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化建设范文

2024-04-19

专业化建设范文第1篇

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的全体检察人员共同拥有的、用来指导彼此行为的价值观体系。它是由精神文化、制度(或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共同组成的生命体。

检察机关进行检察文化建设,可以使检察队伍成为检察文化的实践者和先进文化的代表者,让检察文化内化为检察人员的道德准则和行为标准,不断提高全体检察人员的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构建一支政治坚定、廉洁高效、业务精湛、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全面推进检察事业的发展。

二、检察文化建设的现状

当前,基层检察院文化建设现状并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在:一是知识和专业结构单一。法律专业的干警占绝大部分,计算机、审计、金融证券、法医等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人员和具有刑事技术鉴定资格的专业人员比较少,有的基层检察院甚至没有。二是缺乏专家型、学术型人才。缺乏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型人才,既懂法律,又在其他领域有较高造诣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更为稀缺。三是人才断层,年龄结构不合理,检察官队伍呈现出岁数偏大、年龄断层、人员紧张的状况。

三、以检察文化育检、兴检、强检

在队伍专业化建设中,我们桥东院把塑造团队精神作为凝结剂,发挥检察文化导向、凝聚、约束、激励作用,加强检察职业道德、作风和纪律建设,培养道德高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专业化检察团队。

1、教育干警树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相适应的检察职业道德,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要求为核心,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增强干警的职业荣誉感、职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以全面建设“五小文化阵地”为载体,打造良好的检察文化活动的平台,夯实了检察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做到了用先进的检察文化陶冶干警情操,提高检察职业道德水平,提高文化素养,增强了干警的主人翁意识和团队意识。在小图书室,我院专门购置了具有检察文化特色的图书和报刊杂志,同时也购置了各种与健康生活有关的如画报、文学、诗歌、散文、健康顾问、生活百科等书籍,从而保证最大限度的满足干警的精神文化需求。在小荣誉室,我院把集体和干警个人获得的各种荣誉牌匾、锦旗、证书、证章、表扬信、感谢信等进行统一管理、摆放、展示,增强了干警集体荣誉感;在小夜校,配置了书桌、电脑、录音机、音像、投影机等设备,使之成为开展全院干警学习法律知识,各个科室举办专门培训的阵地。我院还专门腾出了房间作为干警进行文体活动的小活动室,根据干警的活动要求配齐了各种文体活动的用品,并适时组织如乒乓球赛、羽毛球赛等活动,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有效地活跃了干警的思想,放松了身心,锻炼了身体,凝聚了人心。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廉政和作风纪律建设。通过多年的实践,我院完善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科室各负其责,干警积极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责任分工,实行了下管一级履行职责,上连一级追究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追究制,增强了各级领导和全体干警的责任感。做到了安排业务工作时,有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和措施,检查业务工作时,有党风廉政建设的项目和要求,考核业务工作时,有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和标准,汇报业务工作时,有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和问题,业务工作抓到哪里,党风廉正建设就管到哪里,使责任制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加强廉政学习的基础上,建立了干警执法档案,完善了案件回访制度,强化了经常性的检务督察,确保了各项纪律禁令落到实处。

4、学基础练本领,提高执法水平。在学习法律法条中,我院采取大法集中学、部门法分类学、司法解释和适用规则重点学,以及集中讲授与干警自学相结合、法条学习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学习,加深干警对法律目的性和正义性的理解。我院在各科室开展了岗位练兵活动,组织了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行检察、电子笔录、多媒体示证、书记员实务等业务的专项培训和对口的外出考察学习,提高了干警对专业技能娴熟运用的能力。

5、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工作优质高效。我院在检察业务、队伍和机关行政管理中,坚持业务管理突出规范、队伍管理突出人本、行政管理突出效能的原则,完善创新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机制,提升了我院对检察工作和全院干警的管理水平,规范了法律监督工作的流程,确保了各项检察工作的优质高效,塑造了干警优秀、工作优异、机关科学发展的良好检察形象。

专业化建设范文第2篇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切实提高监狱工作水平,就必须从监狱工作的最根本、具有决定性的因素——警察队伍建设着手。而警察队伍的结构是否合理、配臵是否科学,将直接决定了警察队伍的素质建设和整体职能的履行,进而影响监狱改造功能的实现。因此,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目标定位应当是建设一支职业特点突出、职能分工明确、专业结构合理、业务技能和政治理论素质较高、能适应现代监狱行刑和教育改造罪犯需要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下面,本文就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配臵及建设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内涵

监狱警察专业化是维护监狱安全稳定、提高行刑效率和改造质量、实现司法公正的基本保障,也是推进社会主义监狱法治和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监狱警察不仅是一种行业,更是一种专业,具有不可替代性。大家都知道并不是随便什么人穿起白大褂就可以当医生,穿起律师服就可以当律师,这就表明了医生和律师的专业性。监狱警察不仅是罪犯管理者,还是心灵火花的点燃者,这也并非是任何人都能做到的,同样具有很强的专业性。

司法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划纲要》指出:“专业化是指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具有良好的法治意识、教育意识、改造意识,具有较高的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的专业素质、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成为胜任监狱工作的专业人才。”这段话大体揭示了“专业化”的基本含义:专业化应是监狱警察队伍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以及较高的专业素质,职业特色突出、职能分工明确、专业结构合理、专业特长明显,能适应教育改造罪犯需要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

