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品范文

2024-04-20

工业产品范文第1篇

摘要:工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不断的改善着人们的生活,推动着社会发展的脚步。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化,我国许多传统企业面临着产业结构调整的问题,企业经济开始出现外移或者下滑的趋势。因此为了促使产业结构更加的优化,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就必须对工业设计进行大刀阔斧的革新。为此,就设计的现状进行论述与分析,继而探讨出工业设计的具体发展策略,以期工业企业能在市场经济中立于不败之地。

关键词:市场经济;工业设计;发展策略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11.091

工业设计主要是围绕工业产品展开的一系列创新活动,通过灵活运用高科技成果与美学、工学。心理学与经济学等相关知识,对工业产品的结构、功能、包装以及形态等方面进行创新优化。工业设计内容主要包含企业的形象设计、产品设计、管理设计、环境设计等,其中产品设计是其核心内容。而工业设计也被广泛应用与纺织、电子信息、轻工、机械等工业。通过工业企业大力创新工业设计,不断丰富工业产品的种类,从而使工业产品附加值持续上升。作为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与自我品牌创建与推广的有效途径,不仅满足了消费者的购买需求,也转变了企业经济发展的方式,优化了产业结构。

1工业设计现状

所谓的工业设计就是对新产品实行开发与创新,帮助企业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工业企业作为目前企业获得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突破点,对我国城市经济也有着不可或缺的推动作用。目前工业设计的重要性逐渐被各国所重视,并开始成为各国企业新型经济增长点与发展驱动力,并成为推进国家创新发展以及实现经济集约型增长的重要环节与关键要素。因此,各国都纷纷加大对工业设计的投入力度,随之在国际市场上逐渐产生了一批资本雄厚的大型工业企业,比如说IBM、美国波音公司、苹果公司、大眾与宝马、索尼、日本佳能、西门子、丰田等。这些工业企业无不是凭借卓越的工业设计登上全球经济市场的制高点。但是我国的工业设计还是远远滞后于发达国家,还处于一个较长时期的模仿阶段,在国际市场上一直不占有优势地位。而对于工业产品的创新也是相当匮乏,无法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提供有力动力。此外就是我国的工业设计欠缺品牌建设意识,缺乏技术含量,对于工业产品的总体设计难以到达较高的水准,导致产值较低。比如说在我国钟表的实际生产中,我国在全世界的钟表产量中仅占到百分之十,而瑞士却能占到全世界钟表产量的百分之四十,其凭借的就是对于钟表的生产的技术水准以及品牌价值。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的经济与社会的高速发展,全球化的趋势愈发明显,我国工业企业在工业设计上也取得了不小的成就。国家产业调研网前段时间发布了关于2016年我国工业设计现状的报告表示,基于我国经济大环境总体良好的背景下,众多新兴企业也加速赶超,经济市场上涌现了一批优秀的工业产品以及领军人物。很多工业产品都相继获得了“红星奖”,更有甚者在国际上获得了相关的荣誉与奖项。2014年,我国的工业设计协会创办了设计知识产权交易中心,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工业设计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尤其以长三角、珠三角、北京地区的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最为欣欣向荣,发展潜力无限。但是从整体水平上来看,我国与发达地区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因此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挖掘我国工业设计的优势,借鉴国外的工业设计经验,结合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国情,从而促进我国工业设计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2工业设计策略分析

2.1创建优秀人才平台,培育设计精英

首先政府应该积极创建人才与资源的发展战略平台,为工业企业创造与国外工业设计产业合作与交流的机会,继而不断加强企业对工业产品的创新力度,加强工业产品的技术含量,提高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核心竞争力。其次就是我国高校可以进行校企合作模式,制定以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目标,为工业企业输送一批专业技能过硬、基础知识扎实、高素质,有实践经验的工业设计人才。此外就是企业内部要对工业设计人员进行在岗培训,组织设计人员出国学习先进的技术与知识,加强与优秀企业的交流与合作,从实践中提升工业人员的技术与创新意识,成为工业设计产业中的设计精英。

2.2构建完善的工业设计体系

工业产品离不开工业设计的支撑,在任何国家的工业发展历程中,工业设计都是重中之重。企业唯有积极构建一套完善的工业设计体系,才能有效确保企业工业设计的创新性与先进性,对于社会发展、能源、环境的发展也起着多方面的积极作用。譬如英国、美国、德国在工业设计方面,就制定了符合本国实际情况的工业体系,大力推进工业设计的创新发展,最终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回报。通过借鉴学习国外先进的技术与经验,我国政府也应该出台相关文件,统筹规划,将工业设计体系建设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对工业产品结构的设计、包装设计、形态设计等都提出更高的要求,以激励企业进一步的提高工业设计的技术性与创新性。

2.3积极创建品牌建设,加快工业设计产业的持续发展

伴随着我国的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工业行

业分工也逐渐明晰起来,在世界经济舞台上发展的大型跨国企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并在相关的产业中趋于垄断化。通常情况下,这些大型的跨国企业在工业设计上,都是委托第三方,也就是专门的工业设计公司进行制作,由此在一定程度上也为工业设计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环境与发展空间。因此现阶段的工业设计产业也逐渐转变成为服务化的产业模式。目前工业设计产业包含服务型企业与知识密集型企业两种经营模式,是构成国民经济的关键组成部分。工业设计产业作为一种新型的高科技产业,需要不断创新产品的工艺与材料,才能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经济形势一片大好的情况下,我国制造业也在飞速发展,由此为工业设计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有利条件。此外工业设计的品牌建设还要凭借示范效应与集群效应持续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实现进一步发展。比如说我国上海市加强工业设计投入之后,建立了以产业化为中心,创新品牌建设的发展目标,最终取得了上海创造的品牌影响力。还有宁波、湖南、成都等多个城市也都不断的加快工业设计的产业化发展,最终也都获得了不小的成就,促使我国工业设计产业在创新的发展道路上越走越好。

2.4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

对于工业设计产业化的發展,政府的扶持对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政府可以创办专门的工业设计机构,全面规划工业设计的发展策略与计划,给工业设计产业化建设给予经济上的支持与政策的扶持。此外,政府还可以为工业设计产业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与机遇,制定奖励措施,激励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积极性。譬如我国广东省的顺德设计城,作为第二个国家级的工业设计基地,在政府的正确引导下,逐渐完成了市场化的运作模式,为我国工业设计产业的发展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形象。最后,企业还要加强自身的自主创新的能力,将工业设计与创新紧紧联系在一起,并且政府还要加强对工业设计内涵与重要性的宣传,以此来提高各企业对工业设计的认知度,提升工业设计的质量与水准,创新设计模式。从而带动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加强对工业设计产业管理,杜绝打价格战,进行恶性竞争,与政府强强联手共同推进工业设计产业的进步与发展。

3结束语

现阶段,我国的经济战略正处于转型期,因此工业企业要想在市场经济中,乃至国际上立住脚跟,就必须采取先进的工业设计技术与创新理念。通过对我国目前工业设计现状的客观认识,继而探讨出培育设计精英、加大品牌建设、加速工业设计产业化发展、构建完善的工业设计体系以及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等具体的发展策略,以期能为工业设计产业的进步与发展提供一些建设性的建议,以供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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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品范文第2篇

一.工艺美术运动:

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为了解除工业化对传统建筑,传统手工业的威胁,为了复兴哥特风格的中世纪手工艺风气和恢复手工业行会的传统,为了通过建筑和产品设计体现出民主思想,一些年轻的艺术家和建筑师进行设计的革新,从而在1880-1910年间形成的一个设计革命的高潮,这就是所谓的工艺美术运动。这个运动以英国为中心,波及了很多国家,最后发展成为一项国际性的运动。

工艺美术运动产生于所谓的“良心危机”,艺术家们对于不负责任的粗制滥造的产品以及其对自然环境的破坏感到痛心疾首,并力图为产品和生产建立或恢复标准。在设计上,工艺美术运动从手工艺品的“忠实于材料”、“合适与目的性”等价值中获取灵感,并把源于自然的简洁和忠实的装饰作为其活动的基础。

