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校车整治工作方案

2022-09-15

方案的制定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活动过程中的盲目性,保证各项事宜的有序开展,那么方案改如何进行书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黑校车整治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更多范文可通过本站顶部搜索您需要的内容。

第一篇:黑校车整治工作方案

整治全市黑校车工作总结

浏 阳 市 交 通 局 整治黑校车工作总结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黑校车和营运电瓶车进行联合整治的通知》(长政办函„2010‟95号)和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黑校车和非法营运电瓶车进行整合整治的通知》(浏政办函„2010‟96号)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我局从7月份开始组织力量开展对黑校车集中整治工作。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局党委高度重视涉校车辆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成立了以副局长罗成任组长,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涉校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站所要相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二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整治专项工作。三是制定下发了《浏阳市交通运输管理所整治黑校车和营运电瓶车工作方案》。四是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负责任的高度,认真组织整治工作,站、所长为第一负责人,确保整治效果。要形成“统一领导,站所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依法整治”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措施,工作落实

为确保涉校车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工作联系。在当地乡镇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与学校信息沟通,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

2、加大工作力度。全体运政人员早起晚归,重点时段守在重点路段、学校门口,现场严查车辆、人员资质。

3、严格执法。对涉校车辆送发宣传资料,进行法规、安全教

1 育,对无资质车辆一律实行暂扣,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符合条件办证的车辆,限期提供合法手续后免处罚,对非法黑校车从严从重处罚。

4、强化基础和信息管理。一是抓住源头管理,各交管站在所有学校设立固定举报电话。二是对有证的合法校车和非法涉校车辆都建立了电脑、纸质台帐。三是对退出的校车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禁止再运送学生。四是对非法涉校黑车进行了严查重处,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有当事人签字的不再参与非法接送学生的承诺书存档。五是对举报涉校车辆必查。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共出动运管人员1420余人次,查验涉校车辆420余台次,查扣涉校黑车20台,并予以行政处罚,下达整改书202份,设立固定举报电话220余处。通过集中整治,合法校车比上学期增加66台,非法的黑校车减少,对黑校车的打击形成了一定的高压态势。

三、存在问题

涉校车辆集中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非法黑校车仍然存在。一是全市涉校车辆管理工作开展不平衡,西北区好于东南区,边远山区管理难度较大。二是黑校车参运易反弹。目前看,有市场、有生存空间(合法车辆305台),也有偶然性。三是目前7座、8座车不符合办证要求,退出市场难度及退出市场替换车辆有困难等。

我局将根据上级文件和领导要求,继续认真负责的抓好涉校车辆的整治工作,确保管理工作到位。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第二篇: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以下简称“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依法依规取缔黑校车、不安全校车,切实保障我镇小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根据宁都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印发宁都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自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在我镇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镇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中心小学,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和范围

工作目标:通过采取坚决果断的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严格规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大力减少校车交通事故,切实增强师生、驾驶员安全意识,彻底取缔黑校车、不合格校车,坚决杜绝三轮车、摩托车和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确保校车运行安全有序,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三、整治重点

(一)整顿校车交通秩序。集中清理整治在学校周边非法营运的车辆,坚决取缔“三无”校车(无牌、无证、无保险)、假牌假证车、报废车、延缓报废车、违规加座改装车、各类货运汽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非法校车;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档案,严把校车及驾驶人准入关,查处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校车和驾驶人;严肃查处校车未按规定粘贴校车统一标识、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及未办理车辆交强险、驾乘人员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学校周边道路、校车接送停靠点、县乡道、“村村通”公路和山区公路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摩托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辆搭载学生现象突出路段的整治;完善学校周边及校车行驶路段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减速带、隔离设施、停车泊位等交通安全设施。

(二)督查校车日常监管情况。督查各校签订校车安全责任状情况,校车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教师跟车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有关校车安全文件的落实情况。

四、方法和步骤

(一)整治方法

以乡镇为单位组成整治工作小组,深入村(居)幼儿园,对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进行排查摸底,针对排查出来的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分继续保留、限期整改和立即取缔三类。对限期整改类当即发整改意见书,提出整改要求和具体整改措施,对拟依法取缔的校车当即下发取缔告知书。对需要采取联合执法的,由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

(二)工作步骤

此次整治分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集中整治、整改“回头看”四个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8日—10月10日)

制定《**镇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范围、方法和步骤,召开当地校车整治工作动员会,明确整治对象、目标及要求。

2、调查摸底阶段(10月10日—10月14日)

镇人民政府根据整治工作方案,组织人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摸底,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开展核实登记,提出初步意见,分继续保留、限期整改、依法取缔三类,并将排查情况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集中整治阶段(10月15日—10月25日)