结合上述分析,笔者认为,监狱警察专业化的概念可从动态和静态的角度来分析。从前者说,监狱警察专业化主要是指监狱警察在严格的专业训练和自身不断主动学习的基础上,逐渐成长为一名专业人员的发展过程。从后者看,监狱警察专业化是警察职业真正成为一个专业、警察成为专业人员得到社会承认的发展结果。因此,监狱警察专业化,是指警察经过一段时间后能够完全胜任监管改造工作的一个过程,它是一个动态的、长期的过程。

监狱警察专业化建设的内涵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监狱警察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主要包括通用知识、监狱警察人际关系的培养、沟通能力的训练、创造与批判思考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监狱警察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二是监狱警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监狱学是一门边缘学科,涉及法学、哲学、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犯罪学、伦理学等等。专业能力是指监狱警察在充分掌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具有利用这些知识解决监管改造、生产经营及思想政治工作问题的技术和能力。

三是专业品质。监狱警察并非“看大门的”,他做的是重塑罪犯人生的工作。所谓“言教不如身教”,起作用的就是警察的专业品质。专业品质比专业知识与专业能力更抽象,很难定义,但它是警察专业化发展的原动力,常常表现为警察对管理教育、对罪犯、对自身发展的基本态度。

二、当前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配臵现状及问题

当前,监狱警察队伍构成中主体包括监狱各级管理人员和基层管教人员,此外还有少数医务人员、生产管理人员等。 从当前监狱警察的配臵现状看,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监狱警察队伍的基本素质不能适应监狱工作发展的需要。当前,罪犯的罪错五花八门,违法犯罪原因多种多样,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心态扭曲程度不一,这就不仅需要广大警察拓宽自身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等基本素质的广度和深度,还要有爱岗敬业奉献精神,更要建立相应的专业化队伍,提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以适应建立监狱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监狱职能多元化,专业分工无法进行。行刑本质上讲是属于国家专门机关体现公共意志的活动,具有强制性的特征,对监管人员的要求侧重于身体素质和法律知识方面。而改造是社会主流文化对犯罪亚文化的冲击和转化,具有自愿性、主体地位平等性等特点,要求改造人员具有相当的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可见,两职能对警察的素质要求是不同的。监狱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各个领域都需要专业化的管理人才,但任何人都难以做到样样精通,面面俱到。目前由于基层警察没有进行科学分类,工作上便要求基层警察全面发展,监狱警察往往扮演着“多面手”的角色,什么事情都得管,每天忙碌于监管、教育与生产之间,根本没有精力去专心开展某方面工作,看上去事事都懂,都能处理,但往往都不是“专家”,他们肩负不起也不可能肩负得起这么多的职责。心理学理论认为,当个体面临多重职责需要同时履行时,个体往往倾向于选择承担最容易实现、最富有实效的职责。这正好说明为什么当前监狱警察对监狱生产与教育改造厚此薄彼的原因。

(三)警察队伍的专业结构不合理,专业人员的配备不足。不少人普遍认为, 对罪犯的管理教育要靠“经验”、靠“权威”,不需要专业知识和特殊技能。在警察教育培训上, 也只是重视提高政治素质、综合素质, 而忽视专业素质的提高。在执法水平上,只满足于“管得住”、“跑不了”一般化标准上,没能体现出改造工作专业的发展要求。监狱管教人员中的专业人员,诸如文化教员、职业技术培训人员、心理学专家、精神病学专家、医学工作者等均配备不够,专业化队伍建设相对滞后。这种人才结构已不适应监狱工作的需要,很难适应目前依法治监的形势要求。

(四)工学矛盾突出,专业学习、培训机会不多,警察专业技能不强。由于监狱的封闭性,将监狱人民警察与社会先进文化群体相隔绝,进一步加剧了监狱人民警察观念形态的相对滞后、知识结构的相对陈旧、能力水平的相对落后和专业素质的相对贫乏。加之,受体制、机制、观念以及经费的制约,基层监狱人民警察非常缺乏专业学习培训和进修深造的机会和条件,造成了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与监企分离后监狱职能纯化对监狱人民警察队伍职业化和专业化要求的不相适应。加之基层警力紧张,监狱组织的培训主要以短时间培训为主,很难开展系统的培训;部分基层单位还因工作任务繁重,使一些重要岗位急需培训的人员不能参加相应的培训;而且大部分培训内容是普及化的知识,针对性系统性不强。这些情况严重延缓了队伍专业化建设进程,影响了队伍专业化建设质量,使警察所学知识与工作需要的专业技能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五)目前监狱警察职业还没有成为公众仰望的一种职业。尽管目前报考监狱的大学生人数越来越多,但大多是冲着公务员的招牌而来,而不是从心底喜欢监狱工作。特别是目前基层一线存在管理、教育不分,生产改造一体的现状,所有的警察不加区分地从事监管安全工作,大量具有律师、心理咨询师、中等教师资格的警察没有被配臵于对应的岗位上,荒废专业使他们找不到实现人生价值的路径和发展方向,从而失去进一步学习、进取的动力。这是当前警察队伍中,特别是年轻警察中产生诸多问题的最为深层次的原因。