工艺美术运动不是一种特定的风格,而是多种风格并存,从本质上来说,它是通过艺术和设计来改造社会,并建立起以手工艺为主导的生产模式的试验。

工艺美术运动对于设计改革的贡献是重要的,它首先提出了“美术与技术相结合”的原则,主张美术家从事设计,反对“纯艺术”。另外,工艺美术运动的设计强调“师承自然”、忠实于材料和适应使用目的,从而创造出了一些朴素而适用的作品。但工艺美术运动也有其先天的局限,它将手工艺推向了工业化的对立面,这无疑是违背历史发展潮流的,由此使英国的设计走了弯路。英国是最早工业化和最早意识到设计重要性的国家,但却未能最先建立起现代工业设计体系,原因正在于此。

二.新艺术运动:

“新艺术”是流行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一种建筑、美术及实用艺术的风格。新艺术在时间上发生于新旧世纪交替之际,在设计发展史上也标志着是由古典传统走向现代运动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转折和过渡,其影响十分深远。

新艺术运动潜在的动机是彻底地与19世纪下半叶的西方艺术界流行的两种趋势决裂。首先,新艺术是与先前的历史风格决裂,这种风格体现了一种怀旧的趋势和折衷主义的混乱局面,只是冷漠而机械的照搬经典的传统形式。第二,新艺术又拒绝了西方艺术的另一种趋势——自然主义。新艺术的拥护者热衷于表现华美、精致的装饰,而正是自然主义者们为追求日常生活的真实而抛弃了的特点。

新艺术运动十分强调整体艺术环境即人类视觉环境中的任何人为因素都应精心设计,以获得和谐一致的总体艺术效果。新艺术反对任何艺术和设计领域内的划分和等级差别,认为不存在大艺术与小艺术,也无实用艺术与纯艺术之分。在如何对待工业的问题上,新艺术的态度有些似是而非。从根本上来说,新艺术并不反对工业化。新艺术的理想是为尽可能广泛的公众提供一种充满现代感的优雅,因此,工业化是不可避免。新艺术不喜欢过分简洁,主张保留某种具有生命活力的装饰性因素,而这常常是在批量生产中难以做到的。

新艺术风格的变化是很广泛的,在不同国家,不同学派具有不同的特点:使用不同的技巧和材料也会有不同的表现方式。既有非常朴素的直线或方格网的平面构图,也有极富装饰性的三度空间的优美造型。新艺术风格把主要重点放在动、植物的生命形态上。新艺术在本质上仍是一场装饰运动,但是它用抽象的自然花纹与曲线,脱掉了守旧、折衷的外衣,是现代设计简化和净化过程中的重要步骤之一。

比利时的新艺术运动:新艺术运动的发源地是比利时,这是欧洲大陆工业化最早的国家之一。比利时新艺术运动最富代表性的人物是霍尔塔和威尔德;

法国的新艺术运动:法国是学院派艺术的中心,法国新艺术受到唯美主义与象征主义的影响,追求华丽、典雅的装饰效果。在法国新艺术中最重要的任务是宾。另外还有法国新艺术代表人物是吉马德和盖勒;

西班牙:新艺术的风格是现代派,在西班牙出现了一位在整个新艺术运动中最引人注目、最复杂、最富天才和创新精神的人物,他就是西班牙的建筑师戈地;

德国:新艺术在德国被称为“青春风格”,青春风格组织的活动中心设在慕尼黑,这是新艺术转向功能主义的一个重要步骤。在青春风格艺术家和设计师的作品中蜿蜒的曲线因素第一次受到节制并逐步转变成了几何因素的形式构图。雷迈斯克米德和贝伦斯都是青春风格的代表人物。

美国:蒂法尼

奥地利:维也纳分离派,代表人物麦金托什

三.德意志制造联盟:

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在欧洲各国都兴起了形形色色的设计改革运动,它们在不同程度上和不同方面对设计改革作出了贡献。但是,无论是英国的工艺美术运动,还是欧洲大陆的新艺术运动,都没有在实际上摆脱拉斯金等人否定机器生产的思想,更谈不上将设计与工业有机地结合起来。工业设计真正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突破,来自于1907年成立的德意志制造联盟。这是一个积极推进工业设计的舆论集团,由一群热心设计教育与宣传的艺术家、建筑师、设计师、企业家和政治家组成。制造联盟的成立宣言表明了这个组织的目标:“通过艺术、工业与手工艺的合作,用教育、宣传以及对有关问题采取联合行动的方式来提高工业劳动的地位”。联盟表明了对于工业的肯定和支持态度。

对于制造联盟的理想作出最大贡献的人物是穆特修斯,作为制造联盟的中坚人物他由于广泛的阅历和政府官员的地位等优势,对于联盟产生了重大影响。对他来说,实用艺术同时具有艺术、文化和经济的意义。新的形式本身并不是一种终结,而是“一种时代内在动力的视觉表现”。

威尔德也是制造联盟的创始人之一,但他对于为了国家的经济利益而统一艺术与工业的可能性并不十分乐观。他认为这两者的结合是将理想与现实混为一谈,会导致理想的崩溃。

另一位制造联盟的创始人是政治家诺曼。

在联盟的设计师中,最著名的是贝伦斯。他当之无愧是现代工业设计的先驱。

四.“装饰艺术”运动:

装饰艺术运动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在法国、美国和英国等国家展开的一次设计艺术运动。装饰艺术运动(Art Deco)名称来源于1925年巴黎举办的"世界现代工业和装饰艺术博览会"。这场运动几乎与现代主义设计运动同时发展,所以无论是从材料还是形式上都受到现代设计运动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它依然是传统的装饰运动,与强调为大众服务、大批量生产的现代设计相区别。这次艺术运动的风格追求华丽的装饰,以满足人们对产品的形式美感的需求,但其性质仍是一场形式主义的运动,是一场承上启下、具有国际性的设计运动,其风格首先表现在法国的奢侈品上,随后波及到建筑装饰、室内设计、陶瓷、玻璃、家居、产品造型、平面设计等领域。

装饰运动的设计艺术家们力图采取新的装饰形式装饰批量生产的机械产品,在现代主义设计和工艺美术运动,以及新艺术运动之间寻找一种折中的设计艺术形式,满足人们对产品形式美感的需求。装饰艺术的最终目标是通过艺术家们掌握的手工艺和设计,以适应批量生产的需要来结束艺术与工业之间旧有的冲突,以及艺术家和手工艺之间旧有的势力差别。

装饰运动主张采用新材料,主张机械美,采用大量的新的装饰手法使机械形式及现代特征变得更加自然华贵。其造型语言表现为大量的几何形,绚丽的色彩,以及表现这些效果的高档材料。

设计派别:

一. 芝加哥学派:

19世纪70年代,正当欧洲的设计师在为设计中的艺术与技术、伦理与美学以及装饰与功能的关系而困惑是,在美国的建筑界却兴起了一个重要的流派——芝加哥学派。这个学派突出了功能在建筑设计中的主导地位,明确了功能与形式的主从关系,力图摆脱折衷主义的羁绊,使之符合新时代工业化的精神。

芝加哥学派包括了众多的建筑师,他们建筑设计的共同特点是注重内部功能,强调结构的逻辑表现,里面简洁、明确,并采用了整齐排列的大片玻璃窗,突破了传统建筑的沉闷之感。

沙利文是芝加哥学派的中坚人物和理论家。他最先提出的“形式追随功能”的口号,成为现代设计运动最有影响力的信条之一。他在1899年设计的芝加哥施莱辛格—玛耶百货公司大厦完全体现了他的建筑理论,达到了19世纪高层建筑设计的高峰。

第二代芝加哥学派中最负盛名的人是莱特,莱特吸收和发展了沙利文“形式追随功能”的思想,力图形成一个建筑学上的有机整体概念,即建筑的功能、结构、适当的装饰以及建筑的环境融为一体,形成一种适于现代的艺术表现,并十分强调建筑艺术的整体性使建筑的每一个细小部分都与整体相协调。对于莱特来说,个性价值与批量生产之间并无矛盾。莱特的观点,特别是有关机械化的观点,在美国和欧洲广泛的流行起来,并预示着20世纪20年代现代运动的许多中心信条。

麦金托什与维也纳分离派:

麦金托什是英国格拉斯哥一位建筑师和设计师,他在英国19世纪后期的设计中独树一帜,并对奥地利的设计改革运动维也纳“分离派”产生了重要影响。与别的新艺术流派相比,分离派的设计更接近于现代主义,“青春风格”几何因素的形式构图在他们手中进一步简化成了直线和方格,这预示着机器美学的出现。

