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教育管理论文范文

2024-01-18

干部教育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本文从国防生报考和攻读地方院校硕士研究生工作现实状况入手,分析了出现问题的原因,并对加强和改进此项工作提出对策措施。

关键词国防生报考攻读地方院校硕士研究生问题对策

近年来,国防生报考与攻读地方院校硕士研究生问题成为依托培养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之一。大批国防生报考与攻读地方院校硕士研究生,对优化军队人才结构、推进部队信息化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国家教育形势的发展和军队人才需求的变化,在实践中,现有的国防生报考与攻读地方院校硕士研究生运行模式遇到诸多矛盾和问题,需要加以研究解决。

1 现实状况

1.1 规模不断扩大

据对合肥地区三所国防生招生院校近三年国防生报考与攻读地方院校硕士研究生情况统计,报考比例分别达到了75%、77%、82%,录取比例达到了43%、46%、52%。国防生报考与攻读地方院校硕士研究生的比例和规模呈不断扩大趋势。

1.2 报考动机复杂

通过调查了解,很大一部分国防生考研并不是想着将来更好地投身部队现代化建设,而是把考研读研当作跳板、筹码和避风港。有的认为一旦考上研究生就有了去三大(大城市、大单位、大机关)等所谓好单位的希望;豍有的存在怕苦怕累的思想,认为考上研究生至少可以在学校舒服地多呆上几年,可暂时离开部队紧张而枯燥战备训练生活;三是存在为自己谋后路的思想,认为即使自己在部队干不好,研究生学历对以后转业复员也有很大帮助。

1.3 教育管理断线

为了保证国防生有充足的复习时间,从本科第六学期暑假开始,学校和驻校选培办的教育管理工作纷纷为考研让路,影响正常教育训练工作的开展。考取研究生后,国防生将到部队工作1-2年后方能返校读研,期间还要完成入伍集训、军事院校任职培训等,实际在基层部队工作时间大都在半年到一年左右。部队纷纷反映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国防生基本上是匆匆来、匆匆走,整天脑子里考虑最多的是何时回学校上学,部队想重用又因为时间太短来不及培养,只能挂个闲职了事。回校读研期间,由于目前政策不明確,这些国防生的教育管理上经常处于“学校管不好、部队管不着、驻校选培办不想管”的状态。

1.4 学用严重脱节

目前国防生在地方院校攻读研究生,基本上仍是按照高校的统一要求和规划来进行,与同专业普通生培养没有什么区别。国防生在地方院校读研的培养目标不明确、专业设置针对性不强、培养方式单一、军地双方培养和使用脱节等问题比较突出。一方面部队用人单位纷纷反映大多数国防生研究生到部队后,专业知识用不上,难以适应基层岗位要求;另一方面,大多数研究生去部队后,都带着 “技术扶贫”的心理,自我定位不准,往往一遇到挫折,就不安心本职岗位,想撂挑子不干。

2 原因分析

2.1 国家高等教育发展形势的必然结果

1995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我国高等教育的规模快速增长,到200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达2000万。在此基础上,我国研究生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作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越来越多的国防生渴望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成为必然的结果。

2.2 国防生考研制度存在缺陷

目前开展国防生考研工作的基本依据是解放军总政治部和教育部于2005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若干问题的通知》。随着国家高等教育改革和国防生读研形势的发展,《通知》内容过于原则化,缺乏操作性,已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在诸如报考研究生审批、保留入学资格、读研培养费用、直接读博和硕博连读的审批、返校读研期间的教育管理等问题上还不明确。

2.3 军地协作培养模式不健全

目前,国防生读研培养模式,基本上是由普通高校实行单一型的独家培养方式,培训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缺乏交流沟通,地方学科专业与军事学之间缺少横向跨越兼容,国防生到地方院校攻读研究生在军队建设中总体功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致使学用脱节现象严重。

3 对策措施

3.1 端正对国防生报考与攻读地方院校硕士研究生工作的认识

目前,我军的高学历人才仍然较为缺乏,与外军存在较大差距。而地方院校具有较强的学科、专业和科研优势,国防生到地方院校攻读研究生,既有利于地方高校了解军队人才培养的需求,又有利于军队学习、吸收国内外科学发展前沿知识和尖端技术。在此意义上,要求我们把报考与(下转第29页)(上接第3页)攻读地方院校硕士研究生工作放在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推动依托培养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的高度来抓好抓实。

3.2 完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制度

一是要合理确定培养规模。国防生考研工作要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控制一定比例,具体规模可参照强军计划人数执行。二要严把专业关口。要改变以往国防生完全按照个人兴趣自发报考专业的做法,实行自愿报考与组织推荐相结合,引导国防生把学习热情和将来工作的实际需要有机结合在一起。三是要按培养目标分类管理。要按指挥干部、技术干部区分类别,对于指挥干部可以参照军校毕业生报考研究生规定,实施先到部队工作,保留学籍的办法;对于技术干部,应鼓励直接读研,不需保留学籍,以利于专业知识的连续性。

3.3 探索创新军地协作培养模式

一是科学制定培养目标。要充分发挥地方高校的科研、人才、信息优势,紧贴部队建设需要,把培养部队建设急需的应用型指挥和工程技术人才作为培养目标。二是合理完善培养方式。要借鉴地方人才培养的有益做法,积极推行双导师制度,由军地双方共同指导研究生选定和完成课题,以增强培养的针对性。豎三是军地合力共管。要明确高校、部队用人单位和驻校选培办的职责,特别是要发挥好驻校选培办的教育管理功能,注重将教育管理渗透到专业学习、日常生活等方面,提高免疫力,确保经受得起复杂环境的考验。

基金项目:本文是安徽省教育厅社科类项目“国防生综合素质培养研究(课题号:2008SK01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干部教育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高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是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办学治校骨干队伍的重要工作,关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大局。文章以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建设为切入点,以高校为研究对象,围绕干部教育培训面临的困境、存在的问题展开研究,力图形成高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的全新范式,从而推动建立符合高校干部教育培训现实需求的制度体系。