(六)激励机制不健全,相应待遇未能体现。目前,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仍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在人才引进、学习培训、使用管理、政治待遇上,没有形成一种良性循环的发展模式。例如,目前监狱相关法律法规并未规定监狱民警应该具备什么任职资格、享受什么待遇,以至不管是什么学历、出生何处、是否具有专业技术能力,在职务晋升上都一律按行政发展模式,犹如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同时一些矫正和管理专家不能在一线生成和聚集,许多有工作经验的、作出一定成绩的警察先后被调到机关工作,而一线的警察面对工作压力大、辛苦程度高,待遇上没有激励的情况下,不少人谋求调离监区,这一状况使得一线更加缺乏高素质警察队伍。领导职数的限制,政治待遇上的难以匹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警察的进取心,影响了他们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专业技能的主动性,进而导致监狱警察职业倦怠状态比较普遍,无疑给监狱执法、监管带来极大的挑战。

四、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配臵及建设的探讨

由于监狱警察的政治属性,过去我们习惯于强调监狱警察工作的政治重要性,相对忽视了这一职业自身固有的规律性、职业对专业技术的要求。因此导致监狱工作的科学性不足,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不高。监狱警察必须要讲政治,但不能因为政治而忽视专业技术,而应当是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追求监狱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促进监狱工作更快发展。

传统的监狱工作模式,按照其主要特点可以称之为准行政管理模式,对于实现单纯的强制惩罚与威慑主义行刑是足够有效的。但它对于实现教育刑或多元主义行刑目的却显得力不所胜,缺乏效率。因此,必须予以变革,实行新的专业化管理模式。

(一)加快监狱管理体制改革,纯化监狱职能。必须将监狱现有的服务职能社会化,使监狱真正从纷繁复杂的经济运行和“办社会”的羁绊中解脱出来,打破“监狱企合一”和“单位办社会”的传统体制,打破传统的队伍建设上的培养“万金油”干部的理念,突出职业特点,实行专业化分工,从创新方法和途径上,促进监狱警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实现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的显著标志,就是职责划分清晰、专业分工明确、职业特点突出。

当前,按照监狱工作的实际,警察岗位设臵在实践中大致分为五类,即管教员类、管理教育类、生产劳动管理类、行政后勤类、政治工作类, 但这种分类过于粗糙,尤其是管教员岗位缺少具体、细致的岗位分类,岗位界线模糊,每个岗位都能干,每个岗位都不精。因此,我们要逐步理顺警察的职位分类,对管教员岗位行细化,这也是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根本所在。管教警察的岗位职责可以细分为以下8个方面:(1)看守职责。主要负责监狱的门卫、监房等 内看守;(2)狱政管理职责。主要从事罪犯的刑罚执行、考核管理及监狱的警戒设施等具体、直接的工作;(3)狱内侦查职责。着重是掌握狱情动态,对监狱内部的安全工作作出有效评估,及时侦查各类狱内案件;(4)思想教育职责。主要是对罪犯进行法律、政策及思想道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通过耐心、细致、深入的谈心、交心、攻心工作,促使罪犯更好地弃恶扬善;(5)文化教育 职责。对罪犯、主要是文旨和文化程度低的罪犯进行必要的文化教育;(6)心理矫治职责。主要对罪犯服刑期间进行心理诊 断、疏导、矫治,消除其心理障碍或疾病,提高改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7)信息管理职责。主要负责罪犯相关信息的采集、分类、归档等工作;(8)其他方面的职责。由此可见,相对监狱警察专业化而言,管教工作是一个更微观的领域,是监狱警察专业化向纵深发展的必然结果。我们必须通过职位分类,充分发挥警察的特长,提高警察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监狱的刑罚执行职能和教育挽救职能,才能充分推动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进程。

(二)要在充实一线警力的基础上,分类配臵监狱警察,分化警察的行刑和改造职能,分设罪犯管理和矫正改造不同职位的工作人员。针对目前监狱警察组织多序列、多职务、多专业和综合结构的现状,按照“因事设职”的原则,实行职位分类与专业分类的双重管理,根据监狱机关机构设臵、警察编制、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来配臵,明确各级各类警察的职务岗位与专业岗位,对不同职位与专业的警察,确定相应的责任、权力和利益。只有对岗位进行科学的专业分工,明确岗位的具体职责,并根据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选择和培训具有该项岗位职责要求的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才从事具体岗位的工作,才能全面推动监狱警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这也是社会化大分工和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

(三)合理使用人才,发挥个人专长。要真正提高警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就一定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承认不同个体的不同能力和贡献,根据警察的个性特点合理安排岗位。因此,我们要建立一支门类齐全、层次合理、结构协调的专业队伍,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类。按照不同的岗位设臵不同的工作标准,根据警察的专业特长、性格特点和个人爱好配臵岗位,进行不同的培养,实现按能配岗、能岗匹配。对新招录警察,根据专业特点用其所长;对既有人员要根据其岗位能力变化以及专业技能提升进行适当的轮岗调配,努力做到人尽其才。同时,以工作业绩为考核重点,制定各类别警察不同的考核量化标准,逐步实行分类量化考核,并加强对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提出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警察能力建设的发展方向,为合理使用人才创造条件。