在梳理排查摸底情况的基础上,由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集中安排时间和人力进行联合执法,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取缔,不留后患。

4、整改“回头看”阶段(10月26日---10月31日)

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镇人民政府将针对不合格校车、非法运营车辆、三轮车、摩托车是否得到彻底取缔,是否还在接送学生上下学进行“回头看”,对限期整改校车是否整改到位进行路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乡镇对辖区内校车管理总负责,并将校车日常管理工作纳入本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各校在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就校车整治问题向当地乡镇政府专题汇报。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齐心协力抓好校车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为广大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上下学交通工具,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解决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加大对校车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宣传打击取缔黑校车、不安全校车,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人身安全的决心,宣传整治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整治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监督管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校车运行的监督管理。各校车的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定期不定期加强对所监管校车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职能部门,确保我镇接送学生校车安全运行。

第三篇: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麻阳苗族自治县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校车行驶秩序,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为学生上下学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生命安全为核心,以“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严厉查处校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行为,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和统一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县校车管理,使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得到有效整治,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杜绝校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由县人民政府牵头,成立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校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孙一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晓林

教育局局长 滕

交通局局长

安监局局长 郑

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启军

运管所所长

黄泽忠

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

成员单位:县教育局、交通局、安监局、交警大队、运管所、农村公路管理站、各乡镇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指挥和协调。

四、专项整治内容

1、开展校车排查和登记检验,严格实行准入制度,查封无手续、手续不全的校车。

2、开展对校车驾驶员的资格审查和安全教育培训。

3、集中整治校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查扣未取得校车标牌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4、开展校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5、推动学校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五、任务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综合整治组,抓好辖区内的校车整治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依照相关规定审核校车使用申请和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建立校车管理台账,组织开张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县交警大队:办理校车注册、变更登记,核发校车标牌,审查校车驾驶人资格,严把校车审批入户关,建立健全校车管理档案;严把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关;严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防校车超员运输和非法校车运送学生;加强校车驾驶员日常监督,确保其认真履职。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县交通局:负责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负责规范校车运营行为,审核校车行驶线路,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运送师生的车辆。

县安监局:加强对学校校车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工作分组

此次校车安全管理整治工作共分为4个行动小组:

第一组:江口片区(大桥江乡、舒家村乡、江口墟镇、隆家堡乡、兰村乡)

第二组:锦和片区(郭公坪乡、锦和镇、拖冲乡、尧市乡、文昌阁乡、长潭乡)

第三组:岩门片区(谭家寨乡、岩门镇、高村镇、石羊哨乡、谷达坡乡、板栗树乡)

第四组:兰里片区(绿溪口乡、栗坪乡、兰里镇、和平溪乡、黄桑乡、吕家坪镇)

七、行动步骤

本次整治时间为

(一)排查阶段

1、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交通、公安交警、教育、安监对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详细摸排学生用车数量、车况、运营资质、驾驶人资格等情况,建立本辖区学生用车管理台账。

2、县教育局、交警大队对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学生用车和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管理档案,实行一车一档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

(二)集中整治阶段 严格落实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推动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加强师生和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1. 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检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公安交警、交通、安监、教育等部门人员检查学校是否实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定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检查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检查学校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建设随车接送台账;是否按照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2. 加强校车及驾驶人资格审查

(1)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根据全县校车的登记情况,组织人员对学校专用校车和农村客运公司的接送学生车辆,对照相关的技术标准集中进行检查,对登记备案的校车指定到安检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对安全技术性能达不到校车标准,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禁止上路行驶。禁止将未取得校车标牌车辆作为校车使用。对于没有运营资质和未办理校车登记(即无专用校车外观的标识或非专用校车标牌)、存在安全隐患的集中接送学生车辆要从严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扣车的扣车,该重罚的重罚,绝不姑息迁就。

(2)公安交警部门要集中审查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并通报县教育局及其服务学校、幼儿园。对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由公安交警部门责令改正及处罚,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在集中整治阶段对全县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职业培训。

3.规范并强化日常监管

教育、交警、安监部门要督促学校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纪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每月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严禁校车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杜绝使用农用车、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督促学校校车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行驶记录仪。要将校车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同时,将民办幼儿园的校车管理列入年检的主要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4.严查校车交通违法行为 (1)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要根据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上路行驶的规律特点,科学调整警力,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采取定点检查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管控措施,对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随意改装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同时加大对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和非法运营客运车接送学生。对执勤中发现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部门要立即督促相关学校进行整改,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掌握拥有校车的学校、幼儿园的分布和途经线路,在日常执法中,要加强对校车行驶途中的管理,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作出处罚,注重发现无校车证的“黑校车”,坚决杜绝存在严重隐患车辆、报废车接送学生,一旦发现,立即予以扣车、扣证,并设法转移车上的学生,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2)县交通局要强化校车行驶线路的管理,严格审查校车行驶线路,确保校车行驶路况符合安全要求,严禁校车从事非法营运。

