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与耕地的关系

2023-02-11

第一篇:基本农田与耕地的关系

耕地保护与基本农田划定

耕地保护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耕地保护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最近十几年来,中国因为非农业建设占用而减少的耕地大约占耕地减少面积的40%左右(其他的减少原因主要有:农业结构调整、灾毁等)。耕地面积大量减少直接威胁农业发展。为此,我们必须确保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耕地保护方面的制度主要有耕地占用补偿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

基本农田是我国的耕地的关键,因此,也是我们重点保护的对象。基本农田划定主要是为了满足我国未来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将保证农业生产必须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并建立各项基本农田保护的制度,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为农业生产乃至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起到保障作用。通过基本农田的划定,基本农田的保护制度得以完善,国民经济和农业发展所必需的耕地数量得到了切实保护;借助基本农田划定的平台,大规模的进行土地整治活动,能够有效增加耕地面积,切实提高耕地质量。

基于上一轮基本农田划定规划技术手段和方法存在不足的情况,目前对基本农田划定采取了相应的解决方法,如:以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为基础划定基本农田,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建立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但是,对于基本农田划定仍存在问题主要是基本农田的质

1 量在不断下降,如:基本农田划定无科学量化标准。国家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比例应当占本行政辖区耕地面积的80%以上。平原地区,地势比较平坦,自然肥力较高,以农业生产为主,经济发展较为缓慢的地区,基本农田可达到甚至超过现状耕地面积的80%,而低山丘陵地区,耕地分布零散、总体质量较差,为了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得不将本区域内质量差、产能低的耕地也划定为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存在占补平衡,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部分地区为了保障发展,将一些地区内部的基本农田部分或全部调出,违背了国家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的宗旨,究其原因在于基本农田划定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基本农田划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协调性,没有考虑基本农田划定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性,盲目的划定基本农田,结果导致基本农田布局不断调整,稳定性极差。

我们所说的严守耕地红线,其实既要守住数量红线,更要守好质量底线。基本农田划定与土地规划是分不开的,然而土地规划是动态的,随时为了用地而调整规划。目前建设用地大规模的扩张,只能将居民区附近的基本农田变更成普通耕地,再转为建设用地,然而为了占补平衡,山里的耕地不管质量能不能达到到基本农田的要求就变基本农田,这就导致了现在的基本农田上山的现象。基本农田上山,根源还是在地方政府上,国家强调的“三农”对于一个城镇发展已不再重要,有人说,农业投入大、见效慢,难出政绩,因为农业的经济效益没有工业项目的经济效益来得快,地方依然盯着工业项目,更看重

2 GDP,不断的招商引资,工业项目来了,经济指标才好了,他们没想到的是没有保护好耕地的同时还造成了大量的工业污染。

目前,总结教训,在落实好基本农田布局的基础上,为更好的保护基本农田、保住耕地红线,建立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基本农田数据库是将基本农田数据建库并录入属性信息,具体属性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和质量等级、四至、承包人、保护责任人等信息。通过将属性信息录入数据库,在土地调查平台的基础上建立起一个完整便于查询和维护的基本农田保护信息系统,实现了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的一体化,做到了数据的“无缝衔接”,最终达到“以图管地”的目的。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政策,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保住耕地红线,保住我们的“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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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定义和内涵

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耕地中又分为水田、水浇地、旱地。 水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耕地保护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一再强调要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1986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1992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严格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紧急通知》;1994年发布《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的通知》(11号文件);1998年,耕地保护写进了《刑法》,增设了“破坏耕地罪”、“非法批地罪”和“非法转让土地罪”。

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预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一般来说,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按照《土地管理法》第34条的规定,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3)蔬菜生产基地。(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5)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第三篇: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和宅基地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XX镇XX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关于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和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

自查报告

县国土资源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县政府办《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和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依照安排,我们对辖区内的耕地、基本农田和农村宅基地进行了周密细致的排查,全面掌握了耕地、基本农田和农村宅基地的现状,完善规范了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和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资料,为加强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和宅基地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加强领导,落实保护责任

基本农田保护和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涉及面广,量大,为了抓好此项工作,我社区及时召开机关干部和村组干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并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由社区主任赵新强同志任组长,副镇长屈大玮同志任副组长,各包村干部和村主管土地工作的村干部为成员的工作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和组织实施。

二、周密安排,细致工作,全面实施 我社区现有基本农田保护区42块,面积28550亩,经逐村逐地块进行核实,严格做到了基本农田“三坚持,四落实,五不准”的要求,未出现非法侵占,毁坏基本农田行为,建立了健全的基本农田保护台账,保护网络,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并发放