(四)建立和完善监狱警察队伍教育培训体系。专业化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要通过对警察的培养、使用,促使警察尽快将所学知识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切实抓好队伍专业化教育培训,是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主要途径。要按照学以致用、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紧密围绕监狱工作实际,继续完善分级分类培训机制,根据具体不同的职位类别,制定具体的培训项目,开设有针对性的培训班,突出岗位技能的培训。进一步加强案例处臵培训,多进行与实战现场相类似的逼真模拟训练,努力提高参训人员的现场应变能力和实战观念。鼓励警察参加专业培训,考取专业资格证书,例如,继续推动心理咨询师培训、考证工作,培训专门的狱内侦察人员,鼓励警察通过参加计算机软件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医师、国家司法考试等渠道获得相应专业资格等。以创建数字化监狱为契机,括宽信息来源渠道,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实现教育资源的广泛共享,实现监狱警察工作学习信息化、智能化、自主化和个性化;依托院校的优势,建立定向培训、轮训制度,为培养造就监狱专门人才和“改造专家”创造有利条件, 不断提高监狱警察的学历层次、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五)完善激励制度,激发警察潜能。监狱警察专业化是警察专业知识、技能的综合体现,专业技术职称是衡量一个人专业知识多少、技能高低的尺度之一。因此,在加强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时,有必要完善职称体系,通过职称评定,尝试专家津贴制度,并在政治待遇、非领导职务晋升等方面向突出的专业人员适当倾斜,营造“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待遇”的良好氛围,促进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

(六)在监狱分类专业化上要有新的拓展。监狱的专业化,或专业化监狱,实质上是监狱分类进一步细密化发展趋势的产物。监狱的专业化,不仅具有关押对象———罪犯的特定性,而且由于这种特定性决定着监狱在行刑方式、警戒设施、监管改造、矫正教育以及专业人员配备上的特定性。这不仅对于监狱节约行刑成本、合理利用改造资源、优化警力配臵和管理等具有深远的影响和积极意义,而且对于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具有深刻的建设性实践意义。一是要构建宏观性一级分流机制。以建立新收犯分流中心为基点和突破口,按科学分类的标准,对新收押罪犯进行宏观性的一级分流。把不同类别的罪犯分类收押于相对类别集中的监狱进行改造。二是要实施微观性二级分类制度措施。考虑到我国的监狱一般规模都有比较大,分类关押不可能由宏观性一级分流一步达到分类纯度的现实状况,应在监狱内部实施微观性二级分类措施,以监区或分监区为关押点,实行监狱内部分类关押,逐步提高分类的纯度,达到分类标准。从而,为监狱开展分级、分类管理和教育改造罪犯提供基础和保障。三是要完善专业化分级管理体系。逐步推行监狱“三级管理”机制,即中央直辖监狱(或部属监狱)、省级辖管监狱和市级辖管监狱;规划实施“三级戒备”监狱体系,即建立高度戒备监狱、中度戒备监狱、低度戒备监狱;调整监狱布局和行刑模式,建立封闭式、半封闭式、开放式“三种”监狱行刑模式,实现监狱分类、分级的专业化。监狱分类、分级专业化的发展,必将推动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质的突破与飞跃。

二、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对监狱警察专业化发展的要求

在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过程中,作为监狱警察个体而言,只有经过不断的实践、学习和反思,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才能实现从新手成为专家,从陌生变为熟悉,从害怕监狱和罪犯变为热爱监狱改造这份工作。结合监狱工作实际,笔者认为,监狱警察必须在以下方面予以加强:

(一)加强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高素质的警察不仅是有知识、有能力的人,而且是有道德、有理想、有专业追求的人;不仅是高起点的人,而且是终身学习、不断自我更新的人。“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我们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才能适应新形势下监狱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与时俱进,对监狱的发展有深入理解。我国监狱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监狱工作应以不断提高罪犯改中心,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积极矫正罪犯价值观、稳步促进罪犯行为方式转换,把过去危害社会秩序的罪犯铸造成建设社会的积极公民的工作上来。现代监狱的制度设计应充分体现法治社会所追求的人道、人权、公正、民主、自由、平等、效率等基本价值理念,合理地控制罪犯权利,体现刑罚的罪刑法定原则。对此,我们必须有深入的理解。如果墨守成规,按部就班,将个人定位于“看门人”的角色,对罪犯的改造满足于“管得住,跑不了”,是无法适应监狱工作的发展趋势和要求的。

(三)较好履行职业道德。这要求监狱警察具有较强的职业使命感,把监狱管理工作看成是一份事业。在工作中能真正履行监狱警察的职责,培养自身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和改造意识,能够公正、公平执法,能够了解、理解和关心罪犯,能够维护罪犯的合法权益。如果做到了这种程度,我们也就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监狱警察的最主要表现。同时,如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仅能大大促进职业精神,而且也将进一步促进自身的专业成长。

专业化建设范文第3篇

摘要:项目化管理是一种围绕着教学项目所实施的管理方式和管理理念。项目化管理和高校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具备一定的类似性,与辅导员的教学任务有较高的相似性,同样需要围绕着教学项目进行针对性教育和培养。对此,为了更好的建设高校辅导员队伍,本文详细分析项目化管理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项目化管理;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

引言

伴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创新与发展,高校的办学规模和数量也在不断提升,在校的人数飞速增长,同时辅导员队伍也在不断增大,辅导员对自我发展、自我优化、自我改变的要求更高。这也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创造了全新的挑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根据项目化管理强化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质量显得格外重要。

一、辅导员队伍建设项目化管理

项目化管理是当前管理行业的一种全新方式和管理理论,主要是指借助项目为对象的系统性管理方式,借助一个暂时性的项目管理小组或专业的组织团队对某一个项目实行更高效率的计划、组织、控制、实施和指导,并在开展项目的整个时间段内实行最为有效的管理和综合性的协调优化控制,最终实现项目开展的最终目的。项目化管理在企业当中有着较高的实践作用,这是没有争议的。高校辅导员队伍在项目建设与管理过程中主要是借助教师与相关教育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构建一个教育研究团队,然后实行一整套计划、管理的整体性项目,将一个庞大、复杂的项目划分为多个简单、直接的项目,并根据项目管理的基本模式构建相应的管理体系,合理有效的配置项目的资源,落实项目的目标责任,构建监督与考评体系,从而形成“项目、品牌、事业”的良性循环性发展体系,从而教育和培养出具备较高的专业化、职业化与专家化的高素质辅导员队伍。

