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供应范文

2023-09-25

货币供应范文第1篇

从营销理念起步的

“魅力神话”

虚拟货币理念,最早可追溯至网络营销的理念与实践。一些网站为鼓励网民更多访问而采用奖励策略,它们以累计访问时间换取积分,积分可兑换实物奖品。之后,随着网络游戏与网络软件产业的发展,部分网游公司开始发行点卡,由消费者大额购买后充入虚拟账户获得游戏币,用于相关游戏消费、购买装备等。由于网游人气急速上升,出现了玩家之间的装备交换,此时游戏币成为可以在虚拟世界交换的虚拟货币。迄今,虚拟币甚至已经成为部分网站运营的重要载体。

而比特币在互联网的“问世”创造出其他电子货币或虚拟货币无法企及的“神话”,源于其拥有以下六个“不俗”的优点:其一,去中心化,整个网络由用户构成,没有中央银行;其二,世界流通,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购买、出售或收取,并可以在任何一台接入互联网的电脑上管理;其三,交易费用低,几乎是实时交易且无手续费;其四,无隐藏成本,知道对方比特币地址就可进行支付,没有额度与手续限制;其五,专属所有权,操控私钥可以被隔离保存在任何存储介质,除了主人之外无人可以获取;其六,跨平台挖掘,软件挖掘过程中可以在众多平台上发掘不同硬件的计算能力。事实上,继比特币之后,有种类繁多的“山寨币”相继问世,比如来特币(Litecoin)、质数币(XPM)、比奥币(BeaoCoin)、安全币(SecureCoin)、阿侬币(AnonCoin)、点点币(PPCoin)等。

货币虚拟风险不“虚拟”

支付或投资,不容忽视的固有风险。痴迷于虚拟货币的“玩家”们往往忽视了其面临的潜在风险,事实上,以下两种制约货币正常流通的关键风险恰是当前虚拟货币体系无法规避的。第一,保值及流通风险。一般而言,虚拟货币价值稳定及正常流通与三个因素密切相关:发行者经营虚拟货币的长久性,发行者对虚拟货币的购买力保证,以及发行者对其持有的已售虚拟货币绑定的预收款项的有效使用,而上述因素仅建构在单个企业信用的基础上。相对于构筑在国家信用和法律体系基础之上的纸币,虚拟货币缺乏公信力支撑,抵御冲击的基础脆弱。

第二,安全性风险。迄今为止,安全性一直是制约数字货币发展的最重要的瓶颈因素之一。由于缺乏现实货币的防伪技术,一些电脑黑客可能会利用其安全漏洞,通过私服、外挂等技术滥发虚拟货币,比如2007年5月到2008年9月,一个倒卖游戏币的团伙就曾在我国雇佣廉价劳动力和使用外挂获取大量虚拟货币。

游离于监管之外,冲击正常金融秩序。随着虚拟货币走出虚拟世界,开始与法定货币建立双向兑换关系,并逐渐介入实体交易,其固有隐患便不可避免地会波及国家正常金融秩序。在虚拟货币支付及流通范围逐渐超越虚拟世界的背景下,其币值稳定及流通风险便会向现实世界传导,从而冲击正常货币政策,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其一,虚拟货币大范围发行和流通将迫使基础货币量减少,产生铸币税风险并影响央行独立性;其二,虚拟货币发行使货币供应量和存款倍数产生预期之外的波动,导致宏观调控风险。其三,如果虚拟货币未来在某种程度上整合统一了,则意味着另外一种货币和支付手段产生,冲击传统货币流通体系。

未来数字货币家族成员?

虚拟货币不能继续“野蛮生长”,亟待监管规范和引导。考虑到虚拟货币产生及流通机制的非传统性,其规范发展也就不只是金融管理当局的责任,还需借助互联网立法的力量以及虚拟货币世界的自律机制。

首先,金融监管当局应建立健全虚拟货币发行及流通的管理机制。只有那些拥有良好资信状况、征信记录、严格安全措施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企业才可能获得发行许可,考虑对虚拟货币发行实行分批核准制度,将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限于本企业虚拟服务支付以及投资收藏领域,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获得央行许可并应满足一定的信息安全要求。其次,推动完善互联网法律体系。加快推动互联网技术专利保护立法,严厉打击危害网络安全的黑客行为、虚拟货币的非法发行和交易行为、依托于虚拟货币的非法交易行为等,为数字货币技术创新以及数字货币体系的有序流通营造安全的网络环境。最后,支持虚拟货币发行企业行业协会建设。引导虚拟货币发行企业开展公平、良性的竞争,推动虚拟货币发行及流通的统一规则及标准制定,与监管、立法形成“三轮”合力,共同致力于创造规范、有序、安全的虚拟货币流通环境。

比特币“神话”揭示了国际货币体系的现实弊端,或许可视为一种改革的“民意”表达。作为虚拟货币领域的“佼佼者”,比特币诞生并崛起于国际金融危机席卷全球的特殊时点,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众对现实货币体系弊端的不满。比特币没有集中发行方、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特点,一定程度上正是避免政府操纵货币数量和不同币种之间汇兑损失的针对性制度设计,难怪有人认为比特币是一群电脑狂人对完全不同货币之路的大胆尝试。

因此,在未来的国际货币体系改革过程中,不妨考虑借鉴比特币设计的部分科学理念,比如引入超国家或民间力量,由官方或者IMF等国际组织出面,研发类似的产品代替现行纸币或与纸币一起流通,也可以考虑由私人研发但经过官方特许发行,并由官方监管流通。这样,在如此混合流通体系中,虚拟货币与主权国家货币的兑换比率的变动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各国货币体系改革的警示力量。或许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林顿·拉鲁什预言,从2050年开始,网络虚拟货币将在某种程度上得到官方承认,成为可以流通的通行货币。

货币电子化是可以预期的发展方向,虚拟货币有望成为未来数字货币世界的有机组成部分。尽管部分观点认为,虚拟货币不等同于电子货币,但是从国际清算银行对电子货币的定义来看,虚拟货币的性质大致包涵在电子货币中,即消费者向其发行者支付传统货币,而发行者把这些传统货币的相等价值,以电子、磁力或光学形式存储在消费者持有的科技电子设备中,供消费者进行经济交易的一种等价媒介。因此可以认为,虚拟货币本质上是数字货币家族的一部分。

电子货币自19世纪70年代产生以来,虽然并未像某些预言家预言的那样,在较短时间内取代传统货币行使货币职能,但磁卡、电子钱包等技术的应用越来越普及却是不争的事实。展望未来,随着信息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生活以及宏观调控信息化程度将不断提升,在妥善解决电子货币安全性、公信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数字货币逐渐取代纸币将是可以预期的方向,而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的核心设计理念可能被未来数字货币体系所借鉴。届时,虚拟货币或许已经是能够与法定数字货币自由兑换的电子货币世界的有机组成部分。正是基于对货币电子化的乐观预期,部分金融机构已着手新一轮的竞争布局,比如摩根大通就于2013年12月11日向美国专利局申请了类似比特币的虚拟支付系统专利。