关键词:中层干部 教育培训 制度建设

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和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层干部已成为高校改革发展的中坚和主力,成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的主要后备力量。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高校中层干部队伍的数量快速增长,面临的素质要求、能力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对进一步加强高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中层干部教育培训提出了新的挑战。近年来,高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相比、与中层干部自身需求相比,目前还存在着供需矛盾总体比较突出、工作计划性有待加强、资源整合力度需求加大、培训实效性仍需提高等不足和问题。显然,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都源于高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化建设滞后,应有的配套机制缺失,未能形成一套符合我国高校干部教育培训现实需求的制度体系。因此,认真分析高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化建设的现状,研究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律,瞄准制度化建设这一核心目标,在制度改革、机制创新上实现突破,使高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焕发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高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发展历程

高校中层干部对于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始终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始终坚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服务于高等教育这项事业发展的方针,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确定高校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题和目标。在教育工作重新走上正轨以后,邓小平同志提出了“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更 为明确地确立了“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方针。1980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干部教育工作的意见》,指出“为了建设一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具有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干部队伍,以适应四化建设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有计划地重新教育培训干部,是一项紧迫的任务”。以这个文件为起点,我国高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逐步向制度化、正规化、专业化方向发展。20世纪80年代,高校干部教育培训坚持以提高干部适应改革和发展高等教育各项事业所应具备的能力水平为重点,并开始对高校改革展开探索。这一时期高校干部教育培训的目标,是为当时高等教育事业实现持续发展提供干部保障,并为以后稳步推进高等教育改革进行思想动员。20世纪90年代,我国社会改革和經济发展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国家提出了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这一时期,中央组织部、国家教委等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文件,尤其是《关于“九五”期间加强高等学校干部培训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高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以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认清科教兴国的深刻内涵和历史使命为重点,以培养干部具备“新的眼界、新的观念、新的知识结构和更高的领导管理能力”为目标。

跨入21世纪以来,高等教育事业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成为了新的迫切要求。这一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全国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与培训规划》、《关于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等文件先后出台。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本领、提高发展能力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本领、高能力的教育系统干部队伍,成为了高校干部教育培训的崭新目标。

二、高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建设现状

目前,高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继续朝着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一方面,越来越多的高校已经认识到中层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并逐步加大工作力度;另一方面,高校中层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然而,有关教育培训制度化的问题却始终存在且未得到有效改善,极大制约了高校中层干部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

1.有文件,无制度。纵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干部教育培训的发展历程,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指导性文件。然而,事实表明,国家层面的文件大多被束之高阁,宏观范围的规定在各高校实际操作中更多的只是传达和领会,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换言之,国家的宏观指导性文件,没有转换成与各高校自身实际相符的校内规章制度,没有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到学校整体制度设计中来。与此同时,有部分高校要么直接更改文头,把国家文件换做校内文件,没有能结合学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的实际,出台更为契合的制度办法;有部分高校现在依然保留着八九十年代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本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没有能在制度设计层面做到与时俱进。

2.有制度,无执行。部分高校在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制度设计层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国家和相关部委出台的政策文件积极予以回应,认真按照上级的指导和要求,结合本校事业发展实际和中层干部队伍的情况,制定了一些中层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方案和规章制度,为实施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导和履职约束。然而现实表明,制度的规定与工作的实施不搭调、相脱节,具体的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并没有按照规划和制度中的要求来实施,造成了“制度只是制度,执行就是执行”的尴尬局面。学校出台的制度,要么没能充分考虑可操作性、可执行性;要么对有关部门执行制度规定的约束力度不够;要么就是没有形成按章办事的工作氛围。

3.有执行,无落实。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而如果只有制度制定者或操作者的维护和坚守,没有广大参与人员的遵守和落实,依然是一纸空文。部分高校在开展中层干部教育培训的过程中,能够较为规范的按照教育培训的前期规划进行需求调研、课程设计、模块分化等工作,为教育培训的正式展开进行了铺垫和准备,但往往一到实际教育培训环节,种种问题不约而至,要么中层干部学习态度散漫、学习积极性不高,课堂培训到课率低、外出调研只顾游玩、在线学习应付了事,要么想出各种理由抵制教育培训工作,出现执行是组织教育培训部门的执行,而落实却无人来落实,作为制度落实者或遵守者的中层干部没有受到必须落实制度等相应行为的规章约束,已有的制度没法发挥效力。

4.有落实,无坚持。从很多高校的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实际看来,组织部门的制度执行和中层干部的制度落实在基本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教育培训工作能够得以启动。不管是专题培训还是自主选学或者在线自学,多则一年最短也是两三个月,这就要求中层干部和组织者共同维持工作的开展。然而,如果在制度设计上没能对教育培训实施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对长期的教育培训没有规定开展中期学习汇报、月度总结交流,对短期的教育培训没有规定进度检查、过程监督等环节,再加上工学矛盾等现实因素,不少中层干部三分热度之后将学习抛之脑后,仅凭自觉而没有制度的规定对于教育培训这种“多事”之举很难得以坚持。

5.有坚持,无成效。对中层干部开展教育培训的目的很明确,提升素养、增强能力,这既是工作的目标也是对工作效果的检验。诸多事实表明,目前不少高校还缺乏教育培训成效的检验机制,对教育培训完成之后究竟有没有成效?成效有多大?如何检验成效?在制度层面要么是空白要么难寻一二。这就说明,在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化建设环节,前期的规划实施监督基本具备,却最后没有形成完整的制度链条,断在了最后的成效检查上,如此,要么就是最终确实没有成效,该项工作失败;要么没法获知是否有成效,该项工作难说成败。

三、高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建设实施策略

在新形势下,高校要切实增强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益,就应在教育培训规划、实施、改进、评估等制度化建设的系统节点上下苦功夫、花大力气,真正实现以制度保规范、以制度促成效、以制度强能力。