5.完善交通设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教育、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人员深入排查各自辖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对排查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或整改存在困难的,及时书面报告上级政府,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限期予以整改,必要时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加强拥堵路段疏导,着力解决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

6.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教育、公安、安监等部门人员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真正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通过科学渗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及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安全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彻于整治工作全过程。整治活动期间,每一所学校、幼儿园都要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师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三)总结考核阶段

对照既定目标和实施方案要求,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考核验收,提炼经验;对工作落实好、整治效果明显的单位要及时表彰;对工作不落实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查找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切实整改提高。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校车交通安全不仅关系到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开展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强化责任。强化对集中整治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行动慢、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校车交通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配合,优化交通环境。在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的基础上,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相互支持与配合,优化交通环境,着力解决学生上学放学交通难点问题。建立校车管理通报制度,设立并公布监督校车违规举报电话,交警部门要将查处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定期通报教育主管部门。

(四)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以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契机,建立和完善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在搞好集中整治基础上加强对校车常态化的管理,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排查整治工作格局。

麻阳苗族自治县校车办

2014年9月28日

第四篇:**镇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吸取甘肃省庆阳市“11·16”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教训,预防和杜绝校车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出行安全,维护校园的平安稳定,根据上级的要求和镇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专门设立**镇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是: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1、整治全镇学校(幼儿园)校车违法违规行为。

2、整治全镇学校(幼儿园)主要道路及其周边的交通安全秩序。

三、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校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杜绝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校车以及报废车辆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规范有序,坚决制止超载、超速、逆行、乱停放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建立和维护校车运行良好的交通安全管理秩序,增强校车驾驶人、学生、教师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防止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维护校园的平安稳定。

四、整治时间要求

2011年11月21日至2012年1月20日为集中整治时间。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1月21日—3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由校车管理单位对照校车安全标准要求进行自行检查整治,整治小组督查检查。

第二阶段:12月1日—2012年1月20日,为全面清查整治阶段,重点是整治校车违法违规行为,整顿校车交通秩序,清除各种安全隐患,出台《**镇校车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

五、整治成员单位职责

教育办:指导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按照要求审核校车使用申请和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建立校车管理台帐;加强师生以及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协调和参与交警、交通、安监、宣传、村(社区)等相关部门,开展校车安全的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师生的出行安全。

交警大队:负责对校车及驾驶人进行资质审查,办理校车注册、变更登记、核发校车标牌,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技能,依法查处使用非法校车接送学生以及校车道路交通超载、超速、逆行等违规行为。整顿和维护学校(幼儿园)及

周边的交通安全秩序。派出交警在学校(幼儿园)重要路段、重要时段负责协助指挥和疏导交通车辆,确保道路畅顺。

交通分局:会同交警查处违法违规校车上路行驶,完善学校路段交通的设施设备,排除影响校车交通安全的各种障碍,保障道路交通畅顺。在学校(幼儿园)以及学生集中乘车的主要路段增设镇公交线路和站点,减少学生滞留时间,减轻校车运营压力。

安监分局:积极参与对校车的安全资质审查,协助检查校车安全的设备、设施和技术性能,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校车,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并做好跟踪落实,禁止校车带病上路、违规运营。配合交警、教育、交通等部门对校车进行安检及路查路检,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及时制止,及时整改。

宣传办:负责和协助教育办向社会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校车安全知识,教育和引导学生家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不乘坐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超载车辆,引导家长不租用不合符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通过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体及时发布校车交通安全的相关信息,对全镇校车专项整治情况及时进行跟踪报道,每天黄金时段通过有线电视多次播放交通安全的公益广告。

校车使用单位:各村(社区)以及民办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工作。村委会主任是校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育工作的干部为直接责人。民办学校(幼儿园)举办者为第一责任人,校(园)长为直接责人,要切实履行校车的管理职责: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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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报废车作校车,坚决查处严重超载、超速、逆向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校车正常的交通秩序。

