独立性不被破坏的前提下,要积极创造价值,提供增值性的管理建议和咨询服务。对项目建设管理环节实施审计时,应合理整合审计资源,将审计关口前移,抓住影响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深入一线,积极拓展和延伸审计范围,突出管理效益和效率,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审计的价值创造功能,坚守自身角色定位,做到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建议不决策。3.借助社会审计中介力量,把好机构选择关选择实力雄厚的社会审计机构作为跟踪审计力量的重要补充,既能发挥社会审计机构的专业优势,又能保证和提高审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从而使委托单位与被审计单位处于相对平等的地位,为跟踪审计创造有利条件。把好社会审计机构的选择关:一要深入分析总承包建设模式的特点,结合管控模式、建设目标、上级单位和管理层要求,提出明确的审计服务需求;二要充分了解审计中介机构的审计服务能力,实施摸底调查,深入了解其资质等级、服务业绩、信用状况及专业人员素质等;三要充分挖掘审计中介机构的服务潜力,要求结合需求,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和合理的专业人员配置,保证充分优质的服务。4.强化跟踪审计的合同约束,降低风险敞口第一,明确甲乙双方对开展跟踪审计工作的责任义务、审计范围和审计程序;第二,明确跟踪审计过程沟通和出现争议的解决方式;第三,审计时超过正常比例的工程结算,要送审单位进行适当处罚或使其承担部分审计费用,降低虚报风险。5.加强工程签证、设计变更管理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许多工程由于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管理的随意性,引起工程成本失控。严格现场签证管理,必须要求甲乙方相互配合,不仅做到“随做随签”,还应做到严格落实“五方签证”制度,即所有的现场签证必须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代表、业主管理代表和审计机构五方共同签字审批。签证必须达到量化要求,工程签证单上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字母都必须清晰,签证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并严格执行约定的程序要求。6.与内部专业部门及监理单位充分合作跟踪审计作为一种管理手段,不应弱化法律事务、工程管理等专业部门和监理公司等单位的相关管理职责。第一,设置规范完善的审核流程,将监理单位、专业部门纳入审核环节,层层审查;第二,跟踪审计应遵循公正客观的原则,排除干扰,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第三,决策机构要发挥主导作用,广泛听取监理、专业部门、审计机构建议,形成甲方的一致意见;第四,通过召开审计专题会或协调会,向总承包单位反馈审计意见,平等沟通,统筹协调,化解分歧和纠纷;第五,对事中跟踪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验证和后评估,形成闭环,保证审计成果得到有效运用。

七、结语

现阶段,随着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广泛运用,业主加强项目管理的需求也日渐强化,从维护业主利益出发,工程跟踪审计的必要性在逐步增强,业主的内部审计机构应综合社会审计力量探索开展工程的跟踪审计工作,在总包合同中赋予其适当的审计权限,明确审计内容,规范其审计程序和质量要求,提高审计效能,切实发挥审计工作控制风险和增值服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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