1.加强组織领导,做好教育培训规划设计。高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关乎学校事业发展大计,学校党委和各基层党组织的主要领导必须要亲自抓,分管的领导要直接抓。具体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需要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当然,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形成协调配合长效机制和第一责任人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合力而为。要按照中央和有关部委重要文件精神,以立足文件、制定规划的思路和举措,着眼于提高教育培训质量,提升中层干部素质和能力,建立学习型干部队伍等目标任务,制定中层干部教育培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保障实施的具体政策、制度,在指明方向的同时,及时研究解决制度化建设层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各项工作的设计和落实。

2.落实监督检查,跟踪了解教育培训效果。在中层干部教育培训的过程中,要制定出台针对不同培训类型的过程监督制度,专题培训如何落实、调研学习如何展开、在线培训如何规范,都需要按照已有的规章制度的要求来实施,在具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不同学习类型和学习模式进行契合实际、符合要求、保障有效的过程控制。在教育培训中和完成之后,有相应的制度规定由有关部门及时了解掌握学习动态和学校效果,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访谈、集体座谈等常见形式对参训中层干部进行回访和征询,获知他们对本轮次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想法、要求,从而及时对教育培训工作环节进行调整、改进和提高。此外,要及时和中层干部所在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从工作中去了解受训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学习收获情况。

3.坚持内塑外引,着力强化培训师资队伍。高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化建设,师资队伍的管理和规范是重要一环。实行内塑外引,以提高教育培训师资队伍的能力和保证教育培训的质量为抓手,制定不同师资队伍管理规定和办法。内塑,就是要在校内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由高水平专家带头授课,配合教师队伍“优中择优”办法打造本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师资主体;外引,就是要从兄弟院校、党政机关、党校、行政学院等学校中聘请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作为兼职教师,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讲座论坛等中层干部比较欢迎的模式课程,在师资队伍的制度设计层面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坚强支撑。

4.完善评估考核,提高参训干部价值认同。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既是组织人事部门日常工作的重要方面,也是广大中层干部日常履职的重要组成。因此,必须做好教育培训后期考核评估制度设计,彻底打消不少中层干部“学不学一个样”、“认真学应付学一个样”等不良态度。高校的党校、组织部、人事处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定期会机制和信息沟通制度,不仅要及时客观公正的公布中层干部教育培训情况,而且严格按照中层干部教育培训与年度考核挂钩、与选拔任用挂钩、与部门工作挂钩、与收入分配挂钩等激励约束机制,让广大中层干部深切认识到教育培训对提高自身能力、促进个人发展、推动学校事业等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而增强其对教育培训工作的认同度、支持度和评价度。

综上所述,加强高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首先做好制度化建设这个主要抓手和关键要点。高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其特殊性和典型性,但必须始终坚持围绕学校的办学实际、中心任务和战略目标,立足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主要职能,在整体管理机制、细节关注角度和评估考核层面抓实抓牢抓好,从而实现制度化建设与科学化、规范化建设齐头并进。通过高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化建设这个主动力,促进高校高素质教育管理干部队伍的培养和使用,为高等教育的科学管理和有力组织提供重要的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最终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合理、有序的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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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杨艳玲,李五一.研究型干部培训项目设计与实施研究[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4(9).

作者简介:余中海(1986—),男,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组织部教师,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

※基金项目: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15年度行政教辅项目(项目编号:182070227).

干部教育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加强教育伦理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要充分认识到教育伦理在目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和谐社会视域下的教育伦理建设。文章阐述了教育伦理的基本内涵,分析了加强教育伦理建设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并提出了在和谐社会视域下加强教育伦理建设的措施。

[关键词]和谐社会 教育伦理

[作者简介]曹和修(1970-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在读博士,东华理工大学文法与艺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北京 100048)

教育肩负着重要的伦理使命,它不但要启迪人的心智,锻造人的品格,完善人的心性,还要为消除社会中的不平等、创造和谐社会而努力。加强教育伦理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是落实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和谐社会培养高素质公民的基本途径。为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我们应采取相应的教育理念和政策取向。如果脱离了教育的伦理探索,把教育问题弱化为单纯的策略性权衡,甚至使教育沦落为某些利益群体达到其目的的手段,那么,就不仅意味着社会伦理的缺失,更有可能损害整个社会赖以存在的公信基础。因此,构建和谐社会视域下的教育伦理,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教育伦理的基本内涵

所谓教育伦理,是指对教育从业人员在其职业活动中行为的规定,同时又是教育对社会所承担的道德责任和义务。不同的社会有着不同的道德观念,也就有着不同的教育伦理形态,而这种教育伦理又反过来对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价值和作用。这突出表现在规范教育机构及教育工作者的行为,调节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教育的特殊使命决定了教育是一个特殊职业,有着比其他职业更为严格的职业道德标准,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无私奉献、严谨治学、坚持真理、崇尚科学等。教育伦理作为人类社会伦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能脱离整个社会大环境,但又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它应当是社会伦理中高尚、纯洁和最带有理想色彩的一部分。每个社会成员在正式踏入社会之前,都要学会做人,一代一代的人都要在学校里打下知识与道德的基础,形成与树立一定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因此,教育的导向作用无疑是极为重要的。

现代教育的伦理性是由教育的基本功能与价值所决定的。教育伦理作为人们在培养人的活动中的伦理道德,产生和形成于人们现实的教育活动过程中,是一定社会的教育活动关系在人们教育观念中的伦理化反映。教育伦理作为一种特殊领域的伦理,蕴涵着善的理念和精神,它是教育运行在道义和人性上处于一种理想生存状态的条件与精神前提,是现代教育的核心理念之一。它对教育客体与教育劳动有关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对教育劳动中社会关系的调节,进而对整个社会风气的改善,都具有积极意义。教育伦理是调节人们之间教育活动关系的一种行为规范,它规定着人们通过确定善恶标准,规定人们在教育活动中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