在建设辅导员队伍的过程中,首先应当遵循项目化管理的基本原则,例如项目的开展方向、项目的考核标准等必须符合高校学生的实际发展状况,并借助项目化管理理念为主导,从而以项目为实施策略,合理应用校内外的各方面资源,展现辅导员自我提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和自我创新的目的,提升辅导员队伍的建设的质量、效率与实效性,努力构建一支政治性强、业务水平高、纪律严谨、作风正派的高质量、高水平辅导员队伍,从而为学校的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辅导员队伍项目化管理的重要因素

(一)明确责权的界定与分配

责权不容易界定必然会引发管理层面的混乱。在项目建设开始之前,需要项目化管理办公室同项目的负责人一同对整个项目的要求、风险、收益以及实施状况等进行全方位的评估与审核,并详细划分每一个参与者的职责与权力,初步梳理项目开展的流程与重点,并借助明文形式的规章制度来明确这些因素,杜绝在发生问题之后相互推诿的现象,提高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有序性。除此之外,在责权分配的过程中,必须明确分配的原则和顺序,尽可能将复杂的辅导员队伍建设划分为若干个简单的项目,从而实现最大程度的调配与管理。

(二)多方面因素保障项目化管理得以实施

项目化管理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管理方式或管理行为,也需要相关的其他体系进行支持与配合。在开展过程中,想要保障项目化管理实现较高的管理效果,务必从技术层面、文化层面以及组织结构等多方面系进行配合和支持。想要确保项目化管理得到良好的支持,就必须从文化方面、技术方面和组织结构方面有相应的体系进行支持,并借助多方面的支持来完善辅导员队伍的项目化管理组织结构与知识技术体系,从而创建良好的文化环境与内外部项目管理环境,促使辅导员能够更好的开展项目的建设与实施。

(三)完善奖励体系

项目化管理虽然一定程度的简化了辅导员队伍的建设难度,减轻了相关工作者的工作任务,但是如果没有相应的奖励体系,只有相应的考核、监控体系,必然会导致整体动机与效率不足。对此,便可以借助奖励体系来强化工作的动力与工作的效率。依据我国响应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标准与规范,需要将辅导员参与项目化管理工作纳入到辅导员的考核标准当中,并以考核的最终结果当做是辅导员奖惩、职务提升、晋升等多个项目的主要依据,并将最终成绩较为突出的辅导员作为代表进行校内表彰,从而形成一种方向标作用,激励其他辅导员更加积极的投入到项目化管理队伍建设当中。

三、辅导员队伍建设项目化管理的实施

(一)辅导员队伍建设项目化管理的组织结构

辅导员、院系和高校是项目化管理高校辅导员建设的主要参与者与结构,同时每一个结构之间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职责与要务。就学校方面而言,必须执行相应的领导、指导与决策等方面的工作,在实际上,就是由学校的实现学生的工作部门安排、辅导员队伍的使人管理方方面的规划与调整等工作,并构建项目化管理办公队伍,并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与办公便利,承担管理、考核、组织、监督等多方面的职能。各个院系同样也是辅导员项目化管理的直接管理者与参与者,其既需要承担与学校类似的管理职能,也需要参与到项目化管理队伍建设当中,实现执行方面的职能。最后,各辅导员则是项目化管理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具体执行者与实施者。

(二)辅导员队伍建设项目化管理的具体实施

项目化管理的具体实施流程主要是为五个流程,分别为项目启动、项目计划、项目执行、项目控制与项目收尾。这五个程序每一个程序之间都有较高的衔接性,同时也需要学校多方面管理体系的支持。学校项目办公室需要做好整个项目的宣传教育与动员工作,并在教育与动员的同时构建项目的项目评审、检查指导、审核验收等工作,每一个环节的项目都必须做好相应的职能。

1.项目启动

项目启动的前提在于管理层的重视与动员工作的质量。每一个学期初或学年刚开始,高校可以按照本年度的发挥在那策略、教育计划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开展相应的项目启动计划,安排相关办公室开展相应的动员工作,并项目的计划工作,根据辅导员队伍建设状况设计并实施项目化管理实施方案。有计划性、针对性的出台相应的项目指南,并制定相应的方案与细则,明确相关评价标准与要求,面向各个院系与辅导员开展项目启动动员工作,鼓励各个院系、辅导员根据申报项目的方式参与辅导员项目化管理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当中,在项目管理与研究的过程中总结成功与失败的经验,并形成指导工作的方式与理念。

2.项目计划

项目计划主要在于强化项目特色,明确课题选择。各个院系与辅导员需要按照学校所发布的项目指南,并结合自身的教育工作经验与实际能力,以某一个项目实行可行性分析、计划设计与项目申报工作,并在项目计划过程中突出项目的特色与可能性成果。

3.项目执行

项目执行主要在于强化审核与做好落实工作。辅导员队伍建设项目化管理办公室需要按照各院系与辅导员所上报的项目计划,实行严格的审核与评选工作,并选择出符合独立院校自身能力与要求的研究项目,并上报学校,在批准之后,授权相应的辅导员、院系和相关部门开展相应项目的研究与实施,并要求各院系与辅导员做好相应的支持工作与项目执行工作。