货币供应范文第2篇

摘 要:本文对欧盟由“准平行货币”向“单一货币”逐步推进的货币合作路径及其政策协调机制进行了探索。从中得到了5点启示,并结合东亚经济金融合作的状况,提出了东亚金融合作应实施渐进式、梯度推进的多重平行货币合作、宏观经济政策逐步协调趋同的发展模式。

关键词:欧洲模式;东亚金融合作;路径演进;政策协调

货币供应范文第3篇

中国以黄金为币的历史源远流长,从春秋战国到新中国建立,长达二千余年的历史长河中,黄金一直在我国货币制度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我国货币历史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货币史学界、经济史学界以及钱币学界对我国历史上是否以黄金为币,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论和分歧。当前学术界普遍认同的仍然是彭信威、萧清等前辈货币史学家的学术观点,认为黄金自春秋战国时期进入流通领域,秦汉时期发展到顶峰,东汉以后,黄金的使用“骤然减少,而且它的货币作用也衰退了”。部分学者因黄金作为货币的使用范围不够广泛,流通性远不及铜钱,故而否定黄金的货币性,认为“黄金非币”。

然而,黄金在我国历史上究竟是否作为货币呢?我们认为自春秋战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黄金一直是我国贵金属货币体系的一员,是我国古代乃至近现代货币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黄金的货币特征或货币作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流通区域而有所不同。从黄金的自然属性来看,黄金具有易于分割、百炼不轻,可以反复使用,不易消耗、磨损的特质,是一种天然适于执行一般等价物这种货币职能的贵金属。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随着商品交换日益突破地方的限制,从而商品价值日益发展成为一般人类劳动的化身,货币形式也就日益转到那些天然适于执行一般等价物这种社会职能的商品身上,即转到贵金属身上。‘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这句话已为金银的自然属性适于担任货币的职能而得到证明”。同时,马克思还进一步指出“这些物,即金和银,一从地底下出来,就是一切人类劳动的直接化身”。我们理解马克思的论述有如下两层含义:第一、只要商品货币经济存在,黄金就是当然的货币;第二、黄金一旦为人们认识、了解和掌握,它就充当了货币的职能。

马克思描述的是人类货币历史发展的普遍情形,同时也是世界各国货币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那么,在我国古代货币历史的发展历程中,是否存在特殊的情形,或者特殊的规律呢?从目前掌握的文物考古的资料看,我国先民对黄金的认识始于商代早期。上世纪70年代,我国文物工作者在河南郑州早期商代遗址中,发掘出一件黄金制成的饰品。在河南安阳、辉县,山东益都,山西保德,北京平谷等地的商代墓葬中均有黄金制品出土。1986年,在四川广汉三星堆遗址出土了包括金杖、金箔面罩、虎形金箔、鱼形金箔等一批商代中晚期的黄金制品。众多的考古发现的成果充分说明进入商代以后,黄金已为我国先民认识、了解和掌握,只不过因当时的我国社会尚处于商品经济的萌芽阶段,交换仅限制于以物易物,即“抱布贸丝”的状况,并未形成货币经济,故未当作货币使用,只作为器饰宝藏。从目前出土的商代黄金制品的器形来看,多为金箔、金叶、金皮等形状,并多为重要墓葬使用,说明黄金已为当时十分珍贵的物品,其价值已为当时的人们所认识和了解。西周时期黄金的使用情形与商代基本一致。

进入春秋战国以后,随着我国商品货币经济的日渐形成和发展,社会财富逐步积累,黄金遂登上了我国货币历史的舞台。《管子》书中有先王“以珠、玉为上币,以黄金为中币,以刀、布为下币”的记载。“黄金刀布者,民之通货也”(《管子·轻重乙》。春秋战国时期,尤其进入战国以后,我国史籍中关于黄金使用的记载甚为丰富,当时黄金的使用以“斤”或“镒”为单位,大凡购买贵重物品,包括千里马、宝剑、玉器以至美女等,均有以黄金计价的记载。贵族、大地主、大商人的家产亦以黄金计值,其时已有“千金”,乃至“万金”之家。黄金还被大量用于赏赐、馈赠、贿赂等活动。战国时期的齐国,出现了专门从事黄金交易的“鬻金者之所”。南方的楚国是当时我国黄金主要生产地,不仅出现了早期的黄金铸币——金版,即“爰金”和“卢金”,还出现了称量黄金用的砝码和天平。建国以来,考古工作者在湖南楚墓中发掘出了大量的砝码和天平,不仅说明黄金作为货币使用在当时已较为普遍,同时还说明当时的“爰金”和“卢金”是当作称量货币来使用的。

秦统一全国,首次制定了全国统一的货币流通制度。秦始皇”中一国之币为三等,黄金以镒名,为上币;铜钱识曰半两,重如其文,为下币;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不为币”(《史记·平准书》)。从而在制度上确立了黄金在我国古代货币体系中的地位。

汉承秦制,以“黄金为上币,铜钱为下币”,因此黄金在汉代货币制度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影响。我们今天所说的“金钱”一词,始见于《史记·货殖列传》。太史公把“金”与“钱”并列,且把金置于钱之上,客观地反映了当时“以黄金为上币,铜钱为下币”的货币流通体制下黄金与铜钱的关系。即大数用金,小数用钱。司马迁在《史记·平准书》中关于当时物价的记载曾言:“物踊腾粜,米至石万钱,马一匹则百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货币流通领域大数用金,小数用钱的状况。大凡百姓日常生活均使用铜钱;而大宗交易,如购置田宅、大牲畜和贵重物品等,则多使用黄金支付。翻开史籍,《汉书·东方朔传》有“丰镐之间,号为土膏,其价亩一金”的记载;《史记·赵括传》有“王所赐金帛,归藏于家,而日视便利田宅可买者买之”的记载;《史记·吕不韦传》有“复以五百金买奇物玩好”的记述。这些记载表明,当时的大宗交易多用黄金支付。在汉代,黄金还被大量用于储藏、赏赐等方面。王莽死后,府库中藏黄金七十万斤;董卓身亡,坞中所藏黄金亦达二、三万斤。《盐铁论》中有“大夫积千金,士积百金”的描述,表明存储黄金已是汉代士大夫中存在的普遍现象。在《史记》和《汉书》中,关于汉代黄金用于赏赐的记载非常丰富,赏赐的数额最多的一次为五十万金,动辄数万金,少亦数十金。汉文帝说:“百金,中民十家之产也”(《史记·孝文帝本纪》),说明当时人们拥有财富的多少往往以黄金来衡量。汉文帝始实行的“酎金”制度,规定各诸侯、列侯需按所辖人口数向少府缴纳黄金作为“助祭费”,不按质按量缴纳者将会受到王削县,侯免国的处罚。在西汉律法中,对一些违法犯罪亦采取罚金治罪的办法。如汉哀帝时,为防止诸侯官吏与民争利,曾经规定“诸侯在国,名田它县,罚金二两”(《汉书·哀帝纪第十一》引如淳注曰)。这种“酎金”制度和罚金治罪的办法无疑为西汉政府搜括黄金的重要手段。汉代黄金的形制多为圆饼形。武帝太始二年(公元95)下诏将黄金铸成马蹄、麟趾形状。但汉代的马蹄金和麟趾金在使用时并不是以枚计值,而是按重量流通使用,因此它仍然属于称量货币,还不是真正意义的黄金铸币。汉代黄金的使用多以“斤”为单位,以“两”为单位的情况亦时有出现(《汉书·哀帝纪第十一》)。