二、构建教育伦理是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目前,社会在不断向前发展,社会所需要的人才标准也发生了转移,以前应试教育所培养出来的人才已经难以适应当今变幻莫测的社会状况,社会需要的是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这就要求政府部门要抓住当前的大好形势,对教育体制和教育伦理进行深入改革,促进校改的步伐,以适应社会的广泛需求。针对目前教育体制内部出现的教育结构不合理,教育改革中出现的教育管理失序、教育功利化程度加深等严重制约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和我国经济发展的不良因素,我们必须从本入手,充分认识到教育伦理在目前构建和谐社会大背景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和谐社会构建中的现代化教育必须以真律教、依法治教、以善率教。和谐社会要求各种资源的优化组合,当然教育也是必备的一项内容。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指出:“知识是每个人灵魂里都有的能力,而每个人用以学习的器官就像眼睛——整个身体不改变方向,眼睛是无法离开黑暗转向光明的。同样,作为整个的灵魂必须转离变化世界,直至它的眼睛得以正面观看实在,观看所有实在中最明亮者,即我们所说的善者。”教育的作用就是发现灵魂中本身所具有的善,从而使人实现心灵转向。我们只有以“真、善、美”的道德标准来引导当今的学校教育,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2.加强教育伦理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和谐社会所要求的是一个现代的、完善的教育伦理体系,当今和谐社会所追求的和谐教育也即现代化的教育,现代化的教育应该具有道德上的先进性、正当性。这意味着现代教育的制度、思想、活动方式都要合乎先进的道德规范,都应内在地体现先进的道德思想和伦理精神。树立一种先进的教育伦理思想和规范,建立起有利于这种伦理思想落实和实践的制度与运作系统,是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和谐教育的首要前提。

3.加强教育伦理建设是教育走向法制化和科学化的客观要求。科学、法律和伦理是教育的三种基本规范力量,它们是相互联系的,伦理系统的健全有利于教育科学和教育法制的建设。人们从事教育科学研究,除认识教育现象的规律外,主要的目的还是改造教育、优化教育、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也就是说,教育研究的实践目的是提高教育自身的价值,实现教育的社会功能。另外,从事教育科研活动还必须符合教育伦理精神。教育伦理是保障教育科学良好社会形象和内部声誉的重要力量。对于法制而言,其需要明确的伦理根据,教育法制的运行当然需要教育伦理力量的支持。所以,重建教育伦理是教育走向法制化和科学化的客观要求。

4.规范教育伦理是我国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的现实需要。这种需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视伦理道德建设,是我国的历史传统。但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整个教育系统高速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如何进行教育领域的伦理道德建设,建立一种什么样的教育伦理体系,还是一个有待研究的问题。二是我们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如何理智地、自觉地推进教育系统的伦理转型,是一个大问题,对于继承和创新的关系问题,需要研究。三是现实的教育实践如何改变存在着的道德问题,重塑教育的美好形象,净化教育事业,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从这些方面来看,提出加强教育伦理建设,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加强和谐社会视域下的教育伦理建设

和谐社会建设的涉及面相当广泛,内容丰富,教育和谐是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前提条件。实现教育的和谐,关键在于教育伦理的选择和安排要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当前怎样加强教育伦理建设,是需要大家来共同讨论的问题。笔者在此提出一些简单设想,和大家一起探讨。

1.要真正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教育伦理建设。教育伦理建设能否有成效,与思想上是否重视有密切的关联。当前存在着一些认识误区,如认为抓道德建设很难看出成果来;道德建设是约束人的行为的,是要限制大家的自由,吃力不讨好,等等。因而,应该在思想上正确理解教育伦理的本意,真正把教育伦理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加强对教育伦理基础的研究,确立教育伦理建设的科学和价值基础。教育伦理建设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对教育伦理本身要有自觉的理论把握。比如,教育伦理的本质,教育伦理与教育系统的各方面的关系,教育伦理系统变化、发展的历史过程和一般机制等。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应以马克思主义尤其是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为基本科学和价值依据。这是方法论和出发点的问题。

3.树立教育崇善观念,形成和完善教育伦理规范体系。教育伦理建设的核心任务是形成科学的、先进的教育善恶观念和伦理规范。应把规范体系的建设作为教育伦理建设的中心工作来抓,这是制高点。只有标准、规范明确了,才能评判教育现象的善恶是非,才能提出具体的行为要求。那么,我们应建立一种什么样的教育伦理规范体系呢?这需要进一步来讨论。笔者体会,这种规范体系的灵魂是教育崇善观念。也就是说,教育要自觉地重视自身的伦理规范,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准,努力成为一种善的事业。教育崇善是教育的自我规范,它强调教育的道德自觉性、纯洁性。教育崇善强调的是:教育应体现自身的本质规定性,追求和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追求并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应该以此为纲,进一步建设教育伦理规范体系。这包括教育伦理的一般原则与具体领域的伦理原则建设两个主要层次。在一般层次上,可以也有必要提出公正原则、发展原则、人性(道)原则等基本范畴。此外,应把一般教育伦理原则转化为具体领域的具体规范,充实教育伦理原则体系。

4.在重视教师职业道德的同时,重视教育整体道德状况的改善,努力创建教育制度伦理。在教育伦理建设上,传统的做法是:重视教师的美德,对教师提出详尽的行业规范,借以促进教育的净化。这种做法有一定成效,但局限性很大。首先,教育的善恶是非,原因不全在教师。比如,教育机会上的不平等就与教育制度的关系更大。其次,这种把全部责任推给教师的做法是不恰当的。再次,实际效果也不理想。企图通过教师职业道德来解决所有教育伦理问题,在实践上是不成功的。传统伦理重视个人美德,往往是与等级性联系在一起的。它是一种过多强调个人道德义务而比较忽视个人道德权利的伦理。为此,需要在思路上有所突破,要重视制度伦理的建设。所谓制度伦理是指:一是教育制度的安排应是有充分的伦理合理性的,即制度建设应伦理化;二是要使伦理安排制度化,使教育伦理成为制度化的结构,依靠制度的力量来实施和运作,即伦理制度化。从当前实际看,这两方面都应重视起来。一方面,应关注制度安排的伦理特征,努力提高教育制度的伦理境界,使教育制度真正是有利于个人全面发展的,是尊重每个人的发展权利和需要的,是公正合理的,也是富有成效的。另一方面,应当努力创建教育伦理制度。比如,要实现学校管理的民主化,就需要形成民主化的制度,包括对权力的监督机制、教师和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制度、决策的民主辩论机制,等等。再如,为了落实受教育机会均等的理念,就要靠建立一种由教育财政制度、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育评价等各方面有机结合的制度来保障。不把教育伦理思想体现到教育的制度化安排中,而靠个人的自觉和良心,将难以取得全面的效果。