麦金托什和妻子以及妻妹、妹夫成立了“格拉斯哥四人”设计小组。这是在苏格兰的新艺术设计运动中,取得了比较大的成就的设计组织。他们在建筑、室内、家具、玻璃和金属器皿等的设计方面形成了独一无二的苏格兰新艺术表现风格,即柔软的曲线和坚硬高压的竖线交替运动的新表现,即设计史界所习称的“直线风格”。

四人集团主张直线,主张简单的几何造型,讲究黑白等中性色彩计划,这和新艺术运动的设计主张相反。这种探索恰为机械化、批量化形式奠定了可能的基础,并在德国青年风格和奥地利分离派中得到进一步发展。

麦金托什设计了格拉斯哥艺术大学大楼及其主要房间的全部家居和室内陈设,这个设计的成功使他被公认为新艺术运动在英伦三岛唯一的杰出人物和19世纪后期最富创造性的建筑师、设计师。他还设计了一系列的茶厅,其装饰手法以及新颖的家具赋予了这些茶厅一种商业性的标记,这正是现代工业设计师所应做到的。麦金托什设计的很多产品都具有高直的风格。代表作品:高背椅——完全采用黑色,造型夸张,是格拉斯哥学派设计风格最集中的体现。

麦金托什的探索为机械化、批量化、工业化的形式奠定了可能的基础。可以说麦金托什是联系新艺术运动总的手工艺运动和现代主义运动的关键过渡人物。为现代主义设计的发展做了有意义的铺垫。

二. 维也纳分离派是有一群先锋派艺术家、建筑师和设计师组成的团体,成立于1897年,是当时席卷欧洲的无数设计改革运动的组织之一。代表人物是霍夫曼,莫瑟和奥布里奇。这个运动的口号是:“为时代的艺术——艺术应得自由”。这个运动中所推崇的设计风格是造型简洁明快,注重简单的直线、几何外形与自然形态的吻合,是功能主义和有机形态的有机结合。

维也纳分离派是由早期的维也纳学派发展而来的。在新艺术运动影响下,奥地利形成了以维也纳艺术学院教授瓦格纳为首的维也纳学派。瓦格纳在工业时代的影响下,逐步形成了新的设计观点,他指出,新结构,新材料必将导致新形式的出现,并反对重演历史式样。

霍夫曼是分离派的核心人物,他的作品具有严格的纯黑白色的几何形体与直线条设计风格,并在细部采用适当的植物纹样曲线进行装饰,并逐渐演变成了方格网的形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并由此获得了“棋盘霍夫曼”的雅称。他说:功能是我们的指导原则,实用则是我们的首要条件。我们必须强调良好的比例和适当的使用材料。在需要的时候我们可以进行装饰,但不能不惜代价去可以追求它。霍夫曼还设计有斯托克列宫,采用混凝土和金色构建,室内和家具设计也具有统一风格,处理非常协调,成为分离派建筑的代表作。

三. 美术革命和美术革命中出现的流派:

20世纪初,美术界产生了一场影响深远的革命性运动。尽管这场运动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表现,侧重点也不一样,但它却具有一些共同的国际特征,如“为艺术而艺术”的信条受到了广泛的抨击,强调艺术的社会作用等。这意味着对于个性的扬弃,而试图在一种客观的,甚至科学的基础上来创造和理解艺术。这种趋势显示了理想主义哲学传统的影响,渴求一种能体现飞速变化的外部世界精神实质的理想形式。这就导致了抽象的,特别是几何的形式,象征现代性的机器美学应运而生。

这场美术运动中的一些重要流派有: 立体主义:立体主义产生并形成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的法国,它的基本原则是用 几何图形来描绘客观世界。“把我们所看到的一切,只是作为一系列各种不同平面、表面的一定分割来理解,这就是立体主义”。毕加索是立体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

未来主义:未来主义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首先出现于意大利的一个文学艺术思想流派,它对资本主义的物质文明大加赞赏对未来充满希望。未来主义否定传统的艺术规律,宣称要创造一种全新的未来主义,并提出把机器和工业作为现代艺术偶像和主题。未来主义对于机器的崇拜确立了它在现代美学中的核心地位,并在其失去势头之后很久仍影响着画家们。

立体主义和未来主义都把普通批量产品作为一种艺术品来表现。 风格派:

风格派是活跃于1917—1931年间以荷兰为中心的一场国际艺术运动。风格派艺术从立体主义走向了完全抽象,它对于20世纪的现代艺术、建筑学和设计产生了持久的影响。风格派是一场松散的运动没有具体的组织形式。它的一些主要成员彼此接触不多,甚至从未谋面,但他们有相似的美学观念。陶斯柏是风格派的理论家和发言人。风格派的主要成员还有画家蒙德里安,建筑师奥德和建筑师兼设计师利特维尔德。风格派有一个共同的出发点,即绝对抽象的原则也就是说艺术应完全消除与任何自然物体的联系,而用基本几何形象的组合和构图来体现整个宇宙的法则——和谐。这种对于和谐的追求是风格派恒定的目标。风格派艺术家把几何形式与机器生产等同起来追求那种在机器产 四. 品中的精确。风格派的这些思想对于机器美学的形成颇有影响。

风格派的作品虽然没有可理解的主题。常冠以“构图第X号”之类的名称。但这些作品有其深层次的内涵与意义,它们体现了大多数欧洲人们渴望和谐与平衡的心态。

代表作品:里特维尔的红/蓝椅

五. 构成派与俄罗斯先锋艺术: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俄罗斯一些青年艺术家在立体主义,未来主义等的影响下,积极探索工业时代的艺术语言,它们颂扬机器的特征,提倡用工业精神来改造社会生活认为艺术表现不应依赖于油画颜料、画布、大理石等传统材料,而应取决于塑料、钢铁、玻璃灯现代材料,艺术的形式也应是抽象的几何形式。在俄罗斯先锋派艺术中,对于建筑学、城市规划和工业设计影响最大的是构成派。构成派艺术家力图用表现新材料本身特点的空间结构形式作为绘画及雕塑的主题。他们的作品,特别是雕塑很像工程结构物因此被称为构成主义。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以马来维奇为中心的一批艺术家就转向一种完全的几何抽象,发展了一种在白色背景下进行几何构图的抽象艺术。马来维奇的理论强调美学结构上抽象的经济性,认为艺术作为一种抽象的概念,能够也应该应用到三度空间的物品之上。

1920年,有两位前苏联艺术家发表了《生产宣言》,奠定了构成主义的理论基础。在政治上,构成派试图把对传统的抛弃以及对技术的热情与共产主义的理想联系起来,在艺术上则以抽象的雕塑结构来探索材料的效能,并将产品、建筑与文化联系起来,强调根据与工业化世界的关系来定义“艺术家”。这样,构成主义与绘画、雕塑等传统美术相脱离,而走向了使用的“设计”范畴。

构成派最重要的代表作是雕塑家塔特林设计的第三国际纪念塔。塔特林本人是构成派的中坚人物早在革命前就致力于材料、空间与结构的研究,并通过使用金属体现艺术家与其所生活的时代的直接关系。

构成派对于“实验室艺术”以及它缺乏社会意识进行了激烈的批评,导致了一场如何将艺术与工业联系起来的讨论,并出现了几种理论,阐述了艺术作为一种作品形式与工厂产品的抽象关系。

在实现标准设计中,唯一值得注意的成功是由名为“工作青年艺术联盟”的一个列宁格勒工人团体所取得的。联盟为工人俱乐部和文化馆等社会文化中心设计家具,这些家具多为木材制成,并采用简洁的形式以方便生产。

1928年,先锋派艺术被“社会主义的现实主义”所取代新古典再度复兴,构成派很快销声匿迹。

无论是构成派还是风格派都热衷于几何形体以及空间和色彩的构成效果。它们在旨趣上合做法上都无重要区别,世纪上两派的一些成员也在一起活动了。从艺术上讲,两派都是抽象的,反现实主义的,但它们在造型和构图的视觉效果方面进行的试验和研究是有价值的。风格派、构成派等西方现代艺术流派在这方面所做的试验和探索,对于现代建筑及工业设计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现代主义——柯布西埃与机器美学,格罗皮乌斯与包豪斯: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现在主义形成和发展的各种条件都已经成熟工业和科学技术已发展到了一定的水平,大众市场已发育健全同时艺术上的变革改变了人们的审美趣味,这为新的更富于时代气息的美学铺平了道路。现代建筑的兴起更是为了设计上的现代主义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先前分散的各种设计改革思潮终于汇集到一起,形成了意义深远的现代主义,并标志着现代工业设计的开端。