在灾祸战乱绵延不断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经济凋敝,货币经济出现实物化的趋势,谷帛取代铜钱成为这一时期的主要交换媒介,但以黄金计价的情况亦时有出现,如西晋愍帝建兴四年(公元316)十月,“京师饥甚,米斗金二两,人相食,死者太半”(《晋书·孝愍帝纪》)。北周统治下的河西诸郡和梁朝统治下的南方交广之域则多以金银为货币(《隋书·食货志》)。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黄金的使用还出现了从以“斤”为单位到以“两”为单位的变化。

在钱帛兼行的唐代,黄金的货币性特征亦有迹可寻。如武德四年,唐高祖因李世民平王世充功高,故赏赐李世民“黄金六千两”(《唐书·本纪二》)。唐代黄金还被铸造成“开元通宝”形式供宫廷贵族把玩和馈赠使用。在唐代还出现了专门从事打制金银器饰,兼营生金银买卖的金银铺,并在金银铺的基础上形成了金银行。《秦妇吟》中“一斗黄金一升粟”的描述反映了黄巢起义期间物价腾贵,经济凋敝的社会现实,同时亦表明唐代黄金仍然具有支付功能。

宋代,黄金是政府财政收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真宗天禧五年计有黄金收入14400余两、黄金支出13500余两(《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十七)。宋代赋税的征收已部分使用黄金支付,如仁宗景祐年间,商人买茶,每百贯茶价中,六十贯于见钱,其余四十贯允许折纳金银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十三)。宋代政府黄金的支出多用于赏赐,《宋史·石普传》有因石普平定李顺起义有功,而赐以黄金三百两的记载。正是因为宋代政府对黄金有大量的需求,因此宋太宗才会感叹疑惑“西汉赐予,悉用黄金,而近代为难得之货,何也?”(《宋史·杜镐列传》)。宋代的金银铺已演变成金银交引铺或金银盐钞引铺,除经营金银器饰的打造外,还兼营生金银的买卖和从事兑换业务。

在元朝时期,元朝政府推行纸币流通制度,实行集中金银于国库的政策,禁止携金银出海外,禁止民间私自买卖金银,金银的买卖由政府在各地设立的平准库或交钞库负责。在“中统钞”发行之初,纸币和金银是可以相互兑换的,金银一度充当纸币的发行准备。中统初年,元政府规定黄金和纸钞的比价为黄金一两易“中统钞”十五贯,后更为“赤金每两价钞二十贯”(《元典章》卷二十《户部六·钞法》)。可见,在实行纸币流通制度的元代,黄金同样发挥着货币的许多功能作用。实际上,元政府虽然实行集中金银于国库的政策,禁止民间私自买卖金银,但并不禁止民间拥有金银。因此,黄金在民间的使用也就不足为怪了。元代黄金的型制多铸成“元宝”型,即我们今天常说的“金元宝”。元代的金银铺除经营金银器饰的打造外,同样兼营兑换业务。

在明代初年,由于元末纸币流通制度的崩溃,铜钱又恢复了在各地的流通。在明洪武年间,明朝政府在铸造方孔圆钱的同时,于洪武八年(1375)又开始发行“大明宝钞”。因此,明初的货币制度实际上是钱钞兼行的货币流通制度。明代发行的纸币不备金银本钱,禁止民间私自交易金银,允许人们用金银向政府换易“宝钞”。规定钞四贯等于金一两(《明史·食货志五·钱钞》)。明朝政府为了推行纸币制度甚至一度禁用铜钱,使得当时“杭州诸郡商贾,不论货物贵贱,一以金银论价”(《太祖实录》卷二五一)。明中叶以后,白银取代纸币和铜钱成为主要流通货币,在流通领域逐步形成了大数用银,小数用钱的货币流通格局。黄金则多用作储藏手段和较大数额的支付。明代被籍没的权贵,其家中大多藏有大量的黄金。宦官刘瑾被杀后,从其家中搜出黄金达1205万两(陈洪謨《继世余闻》)。佞臣钱宁入狱后,从其家中亦搜出黄金十余万两(《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五》)。严嵩之子严世蕃被斩后,从其家中搜出黄金“三万余两”(《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六》)。太监李广自杀后,明孝宗皇帝听说其家中有一本奇特的书,遂派人把它取来一看,原来是一本收受贿赂的登记簿,“多文武大臣名,馈黄米白米各千百石。帝惊曰:‘广食几何,乃受米如许!’左右曰:‘隐语耳,黄者金,白者银也’”(《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二》)。可见,用黄金来进行贿赂已是当时朝野上下非常普遍的情形。明代黄金除铸成金锭外,还铸成金钱供皇帝赏赐、以及富贵人家把玩使用。明代黄金对白银的比价呈逐渐走高的态势,由明初的一比四、一比五,逐步增加到明末的一比十、一比十三(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一《黄金》)。

清代沿袭了明朝的货币流通格局,大数用银,小数用钱。黄金仍然主要用作储藏手段,大额支付,以及充当储备货币等职能。入清以后,随着海运技术的不断发展,新航路的开通,使得东西方的贸易交往更为频繁。而古代中国的金银比价一向都比欧洲国家低,较高的时候为宋代,一度达到一比十四,但为时很短暂,明代最低亦达一比四。实际上,在清以前,中国的金银比价大多在一比十以下,而同期欧洲国家的金银比价则很少在一比十以下。在清朝初年,我国的金银比价仍然在一比十左右,而同期欧洲的金银比价为一比十五。因此,欧洲商人来华贸易,大多带有白银,换回黄金,从而使得我国的金价开始逐步向国际金价靠拢。清乾隆末年,我国的金银比价已与国际金银比价基本持平。在十九世纪后半叶,世界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均纷纷放弃银本位或金银复合本位币制,实行金本位币制。并纷纷抛出白银,购进黄金。1888年至1900年,短短十三年间,我国黄金流出达73692万海关两,白银的流入亦达7062万多海关两(彭信威《中国货币史》P850)。对当时以白银为主要流通货币的清王朝来说,白银的大量流入造成了白银购买力的急剧下降,物价腾贵的状况亦因之形成,百姓生活大受其苦。在这一时期,金银比价一跌再跌。至十九世纪末,金银比价跌至一比三十,再加上帝国主义入侵强加给清政府的大量战争赔款都要折合黄金支付,从而使赔款的银两数额随银价的下跌不断增加,使本就积弱已久的清王朝的财政更加苦不堪言。为了挽救形将崩溃的清王朝的财政状况,一些朝廷官员遂上疏朝廷,提出进行币制改革,实行金本位币制。光绪三十一年(1905),清政府颁布《整顿圜法酌定章程》,开始进行币制改革,规定“所造三品之币,即文曰大清金币、大清银币、大清铜币,通行天下,以归一律”。光绪三十二年(1906),户部造币总厂开始试铸大清金币,该币正面中央铭文为“大清金币”,正面外圈铭文为“光绪丙午年造·库平一两”;背面图案为蟠龙图,四周钤云纹。重约37g,成色98%。分为大云、光边和小云、齿边两种版式。“大清金币”是我国历史上中央王朝铸造的首枚具有近代意义的黄金铸币,但由于它仍然以重量为单位,因此它仍然沒有完全摆脱称量货币的性质。