5.努力提高教育系统的道德实践能力。教育系统的道德实践能力,是指教育伦理规范贯彻落实、解决实际的善恶矛盾即扬善抑恶的能力,这是提高教育道德境界的落脚点。为此,需要健全教育道德系统。包括:教育伦理规范系统、教育伦理传播系统、教育伦理评价系统、教育伦理操作系统。重视教育改革的伦理建设作用,以加强教育改革的伦理向度。

总之,教育伦理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应在思想上重视,应有科学的理论和价值基础,应抓紧伦理规范体系建设,使教育伦理制度化,努力提高教育系统的道德实践能力。通过全方位的教育伦理建设,教育现代化的过程必将成为教育自身提升道德水准的过程,21纪的教育将真正重新表现出道德崇高的迷人魅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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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教育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建立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要理解什么是教育治理体系。目前学术界对现代教育治理的研究,较多论及教育的某一方面,如从如何治理的角度来谈教育的治理问题,而较少从体系的角度来谈现代教育治理的问题。虽然有少数文章谈到了教育治理的体系问题,但也只是从某一方面如从治理的内容角度来谈教育治理的体系问题。鉴于此,本文拟从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的概念和要素及结构的角度谈谈对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的理解,以为现代教育治理提供一个整体的分析框架,供教育决策部门参考并就教于对此问题感兴趣的同仁。

一、现代、教育、治理及体系: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的概念探析

要理解什么是现代教育治理体系,我们认为首先要对“现代”“教育”“治理”和“体系”这四个概念有一个明确的认识。

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的“现代”在空间和时间上为何指?一般来说,在空间和时间上,“现代”在西方一般指的是思想启蒙及工业革命后到现在的这个时代,在中国一般是指从五四运动到现在这个时代。而我们这里所指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中的“现代”,既不是以西方所出现的“现代”作为标准,也不是以中国一般意义上的“现代”作为标准,而是以“当下”中国的这个现代作为标准。也就是说,我们所指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是以当下中国的现代作为我们所说的教育治理体系的时间点。之所以对现代治理体系中的“现代”做出这样的界定,是因为西方和中国对“现代”的理解是有差异的,西方所说的现代比中国所说的现代在时间上要长。更为重要的是,两者在价值观和内容上也是有差别的,如西方所讲的现代社会制度和我们中国所说的现代社会制度在性质上完全是两码事。因此,我们在理解“现代”的含义时,不能笼统说是以西方所理解的标准,抑或说是以西方和中国合在一起所理解的标准。我们这里将中国“当下”作为现代的标准,与西方所理解的现代及中国所理解的现代在时间上是重合的,因为西方的现代与中国的现代都包含有“当下”这个时间点,这样就避开了西方所理解的现代和中国所理解的现代时间长短不一这一矛盾。而最为重要的是,我们所说的中国当下的这个现代,是专指有中国当下情景特点的现代,这同样也就避开了西方和中国现代内容中所指不同的矛盾。由此,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研究的任务,就是要研究在中国当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背景下,我们要建立一种什么样的教育治理体系才能既适应和推动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又能适应和推动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

现代教育治理体系中的“教育”,既指各级各类教育,也指各级各类教育中的教育活动、教育体制、教育机制、教育观念。从教育类型来看,有从教育内容上划分的普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特殊教育,有从机构性质或举办者的角度划分的公立教育和民办教育。从教育层次看,有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各级各类中的教育活动是指教育活动的主客体、教育活动内容(课程、教材)、教育活动方法、过程、环境等;教育体制就是教育机构和教育制度的结合体,教育机构是指教育实施机构和教育管理机构,教育制度是建立并保证教育机构正常运转的制度。教育制度与教育机构所形成的各级各类教育体制主要是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体制和各级各类管理体制;教育机制是教育现象各部分之间相互关系及运行方式。基本的教育机制有层次教育机制(宏观机制、中观机制和微观机制),形式教育机制(行政计划式的机制、指导服务式的机制和监督服务式的机制),功能教育机制(包括激励机制、制约机制和保障机制)。教育观念是对教育这种活动的理性认识,主要包括教育本质观、教育价值观、教育实践观和教育质量观。

我们之所以这样理解现代教育治理体系中的“教育”,是因为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物质的实践活动第一性的原则研究各级各类教育现象时,人们首先发现的是这些教育现象的活动范畴,包括活动的主客体、活动的内容、活动的方法、活动的过程等要素,以及反映这些要素之间关系及其运行方式的活动的机制范畴;而使活动有序而高效,就要建立相应的机构与制度,于是就形成了与教育活动有关同时又上位于教育活动的教育体制范畴。在教育体制形成过程中,机构与制度之间、各种机构之间以及各种制度之间就会形成一定的联系及产生一定的运行方式,于是就产生了教育体制的运行机制。当教育体制形成后,教育体制与教育活动之间也要形成一定的关系并产生一定运行方式,于是就产生了教育体制与教育活动之间的一种机制。我们知道,教育活动的开展,教育体制的建构,教育机制的运行,都要产生并受制于一定的观念。于是就产生了教育观念这个范畴。当教育观念形成后,各种教育观念之间及教育观念与教育体制、教育机制和教育