六. 现代主义首先起源于对机器的承认,机器既是以批量生产方式产生理性的现代设计的源泉,其本身也是一种进步的象征。现代主义认为机器应该用自己的语言来自我表达,也就是说任何产品的视觉特征应由其本身的结构和机械内部逻辑来确定。在产品设计上,这种思想通常是以象征效率的风格来体现的。这里,科学性取代了艺术性,所以被称为“机械化时代的美学”。

现代主义的关键因素是功能主义和理性主义。但现代主义并不是功能主义,也不等于理性主义。

在最简单的意义上,功能主义认为一件物品或建筑物的没和价值取决于它对于其目的的适应性。功能主义最有影响力的口号是“形式追随功能”,强调功能对于形式的决定作用。

理性主义则是以严格的理性思考取代感性冲动,以科学的、客观的分析为基础来进行设计,尽可能减少设计中的个人意识,从而提高产品的效率和经济性。

现代主义主张创造新的形式,反对袭用传统的样式和附加的装饰,从而突破了历史主义和折衷主义的框框,为发挥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功能在造型上的潜力开辟了道路。现代主义主张设计应注重以计算和功能为基础的工程技术,而不是唯美主义。现代主义的风格是以机器隐喻为基础的,即所谓的“机器美学”,也就是用净化了的几何形式来象征机器的效率和理性,反映工业时代的本质特点。现代主义认为形式不能与伦理价值和社会目的分开,其中心信念和奋斗动机是为新的技术世界创造一种新的美学,以改善人类的生活质量,并通过艺术的创造性力量来解决世界面临的问题。

现代主义最早是在建筑界出现的。由于这些建筑师大多身兼工业设计师的职责,以使工业产品与建筑环境协调,现代建筑很快影响到了工业设计。现代主义正是在德国的格罗皮乌斯,米斯和法国的柯布西埃这些杰出的建筑师—设计师的积极推动下形成的。

柯布西埃与机器美学:

对于现代美学做出最大贡献的建筑师—设计师是柯布西埃。柯布西埃对于机器的颂扬,在理论上反映就是“机器美学”。机器美学追求机器造型中的简洁、秩序和几何形式以及机器本身所体现出来的理性和逻辑性,以产生一种标准化的、纯而又纯的模式。其视觉表现一般是以简单立方体及其变化为基础的,强调直线、空间、比例、体积等要素,并抛弃一切附加的装饰。在机器美学被实际应用到机器本身之前,首先在建筑和一些实用艺术品上得到体现。柯布西埃最有影响也最受非议的一名言就是“住房是居住的机器”。他主张用机器的精神来创造一种满足人类实用要求、功能完美的“居住机器”,并大力提倡工业化的建筑体系。在1925年柯布西埃设计了有名的“ 新精神馆”这座住宅试图最大限度的利用场地尽可能的使用标准化批量生产的构件和五金件。它使柯布西埃成了20世纪20年代国际现代主义的代表人物。1926年柯布西埃提出了“新建筑的5个特点”即底层架空,屋顶花园,自由平面,横向长窗和自由立面。萨伏伊别墅是具有这些特点的著名代表作。

格罗皮乌斯与包豪斯:

格罗皮乌斯是20世纪最有影响的现代建筑师—设计师之一。他所创建的包豪斯设计学校奠定了现代工业设计教学体系的基础。包豪斯在理论上的建树对于现代主义的贡献是巨大的。包豪斯的成就实际上就是现代设计思潮的集大成。它总结和发扬了自英国工艺美术运动以来各种设计改革运动的精髓,继承了德意志制造联盟的传统。

格罗皮乌斯与迈耶合作设计的法古斯工厂,立面采用大片玻璃幕墙和转角窗,显得轻巧透明并大方得体,这些手法后来成了现代建筑最常用的设计语言。法古斯工厂是格罗皮乌斯最早期的一个重要成就。

格罗皮乌斯是德意志制造联盟的成员,他认为艺术家必须学习如何去直接参与大规模生产,而工业学家也必学认清如何去接受艺术家以及艺术家所能产生的价值。1919年4月1日,格罗皮乌斯在德国魏玛筹建国立建筑学校,简称“包豪斯”。格罗皮乌斯的设计理念是:主张设计与工艺的统一,艺术与技术的统一;注重全面提高人类生活环境质量的系统化设计;强调功能、技术与经济效益;强调批量化、机械化、标准化、大众化;讲理性主义与功能主义相结合。

包豪斯:

魏玛时期(1919--1925)——格罗皮乌斯,理想主义,双轨制教学: “包豪斯”学校由魏玛艺术学校和工艺学校合并而成,其目的是培养新型设计人才。在格罗皮乌斯的指导下,这个学校在设计教学中贯彻一套新的方针、方法,逐渐形成了一下特点(教学思想):

(1) 在设计中提倡自由创造,反对模仿因袭、墨守成规。

(2) 将手工艺与机器生产结合起来,提倡在掌握手工艺的同时,了解现代工业的特点,用手工艺的技巧创作搞质量的产品,并能提供给工厂做出最大贡献之一。

(3) 实际动手能力和理论素养并重。

(4) 把学校教育与社会生产实践结合起来。

1919年4月1日:包豪斯宣言:

(1) 强调建筑家、画家和雕塑家的协作,共同建立艺术殿堂; (2) 纯艺术应当转向应用艺术;

(3) 艺术与技术的统一,艺术家与工程师的合作

在设计理论上,包豪斯提出了三个基本观点:艺术与技术的新统

一、设计的目的是人而不是产品、设计必须遵循自然与客观的法则来进行。这些观点对于工业设计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现代设计逐步由理想主义走向现实主义,即用理性的、科学的思想来代替艺术上的自我表现和浪漫主义。格罗皮乌斯提出了学校的两个目标:一是打破艺术界限;二是提高手工艺人的地位,使其与艺术家平起平坐。这实际上是拉斯金、莫里斯思想的延续。

对包豪斯的早期理论产生最重要的影响的是表现主义:表现主义是20世纪初首先出现于德国和奥地利的一种艺术流派,主张艺术的任务在于表现个人的主观感受和体验,鼓吹用艺术来改造世界,用奇特、夸张的形体来表现时代精神这种理想主义思想与包豪斯“发现象征世界的形式”和创造新的社会目标是一致的。

包豪斯对于设计教育最大的贡献是基础课。它最先由伊顿创立,后由纳吉接替他,纳吉是构成派的追随者,他将构成主义的要素带进了基础训练,强调形式和色彩的客观分析,注重点、线、面的关系。通过实践使学生了解如何客观的分析两度空间的构成,并进而推广到三度空间的构成上。这些为工业设计教育奠定了三大构成的基础,同时也意味着包豪斯开始由表现主义转向理性主义。另一方面,构成主义所倡导的抽象几何形式,又使包豪斯在设计上走上了另一种形式主义的道路。

徳绍时期(1925--1932)——迈耶,共产主义,教学与实践相结合:

1925年包豪斯迁至小城德绍,并由格罗皮乌斯设计了包豪斯新建校舍。包豪斯校舍本身在建筑史上有重要的地位,是现代建筑的杰作。它在功能处理上有分有合,关系明确,方便使用;在构图上采用了灵活的不规则布局,建筑体型纵横错落,变化丰富;里面造型充分体现了新材料和新结构的特色。

包豪斯最有影响的设计出自纳吉负责的金属制品车间的布劳耶负责的家具车间。在包豪斯的家具车间,布劳耶创造了一系列影响极大的钢管椅,开辟了现代家具设计的新篇章。

1928年格罗皮乌斯辞去了包豪斯校长的职务,由建筑师汉内斯·迈耶接任校长。迈耶更加强调产品与消费者、设计与社会的密切关系,加强了设计与工业的联系。1930年迈耶也被迫辞职,由米斯担任第三任校长。米斯是著名的建筑师,于1928年提出了“少就是多”的名言。1929年他设计了巴塞罗那世界博览会德国馆,这座建筑物本身和米斯为其设计的巴塞罗那椅成了现代建筑和设计的里程碑。与布劳耶一样他也长于设计钢管椅,1927年他设计了著名的魏森霍夫椅。

柏林时期(1932-1933)——米斯,实用主义,以建筑为中心:

1932年纳粹党控制了德绍并关闭包豪斯,米斯和师生只好将学校迁至柏林以图在起。后来还是在希特勒的影响下与1933年7月宣告正式解散。

包豪斯对于现代工业设计的贡献是巨大的,特别是它对设计教育有着深远的影响,其教学方式成了世界许多学校艺术教育的基础。包豪斯的影响不在于它的实际成就,而在于它的精神。包豪斯的思想在一段时间内被奉为现代主义的经典。 1. 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设计教育体系;

2. 体现了现代设计的思想和实践,真正的形成理性的设计理念;

3. 形成了一个共同工作的设计家组织,以观念为中心,以解决问题为中心的设计体系

包豪斯的历史作用和影响:

(1) 尽管包豪斯存在仅14年,但他为欧洲近现代艺术设计所作出的一系列重大的创造性贡献却被永远载入史册,尤其是包豪斯的教育体系所形成的全球性影响是无法估量的。当纳粹政权放逐了包豪斯一大批优秀的艺术家、教育家后,康定斯基到了巴黎、克利前往瑞士,其余多数去了美国,再度从事艺术教育。他们把现代设计带到了美国,并通过美国传到了全世界,把现代这几推向了新的高度。

(2) 在现代主义设计思想的建立、传播和设计实践方面:包豪斯真正实现了技术与艺术的统一,形成了真正的理性主义原则,为现代设计指出了正确的方向;是机械成为艺术家和设计师创造工具,开创了适应现代工业的设计方法,实现了现代艺术与技术、手工业与工业的结合。

(3) 包豪斯的一系列教学实践对现代设计艺术教育体系的建立有不可磨灭的贡献,给后来工业设计科学体系的建立、发展奠定了基础,并对后来设计艺术领域,从平面设计到产品设计,以及建筑设计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包豪斯的课程已经形成了现代设计艺术教育平面、立体、色彩三大构成课程的主要框架;主张教学与实践,教学与生产相结合,是学生所学知识能付诸实践;建立了一整套科学的设计艺术教学方法和体系,奠定了现代设计艺术的教育基础。

(4) 由于包豪斯在德国经历了魏玛、德绍、柏林三个时期,为德国培养了一批设计师。因此影响了当时和以后德国的工业设计面貌与特征。从现代德国设计那种高度理性化和功能严谨、冷静的产品上隐约就能看到包豪斯的影子。

工业产品范文第3篇

摘要:工业设计属于一种创造性行为,设计目的是对产品造型质量加以确保。在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经济全球化形势日益深入的背景下,工业产品的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业产品的开发设计水平。在不同时期,工业设计面临的历史条件与社会资源不同,研究对象也有所变化,因此工业设计价值目标也存在差异。本文通过对工业设计的概念和内容进行分析,对工业设计的价值目标进行探讨,同时对其设计特征进行研究,以期为工业设计的与时俱进及长远发展提供一定参考。

关键词:工业设计;价值目标;设计特征;内容;创造性

在现代化大生产背景下,工业设计取得了突发猛进的发展。工业设计主要是通过设计工作实现工业产品的批量化、现代化生产,对现代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工作中的生理和心理上双方面的需求予以满足。因此,现代工业设计的服务核心即是“人”。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工业设计的任务也在不断发生变化,现阶段其任务是从人的角度出发展开设计,将社会系统、人机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有效解决,利用各种生产手段和技术将人们的创造性思维加以实现,使之成为实际的产品,最终为人们提供给服务。在这一过程中,工业设计的主要作用就是保证设计的产品更符合人性,使人和生存环境之间的关系更加协调,因此设计出的产品必须有价值,以便满足人们的各种需求。

1 工业设计的概念与内容

工业设计是一种创造性活动,是为服务、物品、过程及它们在各自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形成的系统建立起来的多种品质。从广义上来讲,工业设计是指为实现某种特定目的,从构思开始,指导建立一个具有可行性的实施方案,同时用明确手段将这一方案加以表现的行为,它包含所有利用现代化手段展开服务与生产的设计过程。从狭义上来讲,工业设计是指产品设计,也即对人和自然间关联中出现的关于装备、工具的相应需求做出的回应,包括对生活维持、发展过程中所需工具、产品及器械等物质性装备展开的设计。传统意义上的工业设计是和狭义的工业设计概念保持一致的。

工业设计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产品设计。工业设计的核心即是产品。产品设计包括对产品进行构思,将艺术及科技有机结合、对人机关系于产品外部造型进行处理等方面的设计与研究工作。(2)视觉设计。对产品及与产品相关的视觉传达部分展开设计,如企业形象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展示设计、商标设计等。(3)工业设计管理。对产品设计全过程进行力量组织及管理,并对设计成果加以有效应用,使工业设计的价值和目标得以实现。

2 工业设计的价值目标

根据赫伯特·西蒙关于人为事物科学相关理论(1981年)可知,对产品进行创新与创造,是对人本身的需求展开的“恰如其分的研究”。工业设计这一科学发展至今,除了具有普适性意义的科学研究外,工业设计更趋向于对设计价值多样性展开研究。设计多样性是客观存在的,且通过价值目标与价值核心之间的区别加以表现。

包豪斯是最早提出将“为人”作为工业设计核心价值的,在他看来,产品设计工作的最终目的不是制造出产品,也不是产品本身,而是将“为人”思想加以充分实现。对这一核心内容加以实现,利用机器这一工具,以大批量生产的形式对大众关于产品功能需求予以满足,同时使产品具有美的形态,而这一主张是通过艺术与技术的有机结合最终实现的。

工业设计服务于所有人这一概念起源于美国上世纪60年代的“无障碍设计”工作,这一概念首先来自于在社会环境激发下产生的积极人生态度。和过去相比,我们所处的周围环境已发生了巨大变化,然而工业设计的“服务于消费者并创造价值,营造优美环境”基本理念与思想仍具有其不变价值,唯一的不同就是由于现代社会极快的变化速度而引发的消费加速改变,因此难以被人准确把握。在这种背景下,工业设计的价值更加重要,这一点可以通过国外各国对工业设计的重视程度加以充分体现。

在当今社会,各发达国家普遍将工业设计工作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同时将工业设计和国家命运、民族发展紧密连接起来。如日本将工业设计看作是自身取得成功的决定性因素,并在对国家发展战略进行规划时将工业设计涵盖在战略规划之中。经日本日立公司展开的调查验证,日本对于工业设计的态度极为正确——当向工业设计投入进一美元时,回报率都将超过1000美元。因此,日本对于工业设计方面的投入相较于其他方面投入来说平均高出几十倍。意大利、美国等发达国家都已设置了国家元首工业设计顾问、专门的工业设计奖项、国家性工业设计委员会等,同时,政府中专门的工业设计专职部门也得到了普遍建立与完善。另外,早在上世界70年代,瑞典就已组建了自己国家的专门工业设计政府机构,同时对国家工业设计发展战略进行系统规划。

工业设计是为了对各种关系加以解决而建立的。在工业产品市场中消费人群具有多样化特征,这是工业设计取得长远发展的空间客体,对工业产品的丰富化、多样化具有巨大促进作用,同时也给不同规模的企业创造了生存及发展空间。试想一下,如果全世界范围内只有一种需求和一种审美观,那么在每一种行业中都只会存在同一种产品,会导致在同一行业中只能存在一家企业,这无疑会给人们的生活生产及时代的发展造成严重阻碍。因此,我们必须对工业设计价值多元化加以重视,运用工业设计价值多元化来适应需求的多元化、审美的多元化。

3 工业设计的设计特征

工业设计具有以下设计特征:(1)创造性。在工业设计工作中,创造性属于整个设计工作的灵魂。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人们的物质生活需求与精神生活需求不断提高,这就要求工业设计工作必须保持创新,不断用全新的思维角度、思维方法及更加开阔的视野对实际生活及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加以有效解决。(2)科技性。工业设计是对现代科技、信息、工艺和材料的综合体现,对产品的微观肌理效果与宏观效果之间的呼应更为关注,具有很强的科技性。(3)相关性。现代工业设计已不是单纯为产品生产而展开产品设计工作,而是对产品及产品、产品和人、人和环境、产品和环境间的相互关系更为注重,强调工业设计的整体观念。(4)参与性。现代工业设计的价值目标就是设计工作服务于所有人,将人作为工业设计核心。因此,在设计时,应对人的精神文化和行为方式加以充分考虑,强调人的体验性和参与性,以便保证设计产品更好的为人服务。(5)时间性。工业产品的效果展示与风格演变都是跟随时代发展而变化的。现代工业设计必须对时代特征充分考虑,审时度势,将新时期人的需求及自主精神加以充分体现。

参考文献:

[1]李红玲.浅谈工业设计的设计特征[J].群文天地:下半月,2013,14(1):1517.