辛亥革命后至1935年民国政府实行法币改革期间,我国以白银为主要流通货币,黄金大多用作储藏手段,大宗交易亦使用黄金支付,由于当时各帝国主义列强均已采用金本位,故大量的国际债务亦需折换成黄金支付,因此,黄金在此期间更多地充当了国际货币的角色。民国元年(1912),民国政府在南京造币厂铸造孙中山像开国纪念金币。该币无面值,是我国历史上政府铸造发行的首枚纪念金币。其正面中央图案为交叉的五色旗和铁血十八星旗,外圈文字为“中华民国开国纪念币”;背面图案为孙中山侧面像。民国4年(1915),北洋政府颁布《修正国币条例草案》,规定十元、五元两种面值的金币铸造标准为:十元币含纯金一钱六分零二毫,金九铜一,重一钱七分八厘;二十元金币倍之。嗣此,“金九铜一”遂成为这一时期铸造金币的含金量参考标准。民国五年(1916),天津造币总厂铸造中华帝国袁世凯像十元金币,它不再以重量为单位,而是以元为单位,这是我国历史上首枚真正具有近代意义的黄金铸币。此后,各地军阀政府相继开始铸造金币。1916年云南造币厂铸造了唐继尧像拥护共和纪念金币,面值为五元、十元两种。1922年,唐继尧为了缓解军饷之急,又铸造了“当银币五元”和“当银币十元”两种面值的金币。1926年,时任直鲁联军总司令的张宗昌令天津造币厂铸造了面值分别为十元和二十元的山东省金币。1927年,奉系军阀张作霖又令天津造币厂铸造了张作霖像金币,面值分别为五十元、四十元和二十元。需要指出的是,这一时期铸造的金币实际上是按当银币多少元来流通使用。

清末至民国期间,海关关税收入一直是我国偿还外债的重要来源。在1930年以前,关税收入均以白银征收,而外债的支付则需将白银兑换成黄金或外币。由于白银价格的不断下跌,从而使得我国政府的财政支出不断增加。为了改变这种不利状况,1930年1月,国民政府下令自1930年2月1日起,进口关税以黄金为单位征收。规定海关金单位与黄金的比价为:一个海关金单位含纯金0601866g。在关税征收时可以白银按当日的金银比价折合海关金单位缴税。为了简化海关关税征金制度的手续,方便关税的缴纳征收,国民政府令中央银行于1931年5月1日起正式发行“海关金单位兑换券”,即所谓“关金券”。初始发行的“关金券”分为十元、五元、一元、二十分、十分等5种面额。其颁行的《关金兑换券办法》规定,其准备金十之六为现金,十之四以信誉较好的外国银行发行的黄金债券作为保证。由于其发行之初实际为十足的现金准备,且“凭票即付”,因此,“关金券”实际是可以兑换成黄金的“兑换券”,是当作黄金流通使用。1942年4月,国民政府财政部规定关金券按1∶20的比价与法币并行流通,从而使关金券成为实际上的金单位纸币。1948年,随着法币的急剧贬值以及金圆券的出笼,关金券与法币一起退出流通。

1948年8月19日,国民政府发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宣布发行金圆券,停止发行法币和关金券。其颁布的“金圆券发行办法”规定:“中华民国之货币以金圆为本位币,每元之法定含金量为纯金022217公分(g),由中央银行发行金圆券,十足流通行使”。金圆券虽然规定了每个货币单位的含金量,并部分以黄金作为发行准备,但由于它不能兑换成黄金,因此,它并不是金本位币制,而是一种信用纸币。国民政府在颁布“金圆券发行办法”的同时,还颁布了“人民所有金银外币处理办法”,该办法规定:“黄金、白银、银币及外国币券,在中华民国境内,禁止流通买卖或持有。人民持有黄金、白银、银币及外国币券者,应于中华民国三十七年九月卅日以前,向中央银行或其委托之银行,依下列各款之规定兑换金圆券”(《昆明市历史资料汇编》散辑)。这种禁止人民持有黄金的政策显然是无法执行的,于是,1948年11月12日又颁布“修正人民所有金银外币处理办法”,规定:“黄金、白银、银币及外国币券准许人民持有,但除银币外,禁止流通买卖”(《昆明市历史资料汇编》散辑)。可见,国民政府发行的金圆券,名义上是以黄金为发行准备,实际上是国民政府搜括黄金的重要工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0年颁布了”金银管理暂行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对黄金实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采取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收购和配售,统一制定黄金价格,统一办理黄金进出口业务,严禁民间黄金流通的政策。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人民币流通的货币制度。在人民币流通体制下,黄金的货币作用主要体现为储备货币和国际支付结算,其作为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职能已不复存在。1979年,国务院决定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发行黄金纪念币。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第一套黄金纪念币为1979年发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纪念金币。1982年,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了第一枚十二生肖纪念金币和国宝大熊猫纪念金币。此后,每年均有各种题材的纪念金币发行,并延续至今。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纪念金币虽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的性质,由于其面值与实际价值相差较大,故只是用作纪念收藏和馈赠之用,并不直接流通。1983年,国务院颁布“金银管理条例”,明确了国家对金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购买,统一配售的政策。实际上仍然把黄金当作具有一定货币性,并对我国货币稳定、金融稳定有重大影响的特殊商品来进行管理。2001年,国务院决定对我国黄金管理体制进行一系列的重大改革。取消对黄金“统购统配,统一管理”的传统管理办法,开放黄金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对黄金资源配置的调剂作用。2002年10月,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在我国实施多年的“统购统配”的黄金管理体制不复存在,作为我国金融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黄金交易市场逐步开放,并将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2004年2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职责包括:“监督管理黄金市场”;“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这表明黄金在今天仍然是作为我国的储备货币,仍然是关系到我国货币稳定、金融稳定的特殊商品。也就是说,黄金在今天仍然具有一定的货币性。