由于活动之间都要发生一定的联系并形成一定的联系方式,于是就产生了教育观念的运行机制及整个教育现象运行机制这两个范畴。可见,教育现象四大基本范畴中,教育活动是第一层次,教育体制是第二层次,而教育机制与教育观念是第三层次。我们之所以把教育活动作为第一层次的范畴,是因为教育活动与其它三个范畴相比,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范畴;将教育体制作为第二层次的范畴,是因为教育体制这个范畴是建立的教育活动这个范畴之上的;将教育机制与教育观念作为第三层次的范畴,是因为这两个范畴是融于教育活动、教育体制、教育机制与教育观念这四个范畴之中而存在的范畴。如在教育活动中有教育活动的机制与教育活动的观念,在教育体制中有教育体制的机制和教育体制的观念,在教育机制中有教育机制的运行机制和教育机制的观念,在教育观念中有教育观念的机制和教育观念的观念,以及反映整个教育活动、体制、机制、观念的教育机制与教育观念。由此可见,教育现象四个范畴的形成和认识的应然逻辑,首先是教育活动,然后是教育体制,最后才是教育机制或教育观念。然而,现实中的教育现象的形成与认识并非全然遵循这一应然逻辑,往往偏离应然的逻辑路径,呈现出非线性的复杂特征。比如先是形成和认识教育体制、教育机制,然后在教育体制、教育机制下展开具体的教育活动,随后再认识和形成关于教育的观点等。

我们这里所说的“治理”,是公共管理学的一个范畴。治理理论的主要创始人之一詹姆斯·N·罗斯瑙认为,治理是通行于规则空隙之间的那些制度和安排,或许更重要的是当两个或更多规则出现重叠、冲突时,或者在相互竞争的利益之间需要调解时才发挥作用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格里·斯托克指出:“治理的本质在于,它所偏重的统治机制不依靠政府的权威和制裁。治理的概念是,它所要创造的结构和秩序不能从外部强加进来,它发挥作用,是要依靠多种进行统治的以及互相发生影响的互动”,1995年全球治理委员会将治理的定义表述为,治理是或公或私的个人和机构经营管理相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或者不同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正式的机构和规章制度,以及种种非正式安排。而凡此种种均由人民和机构或者同意,或者认为符合他们利益而授予其权力。它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套规则条例,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的建立不经支配为基础;治理同时涉及公私部门;治理并不意味着一种正式制度,机电有赖于持续的相互作用。根据上述对治理的理解,我们可以将治理的定义表述为,治理是指通过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对相互冲突和相互竞争的利益的各方进行调解的一种过程。这种调解不是外部强加,而参与调解的各方之间的互动而完成的。治理与管制不同。一方面,管制的权威主要来自政府,而治理是权威并不为政府所垄断,治理的过程是国家与公民的合作,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的合作,强制与自愿的合作。政府在治理过程中只起到制度的供给、政策激励和外部的约束作用。另一方面,管制是自上而下的单向度的过程,而治理则是一个上下互动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与治理活动有关的各方,主要是通过合作、协商处理公共事务。由上我们对治理的理解我们可以说,教育治理是通过一定规则和程序对教育中相互冲突相互竞争的利益各方进行调解的一种过程。这种调解不以参与调解的任何一方为权威,而是参与调解的各方平等、合作、互动地处理教育的公共事务。

二、谁治理、治理什么、如何治理: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的要素及结构探析

我们认为,现代教育治理这一现象是由谁治理、治理什么、如何治理这三个基本要素所组成的逻辑结构。谁治理这一要素是指参与治理的各方。一般来说,参与现代教育治理有政府、学校与社会三方即三个子要素。政府是教育的举办者,学校是教育的实施者,而社会是教育的支持者和制约者,这三方理应成为现代教育治理的参与者。这里要说明的是,我们这里所说的社会,还包括市场的成分。因为实际上,市场在调节政府、学校和社会关系,以及调节各种教育的关系上正在发挥其作用,而且将要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上面我们已经指出,政府不是治理的唯一主体,社会(市场),当然也包括学校在治理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种重要的作用,不仅指社会和学校相对独立地发挥作用,而且还指学校和社会能通过各种渠道对政府施加的影响。

治理什么是治理的内容。治理的内容包括四个子要素,第一个子要素是要协调好学校、政府与社会之间三方之间的关系。总的要求就是要政府对学校实行管、办、评分离,使学校能面向社会依法独立自主办学。为此,在政府这方面要协调好各级政府之间,及政府内部各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如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管理教育的职责权限的划分,地方各级政府管理教育的职责权限的划分等,政府内教育行政部门与财政部门和人事部门等部门的关系均属此列。在学校这方面要协调好各级各类学校之间的关系,以及学校内部各种关系,如在各级各类学校之间的关系上,在各类学校中,对学校外部来说,要协调好普通教育学校与职业技术教育学校之间,以及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的关系,在各级学校中,要协调好学前、初等、中等和高等学校之间的关系。在学校内部的各种关系中,这些关系的协调,主要是要摆正这些学校教育之间的关系。除此之外,在学校内部,还要协调好教学、科研等业务部门与人事总务、财务等行政部门和党委、团委、工会等党群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及各业务部门,各行政部门,各党群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好学校内部教学、科研、德育、管理等工作之间的关系,协调好学校内部教师、学生、管理者等各种人员之间的关系。在社会这方面,要协调好各有关社会民众,社会团体和社会媒体之间的关系。过去人们虽然也知道社会团体、社会民众和社会传媒对学校和政府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影响,但人们比较看重的或讨论得比较多的是市场对学校和政府的影响,而较少从综合的角度来看待社会团体、社会民众和社会媒体及市场对学校和政府所产生的影响。事实上,市场对学校和政府的影响总是和社会团体、社会民众和社会媒体对学校和政府的影响交织在一起的。从综合的角度来看这些社会因素的影响,有利于从整体上处理好这些社会因素之间的关系。

第二子要素是协调好普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及公立教育和民办教育各类教育之间的关系,协调好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各级教育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的协调,主要是指国家在发展这些教育时,如何摆正这些教育之间的关系。摆正各级各类教育之间的关系与上面提到的摆正各级各类学校之间的关系有一定的联系。因为谈到各级各类教育,一般都要谈到这些教育中的学校。然而,各级各类教育与各级各类学校又是有区别的。因为当我们谈到各级各类教育时,除了学校以外,还有与学校有关的教育管理部门即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行政部门。因此,当我们说要协调好各级各类教育的关系时,是把学校与管理学校的教育行政部门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的。