[2] 陈慎任.工业设计——形态语义学[J].中国五金与厨卫,2010,24(7):254256.

[3] 蔡美玲,林沛勋.谈谈广州工业设计发展的基本原则、目标和建议[J].广东科技,2009,27(15):3638.

[4] 任建军.工业设计创新性生产力特征的研究[J].包装工程,2012,33(8):104107.

工业产品范文第4篇

全国酵母类饲料产品质量标准与控制技术研讨会近日在湖北省宜昌举行。会议旨在让饲料企业更充分地了解酵母类产品,使酵母工业更好地服务于饲料行业,同时,进一步规范酵母类饲料产品的生产和质量标准,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逾200名来自饲料行业的技术、品控负责人参加会议。

近年来,市场上酵母类产品种类繁杂,其产品质量也参差不齐,加大了饲料企业对酵母类饲料产品的质量鉴别和价值评定难度,也严重影响了酵母类饲料产品的进一步推广。研讨会上,中国饲料工业协会饲料评审处处长王黎文、荷兰酵母专家罗森伯格、美国酵母抽提物专家提拉克、新希望六和品管部总经理郭吉原、武汉轻工大学教授王学东、安琪质量部部长赵学文等国内外专家,分别就饲料行业总体运行形势及趋势、基于功效评价的酵母类产品质量标准、酵母类饲料产品标准化工作进展、酵母类产品生产关键技术及发酵工艺过程控制、不同工艺参数对酵母水解物产品质量的影响、饲料关键原料的质量控制及检测、酵母类产品品质控制体系等热点问题进行讲述。

工业产品范文第5篇

编者的话:关于计算机图像(Icons)与图形化使用者界面(Graphi-cal User Interface)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在世界各国都可以说是刚刚开始。为此,本刊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展研究中心规划发展处谢小勇处长,从当前各国在这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和对国内在这方面的相关立法建议等角度,谈谈计算机图像与图形化使用者界面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蓬勃发展以及计算机、通信产品、电子信息产品的迅速增加,单位与单位、个人与单位、个人与个人之间已形成相互连接的网络系统,进而形成全球化的资讯网。利用网络能够缩短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凭借计算机、手机等,利用网络处理日常生活中的各项需求。因此,将电子产品设计得更加简单、易用,计算机及电子行业人员除了丰富及整合产品的功能,更大量推行图形化使用者界面(Graphical User Interface以下简称GUI)以及具有识别功能的图像(Icons)在产品接口上,使消费者更容易使用和操作。除了计算机及信息产品外,还有PDA、手机、激光视盘机、电子游戏机产品、MP3、MPEG4播放机、数字相机等消费性电子产品,以及自动柜员机、医疗检测仪器及设备、宝石和其他专业检测仪器等,其操作菜单接口也都使用GUI及Icons。

计算机图像与图形化使用者界面

Icons是一种有识别功能的图像,这些图像是图形化使用者界面(GUI)的核心元素。在计算机行业的相关概念中,一个Icons是一个小的图像(image),可以表达一个档案夹或是可执行的动作,或是其他图形化使用者界面中的物体,通常可凭借鼠标动作开启或移动Icons。1867年,Charles Pierce在一篇“一个种类的新目录”的论文里说明:所谓的符号(sign),是将一个表示意义的符号(signifier)与所代表的意义(denotation)或意思(meaning)连接在一起,通常使用的有三种形式的符号(sign):图像符号(Icons)、指示(标)符号(indices)和象征符号(symbOl)。其中Icons表示的意义如下:是一个相像于所要表达物件(object)的图像,由于Icons与所表达物体间近似的功能,不需要任何的转换就可以让使用者易于理解,这种特征使之不同于指示符号、象征符号。在GUI中的计算机图像与真正的对象物(或物体)相像,Icons能传达正确的意思给使用者,就是让使用者能够依赖图像的正确性而识别其中的关系。计算机系统以各种不同且已嵌入的信号与使用者联系,提供使用者以操作指南,或是告知使用者系统情况的改变,这些关键字与用语是一些象征性符号(symbols),使了解计算机文化的使用者能了解这些象征符号。

在GUI桌面(desktop)所使用的一些Icons的例子,例如:

从这些图像本身的外形很容易解读他们想表达的意思。普遍使用者已接受(Icons)的名称,知道这是对安置于GUI桌面上所有图像的一个通用名称(generic term)。

在计算机系统中,另一个对话方式是藉由指示符号与使用者展开对话,以显示灯的方式指示系统的开启与关闭,灯形式的指示符号是告知使用者,光驱正在读取或载入资料,条状物的长度变化可显示完成该操作所需要的时间比例。当使用者完成操作或操作错误时,计算机将提供声音或者不同图像的提示。

由于文字性的操作界面较难理解且不易于学习,20世纪80年代,个人计算机工业开始崛起,计算机从业者意图使个人计算机的使用更易操作,因此,发展出图形化使用者界面(Graphical User Interface,简称GUI)。在虚拟的环境中提供图像,让使用者熟悉这些图像,允许使用者借助鼠标或者键盘的按压动作与物体直接互动(对话)。

2O世纪70年代,美国Xerox Corporation’s Palo Alto研究中心设计了第一个图形化使用者界面,但并不普及。直到80年代,苹果计算机推出第一个为社会大众设计的个人计算机,才使得GUI变得逐渐普及。现在计算机使用者界面的趋势已向着以图像为主的使用者界面(GUI)发展。

GUI的最重要优势在于,让不会使用命令执行的使用者可直接对作业系统进行指令输入,不仅可以调整对话框的尺寸,还能改变样式与比例。此外,设计得当的图形画面得以帮助使用者快速了解与寻找功能,并透过统一的操作方式,让使用者在使用几次后,即可快速熟悉其他程序的操作。

GUI已成为一种使用者与计算机互动的标准,是目前多数主要计算机系统或者程序所采用的界面,包括微软视窗系统,unix的motif,以及linux的桌面程序gnome和苹果macintosh所使用的界面。以下是GUI基本组成部分的特色。

游标:在显示屏上出现的一个符号,可以移动它去选择物件并下指令。通常,游标是一个倾斜的小箭头“ ”。

图像(Icons):一个小的图像代表着一个指令、档案夹或是视窗。凭借移动游标到图像上,按压鼠标上的按键,执行命令或将图像转换到另一个视窗。也能在屏幕上移动图像,就像它们是计算机桌面上真正的物件。

桌面:屏幕上的区域,图像群集的地方,像桌面一般。就像图像所代表的真正物件放置于真正的桌面一般(如图6所示)。

视窗:把屏幕分成不同的区块,在每个视窗里,能操作不同的程序或者展示不同的档案夹,你能在屏幕上移动视窗,并任意的改变视窗的形状和大小。(如图7所示)

菜单:可透过菜单选择图像使用者界面,执行指令。

各国与Icons和GUI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Icons和GUI都凝聚了设计人的智慧,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应当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但因为它们是新兴产物,因此,不论从商标权版、权等角度都难以获得有效的保护。例如,Icons是通过计算机程序完成的,形成与其相近似的图像完全可以通过不同的计算机语言来完成,这样对该图像所要求的保护范围就难以确定。从版权的角度,它是通过不同的计算机语言来完成;从商标角度,它又难以确定所在的类别;从反不正当竞争法角度,定性为损害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经济秩序则过于牵强。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办法是将此纳入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计算机程序开发人员为了提供一个方便使用者操作的软件接口,在可同时执行多项任务的环境中,经常使用这些图像接口。而且,很多计算机使用者宁愿透过图像与软件产生互动而不愿意输入连串的指令这些图像接口的外观使计算机程序更易了解和操作。由于使用者的认同而使得计算机使用者接口变得非常有价值及潜力,这些