自春秋战国以来,黄金在我国各个历史时期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着货币的部分或全部功能作用。黄金的货币作用因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流通区域而不尽相同。我国先民认识、了解和使用黄金的过程充分证明马克思关于金银问题的论述的科学性。“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这句话同样在我国货币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得到证明。黄金的自然属性是一种天然适宜充当货币的贵金属,而作为货币则是黄金的社会属性。是社会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赋予了黄金货币的职能。

注释:

①萧清《中国古代货币史》,人民出版社 1984年12月,第一版P138。

②“西汉黄金非币论”《中国钱币》1990年第3期。

③马克思《资本论》,人民出版社,第一卷P107。

④马克思《资本论》,人民出版社,第一卷P111。

⑤见《郑州商代城遗址发掘报告》,《文物资料丛刊》第一集,文物出版社1977年版。

⑥高至喜《 湖南楚墓中出土的砝码和天平 》《考古》,1972年第4期。

(责任编辑 高聪明)

货币供应范文第4篇

【摘要】本文以金融经济学界始终重点关注的货币政策变动与股票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为切点,在分析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方法与取得成果等的基础上,重点从货币政策变动是否对股票市场产生作用、怎样作用;我国沪深两市的反应及货币政策对股票市场变动的反应与调整四个方面,探析了货币政策变动对股票市场产生的影响问题,以期对提高我国相关货币政策制定水平,更好的利用货币政策调整促进我国股票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有所启示。

【关键词】货币政策 股票市场 影响效应 沪深股市

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变动与股票市场之间的关系,始终是金融经济学界研究与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一般情况下,货币政策变动会直接或者间接的对股票市场产生影响,货币政策变化首先对人们手中的财富多少产生影响,人们手中财富多少的变化又通过消费与投资需求影响到股票市场的总需求,人们可能通过改变投资方式对股票市场的总供给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股票市场中股票的价格及走势。因此,借助于货币政策的调整来影响与促进股票市场健康发展,就成为一条有效的经济调控渠道。但是,当前货币政策变动究竟对股票市场能够产生什么影响、产生多大影响,产生影响的机理及股票市场变动能不能用来指导我们相关货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等问题,我们的认识还不是很深入,有必要就上述问题作进一步探讨。

一、国内外货币政策与股票市场关系研究的现状

国外货币政策变动与股票市场之间关系的研究文献与内容已相当丰富,概括起来国外相关研究方法、内容框架主要遵循两条主线,其中一条主线是用官方公布的发行的货币总量或者基础货币量来衡量货币政策变化,而在实证分析上主要是采用单方程“协整分析”方法结合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来开展研究,是早期广泛采用的研究方法之一。另一条主线则是源于1980年Sims和1992年Bemanke与Blinder的研究成果,1980年sims首先提出了一种新的多方程计量分析方法,即向量自回归,简称为VAR,自此VAR成为货币政策变动与股票市场之间关系研究的一个方便且有效的工具;1992年Bernanke和Blinder则在VAR方法的基础上详细论证了联邦基金利率是一个有效的货币政策合意度量指标,自此开启了国外相关研究的大幕。

国内已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探讨我国货币政策变动与股票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其基本思路则是参照前述国外的研究方法,取得了一定研究成果。首先,理论方面,2002年我国学者易纲、王召尝试进行了封闭条件下包含金融资产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模型构建研究,得出增加的货币供给不会完全转化为商品价格上涨,其中一部分会流入到股票市场中引发股票价格上涨,进而产生财富效应拉动人们进一步消费。实证方面,2003年我国学者胡援成、程建伟以货币供应量、名义利率和真实利率为解释变量,以我国沪深股市中的股票流通总市值为被解释变量,采用协整、Granger因果检验方法进行了分析研究,得出货币供应量与股票市场之间存在着正向因果关系。理论与实证结合方面,2009年我国学者何国华、黄明皓利用“协整分析”方法证实了股票流通市值与货币供应量M1之间呈正相关关系,而与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之间呈负相关关系。

二、我国货币政策变动对股票市场的影响效应探析

如前所述,VAR已经完全替代单方程分析成为货币政策变动与股票市场之间关系研究的主流方法。笔者在评述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基础上,欲进一步厘清我国货币政策变动对股票市场的影响效应,讨论情况如下:

(一)货币政策变动的股票市场作用力度及特征

已有研究证明,国家的货币政策与股票市场之间总体上存在着正向相关关系,一般来说扩张性货币政策对股票价格上涨有昨,紧缩性货币政策则不利于股票市场发展。通过进一步的分析研究发现,我国货币政策变动对股票市场的作用力度接近于1:1,有非常明显的“政策市”特征。在我国股票市场对货币政策变动的反应时间上,一个重要特征是“时间短”,货币政策变动会在短时间内对股票市场产生影响,影响可以分为两步,第一步是政策变化影响股民预期而影响股票市场供给,引发股票价格变动;第二步是货币政策真正影响到人们手中的财富量而引起股票市场供求变化,进而影响股票价格及走势。后者较前者发生慢,但影响更持久。

(二)货币政策变动的股票市场反应作用机理

货币政策变动对股票市场产生影响,主要借助于流动性效应、通货膨胀效应和产出效应三个效应来实现。三个效应中,其中流动性效应占据着统治地位,这说明我国的股票市场是一个明显“资金推动型”市场,当我国实行的是扩张性货币政策时,增加的货币会倾向于流入股票市场而非实体经济。通货膨胀效应,对于股票价格的上涨有一定贡献,股票市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抗通货膨胀作用,因此有人将股票市场称为通货膨胀的“避风港”。产出效应,相对于前两个效应而言,其對股票市场的贡献率最小,就实际情况而言其对股票市场的影响几乎是一个令人遗憾的结果,根本原因在于产出效应是与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的。

(三)货币政策变动的沪深股票市场反应异同

总体来说,沪深两市对于我国货币政策变动的反应基本上是一致的,都与货币政策变动呈正向相关关系,在时间作用特征上也基本相同。如果说有所不同之处,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货币政策变动对沪市的作用力度较深市要大一些;二是沪市的货币政策反应较深市更加的平稳。两个不同之处与两市的上市公司特征有关。沪市上市公司规模相对较大,不乏一些超级大盘,而深市上市公司多为中小企业,市值相对较小,上市公司规模越大,受货币政策变动影响也越大,但对抵抗力也较大,故反应较平稳;深市多为中小企业,经营机制更为灵活,对货币政策变动能够及时做出调整,故作用力度会相对小一些,但是由于公司规模小反应可能更为剧烈。

(四)货币政策对股票市场变动的反应与调整

货币政策根据股票市场的反应做出调整,前提条件是货币政策能够对股市产生较大影响,如前所述本文已经给出了肯定答复。货币政策变动的原有目的是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这就转化为以下两个子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货币政策变动能否通过股票市场作用于实体经济;第二个问题词是如果货币政策能够通过股票市场作用于实际经济,这种作用是否有效率?就第一个问题来说,在我国实行扩张性的货币政策的情况下,有相当部分的货币增量会转变为“热钱”流入股票市场,对我国实体经济产生的作用有限;第二个问题来说,货币政策变动如果能通过股市有效率对实体经济产生作用,股票市场本身应该首先有效率,通过研究现我国股票市场本身还缺乏有效的价格发现功能,还不能发挥股票市场应有的聚集与分配资金功能。可以说,我国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货币政策--股市--实体经济”作用链条,至少目前为止,货币政策还没有必要就股市变动情况做出反应调整。

参考文献

[1]屈晶.我国货币政策对股票市场影响的实证研究[J].经济问题,2015,(01).