4.项目控制

项目控制主要在于强化监督工作与合理分配利用资源。辅导员队伍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需要安排专业的人员对项目进行实时管理与控制,优化分配校内外的各方面资源,对项目完成的内容、时间、成本与质量实行客观性控制与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给予限期整改的要求,保障项目的开展质量与成效。

5.项目收尾

项目的首位主要是在于结题工作与考核质量强化等方面。每一个院系和辅导员都必须根据项目所计划的内容进行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应的质量完成相应的任务,通过学校委托和安排校内外专家开展相应项目的质量评定与标准的评估与检测等工作,对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表现突出或实施效果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相应实质性的奖励,对于表现或成果有明显缺陷的个人或单位给予相应程度的惩罚,对于有价值的成功经验或研究成果开展全面性推广教育,提高辅导员队伍的科学化打造质量与理论性建设效果,构建辅导员队伍的品牌形象建设标准,同时也间接强化独立院校的办学质量,优化招生能力。

四、总结

综上所述,项目化管理能够在新时期打造更高质量的辅导员队伍,并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提供全新的空间和方式技巧,在辅导员队伍中注入全新的教育力量,同时也一定程度提高对辅导员的工作要求。在项目化管理的新环境之下,辅导员队伍必须强化自己的认识,与时俱进,主动参与创新和发展,不断挑战新方式新理念,持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促进高校办学质量的提升。

(作者单位: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参考文献:

[1]王冬梅.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08.

[2]陶宝晶.新时期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问题研究[D].天津大学,2008.

[3]秦海芬.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思考[D].华东师范大学,2009.

[4]黄珊珊.素质教育背景下高校辅导员工作的项目化管理应用[D].武汉工程大学,2015.

[5]姚敏,戴少刚,林忠心.以项目化管理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研究[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6:139-140.

[6]徐岗,刘海琴.高校辅导员队伍管理的有效性思考[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03:183-185.

专业化建设范文第4篇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下更大气力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四次全会工作报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强调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这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带头践行“两个维护”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继承对党绝对忠诚的光荣传统,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性建设,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大部署。2018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2019年2月,党中央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对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作出全面部署。2019年7月9日,党中央召开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是中央和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中央纪委常委会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以理论上的清醒强化政治上的坚定,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为灵魂,带头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19年,中央纪委常委会分专题开展8次集体学习,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传达学习18次,结合职责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带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自觉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主动向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请示报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自觉的一致。

“两个维护”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必须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继承对党绝对忠诚的光荣传统,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要加强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擘画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要坚定制度自信,强化制度意识,增强制度执行力。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不仅要把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作为重要职责,更要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表率。要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深厚历史底蕴、丰富实践成果和巨大生命力,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定“四个自信”,包括坚定对监督制度体系、反腐败体制机制的自信。要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策部署。要坚决贯彻执行包括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等在内的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在制度执行上不做选择、不搞变通、不打折扣。

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学习调研培训,强化实战练兵,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2019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培训班26期,实现委机关、派驻机构处级以上干部全覆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所属的中国纪检

监察学院及北戴河校区,共举办培训班207个、培训纪检监察干部3.5万余人次。同时,注重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制发课程光盘和讲义、举办师资班、加强考核测评等,推动全员培训向基层延伸,确保纪法规则贯彻到位。

面对新情况新形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首位,突出政治训练和业务培训,把全员培训作为建设高素质队伍、助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要加强统筹谋划,围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新的执纪执法要求、工作规则和业务流程,以应知应会基础知识为重点,在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

实现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鲜明要求,也是纪检监察机关高效顺畅履行职责的关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的突出问题,把学习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一体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切实提升队伍专业化能力。要围绕党章党规、宪法监察法、《规则》《规定》等基础性法规,着重学习掌握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职权、程序要求、审批权限、文书手续等基本功,进一步增强纪法双施双守的本领和担当。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以高素质干部队伍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德才兼备、五湖四海、公道正派,加大干部培养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力度,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注重引进党建、

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外事等各方面人才,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要让干部到重大斗争一线去,用好实践锻炼这个生动课堂,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斗争意志,把准斗争方向,明确斗争任务,掌握斗争规律,讲求斗争方法,坚决同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问题作斗争,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候和地方忠诚履职、知重负重、苦干实干。要把年轻干部安排到正风肃纪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线扎实历练,推动以案代训、强化实战练兵,让干部在严格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中成长成才,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等本领。注重选派干部参加基层锻炼,使干部在基层艰苦环境中经受考验,增强宗旨意识和为民情怀,勇于担当、积极作为。

健全内控机制,扎紧制度笼子

四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公正文明执纪执法,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党中央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批准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就是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下更大气力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规则》和《规定》是纪检监察的程序性法规,上承各种实体性法律法规,下接各项监督业务、审查调查业务、各种工作措施,以及机关内部的各种分工配合、程序衔接、流程设计、监督保障、纪法贯通等等,以及与机关外部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配合、制约。要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围绕《规则》《规定》逐项对照学习,确保凡是写入法规的都要严格落实,使每一项要求都化作行动、化为习惯、形成自觉,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规则》《规定》一贯到底、落实见效,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年多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挥合署办公优势,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优化内设机构和运行机制,推动纪委监委内设机构与派驻机构职能对接。市地级以上纪委监委全面完成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进一步加强监督力量、强化内部制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起草制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等50余项法规制度,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机关有序对接的机制制度,完善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立案、留置、案件审理等方面制度,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使力量配备进一步向监督执纪执法一线倾斜。严格强化自我监督,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将纪委监委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创新纪委监委接受各方面监督体制机制,完善特约监察员制度,拓宽外部监督渠道,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