第三个子要素是协调好教育活动、教育体制、教育机制和教育观念之间的关系。教育活动、教育体制、教育机制与教育观念四个范畴之间存在着应然和实然两种逻辑关系。由此,我们所说的要协商好教育活动、教育体制、教育机制和教育观念这四个范畴之间的关系,要么按这四个范畴之间的应然逻辑来协调,要么按这四个范畴的实然逻辑来协调。但无论按这四个范畴的哪种逻辑来协调,都必须注意这四个范畴之间的相互作用与相互影响的关系,而不能顾此失彼。如我们在改革教育时,不能只改革四个范畴中一两个范畴而不顾其它范畴,否则即使改革这一两个范畴,随着改革的深入,必须要跟进其它范畴的改革。如我国开始于教育体制的改革,后来教育活动的改革(教育活动的内容即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方法的改革)、教育机制的改革及教育观念的改革也随之开展起来而取得了较好的改革效果,就说明了这一点。

第四个子要素是协调好教育活动、教育体制、教育机制和教育观念四个基本要素中各子要素之间的关系。如教育活动中的教育的主体教师、学生和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教育活动中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及学科课程、活动课程、综合课程之间的关系,教育活动方法中的讲解、讲授、实验、问答等方法之间的关系,教育活动过程中的各个活动环节及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之间的关系等;教育体制中的机构与制度之间、各种机构之间、各种制度之间,由各种机构与各种制度所形成的学校教育体制与教育管理体制之间、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体制之间、各级各类教育管理体制之间的关系,教育管理体制中的教育行政体制与学校管理体制等;教育机制中的层次机制与形式机制和功能机制之间的关系,层次机制中的宏观、中观、微观机制之间的关系,形式机制中的行政计划式的机制、指导服务式的机制和监督服务式的机制的关系,功能机制中激励机制、制约机制和保障机制之间的关系;教育观念中的教育本质观、教育价值观、教育实践观和教育质量观之间的关系,以及各种教育本质观、教育价值观、教育实践观和教育质量观之间的关系。

在上述四个方面的治理内容中,学校、政府和社会关系的协调是整个治理内容的主轴,也就是说,各级各类教育关系,以及某一类或某一级教育中的各种关系;教育活动、教育体制、教育机制、教育观念,以及教育活动、教育体制、教育机制和教育观念各个子要素关系的协调,都是依赖于学校、政府和社会关系的协调,它们这些关系的协调,都是在政府、学校和社会关系协调,以及这三方面中某一方面各种关系的协调过程中实现的。在余下的三个方面的治理内容中,各级各类教育关系的协调属于宏观的教育治理,而教育活动、教育体制、教育机制和教育观念的关系的协调属于中观的教育治理,而教育活动、体制、机制和观念中各子要素关系的协调则是微观的教育治理。虽然这三种治理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一般来说,这三种治理是相互作用的相互影响的。

如何治理这个要素,包括治理的依据、治理的原则、治理的程序、治理的过程及治理结果的处理等五个子要素。教育治理首先要有一个依据,有了依据就要有治理的原则即要求。根据一定的依据和要求进行治理,就要关注治理过程,尔后还要关注治理的结果是否按一定的依据和要求来进行治理。

治理的依据是指现代教育治理要依据法律和法规来治理。除了依据一般的法律法规外,特别要依据教育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当前我国已出台的教育的法律和法规还不太健全,有些已出台的教育法律法规在当前教育改革出现一些新的情况下还需要修定,所以为保证依法治理,就要加快教育立法和有些教育法修正的速度。另外,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中,由于学校章程是依法制定的学校的宪法,所以在学校治理中,我们要注意依据学校章程来治理。做到以法治教、以章治

校。我国当下在学校章程的建制过程中,只有小部分大学和中小学制定了章程。因此要满足以法治教,以章治校的需要,不仅要加快教育立法和修定教育法的速度,还要加快制定学校章程的速度。

治理的原则是说教育治理要遵循一定的原则要求。这种原则就是平等、公正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参与治理的各方是平等的,协商的标准是公正的,对各方的诉求是一视同仁的。提出这样的治理原则,是因为在教育治理的学校、政府的社会三者的关系中,政府行使着行政权利,学校往往代表着学术方面的权力,而社会一般体现着民主权力。在这三个权力中,政府的行政权力一般处于强势地位,不仅如此,在各级和类教育的治理中,在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的关系上,在学校内部的党政管理部门与一般业务部门的关系上,在学校领导与一般教师的关系上,在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上,一般前者都处于强势地位。在这种状况下,教育治理的各方如果不遵循不平等、公正的原则,那就不是现代教育治理而是传统意义上的管理了。

治理的程序是说治理要有一定的步骤,按序进行,协调要有一个轻重缓急,要按教育现象各要素的内在逻辑进行,不能急于求成,否则不会取得好的效果。总的来说,要先做好教育外部的治理,即处理好学校、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关系,还要协调教育内部的各种关系。如果教育外部的关系,如政府与学校的关系都没能厘清,学校还是政府的附属品,要厘清学校内部的各种关系是不可能的。在教育内部的治理中,先要注意协调各级各类教育关系,然后才可能关注这些教育中的教育活动、教育体制、教育机制和教育观念之间的关系。协调好这四个范畴之间的关系,才有可能进一步协调好这四个范畴中各子要素之间的关系。

由于治理是依法和依章治理,因而现代教育治理的过程不可能是一个绝对开放和自由的过程,而应是一个开放与约束的对立与统一的过程,或者说是一个自由与控制的对立统一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政府与市场的对立统一的过程。这就要求现代教育治理要注意处理好开放与约束,自由与控制的关系,既要强调开放,也要注意约束;既要强调自由,也要注意控制;既要注意发挥政府的作用,也要注意发挥市场的作用。现代教育治理只有注意处理好了这些关系,才有可能取得好的治理效果。

最后,所谓治理结果的处理是说现代教育治理要充分考虑治理各方在治理过程中的地位及表现,注意处于强势的一方可能出现的非理性行为而产生的一些非预料的后果。当一些非预料性的结果产生时,就要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以消除这些非预料的后果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以保证取得预想的治理效果。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

(摘自《教育管理研究》2015年第6期)