[2]邹萍.货币政策、股票流动性与资本结构动态调整[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5,(01).

货币供应范文第5篇

关键词:货币供给;内生性;外生性;生态系统

一、引言

货币供给性质究竟是内生的还是外生的?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判断决定了中央银行货币调控中间目标及其方式的选择,并将直接影响到货币调控的效果。然而,货币供给性质问题一直是现代货币理论争论的焦点所在,其是否可以完全由中央银行控制,是评判货币调控效果所必须回答的一个基础性问题,而这恰恰被当前已有的相关研究所忽略。

货币供给在整个货币循环体系中处于源头的地位,中央银行能否独立控制货币供给,是导致货币供给外生抑或内生分歧的关键。学术界对货币供给性质的讨论持有三类观点:第一类观点认为,货币供给是经济运行过程的一个外生变量,由中央银行独立自主地加以决定;第二类观点认为,货币供给是经济运行过程的一个内生变量,由经济主体的需要内生决定,中央银行不能有效地控制货币供应量;第三类观点认为,货币供给既是外生变量又是内生变量,中央银行并不能完全控制,还受制于经济主体的内生需要。很显然,上述观点分别从不同角度分析了货币的创造过程,形成了外生、内生以及内外生货币供给理论,构成了现代货币理论的基石。

纵观货币发展史,理论界关于货币供给性质的争论从来没有间断过,正是这些争论推动着货币理论不断向前发展。但是,货币供给的性质到底怎样?内生抑或外生?是货币经济学中始终不容回避的最基本理论问题,直接涉及宏观经济理论及有关对策研究,构成许多理论和现实问题争执的根源,用传统的思维方法难以达成共识。有鉴于此,本文梳理了国内外学术界有关货币供给性质的研究文献,在此基础上,通过借鉴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和货币及货币流通相关理论的研究成果,从仿生学角度对货币循环的定义、特点及描述方法进行了探讨,并运用货币循环理论解释了货币供给兼具内生性和外生性,它既是内生变量又是外生变量。

二、相关文献回顾及评价

(一)货币供给外生论

货币供给外生论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的传统观点,在其经济模型中,假定货币是交换的产物,货币供给可以被视为外生变量。因而,中央银行能够有效地调节货币供给进而影响经济主体的运行。

西方经济学界主张货币供给外生论中最著名的代表人物主要有凯恩斯与弗里德曼,下面分别就其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凯恩斯是倡导货币供给外生变量的典型代表。他认为:货币供给是由中央银行控制的外生变量,其变化影响着经济运行,但自身却不受经济因素的制约。这与凯恩斯经济理论的产生背景密切相关。凯恩斯经济理论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必然产物,也是1929年—1933年大危机的直接产物。他虽然没有进行货币供给的定量分析,但是开创了外生货币供给理论,为国家干预经济提供了一种政策工具,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由此可见,凯恩斯的货币外生论与其货币非中性思想一脉相承,构成了凯恩斯国家干预理论的基础。

坚持货币供给外生论最为有力的莫过于以弗里德曼为首的货币主义者。根据MV≡PY的恒等式,货币主义者在货币流通速度V稳定、真实产出Y长期内不受M变动影响的前提下,得出了影响货币供给的三个主要因素:(1)基础货币H,它由银行准备金与公众所持有的通货构成;(2)存款与准备比率D/R,即商业银行的存款与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之比;(3)存款通货比率D/C,即商业银行存款与非银行公众持有的通货C的比率。货币主义认为,中央银行能直接决定基础货币H,而H对于D/R和D/C有决定性影响。也就是说,中央银行只要控制或变动H,就必然能在影响D/R和D/C的同时决定货币供给总量的变动。在这种情况下,货币供给无疑是外生变量。

表面上看,货币主义者得出的这些结论可以很好地证明货币供给的外生性,但仔细分析可知,这些结论是站不住脚的。最主要问题在于:弗里德曼把货币供给归结为基础货币H、存款与准备比率和存款通货比率的固定函数过于简单化,实际上这两个变量及其决定因素之间是会发生交叉影响的,特别是D/R和D/C往往随经济活动的涨落而变动,不能作为货币供给方程式的固定参数看待。比如,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购入国债以增加基础货币的行为,在基础货币增加的同时,利率下降,货币乘数的许多相关系数,如超额准备金率、现金漏损率等都会发生变化,货币乘数与基础货币无法完全隔离;另外,影响货币乘数的诸多因素中,如超额准备金率、现金漏损率、定期存款与活期存款的比例等都取决于商业银行和公众的资产选择行为,在短期内是经常发生变化的,不可能由中央银行完全控制;此外,20世纪80年代西方国家中央银行的货币量目标屡屡失准,也说明货币供给并非完全由中央银行决定。

与西方经济学界相比,中国经济学界关于货币供给性质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晚,成果也相对较少且主要产生于改革开放之后。这些成果中,主张货币供给外生论观点几乎是微乎其微,在此不做讨论。

(二)货币供给内生论

货币供给内生论在其经济模型中假定货币是生产的产物,货币供给可以被视为内生变量。因而,货币供给内生论提出了货币供给的数量由经济主体的需要内生决定,中央银行不能有效地控制货币供应量。货币供给的变动,不决定于中央银行的主观意愿,起决定作用的是经济体系中实际变量如收入、投资、消费等因素以及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如果认定货币供给决定于内生变量,那么货币供给总是要被动地决定于客观经济过程,而中央银行并不能有效地控制其变动。

内生性货币供给的思想可追溯至早期的货币名目主义者詹姆斯•斯图亚特,他在1767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原理的研究》一书中,指出一国流通只能吸取一定量的货币,经济活动水平使货币供给量与之相适应,这一原理后来被亚当•斯密加以继承,又被银行学派加以发展。