图像接口将会变成计算机工业的一种标准,因此,计算机软件图像外观设计的价值非常明显,值得给予专利权保护。

在此,要强调的是,版权保护的是著作人的原创表达,但该表达必须表现在有形的媒介上,一般而言,版权能以两种模式表达使用者界面;①保护产生使用者界面的内在程序;②保护界面本身。版权保护固定形式的表达,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产品的设计。在特殊情况下,版权可能保护的特征与外观设计专利相同,而且,版权有着不受新颖性等专利要件审查的优势。但是,版权也有无法防止他人独立创作的缺点。因此,对于相同的创作特征外观设计专利权比著作权的保护力度更大。当件产品的外观设计符合外观设计专利权及著作权保护的法定资格时,创作人无需在外观设计专利和著作权保护之间做出选择。目前,我国正是以此方式执行的

我国现状及问题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在此,明确了我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对象是产品的外观设计,其载体应当是产品。在2006年修订的审查指南中规定构成外观设计的是产品的外观设计要素或要素的结合,其中包括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可以构成外观设计的组合有: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图案,产品的形状和图案,产品的形状和色彩,产品的图案和色彩,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图案是指由任何线条、文字、符号、色块的排列或组合而在产品的表面构成的图形。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同时规定: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

上述规定“一个设计必须实施在个物品上”,对“应用于工业产品的装饰性设计(图案)”授予专利,因此,设计必须应用于物品上,但法律并未限制设计必须应用在完整的物品(complete article)或可分离的物品(discrete article)或是可单独赈售的物品。同时也阐明这个观点:“单纯的图像不是外观设计专利所保护的对象。外观设计专利的法定保护对象与单纯的图案或是单纯的表面装饰(亦即抽象设计)最大的区别,就是外观设计专利的图案可实施于工业产品上。”

对于GUI及Icons的外观设计应用在计算机系统内,而计算机系统是一项工业产品,当计算机系统执行软件或储存软件时,由软件所形成的图像显现在计算机屏幕上,而形成计算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换言之,图像本身不仅仅是一种表面装饰或者一张展示的图画,图像是用来连接安装于计算机中的软件程序,并且是连接到计算机系统内的操作程序。所以,GUI及Icons是在计算机系统操作时个不可缺少且有用的组件的设计,因此,只要这设计被适当的揭露且适当的主张,就是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所规定的保护对象。

但是,在2006年新修订的审查指南中同时又规定,产品的图案应当是固定,可见的,而不应是时有时无的,或者需要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看见的。审查指南在对不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中提到:产品通电后显示的图案。例如,电子表表盘显示的图案、手机显示屏上显示的图案、软件界面等,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因而不给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但没有阐明原由,只是在审查指南的修改说明中指出:“将通电状态的图案列为不给予保护的客体,明确了该类产品属于不给予外观设计保护的客体。”至此我国专利法审查指南明确对于GUI及Icons的外观设计不给予专利保护

然而,在外观设计专利的实际审查过程中,却有如下的外观设计申请被授予了外观设计专利权:(如图18、图19、图20、图21、图22、图23、图24、图25)

上述几个图例,均属于GUI或Icons,若按照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这些均是在产品通电后显示的图案或者需要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看见的设计,是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体的,却被授予了外观设计专利权。

分析至此,笔者不禁产生很多疑问。

(1)GUI或Icons在中国是否属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客体?

(2)审查指南的规定是对专利法以及实施细则的进步阐释还是进一步的限定?

(3)审查指南明文规定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体的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是因为审查质量的问题,还是因为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不具有操作性?现有的外观设计专利审查机制是否与目前社会的发展相适应?

(4)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在上述案例中仅仅是在产品名称中说明是属于某产品,而在专利申请图片中并没有披露所申请专利的设计依附的产品。授予专利权的上述申请是否能证明专利申请书中的产品名称也可以限定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5)上述的几件授权外观设计专利是否已经说明GUI或Icons属于工业产品?

在我国实施该项保护的建议

2005年,全球计算机信息产品的增长速度趋缓,高科技产业的重心已逐渐从个人计算机走向消费性电子产品。消费性电子产品已成为家电业、信息业的兵家必争之地,我国信息产业也积极争取进入消费性电子产品的市场。比尔·盖茨表示,“未来相关的无线通讯硬件甚至包括软件等,都将整合成为无缝式运算(Searnless Computing)”; 美国消费性电子协会(Customer Electron—ics Association)主席夏普洛(Gary Shaprio)指出,“消费性电子产品简单、易用的特性,进而会改善人们的工作与生活方式”,由随身听,笔记本计算机移动式多媒体播放机(Portable Multime—dia Player)、具有电视接收功能的手机具有PDA功能的手表、具有无线传输功能的数码相机等可携式电子产品以及车用消费性电子产品的发展显示出,除了藉由数字化完全整合丰富产品的功能外,简单及容易使用也是未来消费性电子产品的设计趋势之一,而直接面对使用者的操作选单接口的GUI及Icon设计更不容忽视。

近年来,应用GUI及Icons的计算机、信息及消费性电子产品愈来愈多GUI及Icons的设计渐受重视主要工业国纷纷立法予以保护,我国在应用软件、硬件、Icons及GUI的开发及设计能力也渐趋成熟。一方面,为了配合国内产业的需求,鼓励相关企业自行研发及创新设计,注重使用者需求,因而强化GUI及Icons的设计;另一方面,为了配合国际工业设计保护的趋势结合我国工业设计保护制度的实际情况,建议在修改审查指南时,应将GUI及ICORS

纳入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按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只要计算机形成图像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遵守“工业产品”的要件,应该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笔者建议,对审查指南的相关部分给予修正,其修正方案应符合下述原则。

由于可授予专利权的设计不得脱离其所应用的物品而仅以表面装饰的图案单独存在,计算机图像无论是显示在整体屏幕上,还是其中个别的图像(Icons),都是具有二维空间的形象(image),也是一种表面装饰。只有这种装饰实施于工业产品(计算机屏幕终端机或其他显示面板)上才能成为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客体。

为符合工业产品的要件,当审查计算机图像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案件时审查人员应当详细审查所有的揭露内容,确定何者为申请人主张的设计,并确定该设计是否实施于工业产品上。专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也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必要时应当写明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的设计要点、请求保护色彩、省略视图等情况。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所以,专利申请应该提交请求书(记载产品名称)、图或者照片必要时提交简要说明(对于GUI及Icons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必须的)。审查员在进行审查时,应审查:

(1)图或照片确定GUI及Icons的外观设计是否实施于计算机屏幕终端机或其他显示面板上。但同时应该满足“应包含足够数的视图,足以完整揭露物品的整体外观”。另外,图面应遵守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2)外观设计产品名称。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对图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产品具有说明作用。所以,应当确定产品名称是否已明确说明申请专利的客体。下列的设计名称并未适当地描述一个应用于工业产品的设计,例如。“计算机产生的图像”或是“图像”。反之,下列的设计名称已适当地描述一个应用于工业产品的设计,例如,“计算机屏幕及图像”。“显示面板及计算机图像”等。

(3)简要说明。专利法中的外观设计可以是依附于产品的单个或者多个图案以及图案与色彩的组合。在申请GUI及Icons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时,所提交的图或照片中应该是包含有产品图案或图案和色彩组合的设计,但产品的形状不是申请人要求保护的要素我国也没有规定以实线或虚线的形式来排除计算机形成图像所依附的计算机屏幕,终端机或其他显示面板等产品不属于专利的保护范围。故简要说明的描述,对于申请GUI及Icons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是必要的。简要说明可以这样描述:“该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仅是图案设计当然,对于省略视图或者要求保护色彩等情况,在简要说明中还需视情况而加以说明。

