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责任书范文

2023-05-04

校车安全责任书范文第1篇

一、驾驶校园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由有合法驾驶手续,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心强。

二、驾驶员在接送学生前,必须对驾驶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坚决不上路行驶,时刻保持车况良好。

三、驾驶员驾驶车辆接送学生时坚决做到不超员行驶、不超速行驶,上下学生一律停靠在安全、宽阔的地点。

三、严禁酒后驾车,出车接送学生不能饮酒。学校发现酒后驾车,有权停止接送,由于饮酒造成不正常驾驶,出现人为事故,责任自负。

四 、不能超速行驶。为了赶时间,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学生碰撞,造成人身伤害,后果责任自负。

五、由于驾驶技术不过硬等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等后果责任自负,不能请人代驾。

六、学生从上车到下车这段的生命安全由司机负责,请务必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七、 雨雪天气和大雾天气特别注意行驶安全

八、 开车时不接不打私人电话

九、违反上述规定的,对驾驶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校方签字:司机签字:

校车安全责任书范文第2篇

为确保校车安全行驶,维护学生的生命安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责任书如下:

一、甲方

1、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行政领导为组员。

2、建立健全校车安全制度。甲方负责校车的维护保养及经费开支;甲方负责定期召开校车驾驶人安全会议,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校车安全上路,校车驾驶人安全出行;甲方负责配备校车照管员,并每天随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甲方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车内安全,认真填写随车记录,确保车内没学生滞留而发生事故。

二、乙方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文明行车,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2.严格按照接送时间和规定的路线出车,不得私自随意提前或延后接送时间。若遇特殊情况,在接送学生途中不能及时返回学校时,要提前电话报告主管领导,听候领导调度。

3.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有异常情况时,要立即进行维护,并报告相关领导,确保安全出行。出车 1 回来后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4.行车时精神要高度集中,切实做到不超速、不开小差、不吸烟、不攀谈,不接听电话;注意避让过往车辆,不开情绪车,不开霸王车,不随意停车上落学生。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认真维护和保养车辆。 6.工作时间严禁喝酒,更不准酒后开车。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过每小时5公里、不能打喇叭,注 意避让学生;接送学生的过程中,切忌超速行驶。

8.行车途中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要先救人,同时要报警,并报告学校领导。

9.除学生和护送教师之外,司机不得私自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更不能随意将校车交给其他人驾驶接送学生。

10.要协助好跟车教师做好学生下车后的车厢检查工作,一定要确保没有学生滞留在车内。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校车安全责任书范文第3篇

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和市教育局要求,我校已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并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识。

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二)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三)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四)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初一学生或比较小的学生、身体不方便的学生,随车照管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员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六)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

(七)校车驾驶人不得在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八)校车行驶途中,除依法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外,不得允许与乘

车学生无关的人员上车。

(九)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校车服务提供单位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车主和校车随车照管员各执一份。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公章、校长 签字:

车 辆 提 供 者 签字:

随 车 照 管 员 签字:

校车安全责任书范文第4篇

1、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工作标准,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与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

5、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

6、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7、违规与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保险公司理赔以上部分,如属司机责任,一切责任自负,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违反交通规则;

(2)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未经许可私自出车;

14、严格执行并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15、除做好本职工作外,接受园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司机工作流程及要求:

出车前:

1、检查各种证件,证件齐备才出车。

2、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检修。

3、冬天要先预热车辆。

4、准时发车。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行驶途中:

1、校车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40公里。司机有权拒绝违反交通规则的行驶路线。

2、在园门口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公里。

3、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到达各接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幼儿已全部上车,否则需等候至规定时间方可开车。

4、到达接送点,车辆停稳后方可开门;幼儿没有坐稳系好安全带、车门没有关好,不准行驶。幼儿下车时,切勿将车停在危险处

5、校车到达幼儿园后,司机停稳车辆,先下车协助跟车老师将幼儿安全送进幼儿园,然后检查车内,确保全部幼儿下车后再锁好车门。

收车后:

1、检查车内是否有未下车幼儿和遗留物品。

2、清扫、消毒车箱,擦洗车辆外部,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

3、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严禁将幼儿载入加油站加油。

4、进行车辆的保养,检查车况,发现故障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5、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否则后果自负。

起台镇未来星幼儿园:

司机签字:

校车安全责任书范文第5篇

责任状 作安工

xxxxxxx学校(公章):校长(盖章):

责任单位(公章)校长(签字):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校车安全工作责任状

为确保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及入园幼儿用车安全,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全镇各学校校长是校车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学生及幼儿用车安全负总责。

2、本校接送学生(幼儿)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学生(幼儿)专用校车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的其他载客汽车。其他车辆一律不得上路接送学生(幼儿)。

凡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必须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后,方可接送。具体操作办法见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3、凡接送学生(幼儿)车辆驾驶人必须依照“条例”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方可上路接送。

4、严禁驾驶人酒后驾车,严禁超速或超员行驶,严禁疲劳驾车。否则,一律按“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5、各学校必须与幼儿园园车或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必须召开学生(幼儿)

家长(监护人)会议,要求学生(幼儿)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义务,学生(幼儿)家长(监护人)必须拒绝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无校车标牌的车辆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

6、各学校必须认真学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17号令,2012年4月5日实施)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定期对学生(幼儿)及其家长、驾驶员(或车主)、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座知识,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安全知识教育或培训、安全演练方案及总结,必须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7、各学校必须督促车主对接送车辆勤清洗、勤保养,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8、各学校要与当地党政领导以及司法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一道开展联合执法,定期或不定期上路检查接送情况,发现问题,当场处理,并及时发出执法情况通报。

二、责任追究

上一篇: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下一篇: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