(四)加大奖惩力度。对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自觉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学校、幼儿园要给予通报表扬。对问题严重,经指出仍然不改的要给予严肃批评。对屡教不改,并且顶风不办、性质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和经济处罚。实行责任追究,把校车安全与用车单位的责任挂钓,村(社区)的与两委干部年终考核挂钓,民办学校的与年检挂钓,重大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触犯到法律的,直接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态度消极、极不配合、有意隐瞒、拒绝整改的分管领导、校长、园长以及校车驾驶员取消评先、评优和评奖资格,因思想麻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追究法律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开展调查研究。由教育办牵头,会同交警、交通等多个部门,组织力量深入各村(社区)、学校、幼儿园就如何加强校车管理进行深入调研,在充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新的措施,制订《**镇校车管理办法》,推行新的校车管理方式和运行模式,使校车管理更具科学性。新的管理办法争取尽快出台和试行。二是加强学校门前的交通安全管理。对学校门前复杂的交通路段,学校要组织人员在交警的指导和协助下,做好临时交通管制,确保道路畅顺和师生安全。三是建立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教育办与交警、交通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发行校车整

治《工作简报》,定期通报校车管理信息。教育学生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以及超载超速校车,设立举报制度,发现问题校车及时向教育办或交警大队举报。四是落实安全责任,政府与村(社区)、学校与校车驾驶人层层签订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共同担负起维护校车安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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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的行动方案

我县全面贯彻中央和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 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工作部署,立即全面开展黑臭水体检查治理工作。

一、我县水体现状

按照部署,我县定期组织城市建成区内水体黑臭状况排查治理工作。通过全面排查,阳信县建成区共**处水体,其中***。经调查,造成水体污染的主要原因为水体不流通、落叶杂草腐败导致水质变质,以上水体中均未发现有黑臭水体。针对存在的问题,由县市政处对淤泥杂草进行清理,部分地段进行衬砌处理,淤塞沟渠进行清理疏浚,对自然生态水体的恢复,起到了良好效果。

二、治理黑臭水体的重点

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有两个方面,一是已污染的抓好治理,二是未污染的做好维护。已治理的要到位,杜绝治理后再污染。未污染的要防护好,不得出现先污染再治理。经过现场勘查论证,全面做好黑臭水体预防治理工作有以下重点工作:

1、城区临近河道的小区单位、城中村、棚户区私接乱排,管线小,隐蔽性强,需拉网式排查,隐蔽性较强的位置则引入机器人及摄像头,全面清理乱排现象。

2、老城区部分路段仍为雨污混流,汛期降雨量较大时会溢出路面,流入雨水管网,进而污染水流水体。目前已开启老城区雨污分流工程,计划到2020年全面完成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任务。

3、老城区单位小区内雨污分流问题。针对每个单位小区,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从源头改造污水混入雨水管网污染河道问题。

三、措施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是当前涉及民生的大事件,也是为百姓做实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完成此项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临一线、具体抓。为确保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紧张有序进行,县住建局成立城市建成区 “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策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黑臭水体治理的有关问题。

(二)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各部门根据职能权限,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责任任务落实,确保每项工作高效完成。

住建局负责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黑臭水体整治进度上报及档案管理;负责黑臭水体整治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和日常联络工作,具体做好黑臭水体排查识别、督导整治工程的组织实施、协调及督办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建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及评估专家委员。

(三)强化监督,注重实效。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负责本辖区或本部门的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实行“月例会、季督查、年考核”的工作机制。同时,将各地各部门的工作任务作为每年政府责任目标的重要考核内容。

(四)落实任务,加大投入。咬定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调配人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每年度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任务。

(五)注重配合,巩固成果。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各主管单位要充分履职,坚定不移地完成工作任务,各相关单位要顾全大局主动配合,共同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对城市水体造成污染与破坏的违法行为。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期监管机制,巩固黑臭水体整治的成果。

四、具体问题解决的技术方案

按照水域水质差的水体情况,提出了以下几项处理措施和建议: (1)对因水体不流通,水质变质的湾塘进行换水处理,并挖除淤泥,种植水草改善水质。监管部门相互配合,并加大查处力度,对乱排乱放污水现象严肃查处。

(2)杜绝黑臭水体沿线排污现象,要求沿线各单位集中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乱接乱排等排水户在规定的的限期内完善排污系统,到期对非法排污接口全部封闭。

(3)采取机械清淤和水力清淤等方式。清淤前,需做好底泥污染调查,明确疏浚范围和疏浚深度;根据气候和降雨特征,合理选择底泥清淤季节;清淤工作不得影响水生生物生长;清淤后回水水质应满足“无黑臭”的指标要求。

(4)采取植草沟、生态护岸、透水砖等形式,对原有硬化河岸(湖岸)进行改造,通过恢复岸线和水体的自然净化功能,强化水体的污染治理效果;需进行植物收割的,应选定合适的季节。

(5)利用城市再生水、城市雨洪水、清洁地表水等作为城市水体的补充水源,增加水体流动性和环境容量。充分发挥海绵城市建设的作用,强化城市降雨径流的滞蓄和净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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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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