各国概况

美国

1985年10月20日,美国Xerox公司开始申请关于软体图像的外观设计专利,在1988年5月,Xerox公司总计有21件GUI及Icons设计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然而,这些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计算机图像,很快地引起专利法庭及业界的注意。在1988年8月,有2位专利律师在The Computer Lawyer的期刊中发表文章,讨论这种关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使用方法。1989年初,这些文章出版之后不久,美国专利商标局(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以下简称USPTO)收到一些信件,有一部分意见支持GUI及Icons设计可以外观设计专利予以保护;另外一些反对意见认为,授予GUI及Icons外观设计专利已经干扰到那些预留给著作权保护的领域。1989年初,Xerox公司再次提出几个关于计算机图像设计的专利申请,但审查人员认为,Xerox公司所请求的图像设计不是法定保护对象,因此,均予以驳回,Xerox公司不服,就其中几个申请案向专利及冲突委员会(Board of Patent Appeal&Interferences,简称BPAI)提起上诉。在BPAI回应这些质疑之前、USPTO一方面核驳Xerox公司关于图像的设计专利申请案,另一方面,对于计算机图像是否为设计专利适合的保护对象,开始进行调查。因为当外界或USPTO质疑一个新的枝术领域是否可能成为专利保护对象时,为了迫使申请人能提出上诉,USPTO通常会对大多数申请案采取初步核驳的措施,如此,才可使专利法庭或法院提供USPTO指导原则或是相关的意见。最终,冲突委员会一方面支持USPTO审查人员所做的驳回决定,另一方面,却肯定“应用于计算机系统程序所形成的图像”应该是外观设计专利的法律保护对象。委员会认为,由于图像应用在计算机系统内,而计算机系统是一项工业产品,当计算机系统执行或储存软件时,由软件所形成的图像显现在计算机屏幕上,成为计算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换言之,图像本身不仅是一种表面装饰,或者一张展示的图画,而是用来连接安装于计算机中的软件程序,以及连接到计算机系统内的操作程序。甚至还举例说明计算机系统中所使用的图像应如何揭露才能表示出该图像是被应用于工业产品上。

这是美国设计专利保护史上很有影响的Ex parte Strijland案该案为美国王法保护Icons、GUI以及计算机字型提供了依据。1996年USPTO公布计算机形成图像的审查基准,在基准中明确计算机形成图像的设计申请必须遵守工业产品要件的一般指导原则,即计算机图像应该实施于计算机屏幕,终端机或其他显示面板。并规定了审查员评估设计申请案所绘制的计算机形成图像是否符合工业产品要件的程序。同时也说明在申请专利时应该提交的视图画面、设计名称和简要说明的方法。目前,美国的GUI及Icons的设计专利已较为普遍,以下举例说明GUI及Icons的设计专利的公告图(如图9、图10、图11、图12、图13所示)。

欧盟

欧盟委员会在设计法第三条,对“design”的定义为:设计,是指产品(product)的整体或一部分的外观,其中包含由线条、外形、色彩、形状或材质(产品本身的材料)或是产品的装饰等所构成的特征。其中,也将product的定义清楚写明:其所称产品,是指工业产品或是手工艺产品的项目,包括复合产品的零件、包装、产品外装(get up)、图像表征(graphic symbols)及印刷字体(Typographic typefaces),但不包括计算机程序。在设计法中明定“图像表征、符号及印刷字体”的设

计,亦为共同设计保护的对象,只要能符合设计的保护要件,即应授予设计保护。

欧盟共同设计的保护范围较广,可在申请案中指定设计可实施的多个不同物品,例如,000041645-0002号案的装饰性图案所指定实施于:①家庭用品;②浴室用品,⑤园艺用品;④装饰用品等。设计权利的范围解读也较广,包含任何不会让具有相当认知的使用者(the Informed uesr)产生明显不同整体意象的设计,亦即任何足以造成混淆、误认的设计,甚至连不同产品种类的设计也包含在内。

欧盟共同设计对于申请注册的设计的图面及样品的规定相当简单对于GUI及Icons的设计申请案的图面也没有特别规定,另在欧盟设计法第36条及补充规定的第4条中规定,由于是以图面的方式界定请求设计保护的设计特征,所以,图面必须完整且清晰,与设计无关部分不应留在图面上。图面、照片(除幻灯片外)、电子打印的图面或者任何其他图示,只要是能重制的,都可被接受。

在实务上,由欧盟共同设计公报上所公告图面可得知,欧盟对于申请注册的设计所附图面的审查相当宽松,只要申请案所揭示的图面可重制,且可清楚揭露及辨识所申请的部分设计,由其所公告的GUI及Icons的设计申请案得知,欧盟共同设计允许申请人可以仅仅揭露GUI或Icons的设计(如图14、图15所示),并不强制申请人必须在图中以实线或断线的形式表示GUI及Icons的设计所实施的计算机屏幕、终端机、其他显示面板,也无需在图面说明中清楚说明“图面中以点线或断线所表示的部分,不是设计专利权利所主张的部分”。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2003年修订的新设计法(Australia Designs Act 2003),2004年6月17日开始正式生效。第一章前言中第二部分对设计的定义为:设计,关于产品的设计,由产品(包括工业产品及手工艺品)的外观而产生一项或一项以上的视觉特征。对于申请注册的设计图面及样品的规定相当简单,对于GUI及Icons的设计申请案的图面也没有特别规定。由于设计的权利范围是以图面来界定,因此,中请注册的设计所附的图片品质很重要,好的品质才能让大众清楚地知道所中请的设计要保护的范围。但是,申请人必须在权利主张中说明,例如,“主张如图所示应用于计算机显示器的装饰性图像设计的专有权,该图像是由储存于计算机操作系统在所谓的显示器上所形成的,当要确认专有的权利范围时,图面上以断线及点线所表示的部分,并非权利主张的范围,必须被排除。”

设计申请指南中规定,图面必须是①要精确地绘制(accurately drawn),而不是徒手粗略地画出来的(not rough hand sketches);②用A4纸来绘制,且品质要良好;⑤应以黑色线条绘制,且要清晰和明确。另外,规定所有的视图中,至少应包含一个3D立体的视图,图面中不必揭露设计中内部隐藏的部分或细部。如果是照片或印制的数字影像,则①必须印制在A4的纸上,且是原版印制的照片(clear originals),不可以是影印的;②其中的背景必须是与产品相对比的平面,且不构成所申请产品的任何一部分,由于阴影可能会混淆或隐藏所设计的细部,因此,必须小心,不能在图面中显现阴影;③图面必须完整且清晰,与设计无关的部分不应留在图面上。

韩国

2003年韩国修改外观设计专利审查基准,并于2005年7月1日开始进入试行。这次修改的主要目的在于,开放外观设计专利来保护显像设计。根据韩国特许斤的说明,“显像设计”(韩国将“计算机形成图像设计”称为“显像设计”,2003年7月1日开始给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修改外观设计审查基准,明确显像设计所包含的内容及所保护的范围)是指“显现于物品的液晶化表面等显示器的图形设计”,显像设计包括:“图形化使用者接口(GUI)”、“图像(Icons)”、字型及“Character的图像或符号”、屏幕保护画面及指示标记(indices)等设计。韩国特许厅对有关显像设计的基本内容包括①显像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②显像设计的形式要件:显像设计必须要能实施于实际物品上,多数个显像设计间形态一致性的关系以及显像设计具有动态变化的申请如何处理,对于此类设计专利申请名称的规定等。

日本

日本特许厅于平成12年修订“有关液晶显示部等的指南”,2094年2月16日公布的“意匠注册申请的申请书及图面记载相关的审查基准”,以“画面设计”(Image Design)的名称涵盖GUI及Icons的设计,明确规定可以整体意匠的形式或部分意匠的形式来保护呈现在液晶显示部上的画面设计。换言之,在图面中以实线的方式表现物品及画面设计,以整体意匠的形式提出申请(如图16所示),图面中以实线的方式表现画面设计,以虚线或点线的方式表现所实施的物品,以部分意匠的形式提出申请(如图17所示)。

日本意匠法第2条:本法称“意匠”者,系对物品(包含物品的部分)的形状、花纹或色彩或其结合,透过视觉可引起美感者。液晶显示等相关规范中明确规定:①为了符合物品性之规定,画面设计必须直接显现于物品的显示部上,而该显示部必须是该物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to be indispensable);②必须是由于物品本身具有的显示机能所呈现出来的画面(例如,行动电话、PDA、数字照相机、汽车导航显示器、股票买卖下单机等),如果是操作物品外部而传来的讯号所显示的画面,则不受意匠保护(例如,计算机显示器、笔记型计算机显示器等);③画面变化的样态必须是特定者(例如,最初的选单画面),而其他的变化画面则须另案申请。如果画面设计能符合前述的三项要件,就可构成意匠所保护的法定标的。

日本意匠所保护的画面设计,只限于特定物品之显示部的最初选单画面或开机画面设计,如果是经由操作计算机传递讯号而显现于显示器上的画面设计,或是经由因特网传递的画面设计,则不给予意匠的保护。2006年3月,特许厅向国会提出新的意匠法修正草案。新草案修正的重点在于,强化意匠权的保护,主要议题为:①延长意匠专利权期间为20年;②扩大意匠权的效力范围;③延长关联意匠的申请期间,④扩大Icons及GUI的意匠保护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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