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范围扩大了、权限丰富了,更要严守监督执法权力边界,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监督制约。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完善制度规则,强化内部管理,公正规范履职。严格执行开展日常监督、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的使用条件、报批程序等,落实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要求,完善与检察机关在案件移送衔接、提前介入、退回补充调查等方面的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在措施使用、证据标准上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针对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不断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防止“灯下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四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铁面无私清理门户,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严格禁止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坚决清除以权谋私、以权搞特殊、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持续防治“灯下黑”,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结合近年来查办机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及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后新实践新要求,制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工作人员之间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规定》,为机关工作人员架起“高压线”,建好“防火墙”。在主题教育中,结合查处案件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机关党员干部提出“六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并作为制度固定下来,要求机关党员干部对照检查,如发生相关问题及时主动向组织说清楚,知错知止、改错悔错。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维护保障党中央设计的自我监督体制的战略高度,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大局出发,认识和把握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问题,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系统自我监督。要将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忠于人民放在第一位来监督,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政治监督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落实到行动上。

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从严从实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的监督检查,解决作风方面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结合实际,不断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改进文风、加强外事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对存在工作推诿、作风漂浮、行动少落实差等情况的,及时谈话提醒、坚决纠正。

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从严从实上狠下功夫,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及时研判,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开展谈话函询工作,对存在错误的同志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对不适合在原岗位的同志作出组织处理。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动态更新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资料,研析不同岗位风险点,有针对性开展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警示教育,及时汇编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迷失初心、背离使命相关忏悔反思等警示教育材料,以案为鉴、汲取教训。结合案例暴露出的典型问题,认真分析查找监督管理方面的短板,不断强化刚性约束。

专业化建设范文第5篇

1 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困境

职业是随着社会分工而出现的,并随着社会分工的稳定发展而构成人们赖以生存的不同的工作方式。[2]可见职业是一种社会分工和劳动分工,体现为一种行业标准。所谓专业化是指一个职业获得鲜明的专业标准和相应的专业地位的过程。专业高于职业,专业对从业者有更高的心智要求,从事该职业需要经过专门的教育或训练并掌握专门的知识,具有较强的不可替代性,其劳动服务有较大的社会效益。从一般性职业到专业性职业需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我国教育理论专家叶澜教授根据国内外研究归纳了“专业”的三条标准:“一是作为专业的职业实践必须有专业理论知识作依据,有专门的技能作保证。因此,必须受过专业教育,同时,每一个专业还必须有与其他专业相区别的专业性要求,方能具有独立专业的资格;二是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有较高的职业道德要求;三是在本行业内具有专业的自主权 (比如医生的处方权) ,不受专业外其他因素的影响。”根据上述标准,辅导员这种职业成为专业的疑问肯定是存在的。这与我国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现状是有关的,这也制约着我国辅导员队伍专业化的进程。

第一,辅导员队伍结构不合理,学历层次不是很高。在年龄结构方面,由于历来辅导员岗位人员流动性大,因此这一工作岗位有经验的老辅导员数量很少,加之工作需要,近些年引进年轻辅导员的数量猛增,因此队伍普遍呈现出年轻化的特点。而且我国高校辅导员的学历以本科为主,研究生以上的高学历群体占很少的部分。辅导员队伍的学科专业结构不够合理,绝大多数辅导员没有经过专业理论教育,做辅导员工作应该对教育学、心理学领域的知识比较熟悉,虽有过一段岗前培训的经历,但这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提高往往见效不大。一旦辅导员自身的工作达不到一定的理论高度,就会影响其教育效果。所以,大部分人认为,辅导员是一个缺乏学科专业支撑的职业,不需要像教师那样接受长期而系统的专业训练,没有一定的专业技能,这种认识也影响了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进程。

第二,辅导员队伍不稳定。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2000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专职学生辅导员任期一般为4~5年;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本人的条件和志向,再有计划地定向培养。这种政策的导向性显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辅导员工作并非一项可以终身从事的职业,而只是作为辅导员个人职业生涯的过渡。由于这种“非职业化”的思想,在岗的辅导员难以树立起牢固的职业思想,从自身发展和前途考虑,他们中一部分人想着几年后能谋个一官半职,另一部分人就想着考研或转岗,这样就给人留下一种印象:你不能一辈子当一名辅导员,辅导员不能让你做一辈子。导致很多人不愿也不敢潜心本职工作。从而在高校中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的怪圈:辅导员的“非职业性”制约了队伍专业化的提高,非“专业性”又影响到队伍的稳定,使之不具有职业吸引力。

第三,辅导员培训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国高校针对辅导员的培训机制并不健全,组织辅导员接受培训并非定期,随机性很大,同时也缺乏针对性,繁杂的工作使得不少辅导员无力自行“充电”。总体看,多数未经专门培训的辅导员欠缺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知识,这是其有效地开展工作的瓶颈之一。辅导员工作其本质应是一项专业性的工作。比如,在美国,从事学生事务工作都要具有高等教育学、心理学、学生事务等领域的硕士学位,中层管理职位还必须拥有相关领域的博士学位,并通过美国学生人事协会和辅导员协会的培训和考试。而在我国,辅导员的培训,按照政策文件的规定,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专业为主要内容”,并鼓励他们成为“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家”。其实这也是比较片面的,对辅导员的培训应该结合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的理论知识,否则,难以满足学生日益多元化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会制约着专业化建设的进程。