干部教育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众所周知,教育经费的科学管理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教学顺利进行的关键,这些教育经费大部分都用于人员工资、行政管理、后勤服务、教学活动等方面的开支。随着高校对资金量的需求越来越多,使得教育经费紧缺问题日益凸显,影响学校的运转,本文将对广西高校教育经费紧缺的原因进行详细分析,并提出相关对应措施,以促进教育经费的合理应用与管理。

关键词:教育经费 紧缺问题 应对措施

学校教育经费合理应用、科学管理是保障高校教育良好发展的前提与基础,其中,高校教育经费也是学校保障教学质量、完成教育任务以及实现教育目标的基本保障。笔者将分别从:广西高校教育经费紧缺原因分析、促进广西高校教育经费紧缺的有效对策,两个部分进行阐述,为高校教育经费紧缺问题提供解决对策。

一、广西高校教育经费紧缺的原因分析

按规定,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学校教学业务、管理以及各类教学活动、后勤服务以及教师培训、教学设备维护、检修等方面,并且其应用需要经过严格的规定。例如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而目前很多高校,专项经费的安排缺乏合理,使这类经费不足,导致公用经费被占用,学校日常的一些公用经费支出水平低于规定的标准水平,从而导致学校公用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1.高校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高校预算编制往往都由单位的财务部门直接完成,编制过程很少征求于相关部门的意见,缺乏一定的调查研究过程,缺乏政策依据文件,缺乏编制预算的科学性。还有就是支出预算编制缺乏量化分析和科学论证,缺少明细支出科目,不利于预算的执行监督。

2.高校其他资金收入缺乏规范。随着我国教育的保障机制不断实施改革,以及更多收费政策的出台,使得部分地区学校违规收费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是部分高校依旧存在违规收费问题。比如另立教学项目,向学生收取培训费;高校的教育经费除各级政府的投入资金之外,还借助其他方式筹集资金,比如接受捐赠、收取租赁费、承包费等等,而学校对于这类资金的收入缺乏依据,收多收少全取决于学校本身,随机性较大。除此之外,学校对于这部分资金的收入与支出也未分开进行科学管理,而是直接统一存入学校账户管理,这样就导致了收支原因不明确的问题。

3.高校对经费缺乏合理掌控。在起步较晚的高校中,会计基础薄弱,很多学校的会计几乎为学校的老师转岗,其业务知识比较薄弱,专业能力不够强,加之学校的会计培训机会少,导致总体的会计水平较低。很多学校的会计人员只会进行简单报账,并未充分发挥出会计核算职能,加之学校领导属于管理,导致对教育经费难以有效管控,進而对教育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4.高校国有资产缺乏一定监督机制。目前,很多高校对于国有资产的监督及管理依旧十分薄弱,尤其是对于一些流动性的资产,比如图书资料、电子设备等等,重采购轻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资产处置十分随意,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高校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都没有达到有效监管的效果,对资源共享以及合理配置更为欠缺。与此同时高校研发形成的专有技术、专利技术以及技术发明权等一类的无形资产往往也是高校管理极为薄弱的环节,由于监督管理人员缺乏规范管理的意识,没有及时对这些无形资产实施确认、评估以及财务上的处理,导致部分无形资产流离在高校账务之外,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来支撑。

二、促进广西高校教育经费紧缺的有效对策

1.强化制度建设。第一,要加强高校教育经费的预算管理机制建设,加强预算的约束力。编制预算的时候应当按照上级的意见根据教学活动的轻重缓急,按照统筹兼顾的管理原则,对支出项目进行细化,促进学校财务对经费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同时将总额控制制度转变为定额控制制度,并且严格要求学校严格执行,严格控制超预算现象,使教育经费预算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第二,制定科学且合理的教育经费管理模式,强化日常经费核算及管理。在使用教育经费的时候不但要确保学校能够开展正常的日常教育开支,而且还应适当安排出部分经费来促进学生的发展所需开支,所以制定的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建设支出控制的力度,对学校的每一个支出项目进行认真核定,监督其支出范围及标准。此外,制定了一套管理机制后就应当严格执行并长期坚持应用,并制定严格的经费支出审核标准来对支出实施控制,尽可能避免开支不合理的问题发生,将所有经费支出控制在标准预算内,将有效的经费发挥无限效益。第三,制定教育经费应用的公开制定。对学校所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公开,接受教师与学生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杜绝经费的盲目开支。与此同时,要强化财政部门与教育部门及学校工作的互相衔接与配合,积极建立工作关联制定,对学校教育经费定期对上级进行通报。通过健全经费收支管理制度,使得学校的教育经费管理能够达到预算、拨付、核算、监管一步到位的效果。

2.对其他收入资金加强监管。相关教育部门应对各高校的收费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并对这些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批和管理,尽可能减少学生的负担,严格规定学校的其他收入标准,如住宿费用等,杜绝随意性收费,并对教育经费积极采取收支管理,并接受其他财政部门的监督。此外,规范票据的使用管理,尽可能采取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及责任制度,谁消费就由谁负责,杜绝违规收入和违规支出的现象发生。此外,相关部门还应当对学校的教育经费流向情况进行跟踪,对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管理,是每一项资金用到实处,减少经费不必要流出。

3.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高校的教育经费管理,首先就是要做好会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及职业素养的教育。同时应招聘会计专业的人员来从事会计工作,并鼓励会计人员对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比如《审计法》、《会计法》等。通过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并提升其道德素养,使得学校教育经费从实质上达到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效果,同时也逐步加强会计人员的法制意识及工作责任心,使得学校教育经费理财水平得以提升。

4.对国有资产加大监督力度。各级财政及教育部门需对高校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及检查,可以选择定期对学校国有资产应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目标侧重于采购和分配、使用和报废等方面。加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能够对一些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通过严格追查,追究相关负责人员及其单位的责任,保障高校教育经费使用到位、落实到位,提高经费的应用率。

三、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高校教育对经费需求的不断增多,逐步暴露了越来越多的不合理收支问题,使得学校教育发展受限,因此广西各高校应当对此给予重视,积极制定相关制度进行管理,约束经费收支行为,促进教育活动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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