现代内生性货币论较为代表性的观点来自1959年英国《拉德克利夫报告》,以及美国的格雷和托宾等人。1959年的英国《拉德克利夫报告》提出的中心论点是,对经济有真正影响的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货币供给,而且是包括这一货币供给在内的整个社会的流动性;决定货币供给的不仅仅是商业银行,而且是包括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内的整个金融系统;格利和肖在《金融理论中的货币》一书中认为,商业银行在货币创造过程中,会受到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于是货币供给不仅决定于商业银行本身,而且决定于其他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的行为。因此决定货币供给的不仅仅是中央银行,还包括整个金融系统和公众。托宾在批判简单的基础货币模型基础上,对货币供给进行了一般均衡分析,建立了资产选择模型,该模型突出了货币供给的内生性和货币传导过程中的资产替代性,指出了存款准备比率和存款通货比率的变动是由经济过程内生决定,从而推导出货币乘数具有内生性。

在中国,主张货币供给内生论的学者比较多,主要的代表性观点有:李春琪(2003)从“倒逼机制”的角度分析了我国货币供给的内生性。梁晓辉,黄玖立(2003)从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的角度,得出了我国货币供给并不是中央银行可以控制的外生变量,而是由各个经济主体相互作用内生决定的。谢罗奇,胡昆(2005)从基础货币与货币乘数的内生性以及电子货币的发展三个方面论述了我国货币供给的内生性表现,并用传统计量方法对我国货币供给内生性进行了实证分析。周可可(2006)本文利用格兰杰因果检验(Grangercausali-tytest)对我国广义货币供给量(M2)与国内生产总值(GDP)进行因果检验,得出了我国货币供给的内生性结论。耿中元,曾令华(2006)运用Engle-Granger两步法、误差校正模型、Granger因果检验等计量经济方法,以中国为例检验了内生货币假说,得出了中国的货币供应量本质上是内生的结论。

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货币供给内生论的提出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观察视角,它强调货币供给量作为内生变量主要是由银行和企业的行为决定的,而银行和企业的行为取决于经济体系内的许多变量,中央银行只能顺应经济运行的要求供给货币,而无法执行独立的货币政策,更不能支配银行和企业的行动。试问,如果货币供给是完全内生的,那么中央银行的创立有什么意义?货币政策的作用在哪里?世界上又有哪个国家是所谓纯粹的市场经济?世界上又有哪个国家的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是中性的?因此,世界上任何国家的政府都会利用货币这个政策变量作为干预经济生活的工具。

(三)货币供给内外共生论

凯恩斯革命以来,人类经历了通货膨胀、滞胀、通货紧缩等各种经济难题的困扰,对经济运行的认识也逐步走向深入:主流的货币供给“外生论”和“内生论”只是抽象的理论模型,货币供给内外共生论可能更符合实际。西方经济理论界,主张货币供给内外共生论的学者居少数,其代表性观点主要有:罗宾逊,卡尔多为首的货币供给内外共生论。他们认为,从形式上看,全社会的货币供给都是从中央银行出去的。因而,它在形式上是一个外生变量,但实质上供应多少货币并不完全取决于中央银行的意志,在很大程度上是经济系统内各因素变动的结果。例如,在经济高涨时期,经济主体的货币需求会增加,银行系统的贷款会相应增加,中央银行想控制也难。因为商业银行会设法逃避。同样,在经济萧条时,经济主体的货币需求会减少,银行系统的贷款会相应减少,中央银行想增加也难。因此,货币供给在形式上外生的,背后却具有浓厚的内生性。英国著名货币理论家劳伦斯.哈里斯在其《货币理论》一书中提出了自己的货币供给内外共生论。他认为,货币供给的变动可能是由外生因素所决定的,例如金本位制下新金矿的发现,或者政府为战争提供资金而进行的借款。货币供给的变动也可能由货币需求所决定,以至于货币需求的增加引起了银行部门增加它的计划货币供给。从这一角度来看,货币供给是由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社会成员共同创造。此外,货币的需求和供给都要受到某些同样的影响。例如,名义收入的增加会引起货币需求与银行体系计划的供给货币同时增加。由此可见,哈里斯认为决定货币供给的因素有两个:一个来自经济体系之外,是外生变量;另一个因素来自经济体系内部的货币需求。

在中国金融理论界,黄达教授主张货币供给内外共生论。在《宏观调控与货币供给》一书中,黄达教授明确指出:“货币供给模型是M=m×B。由此可以看出,决定货币供给的是三个因素:C/D、R/D与B,C/D是货币供给中通货与存款货币之比;R/D是准备金存款这个在商业银行之间流通的货币与存款货币之比;B是基础货币。这三个因素,在有的西方宏观经济学教材中,分别归之为私人行为、商业银行行为和中央银行行为。事实上三方面的行为对这三个因素的作用是交叉的”。很显然,黄达教授的观点认为货币供给由私人行为、商业银行行为和中央银行行为共同决定,因而货币供给既是内生又是外生。崔建军(2005)从币材、经济体制、货币供给结构、货币供给机制等多个层面探讨了货币供给的性质。其研究结论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货币供给兼具内生性和外生性,它既是内生变量又是外生变量。初桂娟(2007)从光的波粒二象性角度分析了货币供给的内生性和外生性。

三、分析方法的阐述

运用生态系统的原理和方法来分析和考察金融系统时,不难发现金融系统具有很多生态学特征。首先,金融系统的发展和演进也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过程。其次,金融系统的结构秩序也是从竞争中形成的,竞争的最主要特征是优胜劣汰。再次,正如自然生态系统一样,金融系统也是在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制环境下形成的,同样具有鲜明的环境选择特征。最后,金融系统同样是一个具有自我调节功能的整体,并且这种自调节能力也是有一定的限度。总而言之,金融系统具备了生态系统的许多特征,但由于自然界中的每一个生态系统都包含了生命系统和环境系统两大部分,并且系统内部的生物与生物之间,生物与环境之间不断地进行着复杂而有规律的物质交换和能量流动。因此,金融系统要真正仿生成一个生态系统——即金融生态系统,还必须具备以下两个基本条件:一是金融系统必须具备生命系统和环境系统两个基本组成要素。二是生命系统和环境系统之间必须通过复杂的物质交换和能量流动才能维系。鉴于此,笔者曾提出了金融系统模拟生态系统的四个假设条件:金融交易主体是生命体、货币循环等同于生态系统中的物质交换,信用流等同于生态系统中的能量流动以及政府在金融生态中的地位可以视同于人在生态系统中所起的作用。基于此,金融系统就能完全模拟成一个生态系统,相应地金融系统中的货币循环与信用流动就成为了该生态系统的核心功能。因此,在金融生态系统的货币循环中,货币是最重要的物质,它是金融主体内部之间以及金融主体与环境之间相互联系的枢纽。