第四,角色定位不明确。2005年l月,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中,进一步界定了辅导员的角色定位:“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辅导员除了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外,许多非本职工作都压到了他们的肩上,高校没有从制度上保证辅导员按其应当承担的工作任务履行职责。由于辅导员处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与大学生直接接触的最后一环,因此,学校很多部门都能直接对辅导员进行多重管理,这样就使辅导员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从事其主要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在高校这样一个重学术、重科研的环境氛围中,辅导员虽然也是头顶大学教师的光环,但扮演得却“是保姆”,“消防员”、“救火队”的角色。角色定位的模糊,造成了辅导员在社会上的职业声望低,认为辅导员们干的工作别人都能干,而且也没有多大专业自主权,总是须接受多头领导。所以,很容易让他们产生职业倦怠心理,从而影响整个队伍的建设。

2 辅导员队伍专业化的出路

虽然我国高校辅导员的专业化进程还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但不能因此否定其成功的可能性,辅导员专业化的进程将会在实践中不断被验证,最终也会像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一样建立健全的辅导员机制,从而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的建设。为了切实地推进辅导员专业化,我们必须从学校、辅导员个人两个方面作出努力,才能真正将辅导员的发展推向实处。

2.1 学校层面

2.1.1 建立严格的选拔程序

建立严格的选拔程序, 把好“入口关”。从源头上保证辅导员队伍的质量,是优化辅导员队伍、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业化建设进程、保证辅导员队伍肩负起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健康成长历史使命的重要环节。在选拔辅导员时,高校应根据学校的长远规划、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规划制定出选拔的总体数量和群体结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政治素质强、工作业务精、理论修养好、纪律作风正、乐于奉献、真正热爱学生、忠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事业的人员选拔到辅导员队伍当中去。

2.1.2 建立有效的培训机制

对辅导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既包括职前的培训又包括职后的培训。要设立专项培训经费,制定优惠政策,建立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第一,在高校设立学生事务专业,进行职前培训。尽管我国在不少高校开设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并且有了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学科点,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无法取代学生事务专业,高校既需要有专门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的辅导员,也同样需要专门从事学生事务管理的专业辅导员。因此,有必要在高校开设学生事务专业,促进学生事务专业方向的学科建设,并为高校学生事务领域培养源源不断的专业辅导员。第二,逐步完善在职培训进修机制。定期组织辅导员进行业务学习,对他们进行课程进修和专题培训。如:素质拓展训练、创业创新、教育学、社会学、管理学、哲学、心理学等,不断提高辅导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使其更新知识,调整和更新管理理念。同时,鼓励辅导员继续深造。我国的高校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需要走“高学历”、“专家型”道路,因此, 除了在聘用辅导员时要注意选拔高学历的专业人才之外,还需要积极鼓励现有的学历稍低的辅导员攻读研究生和博士生、脱产进修和出外访学等,使辅导员的工作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为高校辅导员的专业化也奠定了基础。

2.1.3 建立合理的考评机制

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还应根据辅导员的工作内容,由专门的机构制定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工作考核制度,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业务学习、理论研究能力等,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领导考核与学生评议、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全面系统的考核,使辅导员的德、能、勤、绩同其他教师一样得到公认,并作为评优、晋升、提职的重要依据。这样,辅导员工作起来方向明确,能够感受自己的工作价值,能够找到一种职业认同感。比如,在美国高校,对学生事务管理人员的聘任、提升都有明确的要求和程序根据岗位职责,学生事务管理人员可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不同层次。通常不同岗位的管理人员的聘任和提升都有明确的要求。一般而言,申请初级岗位的人员通常需要具备心理咨询、职业指导、学生事务实践、学生发展等方面的某一硕士学位;这些管理人员有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后,若要取得中级层次的管理职位,还要拥有相关领域的博士学位;对于高级管理人员,丰富的学生事务管理的经历和实践经验也是不可缺少的。所以,在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在全国的高校实行辅导员职级制,设立固定的岗位,学校可以将辅导员工作由低至高设立了1~5级岗位,3级辅导员相当于副教授级别,享受相同待遇,5级辅导员则等同教授级别,同时,还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应该让他们退回到最低的岗位,这样会极大地调动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

2.2 辅导员个人层面

作为一名辅导员,首先要热爱自己的工作,应该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去,树立起一种专业精神和专业信念。其次,自身必须加强学习,完善知识结构,提升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辅导员应该树立力求上进的能动意识,积极主动地把握一切有利于自身发展高的机会与时间,不断充实自己。在日益发达的社会里,仅靠单一的知识结构是不能征服学生的。作为管理者,辅导员必须具有较强的知识技能素质,应自觉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律等必修课程,辅导员平时要多看有关书籍多听有关专题报告,注重对学生心理健康的研究,参加系统的心理咨询培训。只有通过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提高,才能提高辅导员知识方面的专业化程度。

摘要:专业化是指一个职业获得鲜明的专业标准和相应的专业地位的过程。目前, 高校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在实践中是有一定困难的, 因而, 加强高校辅导员的专业化建设还需从学校层面、辅导员个人层面着手。

关键词:辅导员,专业化,出路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Z].教社政[2005]2号.

[2] 中国大百科全书编委会.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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