到户,使群众知晓,将责任落到实处,做到制度健全,措施有力,保护巡查制度坚持常态化,记录齐全,确保基本农田数目不减,质量不降。

全社区现有宅基地总数1874宗,占地747.6亩,空闲住宅15宗。经对照检查,农村宅基地管理档案、台账,健全规范,全年无非法批准占用宅基地行为,无村组干部批少划多,批非占耕,未批先占,私自买卖,乱收费等违法行为。

三、查漏补缺,完善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我社区按照文件精神要求,通过自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宅基地管理工作,能够始终坚持制度化,常态化,未有发生非法侵占和毁坏的违法行为。因自然风化和人为等原因,我社区的耕地保护碑大多陈旧、破损,下一步将计划进行维修刷新。对因实施移民搬迁工程而造成的荒废宅基地申报土地整理复垦项目。总之,在县国土资源局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社区的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和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将向更高更好的目标迈进。

特此报告。

XX镇XX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第四篇: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为切实保护耕地,保障基本农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章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签订本责任书。

一、签订本责任书双方

责任监督方:关口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责任承担方:村(居)(以下简称乙方)

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根据甲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要求,乙方辖区现有耕地面积为亩,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亩,计幅保护块;耕地面积在内要稳定在亩,基本农田保护块的地力等级在内有所提高。

三、保护措施

1、设立保护标志,明确保护范围,建立基本农田地力等级“一年一评”制度,建立健全保护档案,向承包耕地及基本农田的单位或个人发保护通知书,落实保护责任。

2、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定期检查农田情况。

3、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划定的保护片,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并补划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其中涉及耕地的,按“占一补一”的要求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4、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片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和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提倡、鼓励和引导农业生产者对其经营的基本农田施用有机肥,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保持和培肥地力。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定期对乙方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审核乙方基本农田保护片规划的调整补划方案,统筹组织基本农田建设。

乙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本村内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和管理的全面实施工作,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地力不降低,防止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定期向甲方报告基本农田情况,及时回报并制止违法占用和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

五、奖惩事项

1、乙方在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甲方给予奖励。

2、乙方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玩忽职守,导致基本农田被侵占、破坏的,除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外,追究保护责任人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责任书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关口镇人民政府(盖章)代表(签字):

乙方:关口镇村(社区) (盖章)代表(签字):

2014年 2月日

第五篇:关于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日前,由市政协副主席带队,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部分政协常委、委员对我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考察。现将有关情况综合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近几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推进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增加,全市上下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认真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力

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为确保全市570.1791万亩(380119.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实现占补平衡,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广泛宣传,初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首先,市、县(市、区)都成立了“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造地增粮富民工程领导小组”,这两个领导小组分别由市、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加强了对耕地保护工作的领导。其次,各县(市、区)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占补平衡制度、占用基本农田听证和公告制度、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信访举报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等,使我市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始终处于各级政府的有效监管之下。再次,通过广播、电视、标语、讲座、文艺宣传等各种形式,结合本市实际,向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大张旗鼓地开展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耕地保护意识。

2、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和“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据统计,2006年,我市人均耕地1.35亩,低于全国人均耕地1.39亩的水平。为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我市一是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大力开展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整理,2003年至2007年,全市共争文秘杂烩网取国家立项投资的农用地土地整理项目27个,建设规模22015.61公顷(33.0234万亩),中央财政预算安排资金35376.15万元,已到位资金23628.8万元,计划新增耕地面积1930.857公顷。其中永新县高市乡、峡江县水边镇、遂川县泉江镇、双桥乡、新干县沂峰圩区4个补助项目已经通过竣工验收。吉州区曲濑乡、泰和县苏溪马市、安福县洲湖镇等2005年以前国家批准下达的14个项目,可在今年年底至2008年元月之间全面竣工。该项工作受到市政府2006年引进资金先进奖励。××县还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国家投资1亿元专项建设资金。二是积极推进“造地增粮富民”工程。2002年至2006年,全市自筹资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进行31个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面积2239.7537公顷(33596亩)。2007年以泰和、万安、××、吉水、永丰等5个县为重点,计划完成集中连片土地开发任务5640亩,目前工程进展顺利。

3、严格把好耕地占用关,严禁一般建设用地占用基本农田。一是在审核非农建设用地报批时,除国家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重点建设项目可以占用基本农田、并及时进行补划外,一般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实行先补后占。2003年至2007年8月份,全市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062.3186公顷,全部实行了占补平衡。二是建设用地能用荒地的,不用耕地,能用劣地的,不用好地。2003年至2007年9月,全市工业用地共使用新增建设用地2338.8175公顷,其中耕地483.7177公顷,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0.68%。三是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市中心城区粘土砖厂整治方案》,2006年,及时向各县(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粘土砖生产用地及采矿登记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严禁占用耕地建窑或在耕地上烧砖,禁止向新建、扩建、改建实心粘土生产项目供地等,集约和节约土地,保护耕地。2005年4月,市国土资源局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4、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基础业务工作。一是根据国务院1998第257号令《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规定,2000年,我市调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70.1791万亩(380119.4公顷),占现有耕地面积的90.37%。二是各县(市、区)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界线,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落实到了具体地块。三是各县(市、区)在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设立了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及乡镇周边明显位置和基本农田连片5000亩以上区段,共设立保护牌951块。四是市、县(市、区)、乡(镇)、村、组层层签订了责