与自然生态系统中的物质一样,货币起源于环境(交换是信用的一种方式),构成了金融生态系统中的金融个体与群落,并经由生产者(中央银行)、消费者(金融机构群落)、分解者(微观经济主体)所组成的营养级交叉循环,最后同样归还给环境(信用关系的终结),构成金融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基于以上分析,笔者假定了货币即金融生态系统中的物质,货币在各类金融主体之间的相互交换即为金融生态系统的物质交换。因而,货币是金融生态系统演化的起点,它是金融主体与内外环境(信用、经济、法制、社会、文化以及制度等多种因素组成)在时间和空间上相互偶合的产物,通过交换的方式在各种金融主体之间反复循环,就构成了金融生态系统中的物质基础。因此,它在金融生态系统既是生产的产物,又是交换的产物。在此过程中,中央银行作为金融生态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的物种,它不仅需要适应金融生态系统其它金融主体和内外环境的需要,充当生态系统物质循环的“镇流器”,而且还能够调控金融生态系统其它金融主体与改善内外环境,发挥生态系统物质循环的“遥控器”功能。

与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一样,金融生态系统中的货币循环与信用流动也是借助于生物之间的取食过程进行的,两者也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同时进行的,它们把各个组分有机地联结成为一个整体,从而维持了金融生态系统的持续存在。货币循环与物质循环一样也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开放性。货币循环具有开放性,它不仅可以在不同地区之间、不同国家之间进行货币交换,而且还带有全球性,可以在全球金融生态圈中进行货币交换;二是反复性。金融生物群落和内外环境之间的物质(信用关系)可以反复出现、反复利用,周而复始进行循环;三是平衡性。货币循环在不受政府(其作用等同于人类)干扰的条件下,一般是处于一种稳定的平衡状态。然而,货币循环区别于物质循环的本质特征在于:一是双向性。货币循环既可以由生产者流经消费者再到分解者,又可以由分解者流经消费者再到生产者。因而,在货币理论中一直存在内生与外生之争。二是调节性。从货币循环的供给路径来看,中央银行通过合理控制与消费者(金融中介机构)之间的物质交换(发行基础货币),从而达到有效的控制各金融主体之间的物质交换量(货币供应量),实现金融生态系统健康、有序的发展。三是适应性。从货币循环的需求路径来看,金融生态内外环境的变化,比如信用环境的改善、经济环境的快速发展以及金融主体内部制度的完善等等会促使分解者对货币的需求不断增加,致使分解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货币交换量不断增加,导致了中央银行为满足金融主体的需要而被动的创造货币,从而提高了金融主体不断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最终增强了金融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物质循环可以用库、流通率、周转率和周转时间几个概念来描述。货币循环同样也可以用以上几个概念加以描述。货币在金融生态系统中同样存在一个或多个贮存场所,这些贮存场所就称为库。例如,货币在中央银行时是一个库,叫发行库。货币在商业银行时又是另一个库,叫业务库。发行库的性质有点像自然生态物质循环中的贮存库;业务库与自然生态物质循环中交换库相似。在生态系统中用流通率来描述单位时间或单位面积通过物质的数量,而金融生态系统中是用一定时期内货币的流通量来加以表述。由于金融生态系统中货币循环有两条路径,因而,在一定时期内货币流通的数量有两种描述方法,即货币供给量与货币需求量,货币供给量按口径大小又可分为M0、M1、M2、M3……。金融生态系统中也用周转率来描述货币的周转速度,又称货币流通速度,它是指单位货币在考察期内流通的平均次数,即考察期内社会商品和劳务的交易总额与流通中的货币量的比值。周转时间即周转率的倒数,在金融生态系统中它是用来描述经济货币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

四、本文的结论

(一)金融生态学原理告诉我们:生物不仅能够适应环境,同时还能够改变环境

一方面中央银行作为生态系统中的一个关键物种,它必须不断地与周围的物种进行物质交换和能量循环。因此,它需要适应其生存的内外环境。所以,内生理论可以解释为中央银行必须与其生存的内外环境相适应。即认为,承认货币供给的内生性是对生态系统内在运行规律的认可;另一方面,中央银行作为生态系统中的一个生物体,它又能够改变其周围的内外环境。即承认货币供给的外生性又是对生物体能够改变环境的认可。

(二)为什么货币理论中会有内生与外生之争

对于这一问题,如果我们从货币循环的角度就很容易进行解释。原因主要在于:货币循环的双向性,因而,货币循环就有两条路径。不同的学者分别从这两条路径进行研究,自然得出了不同的结果。从货币的供给循环路径研究得出了货币是外生的,而从货币的需求循环路径得出了货币是内生的。

(三)货币即是内生的又是外生的

主要是基于以下理由:第一,货币循环的双向性决定了货币即是内生的又是外生的。由于在货币循环的过程中,各金融主体之间进行货币交换的过程是相互的,因而,各金融主体内部之间以及金融主体与外部环境之间会发生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一方面从货币的供给循环路径来看,中央银行(生产者)创造货币的多少必然会影响金融中介机构(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行为的改变最终会影响分解者(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选择。在这一传导过程中,各金融主体之间的行为变化也会改变金融生态环境(信用、经济、法制以及制度等内外环境)。从这一视角来看,货币是外生的。另一方面,从货币的需求循环路径来看,由于内外环境的变化,会促使微观经济主体(分解者)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会不断地影响金融中介机构(消费者)的行为,最终会导致中央银行会被动地创造货币。从这一视角来看,货币又是内生的。第二,货币循环的调节性与适应性也决定了货币即是内生的又是外生的。货币循环的调节性说明了货币是外生的,而货币循环的适应性又说明了货币是内生的。第三,金融生态学原理告诉我们:金融主体不仅能够适应环境,同时还能够改变环境。从这一点来看,即是内生的又是外生的。

(四)如果仅承认货币供给的内生性,是纯粹的内生变量,完全由金融生态系统内在客观规律所决定,则否定了生物主体能够改变环境的客观规律

那么,中央银行也绝不可能成为开天辟地以来人类伟大的发明之一,货币调控就没有任何意义可言了;如果仅承认货币供给是外生性,是纯粹的外生变量,完全由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主观地控制,那么,中央银行就万能了,则否定了金融生态系统的内在规律性。因此,正确把握货币供给即是内生的又是外生的性质,才能正确认识中央银行及货币政策的作用,这才是可取的科学发展观态度。

参考文献:

[1]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2]Friedman,M.& Schwartz.A MonetaryHistoryofthe United States,1867-1960[M].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Princeton,1963。

[3]格利和肖:《金融理论中的货币》[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103。

[4]李春琪:《中国货币政策的有效性》[M],上海出版社,2003。

[5]梁晓辉,黄玖立:《我国货币供给内生性的理论分析与实践检验》[J],华东经济管理,2003(2)。

[6]谢罗奇,胡昆:《我国货币供给的内生性分析》[J].《求索》,2005(1)。

[7]耿中元,曾令华:《后凯恩斯学派的内生货币假说—中国的例证》[J].《管理科学》,2006(8)。

[8]曾建中:《论金融生态系统提出的理论渊源与假设条件》[J].《财经科学》,2007(8)。

(责任编辑王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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