任书,把基本农田落实到了村组和农户。据统计,责任书到村2646份,到组26550份,到户579639份。四是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后,全市218个乡(镇)都已将基本农田保护资料、图件实地核实后,汇集成图(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分解落实表)、书(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建立了档案。为保护基本农田积累

了历史资料。由于工作扎实,2001年6月,安福县国土资源局荣获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授予的“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全市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保护工作任重道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在一些地方的存在认识不到位、协调不得力等问题。受不正确政绩观因素影响,有些领导仍认为,只有经济增长数量才是看得见的硬任务,因而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抓而不紧、抓而不实。二是保护责任没有形成社会化。目前,虽然层层签订了耕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但责任的考核还没有真正落实。三是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的矛盾仍较突出。目前,全市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增加需要大量的土地需求,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也不可避免地要占用一部分耕地和基本农田,而我市的人均耕地只有1.35亩,低于全国人均耕地1.39亩的水平。四是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投入不足。由于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广量大,许多工作比如建立保护定位监测点、埋设保护界桩、增设和修复保护标志牌、管理人员培训、档案管理都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而各级财政目前仍没有这方面的专项经费。五是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个别地方仍存在用地不合法,一些农民擅自占用耕地建房及在耕地上植树造林、挖塘养鱼等违法破坏耕地的现象。

三、几点建议

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对确保全市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特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意识。通过新闻媒体、普法等多种形式,继续加大对《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社会各个方面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而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耕地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上来。正确处理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的关系,真正把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作为硬任务,使经济增长建立在节约土地和保护耕地的基础上,实现发展和保护“双赢”。

2、落实《××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吉府办发200710号),增强耕地保护责任意识。首先,根据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年度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提出考核指标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作为县(市、区)政府保护责任面积。每年对各县(市、区)认真进行考核,市政府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其次,在市对县、县对乡镇级政府签订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基础上,把保护责任进一步落实到村组和农户。通过发放基本农田保护卡等形式,明确农户保护基本农田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为形成基本农田保护的社会化打下基础。

3、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转变经济发展的思路,努力引进一些资金密集、科技密集、劳动密集的工业和服务业项目,坚决制止土地占有量大,对耕地和基本农田造成严重污染的招商引资项目。另外,各级政府要在人、财、物及技术上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帮助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烤烟、大棚蔬菜、西瓜、葡萄等比较效益高的经济作物,让农民确确实实受到实惠,提高农民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积极性。

4、合理整合、盘活存量,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一是继续抓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大力开展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中低产改造和土地整理。继续自筹资金,积极开展土地开发工作,利用耕地后备资源。二是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切实改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基础设施条件;启动测土配方施肥工程,推广施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扩大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切实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质量。

5、科学编制规划,切实解决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与发展经济的矛盾。首先要认真开展好第二次土地大调查工作。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摸清土地家底,保护耕地和保证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严格管理土地资源的重要支撑。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统筹城乡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这项工作做好。其次要编制好农村村庄规划。农民建房一定要按规划执行,逐步引导村民住房建设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对一些村庄边、零、散的住户实行动员搬迁的办法,鼓励其向中心村集中,严格控制村盘外延,引导农村建设节约集约用地。

6、加大资金投入,为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提供经费保障。市、县财政每年从土地出让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包括建立的基本农田保护定位监测点、埋设保护界桩、增设和修复保护标志牌、管理人员培训、档案管理等。特别是已经开展的全国第二次土地大调查工作,关系重大,工作量大,所需资金投入也大,因此要核定调查经费,列入相应的年度财政预算,财政部门确保调查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保证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7、严格审批手续,坚决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现象。严格执行一般建设项目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对确需占用的基本农田应先补后占、占补平衡。严格执行建设用地能用荒地的,不用耕地,能用劣地的,不用好地。从严控制农村建房占用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农民建房要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荒地,对新申请宅基地的村民有旧房的不予审批,只能办理拆旧建新,不得新占宅基地。要在乡镇一级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巡查制度,聘请群众监督员,及时发现在基本农田上建房、植树造林、挖塘养鱼和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对发现破坏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行为,坚决予以依法查处,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并追究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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